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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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伟杰
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而正是人物性格影响着有时决定着情节的进程,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
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中说韩吉辰:“《阿Q正传》作了两个月,我早想收束了,但我自己才清楚,似乎伏园不赞成,或者是倘我一收束,他会来抗议,所以将‘大团圆’藏在心里,而阿Q巳经渐渐向死路走。到最末一章,伏园倘在,也许会压下,而要求阿Q多活几个星期的罢,但是‘会逢其适’,他回去了, 代疱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无爱憎。我便将‘大团圆’送去,他便登出来,待伏园回京,阿Q巳经枪毙了一个多月。”
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在自述《毁灭》的创作体会时说过:“根据我原来的计划,美谛克结果要自杀,但开始写这一典型时,我渐渐地相信他不能以自杀告终,也不应当如此。”
上述两个例子以及无数文学名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中,人物一旦出场,他必然要沿着自己的性格去生,去死,去说话,去做事,而作者巳经不能随意地编造他们的故事情节,不能随意地指挥他们的行动,不能随意地改变他们的命运。
作为亘古未有的文学名著《红楼梦》,当然是凸现这一文学创作规律的典范。
但是,据说是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并且看过了《红楼梦》全书,为《红楼梦》写下了宝贵的批语的脂砚斋,却全然不懂这一点。脂批中说道,在《红楼梦》后 40回中,贾宝玉没落潦倒,是花袭人和丈夫“供奉”贾宝玉夫妇,“得同始终”,贾芸“仗义探监”,小红也有“一大回文字”,等等。
这叫做:一不小心泄露了假李逵的真面目!
下面分两个题目,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贾芸和小红会“仗义探监”救宝玉吗?
在《红楼梦》中,贾芸和林小红,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很有意思很有特色的人物。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他们都趋之若鹜,卖力工作。待到贾府衰败时,小红“告假的告假,告病的告病”,消极怠工,意欲另谋高就;贾芸则参与策划和实施拐卖王熙凤之女巧姐的阴谋,结果却因平儿、刘老老相救而失败告终。
显然,后40回对小红与贾芸的结局描写,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但是,脂砚斋的批语,却捏造了贾芸与小红的另外一种“表现”。
我们不妨把脂砚斋对贾芸和小红的有关批语摘抄如下:
对贾芸:“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有果断人自是不同。”
“如此称呼(指称贾芸为贾三爷),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两
在也”。“芸哥亦善谈,好口齿。”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
“自往卜世仁处去巳安排下的,芸哥可用。”“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
对小红:“《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
甲戌本第27回中,写到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时,批语为:“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
另外,靖藏本第42回,在写到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眉批为:“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随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
庚辰本第20回批语:“茜雪至《狱神庙》回方呈正文。”
于是,很多红学家就信以为真,莫名其妙地对《红楼梦》后40回深恶痛绝,而且声讨不巳。甚至,有人还如此推断:“80回后,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庙中见, 并最终设法把他们搭救出来……,那么,茜雪和红玉两个婢女又如何有此力量呢?这就牵涉到前80回曾着墨写到的红玉与贾芸的关系问题,按照原作的意图,他俩在80回后当有一番很大的作为,而这番作为就是在贾府事败后营救宝玉一事。”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海市红楼学会编《红楼梦之谜》)。周汝昌先生还根据“脂批”的精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让小红和贾芸结成了夫妻,对患难中的宝玉、王熙凤、巧姐充满了仁义,甚至舍得把自己历年的积蓄和梯己钱拿出来,去鸨儿处赎巧姐。
如此情节,奇则奇矣,只是与人物性格的发展大不符合。
先来看林小红,林小红是荣国府有脸面的管家林之孝夫妇之女,起初是宝玉房中的三等丫鬟,但是,她的见识与父母完全不一样。
第 26回讲到,宝玉病好后,面对贾母对丫鬟们论“等”行赏的不公平情况,针对“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人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的情景,她的见解却是:“俗语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这可是一段颇为惊天动地的名言!我们难于想象,胸中有这番见识的丫鬟,会对主子有耿耿忠心,一“管”到底,甚至主子被捕入狱了也千万百计去搭救!这是决不会出现的事!
林小红在宝玉面前争取表现,在王熙凤面前争取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发挥自己的才干,改变自己低微的地位,提高自己的经济待遇,而不是什么对主子的忠心!
况且,一直到前80回未了,都没有林小红的其他故事情节。
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王熙凤在录用小红之后,一直没有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恩德,两者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林之孝夫妇对凤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以“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为信条的林小红,她凭什么会去狱神庙搭救王熙凤呢?
再来看贾芸。贾芸是荣府的近派子孙,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因为家境贫困,无所事事,三番五次求贾琏在贾府安排工作,可一直没有解决。后来,灵机一动,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买了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银子的香料,直接赂贿王熙凤,这才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差使。为了这次贿赂,他向舅爷卜世仁借钱遭拒绝,遭白眼,幸得醉金刚倪二讲义气借银子给他。分明是千辛万苦得来的香料,在王熙凤面前还得轻描淡写说是亲戚送的,其中多少辛酸泪有谁知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
贾芸为了讨好主子,居然不惜以十八岁的身份屈驾认十三四岁的宝玉为“父亲”,还不脸红地编造一番歪理为自己的表演掩饰:“俗语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宝玉随口笑一句“明日你闲了只管来找我”,便害得他第二天在那里呆呆的坐到晌午。后来,贾芸为了求见宝玉,带来两盆海棠,还以“不肖男”的身份写了一份肉麻得可以的信,结果也是连后门都没有被批准进去,白白送了两盆花儿。在如此森严的等级关系之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
第85回,写到贾芸又一回想求宝玉,还是被拒绝,而且被警告:“告诉他别在这里闹,再闹,我就回老太太和老爷去。”不料,贾芸却借贺喜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宝玉还是不领情,不买账,“啐了一口道:‘呸,没趣儿的东西,还不快走呢!’”这才是热脸蛋碰了冷屁股。
第88回,贾芸想在任朝廷工部郎中的贾政手中“插手弄一点事儿”,承包几项工程,看能否趁机发点横财,便买了些时新绣货,又上门去贿赂凤姐。谁知这一次凤姐根本不赏脸,弄得他没得彩头,怨气冲天。林小红对此也是深表同情。
我以为,这两段情节,完全承接了前80回的线索,是贾芸及林小红与荣府主子们那种尴尬关系的合理的进一步发展。以贾芸与贾府主子们的关系,加上贾芸的性格与处境,终于发展到后来的贾芸参与拐卖巧姐,这一情节真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情节的发展,其内在根据是人物的性格。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对贾芸、林小红后来的情节发展这样处理无可厚非,他决不会凭空捏造什么“狱神庙”搭救王熙凤贾宝玉之类的怪诞情节。固然,人物性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在发展中,随着环境、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有可能走向反面,但是,《红楼梦》前80回并没有提供使贾芸、林小红性格走向反面的环境和人物关系,甚至一点预兆、一点端倪都没有。
只有一个解释:脂砚斋的批语是无风起浪,空穴来风。他根本不懂得小说创作的“A B C”,他根本没有看过什么“后40回”,他只是要故作惊人之笔。
花袭人会去“供奉”贫困潦倒的贾宝玉吗?
贾府的大小丫鬟,作为封建社会中残存的奴隶制度下的女奴隶,她们的出路无非是这么三种:第一,当主子的小老婆,即做姨娘,所谓“半个主子”。如贾政之周姨娘,赵姨娘,贾琏之平儿,秋桐,薛蟠之香菱等。第二,由主子做主,在贾府内配了小厮,为主子生产新一代的奴隶。如“来旺妇倚势霸成亲”一回中所描述的:来旺的小子本是吃酒赌钱无所不为,而且容颜丑陋一技不知的人,但是,只因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有势力,致使“越发出挑得好了”的彩霞虽然“心中越发懊恼”, 却也毫无办法,她娘也只好“欢天喜地应了”这门婚事。第三,屈死或出家。前者如晴雯病中被逐而死,司棋被逐而殉情,金钏儿受辱而投井,鸳鸯拒婚而上吊,瑞珠触柱而自尽,后者如紫鹃、芳官等。
面对上述三条路,袭人选择了为爬上宝玉的小老婆宝座而奋斗的崎岖山路。《红楼梦》前80回对此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
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生活在18世纪的女奴隶欲以姨娘的地位来改变自已的命运,也不是不可理解,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丫鬟都像鸳鸯那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是, 令人遗憾的是,花袭人在实施这项选择时,一开始就陷入了并且一直挣扎在一种极其尴尬的泥沼之中,而且,面对这种尴尬,彻底地暴露了她的虚伪奸诈的本性。
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一点儿也不爱宝玉,宝玉一点儿也不爱她,而且,两人的性格有如霄壤之别。贾宝玉是封建主义的叛逆,他强烈地反对“仕途经济”,反对封建的尊卑等级制度,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蔑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偏僻性乖张”,“不管世人毁谤”,“于国于家无望”。而花袭人呢,却是封建道德、封建秩序的卫道士。贾宝玉性格率直,胸无城府,心地善良,而花袭人呢,城府深深,阴险虚伪。总之,两个人的性情脾气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爱不来。说真的,宝玉与晴雯,倒还是脾气相投,心有灵犀,爱意缠绵的。
对此,袭人心知肚明。面对这些障碍,袭人深不以为然。因为她深知贾府的规矩,要解决谁来做贾宝玉的妾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无权的贾宝玉,而是决定于当权派王夫人。据此,袭人施展了她的浑身解数:
第一,走上层路线,表忠心,打小报告。果然“立杆见影”,取得效益,很快地被王夫人“内定”,明确了作为宝玉之妾的身份,并且马上得到了相应的“待遇”:照赵姨娘的等级,每月工资由一两银子提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由王夫人名下的月例钱转帐。
细按袭人的钻营技术,的确是高明的。第34回说到,宝玉被贾政痛打一顿后,王夫人使个婆子来“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并没有指定袭人,可是,袭人“想了一想, 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秋纹等人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便同那婆子一道出了园子,来至上房。当时,王夫人还责怪她:“你不管叫谁来也罢了,又丢下他来了,谁伏侍他呢?”袭人倒花言巧语地陪笑,叫王夫人放心,说“恐怕太太有什么吩咐,打发他们来,一时听不明白,倒耽误了事。” 接着,便瞅了个机会,打起了小报告:“论理,我们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若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做出什么事来呢!”要求“怎么变个法儿,巳后竟还将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还美其名曰:“没事常思有事”,“君子防未然”。袭人这一次可是关键一着,大获全胜,赢得了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后来的抄检大观园,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看不顺眼,都有袭人打小报告的一份“功劳”。
晴雯被逐,显然也是袭人打小报告起了关键的作用。晴雯标致伶俐,娇憨天真, 深得宝玉的喜爱,这就被袭人视为自己往上爬的最大障碍。其实,晴雯口快心直,疾邪如仇,只是有时候出于妒忌之心开开玩笑,讥讽袭人“鬼鬼祟祟”,有“瞒神弄鬼”的勾当,是“西洋花点子哈叭儿”,而在实际上对袭人并无坏心——而且,作为与袭人同一身份的奴才,晴雯自认为与袭人还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第31 回,晴雯不小心“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何苦来呢! 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这一段话分明主要是为昨天无故挨了宝玉一脚踢的袭人鸣不平,倒是袭人要自命清高,唯我独“尊”, 不肯与晴雯等人“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把晴雯作为敌人来暗算。《红楼梦》书中只写了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向前告晴雯的状,没有直接写袭人怎样打晴雯的小报告,其实,这是不写之写。袭人连黛玉的坏话都敢讲,难道还会放过自己的对手晴雯?王夫人这样痛恨晴雯,难道只是听信王善保家的等人的结果?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怎么会随便听她的!王夫人在怡红院“所责之事,皆系平日私语,一事不爽”,连一向对女孩子有善良看法的宝玉都生疑:“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甚至还当面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甚至讽刺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对此,巧舌如簧的袭人也“,心吸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
第二,按贾政、王夫人规定的路线和原则,花尽心思不顾一切地严格地规范宝玉,干预宝玉。有一次袭人探家回来,甚至“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另说出三件事来,你果然依了我,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以致宝玉以后与她格格不入。他挨贾政毒打后想跟黛玉联系,竟然也要躲着袭人,支使袭人往宝钗处借书,这才命晴雯去黛玉那里传递手帕表达情意。
固然,袭人对宝玉的服侍似乎是尽心尽责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宝玉的什么感情流露,而是一种完全职业化的行为。第3回写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 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段话,不应该看作是作者的议论,而是贾府主子们对袭人的看法。事实上,袭人的一切工作所有努力都是做给王夫人、贾母等人看的,是为了得到她们而不是宝玉的欢心,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是服侍宝玉,作为性情中人的晴雯,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晴雯抱病补孔雀裘,这么大的贡献也没有向王夫人表功;编造宝玉受惊吓生病的谎言,帮助宝玉在父亲面前过关,不惜犯“欺主”之嫌——这才是对宝玉的真正的尽心尽责! 以至晴雯屈死之后,宝玉用血泪写就“芙蓉诔”,表示真挚的歌颂和沉痛的哀悼。而宝玉对袭人,则从来没有产生过较有深度的感情交流。
第三,早早地与贾宝玉偷试云雨情,还自我辩解“亦不为越理”。花袭人告黛玉的黑状,告晴雯的黑状,告芳官的黑状,捏造她们勾引宝玉的神话,其实,唯一与宝玉发生云雨关系的人,恰恰是她自己,可见袭人是何等的阴险!
耐人寻味的是,《红楼梦》前80回中似乎没有公开贬斥袭人的文字,相反地,还在回目中称她为“贤袭人”,对她的规劝也冠以美称是”情切切”、“花解语”、 “娇慎箴宝玉”。这与作者公开贬损王熙凤、贾赦等人的态度似乎完全相反。其实,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并非态度相反,而是笔法相反。书中用了三个重要的细节,对袭人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和批判,把袭人的尴尬人生揭示得体无完肤、痛快淋漓:
第一个重要细节:第5回,宝玉发现“又副册”中的一页,“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请注意,画的是“破席”,文字用的是“枉自”和“空云”,其中有何深意,读者自可想象!
第二个重要细节:第30回,端午节前日,宝玉在外遭雨淋得如同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叫了半日,拍得门山响而不得入,终于生了气,便当着众人把开门的袭人 “一脚踢在肋上”,踢得她“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自己倒唬了一跳,又不好声张。一时睡下,梦中作痛”,半夜吐痰时发现“一口鲜血在地”。试想,袭人自初试云雨情,而”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至今,真是事事顺心,春风得意,甚至忘形,有一次居然当着晴雯等人的面,称自己与宝玉是“我们”:“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就在这个时候的前后,作者让宝玉重重地踹了她一脚,让她“心冷了半裁”,“不觉将素日想着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的滴下泪来”。
第三个重要细节:第36回,王夫人给袭人加了月例钱,确定了袭人的“姨娘” 预备队的身份之后,宝玉便对袭人说:“我可看你回家去不去了!那一回往家里走了一趟,回来就说你哥哥要赎你,又说在这里没着落,终久算什么,说那些无情无义的生分话唬我。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叫你去?”袭人的回答是:“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这句话是袭人内心的真实流露,袭人“爱”的只能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而绝不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贫穷潦倒的贾宝玉!
以上是《红楼梦》前80回中的袭人。在后40回,如此性格的袭人将会遭遇什么情节什么命运呢?
脂砚斋的批语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他说,在《红楼梦》后40回中,宝玉被陷狱神庙,“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是袭人和丈夫“供奉宝兄、宝卿得同始终”, “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当代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其按照“脂批”提示和《红楼梦》前80回“告诉”所创作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一书中,则创造了这样的情节:“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不可留,只好歹留着麝月!” “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巳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那时,贾府大势巳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 当此之际,举家失色–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府里去,做妾作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后来, 王府将袭人赏给戏子蒋玉菡,“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
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贾府既然巳经彻底败落,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像袭人这样一只一心追求荣华富贵,势利至极,虚伪至极的西洋花点子哈叭儿狗,还会对原本无甚感情基础,现在又失去贾母、王夫人的庇护,且无家财更无谋生技能的宝玉如此忠心耿耿,真是滑稽得可以——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怎么会不顾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让这么一个重要人物走一条与她自己性格品质格格不入的道路呢?
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欣赏、赞叹、佩服程高本《红楼梦》的真实性。《红楼梦》后40回对袭人的描绘有三个细节,我们不妨仔细玩味:——宝玉与宝钗结婚一年多之后,袭人在宝钗面前打小丫头五儿的小报告:“……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听见说,他妈求了大奶奶和奶奶,说要讨出去给人家儿呢,但是这两天到底在这里呢……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依然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奴嘴脸:凡是比自己强,比自己漂亮的丫头,都要赶尽杀绝!
–第119回,贾宝玉赴考场(其实是出家)之前,对莺儿嘱咐后事时,郑重地提到:“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这句话既是贾宝玉对袭人的盖棺定论,其实也是作者对袭人的人格评定。
—— 第120回,袭人嫁给蒋玉菡。宝玉出家后,袭人的处境可真难堪,虽然王夫人早巳内定了她的地位,而且贾府内巳经无人不知,但是,毕竟没有公开发过“正式文件”,即“究竟没有在老爷太太跟前回明,就算了你的屋里人”。在此情况下,袭人左思右想,万分难处:“若是老爷太太打发我出去,我若死守着,又叫人笑话菡;若是我出去,心想宝玉待我的情份,实在不忍”。而后,王夫人终于决定把她嫁出去,她想死在贾府,又怕“倒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菡;想死在娘家,又怕害了哥哥;想死在蒋家,又恐害了人家;那夜“原是哭着不肯俯就的”,后来“始信姻缘前定”,“真无死所”。这才是“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必然地走向了尴尬的结局。
我们读至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部《红楼梦》对袭人的讥讽、揶揄,前后笔法是一脉相承的。
晚清红学评点家徐瀛在其《袭人赞》中写到:“苏老泉辨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乎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近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而王夫人且视之为顾命,宝钗倚之为元臣。向非宝玉出家, 或身先宝玉死,岂不以贤名相终始哉?惜乎天之后其死也!咏史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使当年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袭人有焉。”我以为这是很有见地的。
性格是情节发展的内在因素,情节是展示性格的生活基础——在小说创作的基本常识面前,在袭人的性格命运走向问题上,脂现斋评批本的假劣又一次露出了马脚。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简直难于想象:曹雪芹这样的文学大家,居然会莫名其妙地让脂砚斋这样的低能儿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居然会对牛弹琴地让脂砚斋作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这就雄辩地证明了:脂砚斋评批本不过是“水货”而巳。
遗憾的是,很多红学家居然绝对相信了脂砚斋的每一句批语,绝对认为了后40回确是高鹗续作,因而作出了违背文学创作基本常识违背人物性格发展规律的结论。

“…这样的文学大家,居然会莫名其妙地让脂砚斋这样的低能儿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居然会对牛弹琴地让脂砚斋作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这就雄辩地证明了:脂砚斋评批本不过是“水货”而巳。”
朱伟杰先生好见识! 对人物的理解也非常深刻. 老詹十分佩服.
加精! 多谢甄老转贴.
对脂批,人们有权利说它是在胡说。但是,更多的证据表明,脂批是存在于红楼梦早期抄本上的。不能因为认为脂批没道理,就否定其在历史上存在过。
平心而论,反驳陈林的文章更加有道理一些。
我转载此文,主要是出于此文对后四十回文本与前八十回的承接问题有较好的论述。对于脂批的认识,我认为此文观点值得商榷。
说实话, 脂批的真伪是目前网络上争论比较激烈的主题. 我目前比较熟悉和支持”证伪”说, 但对”证真”说不太熟悉, 究其原因, 正是因为觉得脂批”没道理”, 觉得脂批作者的思想, 尤其是价值观, 是和红楼梦作者背道而驰的, 所以更倾向于”证伪”说.
其实, 欧阳健的书我并没有看过, 只是常去他的博客. 我对脂批的反感, 早已有之, 没有二十年, 也得有十几年了吧. 所以, 就算是脂批为真, 它对我来讲, 也是毫无参考价值. 我要进一步了解”证真”说, 只是为了知道双方谁更有道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