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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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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红迷天地，红楼梦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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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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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Mar 2010 07:31:55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类外好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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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               冯守卫</p>
<p>3月12日的《华商报》上有一篇报道，《政协常委称春晚低俗，建议停办》。报道说：“全国政协常委刘泽彭10日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对小沈阳走红现象表示了担忧，他认为近年来中国文化正在‘迷失方向’，走向低俗。他同时表示，春晚在宣扬低俗文化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停办。”看后感到说得极好。</p>
<p></p>
<p>记得去年春晚之后，媒体上对小品《不差钱》就是一片吹捧之声，小沈阳也在一夜之间成了超级明星。当时个人就颇感奇怪不解，除了嗓音较高之外，那怪模怪样，怪腔怪调，装傻卖楞的表演究竟高超在何处呢？后来仅仅看到一篇另类报道，说洪晃女士对《不差钱》不以为然，认为其有“笑贫不笑娼”之嫌。但其微弱之声也并未引起任何反响。今年小品《捐款》演过之后，不同的声音终于有了而且不少，认为拿贫穷弱势群体和寡妇开涮等。但颁奖晚会上照样拿了头等奖。并据说是根据投票选举，但谁知道呢？即便真是投票结果，与媒体的导向宣传忽悠有无关系呢？它是低俗化的反映呢，还是高尚化的证明呢，抑或是忽悠化的成果呢？</p>
<p>类似的例子还有，去年春晚的“假话真情”，“将爱情进行到底”，其实就虚假矛盾到怪异的地步，不过一笑置之也可。然而媒体除照样大吹之外，并专门通过采访再加吹捧，似乎有多么难能高贵。今年的小品《不能让他走》，拿车祸事故寻开心，受伤者也似乎成了小丑。《和谁说相声》把自己的一些相声和唐诗宋词相提并论。然而既是名人之作，加之只唱赞歌的传统，所以也就难见批评之语。</p>
<p>也许人们会说那不过是娱乐开心搞笑而已，没有必要挑剔求全、要求过高。这话也有一定道理，但前提是首先媒体不要瞎吹乱捧，误导舆论，忽悠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其实不但是春晚节目，就是其他一些影视文化作品，真正好的有多少呢？有一句话说是“台上装疯，台下装傻”。这可能才是真正客观的大实话。然而我们现在的演艺媒体界却似乎是成果非凡，热闹无比，明星满天飞，名人遍地跑。某次电视上似乎把明星还捧为心灵的塑造引领者。中央电视台曾经播过一个飞天奖晚会，晚会的最后是让三位航天员给60位影视明星颁奖。笔者当时即有一种莫名其妙之感：请问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明星？后来又看见赵本山住院时的热闹排场报道，不禁联想到：钱学森先生住院可能要冷清百倍了，也不知钱先生一生贡献是否能买起飞机？笔者无意贬低一些演员或艺术家的劳动和贡献，但是否非得要都把他们捧到天上，都要冠以“明星”“巨星”的称号呢？媒体的工作是否也就是整天追踪所谓明星们的一举一动？并惟大加吹捧抬轿为己任呢？记得前段时间某电视台还有一个关于电影《举起手来》的采访节目，主持人与潘长江大谈该片之成功及排演之不易。但笔者却感到，把残酷的抗日战争拍成一个极其低俗可笑的滑稽活宝喜剧究竟好在何处？</p>
<p>刘泽彭常委还进一步谈到，这种春晚的低俗化只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的低俗化的一个反映。这话也的确是极其深刻之谈。（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多并更值得探讨。即以《百家讲坛》六年之中七次播放刘心武天方夜谭式的所谓揭秘《红楼梦》来看，大约是惟其编导者才是能鉴赏“皇帝的新衣”的聪明人吧。）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却恐怕并不在于一个春晚而已。打开电视，中央电视台的许多栏目几乎都是围着明星转的，一些主持人的水平也几乎都反映在挖空心思的赞美吹捧的技术上。温家宝总理说：“要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凤凰台有《社会能见度》等节目。央视除了《艺术人生》《星光大道》之外，是否也可以办一些《百姓人生》《乡村小道》一类的节目呢？另外可否利用电视的巨大影响，在教育科普等方面多做一些工作呢？</p>
<p>西安：长安大学退休处冯守卫  3月13日
fsw_4352@sina.com
http://blog.ifeng.com/962746.html</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               冯守卫</p>
<p>3月12日的《华商报》上有一篇报道，《政协常委称春晚低俗，建议停办》。报道说：“全国政协常委刘泽彭10日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对小沈阳走红现象表示了担忧，他认为近年来中国文化正在‘迷失方向’，走向低俗。他同时表示，春晚在宣扬低俗文化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停办。”看后感到说得极好。</p>
<p><span id="more-351"></span></p>
<p>记得去年春晚之后，媒体上对小品《不差钱》就是一片吹捧之声，小沈阳也在一夜之间成了超级明星。当时个人就颇感奇怪不解，除了嗓音较高之外，那怪模怪样，怪腔怪调，装傻卖楞的表演究竟高超在何处呢？后来仅仅看到一篇另类报道，说洪晃女士对《不差钱》不以为然，认为其有“笑贫不笑娼”之嫌。但其微弱之声也并未引起任何反响。今年小品《捐款》演过之后，不同的声音终于有了而且不少，认为拿贫穷弱势群体和寡妇开涮等。但颁奖晚会上照样拿了头等奖。并据说是根据投票选举，但谁知道呢？即便真是投票结果，与媒体的导向宣传忽悠有无关系呢？它是低俗化的反映呢，还是高尚化的证明呢，抑或是忽悠化的成果呢？</p>
<p>类似的例子还有，去年春晚的“假话真情”，“将爱情进行到底”，其实就虚假矛盾到怪异的地步，不过一笑置之也可。然而媒体除照样大吹之外，并专门通过采访再加吹捧，似乎有多么难能高贵。今年的小品《不能让他走》，拿车祸事故寻开心，受伤者也似乎成了小丑。《和谁说相声》把自己的一些相声和唐诗宋词相提并论。然而既是名人之作，加之只唱赞歌的传统，所以也就难见批评之语。</p>
<p>也许人们会说那不过是娱乐开心搞笑而已，没有必要挑剔求全、要求过高。这话也有一定道理，但前提是首先媒体不要瞎吹乱捧，误导舆论，忽悠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其实不但是春晚节目，就是其他一些影视文化作品，真正好的有多少呢？有一句话说是“台上装疯，台下装傻”。这可能才是真正客观的大实话。然而我们现在的演艺媒体界却似乎是成果非凡，热闹无比，明星满天飞，名人遍地跑。某次电视上似乎把明星还捧为心灵的塑造引领者。中央电视台曾经播过一个飞天奖晚会，晚会的最后是让三位航天员给60位影视明星颁奖。笔者当时即有一种莫名其妙之感：请问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明星？后来又看见赵本山住院时的热闹排场报道，不禁联想到：钱学森先生住院可能要冷清百倍了，也不知钱先生一生贡献是否能买起飞机？笔者无意贬低一些演员或艺术家的劳动和贡献，但是否非得要都把他们捧到天上，都要冠以“明星”“巨星”的称号呢？媒体的工作是否也就是整天追踪所谓明星们的一举一动？并惟大加吹捧抬轿为己任呢？记得前段时间某电视台还有一个关于电影《举起手来》的采访节目，主持人与潘长江大谈该片之成功及排演之不易。但笔者却感到，把残酷的抗日战争拍成一个极其低俗可笑的滑稽活宝喜剧究竟好在何处？</p>
<p>刘泽彭常委还进一步谈到，这种春晚的低俗化只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的低俗化的一个反映。这话也的确是极其深刻之谈。（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多并更值得探讨。即以《百家讲坛》六年之中七次播放刘心武天方夜谭式的所谓揭秘《红楼梦》来看，大约是惟其编导者才是能鉴赏“皇帝的新衣”的聪明人吧。）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却恐怕并不在于一个春晚而已。打开电视，中央电视台的许多栏目几乎都是围着明星转的，一些主持人的水平也几乎都反映在挖空心思的赞美吹捧的技术上。温家宝总理说：“要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凤凰台有《社会能见度》等节目。央视除了《艺术人生》《星光大道》之外，是否也可以办一些《百姓人生》《乡村小道》一类的节目呢？另外可否利用电视的巨大影响，在教育科普等方面多做一些工作呢？</p>
<p>西安：长安大学退休处冯守卫  3月13日<br />
<a href="mailto:fsw_4352@sina.com"><span style="color: #0000ff">fsw_4352@sina.com</span></a><br />
<a href="http://blog.ifeng.com/962746.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800080">http://blog.ifeng.com/962746.html</sp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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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薛宝钗 (节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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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xuebaochaiisnotvirgin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5 Feb 2010 12:25:13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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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p>
<p></p>
<p>二、宝钗的品格 </p>
<p>且看书中的描写：</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第四十二回）
<p>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p>
<p>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p>
<p>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p>
<p>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p>
<p>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p>
<p>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p>
<p>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p>
<p>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p>
<p>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p>
<p>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p>
<p>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p>
<p>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p>
<p>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p>
<p>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p>
<p>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一定有其它的因素, 特别是亲身经历过一些人生波折，才会造成薛宝钗&#8221;反超&#8221;薛蟠的奇特局面。当年那次“扫黄运动”，很可能就是使薛宝钗迅速成熟起来的重要原因。</p>
<p>薛蟠应该没有参加那场轰轰烈烈的“读书运动”，因为他长大以后还把“唐寅”搞成“庚黄”，怎能欣赏那“词句惊人”的《西厢记》？因此他也就没有挨打，始终保持着少爷的体格和脾气，“抗击打力”很低，一触便倒，连哭带叫，不象是吃过亏的，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他挨揍以后，才能痛改前非，干起了正经事。</p>
<p>宝钗却应该是“读书运动”的参与者，因为她识字很多，又是个“淘气的”，甚至还不是一般的淘气，而是“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所以她肯定参与了，保不齐还是个领头儿的，因此就免不了挨一顿臭揍，体验到了切肤之痛。她之所以精通棒伤药的使用，可能也与此有关。所以，她才能深刻反思，积极调整，从而迅速地成熟起来，甚至比她哥还成熟，以至于不象个少女，倒象个少妇了。</p>
<p>也难怪，这场&#8221;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8221;的风波，肯定比“小柳”的拳脚厉害多了。经历这场风波的宝钗，当然要比她的“童子哥”成熟得更快。另外，她的“丰美”、“体丰”以及和宝玉第一次过夫妻生活时的成熟表现，于此也有了很好的解释。宝钗这番表白，真是自暴其丑啊！</p>
<p>总之，宝钗这种与年龄、身份都不符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明显带有一种“改造”或“调整”过的痕迹，这通常只有受过较大挫折、经历较大坎坷的人才会有。童年时期的这次教训，就是她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至少对她的性格变异影响很大。</p>
<p>至于黛玉，无论什么样的书，她都只取其文字精辟之处，对跳墙上房、叠被铺床之类的情节具有很强的“扬弃”能力。只要宝玉一触及这方面，她立即声色俱厉地予以制止。同样的书，雅人看，自是雅趣十足、余香满口的好书。俗人看，却成了淫奔移性、“不好救了”的杂书。同样一句“银样蜡枪头”，当黛玉天真烂漫地说出来打趣宝玉时，是多么的雅致有趣。而对于过来人来讲，它又有另一种特殊含义。这位纯真无邪的林姑娘就这么傻呵呵地说出来，实在是太可爱了！无论多粗俗的话，由她一说，就变得十分雅致。我每每看到此处，都恨不能跳入书中，抱住这个单纯的“傻”姑娘狠狠亲上两下！所谓“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问题，根本不会发生在黛玉身上！如果她真是那样的人，根本就不用看什么《西厢记》，只凭她天天和宝玉形影不离，耳鬓厮磨，也早和宝玉“试上一回了”。</p>
<p>黛玉刚看不久，自然熟悉。而宝钗时隔多年，竟仍然烂熟于胸，一听就知道出自何处，真是令人惊叹！难道曾经复习过？还是当时的印象就很深？我觉得应该是后者。这些句子早在当时就融入了她的内心世界，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有“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切身体会。儿时的教训，估计是十分深刻的，以至于多年以后，想起那“移了性情”的魔力，回味那“不好救了”的痛苦时，她仍然心有余悸。而黛玉只觉得“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并没有发现有“移了性情”的作用，所以口无遮拦，不知避讳，不但和宝玉互相开玩笑，还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在饭桌上说了出来，但仍然没被在座的其他人察觉，偏被“有心人”宝钗给盯上了。黛玉的“小孩子家口无遮拦”，说明她心里没鬼。别人无动于衷，看来他们心里也没鬼。而宝钗的敏锐和“有心”，正说明鬼在她心里！</p>
<p>黛玉听见宝钗指出自己的错，自愧有失检点，所以“心下暗伏”，一点儿反击、争斗的心情都没有，反而“上来搂着宝钗”，撒起娇来。然后不再设防，轻而易举地让宝钗占据了道德优势，恭听了一篇言不由衷的说教。其实，以她的聪明，稍微一留心，就可以意识到宝钗已经自暴其丑，而且情节比自己严重得多，却来教训自己，真可谓“百步笑五十步”了。可惜黛玉是闻过则改的君子。别人的议论，只要有一言可取，黛玉便谦虚受教，典型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倒打一耙，反去挑对方的错。宝钗关于淑女的演讲中的道理，黛玉早已身体力行，所以觉得她讲的真好真对，于是不再当她“藏奸”，反认她是一个正经好人。从此对她推心置腹、坦诚相待。</p>
<p>宝钗却在耍外交手腕。她是个外交天才，揣摩人心、对症下药的本领，在全书独一无二，恐怕只有《水浒》中的“及时雨”宋江才能媲美，湘云缺钱，充不起豪爽，她便予以周密安排，把湘云感动得象见了亲人一样。赵姨娘求平等，宝钗送礼时也不冷落她，令她兴奋地去找王夫人讨好。邢岫烟寄人篱下，缺衣少钱，宝钗加以周济。贾母最喜马屁，宝钗就敬献全书水平最高的马屁，喜得贾母直夸“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黛玉是个君子，别的东西是无法打动她的，只有用真理、正义、道德、诚实去对待她，占据道德优势，才能获得她的尊敬和信任，为自己所用。</p>
<p>从这个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双方的为人：黛玉推心置腹，宝钗虚虚实实。黛玉闻过则改，宝钗自曝其丑。黛玉天真烂漫，宝钗经验丰富。</p>
<p>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青春期少女的心理特征，就不难发现，黛玉具有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非常健康，而宝钗则处处违背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十分变态。</p>
<p>心理健康、发育正常的花季少女都有一些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真诚、天真烂漫、纯洁、温柔、单纯、感性、心肠软。不太好的有：敏感、柔弱、小性儿、爱哭等等。这些特点，黛玉全有，宝钗全无。</p>
<p>花季少女们最不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沉稳、清心寡欲等。不好的有：城府、野心、冷酷无情、势利、拍马、撒谎等。这些特点，宝钗全有，黛玉全无。</p>
<p>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她看到薛蟠的小像而发笑一节，显得颇有人情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具有这样变态的心理特征呢？当然不能排除七八岁时挨的那一顿臭揍。那次的教训，必定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使她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学会调整自己，成为一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物。但如果只是这样一个原因，她就很有些可怜、可叹了，作者也不应该给她“国贼禄鬼”的评语。实际上，宝钗的变态人格并不完全来自她童年的那次挫折，而有更早更深层更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体内天生的一股热毒。</p>
<p>请看第七回的原文：&#8230;(待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div><span><span lang="ZH"><span><span><span><span><span lang="ZH"><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x-large"></p>
<p><span id="more-343"></span></p>
<p>二、宝钗的品格</span></strong></span><span>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p>
<p>且看书中的描写：</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trong></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strong>（第四十二回）</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span></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span></strong></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一定有其它的因素, 特别是亲身经历过一些人生波折，才会造成薛宝钗&#8221;反超&#8221;薛蟠的奇特局面。当年那次“扫黄运动”，很可能就是使薛宝钗迅速成熟起来的重要原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应该没有参加那场轰轰烈烈的“读书运动”，因为他长大以后还把“唐寅”搞成“庚黄”，怎能欣赏那“词句惊人”的《西厢记》？因此他也就没有挨打，始终保持着少爷的体格和脾气，“抗击打力”很低，一触便倒，连哭带叫，不象是吃过亏的，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他挨揍以后，才能痛改前非，干起了正经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应该是“读书运动”的参与者，因为她识字很多，又是个“淘气的”，甚至还不是一般的淘气，而是“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所以她肯定参与了，保不齐还是个领头儿的，因此就免不了挨一顿臭揍，体验到了切肤之痛。她之所以精通棒伤药的使用，可能也与此有关。所以，她才能深刻反思，积极调整，从而迅速地成熟起来，甚至比她哥还成熟，以至于不象个少女，倒象个少妇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也难怪，这场&#8221;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8221;的风波，肯定比“小柳”的拳脚厉害多了。经历这场风波的宝钗，当然要比她的“童子哥”成熟得更快。另外，她的“丰美”、“体丰”以及和宝玉第一次过夫妻生活时的成熟表现，于此也有了很好的解释。宝钗这番表白，真是自暴其丑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宝钗这种与年龄、身份都不符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明显带有一种“改造”或“调整”过的痕迹，这通常只有受过较大挫折、经历较大坎坷的人才会有。童年时期的这次教训，就是她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至少对她的性格变异影响很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至于黛玉，无论什么样的书，她都只取其文字精辟之处，对跳墙上房、叠被铺床之类的情节具有很强的“扬弃”能力。只要宝玉一触及这方面，她立即声色俱厉地予以制止。同样的书，雅人看，自是雅趣十足、余香满口的好书。俗人看，却成了淫奔移性、“不好救了”的杂书。同样一句“银样蜡枪头”，当黛玉天真烂漫地说出来打趣宝玉时，是多么的雅致有趣。而对于过来人来讲，它又有另一种特殊含义。这位纯真无邪的林姑娘就这么傻呵呵地说出来，实在是太可爱了！无论多粗俗的话，由她一说，就变得十分雅致。我每每看到此处，都恨不能跳入书中，抱住这个单纯的“傻”姑娘狠狠亲上两下！所谓“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问题，根本不会发生在黛玉身上！如果她真是那样的人，根本就不用看什么《西厢记》，只凭她天天和宝玉形影不离，耳鬓厮磨，也早和宝玉“试上一回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刚看不久，自然熟悉。而宝钗时隔多年，竟仍然烂熟于胸，一听就知道出自何处，真是令人惊叹！难道曾经复习过？还是当时的印象就很深？我觉得应该是后者。这些句子早在当时就融入了她的内心世界，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有“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切身体会。儿时的教训，估计是十分深刻的，以至于多年以后，想起那“移了性情”的魔力，回味那“不好救了”的痛苦时，她仍然心有余悸。而黛玉只觉得“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并没有发现有“移了性情”的作用，所以口无遮拦，不知避讳，不但和宝玉互相开玩笑，还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在饭桌上说了出来，但仍然没被在座的其他人察觉，偏被“有心人”宝钗给盯上了。黛玉的“小孩子家口无遮拦”，说明她心里没鬼。别人无动于衷，看来他们心里也没鬼。而宝钗的敏锐和“有心”，正说明鬼在她心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听见宝钗指出自己的错，自愧有失检点，所以“心下暗伏”，一点儿反击、争斗的心情都没有，反而“上来搂着宝钗”，撒起娇来。然后不再设防，轻而易举地让宝钗占据了道德优势，恭听了一篇言不由衷的说教。其实，以她的聪明，稍微一留心，就可以意识到宝钗已经自暴其丑，而且情节比自己严重得多，却来教训自己，真可谓“百步笑五十步”了。可惜黛玉是闻过则改的君子。别人的议论，只要有一言可取，黛玉便谦虚受教，典型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倒打一耙，反去挑对方的错。宝钗关于淑女的演讲中的道理，黛玉早已身体力行，所以觉得她讲的真好真对，于是不再当她“藏奸”，反认她是一个正经好人。从此对她推心置腹、坦诚相待。</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在耍外交手腕。她是个外交天才，揣摩人心、对症下药的本领，在全书独一无二，恐怕只有《水浒》中的“及时雨”宋江才能媲美，湘云缺钱，充不起豪爽，她便予以周密安排，把湘云感动得象见了亲人一样。赵姨娘求平等，宝钗送礼时也不冷落她，令她兴奋地去找王夫人讨好。邢岫烟寄人篱下，缺衣少钱，宝钗加以周济。贾母最喜马屁，宝钗就敬献全书水平最高的马屁，喜得贾母直夸<strong>“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strong>（第三十五回）。黛玉是个君子，别的东西是无法打动她的，只有用真理、正义、道德、诚实去对待她，占据道德优势，才能获得她的尊敬和信任，为自己所用。</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从这个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双方的为人：黛玉推心置腹，宝钗虚虚实实。黛玉闻过则改，宝钗自曝其丑。黛玉天真烂漫，宝钗经验丰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青春期少女的心理特征，就不难发现，黛玉具有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非常健康，而宝钗则处处违背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十分变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心理健康、发育正常的花季少女都有一些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真诚、天真烂漫、纯洁、温柔、单纯、感性、心肠软。不太好的有：敏感、柔弱、小性儿、爱哭等等。这些特点，黛玉全有，宝钗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花季少女们最不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沉稳、清心寡欲等。不好的有：城府、野心、冷酷无情、势利、拍马、撒谎等。这些特点，宝钗全有，黛玉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她看到薛蟠的小像而发笑一节，显得颇有人情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具有这样变态的心理特征呢？当然不能排除七八岁时挨的那一顿臭揍。那次的教训，必定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使她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学会调整自己，成为一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物。但如果只是这样一个原因，她就很有些可怜、可叹了，作者也不应该给她“国贼禄鬼”的评语。实际上，宝钗的变态人格并不完全来自她童年的那次挫折，而有更早更深层更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体内天生的一股热毒。</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请看第七回的原文：&#8230;(待续)</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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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稀世之美 林黛玉 (第一章 黛玉的容貌 续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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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Feb 2010 02:16:54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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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再看“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p>
<p>先说说比干之心。</p>
<p>比干是古今头号“死忠之臣”，是谏臣的完美榜样，即所谓“谏臣极则”者。据《史记》记载，当年纣王昏暴，国势已去，其他王族纷纷逃亡或投周时，比干却选择人臣之大义，不顾生死，连续进谏三日而不去。纣王恼羞成怒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坚持？比干答曰：身为大臣，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轻蔑地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你现在也学他。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气急败坏：好！靠！你还真成个圣人了！常说圣人心有七窍，我有点不信，正好借你来长长见识！遂命人将比干剖胸取心。比干之惨死，断绝了人们对商朝最后的一丝感情和希望，甚至连军队都倒戈相向。比干遭害后，其子避难长林，暂以“林”为姓。后来受周武王封赏并正式赐姓为“林”，比干便成为林氏之祖。林如海、林黛玉自然也是比干的后代。相传比干死后被封为文曲星，成了“才子”之神。可能也是凑巧，林如海便是个大才子，黛玉则是当之无愧的才女。书中另外有一位被大书特书的林四娘，则是个“死忠之臣”。林之孝两口子虽然平庸，但却生了个深得凤姐赏识和重用的小红。</p>
<p></p>
<p>比干有七窍玲珑之心，又是文曲星，应该很聪明了，可他不分对象地冒死相谏，实在是不够聪明，简直是死心眼，连一窍都不通，何况七窍呢？比干这种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聪明”和“糊涂”兼而有之的特性，恰恰也是黛玉的特点。而黛玉的心较之比干居然还多出一窍，那自然是更加的玲珑剔透了。黛玉也确实有一种天生的、超乎寻常的灵透。一般人意识不到的，黛玉早已感受到了。别的女人有第六感，黛玉简直还有第七感。今日之行为心理学，便是从人的细微表情和下意识动作中分析其内心世界，而黛玉无疑是行为心理学的大师。她精准的眼光和敏锐的感受，使一切欢声笑语、人情世故背后的风刀霜剑、自私阴毒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很多人说她多心、多愁善感、无病呻吟，甚至她自己有时都不愿相信这个第七感觉，自认“多心”，把人看得太坏了。可叹的是，她的“多心”和担忧，即使残酷得令人难以置信，最终仍然全都变成现实。所以黛玉并不是多心，她从来没有多心过，她只是看得太透、看得太敏锐了而已。但黛玉的死心眼却一点也不亚于祖先比干，看得再透，也是坚决不改。最终求仁得仁。她也是一个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的人物。</p>
<p>最后来看西施之病。</p>
<p>病从来就不是美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西施之病，传为千古佳话的“西子捧心”。东施模仿的便是她皱眉捧心的病态，令人哭笑不得，也更加突出了西子捧心之美。而黛玉之病居然比西子之病还要胜过三分，这是指什么呢？我个人认为，是指“病因”。西施的病是不折不扣的心口疼，是健康问题，而林妹妹的“病”是什么问题引起来的呢？书中有十分精彩的描写:</p>
<p>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第三十二回)</p>
<p>书上写得很明白，林姑娘的“病”是“不放心”引起来的，和健康无关，而与爱情有关。这个病源，只有宝玉一人最清楚，甚至林姑娘自己都不敢正视。这其实就是那先天而来的“五内中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是洒泪以报甘露之恩的“心事”和使命。西施的病则纯粹是健康问题。她有爱情吗？很难讲。如果有，也只能是和范蠡相爱。而这二人居然在相爱中作出献美、迷惑吴王等事情，想想真是令人毛骨竦然，所以还是没有的好。黛玉之病胜过西施三分，就是胜在“病”的根源上。诸位想想，因为健康问题皱眉捧心，和因为爱情、不放心而皱眉捧心，哪个更美？三分太少，七分不多，十分才合适。</p>
<p>黛玉的这种“病”，倒是比“健康”更美。其实，有些爱情的确是如痴如狂，如生了病似的。“健康”或“正常”的恋爱，通常是为生活、为事业、为将来而搞的一笔投资、一笔交易。很现实，很理智，与爱情关系不大。如果一个人一生从来没有为爱情生过一场病，这个人其实是很可怜的。</p>
<p>黛玉的身体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么脆弱。她回去办丧事，旅途劳顿外加丧父之痛，仍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只要能回一趟南方，能离开贾府这个势利场，她便身心愉快、毫无病态了。还有她的所谓“不足之症”，其实是天生体弱，从小又操劳过度，没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所致。有许多读者认为黛玉从小就被娇生惯养，这是误解。黛玉实际上并没有被娇惯，因为林家根本就没人娇惯孩子。林如海很不会照顾家人，他的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是个工作重于家庭的人，否则也不至于一家子都病死：先是儿子，然后是夫人，送走黛玉后，他自己也步妻儿后尘，一病而亡。贾敏是在黛玉很小的时候就病了，不但不能娇惯黛玉，甚至还要黛玉照顾她。黛玉既照顾母亲，又照顾父亲，而且还给父亲送终，堪称是林家的顶梁柱，什么时候被娇惯过？谁娇惯她？难道是被家里的仆人们娇惯了？林家根本没有什么能干的仆人。黛玉带到贾府的应该就是最好用的几个人了，结果怎么样？在贾母看来，根本就不堪用，还得另派人。黛玉的童年实在是不轻松，书上明白地记着：黛玉小小年纪，就亲自侍奉母亲，“侍汤奉药，守丧尽哀”。另外还要读书，其负担之重，几近于今日之独生子女，只是少了个几十斤重的书包而已。她的老师雨村之所以教得轻松，不是功课少，而是黛玉聪明，过目不忘而已。她连《四书》都读完了，比贾府三春和宝玉学得都多，这功课能算少吗？直到母亲去世，她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触犯旧症，才得休学。没多久又因贾母催、父亲催，不得不去贾府。结果被人看成是有“不足之症”。</p>
<p>这个“不足之症”在黛玉进了贾府以后也没有改观。第一天她便被迫改了吃茶和吃饭的次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不是用锦衣玉食、华屋香车就可以改变的。很多长期在北方生活的南方人，或定居国外多年的游子，都有切身体会。黛玉第一天便被迫改习惯，以后这种方方面面的细节变化肯定少不了，即使书中没有再详细交代，我们也不难想象。比如说她“平素十顿饭只好吃五顿，众人也不着意了”，就是一个例子。有的读者以为她天天锦衣玉食，应当很舒服，其实这也是因人而异。有的人适应能力强，无论到哪里都吃得饱、睡得着。黛玉则不属于这一类。对于她来讲，贾府的锦衣玉食，还远不如故乡的一碗粥。贾府的雕梁画栋，远不如家里的一间小屋。贾府的各种珍宝，也不如故乡的一个泥娃娃。她回去探父病、办丧事，都是伤心耗神的事情（宝玉还担心她不定哭得怎样呢），再加上旅途之劳顿，即便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该精疲力尽了，换了黛玉，还不得吐血而亡？可她居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她并不是娇生惯养、体弱多病之人，只是需要回趟家，或者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而已。另外也可以看出她的办事能力。虽然有贾琏帮助，但贾琏的能力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一切内闱之事贾琏也都不能干预。其它重大事情，归根结底也都是要由林家的人决定，不可能让贾琏做主。后文紫鹃试玉时，证明林家其他人已死绝了。所以，林如海的丧事必是由黛玉主持的。这么小的年纪，还未出阁，就主持父亲丧事，这种经历在全书所有人物中是绝无仅有的，虽凤姐亦不及也。</p>
<p>总之，黛玉虽然不是体格强壮的人，但也不象很多人误解的那样弱不禁风。除了在天上被神瑛侍者“娇惯”（浇灌），在地上被宝玉和紫鹃“娇惯”外，从小到大，并没有人真正地悉心照料过她。反之，在贾母淘气摔破脑门、宝钗看杂书被大人教训的年龄，她却在照料病中的母亲，并且读完了《四书》。她先天不足，后天失养，故显得体弱。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适应，无需奢华富贵，她也能一天天地“越发超逸”了。她所谓的“病”，只是“不放心”而已，不是健康问题。</p>
<p>关于黛玉的相貌的这段文字，灵动非常，神韵十足，实在是中国古今文学中少见的容貌描写，值得大评特评。黛玉的外在美还有很多别的可评之处，例如她“摇摇摆摆”走来的样子，令人不敢喘大气，生怕“吹倒”了她。她规规矩矩的睡相，给人感觉十分的乖，而湘云却把“一弯雪白的膀子”撂在被外。她大笑后头发有些乱，宝玉一个眼神儿，她便马上整理。她可以说是全书中最规矩、最有大家闺秀风度的姑娘了。即使和宝玉躺在一个床上，也很有分寸，同床而不共枕，说的都是雅致的玩笑，而且也没有一丁点儿肌肤之亲，真是典型的“亲而不狎”。</p>
<p>容貌，是很多人对黛玉的第一个误解。她的容貌应该是“迷人”的，而不是清纯脱俗的。而且她的“孪生姐妹”们也个个都是男人晕、女人恨的“狐媚子”。从容貌上看，清纯脱俗的应该是探春。对黛玉的第二个误解是娇生惯养和体弱多病，我也做了说明。下面就来说说对黛玉的第三个误解：她的“小性儿”。</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再看“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p>
<p>先说说比干之心。</p>
<p>比干是古今头号“死忠之臣”，是谏臣的完美榜样，即所谓“谏臣极则”者。据《史记》记载，当年纣王昏暴，国势已去，其他王族纷纷逃亡或投周时，比干却选择人臣之大义，不顾生死，连续进谏三日而不去。纣王恼羞成怒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坚持？比干答曰：身为大臣，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轻蔑地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你现在也学他。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气急败坏：好！靠！你还真成个圣人了！常说圣人心有七窍，我有点不信，正好借你来长长见识！遂命人将比干剖胸取心。比干之惨死，断绝了人们对商朝最后的一丝感情和希望，甚至连军队都倒戈相向。比干遭害后，其子避难长林，暂以“林”为姓。后来受周武王封赏并正式赐姓为“林”，比干便成为林氏之祖。林如海、林黛玉自然也是比干的后代。相传比干死后被封为文曲星，成了“才子”之神。可能也是凑巧，林如海便是个大才子，黛玉则是当之无愧的才女。书中另外有一位被大书特书的林四娘，则是个“死忠之臣”。林之孝两口子虽然平庸，但却生了个深得凤姐赏识和重用的小红。</p>
<p><span id="more-338"></span></p>
<p>比干有七窍玲珑之心，又是文曲星，应该很聪明了，可他不分对象地冒死相谏，实在是不够聪明，简直是死心眼，连一窍都不通，何况七窍呢？比干这种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聪明”和“糊涂”兼而有之的特性，恰恰也是黛玉的特点。而黛玉的心较之比干居然还多出一窍，那自然是更加的玲珑剔透了。黛玉也确实有一种天生的、超乎寻常的灵透。一般人意识不到的，黛玉早已感受到了。别的女人有第六感，黛玉简直还有第七感。今日之行为心理学，便是从人的细微表情和下意识动作中分析其内心世界，而黛玉无疑是行为心理学的大师。她精准的眼光和敏锐的感受，使一切欢声笑语、人情世故背后的风刀霜剑、自私阴毒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很多人说她多心、多愁善感、无病呻吟，甚至她自己有时都不愿相信这个第七感觉，自认“多心”，把人看得太坏了。可叹的是，她的“多心”和担忧，即使残酷得令人难以置信，最终仍然全都变成现实。所以黛玉并不是多心，她从来没有多心过，她只是看得太透、看得太敏锐了而已。但黛玉的死心眼却一点也不亚于祖先比干，看得再透，也是坚决不改。最终求仁得仁。她也是一个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的人物。</p>
<p>最后来看西施之病。</p>
<p>病从来就不是美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西施之病，传为千古佳话的“西子捧心”。东施模仿的便是她皱眉捧心的病态，令人哭笑不得，也更加突出了西子捧心之美。而黛玉之病居然比西子之病还要胜过三分，这是指什么呢？我个人认为，是指“病因”。西施的病是不折不扣的心口疼，是健康问题，而林妹妹的“病”是什么问题引起来的呢？书中有十分精彩的描写:</p>
<p><strong>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strong>(第三十二回)</p>
<p>书上写得很明白，林姑娘的“病”是“不放心”引起来的，和健康无关，而与爱情有关。这个病源，只有宝玉一人最清楚，甚至林姑娘自己都不敢正视。这其实就是那先天而来的“五内中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是洒泪以报甘露之恩的“心事”和使命。西施的病则纯粹是健康问题。她有爱情吗？很难讲。如果有，也只能是和范蠡相爱。而这二人居然在相爱中作出献美、迷惑吴王等事情，想想真是令人毛骨竦然，所以还是没有的好。黛玉之病胜过西施三分，就是胜在“病”的根源上。诸位想想，因为健康问题皱眉捧心，和因为爱情、不放心而皱眉捧心，哪个更美？三分太少，七分不多，十分才合适。</p>
<p>黛玉的这种“病”，倒是比“健康”更美。其实，有些爱情的确是如痴如狂，如生了病似的。“健康”或“正常”的恋爱，通常是为生活、为事业、为将来而搞的一笔投资、一笔交易。很现实，很理智，与爱情关系不大。如果一个人一生从来没有为爱情生过一场病，这个人其实是很可怜的。</p>
<p>黛玉的身体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么脆弱。她回去办丧事，旅途劳顿外加丧父之痛，仍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只要能回一趟南方，能离开贾府这个势利场，她便身心愉快、毫无病态了。还有她的所谓“不足之症”，其实是天生体弱，从小又操劳过度，没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所致。有许多读者认为黛玉从小就被娇生惯养，这是误解。黛玉实际上并没有被娇惯，因为林家根本就没人娇惯孩子。林如海很不会照顾家人，他的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是个工作重于家庭的人，否则也不至于一家子都病死：先是儿子，然后是夫人，送走黛玉后，他自己也步妻儿后尘，一病而亡。贾敏是在黛玉很小的时候就病了，不但不能娇惯黛玉，甚至还要黛玉照顾她。黛玉既照顾母亲，又照顾父亲，而且还给父亲送终，堪称是林家的顶梁柱，什么时候被娇惯过？谁娇惯她？难道是被家里的仆人们娇惯了？林家根本没有什么能干的仆人。黛玉带到贾府的应该就是最好用的几个人了，结果怎么样？在贾母看来，根本就不堪用，还得另派人。黛玉的童年实在是不轻松，书上明白地记着：黛玉小小年纪，就亲自侍奉母亲，“侍汤奉药，守丧尽哀”。另外还要读书，其负担之重，几近于今日之独生子女，只是少了个几十斤重的书包而已。她的老师雨村之所以教得轻松，不是功课少，而是黛玉聪明，过目不忘而已。她连《四书》都读完了，比贾府三春和宝玉学得都多，这功课能算少吗？直到母亲去世，她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触犯旧症，才得休学。没多久又因贾母催、父亲催，不得不去贾府。结果被人看成是有“不足之症”。</p>
<p>这个“不足之症”在黛玉进了贾府以后也没有改观。第一天她便被迫改了吃茶和吃饭的次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不是用锦衣玉食、华屋香车就可以改变的。很多长期在北方生活的南方人，或定居国外多年的游子，都有切身体会。黛玉第一天便被迫改习惯，以后这种方方面面的细节变化肯定少不了，即使书中没有再详细交代，我们也不难想象。比如说她“<strong>平素十顿饭只好吃五顿，众人也不着意了</strong>”，就是一个例子。有的读者以为她天天锦衣玉食，应当很舒服，其实这也是因人而异。有的人适应能力强，无论到哪里都吃得饱、睡得着。黛玉则不属于这一类。对于她来讲，贾府的锦衣玉食，还远不如故乡的一碗粥。贾府的雕梁画栋，远不如家里的一间小屋。贾府的各种珍宝，也不如故乡的一个泥娃娃。她回去探父病、办丧事，都是伤心耗神的事情（宝玉还担心她不定哭得怎样呢），再加上旅途之劳顿，即便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该精疲力尽了，换了黛玉，还不得吐血而亡？可她居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她并不是娇生惯养、体弱多病之人，只是需要回趟家，或者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而已。另外也可以看出她的办事能力。虽然有贾琏帮助，但贾琏的能力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一切内闱之事贾琏也都不能干预。其它重大事情，归根结底也都是要由林家的人决定，不可能让贾琏做主。后文紫鹃试玉时，证明林家其他人已死绝了。所以，林如海的丧事必是由黛玉主持的。这么小的年纪，还未出阁，就主持父亲丧事，这种经历在全书所有人物中是绝无仅有的，虽凤姐亦不及也。</p>
<p>总之，黛玉虽然不是体格强壮的人，但也不象很多人误解的那样弱不禁风。除了在天上被神瑛侍者“娇惯”（浇灌），在地上被宝玉和紫鹃“娇惯”外，从小到大，并没有人真正地悉心照料过她。反之，在贾母淘气摔破脑门、宝钗看杂书被大人教训的年龄，她却在照料病中的母亲，并且读完了《四书》。她先天不足，后天失养，故显得体弱。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适应，无需奢华富贵，她也能一天天地“越发超逸”了。她所谓的“病”，只是“不放心”而已，不是健康问题。</p>
<p>关于黛玉的相貌的这段文字，灵动非常，神韵十足，实在是中国古今文学中少见的容貌描写，值得大评特评。黛玉的外在美还有很多别的可评之处，例如她“摇摇摆摆”走来的样子，令人不敢喘大气，生怕“吹倒”了她。她规规矩矩的睡相，给人感觉十分的乖，而湘云却把“一弯雪白的膀子”撂在被外。她大笑后头发有些乱，宝玉一个眼神儿，她便马上整理。她可以说是全书中最规矩、最有大家闺秀风度的姑娘了。即使和宝玉躺在一个床上，也很有分寸，同床而不共枕，说的都是雅致的玩笑，而且也没有一丁点儿肌肤之亲，真是典型的“亲而不狎”。</p>
<p>容貌，是很多人对黛玉的第一个误解。她的容貌应该是“迷人”的，而不是清纯脱俗的。而且她的“孪生姐妹”们也个个都是男人晕、女人恨的“狐媚子”。从容貌上看，清纯脱俗的应该是探春。对黛玉的第二个误解是娇生惯养和体弱多病，我也做了说明。下面就来说说对黛玉的第三个误解：她的“小性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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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曲沐：有正本《红楼梦》 “有意欺人”</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ouyiqiren-yuozhenbe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youyiqiren-yuozhenbe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4 Jan 2010 14:36:49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28</guid>
		<description><![CDATA[<p>曲 沐</p>
<p>（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阳花溪 550025）</p>
<p>【摘要】有正本《红楼梦》，诞生于民国元年，是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一 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戚蓼生的序很可能是伪托。它的批语为当时“著名小说家”所加。《石头记》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多抄自有正本批 语，而署上“脂砚”“脂研”等名号。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大肆篡改，狄葆贤眉批为其篡改张目，有意欺人。</p>
<p></p>
<p>【关键词】有正本；有证书局；红楼梦；狄葆贤；戚蓼生；脂 本；欺人。</p>
<p>【中图分类号】</p>
<p>八十回本《红楼梦》，现在所能看到的是上海有正书局出版的 有正本《红楼梦》，分上下两集，上集十册四十回是宣统三年辛亥（1911）8月——11月间印行 的；下集十册四十回是民国元年壬子（1912）7月——12月间印行的，当时封面题作《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国初 抄本”，在版权页上则题为“国初秘本”。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 港分馆出版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中谈到：“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葆贤）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抄本’，有意 欺人耳”。所谓“国初”，指清代初期，此确是“有意欺人”。如今发现，它之“有意欺人”，不只是题署如此欺人，整个有正本《红楼梦》都在“有意欺人”。</p>
<p>一 批语的性质</p>
<p>有正本的批语，都集中在上集四十回，下集四十回只有回末 “总评”，其他找不出一条批语。</p>
<p>关于有正本的批语，有的红学家认为是有正本《红楼梦》过录 三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批语，而将“脂砚斋”的名字删去了，现在看起来完全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的批语，而署上“脂砚”、“脂研”、“指 研”等的名字。1975年上海古 籍出版社发现有正本上集四十回的底本，完全证实这一事实，底本毫无“脂研”等字样。再比如16回批语：</p>
<p>有正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也。</p>
<p>甲戌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万人意外之事。</p>
<p>己卯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庚辰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这种形式的批语，绝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将“外方人”错抄成“万人”，而不可能是相反。再如也是16回：</p>
<p>有正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绝处。</p>
<p>甲戌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短处。</p>
<p>己卯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庚辰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断处”不好理解，正是对“断绝处”的抄错，同样不可能是 相反。</p>
<p>有人统计，三脂本从有正本抄有1000——1500条批语，占脂批总数的60——80％。所以脂砚斋的时代，肯定在有正本之后。有正本批语的时代也 就在有正本出版的前夕。就在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5日发行的上海《小说时报》第十四号上，刊载了有正本上集出 版的广告。广告说：“《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截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部十册，共为一套， 定价一元八角”。下集第一册封二还刊有“征求批评”的启事：“此书前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 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 迎。再原稿概不寄还，以免周折。上海望平街有正书局启”。胡适就说：这在当时是很高的稿酬。可见这些评语的来源。广告说“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其中包 括正文中双行夹批，也包括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自己加在此本上的二百多条眉批。1928年胡适批评俞平伯说：“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 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 述全编》第190页）其实， 俞平伯也早已看出“眉评”“是最近时人所加”，也认为那些评注“谬语极多”、“十分可厌”。</p>
<p>狄葆贤在“眉评”中的主要用意在于抬高有正本的身价。他将 所谓“原本”、“秘本”的有正本，与“今本”也即程甲本文字上的异同，进行比较，以证明此“原本”、“秘本”如何如何好，如何优于“今本”；“今本”如何 如何对“原本”进行了妄改。其实，是“原本”对“今本”进行了妄改，这才真正是“颠倒是非”、“有意欺人”。197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清理仓库时发现的有正本上集的底本，完 全证明了这一事实。底本是白文本，批语是粘贴上去拍照制版的。</p>
<p>比如第25回第20页反面7行，原作“我笑如来佛比人还忙”。狄葆贤将“如来”二字贴改 为“弥陀”二字，并加以眉评道：“‘弥陀佛比人还忙’，今本改为‘如来佛’，不知如来佛乃婆娑世界之佛，弥陀佛乃极乐世界之佛。吾乃知擅改此书者，不但不 知佛法，即佛典上事迹名号亦均茫然，可笑甚矣！”正如魏绍昌先生在《红楼梦版本小考》一书上所说的：“狄平子（葆贤）明明知道，反而在眉批中如此说法，真 所谓书商作风，自欺欺人，‘可笑甚矣’！” 所以，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的妄改妄加者比比皆是，实在是糟蹋《红楼梦》，“有意欺人”！</p>
<p>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牟利，不但对《红楼梦》如此百般糟 蹋，也采取同样手法糟蹋《聊斋志异》。他将《聊斋志异》篡改后，打出《原本加批聊斋志异》的幌子，并在眉评上说“原本”（篡改本）如何如何好，“俗本” （真正的原本）如何如何擅改“原本”，也完全是颠倒是非，自欺欺人。（见杨海儒《有正本〈原本加批聊斋志异〉对原著的肆意篡改》载作者《蒲松龄生平著述考 辨》）</p>
<p>二 内容的篡改</p>
<p>有正本的内容，对原著大肆篡改，简直将《红楼梦》糟蹋得不 成样子。就是这样一个伪本，胡适当年将它误断为“乾隆时抄本”，脂本就照它过录；最近周汝昌兄弟也将有正本、甲戌本、庚辰本作为“三真本”，进行互校，出 版了什么“汇校本”，又称“会真本”，据称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本的本子。事情果真如此吗？回答完全是否定的。请看以下事实——</p>
<p>第一， 有正本加进很多私货，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创作思想。此例甚 多，只能略举数例可见其一斑。</p>
<p>第七十八回有正本加进一大段文字，这段文字和《红楼梦》的 行文是不一样的，完全游离于行文之中：</p>
<p>说话之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则 能诗，相去宝玉不远，但一件，他二人终是别途。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及。况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 未免拘板庸涩。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他天性聪明，且素习好些杂书。他自谓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失误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堆砌成 篇，也觉得甚没趣味。因心里怀着这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 诌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历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近日贾政年迈，名利亦渐冷。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 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因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祖宗。况母亲溺爱，遂也不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曲 沐</p>
<p>（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阳花溪 550025）</p>
<p>【摘要】有正本《红楼梦》，诞生于民国元年，是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一 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戚蓼生的序很可能是伪托。它的批语为当时“著名小说家”所加。《石头记》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多抄自有正本批 语，而署上“脂砚”“脂研”等名号。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大肆篡改，狄葆贤眉批为其篡改张目，有意欺人。</p>
<p><span id="more-328"></span></p>
<p>【关键词】有正本；有证书局；红楼梦；狄葆贤；戚蓼生；脂 本；欺人。</p>
<p>【中图分类号】</p>
<p>八十回本《红楼梦》，现在所能看到的是上海有正书局出版的 有正本《红楼梦》，分上下两集，上集十册四十回是宣统三年辛亥（1911）8月——11月间印行 的；下集十册四十回是民国元年壬子（1912）7月——12月间印行的，当时封面题作《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国初 抄本”，在版权页上则题为“国初秘本”。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 港分馆出版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中谈到：“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葆贤）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抄本’，有意 欺人耳”。所谓“国初”，指清代初期，此确是“有意欺人”。如今发现，它之“有意欺人”，不只是题署如此欺人，整个有正本《红楼梦》都在“有意欺人”。</p>
<p><strong>一 批语的性质</strong></p>
<p>有正本的批语，都集中在上集四十回，下集四十回只有回末 “总评”，其他找不出一条批语。</p>
<p>关于有正本的批语，有的红学家认为是有正本《红楼梦》过录 三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批语，而将“脂砚斋”的名字删去了，现在看起来完全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的批语，而署上“脂砚”、“脂研”、“指 研”等的名字。1975年上海古 籍出版社发现有正本上集四十回的底本，完全证实这一事实，底本毫无“脂研”等字样。再比如16回批语：</p>
<p>有正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也。</p>
<p>甲戌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万人意外之事。</p>
<p>己卯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庚辰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这种形式的批语，绝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将“外方人”错抄成“万人”，而不可能是相反。再如也是16回：</p>
<p>有正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绝处。</p>
<p>甲戌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短处。</p>
<p>己卯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庚辰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断处”不好理解，正是对“断绝处”的抄错，同样不可能是 相反。</p>
<p>有人统计，三脂本从有正本抄有1000——1500条批语，占脂批总数的60——80％。所以脂砚斋的时代，肯定在有正本之后。有正本批语的时代也 就在有正本出版的前夕。就在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5日发行的上海《小说时报》第十四号上，刊载了有正本上集出 版的广告。广告说：“《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截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部十册，共为一套， 定价一元八角”。下集第一册封二还刊有“征求批评”的启事：“此书前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 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 迎。再原稿概不寄还，以免周折。上海望平街有正书局启”。胡适就说：这在当时是很高的稿酬。可见这些评语的来源。广告说“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其中包 括正文中双行夹批，也包括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自己加在此本上的二百多条眉批。1928年胡适批评俞平伯说：“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 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 述全编》第190页）其实， 俞平伯也早已看出“眉评”“是最近时人所加”，也认为那些评注“谬语极多”、“十分可厌”。</p>
<p>狄葆贤在“眉评”中的主要用意在于抬高有正本的身价。他将 所谓“原本”、“秘本”的有正本，与“今本”也即程甲本文字上的异同，进行比较，以证明此“原本”、“秘本”如何如何好，如何优于“今本”；“今本”如何 如何对“原本”进行了妄改。其实，是“原本”对“今本”进行了妄改，这才真正是“颠倒是非”、“有意欺人”。197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清理仓库时发现的有正本上集的底本，完 全证明了这一事实。底本是白文本，批语是粘贴上去拍照制版的。</p>
<p>比如第25回第20页反面7行，原作“我笑如来佛比人还忙”。狄葆贤将“如来”二字贴改 为“弥陀”二字，并加以眉评道：“‘弥陀佛比人还忙’，今本改为‘如来佛’，不知如来佛乃婆娑世界之佛，弥陀佛乃极乐世界之佛。吾乃知擅改此书者，不但不 知佛法，即佛典上事迹名号亦均茫然，可笑甚矣！”正如魏绍昌先生在《红楼梦版本小考》一书上所说的：“狄平子（葆贤）明明知道，反而在眉批中如此说法，真 所谓书商作风，自欺欺人，‘可笑甚矣’！” 所以，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的妄改妄加者比比皆是，实在是糟蹋《红楼梦》，“有意欺人”！</p>
<p>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牟利，不但对《红楼梦》如此百般糟 蹋，也采取同样手法糟蹋《聊斋志异》。他将《聊斋志异》篡改后，打出《原本加批聊斋志异》的幌子，并在眉评上说“原本”（篡改本）如何如何好，“俗本” （真正的原本）如何如何擅改“原本”，也完全是颠倒是非，自欺欺人。（见杨海儒《有正本〈原本加批聊斋志异〉对原著的肆意篡改》载作者《蒲松龄生平著述考 辨》）</p>
<p><strong>二 内容的篡改</strong></p>
<p>有正本的内容，对原著大肆篡改，简直将《红楼梦》糟蹋得不 成样子。就是这样一个伪本，胡适当年将它误断为“乾隆时抄本”，脂本就照它过录；最近周汝昌兄弟也将有正本、甲戌本、庚辰本作为“三真本”，进行互校，出 版了什么“汇校本”，又称“会真本”，据称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本的本子。事情果真如此吗？回答完全是否定的。请看以下事实——</p>
<p>第一， 有正本加进很多私货，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创作思想。此例甚 多，只能略举数例可见其一斑。</p>
<p>第七十八回有正本加进一大段文字，这段文字和《红楼梦》的 行文是不一样的，完全游离于行文之中：</p>
<p>说话之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则 能诗，相去宝玉不远，但一件，他二人终是别途。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及。况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 未免拘板庸涩。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他天性聪明，且素习好些杂书。他自谓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失误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堆砌成 篇，也觉得甚没趣味。因心里怀着这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 诌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历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近日贾政年迈，名利亦渐冷。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 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因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祖宗。况母亲溺爱，遂也不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 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样也如宝玉才好。所以每如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p>
<p>这段半文半白的文字，罗嗦、混乱、拮屈板嗝又油腔滑调，前 后错乱，矛盾不通。而且大谈八股举业，说什么不是宝玉不愿学举业，而是贾政原谅他了，因为贾宝玉不算十分玷辱祖宗，所以不“逼”他了。又说贾政原来也是个 “诗酒放诞”之人，不是比贾宝玉还离经叛道了吗！人们执着研究的贾宝玉和贾政在人生道路上的矛盾，在这里不是完全消失了吗？贾宝玉个性解放的要求不是也没 有了吗？这些议论不仅荒唐、迂腐，也与全书的基调相杆格，为后人所加至为明显。</p>
<p>再如第25回“魇魔法叔嫂（有正本改为“姊弟”，不准确）逢五鬼”一节 文字，写宝玉和凤姐被魔法害得疯狂颠倒，全家都为之慌乱，有正本突然插进一段：</p>
<p>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 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p>
<p>这段文字极其荒谬。薛宝钗和香菱，经常在大观园走动，不可 能怕被自家人瞧见之理。贾珍纵然在女人身上用工夫，也不至于在薛宝钗和香菱身上用工夫。再说薛蟠在贾府那么多年，不可能没见过林黛玉，怎么能趁乱写他为林 黛玉之美而“酥倒在那里”？都不符合生活的逻辑。再说林黛玉之美是为人赞叹、钦敬，怎能成为“性”的诱惑因素来写？这样写，实在违背作者原意，是亵渎林黛 玉、糟蹋林黛玉、侮辱林黛玉！这决不是曹雪芹的思想，也决不是曹雪芹的笔墨。俞平伯1922年就说：“程高本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平 白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戚本（即有正本）“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请问在举家忙乱的时候，夹写薛蟠的呆相，成何文法？ 评注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真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红楼梦辨》第70页）。而且看出“这决是辗转传抄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 也不免改窜”。</p>
<p>再比如第二回写风肃得知贾雨村要讨娇杏（有正本改作“姣 杏”）作二房，程本写他“喜得眉开眼笑”，有正本改为“喜的屁滚尿流”，“喜”的怎么会“屁滚尿流”呢？有人吹捧脂本，大谈“屁滚尿流”如何如何好，也真 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然而就是这些奇文，却充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以庚辰本为底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通行本”（下称“艺院本”）当中，也充斥在周汝 昌兄弟汇校的所谓“汇校本”又称“会真本”当中。</p>
<p>第二， 加进强烈的民族思想，绝非曹雪芹的创作意图。</p>
<p>比如63回，加进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写叫错了音韵，甚至 叫出“野驴子”来的一大段，恶毒攻击了少数民族，表现了强烈的民族情绪。作者反复交代“无朝代年纪可考”，更不坐实清代。而有正本63回写宝玉命芳官“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后面 分大顶”，这不明确告诉人们小说写的就是清代吗，这不是完全违背作者意图吗！凡是这些地方，俞平伯当年都极为反感，说它“不但全失宝玉口吻、神情，而且文 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p>
<p>再如52回写薛宝琴出示真真国女子的诗，其末联程本作“汉南春历历， 焉得不关心”。有正本却改成“满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汉南”指汉水以南，此泛指南方，“满南”却别有用心，很明显表现了民族思想。有正本诞生的时候1911年前后，反满的民族思想、民族情绪正是极为高涨的时候。篡 改者不排除是狄葆贤所为，因为狄葆贤在当时正是一个民族思想极为严重的人。俞平伯认为，包括“耶律雄奴”的描写，都是“有意添入的”，由此他说：“以作者 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的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 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程高本为接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同上第74页）。由此他认为戚本“似在程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的时代， 正是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的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然而正是这些弥漫民族思想的拙劣的东西，却充斥在“艺院 本”当中，也被当着“真本”充斥在周氏兄弟的“会真本”当中。</p>
<p>第三， 将一些正常的语言都改成一些脏话，有正本脏话秽语很多，实 在是糟蹋《红楼梦》，兹略举数例如下：</p>
<p>28回写贾母等人去清虚观打醮看戏，刚进去，一个小道士慌着躲 避，不想一头撞在凤姐怀里，凤姐扬手一掌，骂道：“小野杂种，往那里跑！”而有正本却改成“野牛肏的，朝那里跑！”凤姐再野蛮粗俗，也毕竟大家出身，岂能 骂出这样下流的话？一个“肏”字，凤姐的形象大变样了。 69回秋桐骂道：“理那起饿不死的杂种！”有正本改为“理那起瞎肏的！” “肏”者入肉也，为性交俗语。诗礼簪缨之族的贾府，怎能允许 这些少女少妇嘴里如此不干不净，动辄就“肏”呢？庚辰本变本加厉。59回，莺儿、蕊官、藕官、春燕几个小女孩子在柳叶渚玩耍，因用柳枝编花篮，被春燕的娘何婆看见了，就来教训他们。何婆 刚为干女儿芳官不服他管教而生气，因迁怒春燕，骂道：“干的我管不着，你是我屄里掉出来的，难道也不敢管你不成！”这是当着一些小女孩子的面骂出来的话。 全世界的语言恐怕再没有比这句话更难听了，却居然出现在中国一部伟大文学作品当中，岂非咄咄怪事！这绝不是曹雪芹的笔墨。然而就是这些脏话秽语大量充斥于 “艺院本”当中，也充斥于周氏兄弟的“汇真本”当中。</p>
<p>第四， 在数字上的妄改妄加。</p>
<p>有正本《红楼梦》16回写秦钟临死时：“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母 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后一句是程本所没有的，纯属有正本妄加，根本违背小说的基本描写。秦钟家里十分贫寒，第7回、第8回写其家已无力延师，勉强就读于贾府家塾，为此秦邦业“说不 得东并西凑，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带了秦钟到贾代儒家来拜见”。这样清贫，怎么会有“三四千两银子”的留积呢！朱伟杰《是是非非读红楼》说这“在 故事逻辑上是一塌糊涂”。又说：“小说成品，特别是经典小说名作，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有机体，其中的情节、细节乃至一句话一个字，都是万万不能随意加减 的。若要加减，第一是要符合人物性格的规定；第二是要与其他情节、细节相呼应，相协调”。有正本的妄加妄改，就与其他情节、细节无法协调，破坏了小说的有 机统一性。下面的事例也是这样。</p>
<p>33回写贾宝玉挨打，程甲本写小厮们打了十来下，贾政“自己夺 过板子，狠命地又打了十几下”。这已经够厉害了。有正本还嫌打的不够，改成贾政“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这样的“三四十”板子下去，宝 玉还能活命吗？</p>
<p>25回写赵姨娘要马道婆为他施魔法，拿不出现钱，就写了“五十 两一张欠契”，有正本嫌少，改成“写了个五百两银子欠契来”。“五百两银子”对赵姨娘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为凤姐过生日出二两银子，尤氏尚称周赵二位姨娘 是“苦瓠子”“你们可怜见的，那里有这些闲钱”，怎么会有“五百两银子”的底气呢？有正本狄葆贤的眉批经常尖刻地讽刺“穷措大”（上海话），这样改正是表 示他对小说原作的不满以显示自己的大方。</p>
<p>再如53回乌进孝交租时，报告灾情说：“九月一场碗大的雹子，方近二 三百里地方，连人带房，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的，所以才这样。”“方近二三百里的冰雹”，已经很不少了，其中难免没有乌进孝的夸大。但有正本嫌太 小，改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方”。古代的信息，能了解“方近二三百里地方”的灾情，已经是了不起的，“方近一千三百里地方”从何谈起呢。有正本根本不考虑 还有生活的逻辑这一条。这些不合实际，违背生活逻辑的篡改，均大量充斥于“艺院本”，也充斥于周氏兄弟的“汇校本”也即“会真本”当中。</p>
<p><strong>三 几点启示</strong></p>
<p>有人将有正本《红楼梦》吹捧上了天。周汝昌说：“八十回本 系统的本子，第一次得狄氏之石印而再显于世，尽发程伪本之覆。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狄葆贤的这一行动也可以说是把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可说是一次 ‘起义’的壮举。”（《红楼梦新证》977页）如今，也可以说：是要把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p>
<p>1， 1 关于有正本的来源，扑朔迷离，一直不明。梁启超曾说：旧本 来历不明不可轻信。有的说是狄葆贤（1873——1939）得之俞明震（1860——1918），有的说是狄葆贤得之夏别士（1865——1924），也有的说是狄葆贤从北京购得的。此本最早可以追溯到张开 模，据说底本上有几方张开模的印章。但张开模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卒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和俞明震、夏别士、狄葆贤差不多都是同时代人而略早。如今我们从其批语和内容上看，不管这个底本狄葆贤得之于 谁，有正本都是狄葆贤一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有意欺人”。</p>
<p>2 过去有人认为有正本批语是抄自三脂本，而将“脂砚斋”的名 字删除了。如今看来恰恰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而署上“脂研”“脂砚”等字样。有正本诞生于民国元年，三脂本还会早吗？所以三脂本绝不会是“早期 抄本”，绝在有正本之后。欧阳健《还原脂砚斋》以大量事实论断其为伪本，是可信可靠的。</p>
<p>3过去胡适根据戚蓼生的序，将有正本定为“乾隆时抄本”，看来 是大错的。戚蓼生虽为乾隆时人，但其“序”很可能是伪托。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博利能够弄虚作假，大肆篡改《红楼梦》和《聊斋志异》，伪造“国初抄本”、 “国初秘本”以欺瞒世人，难道不能伪造假托一篇序文吗？怀疑戚蓼生序为伪托绝非空穴来风，也绝非对前贤的不敬。</p>
<p>4 因为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引用的是有正本《红楼梦》，因之 有正本倍受人们信赖。然而仔细考察《中国小说史略》关于《红楼梦》的主要观念，几乎全袭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欧阳健《〈中国小说史略〉批判》（山西人 民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说在《红楼梦》版本方面，鲁迅“毫无建树”。这话是 对的。我们在《红学百年风云录》中就指出：《中国小说史略》关于曹寅家事说、自叙传说、高鹗续书说，全来之胡适。关于曹雪芹的生平家世，也袭用胡适的考证 材料。“至于曹雪芹是否是曹寅之孙、曹頫之子，是否北归时约十岁，是否贫居西郊而作《石头记》，是否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而卒，等等，均未重新审视，完全相 信胡适的话而引用之”。鲁迅所以看重八十回有正本，或许也是受胡适的影响。</p>
<p>5 有正本的文字内容已十分窜乱，严重糟蹋了《红楼梦》的文学 语言，也歪曲了小说的人物形象，歪曲了贾政、贾宝玉、也歪曲了林黛玉、芳官、尤三姐等，有正本是根本靠不住的，“有意欺人”。所以“艺院本”和周氏兄弟 “汇校本”即所谓“会真本”也同样靠不住，同样误人子弟，决不可从。真正靠得住的是120回程本《红楼梦》，有人毫无根据的称其为“伪本”，纯属诬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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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真、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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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3:5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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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 </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后者一意为专爱&#124;爱情，一意为博爱&#124;同情。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124;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124;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 结语：</p>
<p>浮生读红六年，红龄不长。大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恐为人所笑矣。本欲改为《我品到的红楼真味：真、爱、美》，复思也应无人将我的一家之言作学界定见，“我品到的”又成赘语，复归原题。</p>
<p>红楼梦的“价值”，即所谓的“意义”，从来就很难确定。大才不器。这个民族的异端们从来都在被后代归类又总是归不了类，想贴个不拘什么“意义”的定论，好扔神坛上晾着，又总盖不了棺。又岂止是《红楼梦》。而古往今来被大多数国人有意无意地遵从的、用来探究“意义”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只在乎“应该反映”什么。不注重真相是什么。作品又恰恰只有忏悔，没有教诲；只有真相，没有瞒骗；只有问题，没有答案。你让它切合什么“意义”呢？怎不气煞人也么哥。</p>
<p>说破大天，《红楼梦》也就是一部小说。但我从未认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上的价值意义总归较低，头等不压众，比不上权力本位的价值观中的“经邦济世”、“为往世继绝学”等政治意义。但一些口称爱重红楼梦者，却每如此想。二百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摇铃打鼓混折腾，硬将之拖上“史学”“政治学”的“庙堂”，非要赋予“更崇高”的意义（反清复明，阶级斗争）；或以“伟人也是人”为辞，追究作者不够崇高的动机（骂皇帝，泄私愤，报家仇，抢情人），呶呶然以为得计。他们忘记了，越追求卑鄙 的“动机”和伟大“意义”，越离于大道。不知何时是个了局的“意义”之争中，唯一没被怀疑的就是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就是“王朝政治”唯一的、终极的意义。但难道王朝政治才有终极意义？作者就不能为了美，为了真情，为了所爱的可爱的人，去写什么吗？</p>
<p>我在红楼梦中看到最可宝贵的，却是至今仍能令灵魂栖居的真，爱，美。虽然在“流言家见宫闱秘事”的特种“讲坛”中，我看不到求真；在“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学术”辩难中，我看不到大爱；在“钗黛之争”中，我看不到审美。这真是一幕幕永远没尽头的讽刺剧，不断反衬着《红楼梦》这个充满了杰出高贵品质的民族异端。文学而偏不能被文学研究者承认为文学，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认他乡是故乡”。</p>
<p>《红楼梦》不是完美的。</p>
<p>它讴歌青春，但青春的力量是有限的，本身不能成为信仰。它痛恨自由生命的被设置，宝玉决绝出家，却在青春梦醒后无路可以走，而道路只能等待后人开创。它对极具审美价值的生活细节的描写，在用“美”熏陶感染读者的同时，也为读者了解历史和文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子，但这不是锦绣堆中信手拈来的明珠，却是废墟上硕果仅存的孑遗。仅靠一本《红楼梦》是绝不能滋养出另一本《红楼梦》的。</p>
<p>《红楼梦》不是万能的。</p>
<p>甚至只要权力本位的价值评价体系存在一天，它就一天真正地“无用”。曾经，为了让它“有用”，蔡孑民将它拉入排满革-命。但双十节纪念中，有否礼赞红楼梦一项呢？曾经，为了让它“有用”，无数的人把它往阶-级-斗-争上拉，但《阶-级-斗争-史》可能铭记红楼梦的“反封建功绩”吗？“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论断在红学界内影响极大，但下论断者绝对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军事理论家”，而不可能是“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红学家”，如此等等，折射出的又岂止是文学。这不是曹高二公的悲哀，是我们的悲哀。</p>
<p>《红楼梦》是可爱的。</p>
<p>因为它拥有真，爱，美。它理应得到我对它无可言说的爱。</p>
<p>（浮生何所寄，２００９.９.８完稿）</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span id="more-272"></span></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strong> </strong></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strong>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strong></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可以道里计</span></strong>。（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后者一意为专爱|爱情，一意为博爱|同情</span></strong>。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strong>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strong></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strong>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strong></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strong> 结语：</strong></p>
<p>浮生读红六年，红龄不长。大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恐为人所笑矣。本欲改为《我品到的红楼真味：真、爱、美》，复思也应无人将我的一家之言作学界定见，“我品到的”又成赘语，复归原题。</p>
<p>红楼梦的“价值”，即所谓的“意义”，从来就很难确定。大才不器。这个民族的异端们从来都在被后代归类又总是归不了类，想贴个不拘什么“意义”的定论，好扔神坛上晾着，又总盖不了棺。又岂止是《红楼梦》。而古往今来被大多数国人有意无意地遵从的、用来探究“意义”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只在乎“应该反映”什么。不注重真相是什么。作品又恰恰只有忏悔，没有教诲；只有真相，没有瞒骗；只有问题，没有答案。你让它切合什么“意义”呢？怎不气煞人也么哥。</p>
<p>说破大天，《红楼梦》也就是一部小说。但我从未认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上的价值意义总归较低，头等不压众，比不上权力本位的价值观中的“经邦济世”、“为往世继绝学”等政治意义。但一些口称爱重红楼梦者，却每如此想。二百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摇铃打鼓混折腾，硬将之拖上“史学”“政治学”的“庙堂”，非要赋予“更崇高”的意义（反清复明，阶级斗争）；或以“伟人也是人”为辞，追究作者不够崇高的动机（骂皇帝，泄私愤，报家仇，抢情人），呶呶然以为得计。他们忘记了，越追求卑鄙 的“动机”和伟大“意义”，越离于大道。不知何时是个了局的“意义”之争中，唯一没被怀疑的就是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就是“王朝政治”唯一的、终极的意义。但难道王朝政治才有终极意义？作者就不能为了美，为了真情，为了所爱的可爱的人，去写什么吗？</p>
<p>我在红楼梦中看到最可宝贵的，却是至今仍能令灵魂栖居的真，爱，美。虽然在“流言家见宫闱秘事”的特种“讲坛”中，我看不到求真；在“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学术”辩难中，我看不到大爱；在“钗黛之争”中，我看不到审美。这真是一幕幕永远没尽头的讽刺剧，不断反衬着《红楼梦》这个充满了杰出高贵品质的民族异端。文学而偏不能被文学研究者承认为文学，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认他乡是故乡”。</p>
<p>《红楼梦》不是完美的。</p>
<p>它讴歌青春，但青春的力量是有限的，本身不能成为信仰。它痛恨自由生命的被设置，宝玉决绝出家，却在青春梦醒后无路可以走，而道路只能等待后人开创。它对极具审美价值的生活细节的描写，在用“美”熏陶感染读者的同时，也为读者了解历史和文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子，但这不是锦绣堆中信手拈来的明珠，却是废墟上硕果仅存的孑遗。仅靠一本《红楼梦》是绝不能滋养出另一本《红楼梦》的。</p>
<p>《红楼梦》不是万能的。</p>
<p>甚至只要权力本位的价值评价体系存在一天，它就一天真正地“无用”。曾经，为了让它“有用”，蔡孑民将它拉入排满革-命。但双十节纪念中，有否礼赞红楼梦一项呢？曾经，为了让它“有用”，无数的人把它往阶-级-斗-争上拉，但《阶-级-斗争-史》可能铭记红楼梦的“反封建功绩”吗？“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论断在红学界内影响极大，但下论断者绝对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军事理论家”，而不可能是“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红学家”，如此等等，折射出的又岂止是文学。这不是曹高二公的悲哀，是我们的悲哀。</p>
<p>《红楼梦》是可爱的。</p>
<p>因为它拥有真，爱，美。它理应得到我对它无可言说的爱。</p>
<p>（浮生何所寄，２００９.９.８完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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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新版红楼梦和黛玉传的一些看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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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24:41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今日]]></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版红楼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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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自注: 为叙述简单, 八七王扶林版红"学"梦, 简称王八七. 零八李少红版红楼梦, 简称李零八. 黛玉传因为没有使用"红楼梦"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不用简称, 直接使用原名. 本文只谈电视连续剧, 不涉电影.]</p>
<p></p>
<p>本来听说李零八采用了全书一百二十回, 所以对之还是比较期待的, 可是后来又听说对后四十回要&#8221;略加修改&#8221;, 尤其是周岭又一次积极地参与了进来, 便知道基本上是完蛋了.</p>
<p>据我现在的估计, 周岭在王八七中现了眼, 要在李零八中换一种思路, 换一种手法来歪曲红楼梦, 对抗红楼梦作者. 具体情况还要看到最后播出版才好说, 但大意应该仍然是贬黛褒叉. 最近看到消息说将罪魁祸首改为王夫人, 把贾母保下来, 估价就是周岭的主意, 别无分店.</p>
<p>李零八现在遭受的辱骂主要是因为造型. 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问题. 导演和化妆师完全有权有自由按照自己的观点来设计人物造 型. 未播出之前, 一切批评都显得太早太武断. 其次是选角. 小蒋不够瘦, 小李不够胖. 这倒是一个问题, 但看到小蒋的表演, 倒还有些意思, 至少有黛玉的活泼,另外在&#8221;葬花&#8221;的镜头中也有一种凄美的气质.所以这个问题也不会很大, 总之也是要看播出时的实际效果. 关键是剧本. 李零八最大的问题, 一定会在剧本上, 尤其是后四十回. 而李零八最大的优势, 应该是道具, 布景, 动画等硬件, 这也是李零八最值得期待的地方.</p>
<p>因为黛玉传没有使用&#8221;红楼梦&#8221;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以前没有很关心它. 最近看了它的&#8221;探班&#8221;片花和对剧组人员的访谈, 尤其是王子瑜对王八七的看法和闵春晓对黛玉的看法, 感觉有点儿意思.</p>
<p>首先要赞一下王子瑜. 任何一个正常人, 看了王八七后, 都不可能喜欢林黛玉. 王八七就是为了贬低林黛玉而炮制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作者</span>自注: 为叙述简单, 八七王扶林版红"学"梦, 简称王八七. 零八<span>李少红</span>版<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 简称李零八. 黛玉传因为没有使用"<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不用简称, 直接使用原名. 本文只谈电视<span>连续剧</span>, 不涉电影.]</p>
<p><span id="more-238"></span></p>
<p>本来听说李零八采用了全书一百二十回, 所以对之还是比较期待的, 可是后来又听说对<span>后四十回</span>要&#8221;略加修改&#8221;, 尤其是周岭又一次积极地参与了进来, 便知道基本上是完蛋了.</p>
<p>据我现在的估计, 周岭在王八七中现了眼, 要在李零八中换一种思路, 换一种手法来歪曲红楼梦, 对抗红楼梦作者. 具体情况还要看到最后播出版才好说, 但大意应该仍然是贬黛褒叉. 最近看到消息说将罪魁祸首改为王夫人, 把贾母保下来, 估价就是周岭的主意, 别无分店.</p>
<p>李零八现在遭受的辱骂主要是因为造型. 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问题. 导演和化妆师完全有权有自由按照自己的观点来设计<span>人物</span>造 型. 未播出之前, 一切批评都显得太早太武断. 其次是选角. 小蒋不够瘦, 小李不够胖. 这倒是一个问题, 但看到小蒋的表演, 倒还有些意思, 至少有黛玉的活泼,另外在&#8221;葬花&#8221;的镜头中也有一种凄美的气质.所以这个问题也不会很大, 总之也是要看播出时的实际效果. 关键是剧本. 李零八最大的问题, 一定会在剧本上, 尤其是后四十回. 而李零八最大的优势, 应该是道具, 布景, 动画等硬件, 这也是李零八最值得期待的地方.</p>
<p>因为黛玉传没有使用&#8221;红楼梦&#8221;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以前没有很关心它. 最近看了它的&#8221;探班&#8221;片花和对剧组人员的访谈, 尤其是王子瑜对王八七的看法和闵春晓对黛玉的看法, 感觉有点儿意思.</p>
<p>首先要赞一下王子瑜. 任何一个正常人, 看了王八七后, 都不可能喜欢林黛玉. 王八七就是为了贬低林黛玉而炮制的. 就是为了改变林黛玉和薛宝叉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而炮制的. 可以说, 王八七的顾问和编剧们成功地通过王八七实现了自己的&#8221;<span>红学</span>梦&#8221;, 虽然骂声不绝, 但毕竟是出炉了, 再臭你也得闻着. 而且因为大家对它的鄙视和不屑, 所以不免忽略了它的存在, 以至于它在这些年来偷偷地悄无声息地播了又播, 而且还一边播一边改, 骗了很多少不更事的小孩子, 最后混了个脸熟, 混了个几百次的播出次数, 时不时美滋滋地引用一下, 作为&#8221;非典&#8221;的证据. 可实际上是什么货色呢? 王子瑜说得很对, 那令人反感的, 事儿妈一样的&#8221;电视黛玉&#8221;, 正是王八七带给观众的视觉&#8221;享受&#8221;. 也正因如此, 王八七也只能是垃圾. 其实说它是垃圾还是客气的, 说它是国耻也不过分. <span>中国</span>最伟大的文学作品, 作者和多少人心目中的爱神, 居然被糟蹋到这种程度, 不是国耻是什么?!</p>
<p>其次是闵春晓对黛玉的评论. 我最欣赏她所说的&#8221;林黛玉是一个很纯粹的人&#8221;和&#8221;看书时对黛玉有知音的感觉&#8221;. 就凭这个, 黛玉传就非常值得看. 虽然我不是很同意她的其它一些看法, 但我已经进入期待的状态了.</p>
<p>简单说说对黛玉传片花的初步感觉.闵春晓的确有&#8221;弱柳扶风&#8221;的气质. 可眼神有点儿冷, 有点儿现实, 没有&#8221;似睁非睁&#8221;, &#8220;似喜非喜&#8221;的梦幻感(这一点不如陶慧敏), 但却有&#8221;似泣非泣&#8221;的意思. 整体容貌也不能说是&#8221;稀世之美&#8221;和&#8221;绝代姿容&#8221;(但这一点永远可以迁就), 但是那个很短的&#8221;焚稿&#8221;镜头, 还是很打动人的. 总之是非常值得期待的.</p>
<p>王子瑜的气质和谈吐很有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的意思, 但还是太漂亮了, 我很怀疑尤二姐的容貌能否赶上她. 邓莎很漂亮, 又不胖, 不太适合宝叉. 晴雯扮演者当然也是美女, 但尚未漂亮到象晴雯那样的人尖儿, 连敌人都没办法否认的程度, 甚至和袭人的扮演者比起来, 也看不出有&#8221;第一等&#8221;和&#8221;第二等&#8221;的差别. 以上几个方面, 好象成了一个&#8221;很大的症候&#8221;, 简直是个痼疾或顽症了, 没有一部电视剧能逃出这些症候, 去真正符合原著的.</p>
<p>现在只能说这些初步印象. 播出以后再说吧.</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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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国柱：红学“作家派”一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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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20:1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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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一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
三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神通”，能分辨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真假”？何况张爱玲的这些话，并不是十二三岁时写下的，而是“知命”之年的文字，总难免给人以“矫情”和“造作”之嫌。即使她十二三岁时就知晓后四十回之“劣”，也多半是受到家庭的影响（据周先生说，张爱玲十四岁时“续红楼”，曾创《摩登红楼梦》六回，回目就是由其父“撰配”的，则其父有可能是个“续书说论者”），未必就不是“凡人”的智商，倒成为“女圣者”或“女神”的“先知先觉”了。</p>
<p>其次是张爱玲女士狂热鼓吹“探佚”，更使周先生特别开心。张女士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探佚的成果”；这和周先生主张把后四十回“扔进字纸篓里”相近，他十分高兴地说“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其实“探佚”正是《红楼梦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它的“五详《红楼梦》”，主要就是依据脂批和“旧时真本”的记载，“探”求曹雪芹的所谓“佚”稿——宝、湘最终“大团圆”。张爱玲明明知道“宝湘结合”是后续“旧时真本”的故事，她却“详”出那是曹雪芹“旧时早本”所写的基本内容。所以她说：“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这又和周先生的“探佚”结论极为相似；周先生就是“探”出宝玉（雪芹）与湘云（脂砚）“终成夫妇”，“白头偕老”，“一芹一脂”，“同命鸳鸯”，“合作著批”《红楼梦》的。张爱玲因为赞同周汝昌“脂砚即湘云”即雪芹之“续弦”说，被周先生引为同道和知己，使他“倍觉难得，感到荣幸”，并颂扬张爱玲“对‘探佚’下了功夫”，“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一些的探佚人才”。</p>
<p>由于《红楼梦魇》与周汝昌倡导的“基本精神”一致，用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伪续后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才受到周先生的尽情颂扬。而《红楼梦魇》的根本问题，恰恰正是对脂本脂批的盲目迷信和顶礼膜拜。在张爱玲女士看来，脂本简直字字珠玑，都是曹雪芹的真迹手稿；脂批则是句句真理，红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这才使得她成为胡适红学模式的忠实信奉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及周汝昌先生的鼎力推崇者和由衷倾慕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家的创作经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她早已深中“续书说”和“探佚学”的流毒，事先就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以致走火入魔，不得不一直“梦魇”下去，执迷不醒。</p>
<p>同样是迷茫于脂本脂批，苏雪林的情况又不一样。苏雪林女士也是台湾的著名作家，红学方面的著作有在台北出版的小册子《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从表面上看，苏雪林女士似乎是在痛斥曹雪芹和《红楼梦》，这才引起不少人的“愤慨”；其实不然，她实质上是在痛斥脂本。她无条件地相信胡适的“脂本原本”说，径直把脂本当成“曹雪芹的本子”。她凭着作家的敏感，一眼就看出脂本千疮百孔，拙劣不堪，“不但说不上一个‘好’字，而且还说不上一个‘通’字”，甚至是“瘢疵累累，伤痕遍体”，“全身溃烂，浓血交流”，足见《红楼梦》只是一部“散漫松懈，毫无结构，并且尚未完稿的小说”，不应该受到那样高的评价。应该说苏雪林是红学史上第一个公然敢于严厉谴责脂本之“劣”的人，她对脂本的批驳是很有眼光的，她指出的脂本的所有劣迹也是客观存在的；只可惜她没有察觉脂本之 “伪”，反而将其当成《红楼梦》的“原本”看待，这才导致痛诋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严重错误。这一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但是，苏雪林对程高全璧本《红楼梦》的估价却相当高，称之为“旧式小说之王”，并认为“全书的精彩倒在高鹗续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的荣誉应该完全归给他才是”。苏雪林对程本的看法也是基本正确的，只可惜她又“上了胡适的当”，错误地相信“续书说”，这才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高鹗。如果她认识到百二十回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曹雪芹完美艺术构思的产物，她显然是绝不可能随意贬损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红学“作家派”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程本与脂本这两种本子，究竟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先孰后，是一个必须首先分辨清楚的原则性问题。迄今为止“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基本上还未曾摆脱脂本脂批的阴影。且不说张爱玲、苏雪林女士如何误将脂本当“曹本”；即使是倾其全力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林语堂和高阳先生，也轻信了脂本脂批之“真”。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竟然也迷惑于“脂砚即湘云”即“雪芹续弦”这个百年红学中最为荒唐的猜想，将后续“旧时真本”当作曹雪芹“原著”的“最后构想”；而未发觉脂批关于“后三十回”的情节提要，纯粹是脂砚斋依据“旧时真本”而批的。这就使得他们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决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红学“作家派”中逐步摆脱脂砚斋影响的，似乎只有徐迟、李国文、特别是克非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先生（鉴于笔者已另文说及，见《红楼》2002年第4期《作家笔下脂砚斋》，此不赘述）。可见“作家派”的红学研究还任重而道远。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内行”的“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在保卫《红楼梦》整体艺术结构的论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p>
<p>（原载《红楼》杂志2005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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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br />
一<br />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span id="more-236"></span></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br />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br />
三<br />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神通”，能分辨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真假”？何况张爱玲的这些话，并不是十二三岁时写下的，而是“知命”之年的文字，总难免给人以“矫情”和“造作”之嫌。即使她十二三岁时就知晓后四十回之“劣”，也多半是受到家庭的影响（据周先生说，张爱玲十四岁时“续红楼”，曾创《摩登红楼梦》六回，回目就是由其父“撰配”的，则其父有可能是个“续书说论者”），未必就不是“凡人”的智商，倒成为“女圣者”或“女神”的“先知先觉”了。</p>
<p>其次是张爱玲女士狂热鼓吹“探佚”，更使周先生特别开心。张女士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探佚的成果”；这和周先生主张把后四十回“扔进字纸篓里”相近，他十分高兴地说“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其实“探佚”正是《红楼梦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它的“五详《红楼梦》”，主要就是依据脂批和“旧时真本”的记载，“探”求曹雪芹的所谓“佚”稿——宝、湘最终“大团圆”。张爱玲明明知道“宝湘结合”是后续“旧时真本”的故事，她却“详”出那是曹雪芹“旧时早本”所写的基本内容。所以她说：“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这又和周先生的“探佚”结论极为相似；周先生就是“探”出宝玉（雪芹）与湘云（脂砚）“终成夫妇”，“白头偕老”，“一芹一脂”，“同命鸳鸯”，“合作著批”《红楼梦》的。张爱玲因为赞同周汝昌“脂砚即湘云”即雪芹之“续弦”说，被周先生引为同道和知己，使他“倍觉难得，感到荣幸”，并颂扬张爱玲“对‘探佚’下了功夫”，“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一些的探佚人才”。</p>
<p>由于《红楼梦魇》与周汝昌倡导的“基本精神”一致，用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伪续后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才受到周先生的尽情颂扬。而《红楼梦魇》的根本问题，恰恰正是对脂本脂批的盲目迷信和顶礼膜拜。在张爱玲女士看来，脂本简直字字珠玑，都是曹雪芹的真迹手稿；脂批则是句句真理，红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这才使得她成为胡适红学模式的忠实信奉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及周汝昌先生的鼎力推崇者和由衷倾慕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家的创作经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她早已深中“续书说”和“探佚学”的流毒，事先就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以致走火入魔，不得不一直“梦魇”下去，执迷不醒。</p>
<p>同样是迷茫于脂本脂批，苏雪林的情况又不一样。苏雪林女士也是台湾的著名作家，红学方面的著作有在台北出版的小册子《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从表面上看，苏雪林女士似乎是在痛斥曹雪芹和《红楼梦》，这才引起不少人的“愤慨”；其实不然，她实质上是在痛斥脂本。她无条件地相信胡适的“脂本原本”说，径直把脂本当成“曹雪芹的本子”。她凭着作家的敏感，一眼就看出脂本千疮百孔，拙劣不堪，“不但说不上一个‘好’字，而且还说不上一个‘通’字”，甚至是“瘢疵累累，伤痕遍体”，“全身溃烂，浓血交流”，足见《红楼梦》只是一部“散漫松懈，毫无结构，并且尚未完稿的小说”，不应该受到那样高的评价。应该说苏雪林是红学史上第一个公然敢于严厉谴责脂本之“劣”的人，她对脂本的批驳是很有眼光的，她指出的脂本的所有劣迹也是客观存在的；只可惜她没有察觉脂本之 “伪”，反而将其当成《红楼梦》的“原本”看待，这才导致痛诋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严重错误。这一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但是，苏雪林对程高全璧本《红楼梦》的估价却相当高，称之为“旧式小说之王”，并认为“全书的精彩倒在高鹗续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的荣誉应该完全归给他才是”。苏雪林对程本的看法也是基本正确的，只可惜她又“上了胡适的当”，错误地相信“续书说”，这才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高鹗。如果她认识到百二十回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曹雪芹完美艺术构思的产物，她显然是绝不可能随意贬损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红学“作家派”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程本与脂本这两种本子，究竟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先孰后，是一个必须首先分辨清楚的原则性问题。迄今为止“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基本上还未曾摆脱脂本脂批的阴影。且不说张爱玲、苏雪林女士如何误将脂本当“曹本”；即使是倾其全力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林语堂和高阳先生，也轻信了脂本脂批之“真”。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竟然也迷惑于“脂砚即湘云”即“雪芹续弦”这个百年红学中最为荒唐的猜想，将后续“旧时真本”当作曹雪芹“原著”的“最后构想”；而未发觉脂批关于“后三十回”的情节提要，纯粹是脂砚斋依据“旧时真本”而批的。这就使得他们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决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红学“作家派”中逐步摆脱脂砚斋影响的，似乎只有徐迟、李国文、特别是克非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先生（鉴于笔者已另文说及，见《红楼》2002年第4期《作家笔下脂砚斋》，此不赘述）。可见“作家派”的红学研究还任重而道远。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内行”的“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在保卫《红楼梦》整体艺术结构的论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p>
<p>（原载《红楼》杂志2005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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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梅节：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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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14:40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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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梅节
【内容提要】
脂本、脂评是新红学的命根。胡适将脂砚斋与《红楼梦》作者画等号，周汝昌指为曹雪芹的续弦妻，书中的史湘云。根据脂评深入探考芹、脂关系，应该指出脂砚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他干扰雪芹的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在评本中故意隐去原作者，凸显自己，企图将自己定位为“红楼梦的主人”。本文反对佞脂，但也反对妖魔化、虚无化脂砚斋。脂砚欣赏曹雪芹，供养他写小说，并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在红学史上应有其地位。</p>
<p></p>
<p>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p>
<p>发愿给脂砚斋落妆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p>
<p>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p>
<p>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p>
<p>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p>
<p>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p>
<p>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p>
<p>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 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p>
<p>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p>
<p>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p>
<p>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p>
<p>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p>
<p>《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p>
<p>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p>
<p>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p>
<p>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p>
<p>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 “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p>
<p>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p>
<p>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p>
<p>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p>
<p>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p>
<p>“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p>
<p>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p>
<p>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p>
<p>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p>
<p>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p>
<p>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p>
<p>《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p>
<p>《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p>
<p>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p>
<p>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p>
<p>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p>
<p>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p>
<p>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p>
<p>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p>
<p>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p>
<p>《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p>
<p>《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p>
<p>《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p>
<p>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p>
<p>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p>
<p>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 “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p>
<p>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p>
<p>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p>
<p>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p>
<p>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p>
<p>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p>
<p>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p>
<p>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p>
<p>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p>
<p>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p>
<p>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p>
<p>《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p>
<p>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p>
<p>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p>
<p>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p>
<p>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p>
<p>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p>
<p>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p>
<p>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p>
<p>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 “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p>
<p>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p>
<p>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p>
<p>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p>
<p>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p>
<p>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p>
<p>注释：</p>
<p>①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注明者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p>
<p>② 本文所引脂评，除注明者外，均据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p>
<p>③ 此综合毛国瑶先生辑录靖应鹍家藏本《石头记》批语和甲戌本批语。甲戌本此条批语无“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二十六字。</p>
<p>④ 刘元卿《贤弈编》四卷，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本。</p>
<p>⑤ 此十四字仅见于甲戌本楔子。脂砚增此一句，企图确立其在《红楼梦》成书史中的地位：石头——记；情僧——录；雪芹——编；脂砚——评。但雪芹于披阅增删，纂目分回，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满纸荒唐言……”脂砚的十四字无法打尖，只赘于诗后，因挂不住，最终脱去，故己卯以后各本均无。</p>
<p>⑥ 此依靖本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无“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十六字。</p>
<p>⑦ 伊藤漱平《红楼梦成立史臆说》，载日本《东方学》第83辑，平成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行。</p>
<p>⑧ 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60页，图747，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梅节<br />
【内容提要】<br />
脂本、脂评是新红学的命根。胡适将脂砚斋与《红楼梦》作者画等号，周汝昌指为曹雪芹的续弦妻，书中的史湘云。根据脂评深入探考芹、脂关系，应该指出脂砚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他干扰雪芹的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在评本中故意隐去原作者，凸显自己，企图将自己定位为“红楼梦的主人”。本文反对佞脂，但也反对妖魔化、虚无化脂砚斋。脂砚欣赏曹雪芹，供养他写小说，并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在红学史上应有其地位。</p>
<p><span id="more-234"></span></p>
<p>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p>
<p>发愿给脂砚斋落妆<br />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p>
<p>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p>
<p>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p>
<p>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p>
<p>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p>
<p>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p>
<p>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 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p>
<p>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p>
<p>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p>
<p>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p>
<p>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p>
<p>《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p>
<p>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p>
<p>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p>
<p>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p>
<p>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 “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p>
<p>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p>
<p>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p>
<p>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p>
<p>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p>
<p>“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p>
<p>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p>
<p>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p>
<p>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p>
<p>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p>
<p>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p>
<p>《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p>
<p>《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p>
<p>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p>
<p>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p>
<p>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p>
<p>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p>
<p>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p>
<p>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p>
<p>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p>
<p>《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p>
<p>《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p>
<p>《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p>
<p>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p>
<p>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p>
<p>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 “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p>
<p>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p>
<p>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p>
<p>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p>
<p>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p>
<p>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p>
<p>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p>
<p>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p>
<p>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p>
<p>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p>
<p>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p>
<p>《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p>
<p>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p>
<p>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p>
<p>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p>
<p>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p>
<p>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p>
<p>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p>
<p>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p>
<p>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 “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p>
<p>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p>
<p>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p>
<p>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p>
<p>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p>
<p>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p>
<p>注释：</p>
<p>①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注明者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p>
<p>② 本文所引脂评，除注明者外，均据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p>
<p>③ 此综合毛国瑶先生辑录靖应鹍家藏本《石头记》批语和甲戌本批语。甲戌本此条批语无“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二十六字。</p>
<p>④ 刘元卿《贤弈编》四卷，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本。</p>
<p>⑤ 此十四字仅见于甲戌本楔子。脂砚增此一句，企图确立其在《红楼梦》成书史中的地位：石头——记；情僧——录；雪芹——编；脂砚——评。但雪芹于披阅增删，纂目分回，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满纸荒唐言……”脂砚的十四字无法打尖，只赘于诗后，因挂不住，最终脱去，故己卯以后各本均无。</p>
<p>⑥ 此依靖本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无“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十六字。</p>
<p>⑦ 伊藤漱平《红楼梦成立史臆说》，载日本《东方学》第83辑，平成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行。</p>
<p>⑧ 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60页，图747，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⑨ 程伟元《〈红楼梦〉序》，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46页，图649，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⑩ 参见张书才《新见有关曹頫的档案史料漫谈》，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p>
<p>(11) 曹頫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奏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辑》，第224页，台湾故宫博物院1997年版。</p>
<p>(12)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1，《吏部·处分例》。</p>
<p>(13)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p>
<p>(14) 此项资料为康承宗先生提供给周汝昌，周先生刊于《曹雪芹小传·余音》，第215、216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2版。</p>
<p>(1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p>
<p>(16) 参敦诚《四松堂集》之《哭复斋文》及《寅圃（敏诚宗兄）移宅》、《过寅圃墓感作二首》等诗文。</p>
<p>【参考文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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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 昭连．啸亭杂录（卷九）·宗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p>
<p>[24] 敦诚．四松堂集（卷一）[M].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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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晴雯之死 &#8211; 王昆仑 (转贴自：中国红楼梦研究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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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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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晴雯之死是《红楼梦》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大观园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作者对于凤姐、宝钗、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作者对自己所偏爱的人物，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作者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一）晴雯之死是《<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span>大观园</span>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span id="more-232"></span></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span>作者</span>对于凤姐、<span>宝钗</span>、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span>作者</span>对自己所偏爱的<span>人物</span>，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span>作者</span>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br />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br />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 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 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们进去，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 他。』喝声：『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br />
…… （见第七十四回）</p>
<p>据说是『忠厚宽和』、『吃斋念佛』，又向来『不多管家务』的王夫人，原来是这样态度凶狠、说话粗野的。在王夫人的决策下，以王善宝家的为急先锋的大扫荡开始了，晴雯成为第一个目标。请看晴雯是怎样地反抗&#8212;-</p>
<p>王宝善家的……于是先就到怡红院中，喝命关门。……王善保家的等搜了一回，……到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么不打开叫搜？』袭人方欲替晴雯开时，只 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王善宝家的也觉没趣儿，便紫胀了脸，说道：『姑娘， 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查；你们叫翻呢，我们就翻一翻，我们还许回太太去呢。那用急得这个样子！』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 油，便指着他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大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法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见第七 十四回）</p>
<p>晴雯显然是陷身于危境了。有先见之明的袭人早在金钏投井宝玉挨打之后就向王夫人身边上了密告，站稳了自己的脚步，而别人就不知不觉地做了她的垫脚石。王 夫人说她一生最嫌厌晴雯这样的人，她亲自到怡红院中去处理晴雯、芳官、四儿这批『妖精』，非常果断，毫不容情，竟像是怀着『狭路相逢』『你死我活』的仇 恨。她叫人把四日水米不曾沾唇、身染重病的晴雯从炕上拉下来，架了出去，接着又把四儿、芳官也一起撵走。</p>
<p>晴雯之无辜遭难，公子宝玉虽然心下恨不得也拼了一死，可是在母亲雷电震怒泰山压顶的威势之下，使他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后来宝玉偷到晴雯家中去谈看晴雯，那被认识所抛弃了的少女已经是独自睡在一领芦席上等待最后呼吸的停止。晴雯对宝玉最后的语言是&#8212;-</p>
<p>『……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见第七十七回）</p>
<p>她的声音就此噎住了。贫苦出身无文化教养的晴雯不懂得才子佳人的恋爱，高洁自尊的晴雯更不屑于干那些鬼祟下流的勾当。但在她心里却深藏着炙热的感情，不 是惨遭迫害，命在垂危，自己也不会意识及此。到了死别吞声的一霎那，她才猛然痛切地感觉到了。极度强烈的悲忿与留恋，使他咬下自己的指甲，脱下贴身的小袄 遗留给心爱的人。除此之外，她还能有什么？他还能作什么？</p>
<p>我把晴雯断作贾宝玉的第二个知己。</p>
<p>（六）</p>
<p>宝玉生命途中志同道合的伴侣自然是黛玉。除她之外，宝玉最可信赖的人就是晴雯了。在《红楼梦》书中屡次表示出宝玉与宝钗的人生观之抵触。宝玉又总想挣脱 袭人的束缚。因此宝玉尽可重视宝钗之才，羡慕宝钗之貌，享受袭人的服侍，承认袭人的尽心，可是他的心之深处，对宝钗是疏远，对袭人更是憎厌与疑忌。麝月、 秋纹、碧痕都是宝玉所说『袭人陶冶教育出来的』，那么除了晴雯，谁是真能和宝玉内心共鸣的呢？当宝玉挨打之后，急需有人去与黛玉一通消息，而这一使者，只 有晴雯，也就足见宝玉心上晴雯的地位了。</p>
<p>晴雯死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完全陷于举目无亲之苦。宝玉眼睁睁看着晴雯孤立无援，含冤就死，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家庭、这个世界是多么残忍、阴险、可怕、 可恨；万般无奈的宝玉把自己的痛忿与幻想写进他祭祀晴雯的《芙蓉》中去。『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往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阁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 燕塞……』『固鬼蜮之为炎，岂神灵之有妒？毁波奴之口，对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把晴雯比作被朝廷排斥的贾谊，比作貌美遭忌的昭君，他要对那些 重伤陷害的奴才闷伸张讨伐，『毁口』『剖心』，为晴雯复仇。可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林黛玉以外谁能理解宝玉，同情晴雯呢？现实的世界掌握在正和宝玉敌对势力 的手里，他自己不也几乎被父亲打死吗？连生身的父母对自己都是如此的狠毒啊！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是能容许晴雯和自己这样的人生活下的了。他的心只能向着超出 现实的幻想飞去。象晴雯这样心胸高洁、爱憎分明的姑娘只好让她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吧！晴雯是被挤出这个世界以外了，宝玉自己还有多少牵连呢？于是等黛玉一 死，他在这个人间就真是快到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时候了。你们是善于控制现实的。好吧，这个家，这个世界就都让给你们吧！他逃到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身边 逍遥无累去了。王夫人、王善宝家的和袭人之流。对于排挤、铲除一个晴雯，犹能为之；然而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最后，换得了贾宝玉另一种坚决冷酷的还击！</p>
<p>晴雯已经成为读者长期以来心爱的人物。晴雯之死也是作者心上无可补偿的痛苦。不知他费了多少心机，留了多少眼泪，又发抒了多少幻想，才写出这样使人忿怒、 使人悲痛的杰出文字！更使人悲悼的是我们伟大的作者曹雪芹，可能就是在把『晴雯之死』写完不久，他自己也就丢下笔来，『泪尽而亡』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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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qingwen-qingchunj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qingwen-qingchunj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6:15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227</guid>
		<description><![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p>
<p></p>
<p>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p>
<p>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p>
<p>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p>
<p>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p>
<p>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p>
<p>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p>
<p>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p>
<p>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p>
<p>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p>
<p>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p>
<p>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p>
<p>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p>
<p>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p>
<p>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p>
<p>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p>
<p>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p>
<p>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p>
<p>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p>
<p>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p>
<p>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
　　青春的无忌，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p>
<p>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p>
<p>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p>
<p>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p>
<p>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p>
<p>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p>
<p>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p>
<p>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p>
<p>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p>
<p>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p>
<p>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p>
<p>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p>
<p>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p>
<p>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p>
<p><span id="more-227"></span></p>
<p>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p>
<p>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p>
<p>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p>
<p>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p>
<p>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br />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p>
<p>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p>
<p>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p>
<p>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p>
<p>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p>
<p>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p>
<p>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p>
<p>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p>
<p>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p>
<p>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br />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p>
<p>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p>
<p>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p>
<p>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p>
<p>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p>
<p>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p>
<p>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br />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br />
　　青春的无忌，<br />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br />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br />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br />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br />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br />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br />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br />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p>
<p>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p>
<p>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p>
<p>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p>
<p>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p>
<p>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p>
<p>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br />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p>
<p>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p>
<p>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p>
<p>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br />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p>
<p>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p>
<p>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p>
<p>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br />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p>
<p>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br />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br />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br />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br />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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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典藏]——二十六年后的回眸（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26-huimou.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26-huimou.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4: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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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啥问题？”老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反应冷冷的，但又禁不住小声问道。“您老以前一定看过红楼吧？”“我爷以前是红楼迷；这些年眼睛不好了，不怎么看了”。小的倒很热情。“您看一下您手里的那本，是不是和以前的不一样？”“是不一样，我爷刚才还说呢”。小的抢着说。我随手从书架上拽了一本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您看看，您以前看的是不是和这本一样”……那天我们谈了约有半个小时。最后我对他们说，自从这个“艺院本”出来以后，整个《红楼梦》的出版就被搞乱套了，再加之商家的见利忘义就更是乱上加乱，有的干脆连个出版说明都没有，弄得普通读者无所适从。所以我建议您暂时不要买了，还是回去看您手里以前的那本红楼吧……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p>
<p>爷俩个走了。我却站在那呆了一会儿，我刚才的言行完全是无意识的，完全是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这使我感到我心里的那份怀疑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淡化、消失。是一天天地成长起来，今后的我必须正视于它。</p>
<p>二十六年过去了。</p>
<p>三十五岁以前的我是从不信命的；不过，近十年来我渐渐地信了。准确地说，是二十六年来的红楼经历使我最终相信了——那是我在深不可测，漫无际涯的冥冥之中找到的属于我自己的一份缘。</p>
<p>“……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
十年前，面对着那一老一小，我无意地说出了我关于《红楼梦》版本的所思所想。的确如此，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之后，我发现自己最初所读的“程乙本”是最好的红楼版本——这正应合了某种人生经验——总以为下一个好；可看一圈之后才发觉，哪一个也不如第一个更好。</p>
<p>2006 年的5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程乙本”《红楼梦》。校注者裴效维先生在“校注说明”中说，“我可以向读者负责地保证：如果您是出于欣赏的目的阅读《红楼梦》，那么选择‘程乙本’将是最明智的……‘程乙本’是《红楼梦》的最佳版本。”在此，我愿意同样负责地加上一句，“程乙本”才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基本上保持了红楼原貌的读本。</p>
<p>哦，也许这样的说法并不新鲜，也许它必然要引来争议；但我还是要说，“程乙本”《红楼梦》是我心中永远的典藏！</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span id="more-225"></span></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啥问题？”老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反应冷冷的，但又禁不住小声问道。“您老以前一定看过红楼吧？”“我爷以前是红楼迷；这些年眼睛不好了，不怎么看了”。小的倒很热情。“您看一下您手里的那本，是不是和以前的不一样？”“是不一样，我爷刚才还说呢”。小的抢着说。我随手从书架上拽了一本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您看看，您以前看的是不是和这本一样”……那天我们谈了约有半个小时。最后我对他们说，自从这个“艺院本”出来以后，整个《红楼梦》的出版就被搞乱套了，再加之商家的见利忘义就更是乱上加乱，有的干脆连个出版说明都没有，弄得普通读者无所适从。所以我建议您暂时不要买了，还是回去看您手里以前的那本红楼吧……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p>
<p>爷俩个走了。我却站在那呆了一会儿，我刚才的言行完全是无意识的，完全是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这使我感到我心里的那份怀疑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淡化、消失。是一天天地成长起来，今后的我必须正视于它。</p>
<p>二十六年过去了。</p>
<p>三十五岁以前的我是从不信命的；不过，近十年来我渐渐地信了。准确地说，是二十六年来的红楼经历使我最终相信了——那是我在深不可测，漫无际涯的冥冥之中找到的属于我自己的一份缘。</p>
<p>“……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br />
十年前，面对着那一老一小，我无意地说出了我关于《红楼梦》版本的所思所想。的确如此，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之后，我发现自己最初所读的“程乙本”是最好的红楼版本——这正应合了某种人生经验——总以为下一个好；可看一圈之后才发觉，哪一个也不如第一个更好。</p>
<p>2006 年的5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程乙本”《红楼梦》。校注者裴效维先生在“校注说明”中说，“我可以向读者负责地保证：如果您是出于欣赏的目的阅读《红楼梦》，那么选择‘程乙本’将是最明智的……‘程乙本’是《红楼梦》的最佳版本。”在此，我愿意同样负责地加上一句，“程乙本”才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基本上保持了红楼原貌的读本。</p>
<p>哦，也许这样的说法并不新鲜，也许它必然要引来争议；但我还是要说，“程乙本”《红楼梦》是我心中永远的典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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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打倒《红楼梦》后四十回大观</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40daguang.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40daguang.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4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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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7713.html</p>
<p>不管你有没有看过《红楼梦》，只要能高喊打倒后四十回的口号，就大抵可被目为合格红迷了。不论水平如何，反正政治上是正确的。同理，政治上正确，就等于各方面都正确，所以水平就无关紧要了。具体如何打倒后四十回，各村又都有许多高招。现在，笔者将带领读者们有秩序地参观，请保持队形（本文中&#8221;批判者&#8221;，并不是指所有对后四十回提出批评的人，而是特指持下文中的几种观点者）。</p>
<p></p>
<p>一、&#8221;菜谱&#8221;否定&#8221;菜&#8221;</p>
<p>一道菜的好坏，是取决于是否按菜谱烹调，还是取决于菜本身的色香味意形养呢？似乎用不着讨论了。但《红楼梦》研究反是。无数人按照&#8221;伏线&#8221;（前八十回内容或脂批）来否定后四十回，认为没按菜谱炒菜，就该全盘否定，连文字的具体水平都不用管了。即使写得好，不增其功，反添其罪。</p>
<p>但如果&#8221;真正的《红楼梦》&#8221;落到让肯动脑的读者&#8221;看了前面知道后面&#8221;的地步，还算成功么？老曹抖包袱能力这么菜？《红楼梦》中是有无数的伏线和暗示，但既为&#8221;暗示&#8221;，必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有时还自相矛盾。这从探佚学内部的针锋相对就可见一斑。试举一例：探佚派解《终身误》，都以&#8221;举案齐眉&#8221;"美中不足&#8221;"空对着&#8221;为根据。针尖说&#8221;前文明说&#8217;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妨&#8217;。举案齐眉形容夫妻和睦团圆。明摆着宝玉自愿，夫妻和睦，美中不足毕竟是美，调包计说宝玉被骗，让薛宝钗成为罪人，高鹗罪不容恕&#8221;；麦芒就说&#8221;空就是一无所有，怎么可能是和睦？！举案齐眉是夫妻之礼，有礼无情，宝玉宝钗圆房分明是对人物形象的巨大诬蔑和歪曲！&#8221;再一例：既然&#8221;有恩的死里逃生&#8221;，&#8221;老来富贵也真侥幸&#8221;，至少还有这两路人马劫后余生，那白茫茫一片大地还&#8221;真干净&#8221;得了吗？为什么高鹗写了&#8221;不干净&#8221;就是&#8221;庸俗大团圆，为统治者宣扬名教&#8221;；老曹写了，探佚说了，却是&#8221;伟大思想&#8221;？这些问题都是不能问的。</p>
<p>以上说的是前八十回的只言片语构成的&#8221;伏线&#8221;。那么以&#8221;前八十回全部内容&#8221;为绝对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的方法对吗？同样，这方法是错的。用这样的方法假定前六十回（内容以脂本为准）是真本，也可以找到很多六十一回到八十回（同样是脂本）为&#8221;伪续&#8221;的&#8221;铁证&#8221;：</p>
<p>在思想、艺术等方面，&#8221;伪作&#8221;硬塞入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前文中无，册子也没有的莫名其妙的人物；并对这些放荡无耻的女人流露同情，污蔑凤姐，严重损害了核心人物的形象。凤姐诚然对贾瑞狠，但那是面临恶人的自卫。李公子张金哥不是她有意害死的，她只是贪财，贪财不等于会害死二姐。柳湘莲嫉恶如仇，被薛蟠侵犯后勃然大怒痛打薛蟠，他和薛蟠有天渊之别，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怎么可能在不久后冒着生命危险对薛蟠仗义相救？！类似的种种写法，都严重扭曲了重要人物的形象。&#8221;抄检大观园&#8221;更说明了伪作者对原意无中生有的篡改。因为抄检大观园根本没有在册子、判词、各种伏线上体现。伪作者诗才太差，连七十五回里三首水平要求不高的中秋诗都作不出来。而勉强作出来的诗，拙劣且不符合人物性格。七十回的林黛玉早已与宝钗和解，&#8221;钗黛合一&#8221;是脂砚斋的钦定，决不容任何人怀疑更改。六十回之前二人如亲姐妹一般，林的性格也变得比较乐观积极，怎么可能做出如此颓丧的柳絮词？薛宝钗又怎么会当着众家姐妹批评&#8221;颓丧&#8221;，并反其道而行之，&#8221;送我上青云&#8221;？她可是藏愚守拙的啊。</p>
<p>从小的方面讲，原作的&#8221;九九分层&#8221;也被续作者无情破坏，六十三回本应像以前的回目一样，是韶华胜极的结束，但回目后半居然是&#8221;死金丹独艳理亲丧&#8221;，这个&#8221; 死&#8221;字突兀、不雅，不仅不合原作者的创作习惯，而且令人作呕。而续作者后来居然连这种拙劣的模仿都懒得再模仿下去了，七十二回完全不是六十四至七十二这九回的总结，这九回零碎得根本没主要内容！七十二回以后的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请问曹雪芹何时塑造过夏金贵、孙绍祖这种肤浅的、没有任何层次的&#8221;绝对坏人&#8221;？！这明摆着是二流水平！妙玉是一个孤高过洁的人，黛玉主动去喝茶，她还会说黛玉&#8221;是个大俗人&#8221;。因此妙玉根本不可能深夜独自跑到凹晶馆，与湘云黛玉和诗、请喝茶。老太太明明年初过生日，什么时候改到八月了？柳湘莲断发出家，人家可是跟道士出家的啊，削发？续作者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是个白痴，春天秋天分不清，和尚道士分不清，连最简单的地方都续错！</p>
<p>如此&#8221;铁证&#8221;，照此路子还能举出很多。或许笔者也完全有理由怀疑，六十一到八十回的&#8221;伪续作者&#8221;故意破坏曹雪芹著作，&#8221;是出于卑鄙的居心和统治阶级的指使&#8221;。</p>
<p>最后，如果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书稿能从头到尾一无纰缪，前八十回里还会有&#8221;琏二爷&#8221;、&#8221;彩云彩霞&#8221;、两个&#8221;鲍二媳妇&#8221;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后四十回里作者在举家食粥、穷愁潦倒之际的大小纰缪才是&#8221;伪作&#8221;的&#8221;铁证&#8221;，其他反而是研究&#8221;隐&#8221;含的&#8221;真事&#8221;的线索？</p>
<p>二、&#8221;思想性&#8221;与&#8221;大团圆&#8221;</p>
<p>无数人对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双重否定，认为它是&#8221;庸俗的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和&#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而后四十回最大的三个关目，是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抄家、复初。</p>
<p>但是那些持&#8221;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论的人，却无法解释&#8221;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82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8221;到底在&#8221;思想性&#8221;上如何反动，如何&#8221;团圆&#8221;，又如何维护了&#8221;封建礼教&#8221;。他们更无法解释，最为批判&#8221;封建思想&#8221;的五十年代，王文娟版《红楼梦》何以红遍大江南北，被用来宣传&#8221;旧社会青年对包办婚姻制度的反抗，包办婚姻制度的罪恶&#8221;，并用来促进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这些&#8221;反封建&#8221;活动。因此，只好从&#8221;艺术性&#8221;上进行贬低，反衬所谓的&#8221; 曹雪芹原意&#8221;。可惜，他们的&#8221;原意&#8221;无非是再次全面开展抓坏蛋运动，用另外的&#8221;坏蛋&#8221;，出脱贾母凤姐。或者干脆来个&#8221;妻亡再娶是大节&#8221;，&#8221;娶不到黛玉就应该接受宝钗&#8221;的安排，觉得两位女性都理当为男性无限度地牺牲。尤其是林黛玉，必须&#8221;至死万苦不怨&#8221;，为贾宝玉甘愿毁灭自己——直接向旧式男权主义靠拢。这些设想在&#8221;反封建&#8221;方面的思想性能比后四十回高到哪去，不堪一问。至于艺术性，他们根本就没动过笔。干脆不做，当然也就没有错。</p>
<p>同样，那些持&#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论的人，也无法解释 &#8220;锦衣军抄家&#8221;在思想性上是如何给封建统治者脸上贴金，如何美化封建统治阶级；艺术性上又是如何&#8221;拙劣&#8221;和&#8221;庸俗&#8221;的。</p>
<p>而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家道复初&#8221;是&#8221;思想性&#8221;批判的绝对核心，什么粉饰封建制度，宣扬名教，庸俗大团圆，种种大帽子不一而足。好像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只剩八个字似的。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青春的乐园大观园永远地废弃了，其间存在的美好生命没有一个得到幸福的结局。宝玉绝望当了和尚，美香菱死了。十二钗死了六个，三个守寡，两个勉强地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幸免于难，剩下的一个也出家了。这就是&#8221;大团圆&#8221;？是的，某些人眼中，只要权力、地位、金钱都回来了，就铁定是&#8221;庸俗的大团圆&#8221;——这&#8221;庸俗&#8221;到底在那一面呢？</p>
<p>贾府的上层统治者的确犯下不少罪恶，&#8221;放高利贷&#8221;，&#8221;包揽刑讼&#8221;，逼死石呆子等人命，都是实情。但在后四十回里，这些罪恶，遇到龙心大１悦便一笔勾销，还可发还家产。这不是最高统治的作威作福、公理无存，又是什么？至于高利贷嘛，合乎定例的利息还给贾家，越例重息——没入官中。这些驴打滚的印子钱，不过是转到了更上层的统治者的口袋里，反正不可能还给那些被放高利贷者敲骨吸髓的底层百姓。这不是统治者坐地分赃，又是什么？——这一切，又究竟&#8221;粉饰&#8221;了什么呢？</p>
<p>即使清代没有掌握&#8221;思想性、艺术性&#8221;这种&#8221;批判的武器&#8221;的读者也没有罔顾常识，把这当做团圆。相反，他们恰嫌它不团圆，才有三十多本&#8221;补其缺陷，结以团圆&#8221;的续书。这又何来&#8221;秉承庸俗的封建思想，迎合&#8217;大团圆&#8217;观念&#8221;呢？</p>
<p>三、向&#8221;大概念&#8221;靠拢。</p>
<p>探佚派内部分歧甚广，观点纷纭。但一个不约而同的姿态是：绝不受后四十回/程高伪续的影响。但放眼望去，探佚派的主要观点恰恰都彻底地被后四十回影响了。只不过这样的影响是&#8221;反向指导&#8221;：&#8221;他们穿西装，我偏穿长衫，他们爱动，我偏好静，他们健康，我偏生病，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8221;。试问，就算后四十回再没水平，能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吗？但探佚派某些学者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一直抱着顶牛而不是客观的心态作学问，其结果也可想而知。</p>
<p>比如，讳言后四十回里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巨大成功：蔡义江将之称为&#8221;老太太唠叨喋喋不休&#8221;、&#8221;怨毒憾恨&#8221;，周汝昌称之为&#8221;自私&#8221;，更有众多红米诋为&#8221;煽情肉麻琼瑶剧，骗人眼泪&#8221;。这些观点正误姑且不提，但既然后四十回在艺术性上如此拙劣，能创作出艺术性更高的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人应该是济济满堂了。可惜，巴巴儿地盼了这么多年，这个——真没有。探佚派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这样的长期尴尬中躲进了一条更深的歧路——否定《红楼梦》作为爱情悲剧的意义和价值，干脆往&#8221;家族&#8221;"民族&#8221;"国家&#8221;等大概念上靠。如某学者所说：很多读者受到１２０回《红楼梦》的影响，把《红楼梦》当做浅薄的所谓爱情悲剧。其实这掩盖了《红楼梦》作为悲剧的真正深刻的意义——家族命运的悲剧（大意）。</p>
<p>这不仅反映了探佚派诸多学者、红米对于１２０回《红楼梦》（笔者认为其具有爱情、女性、青春、社会、人生五重悲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