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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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
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
二
《红楼梦》最早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成为争论焦点的第一个话题,是关于钗、黛的是非优劣。邹弢《三借庐笔谈》卷十一《许伯谦》,真切地记叙他和一位好友为此发生争论,甚至“遂相龃龉,几挥老拳”的情景:
许伯谦茂才绍源论《红楼梦》,尊薛而抑林,谓黛玉尖酸,宝钗端重,直被作者瞒过。
夫黛玉尖酸,固也,而天真烂漫,相见以天,宝玉岂有第二人知己哉!况黛玉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盖人当历境未亨,往往形之歌咏,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圣贤且如此,况儿女乎?宝钗以争一宝玉,致矫揉其性,林以刚,我以柔;林以显,我以暗,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也。书中讥宝钗处,如丸曰“冷香”,言非热心人也;水亭扑蝶,欲下之结怨于林也;借衣金钏,欲上之疑忌于林也。此皆其大作用处。况杨国忠字,明明从自己口中说出,此皆作者弄狡狯处,不可为其所欺。况宝钗在人前,必故意装乔,若幽寂无人,如观金锁一段,则真情毕露矣。
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秋试同舟,伯谦谓余曰:“君何为泥而不化邪?”余曰:“子亦何窒而不通邪?”一笑而罢,嗣后放谈,终不及此。(《红楼梦卷》第390页)
许伯谦是一位“尊薛抑林”派,他对林薛二人的评价是:“黛玉尖酸,宝钗端重”;邹 则坚决反对,针锋相对地提出:第一,黛玉固然有“尖酸”的毛病,但那恰是她“天真烂漫,相见以天”本性的流露,惟其如此,方堪称得是宝玉的“第一知己”;况且黛玉的尖酸,完全是事出有因:“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连圣贤都会发愤,况儿女乎?第二,宝钗为了争一宝玉,方“致矫揉其性”,“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端重”云云,只是表面现象,完全相信不得。二人的分歧实在太大,只好以“誓不共谈《红楼》”了结。
邹弢的年代较晚,但邹、许的争论,已经清晰地划出了贯串整个红学史的“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大营垒的理论分野。
“尊薛抑林”派的较早的代表人物,是清代《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护花主人”王希廉,他在道光十二年(1832)刊《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卷首《红楼梦总评》中,以“福、寿、才、德”为品骘人物的标准,认为贾府中只有贾母一人,“可称四字兼全”(《红楼梦卷》第149页);相形之下,“黛玉一味痴情,心地偏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宝钗却是有德有才,虽寿不可知,而福薄已见”(《红楼梦卷》第150页)。按他所定标准衡量,林黛玉是有才无德,薛宝钗则有德有才。他还说了一段评论林黛玉的话:
林黛玉虽是仙草降凡,但心窄情痴,以致自促其年。即返真归元,应仍为仙草,与宝玉之石头无异,才是本来面目。论其生前情欲,不应即超凡入圣,遽为上界神仙。至“潇湘妃子”,不过因其所居之馆,又善于悲哭,故借作诗社别号。且“妃子”二字,亦与闺媛不称,何必坐实其事。(《红楼梦卷》第153页)
与王希廉之以传统的“妇德”来品评人物不同,赵之谦的《章安杂说》,则从小说的“命意”来看待林黛玉的形象。他说:
《红楼梦》,众人所着眼者,一林黛玉。自有此书,自有看此书者,皆若一律,最属怪事。余于此书,窃谓其命意不过讥切一切豪贵纨袴,而尽纳天地间可裆愕之事,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笑骂皆妙。其于黛玉才貌,写到十二分,又写得此种傲骨,而偏痴死于贾宝玉,正是悲咽万分,作无可奈何之句。乃读者竟痴中生痴,赞叹不绝。试思如此佳人,独倾心一纨哑子弟,充其所至,亦复毫无所取。若认真题思,则全部《红楼梦》,第一可杀者即林黛玉。余尝持以此示读此书者,皆不为然。尝一质亥甫,亥甫仅言“似之”。前夜梦中复与一人谈此书,争久不决。余忽大悟曰:“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谈者俯首遁去,余亦醒。此乃确论也。(《红楼梦卷》第376页)
在他看来,贾宝玉乃一地道的纨袴子弟,根本不值得爱;才貌傲骨的林黛玉居然为之倾心,实在毫无可取。赵之谦的见解,当然得不到多数人的赞同,连同他较为亲密的亥甫,也仅以“似之”二字搪塞之。最有趣的是,他在睡梦中还与人争论不休,直到最后悟出一个道理:“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要说这是“确论”,当然还不尽然,但至少是包含了一定哲理的。
与“尊薛抑林”派相比,“尊林抑薛”派的感情就显得更为执着和热切。《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大某山民姚燮说:“贾母第一会寻乐人,亦为第一不解事人。”(《红楼梦总评》)由于他的标准与王希廉不同,对林、薛的评价自然大异其趣。他在《总评》中说:“宝钗奸险性成,不让乃母”;而在第一回回评中赞扬道:“书中林黛玉,自是可人。”姚燮并不讳言“黛玉偏浅之性”,但却说:“然一种娇痴之态,又令人可怜。”(第十七回评)
同治年间西园主人的《红楼梦论辨》,特辟《林黛玉论》一节,则从与金陵十二钗比较的角度,热情赞美林黛玉:
林颦卿者,外家寄食,茕茕孑身,园居潇湘馆内,花处姊妹丛中,宝钗有其艳而不能得其娇,探春有其香而不能得其清,湘云有其俊而不能得其韵,宝琴有其美而不能得其幽,可卿有其媚而不能得其秀,香菱有其逸而不能得其文,凤姐有其丽而不能得其雅:洵仙草为前身,群芳所低首者也。”(《红楼梦卷》第198页)
“尊林抑薛”派还不忘与“尊薛抑林”派作针锋相对的对话。道光二十二年(1842)涂瀛的《红楼梦问答》,就设问道:“宝钗似在无所讥矣,子时有微词,何也?”的确,从传统的“妇德”看,宝钗是相当完美的,那为什么还有“微词”呢?涂瀛回答道:“宝钗深心人也。人贵坦适而已,而故深之,此《春秋》所不许也。”他还用“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的强烈对比,就“宝钗与黛玉,孰谓优劣”这一尖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明确回答(《红楼梦卷》第143页)。
青山山农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红楼梦广义》,也正面批驳了对林黛玉“心窄情痴,自促其年”的指责:“黛玉聪明机警,为群芳冠,使偶宝玉,必能反凤姐所为,而大兴荣府。惟是‘性忌而情痴,气高而量褊,眼泪之淌,适以自促其天年’,此则可议焉。然而屈原被放,咏鬼以抒愁;贾傅不容,吊汨罗而见志。千古忠臣义士,皆血泪中人也,黛玉又何间然!”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忘记对宝钗的抨击: “袭人善事宝玉,宝钗善结袭人,同恶相济,以售其奸。始则携刷挥蝇,愿学水鸳之戏;继则移花接木,甘受雪雁之扶。王莽谦恭,以移汉祚;宝钗谦恭,以夺林婚。枭雄伎俩,如出一辙,宝玉厌之矣,出闱之遁,有以也夫!”(《红楼梦卷》第210-211页)
解的《小说话》则对“左袒宝钗、讥诮黛玉”的另一种理论──“宝钗虽为奸雄,然总可立身应变;黛玉纵情任性,不至身名俱裂不止”,进行坚决反驳,他说:“其言固不徒为钗、黛而发,亦疾夫世之不自图存者尔。虽然,纵黛玉之量,亦止于其一生沦落而已;纵宝钗之量,其不荼毒天下、遗害万世者几希”(《红楼梦卷》第627页)。作者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问题,认为像薛宝钗类型的人,其危害性是足以“荼毒天下、遗害万世”的。
在“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派对垒之外,还有对林、薛二人皆有微词的,其代表人物是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太平闲人张新之。他在《红楼梦读法》中说:“写黛玉处处口舌伤人,是极不善处世、极不自爱之一人,致蹈杀机而不觉;写宝钗处处以财帛笼络人,是极有城府、极圆熟之一人,究竟亦是枉了。 这两种人都作不得。 ”(《红楼梦卷》第155-156页)又说:“黛玉一身孤寄,欲得宝玉而无才以取之,一味情急,推其心,黛玉之欲杀钗,与钗之欲杀黛正相等,而愚而傲而疏,致为大众厌弃而不觉,熙凤因得乘隙以畅所欲为,夫谁尤?以身涉世者鉴之哉。”(第二十九回末评)
还有一派,对于林、薛双方皆有所恕。光绪三年(1877)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云:“写黛玉处处可怜,何忍厌其小性;写宝钗可爱,何必怪其藏奸。读书不容着己见也。”(《红楼梦卷》第176页)他从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等入手,对黛、 钗二人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黛玉本绛珠草,曰敏生,明其为草木之人也。草木向荣,故归荣府。初来尚在髫年,即恐被人耻笑,多心小性,业已逊薛一筹。及重赴维扬,再依大母,已有终焉之志,因生金玉之嫌。只缘自赏孤高,以致众心不属,因求全而得毁,为求近而反疏。迨夫换案已成,鸳鸯誓绝,犹自兰言解癖,谬结同心,妄忆姻缘,缠绵不语。及至惊心恶梦,不知失爱高堂,蛇影杯弓,无端绝粒,性迷求死,枉自焚诗,痴情虽断于今生,往事已贻为口实,此所谓李十负心,虽西江之水不濯也。幸而洁来洁去,终归清净之天,死于孀闺之手,一字之褒,荣于华衮,有不待自明而可共信者。此黛玉之本末也。
薛宝钗性情举动,与黛玉相反,已有不两立之势。自奇缘识锁,富贵两同,遂有儿女之私。虽务为持重,而送丸药显露情言,绣鸳鸯虽云无意。特平昔随分从时,见之者不肯播扬其短耳。投史太君之好,结王夫人之心,犹曰女子能贤,毋庸过议。至赏袭人之志量,遂与联欢;知小红之心高,因而嫁祸,其机诈可概见矣。讦黛玉之短,复联之以小惠;去黛玉之疑,必动之以婚姻,其权谋又可概见矣。苟无金玉之见存,何必避嫌而忽去?惜乎潇湘命薄,宝玉情移,设因溺爱而倾心,未知此座之谁属。然而将桃代李,当局何以为情?对此痴呆,亦复毫无生趣,不过银河一度,消受永夜青灯而已,无谓也。此宝钗之本末也。(《红楼梦卷》第181页)
“读书不容着己见也”,是切中这一争论的根本的。野鹤的《红楼杂著》,站在更超脱的位置,对两说作出了自己的评判:
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
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
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
读《红楼梦》,第一不可有意辨钗黛二人优劣。或曰:“黛玉憨媚有姿,雅谑不过结习,若宝钗则处处作伪,虽曰浑厚,便非至情,于以知黛高而钗下。”或曰:“黛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一味捻酸泼醋,更是蓬门小家行径,若宝钗则步履端详,审情入世,言色言才,均不在黛玉之下,于以知钗高而黛下。”野鹤曰:都是笑话。作是说者,便非能真读《红楼梦》者。(《红楼梦卷》第286页)
“作是说者,便非能真读《红楼梦》者”,以较高层次的审美眼光,对只从表面现象比较钗黛的高下优劣的简单做法,作出了否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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