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一个保全了红楼梦,却被视为文化特务和千夫所指的篡改者的人。
高鹗,一个呕心沥血续写完,或费尽神思编辑了近百万字煌煌巨著,却不断为《红楼梦》中不尽如人意的片段承担一切指责的人。
高鹗,一个最终成就了《红楼梦》独步文坛五十年,“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的奇迹,理当分享三分之一的荣誉的人。
在今天的红学界,和红楼梦爱好者圈子里,他是一个最受污蔑的人。
时至今日,后四十回是否高鹗所著,学界并无定论。有学者甚至说,高鹗并没有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只是一个出版者。而据他本人的叙述,他起码参与了大量创 造性的高级编辑工作。笔者是在十九岁时初读红楼,三年后才开始接触各种红学研究和评论。所以,笔者是就文字本身来感受红楼魅力的人,也是一个非“主题先 行”的人。此故,笔者并不想对高鹗在后四十回中到底创作了哪些和没有创作哪些作无谓的争论。而仅就后四十回作品本身作出个人角度的赏析和评判。而我的一切对高鹗的维护或批评,都源于作品本身,而非某个或某些红学家的考证和批评。
一、高鹗被批判和谴责的四个理由:
第一,以脂砚斋的夹批、评论为准,认为后四十回情节不合曹雪芹的原意。进而认为不合原意就是没有价值,没有必要存在。
第二,以《红楼梦》百二十回本之中与《石头记》八十回本之中的个别字句的不同,说明高鹗故意歪曲曹雪芹思想,篡改红楼梦,降低作品的思想水平。
第三,认为后四十回末让贾府家道复兴,就不是“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没有写出封建大家族必然没落的结局,因此思想高度远不如原著,彻底破坏了悲剧气氛,变成了庸俗的“兰桂齐芳”大团圆。
第四,认为人物结局不够悲惨,没有沦落到饥寒交迫,贫贱无依的地步,因此不合“薄命”“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不合乎脂砚斋的评语,因此是粉饰和篡改。
其他的针对高鹗的谴责几乎都以以上四点为基础。但是,以上四点从事实上看来,均不足为据。
二、批判高鹗的心理根源
(一)追求完美的心理
现实中的事物都是不完美的,但是人都有追求完美或者幻想完美的本能。况且红楼梦本身就是一部极其富有美学价值的著作,它的美感如此强烈深沉,含味隽永,就更加激发了读者的完美主义热情。
但是,现实之中是没有完美的。斗胆一言,曹雪芹重生,也一定不能尽如读者之意。因为现实之中的《红楼梦》只有一本,一个结局,所以一千个读者心中那剩 下的九百九十九个哈姆雷特都没有了合适的位置。之所以现在很多读者一股脑子地怨高鹗续得不好,就是因为他的哈姆雷特不是那结局中的一个。换了曹雪芹来,照 样会有人不满。也未必比现在的人少。
而且一旦可以认定,有所谓“程高伪续”,那就可以保存所以读者心目中——也就是幻想中完美的《红楼梦》。注意,是每个人心中的,无法互相统一的千万个 红楼梦。“完美”就不算是“达不到”,只是“现在还没有达到”(其实以后十之八九也不可能找到或者续成)。这样就可以不承担心中人物完美形象被破坏的痛 苦,而在微茫的,甚至实际上是虚假的希望中期待“完美”的结局。但是,同样地,牺牲了高鹗。这个呕心沥血,劳苦功高的人。
很多人说,怪不得我觉得后四十回这也不对劲,那也不对劲。原来是被篡改了。可是,换了曹雪芹就“对劲”了吗?仅就黛玉之死而言,有的人觉得黛玉沉水而 死“对劲”,有的人觉得她应该上吊,还有说应该“泪尽而逝”——才“对劲”。曹雪芹再世,应该“对”哪一派的“劲”?——这还都只说了名门正派的观点。细 想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地指责高鹗,明智吗?合理吗?
其实,追求完美是人的天性,但也不妨碍同时尊重高鹗。
(二)那些花儿,要怎样凋谢才美丽?
我始读俞平伯、周汝昌、 刘心武对于红楼梦结局的考证和推测时,还是颇有兴趣的。当时作为一个三年“红龄”的读者,我的确认为后四十回中妙玉、湘云、探春和巧姐的结局不太尽如人 意。希望有更好的结局。但当我穷尽了所有版本的,“证据确凿”(很奇怪,都说自己证据确凿,但是互相矛盾)“黛玉之死”“妙玉之劫”“湘云结局”,分别细 细品味之后,奇怪的是,我并不曾从任何一个“真故事”“
真结局”中品出红楼真味。它们无论如何被考证得入情入理,似乎都无法和《石头记》这片“天”相配。成了“红缺一角再难补”“无才可去补苍天”。——那些推 出结局的考证者或红学家自己也说,不能和曹雪芹的相提并论。读者心中那个缺憾,时隐时显,但始终无法消失。无论让她们如何走完全程,都无一例外地丧失了原 有的韵味和馨香,成为了一片单薄苍白而勉强的补丁。后来,在某个深深陷入困惑和遗憾的时刻,灵光一现一般,我突然明白了,我之所以找不到“最合适”的结局 的原因——
那些花儿,要怎样凋谢,才算是美丽?
又有哪朵花,在红衰翠减后,依然如花开一般美丽?
花落,无论如何落,只能是心碎。“流水无言花自媚,泪干春尽花憔悴。”“花落人忘两不知。”这还是艺术化的美丽写法。到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之后, 还有霉菌,腐烂和肮脏泥泞。种种狼藉的不堪。落花尚有多情女儿“净土掩风流”,到了女儿们自己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时候,又有谁会“掩风流”?到那时,也就 只有真实的,残忍的,种种菡萏香消,枯荷叶残。不堪看!
又有谁,力能回天,将千红万艳之悲之碎写得像花开时一样芬芳美好,令人陶醉?梦总易醒来,宝玉何尝不是活在梦里的人,但愿冰山上的梦长醉不愿醒。他不 是常说,我只希望在这两三年内死了,也算是顺心遂意一辈子了。只希望姐妹们的眼泪流成大河将我埋葬。是啊,在眼前的繁华背后,他已经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 远比阳光巨大的黑暗。但是,谁又愿意,那个必然的,彻底的灾难与黑暗,真正的来临呢?
高鹗的错误在于,他是第一个带领读者从那场无与伦比的青春与繁华之梦中醒来的人。于是梦,猛地粉碎了;花,败得如此狼籍。满纸不堪。于是,我们怨梦 醒,花凋,恨高鹗揭开这一幕幕无血却比血更残酷的现实。的确,谁忍心在两三年之后仍然那么清醒地活着,看风月宝鉴的背面,看到一出出“女儿三变”中的第二 变——人格畸变;看到所有的压抑,伤痛,别离;看到注定破坏所有美感的灾难与摧残;看到所有赤裸裸的黑暗……!我们的心中,也多多少少被作者装进了一个宝 玉。一个宁愿没有结局,看不到结局的宝玉。宁愿早些死了,也不愿看完那个关于青春夭亡和爱情的毁灭故事。辛酸泪,又岂止是一把啊。
于是,我们开始执拗地追寻一条通向天边彩虹的路,考证,探佚,决不罢休。于是,湘云似乎该沦为妓女(83版电视剧),又似乎应该沿街行乞(据周汝昌考 证),在寒窑中与宝玉白头终老。这样的结局,就美感,就艺术性和感染力而言,真的比现有的后四十回强吗?想象一下场景:湘云沦为肮脏浊臭的乞丐,蓬头垢 面,虮虱满身。她鹑衣百结地跪地求赏——我都不忍心想象下去了。这就真的合乎曹雪芹那样一个疼爱所有女儿家的作者的原意?起码就我的感觉而言,这才真叫亵 渎了豪情烂漫,天真纯美的湘云。曹雪芹在世也会觉得杀风景的。如画花之凋落,或落水中,或埋香冢,“砌下落梅如雪乱”,都是美的。但是一定要画花落在粪坑 或驴唇上就让人无法理解了。很多人考证出来或创造出来的结局莫不如是。在对高鹗切齿痛骂的同时,请读者们比较一下所谓的“真故事”“真结局”,它们与后四 十回比起来,就真的不杀风景,不过露过刻吗?品味一番,相信读者自会有答案。
因此,高鹗的所谓“错误”和“罪责”,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每一个人都无法作“正确”的事情。花朵无论怎样凋谢,最终也都会归为腐烂,发黄,干结,风化……都不可能美丽。我们骂高鹗,怨高鹗,谁让他去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呢?
高鹗是老老实实地把菜炒出来,虽然都“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了,但还是有人说不好吃。而红学家们和评论家们都只是很聪明地考证菜谱,决不掌 勺。既然不掌勺,当然就不用面对众口难调的问题,也不可能炒出难吃的菜。不可能犯错误,也就有资格不停地指责高鹗没有依照菜谱作菜。反正,高鹗已经长眠地 下,不可能再来回应任何人的攻击了。
(三)参与心理
如果红楼梦本没有结尾之争,没有曹雪芹高鹗之辩,我可以肯定红学决不会像今天一样参与者众,人气旺盛。原因很简单。如果红楼梦已成定局,那它就是一个 封闭结构。每个人物只有唯一的人生,唯一的形象。但如果“结尾已佚”,“难”考其详而又不是完全无可考(真是散佚得“恰倒好处”),那它就成了开放式的公 共空间。每个读者不仅可以获得阅读乐趣,还可以自己当一回作者(和曹雪芹一样哦),海阔天空地为自己心仪的人物一次次安排不同的结局与命运。那是多么富有 成就感的事情!而且还可以一直安排下去,修改下去,——反正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没有结局才给广大读者留下参与空间,自己当作者,乐何如哉!如果 一切以百二十回为定准,那有多少读者会失望和扫兴啊。
所以我希望这些读者,不要指责高鹗“不合原意”,而是直说“我认为这样写比较好,更美,更有价值”等。反正曹雪芹那个时代是没有所谓著作权的。就算曹雪芹重生,他也会觉得你我续得,高鹗也续得。又何必捎带一棒子敲打高鹗呢。
三、关于反对高鹗的理由之批驳
(一)关于“不合原意”和个别字句的改动与“篡改”
首先,作者的原意在创作过程中也是不断变化的。不然何至于“披阅十载”?都说“未完而逝”,那也从另一面证明了曹公本人即使在死前也还没有完全拿定主 意。都“十载”了,而前八十回里年龄、人名(多姑娘灯姑娘,彩云彩霞,很明显的)、人物关系(琏“二”爷上头没“大”爷,凤姐到底几个女儿等)都还有随手 可以修改的纰漏。(按正常写作习惯,没有谁一写到八十回就刹车,然后一遍遍改前头的,后头的不管了)。也就是说后四十回也应该在修改中。既然正在修改中, 那到底是死前稿是“原意”,还是曹雪芹如果不死,他再“增删n次”而最后修改完的那版算“原意”?他的原意如果不在十年或更长的年头里不断变化,又何至于 “增删五次”?一次誊写不就够了!
其次,将脂砚斋的只言片语奉为圭臬是过分了。
因为脂砚斋究竟是何人,有没有此人,姓甚名谁,是男是女,与曹雪芹什么关系(单单据各名家说法,从叔叔到情人不一而足,够写侦探小说了)都没有定论。在其人尚不明的情况下竟将其奉为至高无上的审判者,有失偏颇,不够客观。
其三,不合原意决不能简单等同于“篡改”原著。
本身,高鹗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八十回后的创作,尚无定论。就算全是他本人写的,他也没有错。因为在他和曹雪芹生活的乾隆年间,“著作权”的相关概 念和意识根本就不存在。金瓶梅(续书为《玉娇李》《续金瓶梅》)、水浒(续书为《后水浒传》《荡寇志》)、西游(《西游后记》《西游补》)都被人续过,还 都是没经过兰陵笑笑生、施耐庵、吴承恩允许的。水浒还被人腰斩过(金圣叹),金也是像有些红学家口中的“高鹗”一样“抛弃了原著结尾,安上自己喜欢的,不 合原意的结尾”,难道他也该承担“篡改水浒传”的罪名了?!高鹗用不着“擅自”“篡改”,那年头,凡是个识字的就有权利改,哪怕是瞎改。那个社会历史背景 决定,曹公在世都不会觉得高鹗侵犯自己合法权益。
因此“不合原意”地续写,本身没有“不正当性”。顶多有“不恰当性”——如果文学价值低的话。
再,有人说,明明原稿已佚,高鹗他说自己有原稿而编辑之,将自己的劳动扣上曹公的帽子,让曹公为自己背黑锅。就是撒谎,是欺骗读者。那就请诸公看看罗 贯中著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原版封面:“陈寿著,罗贯中编次”。难道罗老先生也是篡改三国志的文贼不成?这种不明言为己出,而将自己说成编次,记录,或干 脆整本托名古人、他人所著的现象,在当时的文学界是十分常见的。就是在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史上也是源远流长,屡见不鲜的。远的如《黄帝内经》,近的如《聊斋志异》。它不也是“志”“异”吗?不信大家自己找序言看。
这本是文学史常识,却被很多人无意甚至故意地忽略了。难道这就对高鹗公平吗?
至于说高鹗改掉了前八十回的个别字句以说明他故意篡改曹雪芹的思想,更是荒谬了。批判者大概是没有生在那个文字狱遍布天下的黑暗时代。如果在大量公开 出版而不是民间零星手抄的前提下,在书的开头或结尾等紧要处放笔写开,毫无顾忌,我看杀头抄家,焚书绝版的悲剧也就难免了。批评家现在是义正词严,不知道 若生在清朝乾隆爷的屠刀之下,有没有胆量去出版呢。
最后还不得不提到一个近年出现的很离谱的观点:
大意是高鹗和程伟元是乾隆和和绅授意篡改曹雪芹的文化特务,《红楼梦》百二十回本是为了抹杀《石头记》的思想光辉而改成的伪作,是皇权用来思想统治粉 饰太平的工具,还说“他们的伪续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的骗局……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时期的出现横遭扼杀,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 年,禁锢惑乱了无数读者的精神智慧的活跃时空。……从内容上看,程高本 ……宣教王化。把《红楼梦》渐渐引向传统“才子佳人”式的小说。而这就是对原作的 谋杀。所谓高续刊印本一出,原笔被弃!原貌被掩!所传《红楼梦》已非,更是雀巢鹃占,阻塞了真抄本的流传!”(见周汝昌先生著作《红楼夺目红》)如此等 等。我听着都好笑,但是我发现相信这种说法的人却好象越来越多了。
这真是让我感到可笑和悲哀。如果说乾隆皇帝真的想粉饰太平,扼杀《石头记》,完全可以像他对其他所有禁书所做的一样,(清代禁书多 如牛毛,金瓶梅水浒都在列。全是用下列方法)连杀作者带没收书,搞围剿封禁就行了,最后让这世界上没有人能看到曹雪芹的著作,把它彻底消灭掉不就行了。何 必还自掏大量公款请人费老劲续上它二三十万字(那年头哪有电脑,只能一笔一划地抄,改。还只能高鹗一个人改,别人帮不上忙。俺要是乾隆,好歹能收尾就行 了,我可等不得二三十万字,)而且还在里头写上皇帝彻底抄了贾家(俺是乾隆的话俺可不会这样破坏自己形象,我会写他家败不是俺干的。)干脆写皇恩浩荡根本 没有抄过家,不是更粉饰么。比抄过又复强多了。干脆把宝钗黛玉都娶了,鸳鸯也别落下。彻底地温柔富贵,花柳繁华。那才叫标准的才子佳人大团圆。
有人可能又来抬杠,说那样就不合乎第五回判词了。傻呀,我是皇帝,我改得第一回我就改不得第五回吗,我把判词也改掉嘛。这才叫“篡改”,干脆改个面目 全非。何必像现实中的高鹗,傻蛋一个,老老实实地留着第五回的所有判词,还有那句“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等着几百年后被所有的聪明人“看出破绽”,骂 个狗血淋全身。看看高鹗他老人家这一身层层叠叠的狗血,我真是觉得他挺笨的。当初把第五回的判词改掉不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吗。真要存心篡改,这点智商还没 有?
如果还有人来抬杠,说《石头记》已经流传达到一定范围所以不能改那么明显——那又何必说“高续刊印本一出,原笔被弃!原貌被掩!所传《红楼梦》已非, 更是雀巢鹃占,阻塞了真抄本的流传!”既然流传达到一定范围,怎么掩得住?(要是“掩住”了,戚宁本之类怎么现在还出版)既然要掩住,为什么不掩个严实, 还漏那么多娄子?要说这是粉饰太平宣教王化,那乾隆就是大傻蛋皇帝,高鹗也是大傻蛋特务。还写皇帝抄家,还大肆出版,生怕广大人民群众都不知道你是昏君 啊。没见过这么笨的人。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不是都不错么?
所以,我现在也搞不清是乾隆傻,高鹗傻,还是相信这种学说的人傻。还是很多人只想骂高鹗这软柿子——反正他从来没有过像曹雪芹一样的地位——对于基本逻辑根本就不顾及?如果是这样,我除了悲哀外,想不到别的了。
(二)关于“没有写贾府的彻底败落”和“人物结局不够悲惨”
已经有无数的人说过,高鹗没有写贾家的彻底败落,所以大大降低了原作的思想性和批判性。没有原著应有的悲剧深度,搞成了庸俗的大团圆。具体我不能统统 引用。暂引用刘心武的类似观点:“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红楼梦》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最后会是一个大悲剧的结局。……什么“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 恩贾家延世泽”。虽然也被抄了家,最后皇帝又对他们很好,一切又都恢复了……怎么会是以这样一个甚至是喜剧的收场呢?这不对头。”(见刘心武在百家将讲坛 的讲话)
然而,大观园女儿们,到了《红楼梦》的最后一回,又有谁得到了真正的幸福呢?如果这就是“团圆结尾”,那读者们愿意作其中的哪个女儿家,体验一下这种“团圆”呢?!
更重要的是,“悲剧”这个词,人生之痛苦,不幸,难道可以仅仅简单化为“饥寒交迫”“贫贱无依”吗?曹公没有也无意让书中的人物都过上平凡的劳动人民生 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相反地,他就是一直在描写富有的上层贵族官僚生活。而且我们完全可以察觉到他笔底的留恋和欣赏,甚至陶醉。但是,“花柳繁华之 地,温柔富贵之乡”的人就都是快乐和幸福的吗?这种为当时社会一般人都极为羡慕,求之不得的生活,却没有给宝玉和金陵十二钗等人带来幸福。尤其是宝玉,他 一直拥有那个社会所能让一个人拥有的一切。但他却一直无法摆脱痛苦和迷茫,心中充满了虚无感和幻灭感。“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能呼吸而感受之者,唯宝玉 而已。”拥有了一切却依然不幸,才是真正的“绝症”——尤其是,他的不幸是真实的。这是一种更为清醒和深刻的对于当时整个社会,即“非人间”的拷问。它摒 去浮华的外壳,深深地扎向整个“盛世”盘根错节的沉暗根系。这远比简单地写四大家族没落得一败涂地高明得多。(因为类似由盛而彻底衰败的结局,早在明朝 《金瓶梅》等都已经写过了。)贾家败了,自然还有别家兴起。在当时的社会,顶多传达“世事无常”“繁华如梦”的消极思想。而这就与《南柯记》等唐代作品的 思想境界相差无几,只是一种泛泛的悲观虚无的世界观。
因此,高鹗对于红楼梦结尾的处理,如果说“不是悲剧”,是胡说。如果说“不够悲惨,没有彻底没落,因而大大降低了思想性和艺术性”,也是十分不公允的。
再者,读者们应该看的出来,所谓“高鹗没有写贾家的彻底败落,所以大大降低了原作的思想性和批判性。没有原著应有的悲剧深度,搞成了庸俗的大团圆。”这一 类观点,无论措辞如何变化,都全是白话文,且都离不开“思想性”“批判性”等明显属于建国后(即120回《红楼梦》出版后整整157年)才形成的汉语词 汇。措辞都“标准”得可以直接插进人教社1980年出版(沿用至2002年)的中小学语文课本里(说明这种观点的形成早于1980年,即早于改革开放)。 但是没有一句此类观点是用文言文或晚清民国时期的早期白话表述的。这还不能引起读者们的思索和关注吗?
稍微有点红楼梦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建国初期曾经有过一次“红学热”,七十年代又有一次。当时伟大领袖的名言:“红楼梦写的是阶级斗争。”作者权且引用一段当时的“红学评论”:
《红楼梦》是一部写阶级斗争的书。曹雪芹通过《红楼梦》里贾府这个典型,深刻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行将崩溃的“末世”,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和伦理道德等上层建筑的反动、虚伪和腐朽的实质。他塑造了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对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家正统思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要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为此,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的观点,对这部书作出正确的评价,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原载1973年11月2日《北京日报》)
我想,每个学过人教社1980版的中学语文课本的年轻读者,或者四十岁以上的老读者应该是不会对那个年代的“阶级斗争红学”的历史陈迹毫无察觉的。在当时 的极左思潮和斗争运动铺天盖地的影响下,四大家族就是黑暗丑恶,腐朽没落的统治阶级,到了最后没有被消灭,反而“兰桂齐芳”家道复兴,是决不可以接受的。 那个年代的简单化、脸谱化的极左思维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为反动派张目”的“反动结尾”。而文革时期形成的诸多对文化思想领域的破坏与歪曲,三十余年来一直 没有被系统地肃清过。因此,此后对高鹗绵延至今的“大批判”,其源头也就不言自明了。
想到此,不知道应该怀疑读者的分辨能力,还是应该感叹文革的遗毒仍然危害人间。对于那些文革造成的陈年冤案,我只能说,人们,我是爱你们的。可是你们要警惕啊!
四、正式赏析
后四十回的文字与前八十回浑然一体,即使单独分开来看,也如灿烂星汉,明珠无数。篇幅所限仅就其中最耀眼者作赏析。一为黛玉之死,二为五儿闹夜,三为宝玉出走。
(一)黛玉之死——爱的绝望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上已经洒下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泪水。其中,也有我的。多少泪珠何限恨,倚 阑干。对于这二回书的内容与价值,有目共睹。不愧为后四十回最具有艺术感染力,最成功的章节之一。此故,文字本身的魅力已经让一切评论成为多余。
但是,就连这样在每一方面都极为出色动人的情节,居然也受到了全面的怀疑和严厉的指斥。很多红学家和红学爱好者一本正经地推出了“比现有后四十回好的真正 结局”,影响比较大的有以下三种:1、上吊而死。“玉带林中挂”。2、哭干眼泪而死。具体是:抄家后,宝玉凤姐离家失踪/一说下狱后,黛玉“因为担心宝玉 受更大的痛苦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痛哭至次年春天泪尽而逝3、万死不怨,在病危时将宝玉心甘情愿地托付给宝钗后病死。所以后来宝玉娶了宝钗。
第1种说法,缺乏根据。连很多非专业的红友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主观上,吊死的人很丑,而黛玉非常爱美。条件上,潇湘馆附近没有高大树木,黛玉又是病重羸弱之躯,且无人帮助。证据上,仅凭“玉带林中挂”一语就机械认定,站不住脚。
第2种说法,也显然不成立。第一,红楼梦虽然也有许多包含命定论观点和佛道思想的情节,但是在总体的故事叙述上,还是现实主义的,要符合客观真实的,没有 诸如死而复生,菩萨显灵之类的事。一个人哭干了眼泪(眼泪可以哭干吗?)就死了(死得了吗?),在当时的大众医学认识水平上,也是荒谬不合常理的。况且林 黛玉是如此重要的主角,如果把她的死写得很不合乎逻辑,那就成了《聊斋志异》里的情节,还成什么《红楼梦》。
再看情节:家败之后的秋天,宝玉凤姐离家(下狱或失踪)。而“黛玉经不起这样的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终于把她衰弱生命中的全部炽热的爱,化为泪水, 报答了她平生唯一的知己宝玉。那一年事变发生于秋天,次年春尽花落,黛玉就‘泪尽夭亡’。”(蔡义江语)。这就更加地无法理解了。宝玉才失踪或下狱几个月 而已,并没有死。宝玉活着,黛玉就不会失去希望,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怎么会不想办法找寻或营救,也不坚忍地等待,反而不管不顾地“因为担心”,哭死自己呢? 等到爱人归来,连坟都见不到。黛玉就是这样爱宝玉的吗?!黛玉可能这样去表达她的爱吗?即使是在焦灼的等待中无望死去,时间也不可能只有几个月这么短。起码要长到足以使人绝望。这样的黛玉之死,不仅不合乎起码的心理与逻辑,而且真正是“污蔑了黛玉”——黛玉是纯洁天真的,但她不是“没头脑”。
更加无法理解地是第3种说法:续作者笔下的林黛玉没有为了宝玉“万死不怨”,因此变成了自私而怨恨的人。“至于续作者最后让黛玉直叫“宝玉!宝玉!你 好……”而怀恨死去,……原本应是报答大恩,现在的结局,竟成了“以怨报德”——误会不能消除而含恨以殁,……最终否定了黛玉是宝玉真正的知已。”(蔡义 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因此黛玉应该是在病危时将宝玉心甘情愿地托付给宝钗后死。如此,宝玉才会娶宝钗。否则黛玉就不是宝玉真正的知己,也就违背了仙 草报答侍者前生命定的诺言。
但是这种硬要让黛玉“报答大恩”,“万死不怨”的思想,恰恰暴露了腐朽的封建意识:认为男子是女子的“恩人”,而不是与之平等的“爱人”。女人必须为男人 牺牲一切。这恰恰忽略了宝黛爱情最根本最进步的一点:独立性和平等性。在清中叶,全社会都在病态地赏玩女性对男性的无条件牺牲(王宝钏苦守十八年,李亚仙 刺瞎双目劝夫读书应试等),林黛玉的“万死不怨”丝毫也不能体现曹雪芹的人本思想、早期民主思想。而只能堕入夫权至上,女性为男性附庸的陈腐窠臼。难道爱 一个男子,就应该将他“心甘情愿”地托付给另一个他不爱的女子,所谓“不妒之德”?
在后四十回中,黛玉获知宝玉娶的是别人,她作为一个视爱情如生命,既自尊又专一的人,怎能不怨!怨了,恨了,怎么就是“自私”“以怨报德”!难道要她毫不 为所动,欢欢喜喜地踏上嫁往他人的花轿,从此萧郎是路人,才是“无私”?我想,她若真能作的到,那就不是无私,而是无爱无情,没心没肺。在一个被侮辱,被 损害,被无情地夺去其视为生命的爱情的、奄奄一息的女子,还要给她扣上“以怨抱德”、“自私怨恨”的帽子,真是冷酷之尤,情何以堪。
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后四十回的种种严厉指责和无情批判,很大一部分是多么“理不直气亦壮”而又与后四十回文字本身相形见绌啊。
而对于宝玉而言,从此以后,心中那片属于“爱”的净土,永远地荒芜了。黛玉的死,是“爱”的绝望。
(二)五儿闹夜——情的绝望
黛玉死后,宝玉并没有殉情。
这并不仅仅是由于小说在男女主角都亡故了的情况下再写下去就没有意思,没有人看了。而还在于——
宝玉注定在红楼梦碎之后,被抛弃在冰冷荒寒,庸俗琐碎的成人世界,见证着一场场在眼前夭亡的青春。千红一枯,万艳同悲。青春无一例外地夭亡了,只是形式各 异,只是有些死亡不那么像死亡而已。但每个人的青春随着那些美好的岁月一起都被埋葬了。幸福也都被毁灭了。扑面而来的,是越来越浓重拥挤的黑暗——一幕幕 庸俗的丑角喜剧:薛蟠行凶,贾政当官,“纵淫心宝蟾工心计”,“水月庵掀翻风月案”……终于浮出水面的现实本质,是多么乏味、丑陋、愚蠢和蝇营狗苟。而这 样的世界永无止境。对于宝玉而言,这是一次极平常又极惨苦的“暗暗的死”,一种悲凉的无望。
明明,已是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宝玉却仍然怀着一腔与生俱来,无法抛弃的柔情,在花落人亡,红楼梦碎之后,在这个“非人间”活着。用那本真的 “情”来惊醒灵魂,也用那一种柔情来麻醉灵魂。麻醉与惊醒,孰是孰非?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然而知道全部真相的代价,是自 己将终生不得安宁。真的猛士,古今得几人。
宝玉只有在重叠的旧梦里,才可能找回一丝些微的温暖。然而,旧梦是不能重温的。一旦重温,旧梦即碎。比如那难逢的霁月,易散的彩云。但是,那又是一场多么美好,多么鲜明,多么痛楚又刻骨铭心的梦啊。
晴雯,“情文”。宝玉的心中,永远给晴雯留着一方净土。她的美,他的“情”,已经超出了世俗男女之爱,升华为一种无以言状的纯真之“情”。空灵而温暖,琐小而至高,如风中之烛,是那漫漫苦夜中的支撑。
所以,当凤姐说:“那丫头长的和晴雯脱了个影儿似的。以后要想着晴雯,只瞧见这五儿就是了。”宝玉便“本要走,听见这些话已经呆了。”“喜不自胜”,恢复 了怡红公子的“痴病”。而此时,他早已不是什么“怡红公子”了。他已经失去了晴雯,失去了在“那见不得人的去处”了结凄惨一生的元春姐姐,更失去了黛玉, 被迫娶了自己不爱的,同样是婚姻受害者的宝钗。生活在三春去后,已经零落颠倒得不成样子。在如此苍凉的心境下,宝玉对于五儿来临之“喜”,是多么聊胜于无 的微茫希望。
但即使那样的微茫,这突如其来的希望还是让宝玉迸发出了这样大的欣喜——这是“人亡物在公子填词”之后,书中首次写到宝玉的“喜”。是的,首次。原来自从 那么久以前,他就从来没有快乐过,没有真心地笑过。他的心中,只有泪,只有百年长恨。一股绵延笼罩漫长日子的凄然云雾,从纸面上陡然升起,让人喘不过气 来。(透过这个字面意义上的“喜”,细心地将前后文对照来读却反而会读出其后的悲哀。这也就是曹公有此才能吧。所谓春秋笔法,不写之写。惜墨如金,却见意 深远。当然,也许还有一个人有此才能,那个人无疑就是高鹗了。肯定不是脂砚斋大老爷。)
然而,这仅仅是大劫难降临之前,在痛与痛的夹缝中喘息的一点点转瞬既逝的快乐。紧接着,锦衣军抄家。大厦终倾。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一切富贵繁华都像昨夜的一个好梦一样失去了全部意义。
但是,宝玉对晴雯的那一份“情”,依然无法忘怀。
没有一个人理解这份情——没有一个人!亲生的母亲,派人将病重的晴雯硬拉下地拖出大观园,连件御寒的衣服也不让带走;亲生的父亲,饶有兴味地把玩着什么姽 婳词;晴雯的哥哥,她唯一的亲人,只顾着“衣履钗环”,“三四百金”!宝玉来了,嫂子就当着病危的晴雯调戏宝玉!这样极“平常”、极“正常”的冷漠与残 酷,只有祥林嫂死后那句“还不是穷死的!”可以相仿佛了。那“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袭人还笑道(!):“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 么东西
,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
自她死后,主子奴才,也就再也不提起她,仿佛就这样理所当然地遗忘。只有黛玉,和宝玉一同祭奠,一同流泪。只有她,能理解这份痴情。
她也死了。
宝玉终于无法向任何人诉说。
现在面对的“金玉良缘”,是那个艳冠群芳,人人称道的薛宝钗。也是一个与自己结婚整整两年多,几百个夜晚同衾共枕却没有肌肤之亲的女子。(每读至此,潸然 泪下。可怜的宝钗,她又何尝愿意过?何尝幸福过?在人前神仙佳偶的宝钗,实际上,已经堪比如槁木死灰的李纨。离他最近,却进入不了他的心。)
好不容易,可以独自在外间呆两夜,只为黛玉的芳魂入梦。然而想象更无怀梦草。芳魂不至,杳然难寻。
眼前,只有一个“最清洁最美好的女儿家”柳五儿。宝玉和五儿的对话连篇累牍,却不见了当年怡红公子的从容神采,不见了女儿家的天真烂漫。只有他焦灼和急迫 的倾诉询问,和五儿正统如道学先生一般的回应:“便是宝玉轻薄自己的意思”…“句句都是宝玉调戏之意”……便说道:“那是她自己没脸!这也是我们女孩儿家 说得的吗!”终于,宝玉着急道:“你怎么也是这么个道学先生!……怎么倒拿这些话来糟踏他……”
原来,连这一个和晴雯长得一模一样的最清洁最美好的女儿家,也是这样一个“思想正确”的道学先生。
于是,侯芳魂的一夜,温度是寒冷的。人是寒冷的。只有那捧温暖的“情”之回忆,无望地期待能在这个寒夜里重新掬起。但是心,最终,也冷了下来。
明白了,五儿只是晴雯的借影,有形而失神。斯人已逝。指环玉冷,今倩谁温。 五儿的闹夜,终于使宝玉成为了“情”的无告者。
情的无告,是情的夭亡,“情”的绝望。
故事的结束,是隔壁宝钗、袭人的动静打断了这一夜仅有的气氛。每一刻,都过于拥挤。拥挤得那样正常,拥挤得容不下一缕情,容不下一滴伤逝之泪。从此,做“该做的”,说“该说的”。操一颗俗世人心,在这世间营营地活着。
但是,心,真的能变成石头吗?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与其在悬崖顶上伫立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
这只是出走的前奏。
(三)宝玉出走——人生的绝望
宝玉的出走,不仅是宝玉人生的结尾,也是全书故事的最后一个高潮。笔者将首先对第一百一十九回和第一百二十回的文字本身进行赏析,然后再就宝玉出走这个结局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与其具有的艺术价值作出分析:
第一部分,对“宝玉出走”本身的赏析:别母,别妻,别父。
宝玉终于走上了“仕途经济学问”的“正道”,全家都为他高兴。尤其是他的“贤妻”薛宝钗和“良母”王夫人,都指望他能够为家族复兴而考取功名,好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
但是,宝玉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够“悔过自新”的人。狼究竟是狼,狼是永远都不能作狗的。谁也无法让他的内心真正屈服。在爱的绝望,情的绝望之后已无比清醒的他,早就预料到一切。他早就知道自己会中举(“嫂子放心.我们爷儿两个都是必中的.”),也早就想好了抛弃一切的出走。
于是,进京赶考临上路的时候,宝玉别母别妻。他心知一去即成永决。
先是别母:他毫无欢容地对王夫人说:“我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的事也完了, 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
几句轻轻的话,多么的痛切,多么的绝望,多么惊天动地。那相当于说,举人是给你们中的。与我无关。你生我一世,不就是为了这个功名吗?你们在乎的不是 “我”,而是这个“举人”。除了这个“举人”以外的“我”的一切,何尝有人在乎过?我把你们要的还给你们,我也就可以永远地离弃了。这是怎样的酸楚与悲 凉。
再是别妻:“只见宝钗的眼泪直流下来。……宝玉说道: ‘姐姐,我要走了,你好生跟着太太听我的喜信儿罢。’”
“姐姐”。宝姐姐。她也是薄命司当中的可怜女子。她应了宝玉的话,成了“女儿三变”中那颗出嫁后无法幸存的宝珠。她幸存了下来,人格却畸变了。她并不坏,却无法再成为那朵艳冠群芳的牡丹。这是一场多么错误和痛苦的婚姻啊。它毁灭的是三个人的幸福。
而今,这一句“姐姐”,与前文柳湘莲的“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形成了太鲜明的对照。柳湘莲明明并没有迎娶尤三姐,甚至在她自尽前的一刻还一直怀疑 她。但是三姐刚烈凄丽的爱情使他立即承认她是他堂堂正正的“贤妻”!即使,已经阴阳永隔。对比宝玉和宝钗,已经是多年的夫妻,(笔者推算过,起码三四年) 宝玉在永别之前却只是叫她“姐姐”!不是夫人,不是娘子,更不是贤妻!他根本就不承认这场毁灭所有幸福的婚姻!“姐姐”两个字,体现出宝玉对这场婚姻最沉 痛的抗议,这是一副如何悲哀惨伤的“辞家赶考图”啊。没有当时社会一贯的对功名利禄的醉心和渴望。只有在一片送别期待声中宝玉的清醒和绝望。众人皆醉,唯 宝玉独醒。
最后,是中举后失踪的宝玉突然在一个白茫茫大雪覆盖天地的日子里,忽然出现在贾政泊船的江边,跪父告别。
原文是:“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
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只听见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 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
这一段描写不知道被多少红学家大加口诛笔伐,全盘否定。认为这就是对父权的屈服和对于宝玉自己人生理想的背叛。还有诸如刘心武之类的人甚至指责那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
:“脂批说的是雪夜围破毡,哪来这么阔气的斗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非常华贵的,是贵族家庭的那种遗物,这就写得不对头。你已经出了家了,怎么还忽 然跑到河边,去跟自己的父亲贾政,本来是他最不喜欢的一个人,父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跑去给贾政倒头便拜。”“曹雪芹他自己在前面已经预告你,最后它 会是一个彻底的悲剧,怎么会是以这样一个甚至是喜剧的收场呢?”
但笔者却从宝玉的这最后一次出场中,品味到了文字蕴涵的深意。铺天盖地白茫茫的一片大雪之中,远方隐约出现了一点鲜红色,那是已却尘缘的宝玉。大家在脑海中设想一下这个“白茫茫中一点红”的场景,会不会品味到笔者所指的深意呢?
笔者认为,首先,从美学上,白茫茫的大地之中一点红色,富有视觉美感。符合《红楼梦》全书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氛围。《红楼梦》是一部美学价值极高的作品,因 此这样的结局从美学方面算得上是不辜负全书的。(而依据某些据说“符合原意”的说法,非要让宝玉宝钗湘云他们当乞丐,我认为在美感上就不敢恭维了。虽然也 许必须“表现出封建大家族必然衰落的历史规律”,但是是否可以全然不顾原著本身的气氛和韵味呢?是否古典文学必须负担“反映历史规律”这一史学任务呢?)
其次,从内容上,与前文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以及“宝琴踏雪”、“《双艳图》”(那时从宝琴的身后探头的正是“披大红猩毡”的宝玉)相对应,产生强烈的 反差。相似的雪,相同的“大红猩猩毡”,但是大观园极盛时期一切美好的人物和气氛都灰飞烟灭,为单纯的寒冷和凄凉所取代。昔乐景与今哀情,令人不胜唏嘘。
(三)宝玉出走——人生的绝望
宝玉的出走,不仅是宝玉人生的结尾,也是全书故事的最后一个高潮。笔者将首先对第一百一十九回和第一百二十回的文字本身进行赏析,然后再就宝玉出走这个结局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与其具有的艺术价值作出分析:
第一部分,对“宝玉出走”本身的赏析:别母,别妻,别父。
宝玉终于走上了“仕途经济学问”的“正道”,全家都为他高兴。尤其是他的“贤妻”薛宝钗和“良母”王夫人,都指望他能够为家族复兴而考取功名,好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
但是,宝玉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够“悔过自新”的人。狼究竟是狼,狼是永远都不能作狗的。谁也无法让他的内心真正屈服。在爱的绝望,情的绝望之后已无比清醒的他,早就预料到一切。他早就知道自己会中举(“嫂子放心.我们爷儿两个都是必中的.”),也早就想好了抛弃一切的出走。
于是,进京赶考临上路的时候,宝玉别母别妻。他心知一去即成永决。
先是别母:他毫无欢容地对王夫人说:“我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的事也完了, 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
几句轻轻的话,多么的痛切,多么的绝望,多么惊天动地。那相当于说,举人是给你们中的。与我无关。你生我一世,不就是为了这个功名吗?你们在乎的不是 “我”,而是这个“举人”。除了这个“举人”以外的“我”的一切,何尝有人在乎过?我把你们要的还给你们,我也就可以永远地离弃了。这是怎样的酸楚与悲 凉。
再是别妻:“只见宝钗的眼泪直流下来。……宝玉说道: ‘姐姐,我要走了,你好生跟着太太听我的喜信儿罢。’”
“姐姐”。宝姐姐。她也是薄命司当中的可怜女子。她应了宝玉的话,成了“女儿三变”中那颗出嫁后无法幸存的宝珠。她幸存了下来,人格却畸变了。她并不坏,却无法再成为那朵艳冠群芳的牡丹。这是一场多么错误和痛苦的婚姻啊。它毁灭的是三个人的幸福。
而今,这一句“姐姐”,与前文柳湘莲的“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形成了太鲜明的对照。柳湘莲明明并没有迎娶尤三姐,甚至在她自尽前的一刻还一直怀疑 她。但是三姐刚烈凄丽的爱情使他立即承认她是他堂堂正正的“贤妻”!即使,已经阴阳永隔。对比宝玉和宝钗,已经是多年的夫妻,(笔者推算过,起码三四年) 宝玉在永别之前却只是叫她“姐姐”!不是夫人,不是娘子,更不是贤妻!他根本就不承认这场毁灭所有幸福的婚姻!“姐姐”两个字,体现出宝玉对这场婚姻最沉 痛的抗议。
这是一副如何悲哀惨伤的“辞家赶考图”啊。最后他仰面大笑道:”走了,走了!不用胡闹了,完了事了!”这里,没有当时社会一贯的对功名利禄的醉心和渴望。只有在一片送别期待声中宝玉的清醒和绝望。
最后,是中举后失踪的宝玉突然在一个白茫茫大雪覆盖天地的日子里,忽然出现在贾政泊船的江边,跪父告别。
原文是:“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
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只听见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 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
这一段描写不知道被多少红学家大加口诛笔伐,全盘否定。认为这就是对父权的屈服和对于宝玉自己人生理想的背叛。还有诸如刘心武之类的人甚至指责那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
:“脂批说的是雪夜围破毡,哪来这么阔气的斗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非常华贵的,是贵族家庭的那种遗物,这就写得不对头。你已经出了家了,怎么还忽 然跑到河边,去跟自己的父亲贾政,本来是他最不喜欢的一个人,父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跑去给贾政倒头便拜。”“曹雪芹他自己在前面已经预告你,最后它 会是一个彻底的悲剧,怎么会是以这样一个甚至是喜剧的收场呢?”
但笔者却从宝玉的这最后一次出场中,品味到了文字蕴涵的深意。铺天盖地白茫茫的一片大雪之中,远方隐约出现了一点鲜红色,那是已却尘缘的宝玉。大家在脑海中设想一下这个“白茫茫中一点红”的场景,会不会品味到笔者所指的深意呢?
笔者认为,首先,从美学上,白茫茫的大地之中一点红色,富有视觉美感。符合《红楼梦》全书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氛围。《红楼梦》是一部美学价值极高的作品,因 此这样的结局从美学方面算得上是不辜负全书的。(而依据某些据说“符合原意”的说法,非要让宝玉宝钗湘云他们当乞丐,我认为在美感上就不敢恭维了。虽然也 许必须“表现出封建大家族必然衰落的历史规律”,但是是否可以全然不顾原著本身的气氛和韵味呢?是否古典文学必须负担“反映历史规律”这一史学任务呢?)
其次,从内容上,与前文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以及“宝琴踏雪”、“《双艳图》”(那时从宝琴的身后探头的正是“披大红猩毡”的宝玉)相对应,产生强烈的 反差。相似的雪,相同的“大红猩猩毡”,但是大观园极盛时期一切美好的人物和气氛都灰飞烟灭,为单纯的寒冷和凄凉所取代。昔乐景与今哀情,令人不胜唏嘘。
最后,从情节设置上,宝玉出走这件事应该怎么写?如果不直接描写他怎样出走,通过甄士隐贾雨村等局外人转述,就不符合行文风格,显得乏韵味,草草了事,感 染力差。如果要描写他一个人出走了,但是没有遇到贾府的任何人,那贾府的人该怎么办,一直寻找宝玉吗?因为醉心于“沐皇恩延世泽”的贾府决不会放弃找到宝 玉的希望。再添出很多徒劳的情节,结尾就会拖泥带水,累赘罗嗦。所以必须让贾府的人见证宝玉的出走以及他为什么出走,怎样出走。那么让宝玉的父母妻子来见 证最合适,因为如果只是家奴或亲戚看到,宝玉的父母妻子是不会甘心的。只有让他们这几个与宝玉关系最密切的人亲眼见到。而妻子母亲已经作别,不能再作别一 次,所以贾政是唯一合适的人选(“贾政知是古怪,只得回来。”“贾政坐下,……将见宝玉的话说了一遍。众人回禀,便要在这地方寻。贾政叹道:”你们不知 道,
这是我亲眼见的……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如今叫我才明白。”)
于是,在漫天漫地的大雪之中,出家的宝玉沉默地来到父亲贾政的面前,猛然间跪了下去,没有抗议,没有眼泪,没有愤怒的表情,没有一句质问——还有必要去作这些吗?还有什么能让他们觉醒吗?!之后,他与一僧一道决然离去。天地一片苍茫。
宝玉的别父,是以“跪”的形式宣告了自己最终背叛的事实。在贾政这个旧秩序维护者的面前,宝玉彻底地弃绝这个令他无所留恋的黑暗世界。他的心比这场大雪还 要寒冷。他终于作出了最后的反抗:出走。他使这个黑暗世界中的压迫者再也不能对他为所欲为。他宁愿抛弃一切,也要忠于自己的内心。他就这样走了,皇恩浩 荡,功名利禄,荣华富贵,贤妻美妾……这一切都收买不了他。他在苍茫天地间消失的背影,折射出旧世界瓦解之前的觉醒和来自伟大灵魂的深刻悲哀。
第二部分,笔者对“宝玉出走”这个结局的思想高度与艺术价值的分析:
第一,为什么要“中举”:
在现有的后四十回文字中,宝玉是在高中举人之后毅然出家而后出走的。有很多红学家以及一些读者不理解,进而大骂高鹗带有“封建腐朽思想”“粉饰太平”:都 中了举人了,还是什么悲剧?明明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嘛!他们说既然是悲剧,就必须是在贾府败落,四大家族的人都到了饥寒交迫,濒临死亡之时,宝玉再 “悬崖撒手”去出家。这样的贫贱惨苦,才是彻底的悲剧。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细细想来反而“封建腐朽思想”更重:凭什么中举了就不可能是悲剧了呢, 难道高官厚禄才是幸福?写中举,未必就是落俗地将“中举”作为把结尾变成大团圆的手段。《儒林外史》里范进也中了举,他怎么样呢?难道也是为了粉饰科举制 度?不。范进无非是一出讽刺喜剧的丑角而已。
真巧,“范讳进老爷”也是“高中乡试第七名亚元”,和宝玉中举的名次居然一模一样。《儒林外史》成书早于《石头记》二十余年,早于《红楼梦》近六十年。是 否《红楼梦》的作者故意安排这个名次与脍炙人口的《儒林外史》相对比,已经不得而知。但是一经比照,同样是中举后,贾宝玉的清醒和弃绝与当时社会上的无数 范进们形成了太鲜明的反差。这是真正的“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亘古未有。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在贾宝玉之前,没有一个人能够抵挡住功名的诱惑。无数的书生士子,平庸奸佞的不必说,即使是其中的优秀分子,也是“臣事君如妾事夫”, 从来就没有人怀疑过“读书——仕进——忠君”的价值:仕途顺利的,无一例外地叩谢皇恩浩荡,为王前驱。只有求之而不可得了,才会酸葡萄几句,或干脆逃避现 实,作缩头乌龟。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可以将功名视为浮云。——那只是士子们失败时自解的遁词,达则鸿儒入世,穷则色空无为。“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 诉?”“不爱风流高格调,共连时势险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画斗长。”……弃妇般的幽怨泣诉,还是渴望着皇权的垂青。所以,一个“嘻嘻,我中 了!”的疯子范进,实际上是千载而下士人的共同缩影。全社会,没有人不把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做为最终的人生目标。而宝玉的清醒,却刺痛了国人麻木的神经。
不要忘了,《红楼梦》成书于清朝,它首先要感染,要说服的是封建社会的读者。而在当时的许多人看来,贾宝玉无非是个“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的公子 哥儿,偏又有些痴病,再加些奇怪的不读书理论罢了。他的“极恶读书”,如果不用“应试中举”这个情节最终诠释,就不免会真的被理解为“腹内原来草莽”“于 国于家无望”。而他居然高中第七名举人,从客观上证明了宝玉的能力——他不是“天下无能第一”。但中举之后毅然出走,则从主观上证明了宝玉的傲骨——他的 确是“古今不肖无双”。他是那个众人皆醉的社会中唯一清醒的逆子贰臣。这个“中举——出走”的结尾,多么地不可或缺,又多么地深刻啊。宝玉真正是“为人所 不能为”,作出了当时社会所有人都意想不到,也都无法作到的事。惟独这个拥有了一切却仍然出走的人,才是真正的叛逆者,真正的“反英雄”。
第二,为什么要“出走”。
许多红学家煞有介事地说,既然第五回已道“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就是伪饰之词,“贾宝玉就算出了家,也很古怪”(刘心武在〈百家讲坛〉的讲话),没有在家败的“飞鸟各投林”后出走来得自然、合 理。的确,贾家若真的败到了或死或离,一无所有,饥寒交迫的地步,宝玉的出走也就太“合乎常理”了。都到了这份上,出家作和尚已经是最好的选择——总比作 乞丐饿殍强。就算薛大爷、环三爷落到这个份上,也会考虑作和尚的。但是,“合乎常理”的选择同样也是迫于无奈的,没有选择的选择——这样,宝玉与其他的凡 夫俗子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不能因为宝玉作了某些红学家以及自封“红学家”不能理解的事,就怪他“古怪”吧!倒是有的人应该反思自己用来度宝玉之腹的那颗 “常理”之心了。
而宝玉,经历了所有大欢喜与大悲凉之后,在本可以留下来享受一切浩荡皇恩、繁华富贵的时候毅然决然地走了。他终于以实际行动背叛了这个吞没了他的青春、梦 想、爱情和所珍爱的一切的“家”——我不是得不到,我是不想要。须知,科举功名不仅是发迹的本钱,也是皇权对一个人最正式、最隆重的承认与垂青。它意味着 谁也抵御不了的诱惑,更意味着背后隐藏的可怕威胁(明君昏君都要野无遗贤,要士子作官是笼络也是监视和防范。看历史上不愿作官的读书人是多么害怕皇帝的报 复就知道)。
但是,宝玉却清醒地拒绝了。从走出家门告别妻母的一刻起,他早已料到了此后发生的一切。极度的繁华与至高的尊荣收买不了他。在别人的眼中,那是失而复得的 家道中兴,品尝过潦倒滋味的他本应倍加珍惜。在宝玉看来,所谓的失而复得,无非是物质上的皇恩浩荡,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歌台水榭,父慈子孝,贤妻美妾。 而精神上的“情”,已变成永远无法释怀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晴雯死了,黛玉死了,理想中的乐园倾覆了,一切皆灭,何用此生为。两句回目,说得多么 明白:“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沉醉于“沐皇恩”、“延世泽”的是“贾家”,而宝玉清醒地“却尘缘”。顽石已心碎而去,永不复归。
宝玉走了,留在雪地上的,是一串崎岖的怪异脚印,又像一串黑洞洞的问号,拷问着人们业已麻木的灵魂。如托翁晚年最后的出走,旧世界的一切,从此抛弃在身 后。而新的世界,还没有到来。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最后的出走,多么黯淡而辉煌的出走。而留给读者的,是一把惊醒后的辛酸之泪。
五、对后四十回几个情节的谴责之我见: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一些情节,经常遭人诟病,将其作为证明高鹗续书艺术上拙劣和思想上庸俗的材料。笔者将其中影响比较广泛的几个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简析之,欢迎读者前来切磋:
a.第九十二回“评女传巧姐慕贤良”中宝玉的表现。
b.第八十二回中林黛玉说八股文“清微淡远”“清贵”。
c.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
(1).很多批判后四十回的读者和红学家都以a.b.两点为依据,认定高鹗“歪曲了宝玉和黛玉的形象,将他们塑造成“宣扬封建道德的好孩子”和“科举制度与封建道德的支持者”。进而将后四十回有关于宝黛的内容一笔抹杀。但是,仔细地看看这两段文字本身,真的是这样吗?
不瞒读者说,笔者没有见过上述“高论”的时候,一看到“评女传巧姐慕贤良”中宝玉那段就想笑:宝玉究竟不能“宣教王化”,一不留神就露馅了。看看原文中是怎么写的:
贾母道:”做叔叔的也该讲究给侄女听听.”宝玉道:”那文王后妃是不必说了,
想来是知道的.那姜后脱簪待罪,齐国的无盐虽丑,能安邦定国,是后妃里头的贤能的.若说有才的,是曹大姑,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诸人.孟光的荆钗布裙,
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母的截发留宾,还有画荻教子的,这是不厌贫的.那苦的里头,
有乐昌公主破镜重圆,苏蕙的回文感主.那孝的是更多了,木兰代父从军,曹娥投水寻父的尸首等类也多,我也说不得许多.那个曹氏的引刀割鼻,是魏国的故事.那守节的更多了,只好慢慢的讲.若是那些艳的,王嫱,西子,樊素,小蛮,绛仙等.妒的是秃妾发,
怨洛神等类,也少.文君,红拂是女中的……”贾母听到这里,说:”够了,不用说了.你讲的太多,他那里还记得呢.”
听听,好一个“做叔叔的也该讲究给侄女听听”,到底是装不像,说不得几句,就拉到“文君”“红拂”身上来了。这样在当时道德观念里
“自择夫婿”,或“失节改嫁”,或“不守理而私奔”的离经叛道者及其“光荣事迹”都要教给小姑娘听(也不怕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嘿嘿),还敢当着老祖 宗的面!怪不得贾母偏要在这里打断他呢。而且,明明是让教“孝道”、“守节”,偏偏到了这两个地方就“慢慢讲”“说不得许多”,尽量地略去了(就讲一两个 人。可是一提“才”、“艳”就来精神,一口气五六七八个)。要不是当着老祖宗,给奶奶个面子,恐怕干脆就“不讲了”。单讲“有才的”、“艳的”文君,红 拂……简直是孙悟空露出猴子尾巴一样的,一只天性自由的猴子又怎么会作得了一本正经的唐僧呢?
所以,当我看到有的人居然能把这段作为贾宝玉成为“好孩子”的证据时,只觉得巨寒无比。这样批判不是也太牵强了吗?这不是断章取义吗?人和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2).林黛玉说八股文“清贵”了,就成了科举和礼教支持者?就不再是宝玉真正的知己?那么原文是如何写的呢?
黛玉道:“……(八股文)内中也有近情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
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 又不敢在他跟前驳回, 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
对此,学者陈林的《破译红楼时间密码·章外一·答客难》一书中已经公允地写道:“在第82回中,贾宝玉迫于父亲的压力要去私塾念八股文,林黛玉谈论八股文的一番话,一方面是宽慰贾宝玉,另一方面她对八股文的认识比贾宝玉更切实际。原文是……(略,参见上)请问,林黛玉所说,难道不是一个事实吗?
启功老先生在《说八股》(载1991年《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五、六期)一文中论述说,“八股文”作为一种文体,它本身并无善恶可言;有些八股文,的确写 得“声调流利铿锵,分析深透周密”;而且明清历朝科举出身的人,也就是作过八股的人,并不都是专会欺诈撒谎的人,也有许许多多具有各方面的才能,为国为民 作过若干好事的。徐健顺先生编著的《名家状元八股文》收录了自宋代王安石、苏轼、苏辙、文天祥等大文豪至明清于谦、李东阳、归有光、汤显祖、纪昀、俞樾等 人的八股文,谁又能否认这些八股文的确写的好呢?
林黛玉对八股文的议论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她对贾宝玉说这一番话,其实是最好的宽慰,只是由于贾宝玉对八股文深恶痛绝,所以完全听不进黛玉的话,相反却觉得她“势欲熏心起来了”。宝玉误会了黛玉的一片好意,我们就不能继续误会下去了。”
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原因是宝玉本来就“极恶读书”而且从那段话的前文里可以看出他情绪非常糟,所以变得过度敏感起来,在心里说林黛玉“势欲熏心”云云,也 是可以理解的。想当年他还为一杯茶撵过茜雪呢,情绪不好的时候谁都有。也不能说明这个就是宝黛思想的分裂,更不能再上纲上线,扯上人生道路啦,粉饰封建礼 教啦歪曲形象啦等等。
以上是对一段文字本身的分析,如果联系前八十回的叙述,就更看不出林黛玉在82回里的话有什么违反她思想和人格的地方。
第九回原文: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
因又忙至黛玉房中来作辞.彼时黛玉才在窗下对镜理妆,听宝玉说上学去,因笑道:”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我不能送你了.”宝玉道:”
好妹妹,等我下了学再吃饭.和胭脂膏子也等我来再制.”劳叨了半日,方撤身去了.
黛玉只是微笑着调侃了一下,并没有在宝玉去读那讨厌的书时表示同情和对读书的不满。如果抛弃“阶级斗争红学”和“钗黛对立”,我想大多数读者还是会将黛玉这句话同样理解为带着幽默的宽慰。
第三十六回原文: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
各位读者注意到了吗?是“不曾劝他去”不是“曾劝他不去”,更不是“常劝他不去”。有个百度红楼梦吧上的网友说的好,黛玉“不曾劝他去”是因为她不会强迫 所爱的人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而不是很多一脑子“阶级斗争红学”和“钗黛对立模式”的人所说的什么批判封建礼教,反抗封建制度。那时候有“封建制度”这一说 吗?文学就是文学,不要硬拔高。黛玉的可爱在于天性保持得最好,黛玉的可贵在于她从本真的角度去爱,而不在乎外在的名利。即使那些在别人看来很重要,很必 须,只要爱人不愿意,她不会替社会来强迫他。所以她和宝钗才不同。
所以如果硬要从黛玉说八股文“清贵”来给后四十回扣大帽子,那前八十回里,第九回的“蟾宫折桂”的黛玉该怎么解释呢?第十八回“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是否可以解释为黛玉本来就是一个善于吹捧,“势欲熏心”的人呢?
说了这么多,其实黛玉还是挺辛苦的。不就是宽慰了宝哥哥两句么,舅舅非要哥哥读书,黛玉虽然心疼又还能帮什么忙呢?爱莫能助啊。只好宽宽他的心,如果一同和他声讨起四书五经来,反而多半让宝哥哥在声讨后更郁闷了。现在倒好了,“不想并未调和成功,反已落了两处的贬谤”:宝玉冷笑,“高人”扣帽。还便宜高鹗老大爷白得了这么多顶大帽子,压得几十年直不起腰来。
(3).占旺相四美钓游鱼
并不是这一回真的广受抨击,而是笔者想将针对此回的指责作个例子,代表类似的无理指责,让大家看看什么叫不顾基本事实,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什么叫二十一世纪的红卫兵大批判。原文是(遗憾的是,不仅是这个非专业红学研究者这么抨击):
第八十一回他(高鹗)一续,首先回目就非常古怪,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我们知道在七十多回的时候已经写到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外头 没抄进来呢,贾家就自己抄自己了,就抄检大观园了,就死人了,就开始有人命案了。……在八十回已经写到贾迎春嫁给孙绍祖,也面临着一个死亡的命运,这在前 面不是早就暗示了吗?……八十回已经写到了,她已经嫁出去了,情势很凶险了,怎么在第八十一回的时候忽然一切又都很平静?“占旺相四美钓游鱼”,优哉游 哉,若无其事。而且在前八十回可以看到,曹雪芹对迷信是反对的,像马道婆魇那个凤姐、宝玉,他是深恶痛绝的,怎么会在后面写这些美人,他认为是水做的骨肉 的人去钓游鱼占旺相,去占卜呢?(见刘心武在《百家讲坛》的节目资料)
天哪,笔者想也不用笔者在这费劲了,只要是看过书的读者应该都不会对这种奇谈怪论没有异议的。这种抨击都不能算做是学术争论了。学者没有这么作学问的。
第八十一回原文太长不引了,大家请看书。大家应该会看到宝玉在第八十一回里为了他受虐待的二姐伤心得几乎无法在王夫人面前抑制住自己的泪水,并与黛玉一同 为迎春痛心哭泣。这还叫“优哉游哉,若无其事”?紧接着,同样面对受虐待的迎春,贾政却说出如此冷酷的话:“生女儿不得济,还是别人家的人,生儿若不济 事,关系非浅.……
我想宝玉闲着总不好,不如仍旧叫他家塾中读书去罢了。”(看来他和逼死金钏晴雯的王夫人真是天生一对。谁说后四十回在人物刻画上没有成就呢?不显山露水的 一句话,把贾政的假道学面具撕破了。)然后,宝玉就进入了那个他平生最厌恶的地方:私塾。从此被迫“味同嚼蜡读圣贤”。从回目到内容都凄凉阴沉到这种地步 还形容成“一切又都很平静”,刘老大爷使的是哪一国的中文啊?况且长篇小说也讲究个过程,总不能八十一回就抄家吧,那倒是“一切都很不平静了”。
下头这句就更奇了:“曹雪芹对迷信是反对的,像马道婆魇那个凤姐、宝玉,他是深恶痛绝的,怎么会在后面写这些美人,他认为是水做的骨肉的人去钓游鱼占旺相,去占卜呢?”
曹雪芹要真的“反对迷信”,就不会写马道婆的魇胜魔法真的能把宝玉凤姐搞的奄奄一息,更不会让僧道而不是医生来起死回生。(83版红楼梦演的是让针灸救活 的。八十年代的意识形态背景,自然是“祛除迷信糟粕”)曹公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有神秘主义甚至一些迷信思想也难免,无碍大节就可。硬要当成唯物主义 思想家就太过了。真的一点不迷信,怎么会有第5回的册子,将女子的苦难委之命运而不是社会制度?怎么会有诸如第63回的花签的诗谶谜谶画谶?怎么有神瑛侍 者和绛珠仙草的前世缘……
曹雪芹写马道婆魇胜之术,恰恰是建立在相信魔法有效的思想基础上。况且“占旺相四美钓游鱼”中,姑娘们钓鱼顺便占占自己一年的运气,是哪怕现代人也常会作 的事。这与我们过年包饺子放福钱没有本质区别,闲来取乐,图个好兆头。如何竟然把它加上了“宣扬封建迷信”的帽子,我实在是佩服此“高论”的作者上纲上线 的功力。不知道当年可是叱咤风云的“革命小将”,大批判习惯过了三四十年还改不过口来?
类似的对于后四十回一些情节的无理指责也不止刘大爷,还有其他的几位爷,比如蔡义江大爷,周汝昌爷爷,和很多自以为是爷的读者。对于这种不顾基本事实一味指责的态度,笔者已经没有心情来批判。笔者只是想说,欣赏《红楼梦》这部作品,只要抱着欣赏和品味的心态去看,就能体会到书中的美。但如果硬要戴着有色眼睛,手拿锤子,那眼睛里看见的就只有钉子了。
六、诸多“真正结局”之我见
以刘大爷、蔡大爷、周爷爷和很多自以为是爷的读者为代表的“大批判”者,(注意,并不是不能批判后四十回,而是批评要立足事实、逻辑。因此在不顾事实逻辑 的批判者前加个“大”,以示区分)似乎以为批倒高鹗就可以证明自己的高明正确,于是他们推出了“真结局”。但是,将后四十回彻底否定,就可以证明“真正结 局”(现在存在很多“真正结局”)正确、精彩、优秀吗?还有一些不“大”的批判者或研究者,也推出了精心考证的“真正结局”(这种认真钻研的精神是值得肯 定的),那么这些结局和原有的后四十回结局比较起来又如何呢?笔者将一一析之:
a. 对于宝玉和黛玉的现有结局与诸多“真结局”的比较已经在前文中叙述,不赘。
b.
宝钗的“真结局”主要是争论黛玉是否把宝玉托付给宝钗了。也已经在前文中叙述,不赘。还有一说宝钗是茗玉,冻死了。根据“金钗雪里埋”。因为证据过少,相信的人不多,这里就不再谈了。
c. 湘云的“真结局”与现结局比较:
现有的湘云“真结局”有两个。一为出嫁后不幸,夫妇失去欢情,被冷落终生。二为出嫁后早寡,后家败,贾家亦败,遇宝玉,时钗已故,宝湘二人皆已为丐,于是结为夫妇白首终老。
可以看出第一个“真结局”和现结局没有多大的区别,都是婚后不幸,区别仅在于守活寡和真正的守寡。而且“真结局”的提出者也没能查明是什么原因导致夫妇失和,本身过于不明,无法落实。
现结局中守寡,本来也是婚后的大不幸,并不能说违背判词,艺术上虽略嫌平淡,未写得铺陈华丽,可也不失败。对于天真烂漫,活泼好动,豪气干云的湘云,守寡 就是强迫她适应她最不能适应的“槁木死灰”,极度清冷孤寂的生活。更何况她就算不“立志”守寡,她的身份地位和她的家族难道能容许她改嫁?!她不立志也得 “立志”。从此,生命就在漫长得没有尽头的礼教束缚压抑下渐渐地窒息。这是一种缓慢得极为残酷的死亡。这对她而言,还有什么不够悲伤的呢?
第二种结局是宝玉湘云成为乞丐夫妇。这的确够惨苦和离奇的了。但是它与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和一贯的审美情趣很不相称。想象一下,可爱美丽的湘云蓬头垢面,鹑 衣百结地跪地求赏……这样的场面安排在《红楼梦》里很合适吗?笔者又怎能相信心中有着大悲悯曹雪芹,疼爱所有女儿家的曹雪芹,原意真的如此?起码就我的感 觉而言,这才真叫亵渎了湘云。女儿如花,写花之凋落,或落水中,或埋香冢,“砌下落梅如雪乱”,都是美的。但是一定要画花落在粪坑或驴唇上就让人无法理解 了。并且周爷爷提出的这个结局中,湘云虽然沦为贫贱,但是却得到了爱情。与判词中最后的描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明显不符合。因判词是婚姻不幸的谶语。 有如此多漏洞的结局居然被很多人追捧,但是仔细考量,无论从前后文照应还是从艺术美感方面反而还不如现有的结局。
d.妙玉的“真结局”与现结局比较:
妙玉的“真结局”一为“瓜洲渡口劝惩”,但是这即使在支持“脂砚斋批语”的人中也没有人考过其详,更没有人把它当作妙玉的最终结局。就此语本身而言,与妙玉高标孤傲,过洁世同嫌的性格也未免相差太远。
二为周思源版的“大观园败散后,妙玉为了救宝玉,被强拉入圊厕中,配与癞子男仆”。但是我看不出这个结尾比高鹗版的高明之处在哪里。都是“终堕污泥中”, 作为妙玉本身想想,被强盗和被癞子男仆占有,哪个更“污泥”呢?只要是像玩物一样任人摆布的命运,哪个都很肮脏;妙玉所受的凌辱也都让许多读者无法接受。
三为“红颜不得不屈服于枯骨”,但脂砚斋没有明说,难考其详。刘心武大爷认为贾家败后,家产中异宝被某侯门所看中,而妙玉因为五彩成窑盖盅被牵连,连人带盅一同被老朽色鬼王爷所夺。妙玉使计与之同归于尽。他还专门为此写了“《妙玉之死》”的小说。
总的来说,小说也够好看,情节离奇,精彩刺激。但是一来从艺术欣赏的角度,刘的作品也无法插到《石头记》后面去,二来从“符合原意”的角度,脂砚斋评语如 此简略,很难窥知来龙去脉。故小说情节与“红颜不得不屈服于枯骨”本身虽说“不矛盾”,但是究竟是否“符合”(“不矛盾”和“符合”是有很大区别的)脂砚 斋的意思就难说了。是否符合曹雪芹的意思,就更加难说了。刘心武的意见在(现代)文学创作上可以自圆其说,但是在是否合乎“原意”上,很难证明与原意有几 分相合。
诚然,抛开“原意”不谈,单从艺术上谈构思,笔者认为刘大爷的构思的确比遭盗劫不“污泥”些。虽然对于妙玉来说还是终堕污泥中,也仍然是妙玉受玷污的结局。但是感觉上确实更出色,也更为的含蓄。问题是,刘大爷和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将它重新用清中叶的白话文创作出来,
作为石头记的末尾部分发表。这和知识产权关系不大,而是我们早已经脱离了曹雪芹的时代,也没有续写红楼梦的可能性了。(参见俞平伯先生《红楼梦辩上卷·论续书底不可能》)
最后我们再回头来看看《红楼梦》现有的妙玉结局:被强盗凌辱后劫走,最后不屈而死。它与判词和红楼梦曲以及妙玉的性格都是相符合的。作为红楼梦的结尾,无 论是否曹雪芹所作,都不能从作品本身看出破绽或明显的违背。如果妙玉的结局是曹公作的,那么现在的所谓真的结局就都得歇菜,只能作为“真结局”的创作者个 人的独立创作,与《红楼梦》无关。如果是高鹗续的,那么他也不应该受到太多的指责啊。红学家研究了八十年,就研究出三个“真结局”,而且如上所述,多半在 艺术效果上还不如高鹗的。这一方面说明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本身给出的妙玉结局线索很少很模糊(不模糊就不会有三个“真”结局),就算连脂砚斋一块算,到今天 都难求其详。高鹗并不是神仙,而且他已经顺从原作者的判词和曲词去写了。曹公要她“终堕污泥中”,老高就只好把她“终堕污泥中”。有很多读者说,怎么能写 得这么肮脏?!难以接受!但是看看脂砚斋的圣旨,看看其他的“真结局”,读者们觉得哪个“不肮脏”?哪个“容易接受”?换言之,如果老高不写得肮脏的话, 恐怕很多红学家和读者又要说他“不合原意”了——不是明明让你“终堕污泥中”吗?!而脂砚斋从来很聪明,只说只言片语,既然零散含糊的批语本身互无联系, 没头没尾没顺序,也就不可能有自相矛盾之处,也就不可能受到指责了。正所谓大功大过,小功小过,无功无过。
七、千古红楼同一梦,后四十回不可缺
以上都是笔者对于反对后四十回论点的批驳论证,是“破”,在下面,笔者将对后四十回在《红楼梦》全书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立”。以证明后四十回对于《红楼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在中国文学史上与前八十回共享《红楼梦》的全部荣誉。
本来,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都是《红楼梦》的一部分,浑然一体,并不存在优劣之分。那种所谓必须将二者人为割裂来看待的观点是十分荒谬的。现在有些人叫嚣着 要“把程高伪续那一套全部抛弃掉”,宁愿“让红楼梦成为断臂维纳斯也不能够让著作受到歪曲和玷污”……这种观点虽也影响了很多对《红楼梦》本身不甚了解的 红友们,但它却经不起基本的推敲。因为,所有的“大批判”后四十回的红学家无一不是站在后四十回业已存在的基础上批判它。但是《红楼梦》没有了后四十回, 整个小说的完整构架就会坍塌,小说带给读者的感受也就变得极不一样。作为一部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思想深度、艺术水平、审美价值就都会大大降低,甚至就不可 能获得像今天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了。
(一)、后四十回对于《红楼梦》本身的完整性不可或缺。
也许广大读者都记得,很多教科书上、介绍上对高鹗续书(?,也未必全是高鹗写的,可能主要是曹的文字)的评价大体是:“可取之处是让广大读者看到了相对完 整的《红楼梦》故事,但是由于续作者的思想深度和艺术造诣与原作者相差太远,因此续书的思想艺术性不如原书高,很多情节也脱离了原意。”
当然笔者认为这个评价是极不公正的。首先,高鹗到底是否续作者无非三种情况:第一,不是。后四十回就是曹雪芹原作——那凭什么指责后四十回和高鹗?第二, 如高鹗所说,大部分是老曹,高是编辑。那么作为编辑,老高也没有出技术纰漏,以至于两百多年过去了,都没有人看出来《红楼梦》这件“孔雀裘”是补过 的。(要么就说是曹的,要么就说全是程高伪续)第三,就是高鹗作的,跟老曹无关。那么等于说不是高鹗补裘,是高鹗接着“俄罗斯裁缝”的作品硬是纺织完成 了!二百多年来,且不论艺术性思想性,光就“完成”这一点,就没有人能超越高鹗:
你以为,“相对完整”是那么容易的呐?
笔者恰恰认为,后四十回之所以让后人不可及之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它的“完整”性。每一个人物,主要、次要、极为次要的,都要照顾到了结局。而现 代人推测的“真正结局”,水平互有高下,但相同的一点就是:不完整。只及主要,不及次要。许多次要人物都被“隐身”,而没有了结局。每个批判攻击高鹗的人 都有自己心中的“宝黛钗”结局、湘云妙玉结局。但是尤氏、邢王二夫人、贾环的、司棋、潘又安的、平儿的、鸳鸯、薛蝌的、釉烟的、紫鹃的……结局呢?没有。 没想过。起码是没细想,没打算要安排过。但是,没有他们的结局,《红》就不成其为完整的故事。也就七零八落,丢东落西,不成个样子了。只有细心的高鹗(迄 今为止,的确只有他)将一切前面提过的人物都一一安排了结局,连小茗烟、老尼姑、玉钏、彩屏和秋纹都没有落下。这才是一个长篇小说续作者难得的素质。一无 脱漏,全始全终。这种素质,是很多批判者都忽视的。但恕我直言,其实到现在,在《红楼梦》创作上,也就没有人(!)具备这种全始全终、完整而妥帖的创作能 力了。因此,风流灵巧招人怨的高鹗,不愧为劳苦功高!
后四十回的“完整”本身,已经是时至今日无人可以企及的了。那么,后四十回的内容又如何呢?
(二)、后四十回对全书的思想、艺术成就不可或缺
1、没有了后四十回,红楼梦就无法成为真正感人的现实主义悲剧作品,它也就不是真正深刻的爱情悲剧、青春悲剧、人生悲剧和社会悲剧。
红楼梦之所以伟大,根本的伟大就在于它的现实主义悲剧美。对于伟大的悲剧而言,如果没有了后四十回,也就几乎无法称之为“伟大的悲剧”,它宏大凄恻的悲剧 之美也就无从谈起。当时社会上的读者从悲剧结局引发的思考与共鸣也就无从谈起了。单有前面的八十回,就真的成为如林语堂所说的“这样单赏菊吃蟹,赋诗度 日,成什么小说?”整部小说虽然很好看,但是思想主旨甚至它的写作目的都无法表明。活脱成了“富贵生活大写真”。
从历史史实看,如果没有这个惊世骇俗的大悲剧结尾,那红楼梦也就不可能在当时社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红楼梦的文学史地位甚至“红学界”、“红学家”的产生都成问题。
而高鹗能够顶住社会流俗审美趣味的压力,坚决不写“大团圆”,而史笔直书,保持大的悲凉气氛到结尾,不给人一点安慰。不去瞒,不去骗,这本身就大大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续作者对原书思想深度的理解和高度的忠诚,可知矣!
有的人居然说后四十回是将红楼梦写成了“才子佳人大团圆”,我不明白了,如果他已经写成了当时社会满意的“团圆”,为什么续书蜂起,都要把它写成“团圆” 呢?如果是大团圆,为什么黛玉要死,宝玉要走,为什么湘云要早寡……?难道持“团圆”观点的人愿意自己的生活如此的“团圆”?
2、没有了后四十回,则不足以批判现实和宣扬作者的理想。
后四十回,不仅仅是《红楼梦》的结局,更是整个红楼梦故事的高潮部分。各种矛盾冲突到了八十回之后才完全爆发出来,才真的成为触目惊心的现实。而作品的批 判现实意义才得以完全清晰地体现出来。否则,就缺少了悲剧特有的震撼人心的力量。作者对于自身理想的宣扬——即使抛弃一切,也要忠于爱情,忠于内心的信 仰;人世间惟有情最重要等等——也就更加大大折扣了。
(三)、后四十回对于书中核心人物及主要人物的形象完成不可或缺。
1、宝玉最终的不屈成就了他的叛逆者和反英雄形象,他实践了自己的理想,忠于自己的内心信仰。而不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如果没有宝玉最终的背叛,在社会批判性和艺术价值上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宝黛钗三者的爱情悲剧最为打动人心,完成“情”的范畴中最大的矛盾爆发,非此不可。这是整个宝黛爱情决不能缺少的一个大高潮。而无论在艺术效果上,还 是在思想深度上,“钗婚黛死”都写得非常动人。以至于让自两百多年前直至今日的一代代读者唏嘘感叹,热泪斑斑。(相比之下,没有哪个读者或网友说,他们为 诸多红学家和红学爱好者在八十回后续写的“红楼残梦”、“真故事”中单薄贫乏,有骨无肉的情节撒下过热泪。)
3、后四十回对于意义重大的配角的刻画对体现全书的思想深度不可或缺。而在百二十回全本红楼中,这些形象的塑造在艺术上的成功出色,在全书的思想主旨上意义重大。
比如对贾母形象的最终完成,使人物富有层次,更加真实细腻。后四十回将她从一个单纯在享福的老太太升华为一个很有责任感和有几分伟大的老太君。但又并不与前文人物描写相冲突,塑造得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这再次印证了曹雪芹“重女轻男”的思想。
贾母在前八十回描写中明显见识高于儿辈,但从不抓权。可是到了关键时刻,抄家了,贾政他们都只知道怨天尤人,而老太君出人意料地站出来,尽最大的努力挽救 自己的儿孙们。“你们别以为我是那享得起富贵受不得贫穷的人哪!”是多么让人佩服的老太太!如果没有后四十回,贾母这个人物的意义会逊色太多呢。
至于黛玉的婚姻,老祖宗的反应也不能说不合情理。事后她也哭了,她骂自己把林丫头坑了。但是为了子孙后代,只好选择健康的宝钗。这也印证了曹雪芹的另一个 思想:好景不长,青春逝后是无边黑暗。黛玉小的时候自然疼她,反正病可以慢慢治。但是成年后还是肺痨,就无法不放弃黛玉了。宝玉少年时有贾母的溺爱庇护, 但是长大后不得不面对读书应试。因为矛盾总有激化恶化的一天,这一天就在他们长大后,“三春去后”,一切美好皆灭。高鹗并没有把老祖宗写成冷血动物,但是 宝黛钗的婚姻悲剧又必然发生。这就反映了小说对社会的深刻反思,让读者从简单的“好人坏人”模式解脱出来,思考社会的不合理制度。
再比如对于贾政的形象刻画所体现出的深刻而辛辣的讽刺,后四十回也是完全不能少的。“贾政当官”一出戏,才彻底破除了封建制度下“模范官僚”的神话——达 到设置贾政这个人物的目的。前八十回里,贾政仅“不能齐家”,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神话就只能破除一半。而给读者深刻印象的也就一顿打。而由于“手 足眈眈”等干扰因素,还无法让读者认识到贾政人格的可恨之处。而第81回对饱受虐待的迎春,贾政一句“生女儿不得济,还是别人家的人,生儿若不济,关系非 浅.……”才暴露了他的冷酷无情。而贾政当官一事彻底说明了他是个无所谓“端方清肃忠诚勤慎”,反而立身不正又毫无主见的缩头乌龟,是个放纵家奴贪赃枉法 胡作非为的昏官。同时折射出来当时的官场已腐败污浊到了什么地步,一个帝国的吏治烂透了。连模范官僚都如此昏庸,那这个国家离“呼啦啦似大厦倾”还远吗?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揭露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的真实面目,最终完成小说在社会政治这个更为深广层次上的辛辣讽刺。
有关其他人物的刻画更是不胜枚举,比如惜春的清醒和带有几分冷漠的执著;紫鹃的忠心、深情和最后的决绝;鸳鸯的情烈、宁死不屈;凤姐的英雄末路之泪;巧姐的刚强和机智……没有后四十回,许多重要人物的形象就无法丰满,甚至无法完成。《红楼梦》也就不成之为成功的小说了。
诚然,在承认后四十回对人物刻画的不可或缺和十分成功的基础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后四十回在人物结局上(注意!不是整个人物刻画,而仅仅是结局。)当然是有瑕疵的。但是白玉微瑕,“瑕不掩瑜”。
笔者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真正瑕疵主要在个别人物的结局上:湘云的结局似太乏味。妙玉的结局似太肮脏。巧姐的经历不够传奇。笔者也花了很大功夫将其与经过学者考证的许多
“真结局”相比较。发现后人在前八十回的基础上写这三个人,也难有太大的突破。
须知,文学研究家和文学评论家是不能代替文学家的。他们固然没有创作的义务,但也同时没有创作的才能。
如果要否定、抛弃后四十回,真的续写,就不单是十二金钗和宝玉命运的简单相加,而是上百个人物命运的重章叠唱。光是安排独立事件之间的先后顺序(这还是不 涉及艺术思想等实体方面的、最简单最基本的程序问题)就够伤透脑筋的。根据每个人物的所谓“真结局”来续写红楼梦,就像得知了满汉全席的菜谱,却根本找不 到一个厨师。难道这样作出来的菜,食客会满意?
比如,看看83版电视剧《红楼梦》,连正册中的妙玉和李纨都“人间蒸发”地无结局消失,还有近百个人物最后全没了踪影,只用“抄家获罪坐监狱”一笔带过。 惜春居然那么容易地走出了贾府戒备森严的大门,就这样没有任何人阻拦地做了尼姑!那时贾府还没败呢,这样写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丢了。这个并不因为粗制滥造和 缺乏文化而制造出来的潦草电视剧结尾再一次提醒读者,应该对现有的后四十回保持深深的敬意。
(四)后四十回的真实历史地位:
归根结底,高鹗的红楼梦120回本的广泛流传和现实地位,不是自封的,不是钦定的,而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考验,为广大读者所认可的。《红楼梦》的续书不下三十种,除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永远连在一起流传至今之外,又有哪一本被读者记住了呢?
而且,读者们想过吗,如果脂砚斋是诚实的,如果真的是高鹗凭一人之力续写了红楼梦,没有按照曹雪芹的原意来写,那么他起码获得了:五十年独步文坛(“120回本红楼梦出版之后,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续书蜂起,举国读之若狂。直至道光末年方息。”约1840-1850之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一百三十六年无人质疑;二百一十五年来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三项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空前绝后的殊荣。
为什么我们宁愿相信一个是男是女,是否存在,是曹雪芹什么人都搞不清楚的“脂砚斋”(他/她甚至在曹的身后坐视原稿流失,不闻不问,连一章半回也没有续 写。如果他/她真的知道原意,还是作者的至亲好友,会这么干?),也不愿意相信续写出几十万字,自费创作出版,竭尽全力扩大《红楼梦》的社会影响,劳苦功 高,当之无愧的文学家!
而且,通常为许多人所忽略的事实是,从历史记载来看,1792年红楼梦120回本出版漫漫一百三十六年来,无论对此书毁誉褒贬,一直没有读者把前八十回和 后四十回的文字区别对待。所以才续书蜂起,都要把它写成“团圆”——说明当时读者都相信了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悲剧“不团圆结局”。而“胡适在民国十六年(1928年)买得大兴刘铨福家旧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残本十六回…”之后,既自从脂砚斋出现以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就被几乎所有人不同程度地诟病和否定,认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读起来差别非常大,一眼就能看出差别来的人也就数不胜数。
这正是:“山也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书也还是那本书,两百多年来都没有变化。怎么忽然就冒出这么多“一眼就看出差别来的读者”呢?怎么前一百三 十六年就没有人吭声呢?是脂砚斋出现之后,读者自己的欣赏水平和眼力一下子来了个大突变,大跃进,还是……?中国的土地上,孤胆英雄太少,而事后诸葛亮是 太多太多了。
极而言之,1765年八十回手抄本《石头记》发表于世,有许多名字(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却惟独没有“《红楼梦》”这个名字。而到了1792 年120回本排印发行时,高鹗程伟元才将其“改名为《红楼梦》”(据鲁迅著《中国小说史略》)——光这个名字就起得万人不及——自然也加上了“程高伪 续”。从那时起才影响绝大,独步文坛,才导致了“红学”的产生。如果有的红学家真的认为后四十回太荒谬,也就不要再自称“红学家”,而改名“石学家”、 “风学家”好了。因为这个名字是高鹗起的。就算万一是曹雪芹起的,这个名字和红学的产生本身,都离不开历史上的高鹗。也别说高鹗“篡改红楼梦”了,该改称 “乱续石头记”。把这个沾染了高鹗的“伪名”彻底抛弃掉,才算是真正地尊重了曹雪芹呢。
写到此辛酸处,不禁叹荒唐亦可悲。硬生生砍掉后四十回,岂非红缺一角再难补!真正是红楼梦碎,广陵散绝!
大哉高鹗。焚膏继晷,呕心沥血,保全石头,保全红楼,今日竟还遭荼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雪芹更甚。
呜呼!世间明目人几何!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八、结语·尊重作者,品味红楼
我明白,高鹗这个最受污蔑的人,不可能因为我的一篇小文就少受一些污蔑。
让某些“大批判”红学家们不再污蔑高鹗无疑是与虎谋皮:若是承认了后四十回,那什么真正结局就再没有了市场没有了关注,只剩下老老实实地欣赏和评析了。而 煞有介事地带领读者 寻找早已湮灭于历史烟尘的“真故事”、“真结局”,不仅可以身兼“导师”、“捍卫者”、“批判者”三职,也一举摆脱了皓首穷经,在经典文本下游作研究的位置。
而一旦后四十回被定为“伪续”,就算有的人连金陵十二钗都认不全,也可以以曹公忠实信徒的身份出现。即使根本不知道后四十回坏在哪里,只是人云亦云地大骂 “不合原意”,也可以八面威风“大批判”,既打击了高鹗,又抬高了自己。还给听众一种印象,以为他真深通红楼梦。这样好事,还怕没人做?毕竟,在任何社 会,虚荣心和人云亦云都是“子孙绳绳”的。所以,让所有的读者都能听我一言也是妄想。我能打动的,也就是有辨别力和愿意知道真相的大部分读者。
归根结底,很少有人能够像尊重前八十回文字一样的尊重后四十回,尊重高鹗。所以很多粗枝大叶,囫囵吞枣后就搜剔小遗、断章取义,上纲上线地大批判言论,居 然不会受到多么强烈的反对,更不用说声讨。多少刘心武们还可以犹沾沾焉而动其喙,以为精义之学。这种怪现象的根源就在于,没有多少人认为,高鹗应该被人尊 重;《红楼梦》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被人们尊重。既然后四十回被认定为有罪的“靶子”,那谁来污蔑就都可以。而不尊重他的原因,如作者前所述,是多么地荒谬。 难道仅仅因为太多的荒谬充塞了我们的视野,荒谬就成了真理?
有的读者甚至说自己从来不看后四十回,怕被污染了。而且既然已经被否定,那就必然是看不得,会中毒。这就不是“批评家”而是不平家”了。而诸如此类荒唐的 言论这几年却越来越多。但是,对于《红楼梦》任何的一部分,不花工夫,不费神思去反复品味和理解,又怎么能得到红楼真味?抱着承认历史,承认作品,尊重作 者的态度,才可以体味到独属于红楼梦迷的乐趣。
请带着一颗理解、尊重的心品味红楼——无论你读的是哪一回。想到次,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悲哀:命薄如高鹗,魑魅喜人过,文章憎命达。风流灵巧招人怨,污名多因毁谤生。浮生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作者:浮生

此文以理服人,发掘后40回的魅力,迷失于红学谬论中的读者多为此文唤醒。
有一回贴云:
人生两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难能可贵的是,后四十回透过这两大至喜写出大悲剧。红楼梦全书两个大高潮,两次调包计,两场空欢喜。在被动的悲痛中,人生至爱在主人公的婚礼中死去;一生的功名富贵,曾经永不愿离开的生活,被主人公决然的撕裂。红楼梦写的是贵族家庭的生活,同时也是每一个读者的生活,在最最真实的生活中写出人所不能体味的悲凉和不曾留意的美。87版电视剧,没有过程的结局,刻意的悲惨,直、白、露的变异审美观,相比之下,高下立判。
有了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作者身份更加扑朔迷离,判词有明合暗合、实扣虚扣,读者豁然开朗的同时神秘感却没有消失。甄贾二人引出全书又归结全书,第五回迷陷太虚而倒数第五回了悟太虚,故事以黛玉别父开始,以宝玉别父结束。120回全书重内涵而含蓄,有中华文化独特的魅力。
用不变的敬意对待后四十回,你只会发现更多的美。
观此美文, 实为一大乐事也…这位名叫”浮生何所寄”的真是一位好朋友啊! 以前总觉得没有几个人欣赏后四十回, 看来真是孤陋寡闻啊…
好一句”用不变的敬意对待后四十回,你只会发现更多的美。” 甄应嘉老兄, 咱俩哪天得去喝上一杯…
呵呵,到时咱爷俩行个酒令
changgua转载的《红消香断有谁怜——情悟红楼后四十回》是网友浮生何所寄的新作,詹兄不妨同赏
一言为定!
我也常在艺苑厮混, 那篇文章我早看过了, 不错, 但老实说, 我是一点儿也不同情薛宝钗的, 虽然她最后的结果确实也很惨, 但我仍然无法同情她. 因为她的问题并不是制度造成的, 她其实是制度的征服者和玩弄者, 无论多完善, 多周密的制度, 也防不住薛宝钗这种人. 她会把任何一个具有好制度的地方变坏. 她为的是个人的私利(而非生存), 是个人的主动选择(而非被迫). 人类之所以制定各种制度, 就是为了防薛宝钗这种人. 这个问题比较大, 以后有机会细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