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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健:“探佚”辨误

“探佚”辨误——欧阳健

说明

已经几年不谈红学,也不看红学论文,忽发觉新出的《红楼》“探佚”越来越火,信奉的人也越来越多,不由想起脂砚斋说过“世上原宜假,不宜真也。谚云:‘一日卖了三千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信哉”的话,现在看来,倒是说得不差。兹将15年的旧文重发于后,请诸公比较焉。

号为“真正的红学”四大支之一、“红学最大的精华部分”、“最有创造性、最有深刻意义的工作”的,以“研究八十回以后的情节”、“显示原著整体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为目标的“探佚学”,以其兼有考证推理的实证性与想象猜测的遐思性的双重特点,吸引了众多的研究者为之殚精竭虑,靡有底止,《石头记探佚》、《论红楼梦佚稿》等论著,《红楼梦新补》、《红楼梦新续》等续作,乃至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的改编,都是探佚的产物,足以令人感到陶醉的。
然而,《红楼梦》探佚的全部实践证明,所谓探佚,完全是自误误人的伪科学;揭穿其所以致误的方方面面,是保证红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 “探佚”前提辨误

“探佚学”是建立在《红楼梦》“真相原貌蒙受了莫大的纂乱,读者们受到了彻底的欺蔽”(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这一基本前提之上的。尽管论者对于曹 雪芹的写作情况有不同的估计,或认为雪芹生前只写了八十回,就“泪尽而逝”;或认为已经完成全稿,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丢失了“五六稿”,但通行本《红楼 梦》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是后人续补的(不论是否出高鹗之手),却是他们的共识。尽管“探佚”云云在他们观念中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前者来说,是指探索曹雪芹 原来的创作构思,这种构思尚存在曹雪芹的脑子里,还未形诸文字;对于后者来说,则是指探索已经“迷失”的佚稿的原有面貌,包括故事情节、人物结局等等,但对于探佚者来说,实际上都是在凭借某种材料、运用某种方法来推测现在并不“存在”的东西。出发点虽有不同,而总的目标却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探佚的这一基本前提,是否确实存在呢?
大家知道,《红楼梦》第一个正式刊印的版本,乾隆辛亥(1791)萃文书屋本(程甲本),是以一百二十回的整体面貌呈现于世的。要对这一版本作出否定的判断,亦即要证明程甲本是由出自不同作者之手的两截文字连缀拼合而成的,首先应该运用版本鉴定、版本考证的手段,从版本中寻找内证。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是需要考察的第一个要点。程甲本在卷端、封面、扉页等处,都没有题撰人姓名,只有程伟元的序说:“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 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可见在版本自身留下的印记中,并未真正明确曹雪芹的作者身份。那么,是否可以据此断定程伟元是在有意抹煞曹雪芹的著作 权,甚至是“冒名顶替、欺罔后人”呢?不能。因为这个问题在当时就是一个疑案。有一位在乾隆年间久居北京的陈镛就说过:“《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 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樗散轩丛谈》)这类传言程伟元自然也可能听说,但并未加以采纳,正见其审慎的态度。所谓程伟元、 高鹗是“撒谎的专家”、“附骥的幸运儿”,都是毫无道理的,向为红学家称道的戚蓼生、舒元炜、梦觉主人,在他们所作的序文(序文的真伪暂置不论)中,不是连“曹雪芹”三个字都没有提一下么?程伟元据“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等语,特意点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而不径题“曹雪芹撰”,是完全符合版本著录的惯例的。
关于《红楼梦》底本的来历与刊印过程,是需要考察的第二个要点。程伟元序对此的交代是十分清楚的:“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 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祗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 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 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高鹗序中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 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 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数,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程伟元、高鹗都没有宣称他们以往所得之《红楼 梦》是“全璧”和“定本”,正是他们的实事求是态度的表现;而鉴别他们是否“有意说谎”,关键更在后四十卷的来历。若干有关早期抄本的记录,可以证明他们 的话是可信的、负责任的:
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云:“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 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周春(1729-1815),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他的随笔,写于乾隆甲寅(1794), 所记乃四年前听杨畹耕言《红楼梦》有一百廿回抄本之事,当有所据。且周春所记,乃杨畹耕转述雁隅的话,其中提到“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的事,省试即乡 试,逢子、午、卯、酉为正科,庚戌无科,庚戌之前最近的一次乡试应为己酉。据《清续通考》卷八四《选举考一》: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乙未朔谕:乾隆五十五年 朕八旬庆节,宜沛特恩,所有下届乡会试正科,著于五十三年八月、五十四年三月预先举行,五十四年秋举行恩科乡试,五十五年春举行恩科会试,以示乐育敷恩, 寿世作人至意。”据周绍良考证,雁隅即福建巡托杨嗣曾,本姓徐,其“自乾隆五十年七月至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间任福建巡抚时,所能监临之乡试,共计乾隆五十 一年丙午八月(正科)、五十三年戊申八月(预行正科)及五十四年己酉八月(改作恩科)三次”(《红楼梦研究论集》),可见至迟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 八月之前,已有一部一百廿回的抄本《红楼梦》了。
又张汝执、菊圃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有张汝执嘉庆辛酉(1801)序,中云:“岁己酉,有以手抄《红楼梦》三本见示者,亦随阅随忘,漫不经意而置 之。及梓行于世,遐迩遍传,罔不啧啧称奇,以为脍炙人口,然余仍未之朵颐而一为染指也。迨庚申夏,余馆于淬峰家八弟之听和轩,弟偶顾余曰:‘新书纸贵,曾 阅及之乎?’余应之曰:‘否。’旋又曰:‘子髦且闲,曷借此适性怡情,以排郁闷,聊为颐养馀年之一助手?’余又应之曰:‘唯。’但其字句行间,鱼鲁亥豕, 摹刻多讹,每每使人不能了然于心目,殊为憾事。爰以不揣固陋,率意增删,而复妄抒鄙见,缀以评语。虽蠡测之私,弥增颜汗,然自冬徂夏,六越月而工始竣,亦 云惫矣。”(转引自胡文彬《红 边脞语》)张汝执的叙事井井有条,其中说他己酉(1789)就看到了手抄的《红楼梦》三本,殊堪注意。从行文的口气看,手抄三本的《红楼梦》,不像是残缺 不全的本子,尤其不像是八十回的本子,因为不论按多少回数装订,八十回都不可能分装成三本;而其于嘉庆五年(1800)再次读到《红楼梦》的刊本即程甲 本、并着手加以评点时,似也未产生刊本与抄本有任何不同的反应,这也可以证明,题名《红楼梦》的手抄全本,早在程本刊行以前就已存在。

后人对于后四十回非原著的怀疑,统统不是从版本自身的鉴定或考证中产生出来的,换句话说,他们的怀疑,不是源于本证,而是来自旁证,来自对旁证的曲解乃至一己的主观臆断。一九二一年,胡适撰 《红楼梦考证》,斩钉截铁地说:“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七十年来,几成定论。但从他所举的几条证据看,张问陶《船山诗草》“《红楼梦》八 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之注,虽被视为“最明白的证据”,但“补”不等于“续”,“截长补短”,正是“补”,程传元当初已作了说明;俞樾《小浮梅闲话》 “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并不符合事实,且已为胡适自己判为“不十分可靠”的一项;胡适所持最力者为:“程序说先得二十馀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馀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这条就更谈不上算作什么“证据”了,因为在古籍版本史上,这种偶然发现罕本珍本的事,可以说一点也不“奇巧”的。
俞平伯对于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的判断,实起于他对于程伟元所云“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祗八十卷”的说法的怀疑。他在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写给顾颉刚的信中 说:“我日来翻阅《红楼梦》,愈看愈觉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况且雪芹书既未全,决无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条分缕析。此等情 形,吾辈作文时自知之。”五月四日的信又说:“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譬如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Outline,但 这个是不成文的。真正的题目、 节目非等文字大备修饰终了的时候才编得出。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在 书室中却不会有。做文章的次序应是:概括的主旨——文字——成文的节目,若把回目在前,文字在后,是车子在马前了,岂不是个笑话。”俞平伯的怀疑,发端于 他对版本常识的缺乏了解:第一,从版本的格式讲, 目录一般置于全书卷首,后半部即便遗失不存,回目仍可保无恙,程伟元所述,正是这种情形;第二,从古代小说的写作讲,先拟回目,后作正文,乃极常见的现 象,如《孽海花》,此书原由金松岑起发,并已撰成前六回,后交曾朴续写,二人共同商定六十回的回目,曾朴历经二十馀年,至一九三○年方写到三十五回。就是 胡适自己,一九○六年曾经决心做一部长篇小说《真如岛》,先拟了四十回的回目,便开始写下去,陆续在《竞业日报》上发表,一直写到第十一回, 《旬报》停刊了, 《真如岛》也从此停止了(参见胡适《四十自述》)。顾颉刚虽然毫无保留地赞同俞平伯由“做文章底经验”推衍出来的结论,但是,凭着顾颉刚自己“做文章底经 验”,恰恰可以证明这种判断的荒谬:他曾经根据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阴南菁学堂《讲学类钞》半月刊发表的宋育仁《虞初小说》全书的二十四回回目和第 一回上半回的正文,写了一篇五万字的长文《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分四十八段逐回解释小说的回目,这不正是“文字未具,而回目已条分缕析”的铁证吗?
实际上,胡适、俞伯平之所以要“悬揣”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完全是出于维护《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的需要。“《红楼》作者所要说者,无非始于荣 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俞平伯一九二一年四月廿七日信)若 承认写了宝玉中举的后四十回为原本所有,岂不是和“自叙传”相矛盾了。胡适甚至说:“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 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红楼梦考证》)照此逻辑,没有中过举的人,就不可能写中举之事;《红楼梦》后四十回,岂不又成 了高鹗的“自叙传”了么?把本来需要证明的命题作为前提,反转来判定版本的是非真伪,用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来讨论小说版本,又怎能不误入歧途呢?

还有,胡适、俞平伯都不能说明程伟元、高鹗续写后四十回的动机。要说是为了求名,如果他们在刊本上公然题上“程伟元、高鹗撰”,又有谁会就《红楼梦》的著 作权与之对簿公堂?要说是为了求利,老老实实承认《红楼梦》“无全璧”、“无定本”,难道不会影响作品的销路?直到周汝昌出来,从“政治来由”上推断续书 的动机,方对此有了一种明白的交代。他说:“《石头记》原系有‘碍语’的秘本书”,但是,“到了四库书时期即大规模禁毁书籍的时期,它反而倒大行其道、风 靡全国”,秘密就在乾隆、和珅二人“定下计策,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将曹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他们把它当‘毒草’,并且费了大心 计,以‘广集核勘’,‘准情酌理’的办法,把它改造成了他们自以为可充‘香花’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在〈红楼梦〉“全璧”的背后》,《红楼梦学刊》 1980年第4辑,1981年第1辑)。
“政治来由”说是迄今为止唯一能够说明《红楼梦》何以遭到“阉割”、“篡改”和“蹂躏”这一“中国文化史上最最令人惊心和痛心的事件”的答案,然而,它恰恰是对于历史材料取舍任意、高下随心作风的最典型的产物。周汝昌说:

这个“政治来由”并不是我捏造而生的。它是赵烈文亲聆大学者掌故家宋翔凤传述并记之于纸笔的。宋公说:《红楼梦》是乾隆晚期,宠臣和珅“呈上”,乾隆“阅 而然之”的。原文可检蒋瑞藻先生的《小说考证》。什么叫“然之”?点头也,同意也,赞成也。乾隆会“欣赏”这部小说吗?一大  奇谈也。再者,和何以忽 然把这部书“呈上”——征求皇帝的意见?二大奇谈也。要知道,和珅是《四库全书》总裁,掌管删改抽毁书籍的献策人。还有,雪芹之书从一开始就是有避忌的禁书,传抄阅读,都不是公开的,而高鹗公然在《程本》卷端大  书“此书久为名公巨卿鉴赏”,三大奇谈也!再次,所谓“萃文书屋”的木活字摆印(今曰排印了)版式,有人知道那“书屋”云云是烟幕,实乃皇家武英殿版是也──皇家刊书处,给印曹雪芹的抄本禁书? 四大奇谈也!……乾隆时陈镛,久居北京,著书记下他亲见芹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印时他人所加!原来,到了《四库》书后期,和珅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小说戏本 上来了,同样删改抽毁。至今还可看江西地方大吏奏报统查弋阳腔戏本结果的详细文件。和珅“呈上”,皇帝“然之”的,正是将芹书删改抽毁并加伪续的假全 本。(《六朝人物”说红楼》,《新民晚报》1992年5月10日第六版)

──读来似乎言之凿凿,令人无容置喙;然而,只要对他据以立说的两条材料略加复按,一时赢得的慑服性,就会消失殆尽。
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引赵烈文《能静居笔记》云:

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曹实楝亭先生子,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遂成此书云。

宋翔凤为嘉庆五年(1800)举人,所长在精研经学,对小说并无研究,赵烈文“亲聆”他的传述,约在咸丰六年至十年间(1856—1860),去程本问世 已六、七十年;赵烈文“记之于纸笔”的《能静居笔记》亦未见原本,乃出二十世纪《小说考证拾遗》之转引,能否看作硬证,本身就成有待考证的问题,再说曹雪 芹是楝亭的儿子,《红楼梦》是某父执钥空室中三年内完成的,分明是道听涂说之言。撇开这些不说,且着重讨论两点:
第一,和珅的“呈上”。和珅为什么把《红楼梦》呈上?如今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不过,据乾隆三十七年(1712)正月初四关于购访群书的谕旨(此一谕旨为周 汝昌《全璧》开篇全文抄录),“呈送”的书籍,必须“先将各书叙列目录,注系某朝某人所著,书中要旨何在,简明开载,具摺奏闻”,于是,问题就来了:和珅 之呈上《红楼梦》,如果是属于他作为《四库全书》总裁份内正常的进呈御览,为什么不遵谕旨注明“书中要旨”?如果是将自己“伪续”的、变“毒草”为“香 花”的《红楼梦》全书呈上请功,为什么竟会“不知所指”呢?
第二,乾隆的“然之”。这点倒是非常清楚的:乾隆的“然之”,不是什么点头、同意、欣赏,而是表示了他对于小说“本事”的自充作家的见解:《红楼梦》写的 是康熙朝宰相明珠家的遗事——从这个意义上,乾隆堪称红学索隐派的祖师,而不是什么“定下计策”篡改《红楼梦》的后台!
更令人吃惊的是关于乾隆、和珅“授意”程、高篡改《红楼梦》的结论,竟是根据陈镛的《樗散轩丛谈》。我们且来看陈镛的原话:

……然《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 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 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

陈镛是乾隆年间人,还“亲见芹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刊印时他人所加!”似乎确是一位证人。可是,陈镛明明说“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 州某孝廉手笔”,无论时代、身份、经历,都和当今人们心目中的“曹雪芹”截然不同,而周汝昌却迳称此书为“芹书”;陈镛明明说《红楼梦》“巨家间有之”, 大名鼎鼎的刑部尚书苏阿凌家还藏有一部,而周汝昌却断言高鹗大书“此书久为名公巨卿鉴赏”为“一大奇谈”;陈镛明明说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藏之《红楼 梦》被鼠伤,公然送到琉璃厂抽换装订,书坊中人又公然抄出刊印,而周汝昌却宣称雪芹之书“传抄阅读,都是不公开的”……置如许与己说相抵牾的材料不顾,单 单抓住“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一句话,就断言“陈、宋两家,已经把乾隆、和珅君臣二人如何注目于《石头记》,定下计策,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将曹 雪芹一生呕心沥血之作,从根本上篡改歪曲的起初内情,昭示于天下后世了”。可是,读者看到的,却是周汝昌自己是如何换日偷天、存形变质地歪曲宋翔凤、陈镛 的话,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这个年代的重要,因为高鹗受程伟元委托,“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乃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春,陈 镛的话,正是所谓乾隆、和君臣授意程伟元、高鹗篡改《红楼梦》说的有力反证。
凡此种种令人莫名惊诧的奇谈,除了源于任意剪裁历史的学风之外,更源于对当时政治文化背景的极端偏狭的理解。周汝昌引用吴云《红楼梦传奇序》所说“《红楼 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稍稍流布”,硬说是“正面指明《红楼梦》的开始流布和《四库全书》的告成时间是同一的”,甚而进一步推断《红楼梦》是“到四库书时期即大规模禁毁书籍的时期”方“大行其道、风靡全国的”的,从而为乾隆、和授意篡改说张目,实际上都是经不起检验的:
第一,《四库全书》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完全排斥对通俗白话小说与戏曲剧本的收录,乾隆三十七年的谕旨明确规定:“除坊肆所售举业诗文及民间无用之 族谱、尺牍、屏幛、寿言等类,又其人本无实学,不过嫁名驰鹜,编刻酬唱诗文,琐碎无当者,均无庸采取。”“稗史之妖”的《红楼梦》,不可能成为采集汇送的 对象。
第二,乾隆年间禁毁的重点是“违碍字句书籍”。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一月的上谕说得十分清楚,所谓“违碍”,主要包括写“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 本朝字句”与写“南宋与金朝关涉”的,这三条《红楼梦》一条也沾不上。所谓《红楼梦》“从一开始就是有避忌的禁书”,更是有悖常情。禁书者,奉朝廷官府明 令禁止之书也,曹雪芹方始写作《红楼梦》,总不能说他是在写什么“禁书”。且乾隆四十三年明令查禁的违碍书籍,属小说的仅七种,即《退虏公案》、《剿闯小 说》、《樵史演义》、《定鼎奇闻》、《辽海丹忠录》、《说岳全传》、《虞初新志》,性质都和《红楼梦》不一样,可见并无乾隆朝禁《红楼梦》之事。
第三,清代的禁书,又分全毁、抽毁两类,抽毁的多半是“抵触本朝之处”的“偏谬之语”,绝无如周汝昌描绘的那种奉命将《红楼梦》有目的、有计划的“删改抽 毁并加伪续”、从而将“毒草”改造成可充“香花”的例证。又,乾隆武英殿聚珍本版式一律,均半叶九行,行二十一字,且印于事先刻印好的框格纸上,而程甲本 半叶十行,行二十四字,版框留有缝隙,栏线衔接不紧,也决非武英殿刊本。
当然,《红楼梦》后来确是被地方当局列为禁书,明令禁止了;但第一个禁止《红楼梦》的,是道光十八年(1838)江苏按察使裕谦。不过,裕谦此时所禁止 的,显然不会是“有避忌”的雪芹“原本”,而只能是被周汝昌断为经乾隆“然之”的“假全本”,试想,假如此一《红楼梦》果真系乾隆、和珅君臣二人炮制钦 定,由皇家武英殿刊行的本子,裕谦有几个脑袋,胆敢擅加禁毁?
总之,《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原本所有的命题,在版本鉴定上是站不住脚的;“探佚”的基本前提,是根本不存在的。

二、“探佚”方法辨误

蔡义江说:“探佚不应该只凭某一点迹象便作主观揣测,发挥大胆想像,它应该建立在比较可靠的基础上。所谓可靠的基础,在我的理解上,大概是要有足够的证 据、客观的态度、谨慎的推断、思路的逻辑性和结论的合情合理。”(《论红楼梦佚稿·致读者》)应该说,相当多的探佚者,是怀有严肃的真诚的态度的,他们和 那种“靠耸人听闻来哗众取宠”的做法,确实是很不一样的。
但是,态度的严肃、真诚,并不就是一切。由于“探佚学”自身的虚妄性,必然导致探佚的“可靠基础”——包括证据、态度、推断,一句话,探佚方法的全面失误。

迄今为止,人们所运用过的探佚方法,大体上不出两个方面:
首先,从前八十回中留下的“伏线”,诸如“金陵十二钗”的图画和判词、《红楼十二曲》的曲文以及回目、诗词、酒令等等方面的“暗示”,来推测小说“应有” 的结局。俞平伯说:“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之理?……我把前人所谓 ‘言不空生论不虚作’,断章取义,介绍到《红楼梦》来。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贴的兵,决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读者——底面 前。”(《红楼梦辨》中卷)这种推断,本来是有道理的,但探佚者对于书中的“伏线”,往往存在误解、穿凿以及不明版本的偏向,以至于走到极端的结论上去。
比如,俞平伯曾一度对于宝钗与宝玉成婚的结局表示怀疑,就是来自于对书中“近因今上崇尚诗礼,徵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各家之女,皆得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与宝钗底册词的误会,说:“第四回之文可谓怪极。如钗、玉将来成婚,何必作此迂腐可笔之赘语?不可解一。薛蟠入都,何事不可借口,偏要说送妹待选?不可解二。第五回之文也很奇怪。如宝钗嫁了宝玉,真是美满的姻缘,何谓雪里埋?不可解三。”(《红楼梦辨》中卷)其实,徵采才女,不过是宝钗入都之由头,并非反证钗、玉成婚之不可能;“金钗雪里埋”,“金钗”喻宝钗,“雪”谐音雪,点明此一判词的所指而已,也不是“暗示”钗、玉成婚相矛盾。由此点怀疑推论开去,作出宝钗可能早卒甚或被选入宫的揣想,都是思维活动的一种浪费。
更多的失误来源于对伏线的穿凿附会。如《红楼梦曲》的最后一折《飞鸟各投林》,从总体上暗示了小说悲剧性的结局,但俞平伯却认为世人对这折的解释都错了,它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所以重作句读解释,并且列了一表,以十二句分配十二钗:

(1)为官的家业雕零——湘云
(2)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冤冤相报岂非轻——可卿
(8)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俞平伯对此“自己颇以为甚确”,只是对宝钗和湘云的结局只“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表示了失望。其实,此曲先分叙“为官的”、“富贵的”、“有恩 的”、“无情的”、“欠命的”、“欠泪的”,以“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四句为一收束;再叙“看破的”、 “痴迷的”,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二句为一收束,将十二句分属十二钗,是不通的。再从小说的内容看,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中,贾、 王二府的官都比史家大,“为官的”为什么属之湘云?薛家纵然是皇商,但早已日趋败落,“富贵的”为什么又属之宝钗?“欠泪的”固可属黛玉,“欠命的”属之 迎春(“欠命”不是指命不好,而了“欠了人命”,否则就谈不上“命已还 ”了),就更讲不通了。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 真正“痴迷”的人物是宝玉和黛玉,如何又把“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归之凤姐?巧姐的结局,据此曲说是“死里逃生”,而从《好了歌注》,俞平伯又看出“择膏 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指的是巧姐,矛盾之极。尤其大谬的是说李纨是“老来富贵”,她的判词是:“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 与他人作笑谈”,分明是预示镜花水月,到头皆空,何能大富大贵?还说“贾兰将来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贾兰可算得上贾政的长房长孙,他若果真 “不仅仅中举人”,那贾府可是真的“沐皇恩”、“延世泽”了,又怎么会“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呢?
《红楼梦》版本的复杂性,又有一个以何种版本为根据来探求“伏线”的问题。如庚辰本第二十二回至惜春之谜而止,下缺。眉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回后有批语云:

暂记宝钗制谜云: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人鸡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而在程本中,这首灯谜却出黛玉之手,第二句“总无缘”作“两无缘”,第三句“人鸡报”作“鸡人报”。宝钗之谜则为: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
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论者不明“破失”乃版本术语,意谓所据底本残破失落。“此后破失,俟再补”,为抄录人所加,底本破失,难以抄录,等再觅他本以补之。又在残叶中见到一谜, 印象中似为宝钗所作,故“暂记”于后待考。此谜将“鸡人”误抄为“人鸡”,更证明是一个后出的本子,但论者却迷信庚辰本反映了原稿的面貌,断定“琴边衾里 总无缘”出宝钗之手,并据此探佚道:“宝钗名为婚嫁,实为孤居”,“他们成其夫妇了,可又未成其夫妇。……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 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弟”,“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 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 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910、911页)想像力可谓丰富,然所据却 是后出的伪本,则所有的“探佚”,都是落空的。
同样的例子还有第六十九回尤二姐死后一段,己卯、庚辰本在“那里已请下天文生”一句后,比程本多出如下文字:

(贾琏)揭起衾单一看,只见这尤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忽略了,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论者据此推测凤姐后来的结局,是“不得其夫”,被一心要为尤二姐报仇的贾琏所休而死。其实,只要略加考察,就可发现上述文字系后人所妄加。单以贾琏之人品 而论,早已把尤二姐置之脑后了,所谓“日后对证”,更是空话。庚辰本第七十二回写凤姐说:“我因为我想着后日是尤二姐的周年,我们好了一场,虽不能别的, 到底给他上个坟烧张纸,也是姊妹一场。”而贾琏却半晌方道:“难为你想的周全,我竟忘了。”(程甲本贾琏答话无“我竟忘了”四字)就是明证。以这种经后人 篡改了的版本为探佚的根据,自然注定不会有合理的结果的。

其次,从脂砚斋等人所加的批语来探索后半部的某些回目、情节和文字。
脂批之所以被视为探佚的根据,是由于“脂砚斋、畸笏叟等,他们都是作者的同时人,有的与作者关系很亲近,他们了解作者的创作情况,知道有些经删节而变得更 隐晦的地方的本来面目,提供线索,有助于我们看懂小说的内容,特别是他们见到过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其中某些回目和情节梗概,在他们谈‘千里伏线’的批语 中,往往也有所提及。”(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正是基于对脂砚斋其人的绝对信任,有的研究者提出:对于脂批,“每一条都要正视”,“在没有相反的实证 材料之前,涉及佚稿内容的任何一条脂批,都有理由不被否定。”(杨光汉:《版本四题》,《红楼梦学刊》1992年第1 期,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不应该怀疑多数研究者力求“充分尊重实证材料”的真诚意愿;但是,撇开脂砚斋是作者同时人、了解作者的创作情况等等有待证实的问题不论,单就脂批而言,论 者也承认“脂本中的评语,因为不是一二个人所加,而多数又不署名号,或在过录时被删去了名号,因此情况比较复杂。”(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既然这样, 正确的态度应是对脂批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明其年代、真伪,并作出恰当的诠解,而不是笼统地提倡“尊重”每一条脂批。
顾颉刚一九二一年七月二十日给俞平伯的信中说:“有正本有有正本的批,通行本有通行本的批,你的《金玉缘》又有《金玉缘》的批,可见《红楼梦》这部书批的 人实在多了。他们的批,固是很有成见,但可考证的地方也有,——如你所举‘伤心’‘疑心’的问题,——所以也不应一切丢开。我们何不把批评的人考证一下, 《红楼梦》到底有多少家的批语,这多少家到底是孰先孰后。这个问题解决了,在考证文字上方便的多。”这个意见本是很对的,只是俞平伯、顾颉刚当初都把《金 玉缘》看作“较旧的本子”,而把改“疑心”为“伤心”的有正本看作“新本”;现在的红学家却迳直把有正本当作脂本,于是又成了“较旧的本子”了。其实,脂 本即便是“旧本”,经过多次过录,谁也不敢担保无后人添加的批语,因此,还是应该客观地把脂批看成《红楼梦》批语中的一家,实事求是地解决它们之间孰先孰 后的问题。
比如,《红楼梦》第十八回写元春省亲时,点了《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四出戏,是谓“省亲四曲”。历来的研究者,大都认为这四出戏是出于作 者有意的安排,带有“谶语”的性质;不过,它们究竟预示了什么,各家的理解就很不一致了。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云:“归省四曲应元妃。”解盦居士《石头 臆说》云:“书中所演各剧皆有关合,如元妃所点之《离魂》……为元妃不永年之兆。”沈煌《石头记分说》云:“《离魂》是元春谶兆。”几种《红楼梦》批点本 的意见也很纷纭:
妙复轩本夹批云:

《豪宴》,本回事;《乞巧》,宝钗传;《仙缘》,宝玉结果;《离魂》,黛玉传。

黄小田评本夹批云:

头一出指目前,第二指宫中,第三指幻境,第四则谓薨逝矣。

脂评己卯、庚辰本云:

第一出:《豪宴》(夹批:“《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
第二出:《乞巧》(夹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缘》(夹批:“《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
第四出:《离魂》(夹批:“《牡丹亭》;中伏黛玉之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且让我们通过对具体戏目的分析及其与小说相近之处的勾稽,来看一看究竟哪一种说法更合乎情理。
第一出:《豪宴》。李玉的《一捧雪》传奇,演太仆寺卿莫怀古为玉杯“一捧雪”遭严世蕃陷害,老仆莫诚为主代戮,侍妾雪艳刺死负义之徒汤勤后自尽,因得戚继 光救护,终获昭雪的故事,其主旨在表彰“忠孝子好收拾死里逃生的无怀父,捐躯仆恰配享千贞万烈的薛艳娘,仗义师堪媲美铁胆铜肝的元敬友”,抨击“趋炎汉活 现出负恩忘义的中山狼”(《一捧雪·谈概》)。从表面看,剧中的严府与书中的贾府,似有相近之处,故或以为作者是“通过《豪宴》中严府子孙恃势豪奢,‘中 山狼’之徒负义反噬”来“预示贾府之必将由盛而衰”。但把持朝纲、终被抄斩的严氏父子,在本剧中并非主角,“负义反噬”的汤勤,“噬”的是莫怀古而非严世 蕃;剧中真正的中心莫家,则是“团圆会合,千载名标”:可见,无论从哪一角度讲,都得不出“伏贾家之败”的印象。再说,有关贾家日后之终趋衰败,在第五回 《红楼梦曲》中已经预示得十分清楚,曹雪芹又何必于此多费心机呢?按《豪宴》为《一捧雪》之第五出,演严世蕃设宴款待莫怀古,命新取的女优搬演杂剧侑觞, 戏曲行话称之为“戏中戏”,热闹非凡,正与省亲之场面相合,故妙复轩批:“本回事”,黄小田批:“指目前”,是比较得宜的。
第二出:《乞巧》。洪升的《长生殿》传奇,演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故事。第二十二出《密誓》,写七月七夕织女渡过鹊桥,星河之下,隐隐望见香烟一簇,摇扬 腾空,原来是杨玉环到长生殿向天孙乞巧,“愿钗盒情缘长久订,莫使做秋风扇冷”,恰唐明皇至,二人遂对天密誓:“愿世世生生,共为夫妇,永不相离。”然 而,曾几何时,“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杨玉环身死马嵬驿,“地久天长”的愿望,终成泡影。贾元春与杨玉环俱为贵妃,且皆不能终伴君王,谓此 曲“中伏元妃之死”,似不无道理;然《红楼梦》所写之元妃,与君王绝无爱情可言,甚至也没有享受到爱情的奢望,不然,在省亲之时是不会说出“当日既送我到 那不得见人的去处”的话来的,说此曲与之有关,是难以成立的。《红楼梦》倒是屡屡将宝钗比作杨妃的,“滴翠亭杨妃戏彩蝶”的回目即为明证,故此曲当与宝钗 命运有关。曹雪芹称此曲不用原本的《密誓》,而用舞台本的《乞巧》,盖有深意存焉。“密誓”者,谓男女双方誓盟密矢,两情无二;《乞巧》者,则惟女子单方 虔然心香,伏祈鉴佑耳。宝钗一心要得到宝玉的爱情,结果仍不免“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妙复轩本谓暗伏宝钗传,显然是最为贴切的。
第三出:《仙缘》。汤显祖之《邯郸记》,演卢生在邯郸店遇吕洞宾,因黄粱一梦而大悟,遂从之出家学道。其第三十出《合仙》(即《仙缘》),演吕洞宾度卢生 甫至仙境,张果老说:“你虽然到了荒山,看你痴情未尽,我请众仙出来提醒你一番,你一桩桩忏悔者。”众仙遂逐一演唱“浪淘沙”以示点醒:

[汉钟离]甚么大姻亲?太岁花神,粉骷髅门户一时新。那崔氏的人儿何处也?你个痴人!
[曹国舅]甚么大关津?使着钱神,插宫花御酒笑生春。夺取的状元何处也?你个痴人!
[铁拐李]甚么大功臣?掘断河津,为开疆展土害了人民。勒石的功名何处也?你个痴人!
[蓝采和]甚么大冤亲?窜贬在烟尘,云阳市斩首泼鲜新。受过的凄惶何处也?你个痴人!
[韩湘子]甚么大阶勋?宾客填门,猛金钗十二醉楼春。受用过的家园何处也?你个痴人!
[何仙姑]甚么大恩亲?缠到八旬,还乞恩忍死护儿孙。闹喳喳孝堂何处也?你个痴人!

在仙真唱后,卢生均一一叩头答介:“我是个痴人!”表示心悦诚服。 于是乎“富贵场中走一尘”的卢生,终于“着了役扫桃花阆苑童身”。看剧中的卢生,一生“列鼎而食,选声而听”,“轩昂,气色满华堂,立宫花济楚珠佩玲琅, 谢夫人贤达,许金钗十二成行”,自承“弟子一生耽阁了个情字”,简直活脱脱一个贾宝玉的身影!他的彻底解悟, 岂不是“宝玉结果”的谶兆?关于“十二钗”,论者或谓出白居易《酬思黯戏赠》:“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或谓出黄庭坚《梦中和觞字韵》:“何处胡椒八 百斛,谁家金钗十二行。”而《邯郸记》中,“金钗十二”屡见,可见曹雪芹所受汤显祖的影响,二人在思想意趣上,可说是相通的。脂批硬说此曲“伏甄宝玉送 玉”,较之说《乞巧》“伏元妃之死”,还要不着边际。
第四出:《离魂》。汤显祖的《牡丹亭》传奇第二十出《闹殇》,演病势转沉的杜丽娘,中秋之夕,开轩欲见那皎皎月轮,春香谎说“月上了”,然而,只见“剪西 风泪雨梧桐”,冷厥过去,“残生今夜雨中休”。这曲“恨西风,一霎无端,碎绿摧红”的悲剧,确可为小说美丽女主人公不幸夭折的谶兆,在《红楼梦》中,唯林 黛玉可以当之。在这一点上,妙复轩本与脂本的批语是一致的。
再从总体上看,省亲四曲所预示的人物情节,其间应该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解居士与沈煌只说到《离魂》是元春的谶兆而不及其他三曲,话石主人与黄小田则认为 四曲均与元妃有关,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妙复轩与脂砚斋既然一致以为《离魂》是黛玉的谶兆,以情理而论,其他几曲亦应和主人公有关才是。妙复轩本说《仙 缘》为“宝玉结果”,《乞巧》为“宝钗传”,与《离魂》为“黛玉传”,恰鼎足而三,尤见作者之匠心;而脂本中这几条批语的作者,并不了解曹雪芹的写作情 况,甚至还没有看懂这几支曲文与小说有何相似相通之处,就离开具体的剧情牵强附会地去寻找“伏因”,将三曲分属“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黛玉之 死”,是不符合小说创作之初衷的。脂批所谓元妃之死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不过是后世一班读者心理的反映而已。几十年来,出于对脂批的迷信,论者 费尽心机地去猜测“甄宝玉送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尤其是遐想连翩地推想由于元妃之死,使贾府如何失去了“靠山”,遂尔彻底衰落;殊不知贾府并非因椒房之 宠而发迹的外戚,而是开国勋臣凭九死一生挣下的世家,以此去“探”《红楼梦》之“佚”,焉能不误入歧途呢?
第一回《好了歌注》的脂批,是需要判明年代的重要批语。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俞平伯曾说:“《红楼梦》……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 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的迳路也没有,只觉得 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他写出自己的揣想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人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 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续娶之事,如高鹗写黛玉死而宝钗嫁,旧时真本写宝钗死而湘云继)金满箱,银满箱, 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 择膏粱, 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 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辨》中卷)

《好了歌》既然是泛指,就没有理由判定《歌注》是专指;宝玉“由富贵而贫贱”、“由盛年而衰老”之类的预示,其“伏线”价值也等于零。俞平伯认定“八 十回以后全是黑漫漫的长夜”,所以往往“凭着自己底猜详”,而其间起作用的却是所谓“旧时真本”的提示,如谓湘云做了乞丐,巧姐流落烟花之类,并无多少的 独创性。不想到了一九二七年出现的甲戌本,却把俞平伯的“盲揣”一一落实了: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例批:宁、荣未有之先。)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宁、荣既败之后。)蛛丝儿结满雕梁,(潇湘馆、紫芸轩等处。)绿纱今又糊在蓬 窗上。(雨村等一干新荣暴发之家。)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宝钗、湘云一干人。)如何两鬓又成霜。(黛玉、晴雯一干人。)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 底卧鸳鸯。(熙凤一干人。)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甄玉、宝玉一干人。)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言父母死后之日。)保不 定日后做强梁。(柳湘莲一干人。)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贾赦、雨村一干人。)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贾兰、贾菌一 干人。)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总收。)反认他乡是故乡。(太虚幻境、青埂峰一并结住。)

甲戌本不讳“玄”字,其之过录,必在民国以后;且卖此本给胡适的书贾,明言他读过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对于红学研究之动向,颇为熟悉。甲戌本于《好了 歌》一无批注,而对《歌注》批之弥详,正是俞平伯一泛指一专指见解的产物,其于“昨嫌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下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也是俞平伯意见的 重复,而贾兰如果真的成了着紫蟒的达官,贾府岂不真的“兰桂齐芳”了么?《歌注》的脂批,多是空话,且胶葛不通,如“两鬓成霜”下注“黛玉、晴雯一干 人”,黛玉应早逝,晴雯已命亡,何能成白发老妪?前面批“雨村等一干新荣暴发之家”,后头又批他是“锁枷杠”之类,吴世昌认为此批出自与曹雪芹不相干的后 世人之手(《残本脂评〈石头记〉的底本及其年代》),实际上,完全可以判定是受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为俞平伯之疑问提供答案的赝品。
然而,有的研究者却以为“甲戌本这一页所有的侧批都可信”,并试图从抄手“过录批注时错了地位”的角度,将侧批的位置“还原”,推断出“作家在前八十回中 既未明确暗示过,其他脂批也没有提到的”佚稿的内容:“一是‘陋室空堂’的侧批:‘宁荣未有之先’;二是贾兰升发,也穿上了官袍;三是柳湘莲日后作强 梁。”(杨光汉《关于甲戌本〈好了歌〉的侧批》,《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 期)尤其是推断柳湘莲参加了农民起义,打进了京城,最为轰动一时的探佚新说,恰恰是误信了后出批语的妄说的结果。
脂本中涉及八十回后情节的批语,又存在许多矛盾现象,也同样证明脂批的不可靠性。这里有脂批与脂批之间的矛盾。如庚辰本第二十回眉批说:“袭(人)正文标 冒:‘花袭人有始有终。’”而同回夹批却说:“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 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辩之者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不是指袭人始终服侍宝玉,而是指她与琪官 “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并且揣想“佚本写她底嫁,是被迫而非自动的,必有个不得已的缘故在内”(《红楼梦辩》下卷)。但论者没有想想:贾府若不败 落,宝玉若不出家,安能让袭人出嫁?若宝玉果真堕入“寒冬噎酸韭,雪夜围破毡”的境地而无法留住袭人,那他又怎能留住麝月?换一个角度,若麝月能耐受得住 饥寒、与宝玉同甘共苦,袭人又为何难于厮守?这又算什么“有始有终”呢?
这里还有脂批与正文的矛盾。小说中的贾芸与红玉,都是品性下劣的人物。贾芸极善逢迎,不惜以冰片、麝香贿赂凤姐,还认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宝玉为父亲;红玉也 是一心攀高枝的人物,一旦得凤姐赏识 ,便自鸣得意起来:总之皆可归为势利小人之属, 而脂批却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此条为“靖本”第二十四回批语)“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第二十七回)周汝昌据此探佚道:“‘探 监’当指于狱神庙探望在监禁中宝玉、凤姐。……先随宝玉、后随凤姐的丫环小红,其时已嫁贾芸,而贾芸与街坊倪二(醉金刚)有交,所以夫妻二人商定,浼求倪 二,通过倪二的朋友——在监狱看管的某人,而前往探看,并由他们共同设法,加以解救。”《红楼梦》不是以情节之奇幻、出人意表取胜的悬念小说,心术不端、 趋炎附势的贾芸、红玉,是不可能在贾府势败之后,去仗义探监、设法解救的。

三、 “探佚”成果辨误

红学家宣称:“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被程高伪续所锢蔽而不自知,还以为他们干得好,做得对,有功,也不错……云云。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看不到曹雪芹这个 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毕竟是什么样的,是被歪曲到何等不堪的地步的!”(周汝昌《〈石头记探佚〉序》)那么,吸引了诸多研究者与续作者的探佚的成果,是否让读 者真的看到了“曹雪芹这个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或者真的显示了“原著整体精神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呢?
答案是令人沮丧的。一位在探佚工作中付出过长期努力的学者评论道:

探索与论述曹雪芹小说的佚稿的工作,本来理应受到广大红学爱好者的尊重与欢迎。然而,红学界一度出现的“探佚热”,其社会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甚至还有点 令人担忧。探佚的结果,无奇不有。诸如宝钗再嫁给贾雨村为姨太太,在送夫充军北方途中,倒毙于雪地;柳湘莲率农民起义军攻破京师;宝玉还俗或充军;黛玉上 吊或投水;凤姐死后被奸尸,弃骸骨于荒野;湘云婚后性欲无度,致使丈夫脱阳暴卒……如此等等,惊耳骇目,情节之离奇,如读当代某些外国流行小说。(蔡义江 《论红楼梦佚稿·致读者》)

撇开这类“缺乏严谨的治学态度,又走得太远”的妄诞之说不论,那些号称“醇正学风”、“正派路子”的探佚,其结果又当如何呢?被誉为“第一次敢于打破二百 多年来程高所设置的坚固的枷锁,努力尝试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比较接近雪芹原著本旨的‘后半部’的情节和收束”的“有里程碑的意义”的(周汝昌《红楼梦── 根据曹雪芹原意新续》序)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后七集,播出以后,收视率不高,多数专家与广大观众,都认为“基本情节不可信”,“不能很好地保持原著的精 神”,这是耐人深思的。用它作为检验探佚成败得失的样品,看看在情节设置、形象塑造乃至思想意蕴的阐发等等方面究竟存在着哪些失误,以及造成这种失误的理 论根源究竟在哪里,也许是最为适宜的。

据改编者《愿心——代前言》的说明,电视剧改编的方针是“忠于原著,重视续作”。但按探佚者的观点,八十回以后的“原著”早已散佚不存,又何从“忠于”起 呢?改编者的工作,实际上“等于重新创作”——“代人立言”的创作了;具体说来,就是:“根据前八十回正文伏线,根据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根据情节推 进的必然逻辑,根据脂批提示,根据原著总的风格和气氛,参考大量的文献资料,参考红学界诸家多年的研究成果,尽可能合理地构想出八十回以后部分并且用电视 剧本的形式表现出来。”改编者的五个“根据”中,“正文伏线”、“脂批提示”是探佚者向来服膺的客观材料,但对“伏线”的理解,早就存在误解、穿凿和不明 版本的偏向;“脂批提示”则是尤其靠不住的东西。“客观材料”尚且如此,“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情节推进的必然逻辑”、“原著总的风格和气氛”之 类,就更是改编者“自己对原著的直接感受和理解”了。至于红学界的研究成果,“曹氏佚著的情节究竟如何,红学界远远没有弄清。探佚的文章是不少,但有的走 得很远,有的自相矛盾,多数还只是带有很大主观成分的猜想。要把这些所谓‘成果’,串成完整的合理的情节,还差得远哩,又如何能体现原作的精神?”(蔡义 江《走向了两个极端——电视连续剧〈红楼梦〉观后》)
但是,电视剧改编的失误,却并不在佚稿的情况远远没有弄清,探佚的成果自相矛盾,而在探佚者刻意要“制造”一种有别于所谓“程高伪续”,实际上是《红楼 梦》有机组成部分的后四十回的新的意境、新的结局,实际上构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观和艺术审美观的严重较量;这种较量,主要表现在三个大的方面:
一、将贾府兴衰的过程处理为毫无新意的秘史琐闻。
改编者发愿要超过以往各类改编之作只局限于写“人”、写“情”的水准,立志要在写“意”(阐发原著丰富的内涵和立意)上有所突破,而第一个“意之所在”, 就是“通过一个封建大家族的衰亡,阐发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登高必跌重;乐极悲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不是人力能可常保’的一种‘无常’哲 理”(《愿心》)。姑不论这种“无常”哲理是否具有历史的深度,单就把贾府的衰亡处理为宫廷斗争(“外头杀来”)与家族内部斗争(“家里自杀自灭”)的结 果而论,就实在是一种毫无新意的旧套。红学家大多相信脂批关于元春之死是“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话,认为“元春之死与杨贵妃之死有某种类似之处”: “一是她不是死在深宫内院,而是死于避安禄山之乱的道路途中。二是她被缢死乃由于杨国忠的误国,兵士因怨杨国忠,‘追后台’而牵连到她。”(梁归智《石头 记探佚》)联想虽极丰富,但要落实到电视剧的改编中,无奈是太困难了,所以只好借贾琏的话,把此事说得十分神秘:“事情有些蹊跷,一是都说不知道娘娘怎么 突然薨了,二是至今不提谥号的事……”。电视剧的“独创”之处在暗示此事与忠顺王府有关,所以元妃一死,忠顺王府就拘去了被贾琏撵走的鲍二家的,随即抄没 了宁荣二府,而在忠顺王爷宣读的圣旨中,抄家的罪名也作了省略;直到最后一集,已经沦为杂役的宝玉邂逅北静王时,还不忘追问:“我们娘娘……究竟是怎么回 事?”而北静王居然簌簌流泪,连连摇手:“别……别问了!说不得了……说不得了……”
如果说宫廷斗争是以扑朔迷离的方式处理的话,那么,贾府内部的斗争,却被详尽而突出地强调了:在这一方面的“探佚”成果,确实是相当可观,足供参考的。红 学家说:“贾府巨变之由,是‘内鬼’‘外祟’交发并作,……‘内鬼’之生,则由于贾府内部存在两大矛盾:大房(贾赦、邢夫人)与二房(贾政、王夫人)的不 和是一个内部矛盾,二房本身又有嫡(王夫人、宝玉)与庶(赵姨娘、贾环)的暗斗是另一个矛盾。两个矛盾的焦点体现在哪里呢?在凤姐和宝玉二人身上。为什 么?因为她们嫂叔二人是经济实际掌权者与产业法定继承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893页)电视剧的改编, 无疑是遵循了这个指导思想的。电视剧的第一场重头戏是第二十三集的“荼蘼架事件”。大约是为了强调“派系之争”,改编者不觉忘了自己定下的“情节推进的必 然逻辑”了:
1、“被贾太君视为命根、心肝, 被众人捧为凤凰的正支嫡派的‘待补’贾府府主”的堂堂的宝二爷,竟会惧怕查夜的人,拉着黛玉躲到荼蘼架下,被傻大姐发现以后,惊惶地拉起黛玉朝山后跑去,避之唯恐不及;
2、“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子”, 唯有门前一对石狮子干净的贾府,居然会对宝玉的“清白”特别看重起来,“到处是三个一堆、五个一伙”的议论纷纷,王夫人闻讯更是“脸色煞白”、说话“颤声”;
3、阖府皆知贾母将袭人与了宝玉,早已是宝玉的人了, 如今居然要让她挺身出来,承担“勾引宝二爷到荼蘼架底下去”、“带累了二爷的声名品行”的罪责。王夫人深知“那种事”断不是袭人做得出来的,她这是为了 “保全宝玉”,也就是“保全”了自己;袭人则说:“我知道,把二爷洗清白了,我也就留不住了……”
贾府中到底有哪一股力量,使得王夫人、宝玉如此害怕呢?袭人说:“这一回算是万幸,遮过去了。可咱们府里的那起小人,太太知道,口里眼里心里都够使的,难说不让他们看出破绽来……”贾府中真的有使王夫人也畏惧的“小人”么?只有天知道。
第二场重头戏是第二十五集元妃薨逝后贾琏与凤姐矛盾的激化。凤姐取出被她藏匿了两三年的多姑娘的头发,欲给贾琏致命的一击,不料贾琏却一反常态,突然强硬 起来,请到邢、王夫人并贾珍、尤氏,将尤二姐的“命案”端了出来,命秋桐、善姐当场交代了凤姐设计虐待尤二姐的真相,还把讹传已死的张华传唤对证,凤姐顿 时神情惨变,昏倒在地上。经此一番安排,红学家所谓贾家之败的二大主因之一、“统治阶级的大代表”的凤姐的罪恶才得到充分的暴露,“代表着一群受欺压、受 迫害的不为人所齿的‘小人物’阶级,在改变了社会地位关系之后,重来和过去的统治、压迫者算账”(《红楼梦新证》第 899页)的理念也得到了落实;但是,紧接元妃薨逝之后的这场小插曲,并不能解释贾府随即被抄没的原因,倒反而现出改编者指导思想的混乱:探佚者一致认 为,《红楼梦》是彻底反封建的,因此贾府一定要彻底败落下去,而绝不能有“败而未倒”、“落而复起”的局面;但是,自有封建社会以来,单个家族、集团的兴 衰,是极平常的事,抄家灭族,也是史不绝书。贾府不等于整个封建阶级,贾府的败亡,更不等于整个封建社会的败亡,这本是最普通的常识。电视剧是让贾府化作 “白茫茫大地”了,但同情他们的北静王依然不倒,与他们作对的忠顺王愈益炙手可热,封建社会的运作,仍将持续下去。改编者提供给读者和观众的,不过是宫闱 秘史与家族琐闻一类毫无新颖性的货色,其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较之传统小说中写忠奸之争的政治小说和善恶之争的道德小说,还要等而下之。
二、将宝黛爱情的悲剧处理为平淡无奇的生离死别。
红学研究的成果表明,“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在这片古老而充满了生机的文学天地里处于一个中心的地位”,“它们所表达的丰富复杂的社会历史内涵,以及那 沥血滴髓、缠绵细腻的情感描写,两百多年来,曾经是那样深深地激动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使他们为其所感动,所陶醉。”这种爱情之所以具有如此永久的动人心 魄的魅力,根本原因是“宝黛爱情是建筑在共同的叛逆的思想性格基础之上,而且这种叛逆不只是局限于封建礼教的范畴,还包括了封建科举制度和人生道路等其它 带根本性的方面,所以这一爱情才为封建家族统治者所不容,最终惨遭被扼杀和毁灭的厄运”(孙逊《论〈红楼梦〉的三重主题》,《文学评论》1990年第4 期)这大约已经成了《红楼梦》爱好者和研究者的共识。
可是,探佚者却大多喜欢强调在曹雪芹的构想中,应是“木石前盟在前,金玉之缘在后,宝钗是在黛玉死后,才嫁给宝玉的”。有的探佚者还特别指出:“在佚稿中,林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促使他‘泪尽夭亡’的是别的原因。”(蔡义江《论红楼梦佚稿》)
为了贯彻这一指导思想,探佚者和改编者不得不首先解决情节设置中的一大难题,即设法把宝玉从贾府支开,让他脱离矛盾的漩涡,以便让黛玉在绝望中“泪尽而 逝”。方案之一是:贾府发生一连串重大变故,元春死去,贾府获罪,“宝玉和凤姐仓皇离家,本为避祸,竟因其某种原因而在外久久不得归来。贾府中人与他们隔 绝了音讯,因而吉凶未卜,生死不明”,“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她怜惜宝玉的不幸,明知这样下去自身病体支持不久,却毫不顾惜自己, 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宝玉。”(同上)方案之二是:发生了与异民族的战争,宝玉被迫从军,“在前一年秋天 离开贾府,黛玉在宝玉走后日夜思念悲啼,又受到赵姨娘一党的陷害打击,于第二年春末泪尽夭亡”(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电视剧实施的是第三个方案:探春 和番,宝玉被遣送嫁,远远地离开家中,致使黛玉因思念宝玉而疾病渐重。为了冲淡黛玉之死的浓重气氛,改编者有意安排了种种内外矛盾以间隔之:史家被抄,凤 姐私自收下史家连夜转移的东西,邢夫人乘机兴风作浪;薛蟠为争戏子,打死仇都尉之子,被巡检衙门锁了;迎春为丈夫凌虐,死讯又至……大故迭至,竟无人过问 黛玉之死活,紫鹃情急,闯进房内报告贾母。贾母大恸,道:“要是林丫头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遂欲为宝玉、黛玉议婚,凤姐亦颇赞成。黛玉闻此 喜讯,身体渐好,已能出来散步,忽然听小红向紫鹃透露:宝玉的船遇到海盗,见人杀人,见货抢货,宝玉不知下落,只找到了那块玉!黛玉眼前一黑,昏倒在花冢 旁……
黛玉之死,是《红楼梦》中最具撼动人心力量的文字,而到了探佚家笔下,却成了平淡无奇的生命的天然终结。焚诗帕、焚诗稿,虽然都一一“参考”了、搬用了, 但已不是因为“断痴情”,哽咽着“……宝玉……等等我……”,已经失却了焚稿的韵味。更叫人惊讶的是,黛玉刚死,宝玉就回来了!紫鹃跪在榻旁, 拼命地摇晃着软软地横在榻上的黛玉:“……你听见了么姑娘,……宝玉……回来了!……”宝玉则轻轻地坐在床榻边, 对着空的床头,柔声细气地:“……妹妹,我回来了……”。黛玉之死的唯一解释,就是宝玉的远离;这一远离,又是外界的诸因素酿成的:于是,宝黛爱情悲剧本 身,也就丧失了任何历史的和审美的意蕴了。
探佚者当然没有忘记对黛玉之死的社会原因作一番推究。他们认为:“在黛玉问题上,主要是先因赵姨娘搞鬼(贾环也可能使了坏)。她为毁宝玉,看清了一着棋, 必先毁黛玉。故此捏造异事丑闻,时向贾政报告。迨到适逢元春‘关念’宝玉婚事,召贾政共同商量时,贾政遂将所得于赵姨娘的谰言,(当然包括王夫人所得于袭 人的也在内)‘奏’与了元春。元春于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贱’,指定聘娶宝钗。至此,黛玉遂无由再留于世,而宝玉也只有‘奉旨完婚’的一条死路可走。” (《红楼梦新证》第904 页)由于种种原因,电视剧把这种“诡计深心”派给了丫环麝月。她先是建议王夫人为宝玉“赶早定一门亲事”,及至闻知贾母有心“亲上做亲”,又提醒说:“不 说宝姑娘待选才人赞善的事不成了么?”最后干脆献策“请宫里娘娘的旨意”:于是,贾母、凤姐被完全洗刷了,所谓“很庸俗、很浅薄的、毫无思想内涵可言的 ‘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儿戏办法”被妇姑勃溪、叔嫂斗法乃至奴才献计、小丑跳梁之类的货色取代了。“这样的东西”,才是曹雪芹真正“未必肯写——也根 本写不出的”呢!
黛玉一死,《红楼梦》最大的难题,就以一方“让路”的方式获得了最便捷的解决,宝钗与宝玉完婚,也就顺理成章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电视剧无法表现宝玉对 黛玉之死的揪心的悲痛,却让他完全顺从地接受了一位与自己志趣绝不相投的妻子。“奉旨完婚”洞房内一场戏,宝玉只有“惊异地四面环顾”、“猛地回过头来, 死死盯住房门”和“闭上眼睛,一下掀去盖头”三个动作,以及当年宝钗看金锁识通灵,林黛玉说“我来得不巧了”两个闪回,宝玉的苦痛,已被一笔勾销。尤其是 此等大事,竟放在《贾府抄没》一集中,作为过场戏来处理,这就从根本上取消了宝黛爱情的悲剧内涵,而这恰是对《红楼梦》精神的最大背离。
三、将宝玉出家的抉择处理为无可奈何的穷途末路。
探佚者强调:“后半部贾家被抄没之后,景象极惨,贾宝玉等人都曾‘展眼乞丐人皆谤’,最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就生动地表现了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 彻底绝望,绝无妥协留恋之意”,只有通过探佚,才能认识《红楼梦》“对整个封建制度和思想体系的叛逆”及“对真善美,对自由和幸福的永恒渴望和追求”(梁 归智:《石头记探佚》)。电视剧的创新之处在于,彻底地泯灭了宝玉心上的任何主体意识,《狱庙相逢》一集中,宝玉和两府人等共六、七百号关在羁候所里,听 凭牢头老三、马贩子王短腿、醉金刚倪二一帮“桃园兄弟”任意摆布,当贾芸混入庙中探看,宝玉大受感动,含泪道:“……自遭家难以来,亲朋故旧,躲之惟恐不 及。……我先时的知交,如今一个都……。老太爷、老爷当日提携了多少人!桃李门墙、绛帐春风……,没像雨村那样恩将仇报、落井下石就算很不错了!”这种站 在失势者立场对“忘恩负义”之徒的谴责,哪里像宝玉的声口? “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宝玉竟有偌多的“知交”;贾府中贾代善、贾政也居然成了拔擢贤才、广收生徒的良臣!当贾芸说要找几个朋友救他出去, 宝玉惨然一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又能跑到哪儿去?……再说,父母家人都在难中,我一个人出去,又有什么意思?”一心要写成“树倒猢狲散”的电视 剧,虽然做到了不让贾府重兴,不让宝玉中举,却加重了他对封建家族的眷恋,把他也降到了“树倒”以后猢狲群中一员的水准。“转眼乞丐人皆谤”的宝玉,看到 远处烈焰腾空,本能地喊道:“哎呀,荣国府!”──“对封建社会的彻底绝望,绝无妥协留恋之意”云云,可以说已经荡然无存。
电视剧还特意添加了做了更夫的宝玉被人侮辱的一幕:

喧笑声中,宝玉被人群团团围住,推来搡去。
一个年青人高声喊着:“宝哥儿,你的那块玉呢?摔给我们看看呀!”
人群哄然响应:
“对对,拿出来!”
“摔呀!”
高台阶上,十几个男仆开心地大笑。
一个妇人尖声叫着:“哎——,我这儿有才调好的胭脂,你吃不吃呀?”
人群哄笑。
一个中年汉子笑着使劲推了宝玉一把。
宝玉踉跄着倒地,呻吟了一声。
中年汉子高声嚷着:“快,快喊姐姐妹妹就不疼了!”
人群哄笑。
宝玉从地上爬起来,满面泪痕。
各种各样的笑脸在宝玉眼前晃动着。

这种笔墨,不啻是对《红楼梦》精神的最大否定和嘲弄!
电视剧虽然让宝玉谢绝了北静王带他回去的建议,说:“……百年公府,瓦解冰销。如今,我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太白有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王 爷,让我……走自己的路吧。”但宝玉并没有“自己的路”。深秋寒冬,春去夏来,宝玉到处乞讨,把剩菜汤“咕咚咕咚”灌下去,被恶狗追得拼命奔跑,仍然不时 回想起荣国府往日的荣华。终于在一个冬夜,他讨乞来到蒋玉菡家门口,被袭人留住了下来。袭人一边给宝玉梳头,一边表白说:“……那年,我母亲、我哥哥要赎 我回家,我说过……至死也不回去的。……原想着一心一意伺候二爷,能……长长远远的,可……到底……”,可是,宝玉却鼾声大作。等到蒋玉菡把安顿在客店里 的宝钗与麝月接来,炕上已空无一人。宝玉就这样“悬崖撒手”了!然而,什么叫“悬崖”,为什么要“撒手”,电视剧却始终没有让读者与观众闹一个明白。

对《红楼梦》结局的认识,归根结底必然受到论者主观意念的支配。胡适认定《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既然曹雪芹是“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 椽,绳床瓦灶”,后四十回写贾府“重沐天恩”、“兰桂齐芳”,就不可能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五十年代“小人物”起来批判胡适,却同样需要否定曹雪芹的著作 权:因为既然《红楼梦》是彻底的反封建的政治小说,只有那先中举人、后中进士,满脑子封建正统观念的高鹗才会去写宝玉中举的情节。
假如我们从这种先人之见中挣脱出来,设身处地想一想:《红楼梦》所揭示的社会问题,在那个时代能够解决吗?显然不能。如果如实地写去,让贾宝玉“始于荣 华,终于憔悴”,“绮梦既阑,穷愁毕世”,“真实”是“真实”了,但留下的只是令人伤感的悲剧;如果改变一种写法,让贾府重兴、家道复初,伤感是没有了。 但剩下的却是廉价的喜剧:两种模式都是前人尝试过的,事实证明都不会有太高的艺术品格。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能够另辟蹊径,让宝玉应试高中,以见其不是 “不肖种种”,吃不着葡萄才说是酸的。他的中举,既满足了家人的愿望,又检验了自己的价值,然后大笑出家,飘然而去,他对科名利禄的蔑视,顿时获得了震撼 人心的力量。
曲沐先生指出:“整部程甲本,保持了小说故事的完整性、系统性,不论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结局,前后基本上是统一的。有的‘探佚’者说宝玉出家和黛玉早死 都不是曹雪芹的原意。实际上两位主人公的结局,正是前八十回所透露的,是情节推演和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和归宿。……其他如宝玉中举、贾府抄家、宝玉宝 钗成婚、宝钗守寡、以及元春早丧、探春远嫁、惜春为尼、妙玉被污、凤姐之死等等,都可以从前八十回寻绎出情节发展和隐伏的端倪。这说明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 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有机联系,使小说呈现着一种完整美、结构美。而且后四十回情节已进入描写人物结局与归宿阶段,作者投入的智慧 和倾入的感情就愈多,仿佛如江河奔流,波涛起伏,到此已凝结汇聚,形成回旋、激荡、溃决之势。”(《神龙无尾与连城全璧》,《贵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 1期)这是非常有见地的。

探 佚的结果之所以必定归于失败, 是因为它的全部实践都是对原著所蕴涵的社会政治观和艺术审美观的全面挑战,“对着干”的结果,读者看到的不是曹雪芹的“伟大头脑和心灵”,而是探佚者在自 身知识结构和艺术趣味支配下对《红楼梦》粗陋、肤浅的领悟和诠解,它们既是违反历史真实的,也是违反美学原则的,它们的存在价值,充其量是曹雪芹伟大头脑 和心灵的一种反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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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to 欧阳健:“探佚”辨误

  • 甄应嘉

    欧阳健先生是一位实事求是、治学严谨的学者。他的红学观点使他遭到主流红学的排斥和打压。在2003年《还原脂砚斋》一书出版后,他不再介入红学。

    这篇文章是他对当下死灰复燃的“探佚”之风的精辟分析,文中精辟语句的着重字体为转载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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