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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柱:红学“作家派”一瞥

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

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

“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

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

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

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

《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

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

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

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

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

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

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

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

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

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

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

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

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

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

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神通”,能分辨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真假”?何况张爱玲的这些话,并不是十二三岁时写下的,而是“知命”之年的文字,总难免给人以“矫情”和“造作”之嫌。即使她十二三岁时就知晓后四十回之“劣”,也多半是受到家庭的影响(据周先生说,张爱玲十四岁时“续红楼”,曾创《摩登红楼梦》六回,回目就是由其父“撰配”的,则其父有可能是个“续书说论者”),未必就不是“凡人”的智商,倒成为“女圣者”或“女神”的“先知先觉”了。

其次是张爱玲女士狂热鼓吹“探佚”,更使周先生特别开心。张女士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探佚的成果”;这和周先生主张把后四十回“扔进字纸篓里”相近,他十分高兴地说“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其实“探佚”正是《红楼梦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它的“五详《红楼梦》”,主要就是依据脂批和“旧时真本”的记载,“探”求曹雪芹的所谓“佚”稿——宝、湘最终“大团圆”。张爱玲明明知道“宝湘结合”是后续“旧时真本”的故事,她却“详”出那是曹雪芹“旧时早本”所写的基本内容。所以她说:“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这又和周先生的“探佚”结论极为相似;周先生就是“探”出宝玉(雪芹)与湘云(脂砚)“终成夫妇”,“白头偕老”,“一芹一脂”,“同命鸳鸯”,“合作著批”《红楼梦》的。张爱玲因为赞同周汝昌“脂砚即湘云”即雪芹之“续弦”说,被周先生引为同道和知己,使他“倍觉难得,感到荣幸”,并颂扬张爱玲“对‘探佚’下了功夫”,“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一些的探佚人才”。

由于《红楼梦魇》与周汝昌倡导的“基本精神”一致,用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伪续后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才受到周先生的尽情颂扬。而《红楼梦魇》的根本问题,恰恰正是对脂本脂批的盲目迷信和顶礼膜拜。在张爱玲女士看来,脂本简直字字珠玑,都是曹雪芹的真迹手稿;脂批则是句句真理,红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这才使得她成为胡适红学模式的忠实信奉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及周汝昌先生的鼎力推崇者和由衷倾慕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家的创作经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她早已深中“续书说”和“探佚学”的流毒,事先就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以致走火入魔,不得不一直“梦魇”下去,执迷不醒。

同样是迷茫于脂本脂批,苏雪林的情况又不一样。苏雪林女士也是台湾的著名作家,红学方面的著作有在台北出版的小册子《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从表面上看,苏雪林女士似乎是在痛斥曹雪芹和《红楼梦》,这才引起不少人的“愤慨”;其实不然,她实质上是在痛斥脂本。她无条件地相信胡适的“脂本原本”说,径直把脂本当成“曹雪芹的本子”。她凭着作家的敏感,一眼就看出脂本千疮百孔,拙劣不堪,“不但说不上一个‘好’字,而且还说不上一个‘通’字”,甚至是“瘢疵累累,伤痕遍体”,“全身溃烂,浓血交流”,足见《红楼梦》只是一部“散漫松懈,毫无结构,并且尚未完稿的小说”,不应该受到那样高的评价。应该说苏雪林是红学史上第一个公然敢于严厉谴责脂本之“劣”的人,她对脂本的批驳是很有眼光的,她指出的脂本的所有劣迹也是客观存在的;只可惜她没有察觉脂本之 “伪”,反而将其当成《红楼梦》的“原本”看待,这才导致痛诋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严重错误。这一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但是,苏雪林对程高全璧本《红楼梦》的估价却相当高,称之为“旧式小说之王”,并认为“全书的精彩倒在高鹗续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的荣誉应该完全归给他才是”。苏雪林对程本的看法也是基本正确的,只可惜她又“上了胡适的当”,错误地相信“续书说”,这才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高鹗。如果她认识到百二十回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曹雪芹完美艺术构思的产物,她显然是绝不可能随意贬损曹雪芹和《红楼梦》的。

红学“作家派”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程本与脂本这两种本子,究竟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先孰后,是一个必须首先分辨清楚的原则性问题。迄今为止“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基本上还未曾摆脱脂本脂批的阴影。且不说张爱玲、苏雪林女士如何误将脂本当“曹本”;即使是倾其全力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林语堂和高阳先生,也轻信了脂本脂批之“真”。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竟然也迷惑于“脂砚即湘云”即“雪芹续弦”这个百年红学中最为荒唐的猜想,将后续“旧时真本”当作曹雪芹“原著”的“最后构想”;而未发觉脂批关于“后三十回”的情节提要,纯粹是脂砚斋依据“旧时真本”而批的。这就使得他们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决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红学“作家派”中逐步摆脱脂砚斋影响的,似乎只有徐迟、李国文、特别是克非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先生(鉴于笔者已另文说及,见《红楼》2002年第4期《作家笔下脂砚斋》,此不赘述)。可见“作家派”的红学研究还任重而道远。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内行”的“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在保卫《红楼梦》整体艺术结构的论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原载《红楼》杂志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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