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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传播前期(18世纪-20世纪初)的微微涟漪(六)

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

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

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

让人更为热衷、但基本上是偏离了正确方向的第五个红学焦点,是《红楼梦》的版本之辨。分而析之,则又包括对“原本”的猜疑和对“旧时真本”的探访两方面。而这一切,又是由《红楼梦》版本的最早文献──程伟元、高鹗的《序》和《引言》的误会和曲解引起的。
程伟元在为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本《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即程甲本)所撰序中说: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唯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钞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藏碉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褂,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

此本还有高鹗的序,中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

乾隆五十七年(1792)萃文书屋本《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即程乙本)卷首,又增添了程伟元、高鹗的“引言”,中说: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袭,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程伟元、高鹗在序和引言中,首次披露了有关《红楼梦》版本的重要情况:第一,“《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第二,“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第三,“然无全璧,无定本”, “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第四,“原目一百廿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第五,“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袭,更无他本可考”。
对于他们所说的五点,读者的认知是完全不同的。说《红楼梦》本名《石头记》,初以抄本流传,这两点大家都是相信的。从程伟元、高鹗介绍中,可以推知《红楼梦》早期的抄本,有书坊传抄以供出售的“缮本”和私家藏以自阅的“秘稿”两种。陈镛《樗散轩丛谈》卷二云:“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1789)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第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印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红楼梦卷》第349-350页)陈镛的话,既印证了程伟元、高鹗关于“诸家秘稿”的记载,也引发了对于后三点的怀疑,产生了后四十回为“刊印时好事者补续”的疑案。
程伟元的说明,本来是合情合理的:他先是从书中“原目一百廿卷”的存在,推断“今所传碉八十卷,殊非全本”,于是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收罗,数年以来,以“铢积寸累之苦心”,终于陆续收得后四十回书稿,“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褂”,乃“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程伟元、高鹗没有说他们所得的《红楼梦》是“全璧”和“定本”;他们还坦然承认,由于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只有“历年所得”的一份残稿,校勘时只能做到“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为程伟元、高鹗始料不及的是,他们负责任的讲话,却引起了对后四十回的怀疑,甚至诱发了书贾伪造《红楼梦》“原本”的意念。
吴云嘉庆二十四年(1819)的《〈红楼梦传奇〉序》说:

《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稍稍流布,率皆抄写,无完帙。已而高兰墅偕陈某足成之,间多点窜原文,不免续貂之诮。(《红楼梦书录》第827页)

这大约是第一个指实高鹗为后四十回续书者的意见,与陈镛所说“乾隆五十四年(1789)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的时间稍有不合,事实上也不能成立。据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云:

乾隆庚戌(1790)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红楼梦卷》第66页)

周春(1729—1815),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随笔》记乾隆庚戌(1790)听杨畹耕言《红楼梦》有一百廿回抄本,提及雁隅“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一事。据考,雁隅即福建巡抚杨嗣曾,自乾隆五十年七月至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间任福建巡抚,他可能监临之乡试,有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正科、五十三年戊申(1788)预行正科及五十四年己酉(1789)改作恩科三次(周绍良《红楼梦研究论集》)。可见,至迟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之前,已有一部一百廿回的抄本《红楼梦》传到远离北京的福建,则高鹗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续书的可能,完全可以排除。
其后,张问陶的《船山诗草》卷十八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题下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中有句曰:“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红楼梦卷》第66页)张问陶与高鹗乾隆五十三年(1788)一同参加顺天乡试,故称其为同年。张问陶此诗题下的小注,遂被后人视为高鹗续作后四十回的证据。如俞樾的《小浮梅闲话》说: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红楼梦卷》第390页)

按照俞樾的理解,张问陶“《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这一段话,指的是《红楼梦》原稿只有前八十回,后四十回统统是由高鹗“补”做的。但他没有想到,张问陶这首诗是赠给高鹗本人的,如果对“补”字真是那样理解的话,高鹗难道不会否认吗?高鹗没有出来说话,只能说明这里的“补”字,就是“截长补短”的意思。至于俞樾所举“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情节完全不符,它并没有正面写科场事,更谈不上“已有诗”了。
“后四十回为后人所续”的议论,在当时就受到有力的质疑。道光三十年(1850)太平闲人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说:

一部《石头记》,计百二十回,洒洒洋洋,可谓繁矣,而实无一句闲文。……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差参夹杂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赐,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红楼梦卷》第157页)

张新之责备认为“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的人,是“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话是说得很重的。他虽未指明论辩的对手,但争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激烈程度,略可窥见一二。
光绪四年(1878),话石主人在《红楼梦本义约编》分析说:

自开卷至演说,如牡丹初吐,香艳未足,颜色鲜明;至游幻,如花初开,浓艳温香,精采夺目;至归省,则楼上起楼,直是国色天香,锦帷初卷;至寿怡红,则重楼大开,碧白红黄,一时秀发,锦天绣地,繁华极盛;至贾母生辰,由花已开乏,香色虽酣,丰韵已减;至黛玉生辰,则花干香老,光艳已销,独花心一点,生红不死;以后如花之老境,渐次摇落,不堪入目矣。不难叙前半之盛,难叙后半之衰。或曰八十回后如出两人,不知于何见得?”(《红楼梦卷》第182-183页)

值得注意的是,在胡适《红楼梦考证》发表前夕,1920年6月25日《小说月报》第十一卷第六号刊出佩之的《〈红楼梦〉新评》,从小说的结构着眼,对于后四十回的作者所发表的意见:

第一要看这部书的结构(pilot)。这部书在中国小说中,算是很长的小说。全书有一百二十回,这一百二十回,却是脉络贯串,一丝不乱。从第一回到第九十七回,全书的进行,是向上的(rising action)。从第九十七回到末回,全书的进行,是向下的(falling action)。中间“苦绛珠魂归离恨天”一回,便是全书最高的一点(climax)。全书的层次,错综变化,是自然的,不是机械的;而秩序却极整齐。相传这书出于两人之手,后面四十回,是后人所添。很有许多评点家,说是不足信的。但是依全书结构而看,这书万万不是出于两人。作者写第一回的时候,全书结构,已了然在胸;不是随随便便,一回一回的写下去的,所以才有这样精密的结构。(《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第20页)

张新之、话石主人和佩之,都从文学的审美的角度,看待《红楼梦》的有机整体结构,断然否定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论,是极有见地的。
由于程伟元、高鹗说过《红楼梦》“无全璧、无定本”的话,他们所介绍的搜求后四十卷的过程(如在鼓担上购得十馀卷的事)难免启人疑窦,由此诱发了书贾制造“真本”的动机,一班嗜古成癖的士大夫,也竟甘愿上当而不悟,遂使“旧时真本热”一浪高过一浪而不衰。兹略举数端于后:
嘉庆二十四年(1819),犀脊山樵《〈红楼梦补〉序》云:“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红楼梦卷》第50页)
道光二十二年(1842),陈其泰《桐花凤阁评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回评云:“闻乾隆年间,都中有钞本《红楼梦》,一百回后,与此本不同。”
咸丰五年(1855),徐传经评《红楼梦》第三十一回云:“继又云司马云:曾观旧抄本,宝玉后配湘云,非宝钗也。”
咸丰十年(1860),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补》庚集下眉批:“泾县朱兰坡先生藏有《红楼梦》原本,乃以三百金得之都门者,六十回以后,与刊本迥异。”(《红楼梦卷》第374页)
解毖居士《石头记集评》卷下:“山阴傅越石驾部钟麟曰:同里朱味莲太史,名藁,字肯甫,于都门厂肆购得抄本《红楼梦》原稿,与坊本迥异,卷数较少。”
咸丰十一年(1861),赵之谦《章安杂说》云:“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红楼梦卷》第375页)
光绪二十二年(1896),甫塘逸士《续阅微草堂笔记》云:“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藉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红楼梦卷》第395-396页)
境遍佛声《读红楼梦札记》云:“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载1917年3月《说丛》第一期)
这些“旧时真本”的踪迹地域甚广,除京都厂肆外,偏远的西蜀,河北的涞水,山西的介休,都有“真本”出现。但细按之,“旧时真本”的内容,几乎都是由程本派衍出来的。如陈其泰《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回评云:

闻乾隆年间,都中有钞本《红楼梦》,一百回后,与此本不同。薛宝钗与宝玉成婚不久即死,而湘云嫁夫早寡,宝玉娶为继室。其时贾氏中落,萧索万状,宝玉湘云有除夕唱和诗一百韵,俯仰盛衰,流连今昔,其诗极佳。及付梓时,削去后四十回,另撰此书后四十回以易之,而标题有未改正处,此“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尚是原本标题也。

陈其泰所谓“乾隆钞本《红楼梦》”,与程本不同在一百回以后,也就是说,有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的内容是一致的。程本第九十七回为“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第九十八回为“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正是写 “薛宝钗与宝玉成婚”的。然而,人们怀疑的是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此钞本的不同却在一百回后,不是将自己的前提也否定了吗?
又如傅钟麟所叙之“抄本原稿”,其末卷大略云:“当甄宝玉至贾府时,人多错认贾宝玉回来,欢喜若狂,迨进见王夫人,方才认明。莺儿窃视之,心想世间既有此人,何不早早来京,深替宝钗后悔,不若嫁与甄宝玉,亦是一样;又可惜袭人已嫁蒋家,否则袭人想亦必愿嫁此人云云。”则抄本与程本不同者,只有第一百二十回了,“原稿”云云,就根本谈不上了。
“旧时真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针对程本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另作发挥的。对于“白首双星”,向有不同的诠解,或谓双星即牵牛、织女二星,可释为长期离异、永抱白头之叹。然“真本”皆执“宝玉湘云终配夫妇”之见,还故意制造秘闻以神其说,如《红楼佚话》云:“据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发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且谓书中诸女子,最美者为探春,钗、黛皆莫能及,次则秦可卿亦甚艳,而最陋者为袭人,宝玉乃特眷之,殊不可解。”简直是白日说梦。
需要,是一切商品生产的契机。“旧时真本”满足了社会上搜寻“红楼梦原稿”的心理,所以才大量应运而生。但作伪者的想像力实在太贫乏,虽欲花样翻新,也无非在宝钗早卒、未与宝玉结婚,或是宝钗婚后即死,宝玉沦于看街兵(击柝之流)上打转转,思想平庸,才气低下,连相信高鹗对原本作过“增改”、并见过写史湘云嫁宝玉“原本”的平步青也说:“原本与改本先后开雕,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然厂肆尚有其书,癸亥上元曾得一帙,为同年朱味莲携去。书平平耳,无可置议。”(《红楼梦卷》第394-395页)所谓“原本”、“真本”终于在广大读者的比较鉴别的竞争中归于失败,一一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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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to 《红楼梦》传播前期(18世纪-20世纪初)的微微涟漪(六)

  • 詹光

    端的是好文章! 读此一文, 胜读万卷书.

    最新读后感:

    1. 引文1: “乾隆五十四年(1789)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
    引文2: “可见,至迟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之前,已有一部一百廿回的抄本《红楼梦》传到远离北京的福建,则高鹗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续书的可能,完全可以排除。”

    1789年之前, 此书已经被大规模地收藏了, 在全凭抄写来流传的情况下, 达到这样的流行度, 需要多久? 如果算上此书写作修改的时间, 甚至还要假设一写出来就开始流传, 而未经过一段时间的”雪藏”, 等等…看来, 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啊…

    2. 引文: 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书中哪里”叙科场事已有诗”了? 我怎么没印象? 唉, 看来还是看得不够细啊…翻了几遍, 只有李纨给贾兰改诗靠点儿谱. 可是, 贾兰还”演习骑射”呢, 是不是证明科场还考射击和散手? 贾兰的确好学上进, 但也不是说他的每一门课都是考试课吧! 总得有一门选修或入门课吧. 尤其是那些”基础学科”! 比如毛笔字, 李纨当然也教过贾兰如何拿笔, 如何运气, 如何发功, 还有什么铁划银钩, 横平竖直什么的, 难道说科场还考书法? 同理, 诗也是国文的必修, 再怎么重视八股, 也不能在诗上外行. 总不成考了秀才, 到文学聚会时却只会写三句半吧, 多丢人啊… 另外, 八股文里也需要对仗句, 这完全可以通过写诗来训练, 所以, 李纨给贾兰改诗, 完全可以是为了写好八股文, 根本不能证明科场也考诗.

    3. 引文: 张新之责备认为“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的人,是“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话是说得很重的。他虽未指明论辩的对手,但争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激烈程度,略可窥见一二。

    “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还是很客气的评语. 依我来看, 不是水平有问题, 就是道德良知有问题, 两者必居其一, 抑或兼而有之.

    读后感之4:

    祝贺湮灭! 也预祝一切新的”续作”统统湮灭! 大圣曰: 这个世界就清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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