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逃生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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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平伯曾经分析了红楼梦作者的态度到底是什么,我同意的。但他却没有给高鹗续书的态度下个结论,所以至今我也找不到高鹗的续书态度是什么。其实在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的序里顾颉刚曾经少许提到过续书者态度的问题。顾颉刚在序里提到:
我的结论是:高氏续作之先,曾经对于本文用过一番工夫,因误会而弄错固是不免,但他决不敢自出主张,把曹雪芹意思变换……
我引这段话的意思,在于我的一位朋友对于红楼梦后40回的续书写作手法的不认同,态度尖锐到张爱玲的“憾事”说。
我的一个朋友,多次阐明自己最不能接受高君续书中的“香菱扶正”和“兰贵齐芳”两节,厌恶之极,恨不得将两节自书中挖去,欲除之而后快。我对其表明自己的 态度,说对“香菱扶正”一节也是深恶痛绝,只是对于“兰贵齐芳”一节不是厌恶,而是对高君的续书思维方式不正确——用一种理解的态度去对待。她表明她自己 对“兰贵齐芳”于“香菱扶正”更痛恨之,其咬牙切齿之样尤在眼前,并用了个“美国的大厦倒了,忽然又有人将那倒了的大厦竖了起来,呵呵,给美国人挣足了面 子”的比喻来压倒我。
我们读书的时候,应当用一种宽解的态度去对待任何文字,我们现在读的每一个字首先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鲁迅说当自己没有对自己的敌人发难的时候,不代表自己 仁慈了,自己心地善良了,宽大了,而只不过自己没有了还嘴的能力了。尽管是如此,鲁迅的前提还是敌人,而首先我们没有敌人。而如果我们首先把高君当成一个 敌人来对待,我们则没有看后40回的必要了(对于这点,我想很多读者中了俞平伯的毒不少,而中毒却与俞平伯实在是没有多大关系,这也是后面要谈的)。
高君之所以遭到多人的痛谴,根本在于其不该不承认书是自己续的,而讲是曹雪芹自己的底稿,他只是做了整理和修订。这是他犯的致命的错误。俞平伯认为凡书不能续,续书者均会吃力不讨好,很是在理。基本上,我是同意顾颉刚对高君之态度的,至于书中所谓歪曲的曹雪芹原意的情节,可做两解。
一点:如诸人说说,红楼梦续者是个天才,却又不是个特高明的天才,这个“特高明”,当然是对于曹雪芹而言的。我同意这个天才的名分之说。这也是大家有目共 睹的,后40回文字的描写,大不及前80回的美丽和紧凑(让人感动不代表文字一定的成功或说相对成功),在这个基础上,相对不高明的高鹗在不敢放肆的同时 却在立毡的“揣测圣意”,想明白雪芹后面会怎么写,将怎么写,在揣测的过程中,如顾颉刚说的样“因误解而弄错固是不免”,其实我们需要试想一下,两个相隔 半个多世纪的文人,一个历尽繁华,却穷困潦倒,一个是中年不得志,在修举业的书生,怎么能刻意的让他们的思想走到一起呢(如果《红楼梦》都代表着原著者和 续作者的思想),那么原书和续书也就只是勉强的撮合了,当然,这个勉强的撮合是高鹗一厢情愿的并且他“勉强成了”若干时间。在这个勉强的过程中,相对于现代人的思想来说,高鹗大大歪曲了原作者的本意,就如“琪官”对“兰贵齐芳”之深恶痛绝。
至于“兰贵齐芳”一节,我们最先要知道“兰”的判词,原书第五回道:后面又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披霞冠的美人。也有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嫉,枉与他人做笑谈!……
红楼梦曲第12支:……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
大致我们可知,李纨一定是享受了一些荣华富贵的,那么,她这段富贵是在什么时候呢?我可以毫不怀疑的说一定是在贾府被抄家之后,试想在贾府被抄家之前,李 氏过得虽然凄苦,却只是说精神上的痛苦,她是个年少的寡妇,失去丈夫的痛苦只有让她把自己的儿子来精心养育而冲淡那份失夫之痛,而自己的所有希望也就在自 己的儿子身上。如果照“琪官”推测,贾兰“气昂昂头戴簪缨,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威赫赫爵位高登”之际为抄家之前,一是时间 过早,贾兰年龄不太够。(具体另见贾兰中第时间之分析)再说忽然写出个小子得了大官,太过偶然;二是未抄家之前,贾府之生活状况,也绝不会因为贾兰中了个 什么官而让其母大喜特喜的。所以我们可以肯定贾兰的发达之时一定是在贾府抄家之后。
高鹗可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写了贾府抄家之后,又大写了几章二次复兴的势头,有人便大骂,说前后文不对,云云。我们可以想象,高君既然确定让贾府抄 了家,但不会说他不明白曹雪芹之原意——贾府必然衰亡,那他既然让它衰亡了,为什么会让它起死回生呢?原因是他没有彻底的弄清楚雪芹对于“兰贵齐芳”具体 的将要写作的态度。我敢断定,曹雪芹要表明贾府的第二次复兴在他心里必然存在的。鲁迅在其《中国小 说史略》中:“雍正六年,¥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 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 可以看出,鲁迅承认了曹家其实确有第二次兴衰的——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归北京之时即对书中第一次抄家 之后,如书中迎春说“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等语。(注:关于这段话,著名红学家邓遂夫用其证明曹雪芹书中所写之繁华即是回北京后的小复苏,我不以为然)。这时的曹家,也并非到了“贫居西郊,啜饘粥”的地步。如果相信胡适红 楼梦之“自述”说,倒也不可不借为一证一用。可是难道曹雪芹真是在写家传,要将这些一砖一瓦都放到他呕心厉血十年的倾心著作中吗?这时候高鹗得到了误解, 我猜想曹雪芹对于这一段,一定是暗写或者是不写,能够让读者知道贾家有第二次短暂并且毫无意义(昏惨惨黄泉路进)的复兴就够了,可是高君却大写特写,让读 者有了大的误解,他自己也将自己的续书溶入了矛盾之处,读者看了——明明“大厦倒了,怎么还会竖立了起来呢?”这是高鹗的续书中第一个必定存在的错误,是 不可避免的,也是一定存在的。续书者的苦恼也就在这里,或许你懂了原作者的这一节,却丢了那一节。似懂非懂即更铸大错,总是要丢一些的,何况是对于《红楼 梦》这么一部大著呢!
二点:由于高鹗自打续书起就有了要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可不犯下了在故意错误中的第二个错误——更改了原著中的一些字词。前面说到高鹗续书中最大的错误就 是冒己作为原作,所以他又不得不有了将要说的第二个错误——篡改,这是个更大的罪过。高鹗怎么会去篡改作者的原文而“歪曲作者本意”呢?他不是不敢自出主 张么?是的,高鹗本来是不敢自出主张的,但因为他太想冒充己作为原作,就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醍了。为了让读者认为后40回也是作者之原稿,那么他只好尽量 的自圆其说,将前后文衔接起来,不让读者看出蛛丝马迹。他自认为高明,可后世之人更高一筹,发现了并且给他戴了一顶“篡改”的高帽。
在高鹗的续书中,他大概觉得将宝玉写成出家是自己的得意手笔,写完后回头一看,这个故事却是讲“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来着,而自己的宝玉出 家了,世态自然也算炎凉,但总感觉不即“引度彼岸”来得真切,来得首尾呼应,大笔一挥,改了。这下他大满意,宝玉也出家了,他到了彼岸了,这下世人该相信 了吧;再想自己心中的宝玉既然是要出家的,又是中了举人的,那可是个清白的人儿啊,切不可做出“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的,便只得将罪名挪走甚至加 到袭人身上,成了“同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了。而后面宝玉强*金钏儿之事不是一个字两个字可以做罢的,便只得摇头叹息的份了。
其实高鹗这个有才之人,本来做了件有才的事情,虽然吃力不讨好,可其文字功底试问世人谁还能将《红楼梦》续得这么好的呢?只可惜的是,《红楼梦》本来就是 续不得的,更是改不得的,要么你明说自己改了,要么一字不改,只说自己续了,但他两件事都做了,却两件事都没有告之世人。他虽然将世人哄了百余年,世人终 将他戳穿。
我们要平心论高鹗,他的骗局被戳穿后,我们不能说他的才短,只能说曹雪芹的才太高了,高鹗的才华原可不去补《红楼梦》而做别的事情的,但至于续《红楼 梦》,这个世界却不可能有这么个人了。但是我们始终还是要记得后40回里那些让你要流泪的场景的描写,戴玉潇湘院的嗦嗦夜雨,她那“宝玉,你好……”的绝 语。更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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