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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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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红迷天地，红楼梦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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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化产品不能为“好卖”而加文化的“瘦肉精”</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shouroujing.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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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9 Dec 2011 05:56:41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类外好文]]></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407</guid>
		<description><![CDATA[<p>来源： 辽宁日报，张兴德</p>
<p>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正确引领大众文化的繁荣发展是当前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广大民众的强烈呼声。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出现了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总的倾向是健康的，但是，在纷繁的大众文化领域，也有一些不良倾向和糊涂认识需要澄清和纠正。</p>
<p></p>
<p>有 人认为，当务之急是大力推广、发展“精英文化”（或称严肃文化、高雅文化），让精英文化影响、提升、带领大众文化的思想品位。但仔细思考，未免有点 “一厢情愿”，或者说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从文化史上看，大众文化未必缺乏品位，精英文化也未必就一定“精英”。《水浒传》最早源于民间故事和茶 馆的“说书”，这在当时应该算是“大众文化”了，可它的品位并不低，而和它差不多同时期的一些“才子佳人小说”，都是出自文人之手，应该说是当时的“精英 文化”了，可是，除《红楼梦》、《聊斋志异》等少数几部小说之外，少有有品位者，有的甚至庸俗不堪。从我国文化艺术的现状看，也是如此。低俗、庸俗、媚 俗、恶俗之风已经是一股文化潮流，不只在大众文化中存在，它已经是当前文化艺术中的“通病”。许多所谓的严肃文化并不严肃，高雅文化也并不高雅。例如，有 人著《续红楼梦》，冷眼看，这似乎是够“高雅”了吧？《红楼梦》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为它作“续书”，岂不“高雅”？然而如果仔细分析，却是另外一回事。 准确地向外国、向我们的子孙后代宣传、介绍、传承文化“国宝”《红楼梦》，这是让世界和我们的后代子孙正确认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件严肃事情,120回 本的《红楼梦》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了200余年，可是现在有人通过影视、讲座、著书等大众媒体，硬是把没有定论的个别学者否定后40回的纯学术问题作为定论 去“普及”“宣传”，把人们读《红楼梦》的兴趣引到猜测后40回人物故事的“莫须有”的种种下场和结局上，而对《红楼梦》博大精深的思想和含蓄蕴藉的艺术 本身倒不去顾及了，这使“腰斩红楼梦”之风成为了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而“续红楼梦”，正是这种“腰斩红楼梦”的极端表现，这何谈“高雅”？这种状况如何能 让精英文化 “制衡”大众文化的“劣根性”呢？</p>
<p>笔 者以为，当前大众文化的根本问题是缺失了灵魂。也就是说，很多新闻出版、大众媒体、评论家、艺术家以及文化生产部门，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文化艺术的常识 性问题：对文化产业仍然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标准，即要讲起码的艺术标准，同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也就是当前文化生产不可失去的底线。</p>
<p>有人以现在是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多元化时代为由，反对一切“规范”、“标准”，当然更反对提“坚持正确标准”。他们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个人爱好就是标准”。 显然，这是对“多元化”的曲解或误解。凡事都有“度”，我曾参加一个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座谈会，有人以 “一百个读者，心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为据，反对人们对其人物形象提出批评。《红楼梦》中的宝玉，本来是“面如中秋之月”，可是，导演却让一个长脸演员去演宝玉。人们对此不满意本来是对的，可有人却以 “一百个哈姆雷特”论拒绝批评。其实质是以欣赏兴趣的“多元化”为名，用自己的“标准”反对应该有的标准。这种理论在当前文艺批评界和文艺欣赏中十分“时髦”，一些明显错误的风气和思想倾向就是这样受到了“保护”并大行其道。</p>
<p>还 有人说，现在是市场经济，文化生产自然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于是，把 “票房收入”、“收视率”、“发行量”作为文化生产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在“偷换标准”。凡是商品都有各自的行业生产标准，文化生产也无疑应该有文化的 “行业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公认的符合人文思想的真善美的艺术标准。商业活动中卖牛奶、猪肉不能为了好卖就加三聚氰胺和瘦肉精，更不能为了赚大钱去 卖毒品；同样，生产文化产品，也不能为了“好卖”加文化的“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甚至卖文化“毒品”。然而，现在文化生产中却不乏“三聚氰胺”和“瘦 肉精”，甚至文化“毒品”。</p>
<p>还 有人认为，强调坚持文化产品的标准，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左”的影响，是“说教论”。这种无视文化教育功能的认识，不是对文化史的故意忘却，就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来源： 辽宁日报，<span>张兴德</span></p>
<p><span>提高大众文化的品位，正确引领大众文化的繁荣发展是当前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广大民众的强烈呼声。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出现了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总的倾向是健康的，但是，在纷繁的大众文化领域，也有一些不良倾向和糊涂认识需要澄清和纠正。</span></p>
<p><span id="more-407"></span></p>
<p><span>有 人认为，当务之急是大力推广、发展“精英文化”（或称严肃文化、高雅文化），让精英文化影响、提升、带领大众文化的思想品位。但仔细思考，未免有点 “一厢情愿”，或者说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从文化史上看，大众文化未必缺乏品位，精英文化也未必就一定“精英”。《水浒传》最早源于民间故事和茶 馆的“说书”，这在当时应该算是“大众文化”了，可它的品位并不低，而和它差不多同时期的一些“才子佳人小说”，都是出自文人之手，应该说是当时的“精英 文化”了，可是，除《红楼梦》、《聊斋志异》等少数几部小说之外，少有有品位者，有的甚至庸俗不堪。从我国文化艺术的现状看，也是如此。低俗、庸俗、媚 俗、恶俗之风已经是一股文化潮流，不只在大众文化中存在，它已经是当前文化艺术中的“通病”。许多所谓的严肃文化并不严肃，高雅文化也并不高雅。例如，有 人著《续红楼梦》，冷眼看，这似乎是够“高雅”了吧？《红楼梦》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为它作“续书”，岂不“高雅”？然而如果仔细分析，却是另外一回事。 准确地向外国、向我们的子孙后代宣传、介绍、传承文化“国宝”《红楼梦》，这是让世界和我们的后代子孙正确认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件严肃事情,120回 本的《红楼梦》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了200余年，可是现在有人通过影视、讲座、著书等大众媒体，硬是把没有定论的个别学者否定后40回的纯学术问题作为定论 去“普及”“宣传”，把人们读《红楼梦》的兴趣引到猜测后40回人物故事的“莫须有”的种种下场和结局上，而对《红楼梦》博大精深的思想和含蓄蕴藉的艺术 本身倒不去顾及了，这使“腰斩红楼梦”之风成为了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而“续红楼梦”，正是这种“腰斩红楼梦”的极端表现，这何谈“高雅”？这种状况如何能 让精英文化 “制衡”大众文化的“劣根性”呢？</span></p>
<p><span>笔 者以为，当前大众文化的根本问题是缺失了灵魂。也就是说，很多新闻出版、大众媒体、评论家、艺术家以及文化生产部门，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文化艺术的常识 性问题：对文化产业仍然要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标准，即要讲起码的艺术标准，同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也就是当前文化生产不可失去的底线。</span></p>
<p><span>有人以现在是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多元化时代为由，反对一切“规范”、“标准”，当然更反对提“坚持正确标准”。他们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个人爱好就是标准”。 显然，这是对“多元化”的曲解或误解。凡事都有“度”，我曾参加一个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座谈会，有人以 “一百个读者，心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为据，反对人们对其人物形象提出批评。《红楼梦》中的宝玉，本来是“面如中秋之月”，可是，导演却让一个长脸演员去演宝玉。人们对此不满意本来是对的，可有人却以 “一百个哈姆雷特”论拒绝批评。其实质是以欣赏兴趣的“多元化”为名，用自己的“标准”反对应该有的标准。这种理论在当前文艺批评界和文艺欣赏中十分“时髦”，一些明显错误的风气和思想倾向就是这样受到了“保护”并大行其道。</span></p>
<p><span>还 有人说，现在是市场经济，文化生产自然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于是，把 “票房收入”、“收视率”、“发行量”作为文化生产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在“偷换标准”。凡是商品都有各自的行业生产标准，文化生产也无疑应该有文化的 “行业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公认的符合人文思想的真善美的艺术标准。商业活动中卖牛奶、猪肉不能为了好卖就加三聚氰胺和瘦肉精，更不能为了赚大钱去 卖毒品；同样，生产文化产品，也不能为了“好卖”加文化的“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甚至卖文化“毒品”。然而，现在文化生产中却不乏“三聚氰胺”和“瘦 肉精”，甚至文化“毒品”。</span></p>
<p><span>还 有人认为，强调坚持文化产品的标准，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左”的影响，是“说教论”。这种无视文化教育功能的认识，不是对文化史的故意忘却，就是 对文化史的无知。纵观中外文化史，文化的教育功能是客观存在的。孔子就强调《诗经》的教育作用。现在的大众文化，虽然和过去的时代比有很多变化，但其本质 是没有变的，其对人们的教育影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我们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是否定艺术性。</span></p>
<p><span>“本立而道生”，坚持正确的标准，这不仅是当前大众文化制作传播者应该拥有的立足点，更应是其具备的基本素养，而且是应该具备的起码艺术良心。这样，我们的大众文化才会有真正的灵魂，才会有真正的品位，也才会有真正繁荣和健康的发展，才能无愧于我们伟大的时代。（张兴德）</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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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绵阳克非再战“新红学” 造假“脂本”误导“红坛伪学”？</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kefei-on-new-hongloumeng-studies.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kefei-on-new-hongloumeng-studies.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9 Dec 2011 05:54:11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403</guid>
		<description><![CDATA[<p>作者：邹俊川</p>
<p>继《红楼雾瘴》、《红学末路》出版后，近日，著名作家克非再出新作《红坛伪学》。这部学术专著共24章、55万字，再度向“考证派新红学”发起挑战。</p>
<p></p>
<p>田明霞 本报记者 邹俊川</p>
<p>从《红楼雾瘴》到《红坛伪学》</p>
<p>在绵阳富乐山脚下的一个小区里，记者见到克非，81岁高龄的他仍精神矍铄。他自幼熟读《红楼梦》，但因忙于文学创作，他并没有涉猎红学研究。</p>
<p>1991年冬天，克非痛风病反复发作，躺在病床上的他，重新捧起《红楼梦》，并研读与之相关的研究考证。细读之下，他读出端倪：脂砚斋的脂批属“乱发议论，没几句实在的东西”。1996年，克非的《红楼雾瘴》问世了。</p>
<p>《红楼雾瘴》一出，立即招来口诛笔伐，这反而让克非研究红学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他放下正在创作的两部长篇小说，再钻入《红楼梦》中，《红学末路》、《红坛伪学》等相继出版，认为“考证派新红学是伪学”。</p>
<p>《红楼梦》是小说，不是历史</p>
<p>在上世纪20年代，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写的是“曹寅家事”，由此将《红楼梦》定性为纪实作品，提出用历史的考证方法去考证、研究、诠释，首创了考证派新红学。</p>
<p>克非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不是历史。胡适“曹贾相连”的观点，忽略了文学作品生成的道理。江南曹寅家族，兴盛于清康熙时代，败亡于雍正年间。按 照考证派新红学的观点，曹寅一家都是满清内务府的包衣，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然而，在有据可查的历史档案中并没有发现有关曹雪芹的记载。而在曹寅家世有关 的两部谱碟中，也没有任何曹雪芹的信息。</p>
<p>克非认为，《红楼梦》中的历史背景很模糊。满清时人人都必须留辫子，但在《红楼梦》中，所有 男性均没有这一特征，着的也是汉服；小说中并没有指明故事发生的具体地点就是北京；北京不生长红梅，北方也无竹，而小说中出现了红梅，潇湘馆还长了竹子。 凡此种种证明，这些都是小说笔法，而不是纪实描述。</p>
<p>“脂本”祸首是造假的书商</p>
<p>在克非看来，“曹贾相连”这个观点将考证派新红学引入歪道。在《红坛伪学》中，克非认为其根源在于 “脂本”，其祸首就是造假的书商，脂砚斋是盗版。</p>
<p>克非在研读脂砚斋的“脂本”批注中发现，脂砚斋是以曹雪芹家人的身份进行批注，却没表明和曹雪芹的具体关系。比如在纪年、题署这些关键性的批语，也是遮 遮掩掩。同时，《红楼梦》创作起于何时，历时多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如何，居家何处，死于何时等关键性的内容，均不见有批注。而且，直接署名脂砚斋批注 的只有30多条。</p>
<p>在脂砚斋批注之后，曹雪芹没有任何回应，种种迹象表明，脂砚斋与曹雪芹之间并无关系，而且不在同一个时代。那“脂 本”从何而来？克非认为，这3个在上世纪20年代出现的“脂本”，是造假者炮制出来的。“是脂砚斋秘密开设土作坊，雇请抄手编造的&#8221;古籍&#8221;。”买者主要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邹俊川</p>
<p>继《红楼雾瘴》、《红学末路》出版后，近日，著名作家克非再出新作<a href="https://www.amazon.cn/mn/detailApp/ref=as_li_qf_sp_asin_til?asin=B0069EE9MG&amp;tag=changgua-23&amp;camp=404&amp;creative=2024&amp;linkCode=as1&amp;creativeASIN=B0069EE9MG&amp;adid=07YXV77TM0727S977DX4&amp;">《红坛伪学》</a>。这部学术专著共24章、55万字，再度向“考证派新红学”发起挑战。</p>
<p><span id="more-403"></span></p>
<p>田明霞 本报记者 邹俊川</p>
<p>从《红楼雾瘴》到《红坛伪学》</p>
<p>在绵阳富乐山脚下的一个小区里，记者见到克非，81岁高龄的他仍精神矍铄。他自幼熟读《红楼梦》，但因忙于文学创作，他并没有涉猎红学研究。</p>
<p>1991年冬天，克非痛风病反复发作，躺在病床上的他，重新捧起《红楼梦》，并研读与之相关的研究考证。细读之下，他读出端倪：脂砚斋的脂批属“乱发议论，没几句实在的东西”。1996年，克非的《红楼雾瘴》问世了。</p>
<p>《红楼雾瘴》一出，立即招来口诛笔伐，这反而让克非研究红学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他放下正在创作的两部长篇小说，再钻入《红楼梦》中，《红学末路》、《红坛伪学》等相继出版，认为“考证派新红学是伪学”。</p>
<p>《红楼梦》是小说，不是历史</p>
<p>在上世纪20年代，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写的是“曹寅家事”，由此将《红楼梦》定性为纪实作品，提出用历史的考证方法去考证、研究、诠释，首创了考证派新红学。</p>
<p>克非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不是历史。胡适“曹贾相连”的观点，忽略了文学作品生成的道理。江南曹寅家族，兴盛于清康熙时代，败亡于雍正年间。按 照考证派新红学的观点，曹寅一家都是满清内务府的包衣，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然而，在有据可查的历史档案中并没有发现有关曹雪芹的记载。而在曹寅家世有关 的两部谱碟中，也没有任何曹雪芹的信息。</p>
<p>克非认为，《红楼梦》中的历史背景很模糊。满清时人人都必须留辫子，但在《红楼梦》中，所有 男性均没有这一特征，着的也是汉服；小说中并没有指明故事发生的具体地点就是北京；北京不生长红梅，北方也无竹，而小说中出现了红梅，潇湘馆还长了竹子。 凡此种种证明，这些都是小说笔法，而不是纪实描述。</p>
<p>“脂本”祸首是造假的书商</p>
<p>在克非看来，“曹贾相连”这个观点将考证派新红学引入歪道。在《红坛伪学》中，克非认为其根源在于 “脂本”，其祸首就是造假的书商，脂砚斋是盗版。</p>
<p>克非在研读脂砚斋的“脂本”批注中发现，脂砚斋是以曹雪芹家人的身份进行批注，却没表明和曹雪芹的具体关系。比如在纪年、题署这些关键性的批语，也是遮 遮掩掩。同时，《红楼梦》创作起于何时，历时多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如何，居家何处，死于何时等关键性的内容，均不见有批注。而且，直接署名脂砚斋批注 的只有30多条。</p>
<p>在脂砚斋批注之后，曹雪芹没有任何回应，种种迹象表明，脂砚斋与曹雪芹之间并无关系，而且不在同一个时代。那“脂 本”从何而来？克非认为，这3个在上世纪20年代出现的“脂本”，是造假者炮制出来的。“是脂砚斋秘密开设土作坊，雇请抄手编造的&#8221;古籍&#8221;。”买者主要是 为了收藏。而3个“脂本”，是造假者拿一部程高 （程伟元、高鹗）本，故意砍残、篡改，筹集批语炮制而成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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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八不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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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3 Feb 2011 06:29:41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书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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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61162026_d.html">作者：欧阳健</a></p>
<p>有朋友问：时近春节，想买部《红楼梦》，给自己和孩子读读；苦于书市上《红楼梦》琳琅满目，开本大大小小，版式疏疏密密，封面花花绿绿，价格低低高高，实不知该选哪种《红楼梦》为是？</p>
<p><span id="more-394"></span></p>
<p>回答说：由于市场的推动，确有一大堆《红楼梦》的伪劣版本，以豪华的包装、考究的版式，充斥书肆，蒙骗读者，亦有盗版偷印，以次充好者，攫取不义之财，淆乱红学视听，亟须提高鉴别能力，以免受骗上当。在选购《红楼梦》时，千万不要迷信“著名红学家”，也不要迷信“权威出版社”；不要以为定价高的定是好的，也不要图便宜买那价格低的。我虽不能告知“该选哪种《红楼梦》”，却可以告知“不该选哪种《红楼梦》”，这就是《红楼梦》的“八不买”：</p>
<p>一、署“曹雪芹、高鹗著”的不买，署名“曹雪芹著、高鹗续”的更不要买；<br />
二、将后四十回作“附录”的不买，只有前八十回没有后四十回的更不要买；<br />
三、没有前言或后记的不买；<br />
四、没有署校点者的不买；<br />
五、没有交代以何种本子为底本的不买；<br />
六、没有交代是否据别的本子校改了的不买；<br />
七、没有出校记的不买；<br />
八、宣扬文字“择善而从”的不买。</p>
<p>朋友笑而是之，雀跃而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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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花城出版社再出程甲本</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uacheng-hlm.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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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1 Jan 2011 12:28:40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书架]]></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梦情 | 紧密主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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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就读《红楼梦》小说来说，跟真正的红迷相比，我还只是个票友。</p>
<p>我从<a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244.html">随大流不屑后四十回</a>，到把第一次活字印刷出来的<a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301.html">程甲本当作是“真”红楼</a>，经历一个比较“痛苦”的过程。</p>
<p><span id="more-391"></span></p>
<p>我现在不知道自己已经<a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245.html">买了</a>多少套《红楼梦》小说了。找了好久的<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欧阳健</a>、<a href="http://qumu2516.blog.hexun.com/">曲沐</a>、陈年希和金钟泠校注的<a href="http://www.google.com.hk/search?hl=zh-CN&amp;source=hp&amp;biw=1440&amp;bih=694&amp;q=%E8%8A%B1%E5%9F%8E%E7%89%88%E7%A8%8B%E7%94%B2%E6%9C%AC%E3%80%8A%E7%BA%A2%E6%A5%BC%E6%A2%A6%E3%80%8B&amp;btnG=Google+%E6%90%9C%E7%B4%A2&amp;aq=f&amp;aqi=&amp;aql=&amp;oq=">花城版程甲本《红楼梦》</a>刚刚出了第二版，我从陈林的博客<a href="http://daofeichang.blog.163.com/blog/static/6575537820110231020630">知道消息</a>后立刻到卓越<a href="https://www.amazon.cn/mn/detailApp?asin=B004J185TE&amp;tag=changgua-23&amp;camp=404&amp;creative=2024&amp;linkCode=as1&amp;creativeASIN=B004J185TE&amp;adid=0EB7G6RKXREY212RTC5R&amp;">又订了一套</a>。根据<a href="http://12378693.blog.hexun.com/">吴国柱</a>写的再版序<a href="http://12378693.blog.hexun.com/60846791_d.html">《“首次”之功堪称颂》</a>，这个版本在以下几点非常特别：</p>
<p>第一，花城版“首次”还程甲本以真本地位。第二，花城版“首次”不以脂批本为参照系。第三，花城版“首次”将著作权还归曹雪芹。</p>
<p>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买一套，现在正是农历新年的促销季，比较优惠，可以<a href="https://www.amazon.cn/mn/detailApp?asin=B004J185TE&amp;tag=changgua-23&amp;camp=404&amp;creative=2024&amp;linkCode=as1&amp;creativeASIN=B004J185TE&amp;adid=0EB7G6RKXREY212RTC5R&amp;">到卓越网看看</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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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孙韦科：俞平伯的忧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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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Oct 2010 08:19:2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类外好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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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俞平伯在红学上的贡献，自不必赘言。俞平伯的红学研究开始于胡适的考证论文发表之后，与胡适的文献考证不同，他是文学考证派。俞平伯在文献上的到了顾颉刚的协助，所以他最早写成的《红楼梦辨》，似乎是与顾颉刚的讨论。</p>
<p><span id="more-385"></span></p>
<p>俞平伯写《红楼梦辨》时，接受了胡适的观点：后四十回是高鹗的伪托，即后四十回的真正作者是高鹗。俞平伯为了落实这个结论，决意从文本出发发现破绽，指出这一个续貂的“狗尾”。高鹗欺瞒了读者，他要指出高续“没有价值”。</p>
<p>俞平伯的结论可以说是给定的，带着主观意图研究后四十回，处处要满足自己的先验看法，所以成竹在胸，应该说比较容易写成文章。</p>
<p>但是，情况并不乐观。俞平伯是一个顽固坚守自己文学趣味和文学感悟的人。本来想尽可能地说后四十回的坏话，“以八十回的内容攻后四十回的虚妄”，但得出的结论却令人匪夷所思。你看看，俞平伯说，说高鹗续得不好，不见得对，高鹗是功多罪少的人。后四十回实在是《红楼梦》的“护法天王”。高鹗的确是《红楼梦》的“知音”， “未可厚非”。</p>
<p>“轻视高作”，就是在文学创作上“不知深浅”。</p>
<p>从高续没有价值，到高续不可替代；从高续是狗尾，到高续保住了悲剧结局；从高续是账本到高续是精细的账本；从高续擅出己意，到处处有根据、高鹗审慎；研究的目的是让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不能两立，无可调和，但结果是像顾颉刚所说的那样，高鹗只是补苴完工了曹雪芹未竟的工作。</p>
<p>上述文字渗透在《红楼梦辨》的字里行间，如果你是一个精细的读者，还会同意俞平伯的出发点吗？——“高鹗完全失败”！</p>
<p>俞平伯的文字是有断裂的。当他出离文本说明自己的意图时，他否定高鹗的态度异常明确；当他深入文本评价文字时，他对高鹗又难掩赞颂之词。也就是说，俞平伯在意图和感悟上有矛盾，有忧郁。</p>
<p>俞平伯要为后四十回找不是，否定后四十回，这是出发点。到发现后四十回还有不少可取之处，到认真对待后四十回，这是转变。再到和其他续书比较高度赞扬后四十回，维护高鹗，认为高鹗是曹雪芹的知音，这是结论。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俞平伯不是“腰斩派”。那么，俞平伯临终时为什么为腰斩而忏悔呢？其实，很多新红学的继承人，只是得其皮毛弃其骨血，对高鹗变成了骂派。</p>
<p>俞平伯是高鹗的骂派吗？显然不是，而那些骂高鹗的人，自以为继承了胡适，特别是俞平伯的衣钵。你可以仔细读读，不管是胡适，还是俞平伯，他们都不是高鹗或后四十回的“骂派”。</p>
<p>后来，人们骂倒后四十回，以为肇始于俞平伯，自认是俞平伯的继承者，这使这位老者百口莫辩、不胜其辱。</p>
<p>还从文学感受上说事，俞平伯否定后四十回的言论，主要集中在，第一、宝玉变成了名教中人，第二、后四十回“文拙思俗”，单调得像帐单。第三、写得过火，人物分寸掌握得不好。</p>
<p>宝玉参加科举，就是皈依名教吗？既然皈依名教，为何在光宗耀祖、阖府欢庆之时，又不知所终出家了呢？皈依名教，应该不再和袭人、宝钗有争论，但是即便是关于赤子之心，他们的争论都不能停止，闹得宝玉只能仰天长叹、徒唤奈何。参加科举，实在是宝玉完结俗缘的一个步骤，他根本没有看重它，他应付之是为了“不欠债”，一了百了。账单说，就是说后四十回不像艺术文本，而像是挽结全篇的草草之作。后四十回的紧锣密鼓，给人的印象是马上结束小说完事，敷衍塞责，而前八十回的美景宛然、叙事从容与诗情徜徉，戛然而止。对账单说俞平伯有自我否定，这是一个精细的账单，处处有出处，是对前八十回的呼应。第三个理由：分寸感。后四十回中贾母、薛宝钗、熙凤面目峥嵘，这是高鹗之罪。贾母对黛玉无情，前面的第五十七回就很无情：闹的你死我活的宝黛之恋，贾母像不听不闻的鸵鸟，任其拖延。这拖延，已经关系到了宝玉、黛玉的生死，“风刀霜剑严相逼”。贾母，林黛玉在贾府中唯一的可靠之人也靠不住了。薛宝钗无情，前面宝钗就骂男人读书不明理，真真可恶，不是骂宝玉吗？这也无情。薛宝钗和贾宝玉都骂读书人，宝玉骂读书人是充当禄蠹，而薛宝钗骂读书人是读了书不去为官作宰。王熙凤爱耍计谋，害死贾瑞、尤二姐使用了许多高智能、高难度的连环计，再耍一次掉包计贻误宝黛，对她来说不难，也顺理成章。</p>
<p>后四十回过火，莫过于抄家过火。皇上抄家，这是可以随便虚构出来或者信手拈来的吗？高鹗的家是否被抄过？高鹗有抄家之痛吗？</p>
<p>抄家，可以说是自叙传说证明作者是曹雪芹的一个铁证，但是已有高鹗伪续的观点，新红学对此如临深渊，不敢踏进雷池。江南曹家接驾数次，荣耀无比，为新考证派津津乐道；江南曹家，也是被皇上抄家而仓皇北返的，缘何新考证派对后四十回这一段描写噤若寒蝉。关于后四十回中抄家，最早的时候俞平伯也是否定的。俞平伯最早推测原文，是渐渐苦干，是内部杀起来的，而不是外部的抄家。但是，高鹗大胆，居然让抄家完成大败落、大悲剧，看来高鹗不懂前八十回，不懂探春的“内部杀起”说的含义。</p>
<p>写抄家，如果像高鹗那样没有抄家的亲身经历和切肤之痛，却能写抄家，这需要怎样的胆识？曹雪芹有抄家的经历，刻骨铭心却不写抄家。如此对比，这不是在贬曹雪芹、赞高鹗吗？</p>
<p>更重要的是，抄家片段写的艺术成就极高。西平王要严格执行皇上的抄家令，太监赵堂官要扩大抄家以浑水摸鱼，而后来的“酸王”北静王要袒护贾府，令太监赵堂官叫苦不迭，真是一波三折、入木三分。贾府人骂锦衣兵是一伙强盗，和前八十回中王熙凤骂宫里的人是外祟，同样惊心动魄。</p>
<p>皇上发旨，虽一次抄家，但旨令却朝令夕改。这不可能是史实，只可能是艺术虚构。这样的虚构，其意味耐人寻味：一是皇上“不着调”，说话随便，乱出指示，弄得下人无所适从，也可以胡作非为。二是，假如这抄家是曹雪芹的原笔，则可以避免欲加之罪：影射。这与江南曹家被抄时的情形肯定大相径庭：雍正抄曹家不需忧郁异常果断。这里的抄家，雷声大雨点小。按说，在乾隆年间，文字狱盛行，曹雪芹胆敢以家事议论朝廷，真是胆大包天。</p>
<p>至于“兰桂齐芳”，这是大河倒悬的一股细流，小欢喜掩不住大悲剧的整体氛围，反而更衬托出绵绵悲音。曹雪芹善于悲中写喜，犹如元春省亲的喜中之悲，使悲愈悲，喜愈喜，悲喜对比，回环缠结。</p>
<p>上述三点反驳，并非针对俞平伯，而是顺着俞平伯的文学感悟，将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之后的忧郁彻底化解：俞平伯在矛盾中有维护后四十回的文学立场。这是隐藏在《红楼梦辨》中的真实态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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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赵理想：红楼无梦  ——解读甄贾宝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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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Oct 2010 07:55:11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类外好文]]></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83</guid>
		<description><![CDATA[<p>疯言妄语《红楼梦》之一</p>
<p>红楼无梦</p>
<p>——解读甄贾宝玉</p>
<p>作者：赵理想</p>
<p>《红楼梦》永远是个通俗而又神圣的话题。通俗因其广为人们知晓，谈起《红楼梦》几乎每个人都能扯上几句，说出几个人物名字来，道出一段故事情节来。连小孩子看了《红楼梦》都唱起了那句顺口溜，看了《红楼梦》得了相思病。说其神圣是因为至今也没有人真正洞晓其中味道。曹雪芹的悲吟仍在回响：谁解其中味？谁解其中味？纵然，红学研究者以及评论多如牛毛，但谁不都是如猴子一般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呢？不知能不能允许我说这句话，虽然我不是个知名学者，但我已着红楼魔，得了相思病。
曹雪芹自言其于悼红轩中披阅五载，增删十次，最后却悲吟“谁解其中味”道出其唯恐无人知其心会其意的大寂寞之感。然谁知他却真地诱得我以解其中味为我义不容辞之天职了。如此不觉我也几番读红楼，几番思红楼，几番评红楼。最后，终于着了红楼魔，不知中说了几句疯言荒唐话。录记如下。此其一：</p>
<p></p>
<p>解读甄贾宝玉
倘若稍用心读完《红楼梦》的读者，我想他一定该知道曹雪芹笔下有两个宝玉的。一个是居身于大观园内的贾宝玉，一个是处世大观园外的甄宝玉。而且，两家还是至亲，颇有姻缘。
我想所谓贾宝玉就是假宝玉，所谓甄宝玉就是真宝玉。这种极简单的谐音艺术手法，想必其他读者略一用心也是看得出来的。但是，这简单的艺术手法其中却是真正寄寓曹先生的一番深意的。回得味来方觉出是别有洞天的。
甄贾宝玉两人不但面貌相同，举止一般，而且性情也是一般无二相似得很。他们都异于当时社会道德文化所认可的知礼晓义之人。因他们都不喜读仕途经济之道的文章，却乐居女儿群中，游戏玩耍，作歪诗，填邪词，真真是满肚子不合时宜。但我们还是应该注意到他们两人的性情也只是在幼时时相似而已。
然到两人渐大时，甄宝玉的性格却大殊于贾宝玉。他不仅反致身于仕途经济之道，而且还极热衷于仕途经济之道。自言往日皆是迂想痴情，今悔悟而改之，也是历尽了人生甘苦，领略悟出些世道人情的缘故。甄宝玉如此言论以致使贾宝玉感到自己与其如冰炭不相合，知己之梦遂灭，伤心得很，称其为禄蠹、蠢物。
不管贾宝玉如何暗骂甄宝玉，但终究甄（真）的还是真的，贾（假）的还是假的。这是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最真实的自然法则。而且这社会也是容真不容假的。基于如此道理，他贾宝玉最后不得不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陡然不知其何所去了，红尘闹市不复有他踪影了。而甄宝玉自去走他的仕途经济之道，当他的官，享他的荣华宝贵去了。
曹雪芹不愧是大智大哲，也是有胆气敢于直面真实人生的勇士。尽管他很富有浪漫的理想主义精神但他还是无奈而又悲情地选择了真实。虽然这真实有些悲然怆心，但他还是没有逃避。于是，他便让人们较喜欢偏爱的宝玉取姓为贾（假），让人们后来厌烦甚至于有些厌恶的宝玉取姓为甄（真），让贾宝玉悲剧收场，让甄宝玉荣耀登场。或许这一切只是因为这世界只应该是真的。</p>
<p>《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结篇有言，天外人传天外书，两番人作一番人。这句暗示之言足以给我们一个启示：甄贾宝玉原是一个人。如此说来，甄宝玉就是活在现实社会中的真实写照，是一张单纯的写实素描。而贾宝玉却是宝玉理想境界中的自己，是心理状态中的宝玉，是宝玉深刻而又曲折的心路历程的载体。如此，大观园内外便是可解释为：理想境界和现实社会。这种解释一点都不牵强。倘若你仔细用心体味一下，你便知道宝玉理想境界的破碎，贾宝玉的迷惘、幻灭正是同大观园衰落是一道的。大观园自原初表象上的安平到最后的矛盾冲突凸现以致于最后的千疮百孔的衰落，这一过程其实就是宝玉理想世界逐渐支离破碎的过程。
幼时的宝玉虽然存有理想世界的生活和现实的生活之分，但是由于幼时之人尚未真正步入生活、深入生活、深入社会，其独立的思维方式和未形成的思想构架和社会主体的思维方式思想构架尚未直接的、激烈的冲突和矛盾。这时，宝玉的理想世界生活和现实社会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致的、和谐的、无分裂性的。所以无论是生活在大观园里的贾宝玉还是生活在大观园外的甄宝玉都是单纯的几无社会性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基于如此原因，曹雪芹先生才把他们描写得那么一致一般无二，相似得很。
景情随时移。
随着宝玉的成长，生活入世的问题就无可逃避地摆在了他的面前。谁都不可能在自己所幻想的理想世界中活上一辈子。宝玉他也不免要步入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去面对生活应酬世情。如此，他不免要在一定程度上渐被世俗世情熏染，被现实生活所折服或所迫服。他自觉或不自觉地便走上了仕途经济之道，钻入了社会的旧套。这个过程也是宝玉理想世界中的自己和现实社会中的自己逐渐产生裂缝以致于最后几乎彻底分裂开来的过程。虽然宝玉也曾是那样地迷恋他自己的理想世界。在那里，他还没被世情完全所迫服，他还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信念，努力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但理想世界终归是理想世界，它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经不起生活的敲敲打打的。随着宝玉的逐渐成长，逐渐地步入生活，深入社会，理想世界也便随之而自然地破裂而粉碎了。于是，宝玉理想世界中的自己便以出家为僧断绝七情六欲这一消极的方式，自觉而又积极地超脱出了他的理想世界，让宝玉在理想世界和现实社会中彻底再度二位一体。去假（贾）存真（甄）了。但这或许也就是理想世界无奈而又终极的命运吧&#124;</p>
<p>即使知晓了以上所言，我们还是应该看到《红楼梦》中着墨最多的还是贾宝玉。作为着墨最多的贾宝玉是可以而且应当作为一个活生生而且独立的人物形象去解读的。
贾宝玉是一个面对成熟而不知所措的孩子。成长或成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把一面只鉴照出自己的镜子摔碎，把自己摔碎，让它折射出生活的各方各面。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黑的、白的。单纯的他无法应承成熟所带来的各种琐碎的烦扰的事情。成长将他带入了一个迷惘之境，使他对人生充满了迷惑。他只欲永远如孩子那样单纯地生活着。单纯，永远都是孩子的花柳繁华地，温柔宝贵乡，是一个未解的大观园。但逐渐增长的年龄以及社会经验的逐日积累终将撑碎了童心，就像那面破碎的镜子一样。生活不得不重新拼凑拼对。但重新拼凑拼对起来的生活充溢着多少无奈、多少遗憾、多少伤痕、多少心酸呀。贾宝玉不是一个善于习惯生活然后认真麻木地生存一世一生的人。他是一个敏感的人。他始终都必须在寻找着自己，追求着自己，却最终于迷惘中得到一个渺渺茫茫归彼大荒的命运。
贾宝玉的命运悲剧诚然是个社会悲剧，但同时它也是个性格悲剧。贾宝玉的性格也是他悲剧的一个种子。正如《红楼梦》中西江月二首词所批的一样，贾宝玉也真是一个无大志的人。他所有的欲望也不过是想安平恬淡地生存下去，不求闻达，甘于“于国家无望，天下无能辈中”。他坚定地追求着自身的随心适性，顽固地反对仕途经济之道。贾宝玉他不能改变爱其所爱，憎其所憎的性情。纵然，他的亲人都希望他能够改变回心转意。但他偏执地追求着自身的性情完美。他自愿殉身于他的性情。处在那样一个社会地位上的他如果能够心性稍变一下，他就会是另外一个甄宝玉，自会有一个美好的仕途待他走。但他性格中的那种偏执得近乎顽固的爱恶之情，很自然地也是必然地促使他选择了追求了性情之完美。与此同时，他不得不担负着沉重的不孝不顺，离经悖道之名，且作不善之资：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贾宝玉没有为谁没有为什么而真正改变自己的性情。他最终殉身了自己的性情。但他亦是殉身了那个社会，殉身了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
处在一定社会中的人，性格悲剧亦具有他丰富深刻的社会内涵。
一个社会总会有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迫使贾宝玉要去扭曲自己的性格，性情去谐合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社会扭曲人性，这本是一个悲剧。但更悲剧性的是这样的悲剧却易于被人们所忽视，甚于为人们所接受。乐于接受或漠不经心地接受。因为人们接受了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他们也已经认可了那个社会价值取向之道的合理性、正当性、公正性。他们不晓得这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具有残酷性、荒谬性。或许是因为人们软弱，无心去抵抗而只是去迎合。或许这一点用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的一句话可以恰如其分地诠释：道德始终是一张普洛克路斯内斯之床。普洛克路斯内斯，希腊神话中的强盗，在他所开的旅馆里有一张铁床。旅客投宿时，他便把身高的截短矮的拉长，总之要使之与床等长。或许贾宝玉所面对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在很在程度上也就是一张强盗普洛克路斯内斯之床。贾宝玉不想被截短，也不想被拉长，于是他不得不去逃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也只有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了，飘然不知所去了。贾宝玉的性情与社会价值取向之道的冲突所造就的命运悲剧，对于我们今天难道就不具有启示意义吗？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是否也扭曲了一些人呢？清末遗老，美学爱王国维也在他的那本美学论著《人间辞话》中说出了这样一句愤激之语：社会之习惯，杀许多善人。文学之习惯，杀许多之秀才。我想这是真的。</p>
<p>贾宝玉的悲剧还具有爱的殊路的因素。贾宝玉那个大家族里几乎所有爱他的成员爱他的方向都是一致的。他们都希望贾宝玉能够博取功名走上仕途经济之道。他们的爱与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是一致的。他们的爱是功利的也是真挚的，所以也无可厚非。虽然于贾宝玉而言太过沉重了点。恩情难了。于是贾宝玉最后还是博了个功名去报答亲人所给予的他的深沉的爱，尽了他为人子为人孙的孝道。这也正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
中国本是一个以血缘家族为本位的伦理国度。在这样的国度里，几乎全部的人生意义都蕴含在家家族关系里，尤其是男子。活着就要努力给家庭门户镀金镶银，使蓬荜的生辉，使富丽的更堂皇，宝贵乡里，称道一时。否则，就是一家人白了你一场，白疼了你一场。所以，贾宝玉虽然极其厌恶八股科举，但他还是在作和尚为僧飘然去之前还是进了科场，中了举。正如贾宝玉所言，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了过去。最叛逆自主的人面对厚重的亲情也会有自己的懦弱和妥协。
中国人的个人意志总是要先给家族意志让步先行的。完善独立的个人意志总是要先以完善了家族意志为前提的。这也是一个习惯的社会意识。生活在这样一个习惯的社会意识下人的人们总会有点不自在、不自由的、总会感到牵牵绊绊、有点累的、有点烦的、有点压抑的。自己活着还要担负着一个大家族，被紧紧束缚在这个家族之上。这就是中国人的孝道，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谓孝之终也，孝之真谛也。
贾宝玉难道不孝吗？贾宝玉难道不爱他的家人吗？当然，并非如此。贾宝玉虽然孝，但他却并不一味顺从，完全牺牲掉自己的个个人生命意志。他不仅为人子，为人孙，他更要做自己。贾宝玉当然也爱那些爱他的家人，但他的爱与家人给予他的爱却走在不同的路上。而贾珠宝店玉的爱人又不理解他，理解他的爱。于是，缺乏相互理解力的爱就这样永远失之交臂了，在各自的路上各自孤独地流荡着。记得当初我在看完意大利影片《大家都好》后，一时触情便写下了这样两句话：
爱，只要有理解在
总会殊路同归
但惜理解却又是那样困难，即使在相亲相爱的人之间。抛却血缘和存在形式，在人的情感之路上，人都是孤独的，都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而没有理解的爱却又是那样的却爱却又是那样的沉重，令人无力担负无力承重，继而逃避之。</p>
<p>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和他父亲贾政之间的隔膜是由始而终的。在《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一回中言及贾政归途遇到贾宝玉，宝玉跪拜而去。他便暗悟宝玉乃是高僧下凡。于是，随从问他：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高僧和尚，就不该中了举人，怎么中了才去？这一问问得愚蠢，贾政答得也是愚蠢。这其实不过是恩情难了，情字难却而已。一百十九回宝玉临去考前有话如是：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地中了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了过去。想来那贾政与贾宝玉之间真是父子名份在，情义却淡。贾政亦不解何为情，只知有忠顺节义孝，遂他答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的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有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各样的。这迂腐的封建老头胡说了一通，其实他哪里知道。父子间无情隔膜至如此，堪悲。我想这也是一个社会整体意识、价值取向对一个社会普通人的精神取向完全的不理解不融合。</p>
<p>作为神话，宝玉是来历情劫，了俗缘的，其为僧飘然去是自然而又宿命的。作为现实，宝玉是被那个社会逼走尘世而去鸿蒙太空的，是被逼成仙的。于是，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而去。那一僧一道想来也是压抑宝玉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和并不理解宝玉的亲情，以及那支离破碎的爱情。
爱情，一个多么明朗温馨的词儿，但于贾宝玉来说却是晦涩伤愁的。他所坚信的“木石之盟”终在他昏迷之时被他的亲人出于现实现世的功利而以“金玉姻缘”取替了。他们有办包的婚姻一半善意一半卑劣地扼杀剥夺了他那可怜的爱情。弱不禁风憔悴忧郁成病的林黛玉也在他婚事操办之际，一缕香魂随云散，去了。待贾宝玉醒后，他只能把她来回忆了，把爱情来回味了。此情可待？此情何处可待？枉成追忆罢了。枉成追忆罢了。</p>
<p>贾宝玉自身的悲剧性性格、还有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对他的扭曲、无力承受的缺乏理解的家人的爱、支离破碎的爱情，这一切都促使他飘然为僧去。或许用张爱玲的一句话可以淋漓尽致地诠释出贾宝玉飘然为僧去之际的心情。那就是：
人生在世，没有哪一种情感不是千疮百孔的。
宝玉无幸，雪芹先生无幸，无幸聆听张爱玲小姐这句参透人世的慧智之语。我有幸，但我聆听之后，更觉心痛。</p>
<p>贾宝玉的悲剧在那个社会其实是无所谓具有社会意义的。贾宝玉的命运悲剧其实不过是那个社会的大众的悲剧命运的一个经典的塑造。贾宝玉悲剧命运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是留给下一个社会的。它让下一个社会看到了那个社会所具有的残酷性、虚伪性、荒谬性、悲剧性。这不免又给我们提出来一个悲剧性的话题：一个社会前进时所造成的悲剧为什么不能够被那个社会所及时地察觉呢？
而且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仍怀疑又有几人读《红楼梦》读出了贾宝玉的人生大悲剧呢？懂者缄言，不知者喧谈。</p>
<p>《红楼梦》中言贾宝玉落胞胎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这是贾宝玉异于他人之处。这玉就镌刻着贾宝玉的人生历程。这玉其实也潜含着暗示着宝玉的命运，亦潜含着宝玉的性情不可更改性。此玉失却，贾宝玉便失魂落魄精神失常变得一塌糊涂。得玉便又复好了。说贾宝玉下世衔玉其实是一种妄言。这只是作者在为他的性情他之命运寻一个不可怀疑不可更改的宿处。这些或如现在的一个固定的电子程序。但不知这生命程序是由谁而操纵着呢？是冥冥之中的神，还是那个社会？或许那个社会本身就是与神是二位一体的。甄宝玉走向了社会，贾宝玉飘然不知何所去了。这是神给予的命运，但却是那个社会一手操纵的。</p>
<p>说完了贾宝玉自然也就该说一下甄宝玉了。曹雪芹先生虽然对甄宝玉的的着墨并不多，但这两次着墨却都是恰当之致的，是点睛的神来之笔。曹雪芹对甄宝玉的两次着墨，一次是年幼与贾宝玉性情一般无二相似之时；另一次却是着墨在贾宝玉由人生的迷惘陷入幻灭而欲超脱出去之时。
前一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其实是虚写。甄宝玉自己并没有现身入场，只是借他人之口而言甄宝玉的。那时的甄宝主只是他人眼中的甄别宝玉，年幼的甄宝玉，性情还未真正形成的甄宝玉。所以，那时他人言述中的甄宝玉并不是真正实际上的甄宝玉。这些都为甄宝玉后来的性情转变埋下的自然而又自然的伏笔。
后一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却正是贾宝玉由人生的迷惘陷入幻灭而欲自我超脱出去之时。这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却是实写。甄宝玉这次真正现身入场了，而且还和贾宝玉会了面。这次甄贾宝玉的会面也正是理想世界和现实社会的彻底决裂，是现实社会对理想世界破碎前的最后一击。是贾宝玉的退场和甄宝玉的正式入场；是一次悲哀却又伟宏的交接仪式。自此之后，这世上已不复有贾宝玉了，有的只是实实在在的甄宝玉。适者生存是适合于任何一个社会的自然规律。既然你贾宝玉觉得这尘世不堪栖居，在尘世中找不到可栖居之地，那么，他只有超脱出去而留给甄宝玉来栖居这世上了。
记得，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之《萨皮纳》一节中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埋葬爱人的坟墓。或许，每一个在生活中迷惘过矛盾过挣扎过痛苦过的人心底都有一座坟墓，埋葬着一个和理想世界一同幻灭的贾宝玉。朋友，难道你心中没有吗？我知我心有。</p>
<p>写到这儿，也该作个结篇之语了。记得我也曾在日记中作如是语：一个人有两个自己，一个是理想世界中的自己，一个是现实社会中的自己。或许曹雪芹想说的也是每个人都是一个双重的自己双面的自己，一面是甄宝玉，一面却又是贾宝玉。但不知这甄贾宝玉相比起来，孰美孰可爱呢？是做甄宝玉还是做贾宝玉呢？或许这也正是曹雪芹先生的迷惘辛酸之处吧。
谁解其中味？
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先生这样悲怆地问着。我想，无人解其中味也好，也罢了。谁解了其中味道谁也便是另外一个宝玉，另一个曹雪芹。
何苦呢？
何苦﹗
不若寂寞。
但我又何苦疯言妄语呢？又有谁人会且妄听呢？
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p>
<p>                                                 南河 赵理想   一九九八年八月字</p>
<p>后记：</p>
<p>对于《红楼梦》若不从哲学角度上去读，始终是参不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王国维是第一人。这并不是因为他解得出了，而是他提出了这个思路。王国维的见解是我在写完这篇文章六年后，异乡漂泊偶有闲暇去一家图书馆里看到的。一读之下，竟有惺惺相知之感。我的文章也正是顺着这种思路而行的。我想是这样的。
稍后，间断也读了一些有关《红楼梦》的评论，不是索隐就是考据。翻来覆去也只是在《红楼梦》之外，何曾有某人一日一时入乎其内用心去感受《红楼梦》的文字了呢？他们在《红楼梦》中什么都看到了，自《红楼梦》什么都想到了，但唯独没有看到想到感受到一个人的痛苦和内心。他们太过理性，所以不能感受；抑或是自视过高，所以不能入微。总之也都是站在政治立场上，不是附和此便是附和彼的人。</p>
<p>若《红楼梦》被当时的人附会成政治小说尤有情可谅。因为那时文字狱的肆虐，另一方面反清复明的势力尚在，这都使人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想到反清复明上去。但在若干年后仍被蔡元培认为是政治小说则是十足的迂腐陈袭也。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开篇即语“《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社会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作者立意既错，无论其索隐如何丰富翔实，都也不过是附会而已。所以不足观，作为笑谈可也。若曹雪芹看到蔡元培的释解的话，我想，他若不笑死也会恼死。</p>
<p>既然千年前陶渊明于《桃花源记》于幻写了一个乌托邦，心中自是有对现世的否定。若再细想一下曹雪芹笔下的甄贾宝玉，何尝也不如此呢？我们为什么不能承认曹雪芹是在写一种人生困惑人生的哲学呢？难道他就没有这样的哲学意识吗？那世皆醉人、昏人、庸人，就没有醒来的，从自我的悲欢喜忧来看人生的吗？
我们是不应该忽视这社会中的个体的社会性的。</p>
<p>至于胡适考证曹雪芹是大富大贵之家中道衰落之人，我倒是赞同的。若他不曾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又怎能将大观园描写得如此栩栩如生呢？这就像让我写村舍民居我倒能写出几分形神来，但若让我别墅豪宅来我则会拙于笔墨了。因为我不曾居于其中。但若想把小说中的一人一物都考证出原型来，那我想也是曹雪芹说的“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也是迂腐可笑的。</p>
<p>所读越多，也就越有一种愤慨。为何那么多无聊之言，尚能在红学研究中居所一隅，而我所言竟无处栖身呢？这世道也有着一种荒唐。不可尽言。所以也止于此了。不管如何，谢你一读，如果你读到这儿的话。</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疯言妄语《红楼梦》之一</p>
<p>红楼无梦</p>
<p>——解读甄贾宝玉</p>
<p>作者：赵理想</p>
<p>《红楼梦》永远是个通俗而又神圣的话题。通俗因其广为人们知晓，谈起《红楼梦》几乎每个人都能扯上几句，说出几个人物名字来，道出一段故事情节来。连小孩子看了《红楼梦》都唱起了那句顺口溜，看了《红楼梦》得了相思病。说其神圣是因为至今也没有人真正洞晓其中味道。曹雪芹的悲吟仍在回响：谁解其中味？谁解其中味？纵然，红学研究者以及评论多如牛毛，但谁不都是如猴子一般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呢？不知能不能允许我说这句话，虽然我不是个知名学者，但我已着红楼魔，得了相思病。<br />
曹雪芹自言其于悼红轩中披阅五载，增删十次，最后却悲吟“谁解其中味”道出其唯恐无人知其心会其意的大寂寞之感。然谁知他却真地诱得我以解其中味为我义不容辞之天职了。如此不觉我也几番读红楼，几番思红楼，几番评红楼。最后，终于着了红楼魔，不知中说了几句疯言荒唐话。录记如下。此其一：</p>
<p><span id="more-383"></span></p>
<p>解读甄贾宝玉<br />
倘若稍用心读完《红楼梦》的读者，我想他一定该知道曹雪芹笔下有两个宝玉的。一个是居身于大观园内的贾宝玉，一个是处世大观园外的甄宝玉。而且，两家还是至亲，颇有姻缘。<br />
我想所谓贾宝玉就是假宝玉，所谓甄宝玉就是真宝玉。这种极简单的谐音艺术手法，想必其他读者略一用心也是看得出来的。但是，这简单的艺术手法其中却是真正寄寓曹先生的一番深意的。回得味来方觉出是别有洞天的。<br />
甄贾宝玉两人不但面貌相同，举止一般，而且性情也是一般无二相似得很。他们都异于当时社会道德文化所认可的知礼晓义之人。因他们都不喜读仕途经济之道的文章，却乐居女儿群中，游戏玩耍，作歪诗，填邪词，真真是满肚子不合时宜。但我们还是应该注意到他们两人的性情也只是在幼时时相似而已。<br />
然到两人渐大时，甄宝玉的性格却大殊于贾宝玉。他不仅反致身于仕途经济之道，而且还极热衷于仕途经济之道。自言往日皆是迂想痴情，今悔悟而改之，也是历尽了人生甘苦，领略悟出些世道人情的缘故。甄宝玉如此言论以致使贾宝玉感到自己与其如冰炭不相合，知己之梦遂灭，伤心得很，称其为禄蠹、蠢物。<br />
不管贾宝玉如何暗骂甄宝玉，但终究甄（真）的还是真的，贾（假）的还是假的。这是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最真实的自然法则。而且这社会也是容真不容假的。基于如此道理，他贾宝玉最后不得不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陡然不知其何所去了，红尘闹市不复有他踪影了。而甄宝玉自去走他的仕途经济之道，当他的官，享他的荣华宝贵去了。<br />
曹雪芹不愧是大智大哲，也是有胆气敢于直面真实人生的勇士。尽管他很富有浪漫的理想主义精神但他还是无奈而又悲情地选择了真实。虽然这真实有些悲然怆心，但他还是没有逃避。于是，他便让人们较喜欢偏爱的宝玉取姓为贾（假），让人们后来厌烦甚至于有些厌恶的宝玉取姓为甄（真），让贾宝玉悲剧收场，让甄宝玉荣耀登场。或许这一切只是因为这世界只应该是真的。</p>
<p>《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结篇有言，天外人传天外书，两番人作一番人。这句暗示之言足以给我们一个启示：甄贾宝玉原是一个人。如此说来，甄宝玉就是活在现实社会中的真实写照，是一张单纯的写实素描。而贾宝玉却是宝玉理想境界中的自己，是心理状态中的宝玉，是宝玉深刻而又曲折的心路历程的载体。如此，大观园内外便是可解释为：理想境界和现实社会。这种解释一点都不牵强。倘若你仔细用心体味一下，你便知道宝玉理想境界的破碎，贾宝玉的迷惘、幻灭正是同大观园衰落是一道的。大观园自原初表象上的安平到最后的矛盾冲突凸现以致于最后的千疮百孔的衰落，这一过程其实就是宝玉理想世界逐渐支离破碎的过程。<br />
幼时的宝玉虽然存有理想世界的生活和现实的生活之分，但是由于幼时之人尚未真正步入生活、深入生活、深入社会，其独立的思维方式和未形成的思想构架和社会主体的思维方式思想构架尚未直接的、激烈的冲突和矛盾。这时，宝玉的理想世界生活和现实社会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致的、和谐的、无分裂性的。所以无论是生活在大观园里的贾宝玉还是生活在大观园外的甄宝玉都是单纯的几无社会性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基于如此原因，曹雪芹先生才把他们描写得那么一致一般无二，相似得很。<br />
景情随时移。<br />
随着宝玉的成长，生活入世的问题就无可逃避地摆在了他的面前。谁都不可能在自己所幻想的理想世界中活上一辈子。宝玉他也不免要步入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去面对生活应酬世情。如此，他不免要在一定程度上渐被世俗世情熏染，被现实生活所折服或所迫服。他自觉或不自觉地便走上了仕途经济之道，钻入了社会的旧套。这个过程也是宝玉理想世界中的自己和现实社会中的自己逐渐产生裂缝以致于最后几乎彻底分裂开来的过程。虽然宝玉也曾是那样地迷恋他自己的理想世界。在那里，他还没被世情完全所迫服，他还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信念，努力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但理想世界终归是理想世界，它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经不起生活的敲敲打打的。随着宝玉的逐渐成长，逐渐地步入生活，深入社会，理想世界也便随之而自然地破裂而粉碎了。于是，宝玉理想世界中的自己便以出家为僧断绝七情六欲这一消极的方式，自觉而又积极地超脱出了他的理想世界，让宝玉在理想世界和现实社会中彻底再度二位一体。去假（贾）存真（甄）了。但这或许也就是理想世界无奈而又终极的命运吧|</p>
<p>即使知晓了以上所言，我们还是应该看到《红楼梦》中着墨最多的还是贾宝玉。作为着墨最多的贾宝玉是可以而且应当作为一个活生生而且独立的人物形象去解读的。<br />
贾宝玉是一个面对成熟而不知所措的孩子。成长或成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把一面只鉴照出自己的镜子摔碎，把自己摔碎，让它折射出生活的各方各面。美的、丑的、善的、恶的、黑的、白的。单纯的他无法应承成熟所带来的各种琐碎的烦扰的事情。成长将他带入了一个迷惘之境，使他对人生充满了迷惑。他只欲永远如孩子那样单纯地生活着。单纯，永远都是孩子的花柳繁华地，温柔宝贵乡，是一个未解的大观园。但逐渐增长的年龄以及社会经验的逐日积累终将撑碎了童心，就像那面破碎的镜子一样。生活不得不重新拼凑拼对。但重新拼凑拼对起来的生活充溢着多少无奈、多少遗憾、多少伤痕、多少心酸呀。贾宝玉不是一个善于习惯生活然后认真麻木地生存一世一生的人。他是一个敏感的人。他始终都必须在寻找着自己，追求着自己，却最终于迷惘中得到一个渺渺茫茫归彼大荒的命运。<br />
贾宝玉的命运悲剧诚然是个社会悲剧，但同时它也是个性格悲剧。贾宝玉的性格也是他悲剧的一个种子。正如《红楼梦》中西江月二首词所批的一样，贾宝玉也真是一个无大志的人。他所有的欲望也不过是想安平恬淡地生存下去，不求闻达，甘于“于国家无望，天下无能辈中”。他坚定地追求着自身的随心适性，顽固地反对仕途经济之道。贾宝玉他不能改变爱其所爱，憎其所憎的性情。纵然，他的亲人都希望他能够改变回心转意。但他偏执地追求着自身的性情完美。他自愿殉身于他的性情。处在那样一个社会地位上的他如果能够心性稍变一下，他就会是另外一个甄宝玉，自会有一个美好的仕途待他走。但他性格中的那种偏执得近乎顽固的爱恶之情，很自然地也是必然地促使他选择了追求了性情之完美。与此同时，他不得不担负着沉重的不孝不顺，离经悖道之名，且作不善之资：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贾宝玉没有为谁没有为什么而真正改变自己的性情。他最终殉身了自己的性情。但他亦是殉身了那个社会，殉身了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br />
处在一定社会中的人，性格悲剧亦具有他丰富深刻的社会内涵。<br />
一个社会总会有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迫使贾宝玉要去扭曲自己的性格，性情去谐合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社会扭曲人性，这本是一个悲剧。但更悲剧性的是这样的悲剧却易于被人们所忽视，甚于为人们所接受。乐于接受或漠不经心地接受。因为人们接受了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他们也已经认可了那个社会价值取向之道的合理性、正当性、公正性。他们不晓得这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具有残酷性、荒谬性。或许是因为人们软弱，无心去抵抗而只是去迎合。或许这一点用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的一句话可以恰如其分地诠释：道德始终是一张普洛克路斯内斯之床。普洛克路斯内斯，希腊神话中的强盗，在他所开的旅馆里有一张铁床。旅客投宿时，他便把身高的截短矮的拉长，总之要使之与床等长。或许贾宝玉所面对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在很在程度上也就是一张强盗普洛克路斯内斯之床。贾宝玉不想被截短，也不想被拉长，于是他不得不去逃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也只有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了，飘然不知所去了。贾宝玉的性情与社会价值取向之道的冲突所造就的命运悲剧，对于我们今天难道就不具有启示意义吗？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是否也扭曲了一些人呢？清末遗老，美学爱王国维也在他的那本美学论著《人间辞话》中说出了这样一句愤激之语：社会之习惯，杀许多善人。文学之习惯，杀许多之秀才。我想这是真的。</p>
<p>贾宝玉的悲剧还具有爱的殊路的因素。贾宝玉那个大家族里几乎所有爱他的成员爱他的方向都是一致的。他们都希望贾宝玉能够博取功名走上仕途经济之道。他们的爱与那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之道是一致的。他们的爱是功利的也是真挚的，所以也无可厚非。虽然于贾宝玉而言太过沉重了点。恩情难了。于是贾宝玉最后还是博了个功名去报答亲人所给予的他的深沉的爱，尽了他为人子为人孙的孝道。这也正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br />
中国本是一个以血缘家族为本位的伦理国度。在这样的国度里，几乎全部的人生意义都蕴含在家家族关系里，尤其是男子。活着就要努力给家庭门户镀金镶银，使蓬荜的生辉，使富丽的更堂皇，宝贵乡里，称道一时。否则，就是一家人白了你一场，白疼了你一场。所以，贾宝玉虽然极其厌恶八股科举，但他还是在作和尚为僧飘然去之前还是进了科场，中了举。正如贾宝玉所言，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了过去。最叛逆自主的人面对厚重的亲情也会有自己的懦弱和妥协。<br />
中国人的个人意志总是要先给家族意志让步先行的。完善独立的个人意志总是要先以完善了家族意志为前提的。这也是一个习惯的社会意识。生活在这样一个习惯的社会意识下人的人们总会有点不自在、不自由的、总会感到牵牵绊绊、有点累的、有点烦的、有点压抑的。自己活着还要担负着一个大家族，被紧紧束缚在这个家族之上。这就是中国人的孝道，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谓孝之终也，孝之真谛也。<br />
贾宝玉难道不孝吗？贾宝玉难道不爱他的家人吗？当然，并非如此。贾宝玉虽然孝，但他却并不一味顺从，完全牺牲掉自己的个个人生命意志。他不仅为人子，为人孙，他更要做自己。贾宝玉当然也爱那些爱他的家人，但他的爱与家人给予他的爱却走在不同的路上。而贾珠宝店玉的爱人又不理解他，理解他的爱。于是，缺乏相互理解力的爱就这样永远失之交臂了，在各自的路上各自孤独地流荡着。记得当初我在看完意大利影片《大家都好》后，一时触情便写下了这样两句话：<br />
爱，只要有理解在<br />
总会殊路同归<br />
但惜理解却又是那样困难，即使在相亲相爱的人之间。抛却血缘和存在形式，在人的情感之路上，人都是孤独的，都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而没有理解的爱却又是那样的却爱却又是那样的沉重，令人无力担负无力承重，继而逃避之。</p>
<p>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和他父亲贾政之间的隔膜是由始而终的。在《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一回中言及贾政归途遇到贾宝玉，宝玉跪拜而去。他便暗悟宝玉乃是高僧下凡。于是，随从问他：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高僧和尚，就不该中了举人，怎么中了才去？这一问问得愚蠢，贾政答得也是愚蠢。这其实不过是恩情难了，情字难却而已。一百十九回宝玉临去考前有话如是：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地中了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了过去。想来那贾政与贾宝玉之间真是父子名份在，情义却淡。贾政亦不解何为情，只知有忠顺节义孝，遂他答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的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有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各样的。这迂腐的封建老头胡说了一通，其实他哪里知道。父子间无情隔膜至如此，堪悲。我想这也是一个社会整体意识、价值取向对一个社会普通人的精神取向完全的不理解不融合。</p>
<p>作为神话，宝玉是来历情劫，了俗缘的，其为僧飘然去是自然而又宿命的。作为现实，宝玉是被那个社会逼走尘世而去鸿蒙太空的，是被逼成仙的。于是，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而去。那一僧一道想来也是压抑宝玉的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和并不理解宝玉的亲情，以及那支离破碎的爱情。<br />
爱情，一个多么明朗温馨的词儿，但于贾宝玉来说却是晦涩伤愁的。他所坚信的“木石之盟”终在他昏迷之时被他的亲人出于现实现世的功利而以“金玉姻缘”取替了。他们有办包的婚姻一半善意一半卑劣地扼杀剥夺了他那可怜的爱情。弱不禁风憔悴忧郁成病的林黛玉也在他婚事操办之际，一缕香魂随云散，去了。待贾宝玉醒后，他只能把她来回忆了，把爱情来回味了。此情可待？此情何处可待？枉成追忆罢了。枉成追忆罢了。</p>
<p>贾宝玉自身的悲剧性性格、还有社会价值取向之道对他的扭曲、无力承受的缺乏理解的家人的爱、支离破碎的爱情，这一切都促使他飘然为僧去。或许用张爱玲的一句话可以淋漓尽致地诠释出贾宝玉飘然为僧去之际的心情。那就是：<br />
人生在世，没有哪一种情感不是千疮百孔的。<br />
宝玉无幸，雪芹先生无幸，无幸聆听张爱玲小姐这句参透人世的慧智之语。我有幸，但我聆听之后，更觉心痛。</p>
<p>贾宝玉的悲剧在那个社会其实是无所谓具有社会意义的。贾宝玉的命运悲剧其实不过是那个社会的大众的悲剧命运的一个经典的塑造。贾宝玉悲剧命运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是留给下一个社会的。它让下一个社会看到了那个社会所具有的残酷性、虚伪性、荒谬性、悲剧性。这不免又给我们提出来一个悲剧性的话题：一个社会前进时所造成的悲剧为什么不能够被那个社会所及时地察觉呢？<br />
而且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仍怀疑又有几人读《红楼梦》读出了贾宝玉的人生大悲剧呢？懂者缄言，不知者喧谈。</p>
<p>《红楼梦》中言贾宝玉落胞胎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这是贾宝玉异于他人之处。这玉就镌刻着贾宝玉的人生历程。这玉其实也潜含着暗示着宝玉的命运，亦潜含着宝玉的性情不可更改性。此玉失却，贾宝玉便失魂落魄精神失常变得一塌糊涂。得玉便又复好了。说贾宝玉下世衔玉其实是一种妄言。这只是作者在为他的性情他之命运寻一个不可怀疑不可更改的宿处。这些或如现在的一个固定的电子程序。但不知这生命程序是由谁而操纵着呢？是冥冥之中的神，还是那个社会？或许那个社会本身就是与神是二位一体的。甄宝玉走向了社会，贾宝玉飘然不知何所去了。这是神给予的命运，但却是那个社会一手操纵的。</p>
<p>说完了贾宝玉自然也就该说一下甄宝玉了。曹雪芹先生虽然对甄宝玉的的着墨并不多，但这两次着墨却都是恰当之致的，是点睛的神来之笔。曹雪芹对甄宝玉的两次着墨，一次是年幼与贾宝玉性情一般无二相似之时；另一次却是着墨在贾宝玉由人生的迷惘陷入幻灭而欲超脱出去之时。<br />
前一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其实是虚写。甄宝玉自己并没有现身入场，只是借他人之口而言甄宝玉的。那时的甄宝主只是他人眼中的甄别宝玉，年幼的甄宝玉，性情还未真正形成的甄宝玉。所以，那时他人言述中的甄宝玉并不是真正实际上的甄宝玉。这些都为甄宝玉后来的性情转变埋下的自然而又自然的伏笔。<br />
后一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却正是贾宝玉由人生的迷惘陷入幻灭而欲自我超脱出去之时。这次对甄宝玉的着墨却是实写。甄宝玉这次真正现身入场了，而且还和贾宝玉会了面。这次甄贾宝玉的会面也正是理想世界和现实社会的彻底决裂，是现实社会对理想世界破碎前的最后一击。是贾宝玉的退场和甄宝玉的正式入场；是一次悲哀却又伟宏的交接仪式。自此之后，这世上已不复有贾宝玉了，有的只是实实在在的甄宝玉。适者生存是适合于任何一个社会的自然规律。既然你贾宝玉觉得这尘世不堪栖居，在尘世中找不到可栖居之地，那么，他只有超脱出去而留给甄宝玉来栖居这世上了。<br />
记得，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之《萨皮纳》一节中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埋葬爱人的坟墓。或许，每一个在生活中迷惘过矛盾过挣扎过痛苦过的人心底都有一座坟墓，埋葬着一个和理想世界一同幻灭的贾宝玉。朋友，难道你心中没有吗？我知我心有。</p>
<p>写到这儿，也该作个结篇之语了。记得我也曾在日记中作如是语：一个人有两个自己，一个是理想世界中的自己，一个是现实社会中的自己。或许曹雪芹想说的也是每个人都是一个双重的自己双面的自己，一面是甄宝玉，一面却又是贾宝玉。但不知这甄贾宝玉相比起来，孰美孰可爱呢？是做甄宝玉还是做贾宝玉呢？或许这也正是曹雪芹先生的迷惘辛酸之处吧。<br />
谁解其中味？<br />
谁解其中味？<br />
曹雪芹先生这样悲怆地问着。我想，无人解其中味也好，也罢了。谁解了其中味道谁也便是另外一个宝玉，另一个曹雪芹。<br />
何苦呢？<br />
何苦﹗<br />
不若寂寞。<br />
但我又何苦疯言妄语呢？又有谁人会且妄听呢？<br />
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p>
<p>                                                 南河 赵理想   一九九八年八月字</p>
<p>后记：</p>
<p>对于《红楼梦》若不从哲学角度上去读，始终是参不透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王国维是第一人。这并不是因为他解得出了，而是他提出了这个思路。王国维的见解是我在写完这篇文章六年后，异乡漂泊偶有闲暇去一家图书馆里看到的。一读之下，竟有惺惺相知之感。我的文章也正是顺着这种思路而行的。我想是这样的。<br />
稍后，间断也读了一些有关《红楼梦》的评论，不是索隐就是考据。翻来覆去也只是在《红楼梦》之外，何曾有某人一日一时入乎其内用心去感受《红楼梦》的文字了呢？他们在《红楼梦》中什么都看到了，自《红楼梦》什么都想到了，但唯独没有看到想到感受到一个人的痛苦和内心。他们太过理性，所以不能感受；抑或是自视过高，所以不能入微。总之也都是站在政治立场上，不是附和此便是附和彼的人。</p>
<p>若《红楼梦》被当时的人附会成政治小说尤有情可谅。因为那时文字狱的肆虐，另一方面反清复明的势力尚在，这都使人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想到反清复明上去。但在若干年后仍被蔡元培认为是政治小说则是十足的迂腐陈袭也。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开篇即语“《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社会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作者立意既错，无论其索隐如何丰富翔实，都也不过是附会而已。所以不足观，作为笑谈可也。若曹雪芹看到蔡元培的释解的话，我想，他若不笑死也会恼死。</p>
<p>既然千年前陶渊明于《桃花源记》于幻写了一个乌托邦，心中自是有对现世的否定。若再细想一下曹雪芹笔下的甄贾宝玉，何尝也不如此呢？我们为什么不能承认曹雪芹是在写一种人生困惑人生的哲学呢？难道他就没有这样的哲学意识吗？那世皆醉人、昏人、庸人，就没有醒来的，从自我的悲欢喜忧来看人生的吗？<br />
我们是不应该忽视这社会中的个体的社会性的。</p>
<p>至于胡适考证曹雪芹是大富大贵之家中道衰落之人，我倒是赞同的。若他不曾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又怎能将大观园描写得如此栩栩如生呢？这就像让我写村舍民居我倒能写出几分形神来，但若让我别墅豪宅来我则会拙于笔墨了。因为我不曾居于其中。但若想把小说中的一人一物都考证出原型来，那我想也是曹雪芹说的“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也是迂腐可笑的。</p>
<p>所读越多，也就越有一种愤慨。为何那么多无聊之言，尚能在红学研究中居所一隅，而我所言竟无处栖身呢？这世道也有着一种荒唐。不可尽言。所以也止于此了。不管如何，谢你一读，如果你读到这儿的话。</p>
<p>                                          　　　　　　　　　　　　　　　　　　河南   赵理想</p>
<p>20050710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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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为司棋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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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2 Sep 2010 20:1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司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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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自注: 为叙述方便, 徐玉兰王文鹃版越剧简称越红. 王扶林８７版电视剧简称王八七. 谢铁骊８９版电影简称影红. 李少红１０版电视剧简称李十儿]</p>
<p></p>
<p>越红的表里都符合作者的原意. 影红表面上取了中间路线, 骨子里却和作者的思想倾向一致.  相比之下, 王八七和李十儿虽然面貌不同, 但骨子里却是一样, 都和作者的思想背道而驰. 用贾琏的话说, 就是&#8220;出的是一口贼气&#8221;. 这两部&#8221;一口贼气&#8221;的电视剧的主要区别, 就是李十儿不那么明目张胆了, 但仍有一个例外, 就是对司棋的歪曲, 那种肆无忌惮的态度, 无用其所不极的手段, 都和王八七贬黛玉的做法一脉相承. 司棋当然是有一些不好的地方， 但她毕竟是《红楼梦》中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岂容这些小人们如此肆意贬低？因此我便从拙作《红楼梦评论》第二卷＂事件篇＂的草稿中抽出一段来, 改写为以下文字, 希望能为司棋洗冤, 并暴露李十儿背后那些小人们的丑陋.</p>
<p>李十儿刻意贬低司棋的情节主要有以下几处:</p>
<p>1. 在大闹厨房一出戏里让柳家的给她下跪，夸大她的＂淫威＂和婆子们的辛酸，　
2. 让她在惊慌失措中找&#8221;荷包&#8221;, 以此暗示&#8221;狗不识儿&#8221;是她丢的．　
3. 删去她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 只用凤姐的一句议论轻轻带过.</p>
<p>第一点完全是杜撰. 贾府的婆子们个个都是&#8220;全挂子的武艺&#8221;, 哪儿来的那么多辛酸? 它们最能欺软怕硬, 欺善怕恶, 也最善于&#8220;雀儿拣着旺处飞&#8221;, 用贾母的话说, 就是&#8220;一个富贵心, 两只体面眼&#8221;. 能在贾府立足的, 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就说这个柳家的吧, 她刚一出事, 秦显家的(司棋的婶娘)就来谋她的位子, 也几乎就到了手, 但最终还是没谋成, 连司棋都气了个倒仰, 无计挽回,只得罢了. 可见这个位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拿下的, 暂时拿下了, 如果后台不硬, 也未必坐得稳. 而柳家的当初是怎么拿下这个位子的? 这会子又怎么坐这么稳? 大家一想便知. 柳家的既然这么有能耐,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自注: 为叙述方便, 徐玉兰王文鹃版越剧简称越红. 王扶林８７版电视剧简称王八七. 谢铁骊８９版电影简称影红. 李少红１０版电视剧简称李十儿]</p>
<p><span id="more-379"></span></p>
<p>越红的表里都符合作者的原意. 影红表面上取了中间路线, 骨子里却和作者的思想倾向一致.  相比之下, 王八七和李十儿虽然面貌不同, 但骨子里却是一样, 都和作者的思想背道而驰. 用贾琏的话说, 就是<strong>&#8220;出的是一口贼气&#8221;</strong>. 这两部&#8221;一口贼气&#8221;的电视剧的主要区别, 就是李十儿不那么明目张胆了, 但仍有一个例外, 就是对司棋的歪曲, 那种肆无忌惮的态度, 无用其所不极的手段, 都和王八七贬黛玉的做法一脉相承. 司棋当然是有一些不好的地方， 但她毕竟是《红楼梦》中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岂容这些小人们如此肆意贬低？因此我便从拙作《红楼梦评论》第二卷＂事件篇＂的草稿中抽出一段来, 改写为以下文字, 希望能为司棋洗冤, 并暴露李十儿背后那些小人们的丑陋.</p>
<p>李十儿刻意贬低司棋的情节主要有以下几处:</p>
<p>1. 在大闹厨房一出戏里让柳家的给她下跪，夸大她的＂淫威＂和婆子们的辛酸，　<br />
2. 让她在惊慌失措中找&#8221;荷包&#8221;, 以此暗示&#8221;狗不识儿&#8221;是她丢的．　<br />
3. 删去她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 只用凤姐的一句议论轻轻带过.</p>
<p>第一点完全是杜撰. 贾府的婆子们个个都是<strong>&#8220;全挂子的武艺&#8221;</strong>, 哪儿来的那么多辛酸? 它们最能欺软怕硬, 欺善怕恶, 也最善于<strong>&#8220;雀儿拣着旺处飞&#8221;</strong>, 用贾母的话说, 就是<strong>&#8220;一个富贵心, 两只体面眼&#8221;</strong>. 能在贾府立足的, 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就说这个柳家的吧, 她刚一出事, 秦显家的(司棋的婶娘)就来谋她的位子, 也几乎就到了手, 但最终还是没谋成, 连司棋都<strong>气了个倒仰, 无计挽回,只得罢了</strong>. 可见这个位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拿下的, 暂时拿下了, 如果后台不硬, 也未必坐得稳. 而柳家的当初是怎么拿下这个位子的? 这会子又怎么坐这么稳? 大家一想便知. 柳家的既然这么有能耐, 又怎么会窝囊到向司棋下跪的程度? 如果她真这么面, 为何一开始又那么横? 这根本是前言不搭后语, 不能自圆其说嘛! 原著中描写得好好地, 又详细又生动, 却偏偏要改得这么荒谬不合情理, 这不是别有用心吗?</p>
<p>第二点更是扯蛋. 司棋和潘又安根本都不是收藏&#8221;绣春囊&#8221;的那种人.  我们首先来琢磨一下: &#8220;绣春囊&#8221;的主人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p>
<p>先来参考一下王夫人的意见:<br />
1．王夫人认为: 老婆子们用不着这东西, 只有小夫小妻用得着. 所以, 老婆子们全都可以排除.<br />
2．王夫人认为: 女孩子弄不来这东西, 只有某些不长进的男人们才行. 所以, 女孩子们全都可以排除.<br />
3．王夫人认为: 小夫小妻也不是都用得着这东西, 只有那些比较&#8221;和气&#8221;, 又比较喜欢＂顽意儿＂的年轻人, 比如凤姐和贾琏这样的, 才会有.</p>
<p>所以，王夫人的结论是: 除了凤姐，再无旁人．</p>
<p>再来看看凤姐的意见:<br />
４．凤姐认为: 这是次品. 她就算有, 也比这个好.<br />
５．凤姐认为: 这是在园子里发现的, 她就算有, 也放在房里, 绝对不会随身携带. (注:凤姐不住在园子里) <br />
６．凤姐认为: 年轻的媳妇还有很多, 很多奴才们的媳妇比她更年轻, 而且她们常进园子, 不能排除嫌疑.<br />
７．凤姐认为: 贾赦贾珍的年轻侍妾, 经常跟邢夫人尤氏进园子, 不能排除嫌疑.<br />
８．凤姐认为：女孩子们也不能都排除. 其中有两种人值得怀疑: 一是不正经者, 二是年纪大知道&#8221;人事&#8221;者. 方法也有两种: 一是自己偷着出去, 二是通过二门上小幺儿们传递.</p>
<p>所以，凤姐的结论是: 年轻的常进园子的侍妾媳妇们, 或者园内一些不正经, 尤其是知道＂人事＂的丫环们，都有嫌疑．</p>
<p>我个人认为，相比之下, 凤姐对嫌疑人的描述更合理一些. 王夫人最终也放弃了自己的意见, 认同了凤姐的看法．以王善保老婆带队的查抄，也正是依据这个标准展开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那么问题会出在哪里呢?</p>
<p>我个人认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抄得不彻底. 薛宝钗被抄家行动组有意地漏掉了. 当时的理由是：不能抄亲戚．当然了，这个理由合情合理, 无可厚非 - 当然了, 林姑娘也是亲戚, 但仍然被抄了&#8230;也许是因为她娘家没了人，完全依靠着贾府，所以应该算＂自家人＂之一，所以和薛宝钗还是不一样, 所以抄一抄也不妨. 不管怎么说, 抄了一圈儿也没抄出一件够份量的东东来，所以唯一的漏网之鱼薛宝钗不得不浮出水面，成为嫌疑人．</p>
<p>但这只能说明宝叉脱不了嫌疑, 并不能说明她就是罪犯.  所以, 接下来让我结合王夫人和凤姐的意见,  详细地分析一下&#8221;绣春囊&#8221;的主人的几个重要特征:</p>
<p>1. 嫌犯必须对&#8221;人事&#8221;有阅历, 有兴趣, 用王夫人的话讲, 喜欢&#8221;顽意儿&#8221;. 所以, 她肯定不是处女. 象袭人那种 &#8220;试了一回&#8221;的, 也够呛, 必须是有了相当的经验, 特别是产生了一些&#8221;审美疲劳&#8221;, 有了要&#8221;换个花样儿&#8221;之类的需求的男女, 才行.</p>
<p>2. 但嫌犯对这类东西的品味又不太高. 因为这是凤姐看不上的次货. 在这方面, 秦可卿级别最高, 她用的都是古董(而且是有故事的那种古董, 说不定还是国宝呢, 嘿嘿&#8230;) 应该算是&#8221;超一流&#8221;吧. 凤姐用的比这个好, 应该算&#8221;九段&#8221;或者&#8221;精品级&#8221;吧. 相比之下, 嫌犯却只能算&#8221;初段&#8221;或者&#8221;入门级&#8221;, 最高不会超过&#8221;三段&#8221;.  也就是说, 她既不满足于正常的&#8221;人事&#8221;, 需要借助&#8221;顽意儿&#8221;来&#8221;换个花样儿&#8221;, 但又不懂什么是好的&#8221;顽意儿&#8221;, 什么是不太好的&#8221;顽意儿&#8221;. 一句话, 既非外行, 也非内行, 应该算个半吊子. 用任我行的话讲, 叫做&#8221;半个高手&#8221;.</p>
<p>3. 嫌犯有私藏的胆量. 司棋已经算是胆大包天了. 但嫌犯的胆子显然比司棋还要大. 她具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和承受力, 很可能还具有比较强硬的背景和后台, 出了事也不怕.</p>
<p>4. 嫌犯有私藏的空间. 她如果不是24X7地随身携带, 就必须有一定的隐私权, 不能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乱翻她的东西. 所以她不大可能是小丫环. 应该是大丫环或小姐. 而且是比较牛Ｘ, 没人敢欺负的那类大丫环或小姐.</p>
<p>5.如此迅猛的突击检查之后, 嫌犯仍未归案, 还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游荡, 可见此人隐藏很深, 不在通常的嫌疑人范围之内. 用破案的术语来讲, 我们必须开拓思路, 扩大嫌疑人的范围, 才能找到她. 换句话说, 特别要注意那些外表道貌岸然, 背地里闷骚无比的家伙.</p>
<p>6.  嫌犯应该是个年轻女子, 而且就住在园内! 因为园内只有宝玉一个男人. 老婆子心思又不在这上面. 至于园子外边的人，如凤姐所说，都会把它放在家里，不可能随身携带．尤其是那些年轻的侍妾或媳妇们，她们都有自己的私人住所，大观园只是她们工作/探亲访友/游玩的地方，其中又只有宝玉一个男人．这东西不放在私人房间，却带到只有一个男人的办公室/亲友家/游乐场去，有什么用？难道是同性之间彼此交流？粗心大意也说不过去，再怎么说，去这些地方之前，也该整理整理衣服吧．所以，园子外的人都没有嫌疑，包括凤姐打了包票的平儿，也包括那个曾经在园中＂丢手帕＂的小红，以及贾母王夫人邢夫人等人的丫环们, 都应排除.</p>
<p>现在就让我们来对照这几点, 看看司棋和潘又安是否符合这些特征.</p>
<p>两人的情况在书中写得很明白:<br />
<strong>原来那司棋因从小儿和他姑表兄弟在一处顽笑起住时,小儿戏言,便都订下将来不娶不嫁.近年大了,彼此又出落的品貌风流,常时司棋回家时,二人眉来眼去,旧情不忘, 只不能入手.又彼此生怕父母不从,二人便设法彼此里外买嘱园内老婆子们留门看道,今日趁乱方初次入港.虽未成双,却也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已有无限风情了.忽被鸳鸯惊散, 那小厮早穿花度柳,从角门出去了.司棋一夜不曾睡着,又后悔不来</strong> (第72回)</p>
<p>看到了吧, 这两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既成事实＂！他们算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从小就发誓非君不嫁，非卿不娶．后来大了，一对儿帅哥美女，见了面就<strong>眉来眼去，旧情不忘，只不能入手</strong>（请注意这五个字）．后来终于买通了看门的婆子，进园子约会，结果第一次约会就被人撞见．小潘吓得逃跑，司棋还病了一场．只不过两人运气好，撞见他们的人恰好是司棋的姐们儿(无独有偶的是, 李十儿也杜撰了鸳鸯的哥嫂向她下跪的情节, 好象鸳鸯多么张狂似的. 李十儿似乎对鸳鸯和司棋这类女子有种奇特的偏见&#8230;) 所以把事情捂了下来．那次的约会虽然半途而废，但也不是一点儿&#8221;收获&#8221;都没有, 毕竟也<strong>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已有无限风情了</strong>, 只可惜终究是没有&#8221;成双&#8221;.</p>
<p>重复一下: 请注意, 司棋和潘又安终究没有&#8221;成双&#8221;!</p>
<p>他们两人倒是很接近＂成双＂的门槛了，也许只是再多一分钟的事情，但两人毕竟还是没来得及＂成双＂, 终究是&#8221;不能入手&#8221;．据此，我们可以认定：司棋至死都是一个处女！司棋又坚信<strong>＂一个女人一生只跟一个男人＂</strong>，不可能和别人搞．所以她和小潘都是&#8221;外行&#8221;, 连袭人都不如，根本不符合嫌犯的第二条重要特征: 半个高手.</p>
<p>两人感情又深又久，简直是&#8221;钻石恒久远&#8221;, 以至于小潘跑了，司棋虽生气失望，也仍然死等不嫁，坚守<strong>＂好女不嫁二夫＂</strong>的信念，最后宁愿为之付出生命，可见她的确是个＂好女&#8221;! 岂止不是＂不正经＂的人，简直还是个贞女烈女！这样一个信念坚定的&#8221;好女&#8221;, 怎么会收藏绣春囊这类东西？</p>
<p>再来看嫌犯的第一条重要特征:<strong>＂通人事＂</strong>. 因为司棋的年龄和＂试了一回＂之前的袭人差不多, 所以可能象袭人一样, 隐约知道一些, 能够问出<strong>＂从哪里流出来的肮脏东西？&#8221;</strong>之类比较深层次的, 兼具启发性和诱导性的, 既体现高智商, 又体现高情商的问题, 但她毕竟毫无实际经验，脸皮又没有袭人那么厚，所以处女的羞涩还是少不了的，怎么会&#8221;成熟&#8221;到收藏绣春囊的程度？其实她收藏的东西已经被抄出来了，无非是<strong>＂一双男子的锦带袜并一双缎鞋＂</strong>，<strong>＂一个同心如意并一个字帖儿＂</strong>而已, 很正常很健康很正经的东西．从信中也可知，两人交换的东西也是很雅致的：<strong>＂再所赐香袋二个, 今已查收外, 特寄香珠一串, 略表我心. 千万收好.＂</strong>这些东西在当时虽然有些惊心动魄, 但毕竟和&#8221;狗不识儿&#8221;差着档次, 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 所以, 司棋的嫌疑应该排除. </p>
<p>绣春囊也不应该是小潘的．两人在那天的初次约会, 也是唯一约会中，曾经<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strong>．从小感情那么好那么久的两个青年男女，会在&#8221;初次入港&#8221;的时候，拿绣春囊这种东西当&#8221;表记&#8221;吗? 能对着这东西&#8221;海誓山盟&#8221;吗? 如果不是做&#8221;表记&#8221;的, 小潘带着它又有什么用? 如果是他平常自用的，去园中探险前，他总得整理整理背包吧？难道在背包里装＂表记＂之外，还要再装上这东西？ 难道是他都计划好了, <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 &#8220;无限风情&#8221;</strong>之后, 就用这个东西来教导司棋和自己&#8221;打架&#8221;, 从而&#8221;成双&#8221;吗?  这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时间不对，虽然是夏季，虽然有月光，但毕竟是晚上，能看得清吗？难不成小潘还要带着灯笼蜡烛手电筒照明弹? 二是不符合司棋的为人．小潘应该清楚司棋是什么样的&#8221;好女&#8221;，他不可能在两人苦心安排, 日夜期待的第一次约会时干这种找骂的蠢事．再一个，一对儿心理和生理都很健康的青年男女, 在长期的迫切的等待后, 在<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strong>之后，在两情相悦的<strong>&#8220;无限风情&#8221;</strong>之中, 还需要绣春囊, 伟哥, 花花公子和三级片这类东东吗? 那不是大煞特煞风景吗?  另外，小潘要真是成熟老练到用绣春囊教唆处女的程度, 也不至于吓成那样, 脚底抹油了. 最后，小潘是发了财回来接司棋的，可见他是很负责的，不但敢于面对世人，甚至连两人以后的生活问题都给解决了，多好的男人啊这是！尤其是那令人感叹的殉情，道尽他的品格！什么潘又安? 简直就是潘超安! 这种男人比传说中的萧峰令狐冲还象男子汉，哪里用得着什么狗屁绣春囊！</p>
<p>综上，司棋和潘又安那里，根本就没有绣春囊的位置！这类东西对他们毫无用途，他们也不是收藏使用这种东西的人！两人根本不符合嫌犯的第一和第二条特征.</p>
<p>需要说明的是, 绣春囊是在<strong>&#8220;山石背后&#8221;</strong>被发现的, 而司棋和小潘初次约会的地方也是&#8221;石后&#8221;, 所以令人怀疑．但一个简单得令人发笑的事实是: 大观园里的石头不止一块儿! 所以就有了一个问题: 此石是否彼石?　结合司棋和小潘当时的情景，我个人认为，此石应非彼石．因为当时两人是私传了＂表记＂的，而绣春囊又不可能是＂表记＂，那为什么＂表记＂没有丢，却单单丢了绣春囊？难道他们把雅致的＂表记＂藏得比不那么雅致的绣春囊还严实？ 总之，这两位青梅竹马情真意切的佳偶，在初次约会时，在已经携带了重要＂表记＂的情况下，基本没有携带绣春囊的可能．</p>
<p>至此，司棋和潘又安的嫌疑应该排除．薛宝钗及其丫环们自然就光荣地, 隆重地, 当仁不让地成为嫌疑人了.</p>
<p>现在的关键是, 薛宝钗满足以上几条对嫌疑人的刻划吗?</p>
<p>首先来看第一条, 薛宝钗是一个需要＂顽意儿＂的人吗? 是一个＂不正经＂或＂通人事＂的人吗？她不是一个＂山中高士＂吗？</p>
<p>详细的分析以后再说, 这里还是先为司棋辩冤吧. 不过大家可以根据以上的嫌犯特征, 猜个八九不离十. 最终答案当然是确定无疑的: 绣春囊的收藏者非薛宝钗莫属!  这里提一下结论就行了, 再多说就跑题了. 只请大家注意一点: 李十儿既然不遗余力地替宝叉子遮丑, 当然会把绣春囊栽赃给司棋了. 大概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李十儿才如此卖力地歪曲司棋, 通过牺牲司棋来替宝叉子&#8221;金蝉脱壳&#8221;. 可惜(可喜)的是, 原著还在.</p>
<p>第三点其实也不用多说. 既然李十儿把司棋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删除了, 我们一起把这段文字恢复了就是: <br />
 <strong>凤姐道:&#8221;司棋已经出去了,为什么来求我?&#8221;那人道:&#8221;自从司棋出去,终日啼哭.忽然那一日他表兄来了,他母亲见了, 恨得什么似的,说他害了司棋,一把拉住要打.那小子不敢言语.谁知司棋听见了, 急忙出来老着脸和他母亲道:`我是为他出来的,我也恨他没良心.如今他来了, 妈要打他,不如勒死了我.&#8217;他母亲骂他:`不害臊的东西,你心里要怎么样?&#8217;司棋说道: `一个女人配一个男人.我一时失脚上了他的当,我就是他的人了,决不肯再失身给别人的.我恨他为什么这样胆小,一身作事一身当,为什么要逃.就是他一辈子不来了, 我也一辈子不嫁人的.妈要给我配人,我原拼着一死的.今儿他来了,妈问他怎么样.若是他不改心,我在妈跟前磕了头,只当是我死了,他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 &#8216;他妈气得了不得,便哭着骂着说:`你是我的女儿,我偏不给他,你敢怎么着.&#8217;那知道那司棋这东西糊涂,便一头撞在墙上,把脑袋撞破,鲜血直流,竟死了.他妈哭着救不过来,便要叫那小子偿命.他表兄说道:`你们不用着急.我在外头原发了财, 因想着他才回来的,心也算是真了.你们若不信,只管瞧.&#8217;说着,打怀里掏出一匣子金珠首饰来. 他妈妈看见了便心软了,说:`你既有心,为什么总不言语?&#8217;他外甥道:`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杨花,我若说有钱,他便是贪图银钱了.如今他只为人,就是难得的. 我把金珠给你们,我去买棺盛殓他.&#8217;那司棋的母亲接了东西,也不顾女孩儿了,便由着外甥去.那里知道他外甥叫人抬了两口棺材来.司棋的母亲看见诧异,说: `怎么棺材要两口?&#8217;他外甥笑道:`一口装不下,得两口才好.&#8217;司棋的母亲见他外甥又不哭, 只当是他心疼的傻了.岂知他忙着把司棋收拾了,也不啼哭,眼错不见,把带的小刀子往脖子里一抹,也就抹死了.司棋的母亲懊悔起来,倒哭得了不得.如今坊上知道了, 要报官.他急了,央我来求奶奶说个人情,他再过来给奶奶磕头.&#8221;凤姐听了,诧异道:&#8221;那有这样傻丫头,偏偏的就碰见这个傻小子!怪不得那一天翻出那些东西来, 他心里没事人似的,敢只是这么个烈性孩子.论起来,我也没这么大工夫管他这些闲事, 但只你才说的叫人听着怪可怜见儿的.也罢了,你回去告诉他,我和你二爷说,打发旺儿给他撕掳就是了.&#8221;</strong> (第92回)</p>
<p>原文照抄, 请大家看看, 想想, 再评评: 司棋和潘又安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的故事算不算感人肺腑, 令人欷嘘? 刻意贬低他们的, 是什么样的人? 凤姐的评语是<strong>&#8220;傻丫头偏偏的就碰见这个傻小子!&#8221;, &#8220;烈性孩子&#8221;, &#8220;叫人听着怪可怜见儿的&#8221;</strong>. 而从李十儿对司棋的歪曲和贬低来看, 它们实在是连凤姐都不如!</p>
<p>司棋己矣, 本不在乎别人的评说. 但我仍然要对她说一句: 在我的心目中, 你和黛玉晴雯尤三姐紫鹃一样, 都是<strong>&#8220;年岁虽少, 可师长兮&#8221;</strong>的奇女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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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揭开薛宝钗的画皮</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baochi-huapi.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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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Jul 2010 12:06:55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宝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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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朱光东</p>
<p></p>
<p>刘梦溪先生在《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把“宝黛孰优孰劣”称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可见问题的复杂性。由于薛宝钗是红楼梦主要人物之一，不理解薛宝钗，就不能说理解了红楼梦，因此有必要对薛宝钗作深入的分析。大家知道，红楼梦臧否人物有个重要标准，即“清”、“浊”。 </p>
<p>如贾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2回）</p>
<p>“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第20回）</p>
<p>可见作者喜“清”厌“浊”。什么是“清”呢？“清”就是纯洁、善良。</p>
<p>林黛玉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p>
<p>晴雯是：“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p>
<p>妙玉是：“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p>
<p>这些都是“清”、“洁”。“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说明在作者的眼里，女儿都是“清”“洁”的。</p>
<p>不仅如此，红楼梦盛赞“清”“洁”的品格。如赞美海棠的高洁品质：“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 “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p>
<p>但是，薛宝钗是个例外。第三十六回写道: </p>
<p>“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p>
<p>在作者眼里，薛宝钗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清净洁白”，而是“入了国贼禄鬼之流”的、“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的“浊物”。
所谓“国贼禄鬼”，就是贾雨村之类人物。作者最鄙视贾雨村之类的贪官污吏，所以作者说宝钗“入了国贼禄鬼之流”，是对宝钗很严厉的谴责。薛宝钗是作者贬谪的一个人物毋庸置疑。</p>
<p>一、无情的薛宝钗</p>
<p>第五回写道：“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p>
<p>这是人们对薛宝钗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对的吗？薛宝钗真的值得下人喜爱吗？ </p>
<p>其实，人们被薛宝钗的假象迷惑了。在金钏落井死后，薛宝钗在第一时间赶到王夫人那里，对王夫人说：“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p>
<p>又说：“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p>
<p>这说明，在薛宝钗的心中，奴婢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死了也不可惜。“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这种思想与其兄薛蟠“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第四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无视人民生命的贵族阶级思想。</p>
<p>宝钗上述的话，只对王夫人说，其他人是不知道的。作者这样写道：“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独有王夫人”，没有第三人。作者行文滴水不漏。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宝钗也不会说这样无情的话。</p>
<p>因此，下人心目中善良、体贴、可亲可爱的宝姐姐形象，只是一个假象。冷酷无情才是薛宝钗的本质。</p>
<p>在作者心里，奴婢们的生命是无比珍贵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反映的正是奴婢的悲惨命运。薛宝钗虽然没有害死金钏，但其无视生命的立场，正是作者要谴责的。这样的人，如果是男子当了官，也会象贾雨村之流一样贪赃枉法。为了讨好上级，也可以制造冤假错案。因此作者说她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天生带有“内毒”、“任是无情也动人”等等，不是泛泛之笔，而是对宝钗丑恶本质的揭露。
</p>
<p>又如香菱想学诗，宝钗完全不理会。而林黛玉则教会了香菱作诗。这说明在林黛玉是真诚待人的，心里完全没有等级观念；而在宝钗心里，奴婢根本不配学诗。</p>
<p>二、利欲熏心的薛宝钗</p>
<p>第三十四回写到：</p>
<p>（宝钗）暗暗想道：“打的这个形像，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宝玉）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p>
<p>什么叫“外头大事”？无非是象贾雨村一样，当官发财，争权夺利，鱼肉人民。可见宝钗对权利、金钱有强烈的欲望。</p>
<p>她希望宝玉“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那么她自己做什么呢？</p>
<p>第五十七回写到：</p>
<p>一语未了，忽见湘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当票，口内笑道：“这是个帐篇子？”黛玉瞧了，也不认得。地下婆子们都笑道：“这可是一件奇货，这个乖可不是白教人的。”宝钗忙一把接了，看时，就是岫烟才说的当票，忙折了起来。</p>
<p>人们一般认为，宝钗忙把当票折起来，是为了避免岫烟难堪，说明宝钗体贴人、善解人意。其实不然。这段描写，恰恰是对宝钗的深刻鞭挞。为什么？作品接着写到：</p>
<p>湘云黛玉二人听了方笑道：“原来为此。人也太会想钱了，姨妈家的当铺也有这个不成？”众人笑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薛姨妈因又问是那里拾的？湘云方欲说时，宝钗忙说：“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那年勾了帐的，香菱拿着哄他们顽的。”</p>
<p>这段话是说：开当铺都是很会想钱的（重利盘剥，贪得无厌）。薛家开当铺，所以也是很会想钱的。“天下老鸹一般黑”，薛家也是很黑的。正因此，宝钗怕自家开当铺的事让姐妹们知道，所以不敢承认是自家当铺的当票，而说是一张过期的死票。宝钗是为自己遮羞。作者借此鞭挞了贪钱的宝钗。</p>
<p>人们或者会说：当铺是薛姨妈经营的，跟宝钗何干。其实不然。第四回写道：</p>
<p>（宝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p>
<p>这家计自然包括打理薛家庞大的当铺生意。第五十七回写道：</p>
<p>薛姨妈用手摩弄着宝钗，叹向黛玉道：“你这姐姐就和凤哥儿在老太太跟前一样，有了正经事就和他商量，没了事幸亏他开开我的心。我见了他这样，有多少愁不散的。”</p>
<p>从宝钗瞒当票这件事可以看出，宝钗的心机、城府、权变远在其母之上。因为宝钗知道开当铺是不光彩的事，并且用一句“死票”就把自己的危机化解了。而其母还傻乎乎地追问当票的来由，不知道这会使自己出丑。</p>
<p>宝钗的处事能力在处理薛蟠被柳湘莲痛打事件中也得到充分表现。书中写道：</p>
<p>薛 姨妈又是心疼，又是发恨，骂一回薛蟠，又骂一回柳湘莲，意欲告诉王夫人，遣人寻拿柳湘莲。宝钗忙劝道：“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他们一处吃酒，酒后反脸常 情。谁醉了，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妈不过是心疼的缘故。要出气也容易，等三五天哥哥养好了出的去时，那边珍大爷 琏二爷这干人也未必白丢开了，自然备个东道，叫了那个人来，当着众人替哥哥赔不是认罪就是了。如今妈先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倒显得妈偏心溺爱，纵容他生事招 人，今儿偶然吃了一次亏，妈就这样兴师动众，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薛姨妈听了道：“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第四十七回）</p>
<p>可见宝钗心智远在其母之上，是薛家的主心骨。宝钗协助母亲打理着薛家的当铺生意。这“天下老鸹一般黑”，是包括宝钗的。宝钗是一个对权利、金钱有强烈欲望的“浊物”。</p>
<p>三．狠毒的薛宝钗</p>
<p>（一）、薛家进驻贾府的目的</p>
<p>薛家进京，有三个地方可住：一是薛家的老房子，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二是王子腾家；三是贾府。</p>
<p>三个地方，首先应该是自己家。其次是母舅王子腾家，因为母舅比姨妈亲。所以薛蟠的第一反应就是住王子腾家。书中写道：</p>
<p>薛 蟠心中暗喜道：“我正愁进京去有个嫡亲的母舅管辖着，不能任意挥霍挥霍，偏如今又升出去了，可知天从人愿。”因和母亲商议道：“咱们京中虽有几处房舍，只 是这十来年没人进京居住，那看守的人未免偷着租赁与人，须得先着几个人去打扫收拾才好。”他母亲道：“何必如此招摇！咱们这一进京，原该先拜望亲友，或是 在你舅舅家，【甲戌侧批：陪笔。】或是你姨爹家。【甲戌侧批：正笔。】他两家的房舍极是便宜的，咱们先能着住下，再慢慢的着人去收拾，岂不消停些。”（第四回）</p>
<p>自己有房不住，母舅家不住，偏偏选择亲戚家贾府住。薛姨妈说“慢慢的着人去收拾”，但一直没有收拾搬回去住。薛姨妈甚至说：
</p>
<p>你的意思我却知道，守着舅舅、姨爹住着，未免拘紧了你，不如你各自住着，好任意施为。你既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和你姨娘，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甲戌侧批：薛母亦善训子。】你道好不好？”</p>
<p>这就是说，宁可一家人分开，宁可放弃对薛蟠的约束管教（“薛母亦善训子”是讽刺薛母），薛姨妈和宝钗也一定要住进贾府。可见住进贾府才是薛家母女的目的。所以脂批说“住舅舅家”是“陪笔”，住“姨爹家”才是“正笔”——根本目的。</p>
<p>那么薛家为什么一定要住进贾府？为什么一住就不走了？难道真如薛姨妈所言，“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吗？当然不是。</p>
<p>第八回回目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微露何意？</p>
<p>书中写道：“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p>
<p>“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宝钗不待说完，便嗔他不去倒茶，一面又问宝玉从那里来。”</p>
<p>所以“微露意”就是“金玉是一对”的流言。与此同时，薛母也到处散布流言。第二十九回写道：</p>
<p>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p>
<p>到此薛家进住贾府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即宝钗要嫁给宝玉。只要薛家一天不搬出贾府，就说明薛家一天不放弃这个企图。在以后的日子里，薛家母女在贾府所作的一切，主要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p>
<p>薛家所以要与贾家联姻，是因为薛父已死，薛家需要政治保护伞。而贾府不仅地位显赫，还有元春做后台，所以是薛家最理想的目标。</p>
<p>（二）、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主谋和实施者</p>
<p>也许有人说，“金玉良缘”是和尚说的，与薛家母女没关系。</p>
<p>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所谓的“金玉良缘”带有浓厚的政治寓言色彩。因为中国古代的算命说，依据的是人的生辰八字，或五行属相，六冲六合等等。比如属兔的与属鸡的结合，叫六冲(卯酉冲)，婚姻会不顺。论八字就更细一点，要论天干地支八字冲合。如果和尚要为宝钗算命，只能说以后找个属土、属金的人，或找一个属鸡、属狗的人，而人的属相依据的是人出生的年份。因此“金玉良缘”在古代算命术里找不到依据。这是其一。</p>
<p>其二，如果说佩金的叫做有金（宝钗），那么佩玉的就叫有玉，而不一定要象贾宝玉那样含玉而诞才算有玉。而天下佩玉的男子多的是，宝钗可以找任何一个佩玉的男子成亲。同样，宝钗佩金项圈叫有金，那么史湘云佩金麒麟也叫有金，宝玉与湘云结合也叫“金玉良缘”。</p>
<p>因此，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的“金玉良缘”预言，不可能出自和尚之口，而只能是薛家的捏造。这个谎言，局外人是无法理解的，而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薛家带着这个谎言走进贾府，而且长住不走，其用心路人皆知。</p>
<p>那么这个谎言又是谁捏造的呢？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宝钗是薛家的主脑。无论在见识、心机、城府或学识方面，宝钗都远在其母之上。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宝钗是“金玉良缘”谎言的制造者，至少也是积极的参与者。</p>
<p>作者说宝钗“总远着宝玉”。其实不然。第二十六回写道：“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p>
<p>第三十六回写道：</p>
<p>宝 钗便顺着游廊来至房中，只见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转过十锦槅子，来至宝玉的房内。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针线，旁边放着一 柄白犀麈。宝钗走近前来，悄悄的笑道：“你也过于小心了，这个屋里那里还有苍蝇蚊子，还拿蝇帚子赶什么？”袭人不防，猛抬头见是宝钗，忙放下针线，起身悄 悄笑道：“姑娘来了，我倒也不防，唬了一跳”……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p>
<p>“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 为宝玉绣兜肚，反映了宝钗是如何频频接触、想方设法亲近宝玉的。</p>
<p>宝琴出现以后，贾母马上喜欢上了薛琴。宝钗就说道：“我就不信我那些儿不如你（宝琴）。”（四十九回）这说明宝钗一直在努力争取“宝二奶奶”的位置，是“金玉良缘”计划的积极参与者。</p>
<p>（三）、宝钗知道“金玉良缘”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p>
<p>宝钗追求宝玉本身没有错。但是，“金玉良缘”是以牺牲林黛玉为前提的。宝钗一步步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过程，就是把林黛玉一步步逼到绝境的过程。</p>
<p>从“金玉良缘”流传开始，林黛玉就承受了巨大的心里压力。</p>
<p>第二十八回，黛玉道：“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p>
<p>第二十九回写道：</p>
<p>“那 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 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p>
<p>“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p>
<p>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道：“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p>
<p>这说明林黛玉是心病，而宝钗母女的抢婿阴谋，是造成林黛玉病情一日重似一日的原因。</p>
<p>为此，宝玉对“金玉良缘”做了激烈的反抗。第二十八回，宝玉正与黛玉在一起，宝钗进来了。宝玉就说道：</p>
<p>“老太太要抹骨牌，正没人呢，你抹骨牌去罢。”宝钗听说，便笑道：“我是为抹骨牌才来了？”说着便走了。</p>
<p>宝玉向宝钗下了逐客令，使宝钗好不尴尬。</p>
<p>在宝钗为宝玉绣兜肚时，“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p>
<p>贾宝玉甚至用砸玉的办法，来表示对林黛玉忠贞不二的爱情。第二十九回写道：</p>
<p>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p>
<p>宝玉砸玉，一方面对林黛玉表示爱情，同时也告诉薛家母女：既然你们说金要配玉，我把玉砸了，没有了玉，看你们还配什么玉。</p>
<p>到第五十回，贾母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有要与宝玉求配的意思。这引出了“慧紫鹃情辞试忙玉”的故事，说林黛玉要回苏州老家。</p>
<p>“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样回答，只不作声。”</p>
<p>“晴 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只说时气所感，热汗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 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众人见他这般，一时忙起来，又不敢造次去回 贾母，先便差人出去请李嬷嬷。</p>
<p>“一 时李嬷嬷来了，看了半日，问他几句话也无回答，用手向他脉门摸了摸，嘴唇人中上边着力掐了两下，掐的指印如许来深，竟也不觉疼。李嬷嬷只说了一声‘可了不 得了’，‘呀’的一声便搂着放声大哭起来。急的袭人忙拉他说：‘你老人家瞧瞧，可怕不怕？且告诉我们去回老太太、太太去。你老人家怎么先哭起来？’李嬷嬷 捶床倒枕说：‘这可不中用了！我白操了一世心了！’袭人等他年老多知，所以请他来看，如今见他这般一说，都信以为实，也都哭起来。”</p>
<p>“黛 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 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第五十七回）</p>
<p>这一情节告诉所有人，包括宝钗：宝、黛是一对不可分开的恋人。正如宝玉表白的那样：“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将宝、黛分开，将产生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宝、黛或疯或死。</p>

<p>也许是受到宝、黛的真情、悲情的感染，薛姨妈也一度对“金玉良缘”计划产生了动摇。她说：</p>
<p>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p>
<p>考虑到宝玉和贾母爱黛玉，其他人“断不中意”，所以薛姨妈有改变初衷的打算。</p>
<p>尽管薛姨妈到处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但贾府上下都知道宝、黛是天生一对，也希望他们成为一对。就在薛姨妈说了上面这段话之后，就有人马上表示赞同。书中写道：</p>
<p>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p>
<p>到了此时，如果薛姨妈真是“慈姨妈”，宝钗真是黛玉的“金兰姐妹”，那么她们就应该终止“金玉良缘”计划，玉成宝、黛婚姻。</p>
<p>但 是，薛姨妈的话再没有下文，没有为黛玉提亲。是什么使薛姨妈言而无信？大家知道，薛姨妈是一个城府不深、心机不重的人。一时感情冲动就说了为黛玉提亲的话 是可以理解的。但宝钗不同。她是不会因感情冲动而改变计划的人。薛家长住贾府的目的就是抢婿，为了薛家的根本利益，她必须把“抢婿”进行到底。而她完全可 以、也只有她可以让薛姨妈放弃为黛玉提亲的想法。由于宝钗在薛家的主心骨地位，薛姨妈最后没有为黛玉提亲，宝钗脱不了干系。</p>
<p>为什么薛姨妈提亲对宝黛婚姻很重要呢？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在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而且成功地争取到了王夫人的支持。所以薛姨妈只说“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成全宝、黛婚姻，就必须放弃“金玉良缘”。所以薛姨妈的态度很重要。</p>
<p>由于宝、黛已经表达了“活在一起、死埋一块”的决心，因此，即使薛姨妈这段话不是真心，如果宝钗是个善良的人，如果宝钗为宝玉、黛玉着想，也可以做母亲的工作，停止“抢婿”计划。</p>
<p>但是没有，薛姨妈没有为黛玉提亲。这说明宝钗母女继续实施她们的“抢婿”计划。而宝钗很清楚，这一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p>
<p>（三）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最有力“推手”</p>
<p>到第七十四回，发生了“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事件。这一事件看似因“痴丫头误拾绣春囊”而起，其实其意义远远超出“误拾绣春囊”这件事本身。因为在这一事件中受迫害的不仅是当事人司棋，还包括与之毫无关系的晴雯、芳官等人。</p>
<p>而晴雯受迫害，表面看似乎是由于王善宝家的进谗言。书中写道：</p>
<p>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 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 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p>
<p>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书中写道：</p>
<p>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料必不能挽回的。（第七十七回）</p>
<p>原 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 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 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p>
<p>“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说明在此之前，就有人不断告密。王夫人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事情的发生是迟早的事。</p>
<p>那么谁是告密者？书中写到道：</p>
<p>宝玉听如此说，方回来，一路打算：“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p>
<p>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p>
<p>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p>
<p>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p>
<p>由于平时的一些“私自顽话”只有袭人知道，因此宝玉怀疑、读者也相信袭人是向王夫人告密的人。</p>
<p>但是，有一个人同样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那就是薛宝钗。第二十一回写道：</p>
<p>袭人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p>
<p>套：用计哄骗或诈诱。既然有第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也就是说，宝钗利用了袭人。在袭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宝钗完全可以通过诱骗的办法让袭人把知道的都讲出来，从而就可以对宝玉身边事了如指掌。</p>
<p>因此，可能向王夫人打小报告的，除了袭人，还有宝钗。</p>
<p>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宝钗对宝玉身边的“人事安排”完全知情，甚至参与了这一安排。</p>
<p>第三十四回写道：</p>
<p>袭人忙回道：“……俗 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 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 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 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p>
<p>王夫人所谓“不辜负”，就是给予袭人妾的待遇。而这个消息宝钗立刻知道了。第三十五回写道：</p>
<p>宝钗抿嘴一笑，说道：“这就不好意思了？明儿比这个更叫你不好意思的还有呢。”袭人听了话内有因，素知宝钗不是轻嘴薄舌奚落人的，自己方想起上日王夫人的意思来，便不再提。</p>
<p>而这个消息，王夫人在第三十六回时才告诉王熙凤。书中写道：</p>
<p>王夫 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 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 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第七十八回）</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p>
<p style="margin-top: 10px;">在第五十回，薛姨妈只说“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p>
<p style="text-inden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3430540-1-1.htm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朱光东</span></span></a></p>
<p><span id="more-368"></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刘梦溪</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先生在《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把“</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黛孰优孰劣”称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可见问题的复杂性。由于</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宝钗是红楼梦主要人物之一，不理解薛宝钗，就不能说理解了红楼梦，因此有必要对薛宝钗作深入的分析。</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大家知道，红楼梦臧否人物有个重要标准，即“清”、“浊”。</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如贾宝玉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第</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20</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可见作者喜“清”厌“浊”。什么是“清”呢？“清”就是纯洁、善良。</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林黛玉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晴雯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妙玉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些都是“清”、“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说明在作者的眼里，女儿都是“清”“洁”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不仅如此，红楼梦盛赞“清”“洁”的品格。</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如赞美海棠的高洁品质：</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薛宝钗是个例外。第三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作者眼里，薛宝钗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清净洁白”，而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入了国贼禄鬼之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浊物”。</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所谓“国贼禄鬼”，就是贾雨村之类人物。</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作者最鄙视贾雨村之类的贪官污吏，所以作者说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入了国贼禄鬼之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对宝钗很严厉的谴责。薛宝钗是作者贬谪的一个人物毋庸置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一、无情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五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是人们对薛宝钗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对的吗？薛宝钗真的值得下人喜爱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人们被薛宝钗的假象迷惑了。在金钏落井死后，薛宝钗在第一时间赶到王夫人那里，对王夫人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又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说明，在薛宝钗的心中，奴婢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死了也不可惜。</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种思想与其兄薛蟠</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第四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无视人民生命的贵族阶级思想。</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钗上述的话，只对王夫人说，其他人是不知道的。作者这样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独有王夫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没有第三人。作者行文滴水不漏。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宝钗也不会说这样无情的话。</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下人心目中善良、体贴、可亲可爱的宝姐姐形象，只是一个假象。冷酷无情才是薛宝钗的本质。</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作者心里，奴婢们的生命是无比珍贵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反映的正是奴婢的悲惨命运。薛宝钗虽然没有害死金钏，但其无视生命的立场，正是作者要谴责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样的人，如果是男子当了官，也会象贾雨村之流一样贪赃枉法。为了讨好上级，也可以制造冤假错案。因此作者说她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天生带有“内毒”、“任是无情也动人”等等，不是泛泛之笔，而是对宝钗丑恶本质的揭露。</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Verdana;"><span><br />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又如香菱想学诗，宝钗完全不理会。而林黛玉则教会了香菱作诗。这说明在林黛玉是真诚待人的，心里完全没有等级观念；而在宝钗心里，奴婢根本不配学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利欲熏心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四回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暗暗想道：“打的这个形像，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宝玉）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什么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外头大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无非是象贾雨村一样，当官发财，争权夺利，鱼肉人民。可见宝钗对权利、金钱有强烈的欲望。</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她希望宝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她自己做什么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五十七回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一语未了，忽见湘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当票，口内笑道：“这是个帐篇子？”黛玉瞧了，也不认得。地下婆子们都笑道：“这可是一件奇货，这个乖可不是白教人的。”宝钗忙一把接了，看时，就是岫烟才说的当票，忙折了起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人们一般认为，宝钗忙把当票折起来，是为了避免</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岫烟难堪，说明宝钗体贴人、善解人意。其实不然。这段描写，恰恰是对宝钗的深刻鞭挞。为什么？作品接着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湘云黛玉二人听了方笑道：“原来为此。人也太会想钱了，姨妈家的当铺也有这个不成？”众人笑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薛姨妈因又问是那里拾的？湘云方欲说时，宝钗忙说：“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那年勾了帐的，香菱拿着哄他们顽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段话是说：开当铺都是很会想钱的（重利盘剥，贪得无厌）。薛家开当铺，所以也是很会想钱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天下老鸹一般黑”，</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也是很黑的。正因此，宝钗怕自家开当铺的事让姐妹们知道，所以不敢承认是自家当铺的当票，而说是一张过期的死票。宝钗是为自己遮羞。作者借此鞭挞了贪钱的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人们或者会说：当铺是薛姨妈经营的，跟宝钗何干。其实不然。第四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家计自然包括打理薛家庞大的当铺生意。第五十七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姨妈用手摩弄着宝钗，叹向黛玉道：“你这姐姐就和凤哥儿在老太太跟前一样，有了正经事就和他商量，没了事幸亏他开开我的心。我见了他这样，有多少愁不散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从宝钗瞒当票这件事可以看出，宝钗的心机、城府、权变远在其母之上。因为宝钗知道开当铺是不光彩的事，并且用一句“死票”就把自己的危机化解了。而其母还傻乎乎地追问当票的来由，不知道这会使自己出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钗的处事能力在处理薛蟠被柳湘莲痛打事件中也得到充分表现。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 姨妈又是心疼，又是发恨，骂一回薛蟠，又骂一回柳湘莲，意欲告诉王夫人，遣人寻拿柳湘莲。宝钗忙劝道：“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他们一处吃酒，酒后反脸常 情。谁醉了，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妈不过是心疼的缘故。要出气也容易，等三五天哥哥养好了出的去时，那边珍大爷 琏二爷这干人也未必白丢开了，自然备个东道，叫了那个人来，当着众人替哥哥赔不是认罪就是了。如今妈先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倒显得妈偏心溺爱，纵容他生事招 人，今儿偶然吃了一次亏，妈就这样兴师动众，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薛姨妈听了道：“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四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可见宝钗心智远在其母之上，是薛家的主心骨。宝钗协助母亲打理着薛家的当铺生意。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天下老鸹一般黑”，</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包括宝钗的。宝钗是一个对权利、金钱有强烈欲望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浊物”。</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狠毒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一）、薛家进驻贾府的目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进京，有三个地方可住：一是薛家的老房子，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二是王子腾家；三是贾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个地方，首先应该是自己家。其次是母舅王子腾家，因为母舅比姨妈亲。所以薛蟠的第一反应就是住王子腾家。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 蟠心中暗喜道：“我正愁进京去有个嫡亲的母舅管辖着，不能任意挥霍挥霍，偏如今又升出去了，可知天从人愿。”因和母亲商议道：“咱们京中虽有几处房舍，只 是这十来年没人进京居住，那看守的人未免偷着租赁与人，须得先着几个人去打扫收拾才好。”他母亲道：“何必如此招摇！咱们这一进京，原该先拜望亲友，或是 在你舅舅家，<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陪笔。】</span>或是你姨爹家。<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正笔。】</span>他两家的房舍极是便宜的，咱们先能着住下，再慢慢的着人去收拾，岂不消停些。”（第四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自己有房不住，母舅家不住，偏偏选择亲戚家贾府住。薛姨妈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慢慢的着人去收拾”，</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一直没有收拾搬回去住。薛姨妈甚至说：<br />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你的意思我却知道，守着舅舅、姨爹住着，未免拘紧了你，不如你各自住着，好任意施为。你既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和你姨娘，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薛母亦善训子。】</span>你道好不好？”</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就是说，宁可一家人分开，宁可放弃对薛蟠的约束管教<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母亦善训子”</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讽刺薛母</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姨妈和宝钗也一定要住进贾府。可见住进贾府才是薛家母女的目的。所以脂批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住</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舅舅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陪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住</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爹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才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正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根本目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薛家为什么一定要住进贾府？为什么一住就不走了？难道真如薛姨妈所言，“</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当然不是。</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八回回目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微露何意？</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书中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222222;">“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宝钗不待说完，便嗔他不去倒茶，一面又问宝玉从那里来。”</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所以“</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微露意”就是“金玉是一对”的流言。</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与此同时，薛母也到处散布流言。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此薛家进住贾府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即宝钗要嫁给宝玉。只要薛家一天不搬出贾府，就说明薛家一天不放弃这个企图。在以后的日子里，薛家母女在贾府所作的一切，主要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所以要与贾家联姻，是因为薛父已死，薛家需要政治保护伞。而贾府不仅地位显赫，还有元春做后台，所以是薛家最理想的目标。</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主谋和实施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许有人说，“金玉良缘”是和尚说的，与薛家母女没关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所谓的“金玉良缘”带有浓厚的政治寓言色彩。因为中国古代的算命说，依据的是人的生辰八字，或五行属相，六冲六合等等。比如属兔的与属鸡的结合，叫六冲</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卯酉冲</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婚姻会不顺。论八字就更细一点，要论天干地支八字冲合。如果和尚要为宝钗算命，只能说以后找个属土、属金的人，或找一个属鸡、属狗的人，而人的属相依据的是人出生的年份。因此“金玉良缘”在古代算命术里找不到依据。这是其一。</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二，如果说佩金的叫做有金（宝钗），那么佩玉的就叫有玉，而不一定要象贾宝玉那样含玉而诞才算有玉。而天下佩玉的男子多的是，宝钗可以找任何一个佩玉的男子成亲。同样，宝钗佩金项圈叫有金，那么史湘云佩金麒麟也叫有金，宝玉与湘云结合也叫“金玉良缘”。</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的“金玉良缘”预言，不可能出自和尚之口，而只能是薛家的捏造。这个谎言，局外人是无法理解的，而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薛家带着这个谎言走进贾府，而且长住不走，其用心路人皆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这个谎言又是谁捏造的呢？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宝钗是薛家的主脑。无论在见识、心机、城府或学识方面，宝钗都远在其母之上。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宝钗是“金玉良缘”谎言的制造者，至少也是积极的参与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作者说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总远着宝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不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六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 钗便顺着游廊来至房中，只见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转过十锦槅子，来至宝玉的房内。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针线，旁边放着一 柄白犀麈。宝钗走近前来，悄悄的笑道：“你也过于小心了，这个屋里那里还有苍蝇蚊子，还拿蝇帚子赶什么？”袭人不防，猛抬头见是宝钗，忙放下针线，起身悄 悄笑道：“姑娘来了，我倒也不防，唬了一跳”</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宝玉绣兜肚，</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反映了宝钗是如何频频接触、想方设法亲近宝玉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琴出现以后，贾母马上喜欢上了薛琴。宝钗就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就不信我那些儿不如你（宝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四十九回）这说明宝钗一直在努力争取“宝二奶奶”的位置，是“金玉良缘”计划的积极参与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三）、宝钗知道“金玉良缘”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span></span></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追求宝玉本身没有错。但是，“金玉良缘”是以牺牲林黛玉为前提的。宝钗一步步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过程，就是把林黛玉一步步逼到绝境的过程。</span></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从“金玉良缘”流传开始，林黛玉就承受了巨大的心里压力。</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八回，黛玉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那 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 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说明林黛玉是心病，而宝钗母女的抢婿阴谋，是造成林黛玉病情一日重似一日的原因。</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此，宝玉对“金玉良缘”做了激烈的反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八回，宝玉正与黛玉在一起，宝钗进来了。宝玉就说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老太太要抹骨牌，正没人呢，你抹骨牌去罢。”宝钗听说，便笑道：“我是为抹骨牌才来了？”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玉向宝钗下了逐客令，使宝钗好不尴尬。</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宝钗为宝玉绣兜肚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贾宝玉甚至用砸玉的办法，来表示对林黛玉忠贞不二的爱情。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玉砸玉，一方面对林黛玉表示爱情，同时也告诉薛家母女：既然你们说金要配玉，我把玉砸了，没有了玉，看你们还配什么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第五十回，贾母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有要与宝玉求配的意思。这引出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慧紫鹃情辞试忙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故事，说林黛玉要回苏州老家。</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样回答，只不作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晴 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只说时气所感，热汗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 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众人见他这般，一时忙起来，又不敢造次去回 贾母，先便差人出去请李嬷嬷。</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一 时李嬷嬷来了，看了半日，问他几句话也无回答，用手向他脉门摸了摸，嘴唇人中上边着力掐了两下，掐的指印如许来深，竟也不觉疼。李嬷嬷只说了一声‘可了不 得了’，‘呀’的一声便搂着放声大哭起来。急的袭人忙拉他说：‘你老人家瞧瞧，可怕不怕？且告诉我们去回老太太、太太去。你老人家怎么先哭起来？’李嬷嬷 捶床倒枕说：‘这可不中用了！我白操了一世心了！’袭人等他年老多知，所以请他来看，如今见他这般一说，都信以为实，也都哭起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黛 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 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第五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一情节告诉所有人，包括宝钗：宝、黛是一对不可分开的恋人。正如宝玉表白的那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将宝、黛分开，将产生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宝、黛或疯或死。</span></span></p>
<div id="postmessage_28558696">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许是受到宝、黛的真情、悲情的感染，薛姨妈也一度对“金玉良缘”计划产生了动摇。她说：</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考虑到宝玉和贾母爱黛玉，其他人“断不中意”，所以薛姨妈有改变初衷的打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尽管薛姨妈到处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但贾府上下都知道宝、黛是天生一对，也希望他们成为一对。就在薛姨妈说了上面这段话之后，就有人马上表示赞同。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了此时，如果薛姨妈真是“慈姨妈”，宝钗真是黛玉的“金兰姐妹”，那么她们就应该终止“金玉良缘”计划，玉成宝、黛婚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 是，薛姨妈的话再没有下文，没有为黛玉提亲。是什么使薛姨妈言而无信？大家知道，薛姨妈是一个城府不深、心机不重的人。一时感情冲动就说了为黛玉提亲的话 是可以理解的。但宝钗不同。她是不会因感情冲动而改变计划的人。薛家长住贾府的目的就是抢婿，为了薛家的根本利益，她必须把“抢婿”进行到底。而她完全可 以、也只有她可以让薛姨妈放弃为黛玉提亲的想法。由于宝钗在薛家的主心骨地位，薛姨妈最后没有为黛玉提亲，宝钗脱不了干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什么薛姨妈提亲对宝黛婚姻很重要呢？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在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而且成功地争取到了王夫人的支持。所以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成全宝、黛婚姻，就必须放弃“金玉良缘”。所以薛姨妈的态度很重要。</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由于宝、黛已经表达了“活在一起、死埋一块”的决心，因此，即使薛姨妈这段话不是真心，如果宝钗是个善良的人，如果宝钗为宝玉、黛玉着想，也可以做母亲的工作，停止“抢婿”计划。</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没有，薛姨妈没有为黛玉提亲。这说明宝钗母女继续实施她们的“抢婿”计划。而宝钗很清楚，这一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最有力“推手”</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七十四回，发生了“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事件。这一事件看似因<span style="color: black;">“<a href="http://www.esgweb.net/html/YxzCpStj/73.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black;">痴丫头误拾绣春囊</span></a>”</span>而起，其实其意义远远超出“<span style="color: black;"><a href="http://www.esgweb.net/html/YxzCpStj/73.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black;">误拾绣春囊</span></a></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这件事本身。因为在这一事件中受迫害的不仅是当事人司棋，还包括与之毫无关系的晴雯、芳官等人。</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晴雯受迫害，表面看似乎是由于王善宝家的进谗言。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趫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 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料必不能挽回的。（第七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原 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 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 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说明</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此之前，就有人不断告密。王夫人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事情的发生是迟早的事。</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谁是告密者？书中写到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听如此说，方回来，一路打算：“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由于平时的一些“</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私自顽话”</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只有袭人知道，因此宝玉怀疑、读者也相信袭人是向王夫人告密的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有一个人同样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那就是薛宝钗。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十一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用计哄骗或诈诱。既然有第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就是说，宝钗利用了袭人。在袭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宝钗完全可以通过诱骗的办法让袭人把知道的都讲出来，从而就可以对宝玉身边事了如指掌。</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可能向王夫人打小报告的，除了袭人，还有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宝钗对宝玉身边的“人事安排”完全知情，甚至参与了这一安排。</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忙回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俗 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 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 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 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夫人所谓“不辜负”，就是给予袭人妾的待遇。而这个消息宝钗立刻知道了。第三十五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抿嘴一笑，说道：“这就不好意思了？明儿比这个更叫你不好意思的还有呢。”袭人听了话内有因，素知宝钗不是轻嘴薄舌奚落人的，自己方想起上日王夫人的意思来，便不再提。</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这个消息，王夫人在第三十六回时才告诉王熙凤。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夫 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 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 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在第五十回，<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宝钗是王夫人内定的宝玉之妻，是王夫人最信赖、对王夫人最有影响力的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由于宝钗最了解袭人，而王夫人又内定宝钗为儿媳，因此王夫人可能与宝钗商量后才做出以上决定。</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王夫人内定宝钗为宝玉之妻，与宝钗一起谈论了袭人，那么一定也谈到宝玉身边其他人，包括晴雯。因为袭人、晴雯都是宝玉身边同等级的奴婢。宝钗通过袭人提供的情况和自己的观察，把有关情况告诉王夫人，是十分自然的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在背后夸袭人的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王夫人最信赖的宝钗。</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既然宝钗可以说袭人好话，自然也可以说晴雯坏话。因此，晴雯受冤屈而死，与宝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宝钗把晴雯的真实情况告诉王夫人，晴雯就不会受此不白之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那么宝钗为什么要抬举袭人而除掉晴雯呢？因为袭人是完全听话的哈巴儿，而晴雯是敢于反抗的奴婢。</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一个奴婢竟然敢顶撞主人，真是胆大包天！我们再看袭人是如何做的：</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宝钗）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来看宝玉，目的是亲近宝玉，增进感情。袭人有意避开，让宝钗与宝玉独处；而晴雯竟然骂宝钗半夜三更来烦人。对于宝钗来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袭人受抬举而晴雯受迫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更为重要的是，迫害晴雯是迫害林黛玉的前奏。</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 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 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 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 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晴雯的评价是：</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div>
<div id="postmessage_28558696"><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袭人能劝，晴雯不能；袭人身体没毛病，晴雯“病不离身”。选妾的标准是这样，选妻也一样。宝钗身体好，黛玉病不离身；宝钗能劝，黛玉从不劝。因此，宝钗抬袭人就是抬自己，迫害晴雯就是迫害黛玉的前奏。所以当林黛玉听到宝玉说</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时，</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九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批在此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span></span></span></span></div>
<div>
<table id="pid28558757"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ummary="pid28558757">
<tbody>
<tr>
<td class="postcontent">
<div class="postmessage defaultpost">
<div id="postmessage_28558757" class="t_msgfont">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说明黛玉的悲剧，在前八十回的情节中已经透露出来了，而不是谁随意续上去的，更不是歪曲了前八十回的思想。对于迫害林黛玉这一情节，连胡适也是肯定的，但他不知道这是前八十回矛盾的必然结果。</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王夫人提出的选妾标准，从贾府根本利益出发，合情合理，贾母没有反对的理由。因此从此以后，贾母转变了态度，开始接受宝钗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第九十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333333;"><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贾母皱了一皱眉,说道:“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他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 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样黛玉的悲剧就决定了。而王夫人弃黛取钗的立场，是宝钗母女长期争取的结果。因此宝钗母女与王夫人一样，是黛玉悲剧的制造者。</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有人认为，宝钗送燕窝给黛玉，表明宝钗很善良，关心黛玉。</span>在第四十五回，薛宝钗对林黛玉说：</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若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因此有些人对此大为赞赏，认为薛宝钗光明磊落，好善乐施，心地善良。</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其实，这是薛宝钗置林黛玉于绝地的一个阴招。因为林黛玉买不起燕窝，贾府也没有让林黛玉接受薛家馈赠而坐视不管的道理。正如贾宝玉说的：</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也没什么要紧。不过我想着宝姐姐也是客中，既吃燕窝，又不可间断，若只管和他要，也太托实。……”</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但是,燕窝即使对于贾府这样的富贵之家来说也是昂贵之品。因此，贾宝玉不敢跟王熙凤说，不敢跟王夫人说，也不敢跟贾母直说，而只是在贾母</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跟前略露了个风声”。</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五十七回）因此，薛宝钗此举实际是把包袱甩给贾家，把林黛玉的病情摆在贾府当权者面前，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林黛玉是贾府的累赘。</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此，林黛玉是有顾虑的。她对薛宝钗说道：</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 方才说叫我吃燕窝粥的话，虽然燕窝易得，但只我因身上不好了，每年犯这个病，也没什么要紧的去处。请大夫，熬药，人参肉桂，已经闹了个天翻地覆，这会子我 又兴出新文来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 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况我又不是他们这里正经主子，原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如今我还不知进 退，何苦叫他们咒我？”</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四十五回）</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对于林黛玉这段话，读者不要被作者瞒过。林黛玉吃药吃燕窝，是贾府出的钱，与婆子丫环无关。因此嫌林黛玉多事的，不是婆子丫环，而是王熙凤、王夫人和贾母。这就是贾宝玉不敢直说而只是“略露了个风声”的原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既然林黛玉吃燕窝给贾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那么燕窝是吃上了，但林黛玉成了贾府的累赘，在与薛宝钗的竞争中彻底输掉了。因此贾母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 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第九十回）</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也许人们会说：薛宝钗送燕窝是为林黛玉身体着想，而不是要造成王夫人、贾母对林黛玉的反感。其实不然。因为林黛玉的犯的是心病。经过<span style="font-size: 12pt;">“慧紫鹃情辞试忙玉”之后，宝玉大闹一场，黛玉精神也受到很大打击。在黛玉吃了燕窝后的第五十八回，作者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宝玉听了，心下纳闷，只得踱到潇湘馆，瞧黛玉益发瘦的可怜，问起来，比往日已算大愈了。”</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可见黛玉的病是心病，不是燕窝所能治好的。只要薛家一天不离开贾府，一天不放弃“抢婿”计划，黛玉必死无疑。因此送燕窝对黛玉的身体没什么帮助。</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送燕窝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讨好贾母，改变贾母对她的看法。</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八回描述道：</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36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藏愚：藏智巧于愚讷的外表之中。也就是表里不一，善于伪装。“</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人谓藏愚”，</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就是说大家都有这个看法。林黛玉就一直认为宝钗“藏奸”（第四十五回）。既然大家都有这个看法，那么阅人无数的贾母，更应该对她的“藏愚”有更深刻的认识。藏，说明背后有见不得人的事情。“藏愚”与奸巧、阴险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贾母不喜欢世故奸巧的宝钗，也就不难理解了。</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如何改变贾母的看法呢？贾母虽然没有选定黛玉做宝玉的配偶，但心里还是很关心爱护黛玉的。因为黛玉是她亲外甥女，而且孑然一人，身世可怜。而薛家“金玉良缘”伤害的，第一个就是林黛玉。为了表现自己的善良，讨好贾母，最好的办法就是表现出对林黛玉的关心和爱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关心林黛玉，最好自然是关心她的病。因此就有了送燕窝这一幕。燕窝是珍贵补品，不可多得。因此此举令黛玉十分感激，彻底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黛玉叹道</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送燕窝可以感动黛玉，当然也可以感动贾母，改变贾母对她的看法。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五十回，贾母还喜欢薛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五十七回，贾母知道宝钗送燕窝。第八十四回，贾母开始接纳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贾母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 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 有尽让了。”</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我看宝丫头性格儿温厚和平，虽然年轻，比大人还强几倍。前日那小丫头子回来说，我们这边还都赞叹了他一会子。都象宝丫头那样心胸儿脾气儿，真是百里挑一的。不是我说句冒失话，那给人家做了媳妇儿，怎么叫公婆不疼，家里上上下下的不宾服呢。”</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也就是说，贾母改变对宝钗的看法，是在知道宝钗送燕窝之后。可见宝钗送燕窝达到了目的：把黛玉的病摆在贾府当家人面前，使贾母说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话。</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同时给贾母留下了善良、贤惠、“</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真是百里挑一”<span style="color: #333333;">、“宽厚待人”</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好印象</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看到时机成熟，王熙凤就主动向贾母提出“金玉良缘”来。书中写道：</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凤姐笑道：“不是我当着老祖宗太太们跟前说句大胆的话，现放着天配的姻缘，何用别处去找。”贾母笑问道：“在那里?”凤姐道：“一个‘宝玉’，一个‘金锁’，老太太怎么忘了?”贾母笑了一笑,因说：“昨日你姑妈在这里，你为什么不提？”</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到此“金玉良缘”计划大功告成。剩下的就是如何具体落实的问题了。而宝钗成功之日，就是黛玉死亡之时。</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但是，宝钗可以置林黛玉于死地，但不能征服贾宝玉的意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宝钗完全低估了宝玉的决心。宝玉兑现了他对林黛玉许下的诺言，与家庭决裂，与薛宝钗决裂，出家了。</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恩格斯指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span></span><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1"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color: #800080;">[1]</span></span></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span></span><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2"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color: #800080;">[2]</span></span></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作者倾向和见解很隐蔽的作品。用</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戚蓼生的话来说，红楼梦</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长期以来，读者被宝钗美丽、豁达、智慧的画皮所迷惑，不能认清其丑恶面目，与不了解作者“</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表现手法有关。</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只是真实地描写人物的行为，而不对人物进行评价。比如王熙凤，两面三刀，心狠手辣，草菅人命，还放高利贷获利，无恶不作。但作者并不把自己的倾向明显地表现出来，把她描绘成一个面目狰狞的人物。我们只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通过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正确理解作者的思想。</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这一表现手法，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因为客观世界展示给人们的只是表象，而不是本质。人们必须通过对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表现方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本文参考《宝钗谋略》一文。见新浪文化读书社区·红楼一梦版：</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975320-1-1.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style="color: #333333;">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975320-1-1.html</span></span></a></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佚名。）</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ref1"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color: #800080;">[1]</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54页。</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ref2"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color: #800080;">[2]</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62页。</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本文载拙著《红楼梦汉民族精神研究》一书。欢迎惠购。）</span></span></p>
</div>
</div>
</td>
</tr>
<tr>
<td class="postauthor"></td>
</tr>
</tbody>
</table>
</div>
<div id="_mcePaste" style="position: absolute; left: -10000px; top: 5619px; width: 1px; height: 1px; overflow: hidden;">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在第五十回，<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宝钗是王夫人内定的宝玉之妻，是王夫人最信赖、对王夫人最有影响力的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由于宝钗最了解袭人，而王夫人又内定宝钗为儿媳，因此王夫人可能与宝钗商量后才做出以上决定。</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王夫人内定宝钗为宝玉之妻，与宝钗一起谈论了袭人，那么一定也谈到宝玉身边其他人，包括晴雯。因为袭人、晴雯都是宝玉身边同等级的奴婢。宝钗通过袭人提供的情况和自己的观察，把有关情况告诉王夫人，是十分自然的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在背后夸袭人的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王夫人最信赖的宝钗。</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既然宝钗可以说袭人好话，自然也可以说晴雯坏话。因此，晴雯受冤屈而死，与宝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宝钗把晴雯的真实情况告诉王夫人，晴雯就不会受此不白之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那么宝钗为什么要抬举袭人而除掉晴雯呢？因为袭人是完全听话的哈巴儿，而晴雯是敢于反抗的奴婢。</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一个奴婢竟然敢顶撞主人，真是胆大包天！我们再看袭人是如何做的：</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宝钗）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来看宝玉，目的是亲近宝玉，增进感情。袭人有意避开，让宝钗与宝玉独处；而晴雯竟然骂宝钗半夜三更来烦人。对于宝钗来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袭人受抬举而晴雯受迫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更为重要的是，迫害晴雯是迫害林黛玉的前奏。</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 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 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 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 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晴雯的评价是：</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袭人能劝，晴雯不能；袭人身体没毛病，晴雯“病不离身”。选妾的标准是这样，选妻也一样。宝钗身体好，黛玉病不离身；宝钗能劝，黛玉从不劝。因此，宝钗抬袭人就是抬自己，迫害晴雯就是迫害黛玉的前奏。所以当林黛玉听到宝玉说</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时，</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九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批在此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span></span></span></span></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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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哀红楼的博客:凭什么贾雨村归结红楼梦？</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why-jiayucu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why-jiayucu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3 Jun 2010 13:22:25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62</guid>
		<description><![CDATA[<p>小说《红楼梦》是从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引出的，按流行本最后的篇章还是这两个人，叫做“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p>
<p></p>
<p>读书人往往不解：人们关注贾家的荣辱兴衰，前头说“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面却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书里写道，经历过一番大起大落，贾雨村问甄士隐：“请教老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 甄士隐的原话是，“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 自作聪明的贾雨村仿佛悟得天机，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仙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p>
<p>这是全本《红楼梦》的最后一回。“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实属不解；贾雨村有这个资格吗？他理解“石头”所记的命意或主旨吗？</p>
<p>读者知道，初名《石头记》的这本书乾隆中忽出于北京，仅八十回。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当时的人们相信，“曹雪芹完成了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写作。” 程本完成了全书的大结构，故事首尾完整，《红楼梦》因而迅速流传开来。其中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锦衣军查抄，黛死钗嫁、宝玉出家以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等，都大体符合许多红学家的“权威”观点，学者认为，后四十回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以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p>
<p>随着时间推移，有人对高鹗“补”《红楼梦》的质疑日渐增多。</p>
<p>极端的反对者否定后四十回。其根本之点是说它背离了所谓红楼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等等，既有乖脂批的要旨，也不符合新时代批评家反封建的要求。此外，学者认为，后四十回过多地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与前八十回相左之处。</p>
<p>红学家多有赞《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的。镜子映出万千气象，本来不足为怪；但《红楼梦》这面镜子非比寻常，其间影象且虚且实，真真假假，似有若无，却又诡异得让读书人莫衷一是。</p>
<p>胡适以后，关于版本的争论多起来了。红学家大多认同脂本系曹雪芹的原著，而后四十回则是“伪书”，是高鹗或者别的什么人的续作。问题变复杂了：一部书剩下半部，“解读”没了依据，读书人只好竖起耳朵聆听红学大师讲关于《红楼梦》的真故事，胆子再大一点，也只能借着脂评的片语只言去探幽发微。一时间，索隐、探秘之风大行其道，解读《红楼梦》变成一场猜谜游戏。张爱玲认为“红楼梦未完”。她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p>
<p>惭愧得很，早年的我全然不曾有张爱玲那样的“揿钮反应”，而且相当一个时期内我手上也只有一个本子，即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印行的四卷本。后来知道所谓“甲本”、“乙本”，还知道了高鹗并没有说后四十回是他写的。我于是疑心，张爱玲之以为“红楼梦未完”，或许并非版本出了什么问题，反倒是因为她没看懂？</p>
<p>又在妄谈大师了。</p>
<p>回到正题：甄士隐的话靠不住。他说“太虚幻境即真如福地”，那里恰好换了一副对联，说是“过去未来，莫谓智贤能打破；前因后果，须知亲近不相逢”。这等于说，就算甄士隐是“智贤”，他也识不破。甄士隐的话不算数。</p>
<p>而且贾雨村也没有真明白。书上写道：听过甄士隐的话，贾雨村心中恍惚，在“这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了”。然后又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找见贾雨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小说《红楼梦》是从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引出的，按流行本最后的篇章还是这两个人，叫做“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p>
<p><span id="more-362"></span></p>
<p>读书人往往不解：人们关注贾家的荣辱兴衰，前头说“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面却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书里写道，经历过一番大起大落，贾雨村问甄士隐：“请教老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 甄士隐的原话是，“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 自作聪明的贾雨村仿佛悟得天机，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仙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p>
<p>这是全本《红楼梦》的最后一回。“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实属不解；贾雨村有这个资格吗？他理解“石头”所记的命意或主旨吗？</p>
<p>读者知道，初名《石头记》的这本书乾隆中忽出于北京，仅八十回。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当时的人们相信，“曹雪芹完成了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写作。” 程本完成了全书的大结构，故事首尾完整，《红楼梦》因而迅速流传开来。其中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锦衣军查抄，黛死钗嫁、宝玉出家以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等，都大体符合许多红学家的“权威”观点，学者认为，后四十回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以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p>
<p>随着时间推移，有人对高鹗“补”《红楼梦》的质疑日渐增多。</p>
<p>极端的反对者否定后四十回。其根本之点是说它背离了所谓红楼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等等，既有乖脂批的要旨，也不符合新时代批评家反封建的要求。此外，学者认为，后四十回过多地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与前八十回相左之处。</p>
<p>红学家多有赞《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的。镜子映出万千气象，本来不足为怪；但《红楼梦》这面镜子非比寻常，其间影象且虚且实，真真假假，似有若无，却又诡异得让读书人莫衷一是。</p>
<p>胡适以后，关于版本的争论多起来了。红学家大多认同脂本系曹雪芹的原著，而后四十回则是“伪书”，是高鹗或者别的什么人的续作。问题变复杂了：一部书剩下半部，“解读”没了依据，读书人只好竖起耳朵聆听红学大师讲关于《红楼梦》的真故事，胆子再大一点，也只能借着脂评的片语只言去探幽发微。一时间，索隐、探秘之风大行其道，解读《红楼梦》变成一场猜谜游戏。张爱玲认为“红楼梦未完”。她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p>
<p>惭愧得很，早年的我全然不曾有张爱玲那样的“揿钮反应”，而且相当一个时期内我手上也只有一个本子，即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印行的四卷本。后来知道所谓“甲本”、“乙本”，还知道了高鹗并没有说后四十回是他写的。我于是疑心，张爱玲之以为“红楼梦未完”，或许并非版本出了什么问题，反倒是因为她没看懂？</p>
<p>又在妄谈大师了。</p>
<p>回到正题：甄士隐的话靠不住。他说“太虚幻境即真如福地”，那里恰好换了一副对联，说是“过去未来，莫谓智贤能打破；前因后果，须知亲近不相逢”。这等于说，就算甄士隐是“智贤”，他也识不破。甄士隐的话不算数。</p>
<p>而且贾雨村也没有真明白。书上写道：听过甄士隐的话，贾雨村心中恍惚，在“这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了”。然后又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找见贾雨村， “那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又使劲拉他，才慢慢的开眼坐起，便草草一看，说……说毕，仍旧睡下了。”</p>
<p>贾雨村从此一睡不起。</p>
<p>——因此贾雨村归结此书，说到底还是一个梦。 </p>
<p>哀红楼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itvq.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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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评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及其逻辑</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liuxinwu-and-his-logic.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liuxinwu-and-his-logic.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7 Mar 2010 17:0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刘心武]]></category>
		<category><![CDATA[秦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58</guid>
		<description><![CDATA[<p>冯守卫</p>
<p>摘要：评论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基础——秦可卿原型和出身之谜，揭示了刘先生的论述逻辑。
关键词： 红楼梦 刘心武 秦学 </p>
<p></p>
<p>关于秦可卿的原型，刘心武先生“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串了许多连环，走了许多过场，但最终也没有绕到最关键的史料根据上。只是主观地“形成了一个思路”：她是太子二废时生下的一个女儿，为了逃避被圈禁的命运，“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同时又说：“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1]p194“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仍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1]P196 因为“乾隆又销毁了绝大部分有关档案。”[1]p264</p>
<p>我们先来分析“圈禁”。它究竟主要是政治上的限制和隔离，还是连同生活上的监禁？主要是对废太子本人的还是株连到其子女？刘先生在另一处又说：“康熙这个人也有他注重骨肉感情的一面”，在郊外郑家庄他行宫的旁边替废太子盖了一个很大的王府，“是一种柔性看管”。临死前又遗言：对废太子“丰其衣食”，封其子弘皙为亲王。[1] p124 。康熙死后废太子之子弘皙也被封为理亲王。据此来看，废太子的一个女婴有什么必要“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且去当“童养媳”！</p>
<p>下面再来看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和根据。刘先生首先采用偷换命题的说法，将“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个需要直接证明的必然性问题，回避、转换为“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问题。然后再用“得麟逃逸太子府的可能性”，去证明“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不仅如此，而且据文献[2]讲：所谓得麟诈死逃离太子府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作者查阅《圣祖实录》记载得麟事迹，“却和刘先生所述风马牛不相及，其内容概括如下：得麟原为太子门下人，因狂妄被锁禁在府。其后伊父赴奉天任官，请将子带往，获准。稍后伊叔奏得麟怙恶不悛，请交奉天将军正法。康熙命交伊父处死。伊父谎称得麟自缢身亡，实则纵伊潜逃。事发被捕，凌迟处死。”该文作者对刘先生竟然如此捏造伪证，大感不解。</p>
<p>关于秦可卿死亡的原因，作者明显有意改动了。此即畸笏叟所说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矣，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因命芹溪删去”。既然如此，基于同样考虑，小说中曹雪芹对秦可卿的出身也就不想座实，故采取了养生堂抱养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法。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是作者有意把其来历写得“亦甚苦矣”，“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而“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则反映了作者写实和虚拟之间的为难。故 “养生堂抱养”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秦可卿的实际出身可能并不特别低贱，但也并非比贾府还高贵。所以这里并不存在《红楼梦》的“巨大秘密”，这个问题也并不是什么“开启巨锁的钥匙”。所谓的“秦学”不过是一个肥皂泡而已。</p>
<p>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刘先生关于秦可卿出身高贵的论证逻辑。刘先生认为秦可卿出身高贵且高于贾府的证据之一是：秦可卿卧室中曾提到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寿昌公主和同昌公主等皇室人物，认为这就是暗示“帝王家”“公主的符码”。[1]p79 但为什么不是女皇和贵妃呢？且脂砚斋明明说过：这是“设譬调侃耳”，是夸张比喻游戏笔墨。理解为比喻奢侈和淫荡也可以。而理解为公主的“符码”，则非有刘先生的“聪明智慧”才可。秦可卿身份高贵的证据之二是：秦可卿是警幻之妹，而警幻仙姑身份又高于宁、荣二公。这的确可算是“铁证”了！但如此看来，秦可卿可能是废太子的祖辈或曾祖辈，怎么能是女儿呢？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警幻仙姑到底是人间何州何县人氏？证据之三是：“情海情天幻情身”，和“淫丧天香楼”。情海情天喻“秦可卿的背景是天和海”，她的来历能小吗？。又联系到“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的诗句和刘氏的“月喻太子”论，则秦可卿的出身不是就“呼之欲出”了吗？证据之四是：她的判曲明明写着“秉月貌”，怎么能与废太子（月亮）无关呢？证据之五是：薛姨妈送宫花，秦又是“惜花人”，故她与“宫中”是相逢关系。证据之六是：她托梦凤姐时，口气极大，见识极高，故说明她“出身于一个非常高贵的家庭”，“他的出身是高于贾府的”。这里刘先生又提出一个“创新”：只有身份高贵才能有高贵的见识。（甚至于秦氏身份贵贱还关联到生育能力、延续香火的问题。）但既如此，其父兄为何又见识极低，硬要以卵击石。而畸笏叟却说：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过：“肉食者鄙”。毛主席则总结为：“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究竟是这些说法有道理，还是刘先生的“创新”有道理呢？证据之七是：她死了之后躺在了为她“父亲”准备的棺材里。但奇怪的是她寿终正寝的“父亲”都不能用的棺材，被皇上赐死（按刘先生关于秦死因的说法）的她却为什么能用？证据之八是：他的死还惊动了皇帝，专门派掌宫的大太监亲来上祭。但既如此，皇帝又何以会赐死她呢？证据之九是：“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漏，幻中梦里语惊人”。但联系小说文本来看，这里的秘密究竟是“宿孽总因情”“爬灰”的秘密，还是秦氏的身份秘密？证据之十是：“漫言不肖皆荣处，造畔开端实在宁”。但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一贯的，如果把后句解释为是因为“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而造畔开端，则如何与前句的“不肖”连贯理解？又如何与秦可卿的判曲吻合一致？“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从这首曲子里哪里能看出，“首罪宁”是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证据十一是：香菱与秦可卿相貌相像，故秦可卿也就是“累及爹娘之物”。但即便按刘先生的“秦学”来看，究竟是爹娘累及了她，还是她累及了爹娘？</p>
<p>经过上面的铺垫，和另外一些过场，最后在“秦可卿原型大揭秘”里，她的原型就终于浮出了水面。但是看了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却使人感到：这里除了主观臆想、生编硬造，牵强附会、胡拉乱扯之外，没有一条能够成立的理由。而对于最关键的史料根据，刘先生的说法却是：“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一手档案而已。”因为有关档案被乾隆“销毁”了。在这种逻辑之下，则什么样的故事都是可以编造出来的。《红楼梦》八十二回贾宝玉在批判八股文章时说：“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就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东拉西扯，弄得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我们也不由想起网上的一篇文章：《按照刘心武的逻辑，刘心武是个杀人犯》：卯时手中拿着金光闪闪的刀子（繁体字刘写作“劉”），心中充满了动武的念头。有时间，有凶器，有动机，不是杀人犯又是什么？无地点说明可能杀人不止一人一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他杀人的证据“而已”，因为它杀人之后又“销毁”了一切痕迹线索。——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刻薄，但却完全符合刘心武的逻辑，也仅仅是一个形象比喻而已，丝毫没有人身攻击之意。同时我们也实在再找不到更形象逼真的说法了。</p>
<p>其实关于秦可卿的身份高贵与否，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完全是有明确交待的。见于贾政劝阻贾珍的话：“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敛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仅此一句，就让一万句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的探佚瞎忙活了。</p>
<p>参考文献
[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
[2]［日本］杨启樵文：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质疑。《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4期；学术交流网/红学问题讨论/2007年8月15日转发
[3] 冯守卫  质疑《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北大中文论坛，中国文学网等</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710064） 冯守卫
fshw435200@tom.co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冯守卫</p>
<p>摘要：评论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基础——秦可卿原型和出身之谜，揭示了刘先生的论述逻辑。<br />
关键词： 红楼梦 刘心武 秦学 </p>
<p><span id="more-358"></span></p>
<p>关于秦可卿的原型，刘心武先生“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串了许多连环，走了许多过场，但最终也没有绕到最关键的史料根据上。只是主观地“形成了一个思路”：她是太子二废时生下的一个女儿，为了逃避被圈禁的命运，“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同时又说：“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1]p194“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仍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1]P196 因为“乾隆又销毁了绝大部分有关档案。”[1]p264</p>
<p>我们先来分析“圈禁”。它究竟主要是政治上的限制和隔离，还是连同生活上的监禁？主要是对废太子本人的还是株连到其子女？刘先生在另一处又说：“康熙这个人也有他注重骨肉感情的一面”，在郊外郑家庄他行宫的旁边替废太子盖了一个很大的王府，“是一种柔性看管”。临死前又遗言：对废太子“丰其衣食”，封其子弘皙为亲王。[1] p124 。康熙死后废太子之子弘皙也被封为理亲王。据此来看，废太子的一个女婴有什么必要“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且去当“童养媳”！</p>
<p>下面再来看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和根据。刘先生首先采用偷换命题的说法，将“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个需要直接证明的必然性问题，回避、转换为“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问题。然后再用“得麟逃逸太子府的可能性”，去证明“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不仅如此，而且据文献[2]讲：所谓得麟诈死逃离太子府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作者查阅《圣祖实录》记载得麟事迹，“却和刘先生所述风马牛不相及，其内容概括如下：得麟原为太子门下人，因狂妄被锁禁在府。其后伊父赴奉天任官，请将子带往，获准。稍后伊叔奏得麟怙恶不悛，请交奉天将军正法。康熙命交伊父处死。伊父谎称得麟自缢身亡，实则纵伊潜逃。事发被捕，凌迟处死。”该文作者对刘先生竟然如此捏造伪证，大感不解。</p>
<p>关于秦可卿死亡的原因，作者明显有意改动了。此即畸笏叟所说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矣，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因命芹溪删去”。既然如此，基于同样考虑，小说中曹雪芹对秦可卿的出身也就不想座实，故采取了养生堂抱养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法。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是作者有意把其来历写得“亦甚苦矣”，“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而“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则反映了作者写实和虚拟之间的为难。故 “养生堂抱养”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秦可卿的实际出身可能并不特别低贱，但也并非比贾府还高贵。所以这里并不存在《红楼梦》的“巨大秘密”，这个问题也并不是什么“开启巨锁的钥匙”。所谓的“秦学”不过是一个肥皂泡而已。</p>
<p>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刘先生关于秦可卿出身高贵的论证逻辑。刘先生认为秦可卿出身高贵且高于贾府的证据之一是：秦可卿卧室中曾提到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寿昌公主和同昌公主等皇室人物，认为这就是暗示“帝王家”“公主的符码”。[1]p79 但为什么不是女皇和贵妃呢？且脂砚斋明明说过：这是“设譬调侃耳”，是夸张比喻游戏笔墨。理解为比喻奢侈和淫荡也可以。而理解为公主的“符码”，则非有刘先生的“聪明智慧”才可。秦可卿身份高贵的证据之二是：秦可卿是警幻之妹，而警幻仙姑身份又高于宁、荣二公。这的确可算是“铁证”了！但如此看来，秦可卿可能是废太子的祖辈或曾祖辈，怎么能是女儿呢？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警幻仙姑到底是人间何州何县人氏？证据之三是：“情海情天幻情身”，和“淫丧天香楼”。情海情天喻“秦可卿的背景是天和海”，她的来历能小吗？。又联系到“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的诗句和刘氏的“月喻太子”论，则秦可卿的出身不是就“呼之欲出”了吗？证据之四是：她的判曲明明写着“秉月貌”，怎么能与废太子（月亮）无关呢？证据之五是：薛姨妈送宫花，秦又是“惜花人”，故她与“宫中”是相逢关系。证据之六是：她托梦凤姐时，口气极大，见识极高，故说明她“出身于一个非常高贵的家庭”，“他的出身是高于贾府的”。这里刘先生又提出一个“创新”：只有身份高贵才能有高贵的见识。（甚至于秦氏身份贵贱还关联到生育能力、延续香火的问题。）但既如此，其父兄为何又见识极低，硬要以卵击石。而畸笏叟却说：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过：“肉食者鄙”。毛主席则总结为：“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究竟是这些说法有道理，还是刘先生的“创新”有道理呢？证据之七是：她死了之后躺在了为她“父亲”准备的棺材里。但奇怪的是她寿终正寝的“父亲”都不能用的棺材，被皇上赐死（按刘先生关于秦死因的说法）的她却为什么能用？证据之八是：他的死还惊动了皇帝，专门派掌宫的大太监亲来上祭。但既如此，皇帝又何以会赐死她呢？证据之九是：“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漏，幻中梦里语惊人”。但联系小说文本来看，这里的秘密究竟是“宿孽总因情”“爬灰”的秘密，还是秦氏的身份秘密？证据之十是：“漫言不肖皆荣处，造畔开端实在宁”。但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一贯的，如果把后句解释为是因为“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而造畔开端，则如何与前句的“不肖”连贯理解？又如何与秦可卿的判曲吻合一致？“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从这首曲子里哪里能看出，“首罪宁”是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证据十一是：香菱与秦可卿相貌相像，故秦可卿也就是“累及爹娘之物”。但即便按刘先生的“秦学”来看，究竟是爹娘累及了她，还是她累及了爹娘？</p>
<p>经过上面的铺垫，和另外一些过场，最后在“秦可卿原型大揭秘”里，她的原型就终于浮出了水面。但是看了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却使人感到：这里除了主观臆想、生编硬造，牵强附会、胡拉乱扯之外，没有一条能够成立的理由。而对于最关键的史料根据，刘先生的说法却是：“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一手档案而已。”因为有关档案被乾隆“销毁”了。在这种逻辑之下，则什么样的故事都是可以编造出来的。《红楼梦》八十二回贾宝玉在批判八股文章时说：“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就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东拉西扯，弄得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我们也不由想起网上的一篇文章：《按照刘心武的逻辑，刘心武是个杀人犯》：卯时手中拿着金光闪闪的刀子（繁体字刘写作“劉”），心中充满了动武的念头。有时间，有凶器，有动机，不是杀人犯又是什么？无地点说明可能杀人不止一人一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他杀人的证据“而已”，因为它杀人之后又“销毁”了一切痕迹线索。——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刻薄，但却完全符合刘心武的逻辑，也仅仅是一个形象比喻而已，丝毫没有人身攻击之意。同时我们也实在再找不到更形象逼真的说法了。</p>
<p>其实关于秦可卿的身份高贵与否，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完全是有明确交待的。见于贾政劝阻贾珍的话：“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敛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仅此一句，就让一万句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的探佚瞎忙活了。</p>
<p>参考文献<br />
[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br />
[2]［日本］杨启樵文：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质疑。《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4期；学术交流网/红学问题讨论/2007年8月15日转发<br />
[3] 冯守卫  质疑《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北大中文论坛，中国文学网等</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710064） 冯守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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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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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Mar 2010 07:31:55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类外好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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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政协常委谈“春晚的低俗化”有感               冯守卫</p>
<p>3月12日的《华商报》上有一篇报道，《政协常委称春晚低俗，建议停办》。报道说：“全国政协常委刘泽彭10日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对小沈阳走红现象表示了担忧，他认为近年来中国文化正在‘迷失方向’，走向低俗。他同时表示，春晚在宣扬低俗文化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停办。”看后感到说得极好。</p>
<p><span id="more-351"></span></p>
<p>记得去年春晚之后，媒体上对小品《不差钱》就是一片吹捧之声，小沈阳也在一夜之间成了超级明星。当时个人就颇感奇怪不解，除了嗓音较高之外，那怪模怪样，怪腔怪调，装傻卖楞的表演究竟高超在何处呢？后来仅仅看到一篇另类报道，说洪晃女士对《不差钱》不以为然，认为其有“笑贫不笑娼”之嫌。但其微弱之声也并未引起任何反响。今年小品《捐款》演过之后，不同的声音终于有了而且不少，认为拿贫穷弱势群体和寡妇开涮等。但颁奖晚会上照样拿了头等奖。并据说是根据投票选举，但谁知道呢？即便真是投票结果，与媒体的导向宣传忽悠有无关系呢？它是低俗化的反映呢，还是高尚化的证明呢，抑或是忽悠化的成果呢？</p>
<p>类似的例子还有，去年春晚的“假话真情”，“将爱情进行到底”，其实就虚假矛盾到怪异的地步，不过一笑置之也可。然而媒体除照样大吹之外，并专门通过采访再加吹捧，似乎有多么难能高贵。今年的小品《不能让他走》，拿车祸事故寻开心，受伤者也似乎成了小丑。《和谁说相声》把自己的一些相声和唐诗宋词相提并论。然而既是名人之作，加之只唱赞歌的传统，所以也就难见批评之语。</p>
<p>也许人们会说那不过是娱乐开心搞笑而已，没有必要挑剔求全、要求过高。这话也有一定道理，但前提是首先媒体不要瞎吹乱捧，误导舆论，忽悠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其实不但是春晚节目，就是其他一些影视文化作品，真正好的有多少呢？有一句话说是“台上装疯，台下装傻”。这可能才是真正客观的大实话。然而我们现在的演艺媒体界却似乎是成果非凡，热闹无比，明星满天飞，名人遍地跑。某次电视上似乎把明星还捧为心灵的塑造引领者。中央电视台曾经播过一个飞天奖晚会，晚会的最后是让三位航天员给60位影视明星颁奖。笔者当时即有一种莫名其妙之感：请问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明星？后来又看见赵本山住院时的热闹排场报道，不禁联想到：钱学森先生住院可能要冷清百倍了，也不知钱先生一生贡献是否能买起飞机？笔者无意贬低一些演员或艺术家的劳动和贡献，但是否非得要都把他们捧到天上，都要冠以“明星”“巨星”的称号呢？媒体的工作是否也就是整天追踪所谓明星们的一举一动？并惟大加吹捧抬轿为己任呢？记得前段时间某电视台还有一个关于电影《举起手来》的采访节目，主持人与潘长江大谈该片之成功及排演之不易。但笔者却感到，把残酷的抗日战争拍成一个极其低俗可笑的滑稽活宝喜剧究竟好在何处？</p>
<p>刘泽彭常委还进一步谈到，这种春晚的低俗化只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的低俗化的一个反映。这话也的确是极其深刻之谈。（这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多并更值得探讨。即以《百家讲坛》六年之中七次播放刘心武天方夜谭式的所谓揭秘《红楼梦》来看，大约是惟其编导者才是能鉴赏“皇帝的新衣”的聪明人吧。）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却恐怕并不在于一个春晚而已。打开电视，中央电视台的许多栏目几乎都是围着明星转的，一些主持人的水平也几乎都反映在挖空心思的赞美吹捧的技术上。温家宝总理说：“要关注穷人，关注弱势群体。”凤凰台有《社会能见度》等节目。央视除了《艺术人生》《星光大道》之外，是否也可以办一些《百姓人生》《乡村小道》一类的节目呢？另外可否利用电视的巨大影响，在教育科普等方面多做一些工作呢？</p>
<p>西安：长安大学退休处冯守卫  3月13日<br />
<a href="mailto:fsw_4352@sina.com"><span style="color: #0000ff">fsw_4352@sina.com</span></a><br />
<a href="http://blog.ifeng.com/962746.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800080">http://blog.ifeng.com/962746.html</sp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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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薛宝钗 (节选)</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xuebaochaiisnotvirgin1.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xuebaochaiisnotvirgin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5 Feb 2010 12:25:13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43</guid>
		<description><![CDATA[
 &#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p>
<p></p>
<p>二、宝钗的品格 </p>
<p>且看书中的描写：</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第四十二回）
<p>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p>
<p>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p>
<p>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p>
<p>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p>
<p>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p>
<p>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p>
<p>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p>
<p>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p>
<p>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p>
<p>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p>
<p>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p>
<p>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p>
<p>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p>
<p>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p>
<p>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div><span><span lang="ZH"><span><span><span><span><span lang="ZH"><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x-large"></p>
<p><span id="more-343"></span></p>
<p>二、宝钗的品格</span></strong></span><span>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p>
<p>且看书中的描写：</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trong></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strong>（第四十二回）</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span></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span></strong></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一定有其它的因素, 特别是亲身经历过一些人生波折，才会造成薛宝钗&#8221;反超&#8221;薛蟠的奇特局面。当年那次“扫黄运动”，很可能就是使薛宝钗迅速成熟起来的重要原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应该没有参加那场轰轰烈烈的“读书运动”，因为他长大以后还把“唐寅”搞成“庚黄”，怎能欣赏那“词句惊人”的《西厢记》？因此他也就没有挨打，始终保持着少爷的体格和脾气，“抗击打力”很低，一触便倒，连哭带叫，不象是吃过亏的，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他挨揍以后，才能痛改前非，干起了正经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应该是“读书运动”的参与者，因为她识字很多，又是个“淘气的”，甚至还不是一般的淘气，而是“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所以她肯定参与了，保不齐还是个领头儿的，因此就免不了挨一顿臭揍，体验到了切肤之痛。她之所以精通棒伤药的使用，可能也与此有关。所以，她才能深刻反思，积极调整，从而迅速地成熟起来，甚至比她哥还成熟，以至于不象个少女，倒象个少妇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也难怪，这场&#8221;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8221;的风波，肯定比“小柳”的拳脚厉害多了。经历这场风波的宝钗，当然要比她的“童子哥”成熟得更快。另外，她的“丰美”、“体丰”以及和宝玉第一次过夫妻生活时的成熟表现，于此也有了很好的解释。宝钗这番表白，真是自暴其丑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宝钗这种与年龄、身份都不符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明显带有一种“改造”或“调整”过的痕迹，这通常只有受过较大挫折、经历较大坎坷的人才会有。童年时期的这次教训，就是她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至少对她的性格变异影响很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至于黛玉，无论什么样的书，她都只取其文字精辟之处，对跳墙上房、叠被铺床之类的情节具有很强的“扬弃”能力。只要宝玉一触及这方面，她立即声色俱厉地予以制止。同样的书，雅人看，自是雅趣十足、余香满口的好书。俗人看，却成了淫奔移性、“不好救了”的杂书。同样一句“银样蜡枪头”，当黛玉天真烂漫地说出来打趣宝玉时，是多么的雅致有趣。而对于过来人来讲，它又有另一种特殊含义。这位纯真无邪的林姑娘就这么傻呵呵地说出来，实在是太可爱了！无论多粗俗的话，由她一说，就变得十分雅致。我每每看到此处，都恨不能跳入书中，抱住这个单纯的“傻”姑娘狠狠亲上两下！所谓“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问题，根本不会发生在黛玉身上！如果她真是那样的人，根本就不用看什么《西厢记》，只凭她天天和宝玉形影不离，耳鬓厮磨，也早和宝玉“试上一回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刚看不久，自然熟悉。而宝钗时隔多年，竟仍然烂熟于胸，一听就知道出自何处，真是令人惊叹！难道曾经复习过？还是当时的印象就很深？我觉得应该是后者。这些句子早在当时就融入了她的内心世界，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有“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切身体会。儿时的教训，估计是十分深刻的，以至于多年以后，想起那“移了性情”的魔力，回味那“不好救了”的痛苦时，她仍然心有余悸。而黛玉只觉得“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并没有发现有“移了性情”的作用，所以口无遮拦，不知避讳，不但和宝玉互相开玩笑，还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在饭桌上说了出来，但仍然没被在座的其他人察觉，偏被“有心人”宝钗给盯上了。黛玉的“小孩子家口无遮拦”，说明她心里没鬼。别人无动于衷，看来他们心里也没鬼。而宝钗的敏锐和“有心”，正说明鬼在她心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听见宝钗指出自己的错，自愧有失检点，所以“心下暗伏”，一点儿反击、争斗的心情都没有，反而“上来搂着宝钗”，撒起娇来。然后不再设防，轻而易举地让宝钗占据了道德优势，恭听了一篇言不由衷的说教。其实，以她的聪明，稍微一留心，就可以意识到宝钗已经自暴其丑，而且情节比自己严重得多，却来教训自己，真可谓“百步笑五十步”了。可惜黛玉是闻过则改的君子。别人的议论，只要有一言可取，黛玉便谦虚受教，典型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倒打一耙，反去挑对方的错。宝钗关于淑女的演讲中的道理，黛玉早已身体力行，所以觉得她讲的真好真对，于是不再当她“藏奸”，反认她是一个正经好人。从此对她推心置腹、坦诚相待。</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在耍外交手腕。她是个外交天才，揣摩人心、对症下药的本领，在全书独一无二，恐怕只有《水浒》中的“及时雨”宋江才能媲美，湘云缺钱，充不起豪爽，她便予以周密安排，把湘云感动得象见了亲人一样。赵姨娘求平等，宝钗送礼时也不冷落她，令她兴奋地去找王夫人讨好。邢岫烟寄人篱下，缺衣少钱，宝钗加以周济。贾母最喜马屁，宝钗就敬献全书水平最高的马屁，喜得贾母直夸<strong>“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strong>（第三十五回）。黛玉是个君子，别的东西是无法打动她的，只有用真理、正义、道德、诚实去对待她，占据道德优势，才能获得她的尊敬和信任，为自己所用。</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从这个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双方的为人：黛玉推心置腹，宝钗虚虚实实。黛玉闻过则改，宝钗自曝其丑。黛玉天真烂漫，宝钗经验丰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青春期少女的心理特征，就不难发现，黛玉具有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非常健康，而宝钗则处处违背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十分变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心理健康、发育正常的花季少女都有一些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真诚、天真烂漫、纯洁、温柔、单纯、感性、心肠软。不太好的有：敏感、柔弱、小性儿、爱哭等等。这些特点，黛玉全有，宝钗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花季少女们最不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沉稳、清心寡欲等。不好的有：城府、野心、冷酷无情、势利、拍马、撒谎等。这些特点，宝钗全有，黛玉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她看到薛蟠的小像而发笑一节，显得颇有人情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具有这样变态的心理特征呢？当然不能排除七八岁时挨的那一顿臭揍。那次的教训，必定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使她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学会调整自己，成为一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物。但如果只是这样一个原因，她就很有些可怜、可叹了，作者也不应该给她“国贼禄鬼”的评语。实际上，宝钗的变态人格并不完全来自她童年的那次挫折，而有更早更深层更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体内天生的一股热毒。</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请看第七回的原文：&#8230;(待续)</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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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稀世之美 林黛玉 (第一章 黛玉的容貌 续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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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Feb 2010 02:16:54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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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再看“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p>
<p>先说说比干之心。</p>
<p>比干是古今头号“死忠之臣”，是谏臣的完美榜样，即所谓“谏臣极则”者。据《史记》记载，当年纣王昏暴，国势已去，其他王族纷纷逃亡或投周时，比干却选择人臣之大义，不顾生死，连续进谏三日而不去。纣王恼羞成怒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坚持？比干答曰：身为大臣，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轻蔑地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你现在也学他。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气急败坏：好！靠！你还真成个圣人了！常说圣人心有七窍，我有点不信，正好借你来长长见识！遂命人将比干剖胸取心。比干之惨死，断绝了人们对商朝最后的一丝感情和希望，甚至连军队都倒戈相向。比干遭害后，其子避难长林，暂以“林”为姓。后来受周武王封赏并正式赐姓为“林”，比干便成为林氏之祖。林如海、林黛玉自然也是比干的后代。相传比干死后被封为文曲星，成了“才子”之神。可能也是凑巧，林如海便是个大才子，黛玉则是当之无愧的才女。书中另外有一位被大书特书的林四娘，则是个“死忠之臣”。林之孝两口子虽然平庸，但却生了个深得凤姐赏识和重用的小红。</p>
<p><span id="more-338"></span></p>
<p>比干有七窍玲珑之心，又是文曲星，应该很聪明了，可他不分对象地冒死相谏，实在是不够聪明，简直是死心眼，连一窍都不通，何况七窍呢？比干这种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聪明”和“糊涂”兼而有之的特性，恰恰也是黛玉的特点。而黛玉的心较之比干居然还多出一窍，那自然是更加的玲珑剔透了。黛玉也确实有一种天生的、超乎寻常的灵透。一般人意识不到的，黛玉早已感受到了。别的女人有第六感，黛玉简直还有第七感。今日之行为心理学，便是从人的细微表情和下意识动作中分析其内心世界，而黛玉无疑是行为心理学的大师。她精准的眼光和敏锐的感受，使一切欢声笑语、人情世故背后的风刀霜剑、自私阴毒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很多人说她多心、多愁善感、无病呻吟，甚至她自己有时都不愿相信这个第七感觉，自认“多心”，把人看得太坏了。可叹的是，她的“多心”和担忧，即使残酷得令人难以置信，最终仍然全都变成现实。所以黛玉并不是多心，她从来没有多心过，她只是看得太透、看得太敏锐了而已。但黛玉的死心眼却一点也不亚于祖先比干，看得再透，也是坚决不改。最终求仁得仁。她也是一个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的人物。</p>
<p>最后来看西施之病。</p>
<p>病从来就不是美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西施之病，传为千古佳话的“西子捧心”。东施模仿的便是她皱眉捧心的病态，令人哭笑不得，也更加突出了西子捧心之美。而黛玉之病居然比西子之病还要胜过三分，这是指什么呢？我个人认为，是指“病因”。西施的病是不折不扣的心口疼，是健康问题，而林妹妹的“病”是什么问题引起来的呢？书中有十分精彩的描写:</p>
<p><strong>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strong>(第三十二回)</p>
<p>书上写得很明白，林姑娘的“病”是“不放心”引起来的，和健康无关，而与爱情有关。这个病源，只有宝玉一人最清楚，甚至林姑娘自己都不敢正视。这其实就是那先天而来的“五内中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是洒泪以报甘露之恩的“心事”和使命。西施的病则纯粹是健康问题。她有爱情吗？很难讲。如果有，也只能是和范蠡相爱。而这二人居然在相爱中作出献美、迷惑吴王等事情，想想真是令人毛骨竦然，所以还是没有的好。黛玉之病胜过西施三分，就是胜在“病”的根源上。诸位想想，因为健康问题皱眉捧心，和因为爱情、不放心而皱眉捧心，哪个更美？三分太少，七分不多，十分才合适。</p>
<p>黛玉的这种“病”，倒是比“健康”更美。其实，有些爱情的确是如痴如狂，如生了病似的。“健康”或“正常”的恋爱，通常是为生活、为事业、为将来而搞的一笔投资、一笔交易。很现实，很理智，与爱情关系不大。如果一个人一生从来没有为爱情生过一场病，这个人其实是很可怜的。</p>
<p>黛玉的身体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么脆弱。她回去办丧事，旅途劳顿外加丧父之痛，仍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只要能回一趟南方，能离开贾府这个势利场，她便身心愉快、毫无病态了。还有她的所谓“不足之症”，其实是天生体弱，从小又操劳过度，没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所致。有许多读者认为黛玉从小就被娇生惯养，这是误解。黛玉实际上并没有被娇惯，因为林家根本就没人娇惯孩子。林如海很不会照顾家人，他的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是个工作重于家庭的人，否则也不至于一家子都病死：先是儿子，然后是夫人，送走黛玉后，他自己也步妻儿后尘，一病而亡。贾敏是在黛玉很小的时候就病了，不但不能娇惯黛玉，甚至还要黛玉照顾她。黛玉既照顾母亲，又照顾父亲，而且还给父亲送终，堪称是林家的顶梁柱，什么时候被娇惯过？谁娇惯她？难道是被家里的仆人们娇惯了？林家根本没有什么能干的仆人。黛玉带到贾府的应该就是最好用的几个人了，结果怎么样？在贾母看来，根本就不堪用，还得另派人。黛玉的童年实在是不轻松，书上明白地记着：黛玉小小年纪，就亲自侍奉母亲，“侍汤奉药，守丧尽哀”。另外还要读书，其负担之重，几近于今日之独生子女，只是少了个几十斤重的书包而已。她的老师雨村之所以教得轻松，不是功课少，而是黛玉聪明，过目不忘而已。她连《四书》都读完了，比贾府三春和宝玉学得都多，这功课能算少吗？直到母亲去世，她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触犯旧症，才得休学。没多久又因贾母催、父亲催，不得不去贾府。结果被人看成是有“不足之症”。</p>
<p>这个“不足之症”在黛玉进了贾府以后也没有改观。第一天她便被迫改了吃茶和吃饭的次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不是用锦衣玉食、华屋香车就可以改变的。很多长期在北方生活的南方人，或定居国外多年的游子，都有切身体会。黛玉第一天便被迫改习惯，以后这种方方面面的细节变化肯定少不了，即使书中没有再详细交代，我们也不难想象。比如说她“<strong>平素十顿饭只好吃五顿，众人也不着意了</strong>”，就是一个例子。有的读者以为她天天锦衣玉食，应当很舒服，其实这也是因人而异。有的人适应能力强，无论到哪里都吃得饱、睡得着。黛玉则不属于这一类。对于她来讲，贾府的锦衣玉食，还远不如故乡的一碗粥。贾府的雕梁画栋，远不如家里的一间小屋。贾府的各种珍宝，也不如故乡的一个泥娃娃。她回去探父病、办丧事，都是伤心耗神的事情（宝玉还担心她不定哭得怎样呢），再加上旅途之劳顿，即便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该精疲力尽了，换了黛玉，还不得吐血而亡？可她居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她并不是娇生惯养、体弱多病之人，只是需要回趟家，或者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而已。另外也可以看出她的办事能力。虽然有贾琏帮助，但贾琏的能力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一切内闱之事贾琏也都不能干预。其它重大事情，归根结底也都是要由林家的人决定，不可能让贾琏做主。后文紫鹃试玉时，证明林家其他人已死绝了。所以，林如海的丧事必是由黛玉主持的。这么小的年纪，还未出阁，就主持父亲丧事，这种经历在全书所有人物中是绝无仅有的，虽凤姐亦不及也。</p>
<p>总之，黛玉虽然不是体格强壮的人，但也不象很多人误解的那样弱不禁风。除了在天上被神瑛侍者“娇惯”（浇灌），在地上被宝玉和紫鹃“娇惯”外，从小到大，并没有人真正地悉心照料过她。反之，在贾母淘气摔破脑门、宝钗看杂书被大人教训的年龄，她却在照料病中的母亲，并且读完了《四书》。她先天不足，后天失养，故显得体弱。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适应，无需奢华富贵，她也能一天天地“越发超逸”了。她所谓的“病”，只是“不放心”而已，不是健康问题。</p>
<p>关于黛玉的相貌的这段文字，灵动非常，神韵十足，实在是中国古今文学中少见的容貌描写，值得大评特评。黛玉的外在美还有很多别的可评之处，例如她“摇摇摆摆”走来的样子，令人不敢喘大气，生怕“吹倒”了她。她规规矩矩的睡相，给人感觉十分的乖，而湘云却把“一弯雪白的膀子”撂在被外。她大笑后头发有些乱，宝玉一个眼神儿，她便马上整理。她可以说是全书中最规矩、最有大家闺秀风度的姑娘了。即使和宝玉躺在一个床上，也很有分寸，同床而不共枕，说的都是雅致的玩笑，而且也没有一丁点儿肌肤之亲，真是典型的“亲而不狎”。</p>
<p>容貌，是很多人对黛玉的第一个误解。她的容貌应该是“迷人”的，而不是清纯脱俗的。而且她的“孪生姐妹”们也个个都是男人晕、女人恨的“狐媚子”。从容貌上看，清纯脱俗的应该是探春。对黛玉的第二个误解是娇生惯养和体弱多病，我也做了说明。下面就来说说对黛玉的第三个误解：她的“小性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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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曲沐：有正本《红楼梦》 “有意欺人”</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ouyiqiren-yuozhenbe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youyiqiren-yuozhenbe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4 Jan 2010 14:36:49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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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曲 沐</p>
<p>（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阳花溪 550025）</p>
<p>【摘要】有正本《红楼梦》，诞生于民国元年，是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一 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戚蓼生的序很可能是伪托。它的批语为当时“著名小说家”所加。《石头记》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多抄自有正本批 语，而署上“脂砚”“脂研”等名号。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大肆篡改，狄葆贤眉批为其篡改张目，有意欺人。</p>
<p></p>
<p>【关键词】有正本；有证书局；红楼梦；狄葆贤；戚蓼生；脂 本；欺人。</p>
<p>【中图分类号】</p>
<p>八十回本《红楼梦》，现在所能看到的是上海有正书局出版的 有正本《红楼梦》，分上下两集，上集十册四十回是宣统三年辛亥（1911）8月——11月间印行 的；下集十册四十回是民国元年壬子（1912）7月——12月间印行的，当时封面题作《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国初 抄本”，在版权页上则题为“国初秘本”。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 港分馆出版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中谈到：“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葆贤）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抄本’，有意 欺人耳”。所谓“国初”，指清代初期，此确是“有意欺人”。如今发现，它之“有意欺人”，不只是题署如此欺人，整个有正本《红楼梦》都在“有意欺人”。</p>
<p>一 批语的性质</p>
<p>有正本的批语，都集中在上集四十回，下集四十回只有回末 “总评”，其他找不出一条批语。</p>
<p>关于有正本的批语，有的红学家认为是有正本《红楼梦》过录 三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批语，而将“脂砚斋”的名字删去了，现在看起来完全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的批语，而署上“脂砚”、“脂研”、“指 研”等的名字。1975年上海古 籍出版社发现有正本上集四十回的底本，完全证实这一事实，底本毫无“脂研”等字样。再比如16回批语：</p>
<p>有正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也。</p>
<p>甲戌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万人意外之事。</p>
<p>己卯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庚辰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这种形式的批语，绝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将“外方人”错抄成“万人”，而不可能是相反。再如也是16回：</p>
<p>有正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绝处。</p>
<p>甲戌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短处。</p>
<p>己卯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庚辰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断处”不好理解，正是对“断绝处”的抄错，同样不可能是 相反。</p>
<p>有人统计，三脂本从有正本抄有1000——1500条批语，占脂批总数的60——80％。所以脂砚斋的时代，肯定在有正本之后。有正本批语的时代也 就在有正本出版的前夕。就在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5日发行的上海《小说时报》第十四号上，刊载了有正本上集出 版的广告。广告说：“《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截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部十册，共为一套， 定价一元八角”。下集第一册封二还刊有“征求批评”的启事：“此书前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 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 迎。再原稿概不寄还，以免周折。上海望平街有正书局启”。胡适就说：这在当时是很高的稿酬。可见这些评语的来源。广告说“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其中包 括正文中双行夹批，也包括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自己加在此本上的二百多条眉批。1928年胡适批评俞平伯说：“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 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 述全编》第190页）其实， 俞平伯也早已看出“眉评”“是最近时人所加”，也认为那些评注“谬语极多”、“十分可厌”。</p>
<p>狄葆贤在“眉评”中的主要用意在于抬高有正本的身价。他将 所谓“原本”、“秘本”的有正本，与“今本”也即程甲本文字上的异同，进行比较，以证明此“原本”、“秘本”如何如何好，如何优于“今本”；“今本”如何 如何对“原本”进行了妄改。其实，是“原本”对“今本”进行了妄改，这才真正是“颠倒是非”、“有意欺人”。197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清理仓库时发现的有正本上集的底本，完 全证明了这一事实。底本是白文本，批语是粘贴上去拍照制版的。</p>
<p>比如第25回第20页反面7行，原作“我笑如来佛比人还忙”。狄葆贤将“如来”二字贴改 为“弥陀”二字，并加以眉评道：“‘弥陀佛比人还忙’，今本改为‘如来佛’，不知如来佛乃婆娑世界之佛，弥陀佛乃极乐世界之佛。吾乃知擅改此书者，不但不 知佛法，即佛典上事迹名号亦均茫然，可笑甚矣！”正如魏绍昌先生在《红楼梦版本小考》一书上所说的：“狄平子（葆贤）明明知道，反而在眉批中如此说法，真 所谓书商作风，自欺欺人，‘可笑甚矣’！” 所以，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的妄改妄加者比比皆是，实在是糟蹋《红楼梦》，“有意欺人”！</p>
<p>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牟利，不但对《红楼梦》如此百般糟 蹋，也采取同样手法糟蹋《聊斋志异》。他将《聊斋志异》篡改后，打出《原本加批聊斋志异》的幌子，并在眉评上说“原本”（篡改本）如何如何好，“俗本” （真正的原本）如何如何擅改“原本”，也完全是颠倒是非，自欺欺人。（见杨海儒《有正本〈原本加批聊斋志异〉对原著的肆意篡改》载作者《蒲松龄生平著述考 辨》）</p>
<p>二 内容的篡改</p>
<p>有正本的内容，对原著大肆篡改，简直将《红楼梦》糟蹋得不 成样子。就是这样一个伪本，胡适当年将它误断为“乾隆时抄本”，脂本就照它过录；最近周汝昌兄弟也将有正本、甲戌本、庚辰本作为“三真本”，进行互校，出 版了什么“汇校本”，又称“会真本”，据称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本的本子。事情果真如此吗？回答完全是否定的。请看以下事实——</p>
<p>第一， 有正本加进很多私货，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创作思想。此例甚 多，只能略举数例可见其一斑。</p>
<p>第七十八回有正本加进一大段文字，这段文字和《红楼梦》的 行文是不一样的，完全游离于行文之中：</p>
<p>说话之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则 能诗，相去宝玉不远，但一件，他二人终是别途。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及。况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 未免拘板庸涩。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他天性聪明，且素习好些杂书。他自谓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失误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堆砌成 篇，也觉得甚没趣味。因心里怀着这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 诌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历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近日贾政年迈，名利亦渐冷。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 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因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祖宗。况母亲溺爱，遂也不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 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样也如宝玉才好。所以每如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p>
<p>这段半文半白的文字，罗嗦、混乱、拮屈板嗝又油腔滑调，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曲 沐</p>
<p>（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阳花溪 550025）</p>
<p>【摘要】有正本《红楼梦》，诞生于民国元年，是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一 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戚蓼生的序很可能是伪托。它的批语为当时“著名小说家”所加。《石头记》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多抄自有正本批 语，而署上“脂砚”“脂研”等名号。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大肆篡改，狄葆贤眉批为其篡改张目，有意欺人。</p>
<p><span id="more-328"></span></p>
<p>【关键词】有正本；有证书局；红楼梦；狄葆贤；戚蓼生；脂 本；欺人。</p>
<p>【中图分类号】</p>
<p>八十回本《红楼梦》，现在所能看到的是上海有正书局出版的 有正本《红楼梦》，分上下两集，上集十册四十回是宣统三年辛亥（1911）8月——11月间印行 的；下集十册四十回是民国元年壬子（1912）7月——12月间印行的，当时封面题作《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国初 抄本”，在版权页上则题为“国初秘本”。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 港分馆出版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中谈到：“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葆贤）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抄本’，有意 欺人耳”。所谓“国初”，指清代初期，此确是“有意欺人”。如今发现，它之“有意欺人”，不只是题署如此欺人，整个有正本《红楼梦》都在“有意欺人”。</p>
<p><strong>一 批语的性质</strong></p>
<p>有正本的批语，都集中在上集四十回，下集四十回只有回末 “总评”，其他找不出一条批语。</p>
<p>关于有正本的批语，有的红学家认为是有正本《红楼梦》过录 三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批语，而将“脂砚斋”的名字删去了，现在看起来完全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的批语，而署上“脂砚”、“脂研”、“指 研”等的名字。1975年上海古 籍出版社发现有正本上集四十回的底本，完全证实这一事实，底本毫无“脂研”等字样。再比如16回批语：</p>
<p>有正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也。</p>
<p>甲戌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万人意外之事。</p>
<p>己卯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庚辰本： 问得珍重，可知是外方人意外之事。脂研。</p>
<p>这种形式的批语，绝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将“外方人”错抄成“万人”，而不可能是相反。再如也是16回：</p>
<p>有正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绝处。</p>
<p>甲戌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短处。</p>
<p>己卯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庚辰本： 再不略让一步，正是阿凤一生断处，脂研。</p>
<p>“断处”不好理解，正是对“断绝处”的抄错，同样不可能是 相反。</p>
<p>有人统计，三脂本从有正本抄有1000——1500条批语，占脂批总数的60——80％。所以脂砚斋的时代，肯定在有正本之后。有正本批语的时代也 就在有正本出版的前夕。就在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5日发行的上海《小说时报》第十四号上，刊载了有正本上集出 版的广告。广告说：“《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截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部十册，共为一套， 定价一元八角”。下集第一册封二还刊有“征求批评”的启事：“此书前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 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 迎。再原稿概不寄还，以免周折。上海望平街有正书局启”。胡适就说：这在当时是很高的稿酬。可见这些评语的来源。广告说“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其中包 括正文中双行夹批，也包括有正书局老板狄葆贤自己加在此本上的二百多条眉批。1928年胡适批评俞平伯说：“平伯所假定的‘后三十回’佚本是没有 的。平伯的错误在于认戚本的‘眉评’为原有的评注，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评中提及他的‘笔记’，可以为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 述全编》第190页）其实， 俞平伯也早已看出“眉评”“是最近时人所加”，也认为那些评注“谬语极多”、“十分可厌”。</p>
<p>狄葆贤在“眉评”中的主要用意在于抬高有正本的身价。他将 所谓“原本”、“秘本”的有正本，与“今本”也即程甲本文字上的异同，进行比较，以证明此“原本”、“秘本”如何如何好，如何优于“今本”；“今本”如何 如何对“原本”进行了妄改。其实，是“原本”对“今本”进行了妄改，这才真正是“颠倒是非”、“有意欺人”。197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清理仓库时发现的有正本上集的底本，完 全证明了这一事实。底本是白文本，批语是粘贴上去拍照制版的。</p>
<p>比如第25回第20页反面7行，原作“我笑如来佛比人还忙”。狄葆贤将“如来”二字贴改 为“弥陀”二字，并加以眉评道：“‘弥陀佛比人还忙’，今本改为‘如来佛’，不知如来佛乃婆娑世界之佛，弥陀佛乃极乐世界之佛。吾乃知擅改此书者，不但不 知佛法，即佛典上事迹名号亦均茫然，可笑甚矣！”正如魏绍昌先生在《红楼梦版本小考》一书上所说的：“狄平子（葆贤）明明知道，反而在眉批中如此说法，真 所谓书商作风，自欺欺人，‘可笑甚矣’！” 所以，有正本对程甲本《红楼梦》的妄改妄加者比比皆是，实在是糟蹋《红楼梦》，“有意欺人”！</p>
<p>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牟利，不但对《红楼梦》如此百般糟 蹋，也采取同样手法糟蹋《聊斋志异》。他将《聊斋志异》篡改后，打出《原本加批聊斋志异》的幌子，并在眉评上说“原本”（篡改本）如何如何好，“俗本” （真正的原本）如何如何擅改“原本”，也完全是颠倒是非，自欺欺人。（见杨海儒《有正本〈原本加批聊斋志异〉对原著的肆意篡改》载作者《蒲松龄生平著述考 辨》）</p>
<p><strong>二 内容的篡改</strong></p>
<p>有正本的内容，对原著大肆篡改，简直将《红楼梦》糟蹋得不 成样子。就是这样一个伪本，胡适当年将它误断为“乾隆时抄本”，脂本就照它过录；最近周汝昌兄弟也将有正本、甲戌本、庚辰本作为“三真本”，进行互校，出 版了什么“汇校本”，又称“会真本”，据称是最接近曹雪芹原本的本子。事情果真如此吗？回答完全是否定的。请看以下事实——</p>
<p>第一， 有正本加进很多私货，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创作思想。此例甚 多，只能略举数例可见其一斑。</p>
<p>第七十八回有正本加进一大段文字，这段文字和《红楼梦》的 行文是不一样的，完全游离于行文之中：</p>
<p>说话之间，贾环叔侄亦到。贾政命他们看了题目。他两个虽则 能诗，相去宝玉不远，但一件，他二人终是别途。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若论杂学，则远不及。况他二人，才思滞钝，不及宝玉空灵。每作诗亦如八股之法， 未免拘板庸涩。宝玉虽不算是个读书人，然他天性聪明，且素习好些杂书。他自谓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失误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怕前怕后起来，堆砌成 篇，也觉得甚没趣味。因心里怀着这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就如世上的油嘴滑舌之人，无风作有，信着伶口俐舌，长篇大论，胡扳乱扯， 诌出一篇话来。虽无稽考，却都说得四座春风，虽有正言历语之人，亦不得压倒这一种风流去的。近日贾政年迈，名利亦渐冷。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 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因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祖宗。况母亲溺爱，遂也不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 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样也如宝玉才好。所以每如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p>
<p>这段半文半白的文字，罗嗦、混乱、拮屈板嗝又油腔滑调，前 后错乱，矛盾不通。而且大谈八股举业，说什么不是宝玉不愿学举业，而是贾政原谅他了，因为贾宝玉不算十分玷辱祖宗，所以不“逼”他了。又说贾政原来也是个 “诗酒放诞”之人，不是比贾宝玉还离经叛道了吗！人们执着研究的贾宝玉和贾政在人生道路上的矛盾，在这里不是完全消失了吗？贾宝玉个性解放的要求不是也没 有了吗？这些议论不仅荒唐、迂腐，也与全书的基调相杆格，为后人所加至为明显。</p>
<p>再如第25回“魇魔法叔嫂（有正本改为“姊弟”，不准确）逢五鬼”一节 文字，写宝玉和凤姐被魔法害得疯狂颠倒，全家都为之慌乱，有正本突然插进一段：</p>
<p>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 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p>
<p>这段文字极其荒谬。薛宝钗和香菱，经常在大观园走动，不可 能怕被自家人瞧见之理。贾珍纵然在女人身上用工夫，也不至于在薛宝钗和香菱身上用工夫。再说薛蟠在贾府那么多年，不可能没见过林黛玉，怎么能趁乱写他为林 黛玉之美而“酥倒在那里”？都不符合生活的逻辑。再说林黛玉之美是为人赞叹、钦敬，怎能成为“性”的诱惑因素来写？这样写，实在违背作者原意，是亵渎林黛 玉、糟蹋林黛玉、侮辱林黛玉！这决不是曹雪芹的思想，也决不是曹雪芹的笔墨。俞平伯1922年就说：“程高本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平 白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戚本（即有正本）“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请问在举家忙乱的时候，夹写薛蟠的呆相，成何文法？ 评注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真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红楼梦辨》第70页）。而且看出“这决是辗转传抄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 也不免改窜”。</p>
<p>再比如第二回写风肃得知贾雨村要讨娇杏（有正本改作“姣 杏”）作二房，程本写他“喜得眉开眼笑”，有正本改为“喜的屁滚尿流”，“喜”的怎么会“屁滚尿流”呢？有人吹捧脂本，大谈“屁滚尿流”如何如何好，也真 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然而就是这些奇文，却充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以庚辰本为底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通行本”（下称“艺院本”）当中，也充斥在周汝 昌兄弟汇校的所谓“汇校本”又称“会真本”当中。</p>
<p>第二， 加进强烈的民族思想，绝非曹雪芹的创作意图。</p>
<p>比如63回，加进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写叫错了音韵，甚至 叫出“野驴子”来的一大段，恶毒攻击了少数民族，表现了强烈的民族情绪。作者反复交代“无朝代年纪可考”，更不坐实清代。而有正本63回写宝玉命芳官“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后面 分大顶”，这不明确告诉人们小说写的就是清代吗，这不是完全违背作者意图吗！凡是这些地方，俞平伯当年都极为反感，说它“不但全失宝玉口吻、神情，而且文 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p>
<p>再如52回写薛宝琴出示真真国女子的诗，其末联程本作“汉南春历历， 焉得不关心”。有正本却改成“满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汉南”指汉水以南，此泛指南方，“满南”却别有用心，很明显表现了民族思想。有正本诞生的时候1911年前后，反满的民族思想、民族情绪正是极为高涨的时候。篡 改者不排除是狄葆贤所为，因为狄葆贤在当时正是一个民族思想极为严重的人。俞平伯认为，包括“耶律雄奴”的描写，都是“有意添入的”，由此他说：“以作者 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的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 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程高本为接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同上第74页）。由此他认为戚本“似在程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的时代， 正是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的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然而正是这些弥漫民族思想的拙劣的东西，却充斥在“艺院 本”当中，也被当着“真本”充斥在周氏兄弟的“会真本”当中。</p>
<p>第三， 将一些正常的语言都改成一些脏话，有正本脏话秽语很多，实 在是糟蹋《红楼梦》，兹略举数例如下：</p>
<p>28回写贾母等人去清虚观打醮看戏，刚进去，一个小道士慌着躲 避，不想一头撞在凤姐怀里，凤姐扬手一掌，骂道：“小野杂种，往那里跑！”而有正本却改成“野牛肏的，朝那里跑！”凤姐再野蛮粗俗，也毕竟大家出身，岂能 骂出这样下流的话？一个“肏”字，凤姐的形象大变样了。 69回秋桐骂道：“理那起饿不死的杂种！”有正本改为“理那起瞎肏的！” “肏”者入肉也，为性交俗语。诗礼簪缨之族的贾府，怎能允许 这些少女少妇嘴里如此不干不净，动辄就“肏”呢？庚辰本变本加厉。59回，莺儿、蕊官、藕官、春燕几个小女孩子在柳叶渚玩耍，因用柳枝编花篮，被春燕的娘何婆看见了，就来教训他们。何婆 刚为干女儿芳官不服他管教而生气，因迁怒春燕，骂道：“干的我管不着，你是我屄里掉出来的，难道也不敢管你不成！”这是当着一些小女孩子的面骂出来的话。 全世界的语言恐怕再没有比这句话更难听了，却居然出现在中国一部伟大文学作品当中，岂非咄咄怪事！这绝不是曹雪芹的笔墨。然而就是这些脏话秽语大量充斥于 “艺院本”当中，也充斥于周氏兄弟的“汇真本”当中。</p>
<p>第四， 在数字上的妄改妄加。</p>
<p>有正本《红楼梦》16回写秦钟临死时：“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母 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后一句是程本所没有的，纯属有正本妄加，根本违背小说的基本描写。秦钟家里十分贫寒，第7回、第8回写其家已无力延师，勉强就读于贾府家塾，为此秦邦业“说不 得东并西凑，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带了秦钟到贾代儒家来拜见”。这样清贫，怎么会有“三四千两银子”的留积呢！朱伟杰《是是非非读红楼》说这“在 故事逻辑上是一塌糊涂”。又说：“小说成品，特别是经典小说名作，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有机体，其中的情节、细节乃至一句话一个字，都是万万不能随意加减 的。若要加减，第一是要符合人物性格的规定；第二是要与其他情节、细节相呼应，相协调”。有正本的妄加妄改，就与其他情节、细节无法协调，破坏了小说的有 机统一性。下面的事例也是这样。</p>
<p>33回写贾宝玉挨打，程甲本写小厮们打了十来下，贾政“自己夺 过板子，狠命地又打了十几下”。这已经够厉害了。有正本还嫌打的不够，改成贾政“自己夺过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这样的“三四十”板子下去，宝 玉还能活命吗？</p>
<p>25回写赵姨娘要马道婆为他施魔法，拿不出现钱，就写了“五十 两一张欠契”，有正本嫌少，改成“写了个五百两银子欠契来”。“五百两银子”对赵姨娘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为凤姐过生日出二两银子，尤氏尚称周赵二位姨娘 是“苦瓠子”“你们可怜见的，那里有这些闲钱”，怎么会有“五百两银子”的底气呢？有正本狄葆贤的眉批经常尖刻地讽刺“穷措大”（上海话），这样改正是表 示他对小说原作的不满以显示自己的大方。</p>
<p>再如53回乌进孝交租时，报告灾情说：“九月一场碗大的雹子，方近二 三百里地方，连人带房，并牲口粮食，打伤了上千上万的，所以才这样。”“方近二三百里的冰雹”，已经很不少了，其中难免没有乌进孝的夸大。但有正本嫌太 小，改成“方近一千三百里地方”。古代的信息，能了解“方近二三百里地方”的灾情，已经是了不起的，“方近一千三百里地方”从何谈起呢。有正本根本不考虑 还有生活的逻辑这一条。这些不合实际，违背生活逻辑的篡改，均大量充斥于“艺院本”，也充斥于周氏兄弟的“汇校本”也即“会真本”当中。</p>
<p><strong>三 几点启示</strong></p>
<p>有人将有正本《红楼梦》吹捧上了天。周汝昌说：“八十回本 系统的本子，第一次得狄氏之石印而再显于世，尽发程伪本之覆。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狄葆贤的这一行动也可以说是把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可说是一次 ‘起义’的壮举。”（《红楼梦新证》977页）如今，也可以说：是要把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p>
<p>1， 1 关于有正本的来源，扑朔迷离，一直不明。梁启超曾说：旧本 来历不明不可轻信。有的说是狄葆贤（1873——1939）得之俞明震（1860——1918），有的说是狄葆贤得之夏别士（1865——1924），也有的说是狄葆贤从北京购得的。此本最早可以追溯到张开 模，据说底本上有几方张开模的印章。但张开模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卒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和俞明震、夏别士、狄葆贤差不多都是同时代人而略早。如今我们从其批语和内容上看，不管这个底本狄葆贤得之于 谁，有正本都是狄葆贤一手炮制的，是《红楼梦》伪本的始作俑者，“有意欺人”。</p>
<p>2 过去有人认为有正本批语是抄自三脂本，而将“脂砚斋”的名 字删除了。如今看来恰恰相反：是三脂本抄自有正本批语，而署上“脂研”“脂砚”等字样。有正本诞生于民国元年，三脂本还会早吗？所以三脂本绝不会是“早期 抄本”，绝在有正本之后。欧阳健《还原脂砚斋》以大量事实论断其为伪本，是可信可靠的。</p>
<p>3过去胡适根据戚蓼生的序，将有正本定为“乾隆时抄本”，看来 是大错的。戚蓼生虽为乾隆时人，但其“序”很可能是伪托。狄葆贤这个书商为了博利能够弄虚作假，大肆篡改《红楼梦》和《聊斋志异》，伪造“国初抄本”、 “国初秘本”以欺瞒世人，难道不能伪造假托一篇序文吗？怀疑戚蓼生序为伪托绝非空穴来风，也绝非对前贤的不敬。</p>
<p>4 因为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引用的是有正本《红楼梦》，因之 有正本倍受人们信赖。然而仔细考察《中国小说史略》关于《红楼梦》的主要观念，几乎全袭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欧阳健《〈中国小说史略〉批判》（山西人 民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说在《红楼梦》版本方面，鲁迅“毫无建树”。这话是 对的。我们在《红学百年风云录》中就指出：《中国小说史略》关于曹寅家事说、自叙传说、高鹗续书说，全来之胡适。关于曹雪芹的生平家世，也袭用胡适的考证 材料。“至于曹雪芹是否是曹寅之孙、曹頫之子，是否北归时约十岁，是否贫居西郊而作《石头记》，是否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而卒，等等，均未重新审视，完全相 信胡适的话而引用之”。鲁迅所以看重八十回有正本，或许也是受胡适的影响。</p>
<p>5 有正本的文字内容已十分窜乱，严重糟蹋了《红楼梦》的文学 语言，也歪曲了小说的人物形象，歪曲了贾政、贾宝玉、也歪曲了林黛玉、芳官、尤三姐等，有正本是根本靠不住的，“有意欺人”。所以“艺院本”和周氏兄弟 “汇校本”即所谓“会真本”也同样靠不住，同样误人子弟，决不可从。真正靠得住的是120回程本《红楼梦》，有人毫无根据的称其为“伪本”，纯属诬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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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真、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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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3:5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笔下生花]]></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梦的价值]]></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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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 </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后者一意为专爱&#124;爱情，一意为博爱&#124;同情。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124;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124;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span id="more-272"></span></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strong> </strong></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strong>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strong></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可以道里计</span></strong>。（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后者一意为专爱|爱情，一意为博爱|同情</span></strong>。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strong>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strong></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strong>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strong></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strong> 结语：</strong></p>
<p>浮生读红六年，红龄不长。大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恐为人所笑矣。本欲改为《我品到的红楼真味：真、爱、美》，复思也应无人将我的一家之言作学界定见，“我品到的”又成赘语，复归原题。</p>
<p>红楼梦的“价值”，即所谓的“意义”，从来就很难确定。大才不器。这个民族的异端们从来都在被后代归类又总是归不了类，想贴个不拘什么“意义”的定论，好扔神坛上晾着，又总盖不了棺。又岂止是《红楼梦》。而古往今来被大多数国人有意无意地遵从的、用来探究“意义”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只在乎“应该反映”什么。不注重真相是什么。作品又恰恰只有忏悔，没有教诲；只有真相，没有瞒骗；只有问题，没有答案。你让它切合什么“意义”呢？怎不气煞人也么哥。</p>
<p>说破大天，《红楼梦》也就是一部小说。但我从未认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上的价值意义总归较低，头等不压众，比不上权力本位的价值观中的“经邦济世”、“为往世继绝学”等政治意义。但一些口称爱重红楼梦者，却每如此想。二百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摇铃打鼓混折腾，硬将之拖上“史学”“政治学”的“庙堂”，非要赋予“更崇高”的意义（反清复明，阶级斗争）；或以“伟人也是人”为辞，追究作者不够崇高的动机（骂皇帝，泄私愤，报家仇，抢情人），呶呶然以为得计。他们忘记了，越追求卑鄙 的“动机”和伟大“意义”，越离于大道。不知何时是个了局的“意义”之争中，唯一没被怀疑的就是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就是“王朝政治”唯一的、终极的意义。但难道王朝政治才有终极意义？作者就不能为了美，为了真情，为了所爱的可爱的人，去写什么吗？</p>
<p>我在红楼梦中看到最可宝贵的，却是至今仍能令灵魂栖居的真，爱，美。虽然在“流言家见宫闱秘事”的特种“讲坛”中，我看不到求真；在“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学术”辩难中，我看不到大爱；在“钗黛之争”中，我看不到审美。这真是一幕幕永远没尽头的讽刺剧，不断反衬着《红楼梦》这个充满了杰出高贵品质的民族异端。文学而偏不能被文学研究者承认为文学，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认他乡是故乡”。</p>
<p>《红楼梦》不是完美的。</p>
<p>它讴歌青春，但青春的力量是有限的，本身不能成为信仰。它痛恨自由生命的被设置，宝玉决绝出家，却在青春梦醒后无路可以走，而道路只能等待后人开创。它对极具审美价值的生活细节的描写，在用“美”熏陶感染读者的同时，也为读者了解历史和文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子，但这不是锦绣堆中信手拈来的明珠，却是废墟上硕果仅存的孑遗。仅靠一本《红楼梦》是绝不能滋养出另一本《红楼梦》的。</p>
<p>《红楼梦》不是万能的。</p>
<p>甚至只要权力本位的价值评价体系存在一天，它就一天真正地“无用”。曾经，为了让它“有用”，蔡孑民将它拉入排满革-命。但双十节纪念中，有否礼赞红楼梦一项呢？曾经，为了让它“有用”，无数的人把它往阶-级-斗-争上拉，但《阶-级-斗争-史》可能铭记红楼梦的“反封建功绩”吗？“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论断在红学界内影响极大，但下论断者绝对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军事理论家”，而不可能是“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红学家”，如此等等，折射出的又岂止是文学。这不是曹高二公的悲哀，是我们的悲哀。</p>
<p>《红楼梦》是可爱的。</p>
<p>因为它拥有真，爱，美。它理应得到我对它无可言说的爱。</p>
<p>（浮生何所寄，２００９.９.８完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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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新版红楼梦和黛玉传的一些看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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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24:41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今日]]></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版红楼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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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自注: 为叙述简单, 八七王扶林版红"学"梦, 简称王八七. 零八李少红版红楼梦, 简称李零八. 黛玉传因为没有使用"红楼梦"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不用简称, 直接使用原名. 本文只谈电视连续剧, 不涉电影.]</p>
<p></p>
<p>本来听说李零八采用了全书一百二十回, 所以对之还是比较期待的, 可是后来又听说对后四十回要&#8221;略加修改&#8221;, 尤其是周岭又一次积极地参与了进来, 便知道基本上是完蛋了.</p>
<p>据我现在的估计, 周岭在王八七中现了眼, 要在李零八中换一种思路, 换一种手法来歪曲红楼梦, 对抗红楼梦作者. 具体情况还要看到最后播出版才好说, 但大意应该仍然是贬黛褒叉. 最近看到消息说将罪魁祸首改为王夫人, 把贾母保下来, 估价就是周岭的主意, 别无分店.</p>
<p>李零八现在遭受的辱骂主要是因为造型. 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问题. 导演和化妆师完全有权有自由按照自己的观点来设计人物造 型. 未播出之前, 一切批评都显得太早太武断. 其次是选角. 小蒋不够瘦, 小李不够胖. 这倒是一个问题, 但看到小蒋的表演, 倒还有些意思, 至少有黛玉的活泼,另外在&#8221;葬花&#8221;的镜头中也有一种凄美的气质.所以这个问题也不会很大, 总之也是要看播出时的实际效果. 关键是剧本. 李零八最大的问题, 一定会在剧本上, 尤其是后四十回. 而李零八最大的优势, 应该是道具, 布景, 动画等硬件, 这也是李零八最值得期待的地方.</p>
<p>因为黛玉传没有使用&#8221;红楼梦&#8221;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以前没有很关心它. 最近看了它的&#8221;探班&#8221;片花和对剧组人员的访谈, 尤其是王子瑜对王八七的看法和闵春晓对黛玉的看法, 感觉有点儿意思.</p>
<p>首先要赞一下王子瑜. 任何一个正常人, 看了王八七后, 都不可能喜欢林黛玉. 王八七就是为了贬低林黛玉而炮制的. 就是为了改变林黛玉和薛宝叉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而炮制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作者</span>自注: 为叙述简单, 八七王扶林版红"学"梦, 简称王八七. 零八<span>李少红</span>版<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 简称李零八. 黛玉传因为没有使用"<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不用简称, 直接使用原名. 本文只谈电视<span>连续剧</span>, 不涉电影.]</p>
<p><span id="more-238"></span></p>
<p>本来听说李零八采用了全书一百二十回, 所以对之还是比较期待的, 可是后来又听说对<span>后四十回</span>要&#8221;略加修改&#8221;, 尤其是周岭又一次积极地参与了进来, 便知道基本上是完蛋了.</p>
<p>据我现在的估计, 周岭在王八七中现了眼, 要在李零八中换一种思路, 换一种手法来歪曲红楼梦, 对抗红楼梦作者. 具体情况还要看到最后播出版才好说, 但大意应该仍然是贬黛褒叉. 最近看到消息说将罪魁祸首改为王夫人, 把贾母保下来, 估价就是周岭的主意, 别无分店.</p>
<p>李零八现在遭受的辱骂主要是因为造型. 其实我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问题. 导演和化妆师完全有权有自由按照自己的观点来设计<span>人物</span>造 型. 未播出之前, 一切批评都显得太早太武断. 其次是选角. 小蒋不够瘦, 小李不够胖. 这倒是一个问题, 但看到小蒋的表演, 倒还有些意思, 至少有黛玉的活泼,另外在&#8221;葬花&#8221;的镜头中也有一种凄美的气质.所以这个问题也不会很大, 总之也是要看播出时的实际效果. 关键是剧本. 李零八最大的问题, 一定会在剧本上, 尤其是后四十回. 而李零八最大的优势, 应该是道具, 布景, 动画等硬件, 这也是李零八最值得期待的地方.</p>
<p>因为黛玉传没有使用&#8221;红楼梦&#8221;这个伟大的光芒万丈的名字, 所以以前没有很关心它. 最近看了它的&#8221;探班&#8221;片花和对剧组人员的访谈, 尤其是王子瑜对王八七的看法和闵春晓对黛玉的看法, 感觉有点儿意思.</p>
<p>首先要赞一下王子瑜. 任何一个正常人, 看了王八七后, 都不可能喜欢林黛玉. 王八七就是为了贬低林黛玉而炮制的. 就是为了改变林黛玉和薛宝叉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而炮制的. 可以说, 王八七的顾问和编剧们成功地通过王八七实现了自己的&#8221;<span>红学</span>梦&#8221;, 虽然骂声不绝, 但毕竟是出炉了, 再臭你也得闻着. 而且因为大家对它的鄙视和不屑, 所以不免忽略了它的存在, 以至于它在这些年来偷偷地悄无声息地播了又播, 而且还一边播一边改, 骗了很多少不更事的小孩子, 最后混了个脸熟, 混了个几百次的播出次数, 时不时美滋滋地引用一下, 作为&#8221;非典&#8221;的证据. 可实际上是什么货色呢? 王子瑜说得很对, 那令人反感的, 事儿妈一样的&#8221;电视黛玉&#8221;, 正是王八七带给观众的视觉&#8221;享受&#8221;. 也正因如此, 王八七也只能是垃圾. 其实说它是垃圾还是客气的, 说它是国耻也不过分. <span>中国</span>最伟大的文学作品, 作者和多少人心目中的爱神, 居然被糟蹋到这种程度, 不是国耻是什么?!</p>
<p>其次是闵春晓对黛玉的评论. 我最欣赏她所说的&#8221;林黛玉是一个很纯粹的人&#8221;和&#8221;看书时对黛玉有知音的感觉&#8221;. 就凭这个, 黛玉传就非常值得看. 虽然我不是很同意她的其它一些看法, 但我已经进入期待的状态了.</p>
<p>简单说说对黛玉传片花的初步感觉.闵春晓的确有&#8221;弱柳扶风&#8221;的气质. 可眼神有点儿冷, 有点儿现实, 没有&#8221;似睁非睁&#8221;, &#8220;似喜非喜&#8221;的梦幻感(这一点不如陶慧敏), 但却有&#8221;似泣非泣&#8221;的意思. 整体容貌也不能说是&#8221;稀世之美&#8221;和&#8221;绝代姿容&#8221;(但这一点永远可以迁就), 但是那个很短的&#8221;焚稿&#8221;镜头, 还是很打动人的. 总之是非常值得期待的.</p>
<p>王子瑜的气质和谈吐很有凤姐粉面含春威不露的意思, 但还是太漂亮了, 我很怀疑尤二姐的容貌能否赶上她. 邓莎很漂亮, 又不胖, 不太适合宝叉. 晴雯扮演者当然也是美女, 但尚未漂亮到象晴雯那样的人尖儿, 连敌人都没办法否认的程度, 甚至和袭人的扮演者比起来, 也看不出有&#8221;第一等&#8221;和&#8221;第二等&#8221;的差别. 以上几个方面, 好象成了一个&#8221;很大的症候&#8221;, 简直是个痼疾或顽症了, 没有一部电视剧能逃出这些症候, 去真正符合原著的.</p>
<p>现在只能说这些初步印象. 播出以后再说吧.</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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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国柱：红学“作家派”一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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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20:1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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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一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
三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br />
一<br />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span id="more-236"></span></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br />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br />
三<br />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神通”，能分辨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真假”？何况张爱玲的这些话，并不是十二三岁时写下的，而是“知命”之年的文字，总难免给人以“矫情”和“造作”之嫌。即使她十二三岁时就知晓后四十回之“劣”，也多半是受到家庭的影响（据周先生说，张爱玲十四岁时“续红楼”，曾创《摩登红楼梦》六回，回目就是由其父“撰配”的，则其父有可能是个“续书说论者”），未必就不是“凡人”的智商，倒成为“女圣者”或“女神”的“先知先觉”了。</p>
<p>其次是张爱玲女士狂热鼓吹“探佚”，更使周先生特别开心。张女士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探佚的成果”；这和周先生主张把后四十回“扔进字纸篓里”相近，他十分高兴地说“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其实“探佚”正是《红楼梦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它的“五详《红楼梦》”，主要就是依据脂批和“旧时真本”的记载，“探”求曹雪芹的所谓“佚”稿——宝、湘最终“大团圆”。张爱玲明明知道“宝湘结合”是后续“旧时真本”的故事，她却“详”出那是曹雪芹“旧时早本”所写的基本内容。所以她说：“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这又和周先生的“探佚”结论极为相似；周先生就是“探”出宝玉（雪芹）与湘云（脂砚）“终成夫妇”，“白头偕老”，“一芹一脂”，“同命鸳鸯”，“合作著批”《红楼梦》的。张爱玲因为赞同周汝昌“脂砚即湘云”即雪芹之“续弦”说，被周先生引为同道和知己，使他“倍觉难得，感到荣幸”，并颂扬张爱玲“对‘探佚’下了功夫”，“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一些的探佚人才”。</p>
<p>由于《红楼梦魇》与周汝昌倡导的“基本精神”一致，用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伪续后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才受到周先生的尽情颂扬。而《红楼梦魇》的根本问题，恰恰正是对脂本脂批的盲目迷信和顶礼膜拜。在张爱玲女士看来，脂本简直字字珠玑，都是曹雪芹的真迹手稿；脂批则是句句真理，红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这才使得她成为胡适红学模式的忠实信奉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及周汝昌先生的鼎力推崇者和由衷倾慕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家的创作经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她早已深中“续书说”和“探佚学”的流毒，事先就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以致走火入魔，不得不一直“梦魇”下去，执迷不醒。</p>
<p>同样是迷茫于脂本脂批，苏雪林的情况又不一样。苏雪林女士也是台湾的著名作家，红学方面的著作有在台北出版的小册子《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从表面上看，苏雪林女士似乎是在痛斥曹雪芹和《红楼梦》，这才引起不少人的“愤慨”；其实不然，她实质上是在痛斥脂本。她无条件地相信胡适的“脂本原本”说，径直把脂本当成“曹雪芹的本子”。她凭着作家的敏感，一眼就看出脂本千疮百孔，拙劣不堪，“不但说不上一个‘好’字，而且还说不上一个‘通’字”，甚至是“瘢疵累累，伤痕遍体”，“全身溃烂，浓血交流”，足见《红楼梦》只是一部“散漫松懈，毫无结构，并且尚未完稿的小说”，不应该受到那样高的评价。应该说苏雪林是红学史上第一个公然敢于严厉谴责脂本之“劣”的人，她对脂本的批驳是很有眼光的，她指出的脂本的所有劣迹也是客观存在的；只可惜她没有察觉脂本之 “伪”，反而将其当成《红楼梦》的“原本”看待，这才导致痛诋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严重错误。这一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但是，苏雪林对程高全璧本《红楼梦》的估价却相当高，称之为“旧式小说之王”，并认为“全书的精彩倒在高鹗续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的荣誉应该完全归给他才是”。苏雪林对程本的看法也是基本正确的，只可惜她又“上了胡适的当”，错误地相信“续书说”，这才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高鹗。如果她认识到百二十回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曹雪芹完美艺术构思的产物，她显然是绝不可能随意贬损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红学“作家派”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程本与脂本这两种本子，究竟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先孰后，是一个必须首先分辨清楚的原则性问题。迄今为止“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基本上还未曾摆脱脂本脂批的阴影。且不说张爱玲、苏雪林女士如何误将脂本当“曹本”；即使是倾其全力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林语堂和高阳先生，也轻信了脂本脂批之“真”。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竟然也迷惑于“脂砚即湘云”即“雪芹续弦”这个百年红学中最为荒唐的猜想，将后续“旧时真本”当作曹雪芹“原著”的“最后构想”；而未发觉脂批关于“后三十回”的情节提要，纯粹是脂砚斋依据“旧时真本”而批的。这就使得他们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决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红学“作家派”中逐步摆脱脂砚斋影响的，似乎只有徐迟、李国文、特别是克非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先生（鉴于笔者已另文说及，见《红楼》2002年第4期《作家笔下脂砚斋》，此不赘述）。可见“作家派”的红学研究还任重而道远。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内行”的“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在保卫《红楼梦》整体艺术结构的论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p>
<p>（原载《红楼》杂志2005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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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梅节：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meijie-tanwei.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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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14:40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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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梅节
【内容提要】
脂本、脂评是新红学的命根。胡适将脂砚斋与《红楼梦》作者画等号，周汝昌指为曹雪芹的续弦妻，书中的史湘云。根据脂评深入探考芹、脂关系，应该指出脂砚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他干扰雪芹的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在评本中故意隐去原作者，凸显自己，企图将自己定位为“红楼梦的主人”。本文反对佞脂，但也反对妖魔化、虚无化脂砚斋。脂砚欣赏曹雪芹，供养他写小说，并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在红学史上应有其地位。</p>
<p></p>
<p>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p>
<p>发愿给脂砚斋落妆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p>
<p>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p>
<p>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p>
<p>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p>
<p>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p>
<p>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p>
<p>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 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p>
<p>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p>
<p>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p>
<p>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p>
<p>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p>
<p>《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p>
<p>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p>
<p>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p>
<p>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p>
<p>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 “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p>
<p>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p>
<p>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p>
<p>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p>
<p>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p>
<p>“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p>
<p>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p>
<p>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p>
<p>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p>
<p>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p>
<p>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p>
<p>《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p>
<p>《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p>
<p>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p>
<p>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p>
<p>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p>
<p>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p>
<p>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p>
<p>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p>
<p>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p>
<p>《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p>
<p>《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p>
<p>《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p>
<p>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p>
<p>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p>
<p>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 “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p>
<p>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p>
<p>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p>
<p>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p>
<p>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p>
<p>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p>
<p>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p>
<p>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p>
<p>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p>
<p>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p>
<p>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p>
<p>《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p>
<p>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p>
<p>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p>
<p>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p>
<p>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p>
<p>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p>
<p>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p>
<p>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p>
<p>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 “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p>
<p>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p>
<p>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p>
<p>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p>
<p>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p>
<p>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p>
<p>注释：</p>
<p>①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注明者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p>
<p>② 本文所引脂评，除注明者外，均据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p>
<p>③ 此综合毛国瑶先生辑录靖应鹍家藏本《石头记》批语和甲戌本批语。甲戌本此条批语无“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二十六字。</p>
<p>④ 刘元卿《贤弈编》四卷，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本。</p>
<p>⑤ 此十四字仅见于甲戌本楔子。脂砚增此一句，企图确立其在《红楼梦》成书史中的地位：石头——记；情僧——录；雪芹——编；脂砚——评。但雪芹于披阅增删，纂目分回，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满纸荒唐言……”脂砚的十四字无法打尖，只赘于诗后，因挂不住，最终脱去，故己卯以后各本均无。</p>
<p>⑥ 此依靖本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无“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十六字。</p>
<p>⑦ 伊藤漱平《红楼梦成立史臆说》，载日本《东方学》第83辑，平成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行。</p>
<p>⑧ 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60页，图747，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⑨ 程伟元《〈红楼梦〉序》，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46页，图649，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⑩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梅节<br />
【内容提要】<br />
脂本、脂评是新红学的命根。胡适将脂砚斋与《红楼梦》作者画等号，周汝昌指为曹雪芹的续弦妻，书中的史湘云。根据脂评深入探考芹、脂关系，应该指出脂砚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他干扰雪芹的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在评本中故意隐去原作者，凸显自己，企图将自己定位为“红楼梦的主人”。本文反对佞脂，但也反对妖魔化、虚无化脂砚斋。脂砚欣赏曹雪芹，供养他写小说，并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在红学史上应有其地位。</p>
<p><span id="more-234"></span></p>
<p>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p>
<p>发愿给脂砚斋落妆<br />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p>
<p>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p>
<p>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p>
<p>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p>
<p>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p>
<p>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p>
<p>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 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p>
<p>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p>
<p>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p>
<p>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p>
<p>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p>
<p>《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p>
<p>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p>
<p>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p>
<p>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p>
<p>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 “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p>
<p>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p>
<p>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p>
<p>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p>
<p>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p>
<p>“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p>
<p>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p>
<p>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p>
<p>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p>
<p>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p>
<p>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p>
<p>《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p>
<p>《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p>
<p>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p>
<p>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p>
<p>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p>
<p>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p>
<p>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p>
<p>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p>
<p>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p>
<p>《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p>
<p>《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p>
<p>《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p>
<p>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p>
<p>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p>
<p>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 “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p>
<p>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p>
<p>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p>
<p>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p>
<p>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p>
<p>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p>
<p>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p>
<p>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p>
<p>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p>
<p>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p>
<p>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p>
<p>《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p>
<p>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p>
<p>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p>
<p>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p>
<p>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p>
<p>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p>
<p>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p>
<p>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p>
<p>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 “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p>
<p>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p>
<p>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p>
<p>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p>
<p>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p>
<p>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p>
<p>注释：</p>
<p>①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注明者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p>
<p>② 本文所引脂评，除注明者外，均据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p>
<p>③ 此综合毛国瑶先生辑录靖应鹍家藏本《石头记》批语和甲戌本批语。甲戌本此条批语无“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二十六字。</p>
<p>④ 刘元卿《贤弈编》四卷，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本。</p>
<p>⑤ 此十四字仅见于甲戌本楔子。脂砚增此一句，企图确立其在《红楼梦》成书史中的地位：石头——记；情僧——录；雪芹——编；脂砚——评。但雪芹于披阅增删，纂目分回，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满纸荒唐言……”脂砚的十四字无法打尖，只赘于诗后，因挂不住，最终脱去，故己卯以后各本均无。</p>
<p>⑥ 此依靖本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无“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十六字。</p>
<p>⑦ 伊藤漱平《红楼梦成立史臆说》，载日本《东方学》第83辑，平成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行。</p>
<p>⑧ 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60页，图747，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⑨ 程伟元《〈红楼梦〉序》，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46页，图649，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p>
<p>⑩ 参见张书才《新见有关曹頫的档案史料漫谈》，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p>
<p>(11) 曹頫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奏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辑》，第224页，台湾故宫博物院1997年版。</p>
<p>(12)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1，《吏部·处分例》。</p>
<p>(13)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p>
<p>(14) 此项资料为康承宗先生提供给周汝昌，周先生刊于《曹雪芹小传·余音》，第215、216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2版。</p>
<p>(1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p>
<p>(16) 参敦诚《四松堂集》之《哭复斋文》及《寅圃（敏诚宗兄）移宅》、《过寅圃墓感作二首》等诗文。</p>
<p>【参考文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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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3] 昭连．啸亭杂录（卷九）·宗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p>
<p>[24] 敦诚．四松堂集（卷一）[M].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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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晴雯之死 &#8211; 王昆仑 (转贴自：中国红楼梦研究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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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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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晴雯之死是《红楼梦》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大观园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作者对于凤姐、宝钗、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作者对自己所偏爱的人物，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作者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一）晴雯之死是《<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span>大观园</span>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span id="more-232"></span></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span>作者</span>对于凤姐、<span>宝钗</span>、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span>作者</span>对自己所偏爱的<span>人物</span>，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span>作者</span>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br />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br />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 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 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们进去，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 他。』喝声：『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br />
…… （见第七十四回）</p>
<p>据说是『忠厚宽和』、『吃斋念佛』，又向来『不多管家务』的王夫人，原来是这样态度凶狠、说话粗野的。在王夫人的决策下，以王善宝家的为急先锋的大扫荡开始了，晴雯成为第一个目标。请看晴雯是怎样地反抗&#8212;-</p>
<p>王宝善家的……于是先就到怡红院中，喝命关门。……王善保家的等搜了一回，……到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么不打开叫搜？』袭人方欲替晴雯开时，只 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王善宝家的也觉没趣儿，便紫胀了脸，说道：『姑娘， 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查；你们叫翻呢，我们就翻一翻，我们还许回太太去呢。那用急得这个样子！』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 油，便指着他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大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法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见第七 十四回）</p>
<p>晴雯显然是陷身于危境了。有先见之明的袭人早在金钏投井宝玉挨打之后就向王夫人身边上了密告，站稳了自己的脚步，而别人就不知不觉地做了她的垫脚石。王 夫人说她一生最嫌厌晴雯这样的人，她亲自到怡红院中去处理晴雯、芳官、四儿这批『妖精』，非常果断，毫不容情，竟像是怀着『狭路相逢』『你死我活』的仇 恨。她叫人把四日水米不曾沾唇、身染重病的晴雯从炕上拉下来，架了出去，接着又把四儿、芳官也一起撵走。</p>
<p>晴雯之无辜遭难，公子宝玉虽然心下恨不得也拼了一死，可是在母亲雷电震怒泰山压顶的威势之下，使他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后来宝玉偷到晴雯家中去谈看晴雯，那被认识所抛弃了的少女已经是独自睡在一领芦席上等待最后呼吸的停止。晴雯对宝玉最后的语言是&#8212;-</p>
<p>『……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见第七十七回）</p>
<p>她的声音就此噎住了。贫苦出身无文化教养的晴雯不懂得才子佳人的恋爱，高洁自尊的晴雯更不屑于干那些鬼祟下流的勾当。但在她心里却深藏着炙热的感情，不 是惨遭迫害，命在垂危，自己也不会意识及此。到了死别吞声的一霎那，她才猛然痛切地感觉到了。极度强烈的悲忿与留恋，使他咬下自己的指甲，脱下贴身的小袄 遗留给心爱的人。除此之外，她还能有什么？他还能作什么？</p>
<p>我把晴雯断作贾宝玉的第二个知己。</p>
<p>（六）</p>
<p>宝玉生命途中志同道合的伴侣自然是黛玉。除她之外，宝玉最可信赖的人就是晴雯了。在《红楼梦》书中屡次表示出宝玉与宝钗的人生观之抵触。宝玉又总想挣脱 袭人的束缚。因此宝玉尽可重视宝钗之才，羡慕宝钗之貌，享受袭人的服侍，承认袭人的尽心，可是他的心之深处，对宝钗是疏远，对袭人更是憎厌与疑忌。麝月、 秋纹、碧痕都是宝玉所说『袭人陶冶教育出来的』，那么除了晴雯，谁是真能和宝玉内心共鸣的呢？当宝玉挨打之后，急需有人去与黛玉一通消息，而这一使者，只 有晴雯，也就足见宝玉心上晴雯的地位了。</p>
<p>晴雯死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完全陷于举目无亲之苦。宝玉眼睁睁看着晴雯孤立无援，含冤就死，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家庭、这个世界是多么残忍、阴险、可怕、 可恨；万般无奈的宝玉把自己的痛忿与幻想写进他祭祀晴雯的《芙蓉》中去。『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往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阁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 燕塞……』『固鬼蜮之为炎，岂神灵之有妒？毁波奴之口，对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把晴雯比作被朝廷排斥的贾谊，比作貌美遭忌的昭君，他要对那些 重伤陷害的奴才闷伸张讨伐，『毁口』『剖心』，为晴雯复仇。可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林黛玉以外谁能理解宝玉，同情晴雯呢？现实的世界掌握在正和宝玉敌对势力 的手里，他自己不也几乎被父亲打死吗？连生身的父母对自己都是如此的狠毒啊！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是能容许晴雯和自己这样的人生活下的了。他的心只能向着超出 现实的幻想飞去。象晴雯这样心胸高洁、爱憎分明的姑娘只好让她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吧！晴雯是被挤出这个世界以外了，宝玉自己还有多少牵连呢？于是等黛玉一 死，他在这个人间就真是快到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时候了。你们是善于控制现实的。好吧，这个家，这个世界就都让给你们吧！他逃到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身边 逍遥无累去了。王夫人、王善宝家的和袭人之流。对于排挤、铲除一个晴雯，犹能为之；然而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最后，换得了贾宝玉另一种坚决冷酷的还击！</p>
<p>晴雯已经成为读者长期以来心爱的人物。晴雯之死也是作者心上无可补偿的痛苦。不知他费了多少心机，留了多少眼泪，又发抒了多少幻想，才写出这样使人忿怒、 使人悲痛的杰出文字！更使人悲悼的是我们伟大的作者曹雪芹，可能就是在把『晴雯之死』写完不久，他自己也就丢下笔来，『泪尽而亡』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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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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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6:15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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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p>
<p><span id="more-227"></span></p>
<p>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p>
<p>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p>
<p>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p>
<p>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p>
<p>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br />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p>
<p>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p>
<p>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p>
<p>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p>
<p>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p>
<p>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p>
<p>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p>
<p>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p>
<p>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p>
<p>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br />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p>
<p>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p>
<p>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p>
<p>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p>
<p>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p>
<p>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p>
<p>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br />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br />
　　青春的无忌，<br />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br />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br />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br />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br />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br />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br />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br />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p>
<p>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p>
<p>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p>
<p>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p>
<p>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p>
<p>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p>
<p>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br />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p>
<p>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p>
<p>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p>
<p>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br />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p>
<p>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p>
<p>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p>
<p>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br />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p>
<p>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br />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br />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br />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br />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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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典藏]——二十六年后的回眸（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26-huimou.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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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4: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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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span id="more-225"></span></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啥问题？”老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反应冷冷的，但又禁不住小声问道。“您老以前一定看过红楼吧？”“我爷以前是红楼迷；这些年眼睛不好了，不怎么看了”。小的倒很热情。“您看一下您手里的那本，是不是和以前的不一样？”“是不一样，我爷刚才还说呢”。小的抢着说。我随手从书架上拽了一本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您看看，您以前看的是不是和这本一样”……那天我们谈了约有半个小时。最后我对他们说，自从这个“艺院本”出来以后，整个《红楼梦》的出版就被搞乱套了，再加之商家的见利忘义就更是乱上加乱，有的干脆连个出版说明都没有，弄得普通读者无所适从。所以我建议您暂时不要买了，还是回去看您手里以前的那本红楼吧……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p>
<p>爷俩个走了。我却站在那呆了一会儿，我刚才的言行完全是无意识的，完全是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这使我感到我心里的那份怀疑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淡化、消失。是一天天地成长起来，今后的我必须正视于它。</p>
<p>二十六年过去了。</p>
<p>三十五岁以前的我是从不信命的；不过，近十年来我渐渐地信了。准确地说，是二十六年来的红楼经历使我最终相信了——那是我在深不可测，漫无际涯的冥冥之中找到的属于我自己的一份缘。</p>
<p>“……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br />
十年前，面对着那一老一小，我无意地说出了我关于《红楼梦》版本的所思所想。的确如此，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之后，我发现自己最初所读的“程乙本”是最好的红楼版本——这正应合了某种人生经验——总以为下一个好；可看一圈之后才发觉，哪一个也不如第一个更好。</p>
<p>2006 年的5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程乙本”《红楼梦》。校注者裴效维先生在“校注说明”中说，“我可以向读者负责地保证：如果您是出于欣赏的目的阅读《红楼梦》，那么选择‘程乙本’将是最明智的……‘程乙本’是《红楼梦》的最佳版本。”在此，我愿意同样负责地加上一句，“程乙本”才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基本上保持了红楼原貌的读本。</p>
<p>哦，也许这样的说法并不新鲜，也许它必然要引来争议；但我还是要说，“程乙本”《红楼梦》是我心中永远的典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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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打倒《红楼梦》后四十回大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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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4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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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7713.html</p>
<p>不管你有没有看过《红楼梦》，只要能高喊打倒后四十回的口号，就大抵可被目为合格红迷了。不论水平如何，反正政治上是正确的。同理，政治上正确，就等于各方面都正确，所以水平就无关紧要了。具体如何打倒后四十回，各村又都有许多高招。现在，笔者将带领读者们有秩序地参观，请保持队形（本文中&#8221;批判者&#8221;，并不是指所有对后四十回提出批评的人，而是特指持下文中的几种观点者）。</p>
<p></p>
<p>一、&#8221;菜谱&#8221;否定&#8221;菜&#8221;</p>
<p>一道菜的好坏，是取决于是否按菜谱烹调，还是取决于菜本身的色香味意形养呢？似乎用不着讨论了。但《红楼梦》研究反是。无数人按照&#8221;伏线&#8221;（前八十回内容或脂批）来否定后四十回，认为没按菜谱炒菜，就该全盘否定，连文字的具体水平都不用管了。即使写得好，不增其功，反添其罪。</p>
<p>但如果&#8221;真正的《红楼梦》&#8221;落到让肯动脑的读者&#8221;看了前面知道后面&#8221;的地步，还算成功么？老曹抖包袱能力这么菜？《红楼梦》中是有无数的伏线和暗示，但既为&#8221;暗示&#8221;，必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有时还自相矛盾。这从探佚学内部的针锋相对就可见一斑。试举一例：探佚派解《终身误》，都以&#8221;举案齐眉&#8221;"美中不足&#8221;"空对着&#8221;为根据。针尖说&#8221;前文明说&#8217;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妨&#8217;。举案齐眉形容夫妻和睦团圆。明摆着宝玉自愿，夫妻和睦，美中不足毕竟是美，调包计说宝玉被骗，让薛宝钗成为罪人，高鹗罪不容恕&#8221;；麦芒就说&#8221;空就是一无所有，怎么可能是和睦？！举案齐眉是夫妻之礼，有礼无情，宝玉宝钗圆房分明是对人物形象的巨大诬蔑和歪曲！&#8221;再一例：既然&#8221;有恩的死里逃生&#8221;，&#8221;老来富贵也真侥幸&#8221;，至少还有这两路人马劫后余生，那白茫茫一片大地还&#8221;真干净&#8221;得了吗？为什么高鹗写了&#8221;不干净&#8221;就是&#8221;庸俗大团圆，为统治者宣扬名教&#8221;；老曹写了，探佚说了，却是&#8221;伟大思想&#8221;？这些问题都是不能问的。</p>
<p>以上说的是前八十回的只言片语构成的&#8221;伏线&#8221;。那么以&#8221;前八十回全部内容&#8221;为绝对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的方法对吗？同样，这方法是错的。用这样的方法假定前六十回（内容以脂本为准）是真本，也可以找到很多六十一回到八十回（同样是脂本）为&#8221;伪续&#8221;的&#8221;铁证&#8221;：</p>
<p>在思想、艺术等方面，&#8221;伪作&#8221;硬塞入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前文中无，册子也没有的莫名其妙的人物；并对这些放荡无耻的女人流露同情，污蔑凤姐，严重损害了核心人物的形象。凤姐诚然对贾瑞狠，但那是面临恶人的自卫。李公子张金哥不是她有意害死的，她只是贪财，贪财不等于会害死二姐。柳湘莲嫉恶如仇，被薛蟠侵犯后勃然大怒痛打薛蟠，他和薛蟠有天渊之别，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怎么可能在不久后冒着生命危险对薛蟠仗义相救？！类似的种种写法，都严重扭曲了重要人物的形象。&#8221;抄检大观园&#8221;更说明了伪作者对原意无中生有的篡改。因为抄检大观园根本没有在册子、判词、各种伏线上体现。伪作者诗才太差，连七十五回里三首水平要求不高的中秋诗都作不出来。而勉强作出来的诗，拙劣且不符合人物性格。七十回的林黛玉早已与宝钗和解，&#8221;钗黛合一&#8221;是脂砚斋的钦定，决不容任何人怀疑更改。六十回之前二人如亲姐妹一般，林的性格也变得比较乐观积极，怎么可能做出如此颓丧的柳絮词？薛宝钗又怎么会当着众家姐妹批评&#8221;颓丧&#8221;，并反其道而行之，&#8221;送我上青云&#8221;？她可是藏愚守拙的啊。</p>
<p>从小的方面讲，原作的&#8221;九九分层&#8221;也被续作者无情破坏，六十三回本应像以前的回目一样，是韶华胜极的结束，但回目后半居然是&#8221;死金丹独艳理亲丧&#8221;，这个&#8221; 死&#8221;字突兀、不雅，不仅不合原作者的创作习惯，而且令人作呕。而续作者后来居然连这种拙劣的模仿都懒得再模仿下去了，七十二回完全不是六十四至七十二这九回的总结，这九回零碎得根本没主要内容！七十二回以后的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请问曹雪芹何时塑造过夏金贵、孙绍祖这种肤浅的、没有任何层次的&#8221;绝对坏人&#8221;？！这明摆着是二流水平！妙玉是一个孤高过洁的人，黛玉主动去喝茶，她还会说黛玉&#8221;是个大俗人&#8221;。因此妙玉根本不可能深夜独自跑到凹晶馆，与湘云黛玉和诗、请喝茶。老太太明明年初过生日，什么时候改到八月了？柳湘莲断发出家，人家可是跟道士出家的啊，削发？续作者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是个白痴，春天秋天分不清，和尚道士分不清，连最简单的地方都续错！</p>
<p>如此&#8221;铁证&#8221;，照此路子还能举出很多。或许笔者也完全有理由怀疑，六十一到八十回的&#8221;伪续作者&#8221;故意破坏曹雪芹著作，&#8221;是出于卑鄙的居心和统治阶级的指使&#8221;。</p>
<p>最后，如果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书稿能从头到尾一无纰缪，前八十回里还会有&#8221;琏二爷&#8221;、&#8221;彩云彩霞&#8221;、两个&#8221;鲍二媳妇&#8221;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后四十回里作者在举家食粥、穷愁潦倒之际的大小纰缪才是&#8221;伪作&#8221;的&#8221;铁证&#8221;，其他反而是研究&#8221;隐&#8221;含的&#8221;真事&#8221;的线索？</p>
<p>二、&#8221;思想性&#8221;与&#8221;大团圆&#8221;</p>
<p>无数人对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双重否定，认为它是&#8221;庸俗的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和&#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而后四十回最大的三个关目，是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抄家、复初。</p>
<p>但是那些持&#8221;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论的人，却无法解释&#8221;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82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8221;到底在&#8221;思想性&#8221;上如何反动，如何&#8221;团圆&#8221;，又如何维护了&#8221;封建礼教&#8221;。他们更无法解释，最为批判&#8221;封建思想&#8221;的五十年代，王文娟版《红楼梦》何以红遍大江南北，被用来宣传&#8221;旧社会青年对包办婚姻制度的反抗，包办婚姻制度的罪恶&#8221;，并用来促进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这些&#8221;反封建&#8221;活动。因此，只好从&#8221;艺术性&#8221;上进行贬低，反衬所谓的&#8221; 曹雪芹原意&#8221;。可惜，他们的&#8221;原意&#8221;无非是再次全面开展抓坏蛋运动，用另外的&#8221;坏蛋&#8221;，出脱贾母凤姐。或者干脆来个&#8221;妻亡再娶是大节&#8221;，&#8221;娶不到黛玉就应该接受宝钗&#8221;的安排，觉得两位女性都理当为男性无限度地牺牲。尤其是林黛玉，必须&#8221;至死万苦不怨&#8221;，为贾宝玉甘愿毁灭自己——直接向旧式男权主义靠拢。这些设想在&#8221;反封建&#8221;方面的思想性能比后四十回高到哪去，不堪一问。至于艺术性，他们根本就没动过笔。干脆不做，当然也就没有错。</p>
<p>同样，那些持&#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论的人，也无法解释 &#8220;锦衣军抄家&#8221;在思想性上是如何给封建统治者脸上贴金，如何美化封建统治阶级；艺术性上又是如何&#8221;拙劣&#8221;和&#8221;庸俗&#8221;的。</p>
<p>而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家道复初&#8221;是&#8221;思想性&#8221;批判的绝对核心，什么粉饰封建制度，宣扬名教，庸俗大团圆，种种大帽子不一而足。好像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只剩八个字似的。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青春的乐园大观园永远地废弃了，其间存在的美好生命没有一个得到幸福的结局。宝玉绝望当了和尚，美香菱死了。十二钗死了六个，三个守寡，两个勉强地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幸免于难，剩下的一个也出家了。这就是&#8221;大团圆&#8221;？是的，某些人眼中，只要权力、地位、金钱都回来了，就铁定是&#8221;庸俗的大团圆&#8221;——这&#8221;庸俗&#8221;到底在那一面呢？</p>
<p>贾府的上层统治者的确犯下不少罪恶，&#8221;放高利贷&#8221;，&#8221;包揽刑讼&#8221;，逼死石呆子等人命，都是实情。但在后四十回里，这些罪恶，遇到龙心大１悦便一笔勾销，还可发还家产。这不是最高统治的作威作福、公理无存，又是什么？至于高利贷嘛，合乎定例的利息还给贾家，越例重息——没入官中。这些驴打滚的印子钱，不过是转到了更上层的统治者的口袋里，反正不可能还给那些被放高利贷者敲骨吸髓的底层百姓。这不是统治者坐地分赃，又是什么？——这一切，又究竟&#8221;粉饰&#8221;了什么呢？</p>
<p>即使清代没有掌握&#8221;思想性、艺术性&#8221;这种&#8221;批判的武器&#8221;的读者也没有罔顾常识，把这当做团圆。相反，他们恰嫌它不团圆，才有三十多本&#8221;补其缺陷，结以团圆&#8221;的续书。这又何来&#8221;秉承庸俗的封建思想，迎合&#8217;大团圆&#8217;观念&#8221;呢？</p>
<p>三、向&#8221;大概念&#8221;靠拢。</p>
<p>探佚派内部分歧甚广，观点纷纭。但一个不约而同的姿态是：绝不受后四十回/程高伪续的影响。但放眼望去，探佚派的主要观点恰恰都彻底地被后四十回影响了。只不过这样的影响是&#8221;反向指导&#8221;：&#8221;他们穿西装，我偏穿长衫，他们爱动，我偏好静，他们健康，我偏生病，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8221;。试问，就算后四十回再没水平，能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吗？但探佚派某些学者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一直抱着顶牛而不是客观的心态作学问，其结果也可想而知。</p>
<p>比如，讳言后四十回里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巨大成功：蔡义江将之称为&#8221;老太太唠叨喋喋不休&#8221;、&#8221;怨毒憾恨&#8221;，周汝昌称之为&#8221;自私&#8221;，更有众多红米诋为&#8221;煽情肉麻琼瑶剧，骗人眼泪&#8221;。这些观点正误姑且不提，但既然后四十回在艺术性上如此拙劣，能创作出艺术性更高的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人应该是济济满堂了。可惜，巴巴儿地盼了这么多年，这个——真没有。探佚派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这样的长期尴尬中躲进了一条更深的歧路——否定《红楼梦》作为爱情悲剧的意义和价值，干脆往&#8221;家族&#8221;"民族&#8221;"国家&#8221;等大概念上靠。如某学者所说：很多读者受到１２０回《红楼梦》的影响，把《红楼梦》当做浅薄的所谓爱情悲剧。其实这掩盖了《红楼梦》作为悲剧的真正深刻的意义——家族命运的悲剧（大意）。</p>
<p>这不仅反映了探佚派诸多学者、红米对于１２０回《红楼梦》（笔者认为其具有爱情、女性、青春、社会、人生五重悲剧意义。第一层最&#8221;表&#8221;，最&#8221;显&#8221;，以下逐层递进深入）的浅尝辄止和不求甚解，更是真正意义上的&#8221;腐朽封建观念&#8221;的沉渣泛起。</p>
<p>两千年来的儒家文化中，独立的&#8221;个人&#8221;从来得不到重视。独立的个人乃至由此产生的独立的思想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从道德上被否定的。任何个人，在和他人交往的前提下才拥有自己的位置：夫之于妻，妻之于夫，父之于子，子之于父，等等。而家、族、国、天下等大概念却得到了极大的重视，这些&#8221;大义名分&#8221;无时无刻不在否定和窒息着个人。到了清代，理学鼎盛，在这些大义名分面前，真实的个人必须无条件地为抽象的&#8221;大义&#8221;牺牲。而&#8221;爱情&#8221;却是至为纯粹的&#8221;个人&#8221;特质，它体现了&#8221;个人&#8221;的存在，是那个黑暗时代里，被挤压扭曲的&#8221;个人&#8221;能够爆发出的最强烈、最灿烂的光芒。而这样的光芒，是&#8221;大义名分&#8221;千方百计地否定、压制、绞杀，却始终无法完全泯灭的。</p>
<p>真（天性），爱（爱与同情），美（对美好生命的感知能力），是《红楼梦》穿越二百年风霜却仍然能牵动一代代读者的内心，抚慰一代代读者灵魂的根本原因。因为时代变了，王朝垮了，经济政治文化都翻天覆地了，但这个世界上仍然有无数平凡的灵魂需要真，需要爱，需要美。可今天却有人告诉我们，家族的兴衰比个人的悲欢重要，封建家族比人重要，总之，&#8221;重大&#8221;的政治比&#8221;渺小&#8221;的人性重要。进而，他们认为家族内斗、清宫秘史甚至战争（某红学论文煞有介事地分析：&#8221;八十回后要发生战争，这是毫无疑义的。证据是&#8217;望家乡路远山高&#8217;。以及脂砚斋说《仙缘》&#8221;影元妃之死&#8221;，该戏说的是马嵬坡杨贵妃的故事，当然是兵变了。&#8221;）才是《红楼梦》价值的核心，以及其作为悲剧的&#8221;真正意义&#8221;的核心。于是乎，今儿专家甲对窝里斗史津津乐道，明儿专家乙对皇帝与曹家的恩怨耿耿于怀。好像打打死老虎，为&#8221;封建大家族&#8221;喊喊冤（不说自己&#8221;站在上层统治者立场上&#8221;了），就&#8221;意义&#8221;了似的。真如此，&#8221;后二十八回&#8221;哪怕全写战争，恐怕也写不过《三国演义》。家族内斗和影射清宫秘史如果真那么有价值，我还不如直接看清史稿。非要把文学作品政治化、史学化，最后导致的不是在史学、政治学领域谋到一席之地，而是扭曲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p>
<p>宝玉生在古代，在祭奠晴雯的时候，尚且悲愤地慨叹道：&#8221;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8230;&#8230;&#8221;。&#8221;大&#8221;的国家是如此&#8221;太平&#8221;，&#8221;大&#8221; 的家族仍然&#8221;竞芳&#8221;，面对她芥豆之微的死亡，庞大的繁荣没受到一点点影响，庞大的世界也没有一点点触动。但仍然有宝玉为一个琐小的生命的离去&#8221;无可奈何&#8221;。在宝玉的眼中，所有的&#8221;大&#8221; 都在一个&#8221;小&#8221;生命面前变得真正渺小了。为什么？因为纯真的生命，单以其美好，即重于泰山。作者当然也表达了对家族衰亡的惋惜，但《红楼梦》中最有意义，最打动人的难道是贾府内外蔚为大观的&#8221;窝里斗史&#8221;？原先的花柳繁华也罢，后来的破败死亡也罢，作者关注的重心，远不是大家族、大王朝的兴衰成败，而是那些从不被重视，从没有名字的，脆弱，美好，纯真的生命。</p>
<p>因此，在三国演义里你找不到任何一次战役的阵亡将士名单；在水浒传里你找不到任何一场屠杀中李逵板斧下百姓的名字；在西游记里你也不记得那些小妖和小猴子；但在《红楼梦》里，每一个琐小卑微，命如草芥的死者，都有名字。因为她们美好，她们纯真，所以，她们重要。她们有权在只青睐&#8221;伟大者&#8221;的汗青上，留下自己的名字。</p>
<p>而那些生在现代，寻找&#8221;真正深刻意义&#8221;的人，才真正陷入&#8221;封建腐朽&#8221;观念中，不唯不可自拔，甚而毫不自知了。</p>
<p>四、后四十回流传原因</p>
<p>探佚派最不能面对的一个质问就是：程本120回《红楼梦》何以能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二百多年？《红楼梦》二百多年来续书高达四五十部，为何只有程本的后四十回经受了历史的考验？</p>
<p>排除周汝昌发明的阴谋论，就只有两个解释了：一、现状是历史造成的。120回《红楼梦》&#8221;一统天下&#8221;。其他版本，包括80回脂本，读者老百姓根本无法买到。二、历代120《红楼梦》的读者是庸众。</p>
<p>历史何辜。</p>
<p>历史只能被人所制造，如何能&#8221;造成&#8221;什么？现状是历史造成的，历史又是谁造成的？批判者们不敢深究。脂本发现虽然较晚，但起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已经公开发行了（这里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本，1982人民文学出版社拼接本前八十回等经过后人整理编纂的完整八十回本。因为真正的早期抄本有十一个 ——一说九个——版本，皆残缺不全，现多藏于博物馆、图书馆。别说一般读者，就是学者也很难一睹真容，连复制件都极稀有。早期抄本的普及工作作得的确不很充分，不过相当一部分学者将其完全归咎于程高二人，好像正是他俩从坟里爬出来并成功阻止了现代学者的普及工作似的。话说回来，手抄本至今仍存在严重的圈内信息垄断问题，又因此变得很难证明或证伪；不知孰因孰果）。2006年，笔者在南方一个不发达的县城破破烂烂的新华书店里也买到过周老校订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今网络购物这么发达。所谓&#8221;老百姓除了&#8217; 程高本&#8217;压根就看不到别的版本，那么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8221;（本句引自豆瓣网文章《对红楼梦的评论》09.02.11 发表，作者安东）不知从何说起。脂本的发行，也意味着与120回程本自由竞争，一同接受市场的选择。看看八十年代兴旺过的无数衰败国企，看看竞争中淘汰的无数商品，我们应该明白120回《红楼梦》的流行自始至终都建立在充分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程高无权禁止他人发行其他版本，清朝也没有著作权法，现在有了，版权又过期了）。二十多年来，没有读者因买了脂本被抓进监狱，也没有读者因买了程高本获得有关部门嘉奖。如果大多数读者真的认为脂本比&#8221;系统篡改过&#8221;的程本好千万倍，那么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除非所有出版社大脑短路，放着大把的钱不赚。物美价廉是消费者永恒的取舍标准，而脂本因内容少，也确比程本价廉。二十多年来，用钱包投票的读者们的选择是什么？不言自明。也许，大多数的读者看不出脂评本&#8221;物美&#8221;，只有探佚派学者能看出。</p>
<p>的确，批判者们不仅&#8221;看出来&#8221;了，而且真正地愤怒了：真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面对读者为黛玉焚稿等情节流下的热泪（&#8221;老百姓读此书掉眼泪处在后四十回最为集中&#8221;，出处同上文），他们得意而轻蔑地指责道：&#8221;是读《红楼梦》后四十回读哭的人多呢，还是读琼瑶小说、看琼瑶剧哭的人多？！假设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那么如琼瑶、海岩之流，简直就是中文文学中不可逾越的巅峰了。（出处同上文）&#8221;——这时又把刚刚为&#8221;老百姓&#8221;抱不平的义勇丢到了九霄云外。的确，&#8221;广大群众喜闻乐见&#8221;和&#8221;庸俗低级取悦大众&#8221;基本一回事，就看扮哪角顺手了，只不过这脸色变得也太快了一点。丢下脸色不提，批判者们也不敢说自己看高贵纯洁的80回脂本时没流过泪。能让人流泪的悲剧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一个深刻的悲剧打动读者，让读者为之歌哭，应该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某些人却一见&#8221;打动读者&#8221;就定&#8221; 浅薄庸俗&#8221;之罪，仿佛寡味枯燥方可骄人似的。既然连&#8221;感动人&#8221;和&#8221;普及广&#8221;都成了滔天大罪，他们又怎么敢致力于普及脂本？——有朝一日脂本取程高本而代之，广受欢迎又感人肺腑，岂不也成了&#8221;流毒甚广，煽情肉麻，取悦庸众&#8221;吗？</p>
<p>当然，最后还有一个著名的阴谋论：高鹗程伟元是乾隆皇帝操纵的文化特务，不仅伪续后四十回，毁掉了所有的早期真抄本（那今天的脂本从哪里来？难道是假的？），且为了和后四十回衔接，对80回脂本作了系统篡改，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思想，彻底使之宣扬名教、粉饰封建统治，&#8221;渐渐引向才子佳人小说&#8221;。这离奇的故事已多有学者指讹，不赘。不过说起乾隆皇帝，他老人家也是个著名诗人，兼皇家作协主席。有道是生命在于运动，他老毕生运动出四万首诗，还龙心大悦地卖弄诗才，在臣下的一致吹捧中，自以为能流芳百世。不过他老一闭眼，儿子嘉庆还在台上呢，那些歌功颂德的大臣们就都不买帐了。诗集流传不下来是自然的。至今，漫说普通人，就是文学系教授，背不出他老一首诗的也大有人在。普通人能背下来谁的诗呢？杨柳岸晓风残月，相逢何必曾相识，大江东去浪淘尽——都是级别待遇比他老低八倍的失意才子留下的点滴慨叹。但创造历史的一代代读者们仍然选择了才华，而不是权力。这也是文学对权力的一点微弱的反抗吧。</p>
<p>大独裁者乾隆自己尚管不了身后事，其喽啰就更等而下之了。今年是辛亥革命成功九十八周年，溥仪逝世四十三周年。王朝早已坍塌，独裁者都滚入了历史的垃圾堆，120回《红楼梦》却仍然活在读者的心中。</p>
<p>从作品方面看，我曾见过很长的脂本程本对比列举论文，文中说，程本的几千处改动都在处心积虑地维护封建礼教，抹煞曹雪芹的思想光辉。程本和脂本笔者还都是看过的，&#8221;呢呀吧了的得&#8221;之类不同何止几千，其他不同也有不少。但那几千处&#8221;险恶居心&#8221;，倒真没看出来。只是暗叹该作者晚生三百年。乾隆爷手下要是有此等高手，挨整的又岂会只是&#8221;清风不识字&#8221;、&#8221;一把心肠论浊清&#8221;之辈呢？况且关涉皇权的最紧要处，程高却不删&#8221;那不得见人的去处&#8221;、&#8221;骨肉分离，终无意趣&#8221;、&#8221; 宝皇帝&#8221;、&#8221;穿靴戴帽的强盗&#8221;。若真是秉承上意的结果，那爱新觉罗·弘历同志的工作作风也实在太民主了。</p>
<p>从读者方面看，顺着阴谋论推理，清代读者就算都误认了作者，也不可能从此目盲痴呆，误认作品的水平，以至于硬捧思想性、艺术性都极差的、不入流之&#8221;宣扬名教才子佳人小说&#8221; 为圭臬，并为之创作三十多部续书，使之风行五十年。更别提那因父母焚书而痛喊&#8221;奈何杀我宝玉！&#8221;郁郁而终的少女，别提那愤愤扬言出版《红楼梦》到英夷之地以报鸦片之仇的道学先生，别提那自古至今一代一代为《红楼梦》而歌，而哭，而痴迷的普通读者了。一部被古代社会普遍轻视的小说能创造如此成就，还称不起&#8221; 伟大&#8221;两个字吗？</p>
<p>但批判者却迷信独裁者的暴力：暴力就是一切，也能战胜一切；唯有阴谋与暴力可以永远欺骗所有人，甚至永远决定暴力坍塌之后所有人的智商。他们不相信时间，不相信读者，只相信横行的残暴权力。我知道，这种骨子里的昏昧和怯懦是来自那个并不遥远的&#8221;史无前例&#8221;的时代对他们的精神阉割。我悲哀的是，这样的精神阉割彻底成功了。</p>
<p>一个迷信暴力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拥有&#8221;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8221;的。</p>
<p>五、无知光荣</p>
<p>也许是听多了周汝昌老先生的鼓励吧，以&#8221;不看后四十回&#8221;为荣的普通红米似乎越来越多了。顶奇怪的是，他们据此自认最有批判资格——好像实在说不过去了—— 于是他们也时常改口说&#8221;只读过一遍&#8221;，甚至信誓旦旦曰：一到第八十一回就&#8221;一读之而欲呕，再读之而昏昏睡去矣&#8221;（九十年前遗老对白话文的讽刺），比食物中毒的反应还剧烈，实无法终卷。（本来我想说&#8221;比妊娠反应还剧烈&#8221;，因只呕吐恶心，不危及生命。复思君子谑而不虐，还是罢了，况且这&#8221;以无知为荣&#8221;的一派也并无&#8221;出产&#8221;。）</p>
<p>不过该派创始人周汝昌老爷爷在三十年代初识的《红楼梦》也是程高本。脂评本还得过几十年才出版呢。他却不肯招供吐了几回 ——虽然他在《红楼夺目红》中愤言：&#8221;看这种书（120回《红楼梦》），就是对中华文化的犯罪！&#8221;唉，他老又何必如此自感罪孽深重呢。如此说来，他大抵是看了多遍，却没有吐。不但他，他的高徒梁归智、蔡义江把后四十回从头到尾批了个体无完肤，后者还把后四十回里的所有韵文、涉及的典故全整理发表了出来—— 对后四十回原文下多大功夫，可想而知。二位大爷偌大把年纪，肠胃想必不太好，罪过，罪过。但二老精神矍铄，看来也没有吐，更没有昏睡。否则写出来的岂不是糊涂书。劝&#8221;无知光荣&#8221;派还是对三位前辈见贤思齐的好。看都不看，定批不到点子上。话说回来，以无知为荣，以不看为荣的怪现象也只出现在红学界。其他领域的学术争论，都是要以了解批判对象为前提的。这不能面对现实的极端表现，也算是红学界一绝，</p>
<p>当然，&#8221;无知为荣&#8221;派的理由是：只看80回，或者只看&#8221;没有被篡改过&#8221;的脂本（&#8221;或者&#8221;是由于该派相当部分的人不知程本和脂本、早期抄本的区别，更搞不懂来龙去脉）。但宣称只看八十回脂本的人真像标榜的那样尊重、宝爱它吗？</p>
<p>比如殚精竭虑编写出自认为最符合作者原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周老爷爷大名鼎鼎的&#8221;宝湘恋&#8221;。他口口声声说&#8221;脂批&#8221;、&#8221;伏线&#8221;多么重要，最后却连80 回脂本的判词&#8221;湘江水逝楚云飞&#8221;，这明白的夫妇失欢，婚姻不幸也看不见。试问，湘云宝玉在贫贱中白头偕老，不反成了&#8221;悲中乐&#8221;吗？这个时候，&#8221;违背前八十回判词&#8221;就不再是当与后四十回一例打死的滔天大罪，而是&#8221;重大发现&#8221;、&#8221;大胆创新&#8221;、&#8221;学术自由&#8221;了。所谓的宝爱脂本，捍卫真本，尊重原意，无非是专扣给后四十回的大帽子。&#8221;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8221;，信夫。</p>
<p>那些自我标榜的人，真正迷信的是脂批（广义上的，也包括署名&#8221;畸笏叟&#8221;的批语）。而强调和神化脂批，一开始就伴随着对八十回脂本正文的忽视和否定——无论在思想性研究还是文学性研究方面。</p>
<p>以脂批最著名的公案&#8221;淫丧天香楼&#8221;为例。有没有人从文学的角度为作品本身着想着想，对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畸形关系，&#8221;直写&#8221;真的强于&#8221;隐写&#8221;吗？直写&#8221;四五页&#8221;的目的又是什么？好像只能为了&#8221;揭露封建家族的丑恶&#8221;了——总不能为了不破坏全书的美感吧。但从&#8221;揭露丑恶&#8221;这个目的讲，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版本已经足以显示二者的乱伦关系。这不需要太高的智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而这种畸形丑陋，毫无美感的不正当关系，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大肆铺陈四五页（据刘心武推算，起码一千多字）的必要。如果&#8221;一味私情密约&#8221;、&#8221;终不免于淫滥&#8221;之类的描写不是四五字而是四五页，&#8221;金陵十二冠首之女子&#8221;也就被&#8221;揭露&#8221;成了多姑娘（对多姑娘的过露描写尚仅四五行）。这无疑是对可卿形象的巨大损害。此等无必要的冗余&#8221;过露&#8221;，放在节制、悲悯而清雅《红楼梦》里面，无疑是大忌中的大忌。但畸笏叟批语，竟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合理怀疑。学界至今仍然殊少怀疑，这还称得上对脂本正文有多么重视吗？</p>
<p>再举一例，我早年看的第一本《红楼梦》是人民文学出版社82年拼接本，前八十回依据脂本，因此有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时的一段话，&#8221;&#8230;&#8230;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8221;。宝玉居然当芳官面说她正该被自己作践，实在刺人耳，寒人心。宝玉一个非常有同情心，对女孩子不分贵贱深加怜爱的人，如何竟说出此等以势压人，毫无心肝的话来？一贯不爱读书八股，&#8221;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8221;的他，何时又为&#8221;君&#8221;"父&#8221;生起色了？后来看到同学的程本《红楼梦》（那时候尚不知程本脂本之分，这都是后来总结的），发现倒没这段混账话。那时我心才稍安，想这并不是作者的原意，却后人的异端。宝哥哥若真说这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后来踏入红学的殿堂，却见论家分析说程高秉承上意，削去&#8221;混账话&#8221;里反清复明的锋芒，实在罪不可赦。似乎仅仅因为&#8221;为君父生色&#8221;的话是程本所无，脂本所有，其对宝玉形象令人匪夷所思的扭曲也就可以全然不疑，全然不顾了。即使论家们分析到这一点，（不唯此段，包括其他类似可以附会成&#8221;反清复明&#8221;的话），也只是分析&#8221;言外之意&#8221;，将读者拖入考据&#8221;真相&#8221;的路途，曲里拐弯考据勘探了一通，结果不是清宫秘史，就是反清复明。但即使有言外之意吧，难道&#8221;言内之意&#8221;就可以突兀、荒唐、不近情理了吗？&#8221;真正&#8221;的老曹，舍得这么毁人物形象？如此突兀荒唐，一定不是&#8221;篡改&#8221;？说到这里，好像不得不怀疑脂批和脂本某些段落的可靠性了。</p>
<p>可惜，这一直是迷信脂批者不约而同的巨大盲区。在某些自称热爱曹雪芹原作的人那里，除脂批外什么都可以怀疑，唯有脂批永远正确，决不能怀疑。</p>
<p>于是乎，脂砚斋声称是作者的至亲好友，却居然连作者的卒年都记错了。还说&#8221;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殆尽&#8230;&#8230;&#8221;。一般来说，人是不会忘记感情遭到巨大打击的日子的。这眼泪是流成河了，记性恐怕也太差了一点，差得不近情理。于是乎，八十回后的&#8221;真手稿&#8221;在散佚后的二十多年间被渐渐&#8221;竭力搜罗&#8221;到，便是&#8221;世上没有如此巧的事&#8221;（胡适语）；散佚且&#8221;原本被弃，原貌被淹，阻碍了真抄本的流传（周汝昌《红楼夺目红》）&#8221;一百三十多年后，再用不到一年的时间&#8221;竭力搜罗&#8221;到三个&#8221;真抄本&#8221;，就肯定&#8221; 有如此巧的事&#8221;了。再于是乎，凭二人之功伪作后四十回流传二百多年被读者整体接受太容易，在120回程本基础上截取前半段，小修小改胡乱批注就非人力所能为了。程伟元&#8221;重奖之下必有勇夫&#8221;，胡适的悬赏就不可能在兵荒马乱的旧中国吸引任何一个作伪者了。如此等等仅凭常识就能看出的纰漏，都是迷信者所讳言的。</p>
<p>另有个关键处：&#8221;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8221;句后有脂批说这里不用&#8221;寅时&#8221; 的&#8221;寅&#8221;，是为了避祖讳。这条脂批已经被挑出破绽很多年了。《红楼梦》的其他地方，薛蟠说的&#8221;唐寅&#8221;，&#8221;寅吃卯粮&#8221;等处均直书&#8221;寅&#8221;字，并未避讳。脂本的拥护者们王顾左右而言他，含糊一句&#8221;脂批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不能以偏概全&#8221;，理不得心却安地遁逃了。没有人再往下问一句吗？——如果作者真是曹寅之孙，为何不避讳？亏他还是大家公子出身，都活打了嘴了？如果不是曹寅子孙，那一切的所谓隐藏的曹寅家史，脂砚斋对作者与自己关系的标榜，以及据此推论出的&#8221;真结局&#8221;或其他&#8221;真相&#8221;等等，也就是无源之水了。</p>
<p>还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懂：无数人以&#8221;程高宣扬封建礼教，思想庸俗&#8221;为由，拒绝相信程本序言，以此否定后四十回中含有二十余回原稿的说法。而探佚派耋宿蔡义江教授在&#8221;淫丧天香楼&#8221;公案中批评脂砚斋&#8221;命芹溪删去&#8221;是站在卫道士的立场上，为封建家族掩饰丑恶；又在《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中批评畸笏叟：&#8221;畸笏叟说&#8217;焉能不心伤！&#8217;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有严重封建礼教思想的人看来，被刘姥姥解救的巧姐已经 &#8216;流落烟花巷&#8217;，受到摧残了。&#8221;且不止他一个探佚派学者这么评价脂砚斋。同样是&#8221;封建卫道士&#8221;，怎么程高因此等同骗子，人格破产，话全不足信；脂砚斋畸笏叟却坐稳了圣旨之位，金口玉言，甚至在出了极为明显的错误的时候，其动机也绝不能被怀疑？难道程高必须&#8221;有罪推定&#8221;，而脂砚斋即使真的有错，也要&#8221;推定&#8221; 为无错？</p>
<p>笔者不是考据家，只是略捉几个探佚派公开的脂批公案，依据正常的逻辑提几个问题罢了。不过，&#8221;妄图否定脂批&#8221;的华盖运，也眼看要交了。在一些人的眼中，连脂砚斋是谁我们都不知道，却必须将她的话当圣旨，怎么不近情理也不准怀疑。谁敢怀疑，谁就是为程高伪续张目，亵渎《红楼梦》。其实，漫说是脂砚斋，就算是《红楼梦》作者本人，漫说是作者本人，就算是马克思，毛润之，如果他真的说错了，我们也应该有实事求是的勇气。自诩追求真相的批判者们，到底有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呢？</p>
<p>但迷信者们不会听得进。在他们看来，你看不懂脂批是你没文化，我不理解后四十回是后四十回没水平，总之自己被脂批带挈得一贯正确了。更有甚者，干脆将后四十回当成练箭靶，前八十回当成密电码，只求言外之意，不论作品本身，安心让我们彻底没书看。真不知道连作品扔了，无本之木，究竟能兴头得了几日？</p>
<p>六、劣胜优汰&#8221;反封建&#8221;</p>
<p>１２０回《红楼梦》作为整体遭到批判，后四十回作为部分遭到批判，一大罪名就是&#8221;宣扬封建道德&#8221;。反封建自然应该。因为即使在封建王朝崩溃98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仍然远远没有完成。不过照现在而今眼目下的情况看，反封建委实太难——即使对于那些高举&#8221;反封建&#8221;旗号的批判者们。</p>
<p>&#8220;反封建&#8221;一词中的&#8221;封建&#8221;，一般指&#8221;封建思想和封建道德&#8221;。而&#8221;封建思想道德&#8221;，并不指封建社会所有人的道德观念（否则连《红楼梦》作者的观念也成了&#8221; 封建观念&#8221;），而是主要指（不仅仅指）封建社会的正统道德观念。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与正统观念又有一定的矛盾。具体到《红楼梦》问世的清代，各种&#8221;观念&#8221; 大致分三种：</p>
<p>1、 正统观念：统治阶级维护和宣扬的观念。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其性质多数是反动的，但也有少部分有可取之处。</p>
<p>典型的如&#8221;忠&#8221; ：既有忠于职守，爱国爱民，&#8221;言必信&#8221;等积极面，也有奴性、愚忠、&#8221;吠非其主&#8221;等消极面。在当时的社会，当然是消极、反动的作用占主要。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如于是龙、林则徐、左宗棠等忠臣的&#8221;忠&#8221;的积极作用。</p>
<p>2、世俗观念：世俗大众奉行的观念。其目的是追求现实利益，趋利避害，有其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其性质多数无&#8221;正义&#124;邪恶&#8221;可言。也包括少数反动落后的糟粕，以及少数相对进步开明的主张。</p>
<p>典型的如&#822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女好色纳之以礼&#8221;。在利益的问题上，正统观念本是&#8221;君子言义不言利&#8221;，但世俗社会的普通市民、农民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利益。至于女性，也不硬要求&#8221;面似寒霜，心如古井&#8221;那样标准化地心理变态，只是要求必须在包办婚姻范围内。这样的世俗观念，显然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但同样也体现了对正统观念的妥协与一定程度的认同，比如，这里仍然赞同对妇女的压迫。</p>
<p>3、特立独行的个别观念。这些观念既得不到上层支持，也谈不上群众基础。典型的比如《红楼梦》中的早期人道主义思想。在今天的思想史上这被归为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新道德观念。在当时的社会，其性质是进步性占主要，当然，也有局限性。</p>
<p>《红楼梦》中的思想观念十分复杂多面，有佛教道教虚无悲观的色空思想，也有儒家&#8221;重生死&#8221;的世俗情怀，甚至还有一些乱神怪力的迷信糟粕。但笔者认为，《红楼梦》思想观念最可贵之处在于史无前例（在世界范围内启蒙思想已开先河，但清中叶还未传到中国。故这里指中国史）地肯定了&#8221;人&#8221;的终极价值。儒家有&#8221;重生&#8221;，&#8221;爱生&#8221;的传统，但在这样的传统里，人只有工具价值，却毫无终极价值。&#8221;上天有好生之德&#8221;，却根本不关注&#8221;生&#8221;者是否快乐，也根本不管他生活得像不像人。但主人公贾宝玉贵为世家公子，却没有&#8221;富贵心&#8221;、&#8221;体面眼&#8221;，绝不以他人的地位、金钱作取向，十分懂得尊重、同情弱者，甚至&#8221;甘为丫鬟充役&#8221;。在他面前，哪怕再卑微再低贱的一个&#8221;奴隶&#8221;，也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以被代替的生命，一个不可被任何大义名分掩盖、抹煞的&#8221;人&#8221;。作者热爱一切美好的生命，珍视一切美好的感情——而这些生命和感情，恰是儒释道三教、正统世俗两界都最忽视、最否定、最认为没有价值的。仅凭此一点，《红楼梦》在思想性上纵然再有其他缺点，也当得起黑暗时代的伟大先驱。</p>
<p>无论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正统观念，乃至《红楼梦》的思想观念，都部分流传到了今天，也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清醒认识，取其精华。这些常识，不用我蝎蝎螫螫的，读者们自知道；笔者不过白说一句。但一些&#8221;专家&#8221;还真让笔者没法白说。</p>
<p>比如，一干探佚派和索隐派的考据家，痛斥１２０回《红楼梦》美化了满族皇帝，抹杀了满汉矛盾，阻碍了&#8221;反清复明&#8221;（证据大抵是&#8221;为君父生色&#8221;之类），如何反动如何走狗云云。</p>
<p>但这些论者恰恰忘记了&#8221;反清复明&#8221;的封建性。反清复明，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思想。民族主义在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时候，可以起到巨大的凝聚作用；但我国古代（从秦到清）的民族主义思想，和专制主义从来就不矛盾，和近现代意义上的人道、人本思想也沾不上边（因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早在古代就已存在了）。反清复明，有反抗满清残暴统治的积极面，也有反抗一种独裁者后，投降另一种独裁者的巨大消极面。</p>
<p>清末，蔡元培&#8221;革命家见排满&#8221;，首创&#8221;反清复明&#8221;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毕竟他的本意是利用红楼梦这本社会影响广泛的小说鼓吹宣传资产阶级革命。尽管笔者认为，红楼梦虽然有其政治上的意义，但决不等于政治宣传。将文学作品作为政治手段，无论出于多么良好和高尚的动机，结果都会差强人意。比如在政治宣传上没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又最终造成了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甚至密电码化，而不是成功的政治化。当然了，后辈人的歧路不能都由蔡老来负责。</p>
<p>而今天的学者重提排满，早已丧失了当年的积极意义。清政残虐，尤其是自己做贼，便怕别人也知道天下是抢来的，于是大搞文字狱，搞得&#8221;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8221;；与洪武、嘉靖辈的昏暴，相映成&#8221;趣&#8221;。要反清，道理尽多。但若非要复到明不可，&#8221;沦为异族的奴隶不如沦为我们本族人的奴隶好&#8221;，则显然对独立的&#8221;个人&#8221;全无考虑。但红楼梦的作者若没有对&#8221;人&#8221;的尊重和同情，一心为明代独裁者唱挽歌，唱赞歌，求为汉族皇帝当奴隶而不得，那他在精神上的姿态也不过&#8221;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8221;。今天的人再以此为精义，倒很有些&#8221;复社&#8221;"南社&#8221;的气息了。可惜只有其思想的陈旧局限，全无其大无畏的革命勇气。同理，今人无论是骂皇帝还是抨击封建婚姻制度，都不用再面对曹高二公当年面对的现实。当然，因此也就不需冒任何风险（这也是现代人续《红楼梦》不可能再具备清代作品的&#8221;思想进步&#8221;意义的原因）。但——也许，又因而廉价地自以为勇。其实，不过是戏台上的勇者罢了。</p>
<p>再比如，无数的批判者对&#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 的&#8221;家道复初&#8221;结局极为反感，一口咬定&#8221;真正的&#8221;贾家败光了，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诉说家族不幸或对皇帝的不满。但真如此，雪芹就不是&#8221;为封建统治阶级招魂&#8221; 了？就和程高这些&#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的&#8221;御用文人&#8221;有了本质区别？其实，每个读者都面对着一个矛盾：没有贾府则青春乐园大观园无法存在，有了贾府则其满载罪恶肮脏。因此，对于贾府的覆亡，任何读者都会有&#8221;罪有应得&#8221;和&#8221;哀挽叹息&#8221;交织的矛盾情绪。问题是那些批判者连这个矛盾都处理不好，甚至察觉不到，只顾用偏狭得只能理解私怨的心胸一路批下去，生扭完高鹗再生扭老曹。</p>
<p>不宁唯是，&#8221;脂批&#8221;中贾芸、小红、刘姥姥等对凤姐宝玉探监、报恩，是崇高宝贵的&#8221;真结局&#8221;、&#8221;真原意&#8221;，而后四十回里的忠仆、义仆包勇就是&#8221;作者为了宣扬封建的&#8217;忠义&#8221;报恩&#8217;的奴才道德&#8221;而塑造的了。同是&#8221; 报恩&#8221;，怎么忽而推为&#8221;伟大&#8221;，忽而挤为&#8221;落伍&#8221;？报恩本身，既有奴性、愚忠的消极面，也有涌泉相报的积极面，只怕有些批判者只有门户之见，没有区分能力。</p>
<p>更有甚者，后代批判者还伟大地创造出了&#8221;钗黛合一&#8221;的诸多&#8221;正解&#8221;。&#8221;钗黛合一&#8221;本只是一句意义含糊的批语，居然被&#822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7713.html</p>
<p>不管你有没有看过《红楼梦》，只要能高喊打倒后四十回的口号，就大抵可被目为合格红迷了。不论水平如何，反正政治上是正确的。同理，政治上正确，就等于各方面都正确，所以水平就无关紧要了。具体如何打倒后四十回，各村又都有许多高招。现在，笔者将带领读者们有秩序地参观，请保持队形（本文中&#8221;批判者&#8221;，并不是指所有对后四十回提出批评的人，而是特指持下文中的几种观点者）。</p>
<p><span id="more-223"></span></p>
<p>一、&#8221;菜谱&#8221;否定&#8221;菜&#8221;</p>
<p>一道菜的好坏，是取决于是否按菜谱烹调，还是取决于菜本身的色香味意形养呢？似乎用不着讨论了。但《红楼梦》研究反是。无数人按照&#8221;伏线&#8221;（前八十回内容或脂批）来否定后四十回，认为没按菜谱炒菜，就该全盘否定，连文字的具体水平都不用管了。即使写得好，不增其功，反添其罪。</p>
<p>但如果&#8221;真正的《红楼梦》&#8221;落到让肯动脑的读者&#8221;看了前面知道后面&#8221;的地步，还算成功么？老曹抖包袱能力这么菜？《红楼梦》中是有无数的伏线和暗示，但既为&#8221;暗示&#8221;，必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有时还自相矛盾。这从探佚学内部的针锋相对就可见一斑。试举一例：探佚派解《终身误》，都以&#8221;举案齐眉&#8221;"美中不足&#8221;"空对着&#8221;为根据。针尖说&#8221;前文明说&#8217;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妨&#8217;。举案齐眉形容夫妻和睦团圆。明摆着宝玉自愿，夫妻和睦，美中不足毕竟是美，调包计说宝玉被骗，让薛宝钗成为罪人，高鹗罪不容恕&#8221;；麦芒就说&#8221;空就是一无所有，怎么可能是和睦？！举案齐眉是夫妻之礼，有礼无情，宝玉宝钗圆房分明是对人物形象的巨大诬蔑和歪曲！&#8221;再一例：既然&#8221;有恩的死里逃生&#8221;，&#8221;老来富贵也真侥幸&#8221;，至少还有这两路人马劫后余生，那白茫茫一片大地还&#8221;真干净&#8221;得了吗？为什么高鹗写了&#8221;不干净&#8221;就是&#8221;庸俗大团圆，为统治者宣扬名教&#8221;；老曹写了，探佚说了，却是&#8221;伟大思想&#8221;？这些问题都是不能问的。</p>
<p>以上说的是前八十回的只言片语构成的&#8221;伏线&#8221;。那么以&#8221;前八十回全部内容&#8221;为绝对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的方法对吗？同样，这方法是错的。用这样的方法假定前六十回（内容以脂本为准）是真本，也可以找到很多六十一回到八十回（同样是脂本）为&#8221;伪续&#8221;的&#8221;铁证&#8221;：</p>
<p>在思想、艺术等方面，&#8221;伪作&#8221;硬塞入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前文中无，册子也没有的莫名其妙的人物；并对这些放荡无耻的女人流露同情，污蔑凤姐，严重损害了核心人物的形象。凤姐诚然对贾瑞狠，但那是面临恶人的自卫。李公子张金哥不是她有意害死的，她只是贪财，贪财不等于会害死二姐。柳湘莲嫉恶如仇，被薛蟠侵犯后勃然大怒痛打薛蟠，他和薛蟠有天渊之别，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怎么可能在不久后冒着生命危险对薛蟠仗义相救？！类似的种种写法，都严重扭曲了重要人物的形象。&#8221;抄检大观园&#8221;更说明了伪作者对原意无中生有的篡改。因为抄检大观园根本没有在册子、判词、各种伏线上体现。伪作者诗才太差，连七十五回里三首水平要求不高的中秋诗都作不出来。而勉强作出来的诗，拙劣且不符合人物性格。七十回的林黛玉早已与宝钗和解，&#8221;钗黛合一&#8221;是脂砚斋的钦定，决不容任何人怀疑更改。六十回之前二人如亲姐妹一般，林的性格也变得比较乐观积极，怎么可能做出如此颓丧的柳絮词？薛宝钗又怎么会当着众家姐妹批评&#8221;颓丧&#8221;，并反其道而行之，&#8221;送我上青云&#8221;？她可是藏愚守拙的啊。</p>
<p>从小的方面讲，原作的&#8221;九九分层&#8221;也被续作者无情破坏，六十三回本应像以前的回目一样，是韶华胜极的结束，但回目后半居然是&#8221;死金丹独艳理亲丧&#8221;，这个&#8221; 死&#8221;字突兀、不雅，不仅不合原作者的创作习惯，而且令人作呕。而续作者后来居然连这种拙劣的模仿都懒得再模仿下去了，七十二回完全不是六十四至七十二这九回的总结，这九回零碎得根本没主要内容！七十二回以后的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请问曹雪芹何时塑造过夏金贵、孙绍祖这种肤浅的、没有任何层次的&#8221;绝对坏人&#8221;？！这明摆着是二流水平！妙玉是一个孤高过洁的人，黛玉主动去喝茶，她还会说黛玉&#8221;是个大俗人&#8221;。因此妙玉根本不可能深夜独自跑到凹晶馆，与湘云黛玉和诗、请喝茶。老太太明明年初过生日，什么时候改到八月了？柳湘莲断发出家，人家可是跟道士出家的啊，削发？续作者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是个白痴，春天秋天分不清，和尚道士分不清，连最简单的地方都续错！</p>
<p>如此&#8221;铁证&#8221;，照此路子还能举出很多。或许笔者也完全有理由怀疑，六十一到八十回的&#8221;伪续作者&#8221;故意破坏曹雪芹著作，&#8221;是出于卑鄙的居心和统治阶级的指使&#8221;。</p>
<p>最后，如果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书稿能从头到尾一无纰缪，前八十回里还会有&#8221;琏二爷&#8221;、&#8221;彩云彩霞&#8221;、两个&#8221;鲍二媳妇&#8221;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后四十回里作者在举家食粥、穷愁潦倒之际的大小纰缪才是&#8221;伪作&#8221;的&#8221;铁证&#8221;，其他反而是研究&#8221;隐&#8221;含的&#8221;真事&#8221;的线索？</p>
<p>二、&#8221;思想性&#8221;与&#8221;大团圆&#8221;</p>
<p>无数人对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双重否定，认为它是&#8221;庸俗的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和&#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而后四十回最大的三个关目，是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抄家、复初。</p>
<p>但是那些持&#8221;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论的人，却无法解释&#8221;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82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8221;到底在&#8221;思想性&#8221;上如何反动，如何&#8221;团圆&#8221;，又如何维护了&#8221;封建礼教&#8221;。他们更无法解释，最为批判&#8221;封建思想&#8221;的五十年代，王文娟版《红楼梦》何以红遍大江南北，被用来宣传&#8221;旧社会青年对包办婚姻制度的反抗，包办婚姻制度的罪恶&#8221;，并用来促进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这些&#8221;反封建&#8221;活动。因此，只好从&#8221;艺术性&#8221;上进行贬低，反衬所谓的&#8221; 曹雪芹原意&#8221;。可惜，他们的&#8221;原意&#8221;无非是再次全面开展抓坏蛋运动，用另外的&#8221;坏蛋&#8221;，出脱贾母凤姐。或者干脆来个&#8221;妻亡再娶是大节&#8221;，&#8221;娶不到黛玉就应该接受宝钗&#8221;的安排，觉得两位女性都理当为男性无限度地牺牲。尤其是林黛玉，必须&#8221;至死万苦不怨&#8221;，为贾宝玉甘愿毁灭自己——直接向旧式男权主义靠拢。这些设想在&#8221;反封建&#8221;方面的思想性能比后四十回高到哪去，不堪一问。至于艺术性，他们根本就没动过笔。干脆不做，当然也就没有错。</p>
<p>同样，那些持&#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论的人，也无法解释 &#8220;锦衣军抄家&#8221;在思想性上是如何给封建统治者脸上贴金，如何美化封建统治阶级；艺术性上又是如何&#8221;拙劣&#8221;和&#8221;庸俗&#8221;的。</p>
<p>而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家道复初&#8221;是&#8221;思想性&#8221;批判的绝对核心，什么粉饰封建制度，宣扬名教，庸俗大团圆，种种大帽子不一而足。好像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只剩八个字似的。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青春的乐园大观园永远地废弃了，其间存在的美好生命没有一个得到幸福的结局。宝玉绝望当了和尚，美香菱死了。十二钗死了六个，三个守寡，两个勉强地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幸免于难，剩下的一个也出家了。这就是&#8221;大团圆&#8221;？是的，某些人眼中，只要权力、地位、金钱都回来了，就铁定是&#8221;庸俗的大团圆&#8221;——这&#8221;庸俗&#8221;到底在那一面呢？</p>
<p>贾府的上层统治者的确犯下不少罪恶，&#8221;放高利贷&#8221;，&#8221;包揽刑讼&#8221;，逼死石呆子等人命，都是实情。但在后四十回里，这些罪恶，遇到龙心大１悦便一笔勾销，还可发还家产。这不是最高统治的作威作福、公理无存，又是什么？至于高利贷嘛，合乎定例的利息还给贾家，越例重息——没入官中。这些驴打滚的印子钱，不过是转到了更上层的统治者的口袋里，反正不可能还给那些被放高利贷者敲骨吸髓的底层百姓。这不是统治者坐地分赃，又是什么？——这一切，又究竟&#8221;粉饰&#8221;了什么呢？</p>
<p>即使清代没有掌握&#8221;思想性、艺术性&#8221;这种&#8221;批判的武器&#8221;的读者也没有罔顾常识，把这当做团圆。相反，他们恰嫌它不团圆，才有三十多本&#8221;补其缺陷，结以团圆&#8221;的续书。这又何来&#8221;秉承庸俗的封建思想，迎合&#8217;大团圆&#8217;观念&#8221;呢？</p>
<p>三、向&#8221;大概念&#8221;靠拢。</p>
<p>探佚派内部分歧甚广，观点纷纭。但一个不约而同的姿态是：绝不受后四十回/程高伪续的影响。但放眼望去，探佚派的主要观点恰恰都彻底地被后四十回影响了。只不过这样的影响是&#8221;反向指导&#8221;：&#8221;他们穿西装，我偏穿长衫，他们爱动，我偏好静，他们健康，我偏生病，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8221;。试问，就算后四十回再没水平，能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吗？但探佚派某些学者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一直抱着顶牛而不是客观的心态作学问，其结果也可想而知。</p>
<p>比如，讳言后四十回里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巨大成功：蔡义江将之称为&#8221;老太太唠叨喋喋不休&#8221;、&#8221;怨毒憾恨&#8221;，周汝昌称之为&#8221;自私&#8221;，更有众多红米诋为&#8221;煽情肉麻琼瑶剧，骗人眼泪&#8221;。这些观点正误姑且不提，但既然后四十回在艺术性上如此拙劣，能创作出艺术性更高的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人应该是济济满堂了。可惜，巴巴儿地盼了这么多年，这个——真没有。探佚派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这样的长期尴尬中躲进了一条更深的歧路——否定《红楼梦》作为爱情悲剧的意义和价值，干脆往&#8221;家族&#8221;"民族&#8221;"国家&#8221;等大概念上靠。如某学者所说：很多读者受到１２０回《红楼梦》的影响，把《红楼梦》当做浅薄的所谓爱情悲剧。其实这掩盖了《红楼梦》作为悲剧的真正深刻的意义——家族命运的悲剧（大意）。</p>
<p>这不仅反映了探佚派诸多学者、红米对于１２０回《红楼梦》（笔者认为其具有爱情、女性、青春、社会、人生五重悲剧意义。第一层最&#8221;表&#8221;，最&#8221;显&#8221;，以下逐层递进深入）的浅尝辄止和不求甚解，更是真正意义上的&#8221;腐朽封建观念&#8221;的沉渣泛起。</p>
<p>两千年来的儒家文化中，独立的&#8221;个人&#8221;从来得不到重视。独立的个人乃至由此产生的独立的思想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从道德上被否定的。任何个人，在和他人交往的前提下才拥有自己的位置：夫之于妻，妻之于夫，父之于子，子之于父，等等。而家、族、国、天下等大概念却得到了极大的重视，这些&#8221;大义名分&#8221;无时无刻不在否定和窒息着个人。到了清代，理学鼎盛，在这些大义名分面前，真实的个人必须无条件地为抽象的&#8221;大义&#8221;牺牲。而&#8221;爱情&#8221;却是至为纯粹的&#8221;个人&#8221;特质，它体现了&#8221;个人&#8221;的存在，是那个黑暗时代里，被挤压扭曲的&#8221;个人&#8221;能够爆发出的最强烈、最灿烂的光芒。而这样的光芒，是&#8221;大义名分&#8221;千方百计地否定、压制、绞杀，却始终无法完全泯灭的。</p>
<p>真（天性），爱（爱与同情），美（对美好生命的感知能力），是《红楼梦》穿越二百年风霜却仍然能牵动一代代读者的内心，抚慰一代代读者灵魂的根本原因。因为时代变了，王朝垮了，经济政治文化都翻天覆地了，但这个世界上仍然有无数平凡的灵魂需要真，需要爱，需要美。可今天却有人告诉我们，家族的兴衰比个人的悲欢重要，封建家族比人重要，总之，&#8221;重大&#8221;的政治比&#8221;渺小&#8221;的人性重要。进而，他们认为家族内斗、清宫秘史甚至战争（某红学论文煞有介事地分析：&#8221;八十回后要发生战争，这是毫无疑义的。证据是&#8217;望家乡路远山高&#8217;。以及脂砚斋说《仙缘》&#8221;影元妃之死&#8221;，该戏说的是马嵬坡杨贵妃的故事，当然是兵变了。&#8221;）才是《红楼梦》价值的核心，以及其作为悲剧的&#8221;真正意义&#8221;的核心。于是乎，今儿专家甲对窝里斗史津津乐道，明儿专家乙对皇帝与曹家的恩怨耿耿于怀。好像打打死老虎，为&#8221;封建大家族&#8221;喊喊冤（不说自己&#8221;站在上层统治者立场上&#8221;了），就&#8221;意义&#8221;了似的。真如此，&#8221;后二十八回&#8221;哪怕全写战争，恐怕也写不过《三国演义》。家族内斗和影射清宫秘史如果真那么有价值，我还不如直接看清史稿。非要把文学作品政治化、史学化，最后导致的不是在史学、政治学领域谋到一席之地，而是扭曲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p>
<p>宝玉生在古代，在祭奠晴雯的时候，尚且悲愤地慨叹道：&#8221;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8230;&#8230;&#8221;。&#8221;大&#8221;的国家是如此&#8221;太平&#8221;，&#8221;大&#8221; 的家族仍然&#8221;竞芳&#8221;，面对她芥豆之微的死亡，庞大的繁荣没受到一点点影响，庞大的世界也没有一点点触动。但仍然有宝玉为一个琐小的生命的离去&#8221;无可奈何&#8221;。在宝玉的眼中，所有的&#8221;大&#8221; 都在一个&#8221;小&#8221;生命面前变得真正渺小了。为什么？因为纯真的生命，单以其美好，即重于泰山。作者当然也表达了对家族衰亡的惋惜，但《红楼梦》中最有意义，最打动人的难道是贾府内外蔚为大观的&#8221;窝里斗史&#8221;？原先的花柳繁华也罢，后来的破败死亡也罢，作者关注的重心，远不是大家族、大王朝的兴衰成败，而是那些从不被重视，从没有名字的，脆弱，美好，纯真的生命。</p>
<p>因此，在三国演义里你找不到任何一次战役的阵亡将士名单；在水浒传里你找不到任何一场屠杀中李逵板斧下百姓的名字；在西游记里你也不记得那些小妖和小猴子；但在《红楼梦》里，每一个琐小卑微，命如草芥的死者，都有名字。因为她们美好，她们纯真，所以，她们重要。她们有权在只青睐&#8221;伟大者&#8221;的汗青上，留下自己的名字。</p>
<p>而那些生在现代，寻找&#8221;真正深刻意义&#8221;的人，才真正陷入&#8221;封建腐朽&#8221;观念中，不唯不可自拔，甚而毫不自知了。</p>
<p>四、后四十回流传原因</p>
<p>探佚派最不能面对的一个质问就是：程本120回《红楼梦》何以能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二百多年？《红楼梦》二百多年来续书高达四五十部，为何只有程本的后四十回经受了历史的考验？</p>
<p>排除周汝昌发明的阴谋论，就只有两个解释了：一、现状是历史造成的。120回《红楼梦》&#8221;一统天下&#8221;。其他版本，包括80回脂本，读者老百姓根本无法买到。二、历代120《红楼梦》的读者是庸众。</p>
<p>历史何辜。</p>
<p>历史只能被人所制造，如何能&#8221;造成&#8221;什么？现状是历史造成的，历史又是谁造成的？批判者们不敢深究。脂本发现虽然较晚，但起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已经公开发行了（这里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本，1982人民文学出版社拼接本前八十回等经过后人整理编纂的完整八十回本。因为真正的早期抄本有十一个 ——一说九个——版本，皆残缺不全，现多藏于博物馆、图书馆。别说一般读者，就是学者也很难一睹真容，连复制件都极稀有。早期抄本的普及工作作得的确不很充分，不过相当一部分学者将其完全归咎于程高二人，好像正是他俩从坟里爬出来并成功阻止了现代学者的普及工作似的。话说回来，手抄本至今仍存在严重的圈内信息垄断问题，又因此变得很难证明或证伪；不知孰因孰果）。2006年，笔者在南方一个不发达的县城破破烂烂的新华书店里也买到过周老校订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今网络购物这么发达。所谓&#8221;老百姓除了&#8217; 程高本&#8217;压根就看不到别的版本，那么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8221;（本句引自豆瓣网文章《对红楼梦的评论》09.02.11 发表，作者安东）不知从何说起。脂本的发行，也意味着与120回程本自由竞争，一同接受市场的选择。看看八十年代兴旺过的无数衰败国企，看看竞争中淘汰的无数商品，我们应该明白120回《红楼梦》的流行自始至终都建立在充分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程高无权禁止他人发行其他版本，清朝也没有著作权法，现在有了，版权又过期了）。二十多年来，没有读者因买了脂本被抓进监狱，也没有读者因买了程高本获得有关部门嘉奖。如果大多数读者真的认为脂本比&#8221;系统篡改过&#8221;的程本好千万倍，那么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除非所有出版社大脑短路，放着大把的钱不赚。物美价廉是消费者永恒的取舍标准，而脂本因内容少，也确比程本价廉。二十多年来，用钱包投票的读者们的选择是什么？不言自明。也许，大多数的读者看不出脂评本&#8221;物美&#8221;，只有探佚派学者能看出。</p>
<p>的确，批判者们不仅&#8221;看出来&#8221;了，而且真正地愤怒了：真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面对读者为黛玉焚稿等情节流下的热泪（&#8221;老百姓读此书掉眼泪处在后四十回最为集中&#8221;，出处同上文），他们得意而轻蔑地指责道：&#8221;是读《红楼梦》后四十回读哭的人多呢，还是读琼瑶小说、看琼瑶剧哭的人多？！假设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那么如琼瑶、海岩之流，简直就是中文文学中不可逾越的巅峰了。（出处同上文）&#8221;——这时又把刚刚为&#8221;老百姓&#8221;抱不平的义勇丢到了九霄云外。的确，&#8221;广大群众喜闻乐见&#8221;和&#8221;庸俗低级取悦大众&#8221;基本一回事，就看扮哪角顺手了，只不过这脸色变得也太快了一点。丢下脸色不提，批判者们也不敢说自己看高贵纯洁的80回脂本时没流过泪。能让人流泪的悲剧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一个深刻的悲剧打动读者，让读者为之歌哭，应该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某些人却一见&#8221;打动读者&#8221;就定&#8221; 浅薄庸俗&#8221;之罪，仿佛寡味枯燥方可骄人似的。既然连&#8221;感动人&#8221;和&#8221;普及广&#8221;都成了滔天大罪，他们又怎么敢致力于普及脂本？——有朝一日脂本取程高本而代之，广受欢迎又感人肺腑，岂不也成了&#8221;流毒甚广，煽情肉麻，取悦庸众&#8221;吗？</p>
<p>当然，最后还有一个著名的阴谋论：高鹗程伟元是乾隆皇帝操纵的文化特务，不仅伪续后四十回，毁掉了所有的早期真抄本（那今天的脂本从哪里来？难道是假的？），且为了和后四十回衔接，对80回脂本作了系统篡改，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思想，彻底使之宣扬名教、粉饰封建统治，&#8221;渐渐引向才子佳人小说&#8221;。这离奇的故事已多有学者指讹，不赘。不过说起乾隆皇帝，他老人家也是个著名诗人，兼皇家作协主席。有道是生命在于运动，他老毕生运动出四万首诗，还龙心大悦地卖弄诗才，在臣下的一致吹捧中，自以为能流芳百世。不过他老一闭眼，儿子嘉庆还在台上呢，那些歌功颂德的大臣们就都不买帐了。诗集流传不下来是自然的。至今，漫说普通人，就是文学系教授，背不出他老一首诗的也大有人在。普通人能背下来谁的诗呢？杨柳岸晓风残月，相逢何必曾相识，大江东去浪淘尽——都是级别待遇比他老低八倍的失意才子留下的点滴慨叹。但创造历史的一代代读者们仍然选择了才华，而不是权力。这也是文学对权力的一点微弱的反抗吧。</p>
<p>大独裁者乾隆自己尚管不了身后事，其喽啰就更等而下之了。今年是辛亥革命成功九十八周年，溥仪逝世四十三周年。王朝早已坍塌，独裁者都滚入了历史的垃圾堆，120回《红楼梦》却仍然活在读者的心中。</p>
<p>从作品方面看，我曾见过很长的脂本程本对比列举论文，文中说，程本的几千处改动都在处心积虑地维护封建礼教，抹煞曹雪芹的思想光辉。程本和脂本笔者还都是看过的，&#8221;呢呀吧了的得&#8221;之类不同何止几千，其他不同也有不少。但那几千处&#8221;险恶居心&#8221;，倒真没看出来。只是暗叹该作者晚生三百年。乾隆爷手下要是有此等高手，挨整的又岂会只是&#8221;清风不识字&#8221;、&#8221;一把心肠论浊清&#8221;之辈呢？况且关涉皇权的最紧要处，程高却不删&#8221;那不得见人的去处&#8221;、&#8221;骨肉分离，终无意趣&#8221;、&#8221; 宝皇帝&#8221;、&#8221;穿靴戴帽的强盗&#8221;。若真是秉承上意的结果，那爱新觉罗·弘历同志的工作作风也实在太民主了。</p>
<p>从读者方面看，顺着阴谋论推理，清代读者就算都误认了作者，也不可能从此目盲痴呆，误认作品的水平，以至于硬捧思想性、艺术性都极差的、不入流之&#8221;宣扬名教才子佳人小说&#8221; 为圭臬，并为之创作三十多部续书，使之风行五十年。更别提那因父母焚书而痛喊&#8221;奈何杀我宝玉！&#8221;郁郁而终的少女，别提那愤愤扬言出版《红楼梦》到英夷之地以报鸦片之仇的道学先生，别提那自古至今一代一代为《红楼梦》而歌，而哭，而痴迷的普通读者了。一部被古代社会普遍轻视的小说能创造如此成就，还称不起&#8221; 伟大&#8221;两个字吗？</p>
<p>但批判者却迷信独裁者的暴力：暴力就是一切，也能战胜一切；唯有阴谋与暴力可以永远欺骗所有人，甚至永远决定暴力坍塌之后所有人的智商。他们不相信时间，不相信读者，只相信横行的残暴权力。我知道，这种骨子里的昏昧和怯懦是来自那个并不遥远的&#8221;史无前例&#8221;的时代对他们的精神阉割。我悲哀的是，这样的精神阉割彻底成功了。</p>
<p>一个迷信暴力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拥有&#8221;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8221;的。</p>
<p>五、无知光荣</p>
<p>也许是听多了周汝昌老先生的鼓励吧，以&#8221;不看后四十回&#8221;为荣的普通红米似乎越来越多了。顶奇怪的是，他们据此自认最有批判资格——好像实在说不过去了—— 于是他们也时常改口说&#8221;只读过一遍&#8221;，甚至信誓旦旦曰：一到第八十一回就&#8221;一读之而欲呕，再读之而昏昏睡去矣&#8221;（九十年前遗老对白话文的讽刺），比食物中毒的反应还剧烈，实无法终卷。（本来我想说&#8221;比妊娠反应还剧烈&#8221;，因只呕吐恶心，不危及生命。复思君子谑而不虐，还是罢了，况且这&#8221;以无知为荣&#8221;的一派也并无&#8221;出产&#8221;。）</p>
<p>不过该派创始人周汝昌老爷爷在三十年代初识的《红楼梦》也是程高本。脂评本还得过几十年才出版呢。他却不肯招供吐了几回 ——虽然他在《红楼夺目红》中愤言：&#8221;看这种书（120回《红楼梦》），就是对中华文化的犯罪！&#8221;唉，他老又何必如此自感罪孽深重呢。如此说来，他大抵是看了多遍，却没有吐。不但他，他的高徒梁归智、蔡义江把后四十回从头到尾批了个体无完肤，后者还把后四十回里的所有韵文、涉及的典故全整理发表了出来—— 对后四十回原文下多大功夫，可想而知。二位大爷偌大把年纪，肠胃想必不太好，罪过，罪过。但二老精神矍铄，看来也没有吐，更没有昏睡。否则写出来的岂不是糊涂书。劝&#8221;无知光荣&#8221;派还是对三位前辈见贤思齐的好。看都不看，定批不到点子上。话说回来，以无知为荣，以不看为荣的怪现象也只出现在红学界。其他领域的学术争论，都是要以了解批判对象为前提的。这不能面对现实的极端表现，也算是红学界一绝，</p>
<p>当然，&#8221;无知为荣&#8221;派的理由是：只看80回，或者只看&#8221;没有被篡改过&#8221;的脂本（&#8221;或者&#8221;是由于该派相当部分的人不知程本和脂本、早期抄本的区别，更搞不懂来龙去脉）。但宣称只看八十回脂本的人真像标榜的那样尊重、宝爱它吗？</p>
<p>比如殚精竭虑编写出自认为最符合作者原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周老爷爷大名鼎鼎的&#8221;宝湘恋&#8221;。他口口声声说&#8221;脂批&#8221;、&#8221;伏线&#8221;多么重要，最后却连80 回脂本的判词&#8221;湘江水逝楚云飞&#8221;，这明白的夫妇失欢，婚姻不幸也看不见。试问，湘云宝玉在贫贱中白头偕老，不反成了&#8221;悲中乐&#8221;吗？这个时候，&#8221;违背前八十回判词&#8221;就不再是当与后四十回一例打死的滔天大罪，而是&#8221;重大发现&#8221;、&#8221;大胆创新&#8221;、&#8221;学术自由&#8221;了。所谓的宝爱脂本，捍卫真本，尊重原意，无非是专扣给后四十回的大帽子。&#8221;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8221;，信夫。</p>
<p>那些自我标榜的人，真正迷信的是脂批（广义上的，也包括署名&#8221;畸笏叟&#8221;的批语）。而强调和神化脂批，一开始就伴随着对八十回脂本正文的忽视和否定——无论在思想性研究还是文学性研究方面。</p>
<p>以脂批最著名的公案&#8221;淫丧天香楼&#8221;为例。有没有人从文学的角度为作品本身着想着想，对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畸形关系，&#8221;直写&#8221;真的强于&#8221;隐写&#8221;吗？直写&#8221;四五页&#8221;的目的又是什么？好像只能为了&#8221;揭露封建家族的丑恶&#8221;了——总不能为了不破坏全书的美感吧。但从&#8221;揭露丑恶&#8221;这个目的讲，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版本已经足以显示二者的乱伦关系。这不需要太高的智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而这种畸形丑陋，毫无美感的不正当关系，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大肆铺陈四五页（据刘心武推算，起码一千多字）的必要。如果&#8221;一味私情密约&#8221;、&#8221;终不免于淫滥&#8221;之类的描写不是四五字而是四五页，&#8221;金陵十二冠首之女子&#8221;也就被&#8221;揭露&#8221;成了多姑娘（对多姑娘的过露描写尚仅四五行）。这无疑是对可卿形象的巨大损害。此等无必要的冗余&#8221;过露&#8221;，放在节制、悲悯而清雅《红楼梦》里面，无疑是大忌中的大忌。但畸笏叟批语，竟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合理怀疑。学界至今仍然殊少怀疑，这还称得上对脂本正文有多么重视吗？</p>
<p>再举一例，我早年看的第一本《红楼梦》是人民文学出版社82年拼接本，前八十回依据脂本，因此有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时的一段话，&#8221;&#8230;&#8230;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8221;。宝玉居然当芳官面说她正该被自己作践，实在刺人耳，寒人心。宝玉一个非常有同情心，对女孩子不分贵贱深加怜爱的人，如何竟说出此等以势压人，毫无心肝的话来？一贯不爱读书八股，&#8221;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8221;的他，何时又为&#8221;君&#8221;"父&#8221;生起色了？后来看到同学的程本《红楼梦》（那时候尚不知程本脂本之分，这都是后来总结的），发现倒没这段混账话。那时我心才稍安，想这并不是作者的原意，却后人的异端。宝哥哥若真说这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后来踏入红学的殿堂，却见论家分析说程高秉承上意，削去&#8221;混账话&#8221;里反清复明的锋芒，实在罪不可赦。似乎仅仅因为&#8221;为君父生色&#8221;的话是程本所无，脂本所有，其对宝玉形象令人匪夷所思的扭曲也就可以全然不疑，全然不顾了。即使论家们分析到这一点，（不唯此段，包括其他类似可以附会成&#8221;反清复明&#8221;的话），也只是分析&#8221;言外之意&#8221;，将读者拖入考据&#8221;真相&#8221;的路途，曲里拐弯考据勘探了一通，结果不是清宫秘史，就是反清复明。但即使有言外之意吧，难道&#8221;言内之意&#8221;就可以突兀、荒唐、不近情理了吗？&#8221;真正&#8221;的老曹，舍得这么毁人物形象？如此突兀荒唐，一定不是&#8221;篡改&#8221;？说到这里，好像不得不怀疑脂批和脂本某些段落的可靠性了。</p>
<p>可惜，这一直是迷信脂批者不约而同的巨大盲区。在某些自称热爱曹雪芹原作的人那里，除脂批外什么都可以怀疑，唯有脂批永远正确，决不能怀疑。</p>
<p>于是乎，脂砚斋声称是作者的至亲好友，却居然连作者的卒年都记错了。还说&#8221;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殆尽&#8230;&#8230;&#8221;。一般来说，人是不会忘记感情遭到巨大打击的日子的。这眼泪是流成河了，记性恐怕也太差了一点，差得不近情理。于是乎，八十回后的&#8221;真手稿&#8221;在散佚后的二十多年间被渐渐&#8221;竭力搜罗&#8221;到，便是&#8221;世上没有如此巧的事&#8221;（胡适语）；散佚且&#8221;原本被弃，原貌被淹，阻碍了真抄本的流传（周汝昌《红楼夺目红》）&#8221;一百三十多年后，再用不到一年的时间&#8221;竭力搜罗&#8221;到三个&#8221;真抄本&#8221;，就肯定&#8221; 有如此巧的事&#8221;了。再于是乎，凭二人之功伪作后四十回流传二百多年被读者整体接受太容易，在120回程本基础上截取前半段，小修小改胡乱批注就非人力所能为了。程伟元&#8221;重奖之下必有勇夫&#8221;，胡适的悬赏就不可能在兵荒马乱的旧中国吸引任何一个作伪者了。如此等等仅凭常识就能看出的纰漏，都是迷信者所讳言的。</p>
<p>另有个关键处：&#8221;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8221;句后有脂批说这里不用&#8221;寅时&#8221; 的&#8221;寅&#8221;，是为了避祖讳。这条脂批已经被挑出破绽很多年了。《红楼梦》的其他地方，薛蟠说的&#8221;唐寅&#8221;，&#8221;寅吃卯粮&#8221;等处均直书&#8221;寅&#8221;字，并未避讳。脂本的拥护者们王顾左右而言他，含糊一句&#8221;脂批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不能以偏概全&#8221;，理不得心却安地遁逃了。没有人再往下问一句吗？——如果作者真是曹寅之孙，为何不避讳？亏他还是大家公子出身，都活打了嘴了？如果不是曹寅子孙，那一切的所谓隐藏的曹寅家史，脂砚斋对作者与自己关系的标榜，以及据此推论出的&#8221;真结局&#8221;或其他&#8221;真相&#8221;等等，也就是无源之水了。</p>
<p>还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懂：无数人以&#8221;程高宣扬封建礼教，思想庸俗&#8221;为由，拒绝相信程本序言，以此否定后四十回中含有二十余回原稿的说法。而探佚派耋宿蔡义江教授在&#8221;淫丧天香楼&#8221;公案中批评脂砚斋&#8221;命芹溪删去&#8221;是站在卫道士的立场上，为封建家族掩饰丑恶；又在《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中批评畸笏叟：&#8221;畸笏叟说&#8217;焉能不心伤！&#8217;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有严重封建礼教思想的人看来，被刘姥姥解救的巧姐已经 &#8216;流落烟花巷&#8217;，受到摧残了。&#8221;且不止他一个探佚派学者这么评价脂砚斋。同样是&#8221;封建卫道士&#8221;，怎么程高因此等同骗子，人格破产，话全不足信；脂砚斋畸笏叟却坐稳了圣旨之位，金口玉言，甚至在出了极为明显的错误的时候，其动机也绝不能被怀疑？难道程高必须&#8221;有罪推定&#8221;，而脂砚斋即使真的有错，也要&#8221;推定&#8221; 为无错？</p>
<p>笔者不是考据家，只是略捉几个探佚派公开的脂批公案，依据正常的逻辑提几个问题罢了。不过，&#8221;妄图否定脂批&#8221;的华盖运，也眼看要交了。在一些人的眼中，连脂砚斋是谁我们都不知道，却必须将她的话当圣旨，怎么不近情理也不准怀疑。谁敢怀疑，谁就是为程高伪续张目，亵渎《红楼梦》。其实，漫说是脂砚斋，就算是《红楼梦》作者本人，漫说是作者本人，就算是马克思，毛润之，如果他真的说错了，我们也应该有实事求是的勇气。自诩追求真相的批判者们，到底有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呢？</p>
<p>但迷信者们不会听得进。在他们看来，你看不懂脂批是你没文化，我不理解后四十回是后四十回没水平，总之自己被脂批带挈得一贯正确了。更有甚者，干脆将后四十回当成练箭靶，前八十回当成密电码，只求言外之意，不论作品本身，安心让我们彻底没书看。真不知道连作品扔了，无本之木，究竟能兴头得了几日？</p>
<p>六、劣胜优汰&#8221;反封建&#8221;</p>
<p>１２０回《红楼梦》作为整体遭到批判，后四十回作为部分遭到批判，一大罪名就是&#8221;宣扬封建道德&#8221;。反封建自然应该。因为即使在封建王朝崩溃98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仍然远远没有完成。不过照现在而今眼目下的情况看，反封建委实太难——即使对于那些高举&#8221;反封建&#8221;旗号的批判者们。</p>
<p>&#8220;反封建&#8221;一词中的&#8221;封建&#8221;，一般指&#8221;封建思想和封建道德&#8221;。而&#8221;封建思想道德&#8221;，并不指封建社会所有人的道德观念（否则连《红楼梦》作者的观念也成了&#8221; 封建观念&#8221;），而是主要指（不仅仅指）封建社会的正统道德观念。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与正统观念又有一定的矛盾。具体到《红楼梦》问世的清代，各种&#8221;观念&#8221; 大致分三种：</p>
<p>1、 正统观念：统治阶级维护和宣扬的观念。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其性质多数是反动的，但也有少部分有可取之处。</p>
<p>典型的如&#8221;忠&#8221; ：既有忠于职守，爱国爱民，&#8221;言必信&#8221;等积极面，也有奴性、愚忠、&#8221;吠非其主&#8221;等消极面。在当时的社会，当然是消极、反动的作用占主要。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如于是龙、林则徐、左宗棠等忠臣的&#8221;忠&#8221;的积极作用。</p>
<p>2、世俗观念：世俗大众奉行的观念。其目的是追求现实利益，趋利避害，有其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其性质多数无&#8221;正义|邪恶&#8221;可言。也包括少数反动落后的糟粕，以及少数相对进步开明的主张。</p>
<p>典型的如&#822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女好色纳之以礼&#8221;。在利益的问题上，正统观念本是&#8221;君子言义不言利&#8221;，但世俗社会的普通市民、农民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利益。至于女性，也不硬要求&#8221;面似寒霜，心如古井&#8221;那样标准化地心理变态，只是要求必须在包办婚姻范围内。这样的世俗观念，显然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但同样也体现了对正统观念的妥协与一定程度的认同，比如，这里仍然赞同对妇女的压迫。</p>
<p>3、特立独行的个别观念。这些观念既得不到上层支持，也谈不上群众基础。典型的比如《红楼梦》中的早期人道主义思想。在今天的思想史上这被归为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新道德观念。在当时的社会，其性质是进步性占主要，当然，也有局限性。</p>
<p>《红楼梦》中的思想观念十分复杂多面，有佛教道教虚无悲观的色空思想，也有儒家&#8221;重生死&#8221;的世俗情怀，甚至还有一些乱神怪力的迷信糟粕。但笔者认为，《红楼梦》思想观念最可贵之处在于史无前例（在世界范围内启蒙思想已开先河，但清中叶还未传到中国。故这里指中国史）地肯定了&#8221;人&#8221;的终极价值。儒家有&#8221;重生&#8221;，&#8221;爱生&#8221;的传统，但在这样的传统里，人只有工具价值，却毫无终极价值。&#8221;上天有好生之德&#8221;，却根本不关注&#8221;生&#8221;者是否快乐，也根本不管他生活得像不像人。但主人公贾宝玉贵为世家公子，却没有&#8221;富贵心&#8221;、&#8221;体面眼&#8221;，绝不以他人的地位、金钱作取向，十分懂得尊重、同情弱者，甚至&#8221;甘为丫鬟充役&#8221;。在他面前，哪怕再卑微再低贱的一个&#8221;奴隶&#8221;，也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以被代替的生命，一个不可被任何大义名分掩盖、抹煞的&#8221;人&#8221;。作者热爱一切美好的生命，珍视一切美好的感情——而这些生命和感情，恰是儒释道三教、正统世俗两界都最忽视、最否定、最认为没有价值的。仅凭此一点，《红楼梦》在思想性上纵然再有其他缺点，也当得起黑暗时代的伟大先驱。</p>
<p>无论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正统观念，乃至《红楼梦》的思想观念，都部分流传到了今天，也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清醒认识，取其精华。这些常识，不用我蝎蝎螫螫的，读者们自知道；笔者不过白说一句。但一些&#8221;专家&#8221;还真让笔者没法白说。</p>
<p>比如，一干探佚派和索隐派的考据家，痛斥１２０回《红楼梦》美化了满族皇帝，抹杀了满汉矛盾，阻碍了&#8221;反清复明&#8221;（证据大抵是&#8221;为君父生色&#8221;之类），如何反动如何走狗云云。</p>
<p>但这些论者恰恰忘记了&#8221;反清复明&#8221;的封建性。反清复明，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思想。民族主义在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时候，可以起到巨大的凝聚作用；但我国古代（从秦到清）的民族主义思想，和专制主义从来就不矛盾，和近现代意义上的人道、人本思想也沾不上边（因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早在古代就已存在了）。反清复明，有反抗满清残暴统治的积极面，也有反抗一种独裁者后，投降另一种独裁者的巨大消极面。</p>
<p>清末，蔡元培&#8221;革命家见排满&#8221;，首创&#8221;反清复明&#8221;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毕竟他的本意是利用红楼梦这本社会影响广泛的小说鼓吹宣传资产阶级革命。尽管笔者认为，红楼梦虽然有其政治上的意义，但决不等于政治宣传。将文学作品作为政治手段，无论出于多么良好和高尚的动机，结果都会差强人意。比如在政治宣传上没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又最终造成了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甚至密电码化，而不是成功的政治化。当然了，后辈人的歧路不能都由蔡老来负责。</p>
<p>而今天的学者重提排满，早已丧失了当年的积极意义。清政残虐，尤其是自己做贼，便怕别人也知道天下是抢来的，于是大搞文字狱，搞得&#8221;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8221;；与洪武、嘉靖辈的昏暴，相映成&#8221;趣&#8221;。要反清，道理尽多。但若非要复到明不可，&#8221;沦为异族的奴隶不如沦为我们本族人的奴隶好&#8221;，则显然对独立的&#8221;个人&#8221;全无考虑。但红楼梦的作者若没有对&#8221;人&#8221;的尊重和同情，一心为明代独裁者唱挽歌，唱赞歌，求为汉族皇帝当奴隶而不得，那他在精神上的姿态也不过&#8221;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8221;。今天的人再以此为精义，倒很有些&#8221;复社&#8221;"南社&#8221;的气息了。可惜只有其思想的陈旧局限，全无其大无畏的革命勇气。同理，今人无论是骂皇帝还是抨击封建婚姻制度，都不用再面对曹高二公当年面对的现实。当然，因此也就不需冒任何风险（这也是现代人续《红楼梦》不可能再具备清代作品的&#8221;思想进步&#8221;意义的原因）。但——也许，又因而廉价地自以为勇。其实，不过是戏台上的勇者罢了。</p>
<p>再比如，无数的批判者对&#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 的&#8221;家道复初&#8221;结局极为反感，一口咬定&#8221;真正的&#8221;贾家败光了，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诉说家族不幸或对皇帝的不满。但真如此，雪芹就不是&#8221;为封建统治阶级招魂&#8221; 了？就和程高这些&#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的&#8221;御用文人&#8221;有了本质区别？其实，每个读者都面对着一个矛盾：没有贾府则青春乐园大观园无法存在，有了贾府则其满载罪恶肮脏。因此，对于贾府的覆亡，任何读者都会有&#8221;罪有应得&#8221;和&#8221;哀挽叹息&#8221;交织的矛盾情绪。问题是那些批判者连这个矛盾都处理不好，甚至察觉不到，只顾用偏狭得只能理解私怨的心胸一路批下去，生扭完高鹗再生扭老曹。</p>
<p>不宁唯是，&#8221;脂批&#8221;中贾芸、小红、刘姥姥等对凤姐宝玉探监、报恩，是崇高宝贵的&#8221;真结局&#8221;、&#8221;真原意&#8221;，而后四十回里的忠仆、义仆包勇就是&#8221;作者为了宣扬封建的&#8217;忠义&#8221;报恩&#8217;的奴才道德&#8221;而塑造的了。同是&#8221; 报恩&#8221;，怎么忽而推为&#8221;伟大&#8221;，忽而挤为&#8221;落伍&#8221;？报恩本身，既有奴性、愚忠的消极面，也有涌泉相报的积极面，只怕有些批判者只有门户之见，没有区分能力。</p>
<p>更有甚者，后代批判者还伟大地创造出了&#8221;钗黛合一&#8221;的诸多&#8221;正解&#8221;。&#8221;钗黛合一&#8221;本只是一句意义含糊的批语，居然被&#8221; 考据&#8221;出了&#8221;钗为妻，黛为妾&#8221;；&#8221;潇湘妃子&#8221;典出娥皇女英，宝玉本意同娶双美，只因为黛玉病死了，才娶了宝钗。后来再宝湘恋&#8230;&#8230;此等奇谈的肇端者是九十多岁的周汝昌老爷爷，尊老敬老，不再批判了——朝廷家还有诖误的呢，也不算委屈了脂砚斋。但跟风的越来越多，就令人哑然失笑。真是恶俗的人，要牵天下同归于恶俗啊。不是要大力批判、肃清后四十回中宣扬的封建道德余毒吗？怎么成群的批判者反而鼓吹起百分之百的封建糟粕——一夫多妻制了？不当家花拉的！这才叫&#8221;丈八的灯台，照得见别家，照不见自家&#8221;呢。看来，反封建是专门扣给程高的大帽子。只要打着&#8221;真原意&#8221;的旗号，什么封建糟粕都不用警惕。不过到了这以原意的名义搞封建思想复辟的田地，也就实在令人难疼了。</p>
<p>当然，&#8221;两面性&#8221;、&#8221;封建道德&#8221;、&#8221;思想性&#8221;，都是典型的&#8221;阶级分析说&#8221;词汇。阶级分析说在四五十年代通过不算正常的道路一统江湖，并推进一步成了&#8221;阶级斗争说&#8221;，走向了极端和谬误。而今，恢复正常的阶级分析说多少显得陈旧，因为人不仅有阶级性，大千世界起码有一些事情是阶级性诠释不了的。但若淘汰阶级分析说，学者就该创造出更先进的&#8221;批判的武器&#8221;，而不是表面与时俱进，实际换汤不换药。更不该是&#8221;只存上纲上线，淘汰实事求是&#8221;，新的没创出，老的精华也没学会。但对某些批判者而言，正是如此。他们一面拿着&#8221;阶级分析说&#8221;这一&#8221;批判的武器&#8221;反复搜剔后四十回，恨不得对高鹗程伟元进行&#8221;武器的批判&#8221;；一方面又在脂批、前八十回面前放弃这一批判的武器；最后，用双重标准&#8221; 探&#8221;出劣胜优汰，奉糟粕为圭臬的&#8221;研究成果&#8221;。可怜老曹早逝，只能由人涂个满脸花。九十八年前提出的&#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的确远远没有完成。只不过，该反掉的不是后四十回。</p>
<p>参观到此结束。各位读者辛苦了。</p>
<p>后四十回还要继续当靶子批斗下去。正所谓宁要抄本的草，不要程本的苗。至于八十回脂本之后该看什么，&#8221;无知为荣&#8221;派早有哼哼教导：&#8221;后四十回水平再高，也比曹雪芹八十回后的原作差千万倍&#8221;，坚决反对读者阅读后四十回。这话很聪明，因为&#8221;原作&#8221;"迷失&#8221;了，且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找不回来。一个没有具体内容的东西，虽然无法证明其&#8221;高&#8221;，但谁又能证明其有多&#8221;低&#8221;呢？就像天堂比人间好千万倍，但谁也没去过，既然无法验证，又怎么可能证明天堂&#8221;不好&#8221;呢？（有的人说，现余的雪泥鸿爪很珍贵，但据此&#8221;勘探&#8221;出来的货色，读者们已经参观过了。）如果只是他们自己用这样虚幻的希望抵据着现实，虽然显得脆弱，却也无可厚非；但他们却还要干涉其他读者，动不动就措词严厉地&#8221;应该严禁所有人阅读１２０回红楼梦&#8221;。相比之下，笔者从来就没有听到过哪个120回红楼梦的读者，要求禁止其他一切续书和脂本。</p>
<p>笔者作为一个红楼梦读者，一直认为任何人从任何一回开始续写红楼梦我都非常欢迎；每个对后四十回不甚满意的读者（包括我）心中，也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真结局。120回《红楼梦》穿越了二百余年的历史风霜，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所谓的彻底否定后四十回，不过是一个死胡同。但120回的读者没有干涉过任何其他人，某些人却非要反过来干涉120回的读者。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势，还真把笔者吓倒了。</p>
<p>反面一想，打倒后四十回，可以评职称，赚开心，扮英雄。食在其中，禄在其中，谁曰不宜？谁曰&#8221;死胡同&#8221;？有道是：世人都晓红楼好，唯有&#8221;遗稿&#8221;忘不了。&#8221;原意&#8221;旗号古来多，老曹真迹谁见了。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不若昏头昏脑了了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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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冯守卫：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xiangjifei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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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41:3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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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p>
<p></p>
<p>（兼及《红楼梦》主题和贾宝玉形象）</p>
<p>西安     冯守卫</p>
<p>笔者按：该文在《中国古代小说论坛》里已修改三次，此为刊于《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的第四稿。此次贴出又有一些修改（文中黑体字），并增加了一些话语。主要有：</p>
<p>——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末路”“都云作者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处尊养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特再次贴出，希望听到更多指正批评意见。</p>
<p>摘要：从鸡不可能飞得鹰那末高及小说前后一致性角度出发，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必为曹雪芹原作。联系分析了贾宝玉的形象和《红楼梦》的主题，分析了小说缘起和结尾的两首绝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对联。评论了周汝昌及刘心武先生的一些说法。</p>
<p>一   引语</p>
<p>《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是一大疑案，也可能是一大冤案。</p>
<p>本来程伟元、高鹗序言已明确说：是据搜集遗稿所补遗修辑。后胡适提出高鹗续书说，但迄今尚无可靠证据链。有人指出，高鹗不可能在短期里写出续书。又有人说也可能另有人作，但这也可能是更无根据的说法。</p>
<p>研究的另一条途径是，分析文本本身，看后四十回优劣真伪。首先胡适认为许多回也写得好，鲁迅也持基本肯定观点。但也有人对续书责备贬低全盘否定，高鹗也似罪人。</p>
<p>然而谁来保证非难者的正确性？以刘心武关于贾宝玉形象说法为例，其否定续书时说，贾宝玉“是一个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高鄂歪曲了贾宝玉，他 “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塾，一心去读圣贤书去了”。[1]p7但在专论“贾宝玉人格之谜”时，又否定了贾宝玉反封建。说他认同封建伦理，路过贾政书房前要 下马等。[2]p95 他并且要吃鸳鸯嘴上胭脂，“性骚扰”。这里又说是写人性的复杂，强调“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2]p115 首先刘先生说法前后矛盾，其次是不同地方采用不同逻辑。我们试打个颠倒，说后四十回写人性复杂，前八十回歪曲了贾宝玉，岂非也符合刘先生的论证逻辑？</p>
<p>庚辰本七十八回，有段贾政鉴赏贾宝玉杂学旁收的话。程乙本却无此段，且有另几处较好修改。但有人又说，仍是程本不对，它删去了贾政思想复杂性的一面。</p>
<p>可见从挑剔角度看后四十回靠不住。记得列宁说过：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但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末高。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后四十回是否也有相当精彩之处？也有曹 雪芹这样的鹰才能达到的高度？如答案是肯定的，即可证明“续书”确为曹雪芹原作，程伟元和高鹗也均未说谎。我们试从这一角度分析，是否更容易看清？当然还 要兼论小说的前后一致性。这里所谓的“鸡”，是针对后四十回“伪劣”论而言，并非是指高鹗。高鹗也明确表明，他只是一个编辑。</p>
<p>答案应是肯定的，后四十回精彩之处既有且多。如宝黛婚姻悲剧几回，即使先单看艺术性，除非是像曹雪芹一样的“鹰”，否则绝对伪造不了。“老学究讲义警顽 心”和贾政“试文字”等处，极其形象地刻画了八股科举教育，认识也是清醒深刻之极。再如“布疑阵宝玉妄谈禅”一节，不但巧妙精彩写了宝黛试探相恋情节，而且也准确预示了他们的险恶环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黛玉心理必然。又如“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前后十几个人不同心思，均极恰当自然。此外如司棋鸳鸯之死，金桂宝蟾的描画等。本文着重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讨论。</p>
<p>二  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p>
<p>关于贾宝玉形象，最明确深刻的总结恰在后四十回。见于118回，贾宝玉与薛宝钗两 种思想矛盾发展并最终激烈交锋情节。“据你说人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 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这里贾宝玉的话，就是对统治阶级虚伪说教及没落封建社会的彻 底否定。其含义与鲁迅笔下的“狂人”相同。在“狂人”眼里，封建历史虽然写满“仁义道德”，实际就是“吃人”两字，他深感“难见真的人”。在贾宝玉心中， 虽然周围充斥着“古圣贤”“为忠为孝”“经邦济世”的说教，实际上谁是那样的人呢？相反他看到的却是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特别是他与黛 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 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 庭、封建社会的坚决反抗打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 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 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宝钗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p>
<p>这里贾宝玉与薛宝钗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贾宝玉反封建思想的升华及其出家原因和情节的描写，都是极其深刻的，是只有曹雪芹这样的鹰才能写出的。也与前八十 回贾宝玉思想完全一致。“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既与“除‘明明德’外无书”含义一致，也是更高的升华。如此的思想深度，如此精深的文字，如 此的吻合一致，怎么能否定的了？</p>
<p>我们再结合《红楼梦》主题，看后四十回的结尾，如何与前面开头巧妙呼应。</p>
<p>《红楼梦》中有“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之语。周汝昌说其核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3]p256 实际上干涉时世才是假中之真。只要联系“无才补天”、好了歌、护官符以及多少条人命等来看，怎么能说是毫不干涉时世？书中说曾历过一番梦幻，故借“通灵” 撰书。又说“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甲戌本楔子诗云：“悲喜千般空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这就明确表明，作者心目中的现实 社会是梦幻荒唐的。《红楼梦》的本旨，就是对当时社会写照揭露批判和否定的书。就是茅盾说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4]。亦如巴金所说“是一部反封建的 书”[5]。陈蜕曾云：是“社会平等书”[6]。佩之说：“一部《红楼梦》，他的主义，只有批评社会四个大字”[7]。</p>
<p>“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荒唐言”是就整本书内容所说的。在作者心目中，当时社会是荒唐的，小说就是荒唐人间的真实写 照。但在世俗心目中，他的小说却是荒唐之言。这正和《狂人日记》中“又多荒唐之言”相同。这里的“荒唐之言”其实恰是最清醒之言。贾宝玉也是“悲凉之雾， 遍被华林”的唯一“领会而呼吸者”，所以也是“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荒唐”之人。而在小说的故事背后，正反映着作者“一把辛酸泪”的经历感受。“作者 痴”，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在世俗心目中作者所写的内容是痴傻痴狂的，二是指作者对写书的痴迷执着。曹雪芹可能也经历了像贾宝玉那样的人生或婚姻悲剧， 以及社会家庭的种种丑恶和矛盾，因而对当时社会的腐朽有了清醒深刻认识，在从荣华堕入零落的途中，看清了世间的真面目。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升华，他并未消 沉下去，反而在彻悟之后决心写出深切感受来。小说中的“我之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是作者借题发挥的障眼法。表面上是自我批判、“使闺阁昭传”。实 际上完全是要批判当时社会。也并不是“为女儿而著书”，写“脂粉英雄”的。[3]p213 小说的“其中味”就在这里。陈蜕曾云：“其于谈论，则更举数千年政治、学说、风俗之弊。”[6]为了这个重大意义，曹雪芹倾注了心血，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 的文化遗产。</p>
<p>程高本的结尾与小说的开头和主题的呼应极其巧妙并一致。他通过曹雪芹与空空道人的一段双簧，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 知。不过是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这仍是一种障眼法。“字字看来都是血”，怎么能只是游戏笔墨！所谓不知者，实为不便明道也。这正好反证了它的本旨就 是批判社会的。这一点在全书的结尾中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总结了。“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里的“荒唐”，也仍然既 是对世人心目中的小说而言，也是对荒唐的社会而言。“由来同一梦”就是对荒唐社会的否定，也是《红楼梦》书名的点题之笔。这里的“世人”是一个外延被放大 了的替代词，它的重心应该指作者。由这里也可看出，程高本选《红楼梦》作书名，是很有眼光的，明显要优于《石头记》书名，也许是程高另有所本吧。这里的红 楼也完全应理解为“大富僚们的府第”，而不能理解为“富家女眷之居处”。周汝昌的看法是否正好相反了？[3]p213 其英文名也以按“一个官僚家族的梦幻”翻译为好？“红楼”应理解为“大官豪宅”或“官僚家族”，并非专指和强调“红”色或“女儿”的，也并非强调房屋的。</p>
<p>最后一回还通过空空道人说：此书“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这里也包含深刻道理。表面看写的传奇故事，生活俗事，实际包含了深刻道理和 重大意义。一方面它并不是真人真事的实录，另一方面却完全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小说第一回说：“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鲁迅说：“正因写实，转 成新鲜”。这里说的完全是严格从客观实际出发，严格实事求是的现实主义写作态度，并不能作为“自传说”的证据。从书中前后对现实主义的深刻和辩证认识来 看，也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一点是很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一些虚假文学借鉴的。鲁迅说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主要也是指的这点。</p>
<p>小说“太虚幻境”和“真如福地”的对联等，也是前后呼应并与主题配合得极好的。“太虚幻境”两边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再到里面则是 “孽海情天”等。这里的“太虚幻境”是采用象征手法，设置的虚幻荒谬的“假”“无”之境。当它被当成“真”“有”（第一个“真”“有”）的时候，则代表现 实世界的“真”“有”（第二个）就像“太虚幻境”一样，是虚假荒谬的。“终究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所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个 荒谬的现实社会，特别对众多女儿来说，就像“孽海情天”“薄命司”。后面的对联及判词就是诠释这“孽海情天”“薄命司”的，实际批判的矛头则指向造成这种 局面的封建社会。</p>
<p>小说最后结局被设计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在通灵宝玉的“引导”下，贾宝玉再入幻境，“两番阅册”，并联系“历历生平”，最后 终于理解明白判词和看穿红尘，决心离家出走，与“通灵”“形质合一”。这时“太虚幻境”的象征则改为“真如福地”，两边对联也改为：“假去真来真胜假，无 为有是有非无。”里面则是“福善祸淫”“引觉情痴”等。这里的“真”是指“真如福地”，“假”则指现实世界。它是借助佛教的真假观念，认为现实世界是虚假 荒唐的苦海，只有脱离这个“假”，才能回归到“真如福地”。所以说：“假去真来真胜假”。这里实际是“无”的“真如福地”变成了“有”（第一个“有”）， 但真正是“有”（第二个）的现实世界却并非是“真如福地”的“无”。所以说“无为有是有非无”。其后的对联则说世事祸福难测，所以需要引觉情痴。归根到 底，仍然围绕着否定现实社会的主题。</p>
<p>这里的离家出走，返本归真，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等情节，完全是为了表现小说主题，借以否定现实社会的一种艺术象征手法，并不是真的宣扬成仙得道 和虚无色空观念。由这里前后精妙深刻的呼应也可看出，除了曹雪芹本人，任何人也伪造不了。有人说“真如福地”也是对“太虚幻境”的歪曲篡改，这才是真正 “识力不足”的说法。</p>
<p>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不但利于前后呼应表现主题，且对于理解“借通灵说此《石头记》” 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通灵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 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 灵幻境悟仙缘”。）此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罪状。这是大可商榷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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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span>后四十回</span>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p>
<p><span id="more-221"></span></p>
<p>（兼及《红楼梦》主题和贾宝玉形象）</p>
<p>西安     冯守卫</p>
<p>笔者按：该文在《<span>中国</span>古代小说论坛》里已修改三次，此为刊于《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的第四稿。此次贴出又有一些修改（文中黑体字），并增加了一些话语。主要有：</p>
<p>——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末路”“都云<span>作者</span>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处尊养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特再次贴出，希望听到更多指正批评意见。</p>
<p>摘要：从鸡不可能飞得鹰那末高及小说前后一致性角度出发，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必为曹雪芹原作。联系分析了贾宝玉的形象和《红楼梦》的主题，分析了小说缘起和结尾的两首绝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对联。评论了<span>周汝昌</span>及刘心武先生的一些说法。</p>
<p>一   引语</p>
<p>《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是一大疑案，也可能是一大冤案。</p>
<p>本来程伟元、高鹗序言已明确说：是据搜集遗稿所补遗修辑。后<span>胡适</span>提出高鹗续书说，但迄今尚无可靠证据链。有人指出，高鹗不可能在短期里写出续书。又有人说也可能另有人作，但这也可能是更无根据的说法。</p>
<p>研究的另一条途径是，分析文本本身，看后四十回优劣真伪。首先胡适认为许多回也写得好，鲁迅也持基本肯定观点。但也有人对续书责备贬低全盘否定，高鹗也似罪人。</p>
<p>然而谁来保证非难者的正确性？以刘心武关于贾宝玉形象说法为例，其否定续书时说，贾宝玉“是一个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高鄂歪曲了贾宝玉，他 “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塾，一心去读圣贤书去了”。[1]p7但在专论“贾宝玉人格之谜”时，又否定了贾宝玉反封建。说他认同封建伦理，路过贾政书房前要 下马等。[2]p95 他并且要吃鸳鸯嘴上胭脂，“性骚扰”。这里又说是写人性的复杂，强调“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2]p115 首先刘先生说法前后矛盾，其次是不同地方采用不同逻辑。我们试打个颠倒，说后四十回写人性复杂，前八十回歪曲了贾宝玉，岂非也符合刘先生的论证逻辑？</p>
<p>庚辰本七十八回，有段贾政鉴赏贾宝玉杂学旁收的话。程乙本却无此段，且有另几处较好修改。但有人又说，仍是程本不对，它删去了贾政思想复杂性的一面。</p>
<p>可见从挑剔角度看后四十回靠不住。记得列宁说过：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但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末高。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后四十回是否也有相当精彩之处？也有曹 雪芹这样的鹰才能达到的高度？如答案是肯定的，即可证明“续书”确为曹雪芹原作，程伟元和高鹗也均未说谎。我们试从这一角度分析，是否更容易看清？当然还 要兼论小说的前后一致性。这里所谓的“鸡”，是针对后四十回“伪劣”论而言，并非是指高鹗。高鹗也明确表明，他只是一个编辑。</p>
<p>答案应是肯定的，后四十回精彩之处既有且多。如宝黛婚姻悲剧几回，即使先单看艺术性，除非是像曹雪芹一样的“鹰”，否则绝对伪造不了。“老学究讲义警顽 心”和贾政“试文字”等处，极其形象地刻画了八股科举教育，认识也是清醒深刻之极。再如“布疑阵宝玉妄谈禅”一节，不但巧妙精彩写了宝黛试探相恋<span>情节</span>，而且也准确预示了他们的险恶环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黛玉心理必然。又如“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前后十几个人不同心思，均极恰当自然。此外如司棋鸳鸯之死，金桂宝蟾的描画等。本文着重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讨论。</p>
<p>二  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p>
<p>关于贾宝玉形象，最明确深刻的总结恰在后四十回。见于118回，贾宝玉与薛<span>宝钗</span>两 种思想矛盾发展并最终激烈交锋情节。“据你说人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 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这里贾宝玉的话，就是对统治阶级虚伪说教及没落封建社会的彻 底否定。其含义与鲁迅笔下的“狂人”相同。在“狂人”眼里，封建历史虽然写满“仁义道德”，实际就是“吃人”两字，他深感“难见真的人”。在贾宝玉心中， 虽然周围充斥着“古圣贤”“为忠为孝”“经邦济世”的说教，实际上谁是那样的人呢？相反他看到的却是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特别是他与黛 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 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 庭、封建社会的坚决反抗打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 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 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span>宝钗</span>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p>
<p>这里贾宝玉与薛宝钗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贾宝玉反封建思想的升华及其出家原因和情节的描写，都是极其深刻的，是只有曹雪芹这样的鹰才能写出的。也与前八十 回贾宝玉思想完全一致。“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既与“除‘明明德’外无书”含义一致，也是更高的升华。如此的思想深度，如此精深的文字，如 此的吻合一致，怎么能否定的了？</p>
<p>我们再结合《红楼梦》主题，看后四十回的结尾，如何与前面开头巧妙呼应。</p>
<p>《红楼梦》中有“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之语。周汝昌说其核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3]p256 实际上干涉时世才是假中之真。只要联系“无才补天”、好了歌、护官符以及多少条人命等来看，怎么能说是毫不干涉时世？书中说曾历过一番梦幻，故借“通灵” 撰书。又说“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甲戌本楔子诗云：“悲喜千般空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这就明确表明，作者心目中的现实 社会是梦幻荒唐的。《红楼梦》的本旨，就是对当时社会写照揭露批判和否定的书。就是茅盾说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4]。亦如巴金所说“是一部反封建的 书”[5]。陈蜕曾云：是“社会平等书”[6]。佩之说：“一部《红楼梦》，他的主义，只有批评社会四个大字”[7]。</p>
<p>“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荒唐言”是就整本书内容所说的。在作者心目中，当时社会是荒唐的，小说就是荒唐人间的真实写 照。但在世俗心目中，他的小说却是荒唐之言。这正和《狂人日记》中“又多荒唐之言”相同。这里的“荒唐之言”其实恰是最清醒之言。贾宝玉也是“悲凉之雾， 遍被华林”的唯一“领会而呼吸者”，所以也是“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荒唐”之人。而在小说的故事背后，正反映着作者“一把辛酸泪”的经历感受。“作者 痴”，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在世俗心目中作者所写的内容是痴傻痴狂的，二是指作者对写书的痴迷执着。曹雪芹可能也经历了像贾宝玉那样的人生或婚姻悲剧， 以及社会家庭的种种丑恶和矛盾，因而对当时社会的腐朽有了清醒深刻认识，在从荣华堕入零落的途中，看清了世间的真面目。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升华，他并未消 沉下去，反而在彻悟之后决心写出深切感受来。小说中的“我之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是作者借题发挥的障眼法。表面上是自我批判、“使闺阁昭传”。实 际上完全是要批判当时社会。也并不是“为女儿而著书”，写“脂粉英雄”的。[3]p213 小说的“其中味”就在这里。陈蜕曾云：“其于谈论，则更举数千年政治、学说、风俗之弊。”[6]为了这个重大意义，曹雪芹倾注了心血，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 的文化遗产。</p>
<p>程高本的结尾与小说的开头和主题的呼应极其巧妙并一致。他通过曹雪芹与空空道人的一段双簧，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 知。不过是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这仍是一种障眼法。“字字看来都是血”，怎么能只是游戏笔墨！所谓不知者，实为不便明道也。这正好反证了它的本旨就 是批判社会的。这一点在全书的结尾中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总结了。“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里的“荒唐”，也仍然既 是对世人心目中的小说而言，也是对荒唐的社会而言。“由来同一梦”就是对荒唐社会的否定，也是《红楼梦》书名的点题之笔。这里的“世人”是一个外延被放大 了的替代词，它的重心应该指作者。由这里也可看出，程高本选《红楼梦》作书名，是很有眼光的，明显要优于《石头记》书名，也许是程高另有所本吧。这里的红 楼也完全应理解为“大富僚们的府第”，而不能理解为“富家女眷之居处”。周汝昌的看法是否正好相反了？[3]p213 其英文名也以按“一个官僚家族的梦幻”翻译为好？“红楼”应理解为“大官豪宅”或“官僚家族”，并非专指和强调“红”色或“女儿”的，也并非强调房屋的。</p>
<p>最后一回还通过空空道人说：此书“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这里也包含深刻道理。表面看写的传奇故事，生活俗事，实际包含了深刻道理和 重大意义。一方面它并不是真人真事的实录，另一方面却完全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小说第一回说：“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鲁迅说：“正因写实，转 成新鲜”。这里说的完全是严格从客观实际出发，严格实事求是的现实主义写作态度，并不能作为“自传说”的证据。从书中前后对现实主义的深刻和辩证认识来 看，也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一点是很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一些虚假文学借鉴的。鲁迅说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主要也是指的这点。</p>
<p>小说“太虚幻境”和“真如福地”的对联等，也是前后呼应并与主题配合得极好的。“太虚幻境”两边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再到里面则是 “孽海情天”等。这里的“太虚幻境”是采用象征手法，设置的虚幻荒谬的“假”“无”之境。当它被当成“真”“有”（第一个“真”“有”）的时候，则代表现 实世界的“真”“有”（第二个）就像“太虚幻境”一样，是虚假荒谬的。“终究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所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个 荒谬的现实社会，特别对众多女儿来说，就像“孽海情天”“薄命司”。后面的对联及判词就是诠释这“孽海情天”“薄命司”的，实际批判的矛头则指向造成这种 局面的封建社会。</p>
<p>小说最后结局被设计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在通灵宝玉的“引导”下，贾宝玉再入幻境，“两番阅册”，并联系“历历生平”，最后 终于理解明白判词和看穿红尘，决心离家出走，与“通灵”“形质合一”。这时“太虚幻境”的象征则改为“真如福地”，两边对联也改为：“假去真来真胜假，无 为有是有非无。”里面则是“福善祸淫”“引觉情痴”等。这里的“真”是指“真如福地”，“假”则指现实世界。它是借助佛教的真假观念，认为现实世界是虚假 荒唐的苦海，只有脱离这个“假”，才能回归到“真如福地”。所以说：“假去真来真胜假”。这里实际是“无”的“真如福地”变成了“有”（第一个“有”）， 但真正是“有”（第二个）的现实世界却并非是“真如福地”的“无”。所以说“无为有是有非无”。其后的对联则说世事祸福难测，所以需要引觉情痴。归根到 底，仍然围绕着否定现实社会的主题。</p>
<p>这里的离家出走，返本归真，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等情节，完全是为了表现小说主题，借以否定现实社会的一种艺术象征手法，并不是真的宣扬成仙得道 和虚无色空观念。由这里前后精妙深刻的呼应也可看出，除了曹雪芹本人，任何人也伪造不了。有人说“真如福地”也是对“太虚幻境”的歪曲篡改，这才是真正 “识力不足”的说法。</p>
<p>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不但利于前后呼应表现主题，且对于理解“借通灵说此《石头记》” 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通灵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 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 灵幻境悟仙缘”。）此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罪状。这是大可商榷 的。[3]p9</p>
<p>小说中的补天石头，还泪故事，也都只是艺术象征手法。但刘心武却似并未这样理解。说贾宝玉有个什么天界身份，而且只能是神瑛侍者，不能是石头，因为石头不 能单独下凡。[2]p75 但神瑛就能单独下凡么？石头为什么又能说话呢？不知刘先生到底用的天上的“神话”逻辑，还是人间的“人话”逻辑？而且“无才补天”又是说谁呢？另外为什么 人间的<span>原型</span>“月喻太子”，倒可以是父子的复合体，而天上的象征却只能只此无彼呢？周汝昌则认为石头是贾宝玉，但却说石头不能动，更不能浇灌绛珠，因此神瑛不可能是贾宝玉，而是甄宝玉。而石头则是偷取了神瑛相貌，乘隙混入下凡的“夹带<span>人物</span>”。[3]p246 这里周先生也是既说天上的神话，又夹带人间的人话,那不能动的石头又是怎么混下凡的？从象征意义上说，程乙本把石头和神瑛在天上就合二而一了，是否更好一些呢？</p>
<p>通灵宝玉和太虚幻境确实是两个“谜”，但这个谜并不在于石头是谁，神瑛是谁，而在于它们的艺术作用。如前所述，这两点都相当深刻和呼应的在后40回得到很 好反映，如果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谁能写到这个地步。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 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三  有关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一些说法</p>
<p>再分析一下有关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一些观点。这里各种说法可谓多矣。</p>
<p>有一种观点说：曹雪芹不可能反对封建专制、反映社会，因为那时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这就是典型的“先有意识后有存在”的唯心论。按这种观点，在没有“奴隶社会”认识之前，就根本不存在奴隶社会。</p>
<p>至于“吃胭脂”“踢袭人”等人性复杂问题，第一，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去分析。和贾珍、贾琏、贾雨村等对比，贾宝玉无疑是站在当时历史前端的。第二，要看主流 和本质。这就是鲁迅说的：“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呼吸而领略者，唯宝玉也”。也如陈蜕所说的：“全书除宝玉外，无非名利声色之辈。”“纵观始终，（贾宝 玉）可以为共和国民，可以为共和国议员，……”[6]既然贾珍扒灰都可以算是彰显阳刚的“奖章”，宝玉爱红怎么就成了损毁形象的“疮疤”？</p>
<p>关于<span>秦可卿</span>的出身，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如此写出，“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同<span>秦可卿</span>死 亡一样，这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这里并不存在“巨大秘密”，也并不是“开启巨锁的钥匙”。刘心武据此演义了一部“秦学”泡沫，揭秘出 一部宫廷秘史和真人真事的秘电码。周汝昌说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 业”[8]。据此说来，如果月派胜利掌权，贾家等不败，则是否就是圆满喜剧呢？那香菱、金哥、瑞珠、金钏、晴雯、尤二姐等的悲剧根源是贾府的“家亡人散” 吗？</p>
<p>周汝昌力主“自传说”，刘心武换了一个“自传性的”马甲。在周先生所引巴金的信中，曾明确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小说，它不是曹雪芹的自传”。但 “确有作者自传性的成分”，又说书中描写有作者的见闻和经历。周先生说巴金说的不是自传体裁，而从创作方法来说是认定自传性的小说。[5]那巴金的“家” “春”“秋”是否也是自传了。</p>
<p>周刘两先生还不遗余力的要颠覆后四十回宝黛婚姻悲剧的内容意义和根源。探佚了一个黛玉先死、宝钗早卒、贾史终婚的“真故事”。首先探佚了一个黛玉“沉湖” 自杀的美妙行为艺术。[2]p158 而其死亡原因主要是欠神瑛的眼泪还完了,也是贾府里最厉害的角色，“黄雀在后”的赵姨娘使人下慢药的结果。但刘先生却没有进一步探佚出，绛珠到底欠了神瑛 多少浇灌水？它又应折合黛玉的多少寿命？（也没有揭出黄雀是怎么先吃掉螳螂的）这里刘先生又在人间里说神话，把艺术象征当成真实事件。周先生接着说，薛宝 钗婚后与贾宝玉订了一个君子协议，同意贾为黛玉守身。根据是薛宝钗“红粉佳人未破瓜”。（似乎薛与贾也还“少小不妨同室榻”过）也许为了给史湘云让路吧， 不知怎么后来薛宝钗就被探佚死了。而史湘云经过许多曲折，最终和贾宝玉结成夫妇，且化名为脂砚斋。“举案齐眉”者就变成了史湘云，宝玉也不再“意难平” 了。但这样的结局与宝玉、黛玉、宝钗、湘云等的判词一致么？贾宝玉的“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又在哪里呢？而且不是说《枉凝眉》是湘云妙玉合唱吗，宝玉与 妙玉又是“如何心事终虚话”的？与湘云为什么又不是“水中月”呢？又搜奇检怪，说“肮脏”是不屈不阿之意，那妙玉就是不屈不阿的违了心愿，这话通吗？如说 没有“违心愿”，岂非公然篡改雪芹“原意”？且又如何解释“欲洁何曾洁”呢？和续书相比，究竟谁在“妄改”呢？</p>
<p>宝、黛婚姻悲剧具有深刻的反封建思想性。宝、黛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必然要遭到以贾母为首的封建家族、卫道者的反对。否定了宝、黛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 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艺术性来看，都是整个《红楼梦》中最精彩的章节之 一。周先生说这只是“一个十分庸俗的一男二女争婚的个别家庭小悲剧”。[3]p285 那《红与黑》也是庸俗的小悲剧了？那排除了反封建内容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又“悲”在哪里？“大”在哪里？因何而“悲”呢？是四大家族 的“家亡人散”吗？这是悲剧吗？“一男四女”的故事就不庸俗吗？又是什么109个情榜！什么“情不情”“情情”“冷情”！贾宝玉对薛宝钗为什么不愿“情不 情”？林黛玉对无情的桃花也无情吗？薛宝钗对王夫人“冷情”吗？这些说法，也都是对的吗？</p>
<p>为了否定宝、黛婚姻悲剧的思想性，刘心武从“自传说”出发，认定小说中除林黛玉之外，贾母与任何人都没有血亲关系。置贾母替宝钗过生日等偏爱情节于不顾； 把贾母赞赏薛宝钗的话，说成是“恶毒的话中有话”；把贾母替宝钗布置摆设的关爱行为，曲解为是指责警告；连贾母想给宝玉娶宝琴的问话，都硬要歪曲为是要给 当时贾母尚全然不知的甄宝玉说媒。把宝黛婚姻悲剧根源篡改为血缘亲疏之争。[2]p141~147 周先生也说：“贾母、凤姐并非宝黛悲剧祸首，祸首应该是赵姨娘、贾环”等。而且说“内忧外患”的“内忧”根源也是贾环赵姨娘等。[3]p109尤氏奉贾母 命给“假”孙媳王熙凤攒金庆寿时，都不忍心拉上赵姨娘等“两个苦瓠子”,“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的赵姨娘，怎么倒成了《红楼梦》中最大的罪魁祸首？</p>
<p>由前述两节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可见，究竟是续书篡改了曹雪芹的原意，还是探佚者歪曲了曹雪芹的本旨？</p>
<p>四  另一些话语</p>
<p>后四十回中还写了“证同类宝玉失相知”一节，这也是作者“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的严格实事求是之笔，并不是随便写出的，它反映了现实的客观必然性。今 天曹雪芹的“知音”可谓多矣！但在当时，曹雪芹可能也是不通庶务，偏僻乖张，“都云作者痴”之人，也是“谁解其中味”，知音难求之人。空空道人在找人传书 的时候，遇到的“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饶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到急流津觉迷渡口遇到沉睡的贾雨村时，其在推给曹雪芹之后就继续沉迷不 醒。最后蒙唯一的清醒者也是孤独者曹雪芹的“传述”，我们才能看到这本巨著。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 末路”和“都云作者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 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相对于电视剧《红楼梦》来说，60年代的越剧电影《红楼梦》，其实更接近于原著精神。特别是最后贾宝玉离家出走时的唱词，“离开了苍蝇竞血肮脏地，撇开了黑蚁争穴富贵巢”等句，极为精彩和中肯。而电视剧《红楼梦》后面的情节，把它变成了贾家的不幸悲剧了。</p>
<p>后四十回中最值得怀疑的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但起码贾兰中举与李纨判词是完全一致的。而即使这样写了，也可以理解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是将 来真的“家道复初”，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又一轮梦幻悲剧吗？而且这很可能是作者临末时掩人耳目的虚晃一枪。“桂”字不带“草”头，是否也是暗示虚晃而非实 事呢？何况作者已明明“虚中带实”的写道：“到头谁似一盆兰”？当我们读完整本小说后，留在脑海里的只会是现实已有的悲剧，而不是那虚拟的可能辉煌。后四 十回里，贾宝玉都已经“悬崖撒手”，“走求名利无双地”了，那虚晃的“兰桂齐芳”又能否定了什么呢？而且如果高鹗要“翻案”，他为什么不大写实写“家道复 初”呢？另外也必须考虑到，作者当时环境下的写作手法。前八十回不也有许多颂扬当今圣上的话吗？同时临末多此一笔，也可理解为封建社会不会一下就彻底完结 的。</p>
<p>宝玉婚后曾与宝钗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经历，似乎也不合形象。这被艺术化为，发生在宝玉被断送了阴司寻找黛玉之想，且“三知祸福”的通灵玉丢失后神情昏迷其 间。实际上这样描写也有一定客观必然性。它反映了贾宝玉在无法抗拒的打击之下，也可能有的无可奈何、听天认命的思想反复过程。</p>
<p>当然亦如程高所说，后四十回原稿“漶漫不可收拾”，在补遗修辑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可能有些落差。八十七回宝钗反给黛玉 寄哀伤书词诉苦，且自称“妹”。但不管鹰是否也曾飞得很低，只要它能飞得很高，就可以证明它的身份了。何况许多地方也许是先入之见，有色眼镜。如病如西 子、口味全无的黛玉吃麻油大头菜，也有人大惊小怪。又如周汝昌对史湘云直到第二十回才出场（程高本的第十三回不算），且没有专门介绍大感奇怪。但那结论却 并不说是曹雪芹的“劣笔”，而是湘云应是后二十八回才大显身手的主角，却被高鹗“妄改”了。这里就很难说是客观之见。</p>
<p>刘心武借“裕瑞”之口说：后四十回“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俱备之物”。当我们抛开先入之见，不带有色眼镜，不去在探佚中淘宝求利的时候，我们怎么也理解不 了这句话。倒是读了刘先生的《揭秘》之后，却不由想起鲁迅的话：仰面唾天，唾沫正好落在自己脸上！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 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林语堂先生说：“欲瑞开谩骂之风，周汝昌继之，俞平伯攻高本故意收场应如此不应如彼，全是主观之见。”值得重视的是，曾经是攻高本最力者的俞平伯先生，在 经过长期思索后，也许是一些惊世骇俗说法的反作用，在临终之前写下了：“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这说 明，老先生早期的一些看法，可能主要在于思想方法的偏差，而从学术态度来说，先生仍不离严肃认真治学精神。特别是临终之言，正如日月之食，过之，人皆见 之；改之，人皆仰之。在我们今天的《红楼梦》研究中，除了思想方法的讲求之外，是否更需要治学态度的端正呢？</p>
<p>最后再回到<span>史实</span>考证方面，有道是：“谁主张、谁举证，疑证不信，孤证不立，疑罪从无。”除非拿出程伟元、高鹗均说谎的铁证，否则是否应该还二人以清白，并立一纪念丰碑呢！</p>
<p>参考文献</p>
<p>[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p>
<p>[2]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12.</p>
<p>[3] 周汝昌著 周伦玲整编 《红楼小讲》 北京出版社 2002年</p>
<p>[4] 茅盾 《关于曹雪芹》 北京 文艺报 1963年12期</p>
<p>[5] 周汝昌 《〈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有凤来仪网</p>
<p>[6] 陈蜕 “列石头记于子部说” 1914年红楼网 红楼资料 转帖</p>
<p>[7] 佩之 《红楼梦新评》1920年 中国文学网专题研究 转帖</p>
<p>[8] 周汝昌 “善察能悟刘心武”（代序《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四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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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 &#8211; 筏柯游 (道可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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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9:55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218</guid>
		<description><![CDATA[<p>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p>
<p>前言
为什么要研究红楼梦</p>
<p>红楼梦是一本小说，红楼梦是一本好书，一本巨作。研究不研究都是一部了不起的文化遗产。
红楼梦120回是一个整体，120回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巨著。80回只能算是遗作，不是遗产。毁我长城就没有遗产了！</p>
<p></p>
<p>胡适当年腰斩红楼梦是什么心态呢？他只是想要开创“红楼梦研究”。要开创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原本是好的。五四以后新文化时代，要有新文化的象征。</p>
<p>开创科学的研究的方法，胡适一定是在西方学会了一些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文学研究上来，做一尝试，以打破旧文化的八股枷锁。原本意是好的。可红楼梦就遭殃了。</p>
<p>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你如果要建立一个定理，一套理论，一门学说，你就先建立一个“假说”。这个假说可以通过观察，经验，或常识推论而来。然后，你来证明它。证明了，就成立了。如何证明？通过演绎（数理运算或推理或密码破译等）“索隐”方法；和实验证明或考古发现“考证”方法同时得出不可逆的结论—达到充分必要条件。你的伟大发现就诞生了。你就有了一个定理，一套理论或一门学说了！</p>
<p>有一些科学家比别人聪明。他们的科研课题是去否定前人的理论，开创自己的理论。这在科学界大有人在。不能说他们不好，也不是另类，科学认识的循回渐进就是这样的。做法是，研究别人的理论，如果是天衣无缝的，像“人是由另一个人生的，生人者女人也”这是无法推翻的，就不去花时间研究它。像“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古时代原本是定论，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的思想有了变化，不信了。有人就否定前人的上帝创造理论，通过观察建立了“猴子变人”的假说。这个假说通过几代人的研究被证明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的演绎“索隐”和周口店猿人化石的考古发现“考证”了，达到了充分必要条件，猴子就此就变人了！上帝很忙，没空下来跟凡人狡辩；猴子虽然看着人很傻，“很本不像我”但猴子不说人话。没有反对的，伟大理论就成立了。</p>
<p>胡适&#8211;聪明人，《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作者实实在在有案可查，历史有《三国志》考证，没研究头。《红楼梦》就巧了，曹雪芹是谁？不知，而且死了。小说中有很多隐晦之处，后四十回尤其有漏洞。程高序文又交待了后四十回很难找到，而且是程高作了些修补。这就有缝可钻了。先否定前人的了120回全集，腰斩后40回说那是高鹗续的。高鹗和曹雪芹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死了。死了无对证。于是就默认腰斩了。研究课题是：从前80回演绎80回后的事；从一份考证的结果—“脂批”中的线索“索隐”80回后的结局；像考古队寻找周口店猿人化石那样找曹雪芹的遗迹，身世，家庭等等去考证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和前八十回的相似性，从而用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去描述80回后的事。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总而言之，是要得出前80回中包括作者的所有人物的结局是如何如何。索隐也好，考证也罢，都是围绕这一主题。但是，聪明人胡适是不会去接着续的，那样繁重的工作留给了苯人。聪明人胡适是要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倡导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重在方法，不在结论！真乃文艺青年之导师是也。</p>
<p>第一次红学的高潮 –胡适倡导的考证热
红楼梦研究也好还是叫红学也好，清朝时就有人在做。不是主流文学而已。大多是欣赏为主，兼有索隐。索隐也是为了欣赏。胡适倡导的考证使人耳目一新，“吾家做学问了，呜呼”。曹学考证，脂学、版本学、探佚学，大观园考证，清史考证成了热门学问。大家感兴趣是考证。不是小说。多愁善感的小资人才回去真的看红楼梦小说。大学者们是做学问的，呵呵。于是乎，考证的学科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p>
<p>最早，胡适抛出了脂批手抄本和一堆诗，自己做了说明，就很快下结论：曹雪芹是80回的原作者。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其父为曹頫。曹雪芹活了40年。考证成功。马上成了定论。就象猴子变人一样，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p>
<p>但逐渐的，历史资料慢慢多起来了，考证多起来了：</p>
<p>作者曹雪芹，有诗为证。曹雪芹自姓曹无疑。真的无疑？
曹雪芹乃曹寅子，有诗为证。
曹雪芹乃曹寅孙。都有诗为证。
哈，儿子孙子和种子。
曹寅有子曹顒，有侄曹頫：有案可查。
曹寅有子曹顺，曹颜，有侄曹顒：也有案可查。
曹寅无子曹雪芹，无案可查。
曹寅有孙曹天佑，似有似无。
曹寅无孙曹雪芹，无案可查。
曹寅子说有四派：曹雪芹= 曹顒派，曹頫派，曹顺派，曹颜派，各派打得不可开交。
曹寅孙说有N派：曹雪芹= 曹天佑派，曹頫子派，还有N-2派，各具一个无名孙。
咦，这不乱了吗！这不是在考证了。全乱了。</p>
<p>问题来了：
曹雪芹姓曹吗？
鲁迅姓鲁吗？
高尔基姓高吗？
二月河姓二吗？</p>
<p>鲁迅是鲁班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
高尔基是高士奇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
二月河是二阿哥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p>
<p>更乱了！不可收拾了。</p>
<p>猴子变人了，后来问题又来了：
西郊公园的猴子为什么不变人？
人是猿人变的吗？
猿人是猴子变的吗
猴子是谁变的？老鼠？猫？鱼？鸟？虫？
老鼠猫鱼鸟虫是谁变的？
人又会变成什么？变猴子？变老鼠猫鱼鸟虫？
生命是哪里变来的？
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妈呀，越来越远了耶。
猴子变不成人了。人还是上帝造的啦。
红楼梦研究不下去了。后四十回也没法腰斩了。
回到我们的科学方法，当你无法证明你的假说时，你是不能成为理论的。原来的理论应继续成立。后四十回就要还原，不得狡辩。</p>
<p>第二次红学的高潮 –毛泽东的辩证法
解放了。新社会，文学艺术也迎来了它的春天。
有一个年轻人出了一篇文章，说索隐考证都不对，应该用辩证法研究红楼梦。
毛泽东看了正中下怀。主席不是科学家，主席是史学家和哲学家，喜欢用哲学的方法去研究历史问题。
按照马列主义的定义，哲学的方法论有：
历史唯物论；
历史唯心论；
辩证唯物论；
辩证唯心论；
机械唯物论；
机械唯心论；</p>
<p>主席喜欢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历史唯物论其实就是“考证”。历史事件的证明必须(“唯”)有“物”证。
辩证唯物就深奥了。什么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螺旋渐进，这些都是主席很喜欢玩的。
主席说小人物挑战大人物。主席也要用红楼梦做工具来开创文艺革命运动，红楼梦又遭了殃了。
小人物说大人物的索隐是辩证唯心论；考证是机械唯物论。唯有他自己是辩证唯物论。
小人物也说不清什么是辩证唯物论，没学过，但会用，真是天才。
小人物更加聪明，对立统一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些红学家，都是资产阶级红学家；大红学家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胡适的学生更是国民党特务，美国特务，双料特务！他们统统不能再说话了。只有工农兵评红学，红卫兵评红学的份，没有学者教授评红学的份。无产阶级文化革命一片红，红学也成了红学。</p>
<p>文化革命红学：红楼梦是反封建。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都是反封建。宝玉反封建，宝黛爱情是反封建，宝玉爱那些大观园的丫环们是热爱劳动人民，宝玉是封建阶级的叛逆。宝钗是封建卫道士，破坏人家的爱情；王熙凤是封建地主婆，压迫陷害劳动人民。王夫人是更大的封建地主婆，抄检大观园，不许宝玉革命，迫害劳动人民丫环们。就差说到丫环们造反，投奔八路军，成为红色娘子军连，贾宝玉成了洪常青了！</p>
<p>达到红楼梦最高潮的是九届二中庐山会议以后，主席问各大诸侯，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咋么办？许世友说，我三天打到北京；主席说，你回去读三遍红楼梦！虽然这是小道消息，是戏说，但很多人真的读了三遍。许世友读懂了没有，不知；读了没有，不得而知。但红楼梦就此跟着许世友出名了（还是许世友跟着红楼梦出名了）。
当然，这是红楼梦和红楼梦研究的第二次高潮。那时只叫红楼梦研究，不叫红学。但红楼梦在文革中却没有任何显著地位。江青的八个样板戏是文艺革命的主导。后来，毛主席又评了水浒，宋江架空晁盖。评水浒成了巨热，水浒炒热了却没有人关心红楼了。这既是红楼了悲哀，也是万幸。</p>
<p>第三次红学的高潮 –刘心武紧跟满清皇帝热
红学三次高潮是指它自身的高低之潮尔，但洪学从来也没有在社会上炒热过。过去是高深的文人学者的玩物，后来是统治者的玩物，只有这次才是社会的热潮，这要归功于三个人：二月河，李玫，刘心武。</p>
<p>二月河写了康雍乾三部小说大作。也是当今文学巨著。他把中国的一段非常重要的，但又是一直被人忽略或为人隐讳的一大段历史用演义小说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使人耳目一新。文笔既生动，故事又紧贴历史，没有很多娇尤造作。可与三国演义比美。</p>
<p>李玫更是文心雕龙，把二月河三部中最精彩的《雍正皇朝》用大制作拍了40集电视剧。其中，焦晃的康熙唐国强的雍正真的是演活演神了。二阿哥废太子的窝囊，八贤王八爷的奸诈，四爷雍正的严刻在世人中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直观映像，比古时人们对曹操刘备诸葛亮的映像还深。</p>
<p>刘心武在这种满清皇帝戏热潮之中，把红楼梦和康熙皇子夺位战联到了一起可谓聪明。秦可卿成了那个家喻户晓的“太子二阿哥”的女儿。大众正沉浸在《雍正皇朝》之中，这么一联群情激动，二阿哥把女儿藏到曹家，唐国强派兵来拿人，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以一死保住曹家收留之恩，好让曹家将来东山再起，保太子或太子之后重新夺回皇位。大有《雍正皇朝之二– 红楼梦回天香楼》之势。拍成40集电视剧一定能赚很多钱。</p>
<p>不论出发点为何，反正是火了。红学火了。红楼梦没死，红学早就死了，本来已经百足之虫死而且僵了的红学，活了，火了。这完全要归功于刘心武！如果说，当年胡适是用科学方法搞活了红楼梦的研究，那么，今天刘心武又一次用科学的方法使红学死灰复燃。这一次的科学不同于上一次，这次是钱的科学，流行性炒作的科学。</p>
<p>于是乎，本来已是死而且僵的红学家们又突然出现了，纷纷指责刘心武，大有围剿之能事。同时，也是借着东风炒作在自己，不然还有谁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红学家还活着，而且还不少，真真正正百足之虫。善哉。</p>
<p>但是有一点，根本点是，此次的刘心武红学热还是没有解决作者的问题。还是没有考古新发现，也没有搞清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关系，更不用说后四十回的出处。而且离题越来越远了。以至无法收场。刘氏的本意不在于此，“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p>
<p>结论：还我红楼梦
“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胡适不在梦中，主席不在梦中，刘老师不在梦中。可怜那些人言亦言的历代的红学家们，可怜那些被红学家们牵着鼻子走的红迷们，大家都还沉浸在80回的梦中，静待那些伟大的红学家们索隐考证出那千呼万呼出不来的红楼梦结尾。</p>
<p>三次高潮，君都被人玩弄于股掌当中。胡玩的是科学方法；毛玩的是政治；刘玩的是炒作！没有人关心过红楼梦。从来没有。</p>
<p>还我红楼梦，还我红楼梦小说，还我红楼梦本来面目，还我红楼梦120回完全版。</p>
<p>原文网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p>
<p>前言<br />
为什么要研究红楼梦</p>
<p>红楼梦是一本小说，红楼梦是一本好书，一本巨作。研究不研究都是一部了不起的文化遗产。<br />
红楼梦120回是一个整体，120回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巨著。80回只能算是遗作，不是遗产。毁我长城就没有遗产了！</p>
<p><span id="more-218"></span></p>
<p>胡适当年腰斩红楼梦是什么心态呢？他只是想要开创“红楼梦研究”。要开创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原本是好的。五四以后新文化时代，要有新文化的象征。</p>
<p>开创科学的研究的方法，胡适一定是在西方学会了一些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文学研究上来，做一尝试，以打破旧文化的八股枷锁。原本意是好的。可红楼梦就遭殃了。</p>
<p>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你如果要建立一个定理，一套理论，一门学说，你就先建立一个“假说”。这个假说可以通过观察，经验，或常识推论而来。然后，你来证明它。证明了，就成立了。如何证明？通过演绎（数理运算或推理或密码破译等）“索隐”方法；和实验证明或考古发现“考证”方法同时得出不可逆的结论—达到充分必要条件。你的伟大发现就诞生了。你就有了一个定理，一套理论或一门学说了！</p>
<p>有一些科学家比别人聪明。他们的科研课题是去否定前人的理论，开创自己的理论。这在科学界大有人在。不能说他们不好，也不是另类，科学认识的循回渐进就是这样的。做法是，研究别人的理论，如果是天衣无缝的，像“人是由另一个人生的，生人者女人也”这是无法推翻的，就不去花时间研究它。像“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古时代原本是定论，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的思想有了变化，不信了。有人就否定前人的上帝创造理论，通过观察建立了“猴子变人”的假说。这个假说通过几代人的研究被证明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的演绎“索隐”和周口店猿人化石的考古发现“考证”了，达到了充分必要条件，猴子就此就变人了！上帝很忙，没空下来跟凡人狡辩；猴子虽然看着人很傻，“很本不像我”但猴子不说人话。没有反对的，伟大理论就成立了。</p>
<p>胡适&#8211;聪明人，《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作者实实在在有案可查，历史有《三国志》考证，没研究头。《红楼梦》就巧了，曹雪芹是谁？不知，而且死了。小说中有很多隐晦之处，后四十回尤其有漏洞。程高序文又交待了后四十回很难找到，而且是程高作了些修补。这就有缝可钻了。先否定前人的了120回全集，腰斩后40回说那是高鹗续的。高鹗和曹雪芹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死了。死了无对证。于是就默认腰斩了。研究课题是：从前80回演绎80回后的事；从一份考证的结果—“脂批”中的线索“索隐”80回后的结局；像考古队寻找周口店猿人化石那样找曹雪芹的遗迹，身世，家庭等等去考证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和前八十回的相似性，从而用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去描述80回后的事。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总而言之，是要得出前80回中包括作者的所有人物的结局是如何如何。索隐也好，考证也罢，都是围绕这一主题。但是，聪明人胡适是不会去接着续的，那样繁重的工作留给了苯人。聪明人胡适是要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倡导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重在方法，不在结论！真乃文艺青年之导师是也。</p>
<p>第一次红学的高潮 –胡适倡导的考证热<br />
红楼梦研究也好还是叫红学也好，清朝时就有人在做。不是主流文学而已。大多是欣赏为主，兼有索隐。索隐也是为了欣赏。胡适倡导的考证使人耳目一新，“吾家做学问了，呜呼”。曹学考证，脂学、版本学、探佚学，大观园考证，清史考证成了热门学问。大家感兴趣是考证。不是小说。多愁善感的小资人才回去真的看红楼梦小说。大学者们是做学问的，呵呵。于是乎，考证的学科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p>
<p>最早，胡适抛出了脂批手抄本和一堆诗，自己做了说明，就很快下结论：曹雪芹是80回的原作者。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其父为曹頫。曹雪芹活了40年。考证成功。马上成了定论。就象猴子变人一样，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p>
<p>但逐渐的，历史资料慢慢多起来了，考证多起来了：</p>
<p>作者曹雪芹，有诗为证。曹雪芹自姓曹无疑。真的无疑？<br />
曹雪芹乃曹寅子，有诗为证。<br />
曹雪芹乃曹寅孙。都有诗为证。<br />
哈，儿子孙子和种子。<br />
曹寅有子曹顒，有侄曹頫：有案可查。<br />
曹寅有子曹顺，曹颜，有侄曹顒：也有案可查。<br />
曹寅无子曹雪芹，无案可查。<br />
曹寅有孙曹天佑，似有似无。<br />
曹寅无孙曹雪芹，无案可查。<br />
曹寅子说有四派：曹雪芹= 曹顒派，曹頫派，曹顺派，曹颜派，各派打得不可开交。<br />
曹寅孙说有N派：曹雪芹= 曹天佑派，曹頫子派，还有N-2派，各具一个无名孙。<br />
咦，这不乱了吗！这不是在考证了。全乱了。</p>
<p>问题来了：<br />
曹雪芹姓曹吗？<br />
鲁迅姓鲁吗？<br />
高尔基姓高吗？<br />
二月河姓二吗？</p>
<p>鲁迅是鲁班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br />
高尔基是高士奇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br />
二月河是二阿哥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p>
<p>更乱了！不可收拾了。</p>
<p>猴子变人了，后来问题又来了：<br />
西郊公园的猴子为什么不变人？<br />
人是猿人变的吗？<br />
猿人是猴子变的吗<br />
猴子是谁变的？老鼠？猫？鱼？鸟？虫？<br />
老鼠猫鱼鸟虫是谁变的？<br />
人又会变成什么？变猴子？变老鼠猫鱼鸟虫？<br />
生命是哪里变来的？<br />
生命的起源是什么？<br />
妈呀，越来越远了耶。<br />
猴子变不成人了。人还是上帝造的啦。<br />
红楼梦研究不下去了。后四十回也没法腰斩了。<br />
回到我们的科学方法，当你无法证明你的假说时，你是不能成为理论的。原来的理论应继续成立。后四十回就要还原，不得狡辩。</p>
<p>第二次红学的高潮 –毛泽东的辩证法<br />
解放了。新社会，文学艺术也迎来了它的春天。<br />
有一个年轻人出了一篇文章，说索隐考证都不对，应该用辩证法研究红楼梦。<br />
毛泽东看了正中下怀。主席不是科学家，主席是史学家和哲学家，喜欢用哲学的方法去研究历史问题。<br />
按照马列主义的定义，哲学的方法论有：<br />
历史唯物论；<br />
历史唯心论；<br />
辩证唯物论；<br />
辩证唯心论；<br />
机械唯物论；<br />
机械唯心论；</p>
<p>主席喜欢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br />
历史唯物论其实就是“考证”。历史事件的证明必须(“唯”)有“物”证。<br />
辩证唯物就深奥了。什么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螺旋渐进，这些都是主席很喜欢玩的。<br />
主席说小人物挑战大人物。主席也要用红楼梦做工具来开创文艺革命运动，红楼梦又遭了殃了。<br />
小人物说大人物的索隐是辩证唯心论；考证是机械唯物论。唯有他自己是辩证唯物论。<br />
小人物也说不清什么是辩证唯物论，没学过，但会用，真是天才。<br />
小人物更加聪明，对立统一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些红学家，都是资产阶级红学家；大红学家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胡适的学生更是国民党特务，美国特务，双料特务！他们统统不能再说话了。只有工农兵评红学，红卫兵评红学的份，没有学者教授评红学的份。无产阶级文化革命一片红，红学也成了红学。</p>
<p>文化革命红学：红楼梦是反封建。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都是反封建。宝玉反封建，宝黛爱情是反封建，宝玉爱那些大观园的丫环们是热爱劳动人民，宝玉是封建阶级的叛逆。宝钗是封建卫道士，破坏人家的爱情；王熙凤是封建地主婆，压迫陷害劳动人民。王夫人是更大的封建地主婆，抄检大观园，不许宝玉革命，迫害劳动人民丫环们。就差说到丫环们造反，投奔八路军，成为红色娘子军连，贾宝玉成了洪常青了！</p>
<p>达到红楼梦最高潮的是九届二中庐山会议以后，主席问各大诸侯，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咋么办？许世友说，我三天打到北京；主席说，你回去读三遍红楼梦！虽然这是小道消息，是戏说，但很多人真的读了三遍。许世友读懂了没有，不知；读了没有，不得而知。但红楼梦就此跟着许世友出名了（还是许世友跟着红楼梦出名了）。<br />
当然，这是红楼梦和红楼梦研究的第二次高潮。那时只叫红楼梦研究，不叫红学。但红楼梦在文革中却没有任何显著地位。江青的八个样板戏是文艺革命的主导。后来，毛主席又评了水浒，宋江架空晁盖。评水浒成了巨热，水浒炒热了却没有人关心红楼了。这既是红楼了悲哀，也是万幸。</p>
<p>第三次红学的高潮 –刘心武紧跟满清皇帝热<br />
红学三次高潮是指它自身的高低之潮尔，但洪学从来也没有在社会上炒热过。过去是高深的文人学者的玩物，后来是统治者的玩物，只有这次才是社会的热潮，这要归功于三个人：二月河，李玫，刘心武。</p>
<p>二月河写了康雍乾三部小说大作。也是当今文学巨著。他把中国的一段非常重要的，但又是一直被人忽略或为人隐讳的一大段历史用演义小说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使人耳目一新。文笔既生动，故事又紧贴历史，没有很多娇尤造作。可与三国演义比美。</p>
<p>李玫更是文心雕龙，把二月河三部中最精彩的《雍正皇朝》用大制作拍了40集电视剧。其中，焦晃的康熙唐国强的雍正真的是演活演神了。二阿哥废太子的窝囊，八贤王八爷的奸诈，四爷雍正的严刻在世人中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直观映像，比古时人们对曹操刘备诸葛亮的映像还深。</p>
<p>刘心武在这种满清皇帝戏热潮之中，把红楼梦和康熙皇子夺位战联到了一起可谓聪明。秦可卿成了那个家喻户晓的“太子二阿哥”的女儿。大众正沉浸在《雍正皇朝》之中，这么一联群情激动，二阿哥把女儿藏到曹家，唐国强派兵来拿人，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以一死保住曹家收留之恩，好让曹家将来东山再起，保太子或太子之后重新夺回皇位。大有《雍正皇朝之二– 红楼梦回天香楼》之势。拍成40集电视剧一定能赚很多钱。</p>
<p>不论出发点为何，反正是火了。红学火了。红楼梦没死，红学早就死了，本来已经百足之虫死而且僵了的红学，活了，火了。这完全要归功于刘心武！如果说，当年胡适是用科学方法搞活了红楼梦的研究，那么，今天刘心武又一次用科学的方法使红学死灰复燃。这一次的科学不同于上一次，这次是钱的科学，流行性炒作的科学。</p>
<p>于是乎，本来已是死而且僵的红学家们又突然出现了，纷纷指责刘心武，大有围剿之能事。同时，也是借着东风炒作在自己，不然还有谁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红学家还活着，而且还不少，真真正正百足之虫。善哉。</p>
<p>但是有一点，根本点是，此次的刘心武红学热还是没有解决作者的问题。还是没有考古新发现，也没有搞清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关系，更不用说后四十回的出处。而且离题越来越远了。以至无法收场。刘氏的本意不在于此，“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p>
<p>结论：还我红楼梦<br />
“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胡适不在梦中，主席不在梦中，刘老师不在梦中。可怜那些人言亦言的历代的红学家们，可怜那些被红学家们牵着鼻子走的红迷们，大家都还沉浸在80回的梦中，静待那些伟大的红学家们索隐考证出那千呼万呼出不来的红楼梦结尾。</p>
<p>三次高潮，君都被人玩弄于股掌当中。胡玩的是科学方法；毛玩的是政治；刘玩的是炒作！没有人关心过红楼梦。从来没有。</p>
<p>还我红楼梦，还我红楼梦小说，还我红楼梦本来面目，还我红楼梦120回完全版。</p>
<p>原文网址: http://farkeryou.blog.hexun.com/17161017_d.html</p>
<p>作者博客: http://farkeryou.blog.hexun.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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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学ＡＢＣ25问求答 &#8211; 欧阳健</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lmabc-ouyang-jia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hlmabc-ouyang-jia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5:28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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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红学ＡＢＣ25问求答</p>
<p align="center"> ──为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而作</p>
<p></p>
<p align="center">
<p> 大连是我国明清小说研究的重要基地，早在1983年就召开了第一届明清小说研讨会，在海内外产 生了广泛的影响。我有幸于1984年参加了第二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以及其后在沈阳召开的第三、四届盛会，会议奉行的务实的治学原则，“以学识争友情、 以友情促学术”的传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时隔七年以后，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又将于1996年召开，承大连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秘书长林辰 先生热情相邀，嘱我就红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事先写成提要，以供与会专家切磋指正，我自然是十分乐于从命的。
 因念近年来多数商榷文章，似乎都尽量避开正面触及关键性的论点论据，只是反复强调“《红楼梦》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类学界公认的“常识”，并以此批评我“连红学的ＡＢＣ也不懂”。窃以为，红学研究的ＡＢＣ是要讲的，但红学家所说的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其实并不是红学研究的ＡＢＣ，而是需要运用ＡＢＣ来重新加以审察检验的主观认识；如果以之作为立论的“基本前提”，岂不使这场讨论失却了科学论辩的意义？
 现在的当务之急，恰好是回到红学研究的正确起点即ＡＢＣ上来。只有正视那些构成红学体系基础的版本、史料的辨伪考订，才称得上是对红学的ＡＢＣ的尊重。现谨将属于ＡＢＣ范畴的25个实证性问题梳理如下，敬请红学家予以辨惑释疑。</p>
<p> 1.应不应该追究甲戌本的来历？
 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说：“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 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 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把此书买了。”他在1961年还说到：“那位藏 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贵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甲戌本的来历疑点甚多，应不应该追 究？有先生责问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卖书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历史档案》 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胡适的一封信，为此问题提供了答案：</p>
<p> 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
适之先生道安</p>
<p>胡星垣拜启 五月二十二日</p>
<p>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 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 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适考证〈红楼梦〉往来书信选》(五)）。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卖书人的身份和姓名地 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心中根本没有辨伪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别人来过问辨伪的事情。</p>
<p> 2.甲戌本是《红楼梦》“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么”？
 甲戌本仅残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诗礼簪□之族”、“正□个美缺”、“□亏了礼数”、“痰□担帚”、“更衣□手”，等等。这种书写的格式， 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迹漫漶或蠹蚀，抄写者空出一格以待考，决不会是什么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错别字，如“好货”误作“好贷”，“元宵”误作 “元霄”，“龙钟”误作“聋肿”，“费用”误作“废用”，“杜撰”误作“肚撰”，“膏肓”误作“膏盲”，“钤束”误作“黔束”，等等，连甲戌本最关键的 “戌”字，也误写作“戍”了。甲戌本独有的“至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是从程伟元程甲本序中之“《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推衍而 来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头记》”→“程本用《红楼梦》”→“甲戌本‘仍用’《石头记》”的演变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条“是书题名极 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见“仍用《石头记》”之不通，哪里谈得上是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p>
<p> 3.应该怎么看待甲戌本不避“玄”字的问题？ 
 为了克服甲戌本“玄”字不避讳和认定它是“原本”的矛盾，一些研究者硬说这是作者“反 封建”或“反清”思想的表现，还有人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殊不 知在极端重视避讳的时代，任何人要想识字写字，避讳字是必修的一课，因为它既规范了某一讳字必须遵循的特定规矩，又可以防止日后招来的无妄之灾。晚清的革 命排满小说，其民族思想可以说发挥到极致，但其文字仍然很严格地避讳，此无他，书写的规范早已养成。甲戌本之不避“玄”字的讳，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只能抄 于不必避“玄”字之讳的时代，或在康熙之前，或在清亡之后：二者必居其一。就《红楼梦》而论，前一个可能是不存在的。甲戌本不讳‘玄’字，且突然出现在清 亡十六年以后的1927年，所以连是否为清抄本都是大可怀疑的，更遑论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自己的批本了。要推翻这个判断，除非从根本上推翻以史讳鉴定版 本的准则。</p>
<p> 4.甲戌本在版式上的破绽说明了什么？ 
 从版本鉴定角度看，甲戌本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皆有“石头记
卷×
×（页）
脂砚斋”字样，版心之卷×，与正文卷端之第×回相 印，但凡例在第一回之前，版心不写“凡例”而写“卷一”；此本逐页版心皆标卷次，正文则标回次，仿佛此本亦为一卷一回，但从第一回、第五回、第十三回、第 二十五回首页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馀各回则仅书“第×回”看，此本当为四回一卷（事实上，残存的四册就是四回一册的），这就和版心所标一回一卷 不合，可见版心所标卷次，是在将“回”转换成“卷”时所产生的疏误。甲戌本原书既有八册，则刘铨福的题跋应在第八册后面，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题在第七册后 面。这些破绽说明，现存的甲戌本已非甲戌原本，它是经后人重抄，并且重新装订了的本子。</p>
<p> 5.己卯本是怡亲王组织人抄录的本子吗？ 
 或谓己卯本的钞主是康熙第十三子允祥的儿子弘 晓，证据是此本避“祥”字、“晓”字的讳。然而，此本第二册目录页“贾天祥”的“祥”字，就没有避讳。己卯本一般采取将书叶拆开、分头赶抄的办法，全书共 有七、八人的笔迹，有的只抄一页，甚至只抄三行，极其草率，错字、别字、漏字、改字，触目皆是，喜爱《红楼梦》的怡亲王弘晓，居然会把“林如海”抄成“林 儒海”，把“扬州”抄成“杨州”，是不可思议的。清代是个重视书法的朝代，应试时连使用何家书体都作了严格规定，怡亲王府中文士云集，哪能雇用如此蹩脚的 抄手来抄录他所珍爱的《红楼梦》呢？</p>
<p> 6.赵嬷嬷是“文忠公之嬷”么？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红学</span>ＡＢＣ25问求答</span></p>
<p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为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而作</span></p>
<p><span id="more-214"></span></p>
<p align="center">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大连是我国明清小说研究的重要基地，早在1983年就召开了第一届明清小说研讨会，在<span>海内外</span>产 生了广泛的影响。我有幸于1984年参加了第二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以及其后在沈阳召开的第三、四届盛会，会议奉行的务实的治学原则，“以学识争友情、 以友情促学术”的传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时隔七年以后，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又将于1996年召开，承大连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秘书长林辰 先生热情相邀，嘱我就红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事先写成提要，以供与会专家切磋指正，我自然是十分乐于从命的。</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因念近年来多数商榷文章，似乎都尽量避开正面触及关键性的论点论据，只是反复强调“《<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类学界公认的“常识”，并以此批评我“连红学的ＡＢＣ也不懂”。窃以为，红学研究的ＡＢＣ是要讲的，但<span>红学家</span>所说的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其实并不是红学研究的ＡＢＣ，而是需要运用ＡＢＣ来重新加以审察检验的主观认识；如果以之作为立论的“基本前提”，岂不使这场讨论失却了科学论辩的意义？</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现在的当务之急，恰好是回到红学研究的正确起点即ＡＢＣ上来。只有正视那些构成红学体系基础的版本、史料的辨伪考订，才称得上是对红学的ＡＢＣ的尊重。现谨将属于ＡＢＣ范畴的25个实证性问题梳理如下，敬请红学家予以辨惑释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应不应该追究甲戌本的来历？</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胡适</span>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说：“去年（1927）我从<span>海外</span>归 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 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把此书买了。”他在1961年还说到：“那位藏 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贵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甲戌本的来历疑点甚多，应不应该追 究？有先生责问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卖书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历史档案》 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span>胡适</span>的一封信，为此问题提供了答案：</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适之先生道安</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胡星垣拜启 五月二十二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 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 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适考证〈红楼梦〉往来书信选》(五)）。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卖书人的身份和姓名地 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心中根本没有辨伪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别人来过问辨伪的事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甲戌本是《红楼梦》“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么”？</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仅残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诗礼簪□之族”、“正□个美缺”、“□亏了礼数”、“痰□担帚”、“更衣□手”，等等。这种书写的<span>格式</span>， 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迹漫漶或蠹蚀，抄写者空出一格以待考，决不会是什么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错别字，如“好货”误作“好贷”，“元宵”误作 “元霄”，“龙钟”误作“聋肿”，“费用”误作“废用”，“杜撰”误作“肚撰”，“膏肓”误作“膏盲”，“钤束”误作“黔束”，等等，连甲戌本最关键的 “戌”字，也误写作“戍”了。甲戌本独有的“至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是从程伟元程甲本序中之“《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推衍而 来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头记》”→“程本用《红楼梦》”→“甲戌本‘仍用’《石头记》”的演变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条“是书题名极 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见“仍用《石头记》”之不通，哪里谈得上是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3.应该怎么看待甲戌本不避“玄”字的问题？</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为了克服甲戌本“玄”字不避讳和认定它是“原本”的矛盾，一些研究者硬说这是<span>作者</span>“反 封建”或“反清”思想的表现，还有人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殊不 知在极端重视避讳的时代，任何人要想识字写字，避讳字是必修的一课，因为它既规范了某一讳字必须遵循的特定规矩，又可以防止日后招来的无妄之灾。晚清的革 命排满小说，其民族思想可以说发挥到极致，但其文字仍然很严格地避讳，此无他，书写的规范早已养成。甲戌本之不避“玄”字的讳，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只能抄 于不必避“玄”字之讳的时代，或在康熙之前，或在清亡之后：二者必居其一。就《红楼梦》而论，前一个可能是不存在的。甲戌本不讳‘玄’字，且突然出现在清 亡十六年以后的1927年，所以连是否为清抄本都是大可怀疑的，更遑论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自己的批本了。要推翻这个判断，除非从根本上推翻以史讳鉴定版 本的准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4.甲戌本在版式上的破绽说明了什么？</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从版本鉴定角度看，甲戌本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皆有“石头记</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卷×</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页）</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砚斋”字样，版心之卷×，与正文卷端之第×回相 印，但凡例在第一回之前，版心不写“凡例”而写“卷一”；此本逐页版心皆标卷次，正文则标回次，仿佛此本亦为一卷一回，但从第一回、第五回、第十三回、第 二十五回首页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馀各回则仅书“第×回”看，此本当为四回一卷（事实上，残存的四册就是四回一册的），这就和版心所标一回一卷 不合，可见版心所标卷次，是在将“回”转换成“卷”时所产生的疏误。甲戌本原书既有八册，则刘铨福的题跋应在第八册后面，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题在第七册后 面。这些破绽说明，现存的甲戌本已非甲戌原本，它是经后人重抄，并且重新装订了的本子。</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5.己卯本是怡亲王组织人抄录的本子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或谓己卯本的钞主是康熙第十三子允祥的儿子弘 晓，证据是此本避“祥”字、“晓”字的讳。然而，此本第二册目录页“贾天祥”的“祥”字，就没有避讳。己卯本一般采取将书叶拆开、分头赶抄的办法，全书共 有七、八人的笔迹，有的只抄一页，甚至只抄三行，极其草率，错字、别字、漏字、改字，触目皆是，喜爱《红楼梦》的怡亲王弘晓，居然会把“林如海”抄成“林 儒海”，把“扬州”抄成“杨州”，是不可思议的。清代是个重视书法的朝代，应试时连使用何家书体都作了严格规定，怡亲王府中文士云集，哪能雇用如此蹩脚的 抄手来抄录他所珍爱的《红楼梦》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6.赵嬷嬷是“文忠公之嬷”么？</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第十六回有一条指赵嬷嬷为“文忠公之嬷嬷”的侧批，乾隆时谥文忠的是傅恒，乾隆三十四年七月卒。赵嬷嬷真的是傅恒的乳母么？从小说的内容看，赵嬷嬷乃贾琏的乳母，那么傅恒倒成了贾琏的<span>原型</span>了。 胡适在《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中说：“《红楼梦》里有一段话讲到从前有一个李嬷嬷讲的，……我们家里曾经招待过皇帝，接驾一次”（《全编》第260 页），这条本来应该加在李嬷嬷头上的批语，不知因何加错了地方。 再从批语的年代看，既称“文忠公”的谥号，则必在乾隆三十四年以后，而脂砚斋的“再评”据说是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四阅评过”是在乾隆二十四年己卯、二十 五年庚辰，这条脂批还可能出自脂砚斋之手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7.应该怎样看待脂本批语后脂砚斋的署名？</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认为，三脂本中“批语署名的情况，保留得 最多的是庚辰本”，因而是较早的；而“甲戌本的评语，没有批者的名字，看来是抄手删掉的或被统一整理删掉的”，所以倒是晚出的。从著作权角度看，甲戌本是 比较正规的本子，它的抄写者明白，既然已在卷端标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又有“脂砚斋”字样，则此本中之批语，除别署他名者外，皆为脂批无疑； 而己卯、庚辰本却没有这样的观念，总忍不住要在一些地方，甚至毫无意义的批语后面署上“脂砚”、“脂研”，以至错误的“指研”，而大多数批语，包括一些较 有价值的批语后面，却又忘了署名。为若指署名批语为脂批，是否意味着大量不署名的批语就不是脂批了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8.庚辰本中的署“畸笏叟”的批语为什么有两种笔迹？</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在庚辰本中，有两类畸笏叟的批语：一类是三条墨 批：第十七、十八回的“此回宜分二回方妥”、第七十五回的“缺中秋诗，俟雪芹”，均在正文回前之另页；第二十二回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则在正文 回后之另页，与正文呈游离状态，其内容是专谈有关作者写作过程的。另一类朱笔的眉批，共四十四条，皆为品文评笔之词。奇怪的是，这两类批语的笔迹完全不 同，这样种现象，不论是把庚辰本看作作者的稿本，还是看作后人的抄本，都是无法解释的。事实只能是：墨写的畸笏叟的回前回后的总批，是后人伪造的。如第二 十二回之“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与正文上朱笔眉批“此后破失，俟再补”相互矛盾；又批“暂记<span>宝钗</span>制谜云”，既然已有此谜，更证明此回不是未完，而是所据底本破失。畸笏叟暂记的谜语中，把“鸡人”抄成“人鸡”（程甲本正作“鸡人”），乃抄录者所误，决非作者自误，可见乃“伪中之伪”，而这恰好是红学家最倚重的“史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9.“<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是脂砚斋“指示”作者把一回分成两回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说庚辰本两回未分回，是“早期脂本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这种理解，在曹雪芹生前的稿本上，这两回原是写成一回的，经脂砚斋（按字迹应为畸笏叟）批示，后人方尝试着将它分开。但己卯本也好，庚辰本也好，第二册的目录页题：“石头记</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十一回至二十回”，已经清楚标明是整整十回，而不是八回；“<span>大观园</span>试 才题对额”的回次也清楚标明是“第十七至十八回”的两回，而不是第十七回一回。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搅在一起呢?关键就出在抄写上。己卯本出多人之手，无 意中将两回文字混抄在一起， 又漏抄第十九回回目，遂使三回变成了一回。庚辰本第十九回回末空页上有一条署名玉蓝坡的批语说：“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妙，系抄录人之遗漏。”抄录人“遗漏” 了什么？遗漏了第十八回、十九回的回目。正因为如此，到把第十一回至二十回装订成册，再据正文回目抄成本册目录的时候（目录页为另一人笔迹，与正文不出一 人之手），就只抄得八回的回目，以致第十七、十八、十九三回合用了一个回目。</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总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付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的批语可靠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说：“这条批语虽无署名，大家认为是脂砚 的，而且留下了脂砚斋帮助雪芹整理原稿‘对清’抄稿，以及提示应补中秋诗的珍贵记录。”甲戌本的批语，除第一回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之 后，记上“甲午八日泪笔”外，多不记年；而己卯、庚辰本却频频在一些批语后记年，庚辰本还把甲戌本未记年的批语，也分别署上“己卯冬”、“丁亥夏”的干 支；许多庚辰本署“己卯”的批语，在“己卯冬月定本”的己卯本上反而找不到。更可疑的是，庚辰本所有记年的眉批，都集中在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八回，亦即第 二、三册中，其馀八册却一条眉批也没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的批语突然出现在第八册的第七十五回上，独用“乾隆二十一 年”，是极不正常的。第七十五回之批，与第二十二回“暂记宝钗制谜云”的批语字迹一样，后者署“畸笏叟”，此批则肯定不是脂砚斋的。乾隆二十一年“对清” 时就已发现“缺中秋诗”，直到乾隆二十五年还没有补上的本子，能说是“定本”么？</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1.脂砚斋有命作者删去“淫丧天香楼”的事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后之朱批云：“<span>秦可卿</span>淫 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露，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这条批语向被视为《红楼梦》成书过程中“在立意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的重要证据。然“命芹溪删去”之批语，不是批在“未删”此段的旧稿上，而是批在“已 删”之定本上：既然因“大发慈悲心”才命作者将此节删去，那么，当此本已“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取得了“其事未漏”的效果了，脂批为何又偏要一一揭破这 桩隐事，让已死的<span>秦可卿</span>大出其丑，做出令被赦者极为难堪的蠢事呢？对于什么叫史笔，批者自己就没有弄懂。史笔乃“寓褒贬、别善恶”于字里行间的春秋笔法，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用上四五页的篇幅，把<span>秦可卿</span>如何“淫丧”一一如实摹写出来，那只能称“秽笔”。<span>秦可卿</span>被 贾母评为“极妥当的人”，作者实不忍以秽笔亵辱之，故只在《金陵十二钗》上画一美人悬梁自尽以暗示她的结局，如此方可称为史笔。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前总批复 云：“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回前的总批和正文为一人同时所抄，而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批语则为回后朱批，显为后人所加，前者云“不忍下笔”， 是未写也，又从何“命芹溪删去”？二者矛盾冲突如此，更可证此说并无版本的根据。</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2.脂本“保存了原稿的面貌”吗？</span></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从版本鉴定的角度讲，脂本没有作者“手定”的记 录和印记，也没有序跋题记交代本子的来历，它从来不称“稿本”、“原本”，而一律称“重评石头记”，所谓“重评”，并不是脂砚斋自己的“第二次”批评，而 是针对风行于世的大量批评的再批评，“重评”云云，本身就意味着它的晚出。经过多次“再过录”的脂本，为什么会给人以保存了“原稿面貌”的印象呢？红学家 以为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反复修改的地方”和一些“至今残缺之处”。脂本中确有不少在正文旁侧加以改动的文字，有的属于漏抄加添，有的属于笔误改正，均为抄 录过程产生的鱼鲁亥豕之讹误，统统是由于抄手的水准较低、工作态度不够认真造成的，与作者“反复修改”自己的作品无关。至于脂本“至今残缺之处”，说来说 去，大体上不超出第十七、十八回未分回，第十九回小书房未起名，第二十二回未完稿，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等几个问题。如己卯本在“小书房名”下空了五个字的 位置，不是作者想给小书房起名未成，故形成了空白，而是由于己卯本之抄录不依底本每行三十字的格式，字数或多或少，每每有变，且此本又系拆开分头赶抄，各 行起讫，势难一律，抄者发现与底本规格相去太远，便有意留下空缺，以便在另行起头与底本取齐，并没有什么奥秘可言。</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3.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评本的“再评”到“四评”是否反映了《红楼梦》由“初稿”到“定稿”的修改过程？</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所谓修改，应是对原稿的加工和提高，但号称“定 本”的庚辰本，其文字不仅没有后来居上，反而越弄越糟，可说是点金成铁、佛头着粪，决非作者在修改自己的文稿，也非负责任者对原稿的加工提高。甲戌本自称 “重评”，己卯、庚辰本自称“四评”，后者的批语数量上大为减少，谬误反倒大大增加了。甲戌本中，凡涉及与曹雪芹生平家世有关的重要文字与批语，如正文中 “甲戌抄阅再评”，凡例中“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诗句，眉批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等等，己卯本、庚辰本都失落了。连十三回 总批之“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到庚辰本中也变成“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居然也不提命芹溪删去之事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4.有正本的批语有多少出于狄葆贤之手？</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行的《小 说时报》第十四号，刊载有正本上集的广告云：“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绝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广告并未点出所加的是那 些批语，胡适仅认为“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全编》第190页)。1912年出版的有正本后集卷五封二所载“征求批评启事”则云：“此书前 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 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迎。”上一年《小说时报》的广告并没有注明只加了眉批一项，次年 《小说时报》关于下集出版的广告词又一字未改，但下集中并无眉批；此处的启事说前集中“批语过简”，也未限定眉批，且公开征集之批语，又是“无论顶批、总 批”均行加入，都足以说明，经狄葆贤之手所加的批语，应当包括回前回后的总批在内；换句话说，总批的添加，当与眉批出于同一<span>时间</span>。现存三脂本中的大量批语与有正本相同，我们还能说这些批语是脂批，甚至是“原作者曹雪芹的遗笔”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5.如何看待脂本中的“窜行脱文”现象？</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叙元春“命太监夏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各处收拾打扫安设帘幔床帐”一节，“宝玉仍随进去”与“各处收拾打扫”间，显有脱文。查程甲本第二十三回第三页末三行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居住方妥命太监夏忠到荣府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在园中居</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 住不可封锢命宝玉也随</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进去</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读书贾政王夫人接了谕命夏</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 忠去后便回明贾母遣人</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进去</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各处收拾打扫安设帘幔床帐</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程甲本半叶十行，每行二十四字，上文次行第十 一、十二字为“进去”二字，三行第十一、十二字亦为“进去”二字，抄录者粗心，跳过一行，漏却二十四字，遂使宝玉为打扫之厮役。又，大观园自幸过之后，贾 政必定敬谨封锁，无人居住，故程本作“命宝钗等在园中居住”，是对的，而脂本作“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似乎宝钗等已进居园中、或至少已生园中居住之 念，显然是错的。宝玉之随众姊妹入园，更是元春的特许，故程本作“命宝玉也随进去读书”，脂本改“也”为“仍”，更是错上加错。曲沐先生也找出大量例证， 如程甲本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写芳官为宝玉吹火腿汤，她干娘也要来吹，晴雯见了，骂小丫头，小丫头都说：</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我们撵他，不出去；说他，又不信。如今带累我们受气，这是何苦呢！──你可信了？我们到的地方儿，有你到的一半儿；那一半儿是你到不去的呢。何况又跑到我们到不去的地方？还又不算，又去伸手动嘴的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而庚辰本却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我们撵他，他不出去；说他，他又不信。如今带累我们受气。你可信了？我们到不去的地方，还不算，又去伸手动咀的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显然是抄到“我们到”时，就误看成下一行的“我们到”，便接着抄下去，结果漏抄上一行‘我们到’以下30字，形成如此文理不通的错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6.北静王名“世荣”还是“水溶”？</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程甲本第十四回道：“现今北静王世荣，年未弱 冠，生得美秀异常，情性谦和。”而脂本此处作：“现今北静王水溶，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性情谦和。”最早面世的八十回本有正本《石头记》，北静王正作 水溶，且有眉批曰：“北静王水溶，今本作‘世荣’，当以原本为是。”有正本的眉批为狄葆贤所加，改“世荣”为“水溶”，看来也是他的杰作。与狄葆贤关系较 密，且了解有正本印行内情的王伯沆，在其所批《红楼梦》中，恰好道出了个中的奥秘：“按世荣，原本作‘水溶’，实则纯庙第六子永瑢也，封质庄亲王，有《九 恩堂诗钞》。原本‘水溶’，决为永瑢无疑，‘世荣’又系改本。”原来，“水溶”的原型竟是乾隆第六个儿子、大名鼎鼎的永瑢！按永瑢生于乾隆八年，乾隆二十 四年封贝勒，乾隆三十七年进封质郡王，乾隆五十四年再进亲王，而脂本自谓于乾隆十九年“已抄阅再评”，扣去“披阅十载”的时间，则《红楼梦》至少在乾隆九 年以前已经动笔，怎么可能将尚未出生或至多还在襁褓中的、直到乾隆三十七年始封郡王的永瑢，当作北静王的原型呢？脂本不可能是乾隆十九年甲戌前后的产物， 可以说是不容统移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7.列藏本是“道光年间被俄国人从我国掳走”的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列藏本是道光十二年由库尔梁德采夫从北京带到俄国的说法，是苏联汉学家李福清于1964年提出的，他的文章提到：在此本第一页的背面有“п·库尔梁德采夫”褪色墨水字迹，并有两个笔迹拙劣之汉字“洪”，显然是库尔梁德采夫的“<span>中国</span>姓”。 奇怪的是，从1973年即致力于整理、校勘列藏本的列宁格勒大学学者庞英，在介绍这个本子时，只说到“在抄本的第一页背面上有一个‘洪’字”，而不曾提及 库尔梁德采夫的签名；更奇怪的是，李福清、孟列夫在为影印出版的列藏本所撰的序言中，也不再出现“库尔梁德采夫”的“墨水字迹”的提法了。在那过于细致的 描述中，“褪色墨水字迹”（包括“淡墨水”、“淡紫墨水”）出现了好几次，但位置和字迹都不对，它们或者是封面上的标签，或者是阿列克塞耶夫的编号，或者 是弗鲁格的签名，而在封面的正面或背面，看来并不存在库尔梁德采夫的字迹。于是，确认列藏本与库尔梁德采夫关系的根据，便剩下了“封面的背面有两个笔迹拙 劣的汉字‘洪’了”，但作者并没有拿出任何材料证明库尔梁德采夫曾经取过“<span>中国</span>姓”，列藏本与库尔梁德采夫之间的联系，就完全中断了。我自从提出这个疑问以后，<span>中国</span>学者并无反响，倒是孟列夫1995年3 月12日在台北“庆祝中央大学八十周年校庆乙亥春红楼梦专题<span>演讲</span>” 中，对所谓“库尔梁德采夫”的签名问题作了说明，按照他的说法，在序言的原稿中，是有关“库尔梁德采夫”签名的交代的，只是被中华书局的编辑无端地删去 了。由于这件事情对于《红楼梦》的版本考证相当重要，我写信给中华书局的顾青先生，托他查询一下序言原稿中，是否真的有上述的记述，而书局的编辑，又为何 要将此处文字删除。1995年4月16日，顾青先生给我回了一信， 中说：“关于列藏本‘库尔梁德采夫’俄文签名事，我查了原稿（译稿），确实没有提到。至于孟列夫俄文原稿中是否提到，无从知道。有一点是肯定的，所谓‘中 华书局编辑无端删去’云云，实属无稽之谈。且当初两篇序言的定稿，由红楼梦研究所负责。但据当时目见者的记载，不止一次提到有此签名，但译稿中为何没有提 到，无法想像。我所知仅此而已，关心此事，主要是不能忍受中华书局编辑为此书劳心费力，最后蒙受不白之冤也。”此事真相究竟如何，请知情者能予澄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8.怀疑刘铨福有可能伪造甲戌本，是对他的厚诬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刘铨福在戊辰年(1868)的跋语中说：“昔人 文字有翻新法，学梵夹书；今则写西法轮齿，仿《考工记》。如《红楼梦》，实出四大奇书之外，李贽、金圣叹皆未曾见也。”我据《周礼》疏曰：“《司空》之篇 亡，汉兴，购求千金不得，此前世识其事者记录以备大数，古《周礼》六篇毕矣。”又曰：“《冬官》一篇，其亡已久。有人尊集旧典，录此三十工以为《考工 记》”之典，推测刘铨福是用“学梵夹书”与“仿《考工记》”来形容两种完全相反的批点小说的态度与方法。他不满意昔人“学梵夹书”式的转译诠释的文章翻 新，而立意要仿《考工记》，直以后世之批承接前代之文，这就无意中泄露了天机：原来“与雪芹同时人”、“事皆目击”的脂砚，就是“仿《考工记》”的刘铨福 自己！刘铨福生活在同治年间，去《红楼梦》成书年代已远，与作者毫无牵连，他有什么根据作出这种事实的判断？提出这种怀疑，就是对古人的“诽谤”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9.《八旗艺文编目》著录《春柳堂诗稿》为“汉军兴廉著”真的不可靠吗？</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认为由于《春柳堂诗稿》“原书卷首署‘宜 泉先生著’，只交代了作者的字或号，而没有说出他的姓和名。这就导致了作者被指认为另一个不相干的人。先是《白山诗介》的编者杨钟羲找到了一个有名有姓的 人──兴廉，把他推上了《春柳堂诗稿》作者的位置。”“《八旗艺文编目》的编者恩华沿袭了杨钟羲的说法，以讹传讹。”《八旗艺文编目》是一部目录学著作， “此目采辑满、蒙、汉八旗人的著述。先著录书名，次著者姓名，并考述他的经略于后。按经、史、子、集四部排列。这些书是编者收藏的，则注一‘收’字；转抄 的，则注一‘抄’字；不是自己收藏，或曾见过原书，或据别种书目著录，都加附注”（《中国目录学家辞典》），关于《春柳堂诗稿》的著录，当有所据。就是杨 钟羲本人，是为《春柳堂诗稿》作序跋的贵贤、延茂、济澄同一时代、同一阶层的<span>人物</span>，熟悉诗坛掌故，他指宜泉为兴廉，亦非妄断。杨钟羲、恩华根本不可能料到后世会有关于《春柳堂诗稿》中曹雪芹史料的<span>争论</span>， 对于此书的著录，是不会杂有其他动机的。说兴廉不是《春柳堂诗稿》作者的一条重要根据是：宜泉的嫡孙叫张介卿，“嫡亲的祖孙二人当然是一个姓”。按旗人原 本有氏而无姓，随着逐渐汉化，有人开始为自己取汉姓。就以杨钟羲为例，他原名钟广，二十四岁时改名，冠杨姓。杨钟羲生于同治四年（1865），二十四岁为 光绪十五年（1889），正是张介卿持宜泉诗稿乞贵贤撰序之时；可见当时确有一股旗人冠汉姓的风气，张介卿之“张”，大约也是此时冠上的。宜泉的孙子叫张 介卿，宜泉本人却不一定就姓张。光绪刊本的作者署名作“宜泉先生”，原因在《诗稿》乃作者的嫡孙所刻，他对自己的亲祖父，是不能直呼其名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孙子在光绪十五年（1889）还活着的宜泉，可能和卒于乾隆壬午癸未间（1763、1764）的那个曹雪芹相交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生年不满百，长怀千岁忧。”人的生命的天然局 限，是无法超越的，这注定了考证宜泉的生活年代，只能有一种可能的抉择。为《诗稿》作序的贵贤、延茂皆为现职之官员，光绪十五年（1889）时，不会超过 六十岁。其时张介卿的年龄还要小一些。从“唯一能够肯定”的前提──光绪十五年“张介卿还活着”出发，结合《诗稿》的内证和外证，只能得出唯一的结论：宜 泉是绝对不可能和卒于乾隆壬午癸卯间的那个曹雪芹相交的。相反，据《闽侯县志》和《台湾通志》记载：兴廉，字宜泉，道光二十九年（1849）任侯官县令， 咸丰八年（1858）任鹿港同知，同治三年（1864）复任，从年龄上看，正是张介卿祖父一辈的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1.应不应该对《枣窗闲笔》进行版本鉴定？</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枣窗闲笔》版本向来以为是裕瑞的稿本，直到潘 重规先生于海外偶得裕瑞手书《萋香轩文稿》，方提出“《枣窗闲笔》原稿字体颇拙，且有怪谬笔误”，“显出于抄胥之手，谓为原稿，似尚可疑”。据《清史稿》 本传，裕瑞工诗善画，且具相当学识，而《枣窗闲笔》不仅如稚子之涂鸦，且多错谬，如将“原委”误作“原尾”，均可证抄手为极不通之人。裕瑞书斋名“萋香 轩”，而《闲笔》自序后所钤印章竟刻成“凄香轩”，错得未免有点离奇。据此推知《闲笔》不惟出于“抄胥之手”，且抄手非受裕瑞之请托，而系后人之作伪，因 此不能以之作为可靠的史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枣窗闲笔》为什么没能提供程伟元、高鹗任何一点第一手材料？</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裕瑞因曹纶一案，与高鹗、程伟元二人建立了联 系，然而《枣窗闲笔》并没有提供任何有关的第一手材料。当林清案发时，高鹗正担任刑科给事中，在处分失察科道官员中，高鹗名列第一，与裕瑞可算是同案处分 之官员，对于高鹗的种种行止，裕瑞是不应该毫不知情的。嘉庆十八年十月，裕瑞获谴，发往盛京派令管束居住，幸好嘉庆十九年晋昌第二次任盛京将军，裕瑞的情 况大有改善。程伟元其时亦在盛京，正受晋昌的倚重。裕瑞的身分是永不叙用、严密圈禁的罪臣，他要得晋昌的庇护，势不能不走程伟元的门子；他又是一个与晋昌 唱和的诗友，在种种把酒赋诗的场合，也不能不与程伟元交游。《枣窗闲笔》对高鹗、程伟元却力加诋斥，诸如“伟元臆见”、“遂获赝鼎”、“不能鉴别燕石之 假”、“故意捏造以欺人者”等等，屡见于笔端。《枣窗闲笔》评及的续书中，最晚者为《红楼圆梦》，其最早版本为嘉庆十九年甲戌（1814）红蔷阁写刻本， 《镜花缘》的最早刻本江宁桃花镇坊刻本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下半年或二十三年（1818）春，故《闲笔》成书之上限，必在嘉庆二十三年之后。若此 书真出于裕瑞手笔，则必不至于对高鹗、程伟元如此不近人情，更不至于只说些尽人皆知的旧话而毫不提供有关“程高汇而刻之”的任何一点非得自“传闻”而得自 “亲闻目睹”的材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3.《绿烟琐窗集》是作者的稿本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绿烟琐窗集》向被视为作者的稿本，其实，它只 是一个抄本，且是经后人之手编选抄录的。如诗选五言古诗《滦阳官舍即事》有句云：“翳自依居来，荏苒已月余，闻闻与见见，百事诚不诬。△△△△台，中有红 芙蕖。暇时衔杯酒，天伦相宴娱。”中有误字，且以四“△”号标出底本所缺之字；七言古诗《题和潜斋松窗读书图》后有朱批云：“前编多有漏字舛错等端，余欲 以质之高明以补其错，余所幸也。”既已题“前编”，则必有“后编”。此本一册，以诗体分卷，不标卷次。前编包括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三卷，半叶十 行，每行十九字，字体老到干练；后编包括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及词五卷，行款紊乱，七言律诗、七言绝句与前编相同；五言律诗、五言绝句 却为半叶六行，每行二十字，其中第40页末行为诗题《为伊峻斋购马不得而赋此》，第41页前空一行，方抄录正诗，遂成半叶五行的格式，且字体出另二人之 手，书法较拙，明显留下后人撤换重抄的痕迹。《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正在后集之中。</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4.<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袁枚《随园诗话》只收录了明义的两首题红诗， 他到底有没有看过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的原稿？</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袁枚与明义为同时人，且对明义的为人和诗作揄扬 甚力。《诗话》所引明义《醉后听歌》、《偶成》、《早起》、《环溪别墅》诸诗，《绿烟琐窗集》中均未收录，可知袁枚确实掌握了明义诗歌写作的较多材料。 《绿烟琐窗集》《题红楼梦》前三首中，已有“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怡红院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潇湘别院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 心”之句，贾宝玉、林黛玉的形象已呼之欲出，袁枚当时真的得到明义的原稿，绝不会对如此彰名较著的事实视而不见，单单挑出并不起眼的第十四、十五两首来加 以吹嘘的。袁枚撰《随园诗话》，往往刻意搜求时人诗作，亦复有人慕名而以己诗投呈者。设若明义此序此诗在先，袁枚见而录之，当不致误题小说诗为咏妓之诗。 相反，依《诗话》之体例，鲍廷博的《夕阳》亦为二十首，袁枚全录其一，然后分择其他佳句入《诗话》，乃正格也。《诗话》不及诗序与其余十八首诗，只能证明 明义当时所作，仅此二首而已。</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5.<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绿烟琐窗集》所收《题红楼梦》二十首并小序， 与《随园诗话》不同版本的异文有什么内在的联系？</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题红楼梦》小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 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小序与《随园诗话》首句的区别 在“曹子雪芹”与“其子雪芹”的异文，而“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话全同。袁枚明谓雪芹是曹寅之子，而此序则恍惚言其“先人”为江宁织府，适可证此序是据 《诗话》改动而来。因为在袁枚的记录中，雪芹因依其父曹寅居江宁织造府，故能身历“风月繁华之盛”。《随园诗话》卷十六云：“雪芹者，曹楝亭织造之嗣君 也，相隔已百年矣。”再次肯定雪芹为曹楝亭之嗣君。按曹寅任江宁织造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至五十一年(1712)，袁枚此条写于乾隆五十二年丁未 (1786)，上溯至1693年为九十三年，上溯至1712年为七十四年，皆可约称百年。小序言大观园为随园故址，而《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原刊本（袁 枚死于嘉庆二年）无“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的话，那是《随园诗话》道光四年(1824)的刊本篡改的，目的就是为了拈出“大观园”，从而把 “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红楼梦》，坐实为小说《红楼梦》。袁枚是随园主人，随园故址是不是大观园的问题，袁枚最有发言权，决无反过来抄袭明义的道理。小 序云：“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强调他看到过早期的原始抄本，遂让红学家以为可以借此窥见《红楼梦》原稿的真面，但小序所云，只能证明他看 到的本子题名“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题诗第十八首云：“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所咏已是八十回后黛 玉重病垂危的情形，后二句更是《红楼》续书作者普遍<span>心态</span>的 写照。第十九首云：“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已从“聚”说到了“散”，第二十首云：“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 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更断定红楼的故事“未几春”，可见都已看到了全书结局，也与如今红学家断言《红楼梦》原稿只八十回不同。</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以上二十五个问题，都是属于红学ＡＢＣ范畴的具 体问题，也是在这场辩论中不容回避的问题，红学家若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解答，则“《红楼梦》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 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云云，尚可自圆其说；否则，恐怕就得修改一下自己的结论了。</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要之，《红楼梦》是大家的，学术上的是非得失， 应由通过平等自由的讨论去解决。我十分赞同《中国图书评论》1995年第10期路遥先生的话：“只要相信真理在手，听听反面的意见怕什么！……讲道理，作 学问──惟有老老实实地作学问，才能讲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来。”愿以此与红学界诸公共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995年12月15日</span></span></p>
<p>作者<span>博客</span>: <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 target="_blank">http://qianqizhai.<span>blog</span>.hexun.com</a><br />
原文链接: <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25436920_d.html" target="_blank">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25436920_d.htm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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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就职宣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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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1:04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梦苑站务]]></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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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注：本文为詹光荣任原红楼梦苑论坛“后四十回赏析与评论”版主时所发。</p>
<p></p>
<p>什么是红楼梦的原典? 换句话说, 我们要欣赏, 要评论的红楼梦, 应该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呢? 还是八十回的残缺不全的手抄本?   这是欣赏和评论红楼梦首先要确定下来的问题.</p>
<p>有趣的是, 原典的界定, 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不是问题. 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深受众人喜爱的红楼梦, 就是程小泉和高鄂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  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只有八十回, 后四十回不是原作等等, 但那些声音实在是太过稀缺, 根本无法影响到大众观点的一丝一毫. 直到胡适提出所谓的&#8221;红学考证&#8221;, 一批拥趸一拥而上, 各种手抄本脂评本也跟着层出不穷, 后四十回才成了一个问题.</p>
<p>如果说只是作者不明的话, 红楼梦的欣赏和评论, 尤其是系统评论, 还是可以进行的. 而 后四十回一旦成了问题, 关于红楼梦的系统评论, 就不得不被冻结了.</p>
<p>随即产生的一切红楼梦研究, 不可避免地转移到了文本和作者这两个问题上. 而文本问题, 又逐渐演变为手抄本的版本问题, 从而彻底排除了后四十回的原典地位.</p>
<p>要知道根怎么样, 可以看看它的果实. 这种框架下的红楼梦研究, 最大的特点就是傻. 傻气四溢, 愚不可及. 这种&#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
<p>1. 不讲逻辑, 本质上全是臆测, 是典型的伪科学.
表面上,  胡适周汝昌等人打出&#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旗号, 实际上, 却根本不知道&#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 什么是&#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呢? 说出来, 简单得令人发笑. 那就是研究对象的确定. 换句话说, 就是在可以应用&#8221;科学&#8221;的地方应用科学, 对可以&#8221;考证&#8221;的事情进行&#8221;考证&#8221;. 对特定的研究对象,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color: #ff0000">注：本文为詹光荣任原红楼梦苑论坛“后四十回赏析与评论”版主时所发。</span></p>
<p><span id="more-212"></span></p>
<p>什么是红楼梦的原典? 换句话说, 我们要欣赏, 要评论的红楼梦, 应该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呢? 还是八十回的残缺不全的手抄本?   这是欣赏和评论红楼梦首先要确定下来的问题.</p>
<p>有趣的是, 原典的界定, 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不是问题. 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深受众人喜爱的红楼梦, 就是程小泉和高鄂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  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只有八十回, 后四十回不是原作等等, 但那些声音实在是太过稀缺, 根本无法影响到大众观点的一丝一毫. 直到胡适提出所谓的&#8221;红学考证&#8221;, 一批拥趸一拥而上, 各种手抄本脂评本也跟着层出不穷, 后四十回才成了一个问题.</p>
<p>如果说只是作者不明的话, 红楼梦的欣赏和评论, 尤其是系统评论, 还是可以进行的. 而 后四十回一旦成了问题, 关于红楼梦的系统评论, 就不得不被冻结了.</p>
<p>随即产生的一切红楼梦研究, 不可避免地转移到了文本和作者这两个问题上. 而文本问题, 又逐渐演变为手抄本的版本问题, 从而彻底排除了后四十回的原典地位.</p>
<p>要知道根怎么样, 可以看看它的果实. 这种框架下的红楼梦研究, 最大的特点就是傻. 傻气四溢, 愚不可及. 这种&#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
<p>1. 不讲逻辑, 本质上全是臆测, 是典型的伪科学.<br />
表面上,  胡适周汝昌等人打出&#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旗号, 实际上, 却根本不知道&#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 什么是&#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呢? 说出来, 简单得令人发笑. 那就是研究对象的确定. 换句话说, 就是在可以应用&#8221;科学&#8221;的地方应用科学, 对可以&#8221;考证&#8221;的事情进行&#8221;考证&#8221;. 对特定的研究对象, 施以相应的研究方法, 而不能张冠李戴,</p>
<p>具体来说, 作者根本就是知名不具, 你考证什么? 清理一下胡适周汝昌等人的&#8221;曹雪芹&#8221;假说的思路, 大家就可以明白他们基本上就是在臆测!</p>
<p>首先,  胡周认为作者亲身经历了书中的故事, 否则他写不出来这样一部书. 进而推论, 此书是作者自传. 我只能说, 有这种可能. 但绝对不能肯定, 因为这充其量也就是常识性的推断，根本就不是可以应用科学和考证的命题．虽然有&#8221;作者自云&#8221;, 但那一段话里, 哪些为真? 哪些为假? 或是全真或者全假? 这完全是个主观性的问题, 根本不能做为一个科学的研究对象, 但胡周就这么&#8221;科学&#8221;地确定了&#8221;自传说&#8221;, 实在是很不严肃的, 毫无半点儿&#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味道. 依我看, 也就是胡适顶着个&#8221;学者&#8221;和&#8221;教授&#8221;的头衔. 若是换个大学生来提这个观点, 恐怕要被讥笑一番, 扔到垃圾堆里去了.</p>
<p>其次,  书中开篇的几个人名中, &#8220;曹雪芹&#8221;最象作者. 这个更是臆测. 正常人恐怕都会问一句, 为什么不是&#8221;空空道人&#8221;或者&#8221;孔梅溪&#8221;? 仅仅是因为&#8221;曹雪芹&#8221;做了更多的工作吗? 作者这么随手一写, 让&#8221;曹雪芹&#8221;做了更多的工作, 就真的可以当成作者自露身份的证据吗? 开什么玩笑! 作者到底是要具名, 还是要匿名? 难道是又想具又想匿? 作者会有这样一种不三不四的想法吗?</p>
<p>看到了吧，如果仔细研究胡周这些人的观点和思路, 很快就能体会到那股子&#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了. 这是怎样的不严谨, 不科学啊!</p>
<p>2. 主要研究资料的可信度极低.<br />
任何一部古籍, 都存在两种可能的误差. 一种是作者很真诚, 但水平和见识有限, 所以发生了偏差和错误. 另一种是作者本身就在造讹或者传讹(出于某种目的, 比如&#8221;为尊者讳&#8221;) 你怎么查证资料本身的可信度? 一个常见的规则叫做&#8221;孤证不立&#8221;, 我倒要问一句: 两证三证就立了吗? 不要说古代, 就是今天, 随便找一个冤假错案, 它的证据都不止两条三条!</p>
<p>当然, 也不能说古代历史就绝对的&#8221;不可知&#8221;了. 关键是要看它的权威性. 比如说, &#8220;史记&#8221;比&#8221;清史&#8221;就要可信些, 但也不能全信. 县志比国史要可信些, 但同样不能全信. 考古发掘的文物是最可信的, 但对文物的解释也有偏差和错误的时候. 所以, 这就需要综合各方面的信息, 进行审慎的推断. 但终究也是推断而已, 仍然会留下许多的不解之谜. 精确度差, 不确定性强, 是史学和考古学天生而来的缺陷, 这是无法弥补的.</p>
<p>来看看&#8221;红学&#8221;的研究资料都是些什么东东吧. 四个字: 惨不忍睹! 某某的文集, 某某的几首诗, 某某听说的某某事. 稍有&#8221;科学&#8221;态度的人, 怎么可能从这些东东里推出任何结论呢? 只有想象力超丰富, 胆子超大, 不具备真正科学精神的人, 才敢于从这些东东里推结论!  史学和考古学无法办到的事情, &#8220;红学&#8221;就可以办到!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p>
<p>所以, 当你认真阅读&#8221;红学&#8221;研究成果的时候, 就不得不忍受那逼人的傻气. 注意, 那不是枯燥, 而是不折不扣的傻, 迂, 笨, 呆. 没有逻辑, 没有道理, 全是&#8221;我猜, 我猜, 我猜猜猜&#8221;!</p>
<p>关于作者问题, 真正科学的态度是, 承认在目前的资料占有水平下, 作者无法考证, 然后接着找资料去.</p>
<p>关于文本问题, 真正科学的态度是, 承认传世名著&lt;红楼梦&gt;是以一百二十回的刊行本面世, 并受到推崇和流传的. 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典. 前八十回的手抄本, 全是孤本, 只在几个人手中流传, 并不是大众所接受, 所感动, 并议论纷纷的&lt;红楼梦&gt;, 所以, 不是原典, 也不应该成为研究和评论的对象.</p>
<p>这不是什么&#8221;接受美学&#8221;或者&#8221;存在就是合理&#8217;. 这是在&lt;红楼梦&gt;的领域里唯一一个可以用科学方法来确定的事实.</p>
<p>本人希望诸位爱好&lt;红楼梦&gt;的朋友们能够好好地用自己的脑子想一想这个问题.</p>
<p>本人尤其欢迎阅读过并喜爱后四十回的朋友们来这里畅所欲言, 发掘后四十回的精妙之处. 尤其是在新版电视剧以一百二十回为基础的情况下, 我们更应该让更多的朋友们认识, 了解, 欣赏后四十回, 让我们的顶级国宝&lt;红楼梦&gt;, 尤其是&#8221;龙睛&#8221;之笔的后四十回, 更广泛地传播到大众, 传播到世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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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欧阳健：“探佚”辨误</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ouyang-jian-tanyi-bianwu.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ouyang-jian-tanyi-bianwu.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17:3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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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探佚”辨误——欧阳健</p>
<p>说明</p>
<p>已经几年不谈红学，也不看红学论文，忽发觉新出的《红楼梦》“探佚”越来越火，信奉的人也越来越多，不由想起脂砚斋说过“世上原宜假，不宜真也。谚云：‘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信哉”的话，现在看来，倒是说得不差。兹将15年的旧文重发于后，请诸公比较焉。</p>
<p></p>
<p>号为“真正的红学”四大支之一、“红学最大的精华部分”、“最有创造性、最有深刻意义的工作”的，以“研究八十回以后的情节”、“显示原著整体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为目标的“探佚学”，以其兼有考证推理的实证性与想象猜测的遐思性的双重特点，吸引了众多的研究者为之殚精竭虑，靡有底止，《石头记探佚》、《论红楼梦佚稿》等论著，《红楼梦新补》、《红楼梦新续》等续作，乃至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的改编，都是探佚的产物，足以令人感到陶醉的。
然而，《红楼梦》探佚的全部实践证明，所谓探佚，完全是自误误人的伪科学；揭穿其所以致误的方方面面，是保证红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p>
<p>一、 “探佚”前提辨误</p>
<p>“探佚学”是建立在《红楼梦》“真相原貌蒙受了莫大的纂乱，读者们受到了彻底的欺蔽”（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这一基本前提之上的。尽管论者对于曹 雪芹的写作情况有不同的估计，或认为雪芹生前只写了八十回，就“泪尽而逝”；或认为已经完成全稿，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丢失了“五六稿”，但通行本《红楼 梦》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是后人续补的（不论是否出高鹗之手），却是他们的共识。尽管“探佚”云云在他们观念中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前者来说，是指探索曹雪芹 原来的创作构思，这种构思尚存在曹雪芹的脑子里，还未形诸文字；对于后者来说，则是指探索已经“迷失”的佚稿的原有面貌，包括故事情节、人物结局等等，但对于探佚者来说，实际上都是在凭借某种材料、运用某种方法来推测现在并不“存在”的东西。出发点虽有不同，而总的目标却是完全一致的。</p>
<p>一</p>
<p>那么，探佚的这一基本前提，是否确实存在呢？
大家知道，《红楼梦》第一个正式刊印的版本，乾隆辛亥（1791）萃文书屋本（程甲本），是以一百二十回的整体面貌呈现于世的。要对这一版本作出否定的判断，亦即要证明程甲本是由出自不同作者之手的两截文字连缀拼合而成的，首先应该运用版本鉴定、版本考证的手段，从版本中寻找内证。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是需要考察的第一个要点。程甲本在卷端、封面、扉页等处，都没有题撰人姓名，只有程伟元的序说：“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 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可见在版本自身留下的印记中，并未真正明确曹雪芹的作者身份。那么，是否可以据此断定程伟元是在有意抹煞曹雪芹的著作 权，甚至是“冒名顶替、欺罔后人”呢？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在当时就是一个疑案。有一位在乾隆年间久居北京的陈镛就说过：“《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 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樗散轩丛谈》）这类传言程伟元自然也可能听说，但并未加以采纳，正见其审慎的态度。所谓程伟元、 高鹗是“撒谎的专家”、“附骥的幸运儿”，都是毫无道理的，向为红学家称道的戚蓼生、舒元炜、梦觉主人，在他们所作的序文（序文的真伪暂置不论）中，不是连“曹雪芹”三个字都没有提一下么？程伟元据“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等语，特意点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而不径题“曹雪芹撰”，是完全符合版本著录的惯例的。
关于《红楼梦》底本的来历与刊印过程，是需要考察的第二个要点。程伟元序对此的交代是十分清楚的：“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 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祗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 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 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高鹗序中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 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 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数，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程伟元、高鹗都没有宣称他们以往所得之《红楼 梦》是“全璧”和“定本”，正是他们的实事求是态度的表现；而鉴别他们是否“有意说谎”，关键更在后四十卷的来历。若干有关早期抄本的记录，可以证明他们 的话是可信的、负责任的：
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云：“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 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周春（1729－1815），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他的随笔，写于乾隆甲寅（1794）， 所记乃四年前听杨畹耕言《红楼梦》有一百廿回抄本之事，当有所据。且周春所记，乃杨畹耕转述雁隅的话，其中提到“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的事，省试即乡 试，逢子、午、卯、酉为正科，庚戌无科，庚戌之前最近的一次乡试应为己酉。据《清续通考》卷八四《选举考一》：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乙未朔谕：乾隆五十五年 朕八旬庆节，宜沛特恩，所有下届乡会试正科，著于五十三年八月、五十四年三月预先举行，五十四年秋举行恩科乡试，五十五年春举行恩科会试，以示乐育敷恩， 寿世作人至意。”据周绍良考证，雁隅即福建巡托杨嗣曾，本姓徐，其“自乾隆五十年七月至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间任福建巡抚时，所能监临之乡试，共计乾隆五十 一年丙午八月（正科）、五十三年戊申八月（预行正科）及五十四年己酉八月（改作恩科）三次”（《红楼梦研究论集》），可见至迟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 八月之前，已有一部一百廿回的抄本《红楼梦》了。
又张汝执、菊圃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有张汝执嘉庆辛酉（1801）序，中云：“岁己酉，有以手抄《红楼梦》三本见示者，亦随阅随忘，漫不经意而置 之。及梓行于世，遐迩遍传，罔不啧啧称奇，以为脍炙人口，然余仍未之朵颐而一为染指也。迨庚申夏，余馆于淬峰家八弟之听和轩，弟偶顾余曰：‘新书纸贵，曾 阅及之乎？’余应之曰：‘否。’旋又曰：‘子髦且闲，曷借此适性怡情，以排郁闷，聊为颐养馀年之一助手？’余又应之曰：‘唯。’但其字句行间，鱼鲁亥豕， 摹刻多讹，每每使人不能了然于心目，殊为憾事。爰以不揣固陋，率意增删，而复妄抒鄙见，缀以评语。虽蠡测之私，弥增颜汗，然自冬徂夏，六越月而工始竣，亦 云惫矣。”（转引自胡文彬《红 边脞语》）张汝执的叙事井井有条，其中说他己酉（1789）就看到了手抄的《红楼梦》三本，殊堪注意。从行文的口气看，手抄三本的《红楼梦》，不像是残缺 不全的本子，尤其不像是八十回的本子，因为不论按多少回数装订，八十回都不可能分装成三本；而其于嘉庆五年（1800）再次读到《红楼梦》的刊本即程甲 本、并着手加以评点时，似也未产生刊本与抄本有任何不同的反应，这也可以证明，题名《红楼梦》的手抄全本，早在程本刊行以前就已存在。</p>
<p>二</p>
<p>后人对于后四十回非原著的怀疑，统统不是从版本自身的鉴定或考证中产生出来的，换句话说，他们的怀疑，不是源于本证，而是来自旁证，来自对旁证的曲解乃至一己的主观臆断。一九二一年，胡适撰 《红楼梦考证》，斩钉截铁地说：“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七十年来，几成定论。但从他所举的几条证据看，张问陶《船山诗草》“《红楼梦》八 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之注，虽被视为“最明白的证据”，但“补”不等于“续”，“截长补短”，正是“补”，程传元当初已作了说明；俞樾《小浮梅闲话》 “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并不符合事实，且已为胡适自己判为“不十分可靠”的一项；胡适所持最力者为：“程序说先得二十馀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馀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这条就更谈不上算作什么“证据”了，因为在古籍版本史上，这种偶然发现罕本珍本的事，可以说一点也不“奇巧”的。
俞平伯对于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的判断，实起于他对于程伟元所云“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的说法的怀疑。他在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写给顾颉刚的信中 说：“我日来翻阅《红楼梦》，愈看愈觉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况且雪芹书既未全，决无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条分缕析。此等情 形，吾辈作文时自知之。”五月四日的信又说：“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譬如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Outline，但 这个是不成文的。真正的题目、 节目非等文字大备修饰终了的时候才编得出。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在 书室中却不会有。做文章的次序应是：概括的主旨——文字——成文的节目，若把回目在前，文字在后，是车子在马前了，岂不是个笑话。”俞平伯的怀疑，发端于 他对版本常识的缺乏了解：第一，从版本的格式讲， 目录一般置于全书卷首，后半部即便遗失不存，回目仍可保无恙，程伟元所述，正是这种情形；第二，从古代小说的写作讲，先拟回目，后作正文，乃极常见的现 象，如《孽海花》，此书原由金松岑起发，并已撰成前六回，后交曾朴续写，二人共同商定六十回的回目，曾朴历经二十馀年，至一九三○年方写到三十五回。就是 胡适自己，一九○六年曾经决心做一部长篇小说《真如岛》，先拟了四十回的回目，便开始写下去，陆续在《竞业日报》上发表，一直写到第十一回， 《旬报》停刊了， 《真如岛》也从此停止了（参见胡适《四十自述》）。顾颉刚虽然毫无保留地赞同俞平伯由“做文章底经验”推衍出来的结论，但是，凭着顾颉刚自己“做文章底经 验”，恰恰可以证明这种判断的荒谬：他曾经根据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阴南菁学堂《讲学类钞》半月刊发表的宋育仁《虞初小说》全书的二十四回回目和第 一回上半回的正文，写了一篇五万字的长文《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分四十八段逐回解释小说的回目，这不正是“文字未具，而回目已条分缕析”的铁证吗？
实际上，胡适、俞伯平之所以要“悬揣”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完全是出于维护《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的需要。“《红楼》作者所要说者，无非始于荣 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俞平伯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信）若 承认写了宝玉中举的后四十回为原本所有，岂不是和“自叙传”相矛盾了。胡适甚至说：“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 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红楼梦考证》）照此逻辑，没有中过举的人，就不可能写中举之事；《红楼梦》后四十回，岂不又成 了高鹗的“自叙传”了么？把本来需要证明的命题作为前提，反转来判定版本的是非真伪，用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来讨论小说版本，又怎能不误入歧途呢？</p>
<p>三</p>
<p>还有，胡适、俞平伯都不能说明程伟元、高鹗续写后四十回的动机。要说是为了求名，如果他们在刊本上公然题上“程伟元、高鹗撰”，又有谁会就《红楼梦》的著 作权与之对簿公堂？要说是为了求利，老老实实承认《红楼梦》“无全璧”、“无定本”，难道不会影响作品的销路？直到周汝昌出来，从“政治来由”上推断续书 的动机，方对此有了一种明白的交代。他说：“《石头记》原系有‘碍语’的秘本书”，但是，“到了四库书时期即大规模禁毁书籍的时期，它反而倒大行其道、风 靡全国”，秘密就在乾隆、和珅二人“定下计策，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将曹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他们把它当‘毒草’，并且费了大心 计，以‘广集核勘’，‘准情酌理’的办法，把它改造成了他们自以为可充‘香花’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红楼梦学刊》 1980年第4辑，1981年第1辑）。
“政治来由”说是迄今为止唯一能够说明《红楼梦》何以遭到“阉割”、“篡改”和“蹂躏”这一“中国文化史上最最令人惊心和痛心的事件”的答案，然而，它恰恰是对于历史材料取舍任意、高下随心作风的最典型的产物。周汝昌说：</p>
<p>这个“政治来由”并不是我捏造而生的。它是赵烈文亲聆大学者掌故家宋翔凤传述并记之于纸笔的。宋公说：《红楼梦》是乾隆晚期，宠臣和珅“呈上”，乾隆“阅 而然之”的。原文可检蒋瑞藻先生的《小说考证》。什么叫“然之”？点头也，同意也，赞成也。乾隆会“欣赏”这部小说吗？一大  奇谈也。再者，和何以忽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探佚”辨误——<span>欧阳健</span></p>
<p>说明</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已经几年不谈<span>红学</span>，也不看<span>红学</span>论文，忽发觉新出的《<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探佚”越来越火，信奉的人也越来越多，不由想起脂砚斋说过“世上原宜假，不宜真也。谚云：‘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信哉”的话，现在看来，倒是说得不差。兹将15年的旧文重发于后，请诸公比较焉。</span></p>
<p><span id="more-210"></span></p>
<p>号为“真正的红学”四大支之一、“红学最大的精华部分”、“最有创造性、最有深刻意义的工作”的，以“研究八十回以后的<span>情节</span>”、“显示原著整体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span>周汝昌</span>《〈石头记探佚〉序》）为目标的“探佚学”，以其兼有考证推理的实证性与想象猜测的遐思性的双重特点，吸引了众多的研究者为之殚精竭虑，靡有底止，《石头记探佚》、《论红楼梦佚稿》等论著，《红楼梦新补》、《红楼梦新续》等续作，乃至电视<span>连续剧</span>《红楼梦》的改编，都是探佚的产物，足以令人感到陶醉的。<br />
然而，《红楼梦》探佚的全部实践证明，所谓探佚，完全是自误误人的伪科学；揭穿其所以致误的方方面面，是保证红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p>
<p>一、 “探佚”前提辨误</p>
<p>“探佚学”是建立在《红楼梦》“真相原貌蒙受了莫大的纂乱，读者们受到了彻底的欺蔽”（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这一基本前提之上的。尽管论者对于曹 雪芹的写作情况有不同的估计，或认为雪芹生前只写了八十回，就“泪尽而逝”；或认为已经完成全稿，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丢失了“五六稿”，但通行本《红楼 梦》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是后人续补的（不论是否出高鹗之手），却是他们的共识。尽管“探佚”云云在他们观念中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前者来说，是指探索曹雪芹 原来的创作构思，这种构思尚存在曹雪芹的脑子里，还未形诸文字；对于后者来说，则是指探索已经“迷失”的佚稿的原有面貌，包括故事情节、<span>人物</span>结局等等，但对于探佚者来说，实际上都是在凭借某种材料、运用某种方法来推测现在并不“存在”的东西。出发点虽有不同，而总的目标却是完全一致的。</p>
<p>一</p>
<p>那么，探佚的这一基本前提，是否确实存在呢？<br />
大家知道，《红楼梦》第一个正式刊印的版本，乾隆辛亥（1791）萃文书屋本（程甲本），是以一百二十回的整体面貌呈现于世的。要对这一版本作出否定的判断，亦即要证明程甲本是由出自不同<span>作者</span>之手的两截文字连缀拼合而成的，首先应该运用版本鉴定、版本考证的手段，从版本中寻找内证。<br />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是需要考察的第一个要点。程甲本在卷端、封面、扉页等处，都没有题撰人姓名，只有程伟元的序说：“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 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可见在版本自身留下的印记中，并未真正明确曹雪芹的作者身份。那么，是否可以据此断定程伟元是在有意抹煞曹雪芹的著作 权，甚至是“冒名顶替、欺罔后人”呢？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在当时就是一个疑案。有一位在乾隆年间久居北京的陈镛就说过：“《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 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樗散轩丛谈》）这类传言程伟元自然也可能听说，但并未加以采纳，正见其审慎的态度。所谓程伟元、 高鹗是“撒谎的专家”、“附骥的幸运儿”，都是毫无道理的，向为<span>红学家</span>称道的戚蓼生、舒元炜、梦觉主人，在他们所作的序文（序文的真伪暂置不论）中，不是连“曹雪芹”三个字都没有提一下么？程伟元据“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等语，特意点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而不径题“曹雪芹撰”，是完全符合版本著录的惯例的。<br />
关于《红楼梦》底本的来历与刊印过程，是需要考察的第二个要点。程伟元序对此的交代是十分清楚的：“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 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祗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 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 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高鹗序中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 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 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数，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程伟元、高鹗都没有宣称他们以往所得之《红楼 梦》是“全璧”和“定本”，正是他们的实事求是态度的表现；而鉴别他们是否“有意说谎”，关键更在后四十卷的来历。若干有关早期抄本的记录，可以证明他们 的话是可信的、负责任的：<br />
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云：“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 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周春（1729－1815），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他的随笔，写于乾隆甲寅（1794）， 所记乃四年前听杨畹耕言《红楼梦》有一百廿回抄本之事，当有所据。且周春所记，乃杨畹耕转述雁隅的话，其中提到“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的事，省试即乡 试，逢子、午、卯、酉为正科，庚戌无科，庚戌之前最近的一次乡试应为己酉。据《清续通考》卷八四《选举考一》：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乙未朔谕：乾隆五十五年 朕八旬庆节，宜沛特恩，所有下届乡会试正科，著于五十三年八月、五十四年三月预先举行，五十四年秋举行恩科乡试，五十五年春举行恩科会试，以示乐育敷恩， 寿世作人至意。”据周绍良考证，雁隅即福建巡托杨嗣曾，本姓徐，其“自乾隆五十年七月至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间任福建巡抚时，所能监临之乡试，共计乾隆五十 一年丙午八月（正科）、五十三年戊申八月（预行正科）及五十四年己酉八月（改作恩科）三次”（《红楼梦研究论集》），可见至迟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 八月之前，已有一部一百廿回的抄本《红楼梦》了。<br />
又张汝执、菊圃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有张汝执嘉庆辛酉（1801）序，中云：“岁己酉，有以手抄《红楼梦》三本见示者，亦随阅随忘，漫不经意而置 之。及梓行于世，遐迩遍传，罔不啧啧称奇，以为脍炙人口，然余仍未之朵颐而一为染指也。迨庚申夏，余馆于淬峰家八弟之听和轩，弟偶顾余曰：‘新书纸贵，曾 阅及之乎？’余应之曰：‘否。’旋又曰：‘子髦且闲，曷借此适性怡情，以排郁闷，聊为颐养馀年之一助手？’余又应之曰：‘唯。’但其字句行间，鱼鲁亥豕， 摹刻多讹，每每使人不能了然于心目，殊为憾事。爰以不揣固陋，率意增删，而复妄抒鄙见，缀以评语。虽蠡测之私，弥增颜汗，然自冬徂夏，六越月而工始竣，亦 云惫矣。”（转引自<span>胡文彬</span>《红 边脞语》）张汝执的叙事井井有条，其中说他己酉（1789）就看到了手抄的《红楼梦》三本，殊堪注意。从行文的口气看，手抄三本的《红楼梦》，不像是残缺 不全的本子，尤其不像是八十回的本子，因为不论按多少回数装订，八十回都不可能分装成三本；而其于嘉庆五年（1800）再次读到《红楼梦》的刊本即程甲 本、并着手加以评点时，似也未产生刊本与抄本有任何不同的反应，这也可以证明，题名《红楼梦》的手抄全本，早在程本刊行以前就已存在。</p>
<p>二</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后人对于<span>后四十回</span>非原著的怀疑，统统不是从版本自身的鉴定或考证中产生出来的，换句话说，他们的怀疑，不是源于本证，而是来自旁证，来自对旁证的曲解乃至一己的主观臆断。</span></strong>一九二一年，<span>胡适</span>撰 《红楼梦考证》，斩钉截铁地说：“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七十年来，几成定论。但从他所举的几条证据看，张问陶《船山诗草》“《红楼梦》八 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之注，虽被视为“最明白的证据”，但“补”不等于“续”，“截长补短”，正是“补”，程传元当初已作了说明；俞樾《小浮梅闲话》 “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并不符合事实，且已为<span>胡适</span>自己判为“不十分可靠”的一项；<span>胡适</span>所持最力者为：“程序说先得二十馀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馀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这条就更谈不上算作什么“证据”了，因为在古籍版本史上，这种偶然发现罕本珍本的事，可以说一点也不“奇巧”的。<br />
俞平伯对于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的判断，实起于他对于程伟元所云“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的说法的怀疑。他在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写给顾颉刚的信中 说：“我日来翻阅《红楼梦》，愈看愈觉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况且雪芹书既未全，决无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条分缕析。此等情 形，吾辈作文时自知之。”五月四日的信又说：“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譬如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Outline，但 这个是不成文的。真正的题目、 节目非等文字大备修饰终了的时候才编得出。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在 书室中却不会有。做文章的次序应是：概括的主旨——文字——成文的节目，若把回目在前，文字在后，是车子在马前了，岂不是个笑话。”俞平伯的怀疑，发端于 他对版本常识的缺乏了解：第一，从版本的<span>格式</span>讲， 目录一般置于全书卷首，后半部即便遗失不存，回目仍可保无恙，程伟元所述，正是这种情形；第二，从古代小说的写作讲，先拟回目，后作正文，乃极常见的现 象，如《孽海花》，此书原由金松岑起发，并已撰成前六回，后交曾朴续写，二人共同商定六十回的回目，曾朴历经二十馀年，至一九三○年方写到三十五回。就是 胡适自己，一九○六年曾经决心做一部长篇小说《真如岛》，先拟了四十回的回目，便开始写下去，陆续在《竞业日报》上发表，一直写到第十一回， 《旬报》停刊了， 《真如岛》也从此停止了（参见胡适《四十自述》）。顾颉刚虽然毫无保留地赞同俞平伯由“做文章底经验”推衍出来的结论，但是，凭着顾颉刚自己“做文章底经 验”，恰恰可以证明这种判断的荒谬：他曾经根据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阴南菁学堂《讲学类钞》半月刊发表的宋育仁《虞初小说》全书的二十四回回目和第 一回上半回的正文，写了一篇五万字的长文《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分四十八段逐回解释小说的回目，这不正是“文字未具，而回目已条分缕析”的铁证吗？<br />
实际上，胡适、俞伯平之所以要“悬揣”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完全是出于维护《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的需要。“《红楼》作者所要说者，无非始于荣 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俞平伯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信）若 承认写了宝玉中举的后四十回为原本所有，岂不是和“自叙传”相矛盾了。胡适甚至说：“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 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红楼梦考证》）照此逻辑，没有中过举的人，就不可能写中举之事；《红楼梦》后四十回，岂不又成 了高鹗的“自叙传”了么？<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把本来需要证明的命题作为前提，反转来判定版本的是非真伪，用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来讨论小说版本，又怎能不误入歧途呢？</span></strong></p>
<p>三</p>
<p>还有，胡适、俞平伯都不能说明程伟元、高鹗续写后四十回的动机。要说是为了求名，如果他们在刊本上公然题上“程伟元、高鹗撰”，又有谁会就《红楼梦》的著 作权与之对簿公堂？要说是为了求利，老老实实承认《红楼梦》“无全璧”、“无定本”，难道不会影响作品的销路？直到周汝昌出来，从“政治来由”上推断续书 的动机，方对此有了一种明白的交代。他说：“《石头记》原系有‘碍语’的秘本书”，但是，“到了四库书时期即大规模禁毁书籍的时期，它反而倒大行其道、风 靡全国”，秘密就在乾隆、和珅二人“定下计策，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将曹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他们把它当‘毒草’，并且费了大心 计，以‘广集核勘’，‘准情酌理’的办法，把它改造成了他们自以为可充‘香花’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红楼梦学刊》 1980年第4辑，1981年第1辑）。<br />
“政治来由”说是迄今为止唯一能够说明《红楼梦》何以遭到“阉割”、“篡改”和“蹂躏”这一“<span>中国</span>文化史上最最令人惊心和痛心的事件”的答案，然而，它恰恰是对于历史材料取舍任意、高下随心作风的最典型的产物。周汝昌说：</p>
<p>这个“政治来由”并不是我捏造而生的。它是赵烈文亲聆大学者掌故家宋翔凤传述并记之于纸笔的。宋公说：《红楼梦》是乾隆晚期，宠臣和珅“呈上”，乾隆“阅 而然之”的。原文可检蒋瑞藻先生的《小说考证》。什么叫“然之”？点头也，同意也，赞成也。乾隆会“欣赏”这部小说吗？一大  奇谈也。再者，和何以忽 然把这部书“呈上”——征求皇帝的意见？二大奇谈也。要知道，和珅是《四库全书》总裁，掌管删改抽毁书籍的献策人。还有，雪芹之书从一开始就是有避忌的<span>禁书</span>，传抄阅读，都不是公开的，而高鹗公然在《程本》卷端大  书“此书久为名公巨卿鉴赏”，三大奇谈也！再次，所谓“萃文书屋”的木活字摆印（今曰排印了）版式，有人知道那“书屋”云云是烟幕，实乃皇家武英殿版是也──皇家刊书处，给印曹雪芹的抄本<span>禁书</span>？ 四大奇谈也！……乾隆时陈镛，久居北京，著书记下他亲见芹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印时他人所加！原来，到了《四库》书后期，和珅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小说戏本 上来了，同样删改抽毁。至今还可看江西地方大吏奏报统查弋阳腔戏本结果的详细文件。和珅“呈上”，皇帝“然之”的，正是将芹书删改抽毁并加伪续的假全 本。（《六朝人物”说红楼》，《新民晚报》1992年5月10日第六版）</p>
<p>──读来似乎言之凿凿，令人无容置喙；然而，只要对他据以立说的两条材料略加复按，一时赢得的慑服性，就会消失殆尽。<br />
蒋瑞藻《小说考证<span>拾遗</span>》引赵烈文《能静居笔记》云：</p>
<p>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曹实楝亭先生子，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遂成此书云。</p>
<p>宋翔凤为嘉庆五年（1800）举人，所长在精研经学，对小说并无研究，赵烈文“亲聆”他的传述，约在咸丰六年至十年间（1856—1860），去程本问世 已六、七十年；赵烈文“记之于纸笔”的《能静居笔记》亦未见原本，乃出二十世纪《小说考证拾遗》之转引，能否看作硬证，本身就成有待考证的问题，再说曹雪 芹是楝亭的儿子，《红楼梦》是某父执钥空室中三年内完成的，分明是道听涂说之言。撇开这些不说，且着重讨论两点：<br />
第一，和珅的“呈上”。和珅为什么把《红楼梦》呈上？如今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不过，据乾隆三十七年（1712）正月初四关于购访群书的谕旨（此一谕旨为周 汝昌《全璧》开篇全文抄录），“呈送”的书籍，必须“先将各书叙列目录，注系某朝某人所著，书中要旨何在，简明开载，具摺奏闻”，于是，问题就来了：和珅 之呈上《红楼梦》，如果是属于他作为《四库全书》总裁份内正常的进呈御览，为什么不遵谕旨注明“书中要旨”？如果是将自己“伪续”的、变“毒草”为“香 花”的《红楼梦》全书呈上请功，为什么竟会“不知所指”呢？<br />
第二，乾隆的“然之”。这点倒是非常清楚的：乾隆的“然之”，不是什么点头、同意、欣赏，而是表示了他对于小说“本事”的自充作家的见解：《红楼梦》写的 是康熙朝宰相明珠家的遗事——从这个意义上，乾隆堪称红学索隐派的祖师，而不是什么“定下计策”篡改《红楼梦》的后台！<br />
更令人吃惊的是关于乾隆、和珅“授意”程、高篡改《红楼梦》的结论，竟是根据陈镛的《樗散轩丛谈》。我们且来看陈镛的原话：</p>
<p>……然《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 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 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p>
<p>陈镛是乾隆年间人，还“亲见芹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印时他人所加！”似乎确是一位证人。可是，陈镛明明说“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 州某孝廉手笔”，无论时代、身份、经历，都和当今人们心目中的“曹雪芹”截然不同，而周汝昌却迳称此书为“芹书”；陈镛明明说《红楼梦》“巨家间有之”， 大名鼎鼎的刑部尚书苏阿凌家还藏有一部，而周汝昌却断言高鹗大书“此书久为名公巨卿鉴赏”为“一大奇谈”；陈镛明明说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藏之《红楼 梦》被鼠伤，公然送到琉璃厂抽换装订，书坊中人又公然抄出刊印，而周汝昌却宣称雪芹之书“传抄阅读，都是不公开的”……置如许与己说相抵牾的材料不顾，单 单抓住“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一句话，就断言“陈、宋两家，已经把乾隆、和珅君臣二人如何注目于《石头记》，定下计策，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将曹 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的起初内情，昭示于天下后世了”。可是，读者看到的，却是周汝昌自己是如何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地歪曲宋翔凤、陈镛 的话，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这个年代的重要，因为高鹗受程伟元委托，“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乃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春，陈 镛的话，正是所谓乾隆、和君臣授意程伟元、高鹗篡改《红楼梦》说的有力反证。<br />
凡此种种令人莫名惊诧的奇谈，除了源于任意剪裁历史的学风之外，更源于对当时政治文化背景的极端偏狭的理解。周汝昌引用吴云《红楼梦传奇序》所说“《红楼 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稍稍流布”，硬说是“正面指明《红楼梦》的开始流布和《四库全书》的告成<span>时间</span>是同一的”，甚而进一步推断《红楼梦》是“到四库书时期即大规模禁毁书籍的时期”方“大行其道、风靡全国的”的，从而为乾隆、和授意篡改说张目，实际上都是经不起检验的：<br />
第一，《四库全书》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完全排斥对通俗白话小说与戏曲剧本的收录，乾隆三十七年的谕旨明确规定：“除坊肆所售举业诗文及民间无用之 族谱、尺牍、屏幛、寿言等类，又其人本无实学，不过嫁名驰鹜，编刻酬唱诗文，琐碎无当者，均无庸采取。”“稗史之妖”的《红楼梦》，不可能成为采集汇送的 对象。<br />
第二，乾隆年间禁毁的重点是“违碍字句书籍”。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一月的上谕说得十分清楚，所谓“违碍”，主要包括写“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 本朝字句”与写“南宋与金朝关涉”的，这三条《红楼梦》一条也沾不上。所谓《红楼梦》“从一开始就是有避忌的禁书”，更是有悖常情。禁书者，奉朝廷官府明 令禁止之书也，曹雪芹方始写作《红楼梦》，总不能说他是在写什么“禁书”。且乾隆四十三年明令查禁的违碍书籍，属小说的仅七种，即《退虏公案》、《剿闯小 说》、《樵史演义》、《定鼎奇闻》、《辽海丹忠录》、《说岳全传》、《虞初新志》，性质都和《红楼梦》不一样，可见并无乾隆朝禁《红楼梦》之事。<br />
第三，清代的禁书，又分全毁、抽毁两类，抽毁的多半是“抵触本朝之处”的“偏谬之语”，绝无如周汝昌描绘的那种奉命将《红楼梦》有目的、有计划的“删改抽 毁并加伪续”、从而将“毒草”改造成可充“香花”的例证。又，乾隆武英殿聚珍本版式一律，均半叶九行，行二十一字，且印于事先刻印好的框格纸上，而程甲本 半叶十行，行二十四字，版框留有缝隙，栏线衔接不紧，也决非武英殿刊本。<br />
当然，《红楼梦》后来确是被地方当局列为禁书，明令禁止了；但第一个禁止《红楼梦》的，是道光十八年（1838）江苏按察使裕谦。不过，裕谦此时所禁止 的，显然不会是“有避忌”的雪芹“原本”，而只能是被周汝昌断为经乾隆“然之”的“假全本”，试想，假如此一《红楼梦》果真系乾隆、和珅君臣二人炮制钦 定，由皇家武英殿刊行的本子，裕谦有几个脑袋，胆敢擅加禁毁？<br />
<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的命题，在版本鉴定上是站不住脚的；“探佚”的基本前提，是根本不存在的。</span></strong></p>
<p>二、“探佚”方法辨误</p>
<p>一</p>
<p>蔡义江说：“探佚不应该只凭某一点迹象便作主观揣测，发挥大胆想像，它应该建立在比较可靠的基础上。所谓可靠的基础，在我的理解上，大概是要有足够的证 据、客观的态度、谨慎的推断、思路的逻辑性和结论的合情合理。”（《论红楼梦佚稿·致读者》）应该说，相当多的探佚者，是怀有严肃的真诚的态度的，他们和 那种“靠耸人听闻来哗众取宠”的做法，确实是很不一样的。<br />
但是，态度的严肃、真诚，并不就是一切。由于“探佚学”自身的虚妄性，必然导致探佚的“可靠基础”——包括证据、态度、推断，一句话，探佚方法的全面失误。</p>
<p>二</p>
<p>迄今为止，人们所运用过的探佚方法，大体上不出两个方面：<br />
首先，从前八十回中留下的“伏线”，诸如“金陵十二钗”的图画和判词、《红楼十二曲》的曲文以及回目、诗词、酒令等等方面的“暗示”，来推测小说“应有” 的结局。俞平伯说：“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之理？……我把前人所谓 ‘言不空生论不虚作’，断章取义，介绍到《红楼梦》来。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贴的兵，决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读者——底面 前。”（《红楼梦辨》中卷）这种推断，本来是有道理的，但探佚者对于书中的“伏线”，往往存在误解、穿凿以及不明版本的偏向，以至于走到极端的结论上去。<br />
比如，俞平伯曾一度对于<span>宝钗</span>与宝玉成婚的结局表示怀疑，就是来自于对书中“近因今上崇尚诗礼，徵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各家之女，皆得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与<span>宝钗</span>底册词的误会，说：“第四回之文可谓怪极。如钗、玉将来成婚，何必作此迂腐可笔之赘语？不可解一。薛蟠入都，何事不可借口，偏要说送妹待选？不可解二。第五回之文也很奇怪。如<span>宝钗</span>嫁了宝玉，真是美满的姻缘，何谓雪里埋？不可解三。”（《红楼梦辨》中卷）其实，徵采才女，不过是<span>宝钗</span>入都之由头，并非反证钗、玉成婚之不可能；“金钗雪里埋”，“金钗”喻<span>宝钗</span>，“雪”谐音雪，点明此一判词的所指而已，也不是“暗示”钗、玉成婚相矛盾。由此点怀疑推论开去，作出<span>宝钗</span>可能早卒甚或被选入宫的揣想，都是思维活动的一种浪费。<br />
更多的失误来源于对伏线的穿凿附会。如《红楼梦曲》的最后一折《飞鸟各投林》，从总体上暗示了小说悲剧性的结局，但俞平伯却认为世人对这折的解释都错了，它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所以重作句读解释，并且列了一表，以十二句分配十二钗：</p>
<p>（1）为官的家业雕零——湘云<br />
（2）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br />
（3）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br />
（4）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br />
（5）欠命的命已还——迎春<br />
（6）欠泪的泪已尽——黛玉<br />
（7）冤冤相报岂非轻——可卿<br />
（8）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br />
（9）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br />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br />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br />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p>
<p>俞平伯对此“自己颇以为甚确”，只是对宝钗和湘云的结局只“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表示了失望。其实，此曲先分叙“为官的”、“富贵的”、“有恩 的”、“无情的”、“欠命的”、“欠泪的”，以“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四句为一收束；再叙“看破的”、 “痴迷的”，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二句为一收束，将十二句分属十二钗，是不通的。再从小说的内容看，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中，贾、 王二府的官都比史家大，“为官的”为什么属之湘云？薛家纵然是皇商，但早已日趋败落，“富贵的”为什么又属之宝钗？“欠泪的”固可属黛玉，“欠命的”属之 迎春（“欠命”不是指命不好，而了“欠了人命”，否则就谈不上“命已还 ”了），就更讲不通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 真正“痴迷”的人物是宝玉和黛玉，如何又把“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归之凤姐？巧姐的结局，据此曲说是“死里逃生”，而从《好了歌注》，俞平伯又看出“择膏 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指的是巧姐，矛盾之极。尤其大谬的是说李纨是“老来富贵”，她的判词是：“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 与他人作笑谈”，分明是预示镜花水月，到头皆空，何能大富大贵？还说“贾兰将来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贾兰可算得上贾政的长房长孙，他若果真 “不仅仅中举人”，那贾府可是真的“沐皇恩”、“延世泽”了，又怎么会“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呢？<br />
《红楼梦》版本的复杂性，又有一个以何种版本为根据来探求“伏线”的问题。如庚辰本第二十二回至惜春之谜而止，下缺。眉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回后有批语云：</p>
<p>暂记宝钗制谜云：<br />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br />
晓筹不用人鸡报，五夜无烦侍女添。<br />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br />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p>
<p>而在程本中，这首灯谜却出黛玉之手，第二句“总无缘”作“两无缘”，第三句“人鸡报”作“鸡人报”。宝钗之谜则为：</p>
<p>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br />
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p>
<p>论者不明“破失”乃版本术语，意谓所据底本残破失落。“此后破失，俟再补”，为抄录人所加，底本破失，难以抄录，等再觅他本以补之。又在残叶中见到一谜， 印象中似为宝钗所作，故“暂记”于后待考。此谜将“鸡人”误抄为“人鸡”，更证明是一个后出的本子，但论者却迷信庚辰本反映了原稿的面貌，断定“琴边衾里 总无缘”出宝钗之手，并据此探佚道：“宝钗名为婚嫁，实为孤居”，“他们成其夫妇了，可又未成其夫妇。……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 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弟”，“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 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 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910、911页）想像力可谓丰富，然所据却 是后出的伪本，则所有的“探佚”，都是落空的。<br />
同样的例子还有第六十九回尤二姐死后一段，己卯、庚辰本在“那里已请下天文生”一句后，比程本多出如下文字：</p>
<p>（贾琏）揭起衾单一看，只见这尤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span>大观园</span>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忽略了，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p>
<p>论者据此推测凤姐后来的结局，是“不得其夫”，被一心要为尤二姐报仇的贾琏所休而死。其实，只要略加考察，就可发现上述文字系后人所妄加。单以贾琏之人品 而论，早已把尤二姐置之脑后了，所谓“日后对证”，更是空话。庚辰本第七十二回写凤姐说：“我因为我想着后日是尤二姐的周年，我们好了一场，虽不能别的， 到底给他上个坟烧张纸，也是姊妹一场。”而贾琏却半晌方道：“难为你想的周全，我竟忘了。”（程甲本贾琏答话无“我竟忘了”四字）就是明证。以这种经后人 篡改了的版本为探佚的根据，自然注定不会有合理的结果的。</p>
<p>三</p>
<p>其次，从脂砚斋等人所加的批语来探索后半部的某些回目、情节和文字。<br />
脂批之所以被视为探佚的根据，是由于“脂砚斋、畸笏叟等，他们都是作者的同时人，有的与作者关系很亲近，他们了解作者的创作情况，知道有些经删节而变得更 隐晦的地方的本来面目，提供线索，有助于我们看懂小说的内容，特别是他们见到过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其中某些回目和情节梗概，在他们谈‘千里伏线’的批语 中，往往也有所提及。”（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正是基于对脂砚斋其人的绝对信任，有的研究者提出：对于脂批，“每一条都要正视”，“在没有相反的实证 材料之前，涉及佚稿内容的任何一条脂批，都有理由不被否定。”（杨光汉：《版本四题》，《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1 期，着重号为原文所加）<br />
不应该怀疑多数研究者力求“充分尊重实证材料”的真诚意愿；但是，撇开脂砚斋是作者同时人、了解作者的创作情况等等有待证实的问题不论，单就脂批而言，论 者也承认“脂本中的评语，因为不是一二个人所加，而多数又不署名号，或在过录时被删去了名号，因此情况比较复杂。”（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既然这样， 正确的态度应是对脂批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明其年代、真伪，并作出恰当的诠解，而不是笼统地提倡“尊重”每一条脂批。<br />
顾颉刚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日给俞平伯的信中说：“有正本有有正本的批，通行本有通行本的批，你的《金玉缘》又有《金玉缘》的批，可见《红楼梦》这部书批的 人实在多了。他们的批，固是很有成见，但可考证的地方也有，——如你所举‘伤心’‘疑心’的问题，——所以也不应一切丢开。我们何不把批评的人考证一下， 《红楼梦》到底有多少家的批语，这多少家到底是孰先孰后。这个问题解决了，在考证文字上方便的多。”这个意见本是很对的，只是俞平伯、顾颉刚当初都把《金 玉缘》看作“较旧的本子”，而把改“疑心”为“伤心”的有正本看作“新本”；现在的红学家却迳直把有正本当作脂本，于是又成了“较旧的本子”了。其实，脂 本即便是“旧本”，经过多次过录，谁也不敢担保无后人添加的批语，因此，还是应该客观地把脂批看成《红楼梦》批语中的一家，实事求是地解决它们之间孰先孰 后的问题。<br />
比如，《红楼梦》第十八回写元春省亲时，点了《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四出戏，是谓“省亲四曲”。历来的研究者，大都认为这四出戏是出于作 者有意的安排，带有“谶语”的性质；不过，它们究竟预示了什么，各家的理解就很不一致了。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云：“归省四曲应元妃。”解盦居士《石头 臆说》云：“书中所演各剧皆有关合，如元妃所点之《离魂》……为元妃不永年之兆。”沈煌《石头记分说》云：“《离魂》是元春谶兆。”几种《红楼梦》批点本 的意见也很纷纭：<br />
妙复轩本夹批云：</p>
<p>《豪宴》，本回事；《乞巧》，宝钗传；《仙缘》，宝玉结果；《离魂》，黛玉传。</p>
<p>黄小田评本夹批云：</p>
<p>头一出指目前，第二指宫中，第三指幻境，第四则谓薨逝矣。</p>
<p>脂评己卯、庚辰本云：</p>
<p>第一出：《豪宴》（夹批：“《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br />
第二出：《乞巧》（夹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br />
第三出：《仙缘》（夹批：“《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br />
第四出：《离魂》（夹批：“《牡丹亭》；中伏黛玉之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p>
<p>且让我们通过对具体戏目的分析及其与小说相近之处的勾稽，来看一看究竟哪一种说法更合乎情理。<br />
第一出：《豪宴》。李玉的《一捧雪》传奇，演太仆寺卿莫怀古为玉杯“一捧雪”遭严世蕃陷害，老仆莫诚为主代戮，侍妾雪艳刺死负义之徒汤勤后自尽，因得戚继 光救护，终获昭雪的故事，其主旨在表彰“忠孝子好收拾死里逃生的无怀父，捐躯仆恰配享千贞万烈的薛艳娘，仗义师堪媲美铁胆铜肝的元敬友”，抨击“趋炎汉活 现出负恩忘义的中山狼”（《一捧雪·谈概》）。从表面看，剧中的严府与书中的贾府，似有相近之处，故或以为作者是“通过《豪宴》中严府子孙恃势豪奢，‘中 山狼’之徒负义反噬”来“预示贾府之必将由盛而衰”。但把持朝纲、终被抄斩的严氏父子，在本剧中并非主角，“负义反噬”的汤勤，“噬”的是莫怀古而非严世 蕃；剧中真正的中心莫家，则是“团圆会合，千载名标”：可见，无论从哪一角度讲，都得不出“伏贾家之败”的印象。再说，有关贾家日后之终趋衰败，在第五回 《红楼梦曲》中已经预示得十分清楚，曹雪芹又何必于此多费心机呢？按《豪宴》为《一捧雪》之第五出，演严世蕃设宴款待莫怀古，命新取的女优搬演杂剧侑觞， 戏曲行话称之为“戏中戏”，热闹非凡，正与省亲之场面相合，故妙复轩批：“本回事”，黄小田批：“指目前”，是比较得宜的。<br />
第二出：《乞巧》。洪升的《长生殿》传奇，演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第二十二出《密誓》，写七月七夕织女渡过鹊桥，星河之下，隐隐望见香烟一簇，摇扬 腾空，原来是杨玉环到长生殿向天孙乞巧，“愿钗盒情缘长久订，莫使做秋风扇冷”，恰唐明皇至，二人遂对天密誓：“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永不相离。”然 而，曾几何时，“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杨玉环身死马嵬驿，“地久天长”的愿望，终成泡影。贾元春与杨玉环俱为贵妃，且皆不能终伴君王，谓此 曲“中伏元妃之死”，似不无道理；然《红楼梦》所写之元妃，与君王绝无爱情可言，甚至也没有享受到爱情的奢望，不然，在省亲之时是不会说出“当日既送我到 那不得见人的去处”的话来的，说此曲与之有关，是难以成立的。《红楼梦》倒是屡屡将宝钗比作杨妃的，“滴翠亭杨妃戏彩蝶”的回目即为明证，故此曲当与宝钗 命运有关。曹雪芹称此曲不用原本的《密誓》，而用舞台本的《乞巧》，盖有深意存焉。“密誓”者，谓男女双方誓盟密矢，两情无二；《乞巧》者，则惟女子单方 虔然心香，伏祈鉴佑耳。宝钗一心要得到宝玉的爱情，结果仍不免“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妙复轩本谓暗伏宝钗传，显然是最为贴切的。<br />
第三出：《仙缘》。汤显祖之《邯郸记》，演卢生在邯郸店遇吕洞宾，因黄粱一梦而大悟，遂从之出家学道。其第三十出《合仙》（即《仙缘》），演吕洞宾度卢生 甫至仙境，张果老说：“你虽然到了荒山，看你痴情未尽，我请众仙出来提醒你一番，你一桩桩忏悔者。”众仙遂逐一演唱“浪淘沙”以示点醒：</p>
<p>［汉钟离］甚么大姻亲？太岁花神，粉骷髅门户一时新。那崔氏的人儿何处也？你个痴人！<br />
［曹国舅］甚么大关津？使着钱神，插宫花御酒笑生春。夺取的状元何处也？你个痴人！<br />
［铁拐李］甚么大功臣？掘断河津，为开疆展土害了人民。勒石的功名何处也？你个痴人！<br />
［蓝采和］甚么大冤亲？窜贬在烟尘，云阳市斩首泼鲜新。受过的凄惶何处也？你个痴人！<br />
［韩湘子］甚么大阶勋？宾客填门，猛金钗十二醉楼春。受用过的家园何处也？你个痴人！<br />
［何仙姑］甚么大恩亲？缠到八旬，还乞恩忍死护儿孙。闹喳喳孝堂何处也？你个痴人！</p>
<p>在仙真唱后，卢生均一一叩头答介：“我是个痴人！”表示心悦诚服。 于是乎“富贵场中走一尘”的卢生，终于“着了役扫桃花阆苑童身”。看剧中的卢生，一生“列鼎而食，选声而听”，“轩昂，气色满华堂，立宫花济楚珠佩玲琅， 谢夫人贤达，许金钗十二成行”，自承“弟子一生耽阁了个情字”，简直活脱脱一个贾宝玉的身影！他的彻底解悟， 岂不是“宝玉结果”的谶兆？关于“十二钗”，论者或谓出白居易《酬思黯戏赠》：“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或谓出黄庭坚《梦中和觞字韵》：“何处胡椒八 百斛，谁家金钗十二行。”而《邯郸记》中，“金钗十二”屡见，可见曹雪芹所受汤显祖的影响，二人在思想意趣上，可说是相通的。脂批硬说此曲“伏甄宝玉送 玉”，较之说《乞巧》“伏元妃之死”，还要不着边际。<br />
第四出：《离魂》。汤显祖的《牡丹亭》传奇第二十出《闹殇》，演病势转沉的杜丽娘，中秋之夕，开轩欲见那皎皎月轮，春香谎说“月上了”，然而，只见“剪西 风泪雨梧桐”，冷厥过去，“残生今夜雨中休”。这曲“恨西风，一霎无端，碎绿摧红”的悲剧，确可为小说美丽女主人公不幸夭折的谶兆，在《红楼梦》中，唯林 黛玉可以当之。在这一点上，妙复轩本与脂本的批语是一致的。<br />
再从总体上看，省亲四曲所预示的人物情节，其间应该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解居士与沈煌只说到《离魂》是元春的谶兆而不及其他三曲，话石主人与黄小田则认为 四曲均与元妃有关，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妙复轩与脂砚斋既然一致以为《离魂》是黛玉的谶兆，以情理而论，其他几曲亦应和主人公有关才是。妙复轩本说《仙 缘》为“宝玉结果”，《乞巧》为“宝钗传”，与《离魂》为“黛玉传”，恰鼎足而三，尤见作者之匠心；而脂本中这几条批语的作者，并不了解曹雪芹的写作情 况，甚至还没有看懂这几支曲文与小说有何相似相通之处，就离开具体的剧情牵强附会地去寻找“伏因”，将三曲分属“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黛玉之 死”，是不符合小说创作之初衷的。脂批所谓元妃之死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不过是后世一班读者心理的反映而已。几十年来，出于对脂批的迷信，论者 费尽心机地去猜测“甄宝玉送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尤其是遐想连翩地推想由于元妃之死，使贾府如何失去了“靠山”，遂尔彻底衰落；殊不知贾府并非因椒房之 宠而发迹的外戚，而是开国勋臣凭九死一生挣下的世家，以此去“探”《红楼梦》之“佚”，焉能不误入歧途呢？<br />
第一回《好了歌注》的脂批，是需要判明年代的重要批语。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俞平伯曾说：“《红楼梦》……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 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的迳路也没有，只觉得 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他写出自己的揣想道：</p>
<p>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人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 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续娶之事，如高鹗写黛玉死而宝钗嫁，旧时真本写宝钗死而湘云继）金满箱，银满箱， 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 择膏粱， 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 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辨》中卷）</p>
<p>《好了歌》既然是泛指，就没有理由判定《歌注》是专指；宝玉“由富贵而贫贱”、“由盛年而衰老”之类的预示，其“伏线”价值也等于零。俞平伯认定“八 十回以后全是黑漫漫的长夜”，所以往往“凭着自己底猜详”，而其间起作用的却是所谓“旧时真本”的提示，如谓湘云做了乞丐，巧姐流落烟花之类，并无多少的 独创性。不想到了一九二七年出现的甲戌本，却把俞平伯的“盲揣”一一落实了：</p>
<p>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例批：宁、荣未有之先。）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宁、荣既败之后。）蛛丝儿结满雕梁，（潇湘馆、紫芸轩等处。）绿纱今又糊在蓬 窗上。（雨村等一干新荣暴发之家。）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宝钗、湘云一干人。）如何两鬓又成霜。（黛玉、晴雯一干人。）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 底卧鸳鸯。（熙凤一干人。）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甄玉、宝玉一干人。）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言父母死后之日。）保不 定日后做强梁。（柳湘莲一干人。）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贾赦、雨村一干人。）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贾兰、贾菌一 干人。）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总收。）反认他乡是故乡。（太虚幻境、青埂峰一并结住。）</p>
<p>甲戌本不讳“玄”字，其之过录，必在民国以后；且卖此本给胡适的书贾，明言他读过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对于红学研究之动向，颇为熟悉。甲戌本于《好了 歌》一无批注，而对《歌注》批之弥详，正是俞平伯一泛指一专指见解的产物，其于“昨嫌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下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也是俞平伯意见的 重复，而贾兰如果真的成了着紫蟒的达官，贾府岂不真的“兰桂齐芳”了么？《歌注》的脂批，多是空话，且胶葛不通，如“两鬓成霜”下注“黛玉、晴雯一干 人”，黛玉应早逝，晴雯已命亡，何能成白发老妪？前面批“雨村等一干新荣暴发之家”，后头又批他是“锁枷杠”之类，吴世昌认为此批出自与曹雪芹不相干的后 世人之手（《残本脂评〈石头记〉的底本及其年代》），实际上，完全可以判定是受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为俞平伯之疑问提供答案的赝品。<br />
然而，有的研究者却以为“甲戌本这一页所有的侧批都可信”，并试图从抄手“过录批注时错了地位”的角度，将侧批的位置“还原”，推断出“作家在前八十回中 既未明确暗示过，其他脂批也没有提到的”佚稿的内容：“一是‘陋室空堂’的侧批：‘宁荣未有之先’；二是贾兰升发，也穿上了官袍；三是柳湘莲日后作强 梁。”（杨光汉《关于甲戌本〈好了歌〉的侧批》，《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 期）尤其是推断柳湘莲参加了农民起义，打进了京城，最为轰动一时的探佚新说，恰恰是误信了后出批语的妄说的结果。<br />
脂本中涉及八十回后情节的批语，又存在许多矛盾现象，也同样证明脂批的不可靠性。这里有脂批与脂批之间的矛盾。如庚辰本第二十回眉批说：“袭（人）正文标 冒：‘花袭人有始有终。’”而同回夹批却说：“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 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辩之者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不是指袭人始终服侍宝玉，而是指她与琪官 “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并且揣想“佚本写她底嫁，是被迫而非自动的，必有个不得已的缘故在内”（《红楼梦辩》下卷）。但论者没有想想：贾府若不败 落，宝玉若不出家，安能让袭人出嫁？若宝玉果真堕入“寒冬噎酸韭，雪夜围破毡”的境地而无法留住袭人，那他又怎能留住麝月？换一个角度，若麝月能耐受得住 饥寒、与宝玉同甘共苦，袭人又为何难于厮守？这又算什么“有始有终”呢？<br />
这里还有脂批与正文的矛盾。小说中的贾芸与红玉，都是品性下劣的人物。贾芸极善逢迎，不惜以冰片、麝香贿赂凤姐，还认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宝玉为父亲；红玉也 是一心攀高枝的人物，一旦得凤姐赏识 ，便自鸣得意起来：总之皆可归为势利小人之属， 而脂批却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此条为“靖本”第二十四回批语）“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第二十七回）周汝昌据此探佚道：“‘探 监’当指于狱神庙探望在监禁中宝玉、凤姐。……先随宝玉、后随凤姐的丫环小红，其时已嫁贾芸，而贾芸与街坊倪二（醉金刚）有交，所以夫妻二人商定，浼求倪 二，通过倪二的朋友——在监狱看管的某人，而前往探看，并由他们共同设法，加以解救。”《红楼梦》不是以情节之奇幻、出人意表取胜的悬念小说，心术不端、 趋炎附势的贾芸、红玉，是不可能在贾府势败之后，去仗义探监、设法解救的。</p>
<p>三、 “探佚”成果辨误</p>
<p>一</p>
<p>红学家宣称：“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被程高伪续所锢蔽而不自知，还以为他们干得好，做得对，有功，也不错……云云。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看不到曹雪芹这个 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毕竟是什么样的，是被歪曲到何等不堪的地步的！”（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那么，吸引了诸多研究者与续作者的探佚的成果，是否让读 者真的看到了“曹雪芹这个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或者真的显示了“原著整体精神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呢？<br />
答案是令人沮丧的。一位在探佚工作中付出过长期努力的学者评论道：</p>
<p>探索与论述曹雪芹小说的佚稿的工作，本来理应受到广大红学爱好者的尊重与欢迎。然而，红学界一度出现的“探佚热”，其社会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甚至还有点 令人担忧。探佚的结果，无奇不有。诸如宝钗再嫁给贾雨村为姨太太，在送夫充军北方途中，倒毙于雪地；柳湘莲率农民起义军攻破京师；宝玉还俗或充军；黛玉上 吊或投水；凤姐死后被奸尸，弃骸骨于荒野；湘云婚后性欲无度，致使丈夫脱阳暴卒……如此等等，惊耳骇目，情节之离奇，如读当代某些外国流行小说。（蔡义江 《论红楼梦佚稿·致读者》）</p>
<p>撇开这类“缺乏严谨的治学态度，又走得太远”的妄诞之说不论，那些号称“醇正学风”、“正派路子”的探佚，其结果又当如何呢？被誉为“第一次敢于打破二百 多年来程高所设置的坚固的枷锁，努力尝试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比较接近雪芹原著本旨的‘后半部’的情节和收束”的“有里程碑的意义”的（周汝昌《红楼梦── 根据曹雪芹原意新续》序）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后七集，播出以后，收视率不高，多数专家与广大观众，都认为“基本情节不可信”，“不能很好地保持原著的精 神”，这是耐人深思的。用它作为检验探佚成败得失的样品，看看在情节设置、形象塑造乃至思想意蕴的阐发等等方面究竟存在着哪些失误，以及造成这种失误的理 论根源究竟在哪里，也许是最为适宜的。</p>
<p>二</p>
<p>据改编者《愿心——代前言》的说明，电视剧改编的方针是“忠于原著，重视续作”。但按探佚者的观点，八十回以后的“原著”早已散佚不存，又何从“忠于”起 呢？改编者的工作，实际上“等于重新创作”——“代人立言”的创作了；具体说来，就是：“根据前八十回正文伏线，根据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根据情节推 进的必然逻辑，根据脂批提示，根据原著总的风格和气氛，参考大量的文献资料，参考红学界诸家多年的研究成果，尽可能合理地构想出八十回以后部分并且用电视 剧本的形式表现出来。”改编者的五个“根据”中，“正文伏线”、“脂批提示”是探佚者向来服膺的客观材料，但对“伏线”的理解，早就存在误解、穿凿和不明 版本的偏向；“脂批提示”则是尤其靠不住的东西。“客观材料”尚且如此，“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情节推进的必然逻辑”、“原著总的风格和气氛”之 类，就更是改编者“自己对原著的直接感受和理解”了。至于红学界的研究成果，“曹氏佚著的情节究竟如何，红学界远远没有弄清。探佚的文章是不少，但有的走 得很远，有的自相矛盾，多数还只是带有很大主观成分的猜想。要把这些所谓‘成果’，串成完整的合理的情节，还差得远哩，又如何能体现原作的精神？”（蔡义 江《走向了两个极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观后》）<br />
但是，电视剧改编的失误，却并不在佚稿的情况远远没有弄清，探佚的成果自相矛盾，而在探佚者刻意要“制造”一种有别于所谓“程高伪续”，实际上是《红楼 梦》有机组成部分的后四十回的新的意境、新的结局，实际上构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观和艺术审美观的严重较量；这种较量，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br />
一、将贾府兴衰的过程处理为毫无新意的秘史琐闻。<br />
改编者发愿要超过以往各类改编之作只局限于写“人”、写“情”的水准，立志要在写“意”（阐发原著丰富的内涵和立意）上有所突破，而第一个“意之所在”， 就是“通过一个封建大家族的衰亡，阐发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登高必跌重；乐极悲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不是人力能可常保’的一种‘无常’哲 理”（《愿心》）。姑不论这种“无常”哲理是否具有历史的深度，单就把贾府的衰亡处理为宫廷斗争（“外头杀来”）与家族内部斗争（“家里自杀自灭”）的结 果而论，就实在是一种毫无新意的旧套。红学家大多相信脂批关于元春之死是“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话，认为“元春之死与杨贵妃之死有某种类似之处”： “一是她不是死在深宫内院，而是死于避安禄山之乱的道路途中。二是她被缢死乃由于杨国忠的误国，兵士因怨杨国忠，‘追后台’而牵连到她。”（梁归智《石头 记探佚》）联想虽极丰富，但要落实到电视剧的改编中，无奈是太困难了，所以只好借贾琏的话，把此事说得十分神秘：“事情有些蹊跷，一是都说不知道娘娘怎么 突然薨了，二是至今不提谥号的事……”。电视剧的“独创”之处在暗示此事与忠顺王府有关，所以元妃一死，忠顺王府就拘去了被贾琏撵走的鲍二家的，随即抄没 了宁荣二府，而在忠顺王爷宣读的圣旨中，抄家的罪名也作了省略；直到最后一集，已经沦为杂役的宝玉邂逅北静王时，还不忘追问：“我们娘娘……究竟是怎么回 事？”而北静王居然簌簌流泪，连连摇手：“别……别问了！说不得了……说不得了……”<br />
如果说宫廷斗争是以扑朔迷离的方式处理的话，那么，贾府内部的斗争，却被详尽而突出地强调了：在这一方面的“探佚”成果，确实是相当可观，足供参考的。红 学家说：“贾府巨变之由，是‘内鬼’‘外祟’交发并作，……‘内鬼’之生，则由于贾府内部存在两大矛盾：大房（贾赦、邢夫人）与二房（贾政、王夫人）的不 和是一个内部矛盾，二房本身又有嫡（王夫人、宝玉）与庶（赵姨娘、贾环）的暗斗是另一个矛盾。两个矛盾的焦点体现在哪里呢？在凤姐和宝玉二人身上。为什 么？因为她们嫂叔二人是经济实际掌权者与产业法定继承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893页）电视剧的改编， 无疑是遵循了这个指导思想的。电视剧的第一场重头戏是第二十三集的“荼蘼架事件”。大约是为了强调“派系之争”，改编者不觉忘了自己定下的“情节推进的必 然逻辑”了：<br />
1、“被贾太君视为命根、心肝， 被众人捧为凤凰的正支嫡派的‘待补’贾府府主”的堂堂的宝二爷，竟会惧怕查夜的人，拉着黛玉躲到荼蘼架下，被傻大姐发现以后，惊惶地拉起黛玉朝山后跑去，避之唯恐不及；<br />
2、“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子”， 唯有门前一对石狮子干净的贾府，居然会对宝玉的“清白”特别看重起来，“到处是三个一堆、五个一伙”的议论纷纷，王夫人闻讯更是“脸色煞白”、说话“颤声”；<br />
3、阖府皆知贾母将袭人与了宝玉，早已是宝玉的人了， 如今居然要让她挺身出来，承担“勾引宝二爷到荼蘼架底下去”、“带累了二爷的声名品行”的罪责。王夫人深知“那种事”断不是袭人做得出来的，她这是为了 “保全宝玉”，也就是“保全”了自己；袭人则说：“我知道，把二爷洗清白了，我也就留不住了……”<br />
贾府中到底有哪一股力量，使得王夫人、宝玉如此害怕呢？袭人说：“这一回算是万幸，遮过去了。可咱们府里的那起小人，太太知道，口里眼里心里都够使的，难说不让他们看出破绽来……”贾府中真的有使王夫人也畏惧的“小人”么？只有天知道。<br />
第二场重头戏是第二十五集元妃薨逝后贾琏与凤姐矛盾的激化。凤姐取出被她藏匿了两三年的多姑娘的头发，欲给贾琏致命的一击，不料贾琏却一反常态，突然强硬 起来，请到邢、王夫人并贾珍、尤氏，将尤二姐的“命案”端了出来，命秋桐、善姐当场交代了凤姐设计虐待尤二姐的真相，还把讹传已死的张华传唤对证，凤姐顿 时神情惨变，昏倒在地上。经此一番安排，红学家所谓贾家之败的二大主因之一、“统治阶级的大代表”的凤姐的罪恶才得到充分的暴露，“代表着一群受欺压、受 迫害的不为人所齿的‘小人物’阶级，在改变了社会地位关系之后，重来和过去的统治、压迫者算账”（《红楼梦新证》第 899页）的理念也得到了落实；但是，紧接元妃薨逝之后的这场小插曲，并不能解释贾府随即被抄没的原因，倒反而现出改编者指导思想的混乱：探佚者一致认 为，《红楼梦》是彻底反封建的，因此贾府一定要彻底败落下去，而绝不能有“败而未倒”、“落而复起”的局面；但是，自有封建社会以来，单个家族、集团的兴 衰，是极平常的事，抄家灭族，也是史不绝书。贾府不等于整个封建阶级，贾府的败亡，更不等于整个封建社会的败亡，这本是最普通的常识。电视剧是让贾府化作 “白茫茫大地”了，但同情他们的北静王依然不倒，与他们作对的忠顺王愈益炙手可热，封建社会的运作，仍将持续下去。改编者提供给读者和观众的，不过是宫闱 秘史与家族琐闻一类毫无新颖性的货色，其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较之传统小说中写忠奸之争的政治小说和善恶之争的道德小说，还要等而下之。<br />
二、将宝黛爱情的悲剧处理为平淡无奇的生离死别。<br />
红学研究的成果表明，“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在这片古老而充满了生机的文学天地里处于一个中心的地位”，“它们所表达的丰富复杂的社会历史内涵，以及那 沥血滴髓、缠绵细腻的情感描写，两百多年来，曾经是那样深深地激动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使他们为其所感动，所陶醉。”这种爱情之所以具有如此永久的动人心 魄的魅力，根本原因是“宝黛爱情是建筑在共同的叛逆的思想性格基础之上，而且这种叛逆不只是局限于封建礼教的范畴，还包括了封建科举制度和人生道路等其它 带根本性的方面，所以这一爱情才为封建家族统治者所不容，最终惨遭被扼杀和毁灭的厄运”（孙逊《论〈红楼梦〉的三重主题》，《文学评论》1990年第4 期）这大约已经成了《红楼梦》爱好者和研究者的共识。<br />
可是，探佚者却大多喜欢强调在曹雪芹的构想中，应是“木石前盟在前，金玉之缘在后，宝钗是在黛玉死后，才嫁给宝玉的”。有的探佚者还特别指出：“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促使他‘泪尽夭亡’的是别的原因。”（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br />
为了贯彻这一指导思想，探佚者和改编者不得不首先解决情节设置中的一大难题，即设法把宝玉从贾府支开，让他脱离矛盾的漩涡，以便让黛玉在绝望中“泪尽而 逝”。方案之一是：贾府发生一连串重大变故，元春死去，贾府获罪，“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本为避祸，竟因其某种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贾府中人与他们隔 绝了音讯，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 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宝玉。”（同上）方案之二是：发生了与异民族的战争，宝玉被迫从军，“在前一年秋天 离开贾府，黛玉在宝玉走后日夜思念悲啼，又受到赵姨娘一党的陷害打击，于第二年春末泪尽夭亡”（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电视剧实施的是第三个方案：探春 和番，宝玉被遣送嫁，远远地离开家中，致使黛玉因思念宝玉而疾病渐重。为了冲淡黛玉之死的浓重气氛，改编者有意安排了种种内外矛盾以间隔之：史家被抄，凤 姐私自收下史家连夜转移的东西，邢夫人乘机兴风作浪；薛蟠为争戏子，打死仇都尉之子，被巡检衙门锁了；迎春为丈夫凌虐，死讯又至……大故迭至，竟无人过问 黛玉之死活，紫鹃情急，闯进房内报告贾母。贾母大恸，道：“要是林丫头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遂欲为宝玉、黛玉议婚，凤姐亦颇赞成。黛玉闻此 喜讯，身体渐好，已能出来散步，忽然听小红向紫鹃透露：宝玉的船遇到海盗，见人杀人，见货抢货，宝玉不知下落，只找到了那块玉！黛玉眼前一黑，昏倒在花冢 旁……<br />
黛玉之死，是《红楼梦》中最具撼动人心力量的文字，而到了探佚家笔下，却成了平淡无奇的生命的天然终结。焚诗帕、焚诗稿，虽然都一一“参考”了、搬用了， 但已不是因为“断痴情”，哽咽着“……宝玉……等等我……”，已经失却了焚稿的韵味。更叫人惊讶的是，黛玉刚死，宝玉就回来了！紫鹃跪在榻旁， 拼命地摇晃着软软地横在榻上的黛玉：“……你听见了么姑娘，……宝玉……回来了！……”宝玉则轻轻地坐在床榻边， 对着空的床头，柔声细气地：“……妹妹，我回来了……”。黛玉之死的唯一解释，就是宝玉的远离；这一远离，又是外界的诸因素酿成的：于是，宝黛爱情悲剧本 身，也就丧失了任何历史的和审美的意蕴了。<br />
探佚者当然没有忘记对黛玉之死的社会原因作一番推究。他们认为：“在黛玉问题上，主要是先因赵姨娘搞鬼（贾环也可能使了坏）。她为毁宝玉，看清了一着棋， 必先毁黛玉。故此捏造异事丑闻，时向贾政报告。迨到适逢元春‘关念’宝玉婚事，召贾政共同商量时，贾政遂将所得于赵姨娘的谰言，（当然包括王夫人所得于袭 人的也在内）‘奏’与了元春。元春于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贱’，指定聘娶宝钗。至此，黛玉遂无由再留于世，而宝玉也只有‘奉旨完婚’的一条死路可走。” （《红楼梦新证》第904 页）由于种种原因，电视剧把这种“诡计深心”派给了丫环麝月。她先是建议王夫人为宝玉“赶早定一门亲事”，及至闻知贾母有心“亲上做亲”，又提醒说：“不 说宝姑娘待选才人赞善的事不成了么？”最后干脆献策“请宫里娘娘的旨意”：于是，贾母、凤姐被完全洗刷了，所谓“很庸俗、很浅薄的、毫无思想内涵可言的 ‘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儿戏办法”被妇姑勃溪、叔嫂斗法乃至奴才献计、小丑跳梁之类的货色取代了。“这样的东西”，才是曹雪芹真正“未必肯写——也根 本写不出的”呢！<br />
黛玉一死，《红楼梦》最大的难题，就以一方“让路”的方式获得了最便捷的解决，宝钗与宝玉完婚，也就顺理成章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电视剧无法表现宝玉对 黛玉之死的揪心的悲痛，却让他完全顺从地接受了一位与自己志趣绝不相投的妻子。“奉旨完婚”洞房内一场戏，宝玉只有“惊异地四面环顾”、“猛地回过头来， 死死盯住房门”和“闭上眼睛，一下掀去盖头”三个动作，以及当年宝钗看金锁识通灵，林黛玉说“我来得不巧了”两个闪回，宝玉的苦痛，已被一笔勾销。尤其是 此等大事，竟放在《贾府抄没》一集中，作为过场戏来处理，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宝黛爱情的悲剧内涵，而这恰是对《红楼梦》精神的最大背离。<br />
三、将宝玉出家的抉择处理为无可奈何的穷途末路。<br />
探佚者强调：“后半部贾家被抄没之后，景象极惨，贾宝玉等人都曾‘展眼乞丐人皆谤’，最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就生动地表现了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 彻底绝望，绝无妥协留恋之意”，只有通过探佚，才能认识《红楼梦》“对整个封建制度和思想体系的叛逆”及“对真善美，对自由和幸福的永恒渴望和追求”（梁 归智：《石头记探佚》）。电视剧的创新之处在于，彻底地泯灭了宝玉心上的任何主体意识，《狱庙相逢》一集中，宝玉和两府人等共六、七百号关在羁候所里，听 凭牢头老三、马贩子王短腿、醉金刚倪二一帮“桃园兄弟”任意摆布，当贾芸混入庙中探看，宝玉大受感动，含泪道：“……自遭家难以来，亲朋故旧，躲之惟恐不 及。……我先时的知交，如今一个都……。老太爷、老爷当日提携了多少人！桃李门墙、绛帐春风……，没像雨村那样恩将仇报、落井下石就算很不错了！”这种站 在失势者立场对“忘恩负义”之徒的谴责，哪里像宝玉的声口？ “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宝玉竟有偌多的“知交”；贾府中贾代善、贾政也居然成了拔擢贤才、广收生徒的良臣！当贾芸说要找几个朋友救他出去， 宝玉惨然一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又能跑到哪儿去？……再说，父母家人都在难中，我一个人出去，又有什么意思？”一心要写成“树倒猢狲散”的电视 剧，虽然做到了不让贾府重兴，不让宝玉中举，却加重了他对封建家族的眷恋，把他也降到了“树倒”以后猢狲群中一员的水准。“转眼乞丐人皆谤”的宝玉，看到 远处烈焰腾空，本能地喊道：“哎呀，荣国府！”──“对封建社会的彻底绝望，绝无妥协留恋之意”云云，可以说已经荡然无存。<br />
电视剧还特意添加了做了更夫的宝玉被人侮辱的一幕：</p>
<p>喧笑声中，宝玉被人群团团围住，推来搡去。<br />
一个年青人高声喊着：“宝哥儿，你的那块玉呢？摔给我们看看呀！”<br />
人群哄然响应：<br />
“对对，拿出来！”<br />
“摔呀！”<br />
高台阶上，十几个男仆开心地大笑。<br />
一个妇人尖声叫着：“哎——，我这儿有才调好的胭脂，你吃不吃呀？”<br />
人群哄笑。<br />
一个中年汉子笑着使劲推了宝玉一把。<br />
宝玉踉跄着倒地，呻吟了一声。<br />
中年汉子高声嚷着：“快，快喊姐姐妹妹就不疼了！”<br />
人群哄笑。<br />
宝玉从地上爬起来，满面泪痕。<br />
各种各样的笑脸在宝玉眼前晃动着。</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这种笔墨，不啻是对《红楼梦》精神的最大否定和嘲弄！</span></strong><br />
电视剧虽然让宝玉谢绝了北静王带他回去的建议，说：“……百年公府，瓦解冰销。如今，我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太白有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王 爷，让我……走自己的路吧。”但宝玉并没有“自己的路”。深秋寒冬，春去夏来，宝玉到处乞讨，把剩菜汤“咕咚咕咚”灌下去，被恶狗追得拼命奔跑，仍然不时 回想起荣国府往日的荣华。终于在一个冬夜，他讨乞来到蒋玉菡家门口，被袭人留住了下来。袭人一边给宝玉梳头，一边表白说：“……那年，我母亲、我哥哥要赎 我回家，我说过……至死也不回去的。……原想着一心一意伺候二爷，能……长长远远的，可……到底……”，可是，宝玉却鼾声大作。等到蒋玉菡把安顿在客店里 的宝钗与麝月接来，炕上已空无一人。宝玉就这样“悬崖撒手”了！然而，什么叫“悬崖”，为什么要“撒手”，电视剧却始终没有让读者与观众闹一个明白。</p>
<p>三</p>
<p>对《红楼梦》结局的认识，归根结底必然受到论者主观意念的支配。胡适认定《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既然曹雪芹是“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 椽，绳床瓦灶”，后四十回写贾府“重沐天恩”、“兰桂齐芳”，就不可能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五十年代“小人物”起来批判胡适，却同样需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 权：因为既然《红楼梦》是彻底的反封建的政治小说，只有那先中举人、后中进士，满脑子封建正统观念的高鹗才会去写宝玉中举的情节。<br />
假如我们从这种先人之见中挣脱出来，设身处地想一想：《红楼梦》所揭示的社会问题，在那个时代能够解决吗？显然不能。如果如实地写去，让贾宝玉“始于荣 华，终于憔悴”，“绮梦既阑，穷愁毕世”，“真实”是“真实”了，但留下的只是令人伤感的悲剧；如果改变一种写法，让贾府重兴、家道复初，伤感是没有了。 但剩下的却是廉价的喜剧：两种模式都是前人尝试过的，事实证明都不会有太高的艺术品格。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能够另辟蹊径，让宝玉应试高中，以见其不是 “不肖种种”，吃不着葡萄才说是酸的。他的中举，既满足了家人的愿望，又检验了自己的价值，然后大笑出家，飘然而去，他对科名利禄的蔑视，顿时获得了震撼 人心的力量。<br />
曲沐先生指出：“整部程甲本，保持了小说故事的完整性、系统性，不论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结局，前后基本上是统一的。有的‘探佚’者说宝玉出家和黛玉早死 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意。实际上两位主人公的结局，正是前八十回所透露的，是情节推演和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和归宿。……其他如宝玉中举、贾府抄家、宝玉宝 钗成婚、宝钗守寡、以及元春早丧、探春远嫁、惜春为尼、妙玉被污、凤姐之死等等，都可以从前八十回寻绎出情节发展和隐伏的端倪。这说明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 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有机联系，使小说呈现着一种完整美、结构美。而且后四十回情节已进入描写人物结局与归宿阶段，作者投入的智慧 和倾入的感情就愈多，仿佛如江河奔流，波涛起伏，到此已凝结汇聚，形成回旋、激荡、溃决之势。”（《神龙无尾与连城全璧》，《贵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 1期）这是非常有见地的。<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trong> </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trong>探 佚的结果之所以必定归于失败， 是因为它的全部实践都是对原著所蕴涵的社会政治观和艺术审美观的全面挑战，“对着干”的结果，读者看到的不是曹雪芹的“伟大头脑和心灵”，而是探佚者在自 身知识结构和艺术趣味支配下对《红楼梦》粗陋、肤浅的领悟和诠解，它们既是违反历史真实的，也是违反美学原则的，它们的存在价值，充其量是曹雪芹伟大头脑 和心灵的一种反衬。</strong></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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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落花碎梦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转）</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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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Jan 2010 04:15: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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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浮生何所寄 •</p>
<p>排情榜种种•</p>
<p>十二正钗既然已经被曹雪芹排出来了，历代来排副册和又副册的同人也层出不穷。还有同人排情榜，说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还有三副四副直到八副、九副共计一百零八人之多（也有少数排到一百二十人的）。在各处红迷论坛上都有不少类似的人物排名，以浮生之鄙陋，都已经见过四五个版本了，各个不同，偏生每个都是“有根据”的，“权威”的。因为从来不事研究，浮生在欣赏附图的精美之后，也乐得不去考虑“权威”性。因为这样的争议，简直是永恒的。</p>
<p></p>
<p>如果不谈一百零八个，单单说“副钗”和“又副钗”，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副册是该排别家小姐，还是排侍妾（因为香菱是侍妾，也曾经是甄府的小姐）。但红楼梦中 够分量的侍妾和别家小姐单算都达不到十二个，加起来却也不合乎十二个。尤其是宝琴，说副册要收录侍妾和地位低一些的小姐吧，可宝琴的身份低么？而紫鹃、鸳 鸯之类的主要丫鬟，芳官、龄官这样戏份很重的小戏子也要上册子，简直是无论如何也不敷分派。更不要说夏金桂和秋桐这一对活宝该不该入册了（这种人也能算 “薄命”，归属“情司”？），真是令人头痛的事情。</p>
<p>某日，浮生忽然忆起宝姐姐的话：“若随人脚踪作了去，即便词句精工，终究落了第二意。”黛玉不是也说，“(作诗)第一立意要紧”，“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想来，《红楼梦》从人物到情节， 从布局到构思，立意无一不新，到今天都很难超越。而排几十人上百人，而且还严格分级分等的表单，之前不知多少先人已经干过了。出名的有《水浒传》、《儒林 外史》、《封神演义》、《镜花缘》；不出名的，单流传到现在的多少也能查到三五册，更不要说存在广大的市民阅读群体以及繁荣出版业的当时了。当开列表单已 经成为一种文坛集体性癖好的时候，《红楼梦》的作者还会“随人脚踪作了去”，甚至连人数都要和大名鼎鼎流传广远的《水浒传》一模一样？而且，还要随着《水 浒传》来个前三十六后七十二的分别？（正、副、又副三十六人是有评语的，其他七十二人就没有）如果真的如此，“曹雪芹原意”还真有点让人费解了。</p>
<p>而况，第五回里警幻仙姑也说过，除了正、副、又副三册之外，“余者庸常，便无册可录了”。既如此，怎还要排到九等一百零八人？（而况我在好几个同人排 出来的表中，第八、九等里一些人物连名字都没有，如“倪二女”、“二丫头”、“袭人表妹”。）并且警幻还提醒宝玉，虽然宝玉家上上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 子，但册子是要在整个金陵城中“只择紧要者录之”。自然就是说，也不能单录贾家的女孩子。如果红楼梦的作者把三个册里全部排上荣宁二府中人，偌大的金陵城 就只剩下贾家一家，或说顶多贾史王薛四家可录了。而槛外人妙玉在正册里出现，是否也在提醒我们，作者本身的安排就不是使三册都成为自家的“专美”呢？</p>
<p>再者，从汉语的语言习惯和语法上来推断，“正”字对应的只能是“副”字，顶多再加一个“又副”。但“正”、“副”都不是数词，“又”也不是数词，如何 能在其后接上“三、四”之类的数词呢？如此衔接恐怕也不合榫。如果真的有“九副”“八副”等安排，再不济，作者也会将“又副册”写成“二副册”以便衔接 吧。</p>
<p>另外，浮生认为，香菱的身份也是有深意的，她的人生经历了当时社会女性所能具有的全部身份。原来是甄家的小姐，被买来时作丫头，之后薛姨妈摆酒请客， 明公正道地让她作了妾，最后在死前不久被扶正为夫人。小姐，丫鬟，妾，正妻，都作过了。同她并列的人即使有，也不在《红楼梦》描写过的人物当中。此故副册 只提到一个人，因为她的身份非常复杂，是无法归类的。</p>
<p>这样一想，如若作者作文时刻意费心将每种角色安排上十二个，再分上九等来描写，可反而成了林妹妹所谓的“以词害意”了。也许不去跟风排表拉大单子，倒是作者应有的风格。真是：</p>
<p>群芳何曾争盛名，
竹篱茅舍自甘心。
只因误录十二钗，
惹得同人说到今。</p>
<p>•藕官的女性宣言•</p>
<p>“……（藕官）说他自己是小生，菂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 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 有个 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 死者反不安了。’ ……”（第五十八回原文）</p>
<p>这也是底层极卑微小女子的豪言壮语了。她分明是在说，在一个纯由女子组成的、“自给自足”的小天地里，女子也拥有与男子同等的爱情上的权利——即使这样的权利换算到了同性相恋的领域。她们可以寻常饮食起坐如夫妻一样，也可以在爱人死后“娶”另外的女孩子“你恩我爱”。</p>
<p>卑微者的灵魂也有爱的欲望。虽然她们只能以爱的名义依偎在一起，共同面向外界不可知的，属于男性，属于高贵者，属于主宰者的世界。</p>
<p>也许，藕官、蕊官、菂官的感情是“畸形”的，“短暂”的，“没有保障”的。但是，在那个“夫妇，人伦之始”的，女子与男子共同构成的世界里，女子又能 得到什么呢？“正常”么？“永恒”么？“白头不相离”么？于是，她们真正悟了。爱的那样惊世骇俗，不管不顾，再也没有“长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弃捐筐箧 中，恩情中道绝”的恐惧。再也不必“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地乞怜。</p>
<p>在物质上，她们有最为卑微甚至卑贱的地位。</p>
<p>在精神上，她们自顾自地、天真而勇敢地、简直藐视现实地“爱”着。</p>
<p>爱如朝露，短暂而清澈，永远占据着爱情世界里一个幽暗隐秘的角落。</p>
<p>•“续弦说”与“无私的爱”•</p>
<p>藕官的女性宣言不知何时竟然成为了一位年逾百岁的红学家证明“红楼梦的作者赞成妻亡再娶”的证据。此说一出，也有诸多红友首肯，认为黛玉只有是在死前将宝玉托付给宝钗照顾，才算得上是值得去爱的高尚无私者；而宝玉在黛玉死后水到渠成、心安理得地接受新一轮幸福，才算是“超然而富有灵性”，不愧是情痴。</p>
<p>听了这样的推理，浮生真是有点如坠五里云雾中了。后来见红吧里隔不久就会有人来发起讨论，讨论黛玉要是真的结婚了，会不会吃袭人等的醋？而其中维护黛玉的一方有不少在费尽心力地证明黛玉是多么地大度无私，生怕黛玉沾染上一个“妒”字。</p>
<p>看来要做个大度无私，高尚牺牲的女孩子，实在难哪。然而更难的是“唯有”这样才值得爱人去爱！</p>
<p>黛玉之可爱，原来只在“无私”，“全心为宝玉”。但是，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么？如果明明知道宝玉和宝钗之间既没有爱情也不会幸福，还非要他俩结婚不可，这是无私地为宝玉奉献，还是慷慨地给宝玉和宝钗制造一生的不幸？单说那崇高的奉献和牺牲，作到什么程度都不过分么？</p>
<p>毋庸置疑，真正的爱情是要讲求奉献和牺牲的。但是这样的牺牲一旦达到了否定自我的程度，高尚的“牺牲者”也就变质为可悲的“牺牲品”。</p>
<p>贾赦要娶鸳鸯作小老婆，他的正妻邢夫人马上跑到贾母那里忙前跑后热情洋溢欢欣鼓舞地做媒，显得比丈夫还积极。按爱情就等同于奉献和牺牲的观点推断，邢 夫人为了能让贾赦高兴，丝毫都不反对与他人共事一夫。只要贾赦能快乐，她自己怎么样牺牲都无所谓。这是多么崇高的行为啊。但是，曹雪芹却把她写成了一个丑 角，一个“尴尬人”。这和与他同时代的、动不动就讴歌不妒之德的贤妇的文学家（其中佼佼者如蒲松龄，见《聊斋志异•林氏》；以及《浮生六记》中的芸娘）相 比，差距就在于是否把女子当作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看待。</p>
<p>当一个人的正常感情被指斥为不能容忍的“私心”，而畸形扭曲的情感却被称为“值得去爱”的“贤德”，几千年来吃人的宴席上，就连弱者的哭声都成为了赞颂道德的助兴喜乐。</p>
<p>看看此观点论者发贴的时间，二〇〇七年。
吾已不知今夕何夕。</p>
<p>•略论香菱与宝玉的哲学对比•</p>
<p>虽然大家都叫她香菱，但她的本名是“甄英莲”——真应怜。虽然她是红楼梦故事中贯穿始终的女性，但是专门赏析研究她的学者似乎并不多。</p>
<p>《红楼梦》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小说。而在全书的所有闺阁女性当中，最先出场和最后退场的，唯一一个贯穿始终的女性，是她。</p>
<p>将红楼梦故事从虚引入实，再从实带入虚的机纽人物，仍然是她。她不是主角，但是全书故事的“超现实世界”与“现实世界”缺了她就无法相互连通。她是全书机纽的机纽，是全书当之无愧的中心线索人物。</p>
<p>薄命司副册只列她一人，无与之并。其实也简单，在《红楼梦》全书中，只有她一个人恰好经历了当时社会女性所能具有的全部身份（小姐、丫鬟、侍妾、正妻）。——因为身份过于复杂，她无法并入任何一类。</p>
<p>我想，作者安排这样一个人物，也是在用她伶俜凄凉的一生集中昭示和象征当时社会女性整体上的不幸命运。因此，她才具有的全部身份。而且正如她的名字， 真应怜，无论她的身份如何变换，都无补于她一生不变的苦难和凄凉。这不就是当时社会中，广大女子不幸命运的缩影么？所谓无论身份如何，总是万艳同悲。
而且，香菱的人生处境恰暗合了哲学的最基本问题：</p>
<p>我是谁？
我从何处来？
我向何处去？</p>
<p>这三个问题是人生最基本的哲学问题；也是世界各民族、各时期、各流派的哲学都必须面对，而且都试图去回答的问题。</p>
<p>而香菱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我不知我是谁，我不知我从何处来”的人。书中一再强调她忘记了姓名家乡父母，也将她刻画为书中唯一一个完全顺从命运， 没有半点不满和反抗的人。连“二木头”迎春都会悲愤地直陈“我就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而香菱呢，就连被薛蟠毒打之后也是“自悲自怨，各自走开”—— 她甚至从来没有过对现实的不满，丧失了凡物不平则鸣的本能。可以说，她对于无比残酷的命运永远是心甘情愿地接受。</p>
<p>这就是说，一个“我不知我是谁，我不知我从何处来”的人，一个命最苦的人，对“我向何处去”却是完全没有主动性，自始至终逆来顺受的。 　而贾宝玉与香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p>
<p>贾宝玉“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何处来”，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对这两个问题而言，他所知道的都不是真相。他不知道自己的前生和本质（真顽石）。但是 现实世界中的他仍是“知道”而不是“不知道”。他虽然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却坚决要反抗他人对“我向何处去”的设置和强加。他要自己决定“我 向何处去”，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他想要的“去处”，他就叛逃到超现实世界去，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屈服。而用世俗的角度衡量，贾宝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荣华富 贵美女如云，应该是最“幸福”的。但是他却感受不到幸福，而是一直沉浸在挥之不去的、深浓的幻灭感和虚无感当中。最后他的精神陷入异常，长期交替出现的癫 狂和清醒，体现出的仍是他精神上的深度困惑和对现实的绝望反抗。</p>
<p>也就是说，一个“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何处来”的人，一个命最“好”的人，对“我向何处去”却是坚决反抗和背叛的。</p>
<p>此故，全书以香菱别父始，以宝玉别父终。香菱别父是完全被动的，宣告在现实世界中她一生不幸的降临。而宝玉别父是主动的，宣告现实世界中他对“一生幸福”的终结和拒绝。</p>
<p>这说明，遭受最大痛苦的人不一定会最先地自发反抗命运。而目睹、经历他人所遭受的痛苦的人反而可能会自觉地反抗命运。看起来最容易觉悟的人是不觉悟 的，看起来最不可能觉悟的人却是最先觉悟的。既然香菱集中昭示了当时女性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承受的不幸命运，那么作品是否反映出：受压迫比贾宝玉更深的 “女性”，本身尚未因此觉醒，而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性”，却先于之因为女性的苦难命运而觉醒了呢？与本书开宗明义的“为闺阁昭传”相联系，细味之，愈觉有 难以言尽之深意。</p>
<p>也许其中有这样一层寓意：在这个古老的国度暗夜笼罩的大地上，并不缺乏苦难，缺乏的是一颗能感知苦难的心。虽然拥有它的代价，是被无数弱者的苦难折磨得终生不得安宁。</p>
<p>•希望二题•</p>
<p>之一：曲笔与现实主义</p>
<p>关于探春的结局，我最早接触的是八七版《红楼梦》电视剧。那一场远嫁和番，真是结尾中至为打动人心的悲切篇章。后来我看到了120回《红楼梦》原书， 却写道探春回来了，“比原先出挑的更好了，服彩鲜明”，不禁愕然。后来听到很多相关的红评，多认为这是“续作损害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光辉”。我当时亦深以 为虽然这个结局仅仅是不那么惨，而不能算圆满；但雪芹既为现实主义，就不会用此曲笔来让探春得到一个不那么惨的结局。</p>
<p>多年之后的某日，闲来无事的浮生重温《呐喊•药》。当读到夏瑜坟前那一圈小小的花环时，我又一次想起先生那句一直令我不解的话：“我往往不恤用了曲 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先生生在“毁天时代”的五四时期，其作品的现实主义深度 至今无人望其项背。竟然也要“用了曲笔”，在夏瑜坟头摆上一圈红白相间的小花环？夏瑜的理想不是已经被事实证明不可能实现的么，有什么好掩饰的？这用了曲 笔，也算是现实主义作家该做的事？</p>
<p>但是，先生说，他的灵魂里有毒气，有鬼气。他平白添上一个花环，是因为“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 年”。怕传染给做梦的青年，也就是怕让青年们失去了梦中虚幻的希望。但是希望若为虚幻，不是早点打破，面对现实的好么？他不是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 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么？在这里，反不愿让青年们作真的猛士了？何况，先生写《药》的时候，早已不年轻，不天真了。</p>
<p>“希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世界上的路。”（《呐喊•故乡》）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野草》）</p>
<p>“希望”？对旧世界没有眷恋，也决不浅薄的先生，却也要为了他人和自己保存那丝微茫的希望。因为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还是需要一点希望，作为心灵的支撑。</p>
<p>在“补天时代”的《红楼梦》作者，浮生该要求他怎样彻底，才算“现实主义”呢？</p>
<p>之二：寄托
鲁迅先生寄希望于新生代，但其小说中的儿童却全无可爱之处，冷漠，僵死，鄙陋，可厌，比成人更甚。</p>
<p>雪芹先生寄希望于女儿家，但其笔下芳官的倚强压人，晴雯的夹枪带棒，坠儿的贪财小窃，司棋的霸道打砸，总不那么值得歌颂。</p>
<p>这整体上被寄予莫大希望的对象，在具体现实中恐怕并不那样地美好崇高。</p>
<p>但二位先生为什么还是要一次次饱含深情地赞美之、尊崇之呢？</p>
<p>是，为了“希望”？</p>
<p>在那黑沉沉的、茫茫无边的暗夜里……</p>
<p>•网状结构及视线范围•</p>
<p>浮生也看过许多现代人续写的《红楼梦》。作品水平的高下互有参差，但相同的一点是：都将贾府一抄而尽，百余人物流散各方。据说这是为了贴合原意和贯彻现实主义的原则。</p>
<p>但是，《红楼梦》一个至今仍高山仰止的不可及之处，是其精密复杂的网状结构。在四大名著当中，红楼梦是唯一一部在全局上具备有机结构的小说。正是由于 小说中的人物在贾府这个范围内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网状结构，才使红楼梦的各个情节“横看成岭侧成峰”，使全书丘壑俨然，曲径通幽，深有可究，达到 令人百读不厌的境界。</p>
<p>红楼梦的另一个显著的写作特点是“视线范围固定”。（这个特点不知道是不是浮生最先发现的？不过它的确是浮生自己感觉出来的。）也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 的情节局限在贾府内部开展，只有不到百分之十在贾府之外。比如北静王路祭，冯紫英请客，柳湘莲救薛蟠等。而这些不在贾府内部发生的故事情节还有一个特点： 这都是主要由男子参与的情节。可以说，无论是算前八十回还是算一百二十回，作者的视线范围都一直大体固定在贾府内部，基本不随府外的情节移动视角，直接描 写（空空道人与顽石、贾雨村与甄士隐、刘姥姥的故事例外，因其意义、作用不同，别文已述，不赘）。比如王家、史家、甄家等的具体状况，都是随着其家族中人 在与贾府中人谈话时顺便带出，而没有作者视线跟随到王家、史家去直接描写的情形。再比如大观园极盛时期薛宝琴、李纹、李绮、薛蝌等的到来，作者也是在其到达贾府的时候才交待其来历，而没有将视线跟随这些人物，一路描述至贾府。包括对类似湘云这样时来时去的人物，也是只描述其在贾府内时的活动，人物离开贾府就不再用笔。</p>
<p>于是，到了后四十回里，很多的人物就由于这样的写作特点而很难直接交待结局——按中国古 典小说的叙述特点，人物是不该没有结局的。比如妙玉，她被劫走了；比如宝琴、湘云、探春、迎春，她们嫁到别处了；比如司棋，她回到自己家了。她们之后的遭 遇和最后的结局都必然发生在“视线之外”。那么怎么办？作者的办法仍然是主要通过他人的转述来交待人物的境遇和最后的结局。对探春采取的比较不同，让她自 己回来了（以便于直接描写？），也许是因为她嫁得太远无法恰当安排转述，以及她本身的重要性（我个人认为该写作特点反映在探春这个人物上时有点“以词害 意”）。对于妙玉，则是通过贾蔷之辈的闲谈交待出“有女子被盗劫，因不屈在海边被杀”的消息，又紧接着提到恰在那时一个尼姑梦到妙玉被杀——《红楼梦》里 的梦一般都是有预兆的——以这种虚实交织、亦真亦幻的方式交待妙玉的最后结局。这样的交代有不足，也就是让读者无法百分之百地确定妙玉的结局。也有所得， 就是免去了过于落实地直接描写杀戮场面导致的恶味与繁冗——这样的死亡，我想作者宁愿自己没有看见，他也希望读者不要看见。</p>
<p>而其他仍然在贾府生活的人，比如黛玉，比如宝钗，比如熙凤，就是相当详细的直接描写，直到结局。只有贾政当官、受私贿老倌翻案牍等少数情节是后四十回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浮生何所寄 •</p>
<p>排情榜种种•</p>
<p>十二正钗既然已经被曹雪芹排出来了，历代来排副册和又副册的同人也层出不穷。还有同人排情榜，说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还有三副四副直到八副、九副共计一百零八人之多（也有少数排到一百二十人的）。在各处红迷论坛上都有不少类似的人物排名，以浮生之鄙陋，都已经见过四五个版本了，各个不同，偏生每个都是“有根据”的，“权威”的。因为从来不事研究，浮生在欣赏附图的精美之后，也乐得不去考虑“权威”性。因为这样的争议，简直是永恒的。</p>
<p><span id="more-285"></span></p>
<p>如果不谈一百零八个，单单说“副钗”和“又副钗”，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副册是该排别家小姐，还是排侍妾（因为香菱是侍妾，也曾经是甄府的小姐）。但红楼梦中 够分量的侍妾和别家小姐单算都达不到十二个，加起来却也不合乎十二个。尤其是宝琴，说副册要收录侍妾和地位低一些的小姐吧，可宝琴的身份低么？而紫鹃、鸳 鸯之类的主要丫鬟，芳官、龄官这样戏份很重的小戏子也要上册子，简直是无论如何也不敷分派。更不要说夏金桂和秋桐这一对活宝该不该入册了（这种人也能算 “薄命”，归属“情司”？），真是令人头痛的事情。</p>
<p>某日，浮生忽然忆起宝姐姐的话：“若随人脚踪作了去，即便词句精工，终究落了第二意。”黛玉不是也说，“(作诗)第一立意要紧”，“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想来，《红楼梦》从人物到情节， 从布局到构思，立意无一不新，到今天都很难超越。而排几十人上百人，而且还严格分级分等的表单，之前不知多少先人已经干过了。出名的有《水浒传》、《儒林 外史》、《封神演义》、《镜花缘》；不出名的，单流传到现在的多少也能查到三五册，更不要说存在广大的市民阅读群体以及繁荣出版业的当时了。当开列表单已 经成为一种文坛集体性癖好的时候，《红楼梦》的作者还会“随人脚踪作了去”，甚至连人数都要和大名鼎鼎流传广远的《水浒传》一模一样？而且，还要随着《水 浒传》来个前三十六后七十二的分别？（正、副、又副三十六人是有评语的，其他七十二人就没有）如果真的如此，“曹雪芹原意”还真有点让人费解了。</p>
<p>而况，第五回里警幻仙姑也说过，除了正、副、又副三册之外，“余者庸常，便无册可录了”。既如此，怎还要排到九等一百零八人？（而况我在好几个同人排 出来的表中，第八、九等里一些人物连名字都没有，如“倪二女”、“二丫头”、“袭人表妹”。）并且警幻还提醒宝玉，虽然宝玉家上上下下，就有几百个女孩 子，但册子是要在整个金陵城中“只择紧要者录之”。自然就是说，也不能单录贾家的女孩子。如果红楼梦的作者把三个册里全部排上荣宁二府中人，偌大的金陵城 就只剩下贾家一家，或说顶多贾史王薛四家可录了。而槛外人妙玉在正册里出现，是否也在提醒我们，作者本身的安排就不是使三册都成为自家的“专美”呢？</p>
<p>再者，从汉语的语言习惯和语法上来推断，“正”字对应的只能是“副”字，顶多再加一个“又副”。但“正”、“副”都不是数词，“又”也不是数词，如何 能在其后接上“三、四”之类的数词呢？如此衔接恐怕也不合榫。如果真的有“九副”“八副”等安排，再不济，作者也会将“又副册”写成“二副册”以便衔接 吧。</p>
<p>另外，浮生认为，香菱的身份也是有深意的，她的人生经历了当时社会女性所能具有的全部身份。原来是甄家的小姐，被买来时作丫头，之后薛姨妈摆酒请客， 明公正道地让她作了妾，最后在死前不久被扶正为夫人。小姐，丫鬟，妾，正妻，都作过了。同她并列的人即使有，也不在《红楼梦》描写过的人物当中。此故副册 只提到一个人，因为她的身份非常复杂，是无法归类的。</p>
<p>这样一想，如若作者作文时刻意费心将每种角色安排上十二个，再分上九等来描写，可反而成了林妹妹所谓的“以词害意”了。也许不去跟风排表拉大单子，倒是作者应有的风格。真是：</p>
<p>群芳何曾争盛名，<br />
竹篱茅舍自甘心。<br />
只因误录十二钗，<br />
惹得同人说到今。</p>
<p>•藕官的女性宣言•</p>
<p>“……（藕官）说他自己是小生，菂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 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 有个 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 死者反不安了。’ ……”（第五十八回原文）</p>
<p>这也是底层极卑微小女子的豪言壮语了。她分明是在说，在一个纯由女子组成的、“自给自足”的小天地里，女子也拥有与男子同等的爱情上的权利——即使这样的权利换算到了同性相恋的领域。她们可以寻常饮食起坐如夫妻一样，也可以在爱人死后“娶”另外的女孩子“你恩我爱”。</p>
<p>卑微者的灵魂也有爱的欲望。虽然她们只能以爱的名义依偎在一起，共同面向外界不可知的，属于男性，属于高贵者，属于主宰者的世界。</p>
<p>也许，藕官、蕊官、菂官的感情是“畸形”的，“短暂”的，“没有保障”的。但是，在那个“夫妇，人伦之始”的，女子与男子共同构成的世界里，女子又能 得到什么呢？“正常”么？“永恒”么？“白头不相离”么？于是，她们真正悟了。爱的那样惊世骇俗，不管不顾，再也没有“长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弃捐筐箧 中，恩情中道绝”的恐惧。再也不必“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地乞怜。</p>
<p>在物质上，她们有最为卑微甚至卑贱的地位。</p>
<p>在精神上，她们自顾自地、天真而勇敢地、简直藐视现实地“爱”着。</p>
<p>爱如朝露，短暂而清澈，永远占据着爱情世界里一个幽暗隐秘的角落。</p>
<p>•“续弦说”与“无私的爱”•</p>
<p>藕官的女性宣言不知何时竟然成为了一位年逾百岁的红学家证明“红楼梦的作者赞成妻亡再娶”的证据。此说一出，也有诸多红友首肯，认为黛玉只有是在死前将宝玉托付给宝钗照顾，才算得上是值得去爱的高尚无私者；而宝玉在黛玉死后水到渠成、心安理得地接受新一轮幸福，才算是“超然而富有灵性”，不愧是情痴。</p>
<p>听了这样的推理，浮生真是有点如坠五里云雾中了。后来见红吧里隔不久就会有人来发起讨论，讨论黛玉要是真的结婚了，会不会吃袭人等的醋？而其中维护黛玉的一方有不少在费尽心力地证明黛玉是多么地大度无私，生怕黛玉沾染上一个“妒”字。</p>
<p>看来要做个大度无私，高尚牺牲的女孩子，实在难哪。然而更难的是“唯有”这样才值得爱人去爱！</p>
<p>黛玉之可爱，原来只在“无私”，“全心为宝玉”。但是，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么？如果明明知道宝玉和宝钗之间既没有爱情也不会幸福，还非要他俩结婚不可，这是无私地为宝玉奉献，还是慷慨地给宝玉和宝钗制造一生的不幸？单说那崇高的奉献和牺牲，作到什么程度都不过分么？</p>
<p>毋庸置疑，真正的爱情是要讲求奉献和牺牲的。但是这样的牺牲一旦达到了否定自我的程度，高尚的“牺牲者”也就变质为可悲的“牺牲品”。</p>
<p>贾赦要娶鸳鸯作小老婆，他的正妻邢夫人马上跑到贾母那里忙前跑后热情洋溢欢欣鼓舞地做媒，显得比丈夫还积极。按爱情就等同于奉献和牺牲的观点推断，邢 夫人为了能让贾赦高兴，丝毫都不反对与他人共事一夫。只要贾赦能快乐，她自己怎么样牺牲都无所谓。这是多么崇高的行为啊。但是，曹雪芹却把她写成了一个丑 角，一个“尴尬人”。这和与他同时代的、动不动就讴歌不妒之德的贤妇的文学家（其中佼佼者如蒲松龄，见《聊斋志异•林氏》；以及《浮生六记》中的芸娘）相 比，差距就在于是否把女子当作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看待。</p>
<p>当一个人的正常感情被指斥为不能容忍的“私心”，而畸形扭曲的情感却被称为“值得去爱”的“贤德”，几千年来吃人的宴席上，就连弱者的哭声都成为了赞颂道德的助兴喜乐。</p>
<p>看看此观点论者发贴的时间，二〇〇七年。<br />
吾已不知今夕何夕。</p>
<p>•略论香菱与宝玉的哲学对比•</p>
<p>虽然大家都叫她香菱，但她的本名是“甄英莲”——真应怜。虽然她是红楼梦故事中贯穿始终的女性，但是专门赏析研究她的学者似乎并不多。</p>
<p>《红楼梦》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小说。而在全书的所有闺阁女性当中，最先出场和最后退场的，唯一一个贯穿始终的女性，是她。</p>
<p>将红楼梦故事从虚引入实，再从实带入虚的机纽人物，仍然是她。她不是主角，但是全书故事的“超现实世界”与“现实世界”缺了她就无法相互连通。她是全书机纽的机纽，是全书当之无愧的中心线索人物。</p>
<p>薄命司副册只列她一人，无与之并。其实也简单，在《红楼梦》全书中，只有她一个人恰好经历了当时社会女性所能具有的全部身份（小姐、丫鬟、侍妾、正妻）。——因为身份过于复杂，她无法并入任何一类。</p>
<p>我想，作者安排这样一个人物，也是在用她伶俜凄凉的一生集中昭示和象征当时社会女性整体上的不幸命运。因此，她才具有的全部身份。而且正如她的名字， 真应怜，无论她的身份如何变换，都无补于她一生不变的苦难和凄凉。这不就是当时社会中，广大女子不幸命运的缩影么？所谓无论身份如何，总是万艳同悲。<br />
而且，香菱的人生处境恰暗合了哲学的最基本问题：</p>
<p>我是谁？<br />
我从何处来？<br />
我向何处去？</p>
<p>这三个问题是人生最基本的哲学问题；也是世界各民族、各时期、各流派的哲学都必须面对，而且都试图去回答的问题。</p>
<p>而香菱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个“我不知我是谁，我不知我从何处来”的人。书中一再强调她忘记了姓名家乡父母，也将她刻画为书中唯一一个完全顺从命运， 没有半点不满和反抗的人。连“二木头”迎春都会悲愤地直陈“我就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而香菱呢，就连被薛蟠毒打之后也是“自悲自怨，各自走开”—— 她甚至从来没有过对现实的不满，丧失了凡物不平则鸣的本能。可以说，她对于无比残酷的命运永远是心甘情愿地接受。</p>
<p>这就是说，一个“我不知我是谁，我不知我从何处来”的人，一个命最苦的人，对“我向何处去”却是完全没有主动性，自始至终逆来顺受的。 　而贾宝玉与香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p>
<p>贾宝玉“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何处来”，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对这两个问题而言，他所知道的都不是真相。他不知道自己的前生和本质（真顽石）。但是 现实世界中的他仍是“知道”而不是“不知道”。他虽然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却坚决要反抗他人对“我向何处去”的设置和强加。他要自己决定“我 向何处去”，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他想要的“去处”，他就叛逃到超现实世界去，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屈服。而用世俗的角度衡量，贾宝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荣华富 贵美女如云，应该是最“幸福”的。但是他却感受不到幸福，而是一直沉浸在挥之不去的、深浓的幻灭感和虚无感当中。最后他的精神陷入异常，长期交替出现的癫 狂和清醒，体现出的仍是他精神上的深度困惑和对现实的绝望反抗。</p>
<p>也就是说，一个“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何处来”的人，一个命最“好”的人，对“我向何处去”却是坚决反抗和背叛的。</p>
<p>此故，全书以香菱别父始，以宝玉别父终。香菱别父是完全被动的，宣告在现实世界中她一生不幸的降临。而宝玉别父是主动的，宣告现实世界中他对“一生幸福”的终结和拒绝。</p>
<p>这说明，遭受最大痛苦的人不一定会最先地自发反抗命运。而目睹、经历他人所遭受的痛苦的人反而可能会自觉地反抗命运。看起来最容易觉悟的人是不觉悟 的，看起来最不可能觉悟的人却是最先觉悟的。既然香菱集中昭示了当时女性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承受的不幸命运，那么作品是否反映出：受压迫比贾宝玉更深的 “女性”，本身尚未因此觉醒，而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性”，却先于之因为女性的苦难命运而觉醒了呢？与本书开宗明义的“为闺阁昭传”相联系，细味之，愈觉有 难以言尽之深意。</p>
<p>也许其中有这样一层寓意：在这个古老的国度暗夜笼罩的大地上，并不缺乏苦难，缺乏的是一颗能感知苦难的心。虽然拥有它的代价，是被无数弱者的苦难折磨得终生不得安宁。</p>
<p>•希望二题•</p>
<p>之一：曲笔与现实主义</p>
<p>关于探春的结局，我最早接触的是八七版《红楼梦》电视剧。那一场远嫁和番，真是结尾中至为打动人心的悲切篇章。后来我看到了120回《红楼梦》原书， 却写道探春回来了，“比原先出挑的更好了，服彩鲜明”，不禁愕然。后来听到很多相关的红评，多认为这是“续作损害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光辉”。我当时亦深以 为虽然这个结局仅仅是不那么惨，而不能算圆满；但雪芹既为现实主义，就不会用此曲笔来让探春得到一个不那么惨的结局。</p>
<p>多年之后的某日，闲来无事的浮生重温《呐喊•药》。当读到夏瑜坟前那一圈小小的花环时，我又一次想起先生那句一直令我不解的话：“我往往不恤用了曲 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先生生在“毁天时代”的五四时期，其作品的现实主义深度 至今无人望其项背。竟然也要“用了曲笔”，在夏瑜坟头摆上一圈红白相间的小花环？夏瑜的理想不是已经被事实证明不可能实现的么，有什么好掩饰的？这用了曲 笔，也算是现实主义作家该做的事？</p>
<p>但是，先生说，他的灵魂里有毒气，有鬼气。他平白添上一个花环，是因为“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 年”。怕传染给做梦的青年，也就是怕让青年们失去了梦中虚幻的希望。但是希望若为虚幻，不是早点打破，面对现实的好么？他不是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 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么？在这里，反不愿让青年们作真的猛士了？何况，先生写《药》的时候，早已不年轻，不天真了。</p>
<p>“希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世界上的路。”（《呐喊•故乡》）<br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野草》）</p>
<p>“希望”？对旧世界没有眷恋，也决不浅薄的先生，却也要为了他人和自己保存那丝微茫的希望。因为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活下去，还是需要一点希望，作为心灵的支撑。</p>
<p>在“补天时代”的《红楼梦》作者，浮生该要求他怎样彻底，才算“现实主义”呢？</p>
<p>之二：寄托<br />
鲁迅先生寄希望于新生代，但其小说中的儿童却全无可爱之处，冷漠，僵死，鄙陋，可厌，比成人更甚。</p>
<p>雪芹先生寄希望于女儿家，但其笔下芳官的倚强压人，晴雯的夹枪带棒，坠儿的贪财小窃，司棋的霸道打砸，总不那么值得歌颂。</p>
<p>这整体上被寄予莫大希望的对象，在具体现实中恐怕并不那样地美好崇高。</p>
<p>但二位先生为什么还是要一次次饱含深情地赞美之、尊崇之呢？</p>
<p>是，为了“希望”？</p>
<p>在那黑沉沉的、茫茫无边的暗夜里……</p>
<p>•网状结构及视线范围•</p>
<p>浮生也看过许多现代人续写的《红楼梦》。作品水平的高下互有参差，但相同的一点是：都将贾府一抄而尽，百余人物流散各方。据说这是为了贴合原意和贯彻现实主义的原则。</p>
<p>但是，《红楼梦》一个至今仍高山仰止的不可及之处，是其精密复杂的网状结构。在四大名著当中，红楼梦是唯一一部在全局上具备有机结构的小说。正是由于 小说中的人物在贾府这个范围内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网状结构，才使红楼梦的各个情节“横看成岭侧成峰”，使全书丘壑俨然，曲径通幽，深有可究，达到 令人百读不厌的境界。</p>
<p>红楼梦的另一个显著的写作特点是“视线范围固定”。（这个特点不知道是不是浮生最先发现的？不过它的确是浮生自己感觉出来的。）也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 的情节局限在贾府内部开展，只有不到百分之十在贾府之外。比如北静王路祭，冯紫英请客，柳湘莲救薛蟠等。而这些不在贾府内部发生的故事情节还有一个特点： 这都是主要由男子参与的情节。可以说，无论是算前八十回还是算一百二十回，作者的视线范围都一直大体固定在贾府内部，基本不随府外的情节移动视角，直接描 写（空空道人与顽石、贾雨村与甄士隐、刘姥姥的故事例外，因其意义、作用不同，别文已述，不赘）。比如王家、史家、甄家等的具体状况，都是随着其家族中人 在与贾府中人谈话时顺便带出，而没有作者视线跟随到王家、史家去直接描写的情形。再比如大观园极盛时期薛宝琴、李纹、李绮、薛蝌等的到来，作者也是在其到达贾府的时候才交待其来历，而没有将视线跟随这些人物，一路描述至贾府。包括对类似湘云这样时来时去的人物，也是只描述其在贾府内时的活动，人物离开贾府就不再用笔。</p>
<p>于是，到了后四十回里，很多的人物就由于这样的写作特点而很难直接交待结局——按中国古 典小说的叙述特点，人物是不该没有结局的。比如妙玉，她被劫走了；比如宝琴、湘云、探春、迎春，她们嫁到别处了；比如司棋，她回到自己家了。她们之后的遭 遇和最后的结局都必然发生在“视线之外”。那么怎么办？作者的办法仍然是主要通过他人的转述来交待人物的境遇和最后的结局。对探春采取的比较不同，让她自 己回来了（以便于直接描写？），也许是因为她嫁得太远无法恰当安排转述，以及她本身的重要性（我个人认为该写作特点反映在探春这个人物上时有点“以词害 意”）。对于妙玉，则是通过贾蔷之辈的闲谈交待出“有女子被盗劫，因不屈在海边被杀”的消息，又紧接着提到恰在那时一个尼姑梦到妙玉被杀——《红楼梦》里 的梦一般都是有预兆的——以这种虚实交织、亦真亦幻的方式交待妙玉的最后结局。这样的交代有不足，也就是让读者无法百分之百地确定妙玉的结局。也有所得， 就是免去了过于落实地直接描写杀戮场面导致的恶味与繁冗——这样的死亡，我想作者宁愿自己没有看见，他也希望读者不要看见。</p>
<p>而其他仍然在贾府生活的人，比如黛玉，比如宝钗，比如熙凤，就是相当详细的直接描写，直到结局。只有贾政当官、受私贿老倌翻案牍等少数情节是后四十回 中直接描写的府外情节。这些恰恰是主要由男子参与的情节。可以说，从整部120回《红楼梦》上看，这个“视线范围固定”的写作特点，是十分鲜明并且一以贯 之的。（120回全书不合乎此规律的只有两个半情节：王熙凤弄权铁槛寺；元春薨逝。前后各一个。另半个是袭人出嫁，不知道该不该算，因为如果视线不一直跟 随之出府就很难描写了。）</p>
<p>而这样的写作特点，无论最初形成的原因是什么，都对配合全书精密复杂的网状结构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视线范围固定”和“网状结构”孟不离 焦。须知，整个八十回中，荣宁二府既是所有人物活动的中心舞台，也是绝对的主要舞台（其中又以荣国府为主，宁国府为辅），而且此外再没有独立于贾府的固定 舞台可供人物展开情节。这样将人物相对集中，视角基本固定的安排，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百余个人物之间相对紧密地联系，以及全书精密复杂的网状结构的顺利发 展。</p>
<p>而在一些现代人的续作里，从八十回后迅速抄家。以“抄家”这个情节，将精密网状结构赖以生存的“荣宁二府”这个大舞台一锤砸个粉碎。可是，没有了舞 台，人物如何表演？这样的一抄而尽，不可避免地破坏了作者之前苦心构建起来的精密、完整的网状结构。于是，故事叙述不得不频繁转场，百余个人物之间失去联 系和互动，各种矛盾、冲突也随之变得松散而孤立。网状结构的坍塌，最终导致的是每个人物单丝不成线、各自奔自己的结局而去——这样一个无视文学创作规律和 原著写作特点的根本性缺失。而《红楼梦》依靠网状结构维系的复杂关系以及其所带来的艺术魅力和深长意韵，也就因之趋于黯淡，甚至无从谈起了。</p>
<p>相比之下，现有的120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没有用任何一个情节打碎赖以开展故事的舞台。它没有扬短避长，自毁长城，而是用更加详细和富有层次的笔 调描绘贾府的衰落。比如抄家之前大观园的先行废弃，探春新政的破灭，都有详细、呼应前文的描写。探春说“自杀自灭，才能一败涂地”，而大观园最后的废弃 （“园中出息一概全蠲”）正是由于贾府败落前的自惊自吓，“自杀自灭”。之后的抄家，虽然使贾家从富贵世宦的上层官僚、贵族阶级骤然跌落到落魄中小地主的 水平，但是荣国府这个最主要的舞台依然存在，人物没有流散，作者苦心构建起来的网状结构也没有被破坏。此后的情节开展仍然是有机的、精密的、牵一发而动全 身的。在贾府逐渐衰败之后的情节里，读者可以分明地感受到，旧制度曾经能够提供的乐园废弃了，能提供的福利没有了；但旧制度所固有的严酷宗法统治却依然铺 天盖地地强大着，吞噬青年的希望，摧残青年的人生。这岂不是比玉石俱焚更真实也更可怕的“去其精华，取其糟粕”，劣胜优汰？<br />
此故，浮生认为，120回红楼梦在贯彻“视线范围固定”的写作特点，以及保全精密的“网状结构”这方面，处理方式还较为稳妥，也较为值得后人借鉴。而作品所应当体现的现实主义，看来也与网状结构的维系并不矛盾罢。</p>
<p>•五条引线的巧合•</p>
<p>《红楼梦》中明显起线索作用的有两个人物：香菱与刘姥姥。香菱的线索作用前文已述，不赘，现在来谈谈刘姥姥。</p>
<p>姥姥是作者为了避免“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于是“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而起到将全书引入正题作用的人物。她的几进荣 国府，第一次见凤姐，第二次见到凤姐和巧姐，最后一次就只能见到巧姐本人了。而荣国府的由盛而衰，也透过刘姥姥的眼睛清晰地反映给了读者。而《红楼梦》当 中既贯穿始终又是最严格意义上的主角的人物，无疑是贾宝玉。另外，存在于超现实世界的一僧一道、空空道人则起着最根本的开头收尾作用。其中，空空道人又比 一僧一道先出现。这六个、五组人物，可否被称为“五个引子”？独对这些人物而言，虽然在贾府之外，但作者的视线是可以随之移动，直接描写的。<br />
而他们的出场顺序是：</p>
<p>空空道人——一僧一道——甄英莲——贾宝玉——刘姥姥。（按书中第一次提到算）<br />
他们的退场顺序是：<br />
刘姥姥——贾宝玉——甄英莲——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按书中最后一次提到算）<br />
正好颠倒过来。</p>
<p>这前后精确严格的层层嵌套结构，是巧合，还是作者的巧思呢？</p>
<p>•六对人物生死的巧合•</p>
<p>在这里，首先仍然要感谢那位无法查知姓名的红友。这位红友在浮生早先看过的一个网站里对金陵十二钗有个很令我耳目一新的解释：金陵十二钗，是将人物 按 顺序分为六组，每组两人构成鲜明的对比。最近我又去百度上查，怎么也找不到原来的网页了。因此事先说明，不敢贪天之功。另外，衷心希望读者帮我查查，依稀 记得在“红楼梦谭”网站上，如果查到了，请代我向他/她道谢。</p>
<p>我按照该红友的见解排了一下，发现金陵十二钗如果按书中的顺序分为六对，每对两个人，则又出现了一个巧合：每对人物的结局都是一生一死：</p>
<p>黛玉亡故，宝钗生存。<br />
元春亡故，探春生存。<br />
湘云生存，妙玉亡故。<br />
迎春亡故，惜春生存。<br />
熙凤亡故，巧姐生存。<br />
李纨生存，可卿亡故。</p>
<p>《红楼梦》对十二钗的排法有两种版本，两种的不同在于，第一种从第七名至第十名为迎春、惜春、熙凤、巧姐；第二种从第七名至第十名为熙凤、巧姐、迎春、惜春。但是无论如何排列，都没有打破每对人物必是“一生一死”的规律。<br />
这严格的“一生一死”规律，是巧合，还是作者的巧思呢？</p>
<p>而活着的六个人当中，三人守寡，二人出嫁，一人出家。这个“3-2-1”的排列，又是怎么回事呢？也是巧合？</p>
<p>也许，它们仅仅是巧合。</p>
<p>•阴司地狱报应•</p>
<p>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岁月里，她曾经气焰高昂地说，“我是从来不信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她说行，就行。是的，人得势的时候作起恶来，胆气都是很壮的。</p>
<p>但是，她也有失势败落的一天。她也有暗夜扪心不得安宁的一天。她也预感到了那个身后无余，眼前无路的时刻。于是，她又相信了地狱，又惧怕起了报应。她终于像那些迷信的妇女一样，去庙里求了签，捐灯油，如此种种。</p>
<p>但是有什么用呢，张金哥、李公子还会复活么？她手上沾的又岂止是他们两个人的鲜血呢？阴司如果能用几两灯油收买，也太轻易了。</p>
<p>最后她还是病死了。重病时总梦到被她害死的人来找她。“纠缠如毒蛇，执著如厉鬼”。惶恐惊怖，致死不休。如果不是她自责内疚，何来这种梦？夏金桂会做这样的梦么？</p>
<p>这正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痴迷的枉送性命，多少个三千两银子，都留给锦衣卫抄家用了。但她死时，我没法感到大快人心，而不免觉得她可怜。因为我看到她也有悔祸的一天，她毕竟不是夏金桂。</p>
<p>•老祖宗的婚姻爱情观•</p>
<p>贾母在封建社会的家长中，算是深明事理、乐观开明、饶有情趣、不乱作威福的，比王夫人她们强多了，可见贾府一代不如一代呀。</p>
<p>那么，她对爱情和婚姻是什么看法呢？</p>
<p>大概她比较成系统的理论见于五十四回元宵节“掰谎记”。虽然对于这一段，喜欢林妹妹的红迷和喜欢宝姐姐的红迷各有说法。也有说讽刺黛玉的，也有说批评 宝钗的。到底是暗讽谁，现在也没有定论。既然没定论，浮生就看看这话的“明讽”是什么。“一个小姐，见了个清俊的男人，就想起终身大事来了。鬼不成鬼，贼 不成贼，还有哪一点像佳人！”“……那样坏，还说是佳人！”</p>
<p>就这段话而言，即使是少女见到清俊的男人，想了终身大事吧，也仅仅是“想”了而已。少女怀春，最多算是思想失检，并非大奸大恶啊。可是，老祖宗却把那 女子的人品贬成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样坏”。这可以算是全盘否定了。如果老祖宗对自由恋爱有哪怕一点的同情，话就不会说得这么重，这么绝对。而且 这还是大庭广众当着众多儿孙，是否也有点教育和训话的味道？</p>
<p>的确，在当时的社会，未婚男女之间是严禁发生任何感情的——还不必要付诸行动，光是达到“想”的程度，就已经是完全不可容忍的罪孽了。这是两千多年来 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最严格禁止的一点。只要一个未婚少女对男子有了感情，就会被社会共唾为“自媒”的“淫佚女”。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黛玉和宝玉一直 精神恋爱，清清白白，黛玉却还始终非常担心自己和宝玉的恋情会为众人所知悉的原因。（如第五十七回“黛玉不时遣雪雁来探消息, 这边事务尽知,自己心中暗叹.幸喜众人都知宝玉原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p>
<p>既然对少女的品德要求如此严格，老祖宗对少爷们的要求应该同样严格了？非也。“凤姐泼醋”一回，明明是贾琏“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在最不应该的时刻 与鲍二家的偷情苟且，受骗者、受害者无疑是凤姐。但是，老祖宗眼看着凤姐在贾琏的剑锋下极为慌乱而可怜地投入自己怀中求救，却这样给此次事件定性：“什么 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都是我的不是，他多吃了两口酒， 又吃起醋来。”在她的眼中，男子背着妻子偷腥，是难免的，不是什么大事。老祖宗甚至也不觉得他对不起妻子，所以还对凤姐开玩笑地说“吃醋”之类。况且，这 还透露了一个信息：世人打小都这么过——贾政一代、贾代善一代，原来年轻时都是这副偷鸡盗狗，风流浪荡的作派？而贾母，即使对于贾赦、贾琏这些完全可以施 之管教的晚辈的放荡荒淫，也无意反对。最后，虽然是老祖宗给凤姐做主，让琏二爷赔不是，但是那也是“为这起淫妇打老婆，你还亏是大家公子出身，活打了嘴 了”只有“打老婆”是不对的。而偷情成了“淫妇”一个人的责任，男子偷情就没有错了？“要不是我，你要伤了他的命，或这会子怎么样？！”——这一切都和丈 夫对妻子的忠诚全无关系。这个时候，我不禁想，老祖宗认为男子没义务对妻子忠诚么？</p>
<p>鸳鸯抗婚堪称《红楼梦》中最紧张、矛盾冲突最剧烈的片断之一。到最后邢夫人灰溜溜地走了，鸳鸯逃过劫数，我才松了一口气。无疑，鸳鸯正是靠老祖宗的保 护逃脱贾赦的魔爪的。而读者们也为鸳鸯宁缺毋滥、宁折不弯的傲骨所折服。初读红楼的时候，我总是弄不明白一个问题：鸳鸯不愿意嫁给贾赦，对老祖宗直说就行 了，何必又指天誓日出家寻死，又铰头发的？后来，我明白了，原来那个社会的丫鬟只是主人的私产，根本没有可能争得婚姻的自由。即使仅仅是为了逃脱这个魔 爪，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p>
<p>可是无论如何，贾赦“略有个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的无耻荒淫是人所共知的。而鸳鸯和贾赦太不般配是明摆的事实。老祖宗难道真舍得把鸳鸯这么无辜的年轻女儿家往老色鬼儿子手里送，葬送她的人生么？她难道不是为鸳鸯的幸福和尊严着想而留下鸳鸯？</p>
<p>后来，我仔细一翻书，还真的不是。老祖宗明确地说，是因为确需鸳鸯伺候自己的晚年。而且说，如果贾赦需要用女人来享乐，“他要什么人，我这有钱，让他一万八千只管买。”如果说这些话为了照顾邢夫人脸面还有所保留，那么，老祖宗的第一反应就更能说明她的心态： “原来你们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了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她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她，好摆弄我！” 她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儿孙对自己不孝顺，向她索取得太多，而且还算计她。于是老祖宗因委屈而愤怒。至于鸳鸯，老祖宗把鸳鸯和东西并列在一起，却句句都没有 替鸳鸯着想半点。如果她认为女子还有反抗豪夺、维护尊严的权利，会这么反应么？会坦然给钱让贾赦买其它的女孩子供其玩弄么？想到这里，我甚至对老祖宗产生 了难以言喻的厌恶。<br />
但是，经过了很多反复的思索，我觉得，在那个时代，老祖宗对婚姻、对爱情、对女子的权利如此种种的认识，也很难说有多么大的过错。因为，那时候的社会 共识就是如此。而且，老祖宗虽然决不赞成自由恋爱，男尊女卑的思想也很重，又不重视女子的尊严和自由，但是她还是一位开明而可敬的老人。</p>
<p>首先，老祖宗的内心无疑是善良的。漫说是对一个偶尔失礼撞来的小道士要温语安慰、嘱咐儿辈赏他钱买果子压惊；就算是宝玉病危而有人冒献“假宝玉”来骗 一万银子的悬赏，搁别人早就大为光火起来（贾琏登时就要出去追究之）。贾母却还能在忧心如焚之即，叮嘱贾琏不要为难那造假骗钱之人：“那也是穷极了的人没 法儿了，所以见我们家有这样事， 他便想着赚几个钱也是有的。如今白白的花了钱弄了这个东西，又叫咱们认出来了。 依着我不要难为他，把这玉还他，说不是我们的，赏给他几两银子。”（第九十五回）单是这种仁恕的心胸，有几个人能做到？</p>
<p>其次，她的心态相对是比较健康的，生活也富有情趣。她反对贾政那样过于严厉僵死的教子方法，多次提醒儿子如此下去会让宝玉“把胆子唬破了”，强调过度 严苛并无益处。她也绝无王夫人那样见不得光明的阴暗和心理变态。一帮孩子在芦雪庵割腥啖膻，她也要来凑凑趣。她的管教是比较宽松的，因此从不反对孙儿孙女 们热热闹闹地嬉戏玩笑，“只要不离大格就好，没得要他从神儿似的作什么。”她需要快乐，也真心希望儿孙们都快快乐乐。所以对于那个天天死板着道学面孔，似 乎永远都没有笑容的贾政，过节吃饭宁愿把他撵回去。免得“你在这里，他们都不敢说笑，没得倒叫我闷！”。</p>
<p>她是善良的，开明的，宽松的，但她也是有原则的。可惜的是，她的原则，恰恰包括上文所述的对婚姻、对爱情、对女子的权利如此种种的认识。那当然是清中叶社会的共识，那当然不能怪老祖宗。但是，一个社会悲剧，往往就是被这样不是错误的错误，真诚地筑就的。</p>
<p>老太太为什么不早给宝玉定终身呢？她心里看中的又是谁呢？黛迷和钗迷谁也说服不了谁。依浮生所见，首先，一部作品最大的悬念当然应该留到最后，提前揭 晓了反而无味。其次，看来老太太不是没有动过让自己最宝贝的孙子，娶自己最心爱女儿的女儿的心思。但是，当她发现自己的宝贝孙子和宝贝外孙女有了自由恋爱 的事实，这样极为严重的原则问题，她还能接受吗？能通融吗？能原谅吗？她的确为孙子找到一个艳冠群芳、贤良淑德的贤妻，她对孙子还不够好么？黛玉的死对绝 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意外，而黛玉死后，贾母骂自己：“是我把林丫头坑了！”然后和宝玉的倍极痛哭、“气噎喉干”一样，哭得“泪干气绝”。反观王夫人，则 仅是“也哭了一场”——这正所谓春秋笔法，对黛玉之死，谁是真痛心，谁是假慈悲，一目了然。抄家后，直败到那步田地，儿孙们一个个只知道唉声叹气、束手无 策，她却毅然站出来，散余资明大义，把所有的积蓄全部拿出来平均地分给三房儿女。包括对她很看不惯的大儿子贾赦和侄孙贾珍，也丝毫没有偏心。还有五百两银 子，特特地留出来，专供送林丫头的灵柩回南——她当着众人郑重嘱咐，多半是怕儿孙们在自己身后违意挪用罢。最后，凡是她自己值钱的东西，哪怕是仅剩的衣服 和日用器皿，也全部慷慨地分给了这些晚辈们。直到临终前，她还对这个衰败家族的未来念念不忘。……她究竟做错了什么，她是一心一意为孩子们免除伤害，给所 有的孩子们制造幸福啊。</p>
<p>可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你们都是为我好的，可是你们理解我么？！《终身误》之所以说得那样沉痛、悲凉，就是因为大家 “都”认为的幸福，在贾宝玉的身上只体现为不幸。宝黛钗三者的婚姻爱情悲剧，并不是什么“一干小人从中拨乱”造成的。这个悲剧里没有小人，没有坏人，这不 是一个简单化的、“好人•坏人”式的故事——如果真的是王夫人赵姨娘之辈或其他什么人作梗拆散宝黛，也就不能引发读者对封建婚姻制度和礼教的深层次思索 了。</p>
<p>宝黛爱情的悲剧，是含着深刻的悲凉，展现了一个家庭，始终用着关怀的方式，真心诚意地给年轻一代制造了一生的不幸。</p>
<p>•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p>
<p>百二十回红楼梦结尾之所以遭人诟病，大多是两个原因：一则以为雪芹写作目的是如实叙写曹家家史、“真事”，既然现实中的曹家败落如一片白茫茫大地，雪 芹就不可能写一个家道复初。二则以为其没有反映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命运，不符合历史客观规律，因此是粉饰和篡改。关于百二十回红楼梦结尾的艺术特色和 思想高度，浮生已经在《贾宝玉——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个反英雄》（见百度贴吧•红楼梦吧）一文中详细分析过了，此处不赘，单谈谈“如实叙写”和“历史规 律”的问题。</p>
<p>首先，说说“如实叙写”。持此观点的人强调《红楼梦》是一部真实的曹家家史，因此反对与曹家家史有不符合的创作出现。如果出现，就认为是后人伪续。所谓“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p>
<p>非常不屑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刘心武老大爷曾经公开过自己的发现：曹家被雍正地抄没后，曾再度因新帝的宠爱而复为小康，虽然这复得的小康也维持不到 底就衰落了。他正是以此来解释曹家败时雪芹正值幼年，如何能够把富贵生活记得那么清楚。但如果他的发现比较靠谱的话（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一些红学论文里看 到这一事实，而作者多是对后四十回不甚感冒或怀有反感的），《红楼梦》描写败家后的家道复起，也就不违背“真事”原则了。但是呢，又有人在这个基础上说， 曹家复兴和复落只能让曹雪芹进一步地看破世情，所以仍然绝对不可能写家道复起！——真是“你不说我还明白，越说我越糊涂”。似乎无论合乎不合乎曹家的历史 真实，都必须以贾家的彻底衰落为标准答案。败了也败，不败也败，这就有点主题先行，翻云覆雨了。</p>
<p>其实，一味强调《红楼梦》是一部真实的曹家家史的说法，违背了文艺创作的客观规律。《红楼梦》作者即便确是曹雪芹，该作品也不可能单纯是曹家家史的 “追踪蹑迹”，如实叙写。（第一回之所以如此说，应理解为作者直面现实、不为了取悦读者而“瞒和骗”的现实主义风格。）否则，《红楼梦》就成了“我报特约 记者曹雪芹今天上午刚刚发来的报道”——小说毕竟不是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红楼梦》这部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和含蓄浑厚的深沉美感的小说，显然经过了 作者深入系统的艺术加工和精当适度的艺术夸张，不可能完全符合历史的史实。<br />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自称深明“曹雪芹原意”、自称认同“不敢因悦人耳目而反失真传者”而反对后四十回结尾的论者对贾宝玉“真正结局”的安排无一例外 是：家败后沦为更夫或乞丐，最后出家。但是，现实生活当中的曹雪芹，既没当乞丐也没做更夫，更没有出家；反而“著书黄叶村”，十几年如一日地辛勤创作《红 楼梦》。这个深明“曹雪芹原意”的“真结局”，就合乎曹家和雪芹本人的“真事”乎？完全如实叙写乎？</p>
<p>其实“文艺创作的客观规律”也是老生常谈了。浮生之所以再来叨叨一遍“文艺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就是为了在这个风行过度构思的浮躁年代里，在这个《红楼梦》中的每句话背后都能“勘探”出一段清宫秘史的年代里，使公众关注那些反而被遗忘在角落的朴素常识。</p>
<p>•不足之美•</p>
<p>说一千道一万，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不可能全是同一个作者的原笔。浮生曾无数次地想象原稿发掘出土的时刻。那一定比现在的还精彩吧，一定比现在的还动人吧，一定比现在的还成功吧？……</p>
<p>但如今，后四十回或是程小泉、高兰墅续作，或是无名氏冒续，或是散漫不可收拾的原作者散稿补缀，都终究有了他人的笔墨。而且，究竟他人笔墨是哪些，雪芹真迹其何在，早已湮没在漫漫历史烟尘之中。<br />
这正是：<br />
空对着，真假莫辨百二回，终不忘，作者先逝梦未完。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是糊涂了案，终是意难平！</p>
<p>也许不足才正是一种美。</p>
<p>红楼梦群芳中，黛玉过于善悲，宝钗城府太深，湘云不够成熟，晴雯又是一块爆炭。都美中不足。</p>
<p>倘若黛玉乐观健康，宝钗赤诚率真，湘云温克稳重，晴雯和顺文雅……美中不足没有了，也就不再可爱了。 《红楼梦》未完，何况又有多少纰漏和瑕疵啊。如人物年龄，如“实的对虚的，虚的对实的”……而况它的作者是纳兰性德、洪升、吴梅村，还是曹雪芹？……</p>
<p>但是，《红楼梦》与《红楼梦》中的女子一样，任其有多少不足之处，仍是说不出地可爱，让两百年来代代读者如此怀恋。</p>
<p>《落花碎梦十二辨》全文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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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虎兔相逢、卯年寅月与猴年马月的含义</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nmy-hanyi.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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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an 2010 16:11:45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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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blog.ifeng.com/article/3979208.html</p>
<p>冯守卫</p>
<p>摘 要：从《红楼梦》中的“卯年寅月”、虎兔相逢说法，与成语“猴年马月”语义的联系对比中，分析互证了二者的含义来历。它们都应从立春后节气新年与实际农历 新年的二重含义上理解。“卯年寅月”的含义是：当实际寅年十二月立春后，即可算作节气“卯年”，即在实际“寅年之月”中就已有了节气卯年之日，故是虎年兔 年相逢了。“猴年马月”的来历是，即使马年十二月立春后，也只可算是到了节气羊年之日，而不可能在“马年之月”中就有了节气“猴年”的日期，故“猴年马 月”是不可能有的日期。</p>
<p></p>
<p>关键词：虎兔相逢，卯年寅月，猴年马月，含义</p>
<p>《红楼梦》贾元春判词最后一句，在大多数版本中，都是“虎兔相逢大梦归”。仅己卯本和杨本中为“虎兕相逢大梦归”。己卯本中还侧改为“兔”字。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中校为“虎兕相逢大梦归”。最近看到校注人之一林冠夫先生有关“虎兔相逢”的论述[1]，猜测其原因之一可能与对“卯年寅月”的理解有关。第九十五回写元春之死时说：“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对此，林先生说：“虽然死在甲寅年十二月，但在立春之后，可以算第二年正月，即‘卯年寅月’。论十二地支配属，这个时间是‘兔子年老虎月’，确是‘虎兔相逢’了”。但“又觉得以‘卯年寅月’来解释‘虎 兔相逢’，漏洞甚至抵牾之处不少”。而且“‘卯年寅月’这个解释本身，也是矛盾百出。照续书说，元春生于甲申（第八十六回），死于甲寅岁末，算来只有三十 一岁。续书则说四十三岁，这里就已经矛盾。按年月配地支，每十二年就可各重逢一次。从甲申到甲寅岁末这三十一年中，庚寅、壬寅、甲寅年的二月，都是‘寅年 卯月’。而辛卯、癸卯、乙卯年的正月，都是‘卯年寅月’。前后加起来共六次（如果四十三岁则是八次）碰到了‘虎兔相逢’。为什么前面五次（或七次）都平安无事，而偏偏在这第六次（或第八次）‘相逢’时才‘大梦归’呢？也不好理解”。</p>
<p>笔者认为，这里林先生关于“卯年寅月”的理解似有欠妥之处。我国固有的历法称为阴历或农历，它是以阴历为主的阴阳合历。一 方面以月球绕地球运行一周为一月，平均月长度等于朔望月；另一方面设置闰月以使每年的平均长度尽可能接近太阳回归年，同时设置二十四节气以反映季节的变化 特征。从太阳历角度讲，这种历法中只有二十四节气是与地球的公转时刻和寒暑季节准确对应的。故古人又有立春之后即算新年说法，即从精确天文节气太阳历来 说，立春可算作新年岁首。后文中把此种说法特称为节气新年。但是“月”则仍然是阴历朔望月概念，不能再认为过了立春就也“可以算第二年正月”了。二十四节气中的奇数节气称为“节”或“节气”；偶数节气称为“气”或“中气”。节气可以在上月的下半月或本月的上半月出现，而中气一定要在本月出现；如果遇到没有中气的月份，则定为上月的闰月。例如大寒必须在十二月，雨水必须在正月，而立春则可能在十二月的下半月或正月的上半月。古人又创造了干支记年记日，地支记月记时。并根据“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制订了“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正月建寅”等十二月建。</p>
<p>但后四十回中的“寅年卯月”、“卯年寅月”，其含义与“正月建寅”等地支记月无关，它并不是指的寅年二月和卯年正月。九十五回中“已交卯年寅月”的含义应是：当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后，按节气日期算，过了立春即可算作节气“卯年”日期。而按实际农历日期说，此时仍属寅年十二月的日期,即 仍是“寅年之月”（“寅月”）的日期 。即从“年”的这种二重含义上说，节气卯年与实际寅年的日期重叠了，即虎年兔年相逢了。再具体来说就是：第一，这里的“卯年寅月”是指实际农历的寅年十二 月，并不是指的卯年正月。这里的“卯年”是指过了立春后可算作是节气卯年，并不是指实际卯年，实际上仍是寅年。这里的“寅月”是指“寅年之月”，即寅年十 二月（丑月），并不是指的正月，即与“正月建寅”等地 支记月无关。亦即“卯年寅月”只能理解为立春之后，可算卯年；不能理解为立春之后，可算卯年正月。第二，这里也只是指实际农历中十二月就已立春的寅年，不 包括正月立春的寅年。第三，它是指立春之后到春节之前这段日期。这里的“已交”是“交集”之意，而不是“交接”之意。第四，这里的“虎兔相逢”是指的年年 相逢，而不是年月相逢。不是“兔子年老虎月”相逢。是指的立春之后节气卯兔年的日期与实际寅虎年十二月中的日期相重了，亦即是指节气新年与实际旧年的“交 集”日期。而不是指卯兔年与寅虎月（正月）相逢了，亦即不能认为立春之后，可算作卯年正月。从数学集合论角度看，“月”是“年”的“真子集”，“月”永远 都包含于“年”中，它们永远都是“相逢”的，不存在不相逢的问题。再归总简明说一下，这里的“卯年寅月”就是指：当寅年十二月立春时，在“寅年之月”（十 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卯年”之日了。同前述道理一样，八十六回中的“寅年卯月”也是指的正月立春的卯年正月，而不是指的寅年二月。当立春在卯年正月 时，在春节之后立春之前，按节气阳历说，仍属“寅年”；而按实际农历说，则已到了“卯年之月”，即实际正（寅）月而非二（卯）月。故也是节气寅年与实际卯 年日期重叠，“虎兔相逢”了。归总简明来说，“寅年卯月”就是说，当卯年正月立春时，在实际“卯年之月”（正月）中还留有节气“寅年”的日期。由这里也可 更明显的看出，这里的“卯月”只能当“卯年之月”即卯年正月理解，而不能理解为二月。所以无论“寅年卯月”还是“卯年寅月”，其含义都与正月为寅月，二月 为卯月的地支记月无关。也都是指的年年相逢（节气阳历年与实际农历年的日期相逢），而不是年月相逢。同时“寅年卯月”与“卯年寅月”也是二者只有其一，不 可能同时并存。二者只能是逻辑“或”的关系，而不是逻辑“与”的关系。即不可能有寅年12月与卯年正月都有立春的情况。而由万年历可见，一般情况下，每隔十二年，立春的月份也会发生改变。故“卯年寅月”“或”“寅年卯月”发生的周期，一般是24年，个别情况也可能是12年或36年。故不存在林先生所说的31年即有六次“虎兔相逢”情况，实际只有两次或一次。</p>
<p>“卯 年寅月”亦即兔年虎月。它的上述含义还可以用来联系理解“猴年马月”的来历。“猴年马月”一语在流传应用中的含义，应是指无可指望或不存在的日期。这正好 符合我们上面的分析。因为实际上可能有“羊年马月”日期，即十二月立春的马年，此时可说是在“马年之月”（十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羊年”之日；也可能 有“马年羊月”日期，即正月立春的羊年，此时在羊年之月（正月）中还留有节气马年之日。（由此处还可更清楚的看到，这里的“马月”只能理解为“马年之 月”，而不能理解为“五月”。所以“卯年寅月”中的“寅月”只能理解为“寅年之月”，而不能理解为“卯年正月”。）而猴年与马年中间还隔着羊年，故绝对不 可能在马年之十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猴年之日。即按精确天文节气年与实际农历年的二重含义来说，猴年和马年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交集”日期。亦即根本不可能 有“猴年马月”的日期。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猴年马月”不能当作“猴年五月”来理解，那样理解则完全不能与这个成语的实际意义相吻合。另外，从“猴年马 月”这个成语的实际语义与“猴年五月”的矛盾中，也反证了本文关于“卯年寅月”真实含义的看法。</p>
<p>笔者感到奇怪的是：“猴年马月”一语的实际应用含义，被正确的流传下来了。而这种原始释义的来历似乎流失了。在网上成语词典中看到对“猴年马月”的解释是：“泛指未来的岁月”。另有一个影响颇大的帖子也是如此解释，但又认为“猴年马月”是指猴年五月，因而无法解释这个成语的来历。故说：“天文和古汉语专家，他们都认为，对‘猴年马月’这个词的来历无从考据，复旦大学中文系著名古汉语专家骆玉明教授在查阅相关典籍后表示，这个词多半是来自民间的谚语。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猴年马月’是‘何年嘛月’谐音的变体，而在英语中，‘猴年马月’被认为是‘One of these years’（不知道哪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中[2]， 还有“驴年马月”一语。被认为是“猴年马月”的同义替代语，“猴年马月”成语被放在“驴年马月”词条的附带说明中。释义是：“指不可知的年月（就事情遥遥 无期，不能实现说）”。这个释义较“泛指未来的岁月”“不知哪年哪月”要好一些，但仍不如“指不可能有的年月、不存在的日期”好。更准确的解释似只应是： 指不存在或不可能有的“日期”。英文是否也应据此意翻译。另外这个“驴年马月”一语的来历不知为何？笔者怀疑，它可能是在“猴年马月”的来历流失后，人们 由于对这个成语字面含义的不明白，只是从“猴年五月”角度理解，因而感到困惑，故用“驴年马月”来修正替代。但如前述分析，“猴年马月”一词似有其本来的 来历寓意的。故这个替代修正是否必要合适？笔者建议：有关词典中对“猴年马月”成语的释义是否应加以改进，并探讨补充天文来历说明，同时是否可废止使用 “驴年马月”一语。</p>
<p>关于贾元春的年龄问题，类似的年龄和时序矛盾，在整个《红楼梦》中都有。此点尚属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的一种揣测是:《红楼梦》是既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作者把漫长的人生感受和众多复杂的人物故事，浓缩精炼在贾宝玉短暂的青少年时期，因而一些地方也难以周全，同时也不排除传抄的错误。对此我们是否也不一定非要过分求全。</p>
<p>参考文献：</p>
<p>[1] 林冠夫：《红楼梦纵横谈——林冠夫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第2版p267.</p>
<p>[2]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版。</p>
<p>[3] 冯守卫：贾元春判词之谜之我见，《红楼研究》2008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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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冯守卫</p>
<p>摘 要：从《红楼梦》中的“卯年寅月”、虎兔相逢说法，与成语“猴年马月”语义的联系对比中，分析互证了二者的含义来历。它们都应从立春后节气新年与实际农历 新年的二重含义上理解。“卯年寅月”的含义是：当实际寅年十二月立春后，即可算作节气“卯年”，即在实际“寅年之月”中就已有了节气卯年之日，故是虎年兔 年相逢了。“猴年马月”的来历是，即使马年十二月立春后，也只可算是到了节气羊年之日，而不可能在“马年之月”中就有了节气“猴年”的日期，故“猴年马 月”是不可能有的日期。</p>
<p><span id="more-207"></span></p>
<p>关键词：虎兔相逢，卯年寅月，猴年马月，含义<strong></strong></p>
<p>《红楼梦》贾元春判词最后一句，在大多数版本中，都是“虎兔相逢大梦归”。仅己卯本和杨本中为“虎兕相逢大梦归”。己卯本中还侧改为“兔”字。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中校为“虎兕相逢大梦归”。最近看到校注人之一林冠夫先生有关“虎兔相逢”的论述[1]，猜测其原因之一可能与对“卯年寅月”的理解有关。第九十五回写元春之死时说：“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对此，林先生说：“虽然死在甲寅年十二月，但在立春之后，可以算第二年正月，即‘卯年寅月’。论十二地支配属，这个时间是‘兔子年老虎月’，确是‘虎兔相逢’了”。但“又觉得以‘卯年寅月’来解释‘虎 兔相逢’，漏洞甚至抵牾之处不少”。而且“‘卯年寅月’这个解释本身，也是矛盾百出。照续书说，元春生于甲申（第八十六回），死于甲寅岁末，算来只有三十 一岁。续书则说四十三岁，这里就已经矛盾。按年月配地支，每十二年就可各重逢一次。从甲申到甲寅岁末这三十一年中，庚寅、壬寅、甲寅年的二月，都是‘寅年 卯月’。而辛卯、癸卯、乙卯年的正月，都是‘卯年寅月’。前后加起来共六次（如果四十三岁则是八次）碰到了‘虎兔相逢’。为什么前面五次（或七次）都平安无事，而偏偏在这第六次（或第八次）‘相逢’时才‘大梦归’呢？也不好理解”。</p>
<p>笔者认为，这里林先生关于“卯年寅月”的理解似有欠妥之处。我国固有的历法称为阴历或农历，它是以阴历为主的阴阳合历。一 方面以月球绕地球运行一周为一月，平均月长度等于朔望月；另一方面设置闰月以使每年的平均长度尽可能接近太阳回归年，同时设置二十四节气以反映季节的变化 特征。从太阳历角度讲，这种历法中只有二十四节气是与地球的公转时刻和寒暑季节准确对应的。故古人又有立春之后即算新年说法，即从精确天文节气太阳历来 说，立春可算作新年岁首。后文中把此种说法特称为节气新年。但是“月”则仍然是阴历朔望月概念，不能再认为过了立春就也“可以算第二年正月”了。二十四节气中的奇数节气称为“节”或“节气”；偶数节气称为“气”或“中气”。节气可以在上月的下半月或本月的上半月出现，而中气一定要在本月出现；如果遇到没有中气的月份，则定为上月的闰月。例如大寒必须在十二月，雨水必须在正月，而立春则可能在十二月的下半月或正月的上半月。古人又创造了干支记年记日，地支记月记时。并根据“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制订了“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正月建寅”等十二月建。</p>
<p>但后四十回中的“寅年卯月”、“卯年寅月”，其含义与“正月建寅”等地支记月无关，它并不是指的寅年二月和卯年正月。九十五回中“已交卯年寅月”的含义应是：当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后，按节气日期算，过了立春即可算作节气“卯年”日期。而按实际农历日期说，此时仍属寅年十二月的日期,即 仍是“寅年之月”（“寅月”）的日期 。即从“年”的这种二重含义上说，节气卯年与实际寅年的日期重叠了，即虎年兔年相逢了。再具体来说就是：第一，这里的“卯年寅月”是指实际农历的寅年十二 月，并不是指的卯年正月。这里的“卯年”是指过了立春后可算作是节气卯年，并不是指实际卯年，实际上仍是寅年。这里的“寅月”是指“寅年之月”，即寅年十 二月（丑月），并不是指的正月，即与“正月建寅”等地 支记月无关。亦即“卯年寅月”只能理解为立春之后，可算卯年；不能理解为立春之后，可算卯年正月。第二，这里也只是指实际农历中十二月就已立春的寅年，不 包括正月立春的寅年。第三，它是指立春之后到春节之前这段日期。这里的“已交”是“交集”之意，而不是“交接”之意。第四，这里的“虎兔相逢”是指的年年 相逢，而不是年月相逢。不是“兔子年老虎月”相逢。是指的立春之后节气卯兔年的日期与实际寅虎年十二月中的日期相重了，亦即是指节气新年与实际旧年的“交 集”日期。而不是指卯兔年与寅虎月（正月）相逢了，亦即不能认为立春之后，可算作卯年正月。从数学集合论角度看，“月”是“年”的“真子集”，“月”永远 都包含于“年”中，它们永远都是“相逢”的，不存在不相逢的问题。再归总简明说一下，这里的“卯年寅月”就是指：当寅年十二月立春时，在“寅年之月”（十 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卯年”之日了。同前述道理一样，八十六回中的“寅年卯月”也是指的正月立春的卯年正月，而不是指的寅年二月。当立春在卯年正月 时，在春节之后立春之前，按节气阳历说，仍属“寅年”；而按实际农历说，则已到了“卯年之月”，即实际正（寅）月而非二（卯）月。故也是节气寅年与实际卯 年日期重叠，“虎兔相逢”了。归总简明来说，“寅年卯月”就是说，当卯年正月立春时，在实际“卯年之月”（正月）中还留有节气“寅年”的日期。由这里也可 更明显的看出，这里的“卯月”只能当“卯年之月”即卯年正月理解，而不能理解为二月。所以无论“寅年卯月”还是“卯年寅月”，其含义都与正月为寅月，二月 为卯月的地支记月无关。也都是指的年年相逢（节气阳历年与实际农历年的日期相逢），而不是年月相逢。同时“寅年卯月”与“卯年寅月”也是二者只有其一，不 可能同时并存。二者只能是逻辑“或”的关系，而不是逻辑“与”的关系。即不可能有寅年12月与卯年正月都有立春的情况。而由万年历可见，一般情况下，每隔十二年，立春的月份也会发生改变。故“卯年寅月”“或”“寅年卯月”发生的周期，一般是24年，个别情况也可能是12年或36年。故不存在林先生所说的31年即有六次“虎兔相逢”情况，实际只有两次或一次。</p>
<p>“卯 年寅月”亦即兔年虎月。它的上述含义还可以用来联系理解“猴年马月”的来历。“猴年马月”一语在流传应用中的含义，应是指无可指望或不存在的日期。这正好 符合我们上面的分析。因为实际上可能有“羊年马月”日期，即十二月立春的马年，此时可说是在“马年之月”（十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羊年”之日；也可能 有“马年羊月”日期，即正月立春的羊年，此时在羊年之月（正月）中还留有节气马年之日。（由此处还可更清楚的看到，这里的“马月”只能理解为“马年之 月”，而不能理解为“五月”。所以“卯年寅月”中的“寅月”只能理解为“寅年之月”，而不能理解为“卯年正月”。）而猴年与马年中间还隔着羊年，故绝对不 可能在马年之十二月中就已经有了节气猴年之日。即按精确天文节气年与实际农历年的二重含义来说，猴年和马年之间根本不可能有“交集”日期。亦即根本不可能 有“猴年马月”的日期。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猴年马月”不能当作“猴年五月”来理解，那样理解则完全不能与这个成语的实际意义相吻合。另外，从“猴年马 月”这个成语的实际语义与“猴年五月”的矛盾中，也反证了本文关于“卯年寅月”真实含义的看法。</p>
<p>笔者感到奇怪的是：“猴年马月”一语的实际应用含义，被正确的流传下来了。而这种原始释义的来历似乎流失了。在网上成语词典中看到对“猴年马月”的解释是：“泛指未来的岁月”。另有一个影响颇大的帖子也是如此解释，但又认为“猴年马月”是指猴年五月，因而无法解释这个成语的来历。故说：“天文和古汉语专家，他们都认为，对‘猴年马月’这个词的来历无从考据，复旦大学中文系著名古汉语专家骆玉明教授在查阅相关典籍后表示，这个词多半是来自民间的谚语。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猴年马月’是‘何年嘛月’谐音的变体，而在英语中，‘猴年马月’被认为是‘One of these years’（不知道哪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中[2]， 还有“驴年马月”一语。被认为是“猴年马月”的同义替代语，“猴年马月”成语被放在“驴年马月”词条的附带说明中。释义是：“指不可知的年月（就事情遥遥 无期，不能实现说）”。这个释义较“泛指未来的岁月”“不知哪年哪月”要好一些，但仍不如“指不可能有的年月、不存在的日期”好。更准确的解释似只应是： 指不存在或不可能有的“日期”。英文是否也应据此意翻译。另外这个“驴年马月”一语的来历不知为何？笔者怀疑，它可能是在“猴年马月”的来历流失后，人们 由于对这个成语字面含义的不明白，只是从“猴年五月”角度理解，因而感到困惑，故用“驴年马月”来修正替代。但如前述分析，“猴年马月”一词似有其本来的 来历寓意的。故这个替代修正是否必要合适？笔者建议：有关词典中对“猴年马月”成语的释义是否应加以改进，并探讨补充天文来历说明，同时是否可废止使用 “驴年马月”一语。</p>
<p>关于贾元春的年龄问题，类似的年龄和时序矛盾，在整个《红楼梦》中都有。此点尚属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的一种揣测是:《红楼梦》是既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作者把漫长的人生感受和众多复杂的人物故事，浓缩精炼在贾宝玉短暂的青少年时期，因而一些地方也难以周全，同时也不排除传抄的错误。对此我们是否也不一定非要过分求全。</p>
<p>参考文献：</p>
<p>[1] 林冠夫：《红楼梦纵横谈——林冠夫论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第2版p267.</p>
<p>[2]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版。</p>
<p>[3] 冯守卫：贾元春判词之谜之我见，《红楼研究》2008年第3期。</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雁塔区）：长安大学 校本部南院 退休处（710064）冯守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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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转贴)也谈《红楼梦》后四十回 作者 ： 弓一</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etan40zuozhe.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yetan40zuozh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58: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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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http://www.zj108.com/virtual/rsrg/rzlt/rsrg/page/27208.asp?ID=27208</p>
<p>作者： 弓一</p>
<p></p>
<p>我喜欢《红楼梦》，但我不喜欢什么“红学”。因此这篇文章与所谓的“红学”无关。</p>
<p>之前读蔡义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近日又读了刘心武的什么“秦学”文章，以及周汝昌的《红楼真梦》之类，觉得老是疑惑：“红学”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 《红楼梦》呢？难道《红楼梦》一定要像“红学”家那样“腰斩”了才会见得真切吗？“红学”家们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等等。</p>
<p>为之又认真的去读了一遍《红楼梦》，尤其留意于后四十回内容，觉得一些“红学”大家实在也有些激言事功、大谬不然者在。于是对“红学”中存在着的“残缺”审美观和维耐斯情结，如骨鲠在喉，也摭拾起这个话题，不吐不快。</p>
<p>一</p>
<p>《红楼梦》是伟大的，但它的一个最大的遗憾处，似乎就是作品产生过程中曾经有过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之分。由于这个原因，出于对《红楼梦》的推崇和爱护， “红学家” 们经过披肌析理的探究，锱铢毫厘的考证，多在“据说”当中，得出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结论。于是出现了高鹗续书说。于是在热火朝天的研究 《红楼梦》当中，谴责《红楼梦》后四十回成了“红学”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有人在把《红楼梦》前八十回赞誉得字字玑珠的同时，却把后四十回贬斥得简直与 粪土无异，这产生在同一部举世称颂的著作中，不免有些让人惊讶。</p>
<p>我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内容，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壁合于前八十回，作者非曹雪芹莫属。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红楼梦》整部小说的情节发展上来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高度统一，是任何一个补续者都不可能达到这样天衣无缝地步的。</p>
<p>《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等等。按作者的说法，它是一部有关“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闻世传 奇。确实，在《红楼梦》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是小说主人翁贾宝玉的“身前身后事”，而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或者一场什么“政治革命”。根据这一 条情节主线，曹雪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着重写了贾府豪华鼎盛时期琉璃世界，锦绣丛中“饫甘餍肥”，“背父兄养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的贾宝玉。但好 景不长，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的生活环境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于家庭内外各种矛盾的不断加剧，贾府正在日趋衰落，不时呈现出悲凉的色彩。 《红楼梦》后四十回正是紧紧衔住了这一点，写出了贾宝玉在“大故叠起”的生活变化中思想性格的进一步发展。他被生活的波涛冲击得困惑不堪了，他对生活已经 厌倦了，他寻求到了一条超脱自己的路——循入空门，而这正是作者在写作计划中早已裁定了的。试想，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贾宝玉处处见情，但除了平时偶 尔有些佛家思想体现之外，何曾见“僧”？而我们可以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的表述中看到，“当初”就有人题之曰“情僧录”，这当然不可能是曹雪芹创作当中 的一种笔误，而是有其切实可信的依据的。这印证就在纵横捭阖、洋洋百万言的巨制宏篇的结尾部分，贾宝玉终于出家当了和尚，由“情”入“僧”，遂成“情 僧”。至于有人执着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鳞半爪，经过一番捕风捉影，说曹雪芹要的贾宝玉出家当和尚不是这个样子，或问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则子虚乌有， 终归虚妄。</p>
<p>有人评论《红楼梦》现在这样的结局，是不懂曹雪芹的创作本旨。“灵石”在“红尘”中历劫之后，放归青埂峰下，也只是些敷衍中的泛泛之谈，甚至作结的 四句偈 语，“原来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取消了《红楼梦》“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意义”，不能起到“更进一竿”的作用。</p>
<p>这种议论神则神矣，然而总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红楼梦》开篇就不同凡响，贾宝玉天上人间，神人合一，这就已经定下了他“身前身后”事尽管神采奕 奕，本属空蒙无着的基调。也正因如此，才更显得曹雪芹“狡猾之笔”的苦心孤诣。很清楚，在《红楼梦》情节结构安排中，后四十回云雨无常，但万变不离其宗， 贾宝玉的最后放归青埂峰下，完全呼应了开篇第一回的“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的含义。既然是走一遭，就决无久留之理。试问，这怎么会是敷衍塞责的泛泛 之笔呢？就是《红楼梦》结尾的四句偈语吧，也完全吻合开篇的气氛，而这种气氛本非一般人认为的可凭信口开河随便胡诌得出来的，因为它确实起到了“为作者缘 起之言更进一竿”的作用，使读者在这洋洋洒洒百万言的嘎然而止中，把这之前所感受到的辛酸、荒唐、可悲，统统放到“梦”“幻”之中去消释。我们说，难道这 就不足为贾宝玉入“红尘”“梦幻般走一遭”的总结吗？难道这还不足以体现曹雪芹对自己“无才可去补苍天”的无限感慨惆怅之情吗？如果曹雪芹在《红楼梦》的 结尾，需要 “更进一竿”的是我们对他所需要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那倒会真正令人愕然的。这样时髦的“红学”未免让人啼笑皆非。二百多年 前的曹雪芹能写出一部《红楼梦》，固然伟大绝伦，他反映在《红楼梦》中的社会现实，也只能是二百年前的社会现实，他当然不会知道二百多年后在自己生活过的 这片土地上会出现的许多事情，要知道曹雪芹是人，他不是两番历“册”的贾宝玉，我们今天怎么能对他苛求许多呢！</p>
<p>如若用《红楼梦》结尾不合前八十回故事情节这样的理论，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那是十分讲不通的。</p>
<p>也有人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府兴衰的情节，与前八十回有大相径庭处，尤其是“家道复振”、“兰桂齐芳”这一层，直接与上面的“白茫茫大地 真干净” 相矛盾，因此之下，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证据似乎是十分确凿的。但推知管推知，我相信，《红楼梦》终其一百二十回，贾府这个容贾宝玉“历劫”、“走一 遭”的场所，其由兴到衰，再有所复振，都是自然成章的事情。不是吗？它有皇帝的荫庇，有官场中的官官相护，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社会根基，家道重创 后又复振，完全有可能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去怀疑呢？而不难看出的是，作者在对贾府兴衰的感慨幽深之中，他对自己刻画出来的在贾府这个生活环境中起着主导作 用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人物形象身上，具有明显的褒大于贬的同情心理。作者并没有把贾府衰败的罪责过多地推到这些人物身 上，因为他们也不失为当时社会现实中庄严形象的化身。贾府到了最后，由于贾政承受皇恩浩荡，死而复生，因此合家欢喜，四宾相贺，之后兰桂也将齐放，这些在 封建社会现实当中多有例子可寻的事情，曹雪芹怎么会不愿意去写呢？至于《红楼梦》的结局中，贾府的遭遇并没有符合有人认为的《红楼梦》故事情节“总纲”中 提到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意，因为它们又“复初”了，其实还是不难解释的。何则？曹雪芹写《红楼梦》主要刻画的对象是贾宝玉，写贾府也是为了写 贾宝玉，显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只能从贾宝玉身上来理解。而如此一来，小说结尾体现出来的意思是最明白不过的，贾宝玉“放归”青埂峰之际特来 告别他的父亲贾政时，不就是在一个乍寒大雪天么？贾政追赶宝玉，“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你看，还不够透彻吗？“总纲”总以“白茫茫 大地真干净”，贾宝玉的故事完了，也是那么不折不扣的体现了。试问，《红楼梦十二支曲》中提到的都是那些仙胎仙种们的事情，怎么会适合贾府中的红尘凡俗 呢？更有贾宝玉出家后为什么穿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之类的质议，大抵与对贾宝玉为什么要衔玉而生之类而作的详究一样没有多少意思。可见，以贾府“家道复振”为 依据，其实也不能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p>
<p>现在大家都知道《红楼梦》中有悲金悼玉的宝黛“掉包”封建婚姻悲剧，因而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不幸遭际悯恻之，感慨之，从而更推崇《红楼梦》的伟大， 赞叹它的情节合理生动为其它小说所难以企及。而不幸的是，《红楼梦》的这一精华所在，恰恰是有些人认为的《红楼梦》情节发展处理中“乱了套”，曹雪芹绝不 会如此的地方。他们以为，让曹雪芹来作的话，就会是另一番更妙的景象。但何以见得呢？又是“脂评”种种的隐约其辞。但那都是作为寻找《红楼梦》后四十回非 曹雪芹所作方面的一种系风捕影罢了。如果真如这种立说者认为的那样，贾宝玉在贾府被抄没之后去掩留“狱神庙”不归，林黛玉哭损愁肠，泪竭而逝，那才怪呢。 贾府被抄了，照当时的情况分析，无论如何，贾宝玉是勾是上去“狱神庙”掩留不归的条件的，因为贾府毕竟不是村舍茅棚，贾宝玉也远非芦衣之辈。不然的话，那 情节才矛盾，才背谬可笑了。退一步说，就算有贾宝玉去“狱神庙”，林黛玉哭断愁肠事吧，与现在情节相比，其艺术高下之分也是赫然可见的。那样的话，《红楼 梦》得到的将只能是一种贬低，而不会有所增益，曹雪芹绝不会如此。这是可以肯定的。</p>
<p>我们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出现在《红楼梦》中，作为小说故事情节的高潮， 它是在逐步发展中形成的，不可能是偶然的凑合，这点除了曹雪芹之外，量每一个高明的续者也都将无能为力。就算负责第一次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排印工作的 高鹗、程伟元功底非凡，也决不可能。因此许多“红学”者必得先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痛贬一番才能成立自己的观点。事实上，许多评说者把“续书”看得太为轻松了些，尤其是对于《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p>
<p>在封建根底深厚的旧中国， 堂皇的婚姻制度下面，多少人在流泪泣血，而像《红楼梦》中宝黛“掉包计”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贾府的社会地位，贾母们的社会意识，是绝是会给贾宝玉 选择像林黛玉这样寄人篱下又性情有些乖张的人作为配偶的，尽管林黛玉表面上因贾母的关系也被大家宠着。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并不会是哪个人的什么个别 意志。林黛玉和贾宝玉爱情悲剧的基调是早就定下了的，这连书中的林黛玉自己也似乎早已明白了。自然，有人认为把贾宝玉的身份降低到掩留“狱神庙”的地步， 林黛玉的泪尽之说就可能实现了，但那只能属于穿凿附会，却不可能会是出现在贾府中的事。</p>
<p>或者说，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当中，原先计划的小说情节与最后定稿时出现了一些出入，那也是十分可能的事情。作家随时掌握着他写的小说的故事情节 发展情况，该改则改，该移则移，而原就不该让事先划定的写作框框条条将自己创作主观能动性套死扣死，更何况对于一个天才的作家。人们总还记得，鲁迅写《阿 Q正传》的计划中，原是不让阿Q最后去画圈问斩的，但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后来阿Q却不得不这样了。到这时，照作者的说法，是必须服从和尊重阿Q的需要 了。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等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小说情节的发展，在创作处理上，本非数学解题上的公式演化或数字推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http://www.zj108.com/virtual/rsrg/rzlt/rsrg/page/27208.asp?ID=27208</p>
<p><span>作者</span>： 弓一</p>
<p><span id="more-198"></span></p>
<p>我喜欢《<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但我不喜欢什么“<span>红学</span>”。因此这篇文章与所谓的“<span>红学</span>”无关。</p>
<p>之前读蔡义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近日又读了刘心武的什么“秦学”文章，以及<span>周汝昌</span>的《红楼真梦》之类，觉得老是疑惑：“红学”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 《红楼梦》呢？难道《红楼梦》一定要像“红学”家那样“腰斩”了才会见得真切吗？“红学”家们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等等。</p>
<p>为之又认真的去读了一遍《红楼梦》，尤其留意于<span>后四十回</span>内容，觉得一些“红学”大家实在也有些激言事功、大谬不然者在。于是对“红学”中存在着的“残缺”审美观和维耐斯情结，如骨鲠在喉，也摭拾起这个话题，不吐不快。</p>
<p>一</p>
<p>《红楼梦》是伟大的，但它的一个最大的遗憾处，似乎就是作品产生过程中曾经有过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之分。由于这个原因，出于对《红楼梦》的推崇和爱护， “<span>红学家</span>” 们经过披肌析理的探究，锱铢毫厘的考证，多在“据说”当中，得出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结论。于是出现了高鹗续书说。于是在热火朝天的研究 《红楼梦》当中，谴责《红楼梦》后四十回成了“红学”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有人在把《红楼梦》前八十回赞誉得字字玑珠的同时，却把后四十回贬斥得简直与 粪土无异，这产生在同一部举世称颂的著作中，不免有些让人惊讶。</p>
<p>我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内容，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壁合于前八十回，作者非曹雪芹莫属。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红楼梦》整部小说的<span>情节</span>发展上来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高度统一，是任何一个补续者都不可能达到这样天衣无缝地步的。</p>
<p>《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等等。按作者的说法，它是一部有关“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闻世传 奇。确实，在《红楼梦》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是小说主人翁贾宝玉的“身前身后事”，而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或者一场什么“政治革命”。根据这一 条情节主线，曹雪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着重写了贾府豪华鼎盛时期琉璃世界，锦绣丛中“饫甘餍肥”，“背父兄养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的贾宝玉。但好 景不长，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的生活环境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于家庭内外各种矛盾的不断加剧，贾府正在日趋衰落，不时呈现出悲凉的色彩。 《红楼梦》后四十回正是紧紧衔住了这一点，写出了贾宝玉在“大故叠起”的生活变化中思想性格的进一步发展。他被生活的波涛冲击得困惑不堪了，他对生活已经 厌倦了，他寻求到了一条超脱自己的路——循入空门，而这正是作者在写作计划中早已裁定了的。试想，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贾宝玉处处见情，但除了平时偶 尔有些佛家思想体现之外，何曾见“僧”？而我们可以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的表述中看到，“当初”就有人题之曰“情僧录”，这当然不可能是曹雪芹创作当中 的一种笔误，而是有其切实可信的依据的。这印证就在纵横捭阖、洋洋百万言的巨制宏篇的结尾部分，贾宝玉终于出家当了和尚，由“情”入“僧”，遂成“情 僧”。至于有人执着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鳞半爪，经过一番捕风捉影，说曹雪芹要的贾宝玉出家当和尚不是这个样子，或问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则子虚乌有， 终归虚妄。</p>
<p>有人评论《红楼梦》现在这样的结局，是不懂曹雪芹的创作本旨。“灵石”在“红尘”中历劫之后，放归青埂峰下，也只是些敷衍中的泛泛之谈，甚至作结的 四句偈 语，“原来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取消了《红楼梦》“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意义”，不能起到“更进一竿”的作用。</p>
<p>这种议论神则神矣，然而总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红楼梦》开篇就不同凡响，贾宝玉天上人间，神人合一，这就已经定下了他“身前身后”事尽管神采奕 奕，本属空蒙无着的基调。也正因如此，才更显得曹雪芹“狡猾之笔”的苦心孤诣。很清楚，在《红楼梦》情节结构安排中，后四十回云雨无常，但万变不离其宗， 贾宝玉的最后放归青埂峰下，完全呼应了开篇第一回的“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的含义。既然是走一遭，就决无久留之理。试问，这怎么会是敷衍塞责的泛泛 之笔呢？就是《红楼梦》结尾的四句偈语吧，也完全吻合开篇的气氛，而这种气氛本非一般人认为的可凭信口开河随便胡诌得出来的，因为它确实起到了“为作者缘 起之言更进一竿”的作用，使读者在这洋洋洒洒百万言的嘎然而止中，把这之前所感受到的辛酸、荒唐、可悲，统统放到“梦”“幻”之中去消释。我们说，难道这 就不足为贾宝玉入“红尘”“梦幻般走一遭”的总结吗？难道这还不足以体现曹雪芹对自己“无才可去补苍天”的无限感慨惆怅之情吗？如果曹雪芹在《红楼梦》的 结尾，需要 “更进一竿”的是我们对他所需要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那倒会真正令人愕然的。这样时髦的“红学”未免让人啼笑皆非。二百多年 前的曹雪芹能写出一部《红楼梦》，固然伟大绝伦，他反映在《红楼梦》中的社会现实，也只能是二百年前的社会现实，他当然不会知道二百多年后在自己生活过的 这片土地上会出现的许多事情，要知道曹雪芹是人，他不是两番历“册”的贾宝玉，我们今天怎么能对他苛求许多呢！</p>
<p>如若用《红楼梦》结尾不合前八十回故事情节这样的理论，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那是十分讲不通的。</p>
<p>也有人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府兴衰的情节，与前八十回有大相径庭处，尤其是“家道复振”、“兰桂齐芳”这一层，直接与上面的“白茫茫大地 真干净” 相矛盾，因此之下，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证据似乎是十分确凿的。但推知管推知，我相信，《红楼梦》终其一百二十回，贾府这个容贾宝玉“历劫”、“走一 遭”的场所，其由兴到衰，再有所复振，都是自然成章的事情。不是吗？它有皇帝的荫庇，有官场中的官官相护，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社会根基，家道重创 后又复振，完全有可能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去怀疑呢？而不难看出的是，作者在对贾府兴衰的感慨幽深之中，他对自己刻画出来的在贾府这个生活环境中起着主导作 用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等<span>人物</span>形象身上，具有明显的褒大于贬的同情心理。作者并没有把贾府衰败的罪责过多地推到这些<span>人物</span>身 上，因为他们也不失为当时社会现实中庄严形象的化身。贾府到了最后，由于贾政承受皇恩浩荡，死而复生，因此合家欢喜，四宾相贺，之后兰桂也将齐放，这些在 封建社会现实当中多有例子可寻的事情，曹雪芹怎么会不愿意去写呢？至于《红楼梦》的结局中，贾府的遭遇并没有符合有人认为的《红楼梦》故事情节“总纲”中 提到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意，因为它们又“复初”了，其实还是不难解释的。何则？曹雪芹写《红楼梦》主要刻画的对象是贾宝玉，写贾府也是为了写 贾宝玉，显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只能从贾宝玉身上来理解。而如此一来，小说结尾体现出来的意思是最明白不过的，贾宝玉“放归”青埂峰之际特来 告别他的父亲贾政时，不就是在一个乍寒大雪天么？贾政追赶宝玉，“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你看，还不够透彻吗？“总纲”总以“白茫茫 大地真干净”，贾宝玉的故事完了，也是那么不折不扣的体现了。试问，《红楼梦十二支曲》中提到的都是那些仙胎仙种们的事情，怎么会适合贾府中的红尘凡俗 呢？更有贾宝玉出家后为什么穿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之类的质议，大抵与对贾宝玉为什么要衔玉而生之类而作的详究一样没有多少意思。可见，以贾府“家道复振”为 依据，其实也不能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p>
<p>现在大家都知道《红楼梦》中有悲金悼玉的宝黛“掉包”封建婚姻悲剧，因而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不幸遭际悯恻之，感慨之，从而更推崇《红楼梦》的伟大， 赞叹它的情节合理生动为其它小说所难以企及。而不幸的是，《红楼梦》的这一精华所在，恰恰是有些人认为的《红楼梦》情节发展处理中“乱了套”，曹雪芹绝不 会如此的地方。他们以为，让曹雪芹来作的话，就会是另一番更妙的景象。但何以见得呢？又是“脂评”种种的隐约其辞。但那都是作为寻找《红楼梦》后四十回非 曹雪芹所作方面的一种系风捕影罢了。如果真如这种立说者认为的那样，贾宝玉在贾府被抄没之后去掩留“狱神庙”不归，林黛玉哭损愁肠，泪竭而逝，那才怪呢。 贾府被抄了，照当时的情况分析，无论如何，贾宝玉是勾是上去“狱神庙”掩留不归的条件的，因为贾府毕竟不是村舍茅棚，贾宝玉也远非芦衣之辈。不然的话，那 情节才矛盾，才背谬可笑了。退一步说，就算有贾宝玉去“狱神庙”，林黛玉哭断愁肠事吧，与现在情节相比，其艺术高下之分也是赫然可见的。那样的话，《红楼 梦》得到的将只能是一种贬低，而不会有所增益，曹雪芹绝不会如此。这是可以肯定的。</p>
<p>我们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出现在《红楼梦》中，作为小说故事情节的<span>高潮</span>， 它是在逐步发展中形成的，不可能是偶然的凑合，这点除了曹雪芹之外，量每一个高明的续者也都将无能为力。就算负责第一次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排印工作的 高鹗、程伟元功底非凡，也决不可能。因此许多“红学”者必得先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痛贬一番才能成立自己的观点。事实上，许多评说者把“续书”看得太为轻松了些，尤其是对于《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p>
<p>在封建根底深厚的旧<span>中国</span>， 堂皇的婚姻制度下面，多少人在流泪泣血，而像《红楼梦》中宝黛“掉包计”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贾府的社会地位，贾母们的社会意识，是绝是会给贾宝玉 选择像林黛玉这样寄人篱下又性情有些乖张的人作为配偶的，尽管林黛玉表面上因贾母的关系也被大家宠着。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并不会是哪个人的什么个别 意志。林黛玉和贾宝玉爱情悲剧的基调是早就定下了的，这连书中的林黛玉自己也似乎早已明白了。自然，有人认为把贾宝玉的身份降低到掩留“狱神庙”的地步， 林黛玉的泪尽之说就可能实现了，但那只能属于穿凿附会，却不可能会是出现在贾府中的事。</p>
<p>或者说，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当中，原先计划的小说情节与最后定稿时出现了一些出入，那也是十分可能的事情。作家随时掌握着他写的小说的故事情节 发展情况，该改则改，该移则移，而原就不该让事先划定的写作框框条条将自己创作主观能动性套死扣死，更何况对于一个天才的作家。人们总还记得，鲁迅写《阿 Q正传》的计划中，原是不让阿Q最后去画圈问斩的，但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后来阿Q却不得不这样了。到这时，照作者的说法，是必须服从和尊重阿Q的需要 了。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等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小说情节的发展，在创作处理上，本非数学解题上的公式演化或数字推理 一般，变化是完全可能的，应该的，曹雪芹为什么不可能，《红楼梦》为什么不应该呢？</p>
<p>一般而论，长篇巨制的小说，大起大落的故事情节发展之中，后半部分往往会给读者一种不很如意甚至难以接受的感觉，这有读者感情上的因素，更有作品艺 术上的因素。艺术作品上的“这一个”与读者审美心理上的“这一个”许多时候是不一样的，而艺术的生命力却往往因此更为突出。吴承恩的《西游记》，施耐庵的 《水浒传》，它们固然不可多得，但《西游记》后半部同样是孙悟空降魔伏妖，就没有先前那么具有诱人的魅力了；《水浒传》前半部“官逼民反”，气概豪迈，异 峰突起，而一百零八将聚会梁山泊并排定名次以后，诸事种种，就只能差强人意了。就是《三国演义》吧，人皆知有“五虎将”，人皆能谈刘备、曹操、诸葛亮，如 同耳闻目睹。然而，就是同一部《三国演义》，人们对它后三十回的故事情节，诸葛亮身后的蜀国事业落花流水，反应就不期而然了。但这些都并不是吴承恩、施耐 庵、罗贯中们的不是。小说情节发展中也自有它的不得不如此处。读者有读者的各种现实观，小说也有小说各自的现实观，我们不能将自己的现实观强加到一些作品 中去，否则，许多无谓的牵连也太难休绝了。</p>
<p>其实，《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故事情节发展上并没存在多少什么矛盾处，后四十回也并不比前八十回逊色，有人决意要将《红楼梦》分成两半，出 现作者问题上的曹、高之论，其最大的依据自然是版本体系了。《红楼梦》面世过程中有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这些事，但就算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八十回本的作 者属于曹雪芹当然无疑，而将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到高鹗的名下，就无奈有些乱点鸳鸯谱了。在这个格局下还不能说明问题，又穷源竟委于两个版本之间的故事情 节，于是在烦琐的“考证”之下，物为我用，强者为王。但这在我看来，有些像丢斧子的人干的事，不是吹毛求疵，就是无事生非了。</p>
<p>《红楼梦》之后，有续书种种，但它们都没有可能“活”下来。它们也必然不能附骥于《红楼梦》。狗尾续貂，其泯没之速是可想而知的。而我们看到的《红 楼梦》后四十回，除了一些考究癖们的功夫之外，恐怕是不会有人怀疑它的生命力的。高鹗纵然会续《红楼梦》，但可以肯定，他努力的价值也不会超过《后水 浒》、《后西游记》之类多少。这一点现在似乎应该是清楚的，在研究了《红楼梦》 200多年之后的今天，人们尚且多的是望洋兴叹，迷雾深谷，而区区一身为出版商的高鹗，在当初就能一拍即合，岂非咄咄怪事！简直不可思议。今天，纵然也有 人积200多年“红学”研核之好，也“十年辛苦不寻常”，易稿数四，去从故事情节上“验证”《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出现一个个不同的《红楼梦》故事结尾。 但据本人拜读后的感受，恕直言了，结果仍然不外是狗尾续貂，甚至大倒胃口。不顾事实，一厢情愿，去殚思竭虑，班门弄斧，真正令人费解！</p>
<p>当然，出于对《红楼梦》的喜爱和推崇，高鹗也如其他人一样，会在当时的情况下，去对《红楼梦》作尽可能的修整补缀方面的工作，毫无疑问，他对《红楼梦》是有很大贡献的，但如上所述，《红楼梦》的著作权只能属于曹雪芹。</p>
<p>二</p>
<p>有许多人否认《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其主要根据之一，就是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在人物造型方面，与前八十回有不少龃龉之处。如贾宝玉思 想发展的不合“情理”，林黛玉“还泪”过程的不自然，王熙凤“返金陵”中的阴差阳错，等等，不一而足，真所谓前后“判若两人”。而我们对这些苦心孤诣的仔 细品尝之下，泛泛之论，大凡也是些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的事情，有点靠玄虚服人。以想象中的“真”去套猜度中的“真”，我们说，这本就没有多少价值，而欲 以此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自然亦谓之不合情理了。</p>
<p>事实上，《红楼梦》一书中的人物数以百计，栩栩如生者不下几十个，如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等，我们究其始终行止，还是完全一致的。</p>
<p>贾宝玉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除了苦于应对父亲勒逼他的读书为文、明经作诗之外，几乎就是锦绣纨绔，优哉游哉，女儿国中谈笑风生的第一人。然而， 作者安排下的这一些，正是他乐极生悲的前奏曲。在当时的情况下，贾宝玉的喜怒哀乐中，多的未免是些女儿之情。他在黛玉等姊妹面前玩的诅咒“将来去当和 尚”，也只不过是少年天真罢了。可以设想，在阅了“金陵十二钗”正副诸册之后尚不能醒悟的贾宝玉，此时正追粉逐色，红尘游戏，是绝无弃家为僧之理的。但现 实正在一步步逼着他非去验证自己的谶语不可。《红楼梦》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正是这样一步步走完了作者安排给他的这条现实之路的。</p>
<p>给贾宝玉打击最大，并促使他的思想急剧变化的，是爱情在他身上发生的巨大悲剧。在这之前，他谈禅总不外带有“妄”的成份。他精诚独到的写了一篇《芙 蓉女儿诔》来悲悼晴雯的不幸，不想在严酷的现实生活中，如今不幸竟然无情地降临到了他自己的头上，这是他始料所不及的，他因此痛不欲生。他尽力地反抗了， 但是，他反得了像贾府这样深沟高垒的封建城堡吗？自然不能。他是个失败者。他改变不了现实，而现实却不折不扣地改变着他，他于是绝望了。经过这场折磨，往 昔总为 “无事忙”的贾宝玉，而今自然风光不再了。他对现实已经失去了信心，他变得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了，因此，这时他在思想上实实在在的迈出了循入空门的第一步。 而像贾宝玉这样经受的婚姻悲剧，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本是十分平常的事情，贾宝玉能在这样的生活遭际中表示什么，这从他的品性禀赋来看， 还是十分清楚的事情。凡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能从中怀疑《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呢！</p>
<p>出现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确实有些怪。但这是《红楼梦》开篇的基调已经定下了的。有人怀疑贾宝玉进入《红楼梦》后四十回之后，为何如此“死气沉 沉”，好像失去了前八十回中所拥有的“通灵”之感，因此有些对不上码，似乎曹雪芹不至于会这样令人失望。至如“通灵宝玉”的丢失，贾宝玉第二次幻历太虚 境，最后被一僧一道前后夹持而去，等等，简直一派胡言，或至多不过聊以塞责之文，因为曹雪芹原来要写的不是这样。这有“脂评”的微言以及有人对它的“考 据”可以作证。</p>
<p>但是，我们又何尝真正了解曹雪芹“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真谛了呢？“脂评”诚然难能可贵，但它既已看过了曹雪芹《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文稿，何为多的 是需要人们不断猜度的隐约其辞呢？再说，如同今天的许多评论者一般，“脂评”的过失或人们对“脂评”理解上的误会，又都是十分可能出现的事，为什么我们要 对它执着之下，去走火入魔呢？就贾宝玉在后四十回中的“沉默”而言，假如我们把他这个人物放到当时的环境中去理解，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他有这般的人生 不幸，还要他去讽咏《芙蓉女儿诔》那样神思飞扬的什么文章，那才怪呢！再说他的“护身符”——“通灵宝玉”已经丢失“避难”去了，他已经被现实折磨得只存 一个躯壳了，自然让他再怎么天真也无济于事了。书中的贾母、薛<span>宝钗</span>们不是也作过这方面的努力吗？事实已经不能阻止贾宝玉走向“历劫”后“超生”的道路了，他的考试中举，本是这种消极思想支配下的反常表现。</p>
<p>贾宝玉的第二次幻历太虚境，可以说是曹雪芹对小说情节的一种精心安排。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于入红尘未深之时，第一次幻历了太虚境，尽管他 看了 “金陵十二钗”正册又副册，听了警幻仙姑特意为他演奏的《红楼梦十二支曲》，然而他那时正热衷于红尘游戏，况且阅世未深，因此对这一切仍然只是迷惘懵懂一 片。他执迷不悟之下，才有这以后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诗词谜语”种种。而到了《红楼梦》后四十回，贾宝玉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幸，特别是爱 情上的悲剧之后，他才对现实有所更深的理解，他才有能较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可能。因此，作者在这个时候才让他带着现实生活和感受去进行第二次“阅册”。这时 的贾宝玉，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小说至此，才可以说完成了贾宝玉从锦衣玉食到弃家为僧整个形象的塑造过程。不难想象，这样的小说人物造型上发展处理，没 有曹雪芹这样匠心独具、运斤成风的大家手笔的惨淡经营，绝非可能。</p>
<p>至于贾宝玉最后为何要被一僧一道前后夹持而去，这本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只要看看在《红楼梦》的开头他是怎么来的，他后来也可能会这么去就会是很清楚 的。还有贾宝玉最后为什么也会去说些恭维话迎合贾母等，又为什么要用功名对父母作报答等等之类的质议，恐怕是求全责备，不无过甚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贾宝玉在贾府中长到这么大，作为一个人，他就算最痴最傻，难道就连一句情理之中的称道长辈的客套话也不会说；就算他最无情，怎会连鸟兽都有的对于亲情的依 恋也没有呢？无稽之谈！</p>
<p>《红楼梦》中，林黛玉父母双亡，她虽然也在贾府中养尊处优，然而生活对她来说，并不是称心如意的。她在贾府“不敢多走一步路，不敢多说一句话”，始 终逃脱 不了 “寄人篱下”这种感觉。她平日多愁善感，生活在紧风密雨之中，如一只漂泊在海上的孤舟。她希望能够赢得她与贾宝玉的爱情，她几乎将她生命的所有热情，都孤 注在这一掷上了。她为之对贾宝玉旁敲侧击，对薛宝钗等察颜观色，对贾府诸人处处防范。然而在贾府这样高深的封建邸宅中生活，她的这点争取自己命运的努力， 看来也是渺小得可怜的。确实，像袭人这样的丫环，对林黛玉都不存一点好感，多次在背后议论她的不是，在害怕贾宝玉一旦娶上了她就可能出现多少不快，而中心 惶惶。那么贾母们摆弄林黛玉就更像摆弄一棵弱草一样，是完全可想而知的事。可以肯定，<span>大观园</span>中 林妹妹的生活起居似乎也差不到那里去，但贾府是绝对不会真的让林黛玉这棵蔓草向贾宝玉的婚姻这块土地上攀附的。因此，林黛玉估摸着平日人们偶尔戏谑的“木 石前盟”之类，这更成了折损她这片弱柳的一种心病。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中，林黛玉正是这样凄凄惨惨走尽她的人生之路的。</p>
<p>如果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林黛玉是因为替“掩留狱神”的贾宝玉才哭损残年的，那除了贾宝玉不能会是那样之外，与林黛玉的性格也会是极其矛盾的。因 为，林黛玉对贾宝玉有真情，她不会因为贾宝玉生活上的天上人间而产生绝望，而不负责任的去“泪尽而逝”的。我们不难设想，林黛玉要到那般地步，就必须是在 她已经得到了贾宝玉的那颗“心”之后。而既已得到了贾宝玉的那颗“心”，她就不会真正绝望，因为她心中存有贾宝玉。从另一方面说，贾府真的破败到了连贾宝 玉也颠沛流离，不能归家，只有靠乞讨过日子，然后不得已去做和尚的地步，那对《红楼梦》前八十回有关评述中叙及贾宝玉以后“弃宝钗之妇，麝月之婢”那样的 “美满家庭”而为僧，又该怎样理解呢？</p>
<p>林黛玉不可能那样死去。而到了宝黛“掉包计”的出现，当她心目中爱情的偶像已经粉碎，一直来支撑她生命的精神支柱已经被折断，在“掉包计”致命的一 击之下，她承受不住了，她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了，她的生命也将结束了。更还有连一直来她心中唯一留恋的贾宝玉都“狠毒”到不顾一切地要抛弃她，去与薛宝钗成 亲，而这是她最无可容忍的屈辱。她确是万无生理了。因此，她泪也到此尽了，债也到此还了，她自己也就完结了自己。</p>
<p>但是，像林黛玉这样一个栩栩动人，又叫人伤心落泪的小说人物形象，仍然有人认为她最终不像是曹雪芹的，甚至对大家一致称道的林黛玉死时说的“宝玉， 宝玉，你好……”这样的回味无穷处，也被指责为“语焉不详”，更还有什么林黛玉死时的“死相”也有伤大雅，认为曹雪芹写的话，必非如此，云云。真是莫名其 妙。但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去怀疑呢？这种怀疑到底又有什么价值呢？《红楼梦》前八十回写<span>秦可卿</span>之 死只是一笔带出；写尤三姐之死，只那么刚烈的用剑一抹脖子完事了；写金钏之死也是纵身往井里一跳，干净利索。当然，与这些死相比，林黛玉确实婆婆妈妈，死 态可厌了。这样的评说实际上是十分可笑的，人各不同，怎连死法也要相强呢？再说，像林黛玉那样的身份和品格，到了这般哀惋的境地，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呢。自 然，照那样质疑下去，《红楼梦》后四十回中，麝月在贾宝玉的“通灵宝玉”失而复得时打算寻死的描写，贾母逝世得也文雅干净，鸳鸯的悬梁而尽也简捷不啰嗦 等，必属曹雪芹所写无疑了。我们可以想见，若大一部《红楼梦》，脉络纵横，天地勾连，人事纷纭，能完美无缺，雅俗共赏，自然难能可贵之至，但事实上，总并 不太可能。不是吗？《红楼梦》中的“朝代纪年”的亡佚，固然同作者曹雪芹的“狡猾之笔”有关，而那贾府中的纪事历年，大概并不需要这样的吧，在《红楼梦》 中，这一点却是含糊不清的。也许这本无关宏旨，然而在认真至微者看来，也会是足以将《红楼梦》因此唾弃的。我们不能如此般研究《红楼梦》，对待《红楼 梦》。</p>
<p>联系今天“红学”界对待《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态度，就有这种情况出现。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十年辛苦”，“增删五次”，并非虚 言。有 “增删”就必然会有断续之间的衔接处，更还有高鹗、程伟元们斧凿《红楼梦》的痕迹，这样之下，安能没有差异？再说，从历史角度看，《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 四十回有“脂评”诸种言说其中人事文采笔墨等的有无之分——实际上，照这种方式去看，前八十回的“脂评”也并非完整——这在怀疑论者看来，更觉后四十回的 生分了。可惜的是，许多人就只会在“脂评”中寻找蛛丝马迹，妄加断语，而不愿去相信后四十回的真实自然。例如对王熙凤这位贾府中的管家婆来说吧，她当初的 炙手可热也罢，<span>机关</span>算尽也罢，末日必将是可哀的。而《红楼梦》后四十回则让她一步步往下坡路上走， “<span>机关</span>算 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是很自然可信的吗？她对贾府被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后来在治办贾母的丧事中，再也无力重振过去治秦可卿丧事时的雄风了 ——这是明显的对比，小说结构安排的精妙处——她在对贾宝玉婚姻上进行“掉包计”的时候，献计献策，还不失精明强干，不失大胆泼辣，但时到后来，她自己也 觉得山穷不尽，无能为力了，必定要在众人面前瘫下去了。因此，她会在当日曾经嘲笑取乐的刘姥姥面前，顾不得面子的托付起女儿来，而这种事在以前她身上是绝 对不可能发生的。她这时还能作什么呢？她失尽了人心，就必定会被人所厌弃，不过她还不失自知之明。而照有人论说的那样，根据“脂评”的四处微言，断定王熙 凤以后必定该是“坐牢”、“执帚扫雪”、“被丈夫休弃”、“回首惨痛，短命而死”。这其实并不可能，其它姑且不说，光就贾府后来一败涂地到要她去 “扫雪”的地步而言，此论就值得商榷，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反过来说，如果再联系那认为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中，贾宝玉须“掩留狱神庙”不归的 论说，那么，贾宝玉尚且如此，王熙凤安得有那般清闲？王熙凤在贾府有贾母、王夫人作后盾，才有她逞强显威的可能。后来贾母去世，背景有所损伤，但王夫人还 在。贾琏本也对王夫人惟命是从，就是贾府衰落到不可收拾，王熙凤也不会落泊到“执帚扫雪”境地，否则，贾府这“百足之虫”，其“僵”也速得不自然了。王熙 凤的那颗行权逞能的“聪明”之心的摧折，何许那样村舍农妇般的遭遇？当然“脂评”的话也应该自有它的出处，但既然是在前八十回，又何必相强到后四十回中去 呢？况且“脂评”本身评语庞杂，不少地方，连“红学”家也承认，已经歪曲了《红楼梦》作者的原意。</p>
<p>我不十分清楚“红学”中“索隐”的确切含义为怎样，但我相信，如果用如同以上指出的一些评论者的观念方式去研究《红楼梦》，去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那么，它的证据是吹毛求疵、牵强附会之下，要多少可有多少的。</p>
<p>三</p>
<p>现在看到一些评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文章，往往用“据说为高鹗所续”，“一般认为高鹗所补”等来说明他们对《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的不肯定 的、附同的看法。但又往往在这几句话之后，就毫不犹豫地议论起高鹗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关系来，是那样的不容置疑，这不太矛盾了吗？“据说”、“一般认 为”怎么能与绝对的肯定划上等号呢？</p>
<p>《辞海•文学分册》在“高鹗”这个词条里说：“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同年》诗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现代研究者一 般认为小说《红楼梦》后四十回即高鹗所续，并对前八十回亦颇多更动。一说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作。或据萃文书屋本《红楼梦》序及引言，认为高鹗之前已有人 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程高只是加以修补。”而同书中在“程伟元”词条里说：程伟元“在京师时与高鹗相识。自述曾以数年<span>时间</span>，广泛收集曹雪芹《石头记》原著前八十回抄本，并陆续购得后四十回续稿的残抄本，与高鹗共同修补，成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p>
<p>显然，《辞海》的态度是审慎的，它就《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的归属问题，就“高鹗”“程伟元”等关系，也只较客观地介绍了几种有关的情况，提供了一些可靠的依据，而没有进行擅自作伐。</p>
<p>但从《辞海》的这两个词条中，我们看到，高鹗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说法，仅仅是几种“据说”中的一个选择而已。我们还可以看到，《红楼梦》后四 十回为 高鹗所续补的说法，推本溯源，最有力的依据之一，是在张问陶的诗作自注中。张问陶是干隆年间进士，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叶至十九世纪初期（1764—— 1814）。他出生的时候，也许曹雪芹刚去世不久，但他对程高体系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应该是了解不少的，因此，他的“自注”根据这点来看是难能可贵的。 但我们还有理由怀疑张问陶“自注”所说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的正确性。第一，张问陶自注的这首诗是赠答诗，而高又比张大二十四岁，可以说是 张文学上的长辈，高也确为《红楼梦》的完整统一工作作出了不凡的努力，张作为一个文学晚辈在赠答诗中夸张式地褒奖高是完全可能的事。第二，张问陶“自注” 的价值，在后代人看来，贵在它是属于程高在世时所说的话，而我们今天如果信奉的也是这一点，那么，程伟元自述他与高鹗一起用数年时间“广泛收集曹雪芹《石 头记》原著前八十回抄本，并陆续购得后四十回续稿的残抄本，共同修补成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这样的话不是更可信吗？如果我们信的只是张问陶“自注” 的真实，而把程伟元说的话漠视为撒谎，那并不是一件十分明智的事情。因为假如《红楼梦》后四十回确为高鹗续补，对程伟元来说，根本没有这“虚晃一枪”的必 要，更没必要在高鹗面前，把自己也恬不知耻的拉扯进去。而既然连与高鹗同事《红楼梦》“修补”出版工作的程伟元都一直没有承认《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 续，那张问陶“自注”的可靠性也就可想而知了。</p>
<p>一般说来，续书并非易事，尤其是对《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续书者不仅要揣摩原著者的意图，还要熟悉原著者的语言，遣词，艺术构思，艺术手法等等。<span>胡适</span>考证高鹗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在干隆五十六年（1792）至五十七年（1793）。曹雪芹十年辛苦方写成八十回，而高鹗仅用一两年时间竟续成后四十回，这是难以令人置信的。</p>
<p>与此同时，我们认为，程伟元的“自述”是比较可信的。程伟元在程甲本卷首序中说，他积数年之功获得曹雪芹后四十回原稿后，“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 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书，复为镌刻，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程伟元序中所说的友人即指他 在京师时结识的高鹗。程伟元与高鹗确实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作出了不寻常的努力，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创作权决不能属于他们。事实上，他们两也都是这么 认为的，而后人却在他们身上出了个“莫须有”。至于《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前后情节上出现一些差忤，应该说是很正常的事。若大一部小说，只有在研究 了数百年之后的今天才能求全责备如此了。想当初程高刊印《红楼梦》全书时，连早已流行数十年的前八十回的故事内容都要“广泛收集”数年，后四十回稿本又是 陆续购得的，再两者作一番“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统一修缮工作，如此之下，安有“足赤”“完人”之可能？</p>
<p>《红楼梦》的故事情节，终其一百二十回看，与人们研究中的曹雪芹的家史生平经历是可以吻合的。而从这一点来看，作为高鹗，恰恰是大不相类的事情。要 写出像《红楼梦》中描绘的贾府这样庞大纷纭的家族生活场面，刻画出像贾府诸人间日常生活中细腻入微的生活琐事、言笑行止、勾心斗角，恐远非高鹗的想象能力 所能解决问题，更何况还要去按前八十回规定的路子走！</p>
<p>《红楼梦》前八十回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于世，最早是一七五四年的事情，这年离曹雪芹逝世还有整整十年的时间。可能这段时间曹雪芹的家庭生活并不如他 以前那样可以将就了，但我相信，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创作任务，他还是完全有可能、有勇气、有信心把它完成的，理由是，《红楼梦》前八十回既然问世栽 誉了，以后的十年中，曹雪芹就怎么忽然会自暴自弃到连再创作四十回的勇气和决心都没有呢？这不可能。曹雪芹确实是已经创作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这点在 《红楼梦》的开卷第一回说的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早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云中可以得到印证的。看来，敦诚兄弟、脂砚斋诸人已在曹雪芹生前阅读过 《红楼梦》全稿，也是完全可信的。那么，照此推理，既然有《红楼梦》全稿，余下的就剩一个“迷失”与寻找的问题了，而真正“迷失”得不知所终似乎也不太可 能，因为《红楼梦》在当时已是夺人耳目了。即使曹雪芹属于猝死，他的朋友、家人以至邻居也都不会不懂得《红楼梦》稿本存在的价值，而让它飘零星散，或付诸 烛光，或轻易货郎的，更不见得他那“十年辛苦不寻常”会无人知晓，而错将《红楼梦》稿本当作废纸去抛掷。畸笏叟在《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批的“此回未补成而 芹逝矣”之语，自然可以作为曹雪芹精心修改《红楼梦》全稿时的一种写照。又可据此推论，曹雪芹在认真整理编述《红楼梦》过程中的这些细节，“脂评”诸人都 知道得这么清楚，那《红楼梦》的全稿就不可能真正的迷失。而在曹雪芹死后，大概鉴于对这么大部作品抄写工作的艰巨，在无人主持的情况下，更有人惧于其中可 能有的唐突朝廷处，数易人手，或化整为零，以致渐成杳然，是十分可能的事。程伟元、高鹗既有心于《红楼梦》的修改与再版，当然须刻意搜求这“迷失”的原稿 了，又因为出版商对作品质量本身的要求，在作者已逝的情况下，对《红楼梦》全稿从情节到文字作一些爬罗剔抉的完善工作，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从这点上说，程<br />
伟元、高鹗在“程甲”“程乙”本《红楼梦》序言中的有关述说，应当是比较可信的。不然的话，要续《红楼梦》，似乎以敦诚兄弟、脂砚斋诸人凭借他们对曹雪芹的了解和对原稿的熟悉，以及他们所具有的一定的才华更恰当些。</p>
<p>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关于《红楼梦》的续书种种，二百年来，也可谓成盛事。就是到了今天，也还有人在续写《红楼梦》。他们都执意于他们的事业，希望通 过自己的努力，能够附骥尾于《红楼梦》。可也确实荒唐，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固然可叹，而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经历，要去给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从 旁边拼制出一个“好”来，何其可笑！除非他们有超凡的巧夺天工的文学素养。</p>
<p>显然，程伟元、高鹗对此还是明智的，为了防止这种可能出现的难以休止的牵连，他们已在排印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时不止一次地开诚布公，现在看来，结果还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的事情。</p>
<p>就续《红楼梦》这件事来看，其它各种续书都苦立名目，什么“续红楼梦”、“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梦新补”等等，不胜枚举，而高鹗他们竟 能在众续书者之前，置这些于不顾，大胆地把自己的作品与《红楼梦》合二为一，而且是如此的胶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岂不奇哉！——想想维耐斯的那两条断臂 吧！退一步讲，假如若然，又何非议之可加？程甲本《红楼梦》的出版是在曹雪芹逝世二十多年后的事情，光就这个本子的出版，高鹗、程伟元确实已对《红楼梦》 贡献非小了，程、高当时也因此有所自得，苦劳、功劳自叙一番不免。这就是“程甲本”中的首程伟元“序”，次高鹗“序”。这以后，他们俩又一鼓足气，“乘胜 追击”，通过一番艰巨的修删工作，不过二个多月的时间里，重版了百二十回《红楼梦》。这就是“程乙本”。大概这次是高鹗更比程伟元“尽心焉尔”，因此， “程乙本” 中出现了首高鹗“序”、次程伟元高鹗“引言”这样的更动。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在这已获得《红楼梦》第一次出版成功的时候，仍然没有忘记《红楼梦》的作者 是曹雪芹这一点。否则，在“程甲”中假如有续书方面必要的试探性语言的话，经过事实证明他们是续得成功的，为世人所能接受的，他们在再版的“程乙本”中， 应言归正传，没必要再去演那种假戏。试想，当时他们再去如“程甲”般“口是心非”，又有什么意义呢？连张问陶这样的人都认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创作权可 以为他们拥有了，而他们自己竟还有必要那样天真吗？</p>
<p>有人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文学语言上也有许多差别，也有高下优劣之分。但是，即使比现在更明显些，我们又怎么可以将它作为划分《红楼 梦》后四十回是否为曹雪芹所作的截然分界线呢？除了故事情节前半部轻松，后半部沉郁，本身语言上也会轻松、沉郁之外，作者在创作《红楼梦》的十多年时间 里，自己的生活遭遇，生活感受，以及思想变化等等，也不会不在《红楼梦》的语言中有所显示。而更重要的，还有如同程伟元、高鹗之辈的“后人”的加以“修 整”。我们知道，光是“程甲本”与“程乙本”相比较，在两个多月的时间中，《红楼梦》在文字更动上就达二万一千五百零六字，还不包括移动位置的文字呢！试 想，如同现在这般细致研究《红楼梦》，它在语言上怎会没有“差别”处？</p>
<p>综上所述，《红楼梦》的出世经历不同寻常，为它本身又增添了一层“奇妙”的色彩，它使后来的朝拜者因此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怯生生的眼中，《红 楼梦》本来就处在一圈迷离的光晕之中。许多“红学”上的研究评论工作，外观看来都很仔细，其实仔细的多是《红楼梦》这层“奇妙”色彩中的几缕光色，如说第 八十九回贾宝玉祭晴雯的《望江南》的考虑欠周，其中“孰与话轻柔”的肉麻；八十九回黛玉照镜题诗为“从明代风流故事中抄来的”，“滥竽充数”；九十八回叹 黛玉之死的诗为“旧小说中的俗套”。还有用科学方法考证《红楼梦》中说及的什么“夜宴图”情景；还有惊呼“宝黛悲剧原来为元春所拆”的“新发现”等等。如 此这般之中，得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作，实在不免令人惊讶。我们相信《红楼梦》的作者只能是曹雪芹。</p>
<p>四</p>
<p>曹雪芹的创作态度是十分严肃的，但也不至于拘泥到画地为牢不知变通的地步，更何况评论者们对《红楼梦》又加上的种种要求了。我们认为《红楼梦》是一 部完整的、统一的伟大作品，它不是断臂的维耐斯女神。可是，从高鹗“续书”说盛行以来，这部伟大的作品就被人生生的肢解了，它的身上出现了巨大的裂痕，而 后四十回正是这当中的不幸者。《红楼梦》因此给人以断臂折股之感。</p>
<p>首先，由于续书说，现在“红学”研究中，许多人往往免不了在这个烙印之下，从事主观片面性支配之下的探讨工作，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出现了一条鸿 沟，前泾后渭，似乎毫不含糊。而那些“忠实”于曹雪芹原作的小心翼翼的研究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更是讳莫如深，不敢越八十回这个“雷池”一步，似乎就 《红楼梦》来说，只讲前八十回就差不多了，或者以为那样说更保险些，因为那才是算得纯真的曹雪芹的《红楼梦》。然而，殊不知如此抱残守缺，本就没有《红楼 梦》。</p>
<p>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学史》，对《红楼梦》的分析和评价比较中肯，但于后四十回却仍持疑而不决的态度。确实，自程伟元、高鹗出版曹雪芹的一 百二十回的小说全稿，并将《石头记》更名《红楼梦》以来，“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罢，“遂相龃龉，几挥老拳”也罢，没有人会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排除出《红楼梦》之外的。我们不难相信，《红楼梦》真正悲天动地，使人“感叹欷歔，声泪俱下”处，还是在后四十回呢。不信，你看看那《红楼 梦》刊印后的众多续书以及它们努力试图去“团圆”才子佳人的故事情节吧。可以肯定，这些续书作者，也都研究过曹雪芹和《红楼梦》，他们相信一百二十回《红 楼梦》的统一性，他们要续的是《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之后的故事。再不信，你看看当前《红楼梦》影视片给人感受最悲壮的去处到底在何处吧。</p>
<p>我们不禁还要问，为什么有人认为只能把《红楼梦》分析到八十回就行呢？不可理解。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没有。难道后四十回定非曹雪芹所作吗这一 层，我们在前面已经阐述过，这里就姑且不论，但如果分析《红楼梦》只到前八十回，或者对下面四十回进行变相挞伐，或者对后四十回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进行 自然性质的淘汰，这样就定然公正合理吗？</p>
<p>其实，《红楼梦》前八十回，就我们的分析，它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当中，无论从宝黛爱情悲剧上来讲，还是从贾宝玉的思想上的叛逆性格的形成与发展 方面来讲，仅仅是为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作了大量的铺垫工作。也就是说，在《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展现之中，前八十回并没有达到高潮阶段，而只是发展阶段。我们 现在评论《红楼梦》如何伟大，艺术上如何高超，怎么能连它故事情节中的高潮和结局都不提呢？相反，一篇没有故事情节中的高潮和结局的小说，又如何能体现出 它的真正伟大和艺术高超呢？“维耐斯”的失去的双臂，尽管人们对它们作了种种研究和不辞劳苦的补救尝试，然而结果还不外让维耐斯抱憾于世。但《红楼梦》后 四十回却经受住了二百多年的历史的考验。从这一点上来说，《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容不了他人的轻易撮合的，要知道它们经历了多少人们对它们“研 究”中的 无情风雨啊！《红楼梦》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永远淘汰不了，人们往往对它产生冷漠，给它缺少理智的不公正的待遇，原因就在“续书”说。</p>
<p>其次，由于续书说，许多研究者们对《红楼梦》这部故事情节完整统一的伟大杰作，把必欲钩沉出其中的许多不是，造成对它的生分作为自己的功劳，结果， 形成了见风成雨，捉影为怪的追究理论。但是，我们说，如若真的必欲如此才行，那恐怕《红楼梦》确会是另外一番景象，因为从一七五四年流传《红楼梦》前八十 回到一七九二年的“程乙”本的出现，其间曹雪芹生前的不断修改剪裁，程高们的不断修改剪裁，或一字之换，或一行之移，或一章之删，本是终其一百二十回而随 处都可能有的事，如果我们今天连这些都要责怪到底，那就只有抱残守缺，或因陋守旧罢了。但即使这样，为什么我们就一定要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 间划上 “续书”这一条界线呢？</p>
<p>文学上的“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本是十分自然的事，何况《红楼梦》呢？但当前“红学”界中一部分名门望族也常常依据“续书”之说，对《红楼 梦》后四十回的苛究之烈，几乎到了待“灰姑娘”的地步，厌弃之下，口诛笔伐随处可加。这不能令人信服，更不能令人接受。像蔡义江先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 注》一书，尽管融合了“红学”界一代风流人物的意见，为《红楼梦》的研究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就书中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分析来看，是主观的， 武断而缺乏中肯的。最令人费解的是，书中论及《红楼梦》前八十回内容，春花秋月，谈笑风生，喜气洋洋，而一过了八十回这条楚河汉界，则是断云寒茬，触目凄 凉，悲愤中生。但我们不能相信这是真的。</p>
<p>也许这仅仅是一种误解。《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在评说《警幻仙姑赋》时，它“模拟”《洛神赋》的“取喻相同”是曹雪芹“有意使人联想到曹子建梦宓妃 事”，它的“铺张渲染”，也显得合理相称。而八十九回的“瘦影正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诗却“是从明代风流故事中抄来的，写在这里以充小说文字，这也 是续书者的故伎。”“《红楼梦》的续作者摭拾此类，滥竽充数，假托原作，这实在是曹雪芹的不幸”。你看，同样的情况，不同的遭遇。后四十回何其不幸！七十 八回中的《芙蓉女儿诔》“是作者发挥文学才能最充分”的一篇诗赋文字，但对九十九回的周琼《与贾政议探春婚事书》的评价，则是“可以想见，续书者在拟此书 时是相当得意的，以为颇有文采，然而，这种骈四骊六的陈腔滥调讲的客套话，正是曹雪芹所最讨厌的”。真正令人啼笑皆非。以子之矛，攻子这盾，则如何？况且 周琼又是何等人物！第二回中赞娇杏的“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是作者“心中不时地涌出尖刻的讽刺语言，并且形之于笔下。这一点，我们从这两句巧妙的俗语 集句中，是不难体会到的”。而九十八回叹黛玉之死的“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却是“旧小说中的俗套”，并株连到“续书写黛玉之死，有点像老太 婆说见闻——不嫌其琐碎”。极大的宽容和尖刻的非难，可谓全熔于一炉了。对第三十四回林黛玉的题帕三绝句，“如果把题帕和题诗孤立地看作是男女私相传递信 物和情书，这是十分肤浅的”。但八十七回薛宝钗的《与黛玉书并诗四章》却又是“立场爱憎，不问可知。”“古诗中现成语句的堆砌，思想贫乏，”“重复”， “莫知所指”，“不伦不类”，是十足的“无病呻吟”。还有八十九回的《望江南》词，也是“考虑欠周，他（指续作者）没有想到鲁班门前，本是不该弄斧的，有 了《芙蓉女儿诔》这样最出色的淋漓酣畅的奇文，两首轻飘飘的小令又算得了什么？”如此等等，不胜枚举。照《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看来，后四十回是无论如何 写不好的。你说艺术文采有了，“作者有所自得”了，他却说思想内容失于检点；你说它的思想内容差不多了，他又说其艺术修养不行啊。写多了，是无病呻吟，似 乎《红楼梦》本不该这么长，一个“梦”字就可概括它的荒诞了，还费什么唇舌？写少了，又“算不了什么”，好像《红楼梦》都需要由《芙蓉女儿诔》组成才行。 还有一部似乎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的，但仿佛可以用公式敷演出来的，总时时隐约在人们眼前的什么“后四十回”的作祟。如此这般，《红楼梦》后四十回这“灰姑 娘”多么可怜啊！但荒唐的是，这般信口雌黄，好好恶恶，恩怨尔汝的标准和依据，竟是八十回之前与八十回之后！</p>
<p>续书说，导致了捕风捉影的追究，招徕了对《红楼梦》后四十回内容的许多横蛮的非议和不恰当的否定，破坏了《红楼梦》这部伟大著作的整体和谐感。也因此之下，《红楼梦》简直溟蒙迢递，扑朔迷离，可望不可即，使读者多有无所适从处。</p>
<p>《红楼梦》的伟大，在今天看来，也好像包括了它问世前后的奇屈，因此“红学”研究在许多地方喧宾夺主，或打外围攻坚战，要么是拿着高鹗的照片硬贴到 曹雪芹的脸上去，要么拿着“脂评”的方子给《红楼梦》看毛病，以致现在许多地方叫人莫衷一是。我们说，这其实不外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可以说，许多人免不了 因此无事生非。《红楼梦》固然产生得有些风风雨雨，但是，正好像我们每读一部书，为了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写作过程而十分认真地先去读这部书的“前言”或 者 “后记” 一样，《红楼梦》以完整的面目出现时，程伟元、高鹗不是同样有他们的“序”吗？关于今天有人怀疑而穷追不舍的作者问题和成书情况，那里其实不是已经说得很 清楚了吗？我们连这样的“序”也不相信，而必欲挖空心思去找其它的“旁证”材料，翻空出奇，这怎么让人去理解呢？而现在看来，有人总是宁信其“也许”之 说，并努力让其盛行，而不高兴去承认《红楼梦》的完整与统一。自从在张问陶那里开了个“续书”说这个先河之后，现在有些领域中积久成俗，无形中已铸成了这 么一把大错：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曹雪芹与高鹗，优美与粗俗，是与非，最后才是热烈的推崇备至与毫不犹豫的非议否定，《红楼梦》因此只有八十回。连最近拍 摄电视连续集《红楼梦》时，编剧也面对“后四十回”的“红”尘惊悸了，因为他们也认定这“后四十回”是不忠实于曹雪芹的，因此另谋其是，补上一个自认为 “忠实”于曹雪芹的后四十回故事情节，于是，《红楼梦》在大众面前又多了一个结尾，真所谓一千个“红学”者就有一千部《红楼梦》。</p>
<p>但我们说，错了，放弃这种偏执自信的眼光，少作些自作聪明的努力吧，因为那不利于《红楼梦》本身。</p>
<p>五</p>
<p>《红楼梦》的伟大，足以使我们今天的每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它确实是曹雪芹在二百多年前为我们中华民族建立的一座巍峨的文学史上的丰碑。一直来，人们在探 索《红楼梦》，分析《红楼梦》，评论《红楼梦》这样的“红学”当中，都以自己能有所贡献于《红楼梦》为荣。是的，作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又谁会不珍 惜和爱护《红楼梦》呢！</p>
<p>我不是“红学”家，只是一个《红楼梦》的崇拜者。出于对《红楼梦》的喜爱和尊重，我经常拜读一些有关研究《红楼梦》的书。我凭着自己的阅读良知和坦 诚的胸襟，常常为能见到那些有益于《红楼梦》的分析评论文章而高兴，而对那些不尽然的所谓“研究”，无关紧要的长篇累牍的“考证”不以为意，更为那些有损 《红楼梦》的吹毛求疵，“旁征博引”，似是而非的随处臆想的“索隐”感慨非常，不能自已。而每当感慨之际，我的脑际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漫画：在一个巨大的 有栅栏的院子里，生长着一棵枝繁叶茂，苍翠遒劲的大树，它赢得了人们的一片青睐和赞赏，但大概是园艺师太多了，现在这棵大树身上出现了许多缭绕的藤萝，而 且还在努力往上缠；有人正站在一旁欣赏这些藤萝上长出的小花，以为它们也带上了大树的某种因子；有人带着放大镜在拨弄树皮，敲击枝干，在怀疑它是否健康； 有人正用锄头努力在挖掘大树的主要根脉，分析它容以生长的营养成分；而更有一种人在把这棵大树当作盆景在赏识，在商议怎样处置一下它的形体才好——或者去 掉它的上体，让它按照要求再增长一个，或者怀疑它这个头本不该如此生长，或者认为它的躯干再屈一些更好，等等。不错，这些在园艺师们看来，都是可随心所欲 的事情，而对一般观赏者来说，好似并不敢随便置喙。但可以相信，这棵大树会在这样不堪承受的“宠爱”中黄叶纷飞的。这棵大树就是《红楼梦》。</p>
<p>记得在读大学时，有位教授讲解《红楼梦》，其中他讲得最激动处，就是说他当时研究《红楼梦》有所“新发现”。同学们此时都无不聚精会神的急于听他讲 下去，但结果却使大家深所失望和好笑。原来，他喜形于色的所谓“新发现”，是认为《红楼梦》中的《警幻仙姑赋》与曹植的《洛神赋》，宋玉的《登徒子好色 赋》一样璀璨，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三杰”，他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奥妙，因为三者有着惊人的相似处，他准备进行专题论述。他怕有同学抢他的研究成果，因此在课 堂上特意关照人家“不要再去写这一点”，否则就是“剽窃”别人的研究成果。这位教授做学问的功夫我是深为佩服的，但如果这之中也体现了他的“红学”观，我 是很不以为是的。我现在想，如果这样的去研究《红楼梦》，是否就成了追名逐利的攀援幽径了，因为《红楼梦》本不等于《洛神赋》，或者《登徒子好色赋》。 唉！这样去思索，我们当然就又会有一种研究学问的方法，那就是要想出成果，就必须偷偷地钻研一种人家还不知道的东西才行。我们在已经了解了《红楼梦》第四 回是全书的总纲，《红楼梦十二支曲》是可以为我们读《红楼梦》全书的故事情节按图索骥的，《红楼梦》具有深刻的阶级性和反封建性，《芙蓉女儿诔》的妙不可 企及等等，至于今天，又似乎在有人拍着胸脯向我们保证之下，我们必得去相信：《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书，不值一读。但联 系有些人在面对《红楼梦》所采用的做学问的方法，我们不得不怀疑这又是否就是“红学”研究者们“冷、僻、生”蹊径之下的产物了。怎么说呢，我是不以这些 “红学”研究者们的研究态度为是的，而对可说已经形成的这样的做学问之道深有腹非的，尽管我微如芥末。</p>
<p>我尊重和热爱《红楼梦》，我相信它不是块残碑，不是断臂的维耐斯女神，也不是棵砍去顶部才是的大树，它是完美的。这篇文章所要阐述的，就是我的这些思想感受。至于我是否也成了无事生非的“园艺家”中的一员，那又不敢自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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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梦与神游——重读《红楼梦》后四十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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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55: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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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孙康宜——摘自《亲历耶鲁》一书</p>
<p>已有多年不教《红楼梦》了，所以在1993年春季又重新教起《红楼梦》时，一切感到十分新鲜。其中最奇妙的发现是：这次重读这部小说，特别欣赏后四十回，而且情节意象都能牢牢记住。从前读《红楼梦》，由于全受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深信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笔，于是总是匆匆阅过，不愿下工夫，难怪对其中所演细节（除了“黛玉之死”、“宝玉当和尚”，以及“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等大事以外）均不记得。</p>
<p></p>
<p>这次重读后四十回，自己痛下决心要以“细读”的态度给予一个公平的文学评价，尤其是现在红学界对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一说，已因证据不够充分而“发生动摇”（见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北京，1990年）。此外，宋浩庆在其《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一书中又以颇能令人信服的观点证据来彻底反驳“高鹗续书”说。这种种原因都促使我仔细重读后四十回，决心不再盲目相信前人的“定论”。
最感到高兴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虽发现其中有所谓“瑕疵”的语句，但直觉告诉我，大体上或多是曹雪芹的笔墨，而高鹗也只是“截长补短”而已（见程伟元：《红楼梦序》，1791年程高本）。而且据我研究高鹗生平著作的心得，以他那种“缺乏想象”的名教儒者，不大可能创造出后四十回那样生动的小说文笔。
首先，最有趣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我个人感触与小说主人翁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情况酷似。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发生在一百十六回，即全书倒数第五回，它与书开头第五回的宝玉“初游”太虚幻境自然是互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第五回宝玉看过“金陵十二钗”册子之生命预示后，完全不记得（因为恍恍惚惚，由梦中惊醒）；但第一百十六回的重游经验却使他完全记得：
宝玉睁眼看时……遂把神魂所历的事，呆呆地细想，幸喜多还记得……
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竞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
这种“记得”与“不记得”的基本差异甚为重要，所以著名的《红楼梦》评者护花主人曾如此说道：“宝玉初次之梦是真梦，所以画册题词俱不记得；此番是神游幻境并不是梦，故十二首诗词俱牢牢记得，读者莫亦作梦看。”（《红楼梦三家评本》）
读了护花主人的评语，顿然使我大梦初醒。原来我此次之所以能记得那一向被忽视的后四十回情节，乃是因为自己下意识想从天真烂漫的“梦境”进入明理成熟的 “悟境”——盖因寻求“悟境”才能体会“神游”的意味。无形中在那神游的自由阅读中，使我深深领悟到《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本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有前八十回的痴情浪漫之宝玉，才会有后四十回的“无情冷淡”之宝玉（“哪知宝玉……竟换了一种，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 六回）。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也就是庄子所谓的“逍遥游”。
神游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一种觉悟性的自由——故它有别于不自觉的梦境。此次重读《红楼梦》，使我领会到“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恕我套用余英时的词句）——这两个世界便是“梦”的世界和“神游”的世界。我以为前者大致落实于前八十回，后者则在后四十回中随着情节的发展愈加明显。但更重要的是，这神游的（悟的）境界本来就建筑在梦的幻境基础上。我认为这种由梦至悟的构想，若无曹雪芹家庭遭遇和个人经历的人，是写不出的。
当然，这样的细读观察完全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在逻辑上无法证明《红楼梦》今本一百廿回大多是曹雪芹的原稿。但在我看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个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孙康宜</strong>——摘自《亲历耶鲁》一书</p>
<p>已有多年不教《红楼梦》了，所以在1993年春季又重新教起《红楼梦》时，一切感到十分新鲜。其中最奇妙的发现是：这次重读这部小说，特别欣赏后四十回，而且情节意象都能牢牢记住。从前读《红楼梦》，由于全受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深信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笔，于是总是匆匆阅过，不愿下工夫，难怪对其中所演细节（除了“黛玉之死”、“宝玉当和尚”，以及“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等大事以外）均不记得。</p>
<p><span id="more-196"></span></p>
<p>这次重读后四十回，自己痛下决心要以“细读”的态度给予一个公平的文学评价，尤其是现在红学界对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一说，已因证据不够充分而“发生动摇”（见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北京，1990年）。此外，宋浩庆在其《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一书中又以颇能令人信服的观点证据来彻底反驳“高鹗续书”说。这种种原因都促使我仔细重读后四十回，决心不再盲目相信前人的“定论”。<br />
最感到高兴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虽发现其中有所谓“瑕疵”的语句，但直觉告诉我，大体上或多是曹雪芹的笔墨，而高鹗也只是“截长补短”而已（见程伟元：《红楼梦序》，1791年程高本）。而且据我研究高鹗生平著作的心得，以他那种“缺乏想象”的名教儒者，不大可能创造出后四十回那样生动的小说文笔。<br />
首先，最有趣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我个人感触与小说主人翁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情况酷似。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发生在一百十六回，即全书倒数第五回，它与书开头第五回的宝玉“初游”太虚幻境自然是互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第五回宝玉看过“金陵十二钗”册子之生命预示后，完全不记得（因为恍恍惚惚，由梦中惊醒）；但第一百十六回的重游经验却使他完全记得：<br />
宝玉睁眼看时……遂把神魂所历的事，呆呆地细想，幸喜多还记得……<br />
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竞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br />
这种“记得”与“不记得”的基本差异甚为重要，所以著名的《红楼梦》评者护花主人曾如此说道：“宝玉初次之梦是真梦，所以画册题词俱不记得；此番是神游幻境并不是梦，故十二首诗词俱牢牢记得，读者莫亦作梦看。”（《红楼梦三家评本》）<br />
读了护花主人的评语，顿然使我大梦初醒。原来我此次之所以能记得那一向被忽视的后四十回情节，乃是因为自己下意识想从天真烂漫的“梦境”进入明理成熟的 “悟境”——盖因寻求“悟境”才能体会“神游”的意味。无形中在那神游的自由阅读中，使我深深领悟到《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本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有前八十回的痴情浪漫之宝玉，才会有后四十回的“无情冷淡”之宝玉（“哪知宝玉……竟换了一种，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 六回）。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也就是庄子所谓的“逍遥游”。<br />
神游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一种觉悟性的自由——故它有别于不自觉的梦境。此次重读《红楼梦》，使我领会到“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恕我套用余英时的词句）——这两个世界便是“梦”的世界和“神游”的世界。我以为前者大致落实于前八十回，后者则在后四十回中随着情节的发展愈加明显。但更重要的是，这神游的（悟的）境界本来就建筑在梦的幻境基础上。我认为这种由梦至悟的构想，若无曹雪芹家庭遭遇和个人经历的人，是写不出的。<br />
当然，这样的细读观察完全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在逻辑上无法证明《红楼梦》今本一百廿回大多是曹雪芹的原稿。但在我看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个 “艺术”整体无疑。而且除非有更有力的证据，我们实在不必怀疑程伟元的《红楼梦序》 ——程伟元说，他数年来收得《红楼梦》20余卷，后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细阅之下，因见四十回“漶漫不可收拾”，才同高鹗“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所以他与高鹗基本上只做了编辑的工作，高鹗并非后四十回的作者。再者，与曹雪芹交情甚厚的友人，如敦敏、明义等，均看过曹雪芹的全书原稿。而程高本出版的那一年（1791年）这些友人仍然在世。就如宋浩庆所说：“如果程高本《红楼梦》完全违背曹雪芹的《红楼梦》原稿，他们作为曹雪芹的好友，作为《红楼梦》的笃好者，怎能容忍？怎会一言不发？……”（《红楼梦探》）<br />
当然，正如刘梦溪所说，由于目前“缺乏实证”，后四十回的问题“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红学》）。其实胡适也称赞后四十回的许多精彩文字，例如鸳鸯之死那段（一百十一回）。但因为胡适断定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他以为程伟元骗人，因世上哪有“这样奇巧的事”，能忽然在“鼓担上得十余卷”？），于是后来的学者大多人云亦云，不愿细读后四十回，更不愿赏析那一部分文字，可谓“自我限制”（self—eensorship）。今日几乎无人不知胡适在建立红学典范上，其功不可没，但仅在“高鹗续笔”一点上，造成了不可补偿的害处，用英美诗人艾略特的说法，这就是所谓“一个伟大艺术家也可能产生坏的影响力”了。<br />
后记：写完此文后，才发现周策纵先生早已主张程、高所说非谎。在其《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集》序中，他更否定了高鹗为后四十回作者之说，明确指出“高鹗实在没有著作权”（见“红楼梦大观”，香港《百姓》半月刊，l987年，页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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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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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40:43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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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
冯守卫</p>
<p></p>
<p>目录
一  问题的由来
二  学术态度
三  程高序言真假
四  脂评是否圭臬
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
六  前八十回的“妄改”问题</p>
<p>一  问题的由来
据介绍，《红楼梦》一书，最初主要以脂评《石头记》不全抄本问世。其时流传范围也限于亲友等少数人之间。明义曾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至曹雪芹死 后二十多年，幸蒙程伟元、高鹗二人的有心搜集和摆印，《红楼梦》才得以较广流传。其后一百多年，一直流传并起广泛影响的，都是120回程高本。所谓“开谈 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是针对程高本而言的。到了1921年，胡适提出高鹗作伪“续书”说。在当时条件下，胡适的说法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对后四十回内容的看法，胡适和鲁迅都持基本肯定观点。即使曾经否定最力的俞平伯先生，也并未全盘抹杀“续书”。而且从研究态度来说，俞先生也抱着不掺成见和杂念的学者式探讨态度，一直在思索修正。他临终前的遗言，应是他一生研究反思的最终结果和交代，这应该看作是宝贵遗产。
与胡、鲁、俞等先生不同，周汝昌先 生对后四十回则持全盘否定态度，而且大开漫骂之风。不但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文拙思俗”，而且高鹗也是“草间腐鼠”、“卑鄙”“败类”。甚至“别俱肺 肠”，成了政治犯和阴谋家，是实现乾隆和珅偷天换日阴谋，篡改歪曲《石头记》的执行者。后四十回和高鹗遂被深恶痛绝、视如仇敌，定要打倒在地、彻底腰斩， 代之以周先生的“真本”和“真故事”。
由于胡适“宗师的掌心”的笼罩，也由于鲁迅先生崇高地位的影响，再加上对脂砚斋等评语的迷信，加之脂评本也为专家们提供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淘宝领域，高鹗 伪续说遂长期以来占据着主导地位。与之不同的声音则只是“微弱的回声”，[1]而且大有被视为异端邪说，不容立足之势。同时围绕着脂评本的研究和探宝也方 兴未艾，这中间种种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说法也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程高本则被排斥于真本和古本之外，成了一些专家们不值一晒，只配轻蔑嘲笑的，与脂评古 本真本对立的“通行本”。
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而且似也不能武断地宣判已经“尘埃落定”。有必要百花齐放、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许多子问题。首先是研究的学术态度问题。</p>
<p>二  学术态度
周先生的君臣定计、偷天换日说，究竟是天方夜谭式的神话，还是确有其事？相信大家会心中有数，文献[2,3]等对此也有论述。本文只想补充一点：在程高本 出现之前若干年，是否像周先生探佚那样的一百〇八回真本《石头记》，早已传到乾隆手中？又奇怪的是乾隆何以不干脆光明正大的搜缴烧毁《石头记》，却可怜笨 拙的要高鹗去偷天换日，只偷换一个尾巴？并帮助了《红楼梦》的广为流传？为此乾隆不知又耐心等了几年时间？审核了几次？又为什么前八十回乾隆会感到甚合朕意？这种欺人之谈，还漂洋过海带到了美国“首届《红楼梦》国际研讨会”。据周先生事后记述：国外红学家程曦教授曾当面称赞说：“全文二十节如闻柳敬亭说书，忘记读的乃是学术性很强的论文也！”[2]我们“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周先生“很喜欢”。梅节先生有《说“龙门红学”》一文，其含义之一是龙门阵红学。[3]程教授的话，恰好绝妙的印证了梅先生的看法。
周先生攻击高鹗别有用心的说法也“很有趣”，它使我们联想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周先生攻击谩骂高鹗是否也别有用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也 包括古人逝者。高先生虽已作古，但也应有不被冤屈，不被谩骂的人权。所以攻击者理应首先提供高鹗“卑鄙”“败类”别有用心的证据。他是否为名图利？是否为 了升官发财？是否得到了乾隆的奖励？他和程伟元说谎作伪的可靠证据在哪里？动机是什么？他们的人品和学品如何？有无说谎造假前科和不良记录？这些似乎都值 得怀疑。而按照公平原则，程高二人也有质问周先生诬陷攻击的权利？是否别有用心？是否为了推销自己的真故事？是否要武林独尊？是否有名利思想、商业目的？ 是否有说谎造假不良记录？参见[4,5]
周先生的别有用心说使我们联想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学术研究的态度问题。首先是实事求是问题，应力求抱着客观的实事求是态度，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其次 是尽量不要参杂个人功利考虑，不要刻意“立异”“鸣高”，不要追求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传媒轰动和商业炒作效应。再次是严格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杜绝谩骂污 蔑做法。“恐吓和辱骂绝不是战斗”，市场上喊得最凶的并不一定就是精品，谩骂其实是虚弱的表现。文章和作品是作者的自画像，大师的光环应是更需谨慎、更需 负责认真的责任约束，不能成为天马行空、信口开河的便利。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媒体的责任心问题。百家讲坛栏目不知是如何定位的？但既然要介入严肃的学术问题，就必须要抱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借口收视率、普及 性、面向大众去忽悠误导大众。面向大众和普及就可以不负责任的误导么？收视率非得靠忽悠才能提高么？凤凰台在许多节目后都强调：“不代表本台立场”，百家 讲坛的旁白中为什么只知庸俗的吹捧呢？这种声音能代表中央电视台吗？参见[6,7]</p>
<p>三  程高序言真假
后四十回作者研究可分为考证和内容分析即外证和内证两方面。外证方面，如周绍良先生所言，本来程、高序言就是“应该首先作为依据的”“第一手材 料”。[8]他们两人三次的序言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但这“第一手材料”却被胡适认为是说谎作伪。目前许多研究文献已经表明，胡适所提四条怀疑都不能成立。 而相反的程高二人并未说谎的证据却是确切不孤，足以构成证据链。[8,9,10]据舒元炜、周春说，在程高本之前，已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欲瑞也 说见过120回目录。明义所见抄本也应有后面内容，有几首诗所谈与程高本后四十回也基本相符。曹雪芹的好友敦敏应该熟知《红楼梦》，永忠也可能见过完整的 抄本。程高本问世时，敦敏、永忠、明义等也都在，其他一些知情者也应有，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说后四十回是伪续？到了稍后，只有欲瑞才因对后四十回的不满，提 出了程伟元受骗说。但欲瑞所谓“一善俱无”“大杀风景”者，实是不满后面的悲剧结局，及反封建内容。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欲瑞名为不忍，实只不喜大杀风 景，只配读有情人皆成眷属小说。”[11]此外，在“世鲜知者”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无名氏”高手，不知花了几年时间，写了“续书”以后却又隐姓埋 名，专为等着若干年后程伟元来受骗。因此从外证角度来说，高鹗或“无名氏”伪续说应该是可以否定的。但正如裴世安先生所言：“一个错误的‘事实’，一旦形 成，要改变它，千难万难。”[1]所以我们还需要结合内容分析再进行“内证”。这时我们将首先碰到据说是曹雪芹的妻子兼合作者的脂砚斋“女士”，所以接着 讨论“脂评”问题。</p>
<p>四  脂评是否圭臬
自从脂评本发现以后，一方面脂评似被当成了圭臬，脂砚斋等甚至被看成是曹雪芹的知音、合作者；另一方面，围绕着脂砚斋评语的种种猜测解读也五花八门。但俞 平伯先生后来对脂评则持一定怀疑态度。[12]吴组缃先生也说：“脂砚斋等人虽（与曹雪芹）很亲近，思想观点实不相侔。”[13]这里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所 谓“钗黛合一”论。庚辰本的第四十二回有一条回前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 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 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刘心武据此说：“黛、钗从此和平相处，直到八十回最后。这不是黛、钗合一是什么？”这里无论是脂砚斋的评语还是刘心武的解读，都 可说是大谬特谬。“解疑癖”合好就是二人合而为一了么？纵观全书，哪里能看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影子？然而这种俞先生已经抛弃的论调，却被一些 人当成发掘“立异”的话题，重新拾起，种种说法和引申也五花八门。
这里只谈一下关于“衡芜君兰言解疑癖”的理解问题。曹雪芹所写的这个情节是 极其重要和深刻的。首先它表现了黛玉的天真诚实一面，同时也表现了宝钗的“行为豁达”和世故城府的一面。“解疑癖”说明薛宝钗虽有世故的一面，但并不是奸 诈小人，如戏中之小丑然，他也是真诚的规劝说服黛玉。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二人就合而为一了。她们此后的和平相处并不能说明她们的思想就一致了。也并不意味着 客观上存在的“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斗争就消失了。对此林黛玉的的认识其实有着天真幼稚的的一面，而薛宝钗的思想则有着心机深刻的一面。薛宝钗 明白自己的客观优势，她着力营造的是“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工作和效果。她不会像小丑样的行奸使坏，她也不必要去和林黛玉计较。相反她倒常常寛谅林 的尖刻，并希望化解缓和二人的矛盾。同时也不忘有时在大庭广众面前又像促合又像暴露林薛的亲密关系。而林黛玉从客观环境上说是处于劣势的。所谓“漂泊亦如 人命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正是她所处境地的写照。而她这种处境的原因，除了客观飘零寄居的劣势外，更主要的来自她不合封建正统的思 想。五十四回中，贾母关于“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长篇大论，完全可以看做就是对她的“风霜刀剑”。这更加深了她因母亲死亡，无由诉说心事，无人替她做主 的悲伤。贾政对宝玉的斥责痛打，也可看做对有着一定共同思想的她的间接打击。而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与贾宝玉的思想相通上，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贾宝玉，她最不 放心的也是贾宝玉。在小说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中，贾宝玉说的“你放心”一段话，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她其所以爱使小性儿就是她既不放心，又无法 表白的一种表现。她其所以尖酸刻薄、孤高自许也是对她所处地位不放心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她率性而为、不通世故，不能也无法“随分从时”顺应环境的一面。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思想。环境本来就不利于她，她又怎能像宝钗一样“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呢？而从林薛二人的思想本质上来说，从小说里的大量描写 来看，完全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什么“钗黛合一”迹象。一个是有着一定叛逆反封建思想的“逆反”者，一个则是符合封建正统规范的卫道者；一个本质上有着天 真诚实的一面，一个则有着封建正统冷酷虚伪的一面。小说里表面上也说：“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但当金钏死后，宝钗首先想到的却只是探望安慰王夫人，对金钏则完全是一幅冷酷心肠甚至加以诬蔑，同时也不忘做些掩饰文章。这个例子非常典型的说明了，薛宝 钗有与王夫人等封建统治者共同的特征。而与此相反的，林黛玉在晴雯死后，则表现了了同情，并且预感到了自己的不幸。从这里看，也哪里有什么“钗黛合一”的 影子？我们反对那种简单化绝对化、戏剧化标签化的正反好坏人物分类，但也不能否定真正现实的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不能借口“人性的复杂”，否定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有意“立异”“反说”。搅浑水，好坏不分，是非不明。
“衡芜君兰言解疑癖”一节的更深刻的含义在于：它说明“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并不像周先生所说的是“庸俗的二女争婚”，三角恋爱矛盾。而是 有着反封建背景的矛盾。“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矛盾的本质，就是叛逆者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就是贾林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贾母王夫人等封建正统 者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既不是三角恋矛盾，也不是纯粹才子佳人与婚姻不自由的矛盾。所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就是讲的这个矛 盾。这个“都”字，就是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以外的所有封建正统者，包括贾母。这个矛盾是《红楼梦》中的主要矛盾——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的 主要组成之一。贾林婚姻悲剧也是《红楼梦》中最主要的悲剧。否定了这个矛盾及其反封建性质，否定了贾林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意义，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 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林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来说，都是整个《红楼梦》最精彩最深刻的章节之一。也是除了曹雪芹之外，任何人都伪造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关于《<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span>后四十回</span><span>作者</span>问题<br />
冯守卫</p>
<p><span id="more-191"></span></p>
<p>目录<br />
一  问题的由来<br />
二  学术态度<br />
三  程高序言真假<br />
四  脂评是否圭臬<br />
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br />
六  前八十回的“妄改”问题</p>
<p>一  问题的由来<br />
据介绍，《红楼梦》一书，最初主要以脂评《石头记》不全抄本问世。其时流传范围也限于亲友等少数人之间。明义曾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至曹雪芹死 后二十多年，幸蒙程伟元、高鹗二人的有心搜集和摆印，《红楼梦》才得以较广流传。其后一百多年，一直流传并起广泛影响的，都是120回程高本。所谓“开谈 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是针对程高本而言的。到了1921年，<span>胡适</span>提出高鹗作伪“续书”说。在当时条件下，<span>胡适</span>的说法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对后四十回内容的看法，<span>胡适</span>和鲁迅都持基本肯定观点。即使曾经否定最力的俞平伯先生，也并未全盘抹杀“续书”。而且从研究态度来说，俞先生也抱着不掺成见和杂念的学者式探讨态度，一直在思索修正。他临终前的遗言，应是他一生研究反思的最终结果和交代，这应该看作是宝贵遗产。<br />
与胡、鲁、俞等先生不同，<span>周汝昌</span>先 生对后四十回则持全盘否定态度，而且大开漫骂之风。不但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文拙思俗”，而且高鹗也是“草间腐鼠”、“卑鄙”“败类”。甚至“别俱肺 肠”，成了政治犯和阴谋家，是实现乾隆和珅偷天换日阴谋，篡改歪曲《石头记》的执行者。后四十回和高鹗遂被深恶痛绝、视如仇敌，定要打倒在地、彻底腰斩， 代之以周先生的“真本”和“真故事”。<br />
由于胡适“宗师的掌心”的笼罩，也由于鲁迅先生崇高地位的影响，再加上对脂砚斋等评语的迷信，加之脂评本也为专家们提供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淘宝领域，高鹗 伪续说遂长期以来占据着主导地位。与之不同的声音则只是“微弱的回声”，[1]而且大有被视为异端邪说，不容立足之势。同时围绕着脂评本的研究和探宝也方 兴未艾，这中间种种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说法也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程高本则被排斥于真本和古本之外，成了一些专家们不值一晒，只配轻蔑嘲笑的，与脂评古 本真本对立的“通行本”。<br />
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而且似也不能武断地宣判已经“尘埃落定”。有必要百花齐放、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许多子问题。首先是研究的学术态度问题。</p>
<p>二  学术态度<br />
周先生的君臣定计、偷天换日说，究竟是天方夜谭式的神话，还是确有其事？相信大家会心中有数，文献[2,3]等对此也有论述。本文只想补充一点：在程高本 出现之前若干年，是否像周先生探佚那样的一百〇八回真本《石头记》，早已传到乾隆手中？又奇怪的是乾隆何以不干脆光明正大的搜缴烧毁《石头记》，却可怜笨 拙的要高鹗去偷天换日，只偷换一个尾巴？并帮助了《红楼梦》的广为流传？为此乾隆不知又耐心等了几年<span>时间</span>？审核了几次？又为什么前八十回乾隆会感到甚合朕意？这种欺人之谈，还漂洋过海带到了美国“首届《红楼梦》国际研讨会”。据周先生事后记述：国外<span>红学</span>家程曦教授曾当面称赞说：“全文二十节如闻柳敬亭说书，忘记读的乃是学术性很强的论文也！”[2]我们“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周先生“很喜欢”。梅节先生有《说“龙门<span>红学</span>”》一文，其含义之一是龙门阵<span>红学</span>。[3]程教授的话，恰好绝妙的印证了梅先生的看法。<br />
周先生攻击高鹗别有用心的说法也“很有趣”，它使我们联想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周先生攻击谩骂高鹗是否也别有用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也 包括古人逝者。高先生虽已作古，但也应有不被冤屈，不被谩骂的人权。所以攻击者理应首先提供高鹗“卑鄙”“败类”别有用心的证据。他是否为名图利？是否为 了升官发财？是否得到了乾隆的奖励？他和程伟元说谎作伪的可靠证据在哪里？动机是什么？他们的人品和学品如何？有无说谎造假前科和不良记录？这些似乎都值 得怀疑。而按照公平原则，程高二人也有质问周先生诬陷攻击的权利？是否别有用心？是否为了推销自己的真故事？是否要武林独尊？是否有名利思想、商业目的？ 是否有说谎造假不良记录？参见[4,5]<br />
周先生的别有用心说使我们联想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学术研究的态度问题。首先是实事求是问题，应力求抱着客观的实事求是态度，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其次 是尽量不要参杂个人功利考虑，不要刻意“立异”“鸣高”，不要追求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传媒轰动和商业炒作效应。再次是严格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杜绝谩骂污 蔑做法。“恐吓和辱骂绝不是战斗”，市场上喊得最凶的并不一定就是精品，谩骂其实是虚弱的表现。文章和作品是作者的自画像，大师的光环应是更需谨慎、更需 负责认真的责任约束，不能成为天马行空、信口开河的便利。<br />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媒体的责任心问题。百家讲坛栏目不知是如何定位的？但既然要介入严肃的学术问题，就必须要抱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借口收视率、普及 性、面向大众去忽悠误导大众。面向大众和普及就可以不负责任的误导么？收视率非得靠忽悠才能提高么？凤凰台在许多节目后都强调：“不代表本台立场”，百家 讲坛的旁白中为什么只知庸俗的吹捧呢？这种声音能代表中央电视台吗？参见[6,7]</p>
<p>三  程高序言真假<br />
后四十回作者研究可分为考证和内容分析即外证和内证两方面。外证方面，如周绍良先生所言，本来程、高序言就是“应该首先作为依据的”“第一手材 料”。[8]他们两人三次的序言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但这“第一手材料”却被胡适认为是说谎作伪。目前许多研究文献已经表明，胡适所提四条怀疑都不能成立。 而相反的程高二人并未说谎的证据却是确切不孤，足以构成证据链。[8,9,10]据舒元炜、周春说，在程高本之前，已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欲瑞也 说见过120回目录。明义所见抄本也应有后面内容，有几首诗所谈与程高本后四十回也基本相符。曹雪芹的好友敦敏应该熟知《红楼梦》，永忠也可能见过完整的 抄本。程高本问世时，敦敏、永忠、明义等也都在，其他一些知情者也应有，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说后四十回是伪续？到了稍后，只有欲瑞才因对后四十回的不满，提 出了程伟元受骗说。但欲瑞所谓“一善俱无”“大杀风景”者，实是不满后面的悲剧结局，及反封建内容。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欲瑞名为不忍，实只不喜大杀风 景，只配读有情人皆成眷属小说。”[11]此外，在“世鲜知者”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无名氏”高手，不知花了几年时间，写了“续书”以后却又隐姓埋 名，专为等着若干年后程伟元来受骗。因此从外证角度来说，高鹗或“无名氏”伪续说应该是可以否定的。但正如裴世安先生所言：“一个错误的‘事实’，一旦形 成，要改变它，千难万难。”[1]所以我们还需要结合内容分析再进行“内证”。这时我们将首先碰到据说是曹雪芹的妻子兼合作者的脂砚斋“女士”，所以接着 讨论“脂评”问题。</p>
<p>四  脂评是否圭臬<br />
自从脂评本发现以后，一方面脂评似被当成了圭臬，脂砚斋等甚至被看成是曹雪芹的知音、合作者；另一方面，围绕着脂砚斋评语的种种猜测解读也五花八门。但俞 平伯先生后来对脂评则持一定怀疑态度。[12]吴组缃先生也说：“脂砚斋等人虽（与曹雪芹）很亲近，思想观点实不相侔。”[13]这里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所 谓“钗黛合一”论。庚辰本的第四十二回有一条回前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 一。请看黛玉逝后<span>宝钗</span>之 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刘心武据此说：“黛、钗从此和平相处，直到八十回最后。这不是黛、钗合一是什么？”这里无论是脂砚斋的评语还是刘心武的解读，都 可说是大谬特谬。“解疑癖”合好就是二人合而为一了么？纵观全书，哪里能看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影子？然而这种俞先生已经抛弃的论调，却被一些 人当成发掘“立异”的话题，重新拾起，种种说法和引申也五花八门。<br />
这里只谈一下关于“衡芜君兰言解疑癖”的理解问题。曹雪芹所写的这个<span>情节</span>是 极其重要和深刻的。首先它表现了黛玉的天真诚实一面，同时也表现了宝钗的“行为豁达”和世故城府的一面。“解疑癖”说明薛宝钗虽有世故的一面，但并不是奸 诈小人，如戏中之小丑然，他也是真诚的规劝说服黛玉。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二人就合而为一了。她们此后的和平相处并不能说明她们的思想就一致了。也并不意味着 客观上存在的“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斗争就消失了。对此林黛玉的的认识其实有着天真幼稚的的一面，而薛宝钗的思想则有着心机深刻的一面。薛宝钗 明白自己的客观优势，她着力营造的是“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工作和效果。她不会像小丑样的行奸使坏，她也不必要去和林黛玉计较。相反她倒常常寛谅林 的尖刻，并希望化解缓和二人的矛盾。同时也不忘有时在大庭广众面前又像促合又像暴露林薛的亲密关系。而林黛玉从客观环境上说是处于劣势的。所谓“漂泊亦如 人命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正是她所处境地的写照。而她这种处境的原因，除了客观飘零寄居的劣势外，更主要的来自她不合封建正统的思 想。五十四回中，贾母关于“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长篇大论，完全可以看做就是对她的“风霜刀剑”。这更加深了她因母亲死亡，无由诉说心事，无人替她做主 的悲伤。贾政对宝玉的斥责痛打，也可看做对有着一定共同思想的她的间接打击。而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与贾宝玉的思想相通上，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贾宝玉，她最不 放心的也是贾宝玉。在小说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中，贾宝玉说的“你放心”一段话，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她其所以爱使小性儿就是她既不放心，又无法 表白的一种表现。她其所以尖酸刻薄、孤高自许也是对她所处地位不放心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她率性而为、不通世故，不能也无法“随分从时”顺应环境的一面。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思想。环境本来就不利于她，她又怎能像宝钗一样“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呢？而从林薛二人的思想本质上来说，从小说里的大量描写 来看，完全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什么“钗黛合一”迹象。一个是有着一定叛逆反封建思想的“逆反”者，一个则是符合封建正统规范的卫道者；一个本质上有着天 真诚实的一面，一个则有着封建正统冷酷虚伪的一面。小说里表面上也说：“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但当金钏死后，宝钗首先想到的却只是探望安慰王夫人，对金钏则完全是一幅冷酷心肠甚至加以诬蔑，同时也不忘做些掩饰文章。这个例子非常典型的说明了，薛宝 钗有与王夫人等封建统治者共同的特征。而与此相反的，林黛玉在晴雯死后，则表现了了同情，并且预感到了自己的不幸。从这里看，也哪里有什么“钗黛合一”的 影子？我们反对那种简单化绝对化、戏剧化标签化的正反好坏<span>人物</span>分类，但也不能否定真正现实的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不能借口“人性的复杂”，否定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有意“立异”“反说”。搅浑水，好坏不分，是非不明。<br />
“衡芜君兰言解疑癖”一节的更深刻的含义在于：它说明“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并不像周先生所说的是“庸俗的二女争婚”，三角恋爱矛盾。而是 有着反封建背景的矛盾。“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矛盾的本质，就是叛逆者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就是贾林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贾母王夫人等封建正统 者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既不是三角恋矛盾，也不是纯粹才子佳人与婚姻不自由的矛盾。所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就是讲的这个矛 盾。这个“都”字，就是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以外的所有封建正统者，包括贾母。这个矛盾是《红楼梦》中的主要矛盾——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的 主要组成之一。贾林婚姻悲剧也是《红楼梦》中最主要的悲剧。否定了这个矛盾及其反封建性质，否定了贾林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意义，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 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林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来说，都是整个《红楼梦》最精彩最深刻的章节之一。也是除了曹雪芹之外，任何人都伪造不 了的。林语堂先生说：“老实说，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 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11]然而一些专家却在贾林婚姻悲剧和黛玉之死问题上大做 “立异”文章，凭借脂评中所谓“颦儿之泪枯”、“将来泪尽夭亡”等语，竭力宣扬林黛玉之死是泪尽而亡。力图推翻钗嫁黛死的联系，力图抹杀“金玉良缘”与 “木石姻缘”的矛盾。刘心武甚至为此虚构了一个贾母除林黛玉以外，与所有的人都没有血亲关系的弥天大谎，似乎这里只是统治者内部的血亲之争，只是贾母与薛 王二夫人之间的较量斗争。还杜撰了黛玉沉湖自杀的美妙行为艺术，说了一个黛玉先死、宝钗后嫁、贾史终婚的“真故事”。试问，根据五十四回贾母的话，黛玉能 指望贾母为她做主吗？反过来如果贾母有意贾林婚姻，那岂非轻而易举的事？从年龄上看，黛玉还大于宝琴，贾母为什么不早早放定贾林婚姻，断绝薛王金玉之想， 避免节外生枝？黛玉又何来“风霜刀剑”之感？为了证明贾母是贾林婚姻的“保驾护航”者，刘心武连贾母想给宝玉取宝琴的话，都硬要指鹿为马的说：贾母是想给 她当时尚全然不知的甄宝玉说媒。又有人则歪解为贾母问宝琴是假，警告断绝薛、王二夫人之想是真。那为什么不是警告断绝林黛玉之想？贾母当时既已提到宝琴， 为什么不明确放定贾林婚姻？如果这些都是“真故事”的话，那末曹雪芹的《终身误》一曲岂非就是假的了？同时林黛玉说的“漂泊亦如人命薄”，“风霜刀剑严相 逼”等，是否也是曹雪芹的妄改劣笔了？请问究竟是谁在妄改“雪芹原意”？参见[14]<br />
那还泪之说只不过是“木石前盟”自主婚姻的艺术象征说法，怎么能把它当成是人间的真实事件？刘心武还煞有介事的说：“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 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按刘先生说法，那林黛玉怎能仅仅“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她压根就不是 凡人？刘先生曾经在天上说“人话”，说什么石头不能单独下凡（但为什么会说话），不可能是（象征）贾宝玉。这里却又在人间说开“神话”了。如果还泪之说是 真实故事，那《石头记》是否也就是《还泪记》《神瑛传》了？<br />
蔡义江先生在《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一文中，也根据“泪尽夭亡”等脂砚斋评语，认为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悲剧的原因是：宝玉和凤姐因 避祸仓皇离家，久久不得归来。黛玉经不起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就“泪尽夭亡”“证前缘”了。但是在宝黛爱情一片光明的背景下，黛玉怎会觉得“风霜刀 剑严相逼”？怎会是动辄流泪的形象？她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又怎会匆匆死去？蔡先生并用《终身误》和《枉凝眉》来做主要证据。大意说：《终身误》是写宝钗 的，从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证验在前，“金玉良缘”的结成在后。《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此曲中，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合理的解说应 该是：黛玉之死与宝钗毫不相干。并说：只有人分两地，才能用“牵挂”二字。又说：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直到怀恨而死， 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与脂批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也不合。蔡先生的这些说法也颇感牵强。《终身误》和《枉凝眉》的本意，就是写“木石前盟”与“金玉 良缘”的矛盾及其悲剧结果的。怎么能成为“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无关的证明？又怎能脱离本意去牵强附会的解读？如果黛玉临死时眼泪的有无也算问题，那 脂批的“至死不干”与“泪尽夭亡”岂非也在打架？脂批的“求仁而得仁，又何怨”的说法也是对的吗？（周先生亦认为黛玉临死时应甘愿为宝玉牺牲，不应怨恨宝 玉，这真是莫名其妙！）蔡先生该文的其他论据，也都显得牵强。如说：“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用以比黛玉夭折，“人亡”则说宝玉流亡在外不归等。参见 [15]<br />
据上所述，我们认为不能把脂评当做圭臬，对脂评应抱分析态度。此外，程高二人编辑摆印《红楼梦》时，据曹雪芹逝世不过二十多年，他们又是有心人。焉知他们看到的古本不比我们今天多，凭什么认为程高本不是古本？</p>
<p>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br />
后四十回中被指责最多处之一，就是八十一回，认为此回即表现出巨大的断裂和落差。但笔者看法，或异仁人之见。承接前面迎春之不幸，八十一回很自然的衔接写 宝玉的悲伤，他提出了不让迎春回去的主意，也完全符合他说呆话的性格。但他毕竟此时仍是一个公子哥儿式的叛逆者，故午后又参与四美钓游鱼之中，也是正常 的。第三十回宝玉引逗金钏闯祸后，转眼之间不是也又痴迷到“龄官画蔷”中了吗？另外，谁个规定八十一回之后就立马“山雨欲来风满楼”，不可能再有“占旺相 四美钓游鱼”这样的生活故事？几个女孩闹着玩就是表现封建迷信了么？对“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大加讨伐也是莫名其妙的。试想在当时条件下，贾政怎么可能让宝 玉永远混下去？宝玉也怎么可能死硬到底坚决不“奉严词”？三十三回中宝玉为了琪官，死硬到底、“死了也愿意”了么？前八十回中他不是也已经首番入家塾了？ 凭什么说贾宝玉再入家塾就成了“乖孩子”？就是“向封建主义投降”了？何况八十二回中他被迫入学原由及对八股文章的厌恶已经讲的明明白白，为什么视而不 见？<br />
另外，关于迎春的身份，八十一回中一开始就说：“且说迎春归去之后，邢夫人象没有这事，倒是王夫人抚养了一场，却甚实伤感。”在小说第二回冷子兴讲二小 姐时，己卯、梦稿本作“赦老爷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程高本作“赦老爷姨娘所出”。 再结合第五十五回，风姐说的“二姑娘（仍）是大老爷那边的”来看，迎春的确切身份只能是王夫人抚养成人，但并不是就收养为己女了。但如单看程高本，仅凭冷 子兴的话，高鹗不可能自己平白无故地冒出一个“王夫人抚养了一场”这个极为确切严密的话来。同时，如果不结合程高本八十一回，则己卯、梦稿本冷子兴的话， 也会被看成是明显不真之语。而把己卯、梦稿本第二回和程高本八十一回结合起来看，则两方面恰好都互相印证了。“政老爷养为己女”是出自冷子兴街谈听说之 口，虽不准确，但也并非空穴来风。如果这不是出于同一人之手，怎么三个版本会这样配合互证？而且使迎春的身份得到确切解答。<br />
迎春这个被“抚养了一场”的身份，还非常好的帮助说明了贾赦住荣府旧园之谜。关于这个问题，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的解释是：因为“贾政是过继的儿 子，贾赦连儿子也不是。”但既如此，贾赦为什么却能袭了爵，是一等将军？他的儿子儿媳、贾琏凤姐为什么却与贾母一起住在荣府正院？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 是在贾赦身上，而是在邢夫人身上。这就是因为邢夫人是续弦，且其进荣府要晚于王夫人若干年，可能是在迎春出生之后。同时贾赦的原配前妻已留有贾琏一子，而 邢夫人又偏无儿无女。<br />
实际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贾赦作为长子，当然是爵位的继承者。最初贾赦及其前妻也是住在荣府正院里的，特别是在贾政娶妻之前必然如此。贾赦前妻生有贾琏， 几年后其妾生有迎春。后来大约是迎春还小的时候，贾赦前妻及妾都死了，而贾政也早已娶了王夫人，（贾珠远大于迎春）迎春遂由王夫人抚养，同时王夫人也自然 成了内当家。后来贾赦又续弦了邢夫人。这应该是在王夫人抚养迎春之后，亦即王夫人早已嫁到荣府之后。否则如贾赦前妻远早于贾赦之妾先死，邢夫人早早来到荣 府，则贾赦之妾死后，迎春可能会由邢夫人抚养。这样也可能贾赦邢夫人就直接成婚于荣府旧园；也可能若干年后，贾琏长大并娶了王夫人内侄女王熙凤，而邢夫人 却一直无儿无女。面对贾琏凤姐和王夫人，她的地位就极其弱势“尴尬”，难以相处面对和匹敌。加之贾母的偏心，故贾赦邢夫人遂搬到荣府旧园，与贾政“同房各 爨”。而贾琏凤姐则与王夫人“这边”一起仍住荣府正院，一起过活并“承总管家”。另外反过来说，贾赦住旧园这个事实，也可以看作是迎春被“抚养了一场”的 间接证明。参见[16]<br />
《红楼梦》八十二回中贾宝玉说：“还提什么念书，我最厌这些道学话，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好些的，不过拿些 经书凑搭凑搭还罢了；更有一种可笑的，肚子里原没有什么，东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鳌。这哪里是阐发圣贤的道理。目下老爷口口声声叫我学这个， 我又不敢违拗，你这会子还提念书呢。”我们联系“红学”中的种种奇谈怪论，生猛爆料，那“东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那代圣贤 立言的心得感悟，也真是“心灵的鸡汤”吗？贾宝玉的这段话语，真是深刻之至，相信绝不会是高鹗之笔，定是出自曹雪芹之手。<br />
至于这里所谓黛玉赞八股的话，首先这开始于黛玉的调侃闲谈——“二爷如今上学了，比不的头里。”由此引起宝玉的上述牢骚。黛玉半是话赶话，半是安慰的说： “也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我们生活中，有时一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话赶话的说些稍有出入的话，也是常见和正常的。同时黛玉思想与 宝玉也应小有不同，二十二回“宝玉悟禅机”，有移性苗头时，黛玉立刻打消了与湘云宝钗的不和，相约共同打消宝玉的参禅念头。假设贾林婚姻最终能成为现实， 恐怕不但是黛玉，就是宝玉自己，也可能会去违心的诓个功名，混饭吃，一定不会出家的。何况黛玉也是在基本否定八股的大前提下的辩证看法。我们不能脱离具体 情况分析，抓住零星一句话，大加上纲上线。如高鹗有意歪曲黛玉形象，为何后面又写：“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这句话很可能是 用来写宝玉不能洞察黛玉的安慰用意，也从而反证了黛玉说法的主要目的在安慰平复宝玉。难道这里黛玉再跟着火上浇油就高明吗？</p>
<p>（未完待续）</p>
<p>附记：这篇文章，断断续续边学边写，几月时间写了一半，先贴出来征求意见，其余部分待喘息一段时间后再试着补充。</p>
<p>参考文献：<br />
[1] 裴世安  柏秀英：《红楼梦全璧说资料》序言，石岩居自印（非卖品）<br />
[2] 王昌定：读《〈红楼梦〉“全壁”的背后》，《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4辑<br />
[3] 梅节：说“龙门红学”——关于现代红学的断想，《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辑<br />
[4] 胡文斌：程甲本：“全璧”之功永不可磨——为程甲本《红楼梦》刊行二百周年而作<br />
[5] 张国光：是破除“盲目诋斥高鹗”的偏见的时候了——向当代红学名家周汝昌先生进一言，《湖<span>北大</span>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5期<br />
[6] 冯守卫：评刘心武先生的《秦学》，<span>中国</span>古代小说网，<span>中国</span>文学网等<br />
[7] 冯守卫：关于鲁迅研究和《红楼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质疑，中国古代小说网，中国文学网等<br />
[8] 周绍良：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红楼梦研究资料集刊》第2辑，1982年2月<br />
[9] 萧立岩：高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说质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5期<br />
[10] 宋浩庆：《红楼梦》后四十回辨，《北京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br />
[11] 林语堂：《平心论高鹗》，北师大出版社<br />
[12] 吴国柱：论俞平伯红学观念的嬗变，贵州大学学报 1996年第四期<br />
[13] 吴组缃：漫谈《红楼梦》亚东本、传抄本、续书，《红楼梦版本小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br />
[14] 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或《红楼》2008年第4期（有删节）<br />
[15] 王昌定：“脂评”与《红楼梦》后四十回，《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2辑<br />
[16] 冯守卫：关于贾赦身份地位之谜，中国古代小说网，中国文学网等</p>
<p>续上：</p>
<p><strong>五   后四十回狗尾续貂问题<br />
（一）占旺相和再入家塾问题</strong></p>
<p><strong></strong> <strong>（二）主线主题及一些相关问题</strong><br />
关于《红楼梦》的主线和主题，各种说法极其繁多。中国汉语言文学等网上有徐全太作者的一篇文章，题为《〈红楼梦〉主线研究综述》，论介颇为详细。主要有： 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说；宝黛爱情悲剧说；封建家族衰亡史说；贾宝玉叛逆道路说等，并有所谓单线、双线、三线说的区别。邓遂夫先生在《红楼论稿》一书中也有 专门论述，他是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论述的。在《〈红楼梦〉主题辨》一稿中，他费了大量笔墨，提出了“空前的独特”的“惊心的真正主题”：“悲悼以薛宝钗、 林黛玉为代表的所有那些生性纯洁美好，却被封建社会的道德礼教所毒害、所蒙骗、所摧残、所扼杀的青少年女性。”实际上就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之意。在《〈红楼梦〉主线管窥》一稿中，他从“钗黛合一”及宝黛钗“三人一体”角度出发，力主“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说”。并给出了“主线”的定义：“所谓 ‘主线’，就应指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周先生在不同的地方关于《红楼梦》的主线、主题、纲领的各种说法极多。 如：《红楼梦》的“主线”、“主要的冲突矛盾”，就是“长门和二门的矛盾，加上嫡子和庶子的矛盾”；《红楼》文化有“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核 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花落水流红，这才是全部书的总主题、“主旋律”；是为女儿而著书的；“脂粉英雄”这四个字是一部《红楼》的主题；贾家败落,这是 全书总节目；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业”（宫廷政治斗争秘史）；是我 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不叫做什么政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性理小说……等等，是一部以重人、爱人、惟人为中心思想的 书；《红楼梦》“有一个思想纲领，就是正邪两赋论”。这是“对宇宙群生，地灵人杰的一种哲理的总结”。“这类奇才异品（两赋之人），乃是中华文化大背景所 产生的精华宝物——所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雪芹著书传人的大旨本意，正在于此。”毛泽东则认为是政治历史小说。是四大家族兴衰史，讲四大家族内 外矛盾；通过家庭反映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好了歌和注，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家长制度是在不断分裂中；《红楼 梦》写四大家族，阶级斗争激烈，几十条人命。讲历史不拿阶级斗争观点讲，就讲不通；这是百科全书，是形象的历史；不看《红楼梦》，就不了解中国的封建社 会。<br />
笔者认为，首先从定义上来讲，主线和主题应该是互相联系的概念。如果说主题是文学作品通过描绘现实生活和塑造典型形象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那末主线是否 就可说是所描绘的生活和所塑造的形象的主要情节、主要故事、主要矛盾。同时既称主线，也应是指最主要的一条“单线”。<span style="color: sienna">对 《红楼梦》来说，它的主线就是它的主要矛盾。这就是贾宝玉这个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亦即封建统治者的矛盾。在这个主要矛盾中又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 贾宝玉“行为偏僻性乖张”、不合封建“世道”的叛逆思想与封建礼教和仕途经济道路的矛盾；二是宝黛两个叛逆者自主的木石前盟婚姻，与封建家族理想的符合封 建正统的金玉良缘婚姻的矛盾。此外小说中的其它矛盾还包括：统治者内部的矛盾；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即主子与奴隶的矛盾；被统治者内部奴隶和奴才的矛盾。主题 就是通过对这个主要矛盾及其它几方面矛盾的描写，全面深刻的反映揭露和批判了封建家族、封建社会和封建统治者，揭示了其腐朽没落的真实面貌和走向衰亡的根 源。</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br />
</span> 由于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现在讲反封建，讲阶级斗争似乎过时了。笔者的看法是，对这些问题的极左错误说法与这些问题本身的存在与否是两回事。关于反封建 问题，我们现在所谓的封建主义，与柳宗元《封建论》中的含义不同，它并不是指的周朝的分封制，而是指的封建专制主义。<span style="color: sienna">它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君主专制制，从封建家庭来看，就是封建家长制。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封建专制制度，是完全排除和反对平等、自由、民主、博爱的，它也是只承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压迫、穷奢极侈、腐朽堕落的人权，而完全抹杀平民百姓的人权的。</span>在这种封建专制社会中包含着种种复杂的矛盾斗争。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封建贵族内部的腐朽没落和争斗中，也会分裂出某些叛逆者。贾宝玉就是这样的有着一定平等、自由、民主、博爱思想，并对封建礼教、封建“世道”表示厌恶不满的叛逆者。参见[18]<br />
在后四十回中，贾宝玉这个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及封建社会的矛盾得到了极其合理的深化展开。首先是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封建正统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必将 激化爆发并只能是以前者失败的悲剧结束。后四十回中关于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是极其合理并极其精彩的。它与《终身误》《枉凝眉》这两首主题曲的精神是完全 一致的，艺术手法也是极其高超的。在“宝玉始提亲”之前，先有黛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惊恶梦”。在悲剧总爆发之前又有“蛇影杯弓”的惊兆。最终悲 剧的描写更是高超精彩之极。<br />
其次是贾宝玉叛逆思想的发展深化。在经由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之后，特别是他与黛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 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span style="color: sienna">在 决心出走之前，118回“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中，有一段叛逆者贾宝玉和卫道者薛宝钗两种思想最终公开正面激烈交锋的极其精彩的对话。贾宝玉说：“据你说人 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 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毛泽东在《货新郎·读史》一词中曾说：“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我们再联系四人帮也曾经标榜的：无 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要立党为公，做社会的公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等。贾宝玉说的，“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 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就是对那种虚伪说教的极其深刻精彩的写照。这个话极其深刻的反映了贾宝玉思想的高度升华，相信百分之百的是出 自曹雪芹之手。</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br />
</span> 关于宝玉中举的情节，正像周绍良先生所说的，我们“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而且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贾宝玉在被迫之下，并在对封建家族、封建仕途、封建社 会彻底失望、彻底厌恶、彻底看穿，不再抱任何幻想的情况下，表面上愿意去诓个功名，然后却断然出家，“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从此而至”。 这个情节的主旨，完全是与封建仕途、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彻底决裂，怎么能由此指责贾宝玉以及作者“热衷功名利禄”呢？而且这种矛盾冲突爆发描写的艺术手 段也是极其高超精妙的。在文献[15]中，笔者曾说：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庭、封建仕途的坚决反抗和致命一 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 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 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宝钗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 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大团圆”，“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又有人（石昌渝）说，后四十回贾宝玉的形象是由 “叛逆”像“改悟”的方向“变异”，也是没有道理的。<br />
关于“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问题，首先贾兰中举与李纨判词是完全一致的，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认为这就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其实这很可能是作者真真假假，临 末时掩人耳目的虚晃一枪。“桂”字不带“草”头，是否也是暗示虚晃而非实事呢？何况作者已明明“虚中带实”的写道：“到头谁似一盆兰”？当我们读完整本小 说后，留在脑海里的只会是现实已有的悲剧，而不是那虚拟的可能辉煌。小说的结尾，最主要的情节主旨就是贾宝玉的“悬崖撒手”，“走求名利无双地”，与封建 社会的彻底决裂，那虚晃的“兰桂齐芳”一句话，又怎能否定了这个主旨？就是将来真的“家道复初”，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又一轮梦幻悲剧吗？而且如果高鹗要 “复辟”，他为什么不大写实写家道复初呢？另外也必须考虑到，作者当时环境下的写作手法。前八十回不也有许多颂扬当今圣上的话吗？同时临末多此一笔，也可 理解为封建社会不会一下就彻底完结的。<br />
我们再分析一下关于《红楼梦》的主题主线的有关说法。第一，婚姻悲剧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这个说法似乎也不能说错的。但那悲剧的根源是什么？ 与封建社会有无关系？作者笔下的这些悲剧，是否反映揭露了封建社会？第二，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 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业”。据此说来，如果月派胜利掌权，贾家等不败，则是否就是圆满喜剧呢？那香菱、金哥、瑞珠、金钏、晴雯、尤二姐等的悲剧根 源是贾府的“家亡人散”吗？而且四大家族的“家亡人散”本身，是否也是悲剧，恐怕还要具体分析。那悲剧主要是针对叛逆者及被统治、被压迫、被害者一方而言 的。第三，《红楼梦》的主要矛盾就是，“长门和二门的矛盾，加上嫡子和庶子的矛盾”，那岂非才是真正的“庸俗”故事了。那导致贾家败落的“内忧外患”，内 忧的主要根源也是赵姨娘、贾环吗？与主要统治者的腐败罪恶无关吗？第四，关于封建家族兴衰史说。这个说法应该也是对的，但是否确切和最好，似也还值得推 敲。笔者的看法是：小说主要的重心和目的应是在对封建家族、封建社会腐朽没落的揭露批判上，而不是完全在于贾府的“家亡人散”、“其惨无比”本身上。因 此，那“沐皇恩”“延世泽”的尾巴，也并未怎么影响到小说的本旨。相反的，如像电视剧《红楼梦》结尾那样，引导着观众都去为贾家的败落“不幸”而悲伤哀 叹，为四大家族去追魂，是否就对头了。还有人说，后四十回写薛蟠再次杀人之后，不像第四回的“没事人”一样，是给皇上和封建官场涂脂抹粉。那同样的道理， 如果没有“沐皇恩”“延世泽”，表现皇上彻底反贪惩恶的英明伟大，是否也是给皇上脸上贴金了。在复杂的官僚体系内，和总体大酱缸的环境下，贾府又“百足之 虫，死而不僵”，也是可以理解的。<br />
<span style="color: sienna">辩证法要求我们，应该全面的看问题。鲁迅曾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续,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全面的看，究竟后四十回主要写的是破败衰落，还是复兴光明？</span><br />
还有一种很奇怪的逻辑，一些专家在对红楼梦的总体认识上，在对宝黛婚姻悲剧的性质原因及贾母王熙凤等的形象的认识上，是极力否定反封建的，极力否定叛逆者 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的。然而在对后四十回的指责挑剔上，却采取了相反的标准且抱着更为挑剔的态度。如周先生在《红楼12层（本旨8）》中说：“什么‘爱情 悲剧’，什么‘婚姻不自由’，还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识见，那是另一回事，与在下的‘思路与想法’，关系就很小了。”而在谈到后四十回时，却又批评 说“让宝玉向封建主义投降”了。<br />
周先生还说：“这部伟著，正好以前一半写‘盛’，后一半写‘衰’。……所谓衰，又不是一般的衰（如高鹗等人所理解的衰），而是具体表现为所有人物的身份地 位的大改变、大颠倒。举例说，被贾府拿着当开心物的村妪刘姥姥，改变颠倒成为‘归结’贾府后代命运的主要人物。威权贵重、不可一世的凤姐儿，改变颠倒成为 侍妾（平儿成为正妻），躬执扫雪‘贱役’，受尽贾琏恶待。众星捧月、娇生惯养、享用非凡的宝玉，改变颠倒成为破毡酸齑、奇穷无比的贫丐。命运死生，一切听 主子摆布的小丫环茜雪、红玉等，改变颠倒成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决定原为主子者的悲欢离合的重要角色。如此等等。”（《红楼梦新证》）按照这种观点，那贾府 的衰败，是否就意味着穷人大翻身，奴隶大解放了！贾府被抄家，并不是当时封建社会就颠倒了。在当时大背景下，那刘姥姥真能颠倒成为财主吗？小红、茜雪真有 那麽大能耐吗？宝玉都成了乞丐，贾琏何以未像贾宝玉那样的大改变？电视剧里还有门子当了大官，押了贾雨村的情节。那种大颠倒，也恐怕是武侠剧中才会有的情 节。《好了歌》注解中虽然有“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说法，但那主要指的是封建统治者中的兴衰变化。那是有一定条件和前提的变化，并不是像武侠剧里那样 的随意颠倒变化。</p>
<p><strong><br />
（三）人物形象及有关问题</strong><br />
周☆☆认为，“王熙凤并不是反面人物”，“贾母也不是个反面人物”，贾母是“有教养的老太太。”（《献芹集》：《红楼梦》的情节和结构）刘心武也说：“总 体而言，曹雪芹是欣赏她（王熙凤）肯定她的，……他是把王熙凤当做一位脂粉英雄来塑造的。”贾母“是一个慈祥老太太”。蔡义江说：“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小说中的许 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蔡义江解读红楼梦》）<br />
笔者的看法是：<span style="color: sienna">贾母既不是黄世仁的母亲，也不是“一个慈祥老太太”。王熙凤也并不能看成一个正面人物。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也都是有相对的正反好坏界限的。我们反对那种脸谱化绝对化的正反好坏人物分类，但是也不能否定和抹杀相对界限和区别。模糊主流和本质，掩盖差别和矛盾。</span>与 样板戏等文革中一些作品不同，《红楼梦》中没有极左和脸谱化的阶级斗争，但完全有真实的阶级矛盾和斗争。一个不应忽略的基本事实是，主子奴才、上下尊卑， 等级森严、贵贱有序的封建秩序，正是当时社会的基本“世道”。袭人因母亲热孝而不在宝玉跟前伺候时，贾母就“笑道：”“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 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54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小丫环捧脸盆只弯腰而没有跪下，平时 “宽些”的李纨也道：“怎么这样没规矩。”大丫环银蝶也笑着批评。（75回）在封建大家族中所发生的种种罪恶、丑恶都是不足为怪的正常“世道”。一个平民 或丫头的死亡也并不算什么大事，“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32回）更谈不到什么自主平等人权了。而这种等级森严的封建秩序是包含着一层仁义道 德的面纱的，统治者的面孔并不都是赤裸裸的。被统治者也会认为这种“世道”是正常的，就像翠缕对湘云说的：“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 不懂？”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主子和奴才的关系也似乎是和谐的。但是，这种和谐并不是建立在公平平等基础上的和谐，而是建立在巨大差别基础上的和 谐。在这种“仁义道德”之下，也是随时可以“吃人”的。那“越发怜贫惜老，最爱斋僧敬道”的王夫人，一巴掌就要了金钏的命。那似乎有半个主子地位，唯一敢 驳贾母，且被贾母看作是比儿子还强的鸳鸯，贾母真是关心爱护她的吗？她也真是“不好惹”的半个主子吗？贾母听了贾赦威逼鸳鸯之后，“气的浑身乱战，口内只 说：‘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弄开了他，好摆弄我！”贾母为什么生气？是因为贾赦的荒淫无耻吗？她后面不是又说：“他要什么 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是出于对鸳鸯的关心爱护吗？她为什么“只说”那样的话，而无半点替鸳鸯设想的话？她又可曾对鸳鸯的终身和命运真 正考虑过？鸳鸯的母亲去世之后，贾母让她看望守孝了吗？贾母其所以生气，是因她为离不开鸳鸯，她也不放心她的子孙如贾赦贾琏等。鸳鸯实际对她的奴才地位也 是非常清楚地，她所依赖的也只是贾母离不开她这一点上。所以她在抗婚时，压根不会想去请求贾母爱护保护她，而是以自杀和做尼姑来抗争。<span style="color: sienna">对 她来说，能“死在老太太之先”，就是“有造化”了。但这并不是因为她要“不奴隶，毋宁死”，而是在贾母死后，她恐怕连相对平安的奴隶日子也没有了。正像鲁 迅深刻总结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对被统治者来说，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和想做稳奴隶而不能的历史。后四十回关于鸳鸯之死的描写是极其深刻准确的。</span>可 以想象，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她的命运能有根本转变吗？表面上贾母也说过要给鸳鸯留一些银子的话，但那能当真吗？那银子她连想用在贾母丧事上都办不到，她自 己能指望上吗？所以鸳鸯之死的根本原因是她对这种“吃人”社会的彻底看穿，彻底绝望。她无法掌握自己命运，自知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只好借助殉主名义以求 死后的最好结局。有人说这里表现的是鸳鸯的“愚忠”，也许有一定道理。在“吃人的事，从来如此”的“世道”下，也许她在羡慕袭人还竟然能够为母亲守孝送终 的时候，也并不会抱怨贾母不让她为母守孝。但我们能以此来指责鸳鸯和高鹗吗？还有人（李凌）说：“续书”中的鸳鸯是忠于封建名教的“义婢”，这真是莫名其 妙！<br />
相对来说，贾母似乎并不像王熙凤和王夫人那样的赤裸和冷酷，但是她正是贾府的最高统治者，那贾府中种种罪恶劣迹、“悲凉之雾”，能与她无关吗？她也正是王 熙凤所最依仗的后台“冰山”，王熙凤也是她最赏识的代理者。她也压根不会在乎什么鲍二还是赵二家媳妇死亡的事。所以所谓贾母是一个“有教养的”，“慈祥的 老太太”，完全是错的。贾母的性格特点，也并不是“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为其信条的”（蔡义江）。<span style="color: sienna">辩证法中还有一条原则，就是要看本质看主流。我们反对那种简单绝对化和极左脸谱化的分析方法，但是也不能借口复杂性和人性论来抹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对界限，模糊他们的本质和主流。也不能掩盖和粉饰当时社会的阶级差别和矛盾。</span>后 四十回贾母的形象与前八十回是完全一致的。她在临终前说：“我到你们家已经六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到老来，福也享尽了。自你们老爷起，儿子孙子也都算是 好的了。就是宝玉呢，我疼了他一场。”“我的儿，你要争气才好！”这里写得也极其准确。在贾母心目中，她对儿孙中贾政、贾赦、贾琏、凤姐等其实都是满意 的。那“自小人人都打这么过”的偷嘴和荒淫也并不算是什么事。贾赦凤姐等的劣迹罪行她也并不在意。他唯一不太满意和放心的，只是不合当时“世道”的有叛逆 思想的贾宝玉。<br />
关于袭人的形象，小说的前后描写也是完全一致的。蔡义江先生从脂批出发，认为“续书”对袭人讥讽贬斥过分。其实如果要说过分的话，前八十回中对袭人的贬斥 讥讽可能更甚。袭人本来就是与晴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晴雯是奴隶，而袭人则是奴才。袭人本身的名字就是偷袭别人的意思，这个明显的密码，为什么探佚专家们 视而不见？袭人实际上也是王夫人的卧底、“心耳神意”和“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她也是唯一有真凭实据的与宝玉私通的人，然而她却含沙射影，密告黛玉、四 儿、芳官等。晴雯“寿夭多因毁谤生”，那“毁谤”她的人，恐怕也不只是并不完全了解的王善保家的，王夫人也很可能还要问她的内线。袭人的主要愿望就是想爬 到贾宝玉姨娘的地位，而且已经成了准姨娘。她也自以为晴雯再怎么说，“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但那又副册里，却有意把她排在晴雯之后。在后四十回中，她也 继续着她偷袭别人的奴才本分。对薛宝钗说：“奶奶说的也是。二爷自从信了和尚，才把这些姐妹冷淡了；如今不信和尚，真怕又要犯了前头的旧病呢。我想奶奶和 我二爷原不大理会，紫鹃去了，如今只他们四个，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只是二爷那几年也都有些顽顽皮皮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 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我想倒茶弄水只叫莺儿带着小丫头们伏侍就够了，不知奶奶心里怎么样。”（118回）当她已经快要实现自己的目标的时候， 贾宝玉却撒手而去。已经失身而又无正式名分的她顿时一头晕倒，比宝钗尤甚。但她毕竟不像鸳鸯紫鹃那样有与封建社会彻底决裂的决心，最后在犹犹豫豫之中成了 “息夫人”。终于“连个姑娘还没挣上”，仍然也只是和晴雯一样，排在又副册，未能爬到副册（像香菱一样）。后四十回中对袭人形象的塑造是完全准确的，也与 前八十回完全一致。蔡义江等许多先生都据脂批认为，袭人是在宝玉出家之前就已嫁给了蒋玉菡，这可能吗？是王夫人后悔那二两银子了？还是袭人自己情愿离开 的？“花袭人”为什么不与贾宝玉“有始有终”？<br />
蔡义江先生还说：“《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这话也有一定道理。如小说中似贬实褒的主角贾宝玉，也有着许多公子哥的毛病甚至间接罪责。但作者笔 下的奴隶们，除了袭人是奴才，晴雯有些小辫儿之外，却很有些难得挑剔和值得赞美的人。除了前述的鸳鸯之外，那替凤姐挑担子，表面上似乎也是半个主子，实际 上仍是奴隶的平儿，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既要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中周旋煎熬，又要在探春借故立威撒气时双方回护。同时也并不利用凤姐对她的 依赖，而忘乎所以，借势逞强。也并未忘记自己的奴隶本色，力所能及的抵消一些凤姐的罪恶和暴行。真是集聪明才干和善良于一身。其它奴隶中，就是那替贾环偷 玫瑰露的彩云，也表现出敢做敢当的“肝胆”。而在怡红院里，那真正的奴才也只有袭人一人。麝月秋纹等表面上不像晴雯磨牙，实际上她们都是那嘲笑“西洋花点 子哈巴儿”的“众人”，她们的地位决定了她们不可能真是袭人的影子。九十二回中，麝月因宝玉第二天是否上学事与袭人发生分歧时，说道：“我也是乐一天是一 天，比不得你要好名儿，使唤一个月再多得二两银子！”“二爷上学去了，你又该咕嘟着嘴想着了，……这会子又假撇清，何苦呢！我都看见了。”这话说得极其准 确精彩。它表明，怡红院中奴隶与奴才的矛盾，并不因为晴雯的死亡而就不存在了。从其身份地位实质来说，麝月其实恰恰是晴雯的替补。脂砚斋所谓袭人先宝玉出 家而嫁，并嘱托“好歹留着麝月”，完全是毫无道理的。对比前述118回袭人对宝钗说的话，究竟是“续书”写的合理，还是脂砚说的有理？后四十回中关于紫鹃 的多处描写也是极其精彩的。特别是一百一十三回最后，紫鹃回答宝玉徒劳的央及剖白的话：“二爷就是这个话呀，还有什么？若就是这个话呢，我们姑娘在时我也 跟着听俗了！若是我们有什么不好处呢，我是太太派来的，二爷倒是回太太去，左右我们丫头们更算不得什么了。”紫鹃的这个话，既是对宝玉的不满，也是借着贾 宝玉，来宣泄对当权者贾母王夫人等的不满。但因为此点是隐藏在对黛玉忠心的遮蔽之下，故王夫人薛宝钗也并不计较。紫鹃最后也是因为对封建“世道”的看破绝 望，被迫走了出家之路。当宝玉继续表白说：“就便别人不肯替我告诉你，难道你还不叫我说，叫我憋死了不成！”麝月在背后冷冷说道：“你叫谁替你说呢？谁是 谁的什么？自己得罪了人自己央及呀，人家赏脸不赏脸在人家，何苦来拿我们这些没要紧的垫喘儿呢。”“你倒是快快的央及呀。”“依我劝你死了心吧，白陪眼泪 也可惜了儿的。”麝月的这些冷言冷语也完全是借着贾宝玉，来发泄对“作出的事都够使的了”的主子们的不满，亦是对当时“世道”的不满。而这种不满是无法直 接发泄到当权统治者身上的，故只能宣泄到那实际对奴隶还有平等心的贾宝玉身上。麝月的这些话，也完全是符合她的身份地位的。笔者认为：“总体而言”，不但 相对于贾宝玉林黛玉而言，就是相对于这些奴隶而言，曹雪芹所欣赏和肯定的也轮不到那“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王熙凤。<br />
说到这里，我们不由想起王蒙先生读《红楼梦》的伟大“发现”：“我读《红楼梦》，发现里面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我看到了‘不奴隶，毋宁死’的一个 又一个事实，包括像晴雯、金钏这样有头有脸的女奴，一旦被赶出贾府就寻死觅活的样子，她们都视不再当贾府的奴隶为奇耻大辱，都有一种‘不奴隶，毋宁死’的 刚烈。”<span style="color: sienna">在 王大部长看来，那贾府的丫头们，如果离开了大观园，就是一片自由幸福的天空了。就有了更好的饭碗和容身之处了，或许还可以被卖到更好的地方。等待他们的就 是一片光明了，她们就可以“自己找婆家”或者和她的情哥哥幸福的私奔了。更不必担心什么被赶被污的名声了。但是我们要问，是否在贾府之外，就都是“解放 区”了？就都是“清凌凌的水，蓝格盈盈的天”了？按照王部长的逻辑，那《扑蛇者说》中的父子，也就是“不毒死，誓不甘”了！记得凤凰卫视曾播过：那到伊拉 克打工被绑架的渔民还是农民，被解救回来后，仍有想再去那里打工的想法，不然家中的困难仍无法解决；某地煤矿发生事故之后，那死难者的亲属表示仍将继续挖 煤。难道他们都是“不死亡，誓不甘”吗？难道他们是视不再被绑架为“奇耻大辱”吗？鲁迅曾经说过：煤炭大王是不会知道检煤渣的老太婆的辛酸的。王大名人在 电视上神侃几十分钟诸如中国足球的大实话，可能就超过挖煤者一年的辛苦钱了。但那些煤矿工人有这样的“‘决不放弃的’上央视的‘公民权利’”（刘心武） 吗？但愿王先生的这本书，是出于商业炒作的考虑，而不是真的“冷酷无情”（张曼菱）。</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又续：</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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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strong><br />
关于通灵宝玉和太虚幻境，一些专家多纠缠于石头是谁，神瑛是谁，及还泪故事上，而对其表现小说主题的艺术作用较少涉及，这个问题恰恰必须结合后四十回才能明白。在文献[15]中，笔者已就此作了分析，这里再就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补充谈一下。<br />
周汝昌认为石头是贾宝玉，但却说石头不能动，更不能浇灌绛珠，因此神瑛不可能是贾宝玉，而是甄宝玉。石头则是偷取了神瑛相貌，乘隙混入下凡的“夹带人 物”。刘心武认为石头不能单独下凡，不可能是贾宝玉，只有神瑛才是贾宝玉。这些都是在神话中夹带人间逻辑的说法。那通灵宝玉、神瑛使者，以及还泪故事，本 来就只是神话。它只是一个艺术象征，而并非真实的人间故事，故不能用人间的逻辑去解读。石头不能动，不可能浇灌神瑛，又为什么能混下凡来，为什么又会说 话？刘心武还若有其事的说：通灵宝玉“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如果要用人间逻 辑，那通灵再小，婴儿再大，也是完全说不通的,而且那神瑛本身的下凡也是说不通的。蔡义江先生也认为石头只能是贾宝玉脖子上的宝玉，并且只是一个随行记 者，又因为它有意识、能思想，故也能知道记述贾宝玉身边以外发生的事。这种解读也是胶柱鼓瑟的说法。<br />
笔者认为，从艺术象征来说，那石头、神瑛和贾宝玉才真正是“三位一体”的。在这三者之间没有必要去纠缠和画蛇添足的解读。有人还探佚说通灵宝玉是丰润的花 斑石或南京的雨花石，更是无稽之谈。这里的主要问题在于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作者是如何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的？这才是应该研究的方向。<br />
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对于理解“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 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觉醒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着：“一除邪祟，二疗 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灵幻境悟仙缘”）。此 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妄改罪状，这是大可商榷的。这里的“借通灵 之说”也不能理解为是借石头之口来撰此《石头记》，应该理解为是借助于“通灵”说法的寓意——“灵性”已通，能看破醒悟，来表现小说的主题。<br />
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及其后面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是极其深刻精彩的.它是高度的浪漫主义与高度的现实主义的巧妙结合。从浪漫主义角度来看，通灵 宝玉的丢失意味着贾宝玉的迷失本性，神魂不清，故此后的调包计才能得以实现。从现实主义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意味着，在无法抗拒的力量之下，“木石前盟”最 终败于“金玉良缘”。黛玉也因此而亡。宝玉在巨大的打击之下，陷入悲痛欲绝、神魂颠倒之中。有人曾讥笑这里是把宝玉写成了一个傻子，恐怕是浅薄之见。还有 人指责后四十回少有诗词，黛玉死后宝玉也未能像祭晴雯那样写一篇祭文。其实至悲无泪、至痛无声，当一个人完全陷入悲痛欲绝的境地的时候，他除了只觉得神魂 颠倒之外，压根不可能还有什么心思去作文哭喊的。<br />
宝玉婚后曾与宝钗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经历，似乎也不合形象。这被艺术化为，发生在宝玉被断送了阴司寻找黛玉之想，且“三知祸福”的通灵玉丢失后神情昏迷其 间。实际上这样描写也有一定现实客观性。它反映了贾宝玉在无法抗拒的命运之下，也可能有的无可奈何、听天认命的思想反复过程，即他的思想也是反复曲折发展 的。但归根结底，“到底意难平”，“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他的伤痛始终难以解除，他与薛宝钗等的思想分歧也难以弥合，他对封建仕途的厌恶也难以化 解，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越来越大，叛逆思想越来越强烈，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这在小说里，被艺术化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借助于 通灵宝玉的引导和佛教的超尘出世、脱离苦海的思想，两番阅册，又联系“历历生平”，终于大彻大悟，离家出走，以此来表现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否定。“沉酣一梦 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从此夙缘一了”，“返本还原”，与通灵“形质归一”。“石归山下”“两番人作一番人”。<br />
元春省亲时点了四出戏，对第三出《仙缘》，脂砚斋的批语说：“伏甄宝玉送玉”。许多专家虽然也难以推测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却仍然不愿对这个脂批提出怀疑。 我们试跳出对脂批的迷茫之外，直接把《仙缘》故事与后四十回联系对比：《仙缘》讲的是吕洞宾点度卢生成仙的故事。“得通灵幻境悟仙缘”讲的是和尚送玉引渡 贾宝玉醒悟的故事。这里前后不是完全合辙的吗？而且也完全符合“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二疗怨疾，三知祸福”的总体布局。如果不是出于曹雪 芹一人之手，谁能想到并写出如此精妙吻合的布局？120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中说：“宝玉，即宝玉也。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 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那“二为撮合”完全指的是引导贾宝玉夙缘一了，与通灵宝玉形质归一。蔡义江先生将此理解为是撮合宝玉与宝 钗的婚姻，是完全错误的。蔡先生一方面说：“续作者却偏偏在最紧要的关头，让负有记者使命的石头开了小差，……”另一方面又据脂批说：“通灵玉最后到过甄 宝玉手中”。刘心武说，“送玉”是指送贾宝玉。贾宝玉是两次出家，第一次出家后又被“甄宝玉送玉”送回来了。比较来看，究竟是后四十回写的合理？还是根据 脂批的种种猜测合理？<br />
<strong>（五）与判词判曲的对比</strong><br />
从内证来说，第五回的判词判曲应是更有力的证据。笔者认为，排除一些并非充分合理的引申解读，单从判词本身来看，除了前八十回的可卿和后四十回的香菱，其 结局与判词有所出入而外，其他人的结局与其判词都是基本一致的。许多被认为不符之处并不能成立，有的探佚说法其实倒是与判词相背。<br />
关于袭人形象结局与判词的一致性及脂批的不合理性，已如前述。<br />
关于元春的判词，也许物以稀为贵、文以奇为高吧，那只有一两种古本才有的“虎兕相逢”似乎更被认可。但是那虎兕相争的历史背景究竟在哪里？刘心武还 认为首句也是“二十年来辨是谁”。又说“三春争及初春景”是说乾隆元年、二年、三年的美好时光，怎能比得上乾隆元年的美好时光。针对刘先生的解读，笔者在 文献[19]中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在榴花空开的二十年宫闱生活中，元春终于明白了“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只不过是一个活棺材。在世人眼里，元春的荣耀是迎、 探、惜三春怎可期及的，但在卯年寅月“虎兔相逢”之时，她却终于因苦闷幽闭而亡。这里后四十回的写法与判词完全一致，那虎兔相逢也可能还包含着伴君如伴虎 的意思。元春死因的牵强含混，正说明了真正死因的不便明言。至于年龄问题，前八十回许多地方也是糊涂账。又有人绝对的理解《乞巧》伏笔，但是否雍正乾隆时 期，也发生了类似的“安史之乱”？“兕”究竟是谁们？那“可以做得杨国忠的”宝玉、贾琏等及更主要的“兕”们，为什么却没有“大梦归”？那《恨无常》一曲 中也看不出虎兕相争的意思？元春的爹娘也似乎尚平安无事，还未“退步抽身”。<br />
探春远嫁海疆，也与判词基本一致。说是一定去而不返，其必然性为何？<br />
湘云夫婿早逝，夫妻生活短暂，也与判词判曲一致。至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回事，恐还难明其妙。但这句话首先与其判词矛盾，为什么只把对这句话 的穿凿当依据？又有人说湘云最后与宝玉结婚并白头到老，但这与其判词及《终身误》《乐中悲》，有丝毫的相同吗？<br />
妙玉后面的结局，更是与判词判曲完全一致。但专家们却非要搜奇检怪、以见其深，说“风尘肮脏违心愿”是不屈不阿地违了心愿。这话语义逻辑上通吗？如果说是没有违心愿，岂非公然妄改“欲洁何曾洁，……终陷淖泥中”。<br />
惜春的结局，也与“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一致。脂批说非得还要“乞食”，判词中并无提示，艺术上也看不出非有或非写不可的必要性。这里的“三春”，应另指元、迎、探三春。<br />
王熙凤的判词，一直是个较难解的谜，各种猜测达几十种，但凤姐被休似乎已被公认。在文献[20]中笔者认为：从字面上来看，此词应结合“三从四德”的“三 从”来理解。突出王熙凤的与众不同，对她来说只有“未嫁从父”的第一从；“既嫁从夫”的第二从则变成了“二令”，“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夫死从子”的 第三从，则因她压根就没有儿子而“休提”了。从引申意义上说，一从说她只遵从贾母“冰山”的意志；二令说她在贾府的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三人木说她归根结 底万事皆休，“哭向金陵事更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里与休妻没有半点关系。后四十回中“王熙凤历幻返金陵”与其判词完全一致。<br />
后四十回中巧姐的结局，与其判词也并无不同。如仅凭脂批就认为那也千方百计讨好凤姐，并认宝玉为父的贾芸是侠士，与贾蔷、贾芹截然不同，不可能是 “奸兄”，其充分根据是什么？那“奸兄”又是那个？自己纺线与乡下财主儿媳也并不矛盾。又说巧姐被卖妓院，为刘姥姥救赎，并与板儿成亲，这种想象并无可靠 根据，而且似乎有着武侠剧的套路。贾府丫头女子众多，为什么只巧姐一人被卖？那小红怎么不但无事，反而还能救主？平儿怎么反倒升成正式夫人？其父贾琏为何 还有“虐待”凤姐的威势？当时的条件下，刘姥姥是否能颠倒成了财主，并有救巧姐离火坑的能量？比较起来，究竟是这些想象合理？还是后四十回写的合理？<br />
综上所述，后四十回中共十三个人的结局，其中十二个人的结局与其判词判曲都是基本一致或一致的。所谓的种种不符并无合理充分根据。香菱的结局是否与可卿相类，也是曹雪芹后来修改之笔。如果是高鹗补作，他为什么要有意与判词明显不同。<br />
<strong>（六）其它有关问题</strong><br />
`      周绍良先生曾从程甲本和程乙本的几处比较当中，反驳胡适等人伪续说的论断，那确实可算是“铁证”。[8]笔者想补充的一点是：程甲本93回最后一句： “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但94回开头却并无这个人是谁的下文。这完全是曹雪芹有意如此收束的一种写法，而并非作者的疏 忽。实际上这个人肯定是有的，或许就是那只求叔叔未求婶子、“拣远路儿走”，因而未能谋得贾芹那份长期工的贾芸也说不定。作者在后回开头，觉得没有必要明 白交代，故跳开此话头，直接续写后面的话语。而程高二人并未理解这种写法，误以为不衔接，因而在程乙本中作了修改。这个例子也确实是程甲本并非高鹗原创的 铁证。93回的这种收束写法与35回也是相同的。35回结尾写到：黛玉进了怡红院，宝玉忙叫：“快请”。36回开头则也并未就此话题“分解”，而是另起话 头了。这里也是作者的一种收束写法，并不存在不相衔接的缺陷漏洞。<br />
许多人还据脂批认为，《红楼梦》最后有一个“情榜”，刘心武还探佚出了109个情榜的名单。但第五回警幻却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 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不知究竟是警幻说得对，还是脂砚批的对？周策纵先生说：“《红楼梦》末了如果真的写上一个‘情榜’，像 《水浒传》的石碣，《封神演义》的封神榜，那不知多煞风景！”[21] 周汝昌说后四十回只是一个十分庸俗的一男二女争婚的故事。那一个男子和108个女子的故事不更庸俗吗？<br />
后四十回中还写了“证同类宝玉失相知”一节，这也是作者“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的严格实事求是之笔，并不是随便写出的。它反映了现实的客观必然性。同 “狂人”类似，那思想先行的叛逆者往往也是孤独者。这里的寓意或许也是：只有贾宝玉才是看透封建社会本质的真正的“通灵宝玉”，那甄宝玉其实倒是假“通灵 宝玉”。裕瑞认为“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如果真是那样，小说里写上两个完全相同的双胞胎，不知有何意义，是何效果。贾宝玉大约有曹雪芹的影子。今 天曹雪芹的“知音”可谓多矣！但在当时，曹雪芹可能也是不通庶务，偏僻乖张，“都云作者痴”之人，也是“谁解其中味”，知音难求之人。空空道人在找人传书 的时候，遇到的“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饶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到急流津觉迷渡口遇到沉睡的贾雨村时，其在推给曹雪芹之后就继续沉迷不 醒。最后蒙唯一的清醒者也是孤独者曹雪芹的“传述”，我们才能看到这本巨著。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 末路”之人。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 上，养尊处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1954年的批俞运动中，俞平伯先生被当作胡适的主要代表和靶子，但后来似乎惟俞先生跳出了“宗师的 掌心”。这种现象是耐人寻味的。<br />
吴组缃先生说：“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颂，那是无法设想的！”[14]马国权先生说： “从《红楼梦》整体艺术构思来看后四十回，它是前八十回悲剧冲突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22]王蒙先生曾从与《水浒传》《三国演 义》等的横向比较中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不是一个“坏尾巴”。[22]鲁迅先生在《绛洞小引》中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 相悬殊。”又在批评金圣叹时说：“这余荫，就使有一些人，堕入了对于《红楼梦》之类，总在寻求伏线，挑剔破绽的泥塘。”对比那“狗尾续貂”，“后四十回没 有曹雪芹一个字”的说法来看，究竟哪种说法可信？<br />
（未完待续）</p>
<p>参考文献：<br />
[17] 冯守卫：“意淫”的含义及其中的贾宝玉形象，《红楼》，2009年第2期<br />
[18] 胡文炜：红楼深刻在后部，《红楼》2006年第3期<br />
[19] 冯守卫：贾元春判词之谜之我见，《红楼研究》2008年第3期<br />
[20] 冯守卫：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含义，《红楼文苑》2009年第1期<br />
[21] 周策纵：《红楼》三问？——《〈红楼梦〉大观：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序，1986年<br />
[22] 马国权：为程伟元、高鹗一辩——兼论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辑<br />
[23] 王蒙：话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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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宝黛的爱情悲剧是谁写的？（未完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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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8:0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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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菠萝小僧</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ba09b0100054p.html</p>
<p>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讲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中讲述的宝黛爱情悲剧是一个让人回肠荡气的悲剧；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中宝黛那个让人回肠荡气的爱情悲剧是一个可以列入最优秀的悲剧故事之列的悲剧。</p>
<p><span id="more-189"></span></p>
<p>一般的读者这么说，我不反对；但有一些特殊的读者要是也这么说，我可就不答应了。哪些特殊读者呢？信奉“新红学”的专家是也。</p>
<p>“新红学”区别于“旧红学”，在于它的三个“精彩”结论：一、《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曹寅之孙；二、《红楼梦》通行本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三、《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其中最关键的是第三点，而最创辟的是第二点。“新红学”对公众影响最大的就在于“腰斩《红楼梦》”，在胡适之前，几乎没有读者相信后四十回出自另一人的手笔，而在胡适之后，对“高鹗续书说”表示怀疑的，已非“红学”主流。</p>
<p>“新红学”腰斩《红楼梦》之后，就对前后两段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把前八十回捧到三十三重天堂，为玉皇大帝盖瓦；把后四十回压倒一十八层地狱，替阎王老子挖煤。捧的文字太肉麻，姑且不引；骂的文字多半有趣，引一条。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八章第四节说：</p>
<p>他（按：指高鹗）也配续曹雪芹的伟大杰作吗？现在是翻身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难道我们还要为了那样一个“悲剧结局”而欣赏这个败类吗？我们应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数一百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p>
<p>这番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控诉，有腔有调，喜儿怒斥黄世仁逊其气势，赵太爷痛斥阿Q无其声色，差可比拟者，大约只有《红楼梦》里赵姨娘骂芳官一场戏吧。不过这么一来，宝黛倒是跟着倒霉了，人家好不容易才挣出来的“爱情悲剧”，就这么从此不见了踪影。</p>
<p>《红楼梦》前八十回有不少催人泪下的悲剧，像尤二姐尤三姐的悲剧、晴雯的悲剧、香菱的悲剧，让无数的读者泪湿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手帕子。可是没有“爱情悲剧”，秦鲸卿、贾天祥的故事，毋宁说更像触目惊心的喜剧。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好也好过，恼也恼过，时不时地泪眼朦胧着，喉头哽咽着，可是要说悲剧，那却不曾出现。林语堂《平心论高鹗》中对宝黛爱情故事的进展有如下的概括：</p>
<p>（本来要写下去的，不知什么事一岔，就搁下了。下面是我在“国学论坛”的“红楼梦研究”中的一张回帖，留在这里做个纪念。纪念那些无数没有实现的心愿。）</p>
<p>我并没有说贾宝玉和林黛玉最终的命运必然是喜剧。</p>
<p>我只是想指出，说他们的爱情必然是悲剧，乃是受了后四十回的强烈暗示。如果没有后四十回，如果没有脂批，谁也不敢拍胸脯说作者在八十回后会让情节向哪个方向发展。至少在前八十回中，没有任何情节可以称得上是宝黛的“悲剧”。</p>
<p>说前八十回中留下了千里之外的“草蛇灰线”，那只是某些读者的一种理解、一种推测而已。如果说后四十回必然不是出自前八十回作者的手笔，而又拿出不“真”的后若干回，则仍不免是“探”佚而已。探骊可以得珠，也可以得一手泥巴。谁知道。</p>
<p>比如说，《红楼梦曲》中的《枉凝眉》是说宝黛的，原文是：</p>
<p>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p>
<p>我看这里的“预言”在前八十回中已经很充分地实现了，不必要到后若干回。小儿女之间的各种纠葛，你哭我闹，心思乱乱地，眼泪花花地，彼此可不都是对方眼中的水月镜花吗？至于说这里“预示”了什么“结局”，恕我眼拙，还真没看出来。</p>
<p>再如钗黛的判词：</p>
<p>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p>
<p>“玉带林中挂”不过是点出林黛玉的名字，“金簪雪里埋”不过是点出薛宝钗的名字，当然，笨是笨了点。如果因此探佚说，黛最终的结局是悬梁自尽，钗最终的结局是大雪闷死，那就是荒诞派了吧。</p>
<p>总而言之，如果否定后四十回的作者就是前八十回的作者，那么，宝黛的爱情就没有什么“必然”可言。一切都只不过是或然。</p>
<p>在文学中构成悲剧，不取决于结果，而取决于过程，即必须有足以动人心魄的情节。我们在前八十回看到了尤氏姐妹的悲剧、晴雯的悲剧、香菱的悲剧，可是如果说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遗憾得很，我们找不出在哪一回。</p>
<p>有人说，有关于爱情悲剧的预告，我要说，我们是来看悲剧的，不是来看预告的。如果我有荣幸能请红米先生吃鱼翅捞饭，我不会只指给他看饭店的菜单，红米先生也决不会看了菜单便觉得美味已经到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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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zouxiangkanzhipi.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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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3:5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87</guid>
		<description><![CDATA[<p>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p>
<p>http://13966491588cy88.blog.163.com/blog/static/103664633200961431231328/</p>
<p></p>
<p>作者：朱伟杰</p>
<p>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而正是人物性格影响着有时决定着情节的进程,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p>
<p>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中说韩吉辰:“《阿Q正传》作了两个月,我早想收束了,但我自己才清楚,似乎伏园不赞成,或者是倘我一收束,他会来抗议,所以将‘大团圆’藏在心里,而阿Q巳经渐渐向死路走。到最末一章,伏园倘在,也许会压下,而要求阿Q多活几个星期的罢,但是‘会逢其适’,他回去了, 代疱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无爱憎。我便将‘大团圆’送去,他便登出来,待伏园回京,阿Q巳经枪毙了一个多月。”</p>
<p>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在自述《毁灭》的创作体会时说过:“根据我原来的计划,美谛克结果要自杀,但开始写这一典型时,我渐渐地相信他不能以自杀告终,也不应当如此。”</p>
<p>上述两个例子以及无数文学名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中,人物一旦出场,他必然要沿着自己的性格去生,去死,去说话,去做事,而作者巳经不能随意地编造他们的故事情节,不能随意地指挥他们的行动,不能随意地改变他们的命运。</p>
<p>作为亘古未有的文学名著《红楼梦》,当然是凸现这一文学创作规律的典范。</p>
<p>但是,据说是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并且看过了《红楼梦》全书,为《红楼梦》写下了宝贵的批语的脂砚斋,却全然不懂这一点。脂批中说道,在《红楼梦》后 40回中,贾宝玉没落潦倒,是花袭人和丈夫“供奉”贾宝玉夫妇,“得同始终”,贾芸“仗义探监”,小红也有“一大回文字”,等等。</p>
<p>这叫做:一不小心泄露了假李逵的真面目!</p>
<p>下面分两个题目,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p>
<p>贾芸和小红会“仗义探监”救宝玉吗?</p>
<p>在《红楼梦》中,贾芸和林小红,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很有意思很有特色的人物。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他们都趋之若鹜,卖力工作。待到贾府衰败时,小红“告假的告假,告病的告病”,消极怠工,意欲另谋高就;贾芸则参与策划和实施拐卖王熙凤之女巧姐的阴谋,结果却因平儿、刘老老相救而失败告终。</p>
<p>显然,后40回对小红与贾芸的结局描写,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但是,脂砚斋的批语,却捏造了贾芸与小红的另外一种“表现”。</p>
<p>我们不妨把脂砚斋对贾芸和小红的有关批语摘抄如下:</p>
<p>对贾芸:“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有果断人自是不同。”</p>
<p>“如此称呼(指称贾芸为贾三爷),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两</p>
<p>在也”。“芸哥亦善谈,好口齿。”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p>
<p>“自往卜世仁处去巳安排下的,芸哥可用。”“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p>
<p>对小红:“《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p>
<p>甲戌本第27回中,写到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时,批语为:“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p>
<p>另外,靖藏本第42回,在写到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眉批为:“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随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p>
<p>庚辰本第20回批语:“茜雪至《狱神庙》回方呈正文。”</p>
<p>于是,很多红学家就信以为真,莫名其妙地对《红楼梦》后40回深恶痛绝,而且声讨不巳。甚至,有人还如此推断:“80回后,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庙中见, 并最终设法把他们搭救出来……,那么,茜雪和红玉两个婢女又如何有此力量呢?这就牵涉到前80回曾着墨写到的红玉与贾芸的关系问题,按照原作的意图,他俩在80回后当有一番很大的作为,而这番作为就是在贾府事败后营救宝玉一事。”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海市红楼学会编《红楼梦之谜》)。周汝昌先生还根据“脂批”的精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让小红和贾芸结成了夫妻,对患难中的宝玉、王熙凤、巧姐充满了仁义,甚至舍得把自己历年的积蓄和梯己钱拿出来,去鸨儿处赎巧姐。</p>
<p>如此情节,奇则奇矣,只是与人物性格的发展大不符合。</p>
<p>先来看林小红,林小红是荣国府有脸面的管家林之孝夫妇之女,起初是宝玉房中的三等丫鬟,但是,她的见识与父母完全不一样。</p>
<p>第 26回讲到,宝玉病好后,面对贾母对丫鬟们论“等”行赏的不公平情况,针对“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人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的情景,她的见解却是:“俗语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这可是一段颇为惊天动地的名言!我们难于想象,胸中有这番见识的丫鬟,会对主子有耿耿忠心,一“管”到底,甚至主子被捕入狱了也千万百计去搭救!这是决不会出现的事!</p>
<p>林小红在宝玉面前争取表现,在王熙凤面前争取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发挥自己的才干,改变自己低微的地位,提高自己的经济待遇,而不是什么对主子的忠心!</p>
<p>况且,一直到前80回未了,都没有林小红的其他故事情节。</p>
<p>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王熙凤在录用小红之后,一直没有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恩德,两者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林之孝夫妇对凤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以“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为信条的林小红,她凭什么会去狱神庙搭救王熙凤呢?</p>
<p>再来看贾芸。贾芸是荣府的近派子孙,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因为家境贫困,无所事事,三番五次求贾琏在贾府安排工作,可一直没有解决。后来,灵机一动,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买了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银子的香料,直接赂贿王熙凤,这才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差使。为了这次贿赂,他向舅爷卜世仁借钱遭拒绝,遭白眼,幸得醉金刚倪二讲义气借银子给他。分明是千辛万苦得来的香料,在王熙凤面前还得轻描淡写说是亲戚送的,其中多少辛酸泪有谁知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贾芸为了讨好主子,居然不惜以十八岁的身份屈驾认十三四岁的宝玉为“父亲”,还不脸红地编造一番歪理为自己的表演掩饰:“俗语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宝玉随口笑一句“明日你闲了只管来找我”,便害得他第二天在那里呆呆的坐到晌午。后来,贾芸为了求见宝玉,带来两盆海棠,还以“不肖男”的身份写了一份肉麻得可以的信,结果也是连后门都没有被批准进去,白白送了两盆花儿。在如此森严的等级关系之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第85回,写到贾芸又一回想求宝玉,还是被拒绝,而且被警告:“告诉他别在这里闹,再闹,我就回老太太和老爷去。”不料,贾芸却借贺喜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宝玉还是不领情,不买账,“啐了一口道:‘呸,没趣儿的东西,还不快走呢!’”这才是热脸蛋碰了冷屁股。</p>
<p>第88回,贾芸想在任朝廷工部郎中的贾政手中“插手弄一点事儿”,承包几项工程,看能否趁机发点横财,便买了些时新绣货,又上门去贿赂凤姐。谁知这一次凤姐根本不赏脸,弄得他没得彩头,怨气冲天。林小红对此也是深表同情。</p>
<p>我以为,这两段情节,完全承接了前80回的线索,是贾芸及林小红与荣府主子们那种尴尬关系的合理的进一步发展。以贾芸与贾府主子们的关系,加上贾芸的性格与处境,终于发展到后来的贾芸参与拐卖巧姐,这一情节真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p>
<p>情节的发展,其内在根据是人物的性格。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对贾芸、林小红后来的情节发展这样处理无可厚非,他决不会凭空捏造什么“狱神庙”搭救王熙凤贾宝玉之类的怪诞情节。固然,人物性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在发展中,随着环境、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有可能走向反面,但是,《红楼梦》前80回并没有提供使贾芸、林小红性格走向反面的环境和人物关系,甚至一点预兆、一点端倪都没有。</p>
<p>只有一个解释:脂砚斋的批语是无风起浪,空穴来风。他根本不懂得小说创作的“A B C”,他根本没有看过什么“后40回”,他只是要故作惊人之笔。</p>
<p>花袭人会去“供奉”贫困潦倒的贾宝玉吗?</p>
<p>贾府的大小丫鬟,作为封建社会中残存的奴隶制度下的女奴隶,她们的出路无非是这么三种:第一,当主子的小老婆,即做姨娘,所谓“半个主子”。如贾政之周姨娘,赵姨娘,贾琏之平儿,秋桐,薛蟠之香菱等。第二,由主子做主,在贾府内配了小厮,为主子生产新一代的奴隶。如“来旺妇倚势霸成亲”一回中所描述的:来旺的小子本是吃酒赌钱无所不为,而且容颜丑陋一技不知的人,但是,只因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有势力,致使“越发出挑得好了”的彩霞虽然“心中越发懊恼”, 却也毫无办法,她娘也只好“欢天喜地应了”这门婚事。第三,屈死或出家。前者如晴雯病中被逐而死,司棋被逐而殉情,金钏儿受辱而投井,鸳鸯拒婚而上吊,瑞珠触柱而自尽,后者如紫鹃、芳官等。</p>
<p>面对上述三条路,袭人选择了为爬上宝玉的小老婆宝座而奋斗的崎岖山路。《红楼梦》前80回对此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p>
<p>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生活在18世纪的女奴隶欲以姨娘的地位来改变自已的命运,也不是不可理解,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丫鬟都像鸳鸯那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是, 令人遗憾的是,花袭人在实施这项选择时,一开始就陷入了并且一直挣扎在一种极其尴尬的泥沼之中,而且,面对这种尴尬,彻底地暴露了她的虚伪奸诈的本性。</p>
<p>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一点儿也不爱宝玉,宝玉一点儿也不爱她,而且,两人的性格有如霄壤之别。贾宝玉是封建主义的叛逆,他强烈地反对“仕途经济”,反对封建的尊卑等级制度,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蔑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偏僻性乖张”,“不管世人毁谤”,“于国于家无望”。而花袭人呢,却是封建道德、封建秩序的卫道士。贾宝玉性格率直,胸无城府,心地善良,而花袭人呢,城府深深,阴险虚伪。总之,两个人的性情脾气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爱不来。说真的,宝玉与晴雯,倒还是脾气相投,心有灵犀,爱意缠绵的。</p>
<p>对此,袭人心知肚明。面对这些障碍,袭人深不以为然。因为她深知贾府的规矩,要解决谁来做贾宝玉的妾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无权的贾宝玉,而是决定于当权派王夫人。据此,袭人施展了她的浑身解数:</p>
<p>第一,走上层路线,表忠心,打小报告。果然“立杆见影”,取得效益，很快地被王夫人“内定”,明确了作为宝玉之妾的身份,并且马上得到了相应的“待遇”:照赵姨娘的等级,每月工资由一两银子提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由王夫人名下的月例钱转帐。</p>
<p>细按袭人的钻营技术,的确是高明的。第34回说到,宝玉被贾政痛打一顿后,王夫人使个婆子来“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并没有指定袭人,可是,袭人“想了一想, 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秋纹等人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便同那婆子一道出了园子,来至上房。当时,王夫人还责怪她:“你不管叫谁来也罢了,又丢下他来了,谁伏侍他呢?”袭人倒花言巧语地陪笑,叫王夫人放心,说“恐怕太太有什么吩咐,打发他们来,一时听不明白,倒耽误了事。” 接着,便瞅了个机会,打起了小报告:“论理,我们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若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做出什么事来呢!”要求“怎么变个法儿,巳后竟还将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还美其名曰:“没事常思有事”,“君子防未然”。袭人这一次可是关键一着,大获全胜,赢得了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后来的抄检大观园,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看不顺眼,都有袭人打小报告的一份“功劳”。</p>
<p>晴雯被逐,显然也是袭人打小报告起了关键的作用。晴雯标致伶俐,娇憨天真, 深得宝玉的喜爱,这就被袭人视为自己往上爬的最大障碍。其实,晴雯口快心直,疾邪如仇,只是有时候出于妒忌之心开开玩笑,讥讽袭人“鬼鬼祟祟”,有“瞒神弄鬼”的勾当,是“西洋花点子哈叭儿”,而在实际上对袭人并无坏心——而且,作为与袭人同一身份的奴才,晴雯自认为与袭人还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第31 回,晴雯不小心“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何苦来呢! 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这一段话分明主要是为昨天无故挨了宝玉一脚踢的袭人鸣不平,倒是袭人要自命清高,唯我独“尊”, 不肯与晴雯等人“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把晴雯作为敌人来暗算。《红楼梦》书中只写了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向前告晴雯的状,没有直接写袭人怎样打晴雯的小报告,其实,这是不写之写。袭人连黛玉的坏话都敢讲,难道还会放过自己的对手晴雯?王夫人这样痛恨晴雯,难道只是听信王善保家的等人的结果?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怎么会随便听她的!王夫人在怡红院“所责之事,皆系平日私语,一事不爽”,连一向对女孩子有善良看法的宝玉都生疑:“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甚至还当面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甚至讽刺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对此,巧舌如簧的袭人也“,心吸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p>
<p>第二,按贾政、王夫人规定的路线和原则,花尽心思不顾一切地严格地规范宝玉,干预宝玉。有一次袭人探家回来,甚至“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另说出三件事来,你果然依了我,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以致宝玉以后与她格格不入。他挨贾政毒打后想跟黛玉联系,竟然也要躲着袭人,支使袭人往宝钗处借书,这才命晴雯去黛玉那里传递手帕表达情意。</p>
<p>固然,袭人对宝玉的服侍似乎是尽心尽责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宝玉的什么感情流露,而是一种完全职业化的行为。第3回写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 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段话,不应该看作是作者的议论,而是贾府主子们对袭人的看法。事实上,袭人的一切工作所有努力都是做给王夫人、贾母等人看的,是为了得到她们而不是宝玉的欢心,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是服侍宝玉,作为性情中人的晴雯,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晴雯抱病补孔雀裘,这么大的贡献也没有向王夫人表功;编造宝玉受惊吓生病的谎言,帮助宝玉在父亲面前过关,不惜犯“欺主”之嫌——这才是对宝玉的真正的尽心尽责! 以至晴雯屈死之后,宝玉用血泪写就“芙蓉诔”,表示真挚的歌颂和沉痛的哀悼。而宝玉对袭人,则从来没有产生过较有深度的感情交流。</p>
<p>第三,早早地与贾宝玉偷试云雨情,还自我辩解“亦不为越理”。花袭人告黛玉的黑状,告晴雯的黑状,告芳官的黑状,捏造她们勾引宝玉的神话,其实,唯一与宝玉发生云雨关系的人,恰恰是她自己,可见袭人是何等的阴险!</p>
<p>耐人寻味的是,《红楼梦》前80回中似乎没有公开贬斥袭人的文字,相反地,还在回目中称她为“贤袭人”,对她的规劝也冠以美称是”情切切”、“花解语”、 “娇慎箴宝玉”。这与作者公开贬损王熙凤、贾赦等人的态度似乎完全相反。其实,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并非态度相反,而是笔法相反。书中用了三个重要的细节,对袭人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和批判,把袭人的尴尬人生揭示得体无完肤、痛快淋漓：</p>
<p>第一个重要细节:第5回,宝玉发现“又副册”中的一页,“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8211;请注意,画的是“破席”,文字用的是“枉自”和“空云”,其中有何深意,读者自可想象!</p>
<p>第二个重要细节:第30回,端午节前日,宝玉在外遭雨淋得如同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叫了半日,拍得门山响而不得入,终于生了气,便当着众人把开门的袭人 “一脚踢在肋上”,踢得她“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自己倒唬了一跳,又不好声张。一时睡下,梦中作痛”,半夜吐痰时发现“一口鲜血在地”。试想,袭人自初试云雨情,而”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至今,真是事事顺心,春风得意,甚至忘形,有一次居然当着晴雯等人的面,称自己与宝玉是“我们”:“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就在这个时候的前后,作者让宝玉重重地踹了她一脚,让她“心冷了半裁”,“不觉将素日想着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的滴下泪来”。</p>
<p>第三个重要细节:第36回,王夫人给袭人加了月例钱,确定了袭人的“姨娘” 预备队的身份之后,宝玉便对袭人说:“我可看你回家去不去了!那一回往家里走了一趟,回来就说你哥哥要赎你,又说在这里没着落,终久算什么,说那些无情无义的生分话唬我。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叫你去?”袭人的回答是:“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这句话是袭人内心的真实流露,袭人“爱”的只能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而绝不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贫穷潦倒的贾宝玉!</p>
<p>以上是《红楼梦》前80回中的袭人。在后40回,如此性格的袭人将会遭遇什么情节什么命运呢?</p>
<p>脂砚斋的批语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他说,在《红楼梦》后40回中,宝玉被陷狱神庙,“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是袭人和丈夫“供奉宝兄、宝卿得同始终”, “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当代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其按照“脂批”提示和《红楼梦》前80回“告诉”所创作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一书中,则创造了这样的情节:“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不可留,只好歹留着麝月!” “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巳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那时,贾府大势巳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 当此之际,举家失色&#8211;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府里去,做妾作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后来, 王府将袭人赏给戏子蒋玉菡,“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p>
<p>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贾府既然巳经彻底败落,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像袭人这样一只一心追求荣华富贵,势利至极,虚伪至极的西洋花点子哈叭儿狗,还会对原本无甚感情基础,现在又失去贾母、王夫人的庇护,且无家财更无谋生技能的宝玉如此忠心耿耿,真是滑稽得可以——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怎么会不顾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让这么一个重要人物走一条与她自己性格品质格格不入的道路呢?</p>
<p>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欣赏、赞叹、佩服程高本《红楼梦》的真实性。《红楼梦》后40回对袭人的描绘有三个细节,我们不妨仔细玩味:——宝玉与宝钗结婚一年多之后,袭人在宝钗面前打小丫头五儿的小报告:“……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听见说,他妈求了大奶奶和奶奶,说要讨出去给人家儿呢,但是这两天到底在这里呢……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依然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奴嘴脸:凡是比自己强,比自己漂亮的丫头,都要赶尽杀绝!</p>
<p>&#8211;第119回,贾宝玉赴考场(其实是出家)之前,对莺儿嘱咐后事时,郑重地提到:“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这句话既是贾宝玉对袭人的盖棺定论,其实也是作者对袭人的人格评定。</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p>
<p>http://13966491588cy88.blog.163.com/blog/static/103664633200961431231328/</p>
<p><span id="more-187"></span></p>
<p>作者：朱伟杰</p>
<p>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而正是人物性格影响着有时决定着情节的进程,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p>
<p>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中说韩吉辰:“《阿Q正传》作了两个月,我早想收束了,但我自己才清楚,似乎伏园不赞成,或者是倘我一收束,他会来抗议,所以将‘大团圆’藏在心里,而阿Q巳经渐渐向死路走。到最末一章,伏园倘在,也许会压下,而要求阿Q多活几个星期的罢,但是‘会逢其适’,他回去了, 代疱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无爱憎。我便将‘大团圆’送去,他便登出来,待伏园回京,阿Q巳经枪毙了一个多月。”</p>
<p>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在自述《毁灭》的创作体会时说过:“根据我原来的计划,美谛克结果要自杀,但开始写这一典型时,我渐渐地相信他不能以自杀告终,也不应当如此。”</p>
<p>上述两个例子以及无数文学名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中,人物一旦出场,他必然要沿着自己的性格去生,去死,去说话,去做事,而作者巳经不能随意地编造他们的故事情节,不能随意地指挥他们的行动,不能随意地改变他们的命运。</p>
<p>作为亘古未有的文学名著《红楼梦》,当然是凸现这一文学创作规律的典范。</p>
<p>但是,据说是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并且看过了《红楼梦》全书,为《红楼梦》写下了宝贵的批语的脂砚斋,却全然不懂这一点。脂批中说道,在《红楼梦》后 40回中,贾宝玉没落潦倒,是花袭人和丈夫“供奉”贾宝玉夫妇,“得同始终”,贾芸“仗义探监”,小红也有“一大回文字”,等等。</p>
<p>这叫做:一不小心泄露了假李逵的真面目!</p>
<p>下面分两个题目,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p>
<p>贾芸和小红会“仗义探监”救宝玉吗?</p>
<p>在《红楼梦》中,贾芸和林小红,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很有意思很有特色的人物。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他们都趋之若鹜,卖力工作。待到贾府衰败时,小红“告假的告假,告病的告病”,消极怠工,意欲另谋高就;贾芸则参与策划和实施拐卖王熙凤之女巧姐的阴谋,结果却因平儿、刘老老相救而失败告终。</p>
<p>显然,后40回对小红与贾芸的结局描写,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但是,脂砚斋的批语,却捏造了贾芸与小红的另外一种“表现”。</p>
<p>我们不妨把脂砚斋对贾芸和小红的有关批语摘抄如下:</p>
<p>对贾芸:“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有果断人自是不同。”</p>
<p>“如此称呼(指称贾芸为贾三爷),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两</p>
<p>在也”。“芸哥亦善谈,好口齿。”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p>
<p>“自往卜世仁处去巳安排下的,芸哥可用。”“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p>
<p>对小红:“《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p>
<p>甲戌本第27回中,写到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时,批语为:“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p>
<p>另外,靖藏本第42回,在写到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眉批为:“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随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p>
<p>庚辰本第20回批语:“茜雪至《狱神庙》回方呈正文。”</p>
<p>于是,很多红学家就信以为真,莫名其妙地对《红楼梦》后40回深恶痛绝,而且声讨不巳。甚至,有人还如此推断:“80回后,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庙中见, 并最终设法把他们搭救出来……,那么,茜雪和红玉两个婢女又如何有此力量呢?这就牵涉到前80回曾着墨写到的红玉与贾芸的关系问题,按照原作的意图,他俩在80回后当有一番很大的作为,而这番作为就是在贾府事败后营救宝玉一事。”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海市红楼学会编《红楼梦之谜》)。周汝昌先生还根据“脂批”的精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让小红和贾芸结成了夫妻,对患难中的宝玉、王熙凤、巧姐充满了仁义,甚至舍得把自己历年的积蓄和梯己钱拿出来,去鸨儿处赎巧姐。</p>
<p>如此情节,奇则奇矣,只是与人物性格的发展大不符合。</p>
<p>先来看林小红,林小红是荣国府有脸面的管家林之孝夫妇之女,起初是宝玉房中的三等丫鬟,但是,她的见识与父母完全不一样。</p>
<p>第 26回讲到,宝玉病好后,面对贾母对丫鬟们论“等”行赏的不公平情况,针对“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人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的情景,她的见解却是:“俗语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这可是一段颇为惊天动地的名言!我们难于想象,胸中有这番见识的丫鬟,会对主子有耿耿忠心,一“管”到底,甚至主子被捕入狱了也千万百计去搭救!这是决不会出现的事!</p>
<p>林小红在宝玉面前争取表现,在王熙凤面前争取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发挥自己的才干,改变自己低微的地位,提高自己的经济待遇,而不是什么对主子的忠心!</p>
<p>况且,一直到前80回未了,都没有林小红的其他故事情节。</p>
<p>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王熙凤在录用小红之后,一直没有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恩德,两者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林之孝夫妇对凤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以“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为信条的林小红,她凭什么会去狱神庙搭救王熙凤呢?</p>
<p>再来看贾芸。贾芸是荣府的近派子孙,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因为家境贫困,无所事事,三番五次求贾琏在贾府安排工作,可一直没有解决。后来,灵机一动,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买了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银子的香料,直接赂贿王熙凤,这才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差使。为了这次贿赂,他向舅爷卜世仁借钱遭拒绝,遭白眼,幸得醉金刚倪二讲义气借银子给他。分明是千辛万苦得来的香料,在王熙凤面前还得轻描淡写说是亲戚送的,其中多少辛酸泪有谁知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贾芸为了讨好主子,居然不惜以十八岁的身份屈驾认十三四岁的宝玉为“父亲”,还不脸红地编造一番歪理为自己的表演掩饰:“俗语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宝玉随口笑一句“明日你闲了只管来找我”,便害得他第二天在那里呆呆的坐到晌午。后来,贾芸为了求见宝玉,带来两盆海棠,还以“不肖男”的身份写了一份肉麻得可以的信,结果也是连后门都没有被批准进去,白白送了两盆花儿。在如此森严的等级关系之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第85回,写到贾芸又一回想求宝玉,还是被拒绝,而且被警告:“告诉他别在这里闹,再闹,我就回老太太和老爷去。”不料,贾芸却借贺喜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宝玉还是不领情,不买账,“啐了一口道:‘呸,没趣儿的东西,还不快走呢!’”这才是热脸蛋碰了冷屁股。</p>
<p>第88回,贾芸想在任朝廷工部郎中的贾政手中“插手弄一点事儿”,承包几项工程,看能否趁机发点横财,便买了些时新绣货,又上门去贿赂凤姐。谁知这一次凤姐根本不赏脸,弄得他没得彩头,怨气冲天。林小红对此也是深表同情。</p>
<p>我以为,这两段情节,完全承接了前80回的线索,是贾芸及林小红与荣府主子们那种尴尬关系的合理的进一步发展。以贾芸与贾府主子们的关系,加上贾芸的性格与处境,终于发展到后来的贾芸参与拐卖巧姐,这一情节真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p>
<p>情节的发展,其内在根据是人物的性格。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对贾芸、林小红后来的情节发展这样处理无可厚非,他决不会凭空捏造什么“狱神庙”搭救王熙凤贾宝玉之类的怪诞情节。固然,人物性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在发展中,随着环境、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有可能走向反面,但是,《红楼梦》前80回并没有提供使贾芸、林小红性格走向反面的环境和人物关系,甚至一点预兆、一点端倪都没有。</p>
<p>只有一个解释:脂砚斋的批语是无风起浪,空穴来风。他根本不懂得小说创作的“A B C”,他根本没有看过什么“后40回”,他只是要故作惊人之笔。</p>
<p>花袭人会去“供奉”贫困潦倒的贾宝玉吗?</p>
<p>贾府的大小丫鬟,作为封建社会中残存的奴隶制度下的女奴隶,她们的出路无非是这么三种:第一,当主子的小老婆,即做姨娘,所谓“半个主子”。如贾政之周姨娘,赵姨娘,贾琏之平儿,秋桐,薛蟠之香菱等。第二,由主子做主,在贾府内配了小厮,为主子生产新一代的奴隶。如“来旺妇倚势霸成亲”一回中所描述的:来旺的小子本是吃酒赌钱无所不为,而且容颜丑陋一技不知的人,但是,只因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有势力,致使“越发出挑得好了”的彩霞虽然“心中越发懊恼”, 却也毫无办法,她娘也只好“欢天喜地应了”这门婚事。第三,屈死或出家。前者如晴雯病中被逐而死,司棋被逐而殉情,金钏儿受辱而投井,鸳鸯拒婚而上吊,瑞珠触柱而自尽,后者如紫鹃、芳官等。</p>
<p>面对上述三条路,袭人选择了为爬上宝玉的小老婆宝座而奋斗的崎岖山路。《红楼梦》前80回对此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p>
<p>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生活在18世纪的女奴隶欲以姨娘的地位来改变自已的命运,也不是不可理解,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丫鬟都像鸳鸯那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是, 令人遗憾的是,花袭人在实施这项选择时,一开始就陷入了并且一直挣扎在一种极其尴尬的泥沼之中,而且,面对这种尴尬,彻底地暴露了她的虚伪奸诈的本性。</p>
<p>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一点儿也不爱宝玉,宝玉一点儿也不爱她,而且,两人的性格有如霄壤之别。贾宝玉是封建主义的叛逆,他强烈地反对“仕途经济”,反对封建的尊卑等级制度,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蔑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偏僻性乖张”,“不管世人毁谤”,“于国于家无望”。而花袭人呢,却是封建道德、封建秩序的卫道士。贾宝玉性格率直,胸无城府,心地善良,而花袭人呢,城府深深,阴险虚伪。总之,两个人的性情脾气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爱不来。说真的,宝玉与晴雯,倒还是脾气相投,心有灵犀,爱意缠绵的。</p>
<p>对此,袭人心知肚明。面对这些障碍,袭人深不以为然。因为她深知贾府的规矩,要解决谁来做贾宝玉的妾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无权的贾宝玉,而是决定于当权派王夫人。据此,袭人施展了她的浑身解数:</p>
<p>第一,走上层路线,表忠心,打小报告。果然“立杆见影”,取得效益，很快地被王夫人“内定”,明确了作为宝玉之妾的身份,并且马上得到了相应的“待遇”:照赵姨娘的等级,每月工资由一两银子提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由王夫人名下的月例钱转帐。</p>
<p>细按袭人的钻营技术,的确是高明的。第34回说到,宝玉被贾政痛打一顿后,王夫人使个婆子来“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并没有指定袭人,可是,袭人“想了一想, 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秋纹等人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便同那婆子一道出了园子,来至上房。当时,王夫人还责怪她:“你不管叫谁来也罢了,又丢下他来了,谁伏侍他呢?”袭人倒花言巧语地陪笑,叫王夫人放心,说“恐怕太太有什么吩咐,打发他们来,一时听不明白,倒耽误了事。” 接着,便瞅了个机会,打起了小报告:“论理,我们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若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做出什么事来呢!”要求“怎么变个法儿,巳后竟还将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还美其名曰:“没事常思有事”,“君子防未然”。袭人这一次可是关键一着,大获全胜,赢得了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后来的抄检大观园,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看不顺眼,都有袭人打小报告的一份“功劳”。</p>
<p>晴雯被逐,显然也是袭人打小报告起了关键的作用。晴雯标致伶俐,娇憨天真, 深得宝玉的喜爱,这就被袭人视为自己往上爬的最大障碍。其实,晴雯口快心直,疾邪如仇,只是有时候出于妒忌之心开开玩笑,讥讽袭人“鬼鬼祟祟”,有“瞒神弄鬼”的勾当,是“西洋花点子哈叭儿”,而在实际上对袭人并无坏心——而且,作为与袭人同一身份的奴才,晴雯自认为与袭人还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第31 回,晴雯不小心“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何苦来呢! 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这一段话分明主要是为昨天无故挨了宝玉一脚踢的袭人鸣不平,倒是袭人要自命清高,唯我独“尊”, 不肯与晴雯等人“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把晴雯作为敌人来暗算。《红楼梦》书中只写了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向前告晴雯的状,没有直接写袭人怎样打晴雯的小报告,其实,这是不写之写。袭人连黛玉的坏话都敢讲,难道还会放过自己的对手晴雯?王夫人这样痛恨晴雯,难道只是听信王善保家的等人的结果?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怎么会随便听她的!王夫人在怡红院“所责之事,皆系平日私语,一事不爽”,连一向对女孩子有善良看法的宝玉都生疑:“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甚至还当面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甚至讽刺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对此,巧舌如簧的袭人也“,心吸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p>
<p>第二,按贾政、王夫人规定的路线和原则,花尽心思不顾一切地严格地规范宝玉,干预宝玉。有一次袭人探家回来,甚至“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另说出三件事来,你果然依了我,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以致宝玉以后与她格格不入。他挨贾政毒打后想跟黛玉联系,竟然也要躲着袭人,支使袭人往宝钗处借书,这才命晴雯去黛玉那里传递手帕表达情意。</p>
<p>固然,袭人对宝玉的服侍似乎是尽心尽责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宝玉的什么感情流露,而是一种完全职业化的行为。第3回写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 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段话,不应该看作是作者的议论,而是贾府主子们对袭人的看法。事实上,袭人的一切工作所有努力都是做给王夫人、贾母等人看的,是为了得到她们而不是宝玉的欢心,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是服侍宝玉,作为性情中人的晴雯,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晴雯抱病补孔雀裘,这么大的贡献也没有向王夫人表功;编造宝玉受惊吓生病的谎言,帮助宝玉在父亲面前过关,不惜犯“欺主”之嫌——这才是对宝玉的真正的尽心尽责! 以至晴雯屈死之后,宝玉用血泪写就“芙蓉诔”,表示真挚的歌颂和沉痛的哀悼。而宝玉对袭人,则从来没有产生过较有深度的感情交流。</p>
<p>第三,早早地与贾宝玉偷试云雨情,还自我辩解“亦不为越理”。花袭人告黛玉的黑状,告晴雯的黑状,告芳官的黑状,捏造她们勾引宝玉的神话,其实,唯一与宝玉发生云雨关系的人,恰恰是她自己,可见袭人是何等的阴险!</p>
<p>耐人寻味的是,《红楼梦》前80回中似乎没有公开贬斥袭人的文字,相反地,还在回目中称她为“贤袭人”,对她的规劝也冠以美称是”情切切”、“花解语”、 “娇慎箴宝玉”。这与作者公开贬损王熙凤、贾赦等人的态度似乎完全相反。其实,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并非态度相反,而是笔法相反。书中用了三个重要的细节,对袭人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和批判,把袭人的尴尬人生揭示得体无完肤、痛快淋漓：</p>
<p>第一个重要细节:第5回,宝玉发现“又副册”中的一页,“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8211;请注意,画的是“破席”,文字用的是“枉自”和“空云”,其中有何深意,读者自可想象!</p>
<p>第二个重要细节:第30回,端午节前日,宝玉在外遭雨淋得如同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叫了半日,拍得门山响而不得入,终于生了气,便当着众人把开门的袭人 “一脚踢在肋上”,踢得她“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自己倒唬了一跳,又不好声张。一时睡下,梦中作痛”,半夜吐痰时发现“一口鲜血在地”。试想,袭人自初试云雨情,而”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至今,真是事事顺心,春风得意,甚至忘形,有一次居然当着晴雯等人的面,称自己与宝玉是“我们”:“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就在这个时候的前后,作者让宝玉重重地踹了她一脚,让她“心冷了半裁”,“不觉将素日想着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的滴下泪来”。</p>
<p>第三个重要细节:第36回,王夫人给袭人加了月例钱,确定了袭人的“姨娘” 预备队的身份之后,宝玉便对袭人说:“我可看你回家去不去了!那一回往家里走了一趟,回来就说你哥哥要赎你,又说在这里没着落,终久算什么,说那些无情无义的生分话唬我。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叫你去?”袭人的回答是:“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这句话是袭人内心的真实流露,袭人“爱”的只能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而绝不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贫穷潦倒的贾宝玉!</p>
<p>以上是《红楼梦》前80回中的袭人。在后40回,如此性格的袭人将会遭遇什么情节什么命运呢?</p>
<p>脂砚斋的批语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他说,在《红楼梦》后40回中,宝玉被陷狱神庙,“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是袭人和丈夫“供奉宝兄、宝卿得同始终”, “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当代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其按照“脂批”提示和《红楼梦》前80回“告诉”所创作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一书中,则创造了这样的情节:“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不可留,只好歹留着麝月!” “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巳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那时,贾府大势巳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 当此之际,举家失色&#8211;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府里去,做妾作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后来, 王府将袭人赏给戏子蒋玉菡,“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p>
<p>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贾府既然巳经彻底败落,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像袭人这样一只一心追求荣华富贵,势利至极,虚伪至极的西洋花点子哈叭儿狗,还会对原本无甚感情基础,现在又失去贾母、王夫人的庇护,且无家财更无谋生技能的宝玉如此忠心耿耿,真是滑稽得可以——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怎么会不顾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让这么一个重要人物走一条与她自己性格品质格格不入的道路呢?</p>
<p>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欣赏、赞叹、佩服程高本《红楼梦》的真实性。《红楼梦》后40回对袭人的描绘有三个细节,我们不妨仔细玩味:——宝玉与宝钗结婚一年多之后,袭人在宝钗面前打小丫头五儿的小报告:“……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听见说,他妈求了大奶奶和奶奶,说要讨出去给人家儿呢,但是这两天到底在这里呢……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依然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奴嘴脸:凡是比自己强,比自己漂亮的丫头,都要赶尽杀绝!</p>
<p>&#8211;第119回,贾宝玉赴考场(其实是出家)之前,对莺儿嘱咐后事时,郑重地提到:“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这句话既是贾宝玉对袭人的盖棺定论,其实也是作者对袭人的人格评定。</p>
<p>—— 第120回,袭人嫁给蒋玉菡。宝玉出家后,袭人的处境可真难堪,虽然王夫人早巳内定了她的地位,而且贾府内巳经无人不知,但是,毕竟没有公开发过“正式文件”,即“究竟没有在老爷太太跟前回明,就算了你的屋里人”。在此情况下,袭人左思右想,万分难处:“若是老爷太太打发我出去,我若死守着,又叫人笑话菡;若是我出去,心想宝玉待我的情份,实在不忍”。而后,王夫人终于决定把她嫁出去,她想死在贾府,又怕“倒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菡;想死在娘家,又怕害了哥哥;想死在蒋家,又恐害了人家;那夜“原是哭着不肯俯就的”,后来“始信姻缘前定”,“真无死所”。这才是“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必然地走向了尴尬的结局。</p>
<p>我们读至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部《红楼梦》对袭人的讥讽、揶揄,前后笔法是一脉相承的。</p>
<p>晚清红学评点家徐瀛在其《袭人赞》中写到:“苏老泉辨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乎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近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而王夫人且视之为顾命,宝钗倚之为元臣。向非宝玉出家, 或身先宝玉死,岂不以贤名相终始哉?惜乎天之后其死也!咏史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使当年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袭人有焉。”我以为这是很有见地的。</p>
<p>性格是情节发展的内在因素,情节是展示性格的生活基础——在小说创作的基本常识面前,在袭人的性格命运走向问题上,脂现斋评批本的假劣又一次露出了马脚。</p>
<p>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简直难于想象:曹雪芹这样的文学大家,居然会莫名其妙地让脂砚斋这样的低能儿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居然会对牛弹琴地让脂砚斋作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这就雄辩地证明了:脂砚斋评批本不过是“水货”而巳。</p>
<p>遗憾的是,很多红学家居然绝对相信了脂砚斋的每一句批语,绝对认为了后40回确是高鹗续作,因而作出了违背文学创作基本常识违背人物性格发展规律的结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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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 曲沐 (转自陈林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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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1:53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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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p>
<p>序刘丁臣《〈红楼梦〉全璧本导读》 曲沐</p>
<p>如今，《红楼梦》的研究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而对《红楼梦》鉴赏阅读进行指导、普及和导读的书却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缺憾。由此，刘丁臣先生经数年的努力，撰写成《〈红楼梦〉全璧本导读》（以下简称“导读”）一书，可谓应时而起，填补了这一空白，功莫大焉。</p>
<p></p>
<p>刘丁臣先生在撰写该书过程中，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不迷神权威，不囿于已有成见，以崭新的观念和视角，融入“导读”一书，使人精神大振，耳目一新。</p>
<p>首先是原典观念。阅读经典名著，要读原典，要读原著，后人篡改的伪本不可读。什么是《红楼梦》原典呢？现在《红楼梦》书肆异常混乱，各种版本都有，一不小心就容易受骗上当。如各种脂评本都出版了。还有什么权威人士搞的“汇校本”，自称是最“真”的本子，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刘丁臣先生比较了大量的《红楼梦》本子，也比较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1982年以脂本庚辰本为底本校注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虽然配有程甲本后四十回，但它是一个杂拼起来的本子，前八十回文字谬误错讹，不堪卒读，与120回程本相比较，优劣自明。所以，刘丁臣先生对这些本子，脂本也好，艺院本也好，皆弃而不取，依然坚持使用程乙本作为“导读”对象，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近些年不少学者研究表明：“脂本乃后出之伪本，程本方为《红楼梦》真本”。程本即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摆印本以及翌年之修订本，简称程甲本、程乙本，这两个本子的历史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历史事实，这才是《红楼梦》原典。这样，“导读”对历史负责，对《红楼梦》负责，也对读者负责，其基础是扎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p>
<p>其次是整体观念。120回程本《红楼梦》是不是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这是人们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多年来皆以“腰斩”《红楼梦》为时尚，书肆陈列的《红楼梦》本子，几乎都署着“曹雪芹高鹗著”。这个“曹著高续”说如此根深蒂固，尽管俞平伯老先生临终前痛心地写下“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等话，但时至今日，“腰斩”《红楼梦》者仍不乏有人，甚至是权威。而刘丁臣先生决不盲从，决不趋炎附势，勇于走自己的路，始终坚持120回程乙本是一个严密的艺术整体。他的“导读”就是引导读者将120回《红楼梦》作为整体来阅读，所以称为《〈红楼梦〉全璧本导读》这也是十分可贵的。</p>
<p>再次是小说观念。《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也是人民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作者认识到《红楼梦》不是曹雪芹“自传”或者什么人的“家史”，也不是什么“宫闱秘史”或者什么“谜语大全”，决不象霍国玲和刘心武那样，以猜谜的方式将读者引入迷途，决不搞索引和猜谜那一套，而是始终将《红楼梦》作为小说来分析，来鉴赏，来指导人们阅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将读者导入《红楼梦》小说的艺术境界中去，领略感受《红楼梦》小说的艺术美质。</p>
<p>“导读”全书共分十大部分，前两部分是解读前五回总纲，指出“读懂前五回，是通读《红楼梦》的基础”，由此，提出“朦胧光环”之说。如一僧一道携石下凡，神瑛侍者等，“这些朦胧的故事主要出现在开始的前五回。在最后五回中，前五回中神幻故事中的人物再次出现，故事合拢，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朦胧的光环，将整部作品笼罩起来。”</p>
<p>第三大部分从结构入手，对《红楼梦》作整体分析。作者指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主题、内容和结构以完美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这体系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对称，二是环环相扣”，所以作者以新的视角将《红楼梦》结构定义为“对称式环状结构”。由这样的结构认识，作者将120回《红楼梦》全书分为八大段，逐段进行解释，引导读者进入对小说内容的理解，这无疑是有指导意义的。</p>
<p>其他几个部分由点及面，层层深入，有对《红楼梦》“伏脉探秘”，有对小说人物的分析，有对宝黛爱情的透视，让读者感受凄美浪漫的情韵。第六大部分专门分析贾宝玉，让人感悟红楼男子新形象……这些都有许多新的内涵，使人耳目一新。</p>
<p>在一些具体分析论述之中，常常能提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p>
<p>如对《飞鸟各投林》曲子的解释，指出它“已经将书中的主要人物点明了结局，一百二十回本的结局与这首曲子所描述的情景是一致的。”也指出一般人认为贾府不应复兴，宝玉不应中举，“白茫茫大地”就似乎一人不剩，这些理解都是片面的。</p>
<p>再如76回黛玉湘云妙玉联诗的伏笔和寓意，指出湘云黛玉的诗是由盛而衰，这似乎折射出贾府的盛衰，贾府后半部衰败，体现的也正是“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最后两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正是贾府衰败的凄凉景象。妙玉的续诗由衰而盛，分明是贾府衰败后有了复兴的迹象，这和《红楼梦》结局时所暗示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相吻合。</p>
<p>对《红楼梦》内容的解读，尽管见仁见智，作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导读过程中，常常有许多新的论见。
比如刘丁臣根据有的文学理论家的理论，得出了《红楼梦》的两大主角是红楼女性和贾宝玉的论断。他说：红楼女性，钟灵毓秀，天然纯真，飘逸着东方文明的神韵；贾宝玉，真情无忌，质朴天真，荡漾着天地自然的神采。贾宝玉和红楼女性，共同演绎了一部生命的传奇。她们展示了诗意的生命，她们孕育了生命的诗意，这诗意是生命的情，这生命是诗意的美。——这简直就是诗的语言。</p>
<p>作者也经常提出“诗意的女性，诗意的生命”。这些，都使该书充溢着许多新的、美的内涵，引人入胜。
总之，这是当今《红楼梦》研究的一部好书，我愿意向人们推荐它。</p>
<p>2009年6月20日于贵州大学百荟书屋</p>
<p>(转自陈林博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p>
<p>序刘丁臣《〈红楼梦〉全璧本导读》 曲沐</p>
<p>如今，《红楼梦》的研究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而对《红楼梦》鉴赏阅读进行指导、普及和导读的书却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缺憾。由此，刘丁臣先生经数年的努力，撰写成《〈红楼梦〉全璧本导读》（以下简称“导读”）一书，可谓应时而起，填补了这一空白，功莫大焉。</p>
<p><span id="more-185"></span></p>
<p>刘丁臣先生在撰写该书过程中，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不迷神权威，不囿于已有成见，以崭新的观念和视角，融入“导读”一书，使人精神大振，耳目一新。</p>
<p>首先是原典观念。阅读经典名著，要读原典，要读原著，后人篡改的伪本不可读。什么是《红楼梦》原典呢？现在《红楼梦》书肆异常混乱，各种版本都有，一不小心就容易受骗上当。如各种脂评本都出版了。还有什么权威人士搞的“汇校本”，自称是最“真”的本子，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刘丁臣先生比较了大量的《红楼梦》本子，也比较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1982年以脂本庚辰本为底本校注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虽然配有程甲本后四十回，但它是一个杂拼起来的本子，前八十回文字谬误错讹，不堪卒读，与120回程本相比较，优劣自明。所以，刘丁臣先生对这些本子，脂本也好，艺院本也好，皆弃而不取，依然坚持使用程乙本作为“导读”对象，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近些年不少学者研究表明：“脂本乃后出之伪本，程本方为《红楼梦》真本”。程本即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摆印本以及翌年之修订本，简称程甲本、程乙本，这两个本子的历史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历史事实，这才是《红楼梦》原典。这样，“导读”对历史负责，对《红楼梦》负责，也对读者负责，其基础是扎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p>
<p>其次是整体观念。120回程本《红楼梦》是不是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这是人们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多年来皆以“腰斩”《红楼梦》为时尚，书肆陈列的《红楼梦》本子，几乎都署着“曹雪芹高鹗著”。这个“曹著高续”说如此根深蒂固，尽管俞平伯老先生临终前痛心地写下“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等话，但时至今日，“腰斩”《红楼梦》者仍不乏有人，甚至是权威。而刘丁臣先生决不盲从，决不趋炎附势，勇于走自己的路，始终坚持120回程乙本是一个严密的艺术整体。他的“导读”就是引导读者将120回《红楼梦》作为整体来阅读，所以称为《〈红楼梦〉全璧本导读》这也是十分可贵的。</p>
<p>再次是小说观念。《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也是人民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作者认识到《红楼梦》不是曹雪芹“自传”或者什么人的“家史”，也不是什么“宫闱秘史”或者什么“谜语大全”，决不象霍国玲和刘心武那样，以猜谜的方式将读者引入迷途，决不搞索引和猜谜那一套，而是始终将《红楼梦》作为小说来分析，来鉴赏，来指导人们阅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将读者导入《红楼梦》小说的艺术境界中去，领略感受《红楼梦》小说的艺术美质。</p>
<p>“导读”全书共分十大部分，前两部分是解读前五回总纲，指出“读懂前五回，是通读《红楼梦》的基础”，由此，提出“朦胧光环”之说。如一僧一道携石下凡，神瑛侍者等，“这些朦胧的故事主要出现在开始的前五回。在最后五回中，前五回中神幻故事中的人物再次出现，故事合拢，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朦胧的光环，将整部作品笼罩起来。”</p>
<p>第三大部分从结构入手，对《红楼梦》作整体分析。作者指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主题、内容和结构以完美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这体系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对称，二是环环相扣”，所以作者以新的视角将《红楼梦》结构定义为“对称式环状结构”。由这样的结构认识，作者将120回《红楼梦》全书分为八大段，逐段进行解释，引导读者进入对小说内容的理解，这无疑是有指导意义的。</p>
<p>其他几个部分由点及面，层层深入，有对《红楼梦》“伏脉探秘”，有对小说人物的分析，有对宝黛爱情的透视，让读者感受凄美浪漫的情韵。第六大部分专门分析贾宝玉，让人感悟红楼男子新形象……这些都有许多新的内涵，使人耳目一新。</p>
<p>在一些具体分析论述之中，常常能提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p>
<p>如对《飞鸟各投林》曲子的解释，指出它“已经将书中的主要人物点明了结局，一百二十回本的结局与这首曲子所描述的情景是一致的。”也指出一般人认为贾府不应复兴，宝玉不应中举，“白茫茫大地”就似乎一人不剩，这些理解都是片面的。</p>
<p>再如76回黛玉湘云妙玉联诗的伏笔和寓意，指出湘云黛玉的诗是由盛而衰，这似乎折射出贾府的盛衰，贾府后半部衰败，体现的也正是“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最后两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正是贾府衰败的凄凉景象。妙玉的续诗由衰而盛，分明是贾府衰败后有了复兴的迹象，这和《红楼梦》结局时所暗示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相吻合。</p>
<p>对《红楼梦》内容的解读，尽管见仁见智，作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导读过程中，常常有许多新的论见。<br />
比如刘丁臣根据有的文学理论家的理论，得出了《红楼梦》的两大主角是红楼女性和贾宝玉的论断。他说：红楼女性，钟灵毓秀，天然纯真，飘逸着东方文明的神韵；贾宝玉，真情无忌，质朴天真，荡漾着天地自然的神采。贾宝玉和红楼女性，共同演绎了一部生命的传奇。她们展示了诗意的生命，她们孕育了生命的诗意，这诗意是生命的情，这生命是诗意的美。——这简直就是诗的语言。</p>
<p>作者也经常提出“诗意的女性，诗意的生命”。这些，都使该书充溢着许多新的、美的内涵，引人入胜。<br />
总之，这是当今《红楼梦》研究的一部好书，我愿意向人们推荐它。</p>
<p>2009年6月20日于贵州大学百荟书屋</p>
<p>(转自陈林博客.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0eb9d.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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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香菱改名：曹雪芹不让她糊里糊涂死</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e9%a6%99%e8%8f%b1%e6%94%b9%e5%90%8d%ef%bc%9a%e6%9b%b9%e9%9b%aa%e8%8a%b9%e4%b8%8d%e8%ae%a9%e5%a5%b9%e7%b3%8a%e9%87%8c%e7%b3%8a%e6%b6%82%e6%ad%bb.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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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9:31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83</guid>
		<description><![CDATA[<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lx.html</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香菱名列薄命司副册之首。</p>
<p></p>
<p>贾宝玉“揭开看时，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根并荷花一茎香，【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甲夹批：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原文连带脂批的相关文字，全引了。</p>
<p>贾宝玉逛薄命司是《红楼梦》里的重要情节，其册页类似于人事档案，“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p>
<p>正册之后是副册，副册后便是又副册。</p>
<p>——贾宝玉看到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开了。</p>
<p>先看晴雯，再看袭人，“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这才轮到香菱。</p>
<p>香菱的名字载于副册上，她的地位高于晴雯，也高于袭人。</p>
<p>至少，按警幻仙子的说法，“择其紧要者录之”；尽管只是薛蟠抢来的一个丫头，就其重要性而言，香菱却显然在晴雯与袭人之上。</p>
<p>“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点明了“根并荷花一茎香”说的就是香菱。</p>
<p>“甲夹批：拆字法”，历来的红学家都相信，“两地生孤木”拆一个“桂”字；全部判词暗示了香菱的命运：“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只要一碰上夏金桂，香菱就完了。</p>
<p>香菱碰上夏金桂在第79回。</p>
<p>香菱兴冲冲地告诉贾宝玉，薛蟠要娶亲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娶的就是夏金桂。她还说，“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贾宝玉兜头浇下一盆冷水，他冷笑道：“虽如此说，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p>
<p>此处有庚辰双行夹批：“又为香菱之谶，偏是此等事体等到。”</p>
<p>但随后又有按语：“句义不解，疑有缺文。”</p>
<p>香菱是“浑然天真之人”，脂批对贾宝玉的“冷笑”也有说法，庚辰双行夹批：忽曰“冷笑”，二字便有文章。</p>
<p>决定香菱命运的关键期在第80回。</p>
<p>按书上说，“薛蟠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夏金桂呢，则因为从小“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薛蟠“得陇望蜀”，娶了金桂，又要撩逗金桂的丫鬟宝蟾。夏金桂恨得牙痒痒的，打定了主意，伺机而发。她要先舍出宝蟾，然后再摆布香菱。</p>
<p>夏金桂的手段不能说不毒辣。她什么花样都使出来了，装病，还会栽赃陷害，反打一耙，搞什么“镇魇法儿”。</p>
<p>倒霉的终归是香菱。</p>
<p>这样的日子过不得了。被薛蟠赤条精光追着打还不算，夏金桂火上浇油，薛蟠竟至于“抓起一根门闩……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p>
<p>薛姨妈看得清楚，既然香菱是夏金桂的肉中刺，眼中钉，莫如“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大家过太平日子。”香菱又一次面临被拐卖的命运。好在薛宝钗说话了，“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薛宝钗说，“横竖不叫她到前头去。从此断绝了她那里，也如卖了一般。”</p>
<p>香菱情愿跟着姑娘，薛姨妈只得作罢。</p>
<p>书中写道：“自此以后，香菱果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而且，她“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p>
<p>还记得早在第16回王熙凤就说过，“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p>
<p>香菱的结局大抵如此。她的身份是妾，唯独“甲戌双行夹批：一段纳宠之文，偏于阿风口中补出，亦奸猾幻妙之至！”一句，令人心存疑惑。</p>
<p>香菱做妾是“明堂正道的”，这或许就是她名列副册的原因。但“纳宠”二字谈不上：</p>
<p>——“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哪有什么“宠”可言的呢！</p>
<p>写到第80回，“自从两地生孤木”，香菱的故事应该到头了。</p>
<p>池沼里“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边上是一株桂花；“致使香魂返故乡”，说明故事写到这儿，香菱就该死了。</p>
<p>然而，曹雪芹并没有让香菱就这样死。</p>
<p>红学家（当然还包括迷信红学家这些说法的读者）相信薄命司册页里的判词指明了红学研究的方向，相信“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是香菱的宿命，相信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续作，是高鹗狗尾续貂的伪续。但我以为，香菱该死的时候没有死，这一条说不通。恰恰就是在前八十回的最后一回，曹雪芹把香菱交给了薛宝钗；相信在薛宝钗的庇护下，香菱一时半会还不会死。</p>
<p>而这样一来，所谓“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落了空。</p>
<p>再则，香菱也改名字了。</p>
<p>香菱的名字是夏金桂给改的。“致使香魂返故乡”，“香”没了，“魂”也就没了，此后的香菱似乎只剩下肉体凡胎，她的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灵气都被邪恶的势力摧毁了。</p>
<p>香菱改过三次名字。从英莲到香菱再到秋菱，尽管“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它的根却还活着。香菱说，“不独菱角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但他那原不是花香可比，若静日静夜或清早半夜细领略了去，那一股香比是花儿都好闻呢。就连菱角、鸡头、苇叶、芦根得了风露，那一股清香，就令人心神爽快的。”</p>
<p>夏金桂则说：“菱角菱花皆盛于秋，岂不比‘香’字有来历些。”</p>
<p>香菱不死。在肃杀的秋天，相信她还会有所表现。</p>
<p>香菱之香非别花之香譬如兰花桂花的香可比。</p>
<p>这证明，曹雪芹没有让香菱糊里糊涂的死是有原因的。同时，这也说明，轻易地否定后四十回，太轻率、也太肤浅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lx.html</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香菱名列薄命司副册之首。</p>
<p><span id="more-183"></span></p>
<p>贾宝玉“揭开看时，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根并荷花一茎香，【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甲夹批：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原文连带脂批的相关文字，全引了。</p>
<p>贾宝玉逛薄命司是《红楼梦》里的重要情节，其册页类似于人事档案，“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p>
<p>正册之后是副册，副册后便是又副册。</p>
<p>——贾宝玉看到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开了。</p>
<p>先看晴雯，再看袭人，“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这才轮到香菱。</p>
<p>香菱的名字载于副册上，她的地位高于晴雯，也高于袭人。</p>
<p>至少，按警幻仙子的说法，“择其紧要者录之”；尽管只是薛蟠抢来的一个丫头，就其重要性而言，香菱却显然在晴雯与袭人之上。</p>
<p>“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点明了“根并荷花一茎香”说的就是香菱。</p>
<p>“甲夹批：拆字法”，历来的红学家都相信，“两地生孤木”拆一个“桂”字；全部判词暗示了香菱的命运：“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只要一碰上夏金桂，香菱就完了。</p>
<p>香菱碰上夏金桂在第79回。</p>
<p>香菱兴冲冲地告诉贾宝玉，薛蟠要娶亲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娶的就是夏金桂。她还说，“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贾宝玉兜头浇下一盆冷水，他冷笑道：“虽如此说，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p>
<p>此处有庚辰双行夹批：“又为香菱之谶，偏是此等事体等到。”</p>
<p>但随后又有按语：“句义不解，疑有缺文。”</p>
<p>香菱是“浑然天真之人”，脂批对贾宝玉的“冷笑”也有说法，庚辰双行夹批：忽曰“冷笑”，二字便有文章。</p>
<p>决定香菱命运的关键期在第80回。</p>
<p>按书上说，“薛蟠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夏金桂呢，则因为从小“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薛蟠“得陇望蜀”，娶了金桂，又要撩逗金桂的丫鬟宝蟾。夏金桂恨得牙痒痒的，打定了主意，伺机而发。她要先舍出宝蟾，然后再摆布香菱。</p>
<p>夏金桂的手段不能说不毒辣。她什么花样都使出来了，装病，还会栽赃陷害，反打一耙，搞什么“镇魇法儿”。</p>
<p>倒霉的终归是香菱。</p>
<p>这样的日子过不得了。被薛蟠赤条精光追着打还不算，夏金桂火上浇油，薛蟠竟至于“抓起一根门闩……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p>
<p>薛姨妈看得清楚，既然香菱是夏金桂的肉中刺，眼中钉，莫如“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大家过太平日子。”香菱又一次面临被拐卖的命运。好在薛宝钗说话了，“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薛宝钗说，“横竖不叫她到前头去。从此断绝了她那里，也如卖了一般。”</p>
<p>香菱情愿跟着姑娘，薛姨妈只得作罢。</p>
<p>书中写道：“自此以后，香菱果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而且，她“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p>
<p>还记得早在第16回王熙凤就说过，“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p>
<p>香菱的结局大抵如此。她的身份是妾，唯独“甲戌双行夹批：一段纳宠之文，偏于阿风口中补出，亦奸猾幻妙之至！”一句，令人心存疑惑。</p>
<p>香菱做妾是“明堂正道的”，这或许就是她名列副册的原因。但“纳宠”二字谈不上：</p>
<p>——“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哪有什么“宠”可言的呢！</p>
<p>写到第80回，“自从两地生孤木”，香菱的故事应该到头了。</p>
<p>池沼里“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边上是一株桂花；“致使香魂返故乡”，说明故事写到这儿，香菱就该死了。</p>
<p>然而，曹雪芹并没有让香菱就这样死。</p>
<p>红学家（当然还包括迷信红学家这些说法的读者）相信薄命司册页里的判词指明了红学研究的方向，相信“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是香菱的宿命，相信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续作，是高鹗狗尾续貂的伪续。但我以为，香菱该死的时候没有死，这一条说不通。恰恰就是在前八十回的最后一回，曹雪芹把香菱交给了薛宝钗；相信在薛宝钗的庇护下，香菱一时半会还不会死。</p>
<p>而这样一来，所谓“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落了空。</p>
<p>再则，香菱也改名字了。</p>
<p>香菱的名字是夏金桂给改的。“致使香魂返故乡”，“香”没了，“魂”也就没了，此后的香菱似乎只剩下肉体凡胎，她的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灵气都被邪恶的势力摧毁了。</p>
<p>香菱改过三次名字。从英莲到香菱再到秋菱，尽管“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它的根却还活着。香菱说，“不独菱角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但他那原不是花香可比，若静日静夜或清早半夜细领略了去，那一股香比是花儿都好闻呢。就连菱角、鸡头、苇叶、芦根得了风露，那一股清香，就令人心神爽快的。”</p>
<p>夏金桂则说：“菱角菱花皆盛于秋，岂不比‘香’字有来历些。”</p>
<p>香菱不死。在肃杀的秋天，相信她还会有所表现。</p>
<p>香菱之香非别花之香譬如兰花桂花的香可比。</p>
<p>这证明，曹雪芹没有让香菱糊里糊涂的死是有原因的。同时，这也说明，轻易地否定后四十回，太轻率、也太肤浅了……                        2009-07-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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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贾探春一去又回还</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laihuiquyoula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laihuiquyoula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8:1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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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5a7.html</p>
<p></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一般认为，贾探春一旦嫁了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p>
<p>根据是薄命司判词里那一句话：“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此外，《红楼梦》新曲里也唱道：“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总之，贾探春命中注定，她将一去不回还。</p>
<p>曹雪芹把贾探春的结局留在了后四十回。学者否定后四十回，他们对贾探春结局的处理不满意，根本原因就是贾探春又回来了。</p>
<p>此见第119回。因为贾宝玉失踪，“一连数日，王夫人哭得饮食不进，命在垂危。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p>
<p>到了明日，果然贾探春回来。</p>
<p>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听见宝玉心迷走失，家中多少不顺的事……还亏得探春能言，见解亦高，把话来慢慢儿的劝解了好些时，王夫人等略觉好些。”</p>
<p>再后来，有消息说贾宝玉中了第七名举人，一家人悲喜交加，茫然不知所措。</p>
<p>唯有贾探春最镇定。</p>
<p>——她劝解说，“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道是好事，这么说起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若是再有几天不见，我不是叫太太生气，就有些原故了，只好譬如没有生这位哥哥罢了。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p>
<p>贾探春如有神通。</p>
<p>贾宝玉其实也如此。此前第118回，贾宝玉还正准备着应考呢，贾政的书信来了。信上提及“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姐随翁婿来都，不知曾有信否？”</p>
<p>贾兰把爷爷的信拿给贾宝玉，“宝玉接在手中看了，便道：‘你三姑姑回来了。’贾兰道：‘爷爷既如此写，自然是回来的了。’宝玉点头不语，默默如有所思。”</p>
<p>最后这一句话大有嚼头。又一次神游太虚境，贾宝玉心中有数了。</p>
<p>那里的“薄命司”已经换成了“痴情司”。贾宝玉“幻境悟仙缘”，他在那里究竟看到了些什么，书上并没有如小说第五回那样一字不落地全写出来。其中的判词是否会有改动，除了贾宝玉自己，谁也不知道。</p>
<p>我注意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说贾宝玉“忙着看去。只见图上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往回查，同样的地方，第5回上是“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p>
<p>不留心看不出来，稍一留心，区别就看出来了。</p>
<p>我相信我在小说里目睹了的细节，不相信薄命司判词。</p>
<p>那里面真真假假，有太多的东西经不起推敲。更何况，判词讲的是宿命。曹雪芹不可能承认宿命，他是在故布迷障。</p>
<p>又记起第70回里的柳絮词，刚好写在放风筝之前。</p>
<p>贾探春只写了半首《南柯子》，写道是：“空挂纤纤缕，徒垂络络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李纨笑道：“这也却好作，何不续上？”宝玉见没完时，反倒动了兴开了机，乃提笔续道是：“落去君休惜，飞来我自知。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p>
<p>半首，又续半首，实在意蕴深长。</p>
<p>“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这是要分手了。“飞来我自知”，分明暗示：虽然远隔千里，贾探春还是会回来的。后四十回里写的没有错。</p>
<p>贾探春是蕉下客。“倚石护青烟”，她一去又回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5a7.html" target="_blank">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eee16650100e5a7.html</a></p>
<p><span id="more-181"></span></p>
<p><span>作者</span>：点犀斋主人</p>
<p>一般认为，贾探春一旦嫁了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p>
<p>根据是薄命司判词里那一句话：“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此外，《<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新曲里也唱道：“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总之，贾探春命中注定，她将一去不回还。</p>
<p>曹雪芹把贾探春的结局留在了<span>后四十回</span>。学者否定<span>后四十回</span>，他们对贾探春结局的处理不满意，根本原因就是贾探春又回来了。</p>
<p>此见第119回。因为贾宝玉失踪，“一连数日，王夫人哭得饮食不进，命在垂危。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p>
<p>到了明日，果然贾探春回来。</p>
<p>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听见宝玉心迷走失，家中多少不顺的事……还亏得探春能言，见解亦高，把话来慢慢儿的劝解了好些时，王夫人等略觉好些。”</p>
<p>再后来，有消息说贾宝玉中了第七名举人，一家人悲喜交加，茫然不知所措。</p>
<p>唯有贾探春最镇定。</p>
<p>——她劝解说，“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道是好事，这么说起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若是再有几天不见，我不是叫太太生气，就有些原故了，只好譬如没有生这位哥哥罢了。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p>
<p>贾探春如有神通。</p>
<p>贾宝玉其实也如此。此前第118回，贾宝玉还正准备着应考呢，贾政的书信来了。信上提及“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姐随翁婿来都，不知曾有信否？”</p>
<p>贾兰把爷爷的信拿给贾宝玉，“宝玉接在手中看了，便道：‘你三姑姑回来了。’贾兰道：‘爷爷既如此写，自然是回来的了。’宝玉点头不语，默默如有所思。”</p>
<p>最后这一句话大有嚼头。又一次神游太虚境，贾宝玉心中有数了。</p>
<p>那里的“薄命司”已经换成了“痴情司”。贾宝玉“幻境悟仙缘”，他在那里究竟看到了些什么，书上并没有如小说第五回那样一字不落地全写出来。其中的判词是否会有改动，除了贾宝玉自己，谁也不知道。</p>
<p>我注意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说贾宝玉“忙着看去。只见图上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往回查，同样的地方，第5回上是“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p>
<p>不留心看不出来，稍一留心，区别就看出来了。</p>
<p>我相信我在小说里目睹了的细节，不相信薄命司判词。</p>
<p>那里面真真假假，有太多的东西经不起推敲。更何况，判词讲的是宿命。曹雪芹不可能承认宿命，他是在故布迷障。</p>
<p>又记起第70回里的柳絮词，刚好写在放风筝之前。</p>
<p>贾探春只写了半首《南柯子》，写道是：“空挂纤纤缕，徒垂络络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李纨笑道：“这也却好作，何不续上？”宝玉见没完时，反倒动了兴开了机，乃提笔续道是：“落去君休惜，飞来我自知。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p>
<p>半首，又续半首，实在意蕴深长。</p>
<p>“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这是要分手了。“飞来我自知”，分明暗示：虽然远隔千里，贾探春还是会回来的。后四十回里写的没有错。</p>
<p>贾探春是蕉下客。“倚石护青烟”，她一去又回还……                2009-07-2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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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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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点犀斋夜话】王尔调换心</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uanxinshawany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huanxinshawany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7:2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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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fx.html</p>
<p></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贾府里来了一个新人，此见小说第84回。</p>
<p>书上写道：却说贾政试了宝玉一番，心里却也喜欢，走向外面和那些门客闲谈。说起方才的话来，便有新近到来最善大棋的一个王尔调名作梅的说道：“据我们看 来，宝二爷的学问已是大进了。”贾政道：“哪有进益，不过略懂得些罢咧，‘学问’两个字早得很呢。”……那王尔调又道：“晚生还有一句话，不揣冒昧，和老 世翁商议。”</p>
<p>王尔调要给贾宝玉做媒。</p>
<p>——他说这“也是晚生的相与，做过南韶道的张大老爷，有一位小姐，说是生得德容功貌俱全，此时尚未受聘，他又没有儿子，家资巨万。但是要富贵双全的人家，女婿又要出众，才肯作亲。”等等。</p>
<p>王尔调此人只此一见，往后再没有提起。</p>
<p>说他是“最善大棋的”，却也没见他跟什么人下过棋。</p>
<p>王尔调做媒被贾母否定了。“这张家的亲事是作不得的”，贾母的意思，“我们宝玉别人伏侍他还不够呢，倒给人家当家去。”</p>
<p>此前出过一件事，“病潇湘痴魂惊恶梦”，此见第82回。贾宝玉被送进学堂念书，林黛玉却在家里做起噩梦来。</p>
<p>林黛玉梦见贾雨村要带她回扬州老家去。她找贾宝玉讨主意，贾宝玉“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还说，“我拿我的心给你瞧。”然后眼睛往上一翻，“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咕咚就倒了。</p>
<p>林黛玉梦得挺奇怪。</p>
<p>后来袭人说，也就是在那一刻，贾宝玉这边也魇住了。</p>
<p>——“昨日晚上睡觉还是好好儿的，谁知半夜里一叠连声的嚷起心疼来，嘴里胡说白道，只说好象刀子割了去的似的。直闹到打亮梆子以后才好些了……”</p>
<p>因为以讹传讹，林黛玉后来又经历过一次要死要活的生命体验。</p>
<p>只为因讹成实，最终导致了“苦绛珠魂归离恨天”。</p>
<p>宝黛爱情终于在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抗争中败下阵来。一个“掉包计”，似乎轻而易举就把所有矛盾都化解了。</p>
<p>我想弄明白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p>
<p>曹雪芹想藉此说明什么，为什么结果会是这个样子？</p>
<p>从“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到“试文字宝玉始提亲”，王尔调做媒揭开了宝黛悲剧的序幕。我注意王尔调此人，但除做媒而外，他什么事也没做。</p>
<p>王尔调的名字有点怪。</p>
<p>首先，介绍王尔调，说他“王尔调名作梅”。名在后，可见“尔调”就是字了。“作梅”谐音“做媒”。“尔调”什么意思？弄不明白。</p>
<p>突然发现其中暗藏玄机：繁体“寳”字的中间部分是王、尔两个字，它们是“寳”的心脏。</p>
<p>王尔调来意不善，这涉及一盘大棋局。——“调”是调换。“王尔”要“调”（diao），其“做媒”的目的在于换心。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fx.html" target="_blank">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eee16650100e3fx.html</a></p>
<p><span id="more-179"></span></p>
<p><span>作者</span>：点犀斋主人</p>
<p>贾府里来了一个新人，此见小说第84回。</p>
<p>书上写道：却说贾政试了宝玉一番，心里却也喜欢，走向外面和那些门客闲谈。说起方才的话来，便有新近到来最善大棋的一个王尔调名作梅的说道：“据我们看 来，宝二爷的学问已是大进了。”贾政道：“哪有进益，不过略懂得些罢咧，‘学问’两个字早得很呢。”……那王尔调又道：“晚生还有一句话，不揣冒昧，和老 世翁商议。”</p>
<p>王尔调要给贾宝玉做媒。</p>
<p>——他说这“也是晚生的相与，做过南韶道的张大老爷，有一位小姐，说是生得德容功貌俱全，此时尚未受聘，他又没有儿子，家资巨万。但是要富贵双全的人家，女婿又要出众，才肯作亲。”等等。</p>
<p>王尔调此人只此一见，往后再没有提起。</p>
<p>说他是“最善大棋的”，却也没见他跟什么人下过棋。</p>
<p>王尔调做媒被贾母否定了。“这张家的亲事是作不得的”，贾母的意思，“我们宝玉别人伏侍他还不够呢，倒给人家当家去。”</p>
<p>此前出过一件事，“病潇湘痴魂惊恶梦”，此见第82回。贾宝玉被送进学堂念书，林黛玉却在家里做起噩梦来。</p>
<p>林黛玉梦见贾雨村要带她回扬州老家去。她找贾宝玉讨主意，贾宝玉“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还说，“我拿我的心给你瞧。”然后眼睛往上一翻，“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咕咚就倒了。</p>
<p>林黛玉梦得挺奇怪。</p>
<p>后来袭人说，也就是在那一刻，贾宝玉这边也魇住了。</p>
<p>——“昨日晚上睡觉还是好好儿的，谁知半夜里一叠连声的嚷起心疼来，嘴里胡说白道，只说好象刀子割了去的似的。直闹到打亮梆子以后才好些了……”</p>
<p>因为以讹传讹，林黛玉后来又经历过一次要死要活的生命体验。</p>
<p>只为因讹成实，最终导致了“苦绛珠魂归离恨天”。</p>
<p>宝黛爱情终于在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抗争中败下阵来。一个“掉包计”，似乎轻而易举就把所有矛盾都化解了。</p>
<p>我想弄明白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p>
<p>曹雪芹想藉此说明什么，为什么结果会是这个样子？</p>
<p>从“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到“试文字宝玉始提亲”，王尔调做媒揭开了宝黛悲剧的序幕。我注意王尔调此人，但除做媒而外，他什么事也没做。</p>
<p>王尔调的名字有点怪。</p>
<p>首先，介绍王尔调，说他“王尔调名作梅”。名在后，可见“尔调”就是字了。“作梅”谐音“做媒”。“尔调”什么意思？弄不明白。</p>
<p>突然发现其中暗藏玄机：繁体“寳”字的中间部分是王、尔两个字，它们是“寳”的心脏。</p>
<p>王尔调来意不善，这涉及一盘大棋局。——“调”是调换。“王尔”要“调”（diao），其“做媒”的目的在于换心。                             2009-07-25</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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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梦醒红楼]一、四大家族的核心人物：王子腾</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wangziteng-hexinrenwu.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wangziteng-hexinrenwu.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4:5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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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http://www.xici.net/b67621/d79400947.htm</p>
<p></p>
<p>作者：悍马狂飙</p>
<p>核心提示：王子腾，一个在书中若隐若现、从来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台柱子”，他和贾元春是支撑四大家族利益的关键人物，随着他的失势和暴死，贾府也终于彻底一败涂地。</p>
<p>众所周知，《红楼梦》 主要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曲折故事，曹雪芹喜欢用谐音的手法来为人物命名，贾、王、薛、史很可能就是“家亡血史”的谐音（或者是假史枉写），作 者在第四回借门子之口说出“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那么，这四大家族之中，究竟是谁最有势力？最能够成为四大家 族利益的代表？读者多着眼于身份最为尊贵的贾元春，将这位贵妃娘娘作为贾府乃至四大家族的靠山，实际上，在曹雪芹故布迷阵的巨制中，经过我们的仔细阅读， 就会发现王子腾——一个贯穿全局但却并不起眼在120回的小说中从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若隐若现地凸现出来，并且作为四大家族真正的核心人物，甚至成 为贾府由盛转衰、最后走向“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结局的关键因素之一！</p>
<p>分析第四回给出的“护官符”，我们第一次了解了四大家族之外，还能分析出许多隐藏的信息：</p>
<p>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p>
<p>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p>
<p>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p>
<p>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p>
<p>从护官符中我们可以看出，四大家族的排序“贾、史、王、薛”，是以爵位的高低排列的，贾家地位最高，是“国公”，其次是史家初始的爵位“侯”，然后是王 家初始的“伯”，薛家因为是皇商，地位较低，没有爵位，不过有皇帝赐予的“紫薇舍人”。但还有一点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是，护官符仅仅强调了贾、史、薛家的奢 华，唯独说道王家时，提到了“龙王来请金陵王”，这就不仅仅是富贵的问题，还隐晦地比喻了“王”对于龙王的重要程度，连“龙王”(最高统治者)都要请王家 的人来，借助王家的力量,也就是新生代代表人物王子腾的臂助。</p>
<p>王子腾一出场时就是实权派人物——京营节度使，负责京城卫戍之职。第四回王子腾知道了外甥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后，让薛家一家三口入京，天不怕地 不怕的呆霸王最忌惮害怕的就是母舅的管束。进京之时，听说王子腾以九省统制的身份巡边——红楼梦中的王子腾一直在升迁——立刻大喜，可以“任意挥霍享受， 没人拘束”了，薛姨妈还想用他的姨丈贾政来约束，管教薛蟠，然而薛蟠毫不在意，而事实上贾政也从没有真正对薛蟠有过什么拘束。这其中，主管武事且政治前途 一直向上走的王子腾的威势远逾贾政，是主要原因。</p>
<p>谁都知道，老一辈人打下的政治资源在四大家族经过赫赫百载之后，已然所剩无几。不过王子腾却正处在政治上升期。《红楼梦》中有关王子腾的描述几乎是一 部升官的历史：从九省统制到九省检点，再升至九省总督，最后在荣升内阁大学士入京赴任时病逝，四大家族的后代中无人能出其右：当初宁国公是个&#8221;一等将军， 京营节度使&#8221;，也不过和升迁前的王子腾同级，宁国公的后代，袭一次官，就要降一等，所以贾珍世袭的只是三等威烈将军，还是个虚衔，没有实权；贾赦的情况与 他大致相同，我们除了看他好色贪淫之外，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正经事，贾政才不过五品的工部员外郎。书中没有对史家进行明确描写，但很有可能只继承了爵位没 有实权的职位，书中仅提到过史湘云父母早逝，有两个叔叔史鼐、史鼎，但史家已经没落是显而易见的。第三十二回上借宝钗之 口说：史家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作为贾母侄孙女的史湘云和她的母亲都要做针线活做到很晚，显然史家不会有正当时的高官；薛家作为皇家供应商，能从皇家供 应的独家垄断中赚大钱，和官场联系密切，但鉴于商人在那个时代的低下地位不可能做官。这样一算，整个四大家族可以真正在朝廷中保持政治地位的，在宫内是贾 元春，在宫外就只有王家的王子腾了。</p>
<p>仔细审视王子腾出场的段落，我们还可以发现，书中最有名的两个案子，都与王子腾有重大关系，而这关系达到的地方，甚至是贾家的政治势力所无法达到的：</p>
<p>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全书中最有名的一个案子，其中透露的信息就颇为令人玩味。贾雨村在第一次因弹劾下台之后，通过林如海巴结上了贾府，官复 应天府尹一职，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徇情枉法，放走了真凶薛蟠，胡判葫芦案，门子说“小的听见老爷补升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这句话中的“王府”来得有 些奇怪，因为贾雨村刚刚通过林如海的关系认远亲投靠了贾府，还没来得及拍上王子腾的马屁，为什么会说出“王家”的话？很显然，王家的权势地位让人无法忽 视，而且如此枉法的目的是“日后也好去见贾、王二公”，很有可能只有五品官衔的贾政是通过王子腾才使得贾雨村的起复如此轻而易举，而在此案结束之后，贾雨 村马上给贾政、王子腾各去了一封信，这抱王子腾大腿的机会怎可错过？很快，贾雨村的政治投资收到了回报：王子腾“累奏保本”，贾雨村获得了面圣的机会，并 从此飞黄腾达。</p>
<p>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设计害死尤二娘的计策十分阴毒，她指使张华状告贾琏的案件是整个《红楼梦》中惊动官府级别最高的案子。都察院是主管官员的司法机关， 其性质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如此高级别的案件中，王熙凤在后面翻云覆雨，如同揉捏面团一样的控制着案情的发展，王子腾在其中的作用耐人寻味：书中明确交 待， “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都察院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如此权势，不但是因为贾府少奶奶的缘故，背后更有王子腾的作用，才能如此一 手遮天。</p>
<p>而从这里，我们也若明若暗地看到了王夫人、王熙凤一脉为什么能够独掌贾府大权的真正原因。《红楼梦》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贾家这个表面上完全遵从诗 书礼制的权贵之家，却是身为二房的贾政一系执掌着荣国府的权柄。二房掌权不合礼制，况且长子贾赦世系了爵位，贾政本无世袭之权，因为皇帝的殊恩，才“额外 赐了个主事之职”，后擢升工部员外郎，也仅仅是从五品的官员，为什么会由王夫人来治家？而贾琏和王熙凤本为贾赦的儿子和儿媳，却也只帮着二叔贾政料理家 务，不亲近生父贾赦？这是为什么？通过王子腾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大太太邢夫人出身寒微之家，弟弟邢大舅还要依靠姐姐在贾府混饭吃，对贾家毫无助益， 而王夫人和王熙凤身为姑侄，背后有正处于上升期的王子腾做靠山，地位之显赫，甚至超越贾府，四大家族联系紧密，许多事情还需要王子腾帮助的贾府由王家人来 执掌，可以更加密切相互之间的政治同盟。王夫人以二房而掌家事，王熙凤在家中说一不二，也就丝毫没有可以质疑之处了。</p>
<p>从贾元春省亲一节，既表明了贾府的气派，更说出了王家的权势。第十六回，赵嬷嬷在谈论元妃省亲时，又说出了王府的江南接驾，比贾府更有体面。还借王熙凤之 口说出：“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可见其职权相当于海关总税务 司，其财富之多，更超过了贾府。</p>
<p>这样权势滔天的地位，自然需要用心经营，在第五十四回里，过节之时贾宝玉走亲戚，只去了王子腾家，其余的一概不去，这一交待绝非闲笔，贾宝玉可不只这一 个舅舅，但只去王子腾家，显然是因为其四大家族最高权威的意味在其中。即便是贾宝玉这样最厌恶人情往来的人也不能不走动一下。</p>
<p>甚至贾元春嫁入宫中，恐怕与王子腾也有莫大的干系。谁都知道，封建时代皇帝的婚姻，是一种政治利益的结合。皇帝从现实政治利益出发，贾元春入宫为妃，也 必然有拉拢四大家族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的用意在其中，而从五品的贾政的政治作用，远不如王子腾更有政治利益（此时王子腾是京营节度使，掌管京城兵权的实权 派）可资利用。不要忘记，查抄曹家的雍正帝的舅舅隆科多，在雍正继位时就是掌管京城兵权的九门提督，并且在雍正继位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了后来的总理事 务大臣。显然，拉拢王子腾巩固自己的地位，才是贾元春入宫的主要政治目的，王子腾的地位更在贾元春之上，也显然是顺理成章之事。</p>
<p>不过正如隆可多在雍正继位后一度位极人臣，而之后迅速败落一样，王子腾正当权势之时，四大家族的走势蒸蒸日上，薛蟠打死冯渊，很快不了了之，宁国府的媳 妇秦氏办丧事，轰轰烈烈，四王八公都来吊丧送殡，元春省亲更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但当王子腾权势渐失之时，四大家族也开始逐步失势，当第九十五回贾 元春和王子腾突然先后死去，贾府和四大家族彻底衰败的日子也就为时不远了。</p>
<p>王子腾权势渐失的标志，从薛蟠在八十六回中又一次闹出人命案，就可以看出端倪。在第四回应天府冯渊案中，轻易就解决了问题，而这次在一个小地方发生了命 案，此时的贾政刚刚升任郎中，却始终无法像第四回那样轻易帮助薛蟠了结案件，而朝廷在薛蟠的案件中几次反复，原因就在于王子腾此时已经失去了朝廷信任，渐 失权势。</p>
<p>《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 作者一直众说纷纭，但在贾元春和王子腾先后暴病身死的描写上，却非常合理。第九十四回“失通灵宝玉知奇祸”中，先是出现了“花妖”之兆，然后贾宝玉的“通 灵宝玉”又无故丢失，这就是为贾元春之死埋下伏笔，王子腾之死也是一次可怕的“奇祸”。紧接着，在十二月十九日，贾元春突然病亡，次年的一月十七日之前， 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大学士的途中，也突然因“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同样的暴病而亡，四大家族中的两大支柱在二十几天内突然先后暴死，这显然很不寻常。</p>
<p>书中也对王子腾之死作了某种奇怪的暗示：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内阁大学士的路上，在一个叫十里屯的小地方，因为“赶路劳乏，偶感风寒，延请医生调制，结果 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这段描述大有可疑，感冒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按常理说，这医生就是再庸，也不至于下一剂药就把人给吃死。况且这个人是即将成为宰 相的大人物！一个普通医生怎么敢用这么狠的药，吃一副药就药死一个准大学士呢？况且时间上这么巧，元春刚刚薨逝，王子腾就被召入京赴任，而且在赴任的路上也跟着暴毙？由此可见，元春与王子腾之死是政治原因的非自然死亡可能性是非常大的。</p>
<p>就在四大家族的内外两大支柱倒下之后不久，贾府被抄检的厄运就到来了，这可以看作是朝廷的迫不及待：一百零一回”神签惊异兆”，一百零五回“查抄宁国府，弹劾平安州”，贾府彻底走向败落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应验了。</p>
<p>与贾府的一败涂地相应的是王家也同样衰败了，第一百零一回，王子腾死后，海疆御史参了已经病故的王子腾一本，王子腾在任时留下了亏空，要其弟弟王子 胜、侄王仁赔补。王熙凤的兄长王仁跑到贾府希冀能够分到王熙凤的遗物和私房钱，未能得逞的情况下居然要卖掉自己的亲外甥女巧姐，王仁（谐音忘仁）人伦尽 丧，但一个刚刚去世没多久的九省总督的子侄辈居然要行此不仁之举，王家显而易见也已经彻底败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含义清楚地显现出来。</p>
<p>王子腾在《红楼梦》中从来没有正面现身，未曾留下一言一语，但他却是不能忽视的重要人物，在四大家族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贾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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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id="more-177"></span></p>
<p><span>作者</span>：悍马狂飙</p>
<p>核心提示：王子腾，一个在书中若隐若现、从来没有正面出现过的<span>人物</span>，却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台柱子”，他和贾元春是支撑四大家族利益的关键<span>人物</span>，随着他的失势和暴死，贾府也终于彻底一败涂地。</p>
<p>众所周知，《<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 主要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曲折故事，曹雪芹喜欢用谐音的手法来为人物命名，贾、王、薛、史很可能就是“家亡血史”的谐音（或者是假史枉写），作 者在第四回借门子之口说出“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那么，这四大家族之中，究竟是谁最有势力？最能够成为四大家 族利益的代表？读者多着眼于身份最为尊贵的贾元春，将这位贵妃娘娘作为贾府乃至四大家族的靠山，实际上，在曹雪芹故布迷阵的巨制中，经过我们的仔细阅读， 就会发现王子腾——一个贯穿全局但却并不起眼在120回的小说中从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若隐若现地凸现出来，并且作为四大家族真正的核心人物，甚至成 为贾府由盛转衰、最后走向“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结局的关键因素之一！</p>
<p>分析第四回给出的“护官符”，我们第一次了解了四大家族之外，还能分析出许多隐藏的信息：</p>
<p>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p>
<p>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p>
<p>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p>
<p>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p>
<p>从护官符中我们可以看出，四大家族的排序“贾、史、王、薛”，是以爵位的高低排列的，贾家地位最高，是“国公”，其次是史家初始的爵位“侯”，然后是王 家初始的“伯”，薛家因为是皇商，地位较低，没有爵位，不过有皇帝赐予的“紫薇舍人”。但还有一点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是，护官符仅仅强调了贾、史、薛家的奢 华，唯独说道王家时，提到了“龙王来请金陵王”，这就不仅仅是富贵的问题，还隐晦地比喻了“王”对于龙王的重要程度，连“龙王”(最高统治者)都要请王家 的人来，借助王家的力量,也就是新生代代表人物王子腾的臂助。</p>
<p>王子腾一出场时就是实权派人物——京营节度使，负责京城卫戍之职。第四回王子腾知道了外甥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后，让薛家一家三口入京，天不怕地 不怕的呆霸王最忌惮害怕的就是母舅的管束。进京之时，听说王子腾以九省统制的身份巡边——红楼梦中的王子腾一直在升迁——立刻大喜，可以“任意挥霍享受， 没人拘束”了，薛姨妈还想用他的姨丈贾政来约束，管教薛蟠，然而薛蟠毫不在意，而事实上贾政也从没有真正对薛蟠有过什么拘束。这其中，主管武事且政治前途 一直向上走的王子腾的威势远逾贾政，是主要原因。</p>
<p>谁都知道，老一辈人打下的政治资源在四大家族经过赫赫百载之后，已然所剩无几。不过王子腾却正处在政治上升期。《红楼梦》中有关王子腾的描述几乎是一 部升官的历史：从九省统制到九省检点，再升至九省总督，最后在荣升内阁大学士入京赴任时病逝，四大家族的后代中无人能出其右：当初宁国公是个&#8221;一等将军， 京营节度使&#8221;，也不过和升迁前的王子腾同级，宁国公的后代，袭一次官，就要降一等，所以贾珍世袭的只是三等威烈将军，还是个虚衔，没有实权；贾赦的情况与 他大致相同，我们除了看他好色贪淫之外，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正经事，贾政才不过五品的工部员外郎。书中没有对史家进行明确描写，但很有可能只继承了爵位没 有实权的职位，书中仅提到过史湘云父母早逝，有两个叔叔史鼐、史鼎，但史家已经没落是显而易见的。第三十二回上借<span>宝钗</span>之 口说：史家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作为贾母侄孙女的史湘云和她的母亲都要做针线活做到很晚，显然史家不会有正当时的高官；薛家作为皇家供应商，能从皇家供 应的独家垄断中赚大钱，和官场联系密切，但鉴于商人在那个时代的低下地位不可能做官。这样一算，整个四大家族可以真正在朝廷中保持政治地位的，在宫内是贾 元春，在宫外就只有王家的王子腾了。</p>
<p>仔细审视王子腾出场的段落，我们还可以发现，书中最有名的两个案子，都与王子腾有重大关系，而这关系达到的地方，甚至是贾家的政治势力所无法达到的：</p>
<p>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全书中最有名的一个案子，其中透露的信息就颇为令人玩味。贾雨村在第一次因弹劾下台之后，通过林如海巴结上了贾府，官复 应天府尹一职，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徇情枉法，放走了真凶薛蟠，胡判葫芦案，门子说“小的听见老爷补升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这句话中的“王府”来得有 些奇怪，因为贾雨村刚刚通过林如海的关系认远亲投靠了贾府，还没来得及拍上王子腾的马屁，为什么会说出“王家”的话？很显然，王家的权势地位让人无法忽 视，而且如此枉法的目的是“日后也好去见贾、王二公”，很有可能只有五品官衔的贾政是通过王子腾才使得贾雨村的起复如此轻而易举，而在此案结束之后，贾雨 村马上给贾政、王子腾各去了一封信，这抱王子腾大腿的机会怎可错过？很快，贾雨村的政治投资收到了回报：王子腾“累奏保本”，贾雨村获得了面圣的机会，并 从此飞黄腾达。</p>
<p>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设计害死尤二娘的计策十分阴毒，她指使张华状告贾琏的案件是整个《红楼梦》中惊动官府级别最高的案子。都察院是主管官员的司法<span>机关</span>， 其性质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如此高级别的案件中，王熙凤在后面翻云覆雨，如同揉捏面团一样的控制着案情的发展，王子腾在其中的作用耐人寻味：书中明确交 待， “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都察院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如此权势，不但是因为贾府少奶奶的缘故，背后更有王子腾的作用，才能如此一 手遮天。</p>
<p>而从这里，我们也若明若暗地看到了王夫人、王熙凤一脉为什么能够独掌贾府大权的真正原因。《红楼梦》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贾家这个表面上完全遵从诗 书礼制的权贵之家，却是身为二房的贾政一系执掌着荣国府的权柄。二房掌权不合礼制，况且长子贾赦世系了爵位，贾政本无世袭之权，因为皇帝的殊恩，才“额外 赐了个主事之职”，后擢升工部员外郎，也仅仅是从五品的官员，为什么会由王夫人来治家？而贾琏和王熙凤本为贾赦的儿子和儿媳，却也只帮着二叔贾政料理家 务，不亲近生父贾赦？这是为什么？通过王子腾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大太太邢夫人出身寒微之家，弟弟邢大舅还要依靠姐姐在贾府混饭吃，对贾家毫无助益， 而王夫人和王熙凤身为姑侄，背后有正处于上升期的王子腾做靠山，地位之显赫，甚至超越贾府，四大家族联系紧密，许多事情还需要王子腾帮助的贾府由王家人来 执掌，可以更加密切相互之间的政治同盟。王夫人以二房而掌家事，王熙凤在家中说一不二，也就丝毫没有可以质疑之处了。</p>
<p>从贾元春省亲一节，既表明了贾府的气派，更说出了王家的权势。第十六回，赵嬷嬷在谈论元妃省亲时，又说出了王府的江南接驾，比贾府更有体面。还借王熙凤之 口说出：“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可见其职权相当于海关总税务 司，其财富之多，更超过了贾府。</p>
<p>这样权势滔天的地位，自然需要用心经营，在第五十四回里，过节之时贾宝玉走亲戚，只去了王子腾家，其余的一概不去，这一交待绝非闲笔，贾宝玉可不只这一 个舅舅，但只去王子腾家，显然是因为其四大家族最高权威的意味在其中。即便是贾宝玉这样最厌恶人情往来的人也不能不走动一下。</p>
<p>甚至贾元春嫁入宫中，恐怕与王子腾也有莫大的干系。谁都知道，封建时代皇帝的婚姻，是一种政治利益的结合。皇帝从现实政治利益出发，贾元春入宫为妃，也 必然有拉拢四大家族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的用意在其中，而从五品的贾政的政治作用，远不如王子腾更有政治利益（此时王子腾是京营节度使，掌管京城兵权的实权 派）可资利用。不要忘记，查抄曹家的雍正帝的舅舅隆科多，在雍正继位时就是掌管京城兵权的九门提督，并且在雍正继位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了后来的总理事 务大臣。显然，拉拢王子腾巩固自己的地位，才是贾元春入宫的主要政治目的，王子腾的地位更在贾元春之上，也显然是顺理成章之事。</p>
<p>不过正如隆可多在雍正继位后一度位极人臣，而之后迅速败落一样，王子腾正当权势之时，四大家族的走势蒸蒸日上，薛蟠打死冯渊，很快不了了之，宁国府的媳 妇秦氏办丧事，轰轰烈烈，四王八公都来吊丧送殡，元春省亲更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但当王子腾权势渐失之时，四大家族也开始逐步失势，当第九十五回贾 元春和王子腾突然先后死去，贾府和四大家族彻底衰败的日子也就为时不远了。</p>
<p>王子腾权势渐失的标志，从薛蟠在八十六回中又一次闹出人命案，就可以看出端倪。在第四回应天府冯渊案中，轻易就解决了问题，而这次在一个小地方发生了命 案，此时的贾政刚刚升任郎中，却始终无法像第四回那样轻易帮助薛蟠了结案件，而朝廷在薛蟠的案件中几次反复，原因就在于王子腾此时已经失去了朝廷信任，渐 失权势。</p>
<p>《红楼梦》的<span>后四十回</span>的 作者一直众说纷纭，但在贾元春和王子腾先后暴病身死的描写上，却非常合理。第九十四回“失通灵宝玉知奇祸”中，先是出现了“花妖”之兆，然后贾宝玉的“通 灵宝玉”又无故丢失，这就是为贾元春之死埋下伏笔，王子腾之死也是一次可怕的“奇祸”。紧接着，在十二月十九日，贾元春突然病亡，次年的一月十七日之前， 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大学士的途中，也突然因“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同样的暴病而亡，四大家族中的两大支柱在二十几天内突然先后暴死，这显然很不寻常。</p>
<p>书中也对王子腾之死作了某种奇怪的暗示：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内阁大学士的路上，在一个叫十里屯的小地方，因为“赶路劳乏，偶感风寒，延请医生调制，结果 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这段描述大有可疑，感冒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按常理说，这医生就是再庸，也不至于下一剂药就把人给吃死。况且这个人是即将成为宰 相的大人物！一个普通医生怎么敢用这么狠的药，吃一副药就药死一个准大学士呢？况且<span>时间</span>上这么巧，元春刚刚薨逝，王子腾就被召入京赴任，而且在赴任的路上也跟着暴毙？由此可见，元春与王子腾之死是政治原因的非自然死亡可能性是非常大的。</p>
<p>就在四大家族的内外两大支柱倒下之后不久，贾府被抄检的厄运就到来了，这可以看作是朝廷的迫不及待：一百零一回”神签惊异兆”，一百零五回“查抄宁国府，弹劾平安州”，贾府彻底走向败落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应验了。</p>
<p>与贾府的一败涂地相应的是王家也同样衰败了，第一百零一回，王子腾死后，海疆御史参了已经病故的王子腾一本，王子腾在任时留下了亏空，要其弟弟王子 胜、侄王仁赔补。王熙凤的兄长王仁跑到贾府希冀能够分到王熙凤的遗物和私房钱，未能得逞的情况下居然要卖掉自己的亲外甥女巧姐，王仁（谐音忘仁）人伦尽 丧，但一个刚刚去世没多久的九省总督的子侄辈居然要行此不仁之举，王家显而易见也已经彻底败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含义清楚地显现出来。</p>
<p>王子腾在《红楼梦》中从来没有正面现身，未曾留下一言一语，但他却是不能忽视的重要人物，在四大家族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贾 元春身上都有他的影响存在，贾府和四大家族的败落与他也密切相关。一条极易被人忽视的暗线贯穿始终，曹雪芹的如椽大笔，才能如此绵里藏针，与不动声色之中 暗藏真正的玄机！</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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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梦醒红楼]七、后四十回超越《石头记》之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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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2:1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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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http://www.xici.net/b67621/d79538283.htm</p>
<p></p>
<p>作者：悍马狂飙</p>
<p>评：高鄂所续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经常被人贬低得体无完肤，但后四十回从文理上安排也有相当高妙之处。某些安排甚至要超越原著的情节安排。不能因为其整体成就上无法与前八十回相比就一笔抹煞，这也是二百年来读者作出的公正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与《红楼梦》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有不少关系，为了探索曹雪芹真意而产生的探佚学，就是最好的例证。本文到现在为止，基本还没有涉及有关探佚、考证等红学方面的内容，但谈到后四十回，就不能不谈有关探佚学方面的问题。通常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鄂所作（近年来质疑为曹雪芹原稿的呼声渐起,但主流意见依然是高鄂续写），违背曹雪芹的原意成为后四十回备受指责的首要原因。事实上，根据红学家们考证出来的三十回真本红楼梦的结局，高鄂的结局有的违背了曹雪芹原意，确有不妥，如香菱被夏金桂迫害，最终含恨死去，改成了夏金桂下毒反误中毒而死，香菱被扶正，显然有悖真实的情理逻辑，落入了俗套；但有的却是真正的补充的原文的不足。</p>
<p>贾宝玉性格改变，由极恶读书居然去读了八股文，最后考中了举人，在某些人看来，这不成了由封建叛逆转为了向“封建妥协”，贾宝玉的光辉形象大大受损。然而，事实是：正是这样的改动，才让贾宝玉的形象真正有了光彩！是真正挽救了贾宝玉的形象！</p>
<p>按照红学界公认的观点，曹雪芹原来的后三十回安排的贾宝玉结局是：贾宝玉等被囚“岳神庙”，流落街头，宝玉“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最后走投无路，撒 手人寰，出家当了和尚。我前面分析过，贾宝玉并非所谓的反封建的先锋叛逆，而是无责任感的富贵闲人，对其他人、对家庭毫无负责的态度，林语堂先生曾经说 过：前八十回中的贾宝玉只不过是个“永不成器、纵情任性的多情茜纱公子而已，无甚足观。”如果按照探佚得到的结果，那么贾宝玉也是在山穷水尽之后，无可奈 何之下，没有了贾府的大树可以依靠，身无长技的他除了做乞丐（八七版红楼据说就是根据曹雪芹原意拍的结局，最后沦落为乞讨为生），就只有遁入空门，才是最 佳的逃避方式。那根本不是为情而遁，也不是“与封建家庭决裂”，纯粹就是混饭吃，试想如果贾府依旧，他是不是就不会遁入空门，继续他没心没肺的“富贵闲 人”生涯呢？</p>
<p>高鄂续书中的描写，才最能体现贾宝玉最终负担起大厦将倾的贾府的责任，即便我们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贾府是罪恶渊薮，“除了门前的两个狮子都不干 净”，但贾宝玉不能！他是这个家族的希望所在，当家族即将毁灭时，贾宝玉终于挺身而出，去做了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读八股中举，从而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这才是最合乎人性、最有逻辑的选择！而当贾府“家道复初”之时，怀着对爱情的破灭和家族的叛逆，贾宝玉为了内心的自由和反抗黑暗现实，而毅然出走，斩断尘 缘。贾宝玉的形象至此才算真正走向涅磐从而升华，才能担当“叛逆”的评价。高鄂在这里的安排，反而在曹雪芹原意之上。这也是我们看到八七版红楼梦贾宝玉最 后沦为乞丐时，反而觉得难以接受的原因。</p>
<p>因为对曹雪芹的过于崇敬，让人们陷入到了一种惯性思维之中，仿佛曹雪芹的才是好的，高鄂违背的曹雪芹的原意，就是篡改，就远不如原来的后三十回。这种思维误区依旧是当今红学界的主流。</p>
<p>第五回关于全书大结局的判词写道：“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 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贾府应当一败涂地，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才是。这也成为很多人对现在的后四十回大加抨击的理由：不够惨，不够“干净”，死得太少，发 配的不够远，待遇太好……然而一味以悲惨为卖点，其实更非高明。历史上抄家灭族、株连九族的贵族不计其数，如果这样写，固然悲惨，但远不凄美，更不是艺术 创作的上乘，我们看到八七版红楼梦里木讷、肮脏的乞丐贾宝玉，就更能体验这出悲剧的伟大了？</p>
<p>我们再看高鄂续书中的结局安排：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尤其是家族之星宝玉的背叛，捻灭了贾家唯一的希望；主人翁们表现的所有的美好与追求，一概破灭， 最后的画面，是惨败凄凉，全家笼罩于死气中，甚至整个世界都到了末日——这氛围，与原作“树倒猢狲散’、“忽喇喇大厦倾”之意境，气韵相通，效果一致，即 便凑出了“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所谓团圆，然而大观园风流云散，众女儿或死或离，群芳欢声笑语的时光已成不可重来的梦幻，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氛围弥漫不去，才真正达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p>
<p>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的红学家，有了这么多的探佚成果，为什么探出来的“佚文始终无法写出满意的续书，两百年间为什么一直不能出现真正符合曹雪芹原意，而取代高鄂续书的作品。因为“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未必就是最好的艺术。</p>
<p>也许是中国人对权谋和阴谋的特殊嗜好，高鄂的续书也被打上了“阴谋”的论调。高鄂续书居然被认为是乾隆和和珅为了篡改和破坏《红楼梦》的流传而授意的毒计，将”伟大的反封建”作品渐渐引向了“才子佳人”小说，“他们的伪续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的骗局……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时期的出现横遭扼杀，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年……”这样耸人听闻的论调如果仔细看过后四十回，就会知道实在是离题万里，不着边际。</p>
<p>前八十回中，根据高鄂、程伟元编订的程乙本和现存的脂评本基本一致，没有刻意删节的情节，文字改动较大的如尤三姐从“淫荡”改为较“贞烈”，也与政治无关。最重要的是，后四十回揭露的黑暗面也不少，如果按照“宣教王化”的改编，这些文字完全算得上“大逆不道”了：</p>
<p>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阅邸报老舅自担惊”，塑造出一个李十儿的恶奴形象，看他诱导贾政收受贿赂的话：“百姓说，凡有新到任的老爷，告示出得愈 利害，愈是想钱的法儿。州县害怕了，好多多的送银子。收粮的时侯，衙门里便说新道爷的法令，明是不敢要钱，这一留难叨蹬，那些乡民心里愿意花几个钱早早了 事，所以那些人不说老爷好，反说不谙民情。便是本家大人是老爷最相好的，他不多几年已巴到极顶的分儿，也只为识时达务能够上和下睦罢了。”“老爷极圣明的 人，没看见旧年犯事的几位老爷吗？这几位都与老爷相好，老爷常说是个做清官的，如今名在那里！现有几位亲戚，老爷向来说他们不好的，如今升的升，迁的 迁……”将官场肮脏的潜规则揭了个底朝天！看其对官场黑暗的反映，尚在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上，如果真的是“宣教王化”，竟然有这么“负面”的描 写，高鄂、程伟元不怕龙颜大怒？</p>
<p>第一百零五回“查抄荣国府”中，西平郡王、北静王包庇贾家，将十恶大罪中的“私用御用之物”和重利盘剥这样的严重罪行，轻轻揭过了，这种上下包庇的官场丑恶行为，居然也敢写出来昭告天下，高鄂和程伟元实在是有负皇命，也不怕跟着受牵连？</p>
<p>前八十的流光溢彩与后四十回显得黯淡无光的文字比起来，确实有上下床的差别，但无可否认的是，前八十回只见伏笔，未见呼应。在八十回结束之时，只见“风 月繁华”，未见绝大悲剧。其时宝玉尚未提亲，骗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转入紧张关头(黛玉死，钗嫁，玉疯)；中心主题尚未发挥(宝玉斩断情缘，贾府繁 华成为幻梦)；全盘结构(贾府败落，各人下场)尚未写出；初回伏线未见呼应。所谓草蛇灰线，只有伏笔，而不见于千里之外，那么红楼梦一书，尚难称伟大。一 部风花雪月、饮酒赋诗的风情录，没有世事沧桑沉痛的总结，依然称不上上乘。而是高鄂最终让一悲剧完整，读后四十回，板滞或者有之，灵气也许缺乏，但对前文 伏笔的照应之细密，令人惊叹，其大厦将倾、灯昏将尽的氛围更是与前文一致，更难得的比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为官和李十儿欺上瞒下、黛玉焚稿断痴情以及宝玉应 考诀别等等，描写十分细腻生动，有很高的艺术价值。</p>
<p>有一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注意：四大名著普遍有前半部比后半部精彩的现象，《三国演义》到关羽被杀，至多到诸葛亮去世，之后姜维九伐中原，三分归一统索 然无味；《水浒》越往后越乏味，因此才有金圣叹“腰斩”水浒之举；《西游记》更甚，到三打白骨精，故事情节已经发展到顶峰，之后的劫难不过是前面的反复重 复而已。曹雪芹的后三十回已然无法得见，但从后世探佚的角度来说，起码情榜就是比较没有意义的情节，看《水浒》上好汉凭借实力名气和好勇斗狠可以评石碣排 位，《封神演义》能够因为神力法术评比神仙座次，可情榜呢？难道感情也能分个上下高低？用情深更靠前还是用情专更重要？抑或是干脆多情排第一？所谓情榜， 有不如无！</p>
<p>曹雪芹的《石头记》诞生之后，只是“友人间评阅传抄”，“巨家兼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而一直到高鄂、程伟元的整理修订百二十回 《红楼梦》问世，才大流行起来，大江南北竞相翻刻出版、阅读、研究，获得了“开天辟地、从古到今第一部好小说”（黄遵宪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a href="http://www.xici.net/b67621/d79538283.htm" target="_blank">http://www.xici.net/b67621/d79538283.htm</a></p>
<p><span id="more-175"></span></p>
<p><span>作者</span>：悍马狂飙</p>
<p>评：高鄂所续的<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span>后四十回</span>经常被人贬低得体无完肤，但<span>后四十回</span>从文理上安排也有相当高妙之处。某些安排甚至要超越原著的<span>情节</span>安排。不能因为其整体成就上无法与前八十回相比就一笔抹煞，这也是二百年来读者作出的公正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span>红学</span>，与《红楼梦》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有不少关系，为了探索曹雪芹真意而产生的探佚学，就是最好的例证。本文到现在为止，基本还没有涉及有关探佚、考证等<span>红学</span>方面的内容，但谈到后四十回，就不能不谈有关探佚学方面的问题。通常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鄂所作（近年来质疑为曹雪芹原稿的呼声渐起,但主流意见依然是高鄂续写），违背曹雪芹的原意成为后四十回备受指责的首要原因。事实上，根据<span>红学</span>家们考证出来的三十回真本红楼梦的结局，高鄂的结局有的违背了曹雪芹原意，确有不妥，如香菱被夏金桂迫害，最终含恨死去，改成了夏金桂下毒反误中毒而死，香菱被扶正，显然有悖真实的情理逻辑，落入了俗套；但有的却是真正的补充的原文的不足。</p>
<p>贾宝玉性格改变，由极恶读书居然去读了八股文，最后考中了举人，在某些人看来，这不成了由封建叛逆转为了向“封建妥协”，贾宝玉的光辉形象大大受损。然而，事实是：正是这样的改动，才让贾宝玉的形象真正有了光彩！是真正挽救了贾宝玉的形象！</p>
<p>按照红学界公认的观点，曹雪芹原来的后三十回安排的贾宝玉结局是：贾宝玉等被囚“岳神庙”，流落街头，宝玉“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最后走投无路，撒 手人寰，出家当了和尚。我前面分析过，贾宝玉并非所谓的反封建的先锋叛逆，而是无责任感的富贵闲人，对其他人、对家庭毫无负责的态度，林语堂先生曾经说 过：前八十回中的贾宝玉只不过是个“永不成器、纵情任性的多情茜纱公子而已，无甚足观。”如果按照探佚得到的结果，那么贾宝玉也是在山穷水尽之后，无可奈 何之下，没有了贾府的大树可以依靠，身无长技的他除了做乞丐（八七版红楼据说就是根据曹雪芹原意拍的结局，最后沦落为乞讨为生），就只有遁入空门，才是最 佳的逃避方式。那根本不是为情而遁，也不是“与封建家庭决裂”，纯粹就是混饭吃，试想如果贾府依旧，他是不是就不会遁入空门，继续他没心没肺的“富贵闲 人”生涯呢？</p>
<p>高鄂续书中的描写，才最能体现贾宝玉最终负担起大厦将倾的贾府的责任，即便我们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贾府是罪恶渊薮，“除了门前的两个狮子都不干 净”，但贾宝玉不能！他是这个家族的希望所在，当家族即将毁灭时，贾宝玉终于挺身而出，去做了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读八股中举，从而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这才是最合乎人性、最有逻辑的选择！而当贾府“家道复初”之时，怀着对爱情的破灭和家族的叛逆，贾宝玉为了内心的自由和反抗黑暗现实，而毅然出走，斩断尘 缘。贾宝玉的形象至此才算真正走向涅磐从而升华，才能担当“叛逆”的评价。高鄂在这里的安排，反而在曹雪芹原意之上。这也是我们看到八七版红楼梦贾宝玉最 后沦为乞丐时，反而觉得难以接受的原因。</p>
<p>因为对曹雪芹的过于崇敬，让人们陷入到了一种惯性思维之中，仿佛曹雪芹的才是好的，高鄂违背的曹雪芹的原意，就是篡改，就远不如原来的后三十回。这种思维误区依旧是当今红学界的主流。</p>
<p>第五回关于全书大结局的判词写道：“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 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贾府应当一败涂地，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才是。这也成为很多人对现在的后四十回大加抨击的理由：不够惨，不够“干净”，死得太少，发 配的不够远，待遇太好……然而一味以悲惨为卖点，其实更非高明。历史上抄家灭族、株连九族的贵族不计其数，如果这样写，固然悲惨，但远不凄美，更不是艺术 创作的上乘，我们看到八七版红楼梦里木讷、肮脏的乞丐贾宝玉，就更能体验这出悲剧的伟大了？</p>
<p>我们再看高鄂续书中的结局安排：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尤其是家族之星宝玉的背叛，捻灭了贾家唯一的希望；主人翁们表现的所有的美好与追求，一概破灭， 最后的画面，是惨败凄凉，全家笼罩于死气中，甚至整个世界都到了末日——这氛围，与原作“树倒猢狲散’、“忽喇喇大厦倾”之意境，气韵相通，效果一致，即 便凑出了“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所谓团圆，然而<span>大观园</span>风流云散，众女儿或死或离，群芳欢声笑语的时光已成不可重来的梦幻，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氛围弥漫不去，才真正达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p>
<p>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的<span>红学家</span>，有了这么多的探佚成果，为什么探出来的“佚文始终无法写出满意的续书，两百年间为什么一直不能出现真正符合曹雪芹原意，而取代高鄂续书的作品。因为“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未必就是最好的艺术。</p>
<p>也许是<span>中国</span>人对权谋和阴谋的特殊嗜好，高鄂的续书也被打上了“阴谋”的论调。高鄂续书居然被认为是乾隆和和珅为了篡改和破坏《红楼梦》的流传而授意的毒计，将”伟大的反封建”作品渐渐引向了“才子佳人”小说，“他们的伪续是<span>中国</span>文学史上的最大的骗局……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时期的出现横遭扼杀，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年……”这样耸人听闻的论调如果仔细看过后四十回，就会知道实在是离题万里，不着边际。</p>
<p>前八十回中，根据高鄂、程伟元编订的程乙本和现存的脂评本基本一致，没有刻意删节的情节，文字改动较大的如尤三姐从“淫荡”改为较“贞烈”，也与政治无关。最重要的是，后四十回揭露的黑暗面也不少，如果按照“宣教王化”的改编，这些文字完全算得上“大逆不道”了：</p>
<p>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阅邸报老舅自担惊”，塑造出一个李十儿的恶奴形象，看他诱导贾政收受贿赂的话：“百姓说，凡有新到任的老爷，告示出得愈 利害，愈是想钱的法儿。州县害怕了，好多多的送银子。收粮的时侯，衙门里便说新道爷的法令，明是不敢要钱，这一留难叨蹬，那些乡民心里愿意花几个钱早早了 事，所以那些人不说老爷好，反说不谙民情。便是本家大人是老爷最相好的，他不多几年已巴到极顶的分儿，也只为识时达务能够上和下睦罢了。”“老爷极圣明的 人，没看见旧年犯事的几位老爷吗？这几位都与老爷相好，老爷常说是个做清官的，如今名在那里！现有几位亲戚，老爷向来说他们不好的，如今升的升，迁的 迁……”将官场肮脏的潜规则揭了个底朝天！看其对官场黑暗的反映，尚在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之上，如果真的是“宣教王化”，竟然有这么“负面”的描 写，高鄂、程伟元不怕龙颜大怒？</p>
<p>第一百零五回“查抄荣国府”中，西平郡王、北静王包庇贾家，将十恶大罪中的“私用御用之物”和重利盘剥这样的严重罪行，轻轻揭过了，这种上下包庇的官场丑恶行为，居然也敢写出来昭告天下，高鄂和程伟元实在是有负皇命，也不怕跟着受牵连？</p>
<p>前八十的流光溢彩与后四十回显得黯淡无光的文字比起来，确实有上下床的差别，但无可否认的是，前八十回只见伏笔，未见呼应。在八十回结束之时，只见“风 月繁华”，未见绝大悲剧。其时宝玉尚未提亲，骗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转入紧张关头(黛玉死，钗嫁，玉疯)；中心主题尚未发挥(宝玉斩断情缘，贾府繁 华成为幻梦)；全盘结构(贾府败落，各人下场)尚未写出；初回伏线未见呼应。所谓草蛇灰线，只有伏笔，而不见于千里之外，那么红楼梦一书，尚难称伟大。一 部风花雪月、饮酒赋诗的风情录，没有世事沧桑沉痛的总结，依然称不上上乘。而是高鄂最终让一悲剧完整，读后四十回，板滞或者有之，灵气也许缺乏，但对前文 伏笔的照应之细密，令人惊叹，其大厦将倾、灯昏将尽的氛围更是与前文一致，更难得的比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为官和李十儿欺上瞒下、黛玉焚稿断痴情以及宝玉应 考诀别等等，描写十分细腻生动，有很高的艺术价值。</p>
<p>有一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注意：四大名著普遍有前半部比后半部精彩的现象，《三国演义》到关羽被杀，至多到诸葛亮去世，之后姜维九伐中原，三分归一统索 然无味；《水浒》越往后越乏味，因此才有金圣叹“腰斩”水浒之举；《西游记》更甚，到三打白骨精，故事情节已经发展到顶峰，之后的劫难不过是前面的反复重 复而已。曹雪芹的后三十回已然无法得见，但从后世探佚的角度来说，起码情榜就是比较没有意义的情节，看《水浒》上好汉凭借实力名气和好勇斗狠可以评石碣排 位，《封神演义》能够因为神力法术评比神仙座次，可情榜呢？难道感情也能分个上下高低？用情深更靠前还是用情专更重要？抑或是干脆多情排第一？所谓情榜， 有不如无！</p>
<p>曹雪芹的《石头记》诞生之后，只是“友人间评阅传抄”，“巨家兼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而一直到高鄂、程伟元的整理修订百二十回 《红楼梦》问世，才大流行起来，大江南北竞相翻刻出版、阅读、研究，获得了“开天辟地、从古到今第一部好小说”（黄遵宪语）” 的最高评价。不要忘记，为前八十回续书的有不下百种之多，唯有高鄂的后四十回真正得到了读者的认可，经过了无数的筛选淘汰，认可了高鄂对于曹雪芹艺术构思 的继承和发展，套用一句已经很俗的话来说：是读者最终选择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承认了高鄂对《红楼梦》的贡献。</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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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月明 ：《红楼梦》后四十回真的很糟糕吗</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sobadma.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sobadma.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17:57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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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6038.html</p>
<p></p>
<p>红学界有一个观点，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写，后四十回则为高鹗所续，理由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前后很不一致，而且后四十回的文笔比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张爱玲就说她小时候读《红楼梦》读到八十回后就觉得人物个个面目可憎起来。大概是基于这种认识，所以不少人包括一些著名的红学家对后四十回很不感冒，有的人甚至声称自己从不看后四十回，看后四十回就有揍人的冲动。那么，对待《红楼梦》四十回，我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p>
<p>著名作家刘心武在《百家讲坛》揭秘《红楼梦》时，就认为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写得&#8221;很糟&#8221;，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和宗旨。怎么个糟法呢？刘心武主要列了两 条：第一，刘心武认为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红楼梦》已经暗示结局应是一个大悲剧，但高鹗最后写宝玉出家后竟然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跑去给贾政下拜，在 他看来，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贵族家庭的遗物，非常华贵的，以这样一个喜剧的情景来收场是不对头的。其实在刘心武之前也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比如林冠夫先 生，就认为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不是和尚的服饰，让出家做了和尚的宝玉披着有点不伦不类。第二，刘心武认为宝玉在前八十回是一个&#8221;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 章&#8221;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但后四十回高鹗却把这个形象歪曲了，在高鹗的笔下，宝玉忽然变成一个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熟，一心去读圣贤书的乖孩子，这 样写很不对头。</p>
<p>果真如此吗？</p>
<p>我喜欢刘心武的作品，但不赞同他对《红楼梦》后四十回&#8221;很糟&#8221;评价。</p>
<p>我的看法是：第一，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这样的结局浪漫、凄美，完全符合人物身世以及人物的个性、心理，是古典小说中写悲剧写得最好的一个典范；第二，宝玉前后的变化很正常。这实际上涉及四个问题。</p>
<p>第一个问题：出家的宝玉是否还披得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p>
<p>答案是可以，因为这本身是宝玉用过的物品，这在第五十回出现过。第五十回宝玉和一帮姐妹在芦雪亭联诗，宝玉被罚去栊翠庵向妙玉乞梅。宝玉向妙玉乞梅，实际 上去了两次，第一次是被&#8221;罚&#8221;去的，第二次是宝玉主动去的。第二次就写贾母等人看见山坡上宝琴身后&#8221;又转出一个穿着大红猩猩毡的人来&#8221;，贾母以为是什么女 孩，大家笑说那是宝玉。这里就出现了大红猩猩毡，说明这是宝玉的东西。那么宝玉后来出家，将这大红猩猩毡带在身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妙玉也是出家人，家 道也败落了，但曹雪芹也写她拥有几件很珍贵的茶具。第四十一回栊翠品茶就写到，妙玉给黛玉、宝钗用 的茶杯是古玩奇珍，而给宝玉用的茶杯则是她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当时宝玉曾开玩笑说，她两个就用那样古玩奇珍，我用的就是个俗器了。妙玉听了有点生 气，说这是俗器？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得出这么一个俗器来呢。想想，连&#8221;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8221;的贾家都拿不出的东西，可见是很珍贵了。出家 的妙玉可以有古玩奇珍，为什么出家的宝玉就不可有大红猩猩毡呢？而且作者写妙玉茶具，用意也是在暗示她的出身不寻常，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写宝玉这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也是暗示宝玉的贵族家庭背景。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宝玉披过的用品，出家后他将其带在身上也是合情合理的，是某种身份的暗示，是一种曾经辉煌的痕迹。</p>
<p>退一步说，就算出家的宝玉披不起这种华贵的物品，但在这里，小说显然不是写实，而是用了一种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这与小说第一回的开头是相呼应的。既然是 浪漫主义的手法，我们就不能去较真，就象《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他会腾云驾雾，一个跟斗就十万八千里，我们能去较真说这是不可能的吗？在这里，大红猩猩 毡的斗篷只不过是作家的一个道具而已，它不是为宝玉出家当和尚准备的，而是为表现主题服务的。</p>
<p>第二个问题：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8221;喜剧&#8221;吗？</p>
<p>我认为不是。大红是不是喜庆的色调要看放在什么背景，在节日里就有喜庆效果，而丧事用的红包就没有喜庆效果，没有人因为接到一个丧事用的红包而欢欣鼓舞。 事实上，正因有这么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就造成了两个很大的反差。一是宝玉身世与当前遭遇形成剧烈的反差。看到宝玉身上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就会想起他的 身世，想起他曾经和一帮姐妹们在芦雪亭联诗一起开心的日子，可是再看看他目前的处境，他已沦落成一个痴呆的一无所有的和尚，物是人非，风光不再，快乐也成 为过去，怎不让人悲从心中来，怎不让人掉泪？宝玉如果没有这样的身世和曾经的繁华富贵，一出世就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效果，悲就悲在他 曾经拥有过那样的贵族生活。就像一个人，他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现在仍然一无所有，并不觉得他很悲惨，但如果他有一天忽然得到一笔财富，比如买彩票中了 100万，后来却又失去了，这就太悲惨了。所以，我每次读到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跑去给贾政下拜这个情景时，我就会想：宝玉太惨了！另一个反差是 色彩上的反差，渲染一种更加强烈的悲剧氛围。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与白茫茫的雪地构成了强烈的色彩对比，然后随着宝玉与一僧一道飘然而去，这一领大红猩猩毡的 斗篷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渐渐变小渐渐消失，最后&#8221;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8221;，这与曹雪芹暗示的悲剧意境是何等吻合。所以说，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渲染的并非喜 剧而是悲剧。</p>
<p>第三个问题：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不是和尚的服饰，让出家做了和尚的宝玉披着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不是不伦不类？</p>
<p>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答，要的就是这种&#8221;不伦不类&#8221;的效果。这其实很符合宝玉的性格，他不是一个按常规出牌的人，《西江月》说他是个&#8221;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 人诽谤&#8221;的人，即使出家做了和尚，他也不能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和尚，这是他的性格使然，改不了，改了就不是宝玉了。《水浒传》里的花和尚鲁智琛，出家后不是 照样喝酒吃狗肉吗？能说因为酒狗肉不是和尚的饮料食品就不能写鲁智琛喝酒吃狗肉这样的情节吗？</p>
<p>第四个问题：宝玉前后的变化正常吗？他该不该有个变化？</p>
<p>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为什么呢？因为宝玉长大了，他生活的环境不同了。过去他是个十三四岁，有祖母宠着，又有一大群女孩子陪玩陪洗澡陪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的纨绔子弟，所以他就养成了一个任性、贪玩、不喜欢读书这样的个性；而后四十回，家道已渐渐衰落，大观园俱乐部也解散了，更重要的是宝玉长大了，他再也不能过着从前的生活了，所以他必定要改变，不改变反而不正常了。连浪子都可以回头，难道宝玉就不能回头吗？</p>
<p>但宝玉的变化，也只是某些形式的变化，如不再成日同一帮女孩厮混（其实是没有女孩同他玩了，嫁的嫁走的走了），也能静下心来读读书（因为没有别的事做）， 但他个性的核心部分并没有变，比如他读书参加科考，也不是为了功名，而只是为了报答父母，在赶考前，宝玉曾对王夫人说出自己的心声：&#8221;母亲生我一世，我也 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8221;（见第一百十 九回）这便是宝玉发奋读书的动机，他不是为自己读书，而是为母亲读书，所以考完试后，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家也不回，就飘然而去。这太符合宝玉的性格了。 我想，如果让曹雪芹来写这个结局，他也会这样写。</p>
<p>那么《红楼梦》后四十回与曹雪芹一点关系也没有吗？是不是我们的《红楼梦》只要前八十回，之后就来一个说明：&#8221;若干年之后，黛玉死了，宝玉出家了，宝钗守寡了&#8230;&#8230;&#8221;？</p>
<p>其实，对于后四十回是不是高鹗续的，还是有争论的。</p>
<p>应该可以肯定的是曹雪芹已经写完了整部《红楼梦》，只是还未最后定稿，不然就不存在&#8221;披阅十载，增删五次&#8221;的问题。按一般的常理，曹雪芹不可能写到第八十 回后就不写了，然后着手删改，而且还不只增删一次，而是增删五次，并用去十年，在十年间就反反复复地增删前八十回，完全不关心后面部分的写作。以曹雪芹的 才情，再加上他对书中人物结局都有了明确的安排，他要完成后面的部分已不难。所以我们有理由判定曹雪芹已经写完了这部书，但后面的书稿是不是流落到民间， 然后又由高鹗等人用重金从民间收购，历年杂凑起来，然后经过他们&#8221;细加厘剔，截长补短&#8221;加工整理成目前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这也有可能。这一点在程高 两人写的序言里就是这样说的。</p>
<p>当然胡适不 认同，认为程高两人是故意作伪&#8221;欺罔后人&#8221;的，而确信后四十回是高鹗于1791年至1792年补的。说程高的序言故意作伪来&#8221;欺罔后人&#8221;没有过硬的铁证可 证明，不过是主观猜测而已，而说高鹗于1791年至1792年续后四十回则绝对是不可能的，曹雪芹尚要&#8221;披阅十载&#8221;，而且还未能完成定稿，高鹗在这么短的 一两年时间里完成《红楼梦》的三分之一，这有可能吗？如果是这样用赵本山小品里的话说高鹗也太有才了。</p>
<p>至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不一致，或者后四十回的文笔比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并不能就说明是不同的人所写，让曹雪芹来写后四十回也可能会出现这种&#8221;不一 致&#8221;的现象。一是文章是修改出来的。《红楼梦》前部分已修改而后部分还来不及修改，改与不改自然很不相同。其次也跟曹雪芹写作的心境和背景有关。曹雪芹开 始写《红楼梦》时已是家道衰落贫困潦倒之时，在这样一种&#8221;举家食粥酒常赊&#8221;"一把辛酸泪&#8221;的生存状态下写一部带有自传性的小说，不可能不受影响。前八十 回，回忆的大多是快乐的时光，自然写起来比较轻松心情舒畅灵光凸现，展现给读者自然是一些精彩别致的文字，而后四十回触动的是家庭的痛处，再加上重病在 身，心情忧郁，在这种心境下写作能顺畅吗？能写出灵光一闪的东西来吗？此外，这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是表现主题和刻画人物的需要。前八十回重点写贾府的&#8221; 盛&#8221;，后四十回主要表现贾府的&#8221;衰&#8221;，体现在文字上，前八十回自然写得热闹、轻快、幽默，而后部分就会写得沉闷、悲观、乏味。如刘姥姥这个人物，前面写她 很风趣，后来出现时却显得很木纳，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这不是作者的问题，而是表现主题的需要，因之前刘姥姥是去表演去打点秋风的，那时有贾母这个喜欢热 闹的慈善家，又有凤姐等人从中制造气氛，又有那么多美女观众，刘姥姥自然要尽情表演了，而后来，贾家已败落，物是人非，刘姥姥此去已经不是表演打秋风了， 而是去执行一个使命，去救巧姐的，此时的刘姥姥能笑得起来风趣得起来吗？又如写黛玉之死，作者安排金玉成婚拜堂与绛珠归天在同一天同一个时辰内，不能说这 是求戏剧性而失真的穿凿之笔，而是为了表现主题和刻画人物的需要，增加悲剧色彩，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必太过求真，就像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把刘备怒打督邮之 事改到张飞头上变成张飞怒鞭督邮，就是为了强化人物性格既表现了刘备的&#8221;仁慈&#8221;又突出了张飞的&#8221;正气&#8221;，《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作这样的艺术处理当然没有 什么不妥。</p>
<p>其实，不管真正的作者是谁，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不应成为我们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后四十回的主要依据。《红楼梦》是一部完整的作品，它不是因&#8221;残缺&#8221;而闻 名于世的，它的魅力是属于整部作品的，也就是说《红楼梦》不只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还应该包括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不管后四十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 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没有后四十回就没有《红楼梦》，后四十回已成为《红楼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被人民群众广泛接受，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 的。据说，著名红学家俞平伯在临终前曾写下&#8221;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8221; 的&#8221;忏悔&#8221;，这是耐人寻味的。</p>
<p>本文选自吴月明《红楼人生解码——情场 职场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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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id="more-173"></span></p>
<p><span>红学</span>界有一个观点，认为《<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写，<span>后四十回</span>则为高鹗所续，理由是<span>后四十回</span>与前八十回有较大的落差，前后很不一致，而且<span>后四十回</span>的文笔比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张爱玲就说她小时候读《<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读到八十回后就觉得<span>人物</span>个个面目可憎起来。大概是基于这种认识，所以不少人包括一些著名的<span>红学</span>家对<span>后四十回</span>很不感冒，有的人甚至声称自己从不看<span>后四十回</span>，看<span>后四十回</span>就有揍人的冲动。那么，对待《<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四十回，我们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p>
<p>著名作家刘心武在《百家讲坛》揭秘《红楼梦》时，就认为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写得&#8221;很糟&#8221;，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和宗旨。怎么个糟法呢？刘心武主要列了两 条：第一，刘心武认为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红楼梦》已经暗示结局应是一个大悲剧，但高鹗最后写宝玉出家后竟然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跑去给贾政下拜，在 他看来，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贵族家庭的遗物，非常华贵的，以这样一个喜剧的情景来收场是不对头的。其实在刘心武之前也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比如林冠夫先 生，就认为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不是和尚的服饰，让出家做了和尚的宝玉披着有点不伦不类。第二，刘心武认为宝玉在前八十回是一个&#8221;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 章&#8221;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但后四十回高鹗却把这个形象歪曲了，在高鹗的笔下，宝玉忽然变成一个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熟，一心去读圣贤书的乖孩子，这 样写很不对头。</p>
<p>果真如此吗？</p>
<p>我喜欢刘心武的作品，但不赞同他对《红楼梦》后四十回&#8221;很糟&#8221;评价。</p>
<p>我的看法是：第一，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这样的结局浪漫、凄美，完全符合人物身世以及人物的个性、心理，是古典小说中写悲剧写得最好的一个典范；第二，宝玉前后的变化很正常。这实际上涉及四个问题。</p>
<p>第一个问题：出家的宝玉是否还披得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p>
<p>答案是可以，因为这本身是宝玉用过的物品，这在第五十回出现过。第五十回宝玉和一帮姐妹在芦雪亭联诗，宝玉被罚去栊翠庵向妙玉乞梅。宝玉向妙玉乞梅，实际 上去了两次，第一次是被&#8221;罚&#8221;去的，第二次是宝玉主动去的。第二次就写贾母等人看见山坡上宝琴身后&#8221;又转出一个穿着大红猩猩毡的人来&#8221;，贾母以为是什么女 孩，大家笑说那是宝玉。这里就出现了大红猩猩毡，说明这是宝玉的东西。那么宝玉后来出家，将这大红猩猩毡带在身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妙玉也是出家人，家 道也败落了，但曹雪芹也写她拥有几件很珍贵的茶具。第四十一回栊翠品茶就写到，妙玉给黛玉、<span>宝钗</span>用 的茶杯是古玩奇珍，而给宝玉用的茶杯则是她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当时宝玉曾开玩笑说，她两个就用那样古玩奇珍，我用的就是个俗器了。妙玉听了有点生 气，说这是俗器？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得出这么一个俗器来呢。想想，连&#8221;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8221;的贾家都拿不出的东西，可见是很珍贵了。出家 的妙玉可以有古玩奇珍，为什么出家的宝玉就不可有大红猩猩毡呢？而且<span>作者</span>写妙玉茶具，用意也是在暗示她的出身不寻常，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写宝玉这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也是暗示宝玉的贵族家庭背景。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宝玉披过的用品，出家后他将其带在身上也是合情合理的，是某种身份的暗示，是一种曾经辉煌的痕迹。</p>
<p>退一步说，就算出家的宝玉披不起这种华贵的物品，但在这里，小说显然不是写实，而是用了一种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这与小说第一回的开头是相呼应的。既然是 浪漫主义的手法，我们就不能去较真，就象《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他会腾云驾雾，一个跟斗就十万八千里，我们能去较真说这是不可能的吗？在这里，大红猩猩 毡的斗篷只不过是作家的一个道具而已，它不是为宝玉出家当和尚准备的，而是为表现主题服务的。</p>
<p>第二个问题：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8221;喜剧&#8221;吗？</p>
<p>我认为不是。大红是不是喜庆的色调要看放在什么背景，在节日里就有喜庆效果，而丧事用的红包就没有喜庆效果，没有人因为接到一个丧事用的红包而欢欣鼓舞。 事实上，正因有这么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就造成了两个很大的反差。一是宝玉身世与当前遭遇形成剧烈的反差。看到宝玉身上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就会想起他的 身世，想起他曾经和一帮姐妹们在芦雪亭联诗一起开心的日子，可是再看看他目前的处境，他已沦落成一个痴呆的一无所有的和尚，物是人非，风光不再，快乐也成 为过去，怎不让人悲从心中来，怎不让人掉泪？宝玉如果没有这样的身世和曾经的繁华富贵，一出世就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效果，悲就悲在他 曾经拥有过那样的贵族生活。就像一个人，他本来就是一无所有，现在仍然一无所有，并不觉得他很悲惨，但如果他有一天忽然得到一笔财富，比如买彩票中了 100万，后来却又失去了，这就太悲惨了。所以，我每次读到宝玉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跑去给贾政下拜这个情景时，我就会想：宝玉太惨了！另一个反差是 色彩上的反差，渲染一种更加强烈的悲剧氛围。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与白茫茫的雪地构成了强烈的色彩对比，然后随着宝玉与一僧一道飘然而去，这一领大红猩猩毡的 斗篷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渐渐变小渐渐消失，最后&#8221;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8221;，这与曹雪芹暗示的悲剧意境是何等吻合。所以说，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渲染的并非喜 剧而是悲剧。</p>
<p>第三个问题：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不是和尚的服饰，让出家做了和尚的宝玉披着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不是不伦不类？</p>
<p>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答，要的就是这种&#8221;不伦不类&#8221;的效果。这其实很符合宝玉的性格，他不是一个按常规出牌的人，《西江月》说他是个&#8221;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 人诽谤&#8221;的人，即使出家做了和尚，他也不能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和尚，这是他的性格使然，改不了，改了就不是宝玉了。《水浒传》里的花和尚鲁智琛，出家后不是 照样喝酒吃狗肉吗？能说因为酒狗肉不是和尚的饮料食品就不能写鲁智琛喝酒吃狗肉这样的<span>情节</span>吗？</p>
<p>第四个问题：宝玉前后的变化正常吗？他该不该有个变化？</p>
<p>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为什么呢？因为宝玉长大了，他生活的环境不同了。过去他是个十三四岁，有祖母宠着，又有一大群女孩子陪玩陪洗澡陪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的纨绔子弟，所以他就养成了一个任性、贪玩、不喜欢读书这样的个性；而后四十回，家道已渐渐衰落，<span>大观园</span>俱乐部也解散了，更重要的是宝玉长大了，他再也不能过着从前的生活了，所以他必定要改变，不改变反而不正常了。连浪子都可以回头，难道宝玉就不能回头吗？</p>
<p>但宝玉的变化，也只是某些形式的变化，如不再成日同一帮女孩厮混（其实是没有女孩同他玩了，嫁的嫁走的走了），也能静下心来读读书（因为没有别的事做）， 但他个性的核心部分并没有变，比如他读书参加科考，也不是为了功名，而只是为了报答父母，在赶考前，宝玉曾对王夫人说出自己的心声：&#8221;母亲生我一世，我也 无可报答。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8221;（见第一百十 九回）这便是宝玉发奋读书的动机，他不是为自己读书，而是为母亲读书，所以考完试后，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家也不回，就飘然而去。这太符合宝玉的性格了。 我想，如果让曹雪芹来写这个结局，他也会这样写。</p>
<p>那么《红楼梦》后四十回与曹雪芹一点关系也没有吗？是不是我们的《红楼梦》只要前八十回，之后就来一个说明：&#8221;若干年之后，黛玉死了，宝玉出家了，宝钗守寡了&#8230;&#8230;&#8221;？</p>
<p>其实，对于后四十回是不是高鹗续的，还是有<span>争论</span>的。</p>
<p>应该可以肯定的是曹雪芹已经写完了整部《红楼梦》，只是还未最后定稿，不然就不存在&#8221;披阅十载，增删五次&#8221;的问题。按一般的常理，曹雪芹不可能写到第八十 回后就不写了，然后着手删改，而且还不只增删一次，而是增删五次，并用去十年，在十年间就反反复复地增删前八十回，完全不关心后面部分的写作。以曹雪芹的 才情，再加上他对书中人物结局都有了明确的安排，他要完成后面的部分已不难。所以我们有理由判定曹雪芹已经写完了这部书，但后面的书稿是不是流落到民间， 然后又由高鹗等人用重金从民间收购，历年杂凑起来，然后经过他们&#8221;细加厘剔，截长补短&#8221;加工整理成目前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这也有可能。这一点在程高 两人写的序言里就是这样说的。</p>
<p>当然<span>胡适</span>不 认同，认为程高两人是故意作伪&#8221;欺罔后人&#8221;的，而确信后四十回是高鹗于1791年至1792年补的。说程高的序言故意作伪来&#8221;欺罔后人&#8221;没有过硬的铁证可 证明，不过是主观猜测而已，而说高鹗于1791年至1792年续后四十回则绝对是不可能的，曹雪芹尚要&#8221;披阅十载&#8221;，而且还未能完成定稿，高鹗在这么短的 一两年<span>时间</span>里完成《红楼梦》的三分之一，这有可能吗？如果是这样用赵本山小品里的话说高鹗也太有才了。</p>
<p>至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不一致，或者后四十回的文笔比不上前八十回的精彩，并不能就说明是不同的人所写，让曹雪芹来写后四十回也可能会出现这种&#8221;不一 致&#8221;的现象。一是文章是修改出来的。《红楼梦》前部分已修改而后部分还来不及修改，改与不改自然很不相同。其次也跟曹雪芹写作的心境和背景有关。曹雪芹开 始写《红楼梦》时已是家道衰落贫困潦倒之时，在这样一种&#8221;举家食粥酒常赊&#8221;"一把辛酸泪&#8221;的生存状态下写一部带有自传性的小说，不可能不受影响。前八十 回，回忆的大多是快乐的时光，自然写起来比较轻松心情舒畅灵光凸现，展现给读者自然是一些精彩别致的文字，而后四十回触动的是家庭的痛处，再加上重病在 身，心情忧郁，在这种心境下写作能顺畅吗？能写出灵光一闪的东西来吗？此外，这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是表现主题和刻画人物的需要。前八十回重点写贾府的&#8221; 盛&#8221;，后四十回主要表现贾府的&#8221;衰&#8221;，体现在文字上，前八十回自然写得热闹、轻快、幽默，而后部分就会写得沉闷、悲观、乏味。如刘姥姥这个人物，前面写她 很风趣，后来出现时却显得很木纳，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这不是作者的问题，而是表现主题的需要，因之前刘姥姥是去表演去打点秋风的，那时有贾母这个喜欢热 闹的慈善家，又有凤姐等人从中制造气氛，又有那么多美女观众，刘姥姥自然要尽情表演了，而后来，贾家已败落，物是人非，刘姥姥此去已经不是表演打秋风了， 而是去执行一个使命，去救巧姐的，此时的刘姥姥能笑得起来风趣得起来吗？又如写黛玉之死，作者安排金玉成婚拜堂与绛珠归天在同一天同一个时辰内，不能说这 是求戏剧性而失真的穿凿之笔，而是为了表现主题和刻画人物的需要，增加悲剧色彩，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必太过求真，就像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把刘备怒打督邮之 事改到张飞头上变成张飞怒鞭督邮，就是为了强化人物性格既表现了刘备的&#8221;仁慈&#8221;又突出了张飞的&#8221;正气&#8221;，《红楼梦》作为一部小说作这样的艺术处理当然没有 什么不妥。</p>
<p>其实，不管真正的作者是谁，不过是个符号而已，不应成为我们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后四十回的主要依据。《红楼梦》是一部完整的作品，它不是因&#8221;残缺&#8221;而闻 名于世的，它的魅力是属于整部作品的，也就是说《红楼梦》不只是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还应该包括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不管后四十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 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没有后四十回就没有《红楼梦》，后四十回已成为《红楼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被人民群众广泛接受，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 的。据说，著名<span>红学家</span>俞平伯在临终前曾写下&#8221;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8221; 的&#8221;忏悔&#8221;，这是耐人寻味的。</p>
<p>本文选自吴月明《红楼人生解码——情场 职场 官场 商场》（团结出版社，2009.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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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被忽视的研究史(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uluedelish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huluedelish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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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p>
<p></p>
<p>小说《红楼梦》大约有250年左右的历史，从其出现起，就有很多人对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研究。自从胡适“新红学”理论出现后，此前150年的《红楼梦》研究成果几乎被一笔抹煞。到了“脂砚斋”出现后，胡适之前的《红楼梦》研究基本上完全被抛弃。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提到过“红楼附会学”的传统，在胡适之前就有不少对《红楼梦》牵强附会的“索隐”研究。但是，旧“索隐派”并不能代表“旧红学”的全部，“旧红学”研究中，除了“索隐派”外，还有一些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很有价值的。</p>
<p>胡适之前的“旧红学”有很大一部分被称为“评点派”，也就是说，研究者针对小说《红楼梦》的整体、局部、呼应、伏笔、败笔等等，根据自己的学养和喜好，做出个性化的点评。因此，“评点派”在很多方面，其实更像是现在真正的文学研究。</p>
<p>这种“评点”方法，在中国历史上是有源可寻的。例如在《红楼梦》之前出现的古典名著，金圣叹评点《水浒传》，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有意思的是，四大名著中，唯独《红楼梦》的各种评点，几乎都被后世全盘否定。而“新红学”尊崇的“脂评”，又恰恰大量模仿金圣叹，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p>
<p>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评点派”与“脂评”的区别。“评点派”大多都把《红楼梦》当作一本小说，而且，“评点派”的依据都是刊印的“程高本”；“脂评”则把小说等同于作者的个人历史，依据的是所谓作者“手稿”。因此，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是，“评点派”基本上将120回小说视为一个整体，也有人专门驳斥了后40 回为“续作”的说法。而“新红学”依据“脂评”，将小说《红楼梦》割裂开，否认后40回是作者的原作，因此，“评点派”将120回视为一体的观念，自然遭到了“新红学”的彻底抛弃。</p>
<p>近一百年来，“新红学”日益成为“红楼附会学”，明显地表现出重“脂评”，轻“评点”的倾向。事实上，如果了解一些“评点派”对《红楼梦》的研究就会发现，“评点派”的各位评点者，在学问和艺术鉴赏能力方面，远远高过半吊子的“脂砚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个著名的《红楼梦》“评点派”。</p>
<p>《红楼梦》程高本出现后，较早有影响的评点者是王希廉，他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王希廉全家都是文人雅士，他的侧室周绮还是清朝著名的才女，在《苏州府志》以及清朝很多专门著作中均有介绍，可见王希廉本人也是一个颇有学养的人，有记载说他“博览群书，尤喜读史”，“工诗善古文，著作甚丰”等。</p>
<p>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具有“劝善惩恶”的功能。虽然小说的地位在当时不如经史，但是，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对于大众的教化功能不容忽视。而且，王希廉准确地把握了作者“生活实录”与“艺术虚构”的区别。他将《红楼梦》的第5回视作全书的纲领，并将全书分成21个大段落，并在大段落中还划分了小段落。他对小说人物的评价也很独到，按照传统“德才兼备”的标准，王希廉认为贾敬无德无才，贾政有德无才，贾琏小有才而无德，贾宝玉的德才属另类，于事业无补，薛宝钗有德有才等。</p>
<p>另一个影响较大的“评点派”是张新之的《妙复轩评石头记》。张新之很像一个儒侠，经常仗剑出游。他一生酷爱《红楼梦》，历时22年，完成了30多万字的评点研究。在这里插一个小史料。传说脂砚斋的“甲戌本”《红楼梦》残本为清代收藏家刘铨福所藏，而张新之的“评点”手稿也同样被刘铨福所收藏。假如我是刘铨福，我看到自己的两个关于《红楼梦》的藏品有如此巨大的矛盾，我大概不会像刘铨福那样一辈子一言不发，总要说几句，写几句，评论几句吧。因此，刘铨福如果是脂评“甲戌本”的真正收藏者，那么，它对于这个“宝贝”的沉默态度，是非常令人怀疑的。</p>
<p>张新之评点《红楼梦》被后世否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将《红楼梦》视为对《周易》奥妙的宣传和解释。例如他评点刘姥姥：“一纯坤也，老阴生少阳，故终救巧姐。”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张新之认为只有李纨一人可以称为“完人”，其他人都有种种缺陷。张新之另一独特见解是将《红楼梦》与以前的几部著名小说作了比较和传承研究，例如，他将《红楼梦》与《金瓶梅》比较后认为，前者是“意淫”，两者均演财色、冷热。他认为贾宝玉的石头与孙悟空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处，《红楼梦》与《水浒传》在人物描写上也有相似的地方。而且，他很明确地否决了后40回为“续作”的说法。他的这个观点，后来也被林语堂接受。</p>
<p>姚燮《蛟川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对后世也很有影响，连某些信奉“脂评”的红学家也不得不认可他的贡献。姚燮博学多才，根底深厚，诗文词曲独树一帜，对音乐、绘画的研究，当世少有人出其右。他同时还是著名的藏书家，数量数万卷。姚燮评点《红楼梦》最显著的特色是统计学，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例如他统计小说中共有人物532人，其中王侯94人，贾氏家族34人，贾氏亲戚16人，家人奴仆69人等等。后世一般认可《红楼梦》共有人物448人，其间差异来自于统计标准的不同。另外，姚燮还统计了书中涉及的词汇、物品、服装、哭的描写、生日、死因等特殊的现象，同时也指出了21处矛盾。</p>
<p>姚燮认为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人生的梦幻和虚幻，借此来唤醒世人。他还指出小说作者有女性崇拜的倾向，他本人对这种倾向也不反感，尤其对尤三姐评价更高。姚燮还对贾宝玉身上表现出来的博爱精神表示了赞赏，并很明确地对人品低下者表达了不屑，例如袭人。姚燮对小说中人物个性以及心理的研究，都有独到的地方，绝不亚于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指导下的文学研究。</p>
<p>清代还有一个《红楼梦》评点家叫陈其泰，他的祖先就是金庸小说中陈阁老的原型，号称是乾隆的亲生父亲。家学渊源使得陈其泰“天资高敏，文笔雄健”，一生著作甚多。其中《桐花凤阁评红楼梦》前后写作20多年，约20万字。他对小说中人物塑造手法的归纳研究很有特色，同时对小说叙事手法也评价甚高。与其他一些道学家不同，陈其泰注重“真性情”，因而反对贬低林黛玉，提倡“尊林抑薛”，而且态度比较激烈，他反感薛宝钗甚于反感王熙凤。</p>
<p>在众多评点《红楼梦》的人物中，王伯沆由于跨越清朝和民国时期，显得比较特别。王伯沆在任教期间，教课精彩，学生白天听得不过瘾，晚上还到他家请教。由于王伯沆讲解“四书”见解独到，被学生、同事直呼为“王四书”。王伯沆将《红楼梦》称为“百读不厌之文”，一生中，精读20遍，评点持续24年。</p>
<p>王伯沆评点《红楼梦》时，胡适的“新红学”理论已经形成，王伯沆明确表示：“此书只可作为小说看，不可依近人作史料看也”，“然既云‘真事隐去’，只作小说看可也。万勿为近人说所误，一齐堕入鬼道”。“……徒作藏头露尾疑神疑鬼之言，竟似曹雪芹将实在隐情与他秘密谈过，何其谬妄耶！”虽然王伯沆对待 “把小说当历史”的研究方法态度是很明确反对的，但是，在具体研究中，他有时也不免落入传统“索隐派”的窠臼。</p>
<p>王伯沆对于小说情节、描写、叙事手法的研究都非常细腻，同时对小说中的词语、典故的考证也极为精湛。例如对于“脂粉”的考证，差不多可以成为一个“脂粉小史”。其他如“果子铺”、“一丈青”、“大脚小脚”、满人习俗等内容的考证，都很精彩准确。</p>
<p>历史上《红楼梦》评点派的研究还有很多，这些评点者大多都是饱学之士，评点研究深入而持久，并且他们所依据的都是程高本。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都坚 信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a></p>
<p><span id="more-171"></span></p>
<p>小说《红楼梦》大约有250年左右的历史，从其出现起，就有很多人对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研究。自从胡适“新红学”理论出现后，此前150年的《红楼梦》研究成果几乎被一笔抹煞。到了“脂砚斋”出现后，胡适之前的《红楼梦》研究基本上完全被抛弃。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提到过“红楼附会学”的传统，在胡适之前就有不少对《红楼梦》牵强附会的“索隐”研究。但是，旧“索隐派”并不能代表“旧红学”的全部，“旧红学”研究中，除了“索隐派”外，还有一些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很有价值的。</p>
<p>胡适之前的“旧红学”有很大一部分被称为“评点派”，也就是说，研究者针对小说《红楼梦》的整体、局部、呼应、伏笔、败笔等等，根据自己的学养和喜好，做出个性化的点评。因此，“评点派”在很多方面，其实更像是现在真正的文学研究。</p>
<p>这种“评点”方法，在中国历史上是有源可寻的。例如在《红楼梦》之前出现的古典名著，金圣叹评点《水浒传》，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有意思的是，四大名著中，唯独《红楼梦》的各种评点，几乎都被后世全盘否定。而“新红学”尊崇的“脂评”，又恰恰大量模仿金圣叹，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p>
<p>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评点派”与“脂评”的区别。“评点派”大多都把《红楼梦》当作一本小说，而且，“评点派”的依据都是刊印的“程高本”；“脂评”则把小说等同于作者的个人历史，依据的是所谓作者“手稿”。因此，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是，“评点派”基本上将120回小说视为一个整体，也有人专门驳斥了后40 回为“续作”的说法。而“新红学”依据“脂评”，将小说《红楼梦》割裂开，否认后40回是作者的原作，因此，“评点派”将120回视为一体的观念，自然遭到了“新红学”的彻底抛弃。</p>
<p>近一百年来，“新红学”日益成为“红楼附会学”，明显地表现出重“脂评”，轻“评点”的倾向。事实上，如果了解一些“评点派”对《红楼梦》的研究就会发现，“评点派”的各位评点者，在学问和艺术鉴赏能力方面，远远高过半吊子的“脂砚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个著名的《红楼梦》“评点派”。</p>
<p>《红楼梦》程高本出现后，较早有影响的评点者是王希廉，他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王希廉全家都是文人雅士，他的侧室周绮还是清朝著名的才女，在《苏州府志》以及清朝很多专门著作中均有介绍，可见王希廉本人也是一个颇有学养的人，有记载说他“博览群书，尤喜读史”，“工诗善古文，著作甚丰”等。</p>
<p>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具有“劝善惩恶”的功能。虽然小说的地位在当时不如经史，但是，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对于大众的教化功能不容忽视。而且，王希廉准确地把握了作者“生活实录”与“艺术虚构”的区别。他将《红楼梦》的第5回视作全书的纲领，并将全书分成21个大段落，并在大段落中还划分了小段落。他对小说人物的评价也很独到，按照传统“德才兼备”的标准，王希廉认为贾敬无德无才，贾政有德无才，贾琏小有才而无德，贾宝玉的德才属另类，于事业无补，薛宝钗有德有才等。</p>
<p>另一个影响较大的“评点派”是张新之的《妙复轩评石头记》。张新之很像一个儒侠，经常仗剑出游。他一生酷爱《红楼梦》，历时22年，完成了30多万字的评点研究。在这里插一个小史料。传说脂砚斋的“甲戌本”《红楼梦》残本为清代收藏家刘铨福所藏，而张新之的“评点”手稿也同样被刘铨福所收藏。假如我是刘铨福，我看到自己的两个关于《红楼梦》的藏品有如此巨大的矛盾，我大概不会像刘铨福那样一辈子一言不发，总要说几句，写几句，评论几句吧。因此，刘铨福如果是脂评“甲戌本”的真正收藏者，那么，它对于这个“宝贝”的沉默态度，是非常令人怀疑的。</p>
<p>张新之评点《红楼梦》被后世否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将《红楼梦》视为对《周易》奥妙的宣传和解释。例如他评点刘姥姥：“一纯坤也，老阴生少阳，故终救巧姐。”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张新之认为只有李纨一人可以称为“完人”，其他人都有种种缺陷。张新之另一独特见解是将《红楼梦》与以前的几部著名小说作了比较和传承研究，例如，他将《红楼梦》与《金瓶梅》比较后认为，前者是“意淫”，两者均演财色、冷热。他认为贾宝玉的石头与孙悟空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处，《红楼梦》与《水浒传》在人物描写上也有相似的地方。而且，他很明确地否决了后40回为“续作”的说法。他的这个观点，后来也被林语堂接受。</p>
<p>姚燮《蛟川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对后世也很有影响，连某些信奉“脂评”的红学家也不得不认可他的贡献。姚燮博学多才，根底深厚，诗文词曲独树一帜，对音乐、绘画的研究，当世少有人出其右。他同时还是著名的藏书家，数量数万卷。姚燮评点《红楼梦》最显著的特色是统计学，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例如他统计小说中共有人物532人，其中王侯94人，贾氏家族34人，贾氏亲戚16人，家人奴仆69人等等。后世一般认可《红楼梦》共有人物448人，其间差异来自于统计标准的不同。另外，姚燮还统计了书中涉及的词汇、物品、服装、哭的描写、生日、死因等特殊的现象，同时也指出了21处矛盾。</p>
<p>姚燮认为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人生的梦幻和虚幻，借此来唤醒世人。他还指出小说作者有女性崇拜的倾向，他本人对这种倾向也不反感，尤其对尤三姐评价更高。姚燮还对贾宝玉身上表现出来的博爱精神表示了赞赏，并很明确地对人品低下者表达了不屑，例如袭人。姚燮对小说中人物个性以及心理的研究，都有独到的地方，绝不亚于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指导下的文学研究。</p>
<p>清代还有一个《红楼梦》评点家叫陈其泰，他的祖先就是金庸小说中陈阁老的原型，号称是乾隆的亲生父亲。家学渊源使得陈其泰“天资高敏，文笔雄健”，一生著作甚多。其中《桐花凤阁评红楼梦》前后写作20多年，约20万字。他对小说中人物塑造手法的归纳研究很有特色，同时对小说叙事手法也评价甚高。与其他一些道学家不同，陈其泰注重“真性情”，因而反对贬低林黛玉，提倡“尊林抑薛”，而且态度比较激烈，他反感薛宝钗甚于反感王熙凤。</p>
<p>在众多评点《红楼梦》的人物中，王伯沆由于跨越清朝和民国时期，显得比较特别。王伯沆在任教期间，教课精彩，学生白天听得不过瘾，晚上还到他家请教。由于王伯沆讲解“四书”见解独到，被学生、同事直呼为“王四书”。王伯沆将《红楼梦》称为“百读不厌之文”，一生中，精读20遍，评点持续24年。</p>
<p>王伯沆评点《红楼梦》时，胡适的“新红学”理论已经形成，王伯沆明确表示：“此书只可作为小说看，不可依近人作史料看也”，“然既云‘真事隐去’，只作小说看可也。万勿为近人说所误，一齐堕入鬼道”。“……徒作藏头露尾疑神疑鬼之言，竟似曹雪芹将实在隐情与他秘密谈过，何其谬妄耶！”虽然王伯沆对待 “把小说当历史”的研究方法态度是很明确反对的，但是，在具体研究中，他有时也不免落入传统“索隐派”的窠臼。</p>
<p>王伯沆对于小说情节、描写、叙事手法的研究都非常细腻，同时对小说中的词语、典故的考证也极为精湛。例如对于“脂粉”的考证，差不多可以成为一个“脂粉小史”。其他如“果子铺”、“一丈青”、“大脚小脚”、满人习俗等内容的考证，都很精彩准确。</p>
<p>历史上《红楼梦》评点派的研究还有很多，这些评点者大多都是饱学之士，评点研究深入而持久，并且他们所依据的都是程高本。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都坚 信 120回出于一人之手。他们的评点研究很多在今天看来，都是真正的文学研究，对于理解《红楼梦》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然而，由于胡适之后的新“红楼附会学” 尊崇莫须有的“脂砚斋”，使得这些肯定120回的“评点派”研究，在大陆红学学术圈被不客观地贬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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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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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10:37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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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b9cq.html</p>
<p>作者 胡乐耘</p>
<p></p>
<p>毫无疑问《红楼梦》是一部悲剧，然而它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迄今两个半世纪以来，众说纷纭，而每一个论者都自信得其真谛。就每一位读者本身而言，他得出怎样的理解本无所谓对错，因为《红楼梦》的内涵正如生活本身一样极其丰富，我因自己当下的遭际和心境自然会有所侧重，并加以附会。例如我初读《红楼梦》时正上中学，满脑子便都是情爱幻想。一直到若干年后，我才感到《红楼梦》决非一部简单的爱情悲剧。在我所受到的正统教育中，《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作品，以贾宝玉、林黛玉为代表的进步民主思想和以贾母、王夫人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抗争构成了这一部悲剧的主要矛盾，而宝黛的悲剧结局就被视作对万恶的封建社会的泣血控诉。贯彻这一主题的最好改编作品就是越剧《红楼梦》，而其后许多“主流”红学家腰斩《红楼梦》、尊曹贬高的主要依据也在于此：所谓后四十回中宝玉中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情节被视作是一种革命者的变节与妥协。叛徒是所有革命者最不能接受的，所以宋江终被扣上了“投降主义”的帽子，还好，百二十回《红楼梦》被考证出了两个作者，于是，曹雪芹成了革命者，高鹗变成了封建主义的卫道士，他所作的对原著的修订或者说续写被视为具有“险恶用心”，曹、高从此势不两立。胡适从学术角度考据出的结果被赋予了一种新的解读，即使在阶级论已经淡化的今天，仍然可见其影响。此外，或以为排满，或以为作者的自传，到今天竟又把它当作了一出宫廷阴谋剧。老实说，当刘心武在央视滔滔不绝地考证秦可卿的身份时，我也很有兴趣就像在读《福尔摩斯探案》，但这脱离文本毕竟太远了，小说家不会这样写小说，读者也不宜这样去读小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的智力游戏而已。
曹雪芹自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四句话充满了一种大恸之下知音难遇之感，不过这起码证明《红楼梦》并不只是一部爱情悲剧，因为倘若曹雪芹意在于此，那古往今来失恋的人多了去了，他也不至于发出“谁解其中味”的感慨。那么那些“革命者”的论点呢？如果我们把宝黛与贾母、王夫人等视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代表而对立起来，那又怎么理解贾母对宝黛的呵护？黛玉向宝钗的投诚？史湘云对宝玉“不入耳”的规劝？喜爱宝钗、袭人者至今不绝又是为何？某些红学家们倒是做了不少努力，譬如把拆散宝黛的罪责硬是从贾母、王熙凤身上撇清、转到元春和王夫人身上，把黛玉的投诚硬解成“口服心不服”等等。其实在我看来，较之于这些红学家们的改编，贾母对宝黛的呵护及终而对黛玉的疏远、黛玉对宝钗一番规劝的心悦诚服、史湘云袭人们的规劝反更自然和合乎情理，那些红学家们实在是活生生将《红楼梦》这一部在罕有高度上把握了人性复杂全貌的作品加以了粗暴和笨拙的改编去迎合其简单的逻辑。俞平伯临死前说，胡适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保全《红楼梦》有功。确实如此，虽然胡适从学术角度考证出《红楼梦》的两个作者尚无明显尊曹贬高之意，但为后来一些浅薄之徒留下伏笔。
那么《红楼梦》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呢？我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种说法：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人看。这话大体没错，但一件美好事物的毁灭方式和过程是有区别的，譬如一座漂亮的房子，它可以毁于一个玩火的顽童，也可以毁于某场乱世的战火，或者毁于其自身在漫长岁月中的衰朽过程，而顽童的火显然就不怎么具有悲剧性。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就在于：造成这一结果的偶然性因素不断减少，必然性因素在增加。顽童引起的火灾令人感到惋惜，而岁月的侵蚀则使人感到无法解脱的悲恸。所以我认为，悲剧的深刻性就在于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中那些必然性因素的深入挖掘上。任何偶然性的事件都会减轻悲剧的力量，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合乎逻辑的为它变更一个完美一些的结局，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这也是我不怎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因，且不说神父的那剂药太过戏剧化，倘若罗密欧晚几分钟自杀，结局就可以皆大欢喜）。换句话说，我以为最大的悲剧乃是你面临了悲剧的结局却逃无可逃。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个悲剧。</p>
<p>一、李贽学说的影响
《红楼梦》开篇写道：“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什么是假语村言？村言指俚俗之言，也就是白话，这一点好理解。那么假语指什么呢？我以为应当出自李贽《焚书。童心说》：“夫既以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事实上，李贽学说对《红楼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他说“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简直就是贾宝玉的话。
李贽学说产生于明末，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这使他在中国文化史上显得很另类。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一直以儒家学说为正统，在这一学说中，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它侧重于对群体秩序及其权威的维护。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孔孟主张人性本善，实际上也就是强调个体在道德上的责任，把个人的道德修炼当作是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手段，其最终境界就是“圣人”，即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体生命在道德实现中完成灵肉统一。从表面上看，儒学似乎具有很强的人本主义色彩，它不依赖于宗教救赎，没有救世主，在可触摸的现实世界中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它有一个致命伤：在人的本质上它取消了一个个体作为自然人所具有的那些权利诉求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这些“欲望”也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取消欲望存在的真实性，道德对于个体来说就十分沉重，并且从一开始就因此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虚伪”，到程朱理学，道德就终于走到自己的反面，表现出极端的虚伪和残酷。李贽学说就是对道德虚伪性的尖锐批判，表现了在理学高压下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其主张主要有二：一、宣称自私是人的天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如无私则无心矣。”也就是在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现实性。我以为这就是贾宝玉衔“玉”而生这一艺术构思的来源，“玉”实为 “欲”，“衔玉而生”实际上就是寓指欲望是天生的。所谓这一块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第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等等，都可以扣合于此。二、童心说： “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所谓童心即是指未受道德浸染而发乎于本性的一种状态，是纯真的，这是李贽为对抗道德虚伪性而正面提出的一个价值概念，实际上也是曹雪芹寄寓于大观园世界的价值理想。然而，作为一种生命价值归宿，童心更类似一个寓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通向它的实现途径，相反，随着年龄增长，社会生活的展开，失去童心更是一个必然趋势。李贽也明白这一点：“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而这也就预示了大观园的悲剧结局。
为更好地理解李贽以及《红楼梦》的悲剧，我们再对李贽学说作个深入一些的评价。李贽学说的批判性和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却是不完整的。如前所说，他提出人性自私的主张，从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真实性，但是从意识形态的完整性上讲，他还必须为生命价值的实现提供一个终极意义上的归宿，也就是说，仅仅提出欲望存在的真实性还不够，还必须证明欲望在生命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合理性，或者说，他必须为私欲提供一个救赎之道，因为私欲作为人性中具有对抗性的自然属性的那一个方面，它显然与人的社会生存方式相冲突，人在本质上可以表现出自然人的特质，但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却不可能建立在自然欲望实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联想到先秦的法家学说和柏拉图哲学。前者同样主张人性是自私和利己的，为了维护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它一味依靠建立在君王权威基础上的国家权力的强力镇压，却不能或不屑为那些被打入“罪恶深渊”的个体生命提供价值实现的救赎，这是它最终败给儒家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柏拉图哲学同样把人的本质视为自然人，但是他为“虚幻和罪恶”的现象世界开出的是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彼岸处方”，一直到四百年后，希伯莱宗教中的“原罪”和“上帝救赎”概念才把他从这样一个窘境中解救出来（关于这一点，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一文）。为此，李贽提出了“童心说”，这可以看作是李贽对生命价值的一种终极解释。从表面上看，“童心说”着力鼓吹的是“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而“真人”则是他提供的一个生命价值归宿，但是这只能在批判道德的虚伪性时才有意义，从自然本性的主张出发，童心固然是真，一个杀人偷盗之徒又何尝不真呢？事实上，“童心说”中还有未曾明言的一层涵义：童心之真贵乎无邪。绕了一圈，李贽还是回到了道德救赎的儒学老路上：他所提倡的个体权利最终还是要在道德的善恶评价下获得其存在的合理性。“童心说”实际上暗示了这样一种价值设想：把“真”的自然天性与“善”的道德原则加以统一以实现对人性的救赎，但是童真之所以无邪，不如说是其缺乏个体权利主张的意愿和能力，随着年岁增长，社会生活阅历增加，无邪的童真也必然要丧失。说到底，童真之善还是在无欲，从这一点上看，李贽晚年信奉佛教就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了。所以，“童心说”从价值判断上讲，仍然没有逃脱社会道德的控制；从实现可能上讲，根本就是此路不通。李贽到底还是未能给自然人性寻找到现实出路，曹雪芹也面临同样的困惑，甚至到现在我们仍然面临着这个困惑，对于一个深思熟虑的民主吁求者而言，他的难题在于：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然人性是否只能通过宗教才能得到最终救赎？
我以为这就是《红楼梦》这部悲剧的真正涵义：作者试图为个体权利价值主张寻找一条现实的出路，但他找不到，似乎也不可能找到，正所谓“无才可去补苍天”，于是就注定了这一个悲剧结局：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而那个成人世界最终还是只能在“虚伪”的道德中有序的运行。</p>
<p>二、兼美：曹雪芹的理想
通过上一节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红楼梦》悲剧冲突的两个方面：个体权利要求和群体秩序权威，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欲望”和“道德”，可以说这两者的关系是人类文化史中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曾经困扰了无数哲人，东西方两种文化实际上也就是在此问题上分道扬镳。前面提到，“童心说”暗示了在人性中将“真”的自然属性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的价值设想，而曹雪芹则明确地表达出了这一价值理想。
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如何理解这两个人物关乎对《红楼梦》悲剧的真正把握。若干年前我去看了一场完整的越剧经典《红楼梦》，印象里林黛玉唱葬花辞的时候很有些像被关在反革命监狱里的女革命者，而薛宝钗一直在角落里，与贾母、王夫人等叽叽咕咕，一副阴谋小人的嘴脸。长期以来，这种革命化的解读方式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此我实在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虽然我认为大多数读者应该会有不少疑问，譬如小说中的薛宝钗真的就一直在觊觎着“宝二奶奶”的位置么？不过，小说看起来似乎也的确给这种见解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支持，林黛玉和薛宝钗：一个直率张扬，一个温柔内敛；一个多愁善感，一个雍容宽厚；一个天真烂漫，一个贤良练达；说到底，一个代表了自然性情的率真，一个代表了道德修养上的成熟，在阶级社会进化论的语境下，就很容易被贴上了 “进步”与“保守”的标签，成为势不两立的两端。然而这样一种理解其实与小说情节有很大的距离，在我看来，它是把曹雪芹对人性的深刻思考粗暴地演绎成了一种浅陋的“革命论”。
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中，宝玉随警幻仙姑到了一处，两边配殿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等，警幻让贾宝玉在一个叫“薄命司”的地方“随喜”，正是在这里，宝玉看到了包括薛林在内的诸钗判词。这说明曹雪芹对薛宝钗的悲剧命运是同样寄予了深刻同情的。判词顺序的处理也很耐人寻味：十二钗只有十一首判词，薛林二人被合写在第一首判词中。以二人的重要性应当各有一首，这只能说明曹雪芹不愿在二人中区分高下。到本回末“警幻嫁妹”，这个钗黛合一的意图就表达得更清楚了：“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而其妹生得“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从表面上看，薛林二人性格迥异其趣，使得这个“兼美”的意图显得很奇怪和费解，俞平伯所谓“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双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也只是指出二人在重要性上相当，在情感上难以取舍而已。此后，在“钗黛合一”的总题目下众说纷纭，甚至有以林薛分别代表女人婚前与婚后两个阶段的说法。实际上，我以为在对兼美（秦可卿）居室的描写中，作者已经作出了“合一”的暗示：秦氏先将宝玉引至上房，“宝玉抬头看见是一幅画挂在上面，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断不肯住在这里，于是秦氏又将他引到卧房，“刚至房中，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宝玉此时便觉眼餳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上房是道德境界，卧室是性情世界，——这就是“兼美”所要兼的两个方面。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似也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一面是世情通达，譬如她死时托梦与王熙凤的那一段话表现了高于常人的世故见解；另一方面，她似又是个性情中人，曹雪芹没有明写出她的私生活，不过据说原来是有“淫丧天香楼”一节的，我们无法看到这段文字，也不去过分揣摩了。但我觉得这种删改表明了曹雪芹的苦衷：他想在秦可卿身上寄寓其“兼美”理想，但通过前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到要想在童心世界之外的成人世界中把“真”的自然性情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基本上就是个乌托邦，我推测在被删除的文字里，曹雪芹是要着力表现出秦可卿的“真性情”的，但是可以想见，无论他进行怎样的描述，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初衷，所以不如删去也罢。
曹雪芹的价值理想最终也只能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作为一个童心世界，大观园和园外的成人世界形成了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薛宝钗和贾宝玉、林黛玉诸姊妹都是大观园中人。在曹雪芹对大观园充满感情的诗意描述中，薛宝钗与宝玉及黛玉诸姊妹结社吟诗，畅言无忌，共同演绎了一段纯真故事，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薛宝钗，大观园的故事起码逊色一半。由此可见，林黛玉与薛宝钗决非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是体现了作者价值理想中的两个方面，即“真”与“善”，说的再详细点，林黛玉代表了自然人性上的“真”，薛宝钗代表了道德原则上的“善”。在理学正统意识形态中，将道德神圣化，这样的结果是使得自然人性和道德原则双方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自然人性因违背了道德原则而成为“恶真”，道德原则因无视自然人性的存在而成为“伪善”。但是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童心说”为两者的沟通提供了某种可能的基础，这就使得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林黛玉的“真”不失其善，而薛宝钗的“善”又不失其真。——我以为这便是“钗黛合一”的真义，即真善统一的人性价值理想。但是也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童真之所以能为道德所容，其实是因其个体权利意识尚未发展成熟到具有对抗性的那个程度，说白了也就是儿童对社会群秩权威没有威胁，随着年龄增长，童真既失，则无论是林黛玉的“善真”还是薛宝钗的“真善”都必然不复为世所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薛林之相依存又同归悲剧结局实在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在第八十七回《感秋声抚琴悲往事》中，经历兄嫂之难（薛蟠杀人被捕入狱、夏金桂吵闹不休）的薛宝钗寄书与林黛玉，写道：“妹生辰不偶，家运多艰，姊妹伶仃，萱亲衰迈。兼之猇声狺语，旦暮无休；更遭惨祸飞灾，不啻惊风密雨。夜深辗侧，愁绪何堪。属在同心，能不为之悯恻乎？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对菊持螯，同盟欢洽。犹记‘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之句，未尝不叹冷节余芳，如吾两人也！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匪曰无故呻吟，亦长歌当哭之意耳。”赋末又云：“忧心炳炳兮，发我哀吟。吟复吟兮，寄我知音。”读之令人唏嘘感叹不已。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两人则以各自的形式完成了各自的悲剧。
最好的概括还是两人寥寥二十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限眷恋和悲叹，一目了然。</p>
<p>三、宝玉出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真”
前面已经反复指出了“童心说”的困难，再多说几句。李贽学说主要是针对将道德客体化、或者说神化了的理学所作的批判，他的“童心说”主要在于以“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去对抗理学道德的虚伪性，虽然其中暗示出了“真善合一”这样一种价值趋向，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相比较下，曹雪芹一方面继承了他的人性主张，另一方面则通过贾宝玉的悲剧命运证明了“童心说”的破产。
一般认为贾宝玉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人性价值主张，其肯定和追求个体权利价值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成份。这种说法有一定的根据，但我以为并不准确，譬如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作品如《十日谈》等相比，贾宝玉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远不如后者来得那样直接和大胆。准确地说，贾宝玉体现的就是“童心说”的价值主张：一方面表现出鲜明的个体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仍然局限在道德救赎的儒学意识形态框架中。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贾雨村有一段对人性的议论：“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其仁者历数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等，恶者则有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等。而贾宝玉、林黛玉则属于介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人，贾雨村对之作了一段颇具文采的描述：“……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邪之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下，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中，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既然发泄，那邪气亦必赋之于人。”这一个“正邪两赋”的解释表明曹雪芹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是在道德上作了折衷的。他那个著名的“意淫说”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第五回中，警幻说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宝玉慌忙否认，警幻解释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共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这一段话曾令很多人感到费解，所谓“滥淫”与 “意淫”我们可以大概地理解为“性欲”与“爱情”的区别，前者在道德上站不住脚，而后者更能够为道德所容。但这样的理解也并不精确，因为爱情之所以符合道德原则是因为它承载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去掉了“性欲”这一个基础它也就不能符合“天分中生成”的描述，如果要准确地加以解释的话，在我看来，所谓“意淫”只能解释为“儿童的性欲”：它既能为道德所容，又是天生的。于此我们看到了曹雪芹的困境：他努力地试图为个体权利意识确立其独立地位，但他却无法在道德范畴之外找到证明其存在合理性的依据，或者说他无法为自然人性寻找到道德之外的救赎方式，结果只能在“童心世界”中通过对道德加以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来达成对其人性理想的阐释。
支持“童心说”的证据至少还有以下两点：一、《红楼梦》人物在年龄上的混乱。曹雪芹很明显对大观园中的人物都作了“儿童化处理”，正是因此造成了人物年龄上的模糊。如果说《红楼梦》仅是作者的自传，或者说是一部反“封建”的悲剧，那么就不能解释曹雪芹何以要作这样一种处理。二、曹雪芹在多个人物身上（甚至包括贾政）都提到了类似贾宝玉的经历，例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中，薛宝钗规劝林黛玉时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又如甄宝玉等，甚至贾政也是如此：在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中，贾母向邢王二夫人描述了幼时贾政：“想他那年轻的时侯，那一种古怪脾气，比宝玉还加一倍呢。直等娶了媳妇，才略略的懂了些人事儿。如今只抱怨宝玉。这会子，我看宝玉比他还略体些人情儿呢！”因为儿童是每个人都曾经历的一段时期，所以贾宝玉追求个体生命价值的悲剧超越了时代，在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中国（东方）社会具有最深刻的普遍性。
曹雪芹充分肯定了个体权利要求，但他只能将他的人性理想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真善合一”的童心世界中，同时他也深刻意识到大观园最终不过是一个“太虚幻境”。我以为《红楼梦》悲剧的深刻性或者说真正价值即在于此：当个体权利意识在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要求摆脱群秩权威控制、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时，它证明了对人性进行道德救赎的破产。孔孟学说为中国社会奠定了一种意识形态基础，即在生命终极意义上实现对自然人性的道德救赎，大概地说就是在人性中区分出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两个方面，并以符合群体秩序利益要求的道德原则加之以善恶评价，通过宣扬人性本善，最终实现道德对人性的全面控制，使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在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上达到一个完整社会人的理想。对群秩权威与个体权利要求的物质基础不在本文中展开（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须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物质产品的丰裕，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不断扩大乃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一个趋势一方面使个体权利的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使得儒学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控制越来越刚性化，终至于程朱理学将道德客体化这样一个极端。在程朱理学之后，王阳明哲学表现出了将道德拉下神坛的努力，但是他还是在儒学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中：把“人欲”解释为“良知”，实际上仍然没有给个体权利意识的表达拓展出足够的空间。而在李贽之后的那些思想家，在面对个体权利意识的挑战时，都没有跳出对个体权利意识进行道德评价的儒学框架，例如黄宗羲：“仁义之性，与生俱来，率之即是。”“人之气本善。”王夫之：“天理即在人欲中”，“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等等。事实上，我认为甚至到了“五四”以后，中国的主流思想仍然没有跳出这个框架，例如所谓阶级人性论实际上也就是对人性进行道德划分（对这个问题不拟在本文中展开）。曹雪芹自然也不可能摆脱这一个思想束缚。这实际上反映了在中国文化中个体权利意识无法找到道德之外的真正归宿这样一个事实。但是，道德原则与自然人性乃是天然对立的，道德只可能在日益增强的个体权利主张面前变得更宽容些，但是个体权利永远不可能在道德评价中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而这也是迄今为止我们通向民主意识形态的最大障碍。</p>
<p>四、谈后四十回的真伪
从思想性上证明《红楼梦》百二十回的完整与一致是本文的初衷，现在看好象有点多余了，不过还是略说几句。
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已经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而一些“主流”红学家则更是在此基础上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截然对立，不但在思想上一个进步一个反动，在艺术性上也把一个吹捧上天，说得句句精致，一字不能易，而把另一个讲得粗陋不堪，直到如今终于抛弃流行于世已经两百多年的完整的程（甲、乙）本，把一部残缺的脂评本奉为正宗，于此又进一步带动了各种各样的解秘和探佚，穷尽心思去揣测所谓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实构思，搞出了各种希奇古怪的续本来。我记得八十年代拍摄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就是改编了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可惜除了仿佛记得林黛玉死的时候贾宝玉竟然出门去了，其余的则一概都不记得了（印象中这个改编颇受非议，所以稍后不久拍摄的电影《红楼梦》就尊重了程本情节）。老实说，我对这个观点一直就觉得很难以理解，照高鹗的说法后四十回乃是他广泛搜集散落民间的原稿整理而成，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可信的：第一、曹雪芹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润色修改的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不完整的稿本，所以曹雪芹一定是有后四十回的原本的；第二、高鹗离曹雪芹去世不远，其搜求原稿是可以做到的。或以所谓脂评本中的某些批语来否定后四十回的情节，我以为更是荒谬，且不说脂评本的可信度如何，就是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时，其思想感情和创作构思发生变化也是经常发生的，譬如我们经常提起的塞万提斯写作《堂吉诃德》的例子，更何况《红楼梦》这一个包罗万象的宏大构思。而且《红楼梦》作为一部未及最终定稿的作品，一些矛盾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第五回的判词中明明画着秦可卿悬梁自尽，十三回中写的却是病死。下面讨论几个后四十回中颇受争议的情节：
一、宝玉中举。这是为“革命逻辑”最难容忍的，认为贾宝玉不应该作出这样的变节行为。果真如此么？我们可以注意看看这一回的回目，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这就是说贾宝玉参加科举并不是出于成人的功名思想，而是为了彻底了结俗世情缘，或者说就是回报父母生养之恩，——爱情了了，却还有个亲情。我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叫《哪吒闹海》的动画片，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哪吒自刎，对其父李靖说，把这一身骨血还你。这两个情节颇有异曲同工之意趣。或者就如书中所解释的：“众人道：‘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和尚，就不该中举人了。怎么中了才去？’贾政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他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另样。’”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更见出拒绝成人世界的绝决态度。
二、家道复初。一些固执的“红学家”依据红楼梦曲中“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句，非要把贾家一门男女弄得家破人亡，更要一把火烧干净！而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红楼梦》不是一个家族悲剧，也不是某个王朝的悲剧，而是一部人性的悲剧，对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每一个个体生命来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大观园的荒芜就是悲剧之果，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b9cq.html</p>
<p><strong>作者 胡乐耘</strong></p>
<p><span id="more-169"></span></p>
<p>毫无疑问《红楼梦》是一部悲剧，然而它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迄今两个半世纪以来，众说纷纭，而每一个论者都自信得其真谛。就每一位读者本身而言，他得出怎样的理解本无所谓对错，因为《红楼梦》的内涵正如生活本身一样极其丰富，我因自己当下的遭际和心境自然会有所侧重，并加以附会。例如我初读《红楼梦》时正上中学，满脑子便都是情爱幻想。一直到若干年后，我才感到《红楼梦》决非一部简单的爱情悲剧。在我所受到的正统教育中，《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作品，以贾宝玉、林黛玉为代表的进步民主思想和以贾母、王夫人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抗争构成了这一部悲剧的主要矛盾，而宝黛的悲剧结局就被视作对万恶的封建社会的泣血控诉。贯彻这一主题的最好改编作品就是越剧《红楼梦》，而其后许多“主流”红学家腰斩《红楼梦》、尊曹贬高的主要依据也在于此：所谓后四十回中宝玉中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情节被视作是一种革命者的变节与妥协。叛徒是所有革命者最不能接受的，所以宋江终被扣上了“投降主义”的帽子，还好，百二十回《红楼梦》被考证出了两个作者，于是，曹雪芹成了革命者，高鹗变成了封建主义的卫道士，他所作的对原著的修订或者说续写被视为具有“险恶用心”，曹、高从此势不两立。胡适从学术角度考据出的结果被赋予了一种新的解读，即使在阶级论已经淡化的今天，仍然可见其影响。此外，或以为排满，或以为作者的自传，到今天竟又把它当作了一出宫廷阴谋剧。老实说，当刘心武在央视滔滔不绝地考证秦可卿的身份时，我也很有兴趣就像在读《福尔摩斯探案》，但这脱离文本毕竟太远了，小说家不会这样写小说，读者也不宜这样去读小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的智力游戏而已。<br />
曹雪芹自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四句话充满了一种大恸之下知音难遇之感，不过这起码证明《红楼梦》并不只是一部爱情悲剧，因为倘若曹雪芹意在于此，那古往今来失恋的人多了去了，他也不至于发出“谁解其中味”的感慨。那么那些“革命者”的论点呢？如果我们把宝黛与贾母、王夫人等视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代表而对立起来，那又怎么理解贾母对宝黛的呵护？黛玉向宝钗的投诚？史湘云对宝玉“不入耳”的规劝？喜爱宝钗、袭人者至今不绝又是为何？某些红学家们倒是做了不少努力，譬如把拆散宝黛的罪责硬是从贾母、王熙凤身上撇清、转到元春和王夫人身上，把黛玉的投诚硬解成“口服心不服”等等。其实在我看来，较之于这些红学家们的改编，贾母对宝黛的呵护及终而对黛玉的疏远、黛玉对宝钗一番规劝的心悦诚服、史湘云袭人们的规劝反更自然和合乎情理，那些红学家们实在是活生生将《红楼梦》这一部在罕有高度上把握了人性复杂全貌的作品加以了粗暴和笨拙的改编去迎合其简单的逻辑。俞平伯临死前说，胡适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保全《红楼梦》有功。确实如此，虽然胡适从学术角度考证出《红楼梦》的两个作者尚无明显尊曹贬高之意，但为后来一些浅薄之徒留下伏笔。<br />
那么《红楼梦》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呢？我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种说法：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人看。这话大体没错，但一件美好事物的毁灭方式和过程是有区别的，譬如一座漂亮的房子，它可以毁于一个玩火的顽童，也可以毁于某场乱世的战火，或者毁于其自身在漫长岁月中的衰朽过程，而顽童的火显然就不怎么具有悲剧性。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就在于：造成这一结果的偶然性因素不断减少，必然性因素在增加。顽童引起的火灾令人感到惋惜，而岁月的侵蚀则使人感到无法解脱的悲恸。所以我认为，悲剧的深刻性就在于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中那些必然性因素的深入挖掘上。任何偶然性的事件都会减轻悲剧的力量，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合乎逻辑的为它变更一个完美一些的结局，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这也是我不怎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因，且不说神父的那剂药太过戏剧化，倘若罗密欧晚几分钟自杀，结局就可以皆大欢喜）。换句话说，我以为最大的悲剧乃是你面临了悲剧的结局却逃无可逃。<br />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个悲剧。</p>
<p><strong>一、李贽学说的影响</strong><br />
《红楼梦》开篇写道：“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什么是假语村言？村言指俚俗之言，也就是白话，这一点好理解。那么假语指什么呢？我以为应当出自李贽《焚书。童心说》：“夫既以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事实上，李贽学说对《红楼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他说“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简直就是贾宝玉的话。<br />
李贽学说产生于明末，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这使他在中国文化史上显得很另类。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一直以儒家学说为正统，在这一学说中，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它侧重于对群体秩序及其权威的维护。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孔孟主张人性本善，实际上也就是强调个体在道德上的责任，把个人的道德修炼当作是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手段，其最终境界就是“圣人”，即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体生命在道德实现中完成灵肉统一。从表面上看，儒学似乎具有很强的人本主义色彩，它不依赖于宗教救赎，没有救世主，在可触摸的现实世界中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它有一个致命伤：在人的本质上它取消了一个个体作为自然人所具有的那些权利诉求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这些“欲望”也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取消欲望存在的真实性，道德对于个体来说就十分沉重，并且从一开始就因此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虚伪”，到程朱理学，道德就终于走到自己的反面，表现出极端的虚伪和残酷。李贽学说就是对道德虚伪性的尖锐批判，表现了在理学高压下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其主张主要有二：一、宣称自私是人的天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如无私则无心矣。”也就是在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现实性。我以为这就是贾宝玉衔“玉”而生这一艺术构思的来源，“玉”实为 “欲”，“衔玉而生”实际上就是寓指欲望是天生的。所谓这一块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第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等等，都可以扣合于此。二、童心说： “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所谓童心即是指未受道德浸染而发乎于本性的一种状态，是纯真的，这是李贽为对抗道德虚伪性而正面提出的一个价值概念，实际上也是曹雪芹寄寓于大观园世界的价值理想。然而，作为一种生命价值归宿，童心更类似一个寓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通向它的实现途径，相反，随着年龄增长，社会生活的展开，失去童心更是一个必然趋势。李贽也明白这一点：“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而这也就预示了大观园的悲剧结局。<br />
为更好地理解李贽以及《红楼梦》的悲剧，我们再对李贽学说作个深入一些的评价。李贽学说的批判性和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却是不完整的。如前所说，他提出人性自私的主张，从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真实性，但是从意识形态的完整性上讲，他还必须为生命价值的实现提供一个终极意义上的归宿，也就是说，仅仅提出欲望存在的真实性还不够，还必须证明欲望在生命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合理性，或者说，他必须为私欲提供一个救赎之道，因为私欲作为人性中具有对抗性的自然属性的那一个方面，它显然与人的社会生存方式相冲突，人在本质上可以表现出自然人的特质，但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却不可能建立在自然欲望实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联想到先秦的法家学说和柏拉图哲学。前者同样主张人性是自私和利己的，为了维护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它一味依靠建立在君王权威基础上的国家权力的强力镇压，却不能或不屑为那些被打入“罪恶深渊”的个体生命提供价值实现的救赎，这是它最终败给儒家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柏拉图哲学同样把人的本质视为自然人，但是他为“虚幻和罪恶”的现象世界开出的是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彼岸处方”，一直到四百年后，希伯莱宗教中的“原罪”和“上帝救赎”概念才把他从这样一个窘境中解救出来（关于这一点，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一文）。为此，李贽提出了“童心说”，这可以看作是李贽对生命价值的一种终极解释。从表面上看，“童心说”着力鼓吹的是“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而“真人”则是他提供的一个生命价值归宿，但是这只能在批判道德的虚伪性时才有意义，从自然本性的主张出发，童心固然是真，一个杀人偷盗之徒又何尝不真呢？事实上，“童心说”中还有未曾明言的一层涵义：童心之真贵乎无邪。绕了一圈，李贽还是回到了道德救赎的儒学老路上：他所提倡的个体权利最终还是要在道德的善恶评价下获得其存在的合理性。“童心说”实际上暗示了这样一种价值设想：把“真”的自然天性与“善”的道德原则加以统一以实现对人性的救赎，但是童真之所以无邪，不如说是其缺乏个体权利主张的意愿和能力，随着年岁增长，社会生活阅历增加，无邪的童真也必然要丧失。说到底，童真之善还是在无欲，从这一点上看，李贽晚年信奉佛教就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了。所以，“童心说”从价值判断上讲，仍然没有逃脱社会道德的控制；从实现可能上讲，根本就是此路不通。李贽到底还是未能给自然人性寻找到现实出路，曹雪芹也面临同样的困惑，甚至到现在我们仍然面临着这个困惑，对于一个深思熟虑的民主吁求者而言，他的难题在于：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然人性是否只能通过宗教才能得到最终救赎？<br />
我以为这就是《红楼梦》这部悲剧的真正涵义：作者试图为个体权利价值主张寻找一条现实的出路，但他找不到，似乎也不可能找到，正所谓“无才可去补苍天”，于是就注定了这一个悲剧结局：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而那个成人世界最终还是只能在“虚伪”的道德中有序的运行。</p>
<p><strong>二、兼美：曹雪芹的理想</strong><br />
通过上一节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红楼梦》悲剧冲突的两个方面：个体权利要求和群体秩序权威，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欲望”和“道德”，可以说这两者的关系是人类文化史中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曾经困扰了无数哲人，东西方两种文化实际上也就是在此问题上分道扬镳。前面提到，“童心说”暗示了在人性中将“真”的自然属性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的价值设想，而曹雪芹则明确地表达出了这一价值理想。<br />
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如何理解这两个人物关乎对《红楼梦》悲剧的真正把握。若干年前我去看了一场完整的越剧经典《红楼梦》，印象里林黛玉唱葬花辞的时候很有些像被关在反革命监狱里的女革命者，而薛宝钗一直在角落里，与贾母、王夫人等叽叽咕咕，一副阴谋小人的嘴脸。长期以来，这种革命化的解读方式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此我实在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虽然我认为大多数读者应该会有不少疑问，譬如小说中的薛宝钗真的就一直在觊觎着“宝二奶奶”的位置么？不过，小说看起来似乎也的确给这种见解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支持，林黛玉和薛宝钗：一个直率张扬，一个温柔内敛；一个多愁善感，一个雍容宽厚；一个天真烂漫，一个贤良练达；说到底，一个代表了自然性情的率真，一个代表了道德修养上的成熟，在阶级社会进化论的语境下，就很容易被贴上了 “进步”与“保守”的标签，成为势不两立的两端。然而这样一种理解其实与小说情节有很大的距离，在我看来，它是把曹雪芹对人性的深刻思考粗暴地演绎成了一种浅陋的“革命论”。<br />
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中，宝玉随警幻仙姑到了一处，两边配殿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等，警幻让贾宝玉在一个叫“薄命司”的地方“随喜”，正是在这里，宝玉看到了包括薛林在内的诸钗判词。这说明曹雪芹对薛宝钗的悲剧命运是同样寄予了深刻同情的。判词顺序的处理也很耐人寻味：十二钗只有十一首判词，薛林二人被合写在第一首判词中。以二人的重要性应当各有一首，这只能说明曹雪芹不愿在二人中区分高下。到本回末“警幻嫁妹”，这个钗黛合一的意图就表达得更清楚了：“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而其妹生得“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从表面上看，薛林二人性格迥异其趣，使得这个“兼美”的意图显得很奇怪和费解，俞平伯所谓“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双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也只是指出二人在重要性上相当，在情感上难以取舍而已。此后，在“钗黛合一”的总题目下众说纷纭，甚至有以林薛分别代表女人婚前与婚后两个阶段的说法。实际上，我以为在对兼美（秦可卿）居室的描写中，作者已经作出了“合一”的暗示：秦氏先将宝玉引至上房，“宝玉抬头看见是一幅画挂在上面，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断不肯住在这里，于是秦氏又将他引到卧房，“刚至房中，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宝玉此时便觉眼餳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上房是道德境界，卧室是性情世界，——这就是“兼美”所要兼的两个方面。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似也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一面是世情通达，譬如她死时托梦与王熙凤的那一段话表现了高于常人的世故见解；另一方面，她似又是个性情中人，曹雪芹没有明写出她的私生活，不过据说原来是有“淫丧天香楼”一节的，我们无法看到这段文字，也不去过分揣摩了。但我觉得这种删改表明了曹雪芹的苦衷：他想在秦可卿身上寄寓其“兼美”理想，但通过前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到要想在童心世界之外的成人世界中把“真”的自然性情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基本上就是个乌托邦，我推测在被删除的文字里，曹雪芹是要着力表现出秦可卿的“真性情”的，但是可以想见，无论他进行怎样的描述，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初衷，所以不如删去也罢。<br />
曹雪芹的价值理想最终也只能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作为一个童心世界，大观园和园外的成人世界形成了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薛宝钗和贾宝玉、林黛玉诸姊妹都是大观园中人。在曹雪芹对大观园充满感情的诗意描述中，薛宝钗与宝玉及黛玉诸姊妹结社吟诗，畅言无忌，共同演绎了一段纯真故事，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薛宝钗，大观园的故事起码逊色一半。由此可见，林黛玉与薛宝钗决非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是体现了作者价值理想中的两个方面，即“真”与“善”，说的再详细点，林黛玉代表了自然人性上的“真”，薛宝钗代表了道德原则上的“善”。在理学正统意识形态中，将道德神圣化，这样的结果是使得自然人性和道德原则双方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自然人性因违背了道德原则而成为“恶真”，道德原则因无视自然人性的存在而成为“伪善”。但是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童心说”为两者的沟通提供了某种可能的基础，这就使得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林黛玉的“真”不失其善，而薛宝钗的“善”又不失其真。——我以为这便是“钗黛合一”的真义，即真善统一的人性价值理想。但是也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童真之所以能为道德所容，其实是因其个体权利意识尚未发展成熟到具有对抗性的那个程度，说白了也就是儿童对社会群秩权威没有威胁，随着年龄增长，童真既失，则无论是林黛玉的“善真”还是薛宝钗的“真善”都必然不复为世所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薛林之相依存又同归悲剧结局实在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在第八十七回《感秋声抚琴悲往事》中，经历兄嫂之难（薛蟠杀人被捕入狱、夏金桂吵闹不休）的薛宝钗寄书与林黛玉，写道：“妹生辰不偶，家运多艰，姊妹伶仃，萱亲衰迈。兼之猇声狺语，旦暮无休；更遭惨祸飞灾，不啻惊风密雨。夜深辗侧，愁绪何堪。属在同心，能不为之悯恻乎？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对菊持螯，同盟欢洽。犹记‘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之句，未尝不叹冷节余芳，如吾两人也！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匪曰无故呻吟，亦长歌当哭之意耳。”赋末又云：“忧心炳炳兮，发我哀吟。吟复吟兮，寄我知音。”读之令人唏嘘感叹不已。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两人则以各自的形式完成了各自的悲剧。<br />
最好的概括还是两人寥寥二十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限眷恋和悲叹，一目了然。</p>
<p><strong>三、宝玉出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真”</strong><br />
前面已经反复指出了“童心说”的困难，再多说几句。李贽学说主要是针对将道德客体化、或者说神化了的理学所作的批判，他的“童心说”主要在于以“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去对抗理学道德的虚伪性，虽然其中暗示出了“真善合一”这样一种价值趋向，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相比较下，曹雪芹一方面继承了他的人性主张，另一方面则通过贾宝玉的悲剧命运证明了“童心说”的破产。<br />
一般认为贾宝玉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人性价值主张，其肯定和追求个体权利价值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成份。这种说法有一定的根据，但我以为并不准确，譬如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作品如《十日谈》等相比，贾宝玉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远不如后者来得那样直接和大胆。准确地说，贾宝玉体现的就是“童心说”的价值主张：一方面表现出鲜明的个体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仍然局限在道德救赎的儒学意识形态框架中。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贾雨村有一段对人性的议论：“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其仁者历数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等，恶者则有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等。而贾宝玉、林黛玉则属于介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人，贾雨村对之作了一段颇具文采的描述：“……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邪之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下，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中，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既然发泄，那邪气亦必赋之于人。”这一个“正邪两赋”的解释表明曹雪芹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是在道德上作了折衷的。他那个著名的“意淫说”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第五回中，警幻说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宝玉慌忙否认，警幻解释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共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这一段话曾令很多人感到费解，所谓“滥淫”与 “意淫”我们可以大概地理解为“性欲”与“爱情”的区别，前者在道德上站不住脚，而后者更能够为道德所容。但这样的理解也并不精确，因为爱情之所以符合道德原则是因为它承载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去掉了“性欲”这一个基础它也就不能符合“天分中生成”的描述，如果要准确地加以解释的话，在我看来，所谓“意淫”只能解释为“儿童的性欲”：它既能为道德所容，又是天生的。于此我们看到了曹雪芹的困境：他努力地试图为个体权利意识确立其独立地位，但他却无法在道德范畴之外找到证明其存在合理性的依据，或者说他无法为自然人性寻找到道德之外的救赎方式，结果只能在“童心世界”中通过对道德加以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来达成对其人性理想的阐释。<br />
支持“童心说”的证据至少还有以下两点：一、《红楼梦》人物在年龄上的混乱。曹雪芹很明显对大观园中的人物都作了“儿童化处理”，正是因此造成了人物年龄上的模糊。如果说《红楼梦》仅是作者的自传，或者说是一部反“封建”的悲剧，那么就不能解释曹雪芹何以要作这样一种处理。二、曹雪芹在多个人物身上（甚至包括贾政）都提到了类似贾宝玉的经历，例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中，薛宝钗规劝林黛玉时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又如甄宝玉等，甚至贾政也是如此：在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中，贾母向邢王二夫人描述了幼时贾政：“想他那年轻的时侯，那一种古怪脾气，比宝玉还加一倍呢。直等娶了媳妇，才略略的懂了些人事儿。如今只抱怨宝玉。这会子，我看宝玉比他还略体些人情儿呢！”因为儿童是每个人都曾经历的一段时期，所以贾宝玉追求个体生命价值的悲剧超越了时代，在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中国（东方）社会具有最深刻的普遍性。<br />
曹雪芹充分肯定了个体权利要求，但他只能将他的人性理想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真善合一”的童心世界中，同时他也深刻意识到大观园最终不过是一个“太虚幻境”。我以为《红楼梦》悲剧的深刻性或者说真正价值即在于此：当个体权利意识在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要求摆脱群秩权威控制、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时，它证明了对人性进行道德救赎的破产。孔孟学说为中国社会奠定了一种意识形态基础，即在生命终极意义上实现对自然人性的道德救赎，大概地说就是在人性中区分出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两个方面，并以符合群体秩序利益要求的道德原则加之以善恶评价，通过宣扬人性本善，最终实现道德对人性的全面控制，使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在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上达到一个完整社会人的理想。对群秩权威与个体权利要求的物质基础不在本文中展开（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须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物质产品的丰裕，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不断扩大乃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一个趋势一方面使个体权利的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使得儒学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控制越来越刚性化，终至于程朱理学将道德客体化这样一个极端。在程朱理学之后，王阳明哲学表现出了将道德拉下神坛的努力，但是他还是在儒学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中：把“人欲”解释为“良知”，实际上仍然没有给个体权利意识的表达拓展出足够的空间。而在李贽之后的那些思想家，在面对个体权利意识的挑战时，都没有跳出对个体权利意识进行道德评价的儒学框架，例如黄宗羲：“仁义之性，与生俱来，率之即是。”“人之气本善。”王夫之：“天理即在人欲中”，“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等等。事实上，我认为甚至到了“五四”以后，中国的主流思想仍然没有跳出这个框架，例如所谓阶级人性论实际上也就是对人性进行道德划分（对这个问题不拟在本文中展开）。曹雪芹自然也不可能摆脱这一个思想束缚。这实际上反映了在中国文化中个体权利意识无法找到道德之外的真正归宿这样一个事实。但是，道德原则与自然人性乃是天然对立的，道德只可能在日益增强的个体权利主张面前变得更宽容些，但是个体权利永远不可能在道德评价中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而这也是迄今为止我们通向民主意识形态的最大障碍。</p>
<p><strong>四、谈后四十回的真伪</strong><br />
从思想性上证明《红楼梦》百二十回的完整与一致是本文的初衷，现在看好象有点多余了，不过还是略说几句。<br />
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已经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而一些“主流”红学家则更是在此基础上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截然对立，不但在思想上一个进步一个反动，在艺术性上也把一个吹捧上天，说得句句精致，一字不能易，而把另一个讲得粗陋不堪，直到如今终于抛弃流行于世已经两百多年的完整的程（甲、乙）本，把一部残缺的脂评本奉为正宗，于此又进一步带动了各种各样的解秘和探佚，穷尽心思去揣测所谓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实构思，搞出了各种希奇古怪的续本来。我记得八十年代拍摄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就是改编了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可惜除了仿佛记得林黛玉死的时候贾宝玉竟然出门去了，其余的则一概都不记得了（印象中这个改编颇受非议，所以稍后不久拍摄的电影《红楼梦》就尊重了程本情节）。老实说，我对这个观点一直就觉得很难以理解，照高鹗的说法后四十回乃是他广泛搜集散落民间的原稿整理而成，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可信的：第一、曹雪芹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润色修改的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不完整的稿本，所以曹雪芹一定是有后四十回的原本的；第二、高鹗离曹雪芹去世不远，其搜求原稿是可以做到的。或以所谓脂评本中的某些批语来否定后四十回的情节，我以为更是荒谬，且不说脂评本的可信度如何，就是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时，其思想感情和创作构思发生变化也是经常发生的，譬如我们经常提起的塞万提斯写作《堂吉诃德》的例子，更何况《红楼梦》这一个包罗万象的宏大构思。而且《红楼梦》作为一部未及最终定稿的作品，一些矛盾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第五回的判词中明明画着秦可卿悬梁自尽，十三回中写的却是病死。下面讨论几个后四十回中颇受争议的情节：<br />
一、宝玉中举。这是为“革命逻辑”最难容忍的，认为贾宝玉不应该作出这样的变节行为。果真如此么？我们可以注意看看这一回的回目，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这就是说贾宝玉参加科举并不是出于成人的功名思想，而是为了彻底了结俗世情缘，或者说就是回报父母生养之恩，——爱情了了，却还有个亲情。我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叫《哪吒闹海》的动画片，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哪吒自刎，对其父李靖说，把这一身骨血还你。这两个情节颇有异曲同工之意趣。或者就如书中所解释的：“众人道：‘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和尚，就不该中举人了。怎么中了才去？’贾政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他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另样。’”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更见出拒绝成人世界的绝决态度。<br />
二、家道复初。一些固执的“红学家”依据红楼梦曲中“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句，非要把贾家一门男女弄得家破人亡，更要一把火烧干净！而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红楼梦》不是一个家族悲剧，也不是某个王朝的悲剧，而是一部人性的悲剧，对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每一个个体生命来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大观园的荒芜就是悲剧之果，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宝黛钗三个主人公实际上都完成了各自的悲剧命运。至于家道复初，我的理解是：一个新的悲剧舞台又在搭建，而一幕同样的悲剧又将上演，并且还要反复地演下去。若是非要把宝玉蹲大牢做乞丐、贾家被大火烧光作为悲剧的结局的话，反是削弱了具有宿命意义的《红楼梦》悲剧的深度。<br />
三、林黛玉之死。无论从情节构思还是文字上看，这一部分都写得极为精彩，我以为稍有些鉴别力的读者都不应对此有怀疑。不妨引一段文字：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中，得知真相的林黛玉恍惚中走到贾宝玉屋里，“看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瞅着嘻嘻的傻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忽然听着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傻笑起来。”这一段描述显然与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中的一处情节遥相呼应，当时贾宝玉说破了林黛玉的病因，大为震动的林黛玉与贾宝玉对怔了半天，惜乎黛玉先走了一步，未听到出了神的宝玉误对袭人所说的肺腑之言：“好妹妹，我的这个心，从来不敢说，今日胆大说出来，就是死了也是甘心的！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捱着。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两个知音相思猜忌了这一生，一句最彻底的表白先未听到，到终于听到时悲剧已然到了结局！我真不明白刘心武转说的那个周汝昌的考证，说林黛玉沉湖而死，是不是觉得林黛玉身披素纱缓缓往湖里走去这样一个画面很浪漫唯美？只是我不明白林黛玉应当沉到哪个湖里去？大观园里是有水的，黛玉葬花的时候说这一股水从墙下流出园去，所以我估计淹不死人。那就只能出去找个湖了，——有这个可能么？<br />
四、贾母对宝玉婚事的安排。贾母对林黛玉感情上的变化一直为某些人所不喜，于是就依据前八十回的描写非说贾母一以贯之的是喜欢黛玉甚于宝钗的。我就纳闷了：贾母的感情是不能变化的吗？事实上他们难以处理的是这样一个矛盾：宝黛爱情是在贾母的溺爱纵容下成长起来的，如果贾母又是破坏这个爱情的“元凶”，那么就很难给贾母这个人归类。其实我们只需要问一个很实实在在的问题：当你从小溺爱的儿子长大成人要讨老婆的时候，你希望他娶一个率性刻薄又体弱多病的姑娘呢，还是一个温柔贤惠又很懂得做人的姑娘呢？事实上直到今天，那些年轻人单纯浪漫的婚姻仍然受到很多成人世故思想的干预，更何况两三百年以前。第八十四回宝玉始提亲，其后贾母多次谈及黛玉，在我看来，句句都符合我们这个社会的世故人情。<br />
不再多举例了。我承认从阅读的快感上后四十回不如前八十回，这是因为前面令人心动的大观园的美好生活在第八十一回贾宝玉“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宣示了自己的成人礼后就不复存在了，但是，从整体悲剧及人物命运的完整和统一性上看，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是不容分割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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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今晚报》漫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王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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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08:32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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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p>
<p>后四十回的大结构</p>
<p>由于“红学”的主流观点是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作，人们习惯于区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其实从阅读的感受来说，我宁愿区分前七十八回与后四十二回。盖自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之后，七十五回贾珍夜宴，异兆悲音（令人毛骨悚然），七十六回品笛凄清，联诗寂寞，七十七回晴雯死，芳官被逐被骗出家等于活着死掉，七十八回宝玉写下痛心疾首的芙蓉女儿诔，把抄检的余波、后遗症写好写够，底下七十九回与八十回的夏金桂、宝蟾、薛蟠、香菱、迎春、孙绍祖的事，已经另立门户，而且是越来越凸显出贾氏家族的没落衰败了。</p>
<p></p>
<p>前七十八回写贵族风光与秘闻，很容易吸引普通读者的眼球。一群美丽小儿女特别是小女儿，养尊处优，喜怒无常，吃香喝辣，颐指气使，诗词歌赋，春夏秋冬，怎能不引起遐思、羡慕、迷恋与慨然长叹？</p>
<p>后四十二回任务艰巨。主旋律是衰败没落。这个死，那个病，这个当姑子，那个当和尚，这儿打架，那儿争吵，这儿犯事，那儿被参，坏事成了堆，字里行间，一股晦气、背运之气，一般读者能喜欢看这个吗？</p>
<p>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时不动声色。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p>
<p>老太太总不言语。黛玉抱着贾母的腰哭道……情知不是路了，求去无用，不如寻个自尽……便是外祖母与舅母姊妹们，平时何等待的好，可见都是假……便见宝玉站在面前，笑嘻嘻地说：“妹妹大喜呀。”黛玉……把宝玉紧紧拉住……宝玉道：“……我说叫你住下。你不信我的话，你就瞧瞧我的心。”说着，就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黛玉……忙用手握着宝玉的心窝，哭道：“你怎么做出这个事来，你先来杀了我罢！”宝玉道：“不怕，我拿我的心给你瞧。”还把手在划开的地方儿乱抓。黛玉……抱住宝玉痛哭。宝玉道：“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眼睛往上一翻，咕咚就倒了。黛玉拼命放声大哭。</p>
<p>此梦写得很像，也很动人，是宝黛爱情交响乐最后一个乐章的引子。这部交响乐一共三个乐章，第一乐章是相会相知，第二乐章是以命相许，第三乐章则从这个梦开始，是地狱之旅，灭亡之歌。黛玉的梦里预演了老太太与众亲戚的绝情，宝玉的一则无情，一则剜心破肚的悲哀与决绝，恍恍惚惚，无依无靠，似梦似真。尤其是宝玉剜心一节，写得令人惊悚。</p>
<p>第八十三回，省宫闱贾元妃染恙，闹闺阃薛宝钗吞声。悲声四起，厄运难逃，特别是从元妃与宝钗这边也传出来凶兆，太震动了。元妃与宝钗都是女中圣人，修养礼数，处世做人，道德行止，完美无缺，她们的挫折完全不能由她们自身负责，只说明这一家或几家气数将尽了。</p>
<p>没落的气势与逻辑</p>
<p>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与邢夫人有亲戚关系的张小姐被提到宝玉的婚事话题上，这本身已经带一些晦气，从前七十八回已经看出，邢的出场大大的不吉。而贾环也是同样的可厌可恶。第八十五回，贾存周报升郎中任薛文起复惹放流刑。四面楚歌之势已成，有心为之一恸，无力为之回天了，爱谁谁。</p>
<p>然后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寄闲情淑女解琴书。薛蟠旧账未还，变成新账，但贾薛等如何靠金钱与权势买通赃官颠倒是非，写得仍然生动，用笔不俗，如是高鹗续作，绝非一般般可比。讲琴书一凶也极必要，曹氏是决心写一部封建贵族的青春百科全书的，前边写了那么多诗、画、读书、衣食住行、玩乐，现在确是应该写琴写写音乐了。这个八十六回是稍稍往回拉一拉，薛蟠事证明他们仍是望族，犹有实力。而黛玉讲琴，也显示了青春尚未全灭全亡。</p>
<p>第八十七回，感深秋抚琴悲往事，坐禅寂走火入邪魔。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正家法贾珍鞭悍仆……</p>
<p>全面告急。原来就存在着的，被权势所遮蔽，被表面的红火所掩盖，甚至是被青春的热闹与无心所暂时推迟的种种矛盾，正在腐烂与浮出水面。</p>
<p>第八十九回，人亡物在公子填词，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填词是悼念晴雯的余波，《红楼梦》常常采用这种写法，完而不结，余音袅袅——</p>
<p>黛玉一腔心事……如同将身撂在大海里一般……千愁万恨，堆上心来。左右打算，不如早些死了……打定了主意，被也不盖，衣也不添……紫鹃道：“头里咱们说话，只怕姑娘听见了，你看刚才的神情，大有缘故……</p>
<p>次日，黛玉清早起来，也不叫人，独自一个呆呆地坐着……那黛玉对着镜子，只管呆呆地自看。看了一回，那泪珠儿断断连连，早已湿透了罗帕……黛玉才随便梳洗了，那眼中泪渍终是不干。又自坐了一会，叫紫鹃道：“你把藏香点上。”紫鹃道：“姑娘，你睡也没睡得几时，如何点香？不是要写经？”黛玉点点头儿……道： “不怕，早完了早好……以后你们见了我的字迹，就算见了我的面儿了。”……</p>
<p>整个说来，后面对于黛玉的以发呆为核心的描写是成功的，这些过程是必要的也是自然的。而许多学者的挑剔是先入为主的伪作观念、代作观念在那里起作用。</p>
<p>其实我们很难设想黛玉的命运有别样的发展过程。宝玉婚事并非一蹴而就，有各种蛛丝马迹，一些事情先被紫鹃雪雁察觉，十分合情合理。黛玉不能死得太早，死早了便成为生理病理医疗事件。不能死得再晚，死晚了便成了尴尬的“第三者”了。不可能一家伙突然猝死，不可能是上吊抹脖子，那样太民间化戏曲化，黛玉不是尤三姐，不是鲍二家的，不能走那条路。黛玉只能是尝尽了爱情被阻挡被破坏被扼杀的痛苦，死于这样的痛苦。行先是噩梦，然后是自戕，同时呆呆地成为了活死人，这样写恰到好处。</p>
<p>高鹗的本事</p>
<p>第九十回是失绵衣贫女耐嗷嘈，送果品小郎惊叵测。贫女说的是邢岫烟。本书前面说到她的家贫，说到她的清雅，她与妙玉的友谊，别的无甚交代。这里能写一些岫烟的事，属面面俱到，难能可贵。</p>
<p>中国人讲礼节，礼节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规范，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但是礼貌的突出有时又掩盖了真情实感。岫烟的丫头与一个婆子拌嘴，被凤姐看到，凤姐以主人身份责备婆子，岫烟以客人身份责备自己的丫头，反替婆子说情。说完情再难过，觉得是自己受到了欺侮轻慢。如何区别礼节礼貌与虚伪应付？同样如何区分野蛮与真诚，粗暴无礼与豪爽率性？这都是人生的悖论文化的悖论。无怪乎老子讲什么“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p>
<p>第九十一回叫做纵淫心宝蟾工设计，布疑阵宝玉妄谈禅。海纳百川，《红楼梦》并不拒绝俗事俗言俗趣，但宝蟾故事乏善可述，这样的故事你可以在一切二三等小说中找出来。</p>
<p>至于所谓谈禅，原是黛玉与宝玉的再次用抽象的语言谈情说爱，虽然抽象，然而坚决。</p>
<p>黛玉乘此机会，说道：“我便问你一句话……宝姐姐和你好，你怎么样？宝姐姐不和你好，你怎么样？宝姐姐前儿和你好，如今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今儿和你好，后来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你和他好，他偏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你不和他好，他偏要和你好，你怎么样？”宝玉呆了半晌，忽然大笑道：“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黛玉道：“瓢之漂水，奈何？”宝玉道：“非瓢漂水：水自流，瓢自漂耳。”黛玉道：“水止珠沉，奈何？”宝玉道：“禅心已作沾泥絮，莫向春风舞鹧鸪。”黛玉道：“禅门第一戒是不打诳语的。”宝玉道：“有如三宝。”黛玉低头不语，只听见檐外老鸦……宝玉道：“不知主何吉凶？”黛玉道：“‘人有吉凶事，不在鸟音中’。”</p>
<p>这一段写得不错，宝黛爱情的悲剧并不是一个直线下落或脆性崩塌的突变。在出现了宝钗与宝玉婚姻的蛛丝马迹之后，黛玉已经绝望，已经坐以待毙，突然又有了某些希望。人常常会自己安慰自己，弄不好变成自己骗自己。而且还有各式哲学，能够把实际的焦虑观念化、语言化，能够多少起些减轻心理压力，变现实压力为抽象观念游戏的功用。林黛玉甚至可以以此法来做宝玉的“思想工作”：</p>
<p>原是有了我便有了人，有了人便有无数的烦恼生出来：恐怖，颠倒，梦想，更有许多缠碍……</p>
<p>限制、约束，从另一面来说，倒也增加了人的灵性的发挥与挣扎的必要与机会。禁忌的结果使话题学术化，文本“春秋笔法”化，阅读索隐化，讲解猜谜化。这种做法有可能增加趣味与审美价值，却妨碍实际事务的明朗与确切。</p>
<p>九十一回的这一段“宝玉妄谈禅”——其实是黛玉先讲的禅——在结构上也起着一个舒缓与调剂的作用，读来摇曳多姿。破灭前的一切噩兆与预警，都使人震悚，而一切希望与幻梦，都更加令人叹息。</p>
<p>《红楼梦》的收官阶段</p>
<p>第九十二回是“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把个凤姐的第二代巧姐推出来，恰恰是由宝玉给她讲《列女传》，或谓这是高鹗的冬烘所致。但也难说，宝玉有宝玉的两面性，一面是他从性情上讨厌孔夫子那一套，讨厌经世致用的种种训条，另一面是大面上，至少从礼貌上，他必须维护这一套，遵从这一套。他的怪话是与姐妹们丫头们说的，见了父母奶奶，见了北静王哪怕是贾政的门客清客，他并没有也不敢造什么反。而当面对比他低一辈的侄女巧姐，他理当会讲列女传而不是抨击礼教。</p>
<p>这里还有一个示意，更小的一辈人浮出水面了，“成长起来”了，这预告着宝玉一代人的即将过往，快散戏了，准备拉幕，唉。</p>
<p>倒是贾政从商人冯紫英的一颗大珍珠上参悟仕途与人生的沉浮荣辱，本来讲得俗而又俗，谁知倒也略有意味：</p>
<p>……将包儿里的珠子都倒在盘里散着，把那颗母珠搁在中间，将盘放于桌上。看见那些小珠子儿滴溜滴溜的都滚到大珠子身边，回来把这颗大珠子抬高了，别处的小珠子一颗也不剩，都粘在大珠上。</p>
<p>……贾政道：“天下事都是一个样的理哟。比如方才那珠子，那颗大的就像有福气的人似的，那些小的都托赖着他的灵气护庇着。要是那大的没有了，那些小的也就没有收揽了。就像人家儿当头人有了事，骨肉也都分离了，亲戚也都零落了，就是好朋友也都散了。转瞬荣枯，真似春云秋叶一般。你想做官有什么趣儿呢？</p>
<p>这里有一个非常中国式的思维方式，即认为大概念决定小概念，大原则决定小原则，大道理决定小道理，大气数决定具体的人的命运，大官的浮沉决定小官的升降，包括大珍珠也是小珍珠的主宰。最后最后是唯一的一，从人来说就是皇上，从概念来说多半就是“道”，决定天下的一切。这是一种一元论，本质主义，唯上论，唯大论。这与西方的实证主义传统不太一样，实证主义只承认具有经验依据、经过实践检验，特别是科学实验所证实的东西。所以他们既重视大道理对小道理的作用，也重视小道理对于大道理的反作用。一次实验，看到的可能是小东西，但东西再小并非大东西的从属，小结果可以有助于证实（不能完全证实）或干脆推翻某个大道理。</p>
<p>此处虽是简单交代，竟然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框架。司棋宁死也要坚持自己的爱情选择。自杀后，她的情人表兄竟买来两部棺材，着实惊人。但也令人对国人重死轻活人的观念大惑不解，乃至反感有加。表兄对活着的司棋的爱恋居然半信半疑，甚至不敢将自己已经发财的事吐露半点，却对司棋之死大为感动，直至以死报死。九十二回写到了司棋与表兄潘又安的殉情故事，如全部出于高鹗之手（？），则显示了高氏对于非体制非礼教的爱情的讴歌。同时又暗示这样的爱情的最佳结局是二人同死，不免令人透心发凉。</p>
<p>第九十三回写到久违了的蒋玉菡，书渐渐走向收官，“用得着”的人都该露露脸了。一本书的结束与一个人的结束有共同之处：需要妥为料理后事，尽量不要有疏漏，不要有差失。后面甄家仆投靠贾家门，铺垫了一个外来忠仆的故事，反衬本府的人已经彻底烂掉，可读。整部《红楼梦》，甄家并没有写活写好，但是从用意上看，甄家应该很重要，很衬托，很值得咂摸。水月庵掀翻风月案，顺手一带，贾府的千疮百孔，四面着火，八方冒烟，便全在眼底了。</p>
<p>崩溃的顺序</p>
<p>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失宝玉通灵知奇祸。中国人的天人合一观点，包括了认为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而国就是家的放大，国家就是家国。那么家之将衰也必有妖孽的了，当然。至于海棠十一月开花，本非奇事，谈不上妖孽。贾母认为十月小阳春，此花十一月开花不足为奇是对的，我在新疆就听到过此类故事，新疆还有一部电影片，名晚秋春花，以花喻人。对待这种事只有探春比较认真古板：</p>
<p>探春虽不言语，心里想道：“必非好兆。大凡顺者昌，逆者亡；草木知运，不时而发，必是妖孽。”</p>
<p>由探春的心思中先点出“必非好兆”的结论，也不是偶然。搜检大观园时，是探春看到了此府自杀自灭的前景。她的思想比较务实，介入家政比较深比较多，看得比别人透一点。</p>
<p>至于宝玉丢玉的情节，设计得应是不差，玉也是一条线索，青春期它受过考验，没落时它也不能闲着。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玉本来是一个形而上的，超现实的，象征性的道具，到了后四十二回怎么变成了形而下的胡扯了？丢玉，查玉，测字寻玉，假玉充真玉、审玉（怀疑贾环）、砸玉、护玉……不无洒狗血的架势。本来一块无材补天的石头，正像俄国当年有多余的人似的，我们这里有多余的石，多余的玉。下凡红尘，经历了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也贬低了身价，跌入了阴谋诡计、妇姑鹁谿的漩涡。既然当初赵姨娘、马道婆的巫术能挂靠到玉头上，那么，后面弄成通俗红尘故事，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p>
<p>果然，接着是因讹成实元妃薨逝，以假混真宝玉疯癫。不管元妃之死是否有着刘心武分析猜测的背景，她的死是一件大事，从此贾府的一个皇亲国戚的特殊身份宣告终止，贾府能够牢牢抱住的大腿从而失却。而且应该说她的死未免冷落，至少不像是一个受宠的贵妃之死。前不久，不过死一个老太妃，都那样兴师动众。</p>
<p>各种矛盾和恶兆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红楼之梦”开始进入了噩梦的核心部分，还是由凤姐出演这个掌握命运，天怒人怨的青春刽子手角色，她设立奇谋，完成宝玉宝钗的婚姻，竟然在婚姻大事上搞调包计。最终屠杀了黛玉、宝玉、宝钗，扼杀了青春和大观园，直到毁灭了这个家族以及她自己。</p>
<p>玉的丢失，宝玉的半呆痴半催眠状态，是出现这个亘古未有的调包婚事的前提。宝玉清醒，就无法设想这样的婚事出现。而丢玉又是使之痴呆的最佳途径，既合情合理，能够为读者所接受。又有所比兴，喻示着贾府与宝玉的没落灭亡。这样的设计，很难替代。</p>
<p>这个婚事的时机也很要紧。早了，不免会使全书草草结束，说下大天来，读者耐不住性子读没了黛玉没了宝黛爱情的《红楼梦》。晚了，收不住尾，如何交代余波，如何设想后事，如何有所感慨，如何略作抚慰，使悲伤更加刻骨铭心，却又不至于咋呼煽情，令读者生厌？你很难设计出更好的安排来。</p>
<p>这个结构可以与《三国演义》比较一下，写刘备的死，尤其是写到诸葛亮之死，对于“三国”来说，就犹如“红楼”上写到了黛玉之死与宝玉之出走。刘备死是“三国” 的八十五回，诸葛亮死是一百零四回。而黛玉死是从九十六回写到九十八回。“红”的一百零五回则是“锦衣军查抄宁国府”。都是最最要命的地方，都是要害关节呀。</p>
<p>黛玉之死</p>
<p>不论学者们分析出高鹗的多少差失，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红”的爱好者，我无法改变我在读到黛玉之死时的感动。写出一个冰雪聪明的黛玉的痴呆状态，失常状态，绝非等闲笔墨：</p>
<p>“黛玉却也不理会，自己走进房来。看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瞅着嘻嘻的傻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p>
<p>哀莫大于无泪，恨莫大于无怨，痛莫大于无言。两个最最聪明最最相爱的小儿女，剩下了互对着傻笑，这已经不是悲喜的问题而是恐怖与生死的问题了。</p>
<p>“袭人看见这番光景，心里大不得主意……”</p>
<p>已经不怕任何人看了，已经无所畏惧，保不住爱，保不住命，保不住青春，还保不住呆傻吗？还不能让你们“不得一下主意”吗？于是，先请对宝玉的“成长”与“婚姻”最具责任心、最想操控于手的奴才袭人小姐欣赏包括她小人家在内逼出来的这番风景吧。使得她心里大不得主意起来，这几个字是多么妙啊。</p>
<p>……忽然听着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傻笑起来。袭人见了这样……“我叫秋纹妹妹同着你搀回姑娘……”因回头向秋纹道：“你和紫鹃姐姐送林姑娘去罢。你可别混说话。”秋纹笑着也不言语……</p>
<p>怎么秋纹也笑着不言语起来？莫非笑而不语也是有传染性的？吓得面目改色，说得真好啊。这才是爱情啊。当当事人说起自己的爱情来面不改色的时候，别人就要面目改色了，这是什么样的浑蛋逻辑与浑蛋世道啊。</p>
<p>同时，这也是最有力的控诉，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非人道非人性性质，对于封建专制下的人们的冷酷与专横：他们毫无恶意地，甚至以为是善意地制造着折磨、痛苦、悲剧与死亡。他们认定，违背旁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意愿，挫折他们的情感，扼杀他们的向往，蹂躙他们的生机是最最自然最最分内的事，他们以荼毒青年为自己的责任自己的能事。</p>
<p>……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p>
<p>黛玉的反常，已经是她能做出的最大抗议表示了。这就叫以命相搏，以命相争，以命相赠。</p>
<p>黛玉出了贾母院门，只管一直走去，紫鹃连忙搀住，叫道：“姑娘，往这么来。”黛玉仍是笑着……紫鹃道：“阿弥陀佛，可到了家了。”……只见黛玉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p>
<p>谁读到这里能不随黛玉而丧魂落魄，椎心喷血？古今中外，有多少激动人心的描写能够与之比肩？为什么学者们对高鹗的评价就那么低？</p>
<p>还有焚稿断痴情，还有出闺成大礼，都是有血有泪，都是用生命和血泪方能写得出的。</p>
<p>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此回的标题也够得上惊天地而泣鬼神的了，与书的开始有很好的呼应。每次一读到此回目，我已经为之心酸，为之落泪的了。</p>
<p>小说学的浓淡弛张缓急</p>
<p>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阅邸报老舅自担惊。连续几回宝黛情深已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了，自然需要舒缓一下，甚至凤姐呀，薛姨妈呀，贾母呀，说起宝玉“两口子”的笑话。不应该笑时的笑话，显得尴尬于是加倍痛苦。然后转移一下重点，说点贾政为官的事，贾政欲不腐败亦不可能，写得不俗，其见识，高于中国以清官赃官分类的唯道德评价视角来写贪腐的其他小说。至于薛蟠的事，积账积怨太多，是一个大病灶，从这里发展出各种病患，甚是可信。</p>
<p>再接着讲讲香菱成了夏金桂与宝蟾的眼中钉，讲讲探春的远嫁，增添了树倒猢狲散，家已非家，园已不园的气氛。其实分离与相聚一样，本身未必就是灾难，更未必是责任事故，难以问责。它只不过是时间的必然作用，叫做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种无法问责的分离、死亡、疾病、衰老、青春一去不复返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富有原生的悲剧性：与生命俱来，与宇宙同在，何况还要加上人类的愚蠢与邪恶！</p>
<p>文武之道要一张一弛，小说之道当然在内。高鹗此处能将浓郁处化一化，紧张处松一松，重压处放一放，其小说技巧亦非一般。</p>
<p>一零一回月夜幽魂，散花异兆，真真幻幻，虚虚实实，写被乖戾、悲哀、离别与死亡摧残了的大观园的败落景象，用笔不重，亦令人心惊肉跳。散花寺求签一节，用衣锦还乡照应王熙凤的判词，并多少展示了一下中国占卜文化，笔触应属绵密。</p>
<p>第一零二回，宁国府骨肉病灾祲，大观园符水驱妖孽，往闹剧上靠了。格调不算高，但在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大书里，以俗衬雅，还过得去。</p>
<p>第一零三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坏人害人不成反害了己的故事似曾相识，窦娥、苏三的故事里都有这个核心模式。昧真禅雨村空遇旧，呼应到甄士隐身上，写得有分寸：红楼之梦当真快梦到头了。</p>
<p>醉金刚小鳅生大浪，能把文章回到醉金刚倪二身上，所据不过是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一节，此后置放良久，到了一零三回竟派上了用场，其结构小说、为长篇小说收官的技巧，应属特级，为旁人著的特别优秀天才的小说收官，能做到这般地步，则简直不可思议。此事只能天成，不可人获。通过挖掘出来的醉金刚倪爷，讲的世态人情，是前面没有讲过的：</p>
<p>倪二道：“捱了打便怕他不成，只怕拿不着由头！我在监里的时候，倒认得了好几个有义气的朋友……前儿监里收下了好几个贾家的家人……若说贾二这小子他忘恩负义，我便和几个朋友说他家怎样倚势欺人，怎样盘剥小民，怎样强娶有男妇女，叫他们吵嚷出来，有了风声到了都老爷耳朵里，这一闹起来，叫你们才认得倪二金刚呢！”他女人道：“你喝了酒睡去罢……”倪二道：“你们在家里那里知道外头的事。前年我在赌场里碰见了小张，说他女人被贾家占了，他还和我商量。我倒劝他才了事的……若碰着了他，我倪二出个主意叫贾老二死！”</p>
<p>前七十八回讲够了豪门的荣华富贵，这里通过倪二之口与他的行动，显示了一下小民，尤其是被称为刁民的人的反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者，醉金刚之谓也。他讲得很清楚，第一要有由头，就是豪门有辫子被小民抓住，二是要吵嚷出来，把事情闹到都老爷耳朵里。权贵们不要太过分了，狗急跳墙，把小民逼成了刁民，照样能威胁你的生存！</p>
<p>贾府末日</p>
<p>从某种意义上说，前面的一百零四回，约八十万字，都是通向第一零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的。这是一个乐极生悲、盛极而衰的过程，一个恶贯满盈、气数终尽的过程，也是一个福享够、财用完、消费尽、折腾到头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看到第一百零五回，你甚至会想起基督教的末日审判。</p>
<p>同时你会感到悲哀，这是一种有趣的心理现象，书里给你讲了太多的贾家的事，你已经相当地谙熟了。不仅是宝玉黛玉宝钗，就是凤姐王夫人贾母乃至袭人或者李纨。除了太讨人嫌的赵姨娘贾环贾芸之流，你已经太熟悉了，熟悉的结果有一种超价值判断的熟人效应，似乎你有这么一批老熟人，一批老同学或老邻居，一批老相识，不管他们是好是赖，也不管他们说话行事有多少破绽，更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厮杀，不管他们的噩运是否罪有应得，你觉得他们挺活，像一批活人，挺引人注目，有哭有笑，有情有义也有大大的弱点人性恶，你对他们产生了感情，你对他们的崩溃、毁灭、消失感到惋惜，感到悲凉，感到痛苦。</p>
<p>在我非常年轻的时候，我所在单位的一个厨师就对我说，他不敢读《红楼梦》，因为读到贾府被抄家一节，心里太难受。不能不说这是高鹗的文学创作的胜利。到此为止，高鹗写什么是什么，像什么，令人信服什么，这是奇迹。批评他的人多半是说他的情节处理不对，即设计不对，而不是描写书写不对。至于其他打算补写续写改写重写的版本，不及高氏续作之万一，只能反过来彰显高氏续作之成功。</p>
<p>抄家过程既写出了贾家的晴天霹雳、兵荒马乱、狼狈不堪，也写了主抄官员的微妙区别，个别人的网开一面，仍有缓颊。而贾府诸人，有的是魂飞天外，凤姐晕死了过去，令你感到了天威。但更凸写了贾母的处变不惊，沉着应对，起着稳定“军心”的作用。直到老太太之死，不愧是创业的一代成员，也不愧曹、高的一番笔墨，如果贾母写得太差，未免影响全局，丢人现眼。这里有曹氏对贾家是自家的感情问题，也有意识形态问题，把豪门权贵写得太不堪，就太颠覆啦。</p>
<p>抄家后最惨的是凤姐。前边嫌隙人生嫌隙，然后被逼到跟随王善家的去抄检大观园，王熙凤的背运已经屡屡出现。贾府被抄暴露了王的责任与恶行记录。此时贾母并没有责备她，这是因为贾家更需要的是共体时艰，渡过难关，不等于贾母对她没有看法没有意见。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那么时势也造成英雄末路，造成虎头蛇尾，造成英雄不保，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强凌太过的王熙凤落得力绌失人心的下场，作家是心存善念，笔含劝善诫恶诫强的讽喻的。只是又有几个风光行时，强梁自傲的能人能受到一点触动呢？</p>
<p>死亡之歌</p>
<p>《红楼梦》的最后几章，要集中写一批人的死亡。首先是贾母，贾母的死亡是贾家的光荣传统的终结，是贾府当之无愧的老一代人物的随风飘散，是树倒猢狲散里的那棵最后倒下的大树老树。</p>
<p>在出事后，她的祷告有感人处：</p>
<p>“皇天菩萨在上，我贾门史氏，虔诚祷告，求菩萨慈悲。我贾门数世以来，不敢行凶霸道。我帮夫助子，虽不能为善，亦不敢作恶。必是后辈儿孙骄侈暴佚，暴殄天物，以致合府抄检。现在儿孙监禁，自然凶多吉少，皆由我一人罪孽……我今即求皇天保佑：在监逢凶化吉，有病的早早安身。总有合家罪孽，情愿一人承当，只求饶恕儿孙。若皇天见怜，念我虔诚，早早赐我一死，宽免儿孙之罪。”</p>
<p>在这样的心情中，贾母死得郑重雍容，仍然有派儿，清清楚楚，该说的话全部说尽，该见的人全部见到，虽然对某些人如史湘云小有误会，仍然是死得明白，死得无憾。她说：</p>
<p>“我到你们家已经六十多年了……福也享尽了。自你们老爷起，儿子孙子也都算是好的了。就是宝玉呢……我的儿，你要争气才好……我的兰儿在那里呢……你母亲是要孝顺的，将来你成了人，也叫你母亲风光风光。凤丫头呢……你是太聪明了，将来修修福罢……”</p>
<p>她死得不差，只是至死不悟，自以为儿孙都是好的，自己也是不敢为作恶的，其实在她的主导下做了多少灭绝人性、制造苦难的事！无心为恶尽是恶，不算坏人实坏人的荒谬性，更是令人发指！</p>
<p>王熙凤毕竟是在自责与恐惧中死掉的。具体的死的过程则从简。</p>
<p>这是《红楼梦》的一个难题，死人太多，简直没有办法描写。还有论者责备死得不够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要想死干净了，恐怕只有使用现代化武器了。</p>
<p>然后是迎春死，只能算是虚写。然后鸳鸯死，倒很详细，令人压抑。许多人热情歌颂鸳鸯的拒绝给贾赦作妾，甚至歌颂她的殉主，其实殉主而死是白白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作妾是牺牲自己的青春与身体，很难说哪个选择就伟大成功，而哪个选择就奇耻大辱。在封建专制社会，做奴隶，做平民，做风光体面的奴才，做鼠窃狗偷的奴才，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的。</p>
<p>然后有赵姨娘的极丑恶之死。或谓赵之死写得太丑陋，但赵在书中本来就没有稍稍漂亮一点体面一点的记录。当然续作者没有摆脱也不敢摆脱善恶报应的观念。</p>
<p>妙玉没有说死，比死好不到哪里去。《红楼梦》中，没有一个人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愿望。命运似乎是人的敌人，想东的只能让你西，想洁的最后下场更加污秽，求福的必然得到祸，求财的最后完全破产。包括宝黛钗袭晴湘……概莫能外。这不能不使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人生之苦痛！</p>
<p>什么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p>
<p>“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p>
<p>上面这一段著名的曲词，是曹雪芹通过警幻仙曲对于全书作的总结。尤其是其中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语，被许多学者奉为圭臬，以之来衡量续作的得失。</p>
<p>所谓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br />
</strong></p>
<p><strong>后四十回的大结构</strong></p>
<p>由于“红学”的主流观点是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作，人们习惯于区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其实从阅读的感受来说，我宁愿区分前七十八回与后四十二回。盖自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之后，七十五回贾珍夜宴，异兆悲音（令人毛骨悚然），七十六回品笛凄清，联诗寂寞，七十七回晴雯死，芳官被逐被骗出家等于活着死掉，七十八回宝玉写下痛心疾首的芙蓉女儿诔，把抄检的余波、后遗症写好写够，底下七十九回与八十回的夏金桂、宝蟾、薛蟠、香菱、迎春、孙绍祖的事，已经另立门户，而且是越来越凸显出贾氏家族的没落衰败了。</p>
<p><span id="more-167"></span></p>
<p>前七十八回写贵族风光与秘闻，很容易吸引普通读者的眼球。一群美丽小儿女特别是小女儿，养尊处优，喜怒无常，吃香喝辣，颐指气使，诗词歌赋，春夏秋冬，怎能不引起遐思、羡慕、迷恋与慨然长叹？</p>
<p>后四十二回任务艰巨。主旋律是衰败没落。这个死，那个病，这个当姑子，那个当和尚，这儿打架，那儿争吵，这儿犯事，那儿被参，坏事成了堆，字里行间，一股晦气、背运之气，一般读者能喜欢看这个吗？</p>
<p>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时不动声色。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p>
<p>老太太总不言语。黛玉抱着贾母的腰哭道……情知不是路了，求去无用，不如寻个自尽……便是外祖母与舅母姊妹们，平时何等待的好，可见都是假……便见宝玉站在面前，笑嘻嘻地说：“妹妹大喜呀。”黛玉……把宝玉紧紧拉住……宝玉道：“……我说叫你住下。你不信我的话，你就瞧瞧我的心。”说着，就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黛玉……忙用手握着宝玉的心窝，哭道：“你怎么做出这个事来，你先来杀了我罢！”宝玉道：“不怕，我拿我的心给你瞧。”还把手在划开的地方儿乱抓。黛玉……抱住宝玉痛哭。宝玉道：“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眼睛往上一翻，咕咚就倒了。黛玉拼命放声大哭。</p>
<p>此梦写得很像，也很动人，是宝黛爱情交响乐最后一个乐章的引子。这部交响乐一共三个乐章，第一乐章是相会相知，第二乐章是以命相许，第三乐章则从这个梦开始，是地狱之旅，灭亡之歌。黛玉的梦里预演了老太太与众亲戚的绝情，宝玉的一则无情，一则剜心破肚的悲哀与决绝，恍恍惚惚，无依无靠，似梦似真。尤其是宝玉剜心一节，写得令人惊悚。</p>
<p>第八十三回，省宫闱贾元妃染恙，闹闺阃薛宝钗吞声。悲声四起，厄运难逃，特别是从元妃与宝钗这边也传出来凶兆，太震动了。元妃与宝钗都是女中圣人，修养礼数，处世做人，道德行止，完美无缺，她们的挫折完全不能由她们自身负责，只说明这一家或几家气数将尽了。</p>
<p><strong>没落的气势与逻辑</strong></p>
<p>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与邢夫人有亲戚关系的张小姐被提到宝玉的婚事话题上，这本身已经带一些晦气，从前七十八回已经看出，邢的出场大大的不吉。而贾环也是同样的可厌可恶。第八十五回，贾存周报升郎中任薛文起复惹放流刑。四面楚歌之势已成，有心为之一恸，无力为之回天了，爱谁谁。</p>
<p>然后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寄闲情淑女解琴书。薛蟠旧账未还，变成新账，但贾薛等如何靠金钱与权势买通赃官颠倒是非，写得仍然生动，用笔不俗，如是高鹗续作，绝非一般般可比。讲琴书一凶也极必要，曹氏是决心写一部封建贵族的青春百科全书的，前边写了那么多诗、画、读书、衣食住行、玩乐，现在确是应该写琴写写音乐了。这个八十六回是稍稍往回拉一拉，薛蟠事证明他们仍是望族，犹有实力。而黛玉讲琴，也显示了青春尚未全灭全亡。</p>
<p>第八十七回，感深秋抚琴悲往事，坐禅寂走火入邪魔。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正家法贾珍鞭悍仆……</p>
<p>全面告急。原来就存在着的，被权势所遮蔽，被表面的红火所掩盖，甚至是被青春的热闹与无心所暂时推迟的种种矛盾，正在腐烂与浮出水面。</p>
<p>第八十九回，人亡物在公子填词，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填词是悼念晴雯的余波，《红楼梦》常常采用这种写法，完而不结，余音袅袅——</p>
<p>黛玉一腔心事……如同将身撂在大海里一般……千愁万恨，堆上心来。左右打算，不如早些死了……打定了主意，被也不盖，衣也不添……紫鹃道：“头里咱们说话，只怕姑娘听见了，你看刚才的神情，大有缘故……</p>
<p>次日，黛玉清早起来，也不叫人，独自一个呆呆地坐着……那黛玉对着镜子，只管呆呆地自看。看了一回，那泪珠儿断断连连，早已湿透了罗帕……黛玉才随便梳洗了，那眼中泪渍终是不干。又自坐了一会，叫紫鹃道：“你把藏香点上。”紫鹃道：“姑娘，你睡也没睡得几时，如何点香？不是要写经？”黛玉点点头儿……道： “不怕，早完了早好……以后你们见了我的字迹，就算见了我的面儿了。”……</p>
<p>整个说来，后面对于黛玉的以发呆为核心的描写是成功的，这些过程是必要的也是自然的。而许多学者的挑剔是先入为主的伪作观念、代作观念在那里起作用。</p>
<p>其实我们很难设想黛玉的命运有别样的发展过程。宝玉婚事并非一蹴而就，有各种蛛丝马迹，一些事情先被紫鹃雪雁察觉，十分合情合理。黛玉不能死得太早，死早了便成为生理病理医疗事件。不能死得再晚，死晚了便成了尴尬的“第三者”了。不可能一家伙突然猝死，不可能是上吊抹脖子，那样太民间化戏曲化，黛玉不是尤三姐，不是鲍二家的，不能走那条路。黛玉只能是尝尽了爱情被阻挡被破坏被扼杀的痛苦，死于这样的痛苦。行先是噩梦，然后是自戕，同时呆呆地成为了活死人，这样写恰到好处。</p>
<p><strong>高鹗的本事</strong></p>
<p>第九十回是失绵衣贫女耐嗷嘈，送果品小郎惊叵测。贫女说的是邢岫烟。本书前面说到她的家贫，说到她的清雅，她与妙玉的友谊，别的无甚交代。这里能写一些岫烟的事，属面面俱到，难能可贵。</p>
<p>中国人讲礼节，礼节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规范，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但是礼貌的突出有时又掩盖了真情实感。岫烟的丫头与一个婆子拌嘴，被凤姐看到，凤姐以主人身份责备婆子，岫烟以客人身份责备自己的丫头，反替婆子说情。说完情再难过，觉得是自己受到了欺侮轻慢。如何区别礼节礼貌与虚伪应付？同样如何区分野蛮与真诚，粗暴无礼与豪爽率性？这都是人生的悖论文化的悖论。无怪乎老子讲什么“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p>
<p>第九十一回叫做纵淫心宝蟾工设计，布疑阵宝玉妄谈禅。海纳百川，《红楼梦》并不拒绝俗事俗言俗趣，但宝蟾故事乏善可述，这样的故事你可以在一切二三等小说中找出来。</p>
<p>至于所谓谈禅，原是黛玉与宝玉的再次用抽象的语言谈情说爱，虽然抽象，然而坚决。</p>
<p>黛玉乘此机会，说道：“我便问你一句话……宝姐姐和你好，你怎么样？宝姐姐不和你好，你怎么样？宝姐姐前儿和你好，如今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今儿和你好，后来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你和他好，他偏不和你好，你怎么样？你不和他好，他偏要和你好，你怎么样？”宝玉呆了半晌，忽然大笑道：“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黛玉道：“瓢之漂水，奈何？”宝玉道：“非瓢漂水：水自流，瓢自漂耳。”黛玉道：“水止珠沉，奈何？”宝玉道：“禅心已作沾泥絮，莫向春风舞鹧鸪。”黛玉道：“禅门第一戒是不打诳语的。”宝玉道：“有如三宝。”黛玉低头不语，只听见檐外老鸦……宝玉道：“不知主何吉凶？”黛玉道：“‘人有吉凶事，不在鸟音中’。”</p>
<p>这一段写得不错，宝黛爱情的悲剧并不是一个直线下落或脆性崩塌的突变。在出现了宝钗与宝玉婚姻的蛛丝马迹之后，黛玉已经绝望，已经坐以待毙，突然又有了某些希望。人常常会自己安慰自己，弄不好变成自己骗自己。而且还有各式哲学，能够把实际的焦虑观念化、语言化，能够多少起些减轻心理压力，变现实压力为抽象观念游戏的功用。林黛玉甚至可以以此法来做宝玉的“思想工作”：</p>
<p>原是有了我便有了人，有了人便有无数的烦恼生出来：恐怖，颠倒，梦想，更有许多缠碍……</p>
<p>限制、约束，从另一面来说，倒也增加了人的灵性的发挥与挣扎的必要与机会。禁忌的结果使话题学术化，文本“春秋笔法”化，阅读索隐化，讲解猜谜化。这种做法有可能增加趣味与审美价值，却妨碍实际事务的明朗与确切。</p>
<p>九十一回的这一段“宝玉妄谈禅”——其实是黛玉先讲的禅——在结构上也起着一个舒缓与调剂的作用，读来摇曳多姿。破灭前的一切噩兆与预警，都使人震悚，而一切希望与幻梦，都更加令人叹息。</p>
<p><strong>《红楼梦》的收官阶段</strong></p>
<p>第九十二回是“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把个凤姐的第二代巧姐推出来，恰恰是由宝玉给她讲《列女传》，或谓这是高鹗的冬烘所致。但也难说，宝玉有宝玉的两面性，一面是他从性情上讨厌孔夫子那一套，讨厌经世致用的种种训条，另一面是大面上，至少从礼貌上，他必须维护这一套，遵从这一套。他的怪话是与姐妹们丫头们说的，见了父母奶奶，见了北静王哪怕是贾政的门客清客，他并没有也不敢造什么反。而当面对比他低一辈的侄女巧姐，他理当会讲列女传而不是抨击礼教。</p>
<p>这里还有一个示意，更小的一辈人浮出水面了，“成长起来”了，这预告着宝玉一代人的即将过往，快散戏了，准备拉幕，唉。</p>
<p>倒是贾政从商人冯紫英的一颗大珍珠上参悟仕途与人生的沉浮荣辱，本来讲得俗而又俗，谁知倒也略有意味：</p>
<p>……将包儿里的珠子都倒在盘里散着，把那颗母珠搁在中间，将盘放于桌上。看见那些小珠子儿滴溜滴溜的都滚到大珠子身边，回来把这颗大珠子抬高了，别处的小珠子一颗也不剩，都粘在大珠上。</p>
<p>……贾政道：“天下事都是一个样的理哟。比如方才那珠子，那颗大的就像有福气的人似的，那些小的都托赖着他的灵气护庇着。要是那大的没有了，那些小的也就没有收揽了。就像人家儿当头人有了事，骨肉也都分离了，亲戚也都零落了，就是好朋友也都散了。转瞬荣枯，真似春云秋叶一般。你想做官有什么趣儿呢？</p>
<p>这里有一个非常中国式的思维方式，即认为大概念决定小概念，大原则决定小原则，大道理决定小道理，大气数决定具体的人的命运，大官的浮沉决定小官的升降，包括大珍珠也是小珍珠的主宰。最后最后是唯一的一，从人来说就是皇上，从概念来说多半就是“道”，决定天下的一切。这是一种一元论，本质主义，唯上论，唯大论。这与西方的实证主义传统不太一样，实证主义只承认具有经验依据、经过实践检验，特别是科学实验所证实的东西。所以他们既重视大道理对小道理的作用，也重视小道理对于大道理的反作用。一次实验，看到的可能是小东西，但东西再小并非大东西的从属，小结果可以有助于证实（不能完全证实）或干脆推翻某个大道理。</p>
<p>此处虽是简单交代，竟然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框架。司棋宁死也要坚持自己的爱情选择。自杀后，她的情人表兄竟买来两部棺材，着实惊人。但也令人对国人重死轻活人的观念大惑不解，乃至反感有加。表兄对活着的司棋的爱恋居然半信半疑，甚至不敢将自己已经发财的事吐露半点，却对司棋之死大为感动，直至以死报死。九十二回写到了司棋与表兄潘又安的殉情故事，如全部出于高鹗之手（？），则显示了高氏对于非体制非礼教的爱情的讴歌。同时又暗示这样的爱情的最佳结局是二人同死，不免令人透心发凉。</p>
<p>第九十三回写到久违了的蒋玉菡，书渐渐走向收官，“用得着”的人都该露露脸了。一本书的结束与一个人的结束有共同之处：需要妥为料理后事，尽量不要有疏漏，不要有差失。后面甄家仆投靠贾家门，铺垫了一个外来忠仆的故事，反衬本府的人已经彻底烂掉，可读。整部《红楼梦》，甄家并没有写活写好，但是从用意上看，甄家应该很重要，很衬托，很值得咂摸。水月庵掀翻风月案，顺手一带，贾府的千疮百孔，四面着火，八方冒烟，便全在眼底了。</p>
<p><strong>崩溃的顺序</strong></p>
<p>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失宝玉通灵知奇祸。中国人的天人合一观点，包括了认为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而国就是家的放大，国家就是家国。那么家之将衰也必有妖孽的了，当然。至于海棠十一月开花，本非奇事，谈不上妖孽。贾母认为十月小阳春，此花十一月开花不足为奇是对的，我在新疆就听到过此类故事，新疆还有一部电影片，名晚秋春花，以花喻人。对待这种事只有探春比较认真古板：</p>
<p>探春虽不言语，心里想道：“必非好兆。大凡顺者昌，逆者亡；草木知运，不时而发，必是妖孽。”</p>
<p>由探春的心思中先点出“必非好兆”的结论，也不是偶然。搜检大观园时，是探春看到了此府自杀自灭的前景。她的思想比较务实，介入家政比较深比较多，看得比别人透一点。</p>
<p>至于宝玉丢玉的情节，设计得应是不差，玉也是一条线索，青春期它受过考验，没落时它也不能闲着。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玉本来是一个形而上的，超现实的，象征性的道具，到了后四十二回怎么变成了形而下的胡扯了？丢玉，查玉，测字寻玉，假玉充真玉、审玉（怀疑贾环）、砸玉、护玉……不无洒狗血的架势。本来一块无材补天的石头，正像俄国当年有多余的人似的，我们这里有多余的石，多余的玉。下凡红尘，经历了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也贬低了身价，跌入了阴谋诡计、妇姑鹁谿的漩涡。既然当初赵姨娘、马道婆的巫术能挂靠到玉头上，那么，后面弄成通俗红尘故事，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p>
<p>果然，接着是因讹成实元妃薨逝，以假混真宝玉疯癫。不管元妃之死是否有着刘心武分析猜测的背景，她的死是一件大事，从此贾府的一个皇亲国戚的特殊身份宣告终止，贾府能够牢牢抱住的大腿从而失却。而且应该说她的死未免冷落，至少不像是一个受宠的贵妃之死。前不久，不过死一个老太妃，都那样兴师动众。</p>
<p>各种矛盾和恶兆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红楼之梦”开始进入了噩梦的核心部分，还是由凤姐出演这个掌握命运，天怒人怨的青春刽子手角色，她设立奇谋，完成宝玉宝钗的婚姻，竟然在婚姻大事上搞调包计。最终屠杀了黛玉、宝玉、宝钗，扼杀了青春和大观园，直到毁灭了这个家族以及她自己。</p>
<p>玉的丢失，宝玉的半呆痴半催眠状态，是出现这个亘古未有的调包婚事的前提。宝玉清醒，就无法设想这样的婚事出现。而丢玉又是使之痴呆的最佳途径，既合情合理，能够为读者所接受。又有所比兴，喻示着贾府与宝玉的没落灭亡。这样的设计，很难替代。</p>
<p>这个婚事的时机也很要紧。早了，不免会使全书草草结束，说下大天来，读者耐不住性子读没了黛玉没了宝黛爱情的《红楼梦》。晚了，收不住尾，如何交代余波，如何设想后事，如何有所感慨，如何略作抚慰，使悲伤更加刻骨铭心，却又不至于咋呼煽情，令读者生厌？你很难设计出更好的安排来。</p>
<p>这个结构可以与《三国演义》比较一下，写刘备的死，尤其是写到诸葛亮之死，对于“三国”来说，就犹如“红楼”上写到了黛玉之死与宝玉之出走。刘备死是“三国” 的八十五回，诸葛亮死是一百零四回。而黛玉死是从九十六回写到九十八回。“红”的一百零五回则是“锦衣军查抄宁国府”。都是最最要命的地方，都是要害关节呀。</p>
<p><strong>黛玉之死</strong></p>
<p>不论学者们分析出高鹗的多少差失，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红”的爱好者，我无法改变我在读到黛玉之死时的感动。写出一个冰雪聪明的黛玉的痴呆状态，失常状态，绝非等闲笔墨：</p>
<p>“黛玉却也不理会，自己走进房来。看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瞅着嘻嘻的傻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p>
<p>哀莫大于无泪，恨莫大于无怨，痛莫大于无言。两个最最聪明最最相爱的小儿女，剩下了互对着傻笑，这已经不是悲喜的问题而是恐怖与生死的问题了。</p>
<p>“袭人看见这番光景，心里大不得主意……”</p>
<p>已经不怕任何人看了，已经无所畏惧，保不住爱，保不住命，保不住青春，还保不住呆傻吗？还不能让你们“不得一下主意”吗？于是，先请对宝玉的“成长”与“婚姻”最具责任心、最想操控于手的奴才袭人小姐欣赏包括她小人家在内逼出来的这番风景吧。使得她心里大不得主意起来，这几个字是多么妙啊。</p>
<p>……忽然听着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傻笑起来。袭人见了这样……“我叫秋纹妹妹同着你搀回姑娘……”因回头向秋纹道：“你和紫鹃姐姐送林姑娘去罢。你可别混说话。”秋纹笑着也不言语……</p>
<p>怎么秋纹也笑着不言语起来？莫非笑而不语也是有传染性的？吓得面目改色，说得真好啊。这才是爱情啊。当当事人说起自己的爱情来面不改色的时候，别人就要面目改色了，这是什么样的浑蛋逻辑与浑蛋世道啊。</p>
<p>同时，这也是最有力的控诉，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非人道非人性性质，对于封建专制下的人们的冷酷与专横：他们毫无恶意地，甚至以为是善意地制造着折磨、痛苦、悲剧与死亡。他们认定，违背旁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意愿，挫折他们的情感，扼杀他们的向往，蹂躙他们的生机是最最自然最最分内的事，他们以荼毒青年为自己的责任自己的能事。</p>
<p>……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p>
<p>黛玉的反常，已经是她能做出的最大抗议表示了。这就叫以命相搏，以命相争，以命相赠。</p>
<p>黛玉出了贾母院门，只管一直走去，紫鹃连忙搀住，叫道：“姑娘，往这么来。”黛玉仍是笑着……紫鹃道：“阿弥陀佛，可到了家了。”……只见黛玉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p>
<p>谁读到这里能不随黛玉而丧魂落魄，椎心喷血？古今中外，有多少激动人心的描写能够与之比肩？为什么学者们对高鹗的评价就那么低？</p>
<p>还有焚稿断痴情，还有出闺成大礼，都是有血有泪，都是用生命和血泪方能写得出的。</p>
<p>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此回的标题也够得上惊天地而泣鬼神的了，与书的开始有很好的呼应。每次一读到此回目，我已经为之心酸，为之落泪的了。</p>
<p><strong>小说学的浓淡弛张缓急</strong></p>
<p>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阅邸报老舅自担惊。连续几回宝黛情深已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了，自然需要舒缓一下，甚至凤姐呀，薛姨妈呀，贾母呀，说起宝玉“两口子”的笑话。不应该笑时的笑话，显得尴尬于是加倍痛苦。然后转移一下重点，说点贾政为官的事，贾政欲不腐败亦不可能，写得不俗，其见识，高于中国以清官赃官分类的唯道德评价视角来写贪腐的其他小说。至于薛蟠的事，积账积怨太多，是一个大病灶，从这里发展出各种病患，甚是可信。</p>
<p>再接着讲讲香菱成了夏金桂与宝蟾的眼中钉，讲讲探春的远嫁，增添了树倒猢狲散，家已非家，园已不园的气氛。其实分离与相聚一样，本身未必就是灾难，更未必是责任事故，难以问责。它只不过是时间的必然作用，叫做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种无法问责的分离、死亡、疾病、衰老、青春一去不复返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富有原生的悲剧性：与生命俱来，与宇宙同在，何况还要加上人类的愚蠢与邪恶！</p>
<p>文武之道要一张一弛，小说之道当然在内。高鹗此处能将浓郁处化一化，紧张处松一松，重压处放一放，其小说技巧亦非一般。</p>
<p>一零一回月夜幽魂，散花异兆，真真幻幻，虚虚实实，写被乖戾、悲哀、离别与死亡摧残了的大观园的败落景象，用笔不重，亦令人心惊肉跳。散花寺求签一节，用衣锦还乡照应王熙凤的判词，并多少展示了一下中国占卜文化，笔触应属绵密。</p>
<p>第一零二回，宁国府骨肉病灾祲，大观园符水驱妖孽，往闹剧上靠了。格调不算高，但在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大书里，以俗衬雅，还过得去。</p>
<p>第一零三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坏人害人不成反害了己的故事似曾相识，窦娥、苏三的故事里都有这个核心模式。昧真禅雨村空遇旧，呼应到甄士隐身上，写得有分寸：红楼之梦当真快梦到头了。</p>
<p>醉金刚小鳅生大浪，能把文章回到醉金刚倪二身上，所据不过是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一节，此后置放良久，到了一零三回竟派上了用场，其结构小说、为长篇小说收官的技巧，应属特级，为旁人著的特别优秀天才的小说收官，能做到这般地步，则简直不可思议。此事只能天成，不可人获。通过挖掘出来的醉金刚倪爷，讲的世态人情，是前面没有讲过的：</p>
<p>倪二道：“捱了打便怕他不成，只怕拿不着由头！我在监里的时候，倒认得了好几个有义气的朋友……前儿监里收下了好几个贾家的家人……若说贾二这小子他忘恩负义，我便和几个朋友说他家怎样倚势欺人，怎样盘剥小民，怎样强娶有男妇女，叫他们吵嚷出来，有了风声到了都老爷耳朵里，这一闹起来，叫你们才认得倪二金刚呢！”他女人道：“你喝了酒睡去罢……”倪二道：“你们在家里那里知道外头的事。前年我在赌场里碰见了小张，说他女人被贾家占了，他还和我商量。我倒劝他才了事的……若碰着了他，我倪二出个主意叫贾老二死！”</p>
<p>前七十八回讲够了豪门的荣华富贵，这里通过倪二之口与他的行动，显示了一下小民，尤其是被称为刁民的人的反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者，醉金刚之谓也。他讲得很清楚，第一要有由头，就是豪门有辫子被小民抓住，二是要吵嚷出来，把事情闹到都老爷耳朵里。权贵们不要太过分了，狗急跳墙，把小民逼成了刁民，照样能威胁你的生存！</p>
<p><strong>贾府末日</strong></p>
<p>从某种意义上说，前面的一百零四回，约八十万字，都是通向第一零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的。这是一个乐极生悲、盛极而衰的过程，一个恶贯满盈、气数终尽的过程，也是一个福享够、财用完、消费尽、折腾到头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看到第一百零五回，你甚至会想起基督教的末日审判。</p>
<p>同时你会感到悲哀，这是一种有趣的心理现象，书里给你讲了太多的贾家的事，你已经相当地谙熟了。不仅是宝玉黛玉宝钗，就是凤姐王夫人贾母乃至袭人或者李纨。除了太讨人嫌的赵姨娘贾环贾芸之流，你已经太熟悉了，熟悉的结果有一种超价值判断的熟人效应，似乎你有这么一批老熟人，一批老同学或老邻居，一批老相识，不管他们是好是赖，也不管他们说话行事有多少破绽，更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厮杀，不管他们的噩运是否罪有应得，你觉得他们挺活，像一批活人，挺引人注目，有哭有笑，有情有义也有大大的弱点人性恶，你对他们产生了感情，你对他们的崩溃、毁灭、消失感到惋惜，感到悲凉，感到痛苦。</p>
<p>在我非常年轻的时候，我所在单位的一个厨师就对我说，他不敢读《红楼梦》，因为读到贾府被抄家一节，心里太难受。不能不说这是高鹗的文学创作的胜利。到此为止，高鹗写什么是什么，像什么，令人信服什么，这是奇迹。批评他的人多半是说他的情节处理不对，即设计不对，而不是描写书写不对。至于其他打算补写续写改写重写的版本，不及高氏续作之万一，只能反过来彰显高氏续作之成功。</p>
<p>抄家过程既写出了贾家的晴天霹雳、兵荒马乱、狼狈不堪，也写了主抄官员的微妙区别，个别人的网开一面，仍有缓颊。而贾府诸人，有的是魂飞天外，凤姐晕死了过去，令你感到了天威。但更凸写了贾母的处变不惊，沉着应对，起着稳定“军心”的作用。直到老太太之死，不愧是创业的一代成员，也不愧曹、高的一番笔墨，如果贾母写得太差，未免影响全局，丢人现眼。这里有曹氏对贾家是自家的感情问题，也有意识形态问题，把豪门权贵写得太不堪，就太颠覆啦。</p>
<p>抄家后最惨的是凤姐。前边嫌隙人生嫌隙，然后被逼到跟随王善家的去抄检大观园，王熙凤的背运已经屡屡出现。贾府被抄暴露了王的责任与恶行记录。此时贾母并没有责备她，这是因为贾家更需要的是共体时艰，渡过难关，不等于贾母对她没有看法没有意见。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那么时势也造成英雄末路，造成虎头蛇尾，造成英雄不保，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强凌太过的王熙凤落得力绌失人心的下场，作家是心存善念，笔含劝善诫恶诫强的讽喻的。只是又有几个风光行时，强梁自傲的能人能受到一点触动呢？</p>
<p><strong>死亡之歌</strong></p>
<p>《红楼梦》的最后几章，要集中写一批人的死亡。首先是贾母，贾母的死亡是贾家的光荣传统的终结，是贾府当之无愧的老一代人物的随风飘散，是树倒猢狲散里的那棵最后倒下的大树老树。</p>
<p>在出事后，她的祷告有感人处：</p>
<p>“皇天菩萨在上，我贾门史氏，虔诚祷告，求菩萨慈悲。我贾门数世以来，不敢行凶霸道。我帮夫助子，虽不能为善，亦不敢作恶。必是后辈儿孙骄侈暴佚，暴殄天物，以致合府抄检。现在儿孙监禁，自然凶多吉少，皆由我一人罪孽……我今即求皇天保佑：在监逢凶化吉，有病的早早安身。总有合家罪孽，情愿一人承当，只求饶恕儿孙。若皇天见怜，念我虔诚，早早赐我一死，宽免儿孙之罪。”</p>
<p>在这样的心情中，贾母死得郑重雍容，仍然有派儿，清清楚楚，该说的话全部说尽，该见的人全部见到，虽然对某些人如史湘云小有误会，仍然是死得明白，死得无憾。她说：</p>
<p>“我到你们家已经六十多年了……福也享尽了。自你们老爷起，儿子孙子也都算是好的了。就是宝玉呢……我的儿，你要争气才好……我的兰儿在那里呢……你母亲是要孝顺的，将来你成了人，也叫你母亲风光风光。凤丫头呢……你是太聪明了，将来修修福罢……”</p>
<p>她死得不差，只是至死不悟，自以为儿孙都是好的，自己也是不敢为作恶的，其实在她的主导下做了多少灭绝人性、制造苦难的事！无心为恶尽是恶，不算坏人实坏人的荒谬性，更是令人发指！</p>
<p>王熙凤毕竟是在自责与恐惧中死掉的。具体的死的过程则从简。</p>
<p>这是《红楼梦》的一个难题，死人太多，简直没有办法描写。还有论者责备死得不够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要想死干净了，恐怕只有使用现代化武器了。</p>
<p>然后是迎春死，只能算是虚写。然后鸳鸯死，倒很详细，令人压抑。许多人热情歌颂鸳鸯的拒绝给贾赦作妾，甚至歌颂她的殉主，其实殉主而死是白白牺牲自己的生命，而作妾是牺牲自己的青春与身体，很难说哪个选择就伟大成功，而哪个选择就奇耻大辱。在封建专制社会，做奴隶，做平民，做风光体面的奴才，做鼠窃狗偷的奴才，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的。</p>
<p>然后有赵姨娘的极丑恶之死。或谓赵之死写得太丑陋，但赵在书中本来就没有稍稍漂亮一点体面一点的记录。当然续作者没有摆脱也不敢摆脱善恶报应的观念。</p>
<p>妙玉没有说死，比死好不到哪里去。《红楼梦》中，没有一个人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愿望。命运似乎是人的敌人，想东的只能让你西，想洁的最后下场更加污秽，求福的必然得到祸，求财的最后完全破产。包括宝黛钗袭晴湘……概莫能外。这不能不使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人生之苦痛！</p>
<p><strong>什么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strong></p>
<p>“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p>
<p>上面这一段著名的曲词，是曹雪芹通过警幻仙曲对于全书作的总结。尤其是其中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语，被许多学者奉为圭臬，以之来衡量续作的得失。</p>
<p>所谓 “白茫茫”的概念用词，我相信是一个文学的说法，是一种感觉，最多是一种体悟，它不是一个物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宇宙学的概念。而且请设想一下，如果 “白茫茫”意味着一切生命的灭绝，一切痕迹的消失，一切往事的清除，如果“白茫茫”彻底到了类似宇宙的消亡的程度，悲固悲矣，然而，悲极则无悲，大悲正是大喜。你我他她怹它，全部干净彻底地来了个“白茫茫”，还有什么可悲哀的呢？由谁来悲哀呢？为谁而悲哀呢？</p>
<p>就是此“仙曲”的词，也并非彻底“白茫茫”，叫做“有恩的，死里逃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至少还有两路人马，一曰有恩的，二曰老来富贵的还要存活下去，见证下去，也会红火下去，悲哀下去。</p>
<p>全部死亡，或一半死亡另一半出家，这样的安排写起来还会有太多的技术问题。文似观山不喜平，总要有参差，有起伏，有悲中之喜，喜中之悲，有生中之死与死中之生或虽死犹生。您的小说最后总不能变成作鬼大观。</p>
<p>最最被诟病的是高鹗的“兰桂齐芳”，即说是宝玉的儿子与侄子前程光明，家道复苏。然而，读者难道看不出这是敷衍笔墨，也不过如此这般地说一说罢了，免得太绝望，太压抑，闹不好会出政治问题政治麻烦。高氏闹出个第四（？）代来预告复苏，没有情节，没有形象，没有过程，没有活生生的人物的表演，没有可称为艺术感染力的任何元素，激不起欢乐，谈不上欣慰，兰与桂的可能的光明前程，只不过是反衬贾府的已经没落，见证贾母贾政贾宝玉三代人的家业已经完蛋，见证白茫茫大地也就算是差不多干净罢了。</p>
<p>宝玉出家，虽也有不同看法，但不出家似乎并非佳策。如果让他最后与史湘云结婚过穷日子，“举家食粥酒常赊”，倒是像雪芹了，但未必像贾宝玉。出家前闹一个第七名的举人，成了乡魁，出家后又得到了钦赐的“文妙真人”荣誉称号，如今的社会主义中国国民看起来是有点小儿科。但最后对宝玉的处理并不差：</p>
<p>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未及回言，只见舡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p>
<p>“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p>
<p>有一点点小儿科也罢，这是悲剧，不是闹剧，换一个人写很容易变成闹剧。最后的“歌曰”，照应了“青埂峰”，照应了渺渺茫茫，面向了太空与大荒，有几分飘逸，有几分孤独，更多的却仍是刻骨的悲哀。能写成这样子，容易吗？不信你试试？</p>
<p>白雪红斗篷，似喜似悲，都写得给人印象深刻。</p>
<p><strong>我的一个死结</strong></p>
<p>我不是红学家，对于曹氏家史、脂砚斋、版本、高鹗经历，都所知有限。</p>
<p>我相信大多数学者认同的一些观点是有根据的，“红”的前八十回为曹氏原作，后四十回高氏续作，曹氏运用了自家盛极而衰，晚境凄凉的经验，书中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况……</p>
<p>然而，从理论上、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的。有些情节性强的凑合着还能续一下，但也要另起炉灶，有时是从书中寻找一个原来不被注意或尚未长成的人物作续作的主角，名为续作，实乃新篇。例如《金瓶梅》就撷出《水浒传》中的西门庆、潘金莲故事，发展成另一本其实与《水浒传》没有多大关系的书。</p>
<p>至于像《红楼梦》这种头绪纷繁，人物众多，结构立体多面，内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实化、全景化的小说，如何能续？不要说续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p>
<p>而高鹗续了，续得被广大读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国后几个大学问家特别是胡适的“考据”功夫，读者对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并无太大怀疑。</p>
<p>我们再仔细阅读一下后四十回，虽然缺少像前八十回的元妃省亲，黛玉葬花，宝玉挨打，赠帕题诗，晴雯补裘，寿怡红夜宴，搜检大观园，红楼二尤那样气势磅礴栩栩如生的精彩段落，但其中黛玉情死，宝玉情痴，锦衣军查抄宁国府都写得真实感人，方方面面，千头万绪，好人坏人，重要人物与绝对非重要人物，福人祸人，雅人俗人，解铃多端，大致不差，这只能证明高鹗是与曹一样的天才，而且是特殊的，不计名利与知识产权的天才，不但能够钻入别人的生活、别人的肚子里，而且能够钻到别人的行文中，语言挥洒中，结构“棋盘”中。这样的天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中乎外乎，均无其例。至于说到他帮助了《红楼梦》的流传，更是功莫大焉。</p>
<p>至于学者们对于从未发现过的“正版”后四十回的推断，多数来自脂砚斋的评语。这也是一绝，居然有一种这样的绝对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所谓“脂砚斋”在那里指手画脚，评头论足，说三道四，倒像脂先生是大清帝国文学部红楼梦处处长兼书记似的。就算他老对曹的一切的一切门儿清，他确实掌握了曹氏写“红楼”的源起，他能洞悉和掌握曹的艺术想象、结构思忖、修辞手段、篇什推敲吗？他能洞悉和掌控曹氏的梦幻、荒唐言、假作真、真亦假、无为有、有还无吗？</p>
<p>当然学者的推断对于研究者是有参考价值的。依据研究者的推论与考证，来抛开高续，另写小说或新编电视连续剧，则太可怕了。就算您的推断百分之百正确，没有细节，没有形象，没有情绪，没有曹高时代的行文习惯与文采，它或许能够算是科研或半科研（因为红学家的论断常常是猜测大于论证）的成果，它们能够就地转化成艺术作品吗？再正确的推断猜测，比起高氏的早已就，早已生根，早已被基本接受的续作来，都是更仓促、更冒险、更生疏也更不靠谱的闹腾。我这样说会不会令一些学者发怒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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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妨换个角度看《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对《红楼梦》研究中探佚方向的反思(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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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03:22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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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作者：张万里(zhangwanli@yeah.net)来源：原创更新日期：2006-05-26</p>
<p></p>
<p>行外人谈《红楼梦》，怕的是红学权威们的“厉声呵斥”。其实，怕也没用，谁叫你“手不逗红红自染”呢？红学研究中有个更为显著的现象：立论难，驳论易。提出一种观点时，就会有几百个反驳你的观点在那里等着。我尚有自知之明，首先声明，自己的观点只是一种猜想。
自从胡适先生考证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以来，这种观点几成定论。暂时抛开后四十回是否为高鹗续作不谈，单说续作。如果认定后四十回是续作，就得“求证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的相关性”，譬如，前面的预言是否在后面得到了兑现等。人们孜孜以求，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于是就把高鹗这个冤大头抱怨一番。
现在不妨换个角度，假设：在脂评《石头记》（即现行《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之前，存在着一个近似包括现行《红楼梦》后四十回在内的百二十回（左右）的稿 本。实际上，这个假设稿本的前八十回已经无法“清晰地”看到。可以肯定的是，现行的《红楼梦》前八十回，是从这个假设稿本的前八十回继承而来。继承涉及到 代次问题，不易确定，舍去不谈。由于这种继承也是一种残酷的覆盖过程，所以覆盖前后有差异的信息不易（并非“无法”）提取。可是再一想，就这个假设稿本而 言，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反之亦然。我们进一步假设，这个假设稿本的后四十回就是（基本上是）现行版本的后四十回。现在已经知道，现行 《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存在着明显差异。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可以认定，“从时序上讲，后四十回在前，前八十回在后”。于是，求证的方向上要调转 180度角，就要“求证《红楼梦》前八十回对后四十回的相关性”，而不是“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的相关性”。
正如“风月宝鉴”，正照、反照结果大不相同。
求“后对前”的相关性，是前人通行的论证方法，文字材料广泛。不幸的是，疑问重重。求“前对后”的相关性，做这项工作的人肯定有，然而，就象当年的《红楼梦》一样，并不为主流文化所看中，资料罕见。然而，其前景却很诱人，值得尝试。
求“前对后”的相关性，前面的预言能否在后面兑现并不重要，因为所谓前、后有异的预言、伏线、暗示是后来（时序上）版本加上去的，如果后四十回与按照前八 十回的统一手劲继续改下去，预言肯定能够兑现。求证“前对后”的相关性的意义在于，能够对认定“续书”后所产生的许多疑惑予以解答。
一、曹雪芹写作手法之老道、思想境界之高超是否与生俱来？由后（时序上）出现的前八十回比较先出现的后四十回，可以看到曹雪芹的写作正在趋于成熟，作品更 趋复杂化，思想境界正在升华，等等。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一个发展中的曹雪芹，却要找出高鹗这样一个“替死鬼”呢？通行的理由是，曹雪芹不可能写出那样糟 糕、矛盾百出、缺乏艺术灵气的后四十回。我们的确不忍心看到这样的结果，然而，曹雪芹一出手就能写出前八十回那样高境界的作品，何必要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反复地披阅增删呢？
二、张爱玲女士从小脚问题注意到，后四十回“强调书中所写是满人”。前八十回通过晴雯、鸳鸯、二尤姐妹小脚的描写，意在淡化满人生活氛围。现在可以说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比较，曹雪芹正在对其新版本 进行“汉”化，旨在模糊时代背景。“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按注：脂本）已有珍珠”。如果是续书，这续书者也太糊涂了，连 贾母身边的人儿都弄不清，安个什么名不好，非要选个用过的名字。还有“巧姐暴长暴缩”等一系列问题。原因很简单，本来就不是续书，曹雪芹在前八十回调整了 人事安排，是前与后矛盾，不是后与前冲突。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张女士的许多疑惑大多都能得到解答。
三、如果说后四十回是续作，按常理，续书者应该在阅读理解前八十回的基础上，把握主题，尽量地简化问题，把故事说圆就是了。然而，不是这样，他似乎不太在 乎说圆故事，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节外生枝地派生出了许多不太相关的问题来。这样的例子，在作品中俯拾皆是。譬如，比较第五十三回与一百六回、 一百七回贾府地产问题，其间参考周汝昌先 生的相关考证，张爱玲女士漫不经心地道出“续书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从思维习惯上讲，在无碍主题的前提下，应尽量使复杂问题 简单化，而不会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疑惑得解，曹雪芹前八十回就是在简化或者“归一化（统一口径）”类似于后四十回中出现的复杂问题。
四、注意观察发现，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写作手法、语言风格、信息密集度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从一些侧面反映出相互间具有较为密切的相关性。就写作手法、 语言风格而言，从前八十回读到后四十回，并无明显的突兀感。作家王蒙先生认为：“续作语言风格基本上与前八十回一致”，我转换其义为：“后四十回语言风格 基本上与前八十回一致”。读到后四十回，敏感的读者感觉到作品的思想境界发生了变化，从而认为“后四十回缺少艺术灵气”，疑问“怎么后来不好看了？”然 而，比较种类繁多的《红楼续梦》、《红楼复梦》等书，很难找到写作手法、语言风格、信息密集度与《红楼梦》相当的。道理很简单，曹雪芹是不可复制的，只有 曹雪芹才能写出曹雪芹风格的作品。从信息密集度上看，如果让《金瓶梅》的作者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其篇幅肯定要长得多。直感告诉我，除了《三国演义》 具有与《红楼梦》相当的信息密集度外，其它名著均不具备。非曹雪芹作品，不是人物关系简单，就是叙述铺陈，现代人的作品还有许多欧化句式。
如果能够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科学地分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的相关性，就可得出富有理性的结论。（详见九。）这里，有个简单的信息密集度（不是很严密） 统计：人文版《红楼梦》共有1547页，后四十回529页，占总页数的34.2％，几乎接近1／3（33.33％）。手抄本脂批《石头记》中，抄手们手劲 不一，各页字数密度不尽相同，然而现代书籍每页字数是匀称的，统计出来的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后四十回占全书的近1／3，说明了什么？如果说高鹗是后四十回 的作者，那这个高鹗简直就是个神仙了，写作手法、语言风格模仿得如此逼真，信息密集度把握的也是如此的准确！原因很简单，高鹗不是后四十回的作者。
五、论证问题的可行性，必须考虑到操作上的难易性。抛弃现有的后四十回，按照前八十回的曹雪芹统一手劲再续《红楼梦》，其难度可想而知。迄今为止，研究 《红楼梦》的资料和可供研究《红楼梦》的资料，加在一起压在《红楼梦》上，足以把它压成一张薄膜。然而，在今天这个神仙辈出的时代，也没见谁改写出了与前 八十回风格相近、足以以假乱真的后四十回。退一步说，改写本是否超越了现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还是个问题。
从前八十回留下的预言、伏线、暗示看，《红楼梦》可以被看成是推理小说，推理小说里的谜底总是在最后才被揭开，可以想见写成与前八十回相呼应的后四十回是 多么艰难。所以，王蒙先生甚至怀疑：“前八十回之伟大也完全可能成为后四十回写不下去，写不完，写出来了也大不如前的根本原因！”然而，曹雪芹似乎十多年 都搞不定的事情，却让高鹗轻松地搞定了，那还有什么理由去指责高鹗呢？
六、人们对后四十回中宝、黛、钗的结局总是不了然。先看看《红楼梦》（或《石头记》）有五个书名的流变：石头记-&#62;情憎录-&#62;红楼梦 -&#62;风月宝鉴-&#62;金陵十二钗-&#62;石头记。甲戌本中“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在人文版中已经不可见。纵观全书（包括凡 例、楔子等），惜墨如金，五个名称不会没有包含有效的信息量吧？六次改名，不能轻易地认为是玩弄文字游戏，故弄玄虚。其中有效的信息量是什么呢？道理很简 单，《红楼梦》创作过程中，每一次改名意味着其主题（或者侧重点）发生了一次改变。不能说每次改动都会留下一个版本，但总会留下一些文字吧，否则，说是仅 凭记忆，说给谁也不会相信。可以想见，既是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也后留下些许光亮。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先看后四十回中宝、黛、钗的结局，再看前八十回的改动意向，就会感受出曹雪芹的写作更加出神入化，人物塑造上的拿捏地更加精到，故事情节更是不落俗套。我愿意用动态的观点去看发展中的曹雪芹，这是因为曹雪芹并非生来伟大。
七、《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这是胡适先生考证出来的。追根溯源，看看胡先生是怎样考证的。张船山的《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诗，其 中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兰墅是高鹗的号。胡先生以此为“最明白的证明”，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并且说： “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
补书是否就是续书？
程伟元是个书商，看到出版《红楼梦》是个商机，找来朋友高鹗一起攅书。程高本中《程伟元序》、《高鹗序》还透露出，他们从“故纸堆”中陆续找到二十余卷， 后又从卖旧货的货郎担（鼓担）那里发现了十余卷，“遂重价购得”，然后“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引自《程伟元序》。这里明白地写 着，程、高只是做了付印前的编辑整理工作。如此珍贵的书稿得来之蹊跷，致使胡先生认为“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
疑问归疑问，看得出，高鹗至少参与了这部书的编辑工作。考证中，胡先生排了一个简单的高鹗年谱，摘取一段：“乾隆五三（一七八八），中举人。乾隆五六—— 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四十回，并作序例。《红楼梦》百二十回全本印成。乾隆六０年（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注意， 高鹗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时间只有一年，然而，另有资料显示，实际时间是一年半。曹雪芹这个伟大的天才，用十年多（十多年）写了《红楼梦》的前八十 回，高鹗用一年半就敷衍出了后四十回。是高鹗这样一个举人、进士级别的人物更厉害吗？设身处地地想，高鹗长于八股文肯定无疑，其时小说并不入流，高鹗是否 对小说真正地上心还是个问题，临时抱佛脚，能把整篇连缀起来就很不容易了。有一种比较极端的说法，高鹗用一年半的时间读懂《红楼梦》就很不容易了。我以 为，高鹗有那么高的学历（当时是举人，正在攻读进士），用一年半时间读懂并编辑出《红楼梦》还是可以理解的。所谓补书就是补漏洞，还是那种比较明显的漏 洞。今天，发现计算机中某个软件有漏洞了，怕黑客入侵、怕病毒感染，下载个补丁程序填补一下漏洞，这是很自然的事。高鹗实际上就是出版《红楼梦》前编写“补丁程序”的人，能编出“补丁程序”的人也是很了不起的人。
不排除别人续写《红楼梦》的可能，说是高鹗续写了《红楼梦》真正地“使人生疑”。程、高的自序我们多少得信一点，倘若高鹗真的续写了《红楼梦》后四十回， 他还不乘机吹嘘一番？是程、高想借曹雪芹的名气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吗？可当时的曹雪芹究竟有多大的知名度？如果说当时的曹雪芹知名度很高，就象今天这样 如日中天，自然就会有人为他作更详细的传记（或记略），何至于今天的红学家整天绞尽脑汁地去琢磨他？也许是高鹗有所顾虑，不愿与小说家为伍，怕辱没自己的名声？也许是在文字狱盛行的年代，怕招惹政治是非？那他为什么又要站出来做序呢？总之，今人难侧古人心！然而，高鹗（加上程伟元）有无独立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能力最值得怀疑。
研究胡适先生的考证过程，不仅使人联想到阿加莎•克里斯蒂“博洛”系列侦探小说。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博洛总有办法找出杀人凶手。然而，真实的社会是 开放的社会，能像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一样，轻而易举地找出真正的凶手吗？我猜想，胡先生在论证中，认为程伟元、高鹗中有一人或两人同时“作伪”的可能性 很大。程是商人，粗通文化，高则是文化人，学历高，“作伪”的嫌疑最大。然而，近年来发现，程伟元有一些字画存世，这说明程伟元并非粗通文化，也是一个文 化水平很高的人。倘若胡先生当年有知，会不会把程伟元也追加到续作者里去呢？按照同样的逻辑，如果认定高鹗是《红楼梦》续书者，则可认定程伟元也是《红楼 梦》续书者。因为，正是程伟元的序里明白地写着，他参与了编辑工作。程伟元尚有写作能力，总不会袖手旁观吧？也可进一步推理，略去。
胡适先生的引证的材料是绝对可信的。我以为，其中的“补”是补窟窿的补，而不是续。有一个事实明白无误：胡先生接下来的论证中“字里行间”都是基于“补”这份材料的推理。另有一个事实也明白无误：程、高的自序里明白的写着，他们只是编辑者。
无独有偶，历史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资料显示，胡适先生1921年考证《红楼梦》的时候（或此前），一下子就得到了好几个版本的《红楼梦》或《石头 记》，包括一些很珍贵的残稿。书稿得来是否也很蹊跷？基于我们总得相信点什么的原理，我认为，胡先生的书稿虽来之不易，比较而言还是容易的多，比今天从图 书馆借书稍复杂一些。胡先生有一部《红楼梦》版本的收藏，借给当时做学生的周汝昌先生看，周先生兄弟俩用一个假期的时间把它抄了下来。由此可见，这部书稿 有多珍贵！但不知这书是什么时候获得的？
八、有一个很滑稽的故事，说是一个人赶着十头骆驼。当他步行的时候，发现一头骆驼也没有少。当他骑上骆驼的时候，总发现少了一头骆驼。如果我们坚持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续作，那么，我们就会忽略正在骑着的这头“骆驼”——曹雪芹。大不敬，罪过，罪过！
还有一个故事，某人去某地，有人给他喊：“你的方向错了！”他说，“没事，我的马快！”马再快，绕地球一圈，那多远啊？我怀疑，大多的《红楼梦》探佚学研 究正在错误的方向上迅跑。倘若证得假设成立，大可不必为“一从二令三人木”、“虎兔（？）相逢大梦归”诸如此类的问题费心思。然而，假设不能成立，否则， 就会像当年的胡适先生劝索隐派集大成者蔡元培先生一样，不要“猜笨迷”。失去这么多论文创作的题材，可谓真正的“资源流失”，多可惜啊！
网上流行故事：一位夫人打电话给建筑师，说每当火车经过时，她的床就会摇动。建筑师感到很诧异：“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来看看。”建筑师到达后，夫人建议 他躺在床上，体会一下火车经过时的感觉。建筑师刚上床躺下，夫人的丈夫就回来了。接下来的情景可以想见。建筑师战战兢兢地辩解：&#8221;我说是在等火车，你会相 信吗？&#8221;瓜田李下，真话听上去很荒谬。红学研究中证据难得，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证据，我们却怀疑它是假的，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当然，本人有时也身处“我们” 之中。
九、有资料显示，有人用计算机程序《红楼梦》进行过数理统计，结论是，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不是同一人写的。这是在懵外行，我绝不相信这种结果。如果能判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span>作者</span>：张万里(<a href="mailto:zhangwanli@yeah.net">zhangwanli@yeah.net</a>)来源：<span>原创</span>更新日期：2006-05-26</p>
<p><span id="more-165"></span></p>
<p>行外人谈《<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怕的是<span>红学</span>权威们的“厉声呵斥”。其实，怕也没用，谁叫你“手不逗红红自染”呢？<span>红学</span>研究中有个更为显著的现象：立论难，驳论易。提出一种观点时，就会有几百个反驳你的观点在那里等着。我尚有自知之明，首先声明，自己的观点只是一种猜想。<br />
自从<span>胡适</span>先生考证出《红楼梦》<span>后四十回</span>是高鹗续作以来，这种观点几成定论。暂时抛开<span>后四十回</span>是否为高鹗续作不谈，单说续作。如果认定<span>后四十回</span>是续作，就得“求证<span>后四十回</span>对前八十回的相关性”，譬如，前面的预言是否在后面得到了兑现等。人们孜孜以求，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于是就把高鹗这个冤大头抱怨一番。<br />
现在不妨换个角度，假设：在脂评《石头记》（即现行《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之前，存在着一个近似包括现行《红楼梦》后四十回在内的百二十回（左右）的稿 本。实际上，这个假设稿本的前八十回已经无法“清晰地”看到。可以肯定的是，现行的《红楼梦》前八十回，是从这个假设稿本的前八十回继承而来。继承涉及到 代次问题，不易确定，舍去不谈。由于这种继承也是一种残酷的覆盖过程，所以覆盖前后有差异的信息不易（并非“无法”）提取。可是再一想，就这个假设稿本而 言，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反之亦然。我们进一步假设，这个假设稿本的后四十回就是（基本上是）现行版本的后四十回。现在已经知道，现行 《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存在着明显差异。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可以认定，“从时序上讲，后四十回在前，前八十回在后”。于是，求证的方向上要调转 180度角，就要“求证《红楼梦》前八十回对后四十回的相关性”，而不是“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的相关性”。<br />
正如“风月宝鉴”，正照、反照结果大不相同。<br />
求“后对前”的相关性，是前人通行的论证方法，文字材料广泛。不幸的是，疑问重重。求“前对后”的相关性，做这项工作的人肯定有，然而，就象当年的《红楼梦》一样，并不为主流文化所看中，资料罕见。然而，其前景却很诱人，值得尝试。<br />
求“前对后”的相关性，前面的预言能否在后面兑现并不重要，因为所谓前、后有异的预言、伏线、暗示是后来（时序上）版本加上去的，如果后四十回与按照前八 十回的统一手劲继续改下去，预言肯定能够兑现。求证“前对后”的相关性的意义在于，能够对认定“续书”后所产生的许多疑惑予以解答。<br />
一、曹雪芹写作手法之老道、思想境界之高超是否与生俱来？由后（时序上）出现的前八十回比较先出现的后四十回，可以看到曹雪芹的写作正在趋于成熟，作品更 趋复杂化，思想境界正在升华，等等。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一个发展中的曹雪芹，却要找出高鹗这样一个“替死鬼”呢？通行的理由是，曹雪芹不可能写出那样糟 糕、矛盾百出、缺乏艺术灵气的后四十回。我们的确不忍心看到这样的结果，然而，曹雪芹一出手就能写出前八十回那样高境界的作品，何必要用长达十年多的<span>时间</span>反复地披阅增删呢？<br />
二、张爱玲女士从小脚问题注意到，后四十回“强调书中所写是满人”。前八十回通过晴雯、鸳鸯、二尤姐妹小脚的描写，意在淡化满人生活氛围。现在可以说明，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比较，曹雪芹正在对其<span>新版</span>本 进行“汉”化，旨在模糊时代背景。“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按注：脂本）已有珍珠”。如果是续书，这续书者也太糊涂了，连 贾母身边的人儿都弄不清，安个什么名不好，非要选个用过的名字。还有“巧姐暴长暴缩”等一系列问题。原因很简单，本来就不是续书，曹雪芹在前八十回调整了 人事安排，是前与后矛盾，不是后与前冲突。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张女士的许多疑惑大多都能得到解答。<br />
三、如果说后四十回是续作，按常理，续书者应该在阅读理解前八十回的基础上，把握主题，尽量地简化问题，把故事说圆就是了。然而，不是这样，他似乎不太在 乎说圆故事，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节外生枝地派生出了许多不太相关的问题来。这样的例子，在作品中俯拾皆是。譬如，比较第五十三回与一百六回、 一百七回贾府地产问题，其间参考<span>周汝昌</span>先 生的相关考证，张爱玲女士漫不经心地道出“续书者《红楼梦》不熟，却似乎熟悉曹雪芹家里的历史”。从思维习惯上讲，在无碍主题的前提下，应尽量使复杂问题 简单化，而不会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疑惑得解，曹雪芹前八十回就是在简化或者“归一化（统一口径）”类似于后四十回中出现的复杂问题。<br />
四、注意观察发现，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写作手法、语言风格、信息密集度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从一些侧面反映出相互间具有较为密切的相关性。就写作手法、 语言风格而言，从前八十回读到后四十回，并无明显的突兀感。作家王蒙先生认为：“续作语言风格基本上与前八十回一致”，我转换其义为：“后四十回语言风格 基本上与前八十回一致”。读到后四十回，敏感的读者感觉到作品的思想境界发生了变化，从而认为“后四十回缺少艺术灵气”，疑问“怎么后来不好看了？”然 而，比较种类繁多的《红楼续梦》、《红楼复梦》等书，很难找到写作手法、语言风格、信息密集度与《红楼梦》相当的。道理很简单，曹雪芹是不可复制的，只有 曹雪芹才能写出曹雪芹风格的作品。从信息密集度上看，如果让《金瓶梅》的作者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其篇幅肯定要长得多。直感告诉我，除了《三国演义》 具有与《红楼梦》相当的信息密集度外，其它名著均不具备。非曹雪芹作品，不是<span>人物</span>关系简单，就是叙述铺陈，现代人的作品还有许多欧化句式。<br />
如果能够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科学地分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的相关性，就可得出富有理性的结论。（详见九。）这里，有个简单的信息密集度（不是很严密） 统计：人文版《红楼梦》共有1547页，后四十回529页，占总页数的34.2％，几乎接近1／3（33.33％）。手抄本脂批《石头记》中，抄手们手劲 不一，各页字数密度不尽相同，然而现代书籍每页字数是匀称的，统计出来的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后四十回占全书的近1／3，说明了什么？如果说高鹗是后四十回 的作者，那这个高鹗简直就是个神仙了，写作手法、语言风格模仿得如此逼真，信息密集度把握的也是如此的准确！原因很简单，高鹗不是后四十回的作者。<br />
五、论证问题的可行性，必须考虑到操作上的难易性。抛弃现有的后四十回，按照前八十回的曹雪芹统一手劲再续《红楼梦》，其难度可想而知。迄今为止，研究 《红楼梦》的资料和可供研究《红楼梦》的资料，加在一起压在《红楼梦》上，足以把它压成一张薄膜。然而，在今天这个神仙辈出的时代，也没见谁改写出了与前 八十回风格相近、足以以假乱真的后四十回。退一步说，改写本是否超越了现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还是个问题。<br />
从前八十回留下的预言、伏线、暗示看，《红楼梦》可以被看成是推理小说，推理小说里的谜底总是在最后才被揭开，可以想见写成与前八十回相呼应的后四十回是 多么艰难。所以，王蒙先生甚至怀疑：“前八十回之伟大也完全可能成为后四十回写不下去，写不完，写出来了也大不如前的根本原因！”然而，曹雪芹似乎十多年 都搞不定的事情，却让高鹗轻松地搞定了，那还有什么理由去指责高鹗呢？<br />
六、人们对后四十回中宝、黛、钗的结局总是不了然。先看看《红楼梦》（或《石头记》）有五个书名的流变：石头记-&gt;情憎录-&gt;红楼梦 -&gt;风月宝鉴-&gt;金陵十二钗-&gt;石头记。甲戌本中“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在人文版中已经不可见。纵观全书（包括凡 例、楔子等），惜墨如金，五个名称不会没有包含有效的信息量吧？六次改名，不能轻易地认为是玩弄文字游戏，故弄玄虚。其中有效的信息量是什么呢？道理很简 单，《红楼梦》创作过程中，每一次改名意味着其主题（或者侧重点）发生了一次改变。不能说每次改动都会留下一个版本，但总会留下一些文字吧，否则，说是仅 凭<span>记忆</span>，说给谁也不会相信。可以想见，既是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也后留下些许光亮。在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先看后四十回中宝、黛、钗的结局，再看前八十回的改动意向，就会感受出曹雪芹的写作更加出神入化，人物塑造上的拿捏地更加精到，故事<span>情节</span>更是不落俗套。我愿意用动态的观点去看发展中的曹雪芹，这是因为曹雪芹并非生来伟大。<br />
七、《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这是胡适先生考证出来的。追根溯源，看看胡先生是怎样考证的。张船山的《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诗，其 中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兰墅是高鹗的号。胡先生以此为“最明白的证明”，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并且说： “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br />
补书是否就是续书？<br />
程伟元是个书商，看到出版《红楼梦》是个商机，找来朋友高鹗一起攅书。程高本中《程伟元序》、《高鹗序》还透露出，他们从“故纸堆”中陆续找到二十余卷， 后又从卖旧货的货郎担（鼓担）那里发现了十余卷，“遂重价购得”，然后“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引自《程伟元序》。这里明白地写 着，程、高只是做了付印前的编辑整理工作。如此珍贵的书稿得来之蹊跷，致使胡先生认为“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br />
疑问归疑问，看得出，高鹗至少参与了这部书的编辑工作。考证中，胡先生排了一个简单的高鹗年谱，摘取一段：“乾隆五三（一七八八），中举人。乾隆五六—— 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四十回，并作序例。《红楼梦》百二十回全本印成。乾隆六０年（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注意， 高鹗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时间只有一年，然而，另有资料显示，实际时间是一年半。曹雪芹这个伟大的天才，用十年多（十多年）写了《红楼梦》的前八十 回，高鹗用一年半就敷衍出了后四十回。是高鹗这样一个举人、进士级别的人物更厉害吗？设身处地地想，高鹗长于八股文肯定无疑，其时小说并不入流，高鹗是否 对小说真正地上心还是个问题，临时抱佛脚，能把整篇连缀起来就很不容易了。有一种比较极端的说法，高鹗用一年半的时间读懂《红楼梦》就很不容易了。我以 为，高鹗有那么高的学历（当时是举人，正在攻读进士），用一年半时间读懂并编辑出《红楼梦》还是可以理解的。所谓补书就是补漏洞，还是那种比较明显的漏 洞。今天，发现计算机中某个软件有漏洞了，怕黑客入侵、怕病毒感染，<span>下载</span>个补丁程序填补一下漏洞，这是很自然的事。高鹗实际上就是出版《红楼梦》前编写“补丁程序”的人，能编出“补丁程序”的人也是很了不起的人。<br />
不排除别人续写《红楼梦》的可能，说是高鹗续写了《红楼梦》真正地“使人生疑”。程、高的自序我们多少得信一点，倘若高鹗真的续写了《红楼梦》后四十回， 他还不乘机吹嘘一番？是程、高想借曹雪芹的名气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吗？可当时的曹雪芹究竟有多大的知名度？如果说当时的曹雪芹知名度很高，就象今天这样 如日中天，自然就会有人为他作更详细的传记（或记略），何至于今天的<span>红学家</span>整天绞尽脑汁地去琢磨他？也许是高鹗有所顾虑，不愿与小说家为伍，怕辱没自己的名声？也许是在文字狱盛行的年代，怕招惹政治是非？那他为什么又要站出来做序呢？总之，今人难侧古人心！然而，高鹗（加上程伟元）有无独立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能力最值得怀疑。<br />
研究胡适先生的考证过程，不仅使人联想到阿加莎•克里斯蒂“博洛”系列侦探小说。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博洛总有办法找出杀人凶手。然而，真实的社会是 开放的社会，能像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一样，轻而易举地找出真正的凶手吗？我猜想，胡先生在论证中，认为程伟元、高鹗中有一人或两人同时“作伪”的可能性 很大。程是商人，粗通文化，高则是文化人，学历高，“作伪”的嫌疑最大。然而，近年来发现，程伟元有一些字画存世，这说明程伟元并非粗通文化，也是一个文 化水平很高的人。倘若胡先生当年有知，会不会把程伟元也追加到续作者里去呢？按照同样的逻辑，如果认定高鹗是《红楼梦》续书者，则可认定程伟元也是《红楼 梦》续书者。因为，正是程伟元的序里明白地写着，他参与了编辑工作。程伟元尚有写作能力，总不会袖手旁观吧？也可进一步推理，略去。<br />
胡适先生的引证的材料是绝对可信的。我以为，其中的“补”是补窟窿的补，而不是续。有一个事实明白无误：胡先生接下来的论证中“字里行间”都是基于“补”这份材料的推理。另有一个事实也明白无误：程、高的自序里明白的写着，他们只是编辑者。<br />
无独有偶，历史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资料显示，胡适先生1921年考证《红楼梦》的时候（或此前），一下子就得到了好几个版本的《红楼梦》或《石头 记》，包括一些很珍贵的残稿。书稿得来是否也很蹊跷？基于我们总得相信点什么的原理，我认为，胡先生的书稿虽来之不易，比较而言还是容易的多，比今天从图 书馆借书稍复杂一些。胡先生有一部《红楼梦》版本的收藏，借给当时做学生的周汝昌先生看，周先生兄弟俩用一个假期的时间把它抄了下来。由此可见，这部书稿 有多珍贵！但不知这书是什么时候获得的？<br />
八、有一个很滑稽的故事，说是一个人赶着十头骆驼。当他步行的时候，发现一头骆驼也没有少。当他骑上骆驼的时候，总发现少了一头骆驼。如果我们坚持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续作，那么，我们就会忽略正在骑着的这头“骆驼”——曹雪芹。大不敬，罪过，罪过！<br />
还有一个故事，某人去某地，有人给他喊：“你的方向错了！”他说，“没事，我的马快！”马再快，绕地球一圈，那多远啊？我怀疑，大多的《红楼梦》探佚学研 究正在错误的方向上迅跑。倘若证得假设成立，大可不必为“一从二令三人木”、“虎兔（？）相逢大梦归”诸如此类的问题费心思。然而，假设不能成立，否则， 就会像当年的胡适先生劝索隐派集大成者蔡元培先生一样，不要“猜笨迷”。失去这么多论文创作的题材，可谓真正的“资源流失”，多可惜啊！<br />
网上流行故事：一位夫人打电话给建筑师，说每当火车经过时，她的床就会摇动。建筑师感到很诧异：“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来看看。”建筑师到达后，夫人建议 他躺在床上，体会一下火车经过时的感觉。建筑师刚上床躺下，夫人的丈夫就回来了。接下来的情景可以想见。建筑师战战兢兢地辩解：&#8221;我说是在等火车，你会相 信吗？&#8221;瓜田李下，真话听上去很荒谬。红学研究中证据难得，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证据，我们却怀疑它是假的，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当然，本人有时也身处“我们” 之中。<br />
九、有资料显示，有人用计算机程序《红楼梦》进行过数理统计，结论是，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不是同一人写的。这是在懵外行，我绝不相信这种结果。如果能判断 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不是同一人写的，那能否判断出哪些回是同一个人写的？我疑惑，那个程序肯定会判定《红楼梦》中的任何二回都不是同一个人写的。请看上 述第四点，那算不算一种统计？统计结果就是这种结论的反例。然而，凭这样一个统计，能得出最终的结论吗？道理还是不够充分。本人也编过类似的程序，试图从 字频、句子的长短、每回的字数统计出前八十回与与四十回的相关性，结论是，《红楼梦》虽有100万字之众，然而作为一个统计对象来说，数据量还是不够大， 或算法过于简单不足于反映客观事实，没有得到“是”或“否”的明确结论。根据我二十多年的编程经验，做这样的统计，建立的数学模型、确定的算法至关重要， 发生偏差的可能性也最大，这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其结果将无法预测。我要强调，建立科学的、能反映客观的数学模型及其算法，是与当前《红楼梦》探佚学研究难 度相当的课题。举例说明，有些人编写的程序，能够让无人驾驶飞机通过图片准确地找到某国大使馆，选择一个准确的弹着点投弹，并在准确的位置让炸弹起爆。但 是，绝大多数程序员却编不出这样的程序。为什么？概其原因，有人不懂无人驾驶飞机，有人不懂炸弹，有人不懂图形模式匹配等技术难点问题，有人不明白其中枝 枝蔓蔓的诸多细节问题。<br />
倘若有人想要我前面述及的那份程序源代码，最后一版源代码只找到了“前八十回”，此前某个版本的源代码却是有的，然而存在着许多bug（缺陷），您坚持 要，我只好给您这个老版本的“后四十回”。接下来，那您去作“高鹗”吧！这半是戏言。我准备将这个程序重做一下，届时，只公布统计结果，不做结论。<br />
我觉得，《红楼梦》及其研究著作的阅读中，自己应该注意把握：静态地观察事物与动态地观察事物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相结 合；线性思维与非线性思维相结合；求实与善疑相结合，象胡适先生教导的那样：“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善疑”是本文的大旨。我的思路有时候非常乱：恒星 （fixedstar）的“恒（fixed）”是固定不动的意思，中外同义。然而，人类认识宇宙的过程中，最早的“恒星”是地球，后来又说是太阳，再后来 又说不致一个“太阳”，现在却说没有“恒”星，因为所有的星都在运动。胡拉乱扯，不知所云。<br />
上述所提出的假设，若能证明成立，尚可支持或部分支持道光年间太平闲人张新之先贤、邓云乡先生对后四十回的部分观点，以及王蒙先生对后四十回的一些想法 （猜想或疑问）。此派观点被认为缺乏证据支持，我认为，最过硬的证据就是《红楼梦》本身。对《红楼梦》进行全面的科学研究，显然是个大的系统工程，若能列 入到未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中去，才有得出比较科学结论的可能。我以为，在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个人、小集体不要过早的下所谓“科学性”的结论。<br />
以上是我的猜想，旨在抛砖引玉。因为是猜想下的推理，不免有点放肆。行外人说外行话，权当是“假语村言”吧。<br />
我准备的下一个题目是：“用现代观念看《红楼梦》的创作集体”。对于参加过课题组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呼之欲出的问题，谁先动手写出来了，我便罢手，免得增加网络开销。</div>
<p>认为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丁维忠认为：末回“任何内涵与意蕴都被抽空了，毫无象征寓意，全然只是冬野雪地里一片自然景象，续书的敷衍蒙人一至于此。” “续书之末，就是这样一篇与开卷全然相悖而荒谬的‘归结’。”⑥然而同样不认为是曹雪芹作的邓云乡认为：“全书以虚开头、以神话开头，以虚结尾、以神秘结 尾，这是符合《红楼梦》的体例的。”⑦又说：“这样的书，如果在结尾时，以实事结束，那肯定不行，必须有相称的呼应开头的文字来结束全文，这点高鹗作到 了。”⑧认为最后一回“能够比较圆满地结束了《红楼梦》。其最大的成功处，就是写宝玉的结局一笔。用了一点浪漫的手法，而又有其写实的基础，是符合一定程 度的历史真实的。当然，这个‘历史真实’并不是说真人真事。而是说符合当时历史的社会条件。”⑨认为“结尾四句诗：‘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 梦，休笑世人痴！’正呼应了全书开头的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可算得上旗鼓相当，结束了《石头记》——也就是《红楼 梦》了。高鹗最后这段文字写得十分简洁干净，这是十分值得赞许的。”⑩<br />
胡风说高鹗“居心叵测地企图消除掉曹雪芹的整个斗争精神。”“高鹗是‘五四’以前中国文学史上最狡猾的骗子。”后四十回“构成了‘五四’以前中国文学史上 最大的骗局和冤案！”⑾然而同样不认为后四十回是曹雪芹作的张书才说：“程高本通过续补后四十回，适当修订前八十回，使全书一百二十回在总的思想倾向、故 事情节、主要人物、艺术风格诸方面达到基本一致，层层相因，首尾贯通，成为具有完美艺术结构，完整典型形象和故事情节的不可分割的有机艺术整体。”⑿<br />
第八十四回宝玉对贾政讲八股，讲到《则归墨》，“贾政点点头儿”。冯其庸说：“贾政之满意于宝玉，是宝玉已渐渐变以往之思想性情矣。”“贾政如此与宝玉讲 做八股文，且颇有赞誉，与前八十回大异其趣。”⒀胡德平则说：“我觉得就是曹雪芹烧《参同契》，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还有八十四回的‘归墨篇’，都是《红楼 梦》中的哲学精髓所在。就从思想高度来说，应该是曹雪芹写的，决不是高鹗续的，任何人都不会续出这种想像不到的高度的思想成果。”⒁<br />
对于后四十回中五儿的描写，丁淦说：“因觉得她‘娇娜妩媚’有‘姿色’，他‘喜出望外’，把他补入怡红院；尤有甚者，他把想梦见黛玉之心移到晴雯身上，进 而移到五儿身上。”“显得多么虚假。”⒂唐润一说：高鹗“该是吃透原书精神最深的一个人，从续书内容来看，败笔很多，但大体上还不离谱，有时行文还较生 色，如一百O九回写‘五儿承错爱’这段文字，在刻划人物方面，其细腻熨贴处，视雪芹亦无多让。”⒃俞平伯指出后四十回中较有精彩，可以仿佛原作的文字中有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⒄<br />
类似这种截然不同的评论可以找出许许多多来。持后一种意见的，大多并不认为是曹雪芹所作，我也不一定认为前一种不对，后一种就对，而是想问我们究竟该听谁的？这不是说，同样一个情节，同样一件事，同样一种写法，既可这样理解，也可那样理解？<br />
说后四十回写得很坏，难以解释何以能与前八十回一并流传，且多数人又看不出来。说写得好，除了曹雪芹，谁能写得这样好？于是只好把原因都往高鹗那里推，如 刘同顺说：“高鹗是一位文学造诣较高的文学家。读到书的后半部分，在有些不相符的地方仔细揣摩，才认识到高鹗续书不是理解不出前面隐含的东西，其实理解是 相当深刻的，高鹗是进行有意篡改，蓄意对前半部的锋芒进行抹杀。道理很简单，看不出哪里有问题，你怎能作针对性的修改呢？高鹗为何要对书进行篡改呢？其实 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为了书的印行。半部书不好向购书者交代，只好自己将书续完。为了书能够印行，必须要有统治者的认可，篡改红楼梦愿意，逢迎统治者的口 味，也是为书的印行取得一个通行证。”<br />
⒅如果后四十回真是高鹗所续，他真的有那么多时间去悉心揣摩，这种解释也无可反驳。但是要后四十回不是高鹗所续呢？高鹗又哪来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呢？由此看，要想说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所作，还真有点棘手。<br />
因而我们需要变换思路，重新思考。其实，凡1915年以后出生的人，在未读《红楼梦》原著前，基本上已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即后四十回的作者不是曹雪芹，是 高鹗。在排除高鹗续书说以后，应当重读整部《红楼梦》并设问一下：后四十回如果不是曹雪芹所写，又会是谁呢？难道后四十回就一定不是曹雪芹所写？对后四十 回的种种指责是否出于成见？<br />
例如第一O八回写宝钗过生日，贬者说后四十回气氛沉重，不应写这种摆筵席、饮酒行令的闲文。其实这么写根本没有违反生活的真实，后四十回写的不是一天的事 情，读者阅读可以在一天内把四十回书读完，但在生活中，今天由于发生某一件事，心情十分沉重，过几个月后，有可能会安静下来，重新去参加一些活动。对贾府 来说，虽然已非昔日可比，但适时过过生日是完全可能的。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在急流中也该有一段低回，紧张中也需插一段闲情，这样才更显曲折而吸引人。同 理，第七十八回写“贾政近日年迈，名利大灰，见宝玉虽不读书……亦是贾门之数。”到第八十一回又不许宝玉作诗做对，单要学习八股，冯其庸认为是前后不接， “贾政的思想说变就变。”⒆其实这是《红楼梦》常有的写法，正是这样才显得真实。这也证明贾政内心总希望宝玉读书，有时因别的因素，产生新的想法，但过后 又可能返回到原来的想法，是非常正常的。要说贾政之变，他作为一个大族之主，视科举仕途为一家一族生死存亡的关键，然而第七十八回作者竟然说他“不强以举 业逼”宝玉，要是后四十回这么写，真不知会被怎么挞伐，看来“高鹗”只能大度一点，采取“不申辩”的态度，因为那是无论怎么辩也辩不清的。总算还好，不在 后四十回。<br />
后四十回写“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本是以后的事，究竟如何，作者没有实写，而评者却一定要坐实看。既然要坐实，那么又为何 对前八十回不是坐实看？如第一回作者就说“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称功颂德，眷眷无穷。”第六十三回说“原来天子极是仁孝过天的，且更隆 重功臣之裔。”如果后四十回是实的，则前八十回也应作实的看，如果前八十回的话是虚的，那么后四十回的这些话也可以看成虚的。现在那些否定后四十回论者一 定要把前八十回作为虚的看，把后四十回作实的看，那岂不是随心所欲，任意解释？同样，评论者一定要坐实看“白茫茫”，却不顾“绿纱又糊在蓬窗上”、“荣辱 周而复始”，请问为什么不坐实看“绿纱糊蓬窗”、“荣辱周而复始”？《红楼梦》只是写了一个大族不可能一成不变，更不会永远荣耀，族中每一代都在发生变 化，雕梁画栋会成为蓬窗，而蓬窗上又可能糊上绿纱，“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总需要有人登场唱，这就是周而复始，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百姓生生不息，大族 同样是生生不息。<br />
要说后四十回的有些内容，我个人看了也觉得欠妥。如第八十二回黛玉惊恶梦，周绍良认为：“平日黛玉深藏内心对贾母的观感，写得何等深刻。”“断然不是任何 人能补出来的。”⒇可能这个梦有其深刻之意。但当我读到黛玉梦见宝玉胸口划了一刀，鲜血直流时，实在不是味，想对作者说难道不能写得含蓄一点？又如第一一 二回妙玉被劫的经过，虽也有人说写得好，我总觉得太直露，读着甚不舒服。但我个人的感受能作为是哪个作者所写的依据吗？《红楼梦》本是含而不露，然而在读 前八十回的有些情节时，不也有“不应这么写”的感受？如第七十五回贾政讲的庸俗故事；第二十一回贾琏与多姑娘一节；第六十八回凤姐对尤氏撒泼一节；第六十 九回众人对尤二姐的作残，明明也可以写得含蓄一点。虽然会有人给以辩护，就象对后四十回也可以辩护一样，但不少读者，包括研究者的内心对这些情节很可能也 是反感的。前八十回中，写宝玉、黛玉、史湘云等人的文字，不可稍减，而以上所举的俗、秽、粗、残又有何魅力？只因为在前八十回，也就不指责了。仍以《三国 演义》为例，我们对里面的某些内容可能也会有反感，如诸葛亮，智慧超人，给人以很好的印象，但他对魏延的处理，个人觉得是有损其形象的。读《水浒传》、 《西游记》也有这样的感受。这都说明：一个人的感受只能代表一个人，几个人的感受只能代表一部份人，别人的看法可能相反。尤其不能以个人感受来断定作者是 谁，哪怕有些情节确实写得不好，也不能说那一定出于另一人的手笔。对《红楼梦》来说，前八十回经过多次批阅增删，仍不见得没有可商讨之处，后四十回要是多 批阅几遍，说不定对有些情节会“删”除，另外还会“补”一些新的情节。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说不要个人的看法，个人看法很重要，但在认定是不是同一作者时，切 忌武断，还需回过头来综合考虑。对《红楼梦》来说，指责后四十回时，还需看看前八十回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br />
正由于有些研究者在受了前人的影响后，认为后四十回的部分内容写得不合胃口，从而认定这不是曹雪芹所写，继以个人之见来对八十回以后作畅想，遂新意迭出。 如果我们把有关研究者对八十回后应怎么写的见解汇集起来，真会使人感到眼花缭乱，美不胜收，远比读原著有味得多，下面只是其中一部分：<br />
吴少平认为“双星”中的男主解是卫若兰，而女主角则是湘云的丫鬟翠缕。(21)<br />
胡邦炜说：“妙玉陷入淖泥、流落风尘之后，在江南某一变相尼庵，与已经‘悬崖撒手’出家为僧的宝玉重逢。”“这样的聚首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22)<br />
程鹏说：妙玉在“江南的那种名为尼姑庵，实为变相妓院的污秽处所。表面上仍‘带发修行’，实际上已成为倍受欺凌的变相妓女。”(23)<br />
仇曾升说：“综知：警幻、仙姬、秦可卿、香菱、小戏子、晴雯、小红……均分担黛玉原型不同阶段的不同身份。即其幼年曾被拐卖，曾为戏子、丫头，后来成为帝妃，曾是曹雪芹的恋人。”(24)<br />
王湘浩“提出贾兰与主流派对立，是巧姐的‘奸兄’。”“宝琴是尘世中的‘兼美’。”(25)<br />
周岭、刘振农说，因义军逼近京师，“迫使皇上重演马嵬之事，降旨将元春‘赐死以谢天下。”“‘虎兔相逢大梦归’此之谓也。”(26)<br />
刘操南认为妙玉是“孀娥”“是个寡妇”(27)<br />
张良皋提出：“史湘云没嫁贾宝玉，没嫁卫若兰，也没嫁任何‘才貌仙郎’。史湘云终身不嫁。”“按警幻判词是‘湘江水逝楚云飞’——江湖隐去。”(28)<br />
朱淡文说：“薛宝钗作为他（贾雨村）的家属随行，在北国荒原的风雪中苦度余生，终其天年。”“金簪雪里埋”不说是薛宝钗，而是贾雨村。(29)<br />
周汝昌推测薛宝琴的命运也是婚变或迫离，她后来嫁了柳湘莲，是贾宝玉作的介绍。(30)<br />
吴世昌认为贾宝玉之所以“下狱”的原因，“其中之一是为贾环所牵连。贾环自己，虽然有个‘训子有方’的父亲贾政，但也‘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宝玉为贾环所劫持。” (31)<br />
据梁归智介绍：“薛宝琴说过一个真真国的女儿，所以也有研究者说探春可能就是嫁到了真真国。”(32)<br />
卓守忠还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不是别人，正是‘将真事隐去’的甄士隐。” (33)<br />
他们推测时，总也有一定的依据吧，但我们该不该跟着相信呢？曾经有一段时间，评论者是以“阶级论”来认识这部书的。其实《红楼梦》中“阶级”确实也是有 的，贾府有主子、奴才，丫头分一等、二等、三等，好象阶梯一样，一阶一级的，但阶级论显然无法解释作者的意图，如有的丫头，其权力有时要比主子大，书中既 有各梯阶之间的矛盾，又有各梯阶之间的融洽，所以现在已不见有人以“阶级论”来解读《红楼梦》。因而如果根据“阶级论”来认定后四十回“歪曲”了前八十 回，那么，随着阶级论的消失，这种“歪曲”也就不存在了。那个时候不仅有反封建说，还有反孔孟之道说，二句紧连在一起。现在反孔孟之道很少再有听到，而反 封建还作为一种解读。其实，所谓反封建、阶级论、叛逆说、爱情论等，都是从外部贴上去的一张张的标签。否则如何解释“自愧自悔”、“色”“空”、“坐吃山 空”、“戒妄动风月之情”、“荣辱自古周而复始”？<br />
周思源认为“‘现实主义远远不能涵盖其创作方法的全部’，‘浪漫主义似乎也还不能概括其余的一切’，‘说《红楼梦》广泛运用了象征主义创作方法并不为 过’，但是简单地说它就是象征主义巨著也不妥。”提出“《红楼梦》是否创造了一种我们尚未认识的主义？”(34)这是有道理的。于是梁归智最干脆，他说只 有两个半人看得懂红楼：胡风一个，周汝昌一个，鲁迅半个。(35)各种各样的说法太多了，来一个快刀斩乱麻，大家只要看那两个半人写的文章著作就行了。不 过事实上难以做到，因为他说过后，新的红学文章、著作更多了，而且很少有人理会胡风。这也可算是红学上的有此一说吧。<br />
在大量指责后四十回的论著中，有许多是在认定高鹗续貂的前提下所展开的，他们以高鹗的履历、思想，特别是求功名的心情，甚至借妻子张筠早亡（有的说张筠不 是他的妻子），来论证后四十回为何这么续，为何续得这么差。当明白了不是高鹗所续时，就不愿再承认是曹雪芹的稿子，只好定出一个无名氏来，可是难道无名氏 有与高鹗一样的思想动机，一样的履历？<br />
看前八十回，曹雪芹写作何其自由，情节的发展都是出人意料。而责备后四十回者，却仿佛要曹雪芹战战竞竞地写一句，对照一下前八十回，亦步亦趋。那肯定只能 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架子。前八十回的线索多样、人物性格复杂，如果照这个写，那个肯定不满意，照那个写，这个又不满意。后四十回确实没有按照那些研究者的要 求来写，可是前八十回就是按照研究者的思路写的？关键是：研究者对前八十回是探索、寻觅，视每句话都是宝。对后四十回是挑剔、找岔，视每句话都有问题，这 样得出的见解也就不奇怪了。<br />
《红楼梦》即将结束时，曹雪芹对空空道人说：“似你这样寻根求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这话值得我们思索。其实很多评论不过是找一个自认为对的位置，下水去找以前落到河中的宝剑。原来曹雪芹早就提醒过读者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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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黛玉说：‘宝玉，你好……’好什么呢？</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nihaosha.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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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00:23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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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道可道： 这 也是个千古之谜的话。刘亚洲《广场——偶象的神坛》中曾有描述一段故事，话说王洪文急急跑来向毛泽东汇报镇压四.五天安门之事时，主席正在读着林黛玉临死 前的那半句话：“宝玉，你好……”。“王洪文汇报了半天天安门广场斗争，毛泽东就一直没抬头。王洪文好容易讲完了，没想到毛泽东接口说：‘‘宝玉，你 好……’好什么呢？这真是千古之谜。你好狠心？你好好待宝钗？你好不理事？……’你好好睡觉？你好苦……你好苦？啊，对了，是这句：你好苦哇。 ’……”。压根儿没觉得王洪文在他对面。</p>
<p></p>
<p>大家说说，好什么呢，呵呵？</p>
<p>&#8212;&#8212;&#8212;&#8212;&#8212;-</p>
<p>活龙：这个，我也想了很久。</p>
<p>詹光：刘亚洲的政军评论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历史嘛, 尤其是这种活灵活现的人物对话, 就姑妄听之吧&#8230;毛泽东的水平绝非常人可比, 在红楼梦的研究上, 也是自成一家. 但他把护官符当做&#8221;总纲&#8221;, 我就不太赞成. 不过这个&#8221;你好苦&#8221;倒还是一个不错的猜测. 顶一下&#8230;</p>
<p>冯守卫：单从《红楼梦》原文来看，联系黛玉死前烧帕行为，和凤姐后来说的黛玉临死前恨的是宝玉来看，这里似只能是“你好狠心”的意思。
大约二三十年前，有一个当时很有名的问题青少年思想教育家，（有中国的马可连柯（苏联初期著名流浪青少年教育家）之称）有次在广播还是电视里讲演时，把此句读为“宝玉，你好（四声）哇”，自己当时感到甚是奇怪，特别是这个“哇”字，觉得味道全变了。</p>
<p>詹光：欢迎冯SIR来小坛.  “你好狠心”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也顶一下. 我觉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道可道： 这 也是个千古之谜的话。刘亚洲《广场——偶象的神坛》中曾有描述一段故事，话说王洪文急急跑来向毛泽东汇报镇压四.五天安门之事时，主席正在读着林黛玉临死 前的那半句话：“宝玉，你好……”。“王洪文汇报了半天天安门广场斗争，毛泽东就一直没抬头。王洪文好容易讲完了，没想到毛泽东接口说：‘‘宝玉，你 好……’好什么呢？这真是千古之谜。你好狠心？你好好待<span>宝钗</span>？你好不理事？……’你好好睡觉？你好苦……你好苦？啊，对了，是这句：你好苦哇。 ’……”。压根儿没觉得王洪文在他对面。</p>
<p><span id="more-162"></span></p>
<p>大家说说，好什么呢，呵呵？</p>
<p>&#8212;&#8212;&#8212;&#8212;&#8212;-</p>
<p>活龙：这个，我也想了很久。</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詹光：刘亚洲的政军评论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历史嘛, 尤其是这种活灵活现的人物对话, 就姑妄听之吧&#8230;毛泽东的水平绝非常人可比, 在红楼梦的研究上, 也是自成一家. 但他把护官符当做&#8221;总纲&#8221;, 我就不太赞成. 不过这个&#8221;你好苦&#8221;倒还是一个不错的猜测. 顶一下&#8230;</span></p>
<p>冯守卫：单从《红楼梦》原文来看，联系黛玉死前烧帕行为，和凤姐后来说的黛玉临死前恨的是宝玉来看，这里似只能是“你好狠心”的意思。<br />
大约二三十年前，有一个当时很有名的问题青少年思想教育家，（有中国的马可连柯（苏联初期著名流浪青少年教育家）之称）有次在广播还是电视里讲演时，把此句读为“宝玉，你好（四声）哇”，自己当时感到甚是奇怪，特别是这个“哇”字，觉得味道全变了。</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詹光：欢迎冯SIR来小坛.  <img src="../images/smilies/default/lol.gif" border="0" alt="" />“你好狠心”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也顶一下. 我觉得, 也可能是&#8221;你好自为之&#8221;, 还可能是&#8221;你好可怜&#8221;&#8230;还没想好.</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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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谈谈对红学的一点看法(转贴)</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idiankanfa.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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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6:5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60</guid>
		<description><![CDATA[作者：金雨雨

（这是我好几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写好了也没有地方可以发表，放在电脑中，也已经忘记了。今天看到欧阳健先生的一篇文章，使我想起了它，一找，还在。好在现在网上发表文章很容易，就拿出来给网友们看看，也不枉当时一点辛苦。）
<p></p>

我是从事自然科学工作的，但喜欢读红楼梦，更喜欢读研究红楼梦的著作；我们认为那就是红学，从来没有深思过，也从来没有怀疑过。最近看到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的回顾（重点摘要）》（见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四期）一文，不觉大吃一惊。周先生在文章中说：“自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以后，这种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竟然毫无发展与进境。”文章中否定了在鲁迅先生以后的所有对红学或多或少做了些贡献的人，认为这也不算红学，那也不算红学。到底什么是红学呢？文章最后用一段结论性的话说：

还“红学”以学。
这学，应是中华文化之学，而不指文学常论，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中华大文化的代表著作之一，其范围层次远远超越了文学的区域。

这学，应是科学学术的研究，而不是指一般的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

文章中的这个结论，大概就是作者把早已存在的“红学”目为“带有巨大悲剧性”的结徵所在。

什么是中华文化之学？一个民族的文化应该是该民族赖以生存的全部知识的集合，它包含了历史、地理、哲学、科学等等许多具体部门，当然也包括文学与被作者排 除在红学以外的文学常论。中华文化只是一个综合的抽象的名词，只是一个大的范围而已，没有人能大言不惭说自己是研究《中华文化之学》的，因为现在还不存在 专门研究这样大范围的一门具体科学。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天才的曹雪芹用自己的毕生心血写下了这本残缺不全的书，不但有动人的儿女情愫，封建家庭内部 的倾轧，必然没落的规律，还有诗词、建筑、绘画、 医药…甚至菜谱等等的丰富知识；絮絮道来，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富有哲理，迷人心窍。但终究它不是历史、地理，不是哲学，更不是自然科学。它只是一部“真 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的文学作品，也就是小说。红楼梦这部著作，无可讳言，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是每个中华儿女都可以引为骄傲的，但它终究只是一本 小说，研究它的一切学术活动只能属于文学理论，只能属于文学的区域，不能认为就是研究中华文化。因而认为“红学”的学，是中华文化之学，这太贬低了中华民 族的文化。

科学学术的研究，有着各种各样的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里，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是一基本的手段，当然有时也可以就是目的。曹雪芹写了红楼梦，那样的动人心 魄，但由于历史原因，他既没有附上一个作者自传，又没能象现在一样印刷校对，只能凭着几个亲友的传抄，留下了很多大同小异的残缺不全的版本。现实既然如 此，要把这部伟大的著作继承下来，要能充分利用曹雪芹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除了对红楼梦本身的文学艺术作细致的研究外，必然要研究作者的生平，对各版本的 研究比较；这一切不靠文史基本知识，不靠深入细致的考证又靠什么呢？但周先生在对“红学”的学的定义中，偏偏要除去“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这真让人丈二 和尚摸不到头脑。

一门学科的形成，有着它自己一定的规律，不是某个人说建立就建立的。就象物理学，在早期时是与哲学分不开的，到了16世纪，从伽利略、牛顿开始才形成了物 理学这门独立的科学。伽利略、牛顿等也没有以物理学的开山鼻祖自封，只是从这一学科的发展状况、从事研究的人的贡献中，很自然地就公认了物理学应该从伽利 略、牛顿等人开始。红学也是这样，不管蔡元培，还是胡适， 在他们从事研究红楼梦时，他们也必然没有想到他们要创立一门《红学》。假如一个人在从事某种研究时，就想要创立一门前无古人的学科，则不是热昏了就是一个 狂横自大的“疯狂的钢琴”，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红学》的形成也是很自然的，为什么其它古典文学如《水浒》、《三国演义》等没有形成象研究红楼梦那样的 一独特的学科？不但是因为红楼梦本身提供了很多可研究的问题以外，还必须归功于蔡元培、胡适等前辈，是他们开了研究的头而且留下了很多漏洞，引发了大家的思路，留下了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使得后人纷纷奔向这处女地，研究起红楼梦来，也就形成了《红学》。

不能象周先生在文章中所写的那样，找出创建新旧红学有贡献的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用他不恰当的红学定义来衡量，悲叹根本不存在所谓以真学为学的红 学。个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不完美无缺是正常的。若有人认为他的研究已经完美无缺了，那若不是痴人说梦，就是所研究的不是科学，是死了 的东西。一门真真的科学是永远研究不完的，是生龙活虎的。

文章作者悲叹“自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以后，这种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竟然毫无发展与进境。”1936年以后，特别是新中国成 立以后，就我们这些业余爱好者所知，就有很多著名的学者在红楼梦的各个不同方面作了研究，写出了不少具有真知灼见的论文与著作。除了俞平伯先生以外，有蒋 和森、蔡义江、冯其庸、王朝闻、赵冈…等等，其中也包括文章作者周汝昌先生。当然，一个人的精力有限，研究红楼梦也必然只着重于某一方面，甚至只其中一 点。但这些功绩都不能一笔抹杀，都是为《红学》这个大厦添了一砖一瓦。当然，每个人的研究也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正如上面提到过的那样，这是科学研究的 必然规律，用不着大惊小怪。周先生的《红楼梦新证》不是“自传说”的登峰造极的著作吗，虽然我们对《红楼梦新证》那种“曹”“贾”不分，把红楼梦与曹雪芹 的家族互相印证的方法不敢恭维，但终究周先生查阅了不少史料，对研究红楼梦作者的家族背景是很有帮助的。我们不敢相信象有人指出的那样：周先生写这篇《还 “红学”以学》的文章，把原来比较客观的鲁迅先生打扮成“自传说”的坚决拥护者，是在暗示只有彻底自传说的周先生本人才是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家， 虽然自谦只是“三流”。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周先生把自己毕生的研究成果一笔抹杀，这样对待自己也未免太残酷了一点。

文章作者对“红学家”这个名字，也表现了痛心疾首，作者在文章中写道：“‘文学’范围的一般析赏评论不必说了，即如对小说作者的生卒与祖籍来作些考证—其实也是一般从事文史工作者的起码‘基础课’，可是现在这也成了‘著名红学家’，可见这一‘界’的‘家’之滥竽之地步了。”什么家什么家之类的“家”，并不是一个职称，不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那样，是具有一定的水平后，经过一定的审查评定的。“家”常常是社交场合或一般的文章中提到某一方面的人物时一种尊称，不明白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当却知道他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成就时，尊称一声“某某家”，无关大局。如上面提到的那些人，蒋和森、蔡义江、冯其庸、王朝闻、赵冈…等等，我们只看过他们有关红楼梦的著作，也不知他们的具体职称是什么，称他们为“红学家”，略表尊敬，无关紧要。

不知为什么文章作者要把“文学常论”“‘文学’范围的一般析赏评论”排斥在红学以外，认为不值一提。红楼梦作为一部文学作品，作一些析赏评论是很必要的， 而且也是一种重要的研究工作。如主题思想是什么，人物的典型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人物会写得那么生动，对话语言那么符合人的身份…等等，都需要深入研究。这 对广大读者读红楼梦是很有帮助的，对要从事写作的人也是很有帮助的。现在是电视的时代，很多文学作品改编成电视剧，感谢电视工作者的努力，我们已经欣赏到 三十六集《红楼梦电视连续剧》。一文学作品能改编成一部让观众认可的电视剧，关键在于对这部文学作品的理解是否彻底，而帮助电视改编工作者理解作品的就靠大量的对该作品的析赏评论。《红楼梦电视连续剧》 应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特别是里面的一些歌曲，不但旋律优美，而且听了会让人仿佛进入了大荒山或太虚幻境；敢说作曲者王立平先生是比较理解红楼梦的。但熟 悉红楼梦的人看了电视剧，就有一种骨哽在喉的感觉，觉得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对话，失去了原来的风采，尽管很多对话就是原著中的，但又会恰巧省去了最关键 的一句。电视剧就体现不出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没看过红楼梦书的人看电视剧就更惨了，以为描写的主 人公不过是一个古代的纨垮子弟，在电视剧正放演时就听到过这样的议论；一些念小学的孩子更有趣了，看了电视剧，觉得贾宝玉“整天吃喝玩乐，不爱念书。”看 到贾宝玉挨父亲打，大叫“活该，活该。”

对版本的研究是红学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有那么多的版本流传下来，应该是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对这些不同时期的版本的研究，可以让我们知道天才的文学巨匠曹雪芹是如何修改他的作品的，不少红学家就是这样做的，张爱玲女士的《红楼梦魇》在这方面做得很出色。

对脂评的价值也要有正确的认识。按我们粗浅的看法，脂研斋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与曹雪芹同时并熟悉曹雪芹生平的、对曹雪芹的写作提些建议、作些评论的人。对他（或他们）的评语的研究也可以知道原来曹雪芹计划如何写后四十回的，也可以知道红楼梦中的人物是有一些原型的（这一点是很自然的，一个作者，只能写自己熟悉的人和事）。但是有些研究者，把脂评迷信到如此地步，信脂评几乎超过信曹雪芹本人。就拿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来说吧，说实话，五十年代，我们第一次读周先生的《红楼梦新证》时，我们完全相信了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狗尾续貂，与周先生一样地对高鹗恨得要死，真恨不得马上能读到按脂评所写的后四十回内容。但是一年一年地过去，在红学家们的鼓励下，新编的后四十书出来了，新编的部分故事出来了，新编的后四十回的 电视剧出来了。结果怎样呢？我们不知道象周先生这样对原四十回深恶痛绝的红学家对这些新续是如何看法，反正对我们这些普通的红楼梦爱好者来说，对这些新编 的东西，包括很著名的作家写的，都不能卒读，对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后面新编的部分，也看不下去。也许是先入为主吧，但是几百年来广大读者对程高本的承认难 道都是阿斗，都是群盲。我们现在已经完全相信程伟元、高鹗在程甲本序言中所说的，后四十回是根据当时所收集到的零碎抄本整理而成的，相信原四十回基本上是曹雪芹手笔。现在经过那么多红学家的研究后，有了那么多文学理论的文学家都没法写成新的后四十回，高鹗能写得起来吗？当然，后四十回的确有些败笔，不如前八十回精彩，但红楼梦是没有完全整理好的作品，作者又是穷愁潦倒，能要求一点没有失手的地方吗？何况原来的后四十回比 之当时及现在的许多新续不知要好多少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贾宝玉在荣国府还有“兰桂齐芳”的希望时，通过中举的行动撒手凡尘，对封建家庭是一种反抗，那 要比穷愁潦倒后去出家作和尚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后者简直象是为了生活出路去出家一样，几乎象江湖骗子，还有什么艺术性与反抗性呢？

总观周先生的这篇文章，对过去的红学几乎都是否定的，找不出作者认为符合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的具体例子。最近买了霍国玲姐弟所著的《红楼解梦》第 二集，在书末的读者来信中，我们看到了周先生的信（摘要）。在信中对《红楼解梦》大加赞美，说：“…你这书一行世…为维护学术作出巨大贡献，也使后来人知 所炯鉴。”“所以我大为赞叹，这是乌烟瘴气中十分可贵的品质和精神。”这是周先生信的摘要，我们真希望是《红楼解梦》的作者为了标榜自己，对周先生的信作 了断章取义，否则真要让我们惊讶不已了。难道红学界真的要象《红楼解梦》的前言所说的那样：“红学从旧红学的索隐派，到新红学的考证派，到现代红学的评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作者</span>：金雨雨</div>
<div>
（这是我好几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写好了也没有地方可以发表，放在电脑中，也已经忘记了。今天看到<span>欧阳健</span>先生的一篇文章，使我想起了它，一找，还在。好在现在网上发表文章很容易，就拿出来给网友们看看，也不枉当时一点辛苦。）</div>
<p><span id="more-160"></span></p>
<div>
我是从事自然科学工作的，但喜欢读<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更喜欢读研究<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的著作；我们认为那就是<span>红学</span>，从来没有深思过，也从来没有怀疑过。最近看到著名<span>红学</span>家<span>周汝昌</span>先生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还“<span>红学</span>”以学—近百年<span>红学</span>史的回顾（重点摘要）》（见<span>哲学</span>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四期）一文，不觉大吃一惊。周先生在文章中说：“自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以后，这种以真‘学’为质素的‘<span>红学</span>’，竟然毫无发展与进境。”文章中否定了在鲁迅先生以后的所有对<span>红学</span>或多或少做了些贡献的人，认为这也不算<span>红学</span>，那也不算<span>红学</span>。到底什么是<span>红学</span>呢？文章最后用一段结论性的话说：</div>
<div>
还“红学”以学。<br />
这学，应是中华文化之学，而不指文学常论，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中华大文化的代表著作之一，其范围层次远远超越了文学的区域。</div>
<div>
这学，应是科学学术的研究，而不是指一般的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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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的这个结论，大概就是作者把早已存在的“红学”目为“带有巨大悲剧性”的结徵所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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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华文化之学？一个民族的文化应该是该民族赖以生存的全部知识的集合，它包含了历史、地理、哲学、科学等等许多具体部门，当然也包括文学与被作者排 除在红学以外的文学常论。中华文化只是一个综合的抽象的名词，只是一个大的范围而已，没有人能大言不惭说自己是研究《中华文化之学》的，因为现在还不存在 专门研究这样大范围的一门具体科学。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天才的曹雪芹用自己的毕生心血写下了这本残缺不全的书，不但有动人的儿女情愫，封建家庭内部 的倾轧，必然没落的规律，还有诗词、建筑、<span>绘画</span>、 医药…甚至菜谱等等的丰富知识；絮絮道来，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富有哲理，迷人心窍。但终究它不是历史、地理，不是哲学，更不是自然科学。它只是一部“真 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的文学作品，也就是小说。红楼梦这部著作，无可讳言，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是每个中华儿女都可以引为骄傲的，但它终究只是一本 小说，研究它的一切学术活动只能属于文学理论，只能属于文学的区域，不能认为就是研究中华文化。因而认为“红学”的学，是中华文化之学，这太贬低了中华民 族的文化。</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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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术的研究，有着各种各样的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里，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是一基本的手段，当然有时也可以就是目的。曹雪芹写了红楼梦，那样的动人心 魄，但由于历史原因，他既没有附上一个作者自传，又没能象现在一样印刷校对，只能凭着几个亲友的传抄，留下了很多大同小异的残缺不全的版本。现实既然如 此，要把这部伟大的著作继承下来，要能充分利用曹雪芹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除了对红楼梦本身的文学艺术作细致的研究外，必然要研究作者的生平，对各版本的 研究比较；这一切不靠文史基本知识，不靠深入细致的考证又靠什么呢？但周先生在对“红学”的学的定义中，偏偏要除去“文史基本知识的考据”，这真让人丈二 和尚摸不到头脑。</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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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学科的形成，有着它自己一定的规律，不是某个人说建立就建立的。就象物理学，在早期时是与哲学分不开的，到了16世纪，从伽利略、牛顿开始才形成了物 理学这门独立的科学。伽利略、牛顿等也没有以物理学的开山鼻祖自封，只是从这一学科的发展状况、从事研究的人的贡献中，很自然地就公认了物理学应该从伽利 略、牛顿等人开始。红学也是这样，不管蔡元培，还是<span>胡适</span>， 在他们从事研究红楼梦时，他们也必然没有想到他们要创立一门《红学》。假如一个人在从事某种研究时，就想要创立一门前无古人的学科，则不是热昏了就是一个 狂横自大的“疯狂的钢琴”，是不会有什么成就的。《红学》的形成也是很自然的，为什么其它古典文学如《水浒》、《三国演义》等没有形成象研究红楼梦那样的 一独特的学科？不但是因为红楼梦本身提供了很多可研究的问题以外，还必须归功于蔡元培、<span>胡适</span>等前辈，是他们开了研究的头而且留下了很多漏洞，引发了大家的思路，留下了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使得后人纷纷奔向这处女地，研究起红楼梦来，也就形成了《红学》。</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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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象周先生在文章中所写的那样，找出创建新旧红学有贡献的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用他不恰当的红学定义来衡量，悲叹根本不存在所谓以真学为学的红 学。个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不完美无缺是正常的。若有人认为他的研究已经完美无缺了，那若不是痴人说梦，就是所研究的不是科学，是死了 的东西。一门真真的科学是永远研究不完的，是生龙活虎的。</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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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悲叹“自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以后，这种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竟然毫无发展与进境。”1936年以后，特别是新<span>中国</span>成 立以后，就我们这些业余爱好者所知，就有很多著名的学者在红楼梦的各个不同方面作了研究，写出了不少具有真知灼见的论文与著作。除了俞平伯先生以外，有蒋 和森、蔡义江、冯其庸、王朝闻、赵冈…等等，其中也包括文章作者周汝昌先生。当然，一个人的精力有限，研究红楼梦也必然只着重于某一方面，甚至只其中一 点。但这些功绩都不能一笔抹杀，都是为《红学》这个大厦添了一砖一瓦。当然，每个人的研究也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正如上面提到过的那样，这是科学研究的 必然规律，用不着大惊小怪。周先生的《红楼梦新证》不是“自传说”的登峰造极的著作吗，虽然我们对《红楼梦新证》那种“曹”“贾”不分，把红楼梦与曹雪芹 的家族互相印证的方法不敢恭维，但终究周先生查阅了不少史料，对研究红楼梦作者的家族背景是很有帮助的。我们不敢相信象有人指出的那样：周先生写这篇《还 “红学”以学》的文章，把原来比较客观的鲁迅先生打扮成“自传说”的坚决拥护者，是在暗示只有彻底自传说的周先生本人才是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家， 虽然自谦只是“三流”。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周先生把自己毕生的研究成果一笔抹杀，这样对待自己也未免太残酷了一点。</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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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对“<span>红学家</span>”这个名字，也表现了痛心疾首，作者在文章中写道：“‘文学’范围的一般析赏评论不必说了，即如对小说作者的生卒与祖籍来作些考证—其实也是一般从事文史工作者的起码‘基础课’，可是现在这也成了‘著名<span>红学家</span>’，可见这一‘界’的‘家’之滥竽之地步了。”什么家什么家之类的“家”，并不是一个职称，不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那样，是具有一定的水平后，经过一定的审查评定的。“家”常常是社交场合或一般的文章中提到某一方面的<span>人物</span>时一种尊称，不明白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当却知道他在某一方面有一定的成就时，尊称一声“某某家”，无关大局。如上面提到的那些人，蒋和森、蔡义江、冯其庸、王朝闻、赵冈…等等，我们只看过他们有关红楼梦的著作，也不知他们的具体职称是什么，称他们为“<span>红学家</span>”，略表尊敬，无关紧要。</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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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文章作者要把“文学常论”“‘文学’范围的一般析赏评论”排斥在红学以外，认为不值一提。红楼梦作为一部文学作品，作一些析赏评论是很必要的， 而且也是一种重要的研究工作。如主题思想是什么，人物的典型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人物会写得那么生动，对话语言那么符合人的身份…等等，都需要深入研究。这 对广大读者读红楼梦是很有帮助的，对要从事写作的人也是很有帮助的。现在是电视的时代，很多文学作品改编成电视剧，感谢电视工作者的努力，我们已经欣赏到 三十六集《红楼梦电视<span>连续剧</span>》。一文学作品能改编成一部让观众认可的电视剧，关键在于对这部文学作品的理解是否彻底，而帮助电视改编工作者理解作品的就靠大量的对该作品的析赏评论。《红楼梦电视<span>连续剧</span>》 应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特别是里面的一些歌曲，不但旋律优美，而且听了会让人仿佛进入了大荒山或太虚幻境；敢说作曲者王立平先生是比较理解红楼梦的。但熟 悉红楼梦的人看了电视剧，就有一种骨哽在喉的感觉，觉得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对话，失去了原来的风采，尽管很多对话就是原著中的，但又会恰巧省去了最关键 的一句。电视剧就体现不出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没看过红楼梦书的人看电视剧就更惨了，以为描写的主 人公不过是一个古代的纨垮子弟，在电视剧正放演时就听到过这样的议论；一些念小学的孩子更有趣了，看了电视剧，觉得贾宝玉“整天吃喝玩乐，不爱念书。”看 到贾宝玉挨父亲打，大叫“活该，活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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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版本的研究是红学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有那么多的版本流传下来，应该是祖先们给我们留下的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对这些不同时期的版本的研究，可以让我们知道天才的文学巨匠曹雪芹是如何修改他的作品的，不少红学家就是这样做的，张爱玲女士的《红楼梦魇》在这方面做得很出色。</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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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脂评的价值也要有正确的认识。按我们粗浅的看法，脂研斋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与曹雪芹同时并熟悉曹雪芹生平的、对曹雪芹的写作提些建议、作些评论的人。对他（或他们）的评语的研究也可以知道原来曹雪芹计划如何写<span>后四十回</span>的，也可以知道红楼梦中的人物是有一些<span>原型</span>的（这一点是很自然的，一个作者，只能写自己熟悉的人和事）。但是有些研究者，把脂评迷信到如此地步，信脂评几乎超过信曹雪芹本人。就拿红楼梦的<span>后四十回</span>来说吧，说实话，五十年代，我们第一次读周先生的《红楼梦新证》时，我们完全相信了<span>后四十回</span>是高鹗的狗尾续貂，与周先生一样地对高鹗恨得要死，真恨不得马上能读到按脂评所写的<span>后四十回</span>内容。但是一年一年地过去，在红学家们的鼓励下，新编的后四十书出来了，新编的部分故事出来了，新编的<span>后四十回</span>的 电视剧出来了。结果怎样呢？我们不知道象周先生这样对原四十回深恶痛绝的红学家对这些新续是如何看法，反正对我们这些普通的红楼梦爱好者来说，对这些新编 的东西，包括很著名的作家写的，都不能卒读，对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后面新编的部分，也看不下去。也许是先入为主吧，但是几百年来广大读者对程高本的承认难 道都是阿斗，都是群盲。我们现在已经完全相信程伟元、高鹗在程甲本序言中所说的，<span>后四十回</span>是根据当时所收集到的零碎抄本整理而成的，相信原四十回基本上是曹雪芹手笔。现在经过那么多红学家的研究后，有了那么多文学理论的文学家都没法写成新的<span>后四十回</span>，高鹗能写得起来吗？当然，<span>后四十回</span>的确有些败笔，不如前八十回精彩，但红楼梦是没有完全整理好的作品，作者又是穷愁潦倒，能要求一点没有失手的地方吗？何况原来的<span>后四十回</span>比 之当时及现在的许多新续不知要好多少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贾宝玉在荣国府还有“兰桂齐芳”的希望时，通过中举的行动撒手凡尘，对封建家庭是一种反抗，那 要比穷愁潦倒后去出家作和尚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后者简直象是为了生活出路去出家一样，几乎象江湖骗子，还有什么艺术性与反抗性呢？</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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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观周先生的这篇文章，对过去的红学几乎都是否定的，找不出作者认为符合以真‘学’为质素的‘红学’的具体例子。最近买了霍国玲姐弟所著的《红楼解梦》第 二集，在书末的读者来信中，我们看到了周先生的信（摘要）。在信中对《红楼解梦》大加赞美，说：“…你这书一行世…为维护学术作出巨大贡献，也使后来人知 所炯鉴。”“所以我大为赞叹，这是乌烟瘴气中十分可贵的品质和精神。”这是周先生信的摘要，我们真希望是《红楼解梦》的作者为了标榜自己，对周先生的信作 了断章取义，否则真要让我们惊讶不已了。难道红学界真的要象《红楼解梦》的前言所说的那样：“红学从旧红学的索隐派，到新红学的考证派，到现代红学的评论 派，发展到现在的解梦派了。”我们对《红楼解梦》没法评价，当然由于作者的认真努力，有些考证也许是有些道理的，但总的目的是荒唐可笑的，什么“分身 法”，什么“合身法”，只要需要，随心所欲，可以把很多人认为是一人。这难道是红学的学？</div>
<div>
现在科学界在大力反对伪科学，红学界也要反对伪红学。我们希望红学蓬勃发展，但不愿意看到伪红学招摇过市，狂妄不可一世。在这方面特别希望著名的红学家们能把好舵，当然把舵者里必然包括周先生，这是我们写这篇文章的用意。</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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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细说高鹗续书的功与过(转贴)</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gaoegongguo.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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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6:0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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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秦淮浪人

对“高鹗”后四十回续书，历来贬抑者多，褒扬者少。但若能认真讲道理，说明高续好在何处，差在何处，对于进一步认识《红楼梦》这部巨著的价值还是有益的。
<p></p>

先引述俞平伯先生临终前写的两句话（此时先生已经口不能言）：“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以辞达。”俞先生的意思再明白不过：胡适、俞平伯是基本否定高续后四十回的，实践证明错了；程伟元、高鹗以补续后四十回后使《红楼梦》得以广泛流传，是有功的！

一部小说的续书问题竟令俞先生在病重临终之际如此牵肠挂肚,割舍不下,真不知道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感到悲哀。它使人联想到一个风云变幻、充满苦痛的时代,一种风雨飘摇带有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这注定是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令专家学者大伤脑筋的一个文学奇迹。一部小说以其残存的八十回成为一个民族难以企及的文学顶峰,为完成全璧而补续的后四十回竟能达到乱真的程度,与原著一起家喻户晓,流芳百世。就连对续书骂得最起劲的红学家在整理出版《红楼梦》时也不敢弃之而不用。读者的认同和喜爱已使续作成为原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下面我先把我要说的观点先作公示：

一、高鹗出色地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故事，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
二、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续书有冲突,有波折,但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
如果谁对这些不感兴趣，请不要往下看了，以免耽误你的时间。如果想知道究竟，还是希望各位能耐着性子看一遍。
下面开始细说（不是“戏说”）：

一、高鹗续作的最大功绩是出色地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故事，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
评价后四十回,既要考虑其与前八十回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更要考虑其自身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毕竟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空前绝后的艺术难题。

到第八十回止，曹雪芹只是把宝黛爱情发展到自觉的阶段。宝黛爱情的幼苗是开花结果呢，还是枯萎凋谢?这个问题就只好由续作者高鹗来回答了。我们应该看到， 《红楼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宝黛爱情的悲剧来揭露和批判封建制度，特别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因此宝黛爱情的结尾与整个作品的主题思想有着极为密 切的关系。高鹗如何续写宝黛爱情的最后阶段。就成为续作成败得失的根本关键之一。正是在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高鹗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令人信服地描写了在封 建礼教和封建道德控制下，在贾母、王夫人，凤姐等封建代表人物的精心策划下，宝黛爱情被扼杀了，林黛玉终于在贾宝玉和薛宝钗成婚的鼓乐声中死去。贾宝玉也终于在苦闷和痛苦中出走。一对封建叛逆者的爱情．终于以动人心弦的悲剧终结。
如果我们不带任何成见地进行思想艺术诸角度的分析,多以宽容之心体谅古人,就会认可高鹗续书的成功之处。
我一直是把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作为一个整体来读的。每每读到黛玉之死时“竹影风动”孤寂凄凉的场景，都忍不住泪水涟涟。高鹗以他的胆识和才华,证明了他 的品位和境界远在众多才子佳人小说和红楼续书的作者之上。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从棺材里扶出 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续书了。
在总的悲剧气氛中,高鹗将前八十回中已露端倪的人物和事件一一作了交待和安排,许多伏线得到呼应,同时又别出心裁地设计了许多情节,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
从贾宝玉失玉到黛玉死亡、宝玉哭灵共五回文字，情节曲折多变，异常紧凑。虽然篇幅不长，但容量很大。其间就写了宝玉赏花失通灵，家人四处找“宝玉”；宝玉 疯傻惊贾府，贾母请人议娶薛宝钗；袭人吐露宝黛心事，凤姐暗设“掉包”奇媒；葬花处傻姐儿泄机密，得消息黛玉迷本性；黛玉焚稿断痴情，宝钗出闺成大札；黛 玉魂归太虚境，宝玉泪洒相思地……作家把这十多件事情安排得非常巧妙，一浪推一浪，一环扣一环，层层相因，节节贯注，云谲波诡，文气跌宕。在读者心目中， 打下了一个又一个问号，使他们牵肠挂吐，十分关切宝玉和黛玉的命运。通灵宝玉能否找到？凤姐“掉包”计能不能实现？黛玉能否知道“冲喜”之事?知道了又将 会怎样?宝玉能不能识辨“掉包”计?宝玉与宝钗成婚后又将会怎样?……这许多悬念紧紧地扣着读者的心弦，令人不忍释卷，非看个水落石出不可。就这几回人物 形象的描绘来看，贾母王夫人的冷酷，王熙风的阴险，贾宝玉的痴迷，林黛玉的怨恨，傻大姐的呆傻等等，作家都是信笔写来，不加修饰，却都绘声绘色，逼真鲜 活。此外，作者写黛玉正好在宝玉、宝钗成亲的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死去，也获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历来被传为运用艺术对比手法成功的典范。如果我没有记错的 话，苏州评弹《黛玉焚稿》就是根据高续情节改编的。
有人埋怨高鹗画蛇添足,弄了个“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结局,陷于大团圆的老路。但只要认真阅读后四十回就会知道,这种结局安排与众多人物的离离散 散,生生死死相比,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轻描淡写。高鹗此举也许会使全书的悲剧色彩有所冲淡,但也未必是庸俗的名利思想使然。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设想,高 鹗他太善良了（曹雪芹何尝不善良）,太喜爱原书中那些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少男少女,实在不忍心使结局过于悲惨,令人过于抑郁,所以涂抹一点亮色,给读者,给 自己一点安慰。毕竟人活在世上不全是在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尽管饱受风霜坎坷,但还要活着。我们宁愿把高鹗往好处想。如果他真是那种目光短浅,没有眼界的 庸俗文人,他完全可以在后四十回中,让宝玉和黛玉欢天喜地地结合,并将众多的女孩子纳为姨娘、小妾,然后再让宝玉科场得意,使贾府再度振兴,就像比高鹗稍 早的小说家夏敬渠在其《野叟曝言》中所写的那样,高官厚禄,位极人臣,子孙蕃衍,大富大贵。但高鹗没有沉缅于这种潦倒文人的白日梦中,他极其沉痛地用自己 的笔使高贵显赫的世家走向崩溃,家破人亡,到书的结尾处,死的死,亡的亡,出家的出家。这时的“兰桂齐芳”,又能怎么芳呢?“家道复初”,真的会复初吗? 高鹗在书中只是略作交待,即使他描写了这种浩劫过后的小康,我们会有欢天喜地的感觉吗?宝玉走了,黛玉、贾母、王熙凤、迎春亡故,探春、湘云嫁人,妙玉被 劫,只留下一批苟且偷生者,这还叫贾府吗?这还是《红楼梦》吗?那种刻骨铭心的伤痛和失落是任何安慰都无法抚平的。
从高鹗在后四十回的情节设计和主次安排看,他基本上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完成了推倒大厦的工作,只给人们留下一片废墟。我们高鹗是后半场戏的总导演。在悲 悲切切的哀乐声中,贾府如同年久失修的大厦,颓然瓦解。大树既倒，猢狲自然烟消云散。木石前盟成为一种永恒的缺憾,在金玉姻缘的鼓乐喧闹中,林黛玉魂归离 恨天。宝玉的撒手而去,使宝钗在煎熬中度日如年。一场交织着血泪的爱情就这样终场。贾母在大起大落的转折关头,回光返照后溘然长逝；工于心计的王熙凤终于 在心力交瘁的无奈中含辱而去。其它如探春、迎春、惜春、鸳鸯、司棋、妙玉、袭人、宝琴、湘云、紫鹃等,亡的亡,散的散。一个悲剧接一个悲剧,汇成血泪之 河。这就是高鹗所想告诉我们的,反观前八十回的热热闹闹、轰轰热热,我们只能用有类似经历的弘一法师的绝笔来概括那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悲欣交集。
高鹗续作中的人物性格基本上能与前八十回保持一致,有的还有新的拓展。在一些次要人物的处理上,时有神来之笔。如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 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精彩的文字。如写袭人,作者进行了较有创意的发挥。嫁与蒋玉菡这一情节对表现袭人的性格很是妥帖的。在前八十回中,曹 雪芹早有伏笔和安排,高鹗秉其意旨,写得合情合理,有声有色,尤其对袭人内心活动的揭示,细致入微。宝玉的撒手而去,使袭人陷入一种无所归依的难堪境地, 在贾家死守,自己没有名分；不守,又无处安身。嫁与蒋玉菡对她来讲自然是个最好的结局。她由怀着必死的心肠,到“真无死所”,终于安然从命。一切都是别人 的安排,一切又都是自己的选择。批评她对宝玉的不忠和失节,似乎过苛,她只是一个婢女,你能要求她怎样呢？高鹗以一个精巧的安排给袭人找到归宿。如何来评 价袭人,高鹗一言未发,把问号留给了读者。
在后四十回中,对贾母和王熙凤的描写不仅有新意,而且有深度。在前八十回中,贾母是个整天乐哈哈、安享清福的老太太,但她毕竟是个经受过苦难,见过世面, 饱有阅历的老人。当贾府被抄,全家大小惊慌失措,乱成一团之时,她显得极为镇静,从容不迫,成为全家的灵魂和支柱。她不仅“祷天消灾祸”,有承担重任的勇 气和胆识,而且深明大义,有挽狂澜于既倒的手段和策略。她不失时机地用自己的积蓄来维持残局,带领全家人度过难关。没有贾母的挺身而出,贾府败落的速度只 会更快。续作对贾母的刻画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和高度。它对贾母的把握还是有分寸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贾母能暂时维持局面,但阻挡不住贾府的崩 坍。她的死是幸运的,她没有看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没能看到“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她去了,贾府的支柱猛然抽去,所剩下的就只能是“忽喇喇似 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了。
与贾母的最后辉煌相比,王熙凤的后半场显得过于苦涩和悲凉。她先前有大权在握的自豪,左右逢源的得意,算计成功的欣喜,现在她要品尝的却是一杯又苦又辣的 药酒。她要从另一角度来体验家庭破败时的苦痛和失落。所有她该得到的她都得到过,所有她该承受的她必须承受,尤其是冷落和屈辱。她咬紧牙关艰难地挣扎着, 但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于无限凄凉中含恨而去。王熙凤是贾府的总管家,她的得势与失势,她的荣辱成败,都和贾府密切相关。高鹗要告诉人们的不仅仅 是物极必反,因果报应之类的道理。他不动声色地展示着一幅幅画卷和场景,所有关于历史沧桑的叩问,关于人生命运的思索,尽在沉甸甸的书卷中。
在艺术描写方面,后四十回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高鹗除文风上与前八十回基本保持协调一致外,还发挥自己的专长,时出新意。高鹗比较擅长描写人物的心理活 动,如前面所提到的袭人嫁与蒋玉菡的整个心理变化过程。在林黛玉形象的塑造上,这一点表现得相当明显,作者的笔触深入到林黛玉的潜意识中,更加突出了她的 敏感多疑。她在后四十回中,由于宝玉的癫疯和单纯,由于家庭的失势和败落,陷于一种更为孤立无援的绝境。她对情感的执着已近乎病态,一声与其不相干的叫 骂,能使她昏厥;关于宝玉定亲的传言既能使她不饮不食,走入绝境,又能使她精神清爽,复原如初,她使我们联想到为情而超越生死的杜丽娘。一个相当拙劣的掉 包计终于葬送了这个美丽而纤弱的生命,同时也使另两颗年轻的心灵饱受创伤。极其精细的心理描绘与潇湘馆苦风凄雨的场景渲染,使人于极端清冷和抑郁中感到恐 怖。林黛玉的结局,是一出过于残酷、难以直面的悲剧,有谁愿意去参加埋葬青春和爱情的祭礼?这种安排和描写尽管惨不忍睹,却是成功的。续作中有不少鬼怪神 灵的描写,营造了一种阴森、不祥的败落气氛。对此,人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的人就认为这是宣扬了宿命论和因果报应,反映了高鹗的思想局限。这种观点有 一定道理,但如果我们从艺术描写的角度看,会有另一种理解。在前八十回中,这类描写时时出现,而且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但没有受到指责,被当作一种艺术手 法。高鹗续作中的鬼怪神灵描写,也属此类,它多带有一种象征意味,具有渲染气氛的作用。鬼怪神灵意象的一再出现,意味着衰落,意味着死亡。这种乌烟瘴气与 贾府的穷途末路不正是有一种内在的和谐对应关系吗?它不是照本宣科的现实写生,但达到一种身临其境的心灵真实,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憾。
二、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续书有冲突,有波折,但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
我们可以找出一万条理由来为高鹗表功,但也可以找出更多的理由来指责他。由于他和曹雪芹站在一起,我们脑海里老晃动着前八十回的影子。高鹗已经竭尽全力 了,但曹雪芹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高鹗也不是转世灵童。尽管我们可以宽容体谅高鹗,但阅读后四十回时的那种失落和惆怅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所能做的,也只 能是掩卷长叹。历史就是这么无情,常常用缺憾来折磨一颗颗心灵,就《红楼梦》来讲,它折磨了一个古老而敏感的民族。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这就 是他和曹雪芹的区别所在。他可以将曹雪芹设计的大厦顺利封顶,他可以虚构许多精巧的细节,但字里行间总缺少一种灵性。他的续作戏剧味特浓,有冲突,有波 折,但总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以高鹗的艺术功力,绝不在李渔之下,但文学史家将李渔视为自成一体的作家,而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这是一种幸 运,还是一种不幸？
曹雪芹是一个天才,他可以有许多惊世骇俗而又极其深刻的发现,但高鹗只是个有较高修养,颇具见识才情的凡夫俗子,在他的笔下,自然不会有轻灵飘逸、突破世 俗观念的描写。于是,我们在后四十回中看到:林黛玉对八股文表示宽容,贾宝玉给巧姐讲孝女经,贾兰摇头晃脑的小道学作态,饱受磨难的香菱被扶正。高鹗近百 年来的挨骂,受指责,也正是肇始于此。但高鹗只能是高鹗,而不是曹雪芹,这是个人的道行不够呢,还是命运的戏弄?以高鹗的见识和才情,他可以写好贾母、袭 人,但写不好宝玉、黛玉和宝钗。在后四十回中,这三人有更换演员之感,还是先前的模样,但心态和 神情却大不相同。黛玉的诗人气质不见了,代之以病态的敏感;宝钗的淑女风度变成了主妇姿态;宝玉的疯癫中透出痴呆和傻气。精巧的情节设计使三人演出了一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作者</span>：秦淮浪人</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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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鹗”<span>后四十回</span>续书，历来贬抑者多，褒扬者少。但若能认真讲道理，说明高续好在何处，差在何处，对于进一步认识《<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这部巨著的价值还是有益的。</div>
<p><span id="more-158"></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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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述俞平伯先生临终前写的两句话（此时先生已经口不能言）：“<span>胡适</span>、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以辞达。”俞先生的意思再明白不过：<span>胡适</span>、俞平伯是基本否定高续后四十回的，实践证明错了；程伟元、高鹗以补续后四十回后使《红楼梦》得以广泛流传，是有功的！</div>
<div>
一部小说的续书问题竟令俞先生在病重临终之际如此牵肠挂肚,割舍不下,真不知道是该感到庆幸,还是该感到悲哀。它使人联想到一个风云变幻、充满苦痛的时代,一种风雨飘摇带有无奈的人生。不管怎样,这注定是<span>中国</span>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令专家学者大伤脑筋的一个文学奇迹。一部小说以其残存的八十回成为一个民族难以企及的文学顶峰,为完成全璧而补续的后四十回竟能达到乱真的程度,与原著一起家喻户晓,流芳百世。就连对续书骂得最起劲的<span>红学</span>家在整理出版《红楼梦》时也不敢弃之而不用。读者的认同和喜爱已使续作成为原书的有机组成部分。</div>
<div>
下面我先把我要说的观点先作公示：</div>
<div>
一、高鹗出色地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故事，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br />
二、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续书有冲突,有波折,但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br />
如果谁对这些不感兴趣，请不要往下看了，以免耽误你的<span>时间</span>。如果想知道究竟，还是希望各位能耐着性子看一遍。<br />
下面开始细说（不是“戏说”）：</div>
<div>
一、高鹗续作的最大功绩是出色地完成了宝黛爱情悲剧故事，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br />
评价后四十回,既要考虑其与前八十回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更要考虑其自身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毕竟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空前绝后的艺术难题。</div>
<div>
到第八十回止，曹雪芹只是把宝黛爱情发展到自觉的阶段。宝黛爱情的幼苗是开花结果呢，还是枯萎凋谢?这个问题就只好由续作者高鹗来回答了。我们应该看到， 《红楼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通过宝黛爱情的悲剧来揭露和批判封建制度，特别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因此宝黛爱情的结尾与整个作品的主题思想有着极为密 切的关系。高鹗如何续写宝黛爱情的最后阶段。就成为续作成败得失的根本关键之一。正是在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高鹗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令人信服地描写了在封 建礼教和封建道德控制下，在贾母、王夫人，凤姐等封建代表<span>人物</span>的精心策划下，宝黛爱情被扼杀了，林黛玉终于在贾宝玉和薛<span>宝钗</span>成婚的鼓乐声中死去。贾宝玉也终于在苦闷和痛苦中出走。一对封建叛逆者的爱情．终于以动人心弦的悲剧终结。<br />
如果我们不带任何成见地进行思想艺术诸角度的分析,多以宽容之心体谅古人,就会认可高鹗续书的成功之处。<br />
我一直是把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作为一个整体来读的。每每读到黛玉之死时“竹影风动”孤寂凄凉的场景，都忍不住泪水涟涟。高鹗以他的胆识和才华,证明了他 的品位和境界远在众多才子佳人小说和红楼续书的作者之上。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从棺材里扶出 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续书了。<br />
在总的悲剧气氛中,高鹗将前八十回中已露端倪的人物和事件一一作了交待和安排,许多伏线得到呼应,同时又别出心裁地设计了许多<span>情节</span>,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基本上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艺术整体。<br />
从贾宝玉失玉到黛玉死亡、宝玉哭灵共五回文字，情节曲折多变，异常紧凑。虽然篇幅不长，但容量很大。其间就写了宝玉赏花失通灵，家人四处找“宝玉”；宝玉 疯傻惊贾府，贾母请人议娶薛宝钗；袭人吐露宝黛心事，凤姐暗设“掉包”奇媒；葬花处傻姐儿泄机密，得消息黛玉迷本性；黛玉焚稿断痴情，宝钗出闺成大札；黛 玉魂归太虚境，宝玉泪洒相思地……作家把这十多件事情安排得非常巧妙，一浪推一浪，一环扣一环，层层相因，节节贯注，云谲波诡，文气跌宕。在读者心目中， 打下了一个又一个问号，使他们牵肠挂吐，十分关切宝玉和黛玉的命运。通灵宝玉能否找到？凤姐“掉包”计能不能实现？黛玉能否知道“冲喜”之事?知道了又将 会怎样?宝玉能不能识辨“掉包”计?宝玉与宝钗成婚后又将会怎样?……这许多悬念紧紧地扣着读者的心弦，令人不忍释卷，非看个水落石出不可。就这几回人物 形象的描绘来看，贾母王夫人的冷酷，王熙风的阴险，贾宝玉的痴迷，林黛玉的怨恨，傻大姐的呆傻等等，作家都是信笔写来，不加修饰，却都绘声绘色，逼真鲜 活。此外，作者写黛玉正好在宝玉、宝钗成亲的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死去，也获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历来被传为运用艺术对比手法成功的典范。如果我没有记错的 话，苏州评弹《黛玉焚稿》就是根据高续情节改编的。<br />
有人埋怨高鹗画蛇添足,弄了个“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结局,陷于大团圆的老路。但只要认真阅读后四十回就会知道,这种结局安排与众多人物的离离散 散,生生死死相比,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轻描淡写。高鹗此举也许会使全书的悲剧色彩有所冲淡,但也未必是庸俗的名利思想使然。我们还可以有另一种设想,高 鹗他太善良了（曹雪芹何尝不善良）,太喜爱原书中那些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少男少女,实在不忍心使结局过于悲惨,令人过于抑郁,所以涂抹一点亮色,给读者,给 自己一点安慰。毕竟人活在世上不全是在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尽管饱受风霜坎坷,但还要活着。我们宁愿把高鹗往好处想。如果他真是那种目光短浅,没有眼界的 庸俗文人,他完全可以在后四十回中,让宝玉和黛玉欢天喜地地结合,并将众多的女孩子纳为姨娘、小妾,然后再让宝玉科场得意,使贾府再度振兴,就像比高鹗稍 早的小说家夏敬渠在其《野叟曝言》中所写的那样,高官厚禄,位极人臣,子孙蕃衍,大富大贵。但高鹗没有沉缅于这种潦倒文人的白日梦中,他极其沉痛地用自己 的笔使高贵显赫的世家走向崩溃,家破人亡,到书的结尾处,死的死,亡的亡,出家的出家。这时的“兰桂齐芳”,又能怎么芳呢?“家道复初”,真的会复初吗? 高鹗在书中只是略作交待,即使他描写了这种浩劫过后的小康,我们会有欢天喜地的感觉吗?宝玉走了,黛玉、贾母、王熙凤、迎春亡故,探春、湘云嫁人,妙玉被 劫,只留下一批苟且偷生者,这还叫贾府吗?这还是《红楼梦》吗?那种刻骨铭心的伤痛和失落是任何安慰都无法抚平的。<br />
从高鹗在后四十回的情节设计和主次安排看,他基本上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完成了推倒大厦的工作,只给人们留下一片废墟。我们高鹗是后半场戏的总导演。在悲 悲切切的哀乐声中,贾府如同年久失修的大厦,颓然瓦解。大树既倒，猢狲自然烟消云散。木石前盟成为一种永恒的缺憾,在金玉姻缘的鼓乐喧闹中,林黛玉魂归离 恨天。宝玉的撒手而去,使宝钗在煎熬中度日如年。一场交织着血泪的爱情就这样终场。贾母在大起大落的转折关头,回光返照后溘然长逝；工于心计的王熙凤终于 在心力交瘁的无奈中含辱而去。其它如探春、迎春、惜春、鸳鸯、司棋、妙玉、袭人、宝琴、湘云、紫鹃等,亡的亡,散的散。一个悲剧接一个悲剧,汇成血泪之 河。这就是高鹗所想告诉我们的,反观前八十回的热热闹闹、轰轰热热,我们只能用有类似经历的弘一法师的绝笔来概括那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悲欣交集。<br />
高鹗续作中的人物性格基本上能与前八十回保持一致,有的还有新的拓展。在一些次要人物的处理上,时有神来之笔。如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 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精彩的文字。如写袭人,作者进行了较有创意的发挥。嫁与蒋玉菡这一情节对表现袭人的性格很是妥帖的。在前八十回中,曹 雪芹早有伏笔和安排,高鹗秉其意旨,写得合情合理,有声有色,尤其对袭人内心活动的揭示,细致入微。宝玉的撒手而去,使袭人陷入一种无所归依的难堪境地, 在贾家死守,自己没有名分；不守,又无处安身。嫁与蒋玉菡对她来讲自然是个最好的结局。她由怀着必死的心肠,到“真无死所”,终于安然从命。一切都是别人 的安排,一切又都是自己的选择。批评她对宝玉的不忠和失节,似乎过苛,她只是一个婢女,你能要求她怎样呢？高鹗以一个精巧的安排给袭人找到归宿。如何来评 价袭人,高鹗一言未发,把问号留给了读者。<br />
在后四十回中,对贾母和王熙凤的描写不仅有新意,而且有深度。在前八十回中,贾母是个整天乐哈哈、安享清福的老太太,但她毕竟是个经受过苦难,见过世面, 饱有阅历的老人。当贾府被抄,全家大小惊慌失措,乱成一团之时,她显得极为镇静,从容不迫,成为全家的灵魂和支柱。她不仅“祷天消灾祸”,有承担重任的勇 气和胆识,而且深明大义,有挽狂澜于既倒的手段和策略。她不失时机地用自己的积蓄来维持残局,带领全家人度过难关。没有贾母的挺身而出,贾府败落的速度只 会更快。续作对贾母的刻画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和高度。它对贾母的把握还是有分寸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贾母能暂时维持局面,但阻挡不住贾府的崩 坍。她的死是幸运的,她没有看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没能看到“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她去了,贾府的支柱猛然抽去,所剩下的就只能是“忽喇喇似 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了。<br />
与贾母的最后辉煌相比,王熙凤的后半场显得过于苦涩和悲凉。她先前有大权在握的自豪,左右逢源的得意,算计成功的欣喜,现在她要品尝的却是一杯又苦又辣的 药酒。她要从另一角度来体验家庭破败时的苦痛和失落。所有她该得到的她都得到过,所有她该承受的她必须承受,尤其是冷落和屈辱。她咬紧牙关艰难地挣扎着, 但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于无限凄凉中含恨而去。王熙凤是贾府的总管家,她的得势与失势,她的荣辱成败,都和贾府密切相关。高鹗要告诉人们的不仅仅 是物极必反,因果报应之类的道理。他不动声色地展示着一幅幅画卷和场景,所有关于历史沧桑的叩问,关于人生命运的思索,尽在沉甸甸的书卷中。<br />
在艺术描写方面,后四十回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高鹗除文风上与前八十回基本保持协调一致外,还发挥自己的专长,时出新意。高鹗比较擅长描写人物的心理活 动,如前面所提到的袭人嫁与蒋玉菡的整个心理变化过程。在林黛玉形象的塑造上,这一点表现得相当明显,作者的笔触深入到林黛玉的潜意识中,更加突出了她的 敏感多疑。她在后四十回中,由于宝玉的癫疯和单纯,由于家庭的失势和败落,陷于一种更为孤立无援的绝境。她对情感的执着已近乎病态,一声与其不相干的叫 骂,能使她昏厥;关于宝玉定亲的传言既能使她不饮不食,走入绝境,又能使她精神清爽,复原如初,她使我们联想到为情而超越生死的杜丽娘。一个相当拙劣的掉 包计终于葬送了这个美丽而纤弱的生命,同时也使另两颗年轻的心灵饱受创伤。极其精细的心理描绘与潇湘馆苦风凄雨的场景渲染,使人于极端清冷和抑郁中感到恐 怖。林黛玉的结局,是一出过于残酷、难以直面的悲剧,有谁愿意去参加埋葬青春和爱情的祭礼?这种安排和描写尽管惨不忍睹,却是成功的。续作中有不少鬼怪神 灵的描写,营造了一种阴森、不祥的败落气氛。对此,人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的人就认为这是宣扬了宿命论和因果报应,反映了高鹗的思想局限。这种观点有 一定道理,但如果我们从艺术描写的角度看,会有另一种理解。在前八十回中,这类描写时时出现,而且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但没有受到指责,被当作一种艺术手 法。高鹗续作中的鬼怪神灵描写,也属此类,它多带有一种象征意味,具有渲染气氛的作用。鬼怪神灵意象的一再出现,意味着衰落,意味着死亡。这种乌烟瘴气与 贾府的穷途末路不正是有一种内在的和谐对应关系吗?它不是照本宣科的现实写生,但达到一种身临其境的心灵真实,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憾。<br />
二、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续书有冲突,有波折,但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br />
我们可以找出一万条理由来为高鹗表功,但也可以找出更多的理由来指责他。由于他和曹雪芹站在一起,我们脑海里老晃动着前八十回的影子。高鹗已经竭尽全力 了,但曹雪芹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高鹗也不是转世灵童。尽管我们可以宽容体谅高鹗,但阅读后四十回时的那种失落和惆怅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所能做的,也只 能是掩卷长叹。历史就是这么无情,常常用缺憾来折磨一颗颗心灵,就《红楼梦》来讲,它折磨了一个古老而敏感的民族。高鹗是一个高手,但不是一个神手,这就 是他和曹雪芹的区别所在。他可以将曹雪芹设计的大厦顺利封顶,他可以虚构许多精巧的细节,但字里行间总缺少一种灵性。他的续作戏剧味特浓,有冲突,有波 折,但总是缺少一种诗意和激情。以高鹗的艺术功力,绝不在李渔之下,但文学史家将李渔视为自成一体的作家,而高鹗将永远隐在曹雪芹的光环中。这是一种幸 运,还是一种不幸？<br />
曹雪芹是一个天才,他可以有许多惊世骇俗而又极其深刻的发现,但高鹗只是个有较高修养,颇具见识才情的凡夫俗子,在他的笔下,自然不会有轻灵飘逸、突破世 俗观念的描写。于是,我们在后四十回中看到:林黛玉对八股文表示宽容,贾宝玉给巧姐讲孝女经,贾兰摇头晃脑的小道学作态,饱受磨难的香菱被扶正。高鹗近百 年来的挨骂,受指责,也正是肇始于此。但高鹗只能是高鹗,而不是曹雪芹,这是个人的道行不够呢,还是命运的戏弄?以高鹗的见识和才情,他可以写好贾母、袭 人,但写不好宝玉、黛玉和宝钗。在后四十回中,这三人有更换演员之感,还是先前的模样,但<span>心态</span>和 神情却大不相同。黛玉的诗人气质不见了,代之以病态的敏感;宝钗的淑女风度变成了主妇姿态;宝玉的疯癫中透出痴呆和傻气。精巧的情节设计使三人演出了一场 场精采的人生剧,但三人精神灵气的丧失是无法弥补的。高鹗的写作太拘谨了,他在不少地方重复、模仿前八十回中的情节,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这也许是续书写 作的一个通病,对原作的照应往往会束缚手脚。如果放开来写,相信高鹗会写得更好些。<br />
一部只有八十回的天才之作与一部长达四十回的精巧续书已经流传了二百年而且还会继续流传下去，这是不以哪个个人的好恶所能改变的事实。<br />
让人扼腕叹息的是高鹗活着时并没说过自己续了后四十回，只是说在书担上购回进行了整理，不要名不要利，死了一百年后才被人“考证”是他所续，非但无功反而有过，被人口诛笔伐，想想也真倒霉！<br />
前几天在看林语堂的《平心论高鹗》，上面亦有俞平伯等红学大家的文章。林语堂一直在强调一个观点：高鹗是补书而非续书。<br />
如果曹雪芹用10年的时间才写出前八十回，而高鹗只用一二年时间就能写出足能以假论真的后四十回吗？那说明他的水平也太高了。<br />
曹雪芹死后畸笏叟、敦诚敦敏等还活着，难道后回四十回会一点都没留下，而且畸笏叟还多次提到后数十回如何，可见他是见过的。<br />
以高鹗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怎么能写出像贾府这样豪门家族的生活细节，这也不是只看前四十回能模仿来的。除了这四十回也没有发现高鹗会写小说的证明。<br />
在后四十回有许多地方的精彩和写作手法是与前八十回太相似了，像一人之手。<br />
在程本序上程伟元提到了从鼓担上等觅得后四十回残章等等。<br />
这是记着的林语堂的一些观点，虽然有些未免偏颇，却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后四十回有些地方的精彩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而许多地方的幼稚又是如此明显，完全像两个人。是不是发现有几回的残本，高鹗又补的呢。<br />
林语堂是基本肯定高鹗续书的，胡适、俞平伯是基本否定后高鹗续书的，而<span>周汝昌</span>则是全盘否定后四十回的。20年前央视老版电视<span>连续剧</span>抛 开后四十回，根据脂批搞了个所谓的“新结局”，结果遭至骂声一片。于是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高鹗续书的价值和不可替代性。于是又出现了另一种怪论：后四 十回精彩的部分原本是曹雪芹留下的遗稿——这就怪了，当初高鹗、程伟元就是这样说的，人们就是不信非要说高鹗骗人，并把后四十回文字骂得一钱不值。许多否 定续书的人声称“从来不看后四十回”（不看就骂，也太武断了）。现在后四十回文字没变，由于觉得骂高鹗骂不倒，便反过来又说后半部原本是曹雪芹的手笔。试 问这些人原先骂高鹗的话不是全都变成骂曹雪芹了吗？这就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真是可悲也乎！！！<br />
我说的“林语堂是基本肯定高鹗续书的，胡适、俞平伯是基本否定后高鹗续书的”中的“肯定”、“否定”是指针对后四十回文本的价值，而不是说“林语堂认为后 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胡适、俞平伯认为后四十回不是后高鹗续的”。林语堂虽然认为后高鹗只是对四十回做了“修补”和“补订”的工作，但对高鹗的贡献是充分肯 定的，认为“写到此种境地，这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大成功。”尽管对后四十回出自何人之手有各种看法，但当今主流观点还是认定是高鹗续作，否则也不会在印行各 种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封面上标明“曹雪芹、高鹗著”。因此目前讨论后四十回的价值便等同于讨论高鹗续书的价值。至于有人怀疑高鹗的文学水平，说没见到高 鹗写过别的小说。按照这一观点，曹雪芹除了留下“半部红楼”和两首存在争议的诗作，谁见到曹雪芹写过别的小说或诗词？（高鹗至少还留下了《高兰墅集》、 《月小房山遗稿》等多部著作）。<br />
判定高鹗续书的优劣，主要看对宝黛爱情悲剧续写的是否成功（对不起，我在主贴里说过了），那就对比一下，看符合曹公原意的宝黛悲剧是怎样的结局。<br />
脂本、脂评的发现，打破了两百年来程本独占局面所造成的种种传统观念。在此之前黛玉和宝钗向来被看作是爱情角逐场上一对不可共存的生死冤家。经过对脂本、 脂评的研究，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即钗黛二人“一如春花、一如纤柳”而“各极其妙，莫能相下”的所谓“黛钗合一”或“二美合一”的观点。在这种观点的指引 下，我们回观太虚幻境册子里的诗与画和《终身误》、《枉凝眉》词曲，再看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四十九回宝玉眼中看到钗黛二人“竟比他人好了 十倍……真是亲姐妹一般”等语及其有关情节，才恍然大悟地看出作品中还蕴藏这样的一层意思。<br />
这就可知，《红楼梦》原著与程、高续作的不同面目，首先集中地体现在宝黛爱情悲剧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宝黛爱情悲剧是作品的中心故事和情节发展的主线。宝 玉、黛玉、宝钗是作品中的男女主人翁，是全书之胆、全书之魂。因而，宝黛爱情的处理方式不同，其意义不仅仅局限在宝黛爱情故事的本身，它所产生的影响，势 将连锁反应波及到整个作品的思想意蕴与审美价值。<br />
应该承认脂本、脂评所预示的这种黛玉先逝、宝钗后嫁的“让路”方式解决宝黛爱情角逐中钗黛冲突的设想，是比较符合曹雪芹的原来构思的，因为他不愿将钗、黛 二人置于你死我活、不可共存的地位，也不愿把宝钗这个“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冷美人”写得太尬尴；更不愿使贾母、王夫人，袭人等写成致死黛玉的凶手或帮 凶。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就是按照曹雪芹的原意采取了让黛玉先逝、宝钗后嫁的“让路”方式。然而这样的处理方式和高鹗续作那样的处理方式，即黛死钗嫁同日 同时发生的处理方式相比究竟哪一种高明，哪一种更感人呢？如果真是抱着认真的态度读完红楼全书包括后四十回（一遍不行），我想至少会说，高鹗的这种处理方 式不失为一种可取的选择。<br />
事实上高鹗续书中最精彩的正是宝黛悲剧的结局部分。黛玉焚诗绝粒，黛死钗嫁诸回，及由此编成的戏曲、唱词，激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弦，赢得了千千万万观众的眼泪，绝不是偶然的。舒芜先生在《说梦录》中说：“如果抽掉了这个结局，一部《红楼梦》的感人力量，至少损失了一半。</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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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红楼梦》杂记之五——大红猩猩毡斗篷（转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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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4:30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56</guid>
		<description><![CDATA[《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里有一段，写宝玉出家在毘陵驿地方向父亲贾政辞行。书中这样写：
<p></p>

“（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

这是很有名的一段，它的有名在于，这是宝玉在《红楼梦》一书中最后的一次出场。他的尘世人生至此在读者眼中已经走完，从此飘然远去，“归彼大荒”了。这一段有名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写得好。那些对后四十回抱有意见的人也应该承认，高鹗所创造的这个场景还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至少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场景里有渡口、有雪、有白茫茫的大地、人在船上、人在旅途、有一僧一道，宝玉的表情是“似喜似悲”，贾政晚年失子眼见的是晚景凄凉了，作者的叙述语言是表面冷静内里悲悯，等等，这一切都使人感到人生的惨淡与虚无。高鹗的后四十回纵有千般不是，但窃以为，这宝玉辞父一段的好是不能轻易否定的。后四十回其实很有几个片段写得不错，比如黛玉乍闻宝玉娶宝钗的表现，比如黛玉之死，比如“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等，我觉得这些地方即便雪芹写来也不过如此吧――当然这只是假设，真希望这些片断能够让雪芹再写一遍。

另外，《红楼梦》宝玉辞父这一段在近一百年来之所以有名还与一个人有关，这个人是鲁迅。鲁迅对这一段描写是非常注意的，但他的注意不是因为他满意，而是因 为他不满意。他所不满意的是这一段描写里的“大红猩猩毡斗篷”。鲁迅至少有两次提到了他的不满，比如他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说：“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 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他又在《＜絳洞花主＞小引》一 文中说：“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诧异。”看来，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确实比较刺鲁迅的眼，以至让先生反复拿来做文学描写失败的例 子。

我想，鲁迅之所以对这“大红猩猩毡斗篷”不满意，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不符合宝玉已经出家的身份。既然已经出家，还披那么豪华的斗篷做甚？显然是并没有“入 圣超凡”。这是批评高鹗总是忘不了宝玉那个富贵荣华的出身，写贵公子出家也要与穷家小子出家有所不同，这不同就体现在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上。我想，鲁 迅恐怕是误解高鹗了。难道出家人非要披着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才象出家人么？我倒觉得高鹗的这种写法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宝玉的身份。一方面，我们知道，宝玉是 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花柳繁华之地，在那样的大富大贵的家族环境中，他刚刚出家，即使他想找一件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来“表明身份”恐怕也不容易呢！另一方面， 既然已经决定悬崖撒手一心向佛，那么，一切人事都已了无挂怀，在他眼里，麻袋片破衣烂衫与“大红猩猩毡斗篷”已经毫无分别，随手抓上一件披了就是。倘若嫌 “大红猩猩毡斗篷”太过华贵不符合宗教人士的身份，而非要找麻袋片不可，那反倒显得拘泥了，反倒要落入“第二义”了。什么叫“四大皆空”？难道只有麻袋片 才代表“空”，“大红猩猩毡斗篷”就代表尚有挂碍？在佛家眼里，麻袋片与“大红猩猩毡斗篷”一样都是空的。所以，宝玉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并没有披错，高 鹗这样写也没有写错。就象我上面说的，这样写反倒更符合实际，象宝玉那样的生活环境，想临时找一件麻袋片也并不容易。总不成光着身子出门，什么时候找到麻 袋片什么时候再披上吧。

鲁迅批评高鹗的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让我想起了一个禅宗公案。一个老和尚与一个小和尚一起出门。一条河拦住了去路，这时一个美女也要过河，就央求老和尚帮忙抱 她过去。老和尚就照办了。回寺之后，小和尚怎么也想不通，佛家不是主张不近女色么？为什么老和尚要抱那美女呢？终于他忍不住找老和尚去责问。老和尚说：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里有一段，写宝玉出家在毘陵驿地方向父亲贾政辞行。书中这样写：</div>
<p><span id="more-156"></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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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div>
<div>
这是很有名的一段，它的有名在于，这是宝玉在《红楼梦》一书中最后的一次出场。他的尘世人生至此在读者眼中已经走完，从此飘然远去，“归彼大荒”了。这一段有名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写得好。那些对<span>后四十回</span>抱有意见的人也应该承认，高鹗所创造的这个场景还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至少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场景里有渡口、有雪、有白茫茫的大地、人在船上、人在旅途、有一僧一道，宝玉的表情是“似喜似悲”，贾政晚年失子眼见的是晚景凄凉了，<span>作者</span>的叙述语言是表面冷静内里悲悯，等等，这一切都使人感到人生的惨淡与虚无。高鹗的<span>后四十回</span>纵有千般不是，但窃以为，这宝玉辞父一段的好是不能轻易否定的。<span>后四十回</span>其实很有几个片段写得不错，比如黛玉乍闻宝玉娶<span>宝钗</span>的表现，比如黛玉之死，比如“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等，我觉得这些地方即便雪芹写来也不过如此吧――当然这只是假设，真希望这些片断能够让雪芹再写一遍。</div>
<div>
另外，《红楼梦》宝玉辞父这一段在近一百年来之所以有名还与一个人有关，这个人是鲁迅。鲁迅对这一段描写是非常注意的，但他的注意不是因为他满意，而是因 为他不满意。他所不满意的是这一段描写里的“大红猩猩毡斗篷”。鲁迅至少有两次提到了他的不满，比如他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说：“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 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他又在《＜絳洞花主＞小引》一 文中说：“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诧异。”看来，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确实比较刺鲁迅的眼，以至让先生反复拿来做文学描写失败的例 子。</div>
<div>
我想，鲁迅之所以对这“大红猩猩毡斗篷”不满意，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不符合宝玉已经出家的身份。既然已经出家，还披那么豪华的斗篷做甚？显然是并没有“入 圣超凡”。这是批评高鹗总是忘不了宝玉那个富贵荣华的出身，写贵公子出家也要与穷家小子出家有所不同，这不同就体现在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上。我想，鲁 迅恐怕是误解高鹗了。难道出家人非要披着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才象出家人么？我倒觉得高鹗的这种写法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宝玉的身份。一方面，我们知道，宝玉是 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花柳繁华之地，在那样的大富大贵的家族环境中，他刚刚出家，即使他想找一件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来“表明身份”恐怕也不容易呢！另一方面， 既然已经决定悬崖撒手一心向佛，那么，一切人事都已了无挂怀，在他眼里，麻袋片破衣烂衫与“大红猩猩毡斗篷”已经毫无分别，随手抓上一件披了就是。倘若嫌 “大红猩猩毡斗篷”太过华贵不符合宗教人士的身份，而非要找麻袋片不可，那反倒显得拘泥了，反倒要落入“第二义”了。什么叫“四大皆空”？难道只有麻袋片 才代表“空”，“大红猩猩毡斗篷”就代表尚有挂碍？在佛家眼里，麻袋片与“大红猩猩毡斗篷”一样都是空的。所以，宝玉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并没有披错，高 鹗这样写也没有写错。就象我上面说的，这样写反倒更符合实际，象宝玉那样的生活环境，想临时找一件麻袋片也并不容易。总不成光着身子出门，什么时候找到麻 袋片什么时候再披上吧。</div>
<div>
鲁迅批评高鹗的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让我想起了一个禅宗公案。一个老和尚与一个小和尚一起出门。一条河拦住了去路，这时一个美女也要过河，就央求老和尚<span>帮忙</span>抱 她过去。老和尚就照办了。回寺之后，小和尚怎么也想不通，佛家不是主张不近女色么？为什么老和尚要抱那美女呢？终于他忍不住找老和尚去责问。老和尚说：我 早就放下了，你还没有放下吗？这个小故事大概能说明一些问题。在高鹗那里，“大红猩猩毡斗篷”与麻袋片是没有分别的，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也不一定就是 阔和尚；倒是鲁迅看出了“大红猩猩毡斗篷”与麻袋片的分别。高鹗已经“放下”了，鲁迅却还“抱着”。<br />
鲁迅的这一批评影响很大。他之后，许多<span>红学</span>家和非<span>红学</span>家，一提到宝玉出家必要称引上述鲁迅那两段话，人云亦云，亦步亦趋。其实，鲁迅可能是错了的。<br />
（2006年9月6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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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可阻遏的时代振荡力——试析《红楼梦》之“死亡”(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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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3:4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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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鲁迅先生在论及《红楼梦》时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p>
<p></p>
<p>是的，作为一部伟大的悲剧小说《红楼梦》充满了死亡。死亡的氛围，笼罩着“红楼”，死亡之经脉，贯穿着“红楼”。无怪乎“悲凉之雾，遍被华林”。</p>
<p>死亡，是作者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深刻体验的结果。因此，对《红楼梦》的“死亡”作一番探究，有助于更真切地把握《红楼梦》的主题意蕴，有助于掌握其悲剧结构及艺术价值，有助于正确评价《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思想、艺术水准。
一</p>
<p>笔者认为，《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可按内容分为八个阶段。下面按阶段试析其死亡描写如下：</p>
<p>第一阶段，第一至第五回。是曹雪芹对全书总纲写的一个概述。只写了一个人物之死：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命郎”，冯渊被薛蟠豪奴打死。冯渊“命薄”由于薛蟠有恃无恐，雨村听任“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由于“护官符”作崇。冯渊之死是一条“纲”，它张开了四大家族关系及其社会背景之“网”。</p>
<p>第二阶段，第六至十八回。以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为标志，是贾府最兴盛的时期。而在这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时期，却出现了五次死亡：</p>
<p>1、第12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正面描写贾瑞之死。一方面揭示贾府内部的腐败堕落，一方面表现了王熙凤的心计及歹毒；</p>
<p>2、第13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正面描写秦可卿之 死。出殡时，葬殡队伍“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并招来了满朝王公大臣的吊祭，由此可见贾府的荣华奢侈以及赫赫势焰。此外，“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的描 写，则向人们暗示“扒灰”者之丑恶。而秦氏托梦所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乐极生悲”，“树倒猢狲散”等语，其中寓意，显而易见；</p>
<p>3、秦氏丫环瑞珠，见秦氏死即触柱而亡，“此事可罕”。不可否认，丫环之死有愚忠的奴性因素。但更完全有可能丫环知道了秦氏死之隐情，并被贾珍发觉。秦氏既死，无可依靠。丫环面临的将是可怕的迫害，不如早些了结。统治者的堕落和威慑，是丫环的主要死因；</p>
<p>4、第14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林如海病死，只是在凤姐操办秦氏丧事时，一笔带过。但决非可有可无，它预示着黛玉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真正开始。是黛玉悲剧的正式发端，而这一发端又是与封建制度的残酷紧密相连的；</p>
<p>5、第16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秦钟病死。其死主要与智能恋情有关。其父为此打了他一顿，随后“气的老病发作”，“呜呼死了”。秦钟为此“又添了许 多病候”。他的死，说到底，是封建礼教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结果。宝玉与之为知己至交，作者写其“情”死，是不是也暗示着宝玉追求自由爱情的悲剧结局？</p>
<p>在贾府最为兴盛的时期，悲剧的大幕随即拉开。在短短的十三回里，死亡已频频出现，达到全书的最密度。死神的幽灵或隐或现，忽明忽暗地显示贾府之权势，暴露着贾府的罪恶及内部矛盾，暗示着贾府必然灭亡的命运。</p>
<p>第三阶段，第十九回至第三十三回，这是贾府内部各种矛盾斗争全面展开的阶段。</p>
<p>第32回，“含耻辱情烈火死金钏”。这一阶段就在这回写到死亡，但却具有相当大的容量。金钏之死揭开了主奴矛盾斗争的血淋淋的一幕，加之宝玉叛逆的异端行 为不断强化及荣国府嫡庶之间的矛盾纠葛，导致了宝玉“大承笞挞”。由此，封建秩序森严的大家族“登时乱麻一般”，斗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宝玉的叛逆性亦 更明朗和坚定，这不也意味着封建大家族后继无人，前途无望吗？</p>
<p>第四阶段，第三十四回至第五十六回。这是贾府内部旧的矛盾继续发展，新矛盾不断增加的阶段。这是一个酝酿死亡的阶段，因此与上一阶段一样，死亡只在一处出现：</p>
<p>第44回，鲍二媳妇自缢身亡。鲍二媳妇的浪荡，贾链的淫欲，凤姐的刻薄狠毒，无不散发着贾府腐臭的气味。
第五阶段，第五十七回至第七十四回。以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为高潮，贾府内部矛盾激化，危机爆发。与之相应，三个人物之死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p>
<p>1、第63回，“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贾敬“吞金服砂，烧胀而殁”。作为贾府的长房，他放着现在的功名富贵不要，“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一心想做神仙。贾敬终于“成仙”了。这是封建统治者本身对自己阶级前途感到绝望的结果，是封建制度毁灭的预兆；</p>
<p>2、第66回，“情小妹情耻归地府”，正面描写尤三姐自刎身亡。风流标致，聪明豪爽，刚烈执着的尤三姐，在即将获得自己所向往追求的爱情之时，宝玉一句 “真真一对尤物”，致使柳湘莲联想到贾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悔了婚约。三姐自刎，非宝玉之过，只能说明贾府实为鬼魅之 地，滋生着死亡，一旦涉足，便无法自掌命运；</p>
<p>3、第68回，尤二姐“觉大限吞生金自逝”。温顺美丽，逆来顺受，不工心计的二姐，对贾链和凤姐抱有太多的幻想，最终成为凤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之品性登峰造极的“试刀”物。</p>
<p>二尤之死和贾敬之死，深刻地揭示出贾府不但不断制造他人死亡，也在不断为自己制造死亡。而第七十四回的“抄捡大观园”，“从家里自杀自灭”就是明显标志和真正开端。</p>
<p>第六阶段，第七十五回至第九十三回，是补叙上一高潮余波，再次展开矛盾的阶段，出现三个人物之死；</p>
<p>1、第77回，“俏丫环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之死。这位“身为下贱，心比天高”，“风流灵巧招人怨”的奴隶，是抄检大观园中“纯然无辜的受害者，毫无理由 地被判了刑的无罪者。”要说有罪，那就是她的美丽聪明、狂傲刚烈。王夫人就是以此为由，把她撵走，将其置于死地的。晴雯终于悒闷而终。封建制度已经衰弱得 连美貌也无法容忍了！</p>
<p>2、第92回，写到司棋撞墙而死，其情人潘又安随之自刎身亡。这是由司棋在“抄检大观园”中获“罪”被逐引起的。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有“罪”，这个阴影如黑死病，追逼着这一对有情人，直到绝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黑死病”已在贾府中漫延，无药可救！</p>
<p>第七阶段，第九十四至第一百零五回，以元妃之死和“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为标志，是贾府真正开始衰败的阶段。伴随着这个阶段出现的是四个人物的死亡：</p>
<p>1、第95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贾府最显赫的人物元妃病死，这是贾府衰败的重要信号。秦氏死前托梦之语开始应验，这并非宿命论，而是历史的必然。不是吗？虽然荣极一时，大富大贵，终究逃脱不了一死，何况其下乎？</p>
<p>2、第96回，紧接元妃之死，王夫人之弟王子腾上京赴任途中病死。王夫人“悲女哭弟”，“心口疼痛起来”。显然王夫人是因王氏姑侄一派力量失去了一根有力支柱，贾府靠山又崩缺一角，灭亡因素又多加一分而痛心疾首。</p>
<p>3、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这个“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多愁善感而勇敢坚定的封建叛逆者，终于在封建制度残酷的重压之下，无法呼吸到“自 由”的空气，窒息而死！她以死来控诉封建礼教，捍卫爱情理想。她的死，促使另一个叛逆者，贾府的接班人——宝玉加快了背叛的步伐，无疑，这也是加速封建制 度走向灭亡的步伐！</p>
<p>4、第103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河东狮”金桂，淫荡歹毒，害人反害己，一命呜呼。悍妇既死，大快人心。然静而思之，我们不难感觉到，金桂这一形象正是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缩影。她的死，是封建制度命运的最好的注脚：封建制度将以杀“人”杀己而告终！</p>
<p>第八阶段，第一百零六回至一百二十回，以“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为高潮，是贾府全面衰败的阶段。死亡更为频繁，达到全书的最密度。</p>
<p>1、第109回，“还孽债迎女返真元”。迎春“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至身亡”。试想，如果贾府权势如初，“白玉为堂金作马”，千金小姐迎春能让孙家随意“揉搓”？孙家敢随意“揉搓”？迎春之死，再次形象地暗示了贾府的衰败。</p>
<p>2、第110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写贾母之死似乎是寿终正寝，但细细想来，这个贾府中至高无上，受得了富贵贫贱的“老祖宗”之死却大有深意。在109 回，贾母听到迎春将死的消息时，说了一句话：“迎丫头虽苦，或者熬出来，不打量他年轻轻儿的就要死了。留着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活着做什么！”这是封建统治者 穷途末路的绝望悲音。贾母之死，又一次敲响了贾府死亡的丧钟！</p>
<p>3、第11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鸳鸯自缢。其死与秦氏丫环瑞珠之死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地带有对贾赦等封建恶势力的反抗的性质。她的死，又一次证明“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实为罪恶、死亡之陷阱。</p>
<p>4、第112回，“死雠仇赵妾赴冥曹”。赵姨娘在伴灵之时得了暴病，一命归天。其死似乎有因果报应的宿命论因素，但仔细体察，便可发现，其死是贾府内嫡庶 之间互相倾轧所致。赵姨娘自己道出病因：“我想仗着马道婆要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了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赵姨娘得 的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分裂症。奴隶中有死亡，主子中有死亡，嫡庶中有死亡。封建末世，死亡无孔不入！</p>
<p>5、第114回，“王熙凤历幻金陵”。王熙凤，这个心狠手辣，工于心计，颇具才智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终于心力交竭，病入膏肓，命归黄泉。她的死，是封建制度的最后挽歌，她宣布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p>
<p>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阶段最后，亦即全书的结尾，宝玉以一种游戏的态度，胡乱应考而中举，随即“悬崖撒手”当和尚去了。这个贾府的继承人，如此动作，实是“看见许多死亡”之后，对封建制度命运大彻大悟的结果。
总之，即便最后有“兰桂齐芳”这不痛不痒的一笔，亦不过是如士隐所言“不便预说”的梦想而已。死神在招手，封建末世别无选择！</p>
<p>二
从总体上说，《红楼梦》的主题是通过贾府的由盛而衰，预示整个封建制度的必然灭亡。从上述简析可见，《红楼梦》的死亡描写都具有一股向心力，九九归一，千流奔海，直接或间接地汇合于主题，强烈地、生动地表现着主题。
全书一百二十回，有二十一回写到二十三个人物之死。除林如海、元春、王子腾算得上正常死亡外，其余二十人均可找出其非正常死亡的根由：十人属于自杀，七人 属于被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三人为绝望而死。这里面上至身居贾府高位的“老祖宗”，下至生活于最底层的奴隶；既有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也有封建思想的叛逆 者。他们的死无一不与封建社会的罪恶腐朽、行将崩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p>
<p>《红楼梦》，除了像有的红学家指出的那样，主要通过“病”与“梦”，完成这部伟大悲剧的独创性构思以外，不可否认，死亡，也是“红楼”悲剧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
<p>当我们和贾宝玉一起，“看见许多死亡”之时，我们不能不感觉到：
浓重的死亡之雾，笼罩着“红楼”。
疯狂的死亡之神，不停地摇晃这座封建末世的危楼！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死亡，传递着不可阻遏的时代震荡力！</p>
<p>三
《红楼梦》写了二十三个人物（有名有姓）之死，如平均算来，每十回出现的死亡将近两次。这个将近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说明死亡在整总书中所占分量不算小。因 此，当我们采用何永康教授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模糊体验”时，就感觉到其间阴森之“死”气。带着这种总体感觉，深入《红楼梦》的艺术时空，就比较容 易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情节的发展，死亡不断出现；随着空间的转移、场景的变换，死亡四处存在。</p>
<p>这样，通过死亡的“复现”，我们就会感觉到贯串“红楼”的较有规律运动着的悲剧节奏。我们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见，各个阶段的死亡密度在整个节奏运动过程中表现为：</p>
<p>疏→最密→疏→疏→较密→较密→密→最密</p>
<p>如果画出曲线图，其死亡曲线呈起伏不断向上的态势。而死亡密度及其曲线的变化，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作品各个阶段的内容及情节发展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相 得益彰的。第一阶段是全书的“概述”，只写冯渊之死，意在交待时代背景和人物关系；第二阶段，是贾府最兴盛之时，亦是死亡最多之时，暗示“乐极生悲”，紧 紧衔接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是矛盾展开阶段，相对平静一些，各有一人死亡；第五阶段，矛盾激化，于是死人增加至三个；第六阶段，补叙上一阶段矛盾 激化之余波，再次展开矛盾，亦出现三次死亡。这是死亡密度上升的阶段；第七阶段，是贾府走向崩溃的第一个高潮，死亡密度相应增加至四人；第八阶段，是贾府 崩溃的第二个高潮，死亡达到最密度：五人。</p>
<p>正是由于《红楼梦》较好地把握了死亡密度控制与主题意蕴的关系，根据内容和情节的需要，变换死亡密度。既生动深刻地表现了主题，又使整部作品形成的艺术节 奏与读者的阅读审美心理相适应。疏密相间，起伏变化，不断强化。创造了一个哀惋悲凉，缠绵不绝的悲剧情境，形成特有的悲剧美感。这也许是《红楼梦》多写家 常琐事，描绘生活之流，貌似平淡，却能引人入胜，令人百读不厌的重要原因之一。</p>
<p>《红楼梦》能达到“‘诗融雅俗’的美学新高度”，成为富有诗意的伟大的悲剧小说，雄踞于中国古 典小说艺术之巅，看来也与其匠心独运地安排变换死亡密度，形成和谐的悲剧艺术节奏有关联。因为“主要凭借密度来构成节奏的作品，突出的是抒情与哲理，情感 与场面的统一，讲究是意境创造，以意蕴的荡漾产生空灵的境界，其特色是小说的诗化与散文化”。以死亡密度构成节奏，无疑是使《红楼梦》成为具有上述特点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鲁迅先生在论及《<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时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p>
<p><span id="more-154"></span></p>
<p>是的，作为一部伟大的悲剧小说《红楼梦》充满了死亡。死亡的氛围，笼罩着“红楼”，死亡之经脉，贯穿着“红楼”。无怪乎“悲凉之雾，遍被华林”。</p>
<p>死亡，是<span>作者</span>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深刻体验的结果。因此，对《红楼梦》的“死亡”作一番探究，有助于更真切地把握《红楼梦》的主题意蕴，有助于掌握其悲剧结构及艺术价值，有助于正确评价《红楼梦》<span>后四十回</span>续书的思想、艺术水准。<br />
一</p>
<p>笔者认为，《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可按内容分为八个阶段。下面按阶段试析其死亡描写如下：</p>
<p>第一阶段，第一至第五回。是曹雪芹对全书总纲写的一个概述。只写了一个<span>人物</span>之死：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命郎”，冯渊被薛蟠豪奴打死。冯渊“命薄”由于薛蟠有恃无恐，雨村听任“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由于“护官符”作崇。冯渊之死是一条“纲”，它张开了四大家族关系及其社会背景之“网”。</p>
<p>第二阶段，第六至十八回。以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为标志，是贾府最兴盛的时期。而在这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时期，却出现了五次死亡：</p>
<p>1、第12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正面描写贾瑞之死。一方面揭示贾府内部的腐败堕落，一方面表现了王熙凤的心计及歹毒；</p>
<p>2、第13回，“<span>秦可卿</span>死封龙禁尉”，正面描写<span>秦可卿</span>之 死。出殡时，葬殡队伍“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并招来了满朝王公大臣的吊祭，由此可见贾府的荣华奢侈以及赫赫势焰。此外，“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的描 写，则向人们暗示“扒灰”者之丑恶。而秦氏托梦所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乐极生悲”，“树倒猢狲散”等语，其中寓意，显而易见；</p>
<p>3、秦氏丫环瑞珠，见秦氏死即触柱而亡，“此事可罕”。不可否认，丫环之死有愚忠的奴性因素。但更完全有可能丫环知道了秦氏死之隐情，并被贾珍发觉。秦氏既死，无可依靠。丫环面临的将是可怕的迫害，不如早些了结。统治者的堕落和威慑，是丫环的主要死因；</p>
<p>4、第14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林如海病死，只是在凤姐操办秦氏丧事时，一笔带过。但决非可有可无，它预示着黛玉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真正开始。是黛玉悲剧的正式发端，而这一发端又是与封建制度的残酷紧密相连的；</p>
<p>5、第16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秦钟病死。其死主要与智能恋情有关。其父为此打了他一顿，随后“气的老病发作”，“呜呼死了”。秦钟为此“又添了许 多病候”。他的死，说到底，是封建礼教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结果。宝玉与之为知己至交，作者写其“情”死，是不是也暗示着宝玉追求自由爱情的悲剧结局？</p>
<p>在贾府最为兴盛的时期，悲剧的大幕随即拉开。在短短的十三回里，死亡已频频出现，达到全书的最密度。死神的幽灵或隐或现，忽明忽暗地显示贾府之权势，暴露着贾府的罪恶及内部矛盾，暗示着贾府必然灭亡的命运。</p>
<p>第三阶段，第十九回至第三十三回，这是贾府内部各种矛盾斗争全面展开的阶段。</p>
<p>第32回，“含耻辱情烈火死金钏”。这一阶段就在这回写到死亡，但却具有相当大的容量。金钏之死揭开了主奴矛盾斗争的血淋淋的一幕，加之宝玉叛逆的异端行 为不断强化及荣国府嫡庶之间的矛盾纠葛，导致了宝玉“大承笞挞”。由此，封建秩序森严的大家族“登时乱麻一般”，斗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宝玉的叛逆性亦 更明朗和坚定，这不也意味着封建大家族后继无人，前途无望吗？</p>
<p>第四阶段，第三十四回至第五十六回。这是贾府内部旧的矛盾继续发展，新矛盾不断增加的阶段。这是一个酝酿死亡的阶段，因此与上一阶段一样，死亡只在一处出现：</p>
<p>第44回，鲍二媳妇自缢身亡。鲍二媳妇的浪荡，贾链的淫欲，凤姐的刻薄狠毒，无不散发着贾府腐臭的气味。<br />
第五阶段，第五十七回至第七十四回。以第七十四回“抄检<span>大观园</span>”为<span>高潮</span>，贾府内部矛盾激化，危机爆发。与之相应，三个人物之死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p>
<p>1、第63回，“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贾敬“吞金服砂，烧胀而殁”。作为贾府的长房，他放着现在的功名富贵不要，“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一心想做神仙。贾敬终于“成仙”了。这是封建统治者本身对自己阶级前途感到绝望的结果，是封建制度毁灭的预兆；</p>
<p>2、第66回，“情小妹情耻归地府”，正面描写尤三姐自刎身亡。风流标致，聪明豪爽，刚烈执着的尤三姐，在即将获得自己所向往追求的爱情之时，宝玉一句 “真真一对尤物”，致使柳湘莲联想到贾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悔了婚约。三姐自刎，非宝玉之过，只能说明贾府实为鬼魅之 地，滋生着死亡，一旦涉足，便无法自掌命运；</p>
<p>3、第68回，尤二姐“觉大限吞生金自逝”。温顺美丽，逆来顺受，不工心计的二姐，对贾链和凤姐抱有太多的幻想，最终成为凤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之品性登峰造极的“试刀”物。</p>
<p>二尤之死和贾敬之死，深刻地揭示出贾府不但不断制造他人死亡，也在不断为自己制造死亡。而第七十四回的“抄捡大观园”，“从家里自杀自灭”就是明显标志和真正开端。</p>
<p>第六阶段，第七十五回至第九十三回，是补叙上一高潮余波，再次展开矛盾的阶段，出现三个人物之死；</p>
<p>1、第77回，“俏丫环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之死。这位“身为下贱，心比天高”，“风流灵巧招人怨”的奴隶，是抄检大观园中“纯然无辜的受害者，毫无理由 地被判了刑的无罪者。”要说有罪，那就是她的美丽聪明、狂傲刚烈。王夫人就是以此为由，把她撵走，将其置于死地的。晴雯终于悒闷而终。封建制度已经衰弱得 连美貌也无法容忍了！</p>
<p>2、第92回，写到司棋撞墙而死，其情人潘又安随之自刎身亡。这是由司棋在“抄检大观园”中获“罪”被逐引起的。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有“罪”，这个阴影如黑死病，追逼着这一对有情人，直到绝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黑死病”已在贾府中漫延，无药可救！</p>
<p>第七阶段，第九十四至第一百零五回，以元妃之死和“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为标志，是贾府真正开始衰败的阶段。伴随着这个阶段出现的是四个人物的死亡：</p>
<p>1、第95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贾府最显赫的人物元妃病死，这是贾府衰败的重要信号。秦氏死前托梦之语开始应验，这并非宿命论，而是历史的必然。不是吗？虽然荣极一时，大富大贵，终究逃脱不了一死，何况其下乎？</p>
<p>2、第96回，紧接元妃之死，王夫人之弟王子腾上京赴任途中病死。王夫人“悲女哭弟”，“心口疼痛起来”。显然王夫人是因王氏姑侄一派力量失去了一根有力支柱，贾府靠山又崩缺一角，灭亡因素又多加一分而痛心疾首。</p>
<p>3、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这个“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多愁善感而勇敢坚定的封建叛逆者，终于在封建制度残酷的重压之下，无法呼吸到“自 由”的空气，窒息而死！她以死来控诉封建礼教，捍卫爱情理想。她的死，促使另一个叛逆者，贾府的接班人——宝玉加快了背叛的步伐，无疑，这也是加速封建制 度走向灭亡的步伐！</p>
<p>4、第103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河东狮”金桂，淫荡歹毒，害人反害己，一命呜呼。悍妇既死，大快人心。然静而思之，我们不难感觉到，金桂这一形象正是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缩影。她的死，是封建制度命运的最好的注脚：封建制度将以杀“人”杀己而告终！</p>
<p>第八阶段，第一百零六回至一百二十回，以“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为高潮，是贾府全面衰败的阶段。死亡更为频繁，达到全书的最密度。</p>
<p>1、第109回，“还孽债迎女返真元”。迎春“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至身亡”。试想，如果贾府权势如初，“白玉为堂金作马”，千金小姐迎春能让孙家随意“揉搓”？孙家敢随意“揉搓”？迎春之死，再次形象地暗示了贾府的衰败。</p>
<p>2、第110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写贾母之死似乎是寿终正寝，但细细想来，这个贾府中至高无上，受得了富贵贫贱的“老祖宗”之死却大有深意。在109 回，贾母听到迎春将死的消息时，说了一句话：“迎丫头虽苦，或者熬出来，不打量他年轻轻儿的就要死了。留着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活着做什么！”这是封建统治者 穷途末路的绝望悲音。贾母之死，又一次敲响了贾府死亡的丧钟！</p>
<p>3、第11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鸳鸯自缢。其死与秦氏丫环瑞珠之死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地带有对贾赦等封建恶势力的反抗的性质。她的死，又一次证明“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实为罪恶、死亡之陷阱。</p>
<p>4、第112回，“死雠仇赵妾赴冥曹”。赵姨娘在伴灵之时得了暴病，一命归天。其死似乎有因果报应的宿命论因素，但仔细体察，便可发现，其死是贾府内嫡庶 之间互相倾轧所致。赵姨娘自己道出病因：“我想仗着马道婆要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了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赵姨娘得 的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分裂症。奴隶中有死亡，主子中有死亡，嫡庶中有死亡。封建末世，死亡无孔不入！</p>
<p>5、第114回，“王熙凤历幻金陵”。王熙凤，这个心狠手辣，工于心计，颇具才智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终于心力交竭，病入膏肓，命归黄泉。她的死，是封建制度的最后挽歌，她宣布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span>机关</span>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p>
<p>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阶段最后，亦即全书的结尾，宝玉以一种游戏的态度，胡乱应考而中举，随即“悬崖撒手”当和尚去了。这个贾府的继承人，如此动作，实是“看见许多死亡”之后，对封建制度命运大彻大悟的结果。<br />
总之，即便最后有“兰桂齐芳”这不痛不痒的一笔，亦不过是如士隐所言“不便预说”的梦想而已。死神在招手，封建末世别无选择！</p>
<p>二<br />
从总体上说，《红楼梦》的主题是通过贾府的由盛而衰，预示整个封建制度的必然灭亡。从上述简析可见，《红楼梦》的死亡描写都具有一股向心力，九九归一，千流奔海，直接或间接地汇合于主题，强烈地、生动地表现着主题。<br />
全书一百二十回，有二十一回写到二十三个人物之死。除林如海、元春、王子腾算得上正常死亡外，其余二十人均可找出其非正常死亡的根由：十人属于自杀，七人 属于被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三人为绝望而死。这里面上至身居贾府高位的“老祖宗”，下至生活于最底层的奴隶；既有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也有封建思想的叛逆 者。他们的死无一不与封建社会的罪恶腐朽、行将崩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p>
<p>《红楼梦》，除了像有的<span>红学</span>家指出的那样，主要通过“病”与“梦”，完成这部伟大悲剧的独创性构思以外，不可否认，死亡，也是“红楼”悲剧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
<p>当我们和贾宝玉一起，“看见许多死亡”之时，我们不能不感觉到：<br />
浓重的死亡之雾，笼罩着“红楼”。<br />
疯狂的死亡之神，不停地摇晃这座封建末世的危楼！<br />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br />
死亡，传递着不可阻遏的时代震荡力！</p>
<p>三<br />
《红楼梦》写了二十三个人物（有名有姓）之死，如平均算来，每十回出现的死亡将近两次。这个将近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说明死亡在整总书中所占分量不算小。因 此，当我们采用何永康教授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模糊体验”时，就感觉到其间阴森之“死”气。带着这种总体感觉，深入《红楼梦》的艺术时空，就比较容 易发现，随着<span>时间</span>的推移，<span>情节</span>的发展，死亡不断出现；随着空间的转移、场景的变换，死亡四处存在。</p>
<p>这样，通过死亡的“复现”，我们就会感觉到贯串“红楼”的较有规律运动着的悲剧节奏。我们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见，各个阶段的死亡密度在整个节奏运动过程中表现为：</p>
<p>疏→最密→疏→疏→较密→较密→密→最密</p>
<p>如果画出曲线图，其死亡曲线呈起伏不断向上的态势。而死亡密度及其曲线的变化，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作品各个阶段的内容及情节发展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相 得益彰的。第一阶段是全书的“概述”，只写冯渊之死，意在交待时代背景和人物关系；第二阶段，是贾府最兴盛之时，亦是死亡最多之时，暗示“乐极生悲”，紧 紧衔接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是矛盾展开阶段，相对平静一些，各有一人死亡；第五阶段，矛盾激化，于是死人增加至三个；第六阶段，补叙上一阶段矛盾 激化之余波，再次展开矛盾，亦出现三次死亡。这是死亡密度上升的阶段；第七阶段，是贾府走向崩溃的第一个高潮，死亡密度相应增加至四人；第八阶段，是贾府 崩溃的第二个高潮，死亡达到最密度：五人。</p>
<p>正是由于《红楼梦》较好地把握了死亡密度控制与主题意蕴的关系，根据内容和情节的需要，变换死亡密度。既生动深刻地表现了主题，又使整部作品形成的艺术节 奏与读者的阅读审美心理相适应。疏密相间，起伏变化，不断强化。创造了一个哀惋悲凉，缠绵不绝的悲剧情境，形成特有的悲剧美感。这也许是《红楼梦》多写家 常琐事，描绘生活之流，貌似平淡，却能引人入胜，令人百读不厌的重要原因之一。</p>
<p>《红楼梦》能达到“‘诗融雅俗’的美学新高度”，成为富有诗意的伟大的悲剧小说，雄踞于<span>中国</span>古 典小说艺术之巅，看来也与其匠心独运地安排变换死亡密度，形成和谐的悲剧艺术节奏有关联。因为“主要凭借密度来构成节奏的作品，突出的是抒情与哲理，情感 与场面的统一，讲究是意境创造，以意蕴的荡漾产生空灵的境界，其特色是小说的诗化与散文化”。以死亡密度构成节奏，无疑是使《红楼梦》成为具有上述特点的 小说的原因之一。</p>
<p>我们透过不断复现的死亡，看到《红楼梦》字字滴血的“辛酸泪”，体察到作者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所感悟到的深刻哲理。感伤意绪，悲寂之心，愤懑之情，萦绕胸中，长久不消！</p>
<p>《红楼梦》，堪称诗化的小说。</p>
<p>四<br />
由以上论述，我们又可引出关于评价《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问题。</p>
<p>笔者认为，从艺术节奏上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文气是一脉相承，前后贯通的。后四十回死亡复现紧紧衔接顺应前八十回的发展势头，越是接近高潮，死亡复现的密度就越大。使读者深深地感受到那股使封建社会“天崩地解”，摧枯拉朽的时代震荡力。</p>
<p>有的学者认为，续书作者就是曹雪芹。笔者不敢妄断此说确否。但这种观点也是在充分研究《红楼梦》全书，尤其是后四十回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此，起码可以说明续书与前八十回在思想艺术水准上是有某些接近，甚至可以与前八十回相媲美之处。</p>
<p>客观地看，后四十回的作者是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展示“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封建末世的生活图景。从而比较圆满地 完成了《红楼梦》全书的悲剧结构。这是从上述对《红楼梦》以死亡复现形成节奏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续书之作者的贡献是伟大的。</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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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重读《红楼梦》后四十回(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revisit-40.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revisit-4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2:09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52</guid>
		<description><![CDATA[
四十回被人认为不如前八十回，最近重看一边，觉得内容丰富，视野广阔，对社会认识更比前面深刻。以下几个内容，都在后四十回中得以体现：</p>
<p></p>
<p>1
皇帝的经济行为十分特殊，他高高在上，不买不卖，给你是赐予，收取是罚没。老贾家和皇帝打交道，就碰上这个问题。元春在宫中得宠二十多年（书载四十三岁病死），皇帝给了她家很多好处。皇帝给老贾家盖了大观园。 本是省亲别墅，但是省完了亲也没有送回去，好像给老贾家了。荣国府本来只有老大贾赦可以世袭官职，皇帝特赐老二贾政&#8221;郎中&#8221;，到工部补了实缺。元春的舅舅 王子腾升为九省都检点，是更大的官。这些好处是皇帝特别开恩给老贾家老王家的。借着如此权势，薛蟠为了抢女孩子（香菱），打死了冯公子，一点事情也没有。 凤姐也借势捞钱，包括高息放贷，为张家退婚，夺人财物。</p>
<p>到了八十三回，元春生病，到了95回，元春死了。从元春生病到死这段，皇帝使劲地给老贾家好处，或者说也元春猛个劲地给老贾家老王家捞好处：贾政升任江西 粮道。这职务虽是元春死后两个月才给的，但一定和元春有关。元春活着的时候，王子腾升为内阁学士，相当于国务委员。但是元春一死，形势急转直下。小说的内 容，变成皇帝怎么从老贾家把好处收回来。元春在第95回死，在第96回，王子腾在进京的路上死了。当时离京城只有二百里，死因是吃了庸医的药。元春死于十 二月19日，王子腾死于次年一月17日之前，相隔不到一个月。在第101回，就有御史参王子腾，说他在海疆任职时亏空官银，既使他本人死了，也须他侄子填 补（他没儿女）。在102回，节度使参劾贾政，说他是&#8221;失察属员，重征粮米，苛虐百姓&#8221;，回京问罪后被降三级。到了第105回锦衣卫查抄贾府，同一回御史 参劾贾赦，勾结平安州知府抱揽词讼。到了118回，叁劾贾雨村。当时贾雨村的官很大而且管军队（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也就是说元春一死，老皇帝就 变脸。把贾王两家做官都参劾了。一旦叁劾治罪，财产权利就能全部收回，再赐给其他得宠男女。就是皇帝的&#8221;驭臣之道&#8221;。好比北极地区的人使用雪橇狗：用得着 的时候，给点吃的。用不着了，就杀了吃肉。</p>
<p>从皇帝的角度来说，元春死后，老贾家从皇亲国戚变成一般臣仆。皇帝就会盘算：我给了你们这么多好处，本是为了讨元春喜欢。如今她死了，也就不用再给你们好 处。再说，皇帝有新宠妃子，需要给这新宠妃子的家族钱财权势。但是皇帝的资源有限，这时候就会精打细算，想想是不是应该把给予贾王两家的好处，都收回来派 另外的用场。</p>
<p>所以元春命运诗中，有一句：&#8221;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8221;。这抽身当然不是元春自己的退步抽身。她是皇妃，不能说&#8221;皇上啊，我不干了，我要抽身回家&#8221;。这 个&#8221;退步抽身&#8221;指的就是她的家庭。一是说她不该给贾王两家捞这么多好处。她一死必然被皇帝收回，而皇帝收回就是抄家罚没。另外是说老贾家和老王家应该早作 准备。贾政王子腾都五六十岁，比她元春更明白事理。他们应该随时准备好从皇亲国戚的地位上撤退下来。但是这个&#8221;退步抽身&#8221;有很大的困难，技术性的困难。元 春活着的时候，老贾家也不能把财产退回去。就是退回去皇帝也不收。皇帝给贾政、王子腾、贾雨村升官，他们也不能拒绝。结果&#8221;退步抽身&#8221;根本就不可能。而且 元春给贾王两家捞好处，也是为自己用度。在106回，贾政查看家庭账目时，&#8221;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费，账上多有在外浮借的&#8221;。宫里花费就是元春的 花费。元春在宫里也不少花家里的钱。所以她也一定要给家里捞好处。</p>
<p>而皇帝的收回财产，只能靠抄家罚没。把你治罪，就把你的财产权利全收回。嘉庆皇帝对和申也是这么作。从和申府里抄出来的财产，够朝廷用三年。当时说&#8221;和申跌倒，嘉庆吃饱&#8221;。和申的权力财产，都是老皇帝乾隆给的。和申对乾隆很有用。不但帮忙做事，还是男宠。和申对嘉庆皇帝有害无用：权势太大，钱财太多。所以嘉庆要收回。如果替和申想想，他想&#8221;退步抽身&#8221;，也非常困难。乾隆活的时候，他退不下来。乾隆死了，他想全身而退也不可能了。</p>
<p>老贾家碰见的就是这个问题。乾隆皇帝看了《石头记》，说那是&#8221;明珠家事&#8221;。明珠是康熙朝的重臣，功劳很大，官职权势也很大，让皇帝受不了，也被罢免，但是 并没有&#8221;彻底败落&#8221;。和老贾家的情况相似。但是小说不是历史，不能把老贾家和明珠（或老曹家）的事作&#8221;一一对应&#8221;。倒是可以从中看出，皇帝虽说收回给出去 的财势，也不一定用对付和申的极端性办法，满门抄斩。只须抄家和贬职，控制性使用，就可以了。比如明珠被罢官，但是后来征葛尔丹时，仍被启用负责后勤供 应。</p>
<p>也就是说，皇帝的驭臣之道，也讲究分寸。虽然给出去的还找机会查抄罚没，而且按具体情况和需要，处理有宽严之分。对老贾家的处理比较宽。</p>
<p>不管是宽是严，反正大臣为皇帝做事，给皇帝供奉子女，捞着的东西，实际上仍然都是皇帝的。和申的情况就是明证。贾府财政困难之时，贾琏说把两府和大观园的 房地产当掉一些，贾政说，这都是&#8221;官盖的&#8221;，不能卖。所谓官置就是皇帝给你用的，产权还是皇帝的。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总而言之，元春和和申，以及年羹尧等 人的经历，都说明为皇帝办事立功，自己可能富贵，也可能到头来什么都捞不着，甚至赔上性命。</p>
<p>2
于是大臣必须有应对办法。像老贾家把自己女儿送给皇帝，伺候皇帝二十多年，从皇帝那里得了一些东西。女儿死了就要被皇帝收回。不是很不爽？如果哪家的女婿 干这种事，那一定被全世界认为是大坏蛋。但是皇帝就这么厉害，先把你治罪，你成为大坏蛋，他成为大好人，他还把财产收回了。有一个这样的女婿，老贾家当然 要想办法。《红楼梦》一开始，就写宝钗进京，准备应选。这就是四大家族的办法之一。宝钗那么出色的姑娘，一旦入选得宠，那四大家族就有双重保险。就是元春死了，还有宝钗在宫中照应。但是宝钗没有应选，《红楼梦》里所有女孩子，虽然都很漂亮，没有一个应选。什么原因书上也没说。</p>
<p>老贾家还出了一个优秀女孩子，就是探春。有人说探春应该远嫁和番。但是后四十回没这么写。应该说后四十回比较合理。因为如果探春和番，皇帝就不敢查抄老贾 家。探春那么能干的人。如果做了番王妃子，听说老皇帝抄了她娘家，她可对番王说点皇帝的坏话，那皇帝就有很大麻烦。和番本来就是想避免麻烦。所以探春和番 和老贾家抄家，这两个情节有矛盾。</p>
<p>后四十回写探春嫁给了海防官员的儿子，这个官员立功进京，探春回家探视。那时老贾家已经被抄了，但是探春婆家很风光。这样探春就能多少照应老贾家。这种事 情在老贾家和老甄家之间发生过。在后四十回中写到：老贾家被抄家，贾母说老甄家有笔银子藏在她那里，现在要被这些银子送回去。这老甄家为什么要把银子曾在 贾母那里？因为老甄家也曾被抄家。老甄家一定预感事情不好，在抄家之前，把银子运到贾母处藏匿。那时候元春没死，老贾家正是很得意时候，老甄家的银子就是 藏在老贾家，也没人敢去告发。现在老甄家没事了，老贾家出事，贾母把银子送回去，也可以把老贾家的一些银子，藏在老甄家。这老甄家是老贾家的相好的远亲。 但是这远亲有远亲的好处，就是一家出事，不至于互相牵连。像老贾家和老薛家，关系太近，出了事可能受牵连，不敢把财产藏在对方家里。这老甄家到底是吃过 亏，有预感本能，在老贾家败家之前，把甄家的家仆包勇送到老贾家。据老甄家来信说是因为家业缩小，用不着这么多人。这包勇后来真是管了大事：整个荣宁二 府，全靠包勇一人防卫。所以这家族网络着实重要，而且亲疏都有用：得意时沾光，衰败时照应。从历史上看，这亲戚网络最终能战胜皇帝。</p>
<p>老贾家衰败之时，在上面全亏北静王和西平王照应。老贾家被抄，锦衣卫头目老赵十分凶恶，因为贾赦贾政没有分家，荣宁二府在一处，所以抄宁国府也要抄荣国 府。连西平王都拦不住，北静王来了才止住。但是老赵的番役已经翻箱倒柜，把能拿都拿走了。抄家之后，贾政知道保不住这么大产业，想要把大观园并荣宁二府上 交给朝廷，也是北静、西平二王阻拦，才使老贾家保留的这些房产。不知道这两王和老贾家为什么如此密切。但从道理上来说，元春得宠的时候，对北、西两王也都 可能有照应。于是我们看到，大臣的&#8221;家族战略&#8221;内容庞杂，不但要建立姻亲网络，还要可建立官场人脉。北、西两王就是老贾家的官场人脉。</p>
<p>3
除了建立亲戚网络和官场人脉，家族战略还有很多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培育后代。这是所有家族的头等大事，不只是官宦家庭。而且这必须从基因层次下功夫。 《红楼梦》说的是为了基因，牺牲爱情。因为宝钗健康聪明情绪稳定，而黛玉病病歪歪，性格乖僻。所以这老贾家要宝钗而非黛玉作儿媳妇。特别是当时宝玉有 病，&#8221;神智昏愦，医药无效&#8221;。&#8221;吃了几副煎药，只有添病的，没有减病的&#8221;。贾母怕他死了，留不下子女。所以着急给他娶亲，让宝玉在短时间内留下后代。而宝钗担当&#8221;临危留种&#8221;伟大任务。有这种考虑，当然不可能让黛玉作媳妇。</p>
<p>王夫人对宝玉的生殖活动，进行非常严格的控制。王夫人把晴雯赶出去了，把袭人配给宝玉当小老婆。这袭人身体比晴雯好得多。而且袭人的性格也很能经受打击。 后来宝玉出家，袭人被放出去嫁个蒋先生，按说对女孩子是很大打击，但是袭人也没什么事情，还过得&#8221;又是一番天地&#8221;，书上也没说她早死。而晴雯虽然漂亮但是 身体不好。出去之后得病死了。书上说晴雯长得像黛玉，可见这两个人都是病病歪歪。</p>
<p>王夫人说，她把宝玉屋里长得漂亮的姑娘（狐狸精似的丫头），都赶出去了，只留下袭人。宝玉想要个漂亮点的姑娘作丫鬟，也不敢。这也是家族战略中的一部分。 因为宝玉年幼，如果身边有几个漂亮丫鬟，任他恣情纵欲，他那本来就不结实的身子骨，一定散了架子。后来说定了宝钗，宝玉也病得不轻，凤姐才把漂亮的丫头柳 五儿给了宝玉－－凤姐把宝玉身边的小红要走时，就允诺把五儿给宝玉。书上说五儿长得挺漂亮，有点像晴雯。宝玉听说五儿要来，着实高兴了一阵。但是凤姐一直 没给他送去。这时候送过去，也和宝钗一样，有&#8221;临危留种&#8221;的伟大任务。</p>
<p>这是一般中国家 族的家族战略，其中的规矩对家族生存延续很有好处。但是偏偏皇帝家不实行这一套。皇帝或太子，年纪轻轻就选妃入宫，皇帝有六千粉黛，太子有几十个嫔妃。实 际上是想搞谁就搞谁，皇帝和太子的骨髓都被早早榨干。于是我们看见，皇帝经常短命。只有几个年轻时候没有条件纵欲，或成年后不能纵欲的，可能长寿。其中有 一个例子，就是杀了岳飞的宋高宗赵构。这家伙活了八十岁，只因干那事时，太监破门而入，说金兵打过来了。把他吓得从此阳痿。</p>
<p>于是我们知道，一般家庭有长辈管着晚辈，不能纵欲。穷一点的家庭也没有条件纵欲。所以家族规矩对一般家庭，还是挺管用。但是对于皇帝就不管用了。历代大臣 们都有一个集体阴谋，就是把皇帝累得起不来床。所以尽量地给皇帝送最漂亮的女人。比如元春，宝钗，那都是给皇上准备的高级性伙伴。而且按年海选，保证鲜活 供应。宫中几千个姑娘，就皇帝一个男人，姑娘们拼命地讨好这个家伙。皇帝哪里经得住这样的刺激？于是皇帝一定会被榨干。但是一般大家族却是&#8221;家有家法，族 有族规&#8221;。比如宝玉对女孩子表示过多兴趣，就被贾政打得皮开肉绽。可是皇帝和太子就没人管了。</p>
<p>《红楼梦》后四十回描写家族战略，战胜了纯真爱情。后世读者多认为这是封建社会，压制了自由恋爱。但是以现在的婚姻法，宝玉那伙孩子的爱情，会受到更严厉 的压制。现代婚姻法禁止共祖/外祖的婚姻。宝玉和宝钗共外祖，宝玉的祖父母是黛玉的外祖父母。于是宝玉不但不能和黛玉结婚，连娶宝钗也违法。于是我们知 道，现在的婚姻法比古代的家族规则更严厉。</p>
<p>更严厉的原因，是现代有了科学知识。古代婚姻规则，一是同姓不婚，二是出五服。但是女人不算服。所以黛玉宝钗都能配宝玉。但是这很不科学。另外，这也说明基因扶壮的事业，从家族事业变为国家事业。国家法律比家族规则更科学也更严厉。于是，社会进步对宝玉来说，可不是好事。</p>
<p>其实古代家族战略在这方面也有办法，就是能娶小老婆。大老婆亲上做亲，小老婆都是外面买来的。所以宝玉选有了袭人作小老婆，几年后才和宝钗结婚。古代家法 对小老婆的数量也有控制。因古人也知道小老婆多了，&#8221;物极必反&#8221;，反而生不出来。据说男性精子需要十天左右成熟，如果性交太过频繁，精子的质量很差，当然 也不能使女性怀孕。所以富户娶的小老婆太多，反而儿女稀少。比如那位性能力超群的西门庆先生，只有一个遗腹子。自己三十多岁就&#8221;精竭而死&#8221;。皇帝的性伙伴 比西门大官人更多得多。所以经常活得更短。</p>
<p>于是控制小老婆数量，是个大问题。如果小老婆适量，对家族延续还是有好处。比如贾政靠小老婆赵姨娘生了探春贾环。探春很优秀，后来就是她混得最好。贾环虽 然不怎么样，但是很适合在逆境中生存。另外古代大老婆和小老婆有分工。大老婆负责建立姻亲网络，比如四大家族联姻，都是靠大老婆。小老婆负责自由恋爱。比 如宝玉找袭人，贾琏找尤二姐，都是自由恋爱。另外还有一种分工：大老婆负责管家，小老婆负责生养后代。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则有一次会面，二人在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四十回被人认为不如前八十回，最近重看一边，觉得内容丰富，视野广阔，对社会认识更比前面深刻。以下几个内容，都在<span>后四十回</span>中得以体现：</p>
<p><span id="more-152"></span></p>
<p>1<br />
皇帝的经济行为十分特殊，他高高在上，不买不卖，给你是赐予，收取是罚没。老贾家和皇帝打交道，就碰上这个问题。元春在宫中得宠二十多年（书载四十三岁病死），皇帝给了她家很多好处。皇帝给老贾家盖了<span>大观园</span>。 本是省亲别墅，但是省完了亲也没有送回去，好像给老贾家了。荣国府本来只有老大贾赦可以世袭官职，皇帝特赐老二贾政&#8221;郎中&#8221;，到工部补了实缺。元春的舅舅 王子腾升为九省都检点，是更大的官。这些好处是皇帝特别开恩给老贾家老王家的。借着如此权势，薛蟠为了抢女孩子（香菱），打死了冯公子，一点事情也没有。 凤姐也借势捞钱，包括高息放贷，为张家退婚，夺人财物。</p>
<p>到了八十三回，元春生病，到了95回，元春死了。从元春生病到死这段，皇帝使劲地给老贾家好处，或者说也元春猛个劲地给老贾家老王家捞好处：贾政升任江西 粮道。这职务虽是元春死后两个月才给的，但一定和元春有关。元春活着的时候，王子腾升为内阁学士，相当于国务委员。但是元春一死，形势急转直下。小说的内 容，变成皇帝怎么从老贾家把好处收回来。元春在第95回死，在第96回，王子腾在进京的路上死了。当时离京城只有二百里，死因是吃了庸医的药。元春死于十 二月19日，王子腾死于次年一月17日之前，相隔不到一个月。在第101回，就有御史参王子腾，说他在海疆任职时亏空官银，既使他本人死了，也须他侄子填 补（他没儿女）。在102回，节度使参劾贾政，说他是&#8221;失察属员，重征粮米，苛虐百姓&#8221;，回京问罪后被降三级。到了第105回锦衣卫查抄贾府，同一回御史 参劾贾赦，勾结平安州知府抱揽词讼。到了118回，叁劾贾雨村。当时贾雨村的官很大而且管军队（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也就是说元春一死，老皇帝就 变脸。把贾王两家做官都参劾了。一旦叁劾治罪，财产权利就能全部收回，再赐给其他得宠男女。就是皇帝的&#8221;驭臣之道&#8221;。好比北极地区的人使用雪橇狗：用得着 的时候，给点吃的。用不着了，就杀了吃肉。</p>
<p>从皇帝的角度来说，元春死后，老贾家从皇亲国戚变成一般臣仆。皇帝就会盘算：我给了你们这么多好处，本是为了讨元春喜欢。如今她死了，也就不用再给你们好 处。再说，皇帝有新宠妃子，需要给这新宠妃子的家族钱财权势。但是皇帝的资源有限，这时候就会精打细算，想想是不是应该把给予贾王两家的好处，都收回来派 另外的用场。</p>
<p>所以元春命运诗中，有一句：&#8221;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8221;。这抽身当然不是元春自己的退步抽身。她是皇妃，不能说&#8221;皇上啊，我不干了，我要抽身回家&#8221;。这 个&#8221;退步抽身&#8221;指的就是她的家庭。一是说她不该给贾王两家捞这么多好处。她一死必然被皇帝收回，而皇帝收回就是抄家罚没。另外是说老贾家和老王家应该早作 准备。贾政王子腾都五六十岁，比她元春更明白事理。他们应该随时准备好从皇亲国戚的地位上撤退下来。但是这个&#8221;退步抽身&#8221;有很大的困难，技术性的困难。元 春活着的时候，老贾家也不能把财产退回去。就是退回去皇帝也不收。皇帝给贾政、王子腾、贾雨村升官，他们也不能拒绝。结果&#8221;退步抽身&#8221;根本就不可能。而且 元春给贾王两家捞好处，也是为自己用度。在106回，贾政查看家庭账目时，&#8221;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费，账上多有在外浮借的&#8221;。宫里花费就是元春的 花费。元春在宫里也不少花家里的钱。所以她也一定要给家里捞好处。</p>
<p>而皇帝的收回财产，只能靠抄家罚没。把你治罪，就把你的财产权利全收回。嘉庆皇帝对和申也是这么作。从和申府里抄出来的财产，够朝廷用三年。当时说&#8221;和申跌倒，嘉庆吃饱&#8221;。和申的权力财产，都是老皇帝乾隆给的。和申对乾隆很有用。不但<span>帮忙</span>做事，还是男宠。和申对嘉庆皇帝有害无用：权势太大，钱财太多。所以嘉庆要收回。如果替和申想想，他想&#8221;退步抽身&#8221;，也非常困难。乾隆活的时候，他退不下来。乾隆死了，他想全身而退也不可能了。</p>
<p>老贾家碰见的就是这个问题。乾隆皇帝看了《石头记》，说那是&#8221;明珠家事&#8221;。明珠是康熙朝的重臣，功劳很大，官职权势也很大，让皇帝受不了，也被罢免，但是 并没有&#8221;彻底败落&#8221;。和老贾家的情况相似。但是小说不是历史，不能把老贾家和明珠（或老曹家）的事作&#8221;一一对应&#8221;。倒是可以从中看出，皇帝虽说收回给出去 的财势，也不一定用对付和申的极端性办法，满门抄斩。只须抄家和贬职，控制性使用，就可以了。比如明珠被罢官，但是后来征葛尔丹时，仍被启用负责后勤供 应。</p>
<p>也就是说，皇帝的驭臣之道，也讲究分寸。虽然给出去的还找机会查抄罚没，而且按具体情况和需要，处理有宽严之分。对老贾家的处理比较宽。</p>
<p>不管是宽是严，反正大臣为皇帝做事，给皇帝供奉子女，捞着的东西，实际上仍然都是皇帝的。和申的情况就是明证。贾府财政困难之时，贾琏说把两府和大观园的 房地产当掉一些，贾政说，这都是&#8221;官盖的&#8221;，不能卖。所谓官置就是皇帝给你用的，产权还是皇帝的。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总而言之，元春和和申，以及年羹尧等 人的经历，都说明为皇帝办事立功，自己可能富贵，也可能到头来什么都捞不着，甚至赔上性命。</p>
<p>2<br />
于是大臣必须有应对办法。像老贾家把自己女儿送给皇帝，伺候皇帝二十多年，从皇帝那里得了一些东西。女儿死了就要被皇帝收回。不是很不爽？如果哪家的女婿 干这种事，那一定被全世界认为是大坏蛋。但是皇帝就这么厉害，先把你治罪，你成为大坏蛋，他成为大好人，他还把财产收回了。有一个这样的女婿，老贾家当然 要想办法。《<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一开始，就写<span>宝钗</span>进京，准备应选。这就是四大家族的办法之一。<span>宝钗</span>那么出色的姑娘，一旦入选得宠，那四大家族就有双重保险。就是元春死了，还有<span>宝钗</span>在宫中照应。但是<span>宝钗</span>没有应选，《<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里所有女孩子，虽然都很漂亮，没有一个应选。什么原因书上也没说。</p>
<p>老贾家还出了一个优秀女孩子，就是探春。有人说探春应该远嫁和番。但是后四十回没这么写。应该说后四十回比较合理。因为如果探春和番，皇帝就不敢查抄老贾 家。探春那么能干的人。如果做了番王妃子，听说老皇帝抄了她娘家，她可对番王说点皇帝的坏话，那皇帝就有很大麻烦。和番本来就是想避免麻烦。所以探春和番 和老贾家抄家，这两个<span>情节</span>有矛盾。</p>
<p>后四十回写探春嫁给了海防官员的儿子，这个官员立功进京，探春回家探视。那时老贾家已经被抄了，但是探春婆家很风光。这样探春就能多少照应老贾家。这种事 情在老贾家和老甄家之间发生过。在后四十回中写到：老贾家被抄家，贾母说老甄家有笔银子藏在她那里，现在要被这些银子送回去。这老甄家为什么要把银子曾在 贾母那里？因为老甄家也曾被抄家。老甄家一定预感事情不好，在抄家之前，把银子运到贾母处藏匿。那时候元春没死，老贾家正是很得意时候，老甄家的银子就是 藏在老贾家，也没人敢去告发。现在老甄家没事了，老贾家出事，贾母把银子送回去，也可以把老贾家的一些银子，藏在老甄家。这老甄家是老贾家的相好的远亲。 但是这远亲有远亲的好处，就是一家出事，不至于互相牵连。像老贾家和老薛家，关系太近，出了事可能受牵连，不敢把财产藏在对方家里。这老甄家到底是吃过 亏，有预感本能，在老贾家败家之前，把甄家的家仆包勇送到老贾家。据老甄家来信说是因为家业缩小，用不着这么多人。这包勇后来真是管了大事：整个荣宁二 府，全靠包勇一人防卫。所以这家族网络着实重要，而且亲疏都有用：得意时沾光，衰败时照应。从历史上看，这亲戚网络最终能战胜皇帝。</p>
<p>老贾家衰败之时，在上面全亏北静王和西平王照应。老贾家被抄，锦衣卫头目老赵十分凶恶，因为贾赦贾政没有分家，荣宁二府在一处，所以抄宁国府也要抄荣国 府。连西平王都拦不住，北静王来了才止住。但是老赵的番役已经翻箱倒柜，把能拿都拿走了。抄家之后，贾政知道保不住这么大产业，想要把大观园并荣宁二府上 交给朝廷，也是北静、西平二王阻拦，才使老贾家保留的这些房产。不知道这两王和老贾家为什么如此密切。但从道理上来说，元春得宠的时候，对北、西两王也都 可能有照应。于是我们看到，大臣的&#8221;家族战略&#8221;内容庞杂，不但要建立姻亲网络，还要可建立官场人脉。北、西两王就是老贾家的官场人脉。</p>
<p>3<br />
除了建立亲戚网络和官场人脉，家族战略还有很多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培育后代。这是所有家族的头等大事，不只是官宦家庭。而且这必须从基因层次下功夫。 《红楼梦》说的是为了基因，牺牲爱情。因为宝钗健康聪明情绪稳定，而黛玉病病歪歪，性格乖僻。所以这老贾家要宝钗而非黛玉作儿媳妇。特别是当时宝玉有 病，&#8221;神智昏愦，医药无效&#8221;。&#8221;吃了几副煎药，只有添病的，没有减病的&#8221;。贾母怕他死了，留不下子女。所以着急给他娶亲，让宝玉在短<span>时间</span>内留下后代。而宝钗担当&#8221;临危留种&#8221;伟大任务。有这种考虑，当然不可能让黛玉作媳妇。</p>
<p>王夫人对宝玉的生殖活动，进行非常严格的控制。王夫人把晴雯赶出去了，把袭人配给宝玉当小老婆。这袭人身体比晴雯好得多。而且袭人的性格也很能经受打击。 后来宝玉出家，袭人被放出去嫁个蒋先生，按说对女孩子是很大打击，但是袭人也没什么事情，还过得&#8221;又是一番天地&#8221;，书上也没说她早死。而晴雯虽然漂亮但是 身体不好。出去之后得病死了。书上说晴雯长得像黛玉，可见这两个人都是病病歪歪。</p>
<p>王夫人说，她把宝玉屋里长得漂亮的姑娘（狐狸精似的丫头），都赶出去了，只留下袭人。宝玉想要个漂亮点的姑娘作丫鬟，也不敢。这也是家族战略中的一部分。 因为宝玉年幼，如果身边有几个漂亮丫鬟，任他恣情纵欲，他那本来就不结实的身子骨，一定散了架子。后来说定了宝钗，宝玉也病得不轻，凤姐才把漂亮的丫头柳 五儿给了宝玉－－凤姐把宝玉身边的小红要走时，就允诺把五儿给宝玉。书上说五儿长得挺漂亮，有点像晴雯。宝玉听说五儿要来，着实高兴了一阵。但是凤姐一直 没给他送去。这时候送过去，也和宝钗一样，有&#8221;临危留种&#8221;的伟大任务。</p>
<p>这是一般<span>中国</span>家 族的家族战略，其中的规矩对家族生存延续很有好处。但是偏偏皇帝家不实行这一套。皇帝或太子，年纪轻轻就选妃入宫，皇帝有六千粉黛，太子有几十个嫔妃。实 际上是想搞谁就搞谁，皇帝和太子的骨髓都被早早榨干。于是我们看见，皇帝经常短命。只有几个年轻时候没有条件纵欲，或成年后不能纵欲的，可能长寿。其中有 一个例子，就是杀了岳飞的宋高宗赵构。这家伙活了八十岁，只因干那事时，太监破门而入，说金兵打过来了。把他吓得从此阳痿。</p>
<p>于是我们知道，一般家庭有长辈管着晚辈，不能纵欲。穷一点的家庭也没有条件纵欲。所以家族规矩对一般家庭，还是挺管用。但是对于皇帝就不管用了。历代大臣 们都有一个集体阴谋，就是把皇帝累得起不来床。所以尽量地给皇帝送最漂亮的女人。比如元春，宝钗，那都是给皇上准备的高级性伙伴。而且按年海选，保证鲜活 供应。宫中几千个姑娘，就皇帝一个男人，姑娘们拼命地讨好这个家伙。皇帝哪里经得住这样的刺激？于是皇帝一定会被榨干。但是一般大家族却是&#8221;家有家法，族 有族规&#8221;。比如宝玉对女孩子表示过多兴趣，就被贾政打得皮开肉绽。可是皇帝和太子就没人管了。</p>
<p>《红楼梦》后四十回描写家族战略，战胜了纯真爱情。后世读者多认为这是封建社会，压制了自由恋爱。但是以现在的婚姻法，宝玉那伙孩子的爱情，会受到更严厉 的压制。现代婚姻法禁止共祖/外祖的婚姻。宝玉和宝钗共外祖，宝玉的祖父母是黛玉的外祖父母。于是宝玉不但不能和黛玉结婚，连娶宝钗也违法。于是我们知 道，现在的婚姻法比古代的家族规则更严厉。</p>
<p>更严厉的原因，是现代有了科学知识。古代婚姻规则，一是同姓不婚，二是出五服。但是女人不算服。所以黛玉宝钗都能配宝玉。但是这很不科学。另外，这也说明基因扶壮的事业，从家族事业变为国家事业。国家法律比家族规则更科学也更严厉。于是，社会进步对宝玉来说，可不是好事。</p>
<p>其实古代家族战略在这方面也有办法，就是能娶小老婆。大老婆亲上做亲，小老婆都是外面买来的。所以宝玉选有了袭人作小老婆，几年后才和宝钗结婚。古代家法 对小老婆的数量也有控制。因古人也知道小老婆多了，&#8221;物极必反&#8221;，反而生不出来。据说男性精子需要十天左右成熟，如果性交太过频繁，精子的质量很差，当然 也不能使女性怀孕。所以富户娶的小老婆太多，反而儿女稀少。比如那位性能力超群的西门庆先生，只有一个遗腹子。自己三十多岁就&#8221;精竭而死&#8221;。皇帝的性伙伴 比西门大官人更多得多。所以经常活得更短。</p>
<p>于是控制小老婆数量，是个大问题。如果小老婆适量，对家族延续还是有好处。比如贾政靠小老婆赵姨娘生了探春贾环。探春很优秀，后来就是她混得最好。贾环虽 然不怎么样，但是很适合在逆境中生存。另外古代大老婆和小老婆有分工。大老婆负责建立姻亲网络，比如四大家族联姻，都是靠大老婆。小老婆负责自由恋爱。比 如宝玉找袭人，贾琏找尤二姐，都是自由恋爱。另外还有一种分工：大老婆负责管家，小老婆负责生养后代。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和屠格涅夫则有一次会面，二人在院 子里看见农妇健壮的身体和浑圆的臀部，托氏说，俄罗斯贵族靠这样的农妇延续血脉。靠农妇强健的身体，给贵族生养后代。不能靠大老婆贵族小姐。贵族小姐的身 体不好。中国和俄国一样。贾政和王夫人生的三个孩子，一是贾珠早死，元春也只活四十三岁，没有子女。宝玉病病歪歪。说明贾政和王夫人合作生育的效果不好， 倒是贾政和赵姨娘合作生育的效果不错。</p>
<p>这宝玉宝钗的婚姻，完全是家族战略的结果。贾母是司令，凤姐是参谋长。其中贾母的作用最大。这一场婚姻按说不是很理想。因为老薛家已经是老贾家的亲戚，还 住在老贾家。这场婚姻使贾薛两家失去扩大姻亲网络的机会。宝钗不愿意嫁给宝玉，也有可能有这种考虑。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宝玉有病。现在谁家的姑娘会嫁给一 个半疯半傻的病秧子？但是老贾家有迫切的&#8221;临危留种&#8221;的任务。所以凤姐乘人之危。这时候老薛家的儿子薛蟠因为杀人被关在牢里（第八十五回），老薛家没了男 人，只好把侄子薛蝌找来帮忙。薛蟠的老婆金桂又闹事。偏偏王子腾又死了。要了结薛蟠的官司，只能靠老贾家。这时候老贾家让老薛家帮忙&#8221;临危留种&#8221;，老薛家 也不能推辞。在97回王夫人向她妹妹薛姨妈说起宝玉婚事（根据凤姐的脚本），说嫁妆全免，&#8221;一面这边过门，一边给他（薛蟠）撕掳官司&#8221;。&#8221;薛姨妈虽恐宝钗 委屈，然也没法儿&#8221;。后来薛蟠还是靠老贾家帮助，花钱赎罪出狱。</p>
<p>那书上说，宝钗果真不负众望，和宝玉怀上孩子－－硬是比袭人有本领。宝玉出家之后，宝钗生下一子，后来还考试高中。就是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8221;。复兴老贾家。如此伟大功劳，林妹妹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而这功劳除了应记在宝钗身上，另外两位女性：贾母和凤姐，也理应有份。</p>
<p>这后四十回写宝玉婚后突然悔悟。知道了家族命运，放弃儿女私情，一方面认真读书，一方面准备出家。另外那个甄宝玉，以前的宝玉的性格一样，但是比宝玉更先 悔悟（虽然比宝玉小一岁）。书上说，这两个宝玉都是梦中到天上看了那些册子，才有了转变。但是我们看到，他们都是在经历了家族衰败之后才有转变的。老甄家 比老贾家更早出事。而且败得更惨，连原籍的财产都不抄了。书上说老贾家只被抄了京城的财产。南方原籍的财产并没有被抄。正如鲁迅所说，经历家族衰败，对人 生世事了解和以前必然大不一样。</p>
<p>实际上宝玉惜春出家，也可以看成是家族战略的一部分。出家之时，老贾家还有罪。而且皇上不收贾政交回的荣宁二府和大观园。老贾家仍处于危险状态。这时候让 宝玉躲出去避祸，也是好办法。书上说那块宝玉失踪，是为了避祸。后来贾政在路上碰上已经出家的宝玉，回来后告诉家人&#8221;原是借胎，不必悲伤&#8221;。借胎的说法， 能帮助宝玉和老贾家完全脱离关系。我们知道以前出家是避祸常用而且有效的手段。水浒中的鲁智深也是为了避祸出家。据说李自成在九宫山没死，出家作了和尚。 妙玉本人也是避祸出家。书上说元春让老贾家招募了许多女尼，说是要在宫中使用。后来也没用。大约元春也想在宫内出家－－四十多岁人老珠黄之时，皈依宗教， 让出受宠的位置，是古往今来女性普遍行为。但是元春没来得用这些尼姑就死了。宝玉这样神经脆弱的，很适合早早出家避祸。宝钗已经怀孕，行动不便，当然也只 能留在家里。也是一种延续家族的分工。不然出了事被一锅端。比如把巧姐嫁给民间富户，而不是和官宦结亲，也是一个办法。</p>
<p>也就是说老贾家和老甄家，经过衰败之后，都学精了：子弟对人生世事有所了解，家族中产生危机意识，并实实在在地有所行动。。</p>
<p>4<br />
《红楼梦》写女性为延续家族努力，男人则在外做官作买卖。其中第99回有一段写贾政在江西粮道任上的故事，十分精彩：贾政想当个清官，到了任上，查盘所属 州县粮米仓库，并发文严禁官员&#8221;折收粮米，勒索乡愚&#8221;。所谓折收就是打折，你农民交一百斤粮食，我以掺砂含水等借口，给你折算成八十斤，农民被迫还要再交 二十多斤。这二十多斤就入了官吏的腰包。贾政发指示，说谁这么干，让他查处理，一定&#8221;详参揭报&#8221;。就是详细地揭露你，并向朝廷参劾你。</p>
<p>州县官员一看贾政这么厉害，纷纷找门路，给贾政送钱，希望贾政放松点，让他们捞钱。但是贾政铁面无私，官员找不到门路。就等着不征粮。这就是官员的集体怠 工抗议。贾政从家里带来一些差役。这些差役认为这次贾政升官外放，当的又是能捞钱财的粮道，所以借了钱跟着来。但是因为贾政当清官，这些仆役也捞不着钱。 一些仆役受不了穷，跑了。但贾府家人跑不了，其中有管门的叫做李十儿，有些办法。他先把账房先生吓唬住，然后收拾贾政。贾政出门拜客，没有衙役伺候，吹喇 叭敲锣的只有一个。连轿夫也人数不齐。好不容易拜客回来，要责打不上班的衙役。这些衙役的借口是：有的说没帽子，有的说把号衣当了，有的说三天没吃饭抬不 动。</p>
<p>然后李十儿对贾政说，节度使过生日，&#8221;别的府道老爷，都是上千上万的送了，我们到底送多少呢？&#8221;如果贾政不送，那节度使会罢免贾政，让别人作粮道。贾政 说&#8221;胡说，我这官是皇上放的，不与节度使作生日就叫我不做不成？&#8221;李十儿说：&#8221;京里离这里很远，凡百的事都靠节度使奏闻，他说好便好，他说不好便吃不 住&#8221;。说完节度使，李十儿再说这下面的官员：&#8221;那些书吏官员都是花了钱买着粮道的衙门，哪个不想发财？俱要养家活口&#8221;。也就是说，下面的征粮官吏，都是花 钱买的官，你不让他们捞钱，他们就不给你干。误了征粮漕运，你这个江西粮道就要倒霉了。</p>
<p>说完了上级和下级，李十儿再说民间，说贾政上任时间不长，已经有了口碑。&#8221;百姓说，凡有新到任的老爷，告示出得愈厉害，愈是想钱的法儿。州县害怕了，好多 多地送银子。&#8221;然后说&#8221;便是本家大人和老爷最相好的，他不多几年已巴到极顶的分儿，也只为识时达务能够上和下睦罢了&#8221;。这本家大人可能说是贾雨村。他几起 几落，当时也升官入朝。</p>
<p>那李十儿再说不成功的经验，可能说的就是老甄家，甄宝玉的老爹：&#8221;没看见旧年犯事的几位老爷吗？这几位都与老爷相好。老爷常说是个作清官的。如今名在哪里？现有几位亲戚，老爷向说他们不好的（可能包括贾雨村），如今升的升，迁的迁。&#8221;</p>
<p>书上说&#8221;贾政被李十儿一番言语，说得心无主见，道：我是要保性命的，你们闹出事来不与我相干。说着，便踱了进去。&#8221;<br />
于是：&#8221;李十儿就做起威福，勾连内外一气的哄贾政办事&#8221;。</p>
<p>上述官场故事，不过两页半，把这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不能作清官，只能作贪官的道理，说得明明白白：这贪官清官，不是你当官的一个人的事。上级要钱，你不 贪没的给；下级要养家活口，你不贪他们活不成。不让官吏贪污，官吏就怠工，工作无法运行。而且作清官入不敷出，官员自己的生活都不能维持。像贾政是从家里 带几千两银子上任的，一年里都花光了。而且元春为贾政谋官，也是为了贾政能挣钱，不但维持家用，还能给她一些在宫中使用。</p>
<p>于是这清官根本不能做。上级下级官员百姓，甚至家属朋友，都不能让你做。像贾政后来让李十儿这样的仆役作威福，下面官吏得了好处，征粮漕运也能正常运行。 但是贾政自己没有捞钱，他没捞钱就不能给节度使送钱，结果被节度使叁劾，落个罢官治罪的下场。贾政上任之初，节度使对他很客气，还和他认了亲。但是后来就 叁劾他。其中当然有元春已死的原因，但是他不给上级送钱，也是原因之一。但是他要送钱，也必须贪钱。不贪钱当然也就没钱送。于是不贪根本就当不成官。</p>
<p>贾政虽是不贪不送的受害者，但是他的行为，和那节度使并无二致：在第108回写他送贾母的灵柩会南方安葬，路上的花费不足，写信问他的家人赖大的儿子赖尚 荣借五百两银子。当时赖尚荣做县官，靠的是老贾家的势力。赖尚荣回信&#8221;告了不少苦处，备上白银五十两。贾政看了生气，即让家人立刻送还&#8221;。&#8221;赖尚荣接到原 书银两，心中烦闷，知事办得不周到，又添了一百，央求来人带回。&#8221;"岂知那人不肯&#8221;"赖尚荣心下不安，立即修书到家，回明他父亲，叫他设法告假赎出身 来，&#8221;但是贾府不准（贾蔷知道不会准，所以没有上报），赖大就写信让儿子&#8221;叫他告病辞官&#8221;。</p>
<p>这也说明赖尚荣没有贪多少钱（虽然他弟弟说他&#8221;手长&#8221;）。不然不会不给贾政银子。况且贾政说的是&#8221;借&#8221;。他不贪就没钱给贾政，得罪了贾政，他父亲赖大在贾 府干不成了，他的官也作不成了。他家伺候老贾家几辈子，才捞着这些好处，这一下子全没了。如果他贪了，就能给贾政钱，老贾家还会继续关照他们一家。</p>
<p>如今反腐肃贪已经搞了几十年，好像还没有文字，把这作贪官的道理，说得这么明白。</p>
<p>作了贪官，当然有把柄，皇帝就能把你捏在手中，什么时候想政治你，只要让御史参你一本，就行了。于是做官能作得长的，就全靠朝廷中有人。比如元春如果健在 并得宠，那皇帝赶紧着给老贾家老王家送好处，你贪污皇帝也不管。更没有御史节度使敢来叁劾你。比如王子腾亏空官银是在任上发生的事。非但没人叁劾，反而官 升内阁学士。因为这时候元春活着。而元春死了，王子腾就被叁劾，虽然这时王子腾也死了，死了也不行。死了要侄子（凤姐的哥哥）偿还。正是：朝中有人，贪也 升官，朝中无人，追查侄子。</p>
<p>5<br />
虽然皇帝有厉害手段，而官僚家族也有应对办法。从长久来看，到头来是官僚战胜皇帝。其表现是王朝末期，都是大臣掌握金钱权力，以至于可以废立国君。《红楼 梦》最后的情节，也是官僚家族胜利：皇帝最后给老贾家发还抄没财产，把老贾家的罪免了，恢复世袭官职，并允许薛蟠缴钱赎罪。按说从获罪到免罪，老贾家并没 有作什么。书中写道有北静王和探春的功劳。北静王一直说好话。在第119回，皇帝传旨问话，贾兰&#8221;把三代陈明&#8221;（贾宝玉已经走失），皇上&#8221;想起贾氏功勋， 命大臣复查&#8221;。&#8221;皇上又看到海疆靖寇班师善后事宜一本、、、、圣心大悦，命九卿叙功议赏，&#8221;这海疆靖寇班师，就是探春婆家（镇海统制）事情。但是还有一件 事好像有关系：在118回，写道贾雨村被叁劾。这贾雨村是当时老贾家在朝中最大的官。当时是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贾雨村和贾政经常来往。几年前他还 是林黛玉家的私塾老师，送黛玉到贾府，才和老贾家攀上亲戚。几年后就已经是这么大的官，如果没有老贾家和元春的照应，绝对不可能。他在118回被罢官，到 了119回，皇帝就把老贾家赦免了。其间有什么关系，书上没说，我们也不敢妄加猜测。书上说贾雨村很能干。但是他不像贾政、甄应嘉（甄宝玉的父亲）有根基 （勋臣之后，关系广泛），他爬的最快也最容易受攻击。</p>
<p>书中说甄宝玉娶了李绮（李纨堂妹）。贾甄两家从远亲又变成近亲。这姻亲网络是越滚越大。几代下来，满朝都是姻亲，官场尽为人脉。皇帝想整治谁也不容易。就 是整治了，也是打下去这个，又抬起来那个。比如把贾雨村打下去，探春的婆家又起来了。而且北静西平两王，本是皇帝亲属，地位巩固。所以这官僚集团盘根错 节，而皇帝只是孤家寡人，必然结果就是大臣集团的势力越来越大，所掌握的财产也愈来愈多。明朝皇帝如万历，十几年不上朝。朝廷实际是被官僚群体掌握。他们 一定会借机扩大财产权势。结果是民间贫穷，国库空虚，这个国家和社会也就快完了。</p>
<p>而且这会引发恶性循环：民间贫困，使饥民造反。为了镇压造反，又要增加国库开支和税收。而这些行为一经官僚系统之手，则是雪上加霜：官僚可以借清剿治安的名义，搜刮民间，贪污粮饷。致使民间更为贫穷，国库更为空虚。</p>
<p>清朝有一个故事：光绪皇帝听说大栅栏的羊杂碎汤好吃，就叫太监去买一碗。太监说要一百二十两银子。光绪说只要五个大子儿。太监就马上派人去命令饭馆关门。这皇帝五个大子儿的消费，经过太监，就变成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国家所有开支也都会这样放大。</p>
<p>而在税收方面，正如贾政要禁止的，收一百斤，只算是八十斤。于是税收数量也被放大。官僚体系使国库开支和税收，都被放大，结果是使民间更加贫困。</p>
<p>既然财富集中于皇帝官僚之手，皇帝和官僚，必然成为各地造反团伙的目标。《水浒传》中第一次行动，就是&#8221;智取生辰纲&#8221;。这生辰纲就是官僚财产。历史记载宋 江等三十六人聚啸山林，横行天下，官府拿他们没办法。有几个能打的军官，还投降加入宋江阵营。据说宋江&#8221;反贪官不反皇帝&#8221;（毛泽东语，他的心得），说明民 间认为官僚集团比皇帝更可恶。甚至希望皇帝主持公道，惩办贪官。明末农民起义也有类似心理：李自成造反进京，同情自杀的崇祯，而痛恨投降的官僚。这些官僚 看见明朝大势已去，纷纷投降改换门庭。九门提督（京城卫戍司令）把城门关闭，不让崇祯皇帝逃跑。那时候皇帝身边连个&#8221;包勇&#8221;也没有了。但是农民军并没有饶 恕官僚，他们把官僚抓起来，严刑拷打，逼索金银。刑罚包括用铁丝勒头，一天打死六百余名。农民军从官僚手里勒索出四千万两银子。加上在宫中发掘出来的，总 共七千万两。这宫中的三千万两，据有些学者说可能是万历皇帝埋在宫中地下，连崇祯都不知道。有些人说是崇祯自己藏的。这些说法不知真假，这笔银子有没有也 不知道。因为万历崇祯都总是哭穷。真穷假穷我们也不知道。按说皇帝不可能比大臣还穷。如果皇帝穷了，必然像嘉庆皇帝一样，把最富的大臣抄家罚没。所以皇帝 大臣都很能捞钱。《红楼梦》写到他们不但从民间捞，也互相捞。但是皇帝好像还是捞不过官僚群体。但是到头来是饥民造反。杀皇帝抢大臣。如果从王朝历史来 看，这种对皇帝和官僚大抢劫，是对整个王朝期间，皇帝和官僚对民间大勒索的报复。这只是在京城发生的事情，在农村的情况必然是把官僚地主的财产全部没收， 分田分地分浮财，&#8221;少奶奶的牙床上也要滚一滚&#8221;。皇帝和官僚在农民起义中同归于尽。</p>
<p>6<br />
后四十回把以上这些社会因素，都作了描写。至于<span>作者</span>是 谁，我们且不管他，只从作品的内容来看，后四十回的视野扩大。如果的官场社会不了解，当然也就不能作如此深刻简洁的描写。从写作方法来看，有一个特点，就 是&#8221;分析性描写&#8221;。所谓分析性描写，就是描写各种关联现象：描写的不是一件事情，而是与此相关的其他许多事情；以及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比如前八十回主要 描写老贾家和大观园的事情。后四十回描写这大观园外面，但是和大观园有关的事情。这大观园不是伊甸园，他是社会中的一个园子，靠元春得宠，皇帝给钱建成。 其中维修和花费，靠老贾家收入维持。元春得宠和老贾家的经济，是大观园生活的支柱。园子里有很多仆役，他们的行为想法。老贾家那些穷亲戚的行为，等等。后 四十回就把描写范围，扩展到所有这些方面。</p>
<p>另外一方面，大观园几个男女的少年期生活，也是他们的生命的一个阶段。他们也要长大。各自结婚成家，走上社会，承担家族和社会任务。青春期是一场剧烈的变 化，后四十回描写这些变化，但是把其他几个大的变化联系在一起描写。包括皇帝和老贾家关系的变化，老贾家家族的变化，社会的变化，等等。对这么复杂的&#8221;混 合关联变化&#8221;进行简洁深刻的描写，难度极高。而本书十分成功。</p>
<p>对宝玉的描写十分特殊：《红楼梦》对几乎所有角色，都作了非常写实和分析性的描写。惟有对宝玉的描写从头到尾进行神化。一开始就说他是女娲的石头，含玉出 生。我们分析一下这种写法：一方面这种描写和写实和分析性描写背道而驰。本书对其他角色的描写都很写实，只有宝玉是个例外。我们先剥去这套神化外衣：按书 上所说的情节，贾宝玉是身心都严重病态的青年。他的成长环境极不正常。从小生活在与社会隔绝的王府之内，被众多女孩子簇拥着。这些女孩子或是丫鬟，或是依 附于他们家的亲戚，而这时候元春得宠，贾宝玉是元春的惟一胞弟，按说就是&#8221;国舅&#8221;。这样的地位，对女孩子当然有吸引力。而且这些女孩子也生活在极不正常的 封闭环境中，院子里只有宝玉贾环两个未婚男性。在这种不自由的状态中当然也没有什么自由恋爱可言，这些女孩子们只能围着宝玉转。这种环境对男孩子的心理发 育非常不利。往往产生极端自我的心理倾向。而且一定造成心理稚态，不能适应现实社会。</p>
<p>如果再加上宝玉身体原来就很不好，那宝玉后来逃离社会，出家避祸，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宝玉的经历和两个人比较相似。一是佛祖本人。他小时候在女性的簇拥 呵护之中，成年时已经厌倦了女性。而且在这种过于优越的环境中，使感觉过于敏感，经受不住现实社会的残酷。这可以说这是心理稚态，却也是文学创作的动力之 一：别人司空见惯，没有感受的，他却感觉强烈。</p>
<p>另外一个是弘一法师，他也曾风流。写诗演戏，娶了日本太太。后来出家，逃离社会。有人说他是因为同性恋问题。<br />
这一类<span>人物</span>， 突然发现性爱原来和养家活口，社会责任，生老病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些事情对他们脆弱敏感的神经都过于严酷，于是对这一切都产生厌倦。原因之一，是小 时候过得太舒服了，没有准备好面对现实。原因之二，和自己的精神和身体条件有关。像甄宝玉经历的家道衰败的打击，并没有产生厌世和逃避心理。反而知难而 上。</p>
<p>书上把宝玉两次重要变化－－从儿童期到青春期，从青春期到成人，都写成上天到仙境玩了一趟，并看到命运册子。从写实和分析性描写角度来看，这可不是好事，因为这失去了深入描写的机会。或许是因为中国文学的心理描写本来就不高明，或是因为中国当时并没有心理学。</p>
<p>但是这样作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这种神神鬼鬼的描写也有道理：按书中描写，贾宝玉是一个稚态、敏感的废人。也是只能处于社会边缘，不能进入主流社会。但 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就是把这类角色神化。比如八仙过海的那八个神仙，都是社会边缘人物。又比如济公、锺魁。人类社会最边缘的动物：狐狸和黄鼠狼，也被神化。 但是到了十九世纪，中国的神仙中缺少一个和社会格格不入的文学青年。而让这么一位人物荣登神位的伟大工作，由《红楼梦》，而且主要是后四十回完成。</p>
<p>中国文学本身有造神的任务。比如关羽济公，有的地方还有孙悟空的庙宇。造神需要时间，没准什么时候，在大学里会出现贾宝玉的神龛。贾宝玉的牌位放在正中， 因为他能吸引一园子姑娘，并且不念书也能高中全国第七。旁边或许放着顾城先生的牌位。他之对社会的不能适应，一点不比贾宝玉稍差。只是不如贾宝玉幸运：他 不是公侯后代，也非当今国舅，只凭诗人之地位，就想享受宝玉拥有的女性呵护。更糟糕的是，没有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把他及时地从尘世间揪走，结果演出了斧头杀 妻，自己上吊的惨剧。</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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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再说后四十回 （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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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0:24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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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关于你说的“清贵”问题，清人有评价云：“黛玉虽不好八股，却是极懂八股之人。”关于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我想如果不是心理作用，没有人会认为“黛玉之死写的极其肉麻”，相反，我倒是常看到有人为黛玉之死的生动描写而潸然泪下。这两天看到一些文学读本的小说节选，在红楼梦的节选中，有一半以上的读本选了“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而这一段也被认为是红楼梦中最精彩的段落之一。</p>
<p><span id="more-150"></span></p>
<p>有人说不该写“黛玉的手慢慢凉了，目光渐渐散了”，说这样写破坏形象，我倒是看到清人评价至此云：“黛玉身冷，呜呼离世，读至此时，读者亦浑身冰冷矣。”又谈及“只听得远远一阵音乐之声，侧耳一听，却又没有了。探春、李纨走出院外再听时，惟有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还有宝玉得知黛玉死讯后从梦中醒来，“见自己仍旧躺在床上。见案上红灯，窗前皓月，依然锦绣丛中，繁华世界。定神一想，原来竟是一场大梦”时，评曰：“寓景于情至此，殆非人境，而神乎其技也。”</p>
<p>对同一件事的看法，怎么能会有如此大的差异？我想只能用心理作用来解释。红学至今已彻底变为“曹学”、“脂学”、探佚学，而红楼之思想、语言、<br />
艺术等理论再难有所作为，但凡评论红楼时，一提到后四十回便如临大敌，对其讳莫若深，自然再难有当日王希廉论红楼梦结构、王国维论红楼悲剧及<br />
美学之作为。惜乎！评点派已成绝响，王国维再无后人，红楼梦的全部意义，难道只在于对脂砚斋评语的考证和对那若隐若现的“曹公原意”的索隐？<br />
腰斩红楼梦，膜拜石头记，辱骂高兰墅，妖魔程伟元，难道这感动了世世代代中国人的红楼悲剧，这被世人当作中国小说最高成就的经典作品的后半部就只是这么低劣庸俗的一条狗尾？</p>
<p>倘若果真如此，那打动了新红学之前多少代读者的又是什么？</p>
<p>仅凭半本没有结尾的石头记，会有“开谈不读红楼梦，纵读诗书亦枉然”的情景？会有那为了宝黛爱情而终于泪尽而逝的痴情女子？会有那被红楼梦气的吹胡子瞪眼以至要把红楼梦送到欧洲去报“鸦片烟之仇”的道学先生？说后四十回是为统治者唱颂歌的人不要忘了，有清一代，被禁的是红楼梦和红楼梦有关的续书而不是只有八十回的石头记！倘若没有后四十回，石头记将只是一部闲逸小说而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悲剧红楼梦。至嘉庆年间曹纶谋反被灭族，多少人拍手称快，说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报应。可是这个人并不是曹雪芹的后人，倒是许多汉族出身的官吏因此受株连，其中就包括高鹗。被后人称为“誉满京华，著作等身而两袖清风”的高鹗就这样在悲闷中去世了，他究竟作了什么，竟要如此遭后人痛骂？</p>
<p>难道他前世真的欠了姓曹的人什么？补订红楼梦残稿时他还只有2、30岁，而且他也没有娶过张问陶的妹妹，没有所谓的虐妻等罪过。相反，我们倒是可以从他年轻时的词中看出他对病中妻子的关切之情。对后四十回的争议还会继续，或褒或贬，大家都各有理由，但是有一点我们不会忘了，考验文学作品的永远只有两个标准，一是读者，二是时间。直至今日，书店里出售的、人们所要买的仍然是120回的红楼梦，让人歌让人哭的仍然是宝黛的爱情悲剧，没有人在乎后四十回的真伪，它也终究没有被扔进废纸堆。昨天看中国通史，“曹雪芹与《红楼梦》”几字赫然在目，宝黛读西厢与潇湘馆林黛玉抚琴的图画并存，没有人把它们分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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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舒芜：“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一夕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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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8:14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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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甲：上次你刚刚谈到后四十回的问题，我马上就说：“我从来谈的是《红楼梦》，不是《石头记》。”似乎有点急急忙忙，剪断了你的话。</p>
<p></p>
<p>乙：哪里的话?我倒觉得你说的是个警句，一下子就表明了你对后四十回的评价。</p>
<p>甲：“评价”，谈何容易！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只有等待“红学”专家去解决。我们这些普通的读者，哪有这个能力。</p>
<p>乙：普通读者也可以谈谈普通读者的感受。</p>
<p>甲：这倒是的。我正是从一个极普通的读者的角度出发，想到自从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出现以来，一百七八十年了。一代又一代的广大读者，只知道这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作为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感动了无数读者，滋养了无数作者，也只是这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
胡适的考证发表之前，也许除了三四个人之外，谁也不知道这一百二十回里还有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分。这就是说，这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已经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存在”。</p>
<p>即使胡适的考证发表之后（应该承认他的考证是有贡献，有积极意义的），学术界固然大都知道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出自一手了，而广大废者要读《红楼梦》， 还是读一百二十回本，他们或者根本不知道胡适的考证，或者明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区别，而仍然要把一百二十回连在一起来读，不愿读一个故事没有完的残缺 的八十回本。</p>
<p>乙：这就更是一个考验，考验出：这一百二十回，在广大读者心目中，已经不是任何考证所能拆得断、分得开的了，哪怕这考证的结果完全合乎事实。</p>
<p>甲：胡适的考证，是不是完全合乎事实，后四十回是不是完全出于高鹗一人的手笔，我倒有些怀疑。</p>
<p>胡适的最主要的根据，无非俞樾所引的《船山诗草》那一条自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其实，这—个“补”字，意义就有些含混。</p>
<p>俞樾是把它解释为本无一字，以意补续的“补”；但又何尝不可以象程伟元序言中所说，是积年陆续搜得一些“漫漶不可收拾”的残稿，据此残稿“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补”呢？</p>
<p>我倒觉得张船山说“补”而不说“续”，倒是可以玩味的。晴雯“补裘”，难道是补织出下半截来吗？</p>
<p>乙：这倒有些象法庭上的诉讼。对于程伟元的话，既没有什么有力的反证足以驳倒它，（《船由诗草》那条自注不但不足以成为驳倒它的有力的反证，而且可以解释作有力的佐证。）就不应该轻易否定它。</p>
<p>不过，俞樾所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这一条，算不其一个比较有力的反证呢？</p>
<p>甲：这没有什么，最多也不过证明了后四十回里，有高鹗的手笔。而程伟元序言中并没有隐讳这一点，他明明说：“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当然就是说，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甲：上次你刚刚谈到<span>后四十回</span>的问题，我马上就说：“我从来谈的是《<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不是《石头记》。”似乎有点急急忙忙，剪断了你的话。</p>
<p><span id="more-148"></span></p>
<p>乙：哪里的话?我倒觉得你说的是个警句，一下子就表明了你对后四十回的评价。</p>
<p>甲：“评价”，谈何容易！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只有等待“<span>红学</span>”专家去解决。我们这些普通的读者，哪有这个能力。</p>
<p>乙：普通读者也可以谈谈普通读者的感受。</p>
<p>甲：这倒是的。我正是从一个极普通的读者的角度出发，想到自从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出现以来，一百七八十年了。一代又一代的广大读者，只知道这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作为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感动了无数读者，滋养了无数<span>作者</span>，也只是这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br />
<span>胡适</span>的考证发表之前，也许除了三四个人之外，谁也不知道这一百二十回里还有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分。这就是说，这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已经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存在”。</p>
<p>即使胡适的考证发表之后（应该承认他的考证是有贡献，有积极意义的），学术界固然大都知道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出自一手了，而广大废者要读《红楼梦》， 还是读一百二十回本，他们或者根本不知道胡适的考证，或者明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有区别，而仍然要把一百二十回连在一起来读，不愿读一个故事没有完的残缺 的八十回本。</p>
<p>乙：这就更是一个考验，考验出：这一百二十回，在广大读者心目中，已经不是任何考证所能拆得断、分得开的了，哪怕这考证的结果完全合乎事实。</p>
<p>甲：胡适的考证，是不是完全合乎事实，后四十回是不是完全出于高鹗一人的手笔，我倒有些怀疑。</p>
<p>胡适的最主要的根据，无非俞樾所引的《船山诗草》那一条自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其实，这—个“补”字，意义就有些含混。</p>
<p>俞樾是把它解释为本无一字，以意补续的“补”；但又何尝不可以象程伟元序言中所说，是积年陆续搜得一些“漫漶不可收拾”的残稿，据此残稿“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补”呢？</p>
<p>我倒觉得张船山说“补”而不说“续”，倒是可以玩味的。晴雯“补裘”，难道是补织出下半截来吗？</p>
<p>乙：这倒有些象法庭上的诉讼。对于程伟元的话，既没有什么有力的反证足以驳倒它，（《船由诗草》那条自注不但不足以成为驳倒它的有力的反证，而且可以解释作有力的佐证。）就不应该轻易否定它。</p>
<p>不过，俞樾所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这一条，算不其一个比较有力的反证呢？</p>
<p>甲：这没有什么，最多也不过证明了后四十回里，有高鹗的手笔。而程伟元序言中并没有隐讳这一点，他明明说：“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当然就是说， 在残稿的基础上，大大地有改、有删、有增。过去，“疑古”派往往从古籍中抓住一些后人窜乱的文句，便断言这部书整个儿是伪书，这不是科学的方法。何况我们 只是说后四十回确有原作者的残稿作根据，这同高鹗对此残稿大有增删，更是毫无矛盾。</p>
<p>乙：……一百七八十年来，哪一个普通的读者，读后印象最深最深的，不是“焚稿断痴情”和“魂归离恨天”这几段?人们不知道什么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分以前，谁会相信这个结局不是出自原作者之手?</p>
<p>就是现在，我仍坚决认为，如果抽掉了这个结局，一部《红楼梦》的感人力量，至少损失了一半，其实还不止一半。</p>
<p>甲：这个悲剧还有特殊的意义。<span>中国</span>古典文学里面，《孔雀东南飞》、《钗头凤》、《梁祝》的悲剧，是由于父母之命。《上山采蘼芜》、《会真记》、《杜十娘》的悲剧，是由于男子负心。《红楼梦》则本是父母之命一类型的悲剧，而在被迫害的女儿的心里，却把同受迫害的那一个，永远误会为负心人。</p>
<p>黛玉临死前最后一句话是：“宝玉，宝玉，你好……”这是对负心人的沉痛的谴责与质问。然而她永远得不到回答了。</p>
<p>后来，宝玉去哭潇湘馆，叫着黛玉道：“你别怨我，只是父母作主，并不是我负心。”恰好是对黛玉临终的质问的回答，然而他永远解释不了这个大误会了。</p>
<p>两个人同受迫害，然而一个是至死不知道还有一个同心共命的人，一个是一辈子永远知道得不到同心共命之人的谅解，都是一身而受两种悲剧的痛苦。不管后四十回有多少缺点，有了这一个悲剧的结局，便可以不朽了。</p>
<p>甲：你注意另一种“以乐景写哀”没有?自从“泄<span>机关</span>颦儿迷本性”，直到“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这三回之中，有三种笑：</p>
<p>黛玉自从听了傻大姐的话，直至于死，没有一次哭，一直是笑，笑，笑。这是泪已还尽，痛恨宝玉，痛恨贾母、王夫人，痛恨人间的笑。</p>
<p>宝玉自黛玉前来永诀，直至揭开<span>宝钗</span>的盖头，也一直是笑，笑，笑。这是受愚弄，作牺牲，不自知其可悲，甚至还自以为幸福，因而更使读者觉其可悲的笑。</p>
<p>至于贾母、凤姐和袭人，也老是在笑。这是刽子手的狰狞得意的哭。</p>
<p>这场惨痛无比的悲剧，就是在这一片笑声中演出的。</p>
<p>乙：那么，也可以说，这三种笑声之后，又来了三种哭声：</p>
<p>宝玉、紫鹃、李纨三人哭黛玉，尽管性质和程度各不相同，但都是真哭。</p>
<p>贾母、王夫人的哭，是虚伪、残忍的哭。</p>
<p>而宝钗哭黛玉，则与以上两种都不同，另是一种复杂心情的哭。</p>
<p>甲：三种笑，三种哭，把一个悲剧结局写到这样丰富深刻的程度，特别是以笑声为主来写，愈是一片笑声，愈见其惨痛，真可谓“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了。后四十回有这一个结局真是有大功于读者，谁还要否定它，实在不太好理解。</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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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要谈红学，细心品红楼（转贴）</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pindu-hl.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pindu-hl.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7: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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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看见群里有人愤愤地大骂后四十回是高鹗伪作，千万不要读、不要看，心知又是所谓的红学看多了，信了周汝昌、刘心武之流的一家言，开始绝弃红楼，臆造收尾……于是乎翻出自己之前在学校作讲座的讲稿，当时的题目是《珍爱国学，拒绝败家讲坛》，现将其中关于所谓红学的段落摘出，让大家了解一下所谓红学的始末</p>
<p></p>
<p>批百家讲坛，先要批它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我对红学还算熟悉，刘心武“秦学”的荒谬我已经不止一回批过了，今天我不再单纯针对秦学发难。秦学的老师是谁？ 周汝昌的曹学，那么周汝昌研究的曹雪芹又是谁？周老先生说是历任江宁织造的曹寅的孙子，幼时跟爷爷一起在江南当高干子弟，后来家破后到北京西郊生活。那么 这个曹雪芹是哪里来的呢？我们的国学大师，我个人很喜欢的胡适先生考证的。到底这个曹雪芹是不是红楼梦的作者？我们先还原一下百年来新红学的纷争，我将在这里主持一个庭审，在座的诸位就是我们尊敬的陪审团。咱们不用摸着圣经发誓，大家只要抛开各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客观公正地看辩诉双方各自的举证，然后作出你们的判断。</p>
<p>首先，大家都能看到的证据就是《红楼梦》本身，</p>
<p>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p>
<p>这段告诉我们什么？红楼梦的作者是石兄，后来传给了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这三个人没什么知识产权概念，每人给改了一回书名，到后来曹雪芹得到了这 书，做了大量的编辑整理工作，也改了个名。但就这段看来，我们能说作者就是曹雪芹吗？首先不说空空道人从道士变成了和尚，按照红楼梦的字谜习惯，吴玉峰恐 怕就是“无喻讽”，也就是这本书没有什么故意讽喻褒贬的地方；孔梅溪就是“空悲喜”；那么曹雪芹呢？恐怕就是“抄写勤”了，改了五遍，功劳不小。这样一来 这些人都是烟云模糊的了，我们能说这个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么？</p>
<p>证明曹雪芹是作者的另一条证据是脂批。在上面那段文字之后，甲戌本有一条脂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 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胡适研究红楼梦后，到处搜集相关资料，一年以后，《脂砚斋重评 石头记》横空出世，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甲戌本。红楼梦从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流行，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怎么所有人研究了那么久都没发 现，胡适一考证说曹雪芹是作者，脂本就出现了呢？我们先不说脂本的真伪，也不说各个脂批本红楼梦评语的矛盾错误，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相信脂批是真的，红 楼梦就是脂砚斋说的那样，是曹雪芹写的，曹雪芹又怎么成了曹寅的孙子呢？</p>
<p>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 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诗人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这两位都是 乾隆朝的人，他们指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但对其生平和出身没有过多解释。这时候曹雪芹和曹寅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曹寅不但是达官，还是清朝有名的诗 人，如果曹雪芹跟曹寅有关系的话，按照古人讲出身的习惯，一定要提曹寅这么牛的先人了。曹雪芹跟曹寅真正挂上钩，是从袁枚开始。袁枚是抄明义诗中的话，说 自己的随园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而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曹雪芹写的。乍一看很可信，可是我们接着看，袁枚还说随园之前的主人是康熙朝的织造隋赫德。首先，明义说的是随园可能是大观园故 址，到了袁枚这里就不是故址了，而就是他住的地方；隋赫德是曹家败落后接任的织造，是雍正年间当官的，跟袁枚同一时代，他连这样的问题都能搞错，可见他是 为了抬高自己随园的地位，所说不足为信。更后年代的西清称“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裕瑞称“其先人曾为 江宁织造”、李放称“（曹）宜从孙”，并引《绘境轩读画记》“为荔轩通政文孙”；近百年后的俞樾称“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 人所搆楝亭，即曹雪芹也”，清末遗老杨钟羲称“雪芹为楝亭通政孙”。</p>
<p>胡适舍近求远，不加考证而采信了和他自己同时代的“杨钟羲说”，证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一个后人没有任何资料而对一百多年前的作品著作权的主观言论，成 为了胡适的证据！胡适又根据对《红楼梦》小说的索隐，得出“贾政即是曹頫（通俯）、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结论，推导出曹雪芹是曹頫儿子结论。他从《熙朝雅 颂集》（即《八旗人诗集》）中查出敦诚、敦敏兄弟的四首关于北京西郊曹雪芹的诗作，高兴地认为这就是红楼梦的作者，遗憾的是这两人写给曹雪芹的诗不少，没 有一句提到他们的朋友曹雪芹写过什么书，更不要说红楼梦了。一年以后，又有人将的敦诚的《四松堂集》手抄底本送到了他的面前，其中《寄怀曹雪芹》诗“扬州 旧梦久已觉”句下贴了个夹条，写着：“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获至宝的胡适既不辨版本、也不对夹条作细致的甄别，认定“曹雪芹为曹寅的孙子”，而 这个曹雪芹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这个底本去年北京图书馆影印出版了，定价800。之后蔡元培先生帮胡适找到了《四松堂集》的刻本，上面非但没有这句批 注，连原诗都没有。</p>
<p>近百年来，红学家们 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反复地考证，翻遍了曹家各种版本的族谱，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曹寅的孙子当作曹雪芹，连曹雪芹的爸爸是谁都确定不了，却睁着眼睛胡说没有确 凿的证据能说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孙子。从此之后，再周汝昌之流的毁人不倦下，曹学发扬光大，北京西郊的曹雪芹的生平和书中贾宝玉的年岁一点一点对起来。可是 这个曹雪芹太不听话了，首先是岁数不听话，四十多岁就死了，让人怀疑他那么年轻能十年完成能够作为中国文学第一书的红楼梦吗；再者就是死的不是时候，脂批说是壬午除夕，那两个兄弟的朋友却是癸未死的，早死吧，太小；晚死又赶不上曹家在南方的温柔富贵，红学家在 这里就开始更加造假了——周汝昌假造曹雪芹的诗，先是气坏了他的一位同行吴世昌，后来又红口白牙说俞平伯先生私藏了红楼梦的靖本；冯其庸老先生更是把曹寅 的祖宗十八代挨个考证了一遍，生平叙述的详细极了，可到了曹雪芹这里就只字不提了。这就是红学所谓的曹雪研究，周汝昌在此基础上还大胆假设，说北京恭王府 后花园是大观园，如果老先生去过恭王府的话，看一下介绍就知道那园子是和珅仿红楼梦的描写造的；周老先生又一本接一本地出什么红楼梦真故事，把他们考证派 红学痛批和不齿的索隐发挥到了极致。刘心武在周汝昌的基础上更加大胆，秦学说得神乎其神，让你不可不信，可是根基上呢？曹雪芹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哪来这么 多宫廷斗争和家族秘史？</p>
<p>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和曹学是怎么来的了？两个同样是完全的“大胆假设”，两个毫无根据，没有史料证明的推论，就是红学和曹学的最根本的源泉。从这上面衍生 出来了对曹寅家世的考证，然后又衍生出来了“秦学”的考证，可是考证的再天花乱坠，它和红楼梦的作者有一点关系么？和红楼梦又有一点关系么？假设之上的实 证在根基上就不成立阿。文学不是考出来的，虽然有时候考证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文学，可那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考证，而不是猜测。</p>
<p>我们善良的读者朋友认为这也是他的一种看法，百家争鸣嘛，不应该全盘否定。我认为这不是读书的态度。我当然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秦学是假的——本来就不存在 的东西你让我用什么去证明它的存在？就像如果我说红楼梦是书中的“石兄”写的，然后把这个石兄的祖宗十八代都考证出来，写进教科书，然后对你说你要是不相 信就去证明不是“石兄”写的阿，谁也证不了。</p>
<p>胡适说过：“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方是真理。”我读红楼梦近二十年，看红学也有七八年了。最初简直将周汝昌佩服得五体投地， 觉得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理，脂砚斋就是作者的红颜知己，后四十回就是因为政治阴谋给更改了，可是越看越远、越看越玄。最后一回头，天哪，他哪是在说红楼梦 啊，分明是他周汝昌自己的梦啊，不但一本一本的出书重复他的假设，还把这种假设强加到电视剧《红楼梦》中，塞进他校订的《红楼梦》里，时间久了，我们就完全被这种假设给欺瞒了。我现在为什么总是批刘心武、批周汝昌？实在是我自己吃亏太久，浪费时间精 力太多，不想别人再去重蹈覆辙啊。在没有史料支撑下一切红楼梦之外的红学研究都是像胡适自己批判的那样是在“猜笨谜”，与其编造更多的谎言来将红学搞得乌 烟瘴气，不如静下心品读红楼，像王蒙那样享受读红的乐趣。说到这里，我向想要了解红楼梦价值的朋友郑重推荐王蒙的两本书，一本叫做《双飞翼》，还有一本是 近年出版的《王蒙活说红楼梦》。</p>
<p>现在我们再来说一说刘心武为什么那么红。这是商业化的时代，一方面经典也需要通过包装转化为商品，文化要满足人们的口味，就要像肯德基麦当劳一样成为快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和精力去把现存的红学的代表作和有影响力的东西看完，有那么一两个在电视上用说评书的手段精彩的演讲了 一番，让观众以为这就是学问，我看了就已经掌握了红学，当然受欢迎，更何况里面又有家庭艳事、又有宫廷政变，套郭德纲一句词：“太刺激了”，充分满足了大 众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他打着苔花虽小学牡丹的平民路线去赢得观众的好感，迎合大众心理：凭什么我们普通人就不能说红楼了？就允许专家讲吗？人人有权利 读书讲书，刘老师是平民偶像、草根英雄，打倒红学专家，还学术自由。这让我想起了反右、文革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批白专的那种思维，所谓文艺是为工农兵大众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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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看见群里有人愤愤地大骂<span>后四十回</span>是高鹗伪作，千万不要读、不要看，心知又是所谓的<span>红学</span>看多了，信了<span>周汝昌</span>、刘心武之流的一家言，开始绝弃<span>红楼</span>，臆造收尾……于是乎翻出自己之前在学校作讲座的讲稿，当时的题目是《珍爱国学，拒绝败家讲坛》，现将其中关于所谓<span>红学</span>的段落摘出，让大家了解一下所谓<span>红学</span>的始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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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批百家讲坛，先要批它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我对红学还算熟悉，刘心武“秦学”的荒谬我已经不止一回批过了，今天我不再单纯针对秦学发难。秦学的老师是谁？ 周汝昌的曹学，那么周汝昌研究的曹雪芹又是谁？周老先生说是历任江宁织造的曹寅的孙子，幼时跟爷爷一起在江南当高干子弟，后来家破后到北京西郊生活。那么 这个曹雪芹是哪里来的呢？我们的国学大师，我个人很喜欢的<span>胡适</span>先生考证的。到底这个曹雪芹是不是<span>红楼梦</span>的<span>作者</span>？我们先还原一下百年来新红学的纷争，我将在这里主持一个庭审，在座的诸位就是我们尊敬的陪审团。咱们不用摸着圣经发誓，大家只要抛开各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客观公正地看辩诉双方各自的举证，然后作出你们的判断。</p>
<p>首先，大家都能看到的证据就是《红楼梦》本身，</p>
<p>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p>
<p>这段告诉我们什么？红楼梦的作者是石兄，后来传给了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这三个人没什么知识产权概念，每人给改了一回书名，到后来曹雪芹得到了这 书，做了大量的编辑整理工作，也改了个名。但就这段看来，我们能说作者就是曹雪芹吗？首先不说空空道人从道士变成了和尚，按照红楼梦的字谜习惯，吴玉峰恐 怕就是“无喻讽”，也就是这本书没有什么故意讽喻褒贬的地方；孔梅溪就是“空悲喜”；那么曹雪芹呢？恐怕就是“抄写勤”了，改了五遍，功劳不小。这样一来 这些人都是烟云模糊的了，我们能说这个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么？</p>
<p>证明曹雪芹是作者的另一条证据是脂批。在上面那段文字之后，甲戌本有一条脂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 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胡适研究红楼梦后，到处搜集相关资料，一年以后，《脂砚斋重评 石头记》横空出世，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甲戌本。红楼梦从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流行，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怎么所有人研究了那么久都没发 现，胡适一考证说曹雪芹是作者，脂本就出现了呢？我们先不说脂本的真伪，也不说各个脂批本红楼梦评语的矛盾错误，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相信脂批是真的，红 楼梦就是脂砚斋说的那样，是曹雪芹写的，曹雪芹又怎么成了曹寅的孙子呢？</p>
<p>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span>大观园</span>者 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诗人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这两位都是 乾隆朝的人，他们指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但对其生平和出身没有过多解释。这时候曹雪芹和曹寅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曹寅不但是达官，还是清朝有名的诗 人，如果曹雪芹跟曹寅有关系的话，按照古人讲出身的习惯，一定要提曹寅这么牛的先人了。曹雪芹跟曹寅真正挂上钩，是从袁枚开始。袁枚是抄明义诗中的话，说 自己的随园是红楼梦里的<span>大观园</span>，而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曹雪芹写的。乍一看很可信，可是我们接着看，袁枚还说随园之前的主人是康熙朝的织造隋赫德。首先，明义说的是随园可能是<span>大观园</span>故 址，到了袁枚这里就不是故址了，而就是他住的地方；隋赫德是曹家败落后接任的织造，是雍正年间当官的，跟袁枚同一时代，他连这样的问题都能搞错，可见他是 为了抬高自己随园的地位，所说不足为信。更后年代的西清称“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裕瑞称“其先人曾为 江宁织造”、李放称“（曹）宜从孙”，并引《绘境轩读画记》“为荔轩通政文孙”；近百年后的俞樾称“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 人所搆楝亭，即曹雪芹也”，清末遗老杨钟羲称“雪芹为楝亭通政孙”。</p>
<p>胡适舍近求远，不加考证而采信了和他自己同时代的“杨钟羲说”，证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一个后人没有任何资料而对一百多年前的作品著作权的主观言论，成 为了胡适的证据！胡适又根据对《红楼梦》小说的索隐，得出“贾政即是曹頫（通俯）、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结论，推导出曹雪芹是曹頫儿子结论。他从《熙朝雅 颂集》（即《八旗人诗集》）中查出敦诚、敦敏兄弟的四首关于北京西郊曹雪芹的诗作，高兴地认为这就是红楼梦的作者，遗憾的是这两人写给曹雪芹的诗不少，没 有一句提到他们的朋友曹雪芹写过什么书，更不要说红楼梦了。一年以后，又有人将的敦诚的《四松堂集》手抄底本送到了他的面前，其中《寄怀曹雪芹》诗“扬州 旧梦久已觉”句下贴了个夹条，写着：“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获至宝的胡适既不辨版本、也不对夹条作细致的甄别，认定“曹雪芹为曹寅的孙子”，而 这个曹雪芹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这个底本去年北京图书馆影印出版了，定价800。之后蔡元培先生帮胡适找到了《四松堂集》的刻本，上面非但没有这句批 注，连原诗都没有。</p>
<p>近百年来，<span>红学家</span>们 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反复地考证，翻遍了曹家各种版本的族谱，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曹寅的孙子当作曹雪芹，连曹雪芹的爸爸是谁都确定不了，却睁着眼睛胡说没有确 凿的证据能说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孙子。从此之后，再周汝昌之流的毁人不倦下，曹学发扬光大，北京西郊的曹雪芹的生平和书中贾宝玉的年岁一点一点对起来。可是 这个曹雪芹太不听话了，首先是岁数不听话，四十多岁就死了，让人怀疑他那么年轻能十年完成能够作为<span>中国</span>文学第一书的红楼梦吗；再者就是死的不是时候，脂批说是壬午除夕，那两个兄弟的朋友却是癸未死的，早死吧，太小；晚死又赶不上曹家在南方的温柔富贵，<span>红学家</span>在 这里就开始更加造假了——周汝昌假造曹雪芹的诗，先是气坏了他的一位同行吴世昌，后来又红口白牙说俞平伯先生私藏了红楼梦的靖本；冯其庸老先生更是把曹寅 的祖宗十八代挨个考证了一遍，生平叙述的详细极了，可到了曹雪芹这里就只字不提了。这就是红学所谓的曹雪研究，周汝昌在此基础上还大胆假设，说北京恭王府 后花园是大观园，如果老先生去过恭王府的话，看一下介绍就知道那园子是和珅仿红楼梦的描写造的；周老先生又一本接一本地出什么红楼梦真故事，把他们考证派 红学痛批和不齿的索隐发挥到了极致。刘心武在周汝昌的基础上更加大胆，秦学说得神乎其神，让你不可不信，可是根基上呢？曹雪芹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哪来这么 多宫廷斗争和家族秘史？</p>
<p>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和曹学是怎么来的了？两个同样是完全的“大胆假设”，两个毫无根据，没有史料证明的推论，就是红学和曹学的最根本的源泉。从这上面衍生 出来了对曹寅家世的考证，然后又衍生出来了“秦学”的考证，可是考证的再天花乱坠，它和红楼梦的作者有一点关系么？和红楼梦又有一点关系么？假设之上的实 证在根基上就不成立阿。文学不是考出来的，虽然有时候考证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文学，可那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考证，而不是猜测。</p>
<p>我们善良的读者朋友认为这也是他的一种看法，百家争鸣嘛，不应该全盘否定。我认为这不是读书的态度。我当然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秦学是假的——本来就不存在 的东西你让我用什么去证明它的存在？就像如果我说红楼梦是书中的“石兄”写的，然后把这个石兄的祖宗十八代都考证出来，写进教科书，然后对你说你要是不相 信就去证明不是“石兄”写的阿，谁也证不了。</p>
<p>胡适说过：“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方是真理。”我读红楼梦近二十年，看红学也有七八年了。最初简直将周汝昌佩服得五体投地， 觉得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理，脂砚斋就是作者的红颜知己，后四十回就是因为政治阴谋给更改了，可是越看越远、越看越玄。最后一回头，天哪，他哪是在说红楼梦 啊，分明是他周汝昌自己的梦啊，不但一本一本的出书重复他的假设，还把这种假设强加到电视剧《红楼梦》中，塞进他校订的《红楼梦》里，<span>时间</span>久了，我们就完全被这种假设给欺瞒了。我现在为什么总是批刘心武、批周汝昌？实在是我自己吃亏太久，浪费<span>时间</span>精 力太多，不想别人再去重蹈覆辙啊。在没有史料支撑下一切红楼梦之外的红学研究都是像胡适自己批判的那样是在“猜笨谜”，与其编造更多的谎言来将红学搞得乌 烟瘴气，不如静下心品读红楼，像王蒙那样享受读红的乐趣。说到这里，我向想要了解红楼梦价值的朋友郑重推荐王蒙的两本书，一本叫做《双飞翼》，还有一本是 近年出版的《王蒙活说红楼梦》。</p>
<p>现在我们再来说一说刘心武为什么那么红。这是商业化的时代，一方面<span>经典</span>也需要通过包装转化为商品，文化要满足人们的口味，就要像肯德基麦当劳一样成为快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和精力去把现存的红学的代表作和有影响力的东西看完，有那么一两个在电视上用说评书的手段精彩的<span>演讲</span>了 一番，让观众以为这就是学问，我看了就已经掌握了红学，当然受欢迎，更何况里面又有家庭艳事、又有宫廷政变，套郭德纲一句词：“太刺激了”，充分满足了大 众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他打着苔花虽小学牡丹的平民路线去赢得观众的好感，迎合大众心理：凭什么我们普通人就不能说红楼了？就允许专家讲吗？人人有权利 读书讲书，刘老师是平民偶像、草根英雄，打倒红学专家，还学术自由。这让我想起了反右、文革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批白专的那种思维，所谓文艺是为工农兵大众 服务的。后果呢，中国的学术家、专家基本绝迹——小天鹅经济版曾经贴了一个文革期间去世名人的名单，我相信每一个人看了以后都是触目惊心的。连黎叔都知道 二十一世纪最宝贵的是人才，我们却把珍宝都抛弃了，把垃圾摆在亿万观众的面前。</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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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浮生何所寄 ：“我也吃了人”——细究宝玉宝钗的夫妻之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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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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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引子</p>
<p>他为家族留下了富贵和功名，为宝钗留下一个儿女，留下了仍然要在世间煎熬的她一点微茫的希望。而自己，孑然一身地走了。在世俗的层面上，他没有亏待自己的家族。在理想的层面上，他终于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情”。虽然他曾经纯洁无瑕的生命，回首，早已一片狼藉。</p>
<p></p>
<p>曾几何时，他念，“芳龄永继，不离不弃”。然而不离的，离了；不弃的，弃了。</p>
<p>曾几何时，她念，“仙寿恒昌，莫失莫忘”。最后莫失的，失了；莫忘的，忘了。</p>
<p>最艰难的不是爱，也不是不爱，是相忘于江湖的忘。 渺渺茫茫，归彼大荒。</p>
<p>一</p>
<p>十九岁之前，未读过红楼梦，只听说过宝黛爱情的悲剧。说黛玉是宝玉喜欢的，两个人青梅竹马。祖母和父母却给宝玉娶了宝钗来，黛玉听说，一病而卒。宝玉也不喜欢宝钗，出家当和尚去了。戏，也不止一次看过。最伤心的是王文娟版的电影《红楼梦》，焚稿，哭灵，直惹得我肝肠寸断。那时候一颗少年的心，黑白分明，容不下灰色。总觉得一对神仙眷侣就生被贾母凤姐的阴谋拆散了。宝钗也是个不光彩的角色，扑蝶陷害，人格不光明。最后被抛弃，也多半咎由自取。</p>
<p>十九岁时，买到生平第一本《红楼梦》，无事翻看，权作枕边书。渐读，如茉莉香片，细品愈佳。久读，如痴如醉。忽一日读到“那宝玉心里虽不顺遂，……又见宝 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在宝钗身上”，突地像掉进冰窖一般，再说不出一句话：宝玉怎么原来是这样的人呢？！黛玉真是为他白白死了。紧接 着又读到宝玉宝钗夫妇“今日方才如鱼得水”，那感觉像煞了《给亡妇》的最后一句：“去年想要给你扫墓，因我的续娶太太病了没有去”——全篇奔涌的悲情洪水 猛地被滑稽地闸住：原来这就是那位为家庭牺牲一切，令丈夫“缅怀终生”的可敬可爱的亡妇在丈夫心中真正的位置。这是令人齿冷的讽刺，这更是对爱情传奇最尴 尬的肢解。自那以后很久，其他的情节渐渐理解读透，可这样一个情节我却始终都无法接受，成为了永远盘桓在心底的“结”。那是我唯一决不能接受的情节。 哪怕是初试云雨，哪怕是鸳鸯嘴上的胭脂，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宝玉若是干下如此事情，转移爱慕的心肠，与宝钗行夫妻之实，真真不配是我的宝玉了。转视改编的 红楼梦戏曲影视，却更令我骇怪：它们不约而同地把这一节略过了。是不细心忘了？那这么多人的忘性也太一致了。是为尊者讳？是视而不见？……总之是后人的虚 矫伪饰。万一是曹公的笔墨，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最大败笔。更或者，也许只是高鹗的妄添乱改——自从我知道了“前八十和后四十”之分，更加暗暗认定这是高鹗 所为了。这诓功名的迂夫子，即保全得《红楼梦》来，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我在读红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一直都这么想。</p>
<p>二</p>
<p>自那以后，我对此情节的不满转化成了我对探佚考据的巨大热情。当时能接触的红学原著还很少，左不过是在各大红楼梦专题网站上零星地看，也犯了很多初学者的常见错误。只记得俞平伯老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辨》对该情节的批判甚知我心。又据当时多处网友发言，竟以为“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不可能像后四十回里那样背叛黛玉，接受包办婚姻，和宝钗夫妻和美，生下贵子”是胡适的观点（后来我知道那并不是胡适的观点。此是后话），于是乎我对胡博士也十分钦敬起来。</p>
<p>钦敬胡博士，自然要找胡博士的生平来高山仰止。浮生才疏，之前只知胡博士祖籍安徽，早年留美师从实用主义哲学名家杜威，归国后一生致力于本民族的民主进步事业。虽据说偏“右”，但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中国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的作者。他坚持鼓吹德先生赛先生，是五四运动的领军人物，著名学者和作家。他更是中国现代思想史和现代文化史上当之无愧，与鲁迅陈独秀齐名的思想领袖，文化领袖。他提出以上观点，必定是出于对个人自由，人性解放的热爱。</p>
<p>可当我读完了胡适博士的生平，那种冰冷的，讽刺而滑稽的感觉，又一次沉重地打击了我。</p>
<p>胡适早年留美时，与美国少女韦莲斯自由恋爱。两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难解难分。但当胡适的母亲拍越洋电报，要求胡适回安徽农村老家完婚的时候，胡适竟毫 不犹豫地答应了。民国九年，二十七岁的胡适在家乡与一位小脚的文盲村姑江冬秀永结百年之好。此后，他与江冬秀生儿育女，白头到老，儿孙满堂。而在太平洋那 一边的，遭到无情背叛的韦莲斯，从此不再爱恋任何人，就这样伶俜度过六十年的光阴。最终，在上世纪后期，以八十三岁的高龄，孤独地在公寓中死去。这不是野 史。这出自可靠资料，甚至凤凰卫视纪录片，也陈述过。</p>
<p>我心内酸酸的，嘴角也只吊着冰冷的笑：这样的人，也好来大义凛然地指责“后四十回里的贾宝玉”如何地不专一么。真不知道他在指责120回里的贾宝玉如何不 忠的时候，是否，也略感无聊。胡博士，您原来，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还好让青年们拿出勇气来追求人性的解放和个人的自由，那您自己的勇气呢？１２０回里 的贾宝玉，在帝国时代结婚，被骗才娶了宝钗。如果反抗，则要面临封建王朝法律保护的宗法家长制的绝对压迫，且他最后毕竟出家去了。您老呢，在民国时代结 婚，明知道娶的不是所爱，且乡下母亲比贾母王夫人好对付多了——不可能派国际刑警把你抓回太平洋另一头，而身边又恰恰有一位知己挚爱的“林妹妹”。您这民 国人物，可比一百多年前的帝国人物，屈服得主动多了，彻底多了呀。于是乎我对胡适，产生了无法摆脱的厌恶和轻蔑。</p>
<p>直到有一天，我也联想起周豫才的生平来。</p>
<p>光绪三十二（１９０６）年深秋，在日本留学的他接到家乡绍兴来的加急电报：“母病危，速归”。等他星夜驰回自家那破败的老宅，却发现面前的母亲健康地微笑 着，而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将红花和假辫子往他身上套。吹吹打打的大红花轿从村口抬过来：那就是他未曾谋面的妻，朱氏安姑。她跨下花轿的第一步，塞满了棉花 的大号绣鞋脱落了下来，露出一只纤细畸形的小脚。“不吉利呀！”人群中有声音切切擦擦地说。洞房之夜，他没有理新娘子，只是呆滞地坐在灯下，哭到子时。接 着，去隔壁的书房睡觉。从此后，他们几十年夫妻再没有一起居住。可怜的安姑不识字，不懂大先生说的话。只奉了柔顺二字，做自己一生的规范。这规范终于成了 副铅范，将她本应鲜红炙热的青春，渐渐冷却成一枚锈迹斑斑的铁锁，囚禁着自己，在漫长的岁月中销蚀耗尽。而他的一生，也被这锈迹斑斑的锁，死死地锁住了。 在北平，名义上住在一起的他们，安姑一直伺候着婆婆，他却过了二十年僧侣一般的生活：钞古碑，作教员，在荒芜的宅院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直 到他遇到了自己的学生，比自己小了快二十岁的广平。当终于发现友谊与知己中爱情成分的存在，他们约定，各自谋生发展，两年后再见面。两年后，他从北京到厦 门再到中大到上海，她也辗转抵沪。之前，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宝玉的结局说“僧人却不过是爱人者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p>
<p>这似乎是讽刺。而他自己，却也从京逃到沪。他们重会在一个并不美好的年岁——舆论排山倒海地袭来：“抛弃发妻，娶姨太太”，“逆伦的师生恋”，“厚颜无耻 的女学生”……这个世界永远用最庸俗的智慧度量着每个人人生的分寸。而他们在上海秘密同居了，最终生下一个孩子，海婴。而直到海婴临盆之前，实在无法隐瞒 的他才在报纸上低调地公告：广平是我的妻子。又过了七年，他死了。生前，他一直向安姑和母亲邮寄生活费，从未间断，也一直没有与安姑离婚。痛哭失声的学生 们在他的棺盖上展开一面大旗：民族魂。各阶层市民几万人，自发为他送葬。而安姑，始终在万物萧疏的北平守着婆婆。后来，就守着婆婆病逝后的清贫日子，十年 后，在贫病交加中孤独离世，身边没有一个人。再后来，广平也死了。</p>
<p>我记得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曾经千百次地在心底问先生：“当初，你为什么不逃走；后来，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能回答我。他已经长眠地下七十二年。——翻天覆地的七十二年！</p>
<p>于是，七十二年之后的我，也不能够说，胡适之，周豫才，这么做都只是因为自私。我也总不能说，他们口中的德先生赛先生，自由和解放，都只是虚伪之辞。</p>
<p>有时候我也想，如果先生的身旁也正好有一位“林妹妹”，他会不会逃？也许他真的会。但是，他的逃，起码还有官费留学生名额，《天演论》和东瀛弘文学院可以 选择。而贾宝玉面对的却是大一统的康乾盛世，是只有雀金裘，而没有红场的“哦罗斯”。他能逃到哪里去呢？如果他真有逃的勇气和能力，我想他也完全可以和黛 玉私奔。不用等待着家长的指派。</p>
<p>诚然，周豫才，胡适之，都不是情痴情种，也许在爱情上他们不如宝玉那样“痴”。但是，他们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科学，民主，自由，平等，解放……正是他们 高举着这些思想的火炬，带领一代代中国人用血肉之躯冲开四千年黑暗的闸门。如果他们对爱情和自由的理解还不够深刻，他们对人性解放和民主的信奉还不够坚 定，那么，当今社会的哪个中国人又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才是真正的理解者和信奉者呢？</p>
<p>三</p>
<p>相形之下，只有咱们润之哥最硬气。他只比胡适小两岁，却在《西行漫记》里对斯诺说，专制蛮横的毛顺生为他包办了一个“妻子”，但没迎娶。（还没迎娶，倔强 的润之哥就从乡下跑到湘潭师范读书去了，从此再不服从家长的专制）他从没见过她，也不承认她是他的妻子。无独有偶，该书中还有一场和“宝玉挨打”颇为神似 的家庭纷争：毛顺生因为一点小事就要毒打他，少年润之便跑到村头水塘边站定：“你敢打我，我跳塘！我让你绝后！”这么一来，还真把毛顺生吓住了。但家长的 绝对权威受到侵犯，面子下不去，毛顺生便说，不打可以，但要润之哥下跪。润之哥说，如果你保证回家一定不打我，我可以一条腿下跪。这场纷争就这么解决了。 看来即使是世界现代史上威震四海，至为硬气的革命领袖，在和宝玉一样大的时候（记得书上写他当时十三岁或十五岁）反抗家长的强权也只能用以命相胁再加让步 的方法，无法取得完全的胜利。</p>
<p>而今，我们当中觉得宝玉应该反抗包办婚姻的人，也想让宝玉和润之哥一样，一刻也不盘桓犹豫，立即反抗或出走。——我终于发现：如果宝玉能够做到，他的觉悟 便和润之哥一样高——也许大革命时代的暴风雨将提前一百多年到来。至少，中国革命史，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早就该被改写了。</p>
<p>贾宝玉是痴情的，但他的痴情，不可能超越作者的思想高度，更不可能超越作者所处的历史年代。他也不可能比作者的信仰更加坚定。而且，他也不可能超越自己所 属的社会地位。有位红友在他的论文中（对不起又忘了是谁写的）批评道，贾宝玉固然对爱情十分专一和坚定，但在长期的富贵公子哥生活中，也同时养成了无能、 懦弱的性格。金钏和晴雯的被逐、死亡，本身和他有莫大的关系。但是他非但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且甚至都不敢为她们辩白一言半句。对于父母三番五次的强权压 制，残酷围剿，虽然心中千不情愿万不喜欢，但还是一次次本能地顺从忍受下来，再用消极虚无的观念来麻醉自己（比如晴雯四儿芳官被逐之后，宝玉说“从此休提 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逃避现实，也从未想到过反抗。平心而论，这样的批评是十分中肯 的。这样的一个人，面临木已成舟的包办婚姻（结婚前他因为被欺骗而没想过要反抗。等他发现娶的是宝钗，婚礼已完毕，宝钗就已经是他法律上和习俗上的妻子 了），如果能够像润之哥一样二话不说愤然出走，倒是让人感到奇怪了。</p>
<p>总之，无论《红楼梦》的作者还是贾宝玉，他们对旧体制的批判和反抗，从思想觉悟到实际行动，都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五四时期。 而即便五四时期直至以后的二三十年代，又怎么样呢？</p>
<p>子君和涓生，周萍和四凤，觉慧和鸣凤，觉新和梅表姐……无不在宗法家长专制和严峻现实的压迫下，以失败的永恒悲剧作结。“从祖宗昏乱起，便要一直昏乱到子孙”的无边黑暗就是如此残酷，生活就是如此苛刻，仍然无比强大的吞噬着年轻人的青春，生命和爱情。</p>
<p>看《红楼梦》，看历史，总要了解时代的背景。如果不了解，看得再多也“比我们看黄巢吃人更隔膜”，甚至陷入闭着眼睛指责尤二姐甘当第三者，或指责胡适和周 豫才人品的黑洞里。这便不可能是现实主义，而是沾沾自喜地关公战秦琼。真实历史没有那么简单，《红楼梦》没有那么黑白分明——多年之后，在自己也经历了刻 骨的爱和恨，悲和喜，最终又同归于平静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正因为没那么黑白分明，所以才如此沉重——它太真实了。</p>
<p>四</p>
<p>而无论如何，贾宝玉已经被孤单地抛弃在这个强迫的婚姻里了。他所爱的，已经死去。他不爱的，则终生捆绑。这是他最不能接受，却偏偏要他接受的金玉良缘。</p>
<p>他并没有自杀殉情。这不仅仅是因为男女主角都死去后小说会变得难以为继，也因为宝玉的人格特点，不是一个能够去自杀殉情的人。梁山伯与祝英台，焦仲卿与刘 兰芝，双双自杀悲剧，已经够多了。自杀殉情或可以成全一个爱情悲剧，但120回《红楼梦》却是一个层层深入，层层拓展的五重悲剧：爱情的悲剧，女性的悲 剧，青春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人生的悲剧。爱情悲剧只是最感性最明显的一个层面。而其他更深层次的悲剧，比如青春的悲剧，如果每个美好的灵魂都能够死于青 春，便无谓青春的悲剧了。谈到这里，也不得不提及《红楼梦》作者执拗坚持的“未嫁而逝情结”，或曰“质本洁来还洁去”情结。从最显的晴雯黛玉，到最隐的慧 娘茗玉，无不如是。他让自己最疼惜最爱怜的生命得到美丽的夭亡——限于篇幅就不展开了。我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在各个时期都不崇尚自杀，作者也明白，自杀不能 解决问题。而对于一个时时在麻木自己，却仍然逃避不了最终的清醒的灵魂，因麻醉而无可奈何地活，最终却发现，这比死，更难。</p>
<p>他也没有离婚。在那个年代，不存在平等的“离婚”，一个男人要摆脱自己的妻子，只有“休妻”。而大家也明白，休妻权在贾府那样的家庭结构中，实际掌握在婆 婆王夫人手上，宝玉是无法做主的（休妻权名义上是丈夫的。但是陆游和唐婉，焦仲卿和刘兰芝，诸如此类的悲剧一再提醒我们，现实中婆婆往往掌握着休妻的决定 权。）而宝玉即使有权做主，也不可能忍心休妻。在封建社会里，妇女一旦被休，无论自己有无过错，都会被视为极大的耻辱和罪孽，为全社会所践踏，甚至是无颜 再活下去的。刘兰芝毫无过错被休回家，尚且“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而那还是风化约束较少，妇女再嫁不受歧视，不必缠足，可以出门游玩，不必三从四 德，不必作贞节烈妇的，相对开明的汉代。而明清两代，礼教之毒害酷烈，压迫之严苛残酷，登峰造极。如果宝玉不想让宝钗终生蒙受耻辱，甚至被逼上绝路，他就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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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他为家族留下了富贵和功名，为宝钗留下一个儿女，留下了仍然要在世间煎熬的她一点微茫的希望。而自己，孑然一身地走了。在世俗的层面上，他没有亏待自己的家族。在理想的层面上，他终于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情”。虽然他曾经纯洁无瑕的生命，回首，早已一片狼藉。</p>
<p><span id="more-144"></span></p>
<p>曾几何时，他念，“芳龄永继，不离不弃”。然而不离的，离了；不弃的，弃了。</p>
<p>曾几何时，她念，“仙寿恒昌，莫失莫忘”。最后莫失的，失了；莫忘的，忘了。</p>
<p>最艰难的不是爱，也不是不爱，是相忘于江湖的忘。 渺渺茫茫，归彼大荒。</p>
<p>一</p>
<p>十九岁之前，未读过<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只听说过宝黛爱情的悲剧。说黛玉是宝玉喜欢的，两个人青梅竹马。祖母和父母却给宝玉娶了宝钗来，黛玉听说，一病而卒。宝玉也不喜欢宝钗，出家当和尚去了。戏，也不止一次看过。最伤心的是王文娟版的电影《<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焚稿，哭灵，直惹得我肝肠寸断。那时候一颗少年的心，黑白分明，容不下灰色。总觉得一对神仙眷侣就生被贾母凤姐的阴谋拆散了。宝钗也是个不光彩的角色，扑蝶陷害，人格不光明。最后被抛弃，也多半咎由自取。</p>
<p>十九岁时，买到生平第一本《红楼梦》，无事翻看，权作枕边书。渐读，如茉莉香片，细品愈佳。久读，如痴如醉。忽一日读到“那宝玉心里虽不顺遂，……又见宝 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在宝钗身上”，突地像掉进冰窖一般，再说不出一句话：宝玉怎么原来是这样的人呢？！黛玉真是为他白白死了。紧接 着又读到宝玉宝钗夫妇“今日方才如鱼得水”，那感觉像煞了《给亡妇》的最后一句：“去年想要给你扫墓，因我的续娶太太病了没有去”——全篇奔涌的悲情洪水 猛地被滑稽地闸住：原来这就是那位为家庭牺牲一切，令丈夫“缅怀终生”的可敬可爱的亡妇在丈夫心中真正的位置。这是令人齿冷的讽刺，这更是对爱情传奇最尴 尬的肢解。自那以后很久，其他的<span>情节</span>渐渐理解读透，可这样一个<span>情节</span>我却始终都无法接受，成为了永远盘桓在心底的“结”。那是我唯一决不能接受的<span>情节</span>。 哪怕是初试云雨，哪怕是鸳鸯嘴上的胭脂，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宝玉若是干下如此事情，转移爱慕的心肠，与宝钗行夫妻之实，真真不配是我的宝玉了。转视改编的 红楼梦戏曲影视，却更令我骇怪：它们不约而同地把这一节略过了。是不细心忘了？那这么多人的忘性也太一致了。是为尊者讳？是视而不见？……总之是后人的虚 矫伪饰。万一是曹公的笔墨，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最大败笔。更或者，也许只是高鹗的妄添乱改——自从我知道了“前八十和后四十”之分，更加暗暗认定这是高鹗 所为了。这诓功名的迂夫子，即保全得《红楼梦》来，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我在读红三年甚至更长的<span>时间</span>里，一直都这么想。</p>
<p>二</p>
<p>自那以后，我对此情节的不满转化成了我对探佚考据的巨大热情。当时能接触的<span>红学</span>原著还很少，左不过是在各大红楼梦专题网站上零星地看，也犯了很多初学者的常见错误。只记得俞平伯老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辨》对该情节的批判甚知我心。又据当时多处网友发言，竟以为“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不可能像<span>后四十回</span>里那样背叛黛玉，接受包办婚姻，和宝钗夫妻和美，生下贵子”是<span>胡适</span>的观点（后来我知道那并不是<span>胡适</span>的观点。此是后话），于是乎我对胡博士也十分钦敬起来。</p>
<p>钦敬胡博士，自然要找胡博士的生平来高山仰止。浮生才疏，之前只知胡博士祖籍安徽，早年留美师从实用主义<span>哲学</span>名家杜威，归国后一生致力于本民族的民主进步事业。虽据说偏“右”，但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span>中国</span>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的<span>作者</span>。他坚持鼓吹德先生赛先生，是五四运动的领军<span>人物</span>，著名学者和作家。他更是<span>中国</span>现代思想史和现代文化史上当之无愧，与鲁迅陈独秀齐名的思想领袖，文化领袖。他提出以上观点，必定是出于对个人自由，人性解放的热爱。</p>
<p>可当我读完了胡适博士的生平，那种冰冷的，讽刺而滑稽的感觉，又一次沉重地打击了我。</p>
<p>胡适早年留美时，与美国少女韦莲斯自由恋爱。两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难解难分。但当胡适的母亲拍越洋电报，要求胡适回安徽农村老家完婚的时候，胡适竟毫 不犹豫地答应了。民国九年，二十七岁的胡适在家乡与一位小脚的文盲村姑江冬秀永结百年之好。此后，他与江冬秀生儿育女，白头到老，儿孙满堂。而在太平洋那 一边的，遭到无情背叛的韦莲斯，从此不再爱恋任何人，就这样伶俜度过六十年的光阴。最终，在上世纪后期，以八十三岁的高龄，孤独地在公寓中死去。这不是野 史。这出自可靠资料，甚至凤凰卫视纪录片，也陈述过。</p>
<p>我心内酸酸的，嘴角也只吊着冰冷的笑：这样的人，也好来大义凛然地指责“后四十回里的贾宝玉”如何地不专一么。真不知道他在指责120回里的贾宝玉如何不 忠的时候，是否，也略感无聊。胡博士，您原来，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还好让青年们拿出勇气来追求人性的解放和个人的自由，那您自己的勇气呢？１２０回里 的贾宝玉，在帝国时代结婚，被骗才娶了宝钗。如果反抗，则要面临封建王朝法律保护的宗法家长制的绝对压迫，且他最后毕竟出家去了。您老呢，在民国时代结 婚，明知道娶的不是所爱，且乡下母亲比贾母王夫人好对付多了——不可能派国际刑警把你抓回太平洋另一头，而身边又恰恰有一位知己挚爱的“林妹妹”。您这民 国人物，可比一百多年前的帝国人物，屈服得主动多了，彻底多了呀。于是乎我对胡适，产生了无法摆脱的厌恶和轻蔑。</p>
<p>直到有一天，我也联想起周豫才的生平来。</p>
<p>光绪三十二（１９０６）年深秋，在日本留学的他接到家乡绍兴来的加急电报：“母病危，速归”。等他星夜驰回自家那破败的老宅，却发现面前的母亲健康地微笑 着，而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将红花和假辫子往他身上套。吹吹打打的大红花轿从村口抬过来：那就是他未曾谋面的妻，朱氏安姑。她跨下花轿的第一步，塞满了棉花 的大号绣鞋脱落了下来，露出一只纤细畸形的小脚。“不吉利呀！”人群中有声音切切擦擦地说。洞房之夜，他没有理新娘子，只是呆滞地坐在灯下，哭到子时。接 着，去隔壁的书房睡觉。从此后，他们几十年夫妻再没有一起居住。可怜的安姑不识字，不懂大先生说的话。只奉了柔顺二字，做自己一生的规范。这规范终于成了 副铅范，将她本应鲜红炙热的青春，渐渐冷却成一枚锈迹斑斑的铁锁，囚禁着自己，在漫长的岁月中销蚀耗尽。而他的一生，也被这锈迹斑斑的锁，死死地锁住了。 在北平，名义上住在一起的他们，安姑一直伺候着婆婆，他却过了二十年僧侣一般的生活：钞古碑，作教员，在荒芜的宅院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直 到他遇到了自己的学生，比自己小了快二十岁的广平。当终于发现友谊与知己中爱情成分的存在，他们约定，各自谋生发展，两年后再见面。两年后，他从北京到厦 门再到中大到上海，她也辗转抵沪。之前，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宝玉的结局说“僧人却不过是爱人者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p>
<p>这似乎是讽刺。而他自己，却也从京逃到沪。他们重会在一个并不美好的年岁——舆论排山倒海地袭来：“抛弃发妻，娶姨太太”，“逆伦的师生恋”，“厚颜无耻 的女学生”……这个世界永远用最庸俗的智慧度量着每个人人生的分寸。而他们在上海秘密同居了，最终生下一个孩子，海婴。而直到海婴临盆之前，实在无法隐瞒 的他才在报纸上低调地公告：广平是我的妻子。又过了七年，他死了。生前，他一直向安姑和母亲邮寄生活费，从未间断，也一直没有与安姑离婚。痛哭失声的学生 们在他的棺盖上展开一面大旗：民族魂。各阶层市民几万人，自发为他送葬。而安姑，始终在万物萧疏的北平守着婆婆。后来，就守着婆婆病逝后的清贫日子，十年 后，在贫病交加中孤独离世，身边没有一个人。再后来，广平也死了。</p>
<p>我记得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曾经千百次地在心底问先生：“当初，你为什么不逃走；后来，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能回答我。他已经长眠地下七十二年。——翻天覆地的七十二年！</p>
<p>于是，七十二年之后的我，也不能够说，胡适之，周豫才，这么做都只是因为自私。我也总不能说，他们口中的德先生赛先生，自由和解放，都只是虚伪之辞。</p>
<p>有时候我也想，如果先生的身旁也正好有一位“林妹妹”，他会不会逃？也许他真的会。但是，他的逃，起码还有官费留学生名额，《天演论》和东瀛弘文学院可以 选择。而贾宝玉面对的却是大一统的康乾盛世，是只有雀金裘，而没有红场的“哦罗斯”。他能逃到哪里去呢？如果他真有逃的勇气和能力，我想他也完全可以和黛 玉私奔。不用等待着家长的指派。</p>
<p>诚然，周豫才，胡适之，都不是情痴情种，也许在爱情上他们不如宝玉那样“痴”。但是，他们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科学，民主，自由，平等，解放……正是他们 高举着这些思想的火炬，带领一代代中国人用血肉之躯冲开四千年黑暗的闸门。如果他们对爱情和自由的理解还不够深刻，他们对人性解放和民主的信奉还不够坚 定，那么，当今社会的哪个中国人又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才是真正的理解者和信奉者呢？</p>
<p>三</p>
<p>相形之下，只有咱们润之哥最硬气。他只比胡适小两岁，却在《西行漫记》里对斯诺说，专制蛮横的毛顺生为他包办了一个“妻子”，但没迎娶。（还没迎娶，倔强 的润之哥就从乡下跑到湘潭师范读书去了，从此再不服从家长的专制）他从没见过她，也不承认她是他的妻子。无独有偶，该书中还有一场和“宝玉挨打”颇为神似 的家庭纷争：毛顺生因为一点小事就要毒打他，少年润之便跑到村头水塘边站定：“你敢打我，我跳塘！我让你绝后！”这么一来，还真把毛顺生吓住了。但家长的 绝对权威受到侵犯，面子下不去，毛顺生便说，不打可以，但要润之哥下跪。润之哥说，如果你保证回家一定不打我，我可以一条腿下跪。这场纷争就这么解决了。 看来即使是世界现代史上威震四海，至为硬气的革命领袖，在和宝玉一样大的时候（记得书上写他当时十三岁或十五岁）反抗家长的强权也只能用以命相胁再加让步 的方法，无法取得完全的胜利。</p>
<p>而今，我们当中觉得宝玉应该反抗包办婚姻的人，也想让宝玉和润之哥一样，一刻也不盘桓犹豫，立即反抗或出走。——我终于发现：如果宝玉能够做到，他的觉悟 便和润之哥一样高——也许大革命时代的暴风雨将提前一百多年到来。至少，中国革命史，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早就该被改写了。</p>
<p>贾宝玉是痴情的，但他的痴情，不可能超越作者的思想高度，更不可能超越作者所处的历史年代。他也不可能比作者的信仰更加坚定。而且，他也不可能超越自己所 属的社会地位。有位红友在他的论文中（对不起又忘了是谁写的）批评道，贾宝玉固然对爱情十分专一和坚定，但在长期的富贵公子哥生活中，也同时养成了无能、 懦弱的性格。金钏和晴雯的被逐、死亡，本身和他有莫大的关系。但是他非但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且甚至都不敢为她们辩白一言半句。对于父母三番五次的强权压 制，残酷围剿，虽然心中千不情愿万不喜欢，但还是一次次本能地顺从忍受下来，再用消极虚无的观念来麻醉自己（比如晴雯四儿芳官被逐之后，宝玉说“从此休提 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逃避现实，也从未想到过反抗。平心而论，这样的批评是十分中肯 的。这样的一个人，面临木已成舟的包办婚姻（结婚前他因为被欺骗而没想过要反抗。等他发现娶的是宝钗，婚礼已完毕，宝钗就已经是他法律上和习俗上的妻子 了），如果能够像润之哥一样二话不说愤然出走，倒是让人感到奇怪了。</p>
<p>总之，无论《红楼梦》的作者还是贾宝玉，他们对旧体制的批判和反抗，从思想觉悟到实际行动，都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五四时期。 而即便五四时期直至以后的二三十年代，又怎么样呢？</p>
<p>子君和涓生，周萍和四凤，觉慧和鸣凤，觉新和梅表姐……无不在宗法家长专制和严峻现实的压迫下，以失败的永恒悲剧作结。“从祖宗昏乱起，便要一直昏乱到子孙”的无边黑暗就是如此残酷，生活就是如此苛刻，仍然无比强大的吞噬着年轻人的青春，生命和爱情。</p>
<p>看《红楼梦》，看历史，总要了解时代的背景。如果不了解，看得再多也“比我们看黄巢吃人更隔膜”，甚至陷入闭着眼睛指责尤二姐甘当第三者，或指责胡适和周 豫才人品的黑洞里。这便不可能是现实主义，而是沾沾自喜地关公战秦琼。真实历史没有那么简单，《红楼梦》没有那么黑白分明——多年之后，在自己也经历了刻 骨的爱和恨，悲和喜，最终又同归于平静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正因为没那么黑白分明，所以才如此沉重——它太真实了。</p>
<p>四</p>
<p>而无论如何，贾宝玉已经被孤单地抛弃在这个强迫的婚姻里了。他所爱的，已经死去。他不爱的，则终生捆绑。这是他最不能接受，却偏偏要他接受的金玉良缘。</p>
<p>他并没有自杀殉情。这不仅仅是因为男女主角都死去后小说会变得难以为继，也因为宝玉的人格特点，不是一个能够去自杀殉情的人。梁山伯与祝英台，焦仲卿与刘 兰芝，双双自杀悲剧，已经够多了。自杀殉情或可以成全一个爱情悲剧，但120回《红楼梦》却是一个层层深入，层层拓展的五重悲剧：爱情的悲剧，女性的悲 剧，青春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人生的悲剧。爱情悲剧只是最感性最明显的一个层面。而其他更深层次的悲剧，比如青春的悲剧，如果每个美好的灵魂都能够死于青 春，便无谓青春的悲剧了。谈到这里，也不得不提及《红楼梦》作者执拗坚持的“未嫁而逝情结”，或曰“质本洁来还洁去”情结。从最显的晴雯黛玉，到最隐的慧 娘茗玉，无不如是。他让自己最疼惜最爱怜的生命得到美丽的夭亡——限于篇幅就不展开了。我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在各个时期都不崇尚自杀，作者也明白，自杀不能 解决问题。而对于一个时时在麻木自己，却仍然逃避不了最终的清醒的灵魂，因麻醉而无可奈何地活，最终却发现，这比死，更难。</p>
<p>他也没有离婚。在那个年代，不存在平等的“离婚”，一个男人要摆脱自己的妻子，只有“休妻”。而大家也明白，休妻权在贾府那样的家庭结构中，实际掌握在婆 婆王夫人手上，宝玉是无法做主的（休妻权名义上是丈夫的。但是陆游和唐婉，焦仲卿和刘兰芝，诸如此类的悲剧一再提醒我们，现实中婆婆往往掌握着休妻的决定 权。）而宝玉即使有权做主，也不可能忍心休妻。在封建社会里，妇女一旦被休，无论自己有无过错，都会被视为极大的耻辱和罪孽，为全社会所践踏，甚至是无颜 再活下去的。刘兰芝毫无过错被休回家，尚且“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而那还是风化约束较少，妇女再嫁不受歧视，不必缠足，可以出门游玩，不必三从四 德，不必作贞节烈妇的，相对开明的汉代。而明清两代，礼教之毒害酷烈，压迫之严苛残酷，登峰造极。如果宝玉不想让宝钗终生蒙受耻辱，甚至被逼上绝路，他就 只能维持这个婚姻。</p>
<p>而他又能怪谁呢？老祖宗，母亲，一心只是为他好，也为了林妹妹的名声着想，在她们看来，给两个玉儿每人一门好亲事，这没有错啊。就像鲁老太太，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让豫才迎娶安姑，难道她错了？袭人更无辜了。她早知道宝玉的心，为了宝玉和黛玉的名声，她没有向谁说过一言半句（有人说她向王夫人说“只有灯知 道”的话是在暗示宝黛私情，我看她虽然绝对排斥自由恋爱，但并没有告密的意思，说的都是大道理。）只是事到临头，真的让宝玉知道娶宝姐姐，岂不是把两个玉 儿的命都要了，连累上宝钗，害了三个人吗？她只好赶来向主人和盘托出，甚至也有盼望主人回心转意的意思。可惜老祖宗和王夫人等都知道，早已肺病末期的黛 玉，承担不了在急切中为贾家传下血脉的重担。凤姐从私心来论，多次小产落得病根，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探春理家时露出马脚，抄检<span>大观园</span>的时候就已经不能支撑。这个家也需要宝钗<span>帮忙</span>料 理。更何况比起黛玉来，宝钗才是王家的嫡系，也并不是会和自己逞强争胜的人。不过无论私心支持谁，她都没资格在这门亲事上发言。事到临头，老祖宗不过让她 出个主意。为了病危的宝玉不至于受到刺激疯癫致死，这调包计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怪来怪去，谁都没有错。只是宝黛二人的心，被所有的人忽略了。</p>
<p>甚至设想一下，宝玉如果不碰宝钗一指头，遁入空门，是否就好？被迫守寡的宝钗（按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她的身份地位，不可能再嫁）身处那一群乌眼鸡中，连子 息都没有，就算再有心计有本事，在不成材的庶子贾环当家之后（按宗法家长制“无嫡立庶”的规则，120回红楼梦最后还真应了贾赦中秋节说的话：这份家私还 少不了贾环得呢），几十年的生活，指望什么？——想到这里，我又一次隐约看到了安姑那孤凄无望的背影。孩子，至少还是支撑后半生的希望。</p>
<p>再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调包计，林黛玉病逝后的漫长日子里，宝玉有没有可能自愿和宝钗结婚？不能说没有。也许很多个日子以后，他会选择不再为故去的爱人孤守 一世，像苏子瞻和王闰之，像纳兰容若和卢氏雨蝉，也是不离不弃的恩爱夫妻。但是现在，却成了他没能为故去的爱人孤守一世。永远没能。于是，他无法心安理 得。他爱的，辜负了，不爱的，也辜负了。</p>
<p>性格软弱，麻醉逃避。现实情况，无从出逃。不能休妻，无法摆脱。宝玉和宝钗在被抛入这场金玉良缘起，就注定了不可能全身而退。宝玉何尝不想要摆脱，可每一 条路上，都是撕心裂肺的伤害——对自己，对无辜善良的宝姐姐，还有老祖宗这样为他本人也为家族操碎了心的亲人。那么，就继续麻木地忍受吧。虽然，他的内 心，始终不得安宁。</p>
<p>五</p>
<p>重新审视那句“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到宝钗身上”，发现这不过是表语。《红楼梦》中概括性评价的语言，多是表语。比如说贾政“品格端方，风声清肃”； 王夫人“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实际上贾政夫妇是什么东西大家都清楚。还有薛宝钗“寡言罕语，自云守拙”等等，但是看看宝 姑娘理家时结社时甚至替惜春写画画材料单子时……她什么时候寡言罕语了！如果真的能完全移到宝钗身上，心意也平，便不用痴问紫鹃，不用夜临潇湘馆，更不必 出家了。</p>
<p>最后是那句“如鱼得水，二五之精，妙和而凝”的夫妻之实。对这个问题，向来分歧绝大。有人读120回《红楼梦》，说宝玉在黛玉死后毅然出家，（比如王文娟 版的红楼梦）；有人读120回《红楼梦》，却说宝玉在黛玉死后和宝钗好得蜜里调油。同样，探佚派中，有人以《终身误》中“举案齐眉”一语为证据，说宝玉对 宝钗只有礼仪，而绝没有爱情，更没有发生关系。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同样有人以“举案齐眉”一语为证据，说二人日子定然和美恩爱，“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 妨”，因此宝玉在黛玉死后，马上顺理成章地娶了宝钗，也从没想过反抗。由是观之，《终身误》的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恰恰暴露了“常情之所怪”：读者最不能 接受的，便是真实。</p>
<p>不知不觉，宝钗带着一如既往的贤惠善良，一如既往的温柔端庄，一如既往的理解和关怀，润物无声地默默陪伴宝玉走过了几百个日子。人都有脆弱的一面，更何况 贾宝玉这样只贬谤名教而从来不反抗现实的人。哪怕从前发生过的再怎样刻骨铭心的事情，也无法使一个人完全拒绝之后的人生。永生永世的爱恋，总是那么遥远沉 重。无限的轮回之中，生命变得虚无缥缈。终于，宝玉和宝钗局促而刻板的婚姻生活当中，居然出现了短暂的乐趣。——我终于不再无法接受。</p>
<p>然而最终，他还是出家了。和宝钗有了夫妻之实，却又出家，实在像煞自相矛盾。不矛盾，便不是贾宝玉了。周豫才和胡适之的人生选择何尝不矛盾。然而真实。因 为宝玉，即使与堪称完美的妻子到了这一步，也终究无法忘记过去，无法如他父亲那样，作一个全旧的男人。如果真能全旧，面对木石前盟，他可以以“不得已”太 轻松地开脱自己；面对金玉良缘，他同样可以像某些“学者”探究出的那样，“男子再娶天经地义”，毫无愧色地与新欢经营新一轮幸福。全旧的男人，“恕道”永 远只归自己，永远都可以像把玩林四娘的死那样心安理得。（最后旧式男人宝玉也可能出走——一些专家就说，宝玉本身就是黛玉死后娶不到黛玉而马上娶了宝钗 的。后来，他又在抄家赤贫，沦为乞丐的境遇下“看破红尘”，将自己当年主动迎娶的宝钗抛弃在饥寒交迫里，去当和尚。当然在我看来，那只是旧式男人常见的， 不负责任的孱头行为。）更可悲的是，他也无法全新。岂止他不能全新，胡适之，郁达夫，周豫才，甚至陈仲甫，哪个摆脱了这无爱的枷锁？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 徨。</p>
<p>我又想起先生的话：人生最大的悲哀，是梦醒之后，无路可走。是啊，“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而惶惶然走在“败亡的逃路”上的先生，却说自己是一个“苟活者”。我想，他是真诚的，也并不怯懦。</p>
<p>红楼梦作者的可恶在于，他偏要写出这令人无法接受的真实。用一句已经被人用滥，但用在此十分贴切的话来评价贾宝玉与胡适之周豫才的婚姻爱情选择：这是时代的局限。而贾宝玉更艰难，因为他毕竟，早了一百多年。</p>
<p>六</p>
<p><strong>我知道，这是我为１２０回贾宝玉的夫妻之实找到的理由。但是，作者自己，却不给自己找任何理由。“按但按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 讥惮。独于自身，深所忏悔。”这是先生的另一句红评。宝玉和宝钗的夫妻之实，的确万难接受，也的确“损害了宝玉的形象”。就像胡适之于韦莲斯，周豫才之于 安姑，都是光辉璀璨的巨星上的阴影，都是伟大灵魂的另一面。而这些伟大的灵魂，因为真诚，所以忏悔。《红楼梦》的作者并没有为自己的化身贾宝玉开脱，也没 有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这是贾宝玉在向所有人承认，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两个如此美好的灵魂，我都辜负了，我配不上她们。这是最沉痛的忏悔，这是不把恕 道归于自己，决不原谅自己的人的忏悔。忏悔，并不是空洞地念叨着“我有罪”，而是将自己真实的罪孽，展现给所有人。这是作者永沉一生的自责。</strong></p>
<p>中华民族，从古至今一直最善于遗忘，最缺乏忏悔。再比照仍然健在而风光的无数当年的造反派，他们一面携史自重，嘲笑年轻一代对历史如何无知，一面又对自己 在文。革等历次运动中作恶多端丧尽天良的过去矢口否认彻底隐瞒。我想，即使放到今天，也没有几个人能说，我的忏悔比贾宝玉更真诚。</p>
<p>我也终于明白了，《狂人日记》的倒数第二节为什么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 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如果它只是为了“强烈地批判、揭露、谴责吃人的封建礼教，抨击万恶的旧制度，发出‘将来是容不得人吃人的世界的’的呐喊”， 那这一段，就多余了。甚至“破坏形象”了。</p>
<p>不，这不多余。这也是忏悔。“我”发现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而“我”自己却居然也在无知无觉中吃下了自己五岁的妹妹的肉！“我”也是有罪的。在“我控诉”达到顶点时，“我”猛地跪了下来：“我忏悔”。——因为我也吃了人！</p>
<p>在这几千年来人吃人的宴席上，既是本心无恶，“我”也已经不知不觉地吃了人，吃下了更弱者和无辜的人。觉醒者，也不是无辜的：“我也吃了人”！</p>
<p>“没吃过人肉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p>
<p>“我也吃了人。”——这是一个清醒而孤独的灵魂，在每个人都麻木地心安理得的世界里，永沉一生的自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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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草云：为《红楼梦》第二作者高鹗鸣不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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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1:52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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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ae11.html</p>
<p>草云</p>
<p></p>
<p>和《水浒》被当作软柿子给捏来捏去的命运不同，中国古 典文学又一座高峰《红楼梦》倒是凤光无限。尤其在近100年的时段里，《红楼梦》像超女，不断从这个PK台到另一个PK台，从观众范围较小的PK台走上一 个又一个观众范围越来越大的PK台，最后走到了一国之内人人为之狂欢的顶级PK台，她始终独占熬头。她是无敌的，直到再没必要PK了，因为已经毫无悬念 了。《三国演义》、《水浒》、《金瓶梅》都识相地退居其次，《西游记》和《儒林外史》更是连PK的资格都不具备了。《红楼梦》是好，确实好，实在好，只要 爱读书的，读了《红楼梦》没有说“不”的。因而它的作者曹雪芹也比施耐庵等身后的待遇好多了，因而成为显学的红学风 靡世界，这门学问里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曹雪芹的身世、思想等等的，以至于又分支出一门“曹学”。至今没听说过有“水”学，更就谈不上“施”学了。人以书 贵，书以人贵，可惜《红楼梦》不是当代作品，曹雪芹也不是当代作家，否则，我们真无法想象这书、这人怎么来享受这份荣耀。
可是曹雪芹活着的时候过的日子却是很不像样子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半生潦倒”，住的是“蓬牖茅椽”，躺的是“绳床”，烧的是“瓦灶”。考据学家还 告诉我们，他是属于镶白旗贵族的后代，但到他成年的时候已经沦落得一塌糊涂，晚年就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偏僻的乡村，靠国家救济过活，救济金发的不及时，要 喝酒就当家当或是赊个半斤一斤的。你看，时运就偏跟他过不去，到最后，穷困和疾病就把这个天才扼杀了。而他的伟大得无以伦比的著作才完成三分之二，也就是 今天我们读到的《红楼梦》也只写到80回，他“泪尽而亡”——把眼泪哭干了，撒手而去。和他现在的风光比较，怎不叫人生出无限的感慨：天哪，这真是造化弄 人啊。好在他的身后，他和他的作品却是显赫无比，这也算扯平了吧。
但是，另一位同样对《红楼梦》成书和迅速流传做出过巨大贡献可以称之为第二作者的高鹗却和老曹相反——活着时中过进士，当过官，生活得不错，爱写写什么 的，可能找不到什么可写的对象，没有表现他才情的合适载体吧，有幸看上了《石头记》的残本。硬是把老曹没写完的书接着写下去，还连出了两个版本——程甲本 和程乙本（不叫高甲本和高乙本，是因为承接出版这两个本子的书商姓程。这个叫程伟元的书商比高鄂牛气，他出资印书，也就以他的姓氏来命名这两个版本）他接 着写的就是剩下的三分之一，还写得有声有色，天衣无缝，除了个别学问奇高的红学家，谁都看不出破绽。《红楼梦》我看过很多遍了，也楞是瞧不出前后的文字和写法有什么高低之分，我甚至觉得越到后来越流畅，故事越感人，用文学语言来说，就是故事到了80回以后奔向了高潮， 更精彩了，无论是宝黛钗的爱情纠葛，还是贾家的全面溃败，包括结局的那一点光明的尾巴都达到了震撼人心和思之不尽的效果。可是，谁叫高鄂揽下这个差事的 呢？是老曹生前吩咐的吗？还是什么学术研究机构挑选他干的吗？没有，他和老曹八秆子打不着，也没什么机构来认定，完全是他自做多情，或者受到利益的驱使， 指望和书商利润分成。要说他不怎么样，最多也就这样了，比当下连论文都靠抄袭的博导不知好到那里去了。但是就有人不断地找他的茬，主要还不是计较他和书商 的利润分成问题，而是高声质问，你姓高的凭什么把原来可能更伟大的作品弄得不更伟大了：为什么后40回这样写，老曹不是这个意思，结局压根不是现在这个样 子，结局应该是宝玉穿着破衣服在夜里打更，风姐病死在破庙里，被芦席胡乱裹裹在雪地上拖走了……等等。就这样，高鄂身后背上了坏名声，曹雪芹伟大得无以伦 比，他却渺小得像只苍蝇。这公平吗？
没有高鹗，我们就看不到完整的《红楼梦》。一部不完整的《红楼梦》能像它现在这样风光吗？连黛玉死不死、哪一刻死、怎么死都不知道，那80回能像现在这 样会感动千千万万的青年男女吗？没有现在的后40回，难道《红楼梦》会叫每一个读者都叫好吗？不信，你就把后40回撕掉，就凭猜测去完成阅读吧，就按什么 所谓的老曹的构思去想象吧。同理，我们可以设想，把所有最伟大的作品都砍掉后面的三分之一，看看有几部还是伟大的？像金圣叹腰斩《水浒》似的。那是作孽 啊！《水浒》成为软柿子就是被腰斩害的。那是金圣叹这种二流的文学评论家不入流的作家小说创作的外行干的蠢事。小说就是小说，能每一个字都隐含着什么什么 “天机”，每一个情节都 能和历史上的人和事挂上钩，和宫廷的阴谋，甚至和阴阳八卦，和历史的走向都一一对应上吗？那就不是人写的书了。凭曹雪芹一介书生能做到吗？别忘了，在我们 无限拔高《红楼梦》及其作者的同时，文学创作的正常劳动已经被无限神秘化了。高鄂就是被神秘化推上了审判台的，随着神秘化的升级，高鄂罪过也在升级，—— 好象他不续书，不去修改润色，不管不问到是个不错的人，而这样搞表明他用心险恶，至少是暴露了他思想和文字的平庸：你为什么连元春属兔的干支都高错了哇？ 你为什么不写宝玉穿破衣服打更的呢？等等，高鄂要是活着是会不予置评的，他心里会说，你懂什么呀，你懂个屁！真不知道猛批后40回的那些家伙是吃饱了撑地 还是怎么了。你为什么不去按你认为的结局去重新写个40回呢？写出来看看，看读者认不认可？认可了那是你的本事，你再来指责高鄂，甚至都不需要你动嘴，那 续貂的狗尾巴就会被无数读者举起的砍刀砍成肉泥——出版社会纷纷找上门来用重金买走你的那40回，根本不会没事找事地还使用高鄂那臭名昭著的40回了。但 谁有这个本领呢？
仔细阅读后40回，可以断言，高鹗是用心仔细阅读了前80回的每一句话，把情节的发展、把所有暗示人物命 运的诗词曲和所有描写的细节都吃透了，也许曹雪芹没想到的他都想到了，当然，曹雪芹想到的他没想到的肯定也不少。可是曹雪芹会先这样想，后来又那样想，曹 雪芹的创作不可能把最初的构思一秆子进行到底，否则他怎么会“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到后来中途打住没完成结局的呢？难以置信的是，高鄂在前80回的基础 上干得很好，如同把一座只盖到80层就停工的烂尾楼盖到了顶，这也许和已经遗失设计图纸的大楼的最后40层有些地方不一样，但它是浑然一体的，使用的人们 住在里面觉得挺舒服，感觉棒极了，为什么要听信某某专家的屁话，说这座楼原来的第81层到120层不是这样的，现在这个样子很不好，于是大家就发神经把那 40层废掉呢？小说创作好比建筑。连鸟巢这么宏伟的建筑在施工的半途上还暂停过，等待修改了设计再接着施工，小说到了80回就可以肯定后40回非得这样写 而不能那样写？尤其是古典白话小说，它的情节包容量大得惊人，相同的篇幅可以是现代小说的数倍甚至十多倍，在故事推进的过程中经常改变走向。改变的原则无 非是合不合主旨，合不合逻辑，好看不好看。除了这几条还有什么呢？到这时候还兼顾天象、八卦的那一定不是小说家，而是鬼谷子之流了。可叹，我们资深的小说 家也加入到痛扁高鄂的队伍中去了，一度登上百家讲坛讲起了鬼话，他是真不懂创作还是假不懂创作？竟然把一部小说讲成了天书，处处有隐喻，句句有来历。如果 由狗屁专家讲这些也还动静小些，可是由著名的作家来讲，文学创作的神秘化已被推向了极致。高鄂身后的名誉因此又一次遭受灭顶之灾。
高鄂什么地方招惹他们了呢、使得他们这么痛恨、一有机会就痛贬高鹗的呢？你想啊，按他们的逻辑，假如像高鹗这样的都能把老曹没写完的书写完，老曹还有什么 神秘可言呢？《红楼梦》还有什么稀奇的呢？在当下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什么勾当干不出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我们不能不怀疑有些学者和作家演绎 《红楼梦》的动机，他们在不择手段地争取话语权吧？因为争取到话语权——绝对的话语权，就能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接着把这荒谬的结论维持下去， 他们就能拥有他们梦想拥有的一切——票子、房子、车子，出国讲学，风光无限，他们就和被神话的《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靠得更近，靠得越近就越有好处，就 能快速走上他们着意筑造的高高的神坛，享受文学青年和无数读书粉丝的拥戴。你看，这是多么占便宜的买卖呀。所以就出现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怪现象，对曹雪芹和 他的前80回从来没有人提出哪怕一丁点不足和问题，连每一个字都不能动，字字是血啊，把惯常的艺术夸张也给坐实了，使我们阅读《红楼梦》一开始就带着无比 崇敬甚至战战兢兢的心情，真好像书里的字里行间泛着血光。这正常吗？难道《红楼梦》不是小说？不是小说那会是什么呢？答案是，不会也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小 说就是小说，不就是融进了个人的经历、体验和见解的虚构故事吗？非得去找一个大观园出来不可吗？还真地发生了神州各个地方寻找大观园的 荒诞事件，还纷纷把贾府住的、吃的、穿的、用的复制出来，就这样，《红楼梦》真地被开除出了小说的行列，成了旅游和休闲时使用的指南了。作为小说《红楼 梦》就这样被捧杀了。但是，尽管高鄂不断挨骂，却没有几本《红楼梦》是只出前80回的，而细心的读者可以从他染指的《红楼梦》看到《红楼梦》的伟大多亏了 他的贡献。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我们来认识一下经过高鄂最后修订的文字和保留着原本痕迹较多的文字，看看哪一种更好，可以仅从这一个方面来认识一下高鹗到底是高手还 是低手，看看他到底是把原作改坏了，还是改得更好。下面是三个不同版本《红楼梦》开头的几百字（请注意：标点和分行是今人操作的，不计在比较范围之内）：</p>
<p>1、据说是最接近原本的脂评本（阅读时可略去其中的评语）——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 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 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蒙侧批：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之别。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 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 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蒙侧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虽今日之茅 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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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草云</p>
<p><span id="more-142"></span></p>
<p>和《水浒》被当作软柿子给捏来捏去的命运不同，<span>中国</span>古 典文学又一座高峰《红楼梦》倒是凤光无限。尤其在近100年的时段里，《红楼梦》像超女，不断从这个PK台到另一个PK台，从观众范围较小的PK台走上一 个又一个观众范围越来越大的PK台，最后走到了一国之内人人为之狂欢的顶级PK台，她始终独占熬头。她是无敌的，直到再没必要PK了，因为已经毫无悬念 了。《三国演义》、《水浒》、《金瓶梅》都识相地退居其次，《西游记》和《儒林外史》更是连PK的资格都不具备了。《红楼梦》是好，确实好，实在好，只要 爱读书的，读了《红楼梦》没有说“不”的。因而它的作者曹雪芹也比施耐庵等身后的待遇好多了，因而成为显学的<span>红学</span>风 靡世界，这门学问里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曹雪芹的身世、思想等等的，以至于又分支出一门“曹学”。至今没听说过有“水”学，更就谈不上“施”学了。人以书 贵，书以人贵，可惜《红楼梦》不是当代作品，曹雪芹也不是当代作家，否则，我们真无法想象这书、这人怎么来享受这份荣耀。<br />
可是曹雪芹活着的时候过的日子却是很不像样子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半生潦倒”，住的是“蓬牖茅椽”，躺的是“绳床”，烧的是“瓦灶”。考据学家还 告诉我们，他是属于镶白旗贵族的后代，但到他成年的时候已经沦落得一塌糊涂，晚年就住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偏僻的乡村，靠国家救济过活，救济金发的不及时，要 喝酒就当家当或是赊个半斤一斤的。你看，时运就偏跟他过不去，到最后，穷困和疾病就把这个天才扼杀了。而他的伟大得无以伦比的著作才完成三分之二，也就是 今天我们读到的《红楼梦》也只写到80回，他“泪尽而亡”——把眼泪哭干了，撒手而去。和他现在的风光比较，怎不叫人生出无限的感慨：天哪，这真是造化弄 人啊。好在他的身后，他和他的作品却是显赫无比，这也算扯平了吧。<br />
但是，另一位同样对《红楼梦》成书和迅速流传做出过巨大贡献可以称之为第二作者的高鹗却和老曹相反——活着时中过进士，当过官，生活得不错，爱写写什么 的，可能找不到什么可写的对象，没有表现他才情的合适载体吧，有幸看上了《石头记》的残本。硬是把老曹没写完的书接着写下去，还连出了两个版本——程甲本 和程乙本（不叫高甲本和高乙本，是因为承接出版这两个本子的书商姓程。这个叫程伟元的书商比高鄂牛气，他出资印书，也就以他的姓氏来命名这两个版本）他接 着写的就是剩下的三分之一，还写得有声有色，天衣无缝，除了个别学问奇高的<span>红学家</span>，谁都看不出破绽。《红楼梦》我看过很多遍了，也楞是瞧不出前后的文字和写法有什么高低之分，我甚至觉得越到后来越流畅，故事越感人，用文学语言来说，就是故事到了80回以后奔向了<span>高潮</span>， 更精彩了，无论是宝黛钗的爱情纠葛，还是贾家的全面溃败，包括结局的那一点光明的尾巴都达到了震撼人心和思之不尽的效果。可是，谁叫高鄂揽下这个差事的 呢？是老曹生前吩咐的吗？还是什么学术研究机构挑选他干的吗？没有，他和老曹八秆子打不着，也没什么机构来认定，完全是他自做多情，或者受到利益的驱使， 指望和书商利润分成。要说他不怎么样，最多也就这样了，比当下连论文都靠抄袭的博导不知好到那里去了。但是就有人不断地找他的茬，主要还不是计较他和书商 的利润分成问题，而是高声质问，你姓高的凭什么把原来可能更伟大的作品弄得不更伟大了：为什么后40回这样写，老曹不是这个意思，结局压根不是现在这个样 子，结局应该是宝玉穿着破衣服在夜里打更，风姐病死在破庙里，被芦席胡乱裹裹在雪地上拖走了……等等。就这样，高鄂身后背上了坏名声，曹雪芹伟大得无以伦 比，他却渺小得像只苍蝇。这公平吗？<br />
没有高鹗，我们就看不到完整的《红楼梦》。一部不完整的《红楼梦》能像它现在这样风光吗？连黛玉死不死、哪一刻死、怎么死都不知道，那80回能像现在这 样会感动千千万万的青年男女吗？没有现在的后40回，难道《红楼梦》会叫每一个读者都叫好吗？不信，你就把后40回撕掉，就凭猜测去完成阅读吧，就按什么 所谓的老曹的构思去想象吧。同理，我们可以设想，把所有最伟大的作品都砍掉后面的三分之一，看看有几部还是伟大的？像金圣叹腰斩《水浒》似的。那是作孽 啊！《水浒》成为软柿子就是被腰斩害的。那是金圣叹这种二流的文学评论家不入流的作家小说创作的外行干的蠢事。小说就是小说，能每一个字都隐含着什么什么 “天机”，每一个<span>情节</span>都 能和历史上的人和事挂上钩，和宫廷的阴谋，甚至和阴阳八卦，和历史的走向都一一对应上吗？那就不是人写的书了。凭曹雪芹一介书生能做到吗？别忘了，在我们 无限拔高《红楼梦》及其作者的同时，文学创作的正常劳动已经被无限神秘化了。高鄂就是被神秘化推上了审判台的，随着神秘化的升级，高鄂罪过也在升级，—— 好象他不续书，不去修改润色，不管不问到是个不错的人，而这样搞表明他用心险恶，至少是暴露了他思想和文字的平庸：你为什么连元春属兔的干支都高错了哇？ 你为什么不写宝玉穿破衣服打更的呢？等等，高鄂要是活着是会不予置评的，他心里会说，你懂什么呀，你懂个屁！真不知道猛批后40回的那些家伙是吃饱了撑地 还是怎么了。你为什么不去按你认为的结局去重新写个40回呢？写出来看看，看读者认不认可？认可了那是你的本事，你再来指责高鄂，甚至都不需要你动嘴，那 续貂的狗尾巴就会被无数读者举起的砍刀砍成肉泥——出版社会纷纷找上门来用重金买走你的那40回，根本不会没事找事地还使用高鄂那臭名昭著的40回了。但 谁有这个本领呢？<br />
仔细阅读后40回，可以断言，高鹗是用心仔细阅读了前80回的每一句话，把情节的发展、把所有暗示<span>人物</span>命 运的诗词曲和所有描写的细节都吃透了，也许曹雪芹没想到的他都想到了，当然，曹雪芹想到的他没想到的肯定也不少。可是曹雪芹会先这样想，后来又那样想，曹 雪芹的创作不可能把最初的构思一秆子进行到底，否则他怎么会“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到后来中途打住没完成结局的呢？难以置信的是，高鄂在前80回的基础 上干得很好，如同把一座只盖到80层就停工的烂尾楼盖到了顶，这也许和已经遗失设计图纸的大楼的最后40层有些地方不一样，但它是浑然一体的，使用的人们 住在里面觉得挺舒服，感觉棒极了，为什么要听信某某专家的屁话，说这座楼原来的第81层到120层不是这样的，现在这个样子很不好，于是大家就发神经把那 40层废掉呢？小说创作好比建筑。连鸟巢这么宏伟的建筑在施工的半途上还暂停过，等待修改了设计再接着施工，小说到了80回就可以肯定后40回非得这样写 而不能那样写？尤其是古典白话小说，它的情节包容量大得惊人，相同的篇幅可以是现代小说的数倍甚至十多倍，在故事推进的过程中经常改变走向。改变的原则无 非是合不合主旨，合不合逻辑，好看不好看。除了这几条还有什么呢？到这时候还兼顾天象、八卦的那一定不是小说家，而是鬼谷子之流了。可叹，我们资深的小说 家也加入到痛扁高鄂的队伍中去了，一度登上百家讲坛讲起了鬼话，他是真不懂创作还是假不懂创作？竟然把一部小说讲成了天书，处处有隐喻，句句有来历。如果 由狗屁专家讲这些也还动静小些，可是由著名的作家来讲，文学创作的神秘化已被推向了极致。高鄂身后的名誉因此又一次遭受灭顶之灾。<br />
高鄂什么地方招惹他们了呢、使得他们这么痛恨、一有机会就痛贬高鹗的呢？你想啊，按他们的逻辑，假如像高鹗这样的都能把老曹没写完的书写完，老曹还有什么 神秘可言呢？《红楼梦》还有什么稀奇的呢？在当下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什么勾当干不出来？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我们不能不怀疑有些学者和作家演绎 《红楼梦》的动机，他们在不择手段地争取话语权吧？因为争取到话语权——绝对的话语权，就能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接着把这荒谬的结论维持下去， 他们就能拥有他们梦想拥有的一切——票子、房子、车子，出国讲学，风光无限，他们就和被神话的《红楼梦》及其作者曹雪芹靠得更近，靠得越近就越有好处，就 能快速走上他们着意筑造的高高的神坛，享受文学青年和无数读书粉丝的拥戴。你看，这是多么占便宜的买卖呀。所以就出现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怪现象，对曹雪芹和 他的前80回从来没有人提出哪怕一丁点不足和问题，连每一个字都不能动，字字是血啊，把惯常的艺术夸张也给坐实了，使我们阅读《红楼梦》一开始就带着无比 崇敬甚至战战兢兢的心情，真好像书里的字里行间泛着血光。这正常吗？难道《红楼梦》不是小说？不是小说那会是什么呢？答案是，不会也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小 说就是小说，不就是融进了个人的经历、体验和见解的虚构故事吗？非得去找一个<span>大观园</span>出来不可吗？还真地发生了神州各个地方寻找<span>大观园</span>的 荒诞事件，还纷纷把贾府住的、吃的、穿的、用的复制出来，就这样，《红楼梦》真地被开除出了小说的行列，成了旅游和休闲时使用的指南了。作为小说《红楼 梦》就这样被捧杀了。但是，尽管高鄂不断挨骂，却没有几本《红楼梦》是只出前80回的，而细心的读者可以从他染指的《红楼梦》看到《红楼梦》的伟大多亏了 他的贡献。<br />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我们来认识一下经过高鄂最后修订的文字和保留着原本痕迹较多的文字，看看哪一种更好，可以仅从这一个方面来认识一下高鹗到底是高手还 是低手，看看他到底是把原作改坏了，还是改得更好。下面是三个不同版本《红楼梦》开头的几百字（请注意：标点和分行是今人操作的，不计在比较范围之内）：</p>
<p>1、据说是最接近原本的脂评本（阅读时可略去其中的评语）——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 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 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蒙侧批：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之别。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 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 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蒙侧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虽今日之茅 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 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 阅者切记之。诗曰：】<br />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br />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br />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br />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p>
<p>2、非乙本——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8221;通灵&#8221; 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8221;甄士隐&#8221;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8221;今风尘碌碌, 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 负师友规谈之德, 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 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 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 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人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8221;故曰“贾雨村”云云。<br />
此回中凡用&#8221;梦&#8221;用&#8221;幻&#8221;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p>
<p>3、乙本——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 说此&lt;&lt;石头记&gt;&gt;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 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 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讯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 我之负罪固多, 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所以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之襟怀；况那其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 墨；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敷演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间用‘梦’用‘幻’ 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p>
<p>后面这个本子是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它是根据1957年重加整理，1959年排版印行的本子。在关于本书的整理情况里说，这是以程伟元乾隆 壬子1792年（曹雪芹下世约30年之后）的活字本作为底本，校记中简称乙本。这就是高鹗最后修订的本子——几百年来在民间流传最广泛的本子。这个本子的 文字和上面“脂本”或者甲本或者别的“王本”、“金本”、“藤本”、“本衙本”等等大有区别，寥寥二十多句话，就有十多处不同。哪一种文句更严谨、更流畅 一些，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和非乙本比较，我更佩服高鄂在文字运用上的纯熟。哪怕把他当作《红楼梦》的终审编辑，那他也是唯一胜任的编辑。他的文字功力显 然不在曹雪芹之下。当然，他是在曹的原作基础上加工，要省力得多，但他没有辜负这部伟大的小说，在文字的整理和润色上不仅胜任，而且还使原作更加出彩。如 果把全书对照下来，那就更能说明问题了。<br />
我这里没有任何想贬低曹雪芹的意思，我只是为高鹗鸣不平。高鹗非但不是庸才，而且至少在语言上更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他把原本里的浓重的文言意味赶跑了， 使文章更加白话了，他使《红楼梦》的语言在古典小说中攀登上最高峰。如果没有他，那么曹雪芹的语言成就就要打些折扣，至少没有现在普及流行的本子那么严 谨、流畅，和现代白话这么接近。当然我们无须为曹雪芹惋惜，毕竟曹雪芹比高鹗这小子早生了一二十年，而且没有后者那么幸运，后者可以站在这位巨人的肩膀上 更进一尺。好在高鹗没有掠美，更没有像金圣叹那样腰斩《水浒》，而是老老实实把没完成的《红楼梦》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好，完成了一部迄今为止无人超越的 伟大作品。对于高鹗来说，他可以心满意足含笑九泉了。因为在那个时代谁也不在乎小说是谁写的，而是要写出一部寄托了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的作品流传于世。曹雪 芹是这样，创作了《水浒》和《三国演义》的施耐庵、罗贯中也是这样，创作了《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更是这样（连真实姓名也没留下，成了千古之谜），高鹗又 何尝不是这样的呢？他们再也想不到在他们的身后世道是这么不公、这么势利，他们作品的寓意被一再曲解，有的被莫名其妙地捧到了天上，有的则被无端地打倒在 地再睬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后世和他们所处的当世何其相似乃尔！</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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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玷污高鹗续书的十种动物(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10dongwu.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10dongwu.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0:4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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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玷污高鹗续书的十种动物（旧文） (2006-03-09 18:24:39)
作者:逃生的年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fea85c010002bs.html~type=v5_one&#38;label=rela_nextarticle</p>
<p></p>
<p>余一友人曾戏作《高鹗玷污〈红楼梦〉的十种方式》一文，余甚气恼，依其样式亦戏作《玷污高鹗续书的十种动物》一文以示，文如下：</p>
<p>1——小学生（星级：1星）
小朋友们刚刚能搬得动那几本厚书，咬着脚指头趴在地上看《红楼梦》。在看书之前，他们已经有了个信念：《红楼梦》后面一节真不好看，胡适之爷爷说这书后面一大节不是曹雪芹作的，而是一个叫高鹗的人作的；我爸爸说美丽的张爱玲奶奶曾经讲那后面的书跟狗尾巴差不多；你别不信，虽然胡适之爷爷和张爱玲奶奶都归天了，还有没有归天的周汝昌爷爷也这么说，你要真不信可以问他去。</p>
<p>2——中学生（星级：1星半）
有了自己的少许观点，好像父亲也不再那么伟大：高鹗确实不如曹雪芹写得好，我读着读着到“四美掉鱼”一节感觉暗无天日。咦！好像谁也说过这么一句话，哦！ 对，那个写《半生缘》的，《半生缘》实在写得好，我喜欢那里面的曼桢。但如果跟《红楼梦》比起来，我还是喜欢《红楼梦》里的黛玉。</p>
<p>旁边一个声音听起来已经早熟的男同学不同意这女同学的观点，大声反驳：不，我更喜欢里面的宝钗！不过我只喜欢前八十回里的宝钗！</p>
<p>更旁边的几个唧咕着相互探讨：你喜欢《红楼梦》里的谁？</p>
<p>3——大学生（星级：2星）
高鄂太缺乏审美观了，周汝昌先生说的！</p>
<p>哦？是吗？但周先生的本家周策纵先生却帮高鹗说了许多好话呢！</p>
<p>对，我最喜爱的作家林语堂先生也写过一本《平心论高鹗》的！</p>
<p>周策纵是美国人，他连国籍都不在中国，他有什么资格评论《红楼梦》？那林语堂是个右派，毛主席一点都不喜欢他，你们有没有一点阶级立场？</p>
<p>文学是没有阶级性的，我同意粱实秋，不同意鲁迅。再说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的张爱玲女士不也说高鹗死有余辜吗？你怎么能够用阶级性来判断对错呢！</p>
<p>管它呢！反正我不喜欢高鹗！</p>
<p>那倒是，我也不喜欢高鹗！走，喝酒去！</p>
<p>不行，我没有空！</p>
<p>为什么？</p>
<p>我的毕业论文还没有写呢！</p>
<p>小意思，你写一篇关于《红楼梦》爱情悲剧的论文不就可以了，现在随便哪里都可以抄到几万字呢！而且这题目很热门，像北京西单商场的廉价衣服，哈哈！</p>
<p>是么！那好，喝酒去！</p>
<p>4——诗人（星级：2星半）
最近灵感消失了，总写不出作品来，唉，编辑催得厉害呢！</p>
<p>告诉你一个好方法，读读《红楼梦》，那里头诗词多着呢，看着看着转换几个字不就成你的了！曹雪芹已经死几百年了，他还会追究你抄袭啊？</p>
<p>是吗？那我赶紧去看！
（隔了数日）
我不做诗人了？</p>
<p>为什么？你还写不出诗来？</p>
<p>不是，我看《红楼梦》时随便读了些杂志评论，那杂志很容易写，至少比诗容易写很多。我想改行做评论家，专门批判高鹗，这行当可比诗人那饭碗安全多了，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反对高鹗呢，也不多我一个！</p>
<p>5——文学家（星级：3星）
从文艺角度来讲，高鹗续书的文学价值远远及不上曹雪芹前八十回。那后四十回行 文不紧凑，与前文矛盾重重，而且多妖魔鬼怪，曹雪芹最多也就写写二爷跟二奶奶撞鬼，仅仅撞一次鬼，而高鹗在后面天天让书中角色撞鬼，很显然不是一部美学作 品。我们要提倡美学啊！赞美比批判更美好啊！爱比恨更令世界温馨啊！比如说关于性爱，我们就应该用美学角度去对待它啊！性爱不是肉欲啊！是美学啊！</p>
<p>老师，你跑题了！</p>
<p>啊！哦！哦！啊！跑题？没有，我哪里跑题啊，文学就包括**(xing ai)啊，比如我写的那部……哦，是的，朋友们看，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多么袅娜多姿，高鹗续书简直是混帐，他的文笔之生硬还不如我的作品——同学们，不要认 为我吹牛啊，我对《红楼梦》是深有感触的，我坚决反对高鹗！</p>
<p>6——艺术家（星级：3星半）
做为一个艺术家，得有文学家的文笔、美食家的鼻子。什么作品让我鼻子一闻我就知道是香的还是臭的！我身为中国艺术研究所研究员，难道对于曹雪芹和高鹗的香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玷污高鹗续书的十种动物（旧文） (2006-03-09 18:24:39)<br />
<span>作者</span>:逃生的年华<br />
<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fea85c010002bs.html%7Etype=v5_one&amp;label=rela_nextarticle" target="_blank">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5fea85c010002bs.html~type=v5_one&amp;label=rela_nextarticle</a></p>
<p><span id="more-140"></span></p>
<p>余一友人曾戏作《高鹗玷污〈<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的十种方式》一文，余甚气恼，依其样式亦戏作《玷污高鹗续书的十种动物》一文以示，文如下：</p>
<p>1——小学生（星级：1星）<br />
小朋友们刚刚能搬得动那几本厚书，咬着脚指头趴在地上看《红楼梦》。在看书之前，他们已经有了个信念：《红楼梦》后面一节真不好看，<span>胡适</span>之爷爷说这书后面一大节不是曹雪芹作的，而是一个叫高鹗的人作的；我爸爸说美丽的张爱玲奶奶曾经讲那后面的书跟狗尾巴差不多；你别不信，虽然<span>胡适</span>之爷爷和张爱玲奶奶都归天了，还有没有归天的<span>周汝昌</span>爷爷也这么说，你要真不信可以问他去。</p>
<p>2——中学生（星级：1星半）<br />
有了自己的少许观点，好像父亲也不再那么伟大：高鹗确实不如曹雪芹写得好，我读着读着到“四美掉鱼”一节感觉暗无天日。咦！好像谁也说过这么一句话，哦！ 对，那个写《半生缘》的，《半生缘》实在写得好，我喜欢那里面的曼桢。但如果跟《红楼梦》比起来，我还是喜欢《红楼梦》里的黛玉。</p>
<p>旁边一个声音听起来已经早熟的男同学不同意这女同学的观点，大声反驳：不，我更喜欢里面的<span>宝钗</span>！不过我只喜欢前八十回里的<span>宝钗</span>！</p>
<p>更旁边的几个唧咕着相互探讨：你喜欢《红楼梦》里的谁？</p>
<p>3——大学生（星级：2星）<br />
高鄂太缺乏审美观了，周汝昌先生说的！</p>
<p>哦？是吗？但周先生的本家周策纵先生却帮高鹗说了许多好话呢！</p>
<p>对，我最喜爱的作家林语堂先生也写过一本《平心论高鹗》的！</p>
<p>周策纵是美国人，他连国籍都不在<span>中国</span>，他有什么资格评论《红楼梦》？那林语堂是个右派，毛主席一点都不喜欢他，你们有没有一点阶级立场？</p>
<p>文学是没有阶级性的，我同意粱实秋，不同意鲁迅。再说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的张爱玲女士不也说高鹗死有余辜吗？你怎么能够用阶级性来判断对错呢！</p>
<p>管它呢！反正我不喜欢高鹗！</p>
<p>那倒是，我也不喜欢高鹗！走，喝酒去！</p>
<p>不行，我没有空！</p>
<p>为什么？</p>
<p>我的毕业论文还没有写呢！</p>
<p>小意思，你写一篇关于《红楼梦》爱情悲剧的论文不就可以了，现在随便哪里都可以抄到几万字呢！而且这题目很热门，像北京西单商场的廉价衣服，哈哈！</p>
<p>是么！那好，喝酒去！</p>
<p>4——诗人（星级：2星半）<br />
最近灵感消失了，总写不出作品来，唉，编辑催得厉害呢！</p>
<p>告诉你一个好方法，读读《红楼梦》，那里头诗词多着呢，看着看着转换几个字不就成你的了！曹雪芹已经死几百年了，他还会追究你抄袭啊？</p>
<p>是吗？那我赶紧去看！<br />
（隔了数日）<br />
我不做诗人了？</p>
<p>为什么？你还写不出诗来？</p>
<p>不是，我看《红楼梦》时随便读了些杂志评论，那杂志很容易写，至少比诗容易写很多。我想改行做评论家，专门批判高鹗，这行当可比诗人那饭碗安全多了，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反对高鹗呢，也不多我一个！</p>
<p>5——文学家（星级：3星）<br />
从文艺角度来讲，高鹗续书的文学价值远远及不上曹雪芹前八十回。那<span>后四十回</span>行 文不紧凑，与前文矛盾重重，而且多妖魔鬼怪，曹雪芹最多也就写写二爷跟二奶奶撞鬼，仅仅撞一次鬼，而高鹗在后面天天让书中角色撞鬼，很显然不是一部美学作 品。我们要提倡美学啊！赞美比批判更美好啊！爱比恨更令世界温馨啊！比如说关于性爱，我们就应该用美学角度去对待它啊！性爱不是肉欲啊！是美学啊！</p>
<p>老师，你跑题了！</p>
<p>啊！哦！哦！啊！跑题？没有，我哪里跑题啊，文学就包括**(xing ai)啊，比如我写的那部……哦，是的，朋友们看，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多么袅娜多姿，高鹗续书简直是混帐，他的文笔之生硬还不如我的作品——同学们，不要认 为我吹牛啊，我对《红楼梦》是深有感触的，我坚决反对高鹗！</p>
<p>6——艺术家（星级：3星半）<br />
做为一个艺术家，得有文学家的文笔、美食家的鼻子。什么作品让我鼻子一闻我就知道是香的还是臭的！我身为中国艺术研究所研究员，难道对于曹雪芹和高鹗的香 和臭都分不出来吗？唉，中国人让高鹗骗了几百年，真是我们艺术界的悲哀，从私下里讲，我也得批判高鹗，用以报我前辈被他蒙蔽瞎眼之仇。像高鹗这么一个恶劣 的<span>人物</span>（“恶劣”正在考证）不配去续《红楼梦》，曹雪芹的作品“放在历史长河中”，即使他的原作被风吹散，湖南剩得五页，黑龙江获得一卷，台湾有半页，满世界像武侠小说里争夺武功秘籍一样也不应该让高鹗去收集整理。</p>
<p>什么是艺术？艺术讲究美；什么是美，残缺美是美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曹雪芹的稿子即使只剩下一页半卷，他那伟大作品的美学感受和人格魅力不会减弱半点，但经过高鹗一收集，反倒让所以人的期望破灭了！别说他篡改了，光说他收集就不对！</p>
<p>打倒帝国主义！打倒高鹗！打倒资产阶级！</p>
<p>7——教授（星级：4星）<br />
说实在话，高鹗的续书我是没有看的，这种作品我没有<span>时间</span>去看，我只是谈这个现象，我以前就谈过韩寒的现象，是现象。而且我把这个现象规划到我的教育事业当中去，我准备开一堂课程，就叫——高鹗续书学。我真没有<span>时间</span>去看高鹗的续书，那不值得我看。不过我的课程开得很好，每堂课不仅有中文系的学生，甚至物理系，化学系的学生都在外面观望。因为我抓住了“消费者”（请饶恕我把学生称为消费者）的弱点，他们听到你反对高鹗他们才不会反对你。</p>
<p>8——学者（星级：4星半）<br />
雪芹（去掉了姓好像对恋人的称呼，但这类学者大多数是男的，他们是否有同性恋倾向我不清楚）的才学千古无第二人呵！高鹗不懂得雪芹的，你看他续书续得……唉！惨不忍睹。要是我续书的话我一定会……这一节我敢断定雪芹是要这样写的……黛玉应该跳水自杀而死才对嘛！</p>
<p>我反对，黛玉不应该跳水自杀，应该是病死为好！</p>
<p>反对无效，怎么会是病死，明明她的生日是二月十二……</p>
<p>你怎么敢断定那是曹雪芹的本意，你还真以为你跟贾宝玉对过话啊！</p>
<p>你们<span>争论</span>什么啊！总之黛玉死了就对了，她总是要死的嘛，管她怎么死啊！</p>
<p>你这是什么治学态度，高鹗篡改雪芹原著，罪该万死，我们有责任恢复雪芹的原始意图，雪芹虽死去了，《红楼梦》可不能完！</p>
<p>不对，不该叫《红楼梦》了，应该叫《石头记》，曹雪芹写这书时候就叫《石头记》！</p>
<p>是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观点是相同的，雪芹作品本来就叫《石头记》——喂！出版社，从今以后《红楼梦》改名《石头记》，高鹗续书那一节剔出来，另外编一本，不要脏了雪芹的“十年辛苦”呵！顺便把我的评注编辑在雪芹原书的页面下角，便于读者参考！</p>
<p>9——疯子（星级：5星）<br />
此人一生无语。但此处无声胜有声！</p>
<p>10——网友（星级：漫天星光）<br />
我的同类，属于高级动物，与猴子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够直立行走。</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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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草云：新版《红楼梦》在开倒车</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backpedalling-new-hlm.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backpedalling-new-hlm.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0:02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音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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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草云：新版《红楼梦》在开倒车</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aes1.html~type=v5_one&#038;label=rela_nextarticle</p>
<p></p>
<p>草云</p>
<p>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朋友，你知道吗？现在争先恐后出版的《红楼梦》和我们年轻时阅读过的《红楼梦》不一样了，你可以仔细对照着读几页，就会发现书上每两三句话就有一处不一样。
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颠峰之作招惹的麻烦还真不少，《水浒》说过了，《金瓶梅》开禁也才是最近十几年的事，它的作者是 谁，谁也说不清楚；《红楼梦》呢，考证了半天，总算勉强确定了是曹雪芹原作，高鹗续作，可是现在面临的是，一个被捧杀，一个被打杀。特别令人感到不安的 是，眼前《红楼梦》的出版情况已经到了混乱不堪的地步：都是《红楼梦》，可是这一本和那一本不一样，一本一个样，内容都有出入。过去强调本子的文学性—— 正是无以伦比的文学性才把其他所有古典杰作都PK下去了，眼下却在强调谁更接近曹雪芹的原本，最接近的就是最正宗的本子。一方面不断声称前80回一定要接 近曹雪芹创作的原本，一方面谁也不愿意舍弃所谓很差劲的后40回，连权威出版社再板，也纷纷抛弃了乙本，推出了甲本和比甲本更早的脂评本的前80回，用很 不协调的文字向读者兜售全书。在市场经济情况下，除了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的书，怎么出书出什么样的书谁也懒得管，但吊诡的是，就是宣称最接近曹雪芹的原本也 甩不掉高鹗，甩不掉高鹗给《红楼梦》按上的后40回的尾巴。但是大人先生们想甩的念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真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
1、我们知道，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时间相当长。这是他自己说的，“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铁定的，创作时间至少十年。在这至少十年的创作过程中，他的手稿不断被朋友和熟人借阅传抄，等到曹雪芹来定稿的时候，这些被传抄的本子已经在外边流传得五花八门了。当然，曹雪芹肯借出去的稿子是他彼时彼地认可的，可是彼时彼地小说还远没有完成，创作还处在进行时当中。且不说故事情节经 常变更，结构样式、叙述语言也在变化，昨天认可的，今天就可能被否定了，增删五次删掉的就是不被他认可的部分。不被认可的有哪些呢？可能是前后矛盾，可能 是枝蔓，可能是一时走神留下的差错，也可能是形式不美、叙述的句式、用词不准确，等等，总之是不理想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手稿并不是越早越好，相 对来说，倒是他越晚认定的稿子越好。可是早期的稿子已经流传在外了，收不回来了，更凄惨的是，他来不及做这些了，不仅来不及给予大家最终定稿，而且手头的 小说都没写完就撒手而去了。也许老天对于天下最希罕的东西都安排了类似的命运，像雕像维纳斯，被人类从土里挖出来的时候就少掉一条胳膊，像卡夫卡，他临终 留下遗嘱，要求好友把他的全部作品都烧掉——使他与马赛尔·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先驱和大师的天才作品，这些作品和时代的关系 好比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你曹先生不是写得好吗，就叫你写不完。这当然是宿命论的说法，不足为训。但就这样，成熟程度参差不齐的《红楼 梦》手稿和抄本都是曹雪芹写的，没错，但最好的是那一种呢？问题就这样来了。下边，高鹗出场了，他把这些流传在私人手里的手抄本都收集起来，也许是完整的 120回，也许只有前80回，就埋头整理去了。结果弄出了一套故事完整的《红楼梦》，交给书商程伟元以当时最先进的刊刻办法——木活字大量印刷了，销路还 挺不错，这就激发了高鄂继续完善前面整理和狗尾续貂的热情。正像作家的小说发表后反响不错，可是读者和作者本人发现了其中的不少瑕疵和硬伤，于是趁再版进 行修改一样。按理，已经整理和修改定稿的东西没有什么了，换言之，为什么不把作品修改得完美无缺再推出去呢？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不完美，原因很多，在首次推 出去的时候或者因匆忙考虑不周密，或者受审美眼光局限有些写法不到位自己还没察觉，等等，这是在任何一位作者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曹雪芹的“批阅十年，增 删五次”就是这个过程。如此架构宏伟的作品，就是完成了后40回也许还会回过头来再修改一番。无论怎样，经过高鹗再次打磨的乙本肯定要好于他的甲本，虽然 可能和手稿或抄本的距离又拉大了一截，却是更完美了。这难道还有疑义吗？弃用乙本而选用甲本简直就叫人不可思议了，明摆着是开倒车。但众多出版社就是要开 倒车，理由就是甲本更接近曹雪芹的原本。这很荒唐，按这个逻辑推理，假设能找到被曹雪芹扔掉的底稿，你是不是觉得把这些废稿连缀起来印成书，可以宣布这就 是最正宗的本子呢？
2、研究版本，研究一部伟大作品的源头是无可非议的，到什么时候都应该予以鼓励，《红楼梦》成书的历史这么扑朔迷离，更值得下工夫去研究了。可是，不要 忘了，《红楼梦》传播中获得最大阅读效应的就是甲乙本，主要是乙本。抛弃了120回本的《红楼梦》、抛弃了甲本和乙本来确证《红楼梦》的伟大就很莫名其妙 了，就像我们对一件半成品的陶瓷、一幅画了一半的画作，创作还在进行中，你怎么敢肯定最终它就是一件稀世珍品呢？哪怕那是陶瓷大王、是齐白石在动手创作， 也不敢打包票。顶尖级的陶瓷制作者和画家们也经常把他们不小心失手的不满意的半成品砸碎、毁弃，这是难以避免的。文学创作这种现象也不鲜见，更别说得要长 年累月笔耕的长篇小说了——有的写到中途写砸了写不下去了难道不允许吗？就是发表的有些作品还虎头蛇尾呢，比如姚雪垠的《李自成》，开头可圈可点，到中间 还马马虎虎，但到了后几卷就日薄西山了，情节平庸，不合理的描写比比皆是，前面那种较为流畅的叙述也变得滞涩了，用词趋于恶俗，仿佛前后不是出自同一位作 者的手笔。我读《李自成》就很纳闷，我怀疑姚老先生写到后来写累了，精力不济了，想草草结束拉倒了，也许他信心突然坍塌了，也许贯穿全书的创作思想动摇 了，连文句也懒得去打磨了。在《红楼梦》手稿流传的那个阶段谁能仅依据前80回本就能断定这部作品是极品，将来两三百年内没有一部作品能够超越的呢？谁也 没有这个先见之明。我们有些人只是依照今天《红楼梦》火爆的阅读盛况去逆推这部作品原始手稿的价值，这是非常无聊的。《红楼梦》只有在全书面世的情况下， 也就是直到它做为一部完整的小说被广泛阅读之后才会被公认。将近300年下来，难道人们就是在仅仅看了前80回，对80回以后写了什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 对它钦佩得五体投地，给它下了古典白话颠峰之作的结论的吗？研究版本是一回事，一部伟大作品被承认是另一回事。现在，不知为什么这两者被混为一谈了。这是 很不正常的。比如，脂评80回本可以印行，但那是供给有兴趣研究它的人使用的，不应该作为这部伟大作品的正身，充其量它也只不过是这部作品的前身。更叫人 不能容忍的是，竟然把公认的全本抛弃掉。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只有荒谬的时代才会干出这等荒谬的事情——到了认人不认货的地步。不过，当下认人不认货已经是 普遍现象，所以说，我们这个时代显示了十足的荒谬！
3、研究者不该动不动就入侵到伟大文学作品的创作上来，可以说哪里好，哪里不好，仿佛看莎士比亚的戏剧，爱看不爱看；读但丁的诗，爱读不爱读；浏览雨果 的小说可以说三道四。没有人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名著，看出了毛病，就说故事应该这样写，应该那样写，非坚持把它改成另一个样子才肯罢休。只有疯子才这样干！ ——因为名著是客观存在，是历史形成的，即使它带着这样那样的毛病，谁也没有权利去动它一根毫毛。可是，中国的〈水浒〉在前、《红楼梦》在后，都成了任人 宰割的羔羊。他们拼命抬曹雪芹，狠狠打压高鹗，硬说后40回比前80回差，却又说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不承认高鹗，却又甩不掉高鹗，于是把高鹗和曹雪芹对立 起来，从前跟我们大讲出身论，说高鹗是个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现在这一套不时兴了，就跟我们大讲特讲复杂的版本，其实这是借曹雪芹的美名自我炫耀！凭心而 论，高鹗不但慧眼识珍珠——《红楼梦》的半成品，而且把这颗珍珠打磨加工成了稀世珍宝——120回有头有尾的小说。他是当仁不让这件稀世珍宝的制作人之 一，谁也否定不了。谁想把高鹗加进《红楼梦》的元素祛除掉，都将是徒劳的——不是大家公认的宝贝假充不了宝贝。像120回本《红楼梦》这样的颠峰文学作 品，不是任何有一得之见自命不凡的学究和戴着虚假桂冠的作家可以打散重来的。不是小看他们，说实在的，他们还不抵高鹗的一根脚趾头。你想，连《红楼梦》怎 么成为伟大作品的都搞不明白，还能干什么呢？凭这些利欲熏心的家伙的势利也只能靠从古书上抄来的故事去忽悠忽悠一般涉世不深的青年和爱起哄的职业粉丝。别 指望他们为我们提供关于阅读这部伟大作品的指导，他们只会糟践我们的文学遗产，像腰斩《水浒》的金圣叹一样偏执，也像金圣叹一样只会留下阉割经典刽子手的骂名！
由于这块土壤的特殊的环境气候，《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正经受着偏见和势利空前的煎熬，它的第一作者曹雪芹和第二作者高鹗（如果曹雪芹写完了120 回，那他也是个称职的终审编辑）身后形成的诡异现象令人不寒而栗。一直高烧不退的红楼热眼下还在持续升温，又要投下天文数字的资金来拍摄新的电视连续剧了， 有人正在绞尽脑汁设计他们自以为是的荒诞结局，结果会怎么样呢？依我看，在文坛艺坛势利之风猛刮的当下还是对这些不抱希望的好。可以预料，拍出来的《红楼 梦》绝不会是字字是血的《红楼梦》，很可能是一场散发着浓重铜臭味的名利场梦——被《红楼梦》诅咒的仕途经济和腐朽的权力会卷土重来攫住我们，使地底下的 曹雪芹不得安宁，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磨出120回全本《红楼梦》的高鹗觉得滑稽。这里正好有一比：同样留下一堆手稿和好些半拉子作品的奥地利作家卡夫卡 身后是怎样的，为卡夫卡作品的传世和出版做出杰出贡献的马克斯·布洛德的遭遇是怎样的，因而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我们的文化权势者们的偏见有多深，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草云：<span>新版</span>《<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在开倒车</p>
<p>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4b8f4f960100aes1.html~type=v5_one&#038;label=rela_nextarticle</p>
<p><span id="more-138"></span></p>
<p>草云</p>
<p>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朋友，你知道吗？现在争先恐后出版的《红楼梦》和我们年轻时阅读过的《红楼梦》不一样了，你可以仔细对照着读几页，就会发现书上每两三句话就有一处不一样。<br />
<span>中国</span>古典白话小说的颠峰之作招惹的麻烦还真不少，《水浒》说过了，《金瓶梅》开禁也才是最近十几年的事，它的<span>作者</span>是 谁，谁也说不清楚；《红楼梦》呢，考证了半天，总算勉强确定了是曹雪芹原作，高鹗续作，可是现在面临的是，一个被捧杀，一个被打杀。特别令人感到不安的 是，眼前《红楼梦》的出版情况已经到了混乱不堪的地步：都是《红楼梦》，可是这一本和那一本不一样，一本一个样，内容都有出入。过去强调本子的文学性—— 正是无以伦比的文学性才把其他所有古典杰作都PK下去了，眼下却在强调谁更接近曹雪芹的原本，最接近的就是最正宗的本子。一方面不断声称前80回一定要接 近曹雪芹创作的原本，一方面谁也不愿意舍弃所谓很差劲的后40回，连权威出版社再板，也纷纷抛弃了乙本，推出了甲本和比甲本更早的脂评本的前80回，用很 不协调的文字向读者兜售全书。在市场经济情况下，除了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的书，怎么出书出什么样的书谁也懒得管，但吊诡的是，就是宣称最接近曹雪芹的原本也 甩不掉高鹗，甩不掉高鹗给《红楼梦》按上的后40回的尾巴。但是大人先生们想甩的念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真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br />
1、我们知道，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span>时间</span>相当长。这是他自己说的，“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铁定的，创作<span>时间</span>至少十年。在这至少十年的创作过程中，他的手稿不断被朋友和熟人借阅传抄，等到曹雪芹来定稿的时候，这些被传抄的本子已经在外边流传得五花八门了。当然，曹雪芹肯借出去的稿子是他彼时彼地认可的，可是彼时彼地小说还远没有完成，创作还处在进行时当中。且不说故事<span>情节</span>经 常变更，结构样式、叙述语言也在变化，昨天认可的，今天就可能被否定了，增删五次删掉的就是不被他认可的部分。不被认可的有哪些呢？可能是前后矛盾，可能 是枝蔓，可能是一时走神留下的差错，也可能是形式不美、叙述的句式、用词不准确，等等，总之是不理想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手稿并不是越早越好，相 对来说，倒是他越晚认定的稿子越好。可是早期的稿子已经流传在外了，收不回来了，更凄惨的是，他来不及做这些了，不仅来不及给予大家最终定稿，而且手头的 小说都没写完就撒手而去了。也许老天对于天下最希罕的东西都安排了类似的命运，像雕像维纳斯，被人类从土里挖出来的时候就少掉一条胳膊，像卡夫卡，他临终 留下遗嘱，要求好友把他的全部作品都烧掉——使他与马赛尔·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先驱和大师的天才作品，这些作品和时代的关系 好比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你曹先生不是写得好吗，就叫你写不完。这当然是宿命论的说法，不足为训。但就这样，成熟程度参差不齐的《红楼 梦》手稿和抄本都是曹雪芹写的，没错，但最好的是那一种呢？问题就这样来了。下边，高鹗出场了，他把这些流传在私人手里的手抄本都收集起来，也许是完整的 120回，也许只有前80回，就埋头整理去了。结果弄出了一套故事完整的《红楼梦》，交给书商程伟元以当时最先进的刊刻办法——木活字大量印刷了，销路还 挺不错，这就激发了高鄂继续完善前面整理和狗尾续貂的热情。正像作家的小说发表后反响不错，可是读者和作者本人发现了其中的不少瑕疵和硬伤，于是趁再版进 行修改一样。按理，已经整理和修改定稿的东西没有什么了，换言之，为什么不把作品修改得完美无缺再推出去呢？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不完美，原因很多，在首次推 出去的时候或者因匆忙考虑不周密，或者受审美眼光局限有些写法不到位自己还没察觉，等等，这是在任何一位作者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曹雪芹的“批阅十年，增 删五次”就是这个过程。如此架构宏伟的作品，就是完成了后40回也许还会回过头来再修改一番。无论怎样，经过高鹗再次打磨的乙本肯定要好于他的甲本，虽然 可能和手稿或抄本的距离又拉大了一截，却是更完美了。这难道还有疑义吗？弃用乙本而选用甲本简直就叫人不可思议了，明摆着是开倒车。但众多出版社就是要开 倒车，理由就是甲本更接近曹雪芹的原本。这很荒唐，按这个逻辑推理，假设能找到被曹雪芹扔掉的底稿，你是不是觉得把这些废稿连缀起来印成书，可以宣布这就 是最正宗的本子呢？<br />
2、研究版本，研究一部伟大作品的源头是无可非议的，到什么时候都应该予以鼓励，《红楼梦》成书的历史这么扑朔迷离，更值得下工夫去研究了。可是，不要 忘了，《红楼梦》传播中获得最大阅读效应的就是甲乙本，主要是乙本。抛弃了120回本的《红楼梦》、抛弃了甲本和乙本来确证《红楼梦》的伟大就很莫名其妙 了，就像我们对一件半成品的陶瓷、一幅画了一半的画作，创作还在进行中，你怎么敢肯定最终它就是一件稀世珍品呢？哪怕那是陶瓷大王、是齐白石在动手创作， 也不敢打包票。顶尖级的陶瓷制作者和画家们也经常把他们不小心失手的不满意的半成品砸碎、毁弃，这是难以避免的。文学创作这种现象也不鲜见，更别说得要长 年累月笔耕的长篇小说了——有的写到中途写砸了写不下去了难道不允许吗？就是发表的有些作品还虎头蛇尾呢，比如姚雪垠的《李自成》，开头可圈可点，到中间 还马马虎虎，但到了后几卷就日薄西山了，情节平庸，不合理的描写比比皆是，前面那种较为流畅的叙述也变得滞涩了，用词趋于恶俗，仿佛前后不是出自同一位作 者的手笔。我读《李自成》就很纳闷，我怀疑姚老先生写到后来写累了，精力不济了，想草草结束拉倒了，也许他信心突然坍塌了，也许贯穿全书的创作思想动摇 了，连文句也懒得去打磨了。在《红楼梦》手稿流传的那个阶段谁能仅依据前80回本就能断定这部作品是极品，将来两三百年内没有一部作品能够超越的呢？谁也 没有这个先见之明。我们有些人只是依照今天《红楼梦》火爆的阅读盛况去逆推这部作品原始手稿的价值，这是非常无聊的。《红楼梦》只有在全书面世的情况下， 也就是直到它做为一部完整的小说被广泛阅读之后才会被公认。将近300年下来，难道人们就是在仅仅看了前80回，对80回以后写了什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 对它钦佩得五体投地，给它下了古典白话颠峰之作的结论的吗？研究版本是一回事，一部伟大作品被承认是另一回事。现在，不知为什么这两者被混为一谈了。这是 很不正常的。比如，脂评80回本可以印行，但那是供给有兴趣研究它的人使用的，不应该作为这部伟大作品的正身，充其量它也只不过是这部作品的前身。更叫人 不能容忍的是，竟然把公认的全本抛弃掉。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只有荒谬的时代才会干出这等荒谬的事情——到了认人不认货的地步。不过，当下认人不认货已经是 普遍现象，所以说，我们这个时代显示了十足的荒谬！<br />
3、研究者不该动不动就入侵到伟大文学作品的创作上来，可以说哪里好，哪里不好，仿佛看莎士比亚的戏剧，爱看不爱看；读但丁的诗，爱读不爱读；浏览雨果 的小说可以说三道四。没有人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名著，看出了毛病，就说故事应该这样写，应该那样写，非坚持把它改成另一个样子才肯罢休。只有疯子才这样干！ ——因为名著是客观存在，是历史形成的，即使它带着这样那样的毛病，谁也没有权利去动它一根毫毛。可是，中国的〈水浒〉在前、《红楼梦》在后，都成了任人 宰割的羔羊。他们拼命抬曹雪芹，狠狠打压高鹗，硬说后40回比前80回差，却又说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不承认高鹗，却又甩不掉高鹗，于是把高鹗和曹雪芹对立 起来，从前跟我们大讲出身论，说高鹗是个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现在这一套不时兴了，就跟我们大讲特讲复杂的版本，其实这是借曹雪芹的美名自我炫耀！凭心而 论，高鹗不但慧眼识珍珠——《红楼梦》的半成品，而且把这颗珍珠打磨加工成了稀世珍宝——120回有头有尾的小说。他是当仁不让这件稀世珍宝的制作人之 一，谁也否定不了。谁想把高鹗加进《红楼梦》的元素祛除掉，都将是徒劳的——不是大家公认的宝贝假充不了宝贝。像120回本《红楼梦》这样的颠峰文学作 品，不是任何有一得之见自命不凡的学究和戴着虚假桂冠的作家可以打散重来的。不是小看他们，说实在的，他们还不抵高鹗的一根脚趾头。你想，连《红楼梦》怎 么成为伟大作品的都搞不明白，还能干什么呢？凭这些利欲熏心的家伙的势利也只能靠从古书上抄来的故事去忽悠忽悠一般涉世不深的青年和爱起哄的职业粉丝。别 指望他们为我们提供关于阅读这部伟大作品的指导，他们只会糟践我们的文学遗产，像腰斩《水浒》的金圣叹一样偏执，也像金圣叹一样只会留下阉割<span>经典</span>刽子手的骂名！<br />
由于这块土壤的特殊的环境气候，《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正经受着偏见和势利空前的煎熬，它的第一作者曹雪芹和第二作者高鹗（如果曹雪芹写完了120 回，那他也是个称职的终审编辑）身后形成的诡异现象令人不寒而栗。一直高烧不退的红楼热眼下还在持续升温，又要投下天文数字的资金来拍摄新的电视<span>连续剧</span>了， 有人正在绞尽脑汁设计他们自以为是的荒诞结局，结果会怎么样呢？依我看，在文坛艺坛势利之风猛刮的当下还是对这些不抱希望的好。可以预料，拍出来的《红楼 梦》绝不会是字字是血的《红楼梦》，很可能是一场散发着浓重铜臭味的名利场梦——被《红楼梦》诅咒的仕途经济和腐朽的权力会卷土重来攫住我们，使地底下的 曹雪芹不得安宁，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磨出120回全本《红楼梦》的高鹗觉得滑稽。这里正好有一比：同样留下一堆手稿和好些半拉子作品的奥地利作家卡夫卡 身后是怎样的，为卡夫卡作品的传世和出版做出杰出贡献的马克斯·布洛德的遭遇是怎样的，因而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我们的文化权势者们的偏见有多深， 他们的势利多么叫人不能容忍！ 唉，谁叫曹雪芹和高鹗生在中国的呢？谁叫《红楼梦》成为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的呢？这样的煎熬到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啊！</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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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xianglingfuzheng-languiqifang.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xianglingfuzheng-languiqifang.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38:5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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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红楼梦》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旧文） (2006-03-09 18:21:26)</p>
<p></p>
<p>作者：逃生的年华</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fea85c010002bq.html#articlecommentname</p>
<p>俞平伯曾经分析了红楼梦作者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我同意的。但他却没有给高鹗续书的态度下个结论，所以至今我也找不到高鹗的续书态度是什么。其实在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的序里顾颉刚曾经少许提到过续书者态度的问题。顾颉刚在序里提到：</p>
<p>我的结论是：高氏续作之先，曾经对于本文用过一番工夫，因误会而弄错固是不免，但他决不敢自出主张，把曹雪芹意思变换……</p>
<p>我引这段话的意思，在于我的一位朋友对于红楼梦后40回的续书写作手法的不认同，态度尖锐到张爱玲的“憾事”说。</p>
<p>我的一个朋友，多次阐明自己最不能接受高君续书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两节，厌恶之极，恨不得将两节自书中挖去，欲除之而后快。我对其表明自己的 态度，说对“香菱扶正”一节也是深恶痛绝，只是对于“兰贵齐芳”一节不是厌恶，而是对高君的续书思维方式不正确——用一种理解的态度去对待。她表明她自己 对“兰贵齐芳”于“香菱扶正”更痛恨之，其咬牙切齿之样尤在眼前，并用了个“美国的大厦倒了，忽然又有人将那倒了的大厦竖了起来，呵呵，给美国人挣足了面 子”的比喻来压倒我。</p>
<p>我们读书的时候，应当用一种宽解的态度去对待任何文字，我们现在读的每一个字首先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鲁迅说当自己没有对自己的敌人发难的时候，不代表自己 仁慈了，自己心地善良了，宽大了，而只不过自己没有了还嘴的能力了。尽管是如此，鲁迅的前提还是敌人，而首先我们没有敌人。而如果我们首先把高君当成一个 敌人来对待，我们则没有看后40回的必要了（对于这点，我想很多读者中了俞平伯的毒不少，而中毒却与俞平伯实在是没有多大关系，这也是后面要谈的）。</p>
<p>高君之所以遭到多人的痛谴，根本在于其不该不承认书是自己续的，而讲是曹雪芹自己的底稿，他只是做了整理和修订。这是他犯的致命的错误。俞平伯认为凡书不能续，续书者均会吃力不讨好，很是在理。基本上，我是同意顾颉刚对高君之态度的，至于书中所谓歪曲的曹雪芹原意的情节，可做两解。</p>
<p>一点：如诸人说说，红楼梦续者是个天才，却又不是个特高明的天才，这个“特高明”，当然是对于曹雪芹而言的。我同意这个天才的名分之说。这也是大家有目共 睹的，后40回文字的描写，大不及前80回的美丽和紧凑（让人感动不代表文字一定的成功或说相对成功），在这个基础上，相对不高明的高鹗在不敢放肆的同时 却在立毡的“揣测圣意”，想明白雪芹后面会怎么写，将怎么写，在揣测的过程中，如顾颉刚说的样“因误解而弄错固是不免”，其实我们需要试想一下，两个相隔 半个多世纪的文人，一个历尽繁华，却穷困潦倒，一个是中年不得志，在修举业的书生，怎么能刻意的让他们的思想走到一起呢（如果《红楼梦》都代表着原著者和 续作者的思想），那么原书和续书也就只是勉强的撮合了，当然，这个勉强的撮合是高鹗一厢情愿的并且他“勉强成了”若干时间。在这个勉强的过程中，相对于现代人的思想来说，高鹗大大歪曲了原作者的本意，就如“琪官”对“兰贵齐芳”之深恶痛绝。</p>
<p>至于“兰贵齐芳”一节，我们最先要知道“兰”的判词，原书第五回道：后面又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披霞冠的美人。也有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嫉，枉与他人做笑谈！……</p>
<p>红楼梦曲第12支：……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p>
<p>大致我们可知，李纨一定是享受了一些荣华富贵的，那么，她这段富贵是在什么时候呢？我可以毫不怀疑的说一定是在贾府被抄家之后，试想在贾府被抄家之前，李 氏过得虽然凄苦，却只是说精神上的痛苦，她是个年少的寡妇，失去丈夫的痛苦只有让她把自己的儿子来精心养育而冲淡那份失夫之痛，而自己的所有希望也就在自 己的儿子身上。如果照“琪官”推测，贾兰“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之际为抄家之前，一是时间 过早，贾兰年龄不太够。（具体另见贾兰中第时间之分析）再说忽然写出个小子得了大官，太过偶然；二是未抄家之前，贾府之生活状况，也绝不会因为贾兰中了个 什么官而让其母大喜特喜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贾兰的发达之时一定是在贾府抄家之后。</p>
<p>高鹗可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写了贾府抄家之后，又大写了几章二次复兴的势头，有人便大骂，说前后文不对，云云。我们可以想象，高君既然确定让贾府抄 了家，但不会说他不明白曹雪芹之原意——贾府必然衰亡，那他既然让它衰亡了，为什么会让它起死回生呢？原因是他没有彻底的弄清楚雪芹对于“兰贵齐芳”具体 的将要写作的态度。我敢断定，曹雪芹要表明贾府的第二次复兴在他心里必然存在的。鲁迅在其《中国小 说史略》中：“雍正六年，￥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 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 可以看出，鲁迅承认了曹家其实确有第二次兴衰的——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归北京之时即对书中第一次抄家 之后，如书中迎春说“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等语。（注：关于这段话，著名红学家邓遂夫用其证明曹雪芹书中所写之繁华即是回北京后的小复苏，我不以为然）。这时的曹家，也并非到了“贫居西郊，啜饘粥”的地步。如果相信胡适红 楼梦之“自述”说，倒也不可不借为一证一用。可是难道曹雪芹真是在写家传，要将这些一砖一瓦都放到他呕心厉血十年的倾心著作中吗？这时候高鹗得到了误解， 我猜想曹雪芹对于这一段，一定是暗写或者是不写，能够让读者知道贾家有第二次短暂并且毫无意义（昏惨惨黄泉路进）的复兴就够了，可是高君却大写特写，让读 者有了大的误解，他自己也将自己的续书溶入了矛盾之处，读者看了——明明“大厦倒了，怎么还会竖立了起来呢？”这是高鹗的续书中第一个必定存在的错误，是 不可避免的，也是一定存在的。续书者的苦恼也就在这里，或许你懂了原作者的这一节，却丢了那一节。似懂非懂即更铸大错，总是要丢一些的，何况是对于《红楼 梦》这么一部大著呢！</p>
<p>二点：由于高鹗自打续书起就有了要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可不犯下了在故意错误中的第二个错误——更改了原著中的一些字词。前面说到高鹗续书中最大的错误就 是冒己作为原作，所以他又不得不有了将要说的第二个错误——篡改，这是个更大的罪过。高鹗怎么会去篡改作者的原文而“歪曲作者本意”呢？他不是不敢自出主 张么？是的，高鹗本来是不敢自出主张的，但因为他太想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醍了。为了让读者认为后40回也是作者之原稿，那么他只好尽量 的自圆其说，将前后文衔接起来，不让读者看出蛛丝马迹。他自认为高明，可后世之人更高一筹，发现了并且给他戴了一顶“篡改”的高帽。</p>
<p>在高鹗的续书中，他大概觉得将宝玉写成出家是自己的得意手笔，写完后回头一看，这个故事却是讲“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来着，而自己的宝玉出 家了，世态自然也算炎凉，但总感觉不即“引度彼岸”来得真切，来得首尾呼应，大笔一挥，改了。这下他大满意，宝玉也出家了，他到了彼岸了，这下世人该相信 了吧；再想自己心中的宝玉既然是要出家的，又是中了举人的，那可是个清白的人儿啊，切不可做出“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的，便只得将罪名挪走甚至加 到袭人身上，成了“同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了。而后面宝玉强*金钏儿之事不是一个字两个字可以做罢的，便只得摇头叹息的份了。</p>
<p>其实高鹗这个有才之人，本来做了件有才的事情，虽然吃力不讨好，可其文字功底试问世人谁还能将《红楼梦》续得这么好的呢？只可惜的是，《红楼梦》本来就是 续不得的，更是改不得的，要么你明说自己改了，要么一字不改，只说自己续了，但他两件事都做了，却两件事都没有告之世人。他虽然将世人哄了百余年，世人终 将他戳穿。</p>
<p>我们要平心论高鹗，他的骗局被戳穿后，我们不能说他的才短，只能说曹雪芹的才太高了，高鹗的才华原可不去补《红楼梦》而做别的事情的，但至于续《红楼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旧文） (2006-03-09 18:21:26)</p>
<p><span id="more-136"></span></p>
<p><span>作者</span>：逃生的年华</p>
<p>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5fea85c010002bq.html#articlecommentname</p>
<p>俞平伯曾经分析了红楼梦作者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我同意的。但他却没有给高鹗续书的态度下个结论，所以至今我也找不到高鹗的续书态度是什么。其实在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的序里顾颉刚曾经少许提到过续书者态度的问题。顾颉刚在序里提到：</p>
<p>我的结论是：高氏续作之先，曾经对于本文用过一番工夫，因误会而弄错固是不免，但他决不敢自出主张，把曹雪芹意思变换……</p>
<p>我引这段话的意思，在于我的一位朋友对于红楼梦后40回的续书写作手法的不认同，态度尖锐到张爱玲的“憾事”说。</p>
<p>我的一个朋友，多次阐明自己最不能接受高君续书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两节，厌恶之极，恨不得将两节自书中挖去，欲除之而后快。我对其表明自己的 态度，说对“香菱扶正”一节也是深恶痛绝，只是对于“兰贵齐芳”一节不是厌恶，而是对高君的续书思维方式不正确——用一种理解的态度去对待。她表明她自己 对“兰贵齐芳”于“香菱扶正”更痛恨之，其咬牙切齿之样尤在眼前，并用了个“美国的大厦倒了，忽然又有人将那倒了的大厦竖了起来，呵呵，给美国人挣足了面 子”的比喻来压倒我。</p>
<p>我们读书的时候，应当用一种宽解的态度去对待任何文字，我们现在读的每一个字首先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鲁迅说当自己没有对自己的敌人发难的时候，不代表自己 仁慈了，自己心地善良了，宽大了，而只不过自己没有了还嘴的能力了。尽管是如此，鲁迅的前提还是敌人，而首先我们没有敌人。而如果我们首先把高君当成一个 敌人来对待，我们则没有看后40回的必要了（对于这点，我想很多读者中了俞平伯的毒不少，而中毒却与俞平伯实在是没有多大关系，这也是后面要谈的）。</p>
<p>高君之所以遭到多人的痛谴，根本在于其不该不承认书是自己续的，而讲是曹雪芹自己的底稿，他只是做了整理和修订。这是他犯的致命的错误。俞平伯认为凡书不能续，续书者均会吃力不讨好，很是在理。基本上，我是同意顾颉刚对高君之态度的，至于书中所谓歪曲的曹雪芹原意的<span>情节</span>，可做两解。</p>
<p>一点：如诸人说说，红楼梦续者是个天才，却又不是个特高明的天才，这个“特高明”，当然是对于曹雪芹而言的。我同意这个天才的名分之说。这也是大家有目共 睹的，后40回文字的描写，大不及前80回的美丽和紧凑（让人感动不代表文字一定的成功或说相对成功），在这个基础上，相对不高明的高鹗在不敢放肆的同时 却在立毡的“揣测圣意”，想明白雪芹后面会怎么写，将怎么写，在揣测的过程中，如顾颉刚说的样“因误解而弄错固是不免”，其实我们需要试想一下，两个相隔 半个多世纪的文人，一个历尽繁华，却穷困潦倒，一个是中年不得志，在修举业的书生，怎么能刻意的让他们的思想走到一起呢（如果《红楼梦》都代表着原著者和 续作者的思想），那么原书和续书也就只是勉强的撮合了，当然，这个勉强的撮合是高鹗一厢情愿的并且他“勉强成了”若干<span>时间</span>。在这个勉强的过程中，相对于现代人的思想来说，高鹗大大歪曲了原作者的本意，就如“琪官”对“兰贵齐芳”之深恶痛绝。</p>
<p>至于“兰贵齐芳”一节，我们最先要知道“兰”的判词，原书第五回道：后面又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披霞冠的美人。也有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嫉，枉与他人做笑谈！……</p>
<p>红楼梦曲第12支：……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p>
<p>大致我们可知，李纨一定是享受了一些荣华富贵的，那么，她这段富贵是在什么时候呢？我可以毫不怀疑的说一定是在贾府被抄家之后，试想在贾府被抄家之前，李 氏过得虽然凄苦，却只是说精神上的痛苦，她是个年少的寡妇，失去丈夫的痛苦只有让她把自己的儿子来精心养育而冲淡那份失夫之痛，而自己的所有希望也就在自 己的儿子身上。如果照“琪官”推测，贾兰“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之际为抄家之前，一是时间 过早，贾兰年龄不太够。（具体另见贾兰中第时间之分析）再说忽然写出个小子得了大官，太过偶然；二是未抄家之前，贾府之生活状况，也绝不会因为贾兰中了个 什么官而让其母大喜特喜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贾兰的发达之时一定是在贾府抄家之后。</p>
<p>高鹗可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写了贾府抄家之后，又大写了几章二次复兴的势头，有人便大骂，说前后文不对，云云。我们可以想象，高君既然确定让贾府抄 了家，但不会说他不明白曹雪芹之原意——贾府必然衰亡，那他既然让它衰亡了，为什么会让它起死回生呢？原因是他没有彻底的弄清楚雪芹对于“兰贵齐芳”具体 的将要写作的态度。我敢断定，曹雪芹要表明贾府的第二次复兴在他心里必然存在的。鲁迅在其《<span>中国</span>小 说史略》中：“雍正六年，￥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 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 可以看出，鲁迅承认了曹家其实确有第二次兴衰的——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归北京之时即对书中第一次抄家 之后，如书中迎春说“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等语。（注：关于这段话，著名<span>红学</span>家邓遂夫用其证明曹雪芹书中所写之繁华即是回北京后的小复苏，我不以为然）。这时的曹家，也并非到了“贫居西郊，啜饘粥”的地步。如果相信<span>胡适</span>红 楼梦之“自述”说，倒也不可不借为一证一用。可是难道曹雪芹真是在写家传，要将这些一砖一瓦都放到他呕心厉血十年的倾心著作中吗？这时候高鹗得到了误解， 我猜想曹雪芹对于这一段，一定是暗写或者是不写，能够让读者知道贾家有第二次短暂并且毫无意义（昏惨惨黄泉路进）的复兴就够了，可是高君却大写特写，让读 者有了大的误解，他自己也将自己的续书溶入了矛盾之处，读者看了——明明“大厦倒了，怎么还会竖立了起来呢？”这是高鹗的续书中第一个必定存在的错误，是 不可避免的，也是一定存在的。续书者的苦恼也就在这里，或许你懂了原作者的这一节，却丢了那一节。似懂非懂即更铸大错，总是要丢一些的，何况是对于《红楼 梦》这么一部大著呢！</p>
<p>二点：由于高鹗自打续书起就有了要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可不犯下了在故意错误中的第二个错误——更改了原著中的一些字词。前面说到高鹗续书中最大的错误就 是冒己作为原作，所以他又不得不有了将要说的第二个错误——篡改，这是个更大的罪过。高鹗怎么会去篡改作者的原文而“歪曲作者本意”呢？他不是不敢自出主 张么？是的，高鹗本来是不敢自出主张的，但因为他太想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醍了。为了让读者认为后40回也是作者之原稿，那么他只好尽量 的自圆其说，将前后文衔接起来，不让读者看出蛛丝马迹。他自认为高明，可后世之人更高一筹，发现了并且给他戴了一顶“篡改”的高帽。</p>
<p>在高鹗的续书中，他大概觉得将宝玉写成出家是自己的得意手笔，写完后回头一看，这个故事却是讲“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来着，而自己的宝玉出 家了，世态自然也算炎凉，但总感觉不即“引度彼岸”来得真切，来得首尾呼应，大笔一挥，改了。这下他大满意，宝玉也出家了，他到了彼岸了，这下世人该相信 了吧；再想自己心中的宝玉既然是要出家的，又是中了举人的，那可是个清白的人儿啊，切不可做出“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的，便只得将罪名挪走甚至加 到袭人身上，成了“同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了。而后面宝玉强*金钏儿之事不是一个字两个字可以做罢的，便只得摇头叹息的份了。</p>
<p>其实高鹗这个有才之人，本来做了件有才的事情，虽然吃力不讨好，可其文字功底试问世人谁还能将《红楼梦》续得这么好的呢？只可惜的是，《红楼梦》本来就是 续不得的，更是改不得的，要么你明说自己改了，要么一字不改，只说自己续了，但他两件事都做了，却两件事都没有告之世人。他虽然将世人哄了百余年，世人终 将他戳穿。</p>
<p>我们要平心论高鹗，他的骗局被戳穿后，我们不能说他的才短，只能说曹雪芹的才太高了，高鹗的才华原可不去补《红楼梦》而做别的事情的，但至于续《红楼 梦》，这个世界却不可能有这么个人了。但是我们始终还是要记得后40回里那些让你要流泪的场景的描写，戴玉潇湘院的嗦嗦夜雨，她那“宝玉，你好……”的绝 语。更多更多……</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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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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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weiliezhizuo.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37:5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书架]]></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34</guid>
		<description><![CDATA[<p>作者：ryg118
——关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82年3月和1996年12月出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简称“艺院本”）
你能相信么？</p>
<p></p>
<p>一部行销了二十五年，发行量在数百万册以上；由权威出版社出版，由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校注的中国文学经典名著《红楼梦》，居然是一本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你能想象么？</p>
<p>该“艺院本”（前八十回）对《红楼梦》思想和艺术的贬损，对人物形象的歪曲；其逻辑之颠倒，语言之错乱；其文笔之卑劣，格调之低下；其违背常识之笑话百出，已达令人惊愕之地步！</p>
<p>你能知道么？</p>
<p>这个所谓的“艺院本”根本就不是什么“一个学术价值很高，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冯其庸语——《红楼梦》校注本再版序）；恰恰相反，它是一个与雪芹之原稿相去甚远，毫无价值可言的低劣货色！</p>
<p>会是这样么？对于笔者的上述断言，善良的读者难免产生这样的疑问。那就让我们从其中摘取若干的文句与段落来仔细品味一下吧，虽然从这本伪劣之作中摘取一些 荒谬的文字是一件再轻松不过的事（因为它随处可见），但让尊敬的读者为此而劳神费时，笔者的内心着实感到不安。不过，让人稍觉欣慰的是，在经历了那样的劳 神费时之后，您一定会开怀大笑的。因为那是笑话连着笑话，绝不会让今天哪怕只喜欢搞笑的人们感到失望。</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3页）
“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到：‘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 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 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 术……”</p>
<p>这里我们首先要说的是从第3页到第10页，“蠢物”或“粗蠢”、“质蠢”一词反反复复出现了九次，可以说是张嘴“蠢物”，闭口“粗蠢”。叙述者（非曹雪 芹）似乎对这一词汇情有独钟，以至于第三回初见宝玉的黛玉，心里也产生了“蠢物”的念头（见47页）。按照叙述者的意思，这里的“蠢物”（石头）便是日后 的宝玉（这里我们不去讨论这样的认为是否正确）。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宝玉是红楼之魂，没有宝玉便没有红楼。宝玉的身上凝聚了雪芹全部的思想情感人格， 是他希望的寄托！雪芹会用这样的词汇去称谓宝玉么？也许有过一两次的戏言，但那和这种没完没了的贬斥根本不同。如果这样的提问与说法有些让人不以为然的 话，那么我们就需要清楚这“蠢物”一词的一再出现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直接来自于叙述者对宝玉的看法，也就是笔者要谈的根本点，对宝玉形象的贬损和歪曲。相 信读者朋友看了上面摘录的那段文字后，对此已十分清楚。雪芹笔下的宝玉会是那样一付低贱的嘴脸么？红楼中贯穿始终的宝玉究竟是怎样看待荣华富贵的，好象已 不须笔者多言；因为红楼的读者一定都记得宝玉的一句话：“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红楼梦》第七回）。</p>
<p>该“艺院本”对红楼之思想和人物的歪曲并不限于宝玉。上面摘录文字的最后一句是关于那一僧一道的。这一僧一道在红楼中是大智慧的化身，是宝玉的引路人，是 他的生命启示录！这样的“仙人”怎么可能是“念咒书符，大展幻术”犹如红楼第一百零二回中那帮乌烟瘴气的巫师，俗称“跳大神”的呢？</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5页至第6页）
“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 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 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 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 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 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 心，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书？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 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 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何如？”</p>
<p>观阅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件遭罪的事，它让人觉得很累。因为它别别扭扭，颠三倒四；乱七八糟，毫无章法；拖沓累赘，诘屈聱牙。干干巴巴全无丝毫的文学色彩，阅 读这样的文字，我们从何去体会、欣赏、享受一代文学大师提供给我们的文学滋润之美呢？可以看出，叙述者是在用自己的语言拆解着雪芹的意思，只是他毫不为自 己低下的思想、猥琐的人格，卑劣的文笔而脸红，只是他忘记了这样的造假文字会被别人一眼认出。</p>
<p>笔者在抄录这荒谬的文字之前，内心总觉得有好多话要说，可一旦将其抄写出来，又觉得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事实就是那样明摆着——“若云无朝代……又有何 难？”有违常情，故作姿态的反问；“历来野史，不可胜数，市井俗人……特多，满纸……文君，今之人……理治之书，满纸……红娘小玉”，让人困惑不知有何意 义的意思和语句的前后重复？大约是意欲拆解，但又不知如何拆解，于是就乱拆瞎解吧（同样的情形前面就已存在，“温柔富贵乡”一词前后重复两次）。这不由得 让人想问一句，作为一位世界级的大作家，雪芹表述自己的思想和对语言文字的驾驭会如此的低能么？“者也之乎”，本来是“之乎者也”，为何别扭成“者也之 乎”？不错，这确是雪芹厌恶和反对的。可是你看一下这个“艺院本”，仅作品的开头部分，“之乎者也”便充斥字里行间，多得让人丧失了统计的兴趣，就是在笔 者所摘录的片段中也到处都是。不过，这里也许不仅有着语言文字这种外在的不堪，而更有着内在的对于雪芹之意的原则上的违背——“今之人……理治之书？”这 种直接站在世人的对立面，对当下之人的直接指斥与雪芹特定的一贯的表达方式完全不符。</p>
<p>花费相当的时间与 精力，来谈论这些只要是正常的人便可看出的不知是些什么玩儿艺儿的语言文字，笔者的内心里是极不情愿颇感委屈的！然而，为了雪芹和红楼，为了千万单纯善良 的读者，为了未来的中国文化；也为了那些学问固然高深，但至今尚没有解决启蒙问题的“学者专家”；还有那些追逐于权威，听命于权威，兴趣盎然地闻权威而起 舞的人们，我们不得不继续。</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1至2页）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茅椽蓬牖，瓦灶绳床”自不待言；可谁能解释得了“晨夕风露，阶柳庭花”如何能妨碍作者的襟怀笔墨？</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4页）
“ 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 一个“后面”一个“诗后”，究竟哪个在前？哪个在后？既然已说了是那么“一段故事”的后面有一首诗，怎么一首诗的后面还是那么“一段故事”？如此明显的逻 辑错乱，说明所为者在故意胡为的同时，只能是一个弱智的傻子。</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6页）
“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红楼的实际情形是这样么？唯恐人们不解其意的雪芹能这样去介绍自己的著作么？因为这不仅是一种降格，恐怕还是一种侮辱！</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7页）
“ 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有城曰阊门者”。——姑苏所在众所周知，可有谁知道那座叫“阊门”的城呢？按照该页下面的注释我们知道，“阊门者”（“之乎者也” 不仅随处可见，而且还随便乱用）就是苏州城的西北门，“这里代指苏州城”。可文中明明说的是“城”不是“城门”，难道“城”和“城门”是一回事么？再者， 能用城中的某一个门代指整个城市么？（比如，天安门能代指整个北京么？我们可以说“我去北京”，可我们能将北京略去，说“我去天安门么”？）还有，既然说 的都是一个地方，那为何要进行二次指认呢？行文至此，笔者的内心里充满了荒诞感！因为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这样颇为费力地去分辨一个幼儿园大班的问题？</p>
<p>（同上）
“ 倒是神仙一流人品”。——看来，我们必须保有相当的耐心，虽然那荒谬的内容苍白得不值一提，但它所具有的质与量，却不是一天铸就的。此时，看着眼前的这个 “艺院本”，我忽然极想问一声，究意是谁制造了这个“不咬人虼蝇人”的癞蛤蟆？——真是笑话！不是人的神仙那里居然有着“人品”，而且是堪称模范的“人品 ”，不然怎么会将一个人的“人品”比成神仙呢？我们可以将一个人的外在形状比作神仙，但我们能将一个人的内在品质与神仙相连么？这样既不合情更不合理，违 反起码常识的文字真让人不知该如何！或许，读到这里您一定笑了；不过您先别笑，因为比这更可笑的还在后头呢。</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9页）
“ 想来这一段故事，比历来风月事故更加琐碎细腻了。……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想这一干人入世，其情痴色 鬼，贤愚不肖者，悉与前人传述不同矣。”——《红楼梦》是简单的风月故事么？雪芹对于风月故事的哀怜与批判的态度，叙述者领悟到了么？虽说“悉与前人传述 不同矣”，但他还是将红楼与风月故事联系在一起。而“情痴”一词不由得让人想起“更有情痴抱恨长”的诗句。“情痴”指谁？将“情痴”与“色鬼”相连表达的 究竟是谁的意思？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好象还颇为肯定的叙述中，流露的却是对雪芹和红楼的非议和否定。</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12页）
“想定是我家主人常说的贾雨村了……想定是此人无疑了。”——依旧是那样的颠三倒四，逻辑错乱。</p>
<p>（该“艺院本”第二回第22页）
“外谢甄家娘子许多物事”。——真是别扭！什么叫“物事”？也许是笔者的人生经历和阅读经验实在有限，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缘故，所以才对这样的用词感到疑惑不解。</p>
<p>（同上）
“封肃喜的屁滚尿流”——雪芹能出如此拙劣、卑劣之笔么？</p>
<p>（该“艺院本”第二回第27页）
“他父亲又不肯回原籍来”。——贾敬的原籍是哪？从行文中可知，贾敬不过是居于城外，不肯回家罢了。即便其家所在之地就是他的原籍，也没必要如此表达。至此，叙述者似乎露出了“装像”之态，这样的“装像”之态后面还有着恶性的发展。</p>
<p>（该“艺院本”第二回第28页）
“ 政老爹便大怒了”。——（关于这口语化的“敬老爹”、“政老爹”的称谓，突显着一个一方面读着《红楼梦》，一方面又向他人转述故事的神态，绝对有违于此时 此地所必须的文学语言的叙述。将这样的文字混成红楼的正文，可见其洒脱与随意，只是他忘记了自己的无耻！）这个贾政也是的，一个吃屎的孩子抓周的事，不太 高兴也就罢了，值得大怒么？其实，这并不是贾政的真实反映，而是前面说的叙述者的“装像”在继续。</p>
<p>（该“艺院本”第二回第32页）
“不与近日女子相同”。——好象得远一点，但总不会与母系社会或遥远的太空人时代的女子相同吧？</p>
<p>（同上）
“可伤上月竟亡故了”。——啥叫“可伤”？在此，我们不能不佩服叙述者造词的能力与勇气！但遗憾的是，大约只有被称作“二百五”的人才有这样的能力与勇气。还有，究竟亡故的是其母还是其女？读者朋友不妨去看一下，初读红楼的人一定难免误会。</p>
<p>（该“艺院本”第二回第37页）
“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笔者不能不为自己的文化水平深感惭愧！因为我实在理解不了此时此句中的“轻轻”二字。</p>
<p>（同上）
“另换了三四个……小厮上来，复抬起轿子”。——连抬轿子的人数都不能确定，兴许是三个，兴许是四个。试问叙述者，你见过三个人抬的轿子么？那样的轿子怎么抬，怎么坐呢？</p>
<p>（该“艺院本”第三回第38页）
“黛玉方进入房时……方欲拜见时……方拜见了。”——这个叙述者大约是从来没有写过什么东西的，不然他不会不懂得，这种字词语句上的毫无变化的单调重复，是为文者的大忌！</p>
<p>（同上）
“——此即冷子兴所云之史氏太君，贾赦贾政之母也”。——这样的说明难道是怕读者忘了么？有什么必要再次刻意强调？如此之笔墨绝不能是雪芹所为，因为它是一句废话！</p>
<p>（该“艺院本”第三回第40页）
“…… 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泼皮”者，无赖、流氓也。（笔者可能受了传染，也开始“者也”起来。）王熙凤是这样的人么？“破落户”者先富 后穷也，莫非这时的贾母知道凤姐日后的结局？这和向别人介绍一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有什么关系？“南省”，在这个“艺院本”叙述者的笔下，不仅大量存在着语 法和用词上的病句，而且还经常出现让你莫明其妙的名词；有谁能知道这个“南省”在哪？</p>
<p>（该“艺院本”第三回第43页）
“黛玉便知这方是正经正内室，一条大甬路，直接出大门的”。——哦，王夫人的居处，除了这个“正经”正内室而外，还有着一个“不正经”的正内室。只是我们 在叙述的过程中实在找不到它的影子。并且，这个“正经”正内室直接与荣国府的大门相对。按照贾政和王夫人的地位，他们的居所会处在这样一个位置么？若此， 那前面黛玉转的那些弯儿该如何解释呢？</p>
<p>（该“艺院本”第三回第44页）
“右边几上汝窑美人觚——觚内插着时鲜花卉，并茗碗痰盒等物。”——右边的“几上”怎么个汝窑美人觚？难道是那只“几”自己生出来的么？而且，那只觚内除 了插着时鲜花卉而外，还放着茗碗痰盒等物，放得下么？这是怎样的不通！说老实话，初读这段文字我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笔者虽然没有逃过荒要过饭，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作者</span>：ryg118<br />
——关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82年3月和1996年12月出版，由<span>中国</span>艺术研究院《<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研究所校注的古典文学名著《<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简称“艺院本”）<br />
你能相信么？</p>
<p><span id="more-134"></span></p>
<p>一部行销了二十五年，发行量在数百万册以上；由权威出版社出版，由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校注的中国文学<span>经典</span>名著《红楼梦》，居然是一本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你能想象么？</p>
<p>该“艺院本”（前八十回）对《红楼梦》思想和艺术的贬损，对<span>人物</span>形象的歪曲；其逻辑之颠倒，语言之错乱；其文笔之卑劣，格调之低下；其违背常识之笑话百出，已达令人惊愕之地步！</p>
<p>你能知道么？</p>
<p>这个所谓的“艺院本”根本就不是什么“一个学术价值很高，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冯其庸语——《红楼梦》校注本再版序）；恰恰相反，它是一个与雪芹之原稿相去甚远，毫无价值可言的低劣货色！</p>
<p>会是这样么？对于笔者的上述断言，善良的读者难免产生这样的疑问。那就让我们从其中摘取若干的文句与段落来仔细品味一下吧，虽然从这本伪劣之作中摘取一些 荒谬的文字是一件再轻松不过的事（因为它随处可见），但让尊敬的读者为此而劳神费时，笔者的内心着实感到不安。不过，让人稍觉欣慰的是，在经历了那样的劳 神费时之后，您一定会开怀大笑的。因为那是笑话连着笑话，绝不会让今天哪怕只喜欢搞笑的人们感到失望。</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3页）<br />
“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到：‘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 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 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 术……”</p>
<p>这里我们首先要说的是从第3页到第10页，“蠢物”或“粗蠢”、“质蠢”一词反反复复出现了九次，可以说是张嘴“蠢物”，闭口“粗蠢”。叙述者（非曹雪 芹）似乎对这一词汇情有独钟，以至于第三回初见宝玉的黛玉，心里也产生了“蠢物”的念头（见47页）。按照叙述者的意思，这里的“蠢物”（石头）便是日后 的宝玉（这里我们不去讨论这样的认为是否正确）。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宝玉是红楼之魂，没有宝玉便没有红楼。宝玉的身上凝聚了雪芹全部的思想情感人格， 是他希望的寄托！雪芹会用这样的词汇去称谓宝玉么？也许有过一两次的戏言，但那和这种没完没了的贬斥根本不同。如果这样的提问与说法有些让人不以为然的 话，那么我们就需要清楚这“蠢物”一词的一再出现并非凭空而来，而是直接来自于叙述者对宝玉的看法，也就是笔者要谈的根本点，对宝玉形象的贬损和歪曲。相 信读者朋友看了上面摘录的那段文字后，对此已十分清楚。雪芹笔下的宝玉会是那样一付低贱的嘴脸么？红楼中贯穿始终的宝玉究竟是怎样看待荣华富贵的，好象已 不须笔者多言；因为红楼的读者一定都记得宝玉的一句话：“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红楼梦》第七回）。</p>
<p>该“艺院本”对红楼之思想和人物的歪曲并不限于宝玉。上面摘录文字的最后一句是关于那一僧一道的。这一僧一道在红楼中是大智慧的化身，是宝玉的引路人，是 他的生命启示录！这样的“仙人”怎么可能是“念咒书符，大展幻术”犹如红楼第一百零二回中那帮乌烟瘴气的巫师，俗称“跳大神”的呢？</p>
<p>（该“艺院本”第一回第5页至第6页）<br />
“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 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 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 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 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 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 心，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书？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 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 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何如？”</p>
<p>观阅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件遭罪的事，它让人觉得很累。因为它别别扭扭，颠三倒四；乱七八糟，毫无章法；拖沓累赘，诘屈聱牙。干干巴巴全无丝毫的文学色彩，阅 读这样的文字，我们从何去体会、欣赏、享受一代文学大师提供给我们的文学滋润之美呢？可以看出，叙述者是在用自己的语言拆解着雪芹的意思，只是他毫不为自 己低下的思想、猥琐的人格，卑劣的文笔而脸红，只是他忘记了这样的造假文字会被别人一眼认出。</p>
<p>笔者在抄录这荒谬的文字之前，内心总觉得有好多话要说，可一旦将其抄写出来，又觉得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事实就是那样明摆着——“若云无朝代……又有何 难？”有违常情，故作姿态的反问；“历来野史，不可胜数，市井俗人……特多，满纸……文君，今之人……理治之书，满纸……红娘小玉”，让人困惑不知有何意 义的意思和语句的前后重复？大约是意欲拆解，但又不知如何拆解，于是就乱拆瞎解吧（同样的情形前面就已存在，“温柔富贵乡”一词前后重复两次）。这不由得 让人想问一句，作为一位世界级的大作家，雪芹表述自己的思想和对语言文字的驾驭会如此的低能么？“者也之乎”，本来是“之乎者也”，为何别扭成“者也之 乎”？不错，这确是雪芹厌恶和反对的。可是你看一下这个“艺院本”，仅作品的开头部分，“之乎者也”便充斥字里行间，多得让人丧失了统计的兴趣，就是在笔 者所摘录的片段中也到处都是。不过，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