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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苑 &#187; 红楼品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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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红迷天地，红楼梦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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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为司棋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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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2 Sep 2010 20:1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司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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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自注: 为叙述方便, 徐玉兰王文鹃版越剧简称越红. 王扶林８７版电视剧简称王八七. 谢铁骊８９版电影简称影红. 李少红１０版电视剧简称李十儿]</p>
<p></p>
<p>越红的表里都符合作者的原意. 影红表面上取了中间路线, 骨子里却和作者的思想倾向一致.  相比之下, 王八七和李十儿虽然面貌不同, 但骨子里却是一样, 都和作者的思想背道而驰. 用贾琏的话说, 就是&#8220;出的是一口贼气&#8221;. 这两部&#8221;一口贼气&#8221;的电视剧的主要区别, 就是李十儿不那么明目张胆了, 但仍有一个例外, 就是对司棋的歪曲, 那种肆无忌惮的态度, 无用其所不极的手段, 都和王八七贬黛玉的做法一脉相承. 司棋当然是有一些不好的地方， 但她毕竟是《红楼梦》中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岂容这些小人们如此肆意贬低？因此我便从拙作《红楼梦评论》第二卷＂事件篇＂的草稿中抽出一段来, 改写为以下文字, 希望能为司棋洗冤, 并暴露李十儿背后那些小人们的丑陋.</p>
<p>李十儿刻意贬低司棋的情节主要有以下几处:</p>
<p>1. 在大闹厨房一出戏里让柳家的给她下跪，夸大她的＂淫威＂和婆子们的辛酸，　
2. 让她在惊慌失措中找&#8221;荷包&#8221;, 以此暗示&#8221;狗不识儿&#8221;是她丢的．　
3. 删去她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 只用凤姐的一句议论轻轻带过.</p>
<p>第一点完全是杜撰. 贾府的婆子们个个都是&#8220;全挂子的武艺&#8221;, 哪儿来的那么多辛酸? 它们最能欺软怕硬, 欺善怕恶, 也最善于&#8220;雀儿拣着旺处飞&#8221;, 用贾母的话说, 就是&#8220;一个富贵心, 两只体面眼&#8221;. 能在贾府立足的, 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就说这个柳家的吧, 她刚一出事, 秦显家的(司棋的婶娘)就来谋她的位子, 也几乎就到了手, 但最终还是没谋成, 连司棋都气了个倒仰, 无计挽回,只得罢了. 可见这个位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拿下的, 暂时拿下了, 如果后台不硬, 也未必坐得稳. 而柳家的当初是怎么拿下这个位子的? 这会子又怎么坐这么稳? 大家一想便知. 柳家的既然这么有能耐,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自注: 为叙述方便, 徐玉兰王文鹃版越剧简称越红. 王扶林８７版电视剧简称王八七. 谢铁骊８９版电影简称影红. 李少红１０版电视剧简称李十儿]</p>
<p><span id="more-379"></span></p>
<p>越红的表里都符合作者的原意. 影红表面上取了中间路线, 骨子里却和作者的思想倾向一致.  相比之下, 王八七和李十儿虽然面貌不同, 但骨子里却是一样, 都和作者的思想背道而驰. 用贾琏的话说, 就是<strong>&#8220;出的是一口贼气&#8221;</strong>. 这两部&#8221;一口贼气&#8221;的电视剧的主要区别, 就是李十儿不那么明目张胆了, 但仍有一个例外, 就是对司棋的歪曲, 那种肆无忌惮的态度, 无用其所不极的手段, 都和王八七贬黛玉的做法一脉相承. 司棋当然是有一些不好的地方， 但她毕竟是《红楼梦》中一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岂容这些小人们如此肆意贬低？因此我便从拙作《红楼梦评论》第二卷＂事件篇＂的草稿中抽出一段来, 改写为以下文字, 希望能为司棋洗冤, 并暴露李十儿背后那些小人们的丑陋.</p>
<p>李十儿刻意贬低司棋的情节主要有以下几处:</p>
<p>1. 在大闹厨房一出戏里让柳家的给她下跪，夸大她的＂淫威＂和婆子们的辛酸，　<br />
2. 让她在惊慌失措中找&#8221;荷包&#8221;, 以此暗示&#8221;狗不识儿&#8221;是她丢的．　<br />
3. 删去她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 只用凤姐的一句议论轻轻带过.</p>
<p>第一点完全是杜撰. 贾府的婆子们个个都是<strong>&#8220;全挂子的武艺&#8221;</strong>, 哪儿来的那么多辛酸? 它们最能欺软怕硬, 欺善怕恶, 也最善于<strong>&#8220;雀儿拣着旺处飞&#8221;</strong>, 用贾母的话说, 就是<strong>&#8220;一个富贵心, 两只体面眼&#8221;</strong>. 能在贾府立足的, 哪一个是省油的灯? 就说这个柳家的吧, 她刚一出事, 秦显家的(司棋的婶娘)就来谋她的位子, 也几乎就到了手, 但最终还是没谋成, 连司棋都<strong>气了个倒仰, 无计挽回,只得罢了</strong>. 可见这个位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拿下的, 暂时拿下了, 如果后台不硬, 也未必坐得稳. 而柳家的当初是怎么拿下这个位子的? 这会子又怎么坐这么稳? 大家一想便知. 柳家的既然这么有能耐, 又怎么会窝囊到向司棋下跪的程度? 如果她真这么面, 为何一开始又那么横? 这根本是前言不搭后语, 不能自圆其说嘛! 原著中描写得好好地, 又详细又生动, 却偏偏要改得这么荒谬不合情理, 这不是别有用心吗?</p>
<p>第二点更是扯蛋. 司棋和潘又安根本都不是收藏&#8221;绣春囊&#8221;的那种人.  我们首先来琢磨一下: &#8220;绣春囊&#8221;的主人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p>
<p>先来参考一下王夫人的意见:<br />
1．王夫人认为: 老婆子们用不着这东西, 只有小夫小妻用得着. 所以, 老婆子们全都可以排除.<br />
2．王夫人认为: 女孩子弄不来这东西, 只有某些不长进的男人们才行. 所以, 女孩子们全都可以排除.<br />
3．王夫人认为: 小夫小妻也不是都用得着这东西, 只有那些比较&#8221;和气&#8221;, 又比较喜欢＂顽意儿＂的年轻人, 比如凤姐和贾琏这样的, 才会有.</p>
<p>所以，王夫人的结论是: 除了凤姐，再无旁人．</p>
<p>再来看看凤姐的意见:<br />
４．凤姐认为: 这是次品. 她就算有, 也比这个好.<br />
５．凤姐认为: 这是在园子里发现的, 她就算有, 也放在房里, 绝对不会随身携带. (注:凤姐不住在园子里) <br />
６．凤姐认为: 年轻的媳妇还有很多, 很多奴才们的媳妇比她更年轻, 而且她们常进园子, 不能排除嫌疑.<br />
７．凤姐认为: 贾赦贾珍的年轻侍妾, 经常跟邢夫人尤氏进园子, 不能排除嫌疑.<br />
８．凤姐认为：女孩子们也不能都排除. 其中有两种人值得怀疑: 一是不正经者, 二是年纪大知道&#8221;人事&#8221;者. 方法也有两种: 一是自己偷着出去, 二是通过二门上小幺儿们传递.</p>
<p>所以，凤姐的结论是: 年轻的常进园子的侍妾媳妇们, 或者园内一些不正经, 尤其是知道＂人事＂的丫环们，都有嫌疑．</p>
<p>我个人认为，相比之下, 凤姐对嫌疑人的描述更合理一些. 王夫人最终也放弃了自己的意见, 认同了凤姐的看法．以王善保老婆带队的查抄，也正是依据这个标准展开的．结果却是一无所获．那么问题会出在哪里呢?</p>
<p>我个人认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抄得不彻底. 薛宝钗被抄家行动组有意地漏掉了. 当时的理由是：不能抄亲戚．当然了，这个理由合情合理, 无可厚非 - 当然了, 林姑娘也是亲戚, 但仍然被抄了&#8230;也许是因为她娘家没了人，完全依靠着贾府，所以应该算＂自家人＂之一，所以和薛宝钗还是不一样, 所以抄一抄也不妨. 不管怎么说, 抄了一圈儿也没抄出一件够份量的东东来，所以唯一的漏网之鱼薛宝钗不得不浮出水面，成为嫌疑人．</p>
<p>但这只能说明宝叉脱不了嫌疑, 并不能说明她就是罪犯.  所以, 接下来让我结合王夫人和凤姐的意见,  详细地分析一下&#8221;绣春囊&#8221;的主人的几个重要特征:</p>
<p>1. 嫌犯必须对&#8221;人事&#8221;有阅历, 有兴趣, 用王夫人的话讲, 喜欢&#8221;顽意儿&#8221;. 所以, 她肯定不是处女. 象袭人那种 &#8220;试了一回&#8221;的, 也够呛, 必须是有了相当的经验, 特别是产生了一些&#8221;审美疲劳&#8221;, 有了要&#8221;换个花样儿&#8221;之类的需求的男女, 才行.</p>
<p>2. 但嫌犯对这类东西的品味又不太高. 因为这是凤姐看不上的次货. 在这方面, 秦可卿级别最高, 她用的都是古董(而且是有故事的那种古董, 说不定还是国宝呢, 嘿嘿&#8230;) 应该算是&#8221;超一流&#8221;吧. 凤姐用的比这个好, 应该算&#8221;九段&#8221;或者&#8221;精品级&#8221;吧. 相比之下, 嫌犯却只能算&#8221;初段&#8221;或者&#8221;入门级&#8221;, 最高不会超过&#8221;三段&#8221;.  也就是说, 她既不满足于正常的&#8221;人事&#8221;, 需要借助&#8221;顽意儿&#8221;来&#8221;换个花样儿&#8221;, 但又不懂什么是好的&#8221;顽意儿&#8221;, 什么是不太好的&#8221;顽意儿&#8221;. 一句话, 既非外行, 也非内行, 应该算个半吊子. 用任我行的话讲, 叫做&#8221;半个高手&#8221;.</p>
<p>3. 嫌犯有私藏的胆量. 司棋已经算是胆大包天了. 但嫌犯的胆子显然比司棋还要大. 她具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和承受力, 很可能还具有比较强硬的背景和后台, 出了事也不怕.</p>
<p>4. 嫌犯有私藏的空间. 她如果不是24X7地随身携带, 就必须有一定的隐私权, 不能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乱翻她的东西. 所以她不大可能是小丫环. 应该是大丫环或小姐. 而且是比较牛Ｘ, 没人敢欺负的那类大丫环或小姐.</p>
<p>5.如此迅猛的突击检查之后, 嫌犯仍未归案, 还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游荡, 可见此人隐藏很深, 不在通常的嫌疑人范围之内. 用破案的术语来讲, 我们必须开拓思路, 扩大嫌疑人的范围, 才能找到她. 换句话说, 特别要注意那些外表道貌岸然, 背地里闷骚无比的家伙.</p>
<p>6.  嫌犯应该是个年轻女子, 而且就住在园内! 因为园内只有宝玉一个男人. 老婆子心思又不在这上面. 至于园子外边的人，如凤姐所说，都会把它放在家里，不可能随身携带．尤其是那些年轻的侍妾或媳妇们，她们都有自己的私人住所，大观园只是她们工作/探亲访友/游玩的地方，其中又只有宝玉一个男人．这东西不放在私人房间，却带到只有一个男人的办公室/亲友家/游乐场去，有什么用？难道是同性之间彼此交流？粗心大意也说不过去，再怎么说，去这些地方之前，也该整理整理衣服吧．所以，园子外的人都没有嫌疑，包括凤姐打了包票的平儿，也包括那个曾经在园中＂丢手帕＂的小红，以及贾母王夫人邢夫人等人的丫环们, 都应排除.</p>
<p>现在就让我们来对照这几点, 看看司棋和潘又安是否符合这些特征.</p>
<p>两人的情况在书中写得很明白:<br />
<strong>原来那司棋因从小儿和他姑表兄弟在一处顽笑起住时,小儿戏言,便都订下将来不娶不嫁.近年大了,彼此又出落的品貌风流,常时司棋回家时,二人眉来眼去,旧情不忘, 只不能入手.又彼此生怕父母不从,二人便设法彼此里外买嘱园内老婆子们留门看道,今日趁乱方初次入港.虽未成双,却也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已有无限风情了.忽被鸳鸯惊散, 那小厮早穿花度柳,从角门出去了.司棋一夜不曾睡着,又后悔不来</strong> (第72回)</p>
<p>看到了吧, 这两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既成事实＂！他们算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从小就发誓非君不嫁，非卿不娶．后来大了，一对儿帅哥美女，见了面就<strong>眉来眼去，旧情不忘，只不能入手</strong>（请注意这五个字）．后来终于买通了看门的婆子，进园子约会，结果第一次约会就被人撞见．小潘吓得逃跑，司棋还病了一场．只不过两人运气好，撞见他们的人恰好是司棋的姐们儿(无独有偶的是, 李十儿也杜撰了鸳鸯的哥嫂向她下跪的情节, 好象鸳鸯多么张狂似的. 李十儿似乎对鸳鸯和司棋这类女子有种奇特的偏见&#8230;) 所以把事情捂了下来．那次的约会虽然半途而废，但也不是一点儿&#8221;收获&#8221;都没有, 毕竟也<strong>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已有无限风情了</strong>, 只可惜终究是没有&#8221;成双&#8221;.</p>
<p>重复一下: 请注意, 司棋和潘又安终究没有&#8221;成双&#8221;!</p>
<p>他们两人倒是很接近＂成双＂的门槛了，也许只是再多一分钟的事情，但两人毕竟还是没来得及＂成双＂, 终究是&#8221;不能入手&#8221;．据此，我们可以认定：司棋至死都是一个处女！司棋又坚信<strong>＂一个女人一生只跟一个男人＂</strong>，不可能和别人搞．所以她和小潘都是&#8221;外行&#8221;, 连袭人都不如，根本不符合嫌犯的第二条重要特征: 半个高手.</p>
<p>两人感情又深又久，简直是&#8221;钻石恒久远&#8221;, 以至于小潘跑了，司棋虽生气失望，也仍然死等不嫁，坚守<strong>＂好女不嫁二夫＂</strong>的信念，最后宁愿为之付出生命，可见她的确是个＂好女&#8221;! 岂止不是＂不正经＂的人，简直还是个贞女烈女！这样一个信念坚定的&#8221;好女&#8221;, 怎么会收藏绣春囊这类东西？</p>
<p>再来看嫌犯的第一条重要特征:<strong>＂通人事＂</strong>. 因为司棋的年龄和＂试了一回＂之前的袭人差不多, 所以可能象袭人一样, 隐约知道一些, 能够问出<strong>＂从哪里流出来的肮脏东西？&#8221;</strong>之类比较深层次的, 兼具启发性和诱导性的, 既体现高智商, 又体现高情商的问题, 但她毕竟毫无实际经验，脸皮又没有袭人那么厚，所以处女的羞涩还是少不了的，怎么会&#8221;成熟&#8221;到收藏绣春囊的程度？其实她收藏的东西已经被抄出来了，无非是<strong>＂一双男子的锦带袜并一双缎鞋＂</strong>，<strong>＂一个同心如意并一个字帖儿＂</strong>而已, 很正常很健康很正经的东西．从信中也可知，两人交换的东西也是很雅致的：<strong>＂再所赐香袋二个, 今已查收外, 特寄香珠一串, 略表我心. 千万收好.＂</strong>这些东西在当时虽然有些惊心动魄, 但毕竟和&#8221;狗不识儿&#8221;差着档次, 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 所以, 司棋的嫌疑应该排除. </p>
<p>绣春囊也不应该是小潘的．两人在那天的初次约会, 也是唯一约会中，曾经<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strong>．从小感情那么好那么久的两个青年男女，会在&#8221;初次入港&#8221;的时候，拿绣春囊这种东西当&#8221;表记&#8221;吗? 能对着这东西&#8221;海誓山盟&#8221;吗? 如果不是做&#8221;表记&#8221;的, 小潘带着它又有什么用? 如果是他平常自用的，去园中探险前，他总得整理整理背包吧？难道在背包里装＂表记＂之外，还要再装上这东西？ 难道是他都计划好了, <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 &#8220;无限风情&#8221;</strong>之后, 就用这个东西来教导司棋和自己&#8221;打架&#8221;, 从而&#8221;成双&#8221;吗?  这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时间不对，虽然是夏季，虽然有月光，但毕竟是晚上，能看得清吗？难不成小潘还要带着灯笼蜡烛手电筒照明弹? 二是不符合司棋的为人．小潘应该清楚司棋是什么样的&#8221;好女&#8221;，他不可能在两人苦心安排, 日夜期待的第一次约会时干这种找骂的蠢事．再一个，一对儿心理和生理都很健康的青年男女, 在长期的迫切的等待后, 在<strong>&#8220;海誓山盟&#8221;, &#8220;私传表记&#8221;</strong>之后，在两情相悦的<strong>&#8220;无限风情&#8221;</strong>之中, 还需要绣春囊, 伟哥, 花花公子和三级片这类东东吗? 那不是大煞特煞风景吗?  另外，小潘要真是成熟老练到用绣春囊教唆处女的程度, 也不至于吓成那样, 脚底抹油了. 最后，小潘是发了财回来接司棋的，可见他是很负责的，不但敢于面对世人，甚至连两人以后的生活问题都给解决了，多好的男人啊这是！尤其是那令人感叹的殉情，道尽他的品格！什么潘又安? 简直就是潘超安! 这种男人比传说中的萧峰令狐冲还象男子汉，哪里用得着什么狗屁绣春囊！</p>
<p>综上，司棋和潘又安那里，根本就没有绣春囊的位置！这类东西对他们毫无用途，他们也不是收藏使用这种东西的人！两人根本不符合嫌犯的第一和第二条特征.</p>
<p>需要说明的是, 绣春囊是在<strong>&#8220;山石背后&#8221;</strong>被发现的, 而司棋和小潘初次约会的地方也是&#8221;石后&#8221;, 所以令人怀疑．但一个简单得令人发笑的事实是: 大观园里的石头不止一块儿! 所以就有了一个问题: 此石是否彼石?　结合司棋和小潘当时的情景，我个人认为，此石应非彼石．因为当时两人是私传了＂表记＂的，而绣春囊又不可能是＂表记＂，那为什么＂表记＂没有丢，却单单丢了绣春囊？难道他们把雅致的＂表记＂藏得比不那么雅致的绣春囊还严实？ 总之，这两位青梅竹马情真意切的佳偶，在初次约会时，在已经携带了重要＂表记＂的情况下，基本没有携带绣春囊的可能．</p>
<p>至此，司棋和潘又安的嫌疑应该排除．薛宝钗及其丫环们自然就光荣地, 隆重地, 当仁不让地成为嫌疑人了.</p>
<p>现在的关键是, 薛宝钗满足以上几条对嫌疑人的刻划吗?</p>
<p>首先来看第一条, 薛宝钗是一个需要＂顽意儿＂的人吗? 是一个＂不正经＂或＂通人事＂的人吗？她不是一个＂山中高士＂吗？</p>
<p>详细的分析以后再说, 这里还是先为司棋辩冤吧. 不过大家可以根据以上的嫌犯特征, 猜个八九不离十. 最终答案当然是确定无疑的: 绣春囊的收藏者非薛宝钗莫属!  这里提一下结论就行了, 再多说就跑题了. 只请大家注意一点: 李十儿既然不遗余力地替宝叉子遮丑, 当然会把绣春囊栽赃给司棋了. 大概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李十儿才如此卖力地歪曲司棋, 通过牺牲司棋来替宝叉子&#8221;金蝉脱壳&#8221;. 可惜(可喜)的是, 原著还在.</p>
<p>第三点其实也不用多说. 既然李十儿把司棋和潘又安殉情的感人情节删除了, 我们一起把这段文字恢复了就是: <br />
 <strong>凤姐道:&#8221;司棋已经出去了,为什么来求我?&#8221;那人道:&#8221;自从司棋出去,终日啼哭.忽然那一日他表兄来了,他母亲见了, 恨得什么似的,说他害了司棋,一把拉住要打.那小子不敢言语.谁知司棋听见了, 急忙出来老着脸和他母亲道:`我是为他出来的,我也恨他没良心.如今他来了, 妈要打他,不如勒死了我.&#8217;他母亲骂他:`不害臊的东西,你心里要怎么样?&#8217;司棋说道: `一个女人配一个男人.我一时失脚上了他的当,我就是他的人了,决不肯再失身给别人的.我恨他为什么这样胆小,一身作事一身当,为什么要逃.就是他一辈子不来了, 我也一辈子不嫁人的.妈要给我配人,我原拼着一死的.今儿他来了,妈问他怎么样.若是他不改心,我在妈跟前磕了头,只当是我死了,他到那里,我跟到那里,就是讨饭吃也是愿意的. &#8216;他妈气得了不得,便哭着骂着说:`你是我的女儿,我偏不给他,你敢怎么着.&#8217;那知道那司棋这东西糊涂,便一头撞在墙上,把脑袋撞破,鲜血直流,竟死了.他妈哭着救不过来,便要叫那小子偿命.他表兄说道:`你们不用着急.我在外头原发了财, 因想着他才回来的,心也算是真了.你们若不信,只管瞧.&#8217;说着,打怀里掏出一匣子金珠首饰来. 他妈妈看见了便心软了,说:`你既有心,为什么总不言语?&#8217;他外甥道:`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杨花,我若说有钱,他便是贪图银钱了.如今他只为人,就是难得的. 我把金珠给你们,我去买棺盛殓他.&#8217;那司棋的母亲接了东西,也不顾女孩儿了,便由着外甥去.那里知道他外甥叫人抬了两口棺材来.司棋的母亲看见诧异,说: `怎么棺材要两口?&#8217;他外甥笑道:`一口装不下,得两口才好.&#8217;司棋的母亲见他外甥又不哭, 只当是他心疼的傻了.岂知他忙着把司棋收拾了,也不啼哭,眼错不见,把带的小刀子往脖子里一抹,也就抹死了.司棋的母亲懊悔起来,倒哭得了不得.如今坊上知道了, 要报官.他急了,央我来求奶奶说个人情,他再过来给奶奶磕头.&#8221;凤姐听了,诧异道:&#8221;那有这样傻丫头,偏偏的就碰见这个傻小子!怪不得那一天翻出那些东西来, 他心里没事人似的,敢只是这么个烈性孩子.论起来,我也没这么大工夫管他这些闲事, 但只你才说的叫人听着怪可怜见儿的.也罢了,你回去告诉他,我和你二爷说,打发旺儿给他撕掳就是了.&#8221;</strong> (第92回)</p>
<p>原文照抄, 请大家看看, 想想, 再评评: 司棋和潘又安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的故事算不算感人肺腑, 令人欷嘘? 刻意贬低他们的, 是什么样的人? 凤姐的评语是<strong>&#8220;傻丫头偏偏的就碰见这个傻小子!&#8221;, &#8220;烈性孩子&#8221;, &#8220;叫人听着怪可怜见儿的&#8221;</strong>. 而从李十儿对司棋的歪曲和贬低来看, 它们实在是连凤姐都不如!</p>
<p>司棋己矣, 本不在乎别人的评说. 但我仍然要对她说一句: 在我的心目中, 你和黛玉晴雯尤三姐紫鹃一样, 都是<strong>&#8220;年岁虽少, 可师长兮&#8221;</strong>的奇女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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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揭开薛宝钗的画皮</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baochi-huapi.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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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Jul 2010 12:06:55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宝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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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朱光东</p>
<p></p>
<p>刘梦溪先生在《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把“宝黛孰优孰劣”称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可见问题的复杂性。由于薛宝钗是红楼梦主要人物之一，不理解薛宝钗，就不能说理解了红楼梦，因此有必要对薛宝钗作深入的分析。大家知道，红楼梦臧否人物有个重要标准，即“清”、“浊”。 </p>
<p>如贾宝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2回）</p>
<p>“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第20回）</p>
<p>可见作者喜“清”厌“浊”。什么是“清”呢？“清”就是纯洁、善良。</p>
<p>林黛玉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p>
<p>晴雯是：“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p>
<p>妙玉是：“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p>
<p>这些都是“清”、“洁”。“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说明在作者的眼里，女儿都是“清”“洁”的。</p>
<p>不仅如此，红楼梦盛赞“清”“洁”的品格。如赞美海棠的高洁品质：“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 “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p>
<p>但是，薛宝钗是个例外。第三十六回写道: </p>
<p>“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p>
<p>在作者眼里，薛宝钗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清净洁白”，而是“入了国贼禄鬼之流”的、“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的“浊物”。
所谓“国贼禄鬼”，就是贾雨村之类人物。作者最鄙视贾雨村之类的贪官污吏，所以作者说宝钗“入了国贼禄鬼之流”，是对宝钗很严厉的谴责。薛宝钗是作者贬谪的一个人物毋庸置疑。</p>
<p>一、无情的薛宝钗</p>
<p>第五回写道：“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p>
<p>这是人们对薛宝钗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对的吗？薛宝钗真的值得下人喜爱吗？ </p>
<p>其实，人们被薛宝钗的假象迷惑了。在金钏落井死后，薛宝钗在第一时间赶到王夫人那里，对王夫人说：“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p>
<p>又说：“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p>
<p>这说明，在薛宝钗的心中，奴婢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死了也不可惜。“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这种思想与其兄薛蟠“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第四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无视人民生命的贵族阶级思想。</p>
<p>宝钗上述的话，只对王夫人说，其他人是不知道的。作者这样写道：“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独有王夫人”，没有第三人。作者行文滴水不漏。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宝钗也不会说这样无情的话。</p>
<p>因此，下人心目中善良、体贴、可亲可爱的宝姐姐形象，只是一个假象。冷酷无情才是薛宝钗的本质。</p>
<p>在作者心里，奴婢们的生命是无比珍贵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反映的正是奴婢的悲惨命运。薛宝钗虽然没有害死金钏，但其无视生命的立场，正是作者要谴责的。这样的人，如果是男子当了官，也会象贾雨村之流一样贪赃枉法。为了讨好上级，也可以制造冤假错案。因此作者说她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天生带有“内毒”、“任是无情也动人”等等，不是泛泛之笔，而是对宝钗丑恶本质的揭露。
</p>
<p>又如香菱想学诗，宝钗完全不理会。而林黛玉则教会了香菱作诗。这说明在林黛玉是真诚待人的，心里完全没有等级观念；而在宝钗心里，奴婢根本不配学诗。</p>
<p>二、利欲熏心的薛宝钗</p>
<p>第三十四回写到：</p>
<p>（宝钗）暗暗想道：“打的这个形像，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宝玉）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p>
<p>什么叫“外头大事”？无非是象贾雨村一样，当官发财，争权夺利，鱼肉人民。可见宝钗对权利、金钱有强烈的欲望。</p>
<p>她希望宝玉“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那么她自己做什么呢？</p>
<p>第五十七回写到：</p>
<p>一语未了，忽见湘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当票，口内笑道：“这是个帐篇子？”黛玉瞧了，也不认得。地下婆子们都笑道：“这可是一件奇货，这个乖可不是白教人的。”宝钗忙一把接了，看时，就是岫烟才说的当票，忙折了起来。</p>
<p>人们一般认为，宝钗忙把当票折起来，是为了避免岫烟难堪，说明宝钗体贴人、善解人意。其实不然。这段描写，恰恰是对宝钗的深刻鞭挞。为什么？作品接着写到：</p>
<p>湘云黛玉二人听了方笑道：“原来为此。人也太会想钱了，姨妈家的当铺也有这个不成？”众人笑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薛姨妈因又问是那里拾的？湘云方欲说时，宝钗忙说：“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那年勾了帐的，香菱拿着哄他们顽的。”</p>
<p>这段话是说：开当铺都是很会想钱的（重利盘剥，贪得无厌）。薛家开当铺，所以也是很会想钱的。“天下老鸹一般黑”，薛家也是很黑的。正因此，宝钗怕自家开当铺的事让姐妹们知道，所以不敢承认是自家当铺的当票，而说是一张过期的死票。宝钗是为自己遮羞。作者借此鞭挞了贪钱的宝钗。</p>
<p>人们或者会说：当铺是薛姨妈经营的，跟宝钗何干。其实不然。第四回写道：</p>
<p>（宝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p>
<p>这家计自然包括打理薛家庞大的当铺生意。第五十七回写道：</p>
<p>薛姨妈用手摩弄着宝钗，叹向黛玉道：“你这姐姐就和凤哥儿在老太太跟前一样，有了正经事就和他商量，没了事幸亏他开开我的心。我见了他这样，有多少愁不散的。”</p>
<p>从宝钗瞒当票这件事可以看出，宝钗的心机、城府、权变远在其母之上。因为宝钗知道开当铺是不光彩的事，并且用一句“死票”就把自己的危机化解了。而其母还傻乎乎地追问当票的来由，不知道这会使自己出丑。</p>
<p>宝钗的处事能力在处理薛蟠被柳湘莲痛打事件中也得到充分表现。书中写道：</p>
<p>薛 姨妈又是心疼，又是发恨，骂一回薛蟠，又骂一回柳湘莲，意欲告诉王夫人，遣人寻拿柳湘莲。宝钗忙劝道：“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他们一处吃酒，酒后反脸常 情。谁醉了，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妈不过是心疼的缘故。要出气也容易，等三五天哥哥养好了出的去时，那边珍大爷 琏二爷这干人也未必白丢开了，自然备个东道，叫了那个人来，当着众人替哥哥赔不是认罪就是了。如今妈先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倒显得妈偏心溺爱，纵容他生事招 人，今儿偶然吃了一次亏，妈就这样兴师动众，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薛姨妈听了道：“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第四十七回）</p>
<p>可见宝钗心智远在其母之上，是薛家的主心骨。宝钗协助母亲打理着薛家的当铺生意。这“天下老鸹一般黑”，是包括宝钗的。宝钗是一个对权利、金钱有强烈欲望的“浊物”。</p>
<p>三．狠毒的薛宝钗</p>
<p>（一）、薛家进驻贾府的目的</p>
<p>薛家进京，有三个地方可住：一是薛家的老房子，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二是王子腾家；三是贾府。</p>
<p>三个地方，首先应该是自己家。其次是母舅王子腾家，因为母舅比姨妈亲。所以薛蟠的第一反应就是住王子腾家。书中写道：</p>
<p>薛 蟠心中暗喜道：“我正愁进京去有个嫡亲的母舅管辖着，不能任意挥霍挥霍，偏如今又升出去了，可知天从人愿。”因和母亲商议道：“咱们京中虽有几处房舍，只 是这十来年没人进京居住，那看守的人未免偷着租赁与人，须得先着几个人去打扫收拾才好。”他母亲道：“何必如此招摇！咱们这一进京，原该先拜望亲友，或是 在你舅舅家，【甲戌侧批：陪笔。】或是你姨爹家。【甲戌侧批：正笔。】他两家的房舍极是便宜的，咱们先能着住下，再慢慢的着人去收拾，岂不消停些。”（第四回）</p>
<p>自己有房不住，母舅家不住，偏偏选择亲戚家贾府住。薛姨妈说“慢慢的着人去收拾”，但一直没有收拾搬回去住。薛姨妈甚至说：
</p>
<p>你的意思我却知道，守着舅舅、姨爹住着，未免拘紧了你，不如你各自住着，好任意施为。你既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和你姨娘，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甲戌侧批：薛母亦善训子。】你道好不好？”</p>
<p>这就是说，宁可一家人分开，宁可放弃对薛蟠的约束管教（“薛母亦善训子”是讽刺薛母），薛姨妈和宝钗也一定要住进贾府。可见住进贾府才是薛家母女的目的。所以脂批说“住舅舅家”是“陪笔”，住“姨爹家”才是“正笔”——根本目的。</p>
<p>那么薛家为什么一定要住进贾府？为什么一住就不走了？难道真如薛姨妈所言，“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吗？当然不是。</p>
<p>第八回回目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微露何意？</p>
<p>书中写道：“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p>
<p>“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宝钗不待说完，便嗔他不去倒茶，一面又问宝玉从那里来。”</p>
<p>所以“微露意”就是“金玉是一对”的流言。与此同时，薛母也到处散布流言。第二十九回写道：</p>
<p>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p>
<p>到此薛家进住贾府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即宝钗要嫁给宝玉。只要薛家一天不搬出贾府，就说明薛家一天不放弃这个企图。在以后的日子里，薛家母女在贾府所作的一切，主要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p>
<p>薛家所以要与贾家联姻，是因为薛父已死，薛家需要政治保护伞。而贾府不仅地位显赫，还有元春做后台，所以是薛家最理想的目标。</p>
<p>（二）、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主谋和实施者</p>
<p>也许有人说，“金玉良缘”是和尚说的，与薛家母女没关系。</p>
<p>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所谓的“金玉良缘”带有浓厚的政治寓言色彩。因为中国古代的算命说，依据的是人的生辰八字，或五行属相，六冲六合等等。比如属兔的与属鸡的结合，叫六冲(卯酉冲)，婚姻会不顺。论八字就更细一点，要论天干地支八字冲合。如果和尚要为宝钗算命，只能说以后找个属土、属金的人，或找一个属鸡、属狗的人，而人的属相依据的是人出生的年份。因此“金玉良缘”在古代算命术里找不到依据。这是其一。</p>
<p>其二，如果说佩金的叫做有金（宝钗），那么佩玉的就叫有玉，而不一定要象贾宝玉那样含玉而诞才算有玉。而天下佩玉的男子多的是，宝钗可以找任何一个佩玉的男子成亲。同样，宝钗佩金项圈叫有金，那么史湘云佩金麒麟也叫有金，宝玉与湘云结合也叫“金玉良缘”。</p>
<p>因此，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的“金玉良缘”预言，不可能出自和尚之口，而只能是薛家的捏造。这个谎言，局外人是无法理解的，而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薛家带着这个谎言走进贾府，而且长住不走，其用心路人皆知。</p>
<p>那么这个谎言又是谁捏造的呢？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宝钗是薛家的主脑。无论在见识、心机、城府或学识方面，宝钗都远在其母之上。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宝钗是“金玉良缘”谎言的制造者，至少也是积极的参与者。</p>
<p>作者说宝钗“总远着宝玉”。其实不然。第二十六回写道：“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p>
<p>第三十六回写道：</p>
<p>宝 钗便顺着游廊来至房中，只见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转过十锦槅子，来至宝玉的房内。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针线，旁边放着一 柄白犀麈。宝钗走近前来，悄悄的笑道：“你也过于小心了，这个屋里那里还有苍蝇蚊子，还拿蝇帚子赶什么？”袭人不防，猛抬头见是宝钗，忙放下针线，起身悄 悄笑道：“姑娘来了，我倒也不防，唬了一跳”……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p>
<p>“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 为宝玉绣兜肚，反映了宝钗是如何频频接触、想方设法亲近宝玉的。</p>
<p>宝琴出现以后，贾母马上喜欢上了薛琴。宝钗就说道：“我就不信我那些儿不如你（宝琴）。”（四十九回）这说明宝钗一直在努力争取“宝二奶奶”的位置，是“金玉良缘”计划的积极参与者。</p>
<p>（三）、宝钗知道“金玉良缘”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p>
<p>宝钗追求宝玉本身没有错。但是，“金玉良缘”是以牺牲林黛玉为前提的。宝钗一步步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过程，就是把林黛玉一步步逼到绝境的过程。</p>
<p>从“金玉良缘”流传开始，林黛玉就承受了巨大的心里压力。</p>
<p>第二十八回，黛玉道：“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p>
<p>第二十九回写道：</p>
<p>“那 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 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p>
<p>“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p>
<p>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道：“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p>
<p>这说明林黛玉是心病，而宝钗母女的抢婿阴谋，是造成林黛玉病情一日重似一日的原因。</p>
<p>为此，宝玉对“金玉良缘”做了激烈的反抗。第二十八回，宝玉正与黛玉在一起，宝钗进来了。宝玉就说道：</p>
<p>“老太太要抹骨牌，正没人呢，你抹骨牌去罢。”宝钗听说，便笑道：“我是为抹骨牌才来了？”说着便走了。</p>
<p>宝玉向宝钗下了逐客令，使宝钗好不尴尬。</p>
<p>在宝钗为宝玉绣兜肚时，“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p>
<p>贾宝玉甚至用砸玉的办法，来表示对林黛玉忠贞不二的爱情。第二十九回写道：</p>
<p>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p>
<p>宝玉砸玉，一方面对林黛玉表示爱情，同时也告诉薛家母女：既然你们说金要配玉，我把玉砸了，没有了玉，看你们还配什么玉。</p>
<p>到第五十回，贾母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有要与宝玉求配的意思。这引出了“慧紫鹃情辞试忙玉”的故事，说林黛玉要回苏州老家。</p>
<p>“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样回答，只不作声。”</p>
<p>“晴 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只说时气所感，热汗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 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众人见他这般，一时忙起来，又不敢造次去回 贾母，先便差人出去请李嬷嬷。</p>
<p>“一 时李嬷嬷来了，看了半日，问他几句话也无回答，用手向他脉门摸了摸，嘴唇人中上边着力掐了两下，掐的指印如许来深，竟也不觉疼。李嬷嬷只说了一声‘可了不 得了’，‘呀’的一声便搂着放声大哭起来。急的袭人忙拉他说：‘你老人家瞧瞧，可怕不怕？且告诉我们去回老太太、太太去。你老人家怎么先哭起来？’李嬷嬷 捶床倒枕说：‘这可不中用了！我白操了一世心了！’袭人等他年老多知，所以请他来看，如今见他这般一说，都信以为实，也都哭起来。”</p>
<p>“黛 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 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第五十七回）</p>
<p>这一情节告诉所有人，包括宝钗：宝、黛是一对不可分开的恋人。正如宝玉表白的那样：“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将宝、黛分开，将产生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宝、黛或疯或死。</p>

<p>也许是受到宝、黛的真情、悲情的感染，薛姨妈也一度对“金玉良缘”计划产生了动摇。她说：</p>
<p>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p>
<p>考虑到宝玉和贾母爱黛玉，其他人“断不中意”，所以薛姨妈有改变初衷的打算。</p>
<p>尽管薛姨妈到处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但贾府上下都知道宝、黛是天生一对，也希望他们成为一对。就在薛姨妈说了上面这段话之后，就有人马上表示赞同。书中写道：</p>
<p>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p>
<p>到了此时，如果薛姨妈真是“慈姨妈”，宝钗真是黛玉的“金兰姐妹”，那么她们就应该终止“金玉良缘”计划，玉成宝、黛婚姻。</p>
<p>但 是，薛姨妈的话再没有下文，没有为黛玉提亲。是什么使薛姨妈言而无信？大家知道，薛姨妈是一个城府不深、心机不重的人。一时感情冲动就说了为黛玉提亲的话 是可以理解的。但宝钗不同。她是不会因感情冲动而改变计划的人。薛家长住贾府的目的就是抢婿，为了薛家的根本利益，她必须把“抢婿”进行到底。而她完全可 以、也只有她可以让薛姨妈放弃为黛玉提亲的想法。由于宝钗在薛家的主心骨地位，薛姨妈最后没有为黛玉提亲，宝钗脱不了干系。</p>
<p>为什么薛姨妈提亲对宝黛婚姻很重要呢？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在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而且成功地争取到了王夫人的支持。所以薛姨妈只说“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成全宝、黛婚姻，就必须放弃“金玉良缘”。所以薛姨妈的态度很重要。</p>
<p>由于宝、黛已经表达了“活在一起、死埋一块”的决心，因此，即使薛姨妈这段话不是真心，如果宝钗是个善良的人，如果宝钗为宝玉、黛玉着想，也可以做母亲的工作，停止“抢婿”计划。</p>
<p>但是没有，薛姨妈没有为黛玉提亲。这说明宝钗母女继续实施她们的“抢婿”计划。而宝钗很清楚，这一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p>
<p>（三）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最有力“推手”</p>
<p>到第七十四回，发生了“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事件。这一事件看似因“痴丫头误拾绣春囊”而起，其实其意义远远超出“误拾绣春囊”这件事本身。因为在这一事件中受迫害的不仅是当事人司棋，还包括与之毫无关系的晴雯、芳官等人。</p>
<p>而晴雯受迫害，表面看似乎是由于王善宝家的进谗言。书中写道：</p>
<p>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 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 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p>
<p>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书中写道：</p>
<p>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料必不能挽回的。（第七十七回）</p>
<p>原 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 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 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p>
<p>“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说明在此之前，就有人不断告密。王夫人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事情的发生是迟早的事。</p>
<p>那么谁是告密者？书中写到道：</p>
<p>宝玉听如此说，方回来，一路打算：“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p>
<p>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p>
<p>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p>
<p>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p>
<p>由于平时的一些“私自顽话”只有袭人知道，因此宝玉怀疑、读者也相信袭人是向王夫人告密的人。</p>
<p>但是，有一个人同样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那就是薛宝钗。第二十一回写道：</p>
<p>袭人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p>
<p>套：用计哄骗或诈诱。既然有第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也就是说，宝钗利用了袭人。在袭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宝钗完全可以通过诱骗的办法让袭人把知道的都讲出来，从而就可以对宝玉身边事了如指掌。</p>
<p>因此，可能向王夫人打小报告的，除了袭人，还有宝钗。</p>
<p>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宝钗对宝玉身边的“人事安排”完全知情，甚至参与了这一安排。</p>
<p>第三十四回写道：</p>
<p>袭人忙回道：“……俗 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 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 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 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p>
<p>王夫人所谓“不辜负”，就是给予袭人妾的待遇。而这个消息宝钗立刻知道了。第三十五回写道：</p>
<p>宝钗抿嘴一笑，说道：“这就不好意思了？明儿比这个更叫你不好意思的还有呢。”袭人听了话内有因，素知宝钗不是轻嘴薄舌奚落人的，自己方想起上日王夫人的意思来，便不再提。</p>
<p>而这个消息，王夫人在第三十六回时才告诉王熙凤。书中写道：</p>
<p>王夫 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 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 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第七十八回）</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p>
<p style="margin-top: 10px;">在第五十回，薛姨妈只说“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p>
<p style="text-inden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3430540-1-1.html"><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朱光东</span></span></a></p>
<p><span id="more-368"></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刘梦溪</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先生在《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把“</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黛孰优孰劣”称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可见问题的复杂性。由于</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宝钗是红楼梦主要人物之一，不理解薛宝钗，就不能说理解了红楼梦，因此有必要对薛宝钗作深入的分析。</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大家知道，红楼梦臧否人物有个重要标准，即“清”、“浊”。</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如贾宝玉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第</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20</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可见作者喜“清”厌“浊”。什么是“清”呢？“清”就是纯洁、善良。</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林黛玉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晴雯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妙玉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些都是“清”、“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说明在作者的眼里，女儿都是“清”“洁”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不仅如此，红楼梦盛赞“清”“洁”的品格。</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如赞美海棠的高洁品质：</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薛宝钗是个例外。第三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作者眼里，薛宝钗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清净洁白”，而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入了国贼禄鬼之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浊物”。</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所谓“国贼禄鬼”，就是贾雨村之类人物。</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作者最鄙视贾雨村之类的贪官污吏，所以作者说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入了国贼禄鬼之流”，</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对宝钗很严厉的谴责。薛宝钗是作者贬谪的一个人物毋庸置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一、无情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五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是人们对薛宝钗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对的吗？薛宝钗真的值得下人喜爱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人们被薛宝钗的假象迷惑了。在金钏落井死后，薛宝钗在第一时间赶到王夫人那里，对王夫人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又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说明，在薛宝钗的心中，奴婢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死了也不可惜。</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种思想与其兄薛蟠</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第四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无视人民生命的贵族阶级思想。</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钗上述的话，只对王夫人说，其他人是不知道的。作者这样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独有王夫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没有第三人。作者行文滴水不漏。如果有第三人在场，宝钗也不会说这样无情的话。</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下人心目中善良、体贴、可亲可爱的宝姐姐形象，只是一个假象。冷酷无情才是薛宝钗的本质。</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作者心里，奴婢们的生命是无比珍贵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反映的正是奴婢的悲惨命运。薛宝钗虽然没有害死金钏，但其无视生命的立场，正是作者要谴责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样的人，如果是男子当了官，也会象贾雨村之流一样贪赃枉法。为了讨好上级，也可以制造冤假错案。因此作者说她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天生带有“内毒”、“任是无情也动人”等等，不是泛泛之笔，而是对宝钗丑恶本质的揭露。</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Verdana;"><span><br />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又如香菱想学诗，宝钗完全不理会。而林黛玉则教会了香菱作诗。这说明在林黛玉是真诚待人的，心里完全没有等级观念；而在宝钗心里，奴婢根本不配学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利欲熏心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四回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暗暗想道：“打的这个形像，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宝玉）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什么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外头大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无非是象贾雨村一样，当官发财，争权夺利，鱼肉人民。可见宝钗对权利、金钱有强烈的欲望。</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她希望宝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她自己做什么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五十七回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一语未了，忽见湘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当票，口内笑道：“这是个帐篇子？”黛玉瞧了，也不认得。地下婆子们都笑道：“这可是一件奇货，这个乖可不是白教人的。”宝钗忙一把接了，看时，就是岫烟才说的当票，忙折了起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人们一般认为，宝钗忙把当票折起来，是为了避免</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岫烟难堪，说明宝钗体贴人、善解人意。其实不然。这段描写，恰恰是对宝钗的深刻鞭挞。为什么？作品接着写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湘云黛玉二人听了方笑道：“原来为此。人也太会想钱了，姨妈家的当铺也有这个不成？”众人笑道：“这又呆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薛姨妈因又问是那里拾的？湘云方欲说时，宝钗忙说：“是一张死了没用的，不知那年勾了帐的，香菱拿着哄他们顽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段话是说：开当铺都是很会想钱的（重利盘剥，贪得无厌）。薛家开当铺，所以也是很会想钱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天下老鸹一般黑”，</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也是很黑的。正因此，宝钗怕自家开当铺的事让姐妹们知道，所以不敢承认是自家当铺的当票，而说是一张过期的死票。宝钗是为自己遮羞。作者借此鞭挞了贪钱的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人们或者会说：当铺是薛姨妈经营的，跟宝钗何干。其实不然。第四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家计自然包括打理薛家庞大的当铺生意。第五十七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姨妈用手摩弄着宝钗，叹向黛玉道：“你这姐姐就和凤哥儿在老太太跟前一样，有了正经事就和他商量，没了事幸亏他开开我的心。我见了他这样，有多少愁不散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从宝钗瞒当票这件事可以看出，宝钗的心机、城府、权变远在其母之上。因为宝钗知道开当铺是不光彩的事，并且用一句“死票”就把自己的危机化解了。而其母还傻乎乎地追问当票的来由，不知道这会使自己出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钗的处事能力在处理薛蟠被柳湘莲痛打事件中也得到充分表现。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 姨妈又是心疼，又是发恨，骂一回薛蟠，又骂一回柳湘莲，意欲告诉王夫人，遣人寻拿柳湘莲。宝钗忙劝道：“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他们一处吃酒，酒后反脸常 情。谁醉了，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妈不过是心疼的缘故。要出气也容易，等三五天哥哥养好了出的去时，那边珍大爷 琏二爷这干人也未必白丢开了，自然备个东道，叫了那个人来，当着众人替哥哥赔不是认罪就是了。如今妈先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倒显得妈偏心溺爱，纵容他生事招 人，今儿偶然吃了一次亏，妈就这样兴师动众，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薛姨妈听了道：“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四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可见宝钗心智远在其母之上，是薛家的主心骨。宝钗协助母亲打理着薛家的当铺生意。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天下老鸹一般黑”，</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包括宝钗的。宝钗是一个对权利、金钱有强烈欲望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浊物”。</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狠毒的薛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一）、薛家进驻贾府的目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进京，有三个地方可住：一是薛家的老房子，收拾一下就可以住；二是王子腾家；三是贾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个地方，首先应该是自己家。其次是母舅王子腾家，因为母舅比姨妈亲。所以薛蟠的第一反应就是住王子腾家。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 蟠心中暗喜道：“我正愁进京去有个嫡亲的母舅管辖着，不能任意挥霍挥霍，偏如今又升出去了，可知天从人愿。”因和母亲商议道：“咱们京中虽有几处房舍，只 是这十来年没人进京居住，那看守的人未免偷着租赁与人，须得先着几个人去打扫收拾才好。”他母亲道：“何必如此招摇！咱们这一进京，原该先拜望亲友，或是 在你舅舅家，<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陪笔。】</span>或是你姨爹家。<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正笔。】</span>他两家的房舍极是便宜的，咱们先能着住下，再慢慢的着人去收拾，岂不消停些。”（第四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自己有房不住，母舅家不住，偏偏选择亲戚家贾府住。薛姨妈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慢慢的着人去收拾”，</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一直没有收拾搬回去住。薛姨妈甚至说：<br />
</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你的意思我却知道，守着舅舅、姨爹住着，未免拘紧了你，不如你各自住着，好任意施为。你既如此，你自去挑所宅子去住。我和你姨娘，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我带了你妹子投你姨娘家去，<span style="color: red;">【甲戌侧批：薛母亦善训子。】</span>你道好不好？”</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就是说，宁可一家人分开，宁可放弃对薛蟠的约束管教<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母亦善训子”</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讽刺薛母</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姨妈和宝钗也一定要住进贾府。可见住进贾府才是薛家母女的目的。所以脂批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住</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舅舅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陪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住</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姨爹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才是</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正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根本目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薛家为什么一定要住进贾府？为什么一住就不走了？难道真如薛姨妈所言，“</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姊妹们别了这几年，却要厮守几日”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当然不是。</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八回回目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微露何意？</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书中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莺儿嘻嘻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222222;">“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莺儿笑道：‘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宝钗不待说完，便嗔他不去倒茶，一面又问宝玉从那里来。”</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所以“</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微露意”就是“金玉是一对”的流言。</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与此同时，薛母也到处散布流言。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此薛家进住贾府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即宝钗要嫁给宝玉。只要薛家一天不搬出贾府，就说明薛家一天不放弃这个企图。在以后的日子里，薛家母女在贾府所作的一切，主要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薛家所以要与贾家联姻，是因为薛父已死，薛家需要政治保护伞。而贾府不仅地位显赫，还有元春做后台，所以是薛家最理想的目标。</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主谋和实施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许有人说，“金玉良缘”是和尚说的，与薛家母女没关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所谓的“金玉良缘”带有浓厚的政治寓言色彩。因为中国古代的算命说，依据的是人的生辰八字，或五行属相，六冲六合等等。比如属兔的与属鸡的结合，叫六冲</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卯酉冲</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婚姻会不顺。论八字就更细一点，要论天干地支八字冲合。如果和尚要为宝钗算命，只能说以后找个属土、属金的人，或找一个属鸡、属狗的人，而人的属相依据的是人出生的年份。因此“金玉良缘”在古代算命术里找不到依据。这是其一。</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二，如果说佩金的叫做有金（宝钗），那么佩玉的就叫有玉，而不一定要象贾宝玉那样含玉而诞才算有玉。而天下佩玉的男子多的是，宝钗可以找任何一个佩玉的男子成亲。同样，宝钗佩金项圈叫有金，那么史湘云佩金麒麟也叫有金，宝玉与湘云结合也叫“金玉良缘”。</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这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的“金玉良缘”预言，不可能出自和尚之口，而只能是薛家的捏造。这个谎言，局外人是无法理解的，而对于贾、薛两家来说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薛家带着这个谎言走进贾府，而且长住不走，其用心路人皆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这个谎言又是谁捏造的呢？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宝钗是薛家的主脑。无论在见识、心机、城府或学识方面，宝钗都远在其母之上。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宝钗是“金玉良缘”谎言的制造者，至少也是积极的参与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作者说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总远着宝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其实不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六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 钗便顺着游廊来至房中，只见外间床上横三竖四，都是丫头们睡觉。转过十锦槅子，来至宝玉的房内。宝玉在床上睡着了，袭人坐在身旁，手里做针线，旁边放着一 柄白犀麈。宝钗走近前来，悄悄的笑道：“你也过于小心了，这个屋里那里还有苍蝇蚊子，还拿蝇帚子赶什么？”袭人不防，猛抬头见是宝钗，忙放下针线，起身悄 悄笑道：“姑娘来了，我倒也不防，唬了一跳”</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宝玉绣兜肚，</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反映了宝钗是如何频频接触、想方设法亲近宝玉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琴出现以后，贾母马上喜欢上了薛琴。宝钗就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就不信我那些儿不如你（宝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四十九回）这说明宝钗一直在努力争取“宝二奶奶”的位置，是“金玉良缘”计划的积极参与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三）、宝钗知道“金玉良缘”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span></span></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追求宝玉本身没有错。但是，“金玉良缘”是以牺牲林黛玉为前提的。宝钗一步步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过程，就是把林黛玉一步步逼到绝境的过程。</span></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从“金玉良缘”流传开始，林黛玉就承受了巨大的心里压力。</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八回，黛玉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那 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 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span></span></p>
<p><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说明林黛玉是心病，而宝钗母女的抢婿阴谋，是造成林黛玉病情一日重似一日的原因。</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此，宝玉对“金玉良缘”做了激烈的反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二十八回，宝玉正与黛玉在一起，宝钗进来了。宝玉就说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老太太要抹骨牌，正没人呢，你抹骨牌去罢。”宝钗听说，便笑道：“我是为抹骨牌才来了？”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玉向宝钗下了逐客令，使宝钗好不尴尬。</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宝钗为宝玉绣兜肚时，</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贾宝玉甚至用砸玉的办法，来表示对林黛玉忠贞不二的爱情。第二十九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宝玉，咬牙恨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捞什骨子，我砸了你完事！”偏生那玉坚硬非常，摔了一下，竟文风没动。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宝玉砸玉，一方面对林黛玉表示爱情，同时也告诉薛家母女：既然你们说金要配玉，我把玉砸了，没有了玉，看你们还配什么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第五十回，贾母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有要与宝玉求配的意思。这引出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慧紫鹃情辞试忙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的故事，说林黛玉要回苏州老家。</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样回答，只不作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晴 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只说时气所感，热汗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 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众人见他这般，一时忙起来，又不敢造次去回 贾母，先便差人出去请李嬷嬷。</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一 时李嬷嬷来了，看了半日，问他几句话也无回答，用手向他脉门摸了摸，嘴唇人中上边着力掐了两下，掐的指印如许来深，竟也不觉疼。李嬷嬷只说了一声‘可了不 得了’，‘呀’的一声便搂着放声大哭起来。急的袭人忙拉他说：‘你老人家瞧瞧，可怕不怕？且告诉我们去回老太太、太太去。你老人家怎么先哭起来？’李嬷嬷 捶床倒枕说：‘这可不中用了！我白操了一世心了！’袭人等他年老多知，所以请他来看，如今见他这般一说，都信以为实，也都哭起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黛 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 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第五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这一情节告诉所有人，包括宝钗：宝、黛是一对不可分开的恋人。正如宝玉表白的那样：</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将宝、黛分开，将产生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宝、黛或疯或死。</span></span></p>
<div id="postmessage_28558696">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许是受到宝、黛的真情、悲情的感染，薛姨妈也一度对“金玉良缘”计划产生了动摇。她说：</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我想宝琴虽有了人家，我虽没人可给，难道一句话也不说。我想着，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俱全？”（第五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考虑到宝玉和贾母爱黛玉，其他人“断不中意”，所以薛姨妈有改变初衷的打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尽管薛姨妈到处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但贾府上下都知道宝、黛是天生一对，也希望他们成为一对。就在薛姨妈说了上面这段话之后，就有人马上表示赞同。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了此时，如果薛姨妈真是“慈姨妈”，宝钗真是黛玉的“金兰姐妹”，那么她们就应该终止“金玉良缘”计划，玉成宝、黛婚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 是，薛姨妈的话再没有下文，没有为黛玉提亲。是什么使薛姨妈言而无信？大家知道，薛姨妈是一个城府不深、心机不重的人。一时感情冲动就说了为黛玉提亲的话 是可以理解的。但宝钗不同。她是不会因感情冲动而改变计划的人。薛家长住贾府的目的就是抢婿，为了薛家的根本利益，她必须把“抢婿”进行到底。而她完全可 以、也只有她可以让薛姨妈放弃为黛玉提亲的想法。由于宝钗在薛家的主心骨地位，薛姨妈最后没有为黛玉提亲，宝钗脱不了干系。</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为什么薛姨妈提亲对宝黛婚姻很重要呢？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在散布“金玉良缘”的谎言，而且成功地争取到了王夫人的支持。所以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成全宝、黛婚姻，就必须放弃“金玉良缘”。所以薛姨妈的态度很重要。</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由于宝、黛已经表达了“活在一起、死埋一块”的决心，因此，即使薛姨妈这段话不是真心，如果宝钗是个善良的人，如果宝钗为宝玉、黛玉着想，也可以做母亲的工作，停止“抢婿”计划。</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没有，薛姨妈没有为黛玉提亲。这说明宝钗母女继续实施她们的“抢婿”计划。而宝钗很清楚，这一计划必然置林黛玉于死地。</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三）宝钗是“金玉良缘”计划的最有力“推手”</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到</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七十四回，发生了“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的事件。这一事件看似因<span style="color: black;">“<a href="http://www.esgweb.net/html/YxzCpStj/73.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black;">痴丫头误拾绣春囊</span></a>”</span>而起，其实其意义远远超出“<span style="color: black;"><a href="http://www.esgweb.net/html/YxzCpStj/73.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 black;">误拾绣春囊</span></a></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这件事本身。因为在这一事件中受迫害的不仅是当事人司棋，还包括与之毫无关系的晴雯、芳官等人。</span></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晴雯受迫害，表面看似乎是由于王善宝家的进谗言。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趫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 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怒的来了。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料必不能挽回的。（第七十七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原 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 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因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这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 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说明</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在此之前，就有人不断告密。王夫人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事情的发生是迟早的事。</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那么谁是告密者？书中写到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听如此说，方回来，一路打算：“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由于平时的一些“</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私自顽话”</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只有袭人知道，因此宝玉怀疑、读者也相信袭人是向王夫人告密的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但是，有一个人同样对宝玉身边的事了如指掌，那就是薛宝钗。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二十一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用计哄骗或诈诱。既然有第一次，以后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也就是说，宝钗利用了袭人。在袭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宝钗完全可以通过诱骗的办法让袭人把知道的都讲出来，从而就可以对宝玉身边事了如指掌。</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因此，可能向王夫人打小报告的，除了袭人，还有宝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宝钗对宝玉身边的“人事安排”完全知情，甚至参与了这一安排。</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第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袭人忙回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俗 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太太事情多，一时固然想不到。我们想不到则可，既想到了，若不回明太太，罪越重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 又不好说与人，惟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这话，如雷轰电掣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不尽，忙笑道：“我的儿，你竟有这个心胸，想的这 样周全！我何曾又不想到这里，只是这几次有事就忘了。你今儿这一番话提醒了我。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好。罢了，你且去罢， 我自有道理。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夫人所谓“不辜负”，就是给予袭人妾的待遇。而这个消息宝钗立刻知道了。第三十五回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宝钗抿嘴一笑，说道：“这就不好意思了？明儿比这个更叫你不好意思的还有呢。”袭人听了话内有因，素知宝钗不是轻嘴薄舌奚落人的，自己方想起上日王夫人的意思来，便不再提。</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而这个消息，王夫人在第三十六回时才告诉王熙凤。书中写道：</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夫 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 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一一的答应了，笑推薛姨妈道：“姑妈听见了，我素日 说的话如何？今儿果然应了我的话。”薛姨妈道：“早就该如此。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在第五十回，<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宝钗是王夫人内定的宝玉之妻，是王夫人最信赖、对王夫人最有影响力的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由于宝钗最了解袭人，而王夫人又内定宝钗为儿媳，因此王夫人可能与宝钗商量后才做出以上决定。</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王夫人内定宝钗为宝玉之妻，与宝钗一起谈论了袭人，那么一定也谈到宝玉身边其他人，包括晴雯。因为袭人、晴雯都是宝玉身边同等级的奴婢。宝钗通过袭人提供的情况和自己的观察，把有关情况告诉王夫人，是十分自然的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在背后夸袭人的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王夫人最信赖的宝钗。</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既然宝钗可以说袭人好话，自然也可以说晴雯坏话。因此，晴雯受冤屈而死，与宝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宝钗把晴雯的真实情况告诉王夫人，晴雯就不会受此不白之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那么宝钗为什么要抬举袭人而除掉晴雯呢？因为袭人是完全听话的哈巴儿，而晴雯是敢于反抗的奴婢。</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一个奴婢竟然敢顶撞主人，真是胆大包天！我们再看袭人是如何做的：</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宝钗）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来看宝玉，目的是亲近宝玉，增进感情。袭人有意避开，让宝钗与宝玉独处；而晴雯竟然骂宝钗半夜三更来烦人。对于宝钗来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袭人受抬举而晴雯受迫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更为重要的是，迫害晴雯是迫害林黛玉的前奏。</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 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 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 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 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晴雯的评价是：</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div>
<div id="postmessage_28558696"><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袭人能劝，晴雯不能；袭人身体没毛病，晴雯“病不离身”。选妾的标准是这样，选妻也一样。宝钗身体好，黛玉病不离身；宝钗能劝，黛玉从不劝。因此，宝钗抬袭人就是抬自己，迫害晴雯就是迫害黛玉的前奏。所以当林黛玉听到宝玉说</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时，</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九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批在此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span></span></span></span></div>
<div>
<table id="pid28558757"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ummary="pid28558757">
<tbody>
<tr>
<td class="postcontent">
<div class="postmessage defaultpost">
<div id="postmessage_28558757" class="t_msgfont">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说明黛玉的悲剧，在前八十回的情节中已经透露出来了，而不是谁随意续上去的，更不是歪曲了前八十回的思想。对于迫害林黛玉这一情节，连胡适也是肯定的，但他不知道这是前八十回矛盾的必然结果。</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王夫人提出的选妾标准，从贾府根本利益出发，合情合理，贾母没有反对的理由。因此从此以后，贾母转变了态度，开始接受宝钗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第九十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333333;"><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贾母皱了一皱眉,说道:“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他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 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样黛玉的悲剧就决定了。而王夫人弃黛取钗的立场，是宝钗母女长期争取的结果。因此宝钗母女与王夫人一样，是黛玉悲剧的制造者。</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有人认为，宝钗送燕窝给黛玉，表明宝钗很善良，关心黛玉。</span>在第四十五回，薛宝钗对林黛玉说：</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若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因此有些人对此大为赞赏，认为薛宝钗光明磊落，好善乐施，心地善良。</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其实，这是薛宝钗置林黛玉于绝地的一个阴招。因为林黛玉买不起燕窝，贾府也没有让林黛玉接受薛家馈赠而坐视不管的道理。正如贾宝玉说的：</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也没什么要紧。不过我想着宝姐姐也是客中，既吃燕窝，又不可间断，若只管和他要，也太托实。……”</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但是,燕窝即使对于贾府这样的富贵之家来说也是昂贵之品。因此，贾宝玉不敢跟王熙凤说，不敢跟王夫人说，也不敢跟贾母直说，而只是在贾母</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跟前略露了个风声”。</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五十七回）因此，薛宝钗此举实际是把包袱甩给贾家，把林黛玉的病情摆在贾府当权者面前，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林黛玉是贾府的累赘。</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此，林黛玉是有顾虑的。她对薛宝钗说道：</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 方才说叫我吃燕窝粥的话，虽然燕窝易得，但只我因身上不好了，每年犯这个病，也没什么要紧的去处。请大夫，熬药，人参肉桂，已经闹了个天翻地覆，这会子我 又兴出新文来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人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 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况我又不是他们这里正经主子，原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如今我还不知进 退，何苦叫他们咒我？”</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四十五回）</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对于林黛玉这段话，读者不要被作者瞒过。林黛玉吃药吃燕窝，是贾府出的钱，与婆子丫环无关。因此嫌林黛玉多事的，不是婆子丫环，而是王熙凤、王夫人和贾母。这就是贾宝玉不敢直说而只是“略露了个风声”的原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既然林黛玉吃燕窝给贾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那么燕窝是吃上了，但林黛玉成了贾府的累赘，在与薛宝钗的竞争中彻底输掉了。因此贾母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 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第九十回）</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也许人们会说：薛宝钗送燕窝是为林黛玉身体着想，而不是要造成王夫人、贾母对林黛玉的反感。其实不然。因为林黛玉的犯的是心病。经过<span style="font-size: 12pt;">“慧紫鹃情辞试忙玉”之后，宝玉大闹一场，黛玉精神也受到很大打击。在黛玉吃了燕窝后的第五十八回，作者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宝玉听了，心下纳闷，只得踱到潇湘馆，瞧黛玉益发瘦的可怜，问起来，比往日已算大愈了。”</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可见黛玉的病是心病，不是燕窝所能治好的。只要薛家一天不离开贾府，一天不放弃“抢婿”计划，黛玉必死无疑。因此送燕窝对黛玉的身体没什么帮助。</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送燕窝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讨好贾母，改变贾母对她的看法。</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八回描述道：</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36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藏愚：藏智巧于愚讷的外表之中。也就是表里不一，善于伪装。“</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人谓藏愚”，</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就是说大家都有这个看法。林黛玉就一直认为宝钗“藏奸”（第四十五回）。既然大家都有这个看法，那么阅人无数的贾母，更应该对她的“藏愚”有更深刻的认识。藏，说明背后有见不得人的事情。“藏愚”与奸巧、阴险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贾母不喜欢世故奸巧的宝钗，也就不难理解了。</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如何改变贾母的看法呢？贾母虽然没有选定黛玉做宝玉的配偶，但心里还是很关心爱护黛玉的。因为黛玉是她亲外甥女，而且孑然一人，身世可怜。而薛家“金玉良缘”伤害的，第一个就是林黛玉。为了表现自己的善良，讨好贾母，最好的办法就是表现出对林黛玉的关心和爱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关心林黛玉，最好自然是关心她的病。因此就有了送燕窝这一幕。燕窝是珍贵补品，不可多得。因此此举令黛玉十分感激，彻底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黛玉叹道</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送燕窝可以感动黛玉，当然也可以感动贾母，改变贾母对她的看法。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五十回，贾母还喜欢薛琴。</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五十七回，贾母知道宝钗送燕窝。第八十四回，贾母开始接纳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贾母说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 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 有尽让了。”</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9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我看宝丫头性格儿温厚和平，虽然年轻，比大人还强几倍。前日那小丫头子回来说，我们这边还都赞叹了他一会子。都象宝丫头那样心胸儿脾气儿，真是百里挑一的。不是我说句冒失话，那给人家做了媳妇儿，怎么叫公婆不疼，家里上上下下的不宾服呢。”</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也就是说，贾母改变对宝钗的看法，是在知道宝钗送燕窝之后。可见宝钗送燕窝达到了目的：把黛玉的病摆在贾府当家人面前，使贾母说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话。</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同时给贾母留下了善良、贤惠、“</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真是百里挑一”<span style="color: #333333;">、“宽厚待人”</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好印象</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看到时机成熟，王熙凤就主动向贾母提出“金玉良缘”来。书中写道：</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凤姐笑道：“不是我当着老祖宗太太们跟前说句大胆的话，现放着天配的姻缘，何用别处去找。”贾母笑问道：“在那里?”凤姐道：“一个‘宝玉’，一个‘金锁’，老太太怎么忘了?”贾母笑了一笑,因说：“昨日你姑妈在这里，你为什么不提？”</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到此“金玉良缘”计划大功告成。剩下的就是如何具体落实的问题了。而宝钗成功之日，就是黛玉死亡之时。</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但是，宝钗可以置林黛玉于死地，但不能征服贾宝玉的意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宝钗完全低估了宝玉的决心。宝玉兑现了他对林黛玉许下的诺言，与家庭决裂，与薛宝钗决裂，出家了。</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恩格斯指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span></span><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1"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color: #800080;">[1]</span></span></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愈好。”</span></span><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2"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 style="color: #800080;">[2]</span></span></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作者倾向和见解很隐蔽的作品。用</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戚蓼生的话来说，红楼梦</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长期以来，读者被宝钗美丽、豁达、智慧的画皮所迷惑，不能认清其丑恶面目，与不了解作者“</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表现手法有关。</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只是真实地描写人物的行为，而不对人物进行评价。比如王熙凤，两面三刀，心狠手辣，草菅人命，还放高利贷获利，无恶不作。但作者并不把自己的倾向明显地表现出来，把她描绘成一个面目狰狞的人物。我们只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通过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正确理解作者的思想。</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这一表现手法，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因为客观世界展示给人们的只是表象，而不是本质。人们必须通过对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的表现方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本文参考《宝钗谋略》一文。见新浪文化读书社区·红楼一梦版：</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4pt;"><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975320-1-1.html"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span style="color: #333333;">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975320-1-1.html</span></span></a></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作者：佚名。）</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ref1"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color: #800080;">[1]</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54页。</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a href="http://forum.book.sina.com.cn/post.php?action=reply&amp;fid=34&amp;tid=3430540&amp;extra=page%3D1%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_ftnref2"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color: #800080;">[2]</span></span></span></a><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62页。</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
<p><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0.5pt;">（本文载拙著《红楼梦汉民族精神研究》一书。欢迎惠购。）</span></span></p>
</div>
</div>
</td>
</tr>
<tr>
<td class="postauthor"></td>
</tr>
</tbody>
</table>
</div>
<div id="_mcePaste" style="position: absolute; left: -10000px; top: 5619px; width: 1px; height: 1px; overflow: hidden;">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这说明宝钗比王熙凤和薛姨妈更早知道这一消息。而这一消息，王夫人到第七十八回才告诉贾母。王夫人对贾母说：</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袭人）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如果这件事与宝钗无关，那么王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前把这一消息告诉她。由于薛姨妈亲自向王夫人说过宝钗“</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王夫人提前把为宝玉选妾的事告诉她，说明王夫人已经内定宝钗为未来的儿媳妇。</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在第五十回，<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薛姨妈只说“</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黛玉）”，</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而没有说到王夫人。这也说明王夫人已经认可“金玉良缘”，否则薛家就没有继续长住贾府、继续实施“金玉良缘”计划的理由。</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因此，宝钗是王夫人内定的宝玉之妻，是王夫人最信赖、对王夫人最有影响力的人。</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由于宝钗最了解袭人，而王夫人又内定宝钗为儿媳，因此王夫人可能与宝钗商量后才做出以上决定。</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既然王夫人内定宝钗为宝玉之妻，与宝钗一起谈论了袭人，那么一定也谈到宝玉身边其他人，包括晴雯。因为袭人、晴雯都是宝玉身边同等级的奴婢。宝钗通过袭人提供的情况和自己的观察，把有关情况告诉王夫人，是十分自然的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十四回写道</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人听了这话内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在背后夸袭人的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王夫人最信赖的宝钗。</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既然宝钗可以说袭人好话，自然也可以说晴雯坏话。因此，晴雯受冤屈而死，与宝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宝钗把晴雯的真实情况告诉王夫人，晴雯就不会受此不白之冤。</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那么宝钗为什么要抬举袭人而除掉晴雯呢？因为袭人是完全听话的哈巴儿，而晴雯是敢于反抗的奴婢。</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span style="font-size: 9pt;">第二十六回写道：</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正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color: #2222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一个奴婢竟然敢顶撞主人，真是胆大包天！我们再看袭人是如何做的：</span></span></span></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large;">袭人道：“今儿做的工夫大了，脖子低的怪酸的。”又笑道：“好姑娘，你（宝钗）略坐一坐，我出去走走就来。”说着便走了。</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宝钗来看宝玉，目的是亲近宝玉，增进感情。袭人有意避开，让宝钗与宝玉独处；而晴雯竟然骂宝钗半夜三更来烦人。对于宝钗来说，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样袭人受抬举而晴雯受迫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更为重要的是，迫害晴雯是迫害林黛玉的前奏。</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写道：</span></span></p>
<p style="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王</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夫 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 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 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 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对晴雯的评价是：</span></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argin-top: 10px;"><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份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若养好了也不用叫他进来，就赏他家配人去也罢了……”（</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七十八回）</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larg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袭人能劝，晴雯不能；袭人身体没毛病，晴雯“病不离身”。选妾的标准是这样，选妻也一样。宝钗身体好，黛玉病不离身；宝钗能劝，黛玉从不劝。因此，宝钗抬袭人就是抬自己，迫害晴雯就是迫害黛玉的前奏。所以当林黛玉听到宝玉说</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时，</span></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第七十九回）</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批在此说：<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篇诔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14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span></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span style="font-size: 14pt;">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span></span></span></span></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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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哀红楼的博客:凭什么贾雨村归结红楼梦？</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why-jiayucu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why-jiayucu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3 Jun 2010 13:22:25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62</guid>
		<description><![CDATA[<p>小说《红楼梦》是从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引出的，按流行本最后的篇章还是这两个人，叫做“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p>
<p></p>
<p>读书人往往不解：人们关注贾家的荣辱兴衰，前头说“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面却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书里写道，经历过一番大起大落，贾雨村问甄士隐：“请教老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 甄士隐的原话是，“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 自作聪明的贾雨村仿佛悟得天机，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仙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p>
<p>这是全本《红楼梦》的最后一回。“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实属不解；贾雨村有这个资格吗？他理解“石头”所记的命意或主旨吗？</p>
<p>读者知道，初名《石头记》的这本书乾隆中忽出于北京，仅八十回。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当时的人们相信，“曹雪芹完成了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写作。” 程本完成了全书的大结构，故事首尾完整，《红楼梦》因而迅速流传开来。其中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锦衣军查抄，黛死钗嫁、宝玉出家以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等，都大体符合许多红学家的“权威”观点，学者认为，后四十回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以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p>
<p>随着时间推移，有人对高鹗“补”《红楼梦》的质疑日渐增多。</p>
<p>极端的反对者否定后四十回。其根本之点是说它背离了所谓红楼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等等，既有乖脂批的要旨，也不符合新时代批评家反封建的要求。此外，学者认为，后四十回过多地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与前八十回相左之处。</p>
<p>红学家多有赞《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的。镜子映出万千气象，本来不足为怪；但《红楼梦》这面镜子非比寻常，其间影象且虚且实，真真假假，似有若无，却又诡异得让读书人莫衷一是。</p>
<p>胡适以后，关于版本的争论多起来了。红学家大多认同脂本系曹雪芹的原著，而后四十回则是“伪书”，是高鹗或者别的什么人的续作。问题变复杂了：一部书剩下半部，“解读”没了依据，读书人只好竖起耳朵聆听红学大师讲关于《红楼梦》的真故事，胆子再大一点，也只能借着脂评的片语只言去探幽发微。一时间，索隐、探秘之风大行其道，解读《红楼梦》变成一场猜谜游戏。张爱玲认为“红楼梦未完”。她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p>
<p>惭愧得很，早年的我全然不曾有张爱玲那样的“揿钮反应”，而且相当一个时期内我手上也只有一个本子，即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印行的四卷本。后来知道所谓“甲本”、“乙本”，还知道了高鹗并没有说后四十回是他写的。我于是疑心，张爱玲之以为“红楼梦未完”，或许并非版本出了什么问题，反倒是因为她没看懂？</p>
<p>又在妄谈大师了。</p>
<p>回到正题：甄士隐的话靠不住。他说“太虚幻境即真如福地”，那里恰好换了一副对联，说是“过去未来，莫谓智贤能打破；前因后果，须知亲近不相逢”。这等于说，就算甄士隐是“智贤”，他也识不破。甄士隐的话不算数。</p>
<p>而且贾雨村也没有真明白。书上写道：听过甄士隐的话，贾雨村心中恍惚，在“这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了”。然后又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找见贾雨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小说《红楼梦》是从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引出的，按流行本最后的篇章还是这两个人，叫做“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p>
<p><span id="more-362"></span></p>
<p>读书人往往不解：人们关注贾家的荣辱兴衰，前头说“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面却又“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书里写道，经历过一番大起大落，贾雨村问甄士隐：“请教老仙翁，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 甄士隐的原话是，“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 自作聪明的贾雨村仿佛悟得天机，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仙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p>
<p>这是全本《红楼梦》的最后一回。“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实属不解；贾雨村有这个资格吗？他理解“石头”所记的命意或主旨吗？</p>
<p>读者知道，初名《石头记》的这本书乾隆中忽出于北京，仅八十回。至乾隆五十七年才有程伟元刻本，加多四十回，共一百二十回，改名叫《红楼梦》。当时的人们相信，“曹雪芹完成了全书一百二十回的写作。” 程本完成了全书的大结构，故事首尾完整，《红楼梦》因而迅速流传开来。其中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锦衣军查抄，黛死钗嫁、宝玉出家以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等，都大体符合许多红学家的“权威”观点，学者认为，后四十回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以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p>
<p>随着时间推移，有人对高鹗“补”《红楼梦》的质疑日渐增多。</p>
<p>极端的反对者否定后四十回。其根本之点是说它背离了所谓红楼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等等，既有乖脂批的要旨，也不符合新时代批评家反封建的要求。此外，学者认为，后四十回过多地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与前八十回相左之处。</p>
<p>红学家多有赞《红楼梦》是一面镜子的。镜子映出万千气象，本来不足为怪；但《红楼梦》这面镜子非比寻常，其间影象且虚且实，真真假假，似有若无，却又诡异得让读书人莫衷一是。</p>
<p>胡适以后，关于版本的争论多起来了。红学家大多认同脂本系曹雪芹的原著，而后四十回则是“伪书”，是高鹗或者别的什么人的续作。问题变复杂了：一部书剩下半部，“解读”没了依据，读书人只好竖起耳朵聆听红学大师讲关于《红楼梦》的真故事，胆子再大一点，也只能借着脂评的片语只言去探幽发微。一时间，索隐、探秘之风大行其道，解读《红楼梦》变成一场猜谜游戏。张爱玲认为“红楼梦未完”。她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p>
<p>惭愧得很，早年的我全然不曾有张爱玲那样的“揿钮反应”，而且相当一个时期内我手上也只有一个本子，即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印行的四卷本。后来知道所谓“甲本”、“乙本”，还知道了高鹗并没有说后四十回是他写的。我于是疑心，张爱玲之以为“红楼梦未完”，或许并非版本出了什么问题，反倒是因为她没看懂？</p>
<p>又在妄谈大师了。</p>
<p>回到正题：甄士隐的话靠不住。他说“太虚幻境即真如福地”，那里恰好换了一副对联，说是“过去未来，莫谓智贤能打破；前因后果，须知亲近不相逢”。这等于说，就算甄士隐是“智贤”，他也识不破。甄士隐的话不算数。</p>
<p>而且贾雨村也没有真明白。书上写道：听过甄士隐的话，贾雨村心中恍惚，在“这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了”。然后又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找见贾雨村， “那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又使劲拉他，才慢慢的开眼坐起，便草草一看，说……说毕，仍旧睡下了。”</p>
<p>贾雨村从此一睡不起。</p>
<p>——因此贾雨村归结此书，说到底还是一个梦。 </p>
<p>哀红楼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itvq.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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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评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及其逻辑</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liuxinwu-and-his-logic.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liuxinwu-and-his-logic.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7 Mar 2010 17:0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刘心武]]></category>
		<category><![CDATA[秦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58</guid>
		<description><![CDATA[<p>冯守卫</p>
<p>摘要：评论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基础——秦可卿原型和出身之谜，揭示了刘先生的论述逻辑。
关键词： 红楼梦 刘心武 秦学 </p>
<p></p>
<p>关于秦可卿的原型，刘心武先生“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串了许多连环，走了许多过场，但最终也没有绕到最关键的史料根据上。只是主观地“形成了一个思路”：她是太子二废时生下的一个女儿，为了逃避被圈禁的命运，“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同时又说：“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1]p194“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仍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1]P196 因为“乾隆又销毁了绝大部分有关档案。”[1]p264</p>
<p>我们先来分析“圈禁”。它究竟主要是政治上的限制和隔离，还是连同生活上的监禁？主要是对废太子本人的还是株连到其子女？刘先生在另一处又说：“康熙这个人也有他注重骨肉感情的一面”，在郊外郑家庄他行宫的旁边替废太子盖了一个很大的王府，“是一种柔性看管”。临死前又遗言：对废太子“丰其衣食”，封其子弘皙为亲王。[1] p124 。康熙死后废太子之子弘皙也被封为理亲王。据此来看，废太子的一个女婴有什么必要“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且去当“童养媳”！</p>
<p>下面再来看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和根据。刘先生首先采用偷换命题的说法，将“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个需要直接证明的必然性问题，回避、转换为“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问题。然后再用“得麟逃逸太子府的可能性”，去证明“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不仅如此，而且据文献[2]讲：所谓得麟诈死逃离太子府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作者查阅《圣祖实录》记载得麟事迹，“却和刘先生所述风马牛不相及，其内容概括如下：得麟原为太子门下人，因狂妄被锁禁在府。其后伊父赴奉天任官，请将子带往，获准。稍后伊叔奏得麟怙恶不悛，请交奉天将军正法。康熙命交伊父处死。伊父谎称得麟自缢身亡，实则纵伊潜逃。事发被捕，凌迟处死。”该文作者对刘先生竟然如此捏造伪证，大感不解。</p>
<p>关于秦可卿死亡的原因，作者明显有意改动了。此即畸笏叟所说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矣，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因命芹溪删去”。既然如此，基于同样考虑，小说中曹雪芹对秦可卿的出身也就不想座实，故采取了养生堂抱养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法。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是作者有意把其来历写得“亦甚苦矣”，“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而“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则反映了作者写实和虚拟之间的为难。故 “养生堂抱养”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秦可卿的实际出身可能并不特别低贱，但也并非比贾府还高贵。所以这里并不存在《红楼梦》的“巨大秘密”，这个问题也并不是什么“开启巨锁的钥匙”。所谓的“秦学”不过是一个肥皂泡而已。</p>
<p>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刘先生关于秦可卿出身高贵的论证逻辑。刘先生认为秦可卿出身高贵且高于贾府的证据之一是：秦可卿卧室中曾提到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寿昌公主和同昌公主等皇室人物，认为这就是暗示“帝王家”“公主的符码”。[1]p79 但为什么不是女皇和贵妃呢？且脂砚斋明明说过：这是“设譬调侃耳”，是夸张比喻游戏笔墨。理解为比喻奢侈和淫荡也可以。而理解为公主的“符码”，则非有刘先生的“聪明智慧”才可。秦可卿身份高贵的证据之二是：秦可卿是警幻之妹，而警幻仙姑身份又高于宁、荣二公。这的确可算是“铁证”了！但如此看来，秦可卿可能是废太子的祖辈或曾祖辈，怎么能是女儿呢？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警幻仙姑到底是人间何州何县人氏？证据之三是：“情海情天幻情身”，和“淫丧天香楼”。情海情天喻“秦可卿的背景是天和海”，她的来历能小吗？。又联系到“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的诗句和刘氏的“月喻太子”论，则秦可卿的出身不是就“呼之欲出”了吗？证据之四是：她的判曲明明写着“秉月貌”，怎么能与废太子（月亮）无关呢？证据之五是：薛姨妈送宫花，秦又是“惜花人”，故她与“宫中”是相逢关系。证据之六是：她托梦凤姐时，口气极大，见识极高，故说明她“出身于一个非常高贵的家庭”，“他的出身是高于贾府的”。这里刘先生又提出一个“创新”：只有身份高贵才能有高贵的见识。（甚至于秦氏身份贵贱还关联到生育能力、延续香火的问题。）但既如此，其父兄为何又见识极低，硬要以卵击石。而畸笏叟却说：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过：“肉食者鄙”。毛主席则总结为：“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究竟是这些说法有道理，还是刘先生的“创新”有道理呢？证据之七是：她死了之后躺在了为她“父亲”准备的棺材里。但奇怪的是她寿终正寝的“父亲”都不能用的棺材，被皇上赐死（按刘先生关于秦死因的说法）的她却为什么能用？证据之八是：他的死还惊动了皇帝，专门派掌宫的大太监亲来上祭。但既如此，皇帝又何以会赐死她呢？证据之九是：“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漏，幻中梦里语惊人”。但联系小说文本来看，这里的秘密究竟是“宿孽总因情”“爬灰”的秘密，还是秦氏的身份秘密？证据之十是：“漫言不肖皆荣处，造畔开端实在宁”。但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一贯的，如果把后句解释为是因为“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而造畔开端，则如何与前句的“不肖”连贯理解？又如何与秦可卿的判曲吻合一致？“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从这首曲子里哪里能看出，“首罪宁”是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证据十一是：香菱与秦可卿相貌相像，故秦可卿也就是“累及爹娘之物”。但即便按刘先生的“秦学”来看，究竟是爹娘累及了她，还是她累及了爹娘？</p>
<p>经过上面的铺垫，和另外一些过场，最后在“秦可卿原型大揭秘”里，她的原型就终于浮出了水面。但是看了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却使人感到：这里除了主观臆想、生编硬造，牵强附会、胡拉乱扯之外，没有一条能够成立的理由。而对于最关键的史料根据，刘先生的说法却是：“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一手档案而已。”因为有关档案被乾隆“销毁”了。在这种逻辑之下，则什么样的故事都是可以编造出来的。《红楼梦》八十二回贾宝玉在批判八股文章时说：“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就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东拉西扯，弄得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我们也不由想起网上的一篇文章：《按照刘心武的逻辑，刘心武是个杀人犯》：卯时手中拿着金光闪闪的刀子（繁体字刘写作“劉”），心中充满了动武的念头。有时间，有凶器，有动机，不是杀人犯又是什么？无地点说明可能杀人不止一人一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他杀人的证据“而已”，因为它杀人之后又“销毁”了一切痕迹线索。——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刻薄，但却完全符合刘心武的逻辑，也仅仅是一个形象比喻而已，丝毫没有人身攻击之意。同时我们也实在再找不到更形象逼真的说法了。</p>
<p>其实关于秦可卿的身份高贵与否，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完全是有明确交待的。见于贾政劝阻贾珍的话：“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敛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仅此一句，就让一万句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的探佚瞎忙活了。</p>
<p>参考文献
[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
[2]［日本］杨启樵文：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质疑。《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4期；学术交流网/红学问题讨论/2007年8月15日转发
[3] 冯守卫  质疑《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北大中文论坛，中国文学网等</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710064） 冯守卫
fshw435200@tom.com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冯守卫</p>
<p>摘要：评论了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基础——秦可卿原型和出身之谜，揭示了刘先生的论述逻辑。<br />
关键词： 红楼梦 刘心武 秦学 </p>
<p><span id="more-358"></span></p>
<p>关于秦可卿的原型，刘心武先生“草蛇灰线，伏延千里”，串了许多连环，走了许多过场，但最终也没有绕到最关键的史料根据上。只是主观地“形成了一个思路”：她是太子二废时生下的一个女儿，为了逃避被圈禁的命运，“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同时又说：“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1]p194“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仍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1]P196 因为“乾隆又销毁了绝大部分有关档案。”[1]p264</p>
<p>我们先来分析“圈禁”。它究竟主要是政治上的限制和隔离，还是连同生活上的监禁？主要是对废太子本人的还是株连到其子女？刘先生在另一处又说：“康熙这个人也有他注重骨肉感情的一面”，在郊外郑家庄他行宫的旁边替废太子盖了一个很大的王府，“是一种柔性看管”。临死前又遗言：对废太子“丰其衣食”，封其子弘皙为亲王。[1] p124 。康熙死后废太子之子弘皙也被封为理亲王。据此来看，废太子的一个女婴有什么必要“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且去当“童养媳”！</p>
<p>下面再来看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和根据。刘先生首先采用偷换命题的说法，将“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个需要直接证明的必然性问题，回避、转换为“废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问题。然后再用“得麟逃逸太子府的可能性”，去证明“太子的女儿被偷运出宫的可能性”。不仅如此，而且据文献[2]讲：所谓得麟诈死逃离太子府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作者查阅《圣祖实录》记载得麟事迹，“却和刘先生所述风马牛不相及，其内容概括如下：得麟原为太子门下人，因狂妄被锁禁在府。其后伊父赴奉天任官，请将子带往，获准。稍后伊叔奏得麟怙恶不悛，请交奉天将军正法。康熙命交伊父处死。伊父谎称得麟自缢身亡，实则纵伊潜逃。事发被捕，凌迟处死。”该文作者对刘先生竟然如此捏造伪证，大感不解。</p>
<p>关于秦可卿死亡的原因，作者明显有意改动了。此即畸笏叟所说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矣，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因命芹溪删去”。既然如此，基于同样考虑，小说中曹雪芹对秦可卿的出身也就不想座实，故采取了养生堂抱养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法。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是作者有意把其来历写得“亦甚苦矣”，“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而“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则反映了作者写实和虚拟之间的为难。故 “养生堂抱养”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秦可卿的实际出身可能并不特别低贱，但也并非比贾府还高贵。所以这里并不存在《红楼梦》的“巨大秘密”，这个问题也并不是什么“开启巨锁的钥匙”。所谓的“秦学”不过是一个肥皂泡而已。</p>
<p>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刘先生关于秦可卿出身高贵的论证逻辑。刘先生认为秦可卿出身高贵且高于贾府的证据之一是：秦可卿卧室中曾提到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寿昌公主和同昌公主等皇室人物，认为这就是暗示“帝王家”“公主的符码”。[1]p79 但为什么不是女皇和贵妃呢？且脂砚斋明明说过：这是“设譬调侃耳”，是夸张比喻游戏笔墨。理解为比喻奢侈和淫荡也可以。而理解为公主的“符码”，则非有刘先生的“聪明智慧”才可。秦可卿身份高贵的证据之二是：秦可卿是警幻之妹，而警幻仙姑身份又高于宁、荣二公。这的确可算是“铁证”了！但如此看来，秦可卿可能是废太子的祖辈或曾祖辈，怎么能是女儿呢？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警幻仙姑到底是人间何州何县人氏？证据之三是：“情海情天幻情身”，和“淫丧天香楼”。情海情天喻“秦可卿的背景是天和海”，她的来历能小吗？。又联系到“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的诗句和刘氏的“月喻太子”论，则秦可卿的出身不是就“呼之欲出”了吗？证据之四是：她的判曲明明写着“秉月貌”，怎么能与废太子（月亮）无关呢？证据之五是：薛姨妈送宫花，秦又是“惜花人”，故她与“宫中”是相逢关系。证据之六是：她托梦凤姐时，口气极大，见识极高，故说明她“出身于一个非常高贵的家庭”，“他的出身是高于贾府的”。这里刘先生又提出一个“创新”：只有身份高贵才能有高贵的见识。（甚至于秦氏身份贵贱还关联到生育能力、延续香火的问题。）但既如此，其父兄为何又见识极低，硬要以卵击石。而畸笏叟却说：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过：“肉食者鄙”。毛主席则总结为：“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究竟是这些说法有道理，还是刘先生的“创新”有道理呢？证据之七是：她死了之后躺在了为她“父亲”准备的棺材里。但奇怪的是她寿终正寝的“父亲”都不能用的棺材，被皇上赐死（按刘先生关于秦死因的说法）的她却为什么能用？证据之八是：他的死还惊动了皇帝，专门派掌宫的大太监亲来上祭。但既如此，皇帝又何以会赐死她呢？证据之九是：“生死穷通何处真？英明难遏是精神。微密久藏偏自漏，幻中梦里语惊人”。但联系小说文本来看，这里的秘密究竟是“宿孽总因情”“爬灰”的秘密，还是秦氏的身份秘密？证据之十是：“漫言不肖皆荣处，造畔开端实在宁”。但这两句的意思应该是一贯的，如果把后句解释为是因为“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而造畔开端，则如何与前句的“不肖”连贯理解？又如何与秦可卿的判曲吻合一致？“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从这首曲子里哪里能看出，“首罪宁”是藏匿了秦可卿的政治原因。证据十一是：香菱与秦可卿相貌相像，故秦可卿也就是“累及爹娘之物”。但即便按刘先生的“秦学”来看，究竟是爹娘累及了她，还是她累及了爹娘？</p>
<p>经过上面的铺垫，和另外一些过场，最后在“秦可卿原型大揭秘”里，她的原型就终于浮出了水面。但是看了刘先生的论证逻辑，却使人感到：这里除了主观臆想、生编硬造，牵强附会、胡拉乱扯之外，没有一条能够成立的理由。而对于最关键的史料根据，刘先生的说法却是：“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一手档案而已。”因为有关档案被乾隆“销毁”了。在这种逻辑之下，则什么样的故事都是可以编造出来的。《红楼梦》八十二回贾宝玉在批判八股文章时说：“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就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东拉西扯，弄得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我们也不由想起网上的一篇文章：《按照刘心武的逻辑，刘心武是个杀人犯》：卯时手中拿着金光闪闪的刀子（繁体字刘写作“劉”），心中充满了动武的念头。有时间，有凶器，有动机，不是杀人犯又是什么？无地点说明可能杀人不止一人一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他杀人的证据“而已”，因为它杀人之后又“销毁”了一切痕迹线索。——这个说法，似乎有些刻薄，但却完全符合刘心武的逻辑，也仅仅是一个形象比喻而已，丝毫没有人身攻击之意。同时我们也实在再找不到更形象逼真的说法了。</p>
<p>其实关于秦可卿的身份高贵与否，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完全是有明确交待的。见于贾政劝阻贾珍的话：“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敛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仅此一句，就让一万句秦可卿是废太子之女的探佚瞎忙活了。</p>
<p>参考文献<br />
[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br />
[2]［日本］杨启樵文：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质疑。《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4期；学术交流网/红学问题讨论/2007年8月15日转发<br />
[3] 冯守卫  质疑《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北大中文论坛，中国文学网等</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710064） 冯守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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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薛宝钗 (节选)</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xuebaochaiisnotvirgin1.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xuebaochaiisnotvirgin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5 Feb 2010 12:25:13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43</guid>
		<description><![CDATA[
 &#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p>
<p></p>
<p>二、宝钗的品格 </p>
<p>且看书中的描写：</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第四十二回）
<p>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p>
<p>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p>
<p>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p>
<p>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p>
<p>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p>
<p>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p>
<p>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p>
<p>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p>
<p>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p>
<p>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p>
<p>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p>
<p>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p>
<p>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p>
<p>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p>
<p>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div><span><span lang="ZH"><span><span><span><span><span lang="ZH"><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8230;直到两人谈论《西厢记》以后，黛玉才改变了对宝钗的看法。这次谈话，不但是两人关系的转折点，而且也是两人品格的最好展示。所以，就让我从那次谈话开始，转入对宝钗品格的评论吧。</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x-large"></p>
<p><span id="more-343"></span></p>
<p>二、宝钗的品格</span></strong></span><span> </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p>
<p>且看书中的描写：</span><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trong></p>
<p>宝钗便叫黛玉道：“颦儿跟我来，有一句话问你。”黛玉便同了宝钗，来至蘅芜苑中。进了房，宝钗便坐了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黛玉不解何故，因笑道：“你瞧宝丫头疯了！审问我什么？”宝钗冷笑道：“好个千金小姐！好个不出闺门的女孩儿！满嘴说的是什么？你只实说便罢。”黛玉不解，只管发笑，心里也不免疑惑起来，口里只说：“我何曾说什么？你不过要捏我的错儿罢了。你倒说出来我听听。”宝钗笑道：“你还装憨儿。昨儿行酒令你说的是什么？我竟不知那里来的。”黛玉一想，方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那《牡丹亭》、《西厢记》说了两句，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宝钗笑道：“我也不知道，听你说的怪生的，所以请教你。”黛玉道：“好姐姐，你别说与别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宝钗见他羞得满脸飞红，满口央告，便不肯再往下追问，因拉他坐下吃茶，款款的告诉他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都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是偷背着我们看，我们却也偷背着他们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丢开了。所以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踏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一席话，说的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strong>（第四十二回）</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两人是何时开始看的《西厢记》？黛玉是长大以后，应该是在青春期, 可能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晚的。宝钗是从小就看。大概在七八岁左右，恐怕是全书的小姐中最早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了以后有何感想？黛玉的感想是“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宝钗的感想是“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和谁一起看？黛玉只和宝玉一起看，因为书是宝玉带来的。宝钗则和家里其他女生一起看，还知道男生们也在看，而且在瞒着女生看。有趣的是，男生也知道女生在看，而且在瞒着男生看！男女双方都知道对方在看，这不稀奇，但双方居然还知道对方在瞒着本方看，这就有点儿热闹了。不难看出，薛家这些“住在一起&#8221;的青年男女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互动”。多年之后，宝钗还意犹未尽、津津乐道。她那超强的情报刺探能力，恐怕也和小时候就操练过的这种“互动”有些关系。她窃听小红的私语，以及听到后产生的感慨，就很说明问题。请看第二十七回的描写：</span></p>
<p><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span></strong></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可以看出，宝钗的这次窃听很娴熟很成功，她对“奸淫狗盗”之徒的心理也很熟悉很理解，她的“心机”当然也“不错”，甚至比对方那两个“心机不错”的“奸淫狗盗”之徒加起来都更加地“不错”。原因很简单，这不过是她七八岁就玩剩下的东东，稍稍施展就够了，岂能栽在小红等“后学”手中？这次驾轻就熟的窃听，也告诉读者薛家的男女们当年是如何发觉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看的。</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看完以后干了什么？黛玉用书里的句子和宝玉互相开玩笑，但宝玉的玩笑一过火，她马上喝斥，不留一点儿地步。她还不知避讳，在酒席上说了出来，被宝钗盯上了。她在梨香院外听曲，想起《西厢记》中的句子，联想到古诗和古词中的美、青春、生命流逝之句，不禁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她想起有父母的好处，自叹比《西厢记》中的双文还要命薄。宝琴作十首怀古诗，引用了《西厢记》、《牡丹亭》的典故，宝钗又要干涉，黛玉为之辩护。</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而宝钗呢？不知道她和家里的男生女生干了什么，被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称得上是全书最大规模、最严厉的一场“扫黄”运动。有趣的是，薛家的家教是四大家族中比较稀松的，外号“薛大傻子”的薛蟠就是其教育成果。贾府家教之严，当在薛家之上，仍然没有发现宝玉黛玉偷看《西厢记》之类的书，为什么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会被发现？</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觉得，宝钗和她家里的男生女生肯定是“互动”得太厉害，做出了一些十分出格的事情，以至于把家教相对稀松的家长们都给惹急了。如果他们只是象黛玉宝玉那样，互相开开玩笑的话，怎能引起这样的轰动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干了些出格的事，也不一定能引起这样的轰动。比如说贾芸小红的“丢手帕”游戏，以及宝玉和那位“贤良”的袭人之间的“试验”，不都是很出格、很惊险的吗？而且这些事都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密不透风，又发生在家教相对较严的贾府，却没有引起一丁点儿的风波。薛家男女们的“互动”，怎么就能让家教相对稀松的薛家家长们忍无可忍、必须“严打”了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很明显，薛家男女们的这个“互动”绝对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更严重，否则也不会在更宽松的环境里遭到更严厉的“扫黄打非”。</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难想象。即使在今天，几个共享毛片或“花花公子”的男孩子，兴奋之余，如果发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们也在偷看毛片或“花花公子”，甚至在瞒着男孩们看的话，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需要强调的是，双方甚至还知道对方已经知道我方在看，而且在瞒着对方看，而且已经知道我方也已经知道对方在看、而且在瞒着我方在看……哈哈，成了绕口令了！总之，总而言之，一言以蔽之，这层窗户纸已经破烂不堪、形同虚设了。在这种情况下，难道男女双方会以礼相待、相安无事？果真如此，双方一开始就不会去关心甚至刺探对方的“动态”。了解对方的“动态”之后，难道双方只是心照不宣地笑笑，理解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如果不是的话，嘿嘿，就不用我再说什么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薛家当年一定有过一场不足为外人道的大风波或者“扫黄运动”了。但我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猜不出那位“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的宝钗能搞出何等“精致的淘气”来，只能肯定一点：她的问题，至少要比宝玉和袭人那次“试了一回”严重。“袭为钗副”嘛。袭人既然“试了一回”，宝钗怎么着也得“爽了一回”吧。如果没能“爽”，那也得是“试了几回”才行，总之她必须超过自己的“副手”，否则不成了“钗为袭副”吗？同理，袭人那次既然“无人撞见”，宝钗怎么着也得被人撞见一次两次，掀起一些波澜吧。当然，她的确被人撞见了，而且还挨了打，确实比其“副手”袭人要高明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所以，宝钗不可能是处女。其“副手”袭人尚且不是，宝钗这位“主力”就应该更加地、更早地、更猛烈地、更深入地不是！</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和薛宝钗在“成熟度”方面的差距，也是这场风波的一个证据。</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我们知道，薛蟠比薛宝钗年长，又爱在外面惹事生非，甚至还打死过人，抢了个美女回家，应该也算见过世面的。可他到了薛宝钗面前，幼稚得就象个小屁孩儿。薛宝钗比薛蟠读书更多，可仅仅是读书更多, 不经历实际生活的话，只会使人变成书呆子，显得更不成熟。因此，除了读书之外, 一定有其它的因素, 特别是亲身经历过一些人生波折，才会造成薛宝钗&#8221;反超&#8221;薛蟠的奇特局面。当年那次“扫黄运动”，很可能就是使薛宝钗迅速成熟起来的重要原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薛蟠应该没有参加那场轰轰烈烈的“读书运动”，因为他长大以后还把“唐寅”搞成“庚黄”，怎能欣赏那“词句惊人”的《西厢记》？因此他也就没有挨打，始终保持着少爷的体格和脾气，“抗击打力”很低，一触便倒，连哭带叫，不象是吃过亏的，还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他挨揍以后，才能痛改前非，干起了正经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应该是“读书运动”的参与者，因为她识字很多，又是个“淘气的”，甚至还不是一般的淘气，而是“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所以她肯定参与了，保不齐还是个领头儿的，因此就免不了挨一顿臭揍，体验到了切肤之痛。她之所以精通棒伤药的使用，可能也与此有关。所以，她才能深刻反思，积极调整，从而迅速地成熟起来，甚至比她哥还成熟，以至于不象个少女，倒象个少妇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也难怪，这场&#8221;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8221;的风波，肯定比“小柳”的拳脚厉害多了。经历这场风波的宝钗，当然要比她的“童子哥”成熟得更快。另外，她的“丰美”、“体丰”以及和宝玉第一次过夫妻生活时的成熟表现，于此也有了很好的解释。宝钗这番表白，真是自暴其丑啊！</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总之，宝钗这种与年龄、身份都不符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明显带有一种“改造”或“调整”过的痕迹，这通常只有受过较大挫折、经历较大坎坷的人才会有。童年时期的这次教训，就是她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至少对她的性格变异影响很大。</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至于黛玉，无论什么样的书，她都只取其文字精辟之处，对跳墙上房、叠被铺床之类的情节具有很强的“扬弃”能力。只要宝玉一触及这方面，她立即声色俱厉地予以制止。同样的书，雅人看，自是雅趣十足、余香满口的好书。俗人看，却成了淫奔移性、“不好救了”的杂书。同样一句“银样蜡枪头”，当黛玉天真烂漫地说出来打趣宝玉时，是多么的雅致有趣。而对于过来人来讲，它又有另一种特殊含义。这位纯真无邪的林姑娘就这么傻呵呵地说出来，实在是太可爱了！无论多粗俗的话，由她一说，就变得十分雅致。我每每看到此处，都恨不能跳入书中，抱住这个单纯的“傻”姑娘狠狠亲上两下！所谓“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问题，根本不会发生在黛玉身上！如果她真是那样的人，根本就不用看什么《西厢记》，只凭她天天和宝玉形影不离，耳鬓厮磨，也早和宝玉“试上一回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刚看不久，自然熟悉。而宝钗时隔多年，竟仍然烂熟于胸，一听就知道出自何处，真是令人惊叹！难道曾经复习过？还是当时的印象就很深？我觉得应该是后者。这些句子早在当时就融入了她的内心世界，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就是她为什么会有“移了性情，就不好救了”的切身体会。儿时的教训，估计是十分深刻的，以至于多年以后，想起那“移了性情”的魔力，回味那“不好救了”的痛苦时，她仍然心有余悸。而黛玉只觉得“词句惊人，余香满口”，并没有发现有“移了性情”的作用，所以口无遮拦，不知避讳，不但和宝玉互相开玩笑，还当着一大家子的面，在饭桌上说了出来，但仍然没被在座的其他人察觉，偏被“有心人”宝钗给盯上了。黛玉的“小孩子家口无遮拦”，说明她心里没鬼。别人无动于衷，看来他们心里也没鬼。而宝钗的敏锐和“有心”，正说明鬼在她心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黛玉听见宝钗指出自己的错，自愧有失检点，所以“心下暗伏”，一点儿反击、争斗的心情都没有，反而“上来搂着宝钗”，撒起娇来。然后不再设防，轻而易举地让宝钗占据了道德优势，恭听了一篇言不由衷的说教。其实，以她的聪明，稍微一留心，就可以意识到宝钗已经自暴其丑，而且情节比自己严重得多，却来教训自己，真可谓“百步笑五十步”了。可惜黛玉是闻过则改的君子。别人的议论，只要有一言可取，黛玉便谦虚受教，典型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倒打一耙，反去挑对方的错。宝钗关于淑女的演讲中的道理，黛玉早已身体力行，所以觉得她讲的真好真对，于是不再当她“藏奸”，反认她是一个正经好人。从此对她推心置腹、坦诚相待。</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宝钗却在耍外交手腕。她是个外交天才，揣摩人心、对症下药的本领，在全书独一无二，恐怕只有《水浒》中的“及时雨”宋江才能媲美，湘云缺钱，充不起豪爽，她便予以周密安排，把湘云感动得象见了亲人一样。赵姨娘求平等，宝钗送礼时也不冷落她，令她兴奋地去找王夫人讨好。邢岫烟寄人篱下，缺衣少钱，宝钗加以周济。贾母最喜马屁，宝钗就敬献全书水平最高的马屁，喜得贾母直夸<strong>“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strong>（第三十五回）。黛玉是个君子，别的东西是无法打动她的，只有用真理、正义、道德、诚实去对待她，占据道德优势，才能获得她的尊敬和信任，为自己所用。</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从这个典型例子可以看出双方的为人：黛玉推心置腹，宝钗虚虚实实。黛玉闻过则改，宝钗自曝其丑。黛玉天真烂漫，宝钗经验丰富。</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其实，只要仔细分析一下青春期少女的心理特征，就不难发现，黛玉具有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非常健康，而宝钗则处处违背青春期少女的一切心理特征，十分变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心理健康、发育正常的花季少女都有一些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真诚、天真烂漫、纯洁、温柔、单纯、感性、心肠软。不太好的有：敏感、柔弱、小性儿、爱哭等等。这些特点，黛玉全有，宝钗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花季少女们最不常见的性格特点，好的有：沉稳、清心寡欲等。不好的有：城府、野心、冷酷无情、势利、拍马、撒谎等。这些特点，宝钗全有，黛玉全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她看到薛蟠的小像而发笑一节，显得颇有人情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具有这样变态的心理特征呢？当然不能排除七八岁时挨的那一顿臭揍。那次的教训，必定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使她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学会调整自己，成为一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物。但如果只是这样一个原因，她就很有些可怜、可叹了，作者也不应该给她“国贼禄鬼”的评语。实际上，宝钗的变态人格并不完全来自她童年的那次挫折，而有更早更深层更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体内天生的一股热毒。</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请看第七回的原文：&#8230;(待续)</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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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评论》第一卷 &#8220;人物篇&#8221; 稀世之美 林黛玉 (第一章 黛玉的容貌 续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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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Feb 2010 02:16:54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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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再看“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p>
<p>先说说比干之心。</p>
<p>比干是古今头号“死忠之臣”，是谏臣的完美榜样，即所谓“谏臣极则”者。据《史记》记载，当年纣王昏暴，国势已去，其他王族纷纷逃亡或投周时，比干却选择人臣之大义，不顾生死，连续进谏三日而不去。纣王恼羞成怒地问：你为什么这么坚持？比干答曰：身为大臣，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轻蔑地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你现在也学他。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气急败坏：好！靠！你还真成个圣人了！常说圣人心有七窍，我有点不信，正好借你来长长见识！遂命人将比干剖胸取心。比干之惨死，断绝了人们对商朝最后的一丝感情和希望，甚至连军队都倒戈相向。比干遭害后，其子避难长林，暂以“林”为姓。后来受周武王封赏并正式赐姓为“林”，比干便成为林氏之祖。林如海、林黛玉自然也是比干的后代。相传比干死后被封为文曲星，成了“才子”之神。可能也是凑巧，林如海便是个大才子，黛玉则是当之无愧的才女。书中另外有一位被大书特书的林四娘，则是个“死忠之臣”。林之孝两口子虽然平庸，但却生了个深得凤姐赏识和重用的小红。</p>
<p><span id="more-338"></span></p>
<p>比干有七窍玲珑之心，又是文曲星，应该很聪明了，可他不分对象地冒死相谏，实在是不够聪明，简直是死心眼，连一窍都不通，何况七窍呢？比干这种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聪明”和“糊涂”兼而有之的特性，恰恰也是黛玉的特点。而黛玉的心较之比干居然还多出一窍，那自然是更加的玲珑剔透了。黛玉也确实有一种天生的、超乎寻常的灵透。一般人意识不到的，黛玉早已感受到了。别的女人有第六感，黛玉简直还有第七感。今日之行为心理学，便是从人的细微表情和下意识动作中分析其内心世界，而黛玉无疑是行为心理学的大师。她精准的眼光和敏锐的感受，使一切欢声笑语、人情世故背后的风刀霜剑、自私阴毒赤裸裸地暴露无遗。很多人说她多心、多愁善感、无病呻吟，甚至她自己有时都不愿相信这个第七感觉，自认“多心”，把人看得太坏了。可叹的是，她的“多心”和担忧，即使残酷得令人难以置信，最终仍然全都变成现实。所以黛玉并不是多心，她从来没有多心过，她只是看得太透、看得太敏锐了而已。但黛玉的死心眼却一点也不亚于祖先比干，看得再透，也是坚决不改。最终求仁得仁。她也是一个怀玲珑之心、取死忠之义的人物。</p>
<p>最后来看西施之病。</p>
<p>病从来就不是美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西施之病，传为千古佳话的“西子捧心”。东施模仿的便是她皱眉捧心的病态，令人哭笑不得，也更加突出了西子捧心之美。而黛玉之病居然比西子之病还要胜过三分，这是指什么呢？我个人认为，是指“病因”。西施的病是不折不扣的心口疼，是健康问题，而林妹妹的“病”是什么问题引起来的呢？书中有十分精彩的描写:</p>
<p><strong>宝玉点头叹道：“好妹妹，你别哄我。果然不明白这话，不但我素日之意白用了，且连你素日待我之意也都辜负了。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林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竟有万句言语，满心要说，只是半个字也不能吐，却怔怔的望着他。此时宝玉心中也有万句言语，不知从那一句上说起，却也怔怔的望着黛玉。</strong>(第三十二回)</p>
<p>书上写得很明白，林姑娘的“病”是“不放心”引起来的，和健康无关，而与爱情有关。这个病源，只有宝玉一人最清楚，甚至林姑娘自己都不敢正视。这其实就是那先天而来的“五内中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是洒泪以报甘露之恩的“心事”和使命。西施的病则纯粹是健康问题。她有爱情吗？很难讲。如果有，也只能是和范蠡相爱。而这二人居然在相爱中作出献美、迷惑吴王等事情，想想真是令人毛骨竦然，所以还是没有的好。黛玉之病胜过西施三分，就是胜在“病”的根源上。诸位想想，因为健康问题皱眉捧心，和因为爱情、不放心而皱眉捧心，哪个更美？三分太少，七分不多，十分才合适。</p>
<p>黛玉的这种“病”，倒是比“健康”更美。其实，有些爱情的确是如痴如狂，如生了病似的。“健康”或“正常”的恋爱，通常是为生活、为事业、为将来而搞的一笔投资、一笔交易。很现实，很理智，与爱情关系不大。如果一个人一生从来没有为爱情生过一场病，这个人其实是很可怜的。</p>
<p>黛玉的身体并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么脆弱。她回去办丧事，旅途劳顿外加丧父之痛，仍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只要能回一趟南方，能离开贾府这个势利场，她便身心愉快、毫无病态了。还有她的所谓“不足之症”，其实是天生体弱，从小又操劳过度，没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所致。有许多读者认为黛玉从小就被娇生惯养，这是误解。黛玉实际上并没有被娇惯，因为林家根本就没人娇惯孩子。林如海很不会照顾家人，他的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是个工作重于家庭的人，否则也不至于一家子都病死：先是儿子，然后是夫人，送走黛玉后，他自己也步妻儿后尘，一病而亡。贾敏是在黛玉很小的时候就病了，不但不能娇惯黛玉，甚至还要黛玉照顾她。黛玉既照顾母亲，又照顾父亲，而且还给父亲送终，堪称是林家的顶梁柱，什么时候被娇惯过？谁娇惯她？难道是被家里的仆人们娇惯了？林家根本没有什么能干的仆人。黛玉带到贾府的应该就是最好用的几个人了，结果怎么样？在贾母看来，根本就不堪用，还得另派人。黛玉的童年实在是不轻松，书上明白地记着：黛玉小小年纪，就亲自侍奉母亲，“侍汤奉药，守丧尽哀”。另外还要读书，其负担之重，几近于今日之独生子女，只是少了个几十斤重的书包而已。她的老师雨村之所以教得轻松，不是功课少，而是黛玉聪明，过目不忘而已。她连《四书》都读完了，比贾府三春和宝玉学得都多，这功课能算少吗？直到母亲去世，她哀痛过伤，本自怯弱多病的，触犯旧症，才得休学。没多久又因贾母催、父亲催，不得不去贾府。结果被人看成是有“不足之症”。</p>
<p>这个“不足之症”在黛玉进了贾府以后也没有改观。第一天她便被迫改了吃茶和吃饭的次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并不是用锦衣玉食、华屋香车就可以改变的。很多长期在北方生活的南方人，或定居国外多年的游子，都有切身体会。黛玉第一天便被迫改习惯，以后这种方方面面的细节变化肯定少不了，即使书中没有再详细交代，我们也不难想象。比如说她“<strong>平素十顿饭只好吃五顿，众人也不着意了</strong>”，就是一个例子。有的读者以为她天天锦衣玉食，应当很舒服，其实这也是因人而异。有的人适应能力强，无论到哪里都吃得饱、睡得着。黛玉则不属于这一类。对于她来讲，贾府的锦衣玉食，还远不如故乡的一碗粥。贾府的雕梁画栋，远不如家里的一间小屋。贾府的各种珍宝，也不如故乡的一个泥娃娃。她回去探父病、办丧事，都是伤心耗神的事情（宝玉还担心她不定哭得怎样呢），再加上旅途之劳顿，即便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也该精疲力尽了，换了黛玉，还不得吐血而亡？可她居然出落得“越发超逸了”。可见她并不是娇生惯养、体弱多病之人，只是需要回趟家，或者有一个自己的小天地而已。另外也可以看出她的办事能力。虽然有贾琏帮助，但贾琏的能力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一切内闱之事贾琏也都不能干预。其它重大事情，归根结底也都是要由林家的人决定，不可能让贾琏做主。后文紫鹃试玉时，证明林家其他人已死绝了。所以，林如海的丧事必是由黛玉主持的。这么小的年纪，还未出阁，就主持父亲丧事，这种经历在全书所有人物中是绝无仅有的，虽凤姐亦不及也。</p>
<p>总之，黛玉虽然不是体格强壮的人，但也不象很多人误解的那样弱不禁风。除了在天上被神瑛侍者“娇惯”（浇灌），在地上被宝玉和紫鹃“娇惯”外，从小到大，并没有人真正地悉心照料过她。反之，在贾母淘气摔破脑门、宝钗看杂书被大人教训的年龄，她却在照料病中的母亲，并且读完了《四书》。她先天不足，后天失养，故显得体弱。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适应，无需奢华富贵，她也能一天天地“越发超逸”了。她所谓的“病”，只是“不放心”而已，不是健康问题。</p>
<p>关于黛玉的相貌的这段文字，灵动非常，神韵十足，实在是中国古今文学中少见的容貌描写，值得大评特评。黛玉的外在美还有很多别的可评之处，例如她“摇摇摆摆”走来的样子，令人不敢喘大气，生怕“吹倒”了她。她规规矩矩的睡相，给人感觉十分的乖，而湘云却把“一弯雪白的膀子”撂在被外。她大笑后头发有些乱，宝玉一个眼神儿，她便马上整理。她可以说是全书中最规矩、最有大家闺秀风度的姑娘了。即使和宝玉躺在一个床上，也很有分寸，同床而不共枕，说的都是雅致的玩笑，而且也没有一丁点儿肌肤之亲，真是典型的“亲而不狎”。</p>
<p>容貌，是很多人对黛玉的第一个误解。她的容貌应该是“迷人”的，而不是清纯脱俗的。而且她的“孪生姐妹”们也个个都是男人晕、女人恨的“狐媚子”。从容貌上看，清纯脱俗的应该是探春。对黛玉的第二个误解是娇生惯养和体弱多病，我也做了说明。下面就来说说对黛玉的第三个误解：她的“小性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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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真、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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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3:5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笔下生花]]></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梦的价值]]></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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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 </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后者一意为专爱&#124;爱情，一意为博爱&#124;同情。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124;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124;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span id="more-272"></span></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strong> </strong></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strong>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strong></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可以道里计</span></strong>。（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后者一意为专爱|爱情，一意为博爱|同情</span></strong>。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strong>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strong></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strong>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strong></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strong> 结语：</strong></p>
<p>浮生读红六年，红龄不长。大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恐为人所笑矣。本欲改为《我品到的红楼真味：真、爱、美》，复思也应无人将我的一家之言作学界定见，“我品到的”又成赘语，复归原题。</p>
<p>红楼梦的“价值”，即所谓的“意义”，从来就很难确定。大才不器。这个民族的异端们从来都在被后代归类又总是归不了类，想贴个不拘什么“意义”的定论，好扔神坛上晾着，又总盖不了棺。又岂止是《红楼梦》。而古往今来被大多数国人有意无意地遵从的、用来探究“意义”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只在乎“应该反映”什么。不注重真相是什么。作品又恰恰只有忏悔，没有教诲；只有真相，没有瞒骗；只有问题，没有答案。你让它切合什么“意义”呢？怎不气煞人也么哥。</p>
<p>说破大天，《红楼梦》也就是一部小说。但我从未认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上的价值意义总归较低，头等不压众，比不上权力本位的价值观中的“经邦济世”、“为往世继绝学”等政治意义。但一些口称爱重红楼梦者，却每如此想。二百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摇铃打鼓混折腾，硬将之拖上“史学”“政治学”的“庙堂”，非要赋予“更崇高”的意义（反清复明，阶级斗争）；或以“伟人也是人”为辞，追究作者不够崇高的动机（骂皇帝，泄私愤，报家仇，抢情人），呶呶然以为得计。他们忘记了，越追求卑鄙 的“动机”和伟大“意义”，越离于大道。不知何时是个了局的“意义”之争中，唯一没被怀疑的就是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就是“王朝政治”唯一的、终极的意义。但难道王朝政治才有终极意义？作者就不能为了美，为了真情，为了所爱的可爱的人，去写什么吗？</p>
<p>我在红楼梦中看到最可宝贵的，却是至今仍能令灵魂栖居的真，爱，美。虽然在“流言家见宫闱秘事”的特种“讲坛”中，我看不到求真；在“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学术”辩难中，我看不到大爱；在“钗黛之争”中，我看不到审美。这真是一幕幕永远没尽头的讽刺剧，不断反衬着《红楼梦》这个充满了杰出高贵品质的民族异端。文学而偏不能被文学研究者承认为文学，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认他乡是故乡”。</p>
<p>《红楼梦》不是完美的。</p>
<p>它讴歌青春，但青春的力量是有限的，本身不能成为信仰。它痛恨自由生命的被设置，宝玉决绝出家，却在青春梦醒后无路可以走，而道路只能等待后人开创。它对极具审美价值的生活细节的描写，在用“美”熏陶感染读者的同时，也为读者了解历史和文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子，但这不是锦绣堆中信手拈来的明珠，却是废墟上硕果仅存的孑遗。仅靠一本《红楼梦》是绝不能滋养出另一本《红楼梦》的。</p>
<p>《红楼梦》不是万能的。</p>
<p>甚至只要权力本位的价值评价体系存在一天，它就一天真正地“无用”。曾经，为了让它“有用”，蔡孑民将它拉入排满革-命。但双十节纪念中，有否礼赞红楼梦一项呢？曾经，为了让它“有用”，无数的人把它往阶-级-斗-争上拉，但《阶-级-斗争-史》可能铭记红楼梦的“反封建功绩”吗？“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论断在红学界内影响极大，但下论断者绝对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军事理论家”，而不可能是“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红学家”，如此等等，折射出的又岂止是文学。这不是曹高二公的悲哀，是我们的悲哀。</p>
<p>《红楼梦》是可爱的。</p>
<p>因为它拥有真，爱，美。它理应得到我对它无可言说的爱。</p>
<p>（浮生何所寄，２００９.９.８完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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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晴雯之死 &#8211; 王昆仑 (转贴自：中国红楼梦研究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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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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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晴雯之死是《红楼梦》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大观园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作者对于凤姐、宝钗、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作者对自己所偏爱的人物，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作者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一）晴雯之死是《<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全书中的一件大事。晴雯之死和宝玉挨打是《红楼梦》故事发展过程中两个高峰，两个转折点。宝玉挨父亲贾政的毒打，是父亲贾政的同志思想和儿子宝玉的叛逆思想多年冲突的大爆 发。可是这一场血战的结局怎么样？由贾政和儿子宝玉的冲突，一边而为贾政于他的母亲贾母、他的妻子王夫人的冲突。既引起了统治者内部矛盾的爆发，贾政想一 顿大板把一个叛逆种子及早消灭的意图，就不能实现了。而且适得其反，宝玉在祖母的掩护下，不但保存了性命，还更得到发展他的性格&#8212;-在<span>大观园</span>里女儿队中逍遥自在的空隙。然而，敌对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贾宝玉和那些女孩儿所获得的只是燕处危堂的安乐，寒云晴雾笼罩下小绿洲上的自由。要扑灭叛逆和要争取自由的 对峙与矛盾问题并没有解决，因而无可幸免地会再发展出来另一个突然的事变，这就是作为母亲王夫人继父亲之后，又给了儿子宝玉以更残酷的打击&#8212;-逼死晴 雯和扫荡贾府青年乐园的大观园。晴雯是这一战役中最主要的牺牲者。晴雯之死就是预言了宝、黛恋爱之必归失败，宝玉之必出于逃亡。</p>
<p><span id="more-232"></span></p>
<p>晴雯在全书中占的篇幅不及袭人的二分之一。但《红楼梦》<span>作者</span>对于凤姐、<span>宝钗</span>、探春、平儿、袭人是采取政治史的写法，而对于黛玉、晴雯、司琪、芳官、尤三姐，确实几首极哀艳的诗篇。一个<span>作者</span>对自己所偏爱的<span>人物</span>， 往往禁抑不住主观情感之汹涌，不期然而流入吟咏式的抒写，使得读者也跟着他歌唱，跟着他悲哭，不能冷静旁观。贾元春从一般高门闺秀地位上再上升成为贵妃， 作了贵族家庭献给皇室的『祭祀的羔羊』，青年守寡的大奶奶李纨，只能『古井无波』地作成一个『完整』的礼教牺牲品。她们岂不可怜？可是对她们除了描写内心 痛苦，并没有什么激烈斗争可以歌颂。然而对于丫鬟晴雯优美的性格，强烈的反抗，惨痛的牺牲，<span>作者</span>的笔端，就随时充满了欣赏、抚爱、忿怒和痛惜之情。从前的批注者说：『晴雯者，情文也。』</p>
<p>过去有的读者说：平儿使人爱，鸳鸯使人敬，袭人使人怜。对于晴雯呢，这些观念都用不上。然而她的性格偏能在很久以来就唤起多少读者衷心的共鸣。你认为这 丫鬟太娇纵了吗？但你心里本不把她看成一个奴才，而且你正憎厌着那些奴仆群中的卑鄙、下流。当她在讽刺人或骂人的时候，你也正想发泄几句吧？你也许惋惜这 丫鬟太不计较成败得失了，然而仔细想想，袭人那样『温柔和顺』是有她自己十分明确的目的的；你觉得若叫晴雯也得到一个宝玉侍妾的地位就算是胜利吗？你一边 读着她的传记，一边被她的坦白无私的爽朗情怀所吸引，被她的热情勇敢所震惊，总愿意多看到她又真诚、又美丽、喜笑怒骂的姿容，多听到她正直响亮的声音。只 有在和晴雯姑娘相处的时候，才能扫开贾府那种阴湿腐朽的气氛吧！</p>
<p>黛玉之死是一步一步走向枯萎，晴雯之死是骤然遭遇到残暴的摧折；所以黛玉之死的标题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而晴雯之死却大书特书『俏丫鬟抱屈夭风 流』。读者对于黛玉之死在心理上是具有预期状态的，而晴雯之死却给读者情绪上以外的打击，激起人们中气如雷的忿怒。聪明的读者一看到王夫人对于晴雯之深恶 痛绝，片刻不许停留地把她赶出去，就会叫一声『大事休矣』。岂有那样憎恨晴雯而能容纳黛玉之理？宝玉是那样痛心，那样忿恨，却又无法挽救。既不能战胜，又 不肯屈服，除了逃亡，他将来还有什么道路可走？</p>
<p>读者认为：我们何不幸而不能看到原作者曹雪芹亲笔写出黛玉之死？可是，也认为：又何幸而还能看见作者亲笔写出晴雯之死啊！<br />
（二）</p>
<p>晴雯是一个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她只是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 带她到贾府中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晴雯也是由于贾母的欣赏而 赏给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她随和宝玉很接近，却没有被内定为宝玉将来的侍妾，她的身份始终是一个丫鬟，这是和袭人大不相同之处。</p>
<p>宝玉房中八个大丫鬟，晴雯的地位仅次于袭人。真正粗杂事情如喂鸟、浇花、管茶炉以及扫地、端饭等等，无须她来做，但真正宝玉『贴身』的事，袭人自是第一个 负责者和当权者。袭人以外还有麝月，再以下还有秋纹、碧痕等，譬如补床叠被，拿衣服用具，弄薰笼，放镜套等等，晴雯也不经常担任；所以她在怡红院中竟是一 个『富贵闲人』。人人都知道她『脾气傲慢』，小丫头老婆子们不敢得罪她，袭人、麝月等也不和她计较。</p>
<p>王熙凤曾说过：『若论这些丫头，总共比起来，都没有晴雯生得好。』这样看来，恐怕晴雯竟是大观园中第一个美丽的丫鬟了。可是，王熙凤虽然长得美，她偏要说 自己是『贴糊了的卷子』。刑夫人眼中的鸳鸯却态度谨严敦厚。袭人是有地位的大丫鬟，长得也不会太差，但她偏能做的谦逊平庸。唯有我们这位『俏丫鬟』晴雯姑 娘，却显得锋芒毕露，既美又娇。她不学袭人那样控制宝玉，顺应环境、内收羽翼、外结奥援。有不屑于像小红那样奔竞钻营，不遗余力。她对别人干的一些什么鬼 祟勾当，一看就穿，而且常脱口而出地揭露。有一次在院子里遇到正在为钻凤姐门路而兴奋的小红，晴雯就迎头一顿抢白&#8212;-</p>
<p>『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个样！……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好的呢！』（见第二十七回）</p>
<p>秋纹偶然得到王夫人赏赐了两件旧衣服，正在扬扬得益，晴雯却想起王夫人曾把好衣服赏赐过袭人的事，她说&#8212;-</p>
<p>『呸！好没见识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冲有脸呢！』……『……一样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见第三十七回）</p>
<p>同是丫鬟，偏又被分出『谁比谁高』的等级，晴雯感到不服。得到一点剩下的东西就那样兴奋，更觉得可耻。她的确有『饥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至于得罪袭人、 冒犯了王夫人，全部在意。在病中，晴雯听说偷盗平儿手镯的是怡红院中的小丫头坠儿，她就怒火上冲，把坠儿叫来床前痛骂；不听人劝阻，假称宝玉的意思，立即 把坠儿撵了出去。晴雯为什么如此暴躁？为什么如此容不得一个小丫头？她说：『眼皮子又浅，瓜子又轻，打嘴现世的！』这就是说坠儿是一个品质恶劣的小偷，见 了财货就为穷人丢脸的败类，不受污染、嫉恶如仇的晴雯决不能容忍。至于对芳官的干妈经常克扣芳官的月费，又压制芳官，以及小丫头春燕的娘那种唯利是图，晴 雯当然是不加犹豫地大喊着『撵出去！』</p>
<p>作者写袭人有自己的意图，可是晴雯的意识中心是什么？她自始至终表现着被压迫在封建统治下反抗者的本质&#8212;-骨气。在小姐们中林黛玉有骨气。但晴雯是贫 民，是孤儿，是丫鬟，因此晴雯的性格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奴才们掐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p>
<p>作者把晴雯写成与袭人对立的典型。晴雯自始至终鄙视袭人，和袭人对抗。和袭人对抗不就是和王夫人对抗吗？她常常大胆而尖锐地指摘、讥讽袭人、麝月、秋纹、 碧痕及小红等人的各种各样的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一直到最后，对无理的搜查、凭空的诬陷，这倔强的少女始终是 坚决不屈服。<br />
（四）</p>
<p>我们可以再从宝玉温书、晴雯得病和晴雯补裘这些生活故事中，来观察晴雯与宝玉的相处关系。有一天夜晚，怡红院中到了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小丫头跑 来报信，叫宝玉小心明早贾政要盘考他的书，宝玉听了『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儿」的一般，等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想来想去，别无他法，且理熟 了书，预备明儿盘考』。于是怡红院里立即紧张起来。大丫鬟们为宝玉担心，忙着『剪烛斟茶』；小丫环们坐夜伺候，，一个个困眼朦胧，前仰后合。而宝玉呢，他 的心偏又不安不到书上，又怕熬坏了她们，又怕哪一个穿少了衣服受冻；袭人、麝月更急得无可如何，只求『小祖宗』少管闲事，好好读书吧。这时候&#8212;-</p>
<p>……只听春燕秋纹从后房门跑进来，口内喊说：『不好了！一个人打墙上跳下来了！』……晴雯因见宝玉读书苦恼，劳费一夜神思，明日也未必妥当，心下正要替 宝玉想个主意，好脱此难。忽然碰着这一惊，，便生计向宝玉道：『趁这个机会，快装病，只说吓着了。』这话正中宝玉心怀。因叫起上夜的来，打着灯笼，各处搜 寻……。（见第七十三回）</p>
<p>这样不闹得大张晓喻起来了吗？请问就趁此强调宝玉已吓得『脸色都变了，满身发热』，并到王夫人处要药，最后传到贾母耳中，宝玉就此过了一关。一个小小故 事足以叫人看到晴雯的关心宝玉与袭人麝月不同，她既了解宝玉，又善于抓住机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晴雯与宝玉的平时相处，也是一任自然，毫无心机的。作 者曾写过一段极其美丽动人的怡红院灯前月下的小景&#8212;-</p>
<p>……宝玉看着晴雯麝月二人打点妥当。送去之后，晴雯麝月皆卸罢惨妆，脱换过裙袄。晴雯只在薰笼上围坐，麝月笑道：『你今儿别装小姐了，我劝你也动一动 儿。』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麝月早已放下廉幔，，移灯炷香，服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 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麝月笑道：『你们俩个别睡，说着话儿，我出去走走回来。』晴雯笑道：『外头有个鬼等着呢。』宝玉道：『外头自然有大月亮 的。』……晴雯等他出去，便欲唬他玩耍，仗着素日比别人气壮，不畏寒冷，也不披衣，只穿着小袄，便蹑手蹑脚的下了薰笼，随后出来，……只见月光如水。忽听 一阵微风，只觉浸肌透骨，不禁毛骨悚然。……一面正要唬他，只听宝玉在内高声说道：『晴雯出来了！』晴雯忙回身进来，笑道：『那里就唬死了他了？偏惯会这 么蝎蝎蛰蛰，老婆子的样儿！』宝玉笑道：『倒不是怕唬坏了他，头一件，你冻着也不好；……你来把我这边的被掖掖罢。』晴雯听说，就上来掖了一掖，伸手进 去，就渥一渥。宝玉笑道：『好冷手！我说看冻着！』一面又见晴雯两腮如胭脂一般，用手摸一摸，也觉冰冷。宝玉道：『快进被来渥渥罢。』……晴雯因方才一 冷，如今又一暖，不觉打了两个嚏喷。……（见第五十一回）</p>
<p>果然晴雯姑娘的病了。一天宝玉出去晚上回来，一进门就唉声顿足，原来他不小心把贾母所赐一件俄罗斯来的孔雀裘烧了一个洞，明早见不得老祖母，而外边匠人又不会织补，使大家束手无策，于是正在发着高烧病势沉重的晴雯只的奋勇『挣命』&#8212;-</p>
<p>……一面说，一面做起来，挽了一挽头发，披了衣裳，只觉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进，实实掌不住。待不做，又怕宝玉着急，少不得狠命咬牙捱着。……晴雯先将 里子拆开，……后依本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不上三五针，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宝玉在傍，一时又问：『吃些滚水不吃？』一时又命：『歇一歇。』一 时又拿一件灰鼠斗篷替他披在背上，一时又拿个枕头给他*着：……一时只听自呜钟已敲了四下，刚刚补完；……晴雯已咳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 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呦』了一声，就身不由主睡下了。（见第五十二回）</p>
<p>晴雯一方面容不得别人的卑污，一方面也见不得别人的急难。若说袭人『心中目中只有一个宝玉』，难道晴雯心中目中就不是只有一个宝玉吗？其所不同之处，只 在与袭人是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前途，而晴雯却是为了宝玉的利益。读了『补裘』故事的人只为这姑娘鼓勇服劳的一片忠诚所感动，晴雯对宝玉难道和那些为自己爬 高枝，向主子献殷勤的奴才们有共同之处吗？</p>
<p>（五）</p>
<p>置身于战场之中，游心于刹伐之外，并不是晴雯的耳聪目明不足以见闻到炮火的凶危，却由于她自幼孤零，身居微*，入得贾府之后，初得贾母赏识，后得宝玉重视，于是她严重的不平，胸中的反抗，随时禁不住地向外爆发。宝玉神游太虚境时，首先看到作者对于晴雯的介绍&#8212;-</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风流灵巧……（见第五回）</p>
<p>的确，像晴雯之蔑视邪恶，拒绝熏染， 既美丽，又有才能，必然为统治者所难容的。</p>
<p>试看王善宝家的&#8212;-那贾府最猖狂蛮横的狗腿子鼓动王夫人搜检大观园时是怎样说的，就可以知道晴雯在那些人眼中有多么可怕了&#8212;-</p>
<p>『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调调，大不成个体统！』（见第七十四回）</p>
<p>傻大姐在大观园中拾得绣春囊，不过是作者在写作方法上故意安排的一个小枢纽。行将没落的统治者要巩固，被压迫的后一代要成长、要自由，在这样矛盾形式 中，贾府统治者终不会允许大观园中的花长好、月长圆，甚至不允许这些敢于反抗的青年们长寿。作者兴高采烈地写了大观园的繁盛，也不免痛心疾首地写道大观园 的零落摔折。贾府的黑暗、淫污，并不会从那些男性身上唤起警惕来。贾瑞死去吧！贾珍、贾琏、贾蓉等任意荒唐去吧！有谁在赶到制的戒惧呢？可是一旦绣春囊出 现在大观园里，王夫人就非常惊慌了。连那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熙凤都吓得双膝下跪，含泪表白一番。王夫人对于住在大观园里那么多的小姐并不重视；最要紧的 是怕有人勾引坏了她那命根子宝玉。这时候一听王善宝家的说话，就『猛然触动』，『对了坎儿』，想起曾经见过『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 的…… 这丫头必就是她了』。王夫人心中既已获得了『假想犯』，她就立即把病中的晴雯叫了来&#8212;-</p>
<p>王夫人道：『……好好的宝玉，倘或叫这蹄子勾引坏了，那还了得。』……素日这些丫鬟皆知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今因连日不自在， 并没十分妆饰，自为无碍。……王夫人一见他钗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而且形容面貌恰是上月的那人，不觉勾起方才的火来。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 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你干的事，打量 我不知道呢！我且放着你，自然明儿揭你的皮！……』……因向王善保家的道：『你们进去，好生防他几日，不许他在宝玉房里睡觉．等我回过老太太，再处治 他。』喝声：『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br />
…… （见第七十四回）</p>
<p>据说是『忠厚宽和』、『吃斋念佛』，又向来『不多管家务』的王夫人，原来是这样态度凶狠、说话粗野的。在王夫人的决策下，以王善宝家的为急先锋的大扫荡开始了，晴雯成为第一个目标。请看晴雯是怎样地反抗&#8212;-</p>
<p>王宝善家的……于是先就到怡红院中，喝命关门。……王善保家的等搜了一回，……到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么不打开叫搜？』袭人方欲替晴雯开时，只 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王善宝家的也觉没趣儿，便紫胀了脸，说道：『姑娘， 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查；你们叫翻呢，我们就翻一翻，我们还许回太太去呢。那用急得这个样子！』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 油，便指着他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大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法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见第七 十四回）</p>
<p>晴雯显然是陷身于危境了。有先见之明的袭人早在金钏投井宝玉挨打之后就向王夫人身边上了密告，站稳了自己的脚步，而别人就不知不觉地做了她的垫脚石。王 夫人说她一生最嫌厌晴雯这样的人，她亲自到怡红院中去处理晴雯、芳官、四儿这批『妖精』，非常果断，毫不容情，竟像是怀着『狭路相逢』『你死我活』的仇 恨。她叫人把四日水米不曾沾唇、身染重病的晴雯从炕上拉下来，架了出去，接着又把四儿、芳官也一起撵走。</p>
<p>晴雯之无辜遭难，公子宝玉虽然心下恨不得也拼了一死，可是在母亲雷电震怒泰山压顶的威势之下，使他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后来宝玉偷到晴雯家中去谈看晴雯，那被认识所抛弃了的少女已经是独自睡在一领芦席上等待最后呼吸的停止。晴雯对宝玉最后的语言是&#8212;-</p>
<p>『……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见第七十七回）</p>
<p>她的声音就此噎住了。贫苦出身无文化教养的晴雯不懂得才子佳人的恋爱，高洁自尊的晴雯更不屑于干那些鬼祟下流的勾当。但在她心里却深藏着炙热的感情，不 是惨遭迫害，命在垂危，自己也不会意识及此。到了死别吞声的一霎那，她才猛然痛切地感觉到了。极度强烈的悲忿与留恋，使他咬下自己的指甲，脱下贴身的小袄 遗留给心爱的人。除此之外，她还能有什么？他还能作什么？</p>
<p>我把晴雯断作贾宝玉的第二个知己。</p>
<p>（六）</p>
<p>宝玉生命途中志同道合的伴侣自然是黛玉。除她之外，宝玉最可信赖的人就是晴雯了。在《红楼梦》书中屡次表示出宝玉与宝钗的人生观之抵触。宝玉又总想挣脱 袭人的束缚。因此宝玉尽可重视宝钗之才，羡慕宝钗之貌，享受袭人的服侍，承认袭人的尽心，可是他的心之深处，对宝钗是疏远，对袭人更是憎厌与疑忌。麝月、 秋纹、碧痕都是宝玉所说『袭人陶冶教育出来的』，那么除了晴雯，谁是真能和宝玉内心共鸣的呢？当宝玉挨打之后，急需有人去与黛玉一通消息，而这一使者，只 有晴雯，也就足见宝玉心上晴雯的地位了。</p>
<p>晴雯死了，宝玉在怡红院中完全陷于举目无亲之苦。宝玉眼睁睁看着晴雯孤立无援，含冤就死，使他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家庭、这个世界是多么残忍、阴险、可怕、 可恨；万般无奈的宝玉把自己的痛忿与幻想写进他祭祀晴雯的《芙蓉》中去。『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往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阁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 燕塞……』『固鬼蜮之为炎，岂神灵之有妒？毁波奴之口，对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把晴雯比作被朝廷排斥的贾谊，比作貌美遭忌的昭君，他要对那些 重伤陷害的奴才闷伸张讨伐，『毁口』『剖心』，为晴雯复仇。可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林黛玉以外谁能理解宝玉，同情晴雯呢？现实的世界掌握在正和宝玉敌对势力 的手里，他自己不也几乎被父亲打死吗？连生身的父母对自己都是如此的狠毒啊！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是能容许晴雯和自己这样的人生活下的了。他的心只能向着超出 现实的幻想飞去。象晴雯这样心胸高洁、爱憎分明的姑娘只好让她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吧！晴雯是被挤出这个世界以外了，宝玉自己还有多少牵连呢？于是等黛玉一 死，他在这个人间就真是快到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时候了。你们是善于控制现实的。好吧，这个家，这个世界就都让给你们吧！他逃到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身边 逍遥无累去了。王夫人、王善宝家的和袭人之流。对于排挤、铲除一个晴雯，犹能为之；然而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最后，换得了贾宝玉另一种坚决冷酷的还击！</p>
<p>晴雯已经成为读者长期以来心爱的人物。晴雯之死也是作者心上无可补偿的痛苦。不知他费了多少心机，留了多少眼泪，又发抒了多少幻想，才写出这样使人忿怒、 使人悲痛的杰出文字！更使人悲悼的是我们伟大的作者曹雪芹，可能就是在把『晴雯之死』写完不久，他自己也就丢下笔来，『泪尽而亡』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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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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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6:15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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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8211; 《芙蓉诔》——青春祭 (红楼梦中文网)</p>
<p>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p>
<p><span id="more-227"></span></p>
<p>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p>
<p>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p>
<p>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p>
<p>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p>
<p>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br />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p>
<p>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p>
<p>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p>
<p>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p>
<p>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p>
<p>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p>
<p>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p>
<p>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p>
<p>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p>
<p>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br />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p>
<p>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p>
<p>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p>
<p>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p>
<p>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p>
<p>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p>
<p>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br />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br />
　　青春的无忌，<br />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br />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br />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br />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br />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br />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br />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p>
<p>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br />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p>
<p>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p>
<p>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p>
<p>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p>
<p>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p>
<p>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p>
<p>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br />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p>
<p>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p>
<p>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p>
<p>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br />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p>
<p>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p>
<p>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p>
<p>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br />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p>
<p>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br />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br />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br />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br />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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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典藏]——二十六年后的回眸（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26-huimou.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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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54: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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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xzwmryg [ryg118@sohu]</p>
<p>我手里的《红楼梦》无法和玫瑰梦乡的那套红楼相比。它是1957年北京第一版，1959年北京第二版，1964年北京第三版，1981年第三印刷，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一套四册，定价：3.45元。它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们完全可以凭想象便知它的模样。并且，它已被我翻弄得不成样子，几近于面目全非；所以，照片就不必了。</p>
<p><span id="more-225"></span></p>
<p>一座沉浸在灰尘中的二层小楼，门的上方支立着“新华书店”四个字，字上面的红色油漆已经剥落，显得干枯而苍白。在一楼的一排柜台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时而蹲下时而躬着身子，隔着玻璃看着里面的书籍。过了一会，他站直了身子，踮起脚，对柜台里面的一位中年女营业员说：“阿姨，我买这套《红楼梦》”。他的手里攥着一张叠了又叠的五无钱。看着营业员将那套崭新的《红楼梦》用一张纸包好，少年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当他接过那书时，女营业员笑着对他说：“你能看懂么？”这话马上引来了周围其他成年人的目光。他的脸马上涨红了，低着头，一声不语地匆匆走出了书店——这就是二十六年前的我，时间为1981年的初秋。</p>
<p>我之所以能在那时开始阅读红楼，说起来真得感谢我的父亲。他老人家虽然没上过学，但当听我说要去买《红楼梦》时，却毫不犹豫地掏出五元钱递给我，要知道那时的五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呀。还有后来，当我说有些看不懂时，他总是笑笑说：“别着急，多看几遍就懂了。”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一年的期末考试，由于对红楼的接触和阅读，我的学习受到很大影响。当老师公布我的成绩跌出年组前十名时，我至今还记得全班同学一起投到我身上的惊讶的目光，还有随之而来的班主任老师的批评；那无地自容的感觉真是让人刻骨铭心呢！回到家，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吞吞吐吐地将考试成绩告诉父亲时，他没有一句责怪，只是说：“是不是看红楼梦看的？以后自己安排一下，别影响学习。别为了看红楼啥都不顾了。”</p>
<p>那时的我真是这样。每天放学回来，匆匆忙忙地写完作业，既不复习也不预习便爬在床上看红楼，直到家人说“别看了，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为止。那时的我真是痴心到了什么程度？我真的按照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一口气看了五遍。遇到看不懂的词语和诗句咋办？就又去买来《红楼梦》词语诗句解释方面的书对照着看。幸亏那时的书便宜，一本三十几万字的书还不到一元钱。这样，我便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在小朋友和同学面前，甚至有时还在大人面前炫耀起我的“红楼知识”。其实，那其中相当的部分是我想不起来时的瞎编，反正他们也不看，唬呗。看着他们那钦佩的眼神，我心里的那份得意就别提了。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内心里的某种不满足感却又隐隐地鼓励，那情形就象一个人尝到了美味佳肴后，既没吃够也没吃饱一样。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随着邻居家的一位工农兵大学生聆听一位教授讲红楼，那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也要去读一下红楼，亲身感受一下它的伟大和了不起。可当我一连读了几遍以后，对此却没有丝毫的感觉。虽然我也在说，但那就是鹦鹉学舌而已，自己并没有产生发自内心的感受和共鸣。于是，我搁开红楼本身，又一头扎进了研究红楼的书堆中。</p>
<p>说到这里，我真的要在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去年年末的一天，我又和孩子去书店，进去之后我对孩子说：“你自己上楼找一本你爱看的书，然后下来，我在前面的 ‘读者之家’等你”。孩子说：“你今天不看红楼了？”“不看了”。我在“读者之家”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孩子抱着五六本书走了过来。“拿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待一会就走了”。孩子没有说话，却把两本书送到我的眼前，“爸，你看这是什么？这两本书咱家有”。我接过来一看，一本是已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蒋和森撰写的《红楼梦论稿》，另一本是老作家舒芜的《说梦录》。两本书的封面图案一致，呈红色，是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再版的。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书的左下方印着“《红楼梦》研究经典丛书”的字样。“你……这书在哪呢”？“就楼上，你常去的地方”。我马上来到二楼。“在这呢”。孩子指给我看。在一处过道的一旁，约有五六十本书被摆成了长方体的形状。我走过去看，那是四种书，除了我手里拿着的两种而外，另外两种是俞平伯和冯其庸研究红楼版本的书。我叫住服务员问：“这套丛书就这四种么？” “对，就这四种，您要吗”？“哦不，谢谢！”我低头看着那“长方体”，心里很是激动。因为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和舒芜的《说梦录》，就是我在二十五年前在众多研究《红楼梦》的书籍中选中的两本，也是我在这方面仅有的两本书；今天，它们竟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作为“经典”而且是“经典” 中的一半再版！要知道，那时初读红楼的我身边没有“明白人”，更没有“高人”，就连我的语文老师都不知我在读红楼；要知道，研究红楼的书当时就多矣，二十五年后就更其多矣了。这两本书对于我的启蒙作用和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是终生难忘的！尤其是《红楼梦论稿》中的《贾宝玉论》，其开头部分我至今仍然可以背诵。“爸，这书不会就这四种吧”？“就算是十四种又怎样？二十五前的两次‘选择’不是都‘中’了么？走吧。”</p>
<p>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期，书店里开始出现一种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以“庚辰本”为底本整理出版的《红楼梦》。据说，那是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红楼梦》；可以想见，我当时捧着那本书时内心里的兴奋和对那些专家学者的景仰。那以后的我，每次去书店都要把这“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珍贵本子”拿过来，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然而，一种内心里隐隐存在的无论当时还是这以后相当时间内的我都不敢正视或有意回避的东西，使我始终没有将这套 “珍贵的新红楼”买下——那就是我的怀疑。这怀疑首先来自于我最直接的阅读感受；我始终不能相信，这个“艺院本”所呈现上来的文字水平会是一个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关于这一点，请参看拙文“一部被有意篡改的伪劣之作 ”）。不过，当时的我确实不敢正视这怀疑，并且在心里有意地回避，故意地淡化，直到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是不敢，想想看，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读者，怎敢去怀疑那些“响当当的大专家大学者”呢？怎敢去否定那权威得不能再权威的“国家机构”呢？那真是不可思议呀！因此，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面对着红楼，我整个的人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那开初的“程乙本”和这后来的“艺院本”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更有价值？直到有一天——那是1997年的一天，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那是一个回归年。</p>
<p>那天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在一家超市里游荡，竟发现这家常来的超市里还代卖图书。我很自然地走了过去。在古典文学的书架下站着一老一小。老的六十多岁，小的约有十七八岁。他们好象在为买一本书争执着。老的说买这本，小的说买那本。我探头一看，巧了，是《红楼梦》。“你手里的那本不规范”。我看着那小的说。爷俩被这突然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一起回头愣愣地看着我。我又对那老的说：“您手里的那本（艺院本）有问题”。“问题…… 啥问题？”老人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反应冷冷的，但又禁不住小声问道。“您老以前一定看过红楼吧？”“我爷以前是红楼迷；这些年眼睛不好了，不怎么看了”。小的倒很热情。“您看一下您手里的那本，是不是和以前的不一样？”“是不一样，我爷刚才还说呢”。小的抢着说。我随手从书架上拽了一本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您看看，您以前看的是不是和这本一样”……那天我们谈了约有半个小时。最后我对他们说，自从这个“艺院本”出来以后，整个《红楼梦》的出版就被搞乱套了，再加之商家的见利忘义就更是乱上加乱，有的干脆连个出版说明都没有，弄得普通读者无所适从。所以我建议您暂时不要买了，还是回去看您手里以前的那本红楼吧……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p>
<p>爷俩个走了。我却站在那呆了一会儿，我刚才的言行完全是无意识的，完全是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这使我感到我心里的那份怀疑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淡化、消失。是一天天地成长起来，今后的我必须正视于它。</p>
<p>二十六年过去了。</p>
<p>三十五岁以前的我是从不信命的；不过，近十年来我渐渐地信了。准确地说，是二十六年来的红楼经历使我最终相信了——那是我在深不可测，漫无际涯的冥冥之中找到的属于我自己的一份缘。</p>
<p>“……其实，找来找去可能还是原有的最好。”<br />
十年前，面对着那一老一小，我无意地说出了我关于《红楼梦》版本的所思所想。的确如此，在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之后，我发现自己最初所读的“程乙本”是最好的红楼版本——这正应合了某种人生经验——总以为下一个好；可看一圈之后才发觉，哪一个也不如第一个更好。</p>
<p>2006 年的5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一套“程乙本”《红楼梦》。校注者裴效维先生在“校注说明”中说，“我可以向读者负责地保证：如果您是出于欣赏的目的阅读《红楼梦》，那么选择‘程乙本’将是最明智的……‘程乙本’是《红楼梦》的最佳版本。”在此，我愿意同样负责地加上一句，“程乙本”才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基本上保持了红楼原貌的读本。</p>
<p>哦，也许这样的说法并不新鲜，也许它必然要引来争议；但我还是要说，“程乙本”《红楼梦》是我心中永远的典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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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就职宣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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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1:04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梦苑站务]]></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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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注：本文为詹光荣任原红楼梦苑论坛“后四十回赏析与评论”版主时所发。</p>
<p></p>
<p>什么是红楼梦的原典? 换句话说, 我们要欣赏, 要评论的红楼梦, 应该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呢? 还是八十回的残缺不全的手抄本?   这是欣赏和评论红楼梦首先要确定下来的问题.</p>
<p>有趣的是, 原典的界定, 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不是问题. 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深受众人喜爱的红楼梦, 就是程小泉和高鄂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  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只有八十回, 后四十回不是原作等等, 但那些声音实在是太过稀缺, 根本无法影响到大众观点的一丝一毫. 直到胡适提出所谓的&#8221;红学考证&#8221;, 一批拥趸一拥而上, 各种手抄本脂评本也跟着层出不穷, 后四十回才成了一个问题.</p>
<p>如果说只是作者不明的话, 红楼梦的欣赏和评论, 尤其是系统评论, 还是可以进行的. 而 后四十回一旦成了问题, 关于红楼梦的系统评论, 就不得不被冻结了.</p>
<p>随即产生的一切红楼梦研究, 不可避免地转移到了文本和作者这两个问题上. 而文本问题, 又逐渐演变为手抄本的版本问题, 从而彻底排除了后四十回的原典地位.</p>
<p>要知道根怎么样, 可以看看它的果实. 这种框架下的红楼梦研究, 最大的特点就是傻. 傻气四溢, 愚不可及. 这种&#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
<p>1. 不讲逻辑, 本质上全是臆测, 是典型的伪科学.
表面上,  胡适周汝昌等人打出&#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旗号, 实际上, 却根本不知道&#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 什么是&#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呢? 说出来, 简单得令人发笑. 那就是研究对象的确定. 换句话说, 就是在可以应用&#8221;科学&#8221;的地方应用科学, 对可以&#8221;考证&#8221;的事情进行&#8221;考证&#8221;. 对特定的研究对象,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color: #ff0000">注：本文为詹光荣任原红楼梦苑论坛“后四十回赏析与评论”版主时所发。</span></p>
<p><span id="more-212"></span></p>
<p>什么是红楼梦的原典? 换句话说, 我们要欣赏, 要评论的红楼梦, 应该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呢? 还是八十回的残缺不全的手抄本?   这是欣赏和评论红楼梦首先要确定下来的问题.</p>
<p>有趣的是, 原典的界定, 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不是问题. 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深受众人喜爱的红楼梦, 就是程小泉和高鄂编辑出版的一百二十回刊行本.  虽然也有一些人提出只有八十回, 后四十回不是原作等等, 但那些声音实在是太过稀缺, 根本无法影响到大众观点的一丝一毫. 直到胡适提出所谓的&#8221;红学考证&#8221;, 一批拥趸一拥而上, 各种手抄本脂评本也跟着层出不穷, 后四十回才成了一个问题.</p>
<p>如果说只是作者不明的话, 红楼梦的欣赏和评论, 尤其是系统评论, 还是可以进行的. 而 后四十回一旦成了问题, 关于红楼梦的系统评论, 就不得不被冻结了.</p>
<p>随即产生的一切红楼梦研究, 不可避免地转移到了文本和作者这两个问题上. 而文本问题, 又逐渐演变为手抄本的版本问题, 从而彻底排除了后四十回的原典地位.</p>
<p>要知道根怎么样, 可以看看它的果实. 这种框架下的红楼梦研究, 最大的特点就是傻. 傻气四溢, 愚不可及. 这种&#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p>
<p>1. 不讲逻辑, 本质上全是臆测, 是典型的伪科学.<br />
表面上,  胡适周汝昌等人打出&#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旗号, 实际上, 却根本不知道&#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 什么是&#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基本含义呢? 说出来, 简单得令人发笑. 那就是研究对象的确定. 换句话说, 就是在可以应用&#8221;科学&#8221;的地方应用科学, 对可以&#8221;考证&#8221;的事情进行&#8221;考证&#8221;. 对特定的研究对象, 施以相应的研究方法, 而不能张冠李戴,</p>
<p>具体来说, 作者根本就是知名不具, 你考证什么? 清理一下胡适周汝昌等人的&#8221;曹雪芹&#8221;假说的思路, 大家就可以明白他们基本上就是在臆测!</p>
<p>首先,  胡周认为作者亲身经历了书中的故事, 否则他写不出来这样一部书. 进而推论, 此书是作者自传. 我只能说, 有这种可能. 但绝对不能肯定, 因为这充其量也就是常识性的推断，根本就不是可以应用科学和考证的命题．虽然有&#8221;作者自云&#8221;, 但那一段话里, 哪些为真? 哪些为假? 或是全真或者全假? 这完全是个主观性的问题, 根本不能做为一个科学的研究对象, 但胡周就这么&#8221;科学&#8221;地确定了&#8221;自传说&#8221;, 实在是很不严肃的, 毫无半点儿&#8221;科学&#8221;和&#8221;考证&#8221;的味道. 依我看, 也就是胡适顶着个&#8221;学者&#8221;和&#8221;教授&#8221;的头衔. 若是换个大学生来提这个观点, 恐怕要被讥笑一番, 扔到垃圾堆里去了.</p>
<p>其次,  书中开篇的几个人名中, &#8220;曹雪芹&#8221;最象作者. 这个更是臆测. 正常人恐怕都会问一句, 为什么不是&#8221;空空道人&#8221;或者&#8221;孔梅溪&#8221;? 仅仅是因为&#8221;曹雪芹&#8221;做了更多的工作吗? 作者这么随手一写, 让&#8221;曹雪芹&#8221;做了更多的工作, 就真的可以当成作者自露身份的证据吗? 开什么玩笑! 作者到底是要具名, 还是要匿名? 难道是又想具又想匿? 作者会有这样一种不三不四的想法吗?</p>
<p>看到了吧，如果仔细研究胡周这些人的观点和思路, 很快就能体会到那股子&#8221;红学&#8221;特有的傻气了. 这是怎样的不严谨, 不科学啊!</p>
<p>2. 主要研究资料的可信度极低.<br />
任何一部古籍, 都存在两种可能的误差. 一种是作者很真诚, 但水平和见识有限, 所以发生了偏差和错误. 另一种是作者本身就在造讹或者传讹(出于某种目的, 比如&#8221;为尊者讳&#8221;) 你怎么查证资料本身的可信度? 一个常见的规则叫做&#8221;孤证不立&#8221;, 我倒要问一句: 两证三证就立了吗? 不要说古代, 就是今天, 随便找一个冤假错案, 它的证据都不止两条三条!</p>
<p>当然, 也不能说古代历史就绝对的&#8221;不可知&#8221;了. 关键是要看它的权威性. 比如说, &#8220;史记&#8221;比&#8221;清史&#8221;就要可信些, 但也不能全信. 县志比国史要可信些, 但同样不能全信. 考古发掘的文物是最可信的, 但对文物的解释也有偏差和错误的时候. 所以, 这就需要综合各方面的信息, 进行审慎的推断. 但终究也是推断而已, 仍然会留下许多的不解之谜. 精确度差, 不确定性强, 是史学和考古学天生而来的缺陷, 这是无法弥补的.</p>
<p>来看看&#8221;红学&#8221;的研究资料都是些什么东东吧. 四个字: 惨不忍睹! 某某的文集, 某某的几首诗, 某某听说的某某事. 稍有&#8221;科学&#8221;态度的人, 怎么可能从这些东东里推出任何结论呢? 只有想象力超丰富, 胆子超大, 不具备真正科学精神的人, 才敢于从这些东东里推结论!  史学和考古学无法办到的事情, &#8220;红学&#8221;就可以办到!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p>
<p>所以, 当你认真阅读&#8221;红学&#8221;研究成果的时候, 就不得不忍受那逼人的傻气. 注意, 那不是枯燥, 而是不折不扣的傻, 迂, 笨, 呆. 没有逻辑, 没有道理, 全是&#8221;我猜, 我猜, 我猜猜猜&#8221;!</p>
<p>关于作者问题, 真正科学的态度是, 承认在目前的资料占有水平下, 作者无法考证, 然后接着找资料去.</p>
<p>关于文本问题, 真正科学的态度是, 承认传世名著&lt;红楼梦&gt;是以一百二十回的刊行本面世, 并受到推崇和流传的. 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典. 前八十回的手抄本, 全是孤本, 只在几个人手中流传, 并不是大众所接受, 所感动, 并议论纷纷的&lt;红楼梦&gt;, 所以, 不是原典, 也不应该成为研究和评论的对象.</p>
<p>这不是什么&#8221;接受美学&#8221;或者&#8221;存在就是合理&#8217;. 这是在&lt;红楼梦&gt;的领域里唯一一个可以用科学方法来确定的事实.</p>
<p>本人希望诸位爱好&lt;红楼梦&gt;的朋友们能够好好地用自己的脑子想一想这个问题.</p>
<p>本人尤其欢迎阅读过并喜爱后四十回的朋友们来这里畅所欲言, 发掘后四十回的精妙之处. 尤其是在新版电视剧以一百二十回为基础的情况下, 我们更应该让更多的朋友们认识, 了解, 欣赏后四十回, 让我们的顶级国宝&lt;红楼梦&gt;, 尤其是&#8221;龙睛&#8221;之笔的后四十回, 更广泛地传播到大众, 传播到世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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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贴)也谈《红楼梦》后四十回 作者 ： 弓一</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etan40zuozhe.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yetan40zuozh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58: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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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http://www.zj108.com/virtual/rsrg/rzlt/rsrg/page/27208.asp?ID=27208</p>
<p>作者： 弓一</p>
<p></p>
<p>我喜欢《红楼梦》，但我不喜欢什么“红学”。因此这篇文章与所谓的“红学”无关。</p>
<p>之前读蔡义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近日又读了刘心武的什么“秦学”文章，以及周汝昌的《红楼真梦》之类，觉得老是疑惑：“红学”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 《红楼梦》呢？难道《红楼梦》一定要像“红学”家那样“腰斩”了才会见得真切吗？“红学”家们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等等。</p>
<p>为之又认真的去读了一遍《红楼梦》，尤其留意于后四十回内容，觉得一些“红学”大家实在也有些激言事功、大谬不然者在。于是对“红学”中存在着的“残缺”审美观和维耐斯情结，如骨鲠在喉，也摭拾起这个话题，不吐不快。</p>
<p>一</p>
<p>《红楼梦》是伟大的，但它的一个最大的遗憾处，似乎就是作品产生过程中曾经有过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之分。由于这个原因，出于对《红楼梦》的推崇和爱护， “红学家” 们经过披肌析理的探究，锱铢毫厘的考证，多在“据说”当中，得出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结论。于是出现了高鹗续书说。于是在热火朝天的研究 《红楼梦》当中，谴责《红楼梦》后四十回成了“红学”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有人在把《红楼梦》前八十回赞誉得字字玑珠的同时，却把后四十回贬斥得简直与 粪土无异，这产生在同一部举世称颂的著作中，不免有些让人惊讶。</p>
<p>我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内容，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壁合于前八十回，作者非曹雪芹莫属。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红楼梦》整部小说的情节发展上来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高度统一，是任何一个补续者都不可能达到这样天衣无缝地步的。</p>
<p>《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等等。按作者的说法，它是一部有关“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闻世传 奇。确实，在《红楼梦》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是小说主人翁贾宝玉的“身前身后事”，而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或者一场什么“政治革命”。根据这一 条情节主线，曹雪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着重写了贾府豪华鼎盛时期琉璃世界，锦绣丛中“饫甘餍肥”，“背父兄养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的贾宝玉。但好 景不长，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的生活环境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于家庭内外各种矛盾的不断加剧，贾府正在日趋衰落，不时呈现出悲凉的色彩。 《红楼梦》后四十回正是紧紧衔住了这一点，写出了贾宝玉在“大故叠起”的生活变化中思想性格的进一步发展。他被生活的波涛冲击得困惑不堪了，他对生活已经 厌倦了，他寻求到了一条超脱自己的路——循入空门，而这正是作者在写作计划中早已裁定了的。试想，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贾宝玉处处见情，但除了平时偶 尔有些佛家思想体现之外，何曾见“僧”？而我们可以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的表述中看到，“当初”就有人题之曰“情僧录”，这当然不可能是曹雪芹创作当中 的一种笔误，而是有其切实可信的依据的。这印证就在纵横捭阖、洋洋百万言的巨制宏篇的结尾部分，贾宝玉终于出家当了和尚，由“情”入“僧”，遂成“情 僧”。至于有人执着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鳞半爪，经过一番捕风捉影，说曹雪芹要的贾宝玉出家当和尚不是这个样子，或问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则子虚乌有， 终归虚妄。</p>
<p>有人评论《红楼梦》现在这样的结局，是不懂曹雪芹的创作本旨。“灵石”在“红尘”中历劫之后，放归青埂峰下，也只是些敷衍中的泛泛之谈，甚至作结的 四句偈 语，“原来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取消了《红楼梦》“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意义”，不能起到“更进一竿”的作用。</p>
<p>这种议论神则神矣，然而总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红楼梦》开篇就不同凡响，贾宝玉天上人间，神人合一，这就已经定下了他“身前身后”事尽管神采奕 奕，本属空蒙无着的基调。也正因如此，才更显得曹雪芹“狡猾之笔”的苦心孤诣。很清楚，在《红楼梦》情节结构安排中，后四十回云雨无常，但万变不离其宗， 贾宝玉的最后放归青埂峰下，完全呼应了开篇第一回的“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的含义。既然是走一遭，就决无久留之理。试问，这怎么会是敷衍塞责的泛泛 之笔呢？就是《红楼梦》结尾的四句偈语吧，也完全吻合开篇的气氛，而这种气氛本非一般人认为的可凭信口开河随便胡诌得出来的，因为它确实起到了“为作者缘 起之言更进一竿”的作用，使读者在这洋洋洒洒百万言的嘎然而止中，把这之前所感受到的辛酸、荒唐、可悲，统统放到“梦”“幻”之中去消释。我们说，难道这 就不足为贾宝玉入“红尘”“梦幻般走一遭”的总结吗？难道这还不足以体现曹雪芹对自己“无才可去补苍天”的无限感慨惆怅之情吗？如果曹雪芹在《红楼梦》的 结尾，需要 “更进一竿”的是我们对他所需要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那倒会真正令人愕然的。这样时髦的“红学”未免让人啼笑皆非。二百多年 前的曹雪芹能写出一部《红楼梦》，固然伟大绝伦，他反映在《红楼梦》中的社会现实，也只能是二百年前的社会现实，他当然不会知道二百多年后在自己生活过的 这片土地上会出现的许多事情，要知道曹雪芹是人，他不是两番历“册”的贾宝玉，我们今天怎么能对他苛求许多呢！</p>
<p>如若用《红楼梦》结尾不合前八十回故事情节这样的理论，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那是十分讲不通的。</p>
<p>也有人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府兴衰的情节，与前八十回有大相径庭处，尤其是“家道复振”、“兰桂齐芳”这一层，直接与上面的“白茫茫大地 真干净” 相矛盾，因此之下，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证据似乎是十分确凿的。但推知管推知，我相信，《红楼梦》终其一百二十回，贾府这个容贾宝玉“历劫”、“走一 遭”的场所，其由兴到衰，再有所复振，都是自然成章的事情。不是吗？它有皇帝的荫庇，有官场中的官官相护，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社会根基，家道重创 后又复振，完全有可能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去怀疑呢？而不难看出的是，作者在对贾府兴衰的感慨幽深之中，他对自己刻画出来的在贾府这个生活环境中起着主导作 用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人物形象身上，具有明显的褒大于贬的同情心理。作者并没有把贾府衰败的罪责过多地推到这些人物身 上，因为他们也不失为当时社会现实中庄严形象的化身。贾府到了最后，由于贾政承受皇恩浩荡，死而复生，因此合家欢喜，四宾相贺，之后兰桂也将齐放，这些在 封建社会现实当中多有例子可寻的事情，曹雪芹怎么会不愿意去写呢？至于《红楼梦》的结局中，贾府的遭遇并没有符合有人认为的《红楼梦》故事情节“总纲”中 提到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意，因为它们又“复初”了，其实还是不难解释的。何则？曹雪芹写《红楼梦》主要刻画的对象是贾宝玉，写贾府也是为了写 贾宝玉，显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只能从贾宝玉身上来理解。而如此一来，小说结尾体现出来的意思是最明白不过的，贾宝玉“放归”青埂峰之际特来 告别他的父亲贾政时，不就是在一个乍寒大雪天么？贾政追赶宝玉，“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你看，还不够透彻吗？“总纲”总以“白茫茫 大地真干净”，贾宝玉的故事完了，也是那么不折不扣的体现了。试问，《红楼梦十二支曲》中提到的都是那些仙胎仙种们的事情，怎么会适合贾府中的红尘凡俗 呢？更有贾宝玉出家后为什么穿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之类的质议，大抵与对贾宝玉为什么要衔玉而生之类而作的详究一样没有多少意思。可见，以贾府“家道复振”为 依据，其实也不能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p>
<p>现在大家都知道《红楼梦》中有悲金悼玉的宝黛“掉包”封建婚姻悲剧，因而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不幸遭际悯恻之，感慨之，从而更推崇《红楼梦》的伟大， 赞叹它的情节合理生动为其它小说所难以企及。而不幸的是，《红楼梦》的这一精华所在，恰恰是有些人认为的《红楼梦》情节发展处理中“乱了套”，曹雪芹绝不 会如此的地方。他们以为，让曹雪芹来作的话，就会是另一番更妙的景象。但何以见得呢？又是“脂评”种种的隐约其辞。但那都是作为寻找《红楼梦》后四十回非 曹雪芹所作方面的一种系风捕影罢了。如果真如这种立说者认为的那样，贾宝玉在贾府被抄没之后去掩留“狱神庙”不归，林黛玉哭损愁肠，泪竭而逝，那才怪呢。 贾府被抄了，照当时的情况分析，无论如何，贾宝玉是勾是上去“狱神庙”掩留不归的条件的，因为贾府毕竟不是村舍茅棚，贾宝玉也远非芦衣之辈。不然的话，那 情节才矛盾，才背谬可笑了。退一步说，就算有贾宝玉去“狱神庙”，林黛玉哭断愁肠事吧，与现在情节相比，其艺术高下之分也是赫然可见的。那样的话，《红楼 梦》得到的将只能是一种贬低，而不会有所增益，曹雪芹绝不会如此。这是可以肯定的。</p>
<p>我们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出现在《红楼梦》中，作为小说故事情节的高潮， 它是在逐步发展中形成的，不可能是偶然的凑合，这点除了曹雪芹之外，量每一个高明的续者也都将无能为力。就算负责第一次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排印工作的 高鹗、程伟元功底非凡，也决不可能。因此许多“红学”者必得先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痛贬一番才能成立自己的观点。事实上，许多评说者把“续书”看得太为轻松了些，尤其是对于《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p>
<p>在封建根底深厚的旧中国， 堂皇的婚姻制度下面，多少人在流泪泣血，而像《红楼梦》中宝黛“掉包计”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贾府的社会地位，贾母们的社会意识，是绝是会给贾宝玉 选择像林黛玉这样寄人篱下又性情有些乖张的人作为配偶的，尽管林黛玉表面上因贾母的关系也被大家宠着。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并不会是哪个人的什么个别 意志。林黛玉和贾宝玉爱情悲剧的基调是早就定下了的，这连书中的林黛玉自己也似乎早已明白了。自然，有人认为把贾宝玉的身份降低到掩留“狱神庙”的地步， 林黛玉的泪尽之说就可能实现了，但那只能属于穿凿附会，却不可能会是出现在贾府中的事。</p>
<p>或者说，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当中，原先计划的小说情节与最后定稿时出现了一些出入，那也是十分可能的事情。作家随时掌握着他写的小说的故事情节 发展情况，该改则改，该移则移，而原就不该让事先划定的写作框框条条将自己创作主观能动性套死扣死，更何况对于一个天才的作家。人们总还记得，鲁迅写《阿 Q正传》的计划中，原是不让阿Q最后去画圈问斩的，但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后来阿Q却不得不这样了。到这时，照作者的说法，是必须服从和尊重阿Q的需要 了。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等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小说情节的发展，在创作处理上，本非数学解题上的公式演化或数字推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http://www.zj108.com/virtual/rsrg/rzlt/rsrg/page/27208.asp?ID=27208</p>
<p><span>作者</span>： 弓一</p>
<p><span id="more-198"></span></p>
<p>我喜欢《<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但我不喜欢什么“<span>红学</span>”。因此这篇文章与所谓的“<span>红学</span>”无关。</p>
<p>之前读蔡义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近日又读了刘心武的什么“秦学”文章，以及<span>周汝昌</span>的《红楼真梦》之类，觉得老是疑惑：“红学”家为什么要这样对待 《红楼梦》呢？难道《红楼梦》一定要像“红学”家那样“腰斩”了才会见得真切吗？“红学”家们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等等。</p>
<p>为之又认真的去读了一遍《红楼梦》，尤其留意于<span>后四十回</span>内容，觉得一些“红学”大家实在也有些激言事功、大谬不然者在。于是对“红学”中存在着的“残缺”审美观和维耐斯情结，如骨鲠在喉，也摭拾起这个话题，不吐不快。</p>
<p>一</p>
<p>《红楼梦》是伟大的，但它的一个最大的遗憾处，似乎就是作品产生过程中曾经有过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之分。由于这个原因，出于对《红楼梦》的推崇和爱护， “<span>红学家</span>” 们经过披肌析理的探究，锱铢毫厘的考证，多在“据说”当中，得出了《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结论。于是出现了高鹗续书说。于是在热火朝天的研究 《红楼梦》当中，谴责《红楼梦》后四十回成了“红学”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有人在把《红楼梦》前八十回赞誉得字字玑珠的同时，却把后四十回贬斥得简直与 粪土无异，这产生在同一部举世称颂的著作中，不免有些让人惊讶。</p>
<p>我认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内容，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壁合于前八十回，作者非曹雪芹莫属。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红楼梦》整部小说的<span>情节</span>发展上来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高度统一，是任何一个补续者都不可能达到这样天衣无缝地步的。</p>
<p>《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又名《情僧录》，《风月宝鉴》等等。按作者的说法，它是一部有关“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的“石头”的闻世传 奇。确实，在《红楼梦》中，贯穿始终的主线是小说主人翁贾宝玉的“身前身后事”，而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或者一场什么“政治革命”。根据这一 条情节主线，曹雪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着重写了贾府豪华鼎盛时期琉璃世界，锦绣丛中“饫甘餍肥”，“背父兄养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的贾宝玉。但好 景不长，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的生活环境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由于家庭内外各种矛盾的不断加剧，贾府正在日趋衰落，不时呈现出悲凉的色彩。 《红楼梦》后四十回正是紧紧衔住了这一点，写出了贾宝玉在“大故叠起”的生活变化中思想性格的进一步发展。他被生活的波涛冲击得困惑不堪了，他对生活已经 厌倦了，他寻求到了一条超脱自己的路——循入空门，而这正是作者在写作计划中早已裁定了的。试想，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贾宝玉处处见情，但除了平时偶 尔有些佛家思想体现之外，何曾见“僧”？而我们可以在《红楼梦》第一回作者的表述中看到，“当初”就有人题之曰“情僧录”，这当然不可能是曹雪芹创作当中 的一种笔误，而是有其切实可信的依据的。这印证就在纵横捭阖、洋洋百万言的巨制宏篇的结尾部分，贾宝玉终于出家当了和尚，由“情”入“僧”，遂成“情 僧”。至于有人执着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一鳞半爪，经过一番捕风捉影，说曹雪芹要的贾宝玉出家当和尚不是这个样子，或问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则子虚乌有， 终归虚妄。</p>
<p>有人评论《红楼梦》现在这样的结局，是不懂曹雪芹的创作本旨。“灵石”在“红尘”中历劫之后，放归青埂峰下，也只是些敷衍中的泛泛之谈，甚至作结的 四句偈 语，“原来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取消了《红楼梦》“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意义”，不能起到“更进一竿”的作用。</p>
<p>这种议论神则神矣，然而总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红楼梦》开篇就不同凡响，贾宝玉天上人间，神人合一，这就已经定下了他“身前身后”事尽管神采奕 奕，本属空蒙无着的基调。也正因如此，才更显得曹雪芹“狡猾之笔”的苦心孤诣。很清楚，在《红楼梦》情节结构安排中，后四十回云雨无常，但万变不离其宗， 贾宝玉的最后放归青埂峰下，完全呼应了开篇第一回的“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的含义。既然是走一遭，就决无久留之理。试问，这怎么会是敷衍塞责的泛泛 之笔呢？就是《红楼梦》结尾的四句偈语吧，也完全吻合开篇的气氛，而这种气氛本非一般人认为的可凭信口开河随便胡诌得出来的，因为它确实起到了“为作者缘 起之言更进一竿”的作用，使读者在这洋洋洒洒百万言的嘎然而止中，把这之前所感受到的辛酸、荒唐、可悲，统统放到“梦”“幻”之中去消释。我们说，难道这 就不足为贾宝玉入“红尘”“梦幻般走一遭”的总结吗？难道这还不足以体现曹雪芹对自己“无才可去补苍天”的无限感慨惆怅之情吗？如果曹雪芹在《红楼梦》的 结尾，需要 “更进一竿”的是我们对他所需要的“抨击封建主义腐朽意识形态的深刻的政治思想”，那倒会真正令人愕然的。这样时髦的“红学”未免让人啼笑皆非。二百多年 前的曹雪芹能写出一部《红楼梦》，固然伟大绝伦，他反映在《红楼梦》中的社会现实，也只能是二百年前的社会现实，他当然不会知道二百多年后在自己生活过的 这片土地上会出现的许多事情，要知道曹雪芹是人，他不是两番历“册”的贾宝玉，我们今天怎么能对他苛求许多呢！</p>
<p>如若用《红楼梦》结尾不合前八十回故事情节这样的理论，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那是十分讲不通的。</p>
<p>也有人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府兴衰的情节，与前八十回有大相径庭处，尤其是“家道复振”、“兰桂齐芳”这一层，直接与上面的“白茫茫大地 真干净” 相矛盾，因此之下，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的证据似乎是十分确凿的。但推知管推知，我相信，《红楼梦》终其一百二十回，贾府这个容贾宝玉“历劫”、“走一 遭”的场所，其由兴到衰，再有所复振，都是自然成章的事情。不是吗？它有皇帝的荫庇，有官场中的官官相护，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社会根基，家道重创 后又复振，完全有可能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去怀疑呢？而不难看出的是，作者在对贾府兴衰的感慨幽深之中，他对自己刻画出来的在贾府这个生活环境中起着主导作 用的贾母、贾政、王夫人等<span>人物</span>形象身上，具有明显的褒大于贬的同情心理。作者并没有把贾府衰败的罪责过多地推到这些<span>人物</span>身 上，因为他们也不失为当时社会现实中庄严形象的化身。贾府到了最后，由于贾政承受皇恩浩荡，死而复生，因此合家欢喜，四宾相贺，之后兰桂也将齐放，这些在 封建社会现实当中多有例子可寻的事情，曹雪芹怎么会不愿意去写呢？至于《红楼梦》的结局中，贾府的遭遇并没有符合有人认为的《红楼梦》故事情节“总纲”中 提到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意，因为它们又“复初”了，其实还是不难解释的。何则？曹雪芹写《红楼梦》主要刻画的对象是贾宝玉，写贾府也是为了写 贾宝玉，显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只能从贾宝玉身上来理解。而如此一来，小说结尾体现出来的意思是最明白不过的，贾宝玉“放归”青埂峰之际特来 告别他的父亲贾政时，不就是在一个乍寒大雪天么？贾政追赶宝玉，“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你看，还不够透彻吗？“总纲”总以“白茫茫 大地真干净”，贾宝玉的故事完了，也是那么不折不扣的体现了。试问，《红楼梦十二支曲》中提到的都是那些仙胎仙种们的事情，怎么会适合贾府中的红尘凡俗 呢？更有贾宝玉出家后为什么穿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之类的质议，大抵与对贾宝玉为什么要衔玉而生之类而作的详究一样没有多少意思。可见，以贾府“家道复振”为 依据，其实也不能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p>
<p>现在大家都知道《红楼梦》中有悲金悼玉的宝黛“掉包”封建婚姻悲剧，因而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不幸遭际悯恻之，感慨之，从而更推崇《红楼梦》的伟大， 赞叹它的情节合理生动为其它小说所难以企及。而不幸的是，《红楼梦》的这一精华所在，恰恰是有些人认为的《红楼梦》情节发展处理中“乱了套”，曹雪芹绝不 会如此的地方。他们以为，让曹雪芹来作的话，就会是另一番更妙的景象。但何以见得呢？又是“脂评”种种的隐约其辞。但那都是作为寻找《红楼梦》后四十回非 曹雪芹所作方面的一种系风捕影罢了。如果真如这种立说者认为的那样，贾宝玉在贾府被抄没之后去掩留“狱神庙”不归，林黛玉哭损愁肠，泪竭而逝，那才怪呢。 贾府被抄了，照当时的情况分析，无论如何，贾宝玉是勾是上去“狱神庙”掩留不归的条件的，因为贾府毕竟不是村舍茅棚，贾宝玉也远非芦衣之辈。不然的话，那 情节才矛盾，才背谬可笑了。退一步说，就算有贾宝玉去“狱神庙”，林黛玉哭断愁肠事吧，与现在情节相比，其艺术高下之分也是赫然可见的。那样的话，《红楼 梦》得到的将只能是一种贬低，而不会有所增益，曹雪芹绝不会如此。这是可以肯定的。</p>
<p>我们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出现在《红楼梦》中，作为小说故事情节的<span>高潮</span>， 它是在逐步发展中形成的，不可能是偶然的凑合，这点除了曹雪芹之外，量每一个高明的续者也都将无能为力。就算负责第一次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排印工作的 高鹗、程伟元功底非凡，也决不可能。因此许多“红学”者必得先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痛贬一番才能成立自己的观点。事实上，许多评说者把“续书”看得太为轻松了些，尤其是对于《红楼梦》这样伟大的著作。</p>
<p>在封建根底深厚的旧<span>中国</span>， 堂皇的婚姻制度下面，多少人在流泪泣血，而像《红楼梦》中宝黛“掉包计”这样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贾府的社会地位，贾母们的社会意识，是绝是会给贾宝玉 选择像林黛玉这样寄人篱下又性情有些乖张的人作为配偶的，尽管林黛玉表面上因贾母的关系也被大家宠着。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并不会是哪个人的什么个别 意志。林黛玉和贾宝玉爱情悲剧的基调是早就定下了的，这连书中的林黛玉自己也似乎早已明白了。自然，有人认为把贾宝玉的身份降低到掩留“狱神庙”的地步， 林黛玉的泪尽之说就可能实现了，但那只能属于穿凿附会，却不可能会是出现在贾府中的事。</p>
<p>或者说，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当中，原先计划的小说情节与最后定稿时出现了一些出入，那也是十分可能的事情。作家随时掌握着他写的小说的故事情节 发展情况，该改则改，该移则移，而原就不该让事先划定的写作框框条条将自己创作主观能动性套死扣死，更何况对于一个天才的作家。人们总还记得，鲁迅写《阿 Q正传》的计划中，原是不让阿Q最后去画圈问斩的，但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后来阿Q却不得不这样了。到这时，照作者的说法，是必须服从和尊重阿Q的需要 了。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等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小说情节的发展，在创作处理上，本非数学解题上的公式演化或数字推理 一般，变化是完全可能的，应该的，曹雪芹为什么不可能，《红楼梦》为什么不应该呢？</p>
<p>一般而论，长篇巨制的小说，大起大落的故事情节发展之中，后半部分往往会给读者一种不很如意甚至难以接受的感觉，这有读者感情上的因素，更有作品艺 术上的因素。艺术作品上的“这一个”与读者审美心理上的“这一个”许多时候是不一样的，而艺术的生命力却往往因此更为突出。吴承恩的《西游记》，施耐庵的 《水浒传》，它们固然不可多得，但《西游记》后半部同样是孙悟空降魔伏妖，就没有先前那么具有诱人的魅力了；《水浒传》前半部“官逼民反”，气概豪迈，异 峰突起，而一百零八将聚会梁山泊并排定名次以后，诸事种种，就只能差强人意了。就是《三国演义》吧，人皆知有“五虎将”，人皆能谈刘备、曹操、诸葛亮，如 同耳闻目睹。然而，就是同一部《三国演义》，人们对它后三十回的故事情节，诸葛亮身后的蜀国事业落花流水，反应就不期而然了。但这些都并不是吴承恩、施耐 庵、罗贯中们的不是。小说情节发展中也自有它的不得不如此处。读者有读者的各种现实观，小说也有小说各自的现实观，我们不能将自己的现实观强加到一些作品 中去，否则，许多无谓的牵连也太难休绝了。</p>
<p>其实，《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故事情节发展上并没存在多少什么矛盾处，后四十回也并不比前八十回逊色，有人决意要将《红楼梦》分成两半，出 现作者问题上的曹、高之论，其最大的依据自然是版本体系了。《红楼梦》面世过程中有八十回本和一百二十回本这些事，但就算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八十回本的作 者属于曹雪芹当然无疑，而将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到高鹗的名下，就无奈有些乱点鸳鸯谱了。在这个格局下还不能说明问题，又穷源竟委于两个版本之间的故事情 节，于是在烦琐的“考证”之下，物为我用，强者为王。但这在我看来，有些像丢斧子的人干的事，不是吹毛求疵，就是无事生非了。</p>
<p>《红楼梦》之后，有续书种种，但它们都没有可能“活”下来。它们也必然不能附骥于《红楼梦》。狗尾续貂，其泯没之速是可想而知的。而我们看到的《红 楼梦》后四十回，除了一些考究癖们的功夫之外，恐怕是不会有人怀疑它的生命力的。高鹗纵然会续《红楼梦》，但可以肯定，他努力的价值也不会超过《后水 浒》、《后西游记》之类多少。这一点现在似乎应该是清楚的，在研究了《红楼梦》 200多年之后的今天，人们尚且多的是望洋兴叹，迷雾深谷，而区区一身为出版商的高鹗，在当初就能一拍即合，岂非咄咄怪事！简直不可思议。今天，纵然也有 人积200多年“红学”研核之好，也“十年辛苦不寻常”，易稿数四，去从故事情节上“验证”《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出现一个个不同的《红楼梦》故事结尾。 但据本人拜读后的感受，恕直言了，结果仍然不外是狗尾续貂，甚至大倒胃口。不顾事实，一厢情愿，去殚思竭虑，班门弄斧，真正令人费解！</p>
<p>当然，出于对《红楼梦》的喜爱和推崇，高鹗也如其他人一样，会在当时的情况下，去对《红楼梦》作尽可能的修整补缀方面的工作，毫无疑问，他对《红楼梦》是有很大贡献的，但如上所述，《红楼梦》的著作权只能属于曹雪芹。</p>
<p>二</p>
<p>有许多人否认《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其主要根据之一，就是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在人物造型方面，与前八十回有不少龃龉之处。如贾宝玉思 想发展的不合“情理”，林黛玉“还泪”过程的不自然，王熙凤“返金陵”中的阴差阳错，等等，不一而足，真所谓前后“判若两人”。而我们对这些苦心孤诣的仔 细品尝之下，泛泛之论，大凡也是些信其者有，不信其者无的事情，有点靠玄虚服人。以想象中的“真”去套猜度中的“真”，我们说，这本就没有多少价值，而欲 以此来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自然亦谓之不合情理了。</p>
<p>事实上，《红楼梦》一书中的人物数以百计，栩栩如生者不下几十个，如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等，我们究其始终行止，还是完全一致的。</p>
<p>贾宝玉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中，除了苦于应对父亲勒逼他的读书为文、明经作诗之外，几乎就是锦绣纨绔，优哉游哉，女儿国中谈笑风生的第一人。然而， 作者安排下的这一些，正是他乐极生悲的前奏曲。在当时的情况下，贾宝玉的喜怒哀乐中，多的未免是些女儿之情。他在黛玉等姊妹面前玩的诅咒“将来去当和 尚”，也只不过是少年天真罢了。可以设想，在阅了“金陵十二钗”正副诸册之后尚不能醒悟的贾宝玉，此时正追粉逐色，红尘游戏，是绝无弃家为僧之理的。但现 实正在一步步逼着他非去验证自己的谶语不可。《红楼梦》后四十回中的贾宝玉，正是这样一步步走完了作者安排给他的这条现实之路的。</p>
<p>给贾宝玉打击最大，并促使他的思想急剧变化的，是爱情在他身上发生的巨大悲剧。在这之前，他谈禅总不外带有“妄”的成份。他精诚独到的写了一篇《芙 蓉女儿诔》来悲悼晴雯的不幸，不想在严酷的现实生活中，如今不幸竟然无情地降临到了他自己的头上，这是他始料所不及的，他因此痛不欲生。他尽力地反抗了， 但是，他反得了像贾府这样深沟高垒的封建城堡吗？自然不能。他是个失败者。他改变不了现实，而现实却不折不扣地改变着他，他于是绝望了。经过这场折磨，往 昔总为 “无事忙”的贾宝玉，而今自然风光不再了。他对现实已经失去了信心，他变得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了，因此，这时他在思想上实实在在的迈出了循入空门的第一步。 而像贾宝玉这样经受的婚姻悲剧，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本是十分平常的事情，贾宝玉能在这样的生活遭际中表示什么，这从他的品性禀赋来看， 还是十分清楚的事情。凡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能从中怀疑《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所作呢！</p>
<p>出现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确实有些怪。但这是《红楼梦》开篇的基调已经定下了的。有人怀疑贾宝玉进入《红楼梦》后四十回之后，为何如此“死气沉 沉”，好像失去了前八十回中所拥有的“通灵”之感，因此有些对不上码，似乎曹雪芹不至于会这样令人失望。至如“通灵宝玉”的丢失，贾宝玉第二次幻历太虚 境，最后被一僧一道前后夹持而去，等等，简直一派胡言，或至多不过聊以塞责之文，因为曹雪芹原来要写的不是这样。这有“脂评”的微言以及有人对它的“考 据”可以作证。</p>
<p>但是，我们又何尝真正了解曹雪芹“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真谛了呢？“脂评”诚然难能可贵，但它既已看过了曹雪芹《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文稿，何为多的 是需要人们不断猜度的隐约其辞呢？再说，如同今天的许多评论者一般，“脂评”的过失或人们对“脂评”理解上的误会，又都是十分可能出现的事，为什么我们要 对它执着之下，去走火入魔呢？就贾宝玉在后四十回中的“沉默”而言，假如我们把他这个人物放到当时的环境中去理解，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他有这般的人生 不幸，还要他去讽咏《芙蓉女儿诔》那样神思飞扬的什么文章，那才怪呢！再说他的“护身符”——“通灵宝玉”已经丢失“避难”去了，他已经被现实折磨得只存 一个躯壳了，自然让他再怎么天真也无济于事了。书中的贾母、薛<span>宝钗</span>们不是也作过这方面的努力吗？事实已经不能阻止贾宝玉走向“历劫”后“超生”的道路了，他的考试中举，本是这种消极思想支配下的反常表现。</p>
<p>贾宝玉的第二次幻历太虚境，可以说是曹雪芹对小说情节的一种精心安排。在《红楼梦》前八十回，贾宝玉于入红尘未深之时，第一次幻历了太虚境，尽管他 看了 “金陵十二钗”正册又副册，听了警幻仙姑特意为他演奏的《红楼梦十二支曲》，然而他那时正热衷于红尘游戏，况且阅世未深，因此对这一切仍然只是迷惘懵懂一 片。他执迷不悟之下，才有这以后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诗词谜语”种种。而到了《红楼梦》后四十回，贾宝玉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幸，特别是爱 情上的悲剧之后，他才对现实有所更深的理解，他才有能较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可能。因此，作者在这个时候才让他带着现实生活和感受去进行第二次“阅册”。这时 的贾宝玉，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小说至此，才可以说完成了贾宝玉从锦衣玉食到弃家为僧整个形象的塑造过程。不难想象，这样的小说人物造型上发展处理，没 有曹雪芹这样匠心独具、运斤成风的大家手笔的惨淡经营，绝非可能。</p>
<p>至于贾宝玉最后为何要被一僧一道前后夹持而去，这本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只要看看在《红楼梦》的开头他是怎么来的，他后来也可能会这么去就会是很清楚 的。还有贾宝玉最后为什么也会去说些恭维话迎合贾母等，又为什么要用功名对父母作报答等等之类的质议，恐怕是求全责备，不无过甚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贾宝玉在贾府中长到这么大，作为一个人，他就算最痴最傻，难道就连一句情理之中的称道长辈的客套话也不会说；就算他最无情，怎会连鸟兽都有的对于亲情的依 恋也没有呢？无稽之谈！</p>
<p>《红楼梦》中，林黛玉父母双亡，她虽然也在贾府中养尊处优，然而生活对她来说，并不是称心如意的。她在贾府“不敢多走一步路，不敢多说一句话”，始 终逃脱 不了 “寄人篱下”这种感觉。她平日多愁善感，生活在紧风密雨之中，如一只漂泊在海上的孤舟。她希望能够赢得她与贾宝玉的爱情，她几乎将她生命的所有热情，都孤 注在这一掷上了。她为之对贾宝玉旁敲侧击，对薛宝钗等察颜观色，对贾府诸人处处防范。然而在贾府这样高深的封建邸宅中生活，她的这点争取自己命运的努力， 看来也是渺小得可怜的。确实，像袭人这样的丫环，对林黛玉都不存一点好感，多次在背后议论她的不是，在害怕贾宝玉一旦娶上了她就可能出现多少不快，而中心 惶惶。那么贾母们摆弄林黛玉就更像摆弄一棵弱草一样，是完全可想而知的事。可以肯定，<span>大观园</span>中 林妹妹的生活起居似乎也差不到那里去，但贾府是绝对不会真的让林黛玉这棵蔓草向贾宝玉的婚姻这块土地上攀附的。因此，林黛玉估摸着平日人们偶尔戏谑的“木 石前盟”之类，这更成了折损她这片弱柳的一种心病。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中，林黛玉正是这样凄凄惨惨走尽她的人生之路的。</p>
<p>如果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林黛玉是因为替“掩留狱神”的贾宝玉才哭损残年的，那除了贾宝玉不能会是那样之外，与林黛玉的性格也会是极其矛盾的。因 为，林黛玉对贾宝玉有真情，她不会因为贾宝玉生活上的天上人间而产生绝望，而不负责任的去“泪尽而逝”的。我们不难设想，林黛玉要到那般地步，就必须是在 她已经得到了贾宝玉的那颗“心”之后。而既已得到了贾宝玉的那颗“心”，她就不会真正绝望，因为她心中存有贾宝玉。从另一方面说，贾府真的破败到了连贾宝 玉也颠沛流离，不能归家，只有靠乞讨过日子，然后不得已去做和尚的地步，那对《红楼梦》前八十回有关评述中叙及贾宝玉以后“弃宝钗之妇，麝月之婢”那样的 “美满家庭”而为僧，又该怎样理解呢？</p>
<p>林黛玉不可能那样死去。而到了宝黛“掉包计”的出现，当她心目中爱情的偶像已经粉碎，一直来支撑她生命的精神支柱已经被折断，在“掉包计”致命的一 击之下，她承受不住了，她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了，她的生命也将结束了。更还有连一直来她心中唯一留恋的贾宝玉都“狠毒”到不顾一切地要抛弃她，去与薛宝钗成 亲，而这是她最无可容忍的屈辱。她确是万无生理了。因此，她泪也到此尽了，债也到此还了，她自己也就完结了自己。</p>
<p>但是，像林黛玉这样一个栩栩动人，又叫人伤心落泪的小说人物形象，仍然有人认为她最终不像是曹雪芹的，甚至对大家一致称道的林黛玉死时说的“宝玉， 宝玉，你好……”这样的回味无穷处，也被指责为“语焉不详”，更还有什么林黛玉死时的“死相”也有伤大雅，认为曹雪芹写的话，必非如此，云云。真是莫名其 妙。但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去怀疑呢？这种怀疑到底又有什么价值呢？《红楼梦》前八十回写<span>秦可卿</span>之 死只是一笔带出；写尤三姐之死，只那么刚烈的用剑一抹脖子完事了；写金钏之死也是纵身往井里一跳，干净利索。当然，与这些死相比，林黛玉确实婆婆妈妈，死 态可厌了。这样的评说实际上是十分可笑的，人各不同，怎连死法也要相强呢？再说，像林黛玉那样的身份和品格，到了这般哀惋的境地，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呢。自 然，照那样质疑下去，《红楼梦》后四十回中，麝月在贾宝玉的“通灵宝玉”失而复得时打算寻死的描写，贾母逝世得也文雅干净，鸳鸯的悬梁而尽也简捷不啰嗦 等，必属曹雪芹所写无疑了。我们可以想见，若大一部《红楼梦》，脉络纵横，天地勾连，人事纷纭，能完美无缺，雅俗共赏，自然难能可贵之至，但事实上，总并 不太可能。不是吗？《红楼梦》中的“朝代纪年”的亡佚，固然同作者曹雪芹的“狡猾之笔”有关，而那贾府中的纪事历年，大概并不需要这样的吧，在《红楼梦》 中，这一点却是含糊不清的。也许这本无关宏旨，然而在认真至微者看来，也会是足以将《红楼梦》因此唾弃的。我们不能如此般研究《红楼梦》，对待《红楼 梦》。</p>
<p>联系今天“红学”界对待《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态度，就有这种情况出现。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十年辛苦”，“增删五次”，并非虚 言。有 “增删”就必然会有断续之间的衔接处，更还有高鹗、程伟元们斧凿《红楼梦》的痕迹，这样之下，安能没有差异？再说，从历史角度看，《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 四十回有“脂评”诸种言说其中人事文采笔墨等的有无之分——实际上，照这种方式去看，前八十回的“脂评”也并非完整——这在怀疑论者看来，更觉后四十回的 生分了。可惜的是，许多人就只会在“脂评”中寻找蛛丝马迹，妄加断语，而不愿去相信后四十回的真实自然。例如对王熙凤这位贾府中的管家婆来说吧，她当初的 炙手可热也罢，<span>机关</span>算尽也罢，末日必将是可哀的。而《红楼梦》后四十回则让她一步步往下坡路上走， “<span>机关</span>算 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是很自然可信的吗？她对贾府被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后来在治办贾母的丧事中，再也无力重振过去治秦可卿丧事时的雄风了 ——这是明显的对比，小说结构安排的精妙处——她在对贾宝玉婚姻上进行“掉包计”的时候，献计献策，还不失精明强干，不失大胆泼辣，但时到后来，她自己也 觉得山穷不尽，无能为力了，必定要在众人面前瘫下去了。因此，她会在当日曾经嘲笑取乐的刘姥姥面前，顾不得面子的托付起女儿来，而这种事在以前她身上是绝 对不可能发生的。她这时还能作什么呢？她失尽了人心，就必定会被人所厌弃，不过她还不失自知之明。而照有人论说的那样，根据“脂评”的四处微言，断定王熙 凤以后必定该是“坐牢”、“执帚扫雪”、“被丈夫休弃”、“回首惨痛，短命而死”。这其实并不可能，其它姑且不说，光就贾府后来一败涂地到要她去 “扫雪”的地步而言，此论就值得商榷，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反过来说，如果再联系那认为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中，贾宝玉须“掩留狱神庙”不归的 论说，那么，贾宝玉尚且如此，王熙凤安得有那般清闲？王熙凤在贾府有贾母、王夫人作后盾，才有她逞强显威的可能。后来贾母去世，背景有所损伤，但王夫人还 在。贾琏本也对王夫人惟命是从，就是贾府衰落到不可收拾，王熙凤也不会落泊到“执帚扫雪”境地，否则，贾府这“百足之虫”，其“僵”也速得不自然了。王熙 凤的那颗行权逞能的“聪明”之心的摧折，何许那样村舍农妇般的遭遇？当然“脂评”的话也应该自有它的出处，但既然是在前八十回，又何必相强到后四十回中去 呢？况且“脂评”本身评语庞杂，不少地方，连“红学”家也承认，已经歪曲了《红楼梦》作者的原意。</p>
<p>我不十分清楚“红学”中“索隐”的确切含义为怎样，但我相信，如果用如同以上指出的一些评论者的观念方式去研究《红楼梦》，去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所作，那么，它的证据是吹毛求疵、牵强附会之下，要多少可有多少的。</p>
<p>三</p>
<p>现在看到一些评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文章，往往用“据说为高鹗所续”，“一般认为高鹗所补”等来说明他们对《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的不肯定 的、附同的看法。但又往往在这几句话之后，就毫不犹豫地议论起高鹗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关系来，是那样的不容置疑，这不太矛盾了吗？“据说”、“一般认 为”怎么能与绝对的肯定划上等号呢？</p>
<p>《辞海•文学分册》在“高鹗”这个词条里说：“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同年》诗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现代研究者一 般认为小说《红楼梦》后四十回即高鹗所续，并对前八十回亦颇多更动。一说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作。或据萃文书屋本《红楼梦》序及引言，认为高鹗之前已有人 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程高只是加以修补。”而同书中在“程伟元”词条里说：程伟元“在京师时与高鹗相识。自述曾以数年<span>时间</span>，广泛收集曹雪芹《石头记》原著前八十回抄本，并陆续购得后四十回续稿的残抄本，与高鹗共同修补，成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p>
<p>显然，《辞海》的态度是审慎的，它就《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的归属问题，就“高鹗”“程伟元”等关系，也只较客观地介绍了几种有关的情况，提供了一些可靠的依据，而没有进行擅自作伐。</p>
<p>但从《辞海》的这两个词条中，我们看到，高鹗续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说法，仅仅是几种“据说”中的一个选择而已。我们还可以看到，《红楼梦》后四 十回为 高鹗所续补的说法，推本溯源，最有力的依据之一，是在张问陶的诗作自注中。张问陶是干隆年间进士，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叶至十九世纪初期（1764—— 1814）。他出生的时候，也许曹雪芹刚去世不久，但他对程高体系的百二十回《红楼梦》应该是了解不少的，因此，他的“自注”根据这点来看是难能可贵的。 但我们还有理由怀疑张问陶“自注”所说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的正确性。第一，张问陶自注的这首诗是赠答诗，而高又比张大二十四岁，可以说是 张文学上的长辈，高也确为《红楼梦》的完整统一工作作出了不凡的努力，张作为一个文学晚辈在赠答诗中夸张式地褒奖高是完全可能的事。第二，张问陶“自注” 的价值，在后代人看来，贵在它是属于程高在世时所说的话，而我们今天如果信奉的也是这一点，那么，程伟元自述他与高鹗一起用数年时间“广泛收集曹雪芹《石 头记》原著前八十回抄本，并陆续购得后四十回续稿的残抄本，共同修补成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这样的话不是更可信吗？如果我们信的只是张问陶“自注” 的真实，而把程伟元说的话漠视为撒谎，那并不是一件十分明智的事情。因为假如《红楼梦》后四十回确为高鹗续补，对程伟元来说，根本没有这“虚晃一枪”的必 要，更没必要在高鹗面前，把自己也恬不知耻的拉扯进去。而既然连与高鹗同事《红楼梦》“修补”出版工作的程伟元都一直没有承认《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 续，那张问陶“自注”的可靠性也就可想而知了。</p>
<p>一般说来，续书并非易事，尤其是对《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续书者不仅要揣摩原著者的意图，还要熟悉原著者的语言，遣词，艺术构思，艺术手法等等。<span>胡适</span>考证高鹗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在干隆五十六年（1792）至五十七年（1793）。曹雪芹十年辛苦方写成八十回，而高鹗仅用一两年时间竟续成后四十回，这是难以令人置信的。</p>
<p>与此同时，我们认为，程伟元的“自述”是比较可信的。程伟元在程甲本卷首序中说，他积数年之功获得曹雪芹后四十回原稿后，“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 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书，复为镌刻，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程伟元序中所说的友人即指他 在京师时结识的高鹗。程伟元与高鹗确实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作出了不寻常的努力，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创作权决不能属于他们。事实上，他们两也都是这么 认为的，而后人却在他们身上出了个“莫须有”。至于《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前后情节上出现一些差忤，应该说是很正常的事。若大一部小说，只有在研究 了数百年之后的今天才能求全责备如此了。想当初程高刊印《红楼梦》全书时，连早已流行数十年的前八十回的故事内容都要“广泛收集”数年，后四十回稿本又是 陆续购得的，再两者作一番“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的统一修缮工作，如此之下，安有“足赤”“完人”之可能？</p>
<p>《红楼梦》的故事情节，终其一百二十回看，与人们研究中的曹雪芹的家史生平经历是可以吻合的。而从这一点来看，作为高鹗，恰恰是大不相类的事情。要 写出像《红楼梦》中描绘的贾府这样庞大纷纭的家族生活场面，刻画出像贾府诸人间日常生活中细腻入微的生活琐事、言笑行止、勾心斗角，恐远非高鹗的想象能力 所能解决问题，更何况还要去按前八十回规定的路子走！</p>
<p>《红楼梦》前八十回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于世，最早是一七五四年的事情，这年离曹雪芹逝世还有整整十年的时间。可能这段时间曹雪芹的家庭生活并不如他 以前那样可以将就了，但我相信，对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创作任务，他还是完全有可能、有勇气、有信心把它完成的，理由是，《红楼梦》前八十回既然问世栽 誉了，以后的十年中，曹雪芹就怎么忽然会自暴自弃到连再创作四十回的勇气和决心都没有呢？这不可能。曹雪芹确实是已经创作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这点在 《红楼梦》的开卷第一回说的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早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云中可以得到印证的。看来，敦诚兄弟、脂砚斋诸人已在曹雪芹生前阅读过 《红楼梦》全稿，也是完全可信的。那么，照此推理，既然有《红楼梦》全稿，余下的就剩一个“迷失”与寻找的问题了，而真正“迷失”得不知所终似乎也不太可 能，因为《红楼梦》在当时已是夺人耳目了。即使曹雪芹属于猝死，他的朋友、家人以至邻居也都不会不懂得《红楼梦》稿本存在的价值，而让它飘零星散，或付诸 烛光，或轻易货郎的，更不见得他那“十年辛苦不寻常”会无人知晓，而错将《红楼梦》稿本当作废纸去抛掷。畸笏叟在《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批的“此回未补成而 芹逝矣”之语，自然可以作为曹雪芹精心修改《红楼梦》全稿时的一种写照。又可据此推论，曹雪芹在认真整理编述《红楼梦》过程中的这些细节，“脂评”诸人都 知道得这么清楚，那《红楼梦》的全稿就不可能真正的迷失。而在曹雪芹死后，大概鉴于对这么大部作品抄写工作的艰巨，在无人主持的情况下，更有人惧于其中可 能有的唐突朝廷处，数易人手，或化整为零，以致渐成杳然，是十分可能的事。程伟元、高鹗既有心于《红楼梦》的修改与再版，当然须刻意搜求这“迷失”的原稿 了，又因为出版商对作品质量本身的要求，在作者已逝的情况下，对《红楼梦》全稿从情节到文字作一些爬罗剔抉的完善工作，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从这点上说，程<br />
伟元、高鹗在“程甲”“程乙”本《红楼梦》序言中的有关述说，应当是比较可信的。不然的话，要续《红楼梦》，似乎以敦诚兄弟、脂砚斋诸人凭借他们对曹雪芹的了解和对原稿的熟悉，以及他们所具有的一定的才华更恰当些。</p>
<p>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关于《红楼梦》的续书种种，二百年来，也可谓成盛事。就是到了今天，也还有人在续写《红楼梦》。他们都执意于他们的事业，希望通 过自己的努力，能够附骥尾于《红楼梦》。可也确实荒唐，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固然可叹，而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经历，要去给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从 旁边拼制出一个“好”来，何其可笑！除非他们有超凡的巧夺天工的文学素养。</p>
<p>显然，程伟元、高鹗对此还是明智的，为了防止这种可能出现的难以休止的牵连，他们已在排印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时不止一次地开诚布公，现在看来，结果还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的事情。</p>
<p>就续《红楼梦》这件事来看，其它各种续书都苦立名目，什么“续红楼梦”、“补红楼梦”、“红楼圆梦”、“红楼梦新补”等等，不胜枚举，而高鹗他们竟 能在众续书者之前，置这些于不顾，大胆地把自己的作品与《红楼梦》合二为一，而且是如此的胶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岂不奇哉！——想想维耐斯的那两条断臂 吧！退一步讲，假如若然，又何非议之可加？程甲本《红楼梦》的出版是在曹雪芹逝世二十多年后的事情，光就这个本子的出版，高鹗、程伟元确实已对《红楼梦》 贡献非小了，程、高当时也因此有所自得，苦劳、功劳自叙一番不免。这就是“程甲本”中的首程伟元“序”，次高鹗“序”。这以后，他们俩又一鼓足气，“乘胜 追击”，通过一番艰巨的修删工作，不过二个多月的时间里，重版了百二十回《红楼梦》。这就是“程乙本”。大概这次是高鹗更比程伟元“尽心焉尔”，因此， “程乙本” 中出现了首高鹗“序”、次程伟元高鹗“引言”这样的更动。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在这已获得《红楼梦》第一次出版成功的时候，仍然没有忘记《红楼梦》的作者 是曹雪芹这一点。否则，在“程甲”中假如有续书方面必要的试探性语言的话，经过事实证明他们是续得成功的，为世人所能接受的，他们在再版的“程乙本”中， 应言归正传，没必要再去演那种假戏。试想，当时他们再去如“程甲”般“口是心非”，又有什么意义呢？连张问陶这样的人都认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创作权可 以为他们拥有了，而他们自己竟还有必要那样天真吗？</p>
<p>有人认为《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文学语言上也有许多差别，也有高下优劣之分。但是，即使比现在更明显些，我们又怎么可以将它作为划分《红楼 梦》后四十回是否为曹雪芹所作的截然分界线呢？除了故事情节前半部轻松，后半部沉郁，本身语言上也会轻松、沉郁之外，作者在创作《红楼梦》的十多年时间 里，自己的生活遭遇，生活感受，以及思想变化等等，也不会不在《红楼梦》的语言中有所显示。而更重要的，还有如同程伟元、高鹗之辈的“后人”的加以“修 整”。我们知道，光是“程甲本”与“程乙本”相比较，在两个多月的时间中，《红楼梦》在文字更动上就达二万一千五百零六字，还不包括移动位置的文字呢！试 想，如同现在这般细致研究《红楼梦》，它在语言上怎会没有“差别”处？</p>
<p>综上所述，《红楼梦》的出世经历不同寻常，为它本身又增添了一层“奇妙”的色彩，它使后来的朝拜者因此感到困惑不解，因为在他们怯生生的眼中，《红 楼梦》本来就处在一圈迷离的光晕之中。许多“红学”上的研究评论工作，外观看来都很仔细，其实仔细的多是《红楼梦》这层“奇妙”色彩中的几缕光色，如说第 八十九回贾宝玉祭晴雯的《望江南》的考虑欠周，其中“孰与话轻柔”的肉麻；八十九回黛玉照镜题诗为“从明代风流故事中抄来的”，“滥竽充数”；九十八回叹 黛玉之死的诗为“旧小说中的俗套”。还有用科学方法考证《红楼梦》中说及的什么“夜宴图”情景；还有惊呼“宝黛悲剧原来为元春所拆”的“新发现”等等。如 此这般之中，得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作，实在不免令人惊讶。我们相信《红楼梦》的作者只能是曹雪芹。</p>
<p>四</p>
<p>曹雪芹的创作态度是十分严肃的，但也不至于拘泥到画地为牢不知变通的地步，更何况评论者们对《红楼梦》又加上的种种要求了。我们认为《红楼梦》是一 部完整的、统一的伟大作品，它不是断臂的维耐斯女神。可是，从高鹗“续书”说盛行以来，这部伟大的作品就被人生生的肢解了，它的身上出现了巨大的裂痕，而 后四十回正是这当中的不幸者。《红楼梦》因此给人以断臂折股之感。</p>
<p>首先，由于续书说，现在“红学”研究中，许多人往往免不了在这个烙印之下，从事主观片面性支配之下的探讨工作，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出现了一条鸿 沟，前泾后渭，似乎毫不含糊。而那些“忠实”于曹雪芹原作的小心翼翼的研究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更是讳莫如深，不敢越八十回这个“雷池”一步，似乎就 《红楼梦》来说，只讲前八十回就差不多了，或者以为那样说更保险些，因为那才是算得纯真的曹雪芹的《红楼梦》。然而，殊不知如此抱残守缺，本就没有《红楼 梦》。</p>
<p>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文学史》，对《红楼梦》的分析和评价比较中肯，但于后四十回却仍持疑而不决的态度。确实，自程伟元、高鹗出版曹雪芹的一 百二十回的小说全稿，并将《石头记》更名《红楼梦》以来，“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罢，“遂相龃龉，几挥老拳”也罢，没有人会将《红楼 梦》后四十回排除出《红楼梦》之外的。我们不难相信，《红楼梦》真正悲天动地，使人“感叹欷歔，声泪俱下”处，还是在后四十回呢。不信，你看看那《红楼 梦》刊印后的众多续书以及它们努力试图去“团圆”才子佳人的故事情节吧。可以肯定，这些续书作者，也都研究过曹雪芹和《红楼梦》，他们相信一百二十回《红 楼梦》的统一性，他们要续的是《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之后的故事。再不信，你看看当前《红楼梦》影视片给人感受最悲壮的去处到底在何处吧。</p>
<p>我们不禁还要问，为什么有人认为只能把《红楼梦》分析到八十回就行呢？不可理解。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没有。难道后四十回定非曹雪芹所作吗这一 层，我们在前面已经阐述过，这里就姑且不论，但如果分析《红楼梦》只到前八十回，或者对下面四十回进行变相挞伐，或者对后四十回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进行 自然性质的淘汰，这样就定然公正合理吗？</p>
<p>其实，《红楼梦》前八十回，就我们的分析，它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当中，无论从宝黛爱情悲剧上来讲，还是从贾宝玉的思想上的叛逆性格的形成与发展 方面来讲，仅仅是为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作了大量的铺垫工作。也就是说，在《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展现之中，前八十回并没有达到高潮阶段，而只是发展阶段。我们 现在评论《红楼梦》如何伟大，艺术上如何高超，怎么能连它故事情节中的高潮和结局都不提呢？相反，一篇没有故事情节中的高潮和结局的小说，又如何能体现出 它的真正伟大和艺术高超呢？“维耐斯”的失去的双臂，尽管人们对它们作了种种研究和不辞劳苦的补救尝试，然而结果还不外让维耐斯抱憾于世。但《红楼梦》后 四十回却经受住了二百多年的历史的考验。从这一点上来说，《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容不了他人的轻易撮合的，要知道它们经历了多少人们对它们“研 究”中的 无情风雨啊！《红楼梦》是完整统一的，后四十回永远淘汰不了，人们往往对它产生冷漠，给它缺少理智的不公正的待遇，原因就在“续书”说。</p>
<p>其次，由于续书说，许多研究者们对《红楼梦》这部故事情节完整统一的伟大杰作，把必欲钩沉出其中的许多不是，造成对它的生分作为自己的功劳，结果， 形成了见风成雨，捉影为怪的追究理论。但是，我们说，如若真的必欲如此才行，那恐怕《红楼梦》确会是另外一番景象，因为从一七五四年流传《红楼梦》前八十 回到一七九二年的“程乙”本的出现，其间曹雪芹生前的不断修改剪裁，程高们的不断修改剪裁，或一字之换，或一行之移，或一章之删，本是终其一百二十回而随 处都可能有的事，如果我们今天连这些都要责怪到底，那就只有抱残守缺，或因陋守旧罢了。但即使这样，为什么我们就一定要在《红楼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 间划上 “续书”这一条界线呢？</p>
<p>文学上的“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本是十分自然的事，何况《红楼梦》呢？但当前“红学”界中一部分名门望族也常常依据“续书”之说，对《红楼 梦》后四十回的苛究之烈，几乎到了待“灰姑娘”的地步，厌弃之下，口诛笔伐随处可加。这不能令人信服，更不能令人接受。像蔡义江先生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评 注》一书，尽管融合了“红学”界一代风流人物的意见，为《红楼梦》的研究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就书中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分析来看，是主观的， 武断而缺乏中肯的。最令人费解的是，书中论及《红楼梦》前八十回内容，春花秋月，谈笑风生，喜气洋洋，而一过了八十回这条楚河汉界，则是断云寒茬，触目凄 凉，悲愤中生。但我们不能相信这是真的。</p>
<p>也许这仅仅是一种误解。《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在评说《警幻仙姑赋》时，它“模拟”《洛神赋》的“取喻相同”是曹雪芹“有意使人联想到曹子建梦宓妃 事”，它的“铺张渲染”，也显得合理相称。而八十九回的“瘦影正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诗却“是从明代风流故事中抄来的，写在这里以充小说文字，这也 是续书者的故伎。”“《红楼梦》的续作者摭拾此类，滥竽充数，假托原作，这实在是曹雪芹的不幸”。你看，同样的情况，不同的遭遇。后四十回何其不幸！七十 八回中的《芙蓉女儿诔》“是作者发挥文学才能最充分”的一篇诗赋文字，但对九十九回的周琼《与贾政议探春婚事书》的评价，则是“可以想见，续书者在拟此书 时是相当得意的，以为颇有文采，然而，这种骈四骊六的陈腔滥调讲的客套话，正是曹雪芹所最讨厌的”。真正令人啼笑皆非。以子之矛，攻子这盾，则如何？况且 周琼又是何等人物！第二回中赞娇杏的“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是作者“心中不时地涌出尖刻的讽刺语言，并且形之于笔下。这一点，我们从这两句巧妙的俗语 集句中，是不难体会到的”。而九十八回叹黛玉之死的“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却是“旧小说中的俗套”，并株连到“续书写黛玉之死，有点像老太 婆说见闻——不嫌其琐碎”。极大的宽容和尖刻的非难，可谓全熔于一炉了。对第三十四回林黛玉的题帕三绝句，“如果把题帕和题诗孤立地看作是男女私相传递信 物和情书，这是十分肤浅的”。但八十七回薛宝钗的《与黛玉书并诗四章》却又是“立场爱憎，不问可知。”“古诗中现成语句的堆砌，思想贫乏，”“重复”， “莫知所指”，“不伦不类”，是十足的“无病呻吟”。还有八十九回的《望江南》词，也是“考虑欠周，他（指续作者）没有想到鲁班门前，本是不该弄斧的，有 了《芙蓉女儿诔》这样最出色的淋漓酣畅的奇文，两首轻飘飘的小令又算得了什么？”如此等等，不胜枚举。照《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看来，后四十回是无论如何 写不好的。你说艺术文采有了，“作者有所自得”了，他却说思想内容失于检点；你说它的思想内容差不多了，他又说其艺术修养不行啊。写多了，是无病呻吟，似 乎《红楼梦》本不该这么长，一个“梦”字就可概括它的荒诞了，还费什么唇舌？写少了，又“算不了什么”，好像《红楼梦》都需要由《芙蓉女儿诔》组成才行。 还有一部似乎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的，但仿佛可以用公式敷演出来的，总时时隐约在人们眼前的什么“后四十回”的作祟。如此这般，《红楼梦》后四十回这“灰姑 娘”多么可怜啊！但荒唐的是，这般信口雌黄，好好恶恶，恩怨尔汝的标准和依据，竟是八十回之前与八十回之后！</p>
<p>续书说，导致了捕风捉影的追究，招徕了对《红楼梦》后四十回内容的许多横蛮的非议和不恰当的否定，破坏了《红楼梦》这部伟大著作的整体和谐感。也因此之下，《红楼梦》简直溟蒙迢递，扑朔迷离，可望不可即，使读者多有无所适从处。</p>
<p>《红楼梦》的伟大，在今天看来，也好像包括了它问世前后的奇屈，因此“红学”研究在许多地方喧宾夺主，或打外围攻坚战，要么是拿着高鹗的照片硬贴到 曹雪芹的脸上去，要么拿着“脂评”的方子给《红楼梦》看毛病，以致现在许多地方叫人莫衷一是。我们说，这其实不外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可以说，许多人免不了 因此无事生非。《红楼梦》固然产生得有些风风雨雨，但是，正好像我们每读一部书，为了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和写作过程而十分认真地先去读这部书的“前言”或 者 “后记” 一样，《红楼梦》以完整的面目出现时，程伟元、高鹗不是同样有他们的“序”吗？关于今天有人怀疑而穷追不舍的作者问题和成书情况，那里其实不是已经说得很 清楚了吗？我们连这样的“序”也不相信，而必欲挖空心思去找其它的“旁证”材料，翻空出奇，这怎么让人去理解呢？而现在看来，有人总是宁信其“也许”之 说，并努力让其盛行，而不高兴去承认《红楼梦》的完整与统一。自从在张问陶那里开了个“续书”说这个先河之后，现在有些领域中积久成俗，无形中已铸成了这 么一把大错：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曹雪芹与高鹗，优美与粗俗，是与非，最后才是热烈的推崇备至与毫不犹豫的非议否定，《红楼梦》因此只有八十回。连最近拍 摄电视连续集《红楼梦》时，编剧也面对“后四十回”的“红”尘惊悸了，因为他们也认定这“后四十回”是不忠实于曹雪芹的，因此另谋其是，补上一个自认为 “忠实”于曹雪芹的后四十回故事情节，于是，《红楼梦》在大众面前又多了一个结尾，真所谓一千个“红学”者就有一千部《红楼梦》。</p>
<p>但我们说，错了，放弃这种偏执自信的眼光，少作些自作聪明的努力吧，因为那不利于《红楼梦》本身。</p>
<p>五</p>
<p>《红楼梦》的伟大，足以使我们今天的每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它确实是曹雪芹在二百多年前为我们中华民族建立的一座巍峨的文学史上的丰碑。一直来，人们在探 索《红楼梦》，分析《红楼梦》，评论《红楼梦》这样的“红学”当中，都以自己能有所贡献于《红楼梦》为荣。是的，作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又谁会不珍 惜和爱护《红楼梦》呢！</p>
<p>我不是“红学”家，只是一个《红楼梦》的崇拜者。出于对《红楼梦》的喜爱和尊重，我经常拜读一些有关研究《红楼梦》的书。我凭着自己的阅读良知和坦 诚的胸襟，常常为能见到那些有益于《红楼梦》的分析评论文章而高兴，而对那些不尽然的所谓“研究”，无关紧要的长篇累牍的“考证”不以为意，更为那些有损 《红楼梦》的吹毛求疵，“旁征博引”，似是而非的随处臆想的“索隐”感慨非常，不能自已。而每当感慨之际，我的脑际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漫画：在一个巨大的 有栅栏的院子里，生长着一棵枝繁叶茂，苍翠遒劲的大树，它赢得了人们的一片青睐和赞赏，但大概是园艺师太多了，现在这棵大树身上出现了许多缭绕的藤萝，而 且还在努力往上缠；有人正站在一旁欣赏这些藤萝上长出的小花，以为它们也带上了大树的某种因子；有人带着放大镜在拨弄树皮，敲击枝干，在怀疑它是否健康； 有人正用锄头努力在挖掘大树的主要根脉，分析它容以生长的营养成分；而更有一种人在把这棵大树当作盆景在赏识，在商议怎样处置一下它的形体才好——或者去 掉它的上体，让它按照要求再增长一个，或者怀疑它这个头本不该如此生长，或者认为它的躯干再屈一些更好，等等。不错，这些在园艺师们看来，都是可随心所欲 的事情，而对一般观赏者来说，好似并不敢随便置喙。但可以相信，这棵大树会在这样不堪承受的“宠爱”中黄叶纷飞的。这棵大树就是《红楼梦》。</p>
<p>记得在读大学时，有位教授讲解《红楼梦》，其中他讲得最激动处，就是说他当时研究《红楼梦》有所“新发现”。同学们此时都无不聚精会神的急于听他讲 下去，但结果却使大家深所失望和好笑。原来，他喜形于色的所谓“新发现”，是认为《红楼梦》中的《警幻仙姑赋》与曹植的《洛神赋》，宋玉的《登徒子好色 赋》一样璀璨，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三杰”，他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奥妙，因为三者有着惊人的相似处，他准备进行专题论述。他怕有同学抢他的研究成果，因此在课 堂上特意关照人家“不要再去写这一点”，否则就是“剽窃”别人的研究成果。这位教授做学问的功夫我是深为佩服的，但如果这之中也体现了他的“红学”观，我 是很不以为是的。我现在想，如果这样的去研究《红楼梦》，是否就成了追名逐利的攀援幽径了，因为《红楼梦》本不等于《洛神赋》，或者《登徒子好色赋》。 唉！这样去思索，我们当然就又会有一种研究学问的方法，那就是要想出成果，就必须偷偷地钻研一种人家还不知道的东西才行。我们在已经了解了《红楼梦》第四 回是全书的总纲，《红楼梦十二支曲》是可以为我们读《红楼梦》全书的故事情节按图索骥的，《红楼梦》具有深刻的阶级性和反封建性，《芙蓉女儿诔》的妙不可 企及等等，至于今天，又似乎在有人拍着胸脯向我们保证之下，我们必得去相信：《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书，不值一读。但联 系有些人在面对《红楼梦》所采用的做学问的方法，我们不得不怀疑这又是否就是“红学”研究者们“冷、僻、生”蹊径之下的产物了。怎么说呢，我是不以这些 “红学”研究者们的研究态度为是的，而对可说已经形成的这样的做学问之道深有腹非的，尽管我微如芥末。</p>
<p>我尊重和热爱《红楼梦》，我相信它不是块残碑，不是断臂的维耐斯女神，也不是棵砍去顶部才是的大树，它是完美的。这篇文章所要阐述的，就是我的这些思想感受。至于我是否也成了无事生非的“园艺家”中的一员，那又不敢自知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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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梦与神游——重读《红楼梦》后四十回</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chongdu4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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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55:1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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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孙康宜——摘自《亲历耶鲁》一书</p>
<p>已有多年不教《红楼梦》了，所以在1993年春季又重新教起《红楼梦》时，一切感到十分新鲜。其中最奇妙的发现是：这次重读这部小说，特别欣赏后四十回，而且情节意象都能牢牢记住。从前读《红楼梦》，由于全受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深信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笔，于是总是匆匆阅过，不愿下工夫，难怪对其中所演细节（除了“黛玉之死”、“宝玉当和尚”，以及“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等大事以外）均不记得。</p>
<p></p>
<p>这次重读后四十回，自己痛下决心要以“细读”的态度给予一个公平的文学评价，尤其是现在红学界对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一说，已因证据不够充分而“发生动摇”（见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北京，1990年）。此外，宋浩庆在其《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一书中又以颇能令人信服的观点证据来彻底反驳“高鹗续书”说。这种种原因都促使我仔细重读后四十回，决心不再盲目相信前人的“定论”。
最感到高兴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虽发现其中有所谓“瑕疵”的语句，但直觉告诉我，大体上或多是曹雪芹的笔墨，而高鹗也只是“截长补短”而已（见程伟元：《红楼梦序》，1791年程高本）。而且据我研究高鹗生平著作的心得，以他那种“缺乏想象”的名教儒者，不大可能创造出后四十回那样生动的小说文笔。
首先，最有趣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我个人感触与小说主人翁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情况酷似。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发生在一百十六回，即全书倒数第五回，它与书开头第五回的宝玉“初游”太虚幻境自然是互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第五回宝玉看过“金陵十二钗”册子之生命预示后，完全不记得（因为恍恍惚惚，由梦中惊醒）；但第一百十六回的重游经验却使他完全记得：
宝玉睁眼看时……遂把神魂所历的事，呆呆地细想，幸喜多还记得……
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竞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
这种“记得”与“不记得”的基本差异甚为重要，所以著名的《红楼梦》评者护花主人曾如此说道：“宝玉初次之梦是真梦，所以画册题词俱不记得；此番是神游幻境并不是梦，故十二首诗词俱牢牢记得，读者莫亦作梦看。”（《红楼梦三家评本》）
读了护花主人的评语，顿然使我大梦初醒。原来我此次之所以能记得那一向被忽视的后四十回情节，乃是因为自己下意识想从天真烂漫的“梦境”进入明理成熟的 “悟境”——盖因寻求“悟境”才能体会“神游”的意味。无形中在那神游的自由阅读中，使我深深领悟到《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本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有前八十回的痴情浪漫之宝玉，才会有后四十回的“无情冷淡”之宝玉（“哪知宝玉……竟换了一种，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 六回）。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也就是庄子所谓的“逍遥游”。
神游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一种觉悟性的自由——故它有别于不自觉的梦境。此次重读《红楼梦》，使我领会到“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恕我套用余英时的词句）——这两个世界便是“梦”的世界和“神游”的世界。我以为前者大致落实于前八十回，后者则在后四十回中随着情节的发展愈加明显。但更重要的是，这神游的（悟的）境界本来就建筑在梦的幻境基础上。我认为这种由梦至悟的构想，若无曹雪芹家庭遭遇和个人经历的人，是写不出的。
当然，这样的细读观察完全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在逻辑上无法证明《红楼梦》今本一百廿回大多是曹雪芹的原稿。但在我看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个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孙康宜</strong>——摘自《亲历耶鲁》一书</p>
<p>已有多年不教《红楼梦》了，所以在1993年春季又重新教起《红楼梦》时，一切感到十分新鲜。其中最奇妙的发现是：这次重读这部小说，特别欣赏后四十回，而且情节意象都能牢牢记住。从前读《红楼梦》，由于全受胡适《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红楼梦辨》的影响，深信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笔，于是总是匆匆阅过，不愿下工夫，难怪对其中所演细节（除了“黛玉之死”、“宝玉当和尚”，以及“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等大事以外）均不记得。</p>
<p><span id="more-196"></span></p>
<p>这次重读后四十回，自己痛下决心要以“细读”的态度给予一个公平的文学评价，尤其是现在红学界对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一说，已因证据不够充分而“发生动摇”（见刘梦溪：《红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北京，1990年）。此外，宋浩庆在其《红楼梦探——对后四十回的研究与赏析》（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一书中又以颇能令人信服的观点证据来彻底反驳“高鹗续书”说。这种种原因都促使我仔细重读后四十回，决心不再盲目相信前人的“定论”。<br />
最感到高兴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虽发现其中有所谓“瑕疵”的语句，但直觉告诉我，大体上或多是曹雪芹的笔墨，而高鹗也只是“截长补短”而已（见程伟元：《红楼梦序》，1791年程高本）。而且据我研究高鹗生平著作的心得，以他那种“缺乏想象”的名教儒者，不大可能创造出后四十回那样生动的小说文笔。<br />
首先，最有趣的是，此次重读后四十回，我个人感触与小说主人翁贾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的情况酷似。宝玉重游太虚幻境发生在一百十六回，即全书倒数第五回，它与书开头第五回的宝玉“初游”太虚幻境自然是互相呼应——所不同的是，第五回宝玉看过“金陵十二钗”册子之生命预示后，完全不记得（因为恍恍惚惚，由梦中惊醒）；但第一百十六回的重游经验却使他完全记得：<br />
宝玉睁眼看时……遂把神魂所历的事，呆呆地细想，幸喜多还记得……<br />
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竞能把偷看册上诗句俱牢牢记住了……<br />
这种“记得”与“不记得”的基本差异甚为重要，所以著名的《红楼梦》评者护花主人曾如此说道：“宝玉初次之梦是真梦，所以画册题词俱不记得；此番是神游幻境并不是梦，故十二首诗词俱牢牢记得，读者莫亦作梦看。”（《红楼梦三家评本》）<br />
读了护花主人的评语，顿然使我大梦初醒。原来我此次之所以能记得那一向被忽视的后四十回情节，乃是因为自己下意识想从天真烂漫的“梦境”进入明理成熟的 “悟境”——盖因寻求“悟境”才能体会“神游”的意味。无形中在那神游的自由阅读中，使我深深领悟到《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本是一个有机体——就因为有前八十回的痴情浪漫之宝玉，才会有后四十回的“无情冷淡”之宝玉（“哪知宝玉……竟换了一种，不但厌弃功名仕进，竟把那儿女情缘也看淡了好些。”—— 六回）。这就是曹雪芹所谓的“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也就是庄子所谓的“逍遥游”。<br />
神游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一种觉悟性的自由——故它有别于不自觉的梦境。此次重读《红楼梦》，使我领会到“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恕我套用余英时的词句）——这两个世界便是“梦”的世界和“神游”的世界。我以为前者大致落实于前八十回，后者则在后四十回中随着情节的发展愈加明显。但更重要的是，这神游的（悟的）境界本来就建筑在梦的幻境基础上。我认为这种由梦至悟的构想，若无曹雪芹家庭遭遇和个人经历的人，是写不出的。<br />
当然，这样的细读观察完全建立在直觉的基础上，在逻辑上无法证明《红楼梦》今本一百廿回大多是曹雪芹的原稿。但在我看来，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是一个 “艺术”整体无疑。而且除非有更有力的证据，我们实在不必怀疑程伟元的《红楼梦序》 ——程伟元说，他数年来收得《红楼梦》20余卷，后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细阅之下，因见四十回“漶漫不可收拾”，才同高鹗“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所以他与高鹗基本上只做了编辑的工作，高鹗并非后四十回的作者。再者，与曹雪芹交情甚厚的友人，如敦敏、明义等，均看过曹雪芹的全书原稿。而程高本出版的那一年（1791年）这些友人仍然在世。就如宋浩庆所说：“如果程高本《红楼梦》完全违背曹雪芹的《红楼梦》原稿，他们作为曹雪芹的好友，作为《红楼梦》的笃好者，怎能容忍？怎会一言不发？……”（《红楼梦探》）<br />
当然，正如刘梦溪所说，由于目前“缺乏实证”，后四十回的问题“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红学》）。其实胡适也称赞后四十回的许多精彩文字，例如鸳鸯之死那段（一百十一回）。但因为胡适断定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他以为程伟元骗人，因世上哪有“这样奇巧的事”，能忽然在“鼓担上得十余卷”？），于是后来的学者大多人云亦云，不愿细读后四十回，更不愿赏析那一部分文字，可谓“自我限制”（self—eensorship）。今日几乎无人不知胡适在建立红学典范上，其功不可没，但仅在“高鹗续笔”一点上，造成了不可补偿的害处，用英美诗人艾略特的说法，这就是所谓“一个伟大艺术家也可能产生坏的影响力”了。<br />
后记：写完此文后，才发现周策纵先生早已主张程、高所说非谎。在其《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集》序中，他更否定了高鹗为后四十回作者之说，明确指出“高鹗实在没有著作权”（见“红楼梦大观”，香港《百姓》半月刊，l987年，页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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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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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40:43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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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
冯守卫</p>
<p></p>
<p>目录
一  问题的由来
二  学术态度
三  程高序言真假
四  脂评是否圭臬
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
六  前八十回的“妄改”问题</p>
<p>一  问题的由来
据介绍，《红楼梦》一书，最初主要以脂评《石头记》不全抄本问世。其时流传范围也限于亲友等少数人之间。明义曾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至曹雪芹死 后二十多年，幸蒙程伟元、高鹗二人的有心搜集和摆印，《红楼梦》才得以较广流传。其后一百多年，一直流传并起广泛影响的，都是120回程高本。所谓“开谈 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是针对程高本而言的。到了1921年，胡适提出高鹗作伪“续书”说。在当时条件下，胡适的说法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对后四十回内容的看法，胡适和鲁迅都持基本肯定观点。即使曾经否定最力的俞平伯先生，也并未全盘抹杀“续书”。而且从研究态度来说，俞先生也抱着不掺成见和杂念的学者式探讨态度，一直在思索修正。他临终前的遗言，应是他一生研究反思的最终结果和交代，这应该看作是宝贵遗产。
与胡、鲁、俞等先生不同，周汝昌先 生对后四十回则持全盘否定态度，而且大开漫骂之风。不但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文拙思俗”，而且高鹗也是“草间腐鼠”、“卑鄙”“败类”。甚至“别俱肺 肠”，成了政治犯和阴谋家，是实现乾隆和珅偷天换日阴谋，篡改歪曲《石头记》的执行者。后四十回和高鹗遂被深恶痛绝、视如仇敌，定要打倒在地、彻底腰斩， 代之以周先生的“真本”和“真故事”。
由于胡适“宗师的掌心”的笼罩，也由于鲁迅先生崇高地位的影响，再加上对脂砚斋等评语的迷信，加之脂评本也为专家们提供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淘宝领域，高鹗 伪续说遂长期以来占据着主导地位。与之不同的声音则只是“微弱的回声”，[1]而且大有被视为异端邪说，不容立足之势。同时围绕着脂评本的研究和探宝也方 兴未艾，这中间种种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说法也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程高本则被排斥于真本和古本之外，成了一些专家们不值一晒，只配轻蔑嘲笑的，与脂评古 本真本对立的“通行本”。
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而且似也不能武断地宣判已经“尘埃落定”。有必要百花齐放、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许多子问题。首先是研究的学术态度问题。</p>
<p>二  学术态度
周先生的君臣定计、偷天换日说，究竟是天方夜谭式的神话，还是确有其事？相信大家会心中有数，文献[2,3]等对此也有论述。本文只想补充一点：在程高本 出现之前若干年，是否像周先生探佚那样的一百〇八回真本《石头记》，早已传到乾隆手中？又奇怪的是乾隆何以不干脆光明正大的搜缴烧毁《石头记》，却可怜笨 拙的要高鹗去偷天换日，只偷换一个尾巴？并帮助了《红楼梦》的广为流传？为此乾隆不知又耐心等了几年时间？审核了几次？又为什么前八十回乾隆会感到甚合朕意？这种欺人之谈，还漂洋过海带到了美国“首届《红楼梦》国际研讨会”。据周先生事后记述：国外红学家程曦教授曾当面称赞说：“全文二十节如闻柳敬亭说书，忘记读的乃是学术性很强的论文也！”[2]我们“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周先生“很喜欢”。梅节先生有《说“龙门红学”》一文，其含义之一是龙门阵红学。[3]程教授的话，恰好绝妙的印证了梅先生的看法。
周先生攻击高鹗别有用心的说法也“很有趣”，它使我们联想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周先生攻击谩骂高鹗是否也别有用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也 包括古人逝者。高先生虽已作古，但也应有不被冤屈，不被谩骂的人权。所以攻击者理应首先提供高鹗“卑鄙”“败类”别有用心的证据。他是否为名图利？是否为 了升官发财？是否得到了乾隆的奖励？他和程伟元说谎作伪的可靠证据在哪里？动机是什么？他们的人品和学品如何？有无说谎造假前科和不良记录？这些似乎都值 得怀疑。而按照公平原则，程高二人也有质问周先生诬陷攻击的权利？是否别有用心？是否为了推销自己的真故事？是否要武林独尊？是否有名利思想、商业目的？ 是否有说谎造假不良记录？参见[4,5]
周先生的别有用心说使我们联想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学术研究的态度问题。首先是实事求是问题，应力求抱着客观的实事求是态度，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其次 是尽量不要参杂个人功利考虑，不要刻意“立异”“鸣高”，不要追求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传媒轰动和商业炒作效应。再次是严格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杜绝谩骂污 蔑做法。“恐吓和辱骂绝不是战斗”，市场上喊得最凶的并不一定就是精品，谩骂其实是虚弱的表现。文章和作品是作者的自画像，大师的光环应是更需谨慎、更需 负责认真的责任约束，不能成为天马行空、信口开河的便利。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媒体的责任心问题。百家讲坛栏目不知是如何定位的？但既然要介入严肃的学术问题，就必须要抱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借口收视率、普及 性、面向大众去忽悠误导大众。面向大众和普及就可以不负责任的误导么？收视率非得靠忽悠才能提高么？凤凰台在许多节目后都强调：“不代表本台立场”，百家 讲坛的旁白中为什么只知庸俗的吹捧呢？这种声音能代表中央电视台吗？参见[6,7]</p>
<p>三  程高序言真假
后四十回作者研究可分为考证和内容分析即外证和内证两方面。外证方面，如周绍良先生所言，本来程、高序言就是“应该首先作为依据的”“第一手材 料”。[8]他们两人三次的序言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但这“第一手材料”却被胡适认为是说谎作伪。目前许多研究文献已经表明，胡适所提四条怀疑都不能成立。 而相反的程高二人并未说谎的证据却是确切不孤，足以构成证据链。[8,9,10]据舒元炜、周春说，在程高本之前，已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欲瑞也 说见过120回目录。明义所见抄本也应有后面内容，有几首诗所谈与程高本后四十回也基本相符。曹雪芹的好友敦敏应该熟知《红楼梦》，永忠也可能见过完整的 抄本。程高本问世时，敦敏、永忠、明义等也都在，其他一些知情者也应有，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说后四十回是伪续？到了稍后，只有欲瑞才因对后四十回的不满，提 出了程伟元受骗说。但欲瑞所谓“一善俱无”“大杀风景”者，实是不满后面的悲剧结局，及反封建内容。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欲瑞名为不忍，实只不喜大杀风 景，只配读有情人皆成眷属小说。”[11]此外，在“世鲜知者”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无名氏”高手，不知花了几年时间，写了“续书”以后却又隐姓埋 名，专为等着若干年后程伟元来受骗。因此从外证角度来说，高鹗或“无名氏”伪续说应该是可以否定的。但正如裴世安先生所言：“一个错误的‘事实’，一旦形 成，要改变它，千难万难。”[1]所以我们还需要结合内容分析再进行“内证”。这时我们将首先碰到据说是曹雪芹的妻子兼合作者的脂砚斋“女士”，所以接着 讨论“脂评”问题。</p>
<p>四  脂评是否圭臬
自从脂评本发现以后，一方面脂评似被当成了圭臬，脂砚斋等甚至被看成是曹雪芹的知音、合作者；另一方面，围绕着脂砚斋评语的种种猜测解读也五花八门。但俞 平伯先生后来对脂评则持一定怀疑态度。[12]吴组缃先生也说：“脂砚斋等人虽（与曹雪芹）很亲近，思想观点实不相侔。”[13]这里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所 谓“钗黛合一”论。庚辰本的第四十二回有一条回前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 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 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刘心武据此说：“黛、钗从此和平相处，直到八十回最后。这不是黛、钗合一是什么？”这里无论是脂砚斋的评语还是刘心武的解读，都 可说是大谬特谬。“解疑癖”合好就是二人合而为一了么？纵观全书，哪里能看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影子？然而这种俞先生已经抛弃的论调，却被一些 人当成发掘“立异”的话题，重新拾起，种种说法和引申也五花八门。
这里只谈一下关于“衡芜君兰言解疑癖”的理解问题。曹雪芹所写的这个情节是 极其重要和深刻的。首先它表现了黛玉的天真诚实一面，同时也表现了宝钗的“行为豁达”和世故城府的一面。“解疑癖”说明薛宝钗虽有世故的一面，但并不是奸 诈小人，如戏中之小丑然，他也是真诚的规劝说服黛玉。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二人就合而为一了。她们此后的和平相处并不能说明她们的思想就一致了。也并不意味着 客观上存在的“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斗争就消失了。对此林黛玉的的认识其实有着天真幼稚的的一面，而薛宝钗的思想则有着心机深刻的一面。薛宝钗 明白自己的客观优势，她着力营造的是“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工作和效果。她不会像小丑样的行奸使坏，她也不必要去和林黛玉计较。相反她倒常常寛谅林 的尖刻，并希望化解缓和二人的矛盾。同时也不忘有时在大庭广众面前又像促合又像暴露林薛的亲密关系。而林黛玉从客观环境上说是处于劣势的。所谓“漂泊亦如 人命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正是她所处境地的写照。而她这种处境的原因，除了客观飘零寄居的劣势外，更主要的来自她不合封建正统的思 想。五十四回中，贾母关于“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长篇大论，完全可以看做就是对她的“风霜刀剑”。这更加深了她因母亲死亡，无由诉说心事，无人替她做主 的悲伤。贾政对宝玉的斥责痛打，也可看做对有着一定共同思想的她的间接打击。而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与贾宝玉的思想相通上，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贾宝玉，她最不 放心的也是贾宝玉。在小说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中，贾宝玉说的“你放心”一段话，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她其所以爱使小性儿就是她既不放心，又无法 表白的一种表现。她其所以尖酸刻薄、孤高自许也是对她所处地位不放心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她率性而为、不通世故，不能也无法“随分从时”顺应环境的一面。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思想。环境本来就不利于她，她又怎能像宝钗一样“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呢？而从林薛二人的思想本质上来说，从小说里的大量描写 来看，完全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什么“钗黛合一”迹象。一个是有着一定叛逆反封建思想的“逆反”者，一个则是符合封建正统规范的卫道者；一个本质上有着天 真诚实的一面，一个则有着封建正统冷酷虚伪的一面。小说里表面上也说：“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但当金钏死后，宝钗首先想到的却只是探望安慰王夫人，对金钏则完全是一幅冷酷心肠甚至加以诬蔑，同时也不忘做些掩饰文章。这个例子非常典型的说明了，薛宝 钗有与王夫人等封建统治者共同的特征。而与此相反的，林黛玉在晴雯死后，则表现了了同情，并且预感到了自己的不幸。从这里看，也哪里有什么“钗黛合一”的 影子？我们反对那种简单化绝对化、戏剧化标签化的正反好坏人物分类，但也不能否定真正现实的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不能借口“人性的复杂”，否定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有意“立异”“反说”。搅浑水，好坏不分，是非不明。
“衡芜君兰言解疑癖”一节的更深刻的含义在于：它说明“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并不像周先生所说的是“庸俗的二女争婚”，三角恋爱矛盾。而是 有着反封建背景的矛盾。“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矛盾的本质，就是叛逆者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就是贾林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贾母王夫人等封建正统 者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既不是三角恋矛盾，也不是纯粹才子佳人与婚姻不自由的矛盾。所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就是讲的这个矛 盾。这个“都”字，就是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以外的所有封建正统者，包括贾母。这个矛盾是《红楼梦》中的主要矛盾——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的 主要组成之一。贾林婚姻悲剧也是《红楼梦》中最主要的悲剧。否定了这个矛盾及其反封建性质，否定了贾林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意义，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 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林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来说，都是整个《红楼梦》最精彩最深刻的章节之一。也是除了曹雪芹之外，任何人都伪造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关于《<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span>后四十回</span><span>作者</span>问题<br />
冯守卫</p>
<p><span id="more-191"></span></p>
<p>目录<br />
一  问题的由来<br />
二  学术态度<br />
三  程高序言真假<br />
四  脂评是否圭臬<br />
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br />
六  前八十回的“妄改”问题</p>
<p>一  问题的由来<br />
据介绍，《红楼梦》一书，最初主要以脂评《石头记》不全抄本问世。其时流传范围也限于亲友等少数人之间。明义曾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至曹雪芹死 后二十多年，幸蒙程伟元、高鹗二人的有心搜集和摆印，《红楼梦》才得以较广流传。其后一百多年，一直流传并起广泛影响的，都是120回程高本。所谓“开谈 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也是针对程高本而言的。到了1921年，<span>胡适</span>提出高鹗作伪“续书”说。在当时条件下，<span>胡适</span>的说法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对后四十回内容的看法，<span>胡适</span>和鲁迅都持基本肯定观点。即使曾经否定最力的俞平伯先生，也并未全盘抹杀“续书”。而且从研究态度来说，俞先生也抱着不掺成见和杂念的学者式探讨态度，一直在思索修正。他临终前的遗言，应是他一生研究反思的最终结果和交代，这应该看作是宝贵遗产。<br />
与胡、鲁、俞等先生不同，<span>周汝昌</span>先 生对后四十回则持全盘否定态度，而且大开漫骂之风。不但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文拙思俗”，而且高鹗也是“草间腐鼠”、“卑鄙”“败类”。甚至“别俱肺 肠”，成了政治犯和阴谋家，是实现乾隆和珅偷天换日阴谋，篡改歪曲《石头记》的执行者。后四十回和高鹗遂被深恶痛绝、视如仇敌，定要打倒在地、彻底腰斩， 代之以周先生的“真本”和“真故事”。<br />
由于胡适“宗师的掌心”的笼罩，也由于鲁迅先生崇高地位的影响，再加上对脂砚斋等评语的迷信，加之脂评本也为专家们提供了一个大显身手的淘宝领域，高鹗 伪续说遂长期以来占据着主导地位。与之不同的声音则只是“微弱的回声”，[1]而且大有被视为异端邪说，不容立足之势。同时围绕着脂评本的研究和探宝也方 兴未艾，这中间种种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说法也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程高本则被排斥于真本和古本之外，成了一些专家们不值一晒，只配轻蔑嘲笑的，与脂评古 本真本对立的“通行本”。<br />
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而且似也不能武断地宣判已经“尘埃落定”。有必要百花齐放、继续探讨。这个问题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许多子问题。首先是研究的学术态度问题。</p>
<p>二  学术态度<br />
周先生的君臣定计、偷天换日说，究竟是天方夜谭式的神话，还是确有其事？相信大家会心中有数，文献[2,3]等对此也有论述。本文只想补充一点：在程高本 出现之前若干年，是否像周先生探佚那样的一百〇八回真本《石头记》，早已传到乾隆手中？又奇怪的是乾隆何以不干脆光明正大的搜缴烧毁《石头记》，却可怜笨 拙的要高鹗去偷天换日，只偷换一个尾巴？并帮助了《红楼梦》的广为流传？为此乾隆不知又耐心等了几年<span>时间</span>？审核了几次？又为什么前八十回乾隆会感到甚合朕意？这种欺人之谈，还漂洋过海带到了美国“首届《红楼梦》国际研讨会”。据周先生事后记述：国外<span>红学</span>家程曦教授曾当面称赞说：“全文二十节如闻柳敬亭说书，忘记读的乃是学术性很强的论文也！”[2]我们“摸不着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然而周先生“很喜欢”。梅节先生有《说“龙门<span>红学</span>”》一文，其含义之一是龙门阵<span>红学</span>。[3]程教授的话，恰好绝妙的印证了梅先生的看法。<br />
周先生攻击高鹗别有用心的说法也“很有趣”，它使我们联想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周先生攻击谩骂高鹗是否也别有用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也 包括古人逝者。高先生虽已作古，但也应有不被冤屈，不被谩骂的人权。所以攻击者理应首先提供高鹗“卑鄙”“败类”别有用心的证据。他是否为名图利？是否为 了升官发财？是否得到了乾隆的奖励？他和程伟元说谎作伪的可靠证据在哪里？动机是什么？他们的人品和学品如何？有无说谎造假前科和不良记录？这些似乎都值 得怀疑。而按照公平原则，程高二人也有质问周先生诬陷攻击的权利？是否别有用心？是否为了推销自己的真故事？是否要武林独尊？是否有名利思想、商业目的？ 是否有说谎造假不良记录？参见[4,5]<br />
周先生的别有用心说使我们联想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学术研究的态度问题。首先是实事求是问题，应力求抱着客观的实事求是态度，尽量避免主观随意性。其次 是尽量不要参杂个人功利考虑，不要刻意“立异”“鸣高”，不要追求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传媒轰动和商业炒作效应。再次是严格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杜绝谩骂污 蔑做法。“恐吓和辱骂绝不是战斗”，市场上喊得最凶的并不一定就是精品，谩骂其实是虚弱的表现。文章和作品是作者的自画像，大师的光环应是更需谨慎、更需 负责认真的责任约束，不能成为天马行空、信口开河的便利。<br />
与这个问题相关的还有媒体的责任心问题。百家讲坛栏目不知是如何定位的？但既然要介入严肃的学术问题，就必须要抱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借口收视率、普及 性、面向大众去忽悠误导大众。面向大众和普及就可以不负责任的误导么？收视率非得靠忽悠才能提高么？凤凰台在许多节目后都强调：“不代表本台立场”，百家 讲坛的旁白中为什么只知庸俗的吹捧呢？这种声音能代表中央电视台吗？参见[6,7]</p>
<p>三  程高序言真假<br />
后四十回作者研究可分为考证和内容分析即外证和内证两方面。外证方面，如周绍良先生所言，本来程、高序言就是“应该首先作为依据的”“第一手材 料”。[8]他们两人三次的序言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但这“第一手材料”却被胡适认为是说谎作伪。目前许多研究文献已经表明，胡适所提四条怀疑都不能成立。 而相反的程高二人并未说谎的证据却是确切不孤，足以构成证据链。[8,9,10]据舒元炜、周春说，在程高本之前，已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欲瑞也 说见过120回目录。明义所见抄本也应有后面内容，有几首诗所谈与程高本后四十回也基本相符。曹雪芹的好友敦敏应该熟知《红楼梦》，永忠也可能见过完整的 抄本。程高本问世时，敦敏、永忠、明义等也都在，其他一些知情者也应有，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说后四十回是伪续？到了稍后，只有欲瑞才因对后四十回的不满，提 出了程伟元受骗说。但欲瑞所谓“一善俱无”“大杀风景”者，实是不满后面的悲剧结局，及反封建内容。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欲瑞名为不忍，实只不喜大杀风 景，只配读有情人皆成眷属小说。”[11]此外，在“世鲜知者”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无名氏”高手，不知花了几年时间，写了“续书”以后却又隐姓埋 名，专为等着若干年后程伟元来受骗。因此从外证角度来说，高鹗或“无名氏”伪续说应该是可以否定的。但正如裴世安先生所言：“一个错误的‘事实’，一旦形 成，要改变它，千难万难。”[1]所以我们还需要结合内容分析再进行“内证”。这时我们将首先碰到据说是曹雪芹的妻子兼合作者的脂砚斋“女士”，所以接着 讨论“脂评”问题。</p>
<p>四  脂评是否圭臬<br />
自从脂评本发现以后，一方面脂评似被当成了圭臬，脂砚斋等甚至被看成是曹雪芹的知音、合作者；另一方面，围绕着脂砚斋评语的种种猜测解读也五花八门。但俞 平伯先生后来对脂评则持一定怀疑态度。[12]吴组缃先生也说：“脂砚斋等人虽（与曹雪芹）很亲近，思想观点实不相侔。”[13]这里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所 谓“钗黛合一”论。庚辰本的第四十二回有一条回前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 一。请看黛玉逝后<span>宝钗</span>之 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刘心武据此说：“黛、钗从此和平相处，直到八十回最后。这不是黛、钗合一是什么？”这里无论是脂砚斋的评语还是刘心武的解读，都 可说是大谬特谬。“解疑癖”合好就是二人合而为一了么？纵观全书，哪里能看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影子？然而这种俞先生已经抛弃的论调，却被一些 人当成发掘“立异”的话题，重新拾起，种种说法和引申也五花八门。<br />
这里只谈一下关于“衡芜君兰言解疑癖”的理解问题。曹雪芹所写的这个<span>情节</span>是 极其重要和深刻的。首先它表现了黛玉的天真诚实一面，同时也表现了宝钗的“行为豁达”和世故城府的一面。“解疑癖”说明薛宝钗虽有世故的一面，但并不是奸 诈小人，如戏中之小丑然，他也是真诚的规劝说服黛玉。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二人就合而为一了。她们此后的和平相处并不能说明她们的思想就一致了。也并不意味着 客观上存在的“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斗争就消失了。对此林黛玉的的认识其实有着天真幼稚的的一面，而薛宝钗的思想则有着心机深刻的一面。薛宝钗 明白自己的客观优势，她着力营造的是“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工作和效果。她不会像小丑样的行奸使坏，她也不必要去和林黛玉计较。相反她倒常常寛谅林 的尖刻，并希望化解缓和二人的矛盾。同时也不忘有时在大庭广众面前又像促合又像暴露林薛的亲密关系。而林黛玉从客观环境上说是处于劣势的。所谓“漂泊亦如 人命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正是她所处境地的写照。而她这种处境的原因，除了客观飘零寄居的劣势外，更主要的来自她不合封建正统的思 想。五十四回中，贾母关于“鬼不成鬼，贼不成贼”的长篇大论，完全可以看做就是对她的“风霜刀剑”。这更加深了她因母亲死亡，无由诉说心事，无人替她做主 的悲伤。贾政对宝玉的斥责痛打，也可看做对有着一定共同思想的她的间接打击。而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与贾宝玉的思想相通上，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贾宝玉，她最不 放心的也是贾宝玉。在小说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中，贾宝玉说的“你放心”一段话，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她其所以爱使小性儿就是她既不放心，又无法 表白的一种表现。她其所以尖酸刻薄、孤高自许也是对她所处地位不放心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她率性而为、不通世故，不能也无法“随分从时”顺应环境的一面。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们的思想。环境本来就不利于她，她又怎能像宝钗一样“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呢？而从林薛二人的思想本质上来说，从小说里的大量描写 来看，完全是不同的，根本不存在什么“钗黛合一”迹象。一个是有着一定叛逆反封建思想的“逆反”者，一个则是符合封建正统规范的卫道者；一个本质上有着天 真诚实的一面，一个则有着封建正统冷酷虚伪的一面。小说里表面上也说：“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 但当金钏死后，宝钗首先想到的却只是探望安慰王夫人，对金钏则完全是一幅冷酷心肠甚至加以诬蔑，同时也不忘做些掩饰文章。这个例子非常典型的说明了，薛宝 钗有与王夫人等封建统治者共同的特征。而与此相反的，林黛玉在晴雯死后，则表现了了同情，并且预感到了自己的不幸。从这里看，也哪里有什么“钗黛合一”的 影子？我们反对那种简单化绝对化、戏剧化标签化的正反好坏<span>人物</span>分类，但也不能否定真正现实的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不能借口“人性的复杂”，否定差别矛盾和相对界限，有意“立异”“反说”。搅浑水，好坏不分，是非不明。<br />
“衡芜君兰言解疑癖”一节的更深刻的含义在于：它说明“金玉良缘”与“木石姻缘”的矛盾，并不像周先生所说的是“庸俗的二女争婚”，三角恋爱矛盾。而是 有着反封建背景的矛盾。“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矛盾的本质，就是叛逆者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就是贾林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贾母王夫人等封建正统 者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既不是三角恋矛盾，也不是纯粹才子佳人与婚姻不自由的矛盾。所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就是讲的这个矛 盾。这个“都”字，就是除了贾宝玉林黛玉以外的所有封建正统者，包括贾母。这个矛盾是《红楼梦》中的主要矛盾——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的 主要组成之一。贾林婚姻悲剧也是《红楼梦》中最主要的悲剧。否定了这个矛盾及其反封建性质，否定了贾林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意义，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 梦》。后四十回中关于贾林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来说，都是整个《红楼梦》最精彩最深刻的章节之一。也是除了曹雪芹之外，任何人都伪造不 了的。林语堂先生说：“老实说，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 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11]然而一些专家却在贾林婚姻悲剧和黛玉之死问题上大做 “立异”文章，凭借脂评中所谓“颦儿之泪枯”、“将来泪尽夭亡”等语，竭力宣扬林黛玉之死是泪尽而亡。力图推翻钗嫁黛死的联系，力图抹杀“金玉良缘”与 “木石姻缘”的矛盾。刘心武甚至为此虚构了一个贾母除林黛玉以外，与所有的人都没有血亲关系的弥天大谎，似乎这里只是统治者内部的血亲之争，只是贾母与薛 王二夫人之间的较量斗争。还杜撰了黛玉沉湖自杀的美妙行为艺术，说了一个黛玉先死、宝钗后嫁、贾史终婚的“真故事”。试问，根据五十四回贾母的话，黛玉能 指望贾母为她做主吗？反过来如果贾母有意贾林婚姻，那岂非轻而易举的事？从年龄上看，黛玉还大于宝琴，贾母为什么不早早放定贾林婚姻，断绝薛王金玉之想， 避免节外生枝？黛玉又何来“风霜刀剑”之感？为了证明贾母是贾林婚姻的“保驾护航”者，刘心武连贾母想给宝玉取宝琴的话，都硬要指鹿为马的说：贾母是想给 她当时尚全然不知的甄宝玉说媒。又有人则歪解为贾母问宝琴是假，警告断绝薛、王二夫人之想是真。那为什么不是警告断绝林黛玉之想？贾母当时既已提到宝琴， 为什么不明确放定贾林婚姻？如果这些都是“真故事”的话，那末曹雪芹的《终身误》一曲岂非就是假的了？同时林黛玉说的“漂泊亦如人命薄”，“风霜刀剑严相 逼”等，是否也是曹雪芹的妄改劣笔了？请问究竟是谁在妄改“雪芹原意”？参见[14]<br />
那还泪之说只不过是“木石前盟”自主婚姻的艺术象征说法，怎么能把它当成是人间的真实事件？刘心武还煞有介事的说：“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 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按刘先生说法，那林黛玉怎能仅仅“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她压根就不是 凡人？刘先生曾经在天上说“人话”，说什么石头不能单独下凡（但为什么会说话），不可能是（象征）贾宝玉。这里却又在人间说开“神话”了。如果还泪之说是 真实故事，那《石头记》是否也就是《还泪记》《神瑛传》了？<br />
蔡义江先生在《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一文中，也根据“泪尽夭亡”等脂砚斋评语，认为黛玉之死“与婚姻不能自主并无关系”。悲剧的原因是：宝玉和凤姐因 避祸仓皇离家，久久不得归来。黛玉经不起打击，急痛忧忿，日夜悲啼，就“泪尽夭亡”“证前缘”了。但是在宝黛爱情一片光明的背景下，黛玉怎会觉得“风霜刀 剑严相逼”？怎会是动辄流泪的形象？她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又怎会匆匆死去？蔡先生并用《终身误》和《枉凝眉》来做主要证据。大意说：《终身误》是写宝钗 的，从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证验在前，“金玉良缘”的结成在后。《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此曲中，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合理的解说应 该是：黛玉之死与宝钗毫不相干。并说：只有人分两地，才能用“牵挂”二字。又说：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直到怀恨而死， 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与脂批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也不合。蔡先生的这些说法也颇感牵强。《终身误》和《枉凝眉》的本意，就是写“木石前盟”与“金玉 良缘”的矛盾及其悲剧结果的。怎么能成为“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无关的证明？又怎能脱离本意去牵强附会的解读？如果黛玉临死时眼泪的有无也算问题，那 脂批的“至死不干”与“泪尽夭亡”岂非也在打架？脂批的“求仁而得仁，又何怨”的说法也是对的吗？（周先生亦认为黛玉临死时应甘愿为宝玉牺牲，不应怨恨宝 玉，这真是莫名其妙！）蔡先生该文的其他论据，也都显得牵强。如说：“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用以比黛玉夭折，“人亡”则说宝玉流亡在外不归等。参见 [15]<br />
据上所述，我们认为不能把脂评当做圭臬，对脂评应抱分析态度。此外，程高二人编辑摆印《红楼梦》时，据曹雪芹逝世不过二十多年，他们又是有心人。焉知他们看到的古本不比我们今天多，凭什么认为程高本不是古本？</p>
<p>五  后四十回的“狗尾续貂”问题<br />
后四十回中被指责最多处之一，就是八十一回，认为此回即表现出巨大的断裂和落差。但笔者看法，或异仁人之见。承接前面迎春之不幸，八十一回很自然的衔接写 宝玉的悲伤，他提出了不让迎春回去的主意，也完全符合他说呆话的性格。但他毕竟此时仍是一个公子哥儿式的叛逆者，故午后又参与四美钓游鱼之中，也是正常 的。第三十回宝玉引逗金钏闯祸后，转眼之间不是也又痴迷到“龄官画蔷”中了吗？另外，谁个规定八十一回之后就立马“山雨欲来风满楼”，不可能再有“占旺相 四美钓游鱼”这样的生活故事？几个女孩闹着玩就是表现封建迷信了么？对“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大加讨伐也是莫名其妙的。试想在当时条件下，贾政怎么可能让宝 玉永远混下去？宝玉也怎么可能死硬到底坚决不“奉严词”？三十三回中宝玉为了琪官，死硬到底、“死了也愿意”了么？前八十回中他不是也已经首番入家塾了？ 凭什么说贾宝玉再入家塾就成了“乖孩子”？就是“向封建主义投降”了？何况八十二回中他被迫入学原由及对八股文章的厌恶已经讲的明明白白，为什么视而不 见？<br />
另外，关于迎春的身份，八十一回中一开始就说：“且说迎春归去之后，邢夫人象没有这事，倒是王夫人抚养了一场，却甚实伤感。”在小说第二回冷子兴讲二小 姐时，己卯、梦稿本作“赦老爷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程高本作“赦老爷姨娘所出”。 再结合第五十五回，风姐说的“二姑娘（仍）是大老爷那边的”来看，迎春的确切身份只能是王夫人抚养成人，但并不是就收养为己女了。但如单看程高本，仅凭冷 子兴的话，高鹗不可能自己平白无故地冒出一个“王夫人抚养了一场”这个极为确切严密的话来。同时，如果不结合程高本八十一回，则己卯、梦稿本冷子兴的话， 也会被看成是明显不真之语。而把己卯、梦稿本第二回和程高本八十一回结合起来看，则两方面恰好都互相印证了。“政老爷养为己女”是出自冷子兴街谈听说之 口，虽不准确，但也并非空穴来风。如果这不是出于同一人之手，怎么三个版本会这样配合互证？而且使迎春的身份得到确切解答。<br />
迎春这个被“抚养了一场”的身份，还非常好的帮助说明了贾赦住荣府旧园之谜。关于这个问题，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的解释是：因为“贾政是过继的儿 子，贾赦连儿子也不是。”但既如此，贾赦为什么却能袭了爵，是一等将军？他的儿子儿媳、贾琏凤姐为什么却与贾母一起住在荣府正院？其实“问题的核心”并不 是在贾赦身上，而是在邢夫人身上。这就是因为邢夫人是续弦，且其进荣府要晚于王夫人若干年，可能是在迎春出生之后。同时贾赦的原配前妻已留有贾琏一子，而 邢夫人又偏无儿无女。<br />
实际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贾赦作为长子，当然是爵位的继承者。最初贾赦及其前妻也是住在荣府正院里的，特别是在贾政娶妻之前必然如此。贾赦前妻生有贾琏， 几年后其妾生有迎春。后来大约是迎春还小的时候，贾赦前妻及妾都死了，而贾政也早已娶了王夫人，（贾珠远大于迎春）迎春遂由王夫人抚养，同时王夫人也自然 成了内当家。后来贾赦又续弦了邢夫人。这应该是在王夫人抚养迎春之后，亦即王夫人早已嫁到荣府之后。否则如贾赦前妻远早于贾赦之妾先死，邢夫人早早来到荣 府，则贾赦之妾死后，迎春可能会由邢夫人抚养。这样也可能贾赦邢夫人就直接成婚于荣府旧园；也可能若干年后，贾琏长大并娶了王夫人内侄女王熙凤，而邢夫人 却一直无儿无女。面对贾琏凤姐和王夫人，她的地位就极其弱势“尴尬”，难以相处面对和匹敌。加之贾母的偏心，故贾赦邢夫人遂搬到荣府旧园，与贾政“同房各 爨”。而贾琏凤姐则与王夫人“这边”一起仍住荣府正院，一起过活并“承总管家”。另外反过来说，贾赦住旧园这个事实，也可以看作是迎春被“抚养了一场”的 间接证明。参见[16]<br />
《红楼梦》八十二回中贾宝玉说：“还提什么念书，我最厌这些道学话，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诓功名混饭吃也罢了，还要说代圣贤立言。好些的，不过拿些 经书凑搭凑搭还罢了；更有一种可笑的，肚子里原没有什么，东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鳌。这哪里是阐发圣贤的道理。目下老爷口口声声叫我学这个， 我又不敢违拗，你这会子还提念书呢。”我们联系“红学”中的种种奇谈怪论，生猛爆料，那“东拉西扯，弄的牛鬼蛇神，还自以为博奥。”真是活画像。那代圣贤 立言的心得感悟，也真是“心灵的鸡汤”吗？贾宝玉的这段话语，真是深刻之至，相信绝不会是高鹗之笔，定是出自曹雪芹之手。<br />
至于这里所谓黛玉赞八股的话，首先这开始于黛玉的调侃闲谈——“二爷如今上学了，比不的头里。”由此引起宝玉的上述牢骚。黛玉半是话赶话，半是安慰的说： “也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我们生活中，有时一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话赶话的说些稍有出入的话，也是常见和正常的。同时黛玉思想与 宝玉也应小有不同，二十二回“宝玉悟禅机”，有移性苗头时，黛玉立刻打消了与湘云宝钗的不和，相约共同打消宝玉的参禅念头。假设贾林婚姻最终能成为现实， 恐怕不但是黛玉，就是宝玉自己，也可能会去违心的诓个功名，混饭吃，一定不会出家的。何况黛玉也是在基本否定八股的大前提下的辩证看法。我们不能脱离具体 情况分析，抓住零星一句话，大加上纲上线。如高鹗有意歪曲黛玉形象，为何后面又写：“因想黛玉从来不是这样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这句话很可能是 用来写宝玉不能洞察黛玉的安慰用意，也从而反证了黛玉说法的主要目的在安慰平复宝玉。难道这里黛玉再跟着火上浇油就高明吗？</p>
<p>（未完待续）</p>
<p>附记：这篇文章，断断续续边学边写，几月时间写了一半，先贴出来征求意见，其余部分待喘息一段时间后再试着补充。</p>
<p>参考文献：<br />
[1] 裴世安  柏秀英：《红楼梦全璧说资料》序言，石岩居自印（非卖品）<br />
[2] 王昌定：读《〈红楼梦〉“全壁”的背后》，《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4辑<br />
[3] 梅节：说“龙门红学”——关于现代红学的断想，《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4辑<br />
[4] 胡文斌：程甲本：“全璧”之功永不可磨——为程甲本《红楼梦》刊行二百周年而作<br />
[5] 张国光：是破除“盲目诋斥高鹗”的偏见的时候了——向当代红学名家周汝昌先生进一言，《湖<span>北大</span>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5期<br />
[6] 冯守卫：评刘心武先生的《秦学》，<span>中国</span>古代小说网，<span>中国</span>文学网等<br />
[7] 冯守卫：关于鲁迅研究和《红楼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质疑，中国古代小说网，中国文学网等<br />
[8] 周绍良：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高鹗续书，《红楼梦研究资料集刊》第2辑，1982年2月<br />
[9] 萧立岩：高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说质疑，《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5期<br />
[10] 宋浩庆：《红楼梦》后四十回辨，《北京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br />
[11] 林语堂：《平心论高鹗》，北师大出版社<br />
[12] 吴国柱：论俞平伯红学观念的嬗变，贵州大学学报 1996年第四期<br />
[13] 吴组缃：漫谈《红楼梦》亚东本、传抄本、续书，《红楼梦版本小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br />
[14] 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或《红楼》2008年第4期（有删节）<br />
[15] 王昌定：“脂评”与《红楼梦》后四十回，《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2辑<br />
[16] 冯守卫：关于贾赦身份地位之谜，中国古代小说网，中国文学网等</p>
<p>续上：</p>
<p><strong>五   后四十回狗尾续貂问题<br />
（一）占旺相和再入家塾问题</strong></p>
<p><strong></strong> <strong>（二）主线主题及一些相关问题</strong><br />
关于《红楼梦》的主线和主题，各种说法极其繁多。中国汉语言文学等网上有徐全太作者的一篇文章，题为《〈红楼梦〉主线研究综述》，论介颇为详细。主要有： 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说；宝黛爱情悲剧说；封建家族衰亡史说；贾宝玉叛逆道路说等，并有所谓单线、双线、三线说的区别。邓遂夫先生在《红楼论稿》一书中也有 专门论述，他是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论述的。在《〈红楼梦〉主题辨》一稿中，他费了大量笔墨，提出了“空前的独特”的“惊心的真正主题”：“悲悼以薛宝钗、 林黛玉为代表的所有那些生性纯洁美好，却被封建社会的道德礼教所毒害、所蒙骗、所摧残、所扼杀的青少年女性。”实际上就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之意。在《〈红楼梦〉主线管窥》一稿中，他从“钗黛合一”及宝黛钗“三人一体”角度出发，力主“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说”。并给出了“主线”的定义：“所谓 ‘主线’，就应指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周先生在不同的地方关于《红楼梦》的主线、主题、纲领的各种说法极多。 如：《红楼梦》的“主线”、“主要的冲突矛盾”，就是“长门和二门的矛盾，加上嫡子和庶子的矛盾”；《红楼》文化有“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核 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花落水流红，这才是全部书的总主题、“主旋律”；是为女儿而著书的；“脂粉英雄”这四个字是一部《红楼》的主题；贾家败落,这是 全书总节目；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业”（宫廷政治斗争秘史）；是我 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不叫做什么政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性理小说……等等，是一部以重人、爱人、惟人为中心思想的 书；《红楼梦》“有一个思想纲领，就是正邪两赋论”。这是“对宇宙群生，地灵人杰的一种哲理的总结”。“这类奇才异品（两赋之人），乃是中华文化大背景所 产生的精华宝物——所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雪芹著书传人的大旨本意，正在于此。”毛泽东则认为是政治历史小说。是四大家族兴衰史，讲四大家族内 外矛盾；通过家庭反映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好了歌和注，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家长制度是在不断分裂中；《红楼 梦》写四大家族，阶级斗争激烈，几十条人命。讲历史不拿阶级斗争观点讲，就讲不通；这是百科全书，是形象的历史；不看《红楼梦》，就不了解中国的封建社 会。<br />
笔者认为，首先从定义上来讲，主线和主题应该是互相联系的概念。如果说主题是文学作品通过描绘现实生活和塑造典型形象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那末主线是否 就可说是所描绘的生活和所塑造的形象的主要情节、主要故事、主要矛盾。同时既称主线，也应是指最主要的一条“单线”。<span style="color: sienna">对 《红楼梦》来说，它的主线就是它的主要矛盾。这就是贾宝玉这个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亦即封建统治者的矛盾。在这个主要矛盾中又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 贾宝玉“行为偏僻性乖张”、不合封建“世道”的叛逆思想与封建礼教和仕途经济道路的矛盾；二是宝黛两个叛逆者自主的木石前盟婚姻，与封建家族理想的符合封 建正统的金玉良缘婚姻的矛盾。此外小说中的其它矛盾还包括：统治者内部的矛盾；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即主子与奴隶的矛盾；被统治者内部奴隶和奴才的矛盾。主题 就是通过对这个主要矛盾及其它几方面矛盾的描写，全面深刻的反映揭露和批判了封建家族、封建社会和封建统治者，揭示了其腐朽没落的真实面貌和走向衰亡的根 源。</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br />
</span> 由于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现在讲反封建，讲阶级斗争似乎过时了。笔者的看法是，对这些问题的极左错误说法与这些问题本身的存在与否是两回事。关于反封建 问题，我们现在所谓的封建主义，与柳宗元《封建论》中的含义不同，它并不是指的周朝的分封制，而是指的封建专制主义。<span style="color: sienna">它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君主专制制，从封建家庭来看，就是封建家长制。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封建专制制度，是完全排除和反对平等、自由、民主、博爱的，它也是只承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压迫、穷奢极侈、腐朽堕落的人权，而完全抹杀平民百姓的人权的。</span>在这种封建专制社会中包含着种种复杂的矛盾斗争。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封建贵族内部的腐朽没落和争斗中，也会分裂出某些叛逆者。贾宝玉就是这样的有着一定平等、自由、民主、博爱思想，并对封建礼教、封建“世道”表示厌恶不满的叛逆者。参见[18]<br />
在后四十回中，贾宝玉这个叛逆者与封建家族及封建社会的矛盾得到了极其合理的深化展开。首先是叛逆者的木石前盟与封建正统的金玉良缘的矛盾，这个矛盾必将 激化爆发并只能是以前者失败的悲剧结束。后四十回中关于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是极其合理并极其精彩的。它与《终身误》《枉凝眉》这两首主题曲的精神是完全 一致的，艺术手法也是极其高超的。在“宝玉始提亲”之前，先有黛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惊恶梦”。在悲剧总爆发之前又有“蛇影杯弓”的惊兆。最终悲 剧的描写更是高超精彩之极。<br />
其次是贾宝玉叛逆思想的发展深化。在经由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之后，特别是他与黛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 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span style="color: sienna">在 决心出走之前，118回“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中，有一段叛逆者贾宝玉和卫道者薛宝钗两种思想最终公开正面激烈交锋的极其精彩的对话。贾宝玉说：“据你说人 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 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毛泽东在《货新郎·读史》一词中曾说：“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我们再联系四人帮也曾经标榜的：无 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要立党为公，做社会的公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等。贾宝玉说的，“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 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就是对那种虚伪说教的极其深刻精彩的写照。这个话极其深刻的反映了贾宝玉思想的高度升华，相信百分之百的是出 自曹雪芹之手。</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br />
</span> 关于宝玉中举的情节，正像周绍良先生所说的，我们“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而且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贾宝玉在被迫之下，并在对封建家族、封建仕途、封建社 会彻底失望、彻底厌恶、彻底看穿，不再抱任何幻想的情况下，表面上愿意去诓个功名，然后却断然出家，“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从此而至”。 这个情节的主旨，完全是与封建仕途、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彻底决裂，怎么能由此指责贾宝玉以及作者“热衷功名利禄”呢？而且这种矛盾冲突爆发描写的艺术手 段也是极其高超精妙的。在文献[15]中，笔者曾说：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庭、封建仕途的坚决反抗和致命一 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 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 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宝钗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 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大团圆”，“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又有人（石昌渝）说，后四十回贾宝玉的形象是由 “叛逆”像“改悟”的方向“变异”，也是没有道理的。<br />
关于“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问题，首先贾兰中举与李纨判词是完全一致的，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认为这就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其实这很可能是作者真真假假，临 末时掩人耳目的虚晃一枪。“桂”字不带“草”头，是否也是暗示虚晃而非实事呢？何况作者已明明“虚中带实”的写道：“到头谁似一盆兰”？当我们读完整本小 说后，留在脑海里的只会是现实已有的悲剧，而不是那虚拟的可能辉煌。小说的结尾，最主要的情节主旨就是贾宝玉的“悬崖撒手”，“走求名利无双地”，与封建 社会的彻底决裂，那虚晃的“兰桂齐芳”一句话，又怎能否定了这个主旨？就是将来真的“家道复初”，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又一轮梦幻悲剧吗？而且如果高鹗要 “复辟”，他为什么不大写实写家道复初呢？另外也必须考虑到，作者当时环境下的写作手法。前八十回不也有许多颂扬当今圣上的话吗？同时临末多此一笔，也可 理解为封建社会不会一下就彻底完结的。<br />
我们再分析一下关于《红楼梦》的主题主线的有关说法。第一，婚姻悲剧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这个说法似乎也不能说错的。但那悲剧的根源是什么？ 与封建社会有无关系？作者笔下的这些悲剧，是否反映揭露了封建社会？第二，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 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业”。据此说来，如果月派胜利掌权，贾家等不败，则是否就是圆满喜剧呢？那香菱、金哥、瑞珠、金钏、晴雯、尤二姐等的悲剧根 源是贾府的“家亡人散”吗？而且四大家族的“家亡人散”本身，是否也是悲剧，恐怕还要具体分析。那悲剧主要是针对叛逆者及被统治、被压迫、被害者一方而言 的。第三，《红楼梦》的主要矛盾就是，“长门和二门的矛盾，加上嫡子和庶子的矛盾”，那岂非才是真正的“庸俗”故事了。那导致贾家败落的“内忧外患”，内 忧的主要根源也是赵姨娘、贾环吗？与主要统治者的腐败罪恶无关吗？第四，关于封建家族兴衰史说。这个说法应该也是对的，但是否确切和最好，似也还值得推 敲。笔者的看法是：小说主要的重心和目的应是在对封建家族、封建社会腐朽没落的揭露批判上，而不是完全在于贾府的“家亡人散”、“其惨无比”本身上。因 此，那“沐皇恩”“延世泽”的尾巴，也并未怎么影响到小说的本旨。相反的，如像电视剧《红楼梦》结尾那样，引导着观众都去为贾家的败落“不幸”而悲伤哀 叹，为四大家族去追魂，是否就对头了。还有人说，后四十回写薛蟠再次杀人之后，不像第四回的“没事人”一样，是给皇上和封建官场涂脂抹粉。那同样的道理， 如果没有“沐皇恩”“延世泽”，表现皇上彻底反贪惩恶的英明伟大，是否也是给皇上脸上贴金了。在复杂的官僚体系内，和总体大酱缸的环境下，贾府又“百足之 虫，死而不僵”，也是可以理解的。<br />
<span style="color: sienna">辩证法要求我们，应该全面的看问题。鲁迅曾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续,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全面的看，究竟后四十回主要写的是破败衰落，还是复兴光明？</span><br />
还有一种很奇怪的逻辑，一些专家在对红楼梦的总体认识上，在对宝黛婚姻悲剧的性质原因及贾母王熙凤等的形象的认识上，是极力否定反封建的，极力否定叛逆者 与封建正统者的矛盾的。然而在对后四十回的指责挑剔上，却采取了相反的标准且抱着更为挑剔的态度。如周先生在《红楼12层（本旨8）》中说：“什么‘爱情 悲剧’，什么‘婚姻不自由’，还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识见，那是另一回事，与在下的‘思路与想法’，关系就很小了。”而在谈到后四十回时，却又批评 说“让宝玉向封建主义投降”了。<br />
周先生还说：“这部伟著，正好以前一半写‘盛’，后一半写‘衰’。……所谓衰，又不是一般的衰（如高鹗等人所理解的衰），而是具体表现为所有人物的身份地 位的大改变、大颠倒。举例说，被贾府拿着当开心物的村妪刘姥姥，改变颠倒成为‘归结’贾府后代命运的主要人物。威权贵重、不可一世的凤姐儿，改变颠倒成为 侍妾（平儿成为正妻），躬执扫雪‘贱役’，受尽贾琏恶待。众星捧月、娇生惯养、享用非凡的宝玉，改变颠倒成为破毡酸齑、奇穷无比的贫丐。命运死生，一切听 主子摆布的小丫环茜雪、红玉等，改变颠倒成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决定原为主子者的悲欢离合的重要角色。如此等等。”（《红楼梦新证》）按照这种观点，那贾府 的衰败，是否就意味着穷人大翻身，奴隶大解放了！贾府被抄家，并不是当时封建社会就颠倒了。在当时大背景下，那刘姥姥真能颠倒成为财主吗？小红、茜雪真有 那麽大能耐吗？宝玉都成了乞丐，贾琏何以未像贾宝玉那样的大改变？电视剧里还有门子当了大官，押了贾雨村的情节。那种大颠倒，也恐怕是武侠剧中才会有的情 节。《好了歌》注解中虽然有“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说法，但那主要指的是封建统治者中的兴衰变化。那是有一定条件和前提的变化，并不是像武侠剧里那样 的随意颠倒变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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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物形象及有关问题</strong><br />
周☆☆认为，“王熙凤并不是反面人物”，“贾母也不是个反面人物”，贾母是“有教养的老太太。”（《献芹集》：《红楼梦》的情节和结构）刘心武也说：“总 体而言，曹雪芹是欣赏她（王熙凤）肯定她的，……他是把王熙凤当做一位脂粉英雄来塑造的。”贾母“是一个慈祥老太太”。蔡义江说：“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小说中的许 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蔡义江解读红楼梦》）<br />
笔者的看法是：<span style="color: sienna">贾母既不是黄世仁的母亲，也不是“一个慈祥老太太”。王熙凤也并不能看成一个正面人物。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也都是有相对的正反好坏界限的。我们反对那种脸谱化绝对化的正反好坏人物分类，但是也不能否定和抹杀相对界限和区别。模糊主流和本质，掩盖差别和矛盾。</span>与 样板戏等文革中一些作品不同，《红楼梦》中没有极左和脸谱化的阶级斗争，但完全有真实的阶级矛盾和斗争。一个不应忽略的基本事实是，主子奴才、上下尊卑， 等级森严、贵贱有序的封建秩序，正是当时社会的基本“世道”。袭人因母亲热孝而不在宝玉跟前伺候时，贾母就“笑道：”“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 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54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小丫环捧脸盆只弯腰而没有跪下，平时 “宽些”的李纨也道：“怎么这样没规矩。”大丫环银蝶也笑着批评。（75回）在封建大家族中所发生的种种罪恶、丑恶都是不足为怪的正常“世道”。一个平民 或丫头的死亡也并不算什么大事，“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32回）更谈不到什么自主平等人权了。而这种等级森严的封建秩序是包含着一层仁义道 德的面纱的，统治者的面孔并不都是赤裸裸的。被统治者也会认为这种“世道”是正常的，就像翠缕对湘云说的：“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 不懂？”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主子和奴才的关系也似乎是和谐的。但是，这种和谐并不是建立在公平平等基础上的和谐，而是建立在巨大差别基础上的和 谐。在这种“仁义道德”之下，也是随时可以“吃人”的。那“越发怜贫惜老，最爱斋僧敬道”的王夫人，一巴掌就要了金钏的命。那似乎有半个主子地位，唯一敢 驳贾母，且被贾母看作是比儿子还强的鸳鸯，贾母真是关心爱护她的吗？她也真是“不好惹”的半个主子吗？贾母听了贾赦威逼鸳鸯之后，“气的浑身乱战，口内只 说：‘我通共剩了这么一个可靠的人，他们还要来算计！’”“弄开了他，好摆弄我！”贾母为什么生气？是因为贾赦的荒淫无耻吗？她后面不是又说：“他要什么 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是出于对鸳鸯的关心爱护吗？她为什么“只说”那样的话，而无半点替鸳鸯设想的话？她又可曾对鸳鸯的终身和命运真 正考虑过？鸳鸯的母亲去世之后，贾母让她看望守孝了吗？贾母其所以生气，是因她为离不开鸳鸯，她也不放心她的子孙如贾赦贾琏等。鸳鸯实际对她的奴才地位也 是非常清楚地，她所依赖的也只是贾母离不开她这一点上。所以她在抗婚时，压根不会想去请求贾母爱护保护她，而是以自杀和做尼姑来抗争。<span style="color: sienna">对 她来说，能“死在老太太之先”，就是“有造化”了。但这并不是因为她要“不奴隶，毋宁死”，而是在贾母死后，她恐怕连相对平安的奴隶日子也没有了。正像鲁 迅深刻总结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对被统治者来说，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和想做稳奴隶而不能的历史。后四十回关于鸳鸯之死的描写是极其深刻准确的。</span>可 以想象，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她的命运能有根本转变吗？表面上贾母也说过要给鸳鸯留一些银子的话，但那能当真吗？那银子她连想用在贾母丧事上都办不到，她自 己能指望上吗？所以鸳鸯之死的根本原因是她对这种“吃人”社会的彻底看穿，彻底绝望。她无法掌握自己命运，自知不可能有什么好下场，只好借助殉主名义以求 死后的最好结局。有人说这里表现的是鸳鸯的“愚忠”，也许有一定道理。在“吃人的事，从来如此”的“世道”下，也许她在羡慕袭人还竟然能够为母亲守孝送终 的时候，也并不会抱怨贾母不让她为母守孝。但我们能以此来指责鸳鸯和高鹗吗？还有人（李凌）说：“续书”中的鸳鸯是忠于封建名教的“义婢”，这真是莫名其 妙！<br />
相对来说，贾母似乎并不像王熙凤和王夫人那样的赤裸和冷酷，但是她正是贾府的最高统治者，那贾府中种种罪恶劣迹、“悲凉之雾”，能与她无关吗？她也正是王 熙凤所最依仗的后台“冰山”，王熙凤也是她最赏识的代理者。她也压根不会在乎什么鲍二还是赵二家媳妇死亡的事。所以所谓贾母是一个“有教养的”，“慈祥的 老太太”，完全是错的。贾母的性格特点，也并不是“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为其信条的”（蔡义江）。<span style="color: sienna">辩证法中还有一条原则，就是要看本质看主流。我们反对那种简单绝对化和极左脸谱化的分析方法，但是也不能借口复杂性和人性论来抹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对界限，模糊他们的本质和主流。也不能掩盖和粉饰当时社会的阶级差别和矛盾。</span>后 四十回贾母的形象与前八十回是完全一致的。她在临终前说：“我到你们家已经六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到老来，福也享尽了。自你们老爷起，儿子孙子也都算是 好的了。就是宝玉呢，我疼了他一场。”“我的儿，你要争气才好！”这里写得也极其准确。在贾母心目中，她对儿孙中贾政、贾赦、贾琏、凤姐等其实都是满意 的。那“自小人人都打这么过”的偷嘴和荒淫也并不算是什么事。贾赦凤姐等的劣迹罪行她也并不在意。他唯一不太满意和放心的，只是不合当时“世道”的有叛逆 思想的贾宝玉。<br />
关于袭人的形象，小说的前后描写也是完全一致的。蔡义江先生从脂批出发，认为“续书”对袭人讥讽贬斥过分。其实如果要说过分的话，前八十回中对袭人的贬斥 讥讽可能更甚。袭人本来就是与晴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晴雯是奴隶，而袭人则是奴才。袭人本身的名字就是偷袭别人的意思，这个明显的密码，为什么探佚专家们 视而不见？袭人实际上也是王夫人的卧底、“心耳神意”和“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她也是唯一有真凭实据的与宝玉私通的人，然而她却含沙射影，密告黛玉、四 儿、芳官等。晴雯“寿夭多因毁谤生”，那“毁谤”她的人，恐怕也不只是并不完全了解的王善保家的，王夫人也很可能还要问她的内线。袭人的主要愿望就是想爬 到贾宝玉姨娘的地位，而且已经成了准姨娘。她也自以为晴雯再怎么说，“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但那又副册里，却有意把她排在晴雯之后。在后四十回中，她也 继续着她偷袭别人的奴才本分。对薛宝钗说：“奶奶说的也是。二爷自从信了和尚，才把这些姐妹冷淡了；如今不信和尚，真怕又要犯了前头的旧病呢。我想奶奶和 我二爷原不大理会，紫鹃去了，如今只他们四个，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只是二爷那几年也都有些顽顽皮皮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 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我想倒茶弄水只叫莺儿带着小丫头们伏侍就够了，不知奶奶心里怎么样。”（118回）当她已经快要实现自己的目标的时候， 贾宝玉却撒手而去。已经失身而又无正式名分的她顿时一头晕倒，比宝钗尤甚。但她毕竟不像鸳鸯紫鹃那样有与封建社会彻底决裂的决心，最后在犹犹豫豫之中成了 “息夫人”。终于“连个姑娘还没挣上”，仍然也只是和晴雯一样，排在又副册，未能爬到副册（像香菱一样）。后四十回中对袭人形象的塑造是完全准确的，也与 前八十回完全一致。蔡义江等许多先生都据脂批认为，袭人是在宝玉出家之前就已嫁给了蒋玉菡，这可能吗？是王夫人后悔那二两银子了？还是袭人自己情愿离开 的？“花袭人”为什么不与贾宝玉“有始有终”？<br />
蔡义江先生还说：“《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这话也有一定道理。如小说中似贬实褒的主角贾宝玉，也有着许多公子哥的毛病甚至间接罪责。但作者笔 下的奴隶们，除了袭人是奴才，晴雯有些小辫儿之外，却很有些难得挑剔和值得赞美的人。除了前述的鸳鸯之外，那替凤姐挑担子，表面上似乎也是半个主子，实际 上仍是奴隶的平儿，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既要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中周旋煎熬，又要在探春借故立威撒气时双方回护。同时也并不利用凤姐对她的 依赖，而忘乎所以，借势逞强。也并未忘记自己的奴隶本色，力所能及的抵消一些凤姐的罪恶和暴行。真是集聪明才干和善良于一身。其它奴隶中，就是那替贾环偷 玫瑰露的彩云，也表现出敢做敢当的“肝胆”。而在怡红院里，那真正的奴才也只有袭人一人。麝月秋纹等表面上不像晴雯磨牙，实际上她们都是那嘲笑“西洋花点 子哈巴儿”的“众人”，她们的地位决定了她们不可能真是袭人的影子。九十二回中，麝月因宝玉第二天是否上学事与袭人发生分歧时，说道：“我也是乐一天是一 天，比不得你要好名儿，使唤一个月再多得二两银子！”“二爷上学去了，你又该咕嘟着嘴想着了，……这会子又假撇清，何苦呢！我都看见了。”这话说得极其准 确精彩。它表明，怡红院中奴隶与奴才的矛盾，并不因为晴雯的死亡而就不存在了。从其身份地位实质来说，麝月其实恰恰是晴雯的替补。脂砚斋所谓袭人先宝玉出 家而嫁，并嘱托“好歹留着麝月”，完全是毫无道理的。对比前述118回袭人对宝钗说的话，究竟是“续书”写的合理，还是脂砚说的有理？后四十回中关于紫鹃 的多处描写也是极其精彩的。特别是一百一十三回最后，紫鹃回答宝玉徒劳的央及剖白的话：“二爷就是这个话呀，还有什么？若就是这个话呢，我们姑娘在时我也 跟着听俗了！若是我们有什么不好处呢，我是太太派来的，二爷倒是回太太去，左右我们丫头们更算不得什么了。”紫鹃的这个话，既是对宝玉的不满，也是借着贾 宝玉，来宣泄对当权者贾母王夫人等的不满。但因为此点是隐藏在对黛玉忠心的遮蔽之下，故王夫人薛宝钗也并不计较。紫鹃最后也是因为对封建“世道”的看破绝 望，被迫走了出家之路。当宝玉继续表白说：“就便别人不肯替我告诉你，难道你还不叫我说，叫我憋死了不成！”麝月在背后冷冷说道：“你叫谁替你说呢？谁是 谁的什么？自己得罪了人自己央及呀，人家赏脸不赏脸在人家，何苦来拿我们这些没要紧的垫喘儿呢。”“你倒是快快的央及呀。”“依我劝你死了心吧，白陪眼泪 也可惜了儿的。”麝月的这些冷言冷语也完全是借着贾宝玉，来发泄对“作出的事都够使的了”的主子们的不满，亦是对当时“世道”的不满。而这种不满是无法直 接发泄到当权统治者身上的，故只能宣泄到那实际对奴隶还有平等心的贾宝玉身上。麝月的这些话，也完全是符合她的身份地位的。笔者认为：“总体而言”，不但 相对于贾宝玉林黛玉而言，就是相对于这些奴隶而言，曹雪芹所欣赏和肯定的也轮不到那“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王熙凤。<br />
说到这里，我们不由想起王蒙先生读《红楼梦》的伟大“发现”：“我读《红楼梦》，发现里面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我看到了‘不奴隶，毋宁死’的一个 又一个事实，包括像晴雯、金钏这样有头有脸的女奴，一旦被赶出贾府就寻死觅活的样子，她们都视不再当贾府的奴隶为奇耻大辱，都有一种‘不奴隶，毋宁死’的 刚烈。”<span style="color: sienna">在 王大部长看来，那贾府的丫头们，如果离开了大观园，就是一片自由幸福的天空了。就有了更好的饭碗和容身之处了，或许还可以被卖到更好的地方。等待他们的就 是一片光明了，她们就可以“自己找婆家”或者和她的情哥哥幸福的私奔了。更不必担心什么被赶被污的名声了。但是我们要问，是否在贾府之外，就都是“解放 区”了？就都是“清凌凌的水，蓝格盈盈的天”了？按照王部长的逻辑，那《扑蛇者说》中的父子，也就是“不毒死，誓不甘”了！记得凤凰卫视曾播过：那到伊拉 克打工被绑架的渔民还是农民，被解救回来后，仍有想再去那里打工的想法，不然家中的困难仍无法解决；某地煤矿发生事故之后，那死难者的亲属表示仍将继续挖 煤。难道他们都是“不死亡，誓不甘”吗？难道他们是视不再被绑架为“奇耻大辱”吗？鲁迅曾经说过：煤炭大王是不会知道检煤渣的老太婆的辛酸的。王大名人在 电视上神侃几十分钟诸如中国足球的大实话，可能就超过挖煤者一年的辛苦钱了。但那些煤矿工人有这样的“‘决不放弃的’上央视的‘公民权利’”（刘心武） 吗？但愿王先生的这本书，是出于商业炒作的考虑，而不是真的“冷酷无情”（张曼菱）。</span></p>
<p><span style="color: sienna">又续：</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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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strong><br />
关于通灵宝玉和太虚幻境，一些专家多纠缠于石头是谁，神瑛是谁，及还泪故事上，而对其表现小说主题的艺术作用较少涉及，这个问题恰恰必须结合后四十回才能明白。在文献[15]中，笔者已就此作了分析，这里再就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补充谈一下。<br />
周汝昌认为石头是贾宝玉，但却说石头不能动，更不能浇灌绛珠，因此神瑛不可能是贾宝玉，而是甄宝玉。石头则是偷取了神瑛相貌，乘隙混入下凡的“夹带人 物”。刘心武认为石头不能单独下凡，不可能是贾宝玉，只有神瑛才是贾宝玉。这些都是在神话中夹带人间逻辑的说法。那通灵宝玉、神瑛使者，以及还泪故事，本 来就只是神话。它只是一个艺术象征，而并非真实的人间故事，故不能用人间的逻辑去解读。石头不能动，不可能浇灌神瑛，又为什么能混下凡来，为什么又会说 话？刘心武还若有其事的说：通灵宝玉“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如果要用人间逻 辑，那通灵再小，婴儿再大，也是完全说不通的,而且那神瑛本身的下凡也是说不通的。蔡义江先生也认为石头只能是贾宝玉脖子上的宝玉，并且只是一个随行记 者，又因为它有意识、能思想，故也能知道记述贾宝玉身边以外发生的事。这种解读也是胶柱鼓瑟的说法。<br />
笔者认为，从艺术象征来说，那石头、神瑛和贾宝玉才真正是“三位一体”的。在这三者之间没有必要去纠缠和画蛇添足的解读。有人还探佚说通灵宝玉是丰润的花 斑石或南京的雨花石，更是无稽之谈。这里的主要问题在于通灵宝玉的艺术作用，作者是如何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的？这才是应该研究的方向。<br />
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对于理解“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 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觉醒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着：“一除邪祟，二疗 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灵幻境悟仙缘”）。此 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妄改罪状，这是大可商榷的。这里的“借通灵 之说”也不能理解为是借石头之口来撰此《石头记》，应该理解为是借助于“通灵”说法的寓意——“灵性”已通，能看破醒悟，来表现小说的主题。<br />
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及其后面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是极其深刻精彩的.它是高度的浪漫主义与高度的现实主义的巧妙结合。从浪漫主义角度来看，通灵 宝玉的丢失意味着贾宝玉的迷失本性，神魂不清，故此后的调包计才能得以实现。从现实主义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意味着，在无法抗拒的力量之下，“木石前盟”最 终败于“金玉良缘”。黛玉也因此而亡。宝玉在巨大的打击之下，陷入悲痛欲绝、神魂颠倒之中。有人曾讥笑这里是把宝玉写成了一个傻子，恐怕是浅薄之见。还有 人指责后四十回少有诗词，黛玉死后宝玉也未能像祭晴雯那样写一篇祭文。其实至悲无泪、至痛无声，当一个人完全陷入悲痛欲绝的境地的时候，他除了只觉得神魂 颠倒之外，压根不可能还有什么心思去作文哭喊的。<br />
宝玉婚后曾与宝钗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经历，似乎也不合形象。这被艺术化为，发生在宝玉被断送了阴司寻找黛玉之想，且“三知祸福”的通灵玉丢失后神情昏迷其 间。实际上这样描写也有一定现实客观性。它反映了贾宝玉在无法抗拒的命运之下，也可能有的无可奈何、听天认命的思想反复过程，即他的思想也是反复曲折发展 的。但归根结底，“到底意难平”，“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他的伤痛始终难以解除，他与薛宝钗等的思想分歧也难以弥合，他对封建仕途的厌恶也难以化 解，与封建家族、封建社会的矛盾越来越大，叛逆思想越来越强烈，对封建社会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楚。这在小说里，被艺术化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借助于 通灵宝玉的引导和佛教的超尘出世、脱离苦海的思想，两番阅册，又联系“历历生平”，终于大彻大悟，离家出走，以此来表现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否定。“沉酣一梦 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从此夙缘一了”，“返本还原”，与通灵“形质归一”。“石归山下”“两番人作一番人”。<br />
元春省亲时点了四出戏，对第三出《仙缘》，脂砚斋的批语说：“伏甄宝玉送玉”。许多专家虽然也难以推测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却仍然不愿对这个脂批提出怀疑。 我们试跳出对脂批的迷茫之外，直接把《仙缘》故事与后四十回联系对比：《仙缘》讲的是吕洞宾点度卢生成仙的故事。“得通灵幻境悟仙缘”讲的是和尚送玉引渡 贾宝玉醒悟的故事。这里前后不是完全合辙的吗？而且也完全符合“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孽偿清好散场”，“二疗怨疾，三知祸福”的总体布局。如果不是出于曹雪 芹一人之手，谁能想到并写出如此精妙吻合的布局？120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中说：“宝玉，即宝玉也。那年荣宁查抄之前，钗黛分离之日，此玉早已离世。 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那“二为撮合”完全指的是引导贾宝玉夙缘一了，与通灵宝玉形质归一。蔡义江先生将此理解为是撮合宝玉与宝 钗的婚姻，是完全错误的。蔡先生一方面说：“续作者却偏偏在最紧要的关头，让负有记者使命的石头开了小差，……”另一方面又据脂批说：“通灵玉最后到过甄 宝玉手中”。刘心武说，“送玉”是指送贾宝玉。贾宝玉是两次出家，第一次出家后又被“甄宝玉送玉”送回来了。比较来看，究竟是后四十回写的合理？还是根据 脂批的种种猜测合理？<br />
<strong>（五）与判词判曲的对比</strong><br />
从内证来说，第五回的判词判曲应是更有力的证据。笔者认为，排除一些并非充分合理的引申解读，单从判词本身来看，除了前八十回的可卿和后四十回的香菱，其 结局与判词有所出入而外，其他人的结局与其判词都是基本一致的。许多被认为不符之处并不能成立，有的探佚说法其实倒是与判词相背。<br />
关于袭人形象结局与判词的一致性及脂批的不合理性，已如前述。<br />
关于元春的判词，也许物以稀为贵、文以奇为高吧，那只有一两种古本才有的“虎兕相逢”似乎更被认可。但是那虎兕相争的历史背景究竟在哪里？刘心武还 认为首句也是“二十年来辨是谁”。又说“三春争及初春景”是说乾隆元年、二年、三年的美好时光，怎能比得上乾隆元年的美好时光。针对刘先生的解读，笔者在 文献[19]中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在榴花空开的二十年宫闱生活中，元春终于明白了“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只不过是一个活棺材。在世人眼里，元春的荣耀是迎、 探、惜三春怎可期及的，但在卯年寅月“虎兔相逢”之时，她却终于因苦闷幽闭而亡。这里后四十回的写法与判词完全一致，那虎兔相逢也可能还包含着伴君如伴虎 的意思。元春死因的牵强含混，正说明了真正死因的不便明言。至于年龄问题，前八十回许多地方也是糊涂账。又有人绝对的理解《乞巧》伏笔，但是否雍正乾隆时 期，也发生了类似的“安史之乱”？“兕”究竟是谁们？那“可以做得杨国忠的”宝玉、贾琏等及更主要的“兕”们，为什么却没有“大梦归”？那《恨无常》一曲 中也看不出虎兕相争的意思？元春的爹娘也似乎尚平安无事，还未“退步抽身”。<br />
探春远嫁海疆，也与判词基本一致。说是一定去而不返，其必然性为何？<br />
湘云夫婿早逝，夫妻生活短暂，也与判词判曲一致。至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回事，恐还难明其妙。但这句话首先与其判词矛盾，为什么只把对这句话 的穿凿当依据？又有人说湘云最后与宝玉结婚并白头到老，但这与其判词及《终身误》《乐中悲》，有丝毫的相同吗？<br />
妙玉后面的结局，更是与判词判曲完全一致。但专家们却非要搜奇检怪、以见其深，说“风尘肮脏违心愿”是不屈不阿地违了心愿。这话语义逻辑上通吗？如果说是没有违心愿，岂非公然妄改“欲洁何曾洁，……终陷淖泥中”。<br />
惜春的结局，也与“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一致。脂批说非得还要“乞食”，判词中并无提示，艺术上也看不出非有或非写不可的必要性。这里的“三春”，应另指元、迎、探三春。<br />
王熙凤的判词，一直是个较难解的谜，各种猜测达几十种，但凤姐被休似乎已被公认。在文献[20]中笔者认为：从字面上来看，此词应结合“三从四德”的“三 从”来理解。突出王熙凤的与众不同，对她来说只有“未嫁从父”的第一从；“既嫁从夫”的第二从则变成了“二令”，“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夫死从子”的 第三从，则因她压根就没有儿子而“休提”了。从引申意义上说，一从说她只遵从贾母“冰山”的意志；二令说她在贾府的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三人木说她归根结 底万事皆休，“哭向金陵事更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里与休妻没有半点关系。后四十回中“王熙凤历幻返金陵”与其判词完全一致。<br />
后四十回中巧姐的结局，与其判词也并无不同。如仅凭脂批就认为那也千方百计讨好凤姐，并认宝玉为父的贾芸是侠士，与贾蔷、贾芹截然不同，不可能是 “奸兄”，其充分根据是什么？那“奸兄”又是那个？自己纺线与乡下财主儿媳也并不矛盾。又说巧姐被卖妓院，为刘姥姥救赎，并与板儿成亲，这种想象并无可靠 根据，而且似乎有着武侠剧的套路。贾府丫头女子众多，为什么只巧姐一人被卖？那小红怎么不但无事，反而还能救主？平儿怎么反倒升成正式夫人？其父贾琏为何 还有“虐待”凤姐的威势？当时的条件下，刘姥姥是否能颠倒成了财主，并有救巧姐离火坑的能量？比较起来，究竟是这些想象合理？还是后四十回写的合理？<br />
综上所述，后四十回中共十三个人的结局，其中十二个人的结局与其判词判曲都是基本一致或一致的。所谓的种种不符并无合理充分根据。香菱的结局是否与可卿相类，也是曹雪芹后来修改之笔。如果是高鹗补作，他为什么要有意与判词明显不同。<br />
<strong>（六）其它有关问题</strong><br />
`      周绍良先生曾从程甲本和程乙本的几处比较当中，反驳胡适等人伪续说的论断，那确实可算是“铁证”。[8]笔者想补充的一点是：程甲本93回最后一句： “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但94回开头却并无这个人是谁的下文。这完全是曹雪芹有意如此收束的一种写法，而并非作者的疏 忽。实际上这个人肯定是有的，或许就是那只求叔叔未求婶子、“拣远路儿走”，因而未能谋得贾芹那份长期工的贾芸也说不定。作者在后回开头，觉得没有必要明 白交代，故跳开此话头，直接续写后面的话语。而程高二人并未理解这种写法，误以为不衔接，因而在程乙本中作了修改。这个例子也确实是程甲本并非高鹗原创的 铁证。93回的这种收束写法与35回也是相同的。35回结尾写到：黛玉进了怡红院，宝玉忙叫：“快请”。36回开头则也并未就此话题“分解”，而是另起话 头了。这里也是作者的一种收束写法，并不存在不相衔接的缺陷漏洞。<br />
许多人还据脂批认为，《红楼梦》最后有一个“情榜”，刘心武还探佚出了109个情榜的名单。但第五回警幻却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 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不知究竟是警幻说得对，还是脂砚批的对？周策纵先生说：“《红楼梦》末了如果真的写上一个‘情榜’，像 《水浒传》的石碣，《封神演义》的封神榜，那不知多煞风景！”[21] 周汝昌说后四十回只是一个十分庸俗的一男二女争婚的故事。那一个男子和108个女子的故事不更庸俗吗？<br />
后四十回中还写了“证同类宝玉失相知”一节，这也是作者“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的严格实事求是之笔，并不是随便写出的。它反映了现实的客观必然性。同 “狂人”类似，那思想先行的叛逆者往往也是孤独者。这里的寓意或许也是：只有贾宝玉才是看透封建社会本质的真正的“通灵宝玉”，那甄宝玉其实倒是假“通灵 宝玉”。裕瑞认为“真甄假贾，仿佛镜中现影者”。如果真是那样，小说里写上两个完全相同的双胞胎，不知有何意义，是何效果。贾宝玉大约有曹雪芹的影子。今 天曹雪芹的“知音”可谓多矣！但在当时，曹雪芹可能也是不通庶务，偏僻乖张，“都云作者痴”之人，也是“谁解其中味”，知音难求之人。空空道人在找人传书 的时候，遇到的“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饶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到急流津觉迷渡口遇到沉睡的贾雨村时，其在推给曹雪芹之后就继续沉迷不 醒。最后蒙唯一的清醒者也是孤独者曹雪芹的“传述”，我们才能看到这本巨著。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 末路”之人。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 上，养尊处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1954年的批俞运动中，俞平伯先生被当作胡适的主要代表和靶子，但后来似乎惟俞先生跳出了“宗师的 掌心”。这种现象是耐人寻味的。<br />
吴组缃先生说：“若没有这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单凭那八十回，二百年来，这部书能如此为广大读者所传颂，那是无法设想的！”[14]马国权先生说： “从《红楼梦》整体艺术构思来看后四十回，它是前八十回悲剧冲突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22]王蒙先生曾从与《水浒传》《三国演 义》等的横向比较中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不是一个“坏尾巴”。[22]鲁迅先生在《绛洞小引》中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 相悬殊。”又在批评金圣叹时说：“这余荫，就使有一些人，堕入了对于《红楼梦》之类，总在寻求伏线，挑剔破绽的泥塘。”对比那“狗尾续貂”，“后四十回没 有曹雪芹一个字”的说法来看，究竟哪种说法可信？<br />
（未完待续）</p>
<p>参考文献：<br />
[17] 冯守卫：“意淫”的含义及其中的贾宝玉形象，《红楼》，2009年第2期<br />
[18] 胡文炜：红楼深刻在后部，《红楼》2006年第3期<br />
[19] 冯守卫：贾元春判词之谜之我见，《红楼研究》2008年第3期<br />
[20] 冯守卫：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含义，《红楼文苑》2009年第1期<br />
[21] 周策纵：《红楼》三问？——《〈红楼梦〉大观：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序，1986年<br />
[22] 马国权：为程伟元、高鹗一辩——兼论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辑<br />
[23] 王蒙：话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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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宝黛的爱情悲剧是谁写的？（未完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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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8:0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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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菠萝小僧</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ba09b0100054p.html</p>
<p>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讲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中讲述的宝黛爱情悲剧是一个让人回肠荡气的悲剧；一般的读者都说，《红楼梦》中宝黛那个让人回肠荡气的爱情悲剧是一个可以列入最优秀的悲剧故事之列的悲剧。</p>
<p><span id="more-189"></span></p>
<p>一般的读者这么说，我不反对；但有一些特殊的读者要是也这么说，我可就不答应了。哪些特殊读者呢？信奉“新红学”的专家是也。</p>
<p>“新红学”区别于“旧红学”，在于它的三个“精彩”结论：一、《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曹寅之孙；二、《红楼梦》通行本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三、《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其中最关键的是第三点，而最创辟的是第二点。“新红学”对公众影响最大的就在于“腰斩《红楼梦》”，在胡适之前，几乎没有读者相信后四十回出自另一人的手笔，而在胡适之后，对“高鹗续书说”表示怀疑的，已非“红学”主流。</p>
<p>“新红学”腰斩《红楼梦》之后，就对前后两段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把前八十回捧到三十三重天堂，为玉皇大帝盖瓦；把后四十回压倒一十八层地狱，替阎王老子挖煤。捧的文字太肉麻，姑且不引；骂的文字多半有趣，引一条。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八章第四节说：</p>
<p>他（按：指高鹗）也配续曹雪芹的伟大杰作吗？现在是翻身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难道我们还要为了那样一个“悲剧结局”而欣赏这个败类吗？我们应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扔进字纸篓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数一百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p>
<p>这番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控诉，有腔有调，喜儿怒斥黄世仁逊其气势，赵太爷痛斥阿Q无其声色，差可比拟者，大约只有《红楼梦》里赵姨娘骂芳官一场戏吧。不过这么一来，宝黛倒是跟着倒霉了，人家好不容易才挣出来的“爱情悲剧”，就这么从此不见了踪影。</p>
<p>《红楼梦》前八十回有不少催人泪下的悲剧，像尤二姐尤三姐的悲剧、晴雯的悲剧、香菱的悲剧，让无数的读者泪湿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手帕子。可是没有“爱情悲剧”，秦鲸卿、贾天祥的故事，毋宁说更像触目惊心的喜剧。至于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好也好过，恼也恼过，时不时地泪眼朦胧着，喉头哽咽着，可是要说悲剧，那却不曾出现。林语堂《平心论高鹗》中对宝黛爱情故事的进展有如下的概括：</p>
<p>（本来要写下去的，不知什么事一岔，就搁下了。下面是我在“国学论坛”的“红楼梦研究”中的一张回帖，留在这里做个纪念。纪念那些无数没有实现的心愿。）</p>
<p>我并没有说贾宝玉和林黛玉最终的命运必然是喜剧。</p>
<p>我只是想指出，说他们的爱情必然是悲剧，乃是受了后四十回的强烈暗示。如果没有后四十回，如果没有脂批，谁也不敢拍胸脯说作者在八十回后会让情节向哪个方向发展。至少在前八十回中，没有任何情节可以称得上是宝黛的“悲剧”。</p>
<p>说前八十回中留下了千里之外的“草蛇灰线”，那只是某些读者的一种理解、一种推测而已。如果说后四十回必然不是出自前八十回作者的手笔，而又拿出不“真”的后若干回，则仍不免是“探”佚而已。探骊可以得珠，也可以得一手泥巴。谁知道。</p>
<p>比如说，《红楼梦曲》中的《枉凝眉》是说宝黛的，原文是：</p>
<p>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p>
<p>我看这里的“预言”在前八十回中已经很充分地实现了，不必要到后若干回。小儿女之间的各种纠葛，你哭我闹，心思乱乱地，眼泪花花地，彼此可不都是对方眼中的水月镜花吗？至于说这里“预示”了什么“结局”，恕我眼拙，还真没看出来。</p>
<p>再如钗黛的判词：</p>
<p>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p>
<p>“玉带林中挂”不过是点出林黛玉的名字，“金簪雪里埋”不过是点出薛宝钗的名字，当然，笨是笨了点。如果因此探佚说，黛最终的结局是悬梁自尽，钗最终的结局是大雪闷死，那就是荒诞派了吧。</p>
<p>总而言之，如果否定后四十回的作者就是前八十回的作者，那么，宝黛的爱情就没有什么“必然”可言。一切都只不过是或然。</p>
<p>在文学中构成悲剧，不取决于结果，而取决于过程，即必须有足以动人心魄的情节。我们在前八十回看到了尤氏姐妹的悲剧、晴雯的悲剧、香菱的悲剧，可是如果说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遗憾得很，我们找不出在哪一回。</p>
<p>有人说，有关于爱情悲剧的预告，我要说，我们是来看悲剧的，不是来看预告的。如果我有荣幸能请红米先生吃鱼翅捞饭，我不会只指给他看饭店的菜单，红米先生也决不会看了菜单便觉得美味已经到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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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zouxiangkanzhip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zouxiangkanzhip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3:5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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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p>
<p>http://13966491588cy88.blog.163.com/blog/static/103664633200961431231328/</p>
<p></p>
<p>作者：朱伟杰</p>
<p>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而正是人物性格影响着有时决定着情节的进程,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p>
<p>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中说韩吉辰:“《阿Q正传》作了两个月,我早想收束了,但我自己才清楚,似乎伏园不赞成,或者是倘我一收束,他会来抗议,所以将‘大团圆’藏在心里,而阿Q巳经渐渐向死路走。到最末一章,伏园倘在,也许会压下,而要求阿Q多活几个星期的罢,但是‘会逢其适’,他回去了, 代疱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无爱憎。我便将‘大团圆’送去,他便登出来,待伏园回京,阿Q巳经枪毙了一个多月。”</p>
<p>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在自述《毁灭》的创作体会时说过:“根据我原来的计划,美谛克结果要自杀,但开始写这一典型时,我渐渐地相信他不能以自杀告终,也不应当如此。”</p>
<p>上述两个例子以及无数文学名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中,人物一旦出场,他必然要沿着自己的性格去生,去死,去说话,去做事,而作者巳经不能随意地编造他们的故事情节,不能随意地指挥他们的行动,不能随意地改变他们的命运。</p>
<p>作为亘古未有的文学名著《红楼梦》,当然是凸现这一文学创作规律的典范。</p>
<p>但是,据说是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并且看过了《红楼梦》全书,为《红楼梦》写下了宝贵的批语的脂砚斋,却全然不懂这一点。脂批中说道,在《红楼梦》后 40回中,贾宝玉没落潦倒,是花袭人和丈夫“供奉”贾宝玉夫妇,“得同始终”,贾芸“仗义探监”,小红也有“一大回文字”,等等。</p>
<p>这叫做:一不小心泄露了假李逵的真面目!</p>
<p>下面分两个题目,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p>
<p>贾芸和小红会“仗义探监”救宝玉吗?</p>
<p>在《红楼梦》中,贾芸和林小红,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很有意思很有特色的人物。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他们都趋之若鹜,卖力工作。待到贾府衰败时,小红“告假的告假,告病的告病”,消极怠工,意欲另谋高就;贾芸则参与策划和实施拐卖王熙凤之女巧姐的阴谋,结果却因平儿、刘老老相救而失败告终。</p>
<p>显然,后40回对小红与贾芸的结局描写,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但是,脂砚斋的批语,却捏造了贾芸与小红的另外一种“表现”。</p>
<p>我们不妨把脂砚斋对贾芸和小红的有关批语摘抄如下:</p>
<p>对贾芸:“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有果断人自是不同。”</p>
<p>“如此称呼(指称贾芸为贾三爷),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两</p>
<p>在也”。“芸哥亦善谈,好口齿。”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p>
<p>“自往卜世仁处去巳安排下的,芸哥可用。”“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p>
<p>对小红:“《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p>
<p>甲戌本第27回中,写到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时,批语为:“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p>
<p>另外,靖藏本第42回,在写到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眉批为:“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随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p>
<p>庚辰本第20回批语:“茜雪至《狱神庙》回方呈正文。”</p>
<p>于是,很多红学家就信以为真,莫名其妙地对《红楼梦》后40回深恶痛绝,而且声讨不巳。甚至,有人还如此推断:“80回后,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庙中见, 并最终设法把他们搭救出来……,那么,茜雪和红玉两个婢女又如何有此力量呢?这就牵涉到前80回曾着墨写到的红玉与贾芸的关系问题,按照原作的意图,他俩在80回后当有一番很大的作为,而这番作为就是在贾府事败后营救宝玉一事。”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海市红楼学会编《红楼梦之谜》)。周汝昌先生还根据“脂批”的精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让小红和贾芸结成了夫妻,对患难中的宝玉、王熙凤、巧姐充满了仁义,甚至舍得把自己历年的积蓄和梯己钱拿出来,去鸨儿处赎巧姐。</p>
<p>如此情节,奇则奇矣,只是与人物性格的发展大不符合。</p>
<p>先来看林小红,林小红是荣国府有脸面的管家林之孝夫妇之女,起初是宝玉房中的三等丫鬟,但是,她的见识与父母完全不一样。</p>
<p>第 26回讲到,宝玉病好后,面对贾母对丫鬟们论“等”行赏的不公平情况,针对“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人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的情景,她的见解却是:“俗语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这可是一段颇为惊天动地的名言!我们难于想象,胸中有这番见识的丫鬟,会对主子有耿耿忠心,一“管”到底,甚至主子被捕入狱了也千万百计去搭救!这是决不会出现的事!</p>
<p>林小红在宝玉面前争取表现,在王熙凤面前争取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发挥自己的才干,改变自己低微的地位,提高自己的经济待遇,而不是什么对主子的忠心!</p>
<p>况且,一直到前80回未了,都没有林小红的其他故事情节。</p>
<p>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王熙凤在录用小红之后,一直没有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恩德,两者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林之孝夫妇对凤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以“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为信条的林小红,她凭什么会去狱神庙搭救王熙凤呢?</p>
<p>再来看贾芸。贾芸是荣府的近派子孙,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因为家境贫困,无所事事,三番五次求贾琏在贾府安排工作,可一直没有解决。后来,灵机一动,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买了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银子的香料,直接赂贿王熙凤,这才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差使。为了这次贿赂,他向舅爷卜世仁借钱遭拒绝,遭白眼,幸得醉金刚倪二讲义气借银子给他。分明是千辛万苦得来的香料,在王熙凤面前还得轻描淡写说是亲戚送的,其中多少辛酸泪有谁知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贾芸为了讨好主子,居然不惜以十八岁的身份屈驾认十三四岁的宝玉为“父亲”,还不脸红地编造一番歪理为自己的表演掩饰:“俗语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宝玉随口笑一句“明日你闲了只管来找我”,便害得他第二天在那里呆呆的坐到晌午。后来,贾芸为了求见宝玉,带来两盆海棠,还以“不肖男”的身份写了一份肉麻得可以的信,结果也是连后门都没有被批准进去,白白送了两盆花儿。在如此森严的等级关系之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第85回,写到贾芸又一回想求宝玉,还是被拒绝,而且被警告:“告诉他别在这里闹,再闹,我就回老太太和老爷去。”不料,贾芸却借贺喜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宝玉还是不领情,不买账,“啐了一口道:‘呸,没趣儿的东西,还不快走呢!’”这才是热脸蛋碰了冷屁股。</p>
<p>第88回,贾芸想在任朝廷工部郎中的贾政手中“插手弄一点事儿”,承包几项工程,看能否趁机发点横财,便买了些时新绣货,又上门去贿赂凤姐。谁知这一次凤姐根本不赏脸,弄得他没得彩头,怨气冲天。林小红对此也是深表同情。</p>
<p>我以为,这两段情节,完全承接了前80回的线索,是贾芸及林小红与荣府主子们那种尴尬关系的合理的进一步发展。以贾芸与贾府主子们的关系,加上贾芸的性格与处境,终于发展到后来的贾芸参与拐卖巧姐,这一情节真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p>
<p>情节的发展,其内在根据是人物的性格。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对贾芸、林小红后来的情节发展这样处理无可厚非,他决不会凭空捏造什么“狱神庙”搭救王熙凤贾宝玉之类的怪诞情节。固然,人物性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在发展中,随着环境、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有可能走向反面,但是,《红楼梦》前80回并没有提供使贾芸、林小红性格走向反面的环境和人物关系,甚至一点预兆、一点端倪都没有。</p>
<p>只有一个解释:脂砚斋的批语是无风起浪,空穴来风。他根本不懂得小说创作的“A B C”,他根本没有看过什么“后40回”,他只是要故作惊人之笔。</p>
<p>花袭人会去“供奉”贫困潦倒的贾宝玉吗?</p>
<p>贾府的大小丫鬟,作为封建社会中残存的奴隶制度下的女奴隶,她们的出路无非是这么三种:第一,当主子的小老婆,即做姨娘,所谓“半个主子”。如贾政之周姨娘,赵姨娘,贾琏之平儿,秋桐,薛蟠之香菱等。第二,由主子做主,在贾府内配了小厮,为主子生产新一代的奴隶。如“来旺妇倚势霸成亲”一回中所描述的:来旺的小子本是吃酒赌钱无所不为,而且容颜丑陋一技不知的人,但是,只因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有势力,致使“越发出挑得好了”的彩霞虽然“心中越发懊恼”, 却也毫无办法,她娘也只好“欢天喜地应了”这门婚事。第三,屈死或出家。前者如晴雯病中被逐而死,司棋被逐而殉情,金钏儿受辱而投井,鸳鸯拒婚而上吊,瑞珠触柱而自尽,后者如紫鹃、芳官等。</p>
<p>面对上述三条路,袭人选择了为爬上宝玉的小老婆宝座而奋斗的崎岖山路。《红楼梦》前80回对此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p>
<p>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生活在18世纪的女奴隶欲以姨娘的地位来改变自已的命运,也不是不可理解,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丫鬟都像鸳鸯那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是, 令人遗憾的是,花袭人在实施这项选择时,一开始就陷入了并且一直挣扎在一种极其尴尬的泥沼之中,而且,面对这种尴尬,彻底地暴露了她的虚伪奸诈的本性。</p>
<p>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一点儿也不爱宝玉,宝玉一点儿也不爱她,而且,两人的性格有如霄壤之别。贾宝玉是封建主义的叛逆,他强烈地反对“仕途经济”,反对封建的尊卑等级制度,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蔑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偏僻性乖张”,“不管世人毁谤”,“于国于家无望”。而花袭人呢,却是封建道德、封建秩序的卫道士。贾宝玉性格率直,胸无城府,心地善良,而花袭人呢,城府深深,阴险虚伪。总之,两个人的性情脾气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爱不来。说真的,宝玉与晴雯,倒还是脾气相投,心有灵犀,爱意缠绵的。</p>
<p>对此,袭人心知肚明。面对这些障碍,袭人深不以为然。因为她深知贾府的规矩,要解决谁来做贾宝玉的妾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无权的贾宝玉,而是决定于当权派王夫人。据此,袭人施展了她的浑身解数:</p>
<p>第一,走上层路线,表忠心,打小报告。果然“立杆见影”,取得效益，很快地被王夫人“内定”,明确了作为宝玉之妾的身份,并且马上得到了相应的“待遇”:照赵姨娘的等级,每月工资由一两银子提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由王夫人名下的月例钱转帐。</p>
<p>细按袭人的钻营技术,的确是高明的。第34回说到,宝玉被贾政痛打一顿后,王夫人使个婆子来“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并没有指定袭人,可是,袭人“想了一想, 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秋纹等人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便同那婆子一道出了园子,来至上房。当时,王夫人还责怪她:“你不管叫谁来也罢了,又丢下他来了,谁伏侍他呢?”袭人倒花言巧语地陪笑,叫王夫人放心,说“恐怕太太有什么吩咐,打发他们来,一时听不明白,倒耽误了事。” 接着,便瞅了个机会,打起了小报告:“论理,我们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若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做出什么事来呢!”要求“怎么变个法儿,巳后竟还将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还美其名曰:“没事常思有事”,“君子防未然”。袭人这一次可是关键一着,大获全胜,赢得了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后来的抄检大观园,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看不顺眼,都有袭人打小报告的一份“功劳”。</p>
<p>晴雯被逐,显然也是袭人打小报告起了关键的作用。晴雯标致伶俐,娇憨天真, 深得宝玉的喜爱,这就被袭人视为自己往上爬的最大障碍。其实,晴雯口快心直,疾邪如仇,只是有时候出于妒忌之心开开玩笑,讥讽袭人“鬼鬼祟祟”,有“瞒神弄鬼”的勾当,是“西洋花点子哈叭儿”,而在实际上对袭人并无坏心——而且,作为与袭人同一身份的奴才,晴雯自认为与袭人还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第31 回,晴雯不小心“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何苦来呢! 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这一段话分明主要是为昨天无故挨了宝玉一脚踢的袭人鸣不平,倒是袭人要自命清高,唯我独“尊”, 不肯与晴雯等人“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把晴雯作为敌人来暗算。《红楼梦》书中只写了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向前告晴雯的状,没有直接写袭人怎样打晴雯的小报告,其实,这是不写之写。袭人连黛玉的坏话都敢讲,难道还会放过自己的对手晴雯?王夫人这样痛恨晴雯,难道只是听信王善保家的等人的结果?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怎么会随便听她的!王夫人在怡红院“所责之事,皆系平日私语,一事不爽”,连一向对女孩子有善良看法的宝玉都生疑:“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甚至还当面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甚至讽刺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对此,巧舌如簧的袭人也“,心吸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p>
<p>第二,按贾政、王夫人规定的路线和原则,花尽心思不顾一切地严格地规范宝玉,干预宝玉。有一次袭人探家回来,甚至“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另说出三件事来,你果然依了我,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以致宝玉以后与她格格不入。他挨贾政毒打后想跟黛玉联系,竟然也要躲着袭人,支使袭人往宝钗处借书,这才命晴雯去黛玉那里传递手帕表达情意。</p>
<p>固然,袭人对宝玉的服侍似乎是尽心尽责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宝玉的什么感情流露,而是一种完全职业化的行为。第3回写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 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段话,不应该看作是作者的议论,而是贾府主子们对袭人的看法。事实上,袭人的一切工作所有努力都是做给王夫人、贾母等人看的,是为了得到她们而不是宝玉的欢心,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是服侍宝玉,作为性情中人的晴雯,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晴雯抱病补孔雀裘,这么大的贡献也没有向王夫人表功;编造宝玉受惊吓生病的谎言,帮助宝玉在父亲面前过关,不惜犯“欺主”之嫌——这才是对宝玉的真正的尽心尽责! 以至晴雯屈死之后,宝玉用血泪写就“芙蓉诔”,表示真挚的歌颂和沉痛的哀悼。而宝玉对袭人,则从来没有产生过较有深度的感情交流。</p>
<p>第三,早早地与贾宝玉偷试云雨情,还自我辩解“亦不为越理”。花袭人告黛玉的黑状,告晴雯的黑状,告芳官的黑状,捏造她们勾引宝玉的神话,其实,唯一与宝玉发生云雨关系的人,恰恰是她自己,可见袭人是何等的阴险!</p>
<p>耐人寻味的是,《红楼梦》前80回中似乎没有公开贬斥袭人的文字,相反地,还在回目中称她为“贤袭人”,对她的规劝也冠以美称是”情切切”、“花解语”、 “娇慎箴宝玉”。这与作者公开贬损王熙凤、贾赦等人的态度似乎完全相反。其实,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并非态度相反,而是笔法相反。书中用了三个重要的细节,对袭人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和批判,把袭人的尴尬人生揭示得体无完肤、痛快淋漓：</p>
<p>第一个重要细节:第5回,宝玉发现“又副册”中的一页,“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8211;请注意,画的是“破席”,文字用的是“枉自”和“空云”,其中有何深意,读者自可想象!</p>
<p>第二个重要细节:第30回,端午节前日,宝玉在外遭雨淋得如同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叫了半日,拍得门山响而不得入,终于生了气,便当着众人把开门的袭人 “一脚踢在肋上”,踢得她“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自己倒唬了一跳,又不好声张。一时睡下,梦中作痛”,半夜吐痰时发现“一口鲜血在地”。试想,袭人自初试云雨情,而”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至今,真是事事顺心,春风得意,甚至忘形,有一次居然当着晴雯等人的面,称自己与宝玉是“我们”:“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就在这个时候的前后,作者让宝玉重重地踹了她一脚,让她“心冷了半裁”,“不觉将素日想着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的滴下泪来”。</p>
<p>第三个重要细节:第36回,王夫人给袭人加了月例钱,确定了袭人的“姨娘” 预备队的身份之后,宝玉便对袭人说:“我可看你回家去不去了!那一回往家里走了一趟,回来就说你哥哥要赎你,又说在这里没着落,终久算什么,说那些无情无义的生分话唬我。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叫你去?”袭人的回答是:“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这句话是袭人内心的真实流露,袭人“爱”的只能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而绝不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贫穷潦倒的贾宝玉!</p>
<p>以上是《红楼梦》前80回中的袭人。在后40回,如此性格的袭人将会遭遇什么情节什么命运呢?</p>
<p>脂砚斋的批语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他说,在《红楼梦》后40回中,宝玉被陷狱神庙,“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是袭人和丈夫“供奉宝兄、宝卿得同始终”, “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当代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其按照“脂批”提示和《红楼梦》前80回“告诉”所创作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一书中,则创造了这样的情节:“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不可留,只好歹留着麝月!” “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巳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那时,贾府大势巳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 当此之际,举家失色&#8211;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府里去,做妾作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后来, 王府将袭人赏给戏子蒋玉菡,“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p>
<p>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贾府既然巳经彻底败落,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像袭人这样一只一心追求荣华富贵,势利至极,虚伪至极的西洋花点子哈叭儿狗,还会对原本无甚感情基础,现在又失去贾母、王夫人的庇护,且无家财更无谋生技能的宝玉如此忠心耿耿,真是滑稽得可以——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怎么会不顾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让这么一个重要人物走一条与她自己性格品质格格不入的道路呢?</p>
<p>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欣赏、赞叹、佩服程高本《红楼梦》的真实性。《红楼梦》后40回对袭人的描绘有三个细节,我们不妨仔细玩味:——宝玉与宝钗结婚一年多之后,袭人在宝钗面前打小丫头五儿的小报告:“……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听见说,他妈求了大奶奶和奶奶,说要讨出去给人家儿呢,但是这两天到底在这里呢……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依然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奴嘴脸:凡是比自己强,比自己漂亮的丫头,都要赶尽杀绝!</p>
<p>&#8211;第119回,贾宝玉赴考场(其实是出家)之前,对莺儿嘱咐后事时,郑重地提到:“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这句话既是贾宝玉对袭人的盖棺定论,其实也是作者对袭人的人格评定。</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从袭人、贾芸、小红等人的性格情节走向看脂批</p>
<p>http://13966491588cy88.blog.163.com/blog/static/103664633200961431231328/</p>
<p><span id="more-187"></span></p>
<p>作者：朱伟杰</p>
<p>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而正是人物性格影响着有时决定着情节的进程,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p>
<p>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中说韩吉辰:“《阿Q正传》作了两个月,我早想收束了,但我自己才清楚,似乎伏园不赞成,或者是倘我一收束,他会来抗议,所以将‘大团圆’藏在心里,而阿Q巳经渐渐向死路走。到最末一章,伏园倘在,也许会压下,而要求阿Q多活几个星期的罢,但是‘会逢其适’,他回去了, 代疱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无爱憎。我便将‘大团圆’送去,他便登出来,待伏园回京,阿Q巳经枪毙了一个多月。”</p>
<p>苏联作家法捷耶夫在自述《毁灭》的创作体会时说过:“根据我原来的计划,美谛克结果要自杀,但开始写这一典型时,我渐渐地相信他不能以自杀告终,也不应当如此。”</p>
<p>上述两个例子以及无数文学名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文学作品中,人物一旦出场,他必然要沿着自己的性格去生,去死,去说话,去做事,而作者巳经不能随意地编造他们的故事情节,不能随意地指挥他们的行动,不能随意地改变他们的命运。</p>
<p>作为亘古未有的文学名著《红楼梦》,当然是凸现这一文学创作规律的典范。</p>
<p>但是,据说是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并且看过了《红楼梦》全书,为《红楼梦》写下了宝贵的批语的脂砚斋,却全然不懂这一点。脂批中说道,在《红楼梦》后 40回中,贾宝玉没落潦倒,是花袭人和丈夫“供奉”贾宝玉夫妇,“得同始终”,贾芸“仗义探监”,小红也有“一大回文字”,等等。</p>
<p>这叫做:一不小心泄露了假李逵的真面目!</p>
<p>下面分两个题目,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p>
<p>贾芸和小红会“仗义探监”救宝玉吗?</p>
<p>在《红楼梦》中,贾芸和林小红,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但也是很有意思很有特色的人物。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他们都趋之若鹜,卖力工作。待到贾府衰败时,小红“告假的告假,告病的告病”,消极怠工,意欲另谋高就;贾芸则参与策划和实施拐卖王熙凤之女巧姐的阴谋,结果却因平儿、刘老老相救而失败告终。</p>
<p>显然,后40回对小红与贾芸的结局描写,是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但是,脂砚斋的批语,却捏造了贾芸与小红的另外一种“表现”。</p>
<p>我们不妨把脂砚斋对贾芸和小红的有关批语摘抄如下:</p>
<p>对贾芸:“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有果断人自是不同。”</p>
<p>“如此称呼(指称贾芸为贾三爷),可知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两</p>
<p>在也”。“芸哥亦善谈,好口齿。” “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p>
<p>“自往卜世仁处去巳安排下的,芸哥可用。”“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监。”</p>
<p>对小红:“《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p>
<p>甲戌本第27回中,写到红玉表示愿意随凤姐“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时,批语为:“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见)。”</p>
<p>另外,靖藏本第42回,在写到刘姥姥为巧姐取名,说日后“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凤姐笑道“只保佑他应了你的话就好了”时,眉批为:“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神庙相随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p>
<p>庚辰本第20回批语:“茜雪至《狱神庙》回方呈正文。”</p>
<p>于是,很多红学家就信以为真,莫名其妙地对《红楼梦》后40回深恶痛绝,而且声讨不巳。甚至,有人还如此推断:“80回后,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庙中见, 并最终设法把他们搭救出来……,那么,茜雪和红玉两个婢女又如何有此力量呢?这就牵涉到前80回曾着墨写到的红玉与贾芸的关系问题,按照原作的意图,他俩在80回后当有一番很大的作为,而这番作为就是在贾府事败后营救宝玉一事。”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上海市红楼学会编《红楼梦之谜》)。周汝昌先生还根据“脂批”的精神,撰写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让小红和贾芸结成了夫妻,对患难中的宝玉、王熙凤、巧姐充满了仁义,甚至舍得把自己历年的积蓄和梯己钱拿出来,去鸨儿处赎巧姐。</p>
<p>如此情节,奇则奇矣,只是与人物性格的发展大不符合。</p>
<p>先来看林小红,林小红是荣国府有脸面的管家林之孝夫妇之女,起初是宝玉房中的三等丫鬟,但是,她的见识与父母完全不一样。</p>
<p>第 26回讲到,宝玉病好后,面对贾母对丫鬟们论“等”行赏的不公平情况,针对“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人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的情景,她的见解却是:“俗语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这可是一段颇为惊天动地的名言!我们难于想象,胸中有这番见识的丫鬟,会对主子有耿耿忠心,一“管”到底,甚至主子被捕入狱了也千万百计去搭救!这是决不会出现的事!</p>
<p>林小红在宝玉面前争取表现,在王熙凤面前争取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发挥自己的才干,改变自己低微的地位,提高自己的经济待遇,而不是什么对主子的忠心!</p>
<p>况且,一直到前80回未了,都没有林小红的其他故事情节。</p>
<p>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王熙凤在录用小红之后,一直没有对她有过什么特别的恩德,两者之间一直没有建立起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林之孝夫妇对凤姐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以“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为信条的林小红,她凭什么会去狱神庙搭救王熙凤呢?</p>
<p>再来看贾芸。贾芸是荣府的近派子孙,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因为家境贫困,无所事事,三番五次求贾琏在贾府安排工作,可一直没有解决。后来,灵机一动,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买了十五两三钱四分二厘银子的香料,直接赂贿王熙凤,这才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差使。为了这次贿赂,他向舅爷卜世仁借钱遭拒绝,遭白眼,幸得醉金刚倪二讲义气借银子给他。分明是千辛万苦得来的香料,在王熙凤面前还得轻描淡写说是亲戚送的,其中多少辛酸泪有谁知道?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贾芸为了讨好主子,居然不惜以十八岁的身份屈驾认十三四岁的宝玉为“父亲”,还不脸红地编造一番歪理为自己的表演掩饰:“俗语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遮不住太阳……”宝玉随口笑一句“明日你闲了只管来找我”,便害得他第二天在那里呆呆的坐到晌午。后来,贾芸为了求见宝玉,带来两盆海棠,还以“不肖男”的身份写了一份肉麻得可以的信,结果也是连后门都没有被批准进去,白白送了两盆花儿。在如此森严的等级关系之下,贾芸会对荣府的主子们有什么感情?</p>
<p>第85回,写到贾芸又一回想求宝玉,还是被拒绝,而且被警告:“告诉他别在这里闹,再闹,我就回老太太和老爷去。”不料,贾芸却借贺喜冒冒失失闯了进来,宝玉还是不领情,不买账,“啐了一口道:‘呸,没趣儿的东西,还不快走呢!’”这才是热脸蛋碰了冷屁股。</p>
<p>第88回,贾芸想在任朝廷工部郎中的贾政手中“插手弄一点事儿”,承包几项工程,看能否趁机发点横财,便买了些时新绣货,又上门去贿赂凤姐。谁知这一次凤姐根本不赏脸,弄得他没得彩头,怨气冲天。林小红对此也是深表同情。</p>
<p>我以为,这两段情节,完全承接了前80回的线索,是贾芸及林小红与荣府主子们那种尴尬关系的合理的进一步发展。以贾芸与贾府主子们的关系,加上贾芸的性格与处境,终于发展到后来的贾芸参与拐卖巧姐,这一情节真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p>
<p>情节的发展,其内在根据是人物的性格。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对贾芸、林小红后来的情节发展这样处理无可厚非,他决不会凭空捏造什么“狱神庙”搭救王熙凤贾宝玉之类的怪诞情节。固然,人物性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在发展中,随着环境、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甚至有可能走向反面,但是,《红楼梦》前80回并没有提供使贾芸、林小红性格走向反面的环境和人物关系,甚至一点预兆、一点端倪都没有。</p>
<p>只有一个解释:脂砚斋的批语是无风起浪,空穴来风。他根本不懂得小说创作的“A B C”,他根本没有看过什么“后40回”,他只是要故作惊人之笔。</p>
<p>花袭人会去“供奉”贫困潦倒的贾宝玉吗?</p>
<p>贾府的大小丫鬟,作为封建社会中残存的奴隶制度下的女奴隶,她们的出路无非是这么三种:第一,当主子的小老婆,即做姨娘,所谓“半个主子”。如贾政之周姨娘,赵姨娘,贾琏之平儿,秋桐,薛蟠之香菱等。第二,由主子做主,在贾府内配了小厮,为主子生产新一代的奴隶。如“来旺妇倚势霸成亲”一回中所描述的:来旺的小子本是吃酒赌钱无所不为,而且容颜丑陋一技不知的人,但是,只因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有势力,致使“越发出挑得好了”的彩霞虽然“心中越发懊恼”, 却也毫无办法,她娘也只好“欢天喜地应了”这门婚事。第三,屈死或出家。前者如晴雯病中被逐而死,司棋被逐而殉情,金钏儿受辱而投井,鸳鸯拒婚而上吊,瑞珠触柱而自尽,后者如紫鹃、芳官等。</p>
<p>面对上述三条路,袭人选择了为爬上宝玉的小老婆宝座而奋斗的崎岖山路。《红楼梦》前80回对此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绘。</p>
<p>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生活在18世纪的女奴隶欲以姨娘的地位来改变自已的命运,也不是不可理解,我们不能强求所有丫鬟都像鸳鸯那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但是, 令人遗憾的是,花袭人在实施这项选择时,一开始就陷入了并且一直挣扎在一种极其尴尬的泥沼之中,而且,面对这种尴尬,彻底地暴露了她的虚伪奸诈的本性。</p>
<p>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一点儿也不爱宝玉,宝玉一点儿也不爱她,而且,两人的性格有如霄壤之别。贾宝玉是封建主义的叛逆,他强烈地反对“仕途经济”,反对封建的尊卑等级制度,背离传统的理想生活道路,蔑视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偏僻性乖张”,“不管世人毁谤”,“于国于家无望”。而花袭人呢,却是封建道德、封建秩序的卫道士。贾宝玉性格率直,胸无城府,心地善良,而花袭人呢,城府深深,阴险虚伪。总之,两个人的性情脾气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爱不来。说真的,宝玉与晴雯,倒还是脾气相投,心有灵犀,爱意缠绵的。</p>
<p>对此,袭人心知肚明。面对这些障碍,袭人深不以为然。因为她深知贾府的规矩,要解决谁来做贾宝玉的妾这个问题,并不决定于无权的贾宝玉,而是决定于当权派王夫人。据此,袭人施展了她的浑身解数:</p>
<p>第一,走上层路线,表忠心,打小报告。果然“立杆见影”,取得效益，很快地被王夫人“内定”,明确了作为宝玉之妾的身份,并且马上得到了相应的“待遇”:照赵姨娘的等级,每月工资由一两银子提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由王夫人名下的月例钱转帐。</p>
<p>细按袭人的钻营技术,的确是高明的。第34回说到,宝玉被贾政痛打一顿后,王夫人使个婆子来“叫一个跟二爷的人”,并没有指定袭人,可是,袭人“想了一想, 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秋纹等人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便同那婆子一道出了园子,来至上房。当时,王夫人还责怪她:“你不管叫谁来也罢了,又丢下他来了,谁伏侍他呢?”袭人倒花言巧语地陪笑,叫王夫人放心,说“恐怕太太有什么吩咐,打发他们来,一时听不明白,倒耽误了事。” 接着,便瞅了个机会,打起了小报告:“论理,我们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若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做出什么事来呢!”要求“怎么变个法儿,巳后竟还将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还美其名曰:“没事常思有事”,“君子防未然”。袭人这一次可是关键一着,大获全胜,赢得了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后来的抄检大观园, 王夫人对林黛玉的看不顺眼,都有袭人打小报告的一份“功劳”。</p>
<p>晴雯被逐,显然也是袭人打小报告起了关键的作用。晴雯标致伶俐,娇憨天真, 深得宝玉的喜爱,这就被袭人视为自己往上爬的最大障碍。其实,晴雯口快心直,疾邪如仇,只是有时候出于妒忌之心开开玩笑,讥讽袭人“鬼鬼祟祟”,有“瞒神弄鬼”的勾当,是“西洋花点子哈叭儿”,而在实际上对袭人并无坏心——而且,作为与袭人同一身份的奴才,晴雯自认为与袭人还是比较有共同语言的。第31 回,晴雯不小心“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因叹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何苦来呢! 嫌我们就打发了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这一段话分明主要是为昨天无故挨了宝玉一脚踢的袭人鸣不平,倒是袭人要自命清高,唯我独“尊”, 不肯与晴雯等人“相提并论”,而且还要把晴雯作为敌人来暗算。《红楼梦》书中只写了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向前告晴雯的状,没有直接写袭人怎样打晴雯的小报告,其实,这是不写之写。袭人连黛玉的坏话都敢讲,难道还会放过自己的对手晴雯?王夫人这样痛恨晴雯,难道只是听信王善保家的等人的结果?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怎么会随便听她的!王夫人在怡红院“所责之事,皆系平日私语,一事不爽”,连一向对女孩子有善良看法的宝玉都生疑:“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甚至还当面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甚至讽刺袭人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对此,巧舌如簧的袭人也“,心吸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p>
<p>第二,按贾政、王夫人规定的路线和原则,花尽心思不顾一切地严格地规范宝玉,干预宝玉。有一次袭人探家回来,甚至“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另说出三件事来,你果然依了我,就是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以致宝玉以后与她格格不入。他挨贾政毒打后想跟黛玉联系,竟然也要躲着袭人,支使袭人往宝钗处借书,这才命晴雯去黛玉那里传递手帕表达情意。</p>
<p>固然,袭人对宝玉的服侍似乎是尽心尽责的,但是,这并不是对宝玉的什么感情流露,而是一种完全职业化的行为。第3回写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 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这段话,不应该看作是作者的议论,而是贾府主子们对袭人的看法。事实上,袭人的一切工作所有努力都是做给王夫人、贾母等人看的,是为了得到她们而不是宝玉的欢心,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同是服侍宝玉,作为性情中人的晴雯,她的做法就完全不同。晴雯抱病补孔雀裘,这么大的贡献也没有向王夫人表功;编造宝玉受惊吓生病的谎言,帮助宝玉在父亲面前过关,不惜犯“欺主”之嫌——这才是对宝玉的真正的尽心尽责! 以至晴雯屈死之后,宝玉用血泪写就“芙蓉诔”,表示真挚的歌颂和沉痛的哀悼。而宝玉对袭人,则从来没有产生过较有深度的感情交流。</p>
<p>第三,早早地与贾宝玉偷试云雨情,还自我辩解“亦不为越理”。花袭人告黛玉的黑状,告晴雯的黑状,告芳官的黑状,捏造她们勾引宝玉的神话,其实,唯一与宝玉发生云雨关系的人,恰恰是她自己,可见袭人是何等的阴险!</p>
<p>耐人寻味的是,《红楼梦》前80回中似乎没有公开贬斥袭人的文字,相反地,还在回目中称她为“贤袭人”,对她的规劝也冠以美称是”情切切”、“花解语”、 “娇慎箴宝玉”。这与作者公开贬损王熙凤、贾赦等人的态度似乎完全相反。其实,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并非态度相反,而是笔法相反。书中用了三个重要的细节,对袭人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和批判,把袭人的尴尬人生揭示得体无完肤、痛快淋漓：</p>
<p>第一个重要细节:第5回,宝玉发现“又副册”中的一页,“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判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8211;请注意,画的是“破席”,文字用的是“枉自”和“空云”,其中有何深意,读者自可想象!</p>
<p>第二个重要细节:第30回,端午节前日,宝玉在外遭雨淋得如同落汤鸡,回到怡红院叫门叫了半日,拍得门山响而不得入,终于生了气,便当着众人把开门的袭人 “一脚踢在肋上”,踢得她“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真一时置身无地”,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自己倒唬了一跳,又不好声张。一时睡下,梦中作痛”,半夜吐痰时发现“一口鲜血在地”。试想,袭人自初试云雨情,而”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至今,真是事事顺心,春风得意,甚至忘形,有一次居然当着晴雯等人的面,称自己与宝玉是“我们”:“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就在这个时候的前后,作者让宝玉重重地踹了她一脚,让她“心冷了半裁”,“不觉将素日想着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的滴下泪来”。</p>
<p>第三个重要细节:第36回,王夫人给袭人加了月例钱,确定了袭人的“姨娘” 预备队的身份之后,宝玉便对袭人说:“我可看你回家去不去了!那一回往家里走了一趟,回来就说你哥哥要赎你,又说在这里没着落,终久算什么,说那些无情无义的生分话唬我。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叫你去?”袭人的回答是:“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这句话是袭人内心的真实流露,袭人“爱”的只能是富贵公子贾宝玉,而绝不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贫穷潦倒的贾宝玉!</p>
<p>以上是《红楼梦》前80回中的袭人。在后40回,如此性格的袭人将会遭遇什么情节什么命运呢?</p>
<p>脂砚斋的批语可以说是石破天惊,他说,在《红楼梦》后40回中,宝玉被陷狱神庙,“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是袭人和丈夫“供奉宝兄、宝卿得同始终”, “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当代大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在其按照“脂批”提示和《红楼梦》前80回“告诉”所创作的《红楼梦的真故事》一书中,则创造了这样的情节:“袭人最后还是走了。她临走时嘱咐宝玉:别人都不可留,只好歹留着麝月!” “袭人之去,不但是不得巳的,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宝玉的安全,自愿牺牲的勇毅之女。那时,贾府大势巳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 当此之际,举家失色&#8211;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府里去,做妾作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后来, 王府将袭人赏给戏子蒋玉菡,“他们夫妻二人境遇很不坏,因知宝玉贫困日甚,时时设法暗中救济……”</p>
<p>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贾府既然巳经彻底败落,落了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像袭人这样一只一心追求荣华富贵,势利至极,虚伪至极的西洋花点子哈叭儿狗,还会对原本无甚感情基础,现在又失去贾母、王夫人的庇护,且无家财更无谋生技能的宝玉如此忠心耿耿,真是滑稽得可以——作为小说巨匠的曹雪芹,怎么会不顾小说创作的基本规律,让这么一个重要人物走一条与她自己性格品质格格不入的道路呢?</p>
<p>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欣赏、赞叹、佩服程高本《红楼梦》的真实性。《红楼梦》后40回对袭人的描绘有三个细节,我们不妨仔细玩味:——宝玉与宝钗结婚一年多之后,袭人在宝钗面前打小丫头五儿的小报告:“……这里头就是五儿有些个狐媚子,听见说,他妈求了大奶奶和奶奶,说要讨出去给人家儿呢,但是这两天到底在这里呢……麝月秋纹虽没别的……如今算来,只有莺儿二爷倒不大理会,况且莺儿也稳重……”依然是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奴嘴脸:凡是比自己强,比自己漂亮的丫头,都要赶尽杀绝!</p>
<p>&#8211;第119回,贾宝玉赴考场(其实是出家)之前,对莺儿嘱咐后事时,郑重地提到:“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这句话既是贾宝玉对袭人的盖棺定论,其实也是作者对袭人的人格评定。</p>
<p>—— 第120回,袭人嫁给蒋玉菡。宝玉出家后,袭人的处境可真难堪,虽然王夫人早巳内定了她的地位,而且贾府内巳经无人不知,但是,毕竟没有公开发过“正式文件”,即“究竟没有在老爷太太跟前回明,就算了你的屋里人”。在此情况下,袭人左思右想,万分难处:“若是老爷太太打发我出去,我若死守着,又叫人笑话菡;若是我出去,心想宝玉待我的情份,实在不忍”。而后,王夫人终于决定把她嫁出去,她想死在贾府,又怕“倒把太太的好心弄坏了”菡;想死在娘家,又怕害了哥哥;想死在蒋家,又恐害了人家;那夜“原是哭着不肯俯就的”,后来“始信姻缘前定”,“真无死所”。这才是“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必然地走向了尴尬的结局。</p>
<p>我们读至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整部《红楼梦》对袭人的讥讽、揶揄,前后笔法是一脉相承的。</p>
<p>晚清红学评点家徐瀛在其《袭人赞》中写到:“苏老泉辨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乎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近奸之近人情者也。以近人情者制人,人忘其制;以近人情者谗人,人忘其谗。约计平生,死黛玉,死晴雯,逐芳官蕙香,间秋纹麝月,其虐肆矣,而王夫人且视之为顾命,宝钗倚之为元臣。向非宝玉出家, 或身先宝玉死,岂不以贤名相终始哉?惜乎天之后其死也!咏史诗曰:‘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若使当年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袭人有焉。”我以为这是很有见地的。</p>
<p>性格是情节发展的内在因素,情节是展示性格的生活基础——在小说创作的基本常识面前,在袭人的性格命运走向问题上,脂现斋评批本的假劣又一次露出了马脚。</p>
<p>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简直难于想象:曹雪芹这样的文学大家,居然会莫名其妙地让脂砚斋这样的低能儿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居然会对牛弹琴地让脂砚斋作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这就雄辩地证明了:脂砚斋评批本不过是“水货”而巳。</p>
<p>遗憾的是,很多红学家居然绝对相信了脂砚斋的每一句批语,绝对认为了后40回确是高鹗续作,因而作出了违背文学创作基本常识违背人物性格发展规律的结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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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 曲沐 (转自陈林博客)</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new-opinions-new-ideas.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new-opinions-new-ideas.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31:53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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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p>
<p>序刘丁臣《〈红楼梦〉全璧本导读》 曲沐</p>
<p>如今，《红楼梦》的研究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而对《红楼梦》鉴赏阅读进行指导、普及和导读的书却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缺憾。由此，刘丁臣先生经数年的努力，撰写成《〈红楼梦〉全璧本导读》（以下简称“导读”）一书，可谓应时而起，填补了这一空白，功莫大焉。</p>
<p></p>
<p>刘丁臣先生在撰写该书过程中，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不迷神权威，不囿于已有成见，以崭新的观念和视角，融入“导读”一书，使人精神大振，耳目一新。</p>
<p>首先是原典观念。阅读经典名著，要读原典，要读原著，后人篡改的伪本不可读。什么是《红楼梦》原典呢？现在《红楼梦》书肆异常混乱，各种版本都有，一不小心就容易受骗上当。如各种脂评本都出版了。还有什么权威人士搞的“汇校本”，自称是最“真”的本子，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刘丁臣先生比较了大量的《红楼梦》本子，也比较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1982年以脂本庚辰本为底本校注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虽然配有程甲本后四十回，但它是一个杂拼起来的本子，前八十回文字谬误错讹，不堪卒读，与120回程本相比较，优劣自明。所以，刘丁臣先生对这些本子，脂本也好，艺院本也好，皆弃而不取，依然坚持使用程乙本作为“导读”对象，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近些年不少学者研究表明：“脂本乃后出之伪本，程本方为《红楼梦》真本”。程本即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摆印本以及翌年之修订本，简称程甲本、程乙本，这两个本子的历史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历史事实，这才是《红楼梦》原典。这样，“导读”对历史负责，对《红楼梦》负责，也对读者负责，其基础是扎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p>
<p>其次是整体观念。120回程本《红楼梦》是不是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这是人们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多年来皆以“腰斩”《红楼梦》为时尚，书肆陈列的《红楼梦》本子，几乎都署着“曹雪芹高鹗著”。这个“曹著高续”说如此根深蒂固，尽管俞平伯老先生临终前痛心地写下“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等话，但时至今日，“腰斩”《红楼梦》者仍不乏有人，甚至是权威。而刘丁臣先生决不盲从，决不趋炎附势，勇于走自己的路，始终坚持120回程乙本是一个严密的艺术整体。他的“导读”就是引导读者将120回《红楼梦》作为整体来阅读，所以称为《〈红楼梦〉全璧本导读》这也是十分可贵的。</p>
<p>再次是小说观念。《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也是人民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作者认识到《红楼梦》不是曹雪芹“自传”或者什么人的“家史”，也不是什么“宫闱秘史”或者什么“谜语大全”，决不象霍国玲和刘心武那样，以猜谜的方式将读者引入迷途，决不搞索引和猜谜那一套，而是始终将《红楼梦》作为小说来分析，来鉴赏，来指导人们阅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将读者导入《红楼梦》小说的艺术境界中去，领略感受《红楼梦》小说的艺术美质。</p>
<p>“导读”全书共分十大部分，前两部分是解读前五回总纲，指出“读懂前五回，是通读《红楼梦》的基础”，由此，提出“朦胧光环”之说。如一僧一道携石下凡，神瑛侍者等，“这些朦胧的故事主要出现在开始的前五回。在最后五回中，前五回中神幻故事中的人物再次出现，故事合拢，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朦胧的光环，将整部作品笼罩起来。”</p>
<p>第三大部分从结构入手，对《红楼梦》作整体分析。作者指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主题、内容和结构以完美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这体系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对称，二是环环相扣”，所以作者以新的视角将《红楼梦》结构定义为“对称式环状结构”。由这样的结构认识，作者将120回《红楼梦》全书分为八大段，逐段进行解释，引导读者进入对小说内容的理解，这无疑是有指导意义的。</p>
<p>其他几个部分由点及面，层层深入，有对《红楼梦》“伏脉探秘”，有对小说人物的分析，有对宝黛爱情的透视，让读者感受凄美浪漫的情韵。第六大部分专门分析贾宝玉，让人感悟红楼男子新形象……这些都有许多新的内涵，使人耳目一新。</p>
<p>在一些具体分析论述之中，常常能提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p>
<p>如对《飞鸟各投林》曲子的解释，指出它“已经将书中的主要人物点明了结局，一百二十回本的结局与这首曲子所描述的情景是一致的。”也指出一般人认为贾府不应复兴，宝玉不应中举，“白茫茫大地”就似乎一人不剩，这些理解都是片面的。</p>
<p>再如76回黛玉湘云妙玉联诗的伏笔和寓意，指出湘云黛玉的诗是由盛而衰，这似乎折射出贾府的盛衰，贾府后半部衰败，体现的也正是“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最后两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正是贾府衰败的凄凉景象。妙玉的续诗由衰而盛，分明是贾府衰败后有了复兴的迹象，这和《红楼梦》结局时所暗示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相吻合。</p>
<p>对《红楼梦》内容的解读，尽管见仁见智，作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导读过程中，常常有许多新的论见。
比如刘丁臣根据有的文学理论家的理论，得出了《红楼梦》的两大主角是红楼女性和贾宝玉的论断。他说：红楼女性，钟灵毓秀，天然纯真，飘逸着东方文明的神韵；贾宝玉，真情无忌，质朴天真，荡漾着天地自然的神采。贾宝玉和红楼女性，共同演绎了一部生命的传奇。她们展示了诗意的生命，她们孕育了生命的诗意，这诗意是生命的情，这生命是诗意的美。——这简直就是诗的语言。</p>
<p>作者也经常提出“诗意的女性，诗意的生命”。这些，都使该书充溢着许多新的、美的内涵，引人入胜。
总之，这是当今《红楼梦》研究的一部好书，我愿意向人们推荐它。</p>
<p>2009年6月20日于贵州大学百荟书屋</p>
<p>(转自陈林博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新的观念 新的视角</p>
<p>序刘丁臣《〈红楼梦〉全璧本导读》 曲沐</p>
<p>如今，《红楼梦》的研究文章和书籍，汗牛充栋；而对《红楼梦》鉴赏阅读进行指导、普及和导读的书却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的缺憾。由此，刘丁臣先生经数年的努力，撰写成《〈红楼梦〉全璧本导读》（以下简称“导读”）一书，可谓应时而起，填补了这一空白，功莫大焉。</p>
<p><span id="more-185"></span></p>
<p>刘丁臣先生在撰写该书过程中，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不迷神权威，不囿于已有成见，以崭新的观念和视角，融入“导读”一书，使人精神大振，耳目一新。</p>
<p>首先是原典观念。阅读经典名著，要读原典，要读原著，后人篡改的伪本不可读。什么是《红楼梦》原典呢？现在《红楼梦》书肆异常混乱，各种版本都有，一不小心就容易受骗上当。如各种脂评本都出版了。还有什么权威人士搞的“汇校本”，自称是最“真”的本子，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刘丁臣先生比较了大量的《红楼梦》本子，也比较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1982年以脂本庚辰本为底本校注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虽然配有程甲本后四十回，但它是一个杂拼起来的本子，前八十回文字谬误错讹，不堪卒读，与120回程本相比较，优劣自明。所以，刘丁臣先生对这些本子，脂本也好，艺院本也好，皆弃而不取，依然坚持使用程乙本作为“导读”对象，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近些年不少学者研究表明：“脂本乃后出之伪本，程本方为《红楼梦》真本”。程本即乾隆五十六年（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摆印本以及翌年之修订本，简称程甲本、程乙本，这两个本子的历史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历史事实，这才是《红楼梦》原典。这样，“导读”对历史负责，对《红楼梦》负责，也对读者负责，其基础是扎实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p>
<p>其次是整体观念。120回程本《红楼梦》是不是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这是人们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多年来皆以“腰斩”《红楼梦》为时尚，书肆陈列的《红楼梦》本子，几乎都署着“曹雪芹高鹗著”。这个“曹著高续”说如此根深蒂固，尽管俞平伯老先生临终前痛心地写下“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等话，但时至今日，“腰斩”《红楼梦》者仍不乏有人，甚至是权威。而刘丁臣先生决不盲从，决不趋炎附势，勇于走自己的路，始终坚持120回程乙本是一个严密的艺术整体。他的“导读”就是引导读者将120回《红楼梦》作为整体来阅读，所以称为《〈红楼梦〉全璧本导读》这也是十分可贵的。</p>
<p>再次是小说观念。《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也是人民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作者认识到《红楼梦》不是曹雪芹“自传”或者什么人的“家史”，也不是什么“宫闱秘史”或者什么“谜语大全”，决不象霍国玲和刘心武那样，以猜谜的方式将读者引入迷途，决不搞索引和猜谜那一套，而是始终将《红楼梦》作为小说来分析，来鉴赏，来指导人们阅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将读者导入《红楼梦》小说的艺术境界中去，领略感受《红楼梦》小说的艺术美质。</p>
<p>“导读”全书共分十大部分，前两部分是解读前五回总纲，指出“读懂前五回，是通读《红楼梦》的基础”，由此，提出“朦胧光环”之说。如一僧一道携石下凡，神瑛侍者等，“这些朦胧的故事主要出现在开始的前五回。在最后五回中，前五回中神幻故事中的人物再次出现，故事合拢，这样就构成了一个朦胧的光环，将整部作品笼罩起来。”</p>
<p>第三大部分从结构入手，对《红楼梦》作整体分析。作者指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主题、内容和结构以完美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这体系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对称，二是环环相扣”，所以作者以新的视角将《红楼梦》结构定义为“对称式环状结构”。由这样的结构认识，作者将120回《红楼梦》全书分为八大段，逐段进行解释，引导读者进入对小说内容的理解，这无疑是有指导意义的。</p>
<p>其他几个部分由点及面，层层深入，有对《红楼梦》“伏脉探秘”，有对小说人物的分析，有对宝黛爱情的透视，让读者感受凄美浪漫的情韵。第六大部分专门分析贾宝玉，让人感悟红楼男子新形象……这些都有许多新的内涵，使人耳目一新。</p>
<p>在一些具体分析论述之中，常常能提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p>
<p>如对《飞鸟各投林》曲子的解释，指出它“已经将书中的主要人物点明了结局，一百二十回本的结局与这首曲子所描述的情景是一致的。”也指出一般人认为贾府不应复兴，宝玉不应中举，“白茫茫大地”就似乎一人不剩，这些理解都是片面的。</p>
<p>再如76回黛玉湘云妙玉联诗的伏笔和寓意，指出湘云黛玉的诗是由盛而衰，这似乎折射出贾府的盛衰，贾府后半部衰败，体现的也正是“壶漏声将涸，窗灯焰已昏”，最后两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正是贾府衰败的凄凉景象。妙玉的续诗由衰而盛，分明是贾府衰败后有了复兴的迹象，这和《红楼梦》结局时所暗示的“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相吻合。</p>
<p>对《红楼梦》内容的解读，尽管见仁见智，作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在导读过程中，常常有许多新的论见。<br />
比如刘丁臣根据有的文学理论家的理论，得出了《红楼梦》的两大主角是红楼女性和贾宝玉的论断。他说：红楼女性，钟灵毓秀，天然纯真，飘逸着东方文明的神韵；贾宝玉，真情无忌，质朴天真，荡漾着天地自然的神采。贾宝玉和红楼女性，共同演绎了一部生命的传奇。她们展示了诗意的生命，她们孕育了生命的诗意，这诗意是生命的情，这生命是诗意的美。——这简直就是诗的语言。</p>
<p>作者也经常提出“诗意的女性，诗意的生命”。这些，都使该书充溢着许多新的、美的内涵，引人入胜。<br />
总之，这是当今《红楼梦》研究的一部好书，我愿意向人们推荐它。</p>
<p>2009年6月20日于贵州大学百荟书屋</p>
<p>(转自陈林博客.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0eb9d.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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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菱改名：曹雪芹不让她糊里糊涂死</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e9%a6%99%e8%8f%b1%e6%94%b9%e5%90%8d%ef%bc%9a%e6%9b%b9%e9%9b%aa%e8%8a%b9%e4%b8%8d%e8%ae%a9%e5%a5%b9%e7%b3%8a%e9%87%8c%e7%b3%8a%e6%b6%82%e6%ad%bb.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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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9:31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83</guid>
		<description><![CDATA[<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lx.html</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香菱名列薄命司副册之首。</p>
<p></p>
<p>贾宝玉“揭开看时，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根并荷花一茎香，【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甲夹批：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原文连带脂批的相关文字，全引了。</p>
<p>贾宝玉逛薄命司是《红楼梦》里的重要情节，其册页类似于人事档案，“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p>
<p>正册之后是副册，副册后便是又副册。</p>
<p>——贾宝玉看到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开了。</p>
<p>先看晴雯，再看袭人，“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这才轮到香菱。</p>
<p>香菱的名字载于副册上，她的地位高于晴雯，也高于袭人。</p>
<p>至少，按警幻仙子的说法，“择其紧要者录之”；尽管只是薛蟠抢来的一个丫头，就其重要性而言，香菱却显然在晴雯与袭人之上。</p>
<p>“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点明了“根并荷花一茎香”说的就是香菱。</p>
<p>“甲夹批：拆字法”，历来的红学家都相信，“两地生孤木”拆一个“桂”字；全部判词暗示了香菱的命运：“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只要一碰上夏金桂，香菱就完了。</p>
<p>香菱碰上夏金桂在第79回。</p>
<p>香菱兴冲冲地告诉贾宝玉，薛蟠要娶亲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娶的就是夏金桂。她还说，“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贾宝玉兜头浇下一盆冷水，他冷笑道：“虽如此说，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p>
<p>此处有庚辰双行夹批：“又为香菱之谶，偏是此等事体等到。”</p>
<p>但随后又有按语：“句义不解，疑有缺文。”</p>
<p>香菱是“浑然天真之人”，脂批对贾宝玉的“冷笑”也有说法，庚辰双行夹批：忽曰“冷笑”，二字便有文章。</p>
<p>决定香菱命运的关键期在第80回。</p>
<p>按书上说，“薛蟠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夏金桂呢，则因为从小“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薛蟠“得陇望蜀”，娶了金桂，又要撩逗金桂的丫鬟宝蟾。夏金桂恨得牙痒痒的，打定了主意，伺机而发。她要先舍出宝蟾，然后再摆布香菱。</p>
<p>夏金桂的手段不能说不毒辣。她什么花样都使出来了，装病，还会栽赃陷害，反打一耙，搞什么“镇魇法儿”。</p>
<p>倒霉的终归是香菱。</p>
<p>这样的日子过不得了。被薛蟠赤条精光追着打还不算，夏金桂火上浇油，薛蟠竟至于“抓起一根门闩……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p>
<p>薛姨妈看得清楚，既然香菱是夏金桂的肉中刺，眼中钉，莫如“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大家过太平日子。”香菱又一次面临被拐卖的命运。好在薛宝钗说话了，“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薛宝钗说，“横竖不叫她到前头去。从此断绝了她那里，也如卖了一般。”</p>
<p>香菱情愿跟着姑娘，薛姨妈只得作罢。</p>
<p>书中写道：“自此以后，香菱果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而且，她“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p>
<p>还记得早在第16回王熙凤就说过，“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p>
<p>香菱的结局大抵如此。她的身份是妾，唯独“甲戌双行夹批：一段纳宠之文，偏于阿风口中补出，亦奸猾幻妙之至！”一句，令人心存疑惑。</p>
<p>香菱做妾是“明堂正道的”，这或许就是她名列副册的原因。但“纳宠”二字谈不上：</p>
<p>——“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哪有什么“宠”可言的呢！</p>
<p>写到第80回，“自从两地生孤木”，香菱的故事应该到头了。</p>
<p>池沼里“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边上是一株桂花；“致使香魂返故乡”，说明故事写到这儿，香菱就该死了。</p>
<p>然而，曹雪芹并没有让香菱就这样死。</p>
<p>红学家（当然还包括迷信红学家这些说法的读者）相信薄命司册页里的判词指明了红学研究的方向，相信“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是香菱的宿命，相信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续作，是高鹗狗尾续貂的伪续。但我以为，香菱该死的时候没有死，这一条说不通。恰恰就是在前八十回的最后一回，曹雪芹把香菱交给了薛宝钗；相信在薛宝钗的庇护下，香菱一时半会还不会死。</p>
<p>而这样一来，所谓“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落了空。</p>
<p>再则，香菱也改名字了。</p>
<p>香菱的名字是夏金桂给改的。“致使香魂返故乡”，“香”没了，“魂”也就没了，此后的香菱似乎只剩下肉体凡胎，她的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灵气都被邪恶的势力摧毁了。</p>
<p>香菱改过三次名字。从英莲到香菱再到秋菱，尽管“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它的根却还活着。香菱说，“不独菱角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但他那原不是花香可比，若静日静夜或清早半夜细领略了去，那一股香比是花儿都好闻呢。就连菱角、鸡头、苇叶、芦根得了风露，那一股清香，就令人心神爽快的。”</p>
<p>夏金桂则说：“菱角菱花皆盛于秋，岂不比‘香’字有来历些。”</p>
<p>香菱不死。在肃杀的秋天，相信她还会有所表现。</p>
<p>香菱之香非别花之香譬如兰花桂花的香可比。</p>
<p>这证明，曹雪芹没有让香菱糊里糊涂的死是有原因的。同时，这也说明，轻易地否定后四十回，太轻率、也太肤浅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lx.html</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香菱名列薄命司副册之首。</p>
<p><span id="more-183"></span></p>
<p>贾宝玉“揭开看时，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根并荷花一茎香，【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甲夹批：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原文连带脂批的相关文字，全引了。</p>
<p>贾宝玉逛薄命司是《红楼梦》里的重要情节，其册页类似于人事档案，“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p>
<p>正册之后是副册，副册后便是又副册。</p>
<p>——贾宝玉看到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橱开了。</p>
<p>先看晴雯，再看袭人，“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这才轮到香菱。</p>
<p>香菱的名字载于副册上，她的地位高于晴雯，也高于袭人。</p>
<p>至少，按警幻仙子的说法，“择其紧要者录之”；尽管只是薛蟠抢来的一个丫头，就其重要性而言，香菱却显然在晴雯与袭人之上。</p>
<p>“甲戌双行夹批：却是咏菱妙句”，点明了“根并荷花一茎香”说的就是香菱。</p>
<p>“甲夹批：拆字法”，历来的红学家都相信，“两地生孤木”拆一个“桂”字；全部判词暗示了香菱的命运：“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p>
<p>——只要一碰上夏金桂，香菱就完了。</p>
<p>香菱碰上夏金桂在第79回。</p>
<p>香菱兴冲冲地告诉贾宝玉，薛蟠要娶亲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娶的就是夏金桂。她还说，“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贾宝玉兜头浇下一盆冷水，他冷笑道：“虽如此说，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p>
<p>此处有庚辰双行夹批：“又为香菱之谶，偏是此等事体等到。”</p>
<p>但随后又有按语：“句义不解，疑有缺文。”</p>
<p>香菱是“浑然天真之人”，脂批对贾宝玉的“冷笑”也有说法，庚辰双行夹批：忽曰“冷笑”，二字便有文章。</p>
<p>决定香菱命运的关键期在第80回。</p>
<p>按书上说，“薛蟠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夏金桂呢，则因为从小“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薛蟠“得陇望蜀”，娶了金桂，又要撩逗金桂的丫鬟宝蟾。夏金桂恨得牙痒痒的，打定了主意，伺机而发。她要先舍出宝蟾，然后再摆布香菱。</p>
<p>夏金桂的手段不能说不毒辣。她什么花样都使出来了，装病，还会栽赃陷害，反打一耙，搞什么“镇魇法儿”。</p>
<p>倒霉的终归是香菱。</p>
<p>这样的日子过不得了。被薛蟠赤条精光追着打还不算，夏金桂火上浇油，薛蟠竟至于“抓起一根门闩……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p>
<p>薛姨妈看得清楚，既然香菱是夏金桂的肉中刺，眼中钉，莫如“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大家过太平日子。”香菱又一次面临被拐卖的命运。好在薛宝钗说话了，“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哥哥嫂子嫌他不好，留下我使唤，我正也没人使呢。”薛宝钗说，“横竖不叫她到前头去。从此断绝了她那里，也如卖了一般。”</p>
<p>香菱情愿跟着姑娘，薛姨妈只得作罢。</p>
<p>书中写道：“自此以后，香菱果跟随宝钗去了，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而且，她“虽在薛蟠房中几年，皆由血分中有病，是以并无胎孕。”</p>
<p>还记得早在第16回王熙凤就说过，“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我倒心里可惜了的。”</p>
<p>香菱的结局大抵如此。她的身份是妾，唯独“甲戌双行夹批：一段纳宠之文，偏于阿风口中补出，亦奸猾幻妙之至！”一句，令人心存疑惑。</p>
<p>香菱做妾是“明堂正道的”，这或许就是她名列副册的原因。但“纳宠”二字谈不上：</p>
<p>——“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哪有什么“宠”可言的呢！</p>
<p>写到第80回，“自从两地生孤木”，香菱的故事应该到头了。</p>
<p>池沼里“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边上是一株桂花；“致使香魂返故乡”，说明故事写到这儿，香菱就该死了。</p>
<p>然而，曹雪芹并没有让香菱就这样死。</p>
<p>红学家（当然还包括迷信红学家这些说法的读者）相信薄命司册页里的判词指明了红学研究的方向，相信“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是香菱的宿命，相信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续作，是高鹗狗尾续貂的伪续。但我以为，香菱该死的时候没有死，这一条说不通。恰恰就是在前八十回的最后一回，曹雪芹把香菱交给了薛宝钗；相信在薛宝钗的庇护下，香菱一时半会还不会死。</p>
<p>而这样一来，所谓“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就落了空。</p>
<p>再则，香菱也改名字了。</p>
<p>香菱的名字是夏金桂给改的。“致使香魂返故乡”，“香”没了，“魂”也就没了，此后的香菱似乎只剩下肉体凡胎，她的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灵气都被邪恶的势力摧毁了。</p>
<p>香菱改过三次名字。从英莲到香菱再到秋菱，尽管“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它的根却还活着。香菱说，“不独菱角花，就连荷叶莲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但他那原不是花香可比，若静日静夜或清早半夜细领略了去，那一股香比是花儿都好闻呢。就连菱角、鸡头、苇叶、芦根得了风露，那一股清香，就令人心神爽快的。”</p>
<p>夏金桂则说：“菱角菱花皆盛于秋，岂不比‘香’字有来历些。”</p>
<p>香菱不死。在肃杀的秋天，相信她还会有所表现。</p>
<p>香菱之香非别花之香譬如兰花桂花的香可比。</p>
<p>这证明，曹雪芹没有让香菱糊里糊涂的死是有原因的。同时，这也说明，轻易地否定后四十回，太轻率、也太肤浅了……                        2009-07-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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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贾探春一去又回还</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laihuiquyoula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laihuiquyoula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8:1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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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5a7.html</p>
<p></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一般认为，贾探春一旦嫁了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p>
<p>根据是薄命司判词里那一句话：“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此外，《红楼梦》新曲里也唱道：“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总之，贾探春命中注定，她将一去不回还。</p>
<p>曹雪芹把贾探春的结局留在了后四十回。学者否定后四十回，他们对贾探春结局的处理不满意，根本原因就是贾探春又回来了。</p>
<p>此见第119回。因为贾宝玉失踪，“一连数日，王夫人哭得饮食不进，命在垂危。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p>
<p>到了明日，果然贾探春回来。</p>
<p>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听见宝玉心迷走失，家中多少不顺的事……还亏得探春能言，见解亦高，把话来慢慢儿的劝解了好些时，王夫人等略觉好些。”</p>
<p>再后来，有消息说贾宝玉中了第七名举人，一家人悲喜交加，茫然不知所措。</p>
<p>唯有贾探春最镇定。</p>
<p>——她劝解说，“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道是好事，这么说起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若是再有几天不见，我不是叫太太生气，就有些原故了，只好譬如没有生这位哥哥罢了。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p>
<p>贾探春如有神通。</p>
<p>贾宝玉其实也如此。此前第118回，贾宝玉还正准备着应考呢，贾政的书信来了。信上提及“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姐随翁婿来都，不知曾有信否？”</p>
<p>贾兰把爷爷的信拿给贾宝玉，“宝玉接在手中看了，便道：‘你三姑姑回来了。’贾兰道：‘爷爷既如此写，自然是回来的了。’宝玉点头不语，默默如有所思。”</p>
<p>最后这一句话大有嚼头。又一次神游太虚境，贾宝玉心中有数了。</p>
<p>那里的“薄命司”已经换成了“痴情司”。贾宝玉“幻境悟仙缘”，他在那里究竟看到了些什么，书上并没有如小说第五回那样一字不落地全写出来。其中的判词是否会有改动，除了贾宝玉自己，谁也不知道。</p>
<p>我注意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说贾宝玉“忙着看去。只见图上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往回查，同样的地方，第5回上是“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p>
<p>不留心看不出来，稍一留心，区别就看出来了。</p>
<p>我相信我在小说里目睹了的细节，不相信薄命司判词。</p>
<p>那里面真真假假，有太多的东西经不起推敲。更何况，判词讲的是宿命。曹雪芹不可能承认宿命，他是在故布迷障。</p>
<p>又记起第70回里的柳絮词，刚好写在放风筝之前。</p>
<p>贾探春只写了半首《南柯子》，写道是：“空挂纤纤缕，徒垂络络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李纨笑道：“这也却好作，何不续上？”宝玉见没完时，反倒动了兴开了机，乃提笔续道是：“落去君休惜，飞来我自知。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p>
<p>半首，又续半首，实在意蕴深长。</p>
<p>“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这是要分手了。“飞来我自知”，分明暗示：虽然远隔千里，贾探春还是会回来的。后四十回里写的没有错。</p>
<p>贾探春是蕉下客。“倚石护青烟”，她一去又回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5a7.html" target="_blank">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eee16650100e5a7.html</a></p>
<p><span id="more-181"></span></p>
<p><span>作者</span>：点犀斋主人</p>
<p>一般认为，贾探春一旦嫁了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p>
<p>根据是薄命司判词里那一句话：“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此外，《<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新曲里也唱道：“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总之，贾探春命中注定，她将一去不回还。</p>
<p>曹雪芹把贾探春的结局留在了<span>后四十回</span>。学者否定<span>后四十回</span>，他们对贾探春结局的处理不满意，根本原因就是贾探春又回来了。</p>
<p>此见第119回。因为贾宝玉失踪，“一连数日，王夫人哭得饮食不进，命在垂危。忽有家人回道：‘海疆来了一人，口称统制大人那里来的，说我们家的三姑奶奶明日到京了。’”</p>
<p>到了明日，果然贾探春回来。</p>
<p>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听见宝玉心迷走失，家中多少不顺的事……还亏得探春能言，见解亦高，把话来慢慢儿的劝解了好些时，王夫人等略觉好些。”</p>
<p>再后来，有消息说贾宝玉中了第七名举人，一家人悲喜交加，茫然不知所措。</p>
<p>唯有贾探春最镇定。</p>
<p>——她劝解说，“大凡一个人不可有奇处。二哥哥生来带块玉来，都道是好事，这么说起来，都是有了这块玉的不好。若是再有几天不见，我不是叫太太生气，就有些原故了，只好譬如没有生这位哥哥罢了。果然有来头成了正果，也是太太几辈子的修积。”</p>
<p>贾探春如有神通。</p>
<p>贾宝玉其实也如此。此前第118回，贾宝玉还正准备着应考呢，贾政的书信来了。信上提及“沿途俱系海疆凯旋船只，不能迅速前行。闻探姐随翁婿来都，不知曾有信否？”</p>
<p>贾兰把爷爷的信拿给贾宝玉，“宝玉接在手中看了，便道：‘你三姑姑回来了。’贾兰道：‘爷爷既如此写，自然是回来的了。’宝玉点头不语，默默如有所思。”</p>
<p>最后这一句话大有嚼头。又一次神游太虚境，贾宝玉心中有数了。</p>
<p>那里的“薄命司”已经换成了“痴情司”。贾宝玉“幻境悟仙缘”，他在那里究竟看到了些什么，书上并没有如小说第五回那样一字不落地全写出来。其中的判词是否会有改动，除了贾宝玉自己，谁也不知道。</p>
<p>我注意到书上有这样一句，说贾宝玉“忙着看去。只见图上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往回查，同样的地方，第5回上是“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p>
<p>不留心看不出来，稍一留心，区别就看出来了。</p>
<p>我相信我在小说里目睹了的细节，不相信薄命司判词。</p>
<p>那里面真真假假，有太多的东西经不起推敲。更何况，判词讲的是宿命。曹雪芹不可能承认宿命，他是在故布迷障。</p>
<p>又记起第70回里的柳絮词，刚好写在放风筝之前。</p>
<p>贾探春只写了半首《南柯子》，写道是：“空挂纤纤缕，徒垂络络丝，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李纨笑道：“这也却好作，何不续上？”宝玉见没完时，反倒动了兴开了机，乃提笔续道是：“落去君休惜，飞来我自知。莺愁蝶倦晚芳时，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p>
<p>半首，又续半首，实在意蕴深长。</p>
<p>“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这是要分手了。“飞来我自知”，分明暗示：虽然远隔千里，贾探春还是会回来的。后四十回里写的没有错。</p>
<p>贾探春是蕉下客。“倚石护青烟”，她一去又回还……                2009-07-2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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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点犀斋夜话】王尔调换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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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7:2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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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fx.html</p>
<p></p>
<p>作者：点犀斋主人</p>
<p>贾府里来了一个新人，此见小说第84回。</p>
<p>书上写道：却说贾政试了宝玉一番，心里却也喜欢，走向外面和那些门客闲谈。说起方才的话来，便有新近到来最善大棋的一个王尔调名作梅的说道：“据我们看 来，宝二爷的学问已是大进了。”贾政道：“哪有进益，不过略懂得些罢咧，‘学问’两个字早得很呢。”……那王尔调又道：“晚生还有一句话，不揣冒昧，和老 世翁商议。”</p>
<p>王尔调要给贾宝玉做媒。</p>
<p>——他说这“也是晚生的相与，做过南韶道的张大老爷，有一位小姐，说是生得德容功貌俱全，此时尚未受聘，他又没有儿子，家资巨万。但是要富贵双全的人家，女婿又要出众，才肯作亲。”等等。</p>
<p>王尔调此人只此一见，往后再没有提起。</p>
<p>说他是“最善大棋的”，却也没见他跟什么人下过棋。</p>
<p>王尔调做媒被贾母否定了。“这张家的亲事是作不得的”，贾母的意思，“我们宝玉别人伏侍他还不够呢，倒给人家当家去。”</p>
<p>此前出过一件事，“病潇湘痴魂惊恶梦”，此见第82回。贾宝玉被送进学堂念书，林黛玉却在家里做起噩梦来。</p>
<p>林黛玉梦见贾雨村要带她回扬州老家去。她找贾宝玉讨主意，贾宝玉“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还说，“我拿我的心给你瞧。”然后眼睛往上一翻，“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咕咚就倒了。</p>
<p>林黛玉梦得挺奇怪。</p>
<p>后来袭人说，也就是在那一刻，贾宝玉这边也魇住了。</p>
<p>——“昨日晚上睡觉还是好好儿的，谁知半夜里一叠连声的嚷起心疼来，嘴里胡说白道，只说好象刀子割了去的似的。直闹到打亮梆子以后才好些了……”</p>
<p>因为以讹传讹，林黛玉后来又经历过一次要死要活的生命体验。</p>
<p>只为因讹成实，最终导致了“苦绛珠魂归离恨天”。</p>
<p>宝黛爱情终于在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抗争中败下阵来。一个“掉包计”，似乎轻而易举就把所有矛盾都化解了。</p>
<p>我想弄明白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p>
<p>曹雪芹想藉此说明什么，为什么结果会是这个样子？</p>
<p>从“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到“试文字宝玉始提亲”，王尔调做媒揭开了宝黛悲剧的序幕。我注意王尔调此人，但除做媒而外，他什么事也没做。</p>
<p>王尔调的名字有点怪。</p>
<p>首先，介绍王尔调，说他“王尔调名作梅”。名在后，可见“尔调”就是字了。“作梅”谐音“做媒”。“尔调”什么意思？弄不明白。</p>
<p>突然发现其中暗藏玄机：繁体“寳”字的中间部分是王、尔两个字，它们是“寳”的心脏。</p>
<p>王尔调来意不善，这涉及一盘大棋局。——“调”是调换。“王尔”要“调”（diao），其“做媒”的目的在于换心。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ee16650100e3fx.html" target="_blank">http://<span>blog</span>.<span>sina</span>.com.cn/s/<span>blog</span>_5eee16650100e3fx.html</a></p>
<p><span id="more-179"></span></p>
<p><span>作者</span>：点犀斋主人</p>
<p>贾府里来了一个新人，此见小说第84回。</p>
<p>书上写道：却说贾政试了宝玉一番，心里却也喜欢，走向外面和那些门客闲谈。说起方才的话来，便有新近到来最善大棋的一个王尔调名作梅的说道：“据我们看 来，宝二爷的学问已是大进了。”贾政道：“哪有进益，不过略懂得些罢咧，‘学问’两个字早得很呢。”……那王尔调又道：“晚生还有一句话，不揣冒昧，和老 世翁商议。”</p>
<p>王尔调要给贾宝玉做媒。</p>
<p>——他说这“也是晚生的相与，做过南韶道的张大老爷，有一位小姐，说是生得德容功貌俱全，此时尚未受聘，他又没有儿子，家资巨万。但是要富贵双全的人家，女婿又要出众，才肯作亲。”等等。</p>
<p>王尔调此人只此一见，往后再没有提起。</p>
<p>说他是“最善大棋的”，却也没见他跟什么人下过棋。</p>
<p>王尔调做媒被贾母否定了。“这张家的亲事是作不得的”，贾母的意思，“我们宝玉别人伏侍他还不够呢，倒给人家当家去。”</p>
<p>此前出过一件事，“病潇湘痴魂惊恶梦”，此见第82回。贾宝玉被送进学堂念书，林黛玉却在家里做起噩梦来。</p>
<p>林黛玉梦见贾雨村要带她回扬州老家去。她找贾宝玉讨主意，贾宝玉“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还说，“我拿我的心给你瞧。”然后眼睛往上一翻，“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咕咚就倒了。</p>
<p>林黛玉梦得挺奇怪。</p>
<p>后来袭人说，也就是在那一刻，贾宝玉这边也魇住了。</p>
<p>——“昨日晚上睡觉还是好好儿的，谁知半夜里一叠连声的嚷起心疼来，嘴里胡说白道，只说好象刀子割了去的似的。直闹到打亮梆子以后才好些了……”</p>
<p>因为以讹传讹，林黛玉后来又经历过一次要死要活的生命体验。</p>
<p>只为因讹成实，最终导致了“苦绛珠魂归离恨天”。</p>
<p>宝黛爱情终于在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抗争中败下阵来。一个“掉包计”，似乎轻而易举就把所有矛盾都化解了。</p>
<p>我想弄明白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p>
<p>曹雪芹想藉此说明什么，为什么结果会是这个样子？</p>
<p>从“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到“试文字宝玉始提亲”，王尔调做媒揭开了宝黛悲剧的序幕。我注意王尔调此人，但除做媒而外，他什么事也没做。</p>
<p>王尔调的名字有点怪。</p>
<p>首先，介绍王尔调，说他“王尔调名作梅”。名在后，可见“尔调”就是字了。“作梅”谐音“做媒”。“尔调”什么意思？弄不明白。</p>
<p>突然发现其中暗藏玄机：繁体“寳”字的中间部分是王、尔两个字，它们是“寳”的心脏。</p>
<p>王尔调来意不善，这涉及一盘大棋局。——“调”是调换。“王尔”要“调”（diao），其“做媒”的目的在于换心。                             2009-07-25</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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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梦醒红楼]一、四大家族的核心人物：王子腾</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wangziteng-hexinrenwu.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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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24:55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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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http://www.xici.net/b67621/d79400947.htm</p>
<p></p>
<p>作者：悍马狂飙</p>
<p>核心提示：王子腾，一个在书中若隐若现、从来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台柱子”，他和贾元春是支撑四大家族利益的关键人物，随着他的失势和暴死，贾府也终于彻底一败涂地。</p>
<p>众所周知，《红楼梦》 主要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曲折故事，曹雪芹喜欢用谐音的手法来为人物命名，贾、王、薛、史很可能就是“家亡血史”的谐音（或者是假史枉写），作 者在第四回借门子之口说出“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那么，这四大家族之中，究竟是谁最有势力？最能够成为四大家 族利益的代表？读者多着眼于身份最为尊贵的贾元春，将这位贵妃娘娘作为贾府乃至四大家族的靠山，实际上，在曹雪芹故布迷阵的巨制中，经过我们的仔细阅读， 就会发现王子腾——一个贯穿全局但却并不起眼在120回的小说中从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若隐若现地凸现出来，并且作为四大家族真正的核心人物，甚至成 为贾府由盛转衰、最后走向“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结局的关键因素之一！</p>
<p>分析第四回给出的“护官符”，我们第一次了解了四大家族之外，还能分析出许多隐藏的信息：</p>
<p>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p>
<p>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p>
<p>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p>
<p>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p>
<p>从护官符中我们可以看出，四大家族的排序“贾、史、王、薛”，是以爵位的高低排列的，贾家地位最高，是“国公”，其次是史家初始的爵位“侯”，然后是王 家初始的“伯”，薛家因为是皇商，地位较低，没有爵位，不过有皇帝赐予的“紫薇舍人”。但还有一点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是，护官符仅仅强调了贾、史、薛家的奢 华，唯独说道王家时，提到了“龙王来请金陵王”，这就不仅仅是富贵的问题，还隐晦地比喻了“王”对于龙王的重要程度，连“龙王”(最高统治者)都要请王家 的人来，借助王家的力量,也就是新生代代表人物王子腾的臂助。</p>
<p>王子腾一出场时就是实权派人物——京营节度使，负责京城卫戍之职。第四回王子腾知道了外甥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后，让薛家一家三口入京，天不怕地 不怕的呆霸王最忌惮害怕的就是母舅的管束。进京之时，听说王子腾以九省统制的身份巡边——红楼梦中的王子腾一直在升迁——立刻大喜，可以“任意挥霍享受， 没人拘束”了，薛姨妈还想用他的姨丈贾政来约束，管教薛蟠，然而薛蟠毫不在意，而事实上贾政也从没有真正对薛蟠有过什么拘束。这其中，主管武事且政治前途 一直向上走的王子腾的威势远逾贾政，是主要原因。</p>
<p>谁都知道，老一辈人打下的政治资源在四大家族经过赫赫百载之后，已然所剩无几。不过王子腾却正处在政治上升期。《红楼梦》中有关王子腾的描述几乎是一 部升官的历史：从九省统制到九省检点，再升至九省总督，最后在荣升内阁大学士入京赴任时病逝，四大家族的后代中无人能出其右：当初宁国公是个&#8221;一等将军， 京营节度使&#8221;，也不过和升迁前的王子腾同级，宁国公的后代，袭一次官，就要降一等，所以贾珍世袭的只是三等威烈将军，还是个虚衔，没有实权；贾赦的情况与 他大致相同，我们除了看他好色贪淫之外，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正经事，贾政才不过五品的工部员外郎。书中没有对史家进行明确描写，但很有可能只继承了爵位没 有实权的职位，书中仅提到过史湘云父母早逝，有两个叔叔史鼐、史鼎，但史家已经没落是显而易见的。第三十二回上借宝钗之 口说：史家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作为贾母侄孙女的史湘云和她的母亲都要做针线活做到很晚，显然史家不会有正当时的高官；薛家作为皇家供应商，能从皇家供 应的独家垄断中赚大钱，和官场联系密切，但鉴于商人在那个时代的低下地位不可能做官。这样一算，整个四大家族可以真正在朝廷中保持政治地位的，在宫内是贾 元春，在宫外就只有王家的王子腾了。</p>
<p>仔细审视王子腾出场的段落，我们还可以发现，书中最有名的两个案子，都与王子腾有重大关系，而这关系达到的地方，甚至是贾家的政治势力所无法达到的：</p>
<p>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全书中最有名的一个案子，其中透露的信息就颇为令人玩味。贾雨村在第一次因弹劾下台之后，通过林如海巴结上了贾府，官复 应天府尹一职，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徇情枉法，放走了真凶薛蟠，胡判葫芦案，门子说“小的听见老爷补升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这句话中的“王府”来得有 些奇怪，因为贾雨村刚刚通过林如海的关系认远亲投靠了贾府，还没来得及拍上王子腾的马屁，为什么会说出“王家”的话？很显然，王家的权势地位让人无法忽 视，而且如此枉法的目的是“日后也好去见贾、王二公”，很有可能只有五品官衔的贾政是通过王子腾才使得贾雨村的起复如此轻而易举，而在此案结束之后，贾雨 村马上给贾政、王子腾各去了一封信，这抱王子腾大腿的机会怎可错过？很快，贾雨村的政治投资收到了回报：王子腾“累奏保本”，贾雨村获得了面圣的机会，并 从此飞黄腾达。</p>
<p>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设计害死尤二娘的计策十分阴毒，她指使张华状告贾琏的案件是整个《红楼梦》中惊动官府级别最高的案子。都察院是主管官员的司法机关， 其性质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如此高级别的案件中，王熙凤在后面翻云覆雨，如同揉捏面团一样的控制着案情的发展，王子腾在其中的作用耐人寻味：书中明确交 待， “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都察院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如此权势，不但是因为贾府少奶奶的缘故，背后更有王子腾的作用，才能如此一 手遮天。</p>
<p>而从这里，我们也若明若暗地看到了王夫人、王熙凤一脉为什么能够独掌贾府大权的真正原因。《红楼梦》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贾家这个表面上完全遵从诗 书礼制的权贵之家，却是身为二房的贾政一系执掌着荣国府的权柄。二房掌权不合礼制，况且长子贾赦世系了爵位，贾政本无世袭之权，因为皇帝的殊恩，才“额外 赐了个主事之职”，后擢升工部员外郎，也仅仅是从五品的官员，为什么会由王夫人来治家？而贾琏和王熙凤本为贾赦的儿子和儿媳，却也只帮着二叔贾政料理家 务，不亲近生父贾赦？这是为什么？通过王子腾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大太太邢夫人出身寒微之家，弟弟邢大舅还要依靠姐姐在贾府混饭吃，对贾家毫无助益， 而王夫人和王熙凤身为姑侄，背后有正处于上升期的王子腾做靠山，地位之显赫，甚至超越贾府，四大家族联系紧密，许多事情还需要王子腾帮助的贾府由王家人来 执掌，可以更加密切相互之间的政治同盟。王夫人以二房而掌家事，王熙凤在家中说一不二，也就丝毫没有可以质疑之处了。</p>
<p>从贾元春省亲一节，既表明了贾府的气派，更说出了王家的权势。第十六回，赵嬷嬷在谈论元妃省亲时，又说出了王府的江南接驾，比贾府更有体面。还借王熙凤之 口说出：“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可见其职权相当于海关总税务 司，其财富之多，更超过了贾府。</p>
<p>这样权势滔天的地位，自然需要用心经营，在第五十四回里，过节之时贾宝玉走亲戚，只去了王子腾家，其余的一概不去，这一交待绝非闲笔，贾宝玉可不只这一 个舅舅，但只去王子腾家，显然是因为其四大家族最高权威的意味在其中。即便是贾宝玉这样最厌恶人情往来的人也不能不走动一下。</p>
<p>甚至贾元春嫁入宫中，恐怕与王子腾也有莫大的干系。谁都知道，封建时代皇帝的婚姻，是一种政治利益的结合。皇帝从现实政治利益出发，贾元春入宫为妃，也 必然有拉拢四大家族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的用意在其中，而从五品的贾政的政治作用，远不如王子腾更有政治利益（此时王子腾是京营节度使，掌管京城兵权的实权 派）可资利用。不要忘记，查抄曹家的雍正帝的舅舅隆科多，在雍正继位时就是掌管京城兵权的九门提督，并且在雍正继位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了后来的总理事 务大臣。显然，拉拢王子腾巩固自己的地位，才是贾元春入宫的主要政治目的，王子腾的地位更在贾元春之上，也显然是顺理成章之事。</p>
<p>不过正如隆可多在雍正继位后一度位极人臣，而之后迅速败落一样，王子腾正当权势之时，四大家族的走势蒸蒸日上，薛蟠打死冯渊，很快不了了之，宁国府的媳 妇秦氏办丧事，轰轰烈烈，四王八公都来吊丧送殡，元春省亲更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但当王子腾权势渐失之时，四大家族也开始逐步失势，当第九十五回贾 元春和王子腾突然先后死去，贾府和四大家族彻底衰败的日子也就为时不远了。</p>
<p>王子腾权势渐失的标志，从薛蟠在八十六回中又一次闹出人命案，就可以看出端倪。在第四回应天府冯渊案中，轻易就解决了问题，而这次在一个小地方发生了命 案，此时的贾政刚刚升任郎中，却始终无法像第四回那样轻易帮助薛蟠了结案件，而朝廷在薛蟠的案件中几次反复，原因就在于王子腾此时已经失去了朝廷信任，渐 失权势。</p>
<p>《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 作者一直众说纷纭，但在贾元春和王子腾先后暴病身死的描写上，却非常合理。第九十四回“失通灵宝玉知奇祸”中，先是出现了“花妖”之兆，然后贾宝玉的“通 灵宝玉”又无故丢失，这就是为贾元春之死埋下伏笔，王子腾之死也是一次可怕的“奇祸”。紧接着，在十二月十九日，贾元春突然病亡，次年的一月十七日之前， 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大学士的途中，也突然因“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同样的暴病而亡，四大家族中的两大支柱在二十几天内突然先后暴死，这显然很不寻常。</p>
<p>书中也对王子腾之死作了某种奇怪的暗示：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内阁大学士的路上，在一个叫十里屯的小地方，因为“赶路劳乏，偶感风寒，延请医生调制，结果 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这段描述大有可疑，感冒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按常理说，这医生就是再庸，也不至于下一剂药就把人给吃死。况且这个人是即将成为宰 相的大人物！一个普通医生怎么敢用这么狠的药，吃一副药就药死一个准大学士呢？况且时间上这么巧，元春刚刚薨逝，王子腾就被召入京赴任，而且在赴任的路上也跟着暴毙？由此可见，元春与王子腾之死是政治原因的非自然死亡可能性是非常大的。</p>
<p>就在四大家族的内外两大支柱倒下之后不久，贾府被抄检的厄运就到来了，这可以看作是朝廷的迫不及待：一百零一回”神签惊异兆”，一百零五回“查抄宁国府，弹劾平安州”，贾府彻底走向败落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应验了。</p>
<p>与贾府的一败涂地相应的是王家也同样衰败了，第一百零一回，王子腾死后，海疆御史参了已经病故的王子腾一本，王子腾在任时留下了亏空，要其弟弟王子 胜、侄王仁赔补。王熙凤的兄长王仁跑到贾府希冀能够分到王熙凤的遗物和私房钱，未能得逞的情况下居然要卖掉自己的亲外甥女巧姐，王仁（谐音忘仁）人伦尽 丧，但一个刚刚去世没多久的九省总督的子侄辈居然要行此不仁之举，王家显而易见也已经彻底败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含义清楚地显现出来。</p>
<p>王子腾在《红楼梦》中从来没有正面现身，未曾留下一言一语，但他却是不能忽视的重要人物，在四大家族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贾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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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id="more-177"></span></p>
<p><span>作者</span>：悍马狂飙</p>
<p>核心提示：王子腾，一个在书中若隐若现、从来没有正面出现过的<span>人物</span>，却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台柱子”，他和贾元春是支撑四大家族利益的关键<span>人物</span>，随着他的失势和暴死，贾府也终于彻底一败涂地。</p>
<p>众所周知，《<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 主要描写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曲折故事，曹雪芹喜欢用谐音的手法来为人物命名，贾、王、薛、史很可能就是“家亡血史”的谐音（或者是假史枉写），作 者在第四回借门子之口说出“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那么，这四大家族之中，究竟是谁最有势力？最能够成为四大家 族利益的代表？读者多着眼于身份最为尊贵的贾元春，将这位贵妃娘娘作为贾府乃至四大家族的靠山，实际上，在曹雪芹故布迷阵的巨制中，经过我们的仔细阅读， 就会发现王子腾——一个贯穿全局但却并不起眼在120回的小说中从没有正面出现过的人物，却若隐若现地凸现出来，并且作为四大家族真正的核心人物，甚至成 为贾府由盛转衰、最后走向“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结局的关键因素之一！</p>
<p>分析第四回给出的“护官符”，我们第一次了解了四大家族之外，还能分析出许多隐藏的信息：</p>
<p>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p>
<p>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p>
<p>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p>
<p>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p>
<p>从护官符中我们可以看出，四大家族的排序“贾、史、王、薛”，是以爵位的高低排列的，贾家地位最高，是“国公”，其次是史家初始的爵位“侯”，然后是王 家初始的“伯”，薛家因为是皇商，地位较低，没有爵位，不过有皇帝赐予的“紫薇舍人”。但还有一点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是，护官符仅仅强调了贾、史、薛家的奢 华，唯独说道王家时，提到了“龙王来请金陵王”，这就不仅仅是富贵的问题，还隐晦地比喻了“王”对于龙王的重要程度，连“龙王”(最高统治者)都要请王家 的人来，借助王家的力量,也就是新生代代表人物王子腾的臂助。</p>
<p>王子腾一出场时就是实权派人物——京营节度使，负责京城卫戍之职。第四回王子腾知道了外甥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后，让薛家一家三口入京，天不怕地 不怕的呆霸王最忌惮害怕的就是母舅的管束。进京之时，听说王子腾以九省统制的身份巡边——红楼梦中的王子腾一直在升迁——立刻大喜，可以“任意挥霍享受， 没人拘束”了，薛姨妈还想用他的姨丈贾政来约束，管教薛蟠，然而薛蟠毫不在意，而事实上贾政也从没有真正对薛蟠有过什么拘束。这其中，主管武事且政治前途 一直向上走的王子腾的威势远逾贾政，是主要原因。</p>
<p>谁都知道，老一辈人打下的政治资源在四大家族经过赫赫百载之后，已然所剩无几。不过王子腾却正处在政治上升期。《红楼梦》中有关王子腾的描述几乎是一 部升官的历史：从九省统制到九省检点，再升至九省总督，最后在荣升内阁大学士入京赴任时病逝，四大家族的后代中无人能出其右：当初宁国公是个&#8221;一等将军， 京营节度使&#8221;，也不过和升迁前的王子腾同级，宁国公的后代，袭一次官，就要降一等，所以贾珍世袭的只是三等威烈将军，还是个虚衔，没有实权；贾赦的情况与 他大致相同，我们除了看他好色贪淫之外，也没见过他做过什么正经事，贾政才不过五品的工部员外郎。书中没有对史家进行明确描写，但很有可能只继承了爵位没 有实权的职位，书中仅提到过史湘云父母早逝，有两个叔叔史鼐、史鼎，但史家已经没落是显而易见的。第三十二回上借<span>宝钗</span>之 口说：史家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作为贾母侄孙女的史湘云和她的母亲都要做针线活做到很晚，显然史家不会有正当时的高官；薛家作为皇家供应商，能从皇家供 应的独家垄断中赚大钱，和官场联系密切，但鉴于商人在那个时代的低下地位不可能做官。这样一算，整个四大家族可以真正在朝廷中保持政治地位的，在宫内是贾 元春，在宫外就只有王家的王子腾了。</p>
<p>仔细审视王子腾出场的段落，我们还可以发现，书中最有名的两个案子，都与王子腾有重大关系，而这关系达到的地方，甚至是贾家的政治势力所无法达到的：</p>
<p>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全书中最有名的一个案子，其中透露的信息就颇为令人玩味。贾雨村在第一次因弹劾下台之后，通过林如海巴结上了贾府，官复 应天府尹一职，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徇情枉法，放走了真凶薛蟠，胡判葫芦案，门子说“小的听见老爷补升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这句话中的“王府”来得有 些奇怪，因为贾雨村刚刚通过林如海的关系认远亲投靠了贾府，还没来得及拍上王子腾的马屁，为什么会说出“王家”的话？很显然，王家的权势地位让人无法忽 视，而且如此枉法的目的是“日后也好去见贾、王二公”，很有可能只有五品官衔的贾政是通过王子腾才使得贾雨村的起复如此轻而易举，而在此案结束之后，贾雨 村马上给贾政、王子腾各去了一封信，这抱王子腾大腿的机会怎可错过？很快，贾雨村的政治投资收到了回报：王子腾“累奏保本”，贾雨村获得了面圣的机会，并 从此飞黄腾达。</p>
<p>第六十八回王熙凤设计害死尤二娘的计策十分阴毒，她指使张华状告贾琏的案件是整个《红楼梦》中惊动官府级别最高的案子。都察院是主管官员的司法<span>机关</span>， 其性质类似于现在的监察部，如此高级别的案件中，王熙凤在后面翻云覆雨，如同揉捏面团一样的控制着案情的发展，王子腾在其中的作用耐人寻味：书中明确交 待， “都察院又素与王子腾相好”，“都察院和贾王两处有瓜葛”，可见王熙凤之所以能如此权势，不但是因为贾府少奶奶的缘故，背后更有王子腾的作用，才能如此一 手遮天。</p>
<p>而从这里，我们也若明若暗地看到了王夫人、王熙凤一脉为什么能够独掌贾府大权的真正原因。《红楼梦》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贾家这个表面上完全遵从诗 书礼制的权贵之家，却是身为二房的贾政一系执掌着荣国府的权柄。二房掌权不合礼制，况且长子贾赦世系了爵位，贾政本无世袭之权，因为皇帝的殊恩，才“额外 赐了个主事之职”，后擢升工部员外郎，也仅仅是从五品的官员，为什么会由王夫人来治家？而贾琏和王熙凤本为贾赦的儿子和儿媳，却也只帮着二叔贾政料理家 务，不亲近生父贾赦？这是为什么？通过王子腾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大太太邢夫人出身寒微之家，弟弟邢大舅还要依靠姐姐在贾府混饭吃，对贾家毫无助益， 而王夫人和王熙凤身为姑侄，背后有正处于上升期的王子腾做靠山，地位之显赫，甚至超越贾府，四大家族联系紧密，许多事情还需要王子腾帮助的贾府由王家人来 执掌，可以更加密切相互之间的政治同盟。王夫人以二房而掌家事，王熙凤在家中说一不二，也就丝毫没有可以质疑之处了。</p>
<p>从贾元春省亲一节，既表明了贾府的气派，更说出了王家的权势。第十六回，赵嬷嬷在谈论元妃省亲时，又说出了王府的江南接驾，比贾府更有体面。还借王熙凤之 口说出：“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可见其职权相当于海关总税务 司，其财富之多，更超过了贾府。</p>
<p>这样权势滔天的地位，自然需要用心经营，在第五十四回里，过节之时贾宝玉走亲戚，只去了王子腾家，其余的一概不去，这一交待绝非闲笔，贾宝玉可不只这一 个舅舅，但只去王子腾家，显然是因为其四大家族最高权威的意味在其中。即便是贾宝玉这样最厌恶人情往来的人也不能不走动一下。</p>
<p>甚至贾元春嫁入宫中，恐怕与王子腾也有莫大的干系。谁都知道，封建时代皇帝的婚姻，是一种政治利益的结合。皇帝从现实政治利益出发，贾元春入宫为妃，也 必然有拉拢四大家族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的用意在其中，而从五品的贾政的政治作用，远不如王子腾更有政治利益（此时王子腾是京营节度使，掌管京城兵权的实权 派）可资利用。不要忘记，查抄曹家的雍正帝的舅舅隆科多，在雍正继位时就是掌管京城兵权的九门提督，并且在雍正继位时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了后来的总理事 务大臣。显然，拉拢王子腾巩固自己的地位，才是贾元春入宫的主要政治目的，王子腾的地位更在贾元春之上，也显然是顺理成章之事。</p>
<p>不过正如隆可多在雍正继位后一度位极人臣，而之后迅速败落一样，王子腾正当权势之时，四大家族的走势蒸蒸日上，薛蟠打死冯渊，很快不了了之，宁国府的媳 妇秦氏办丧事，轰轰烈烈，四王八公都来吊丧送殡，元春省亲更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但当王子腾权势渐失之时，四大家族也开始逐步失势，当第九十五回贾 元春和王子腾突然先后死去，贾府和四大家族彻底衰败的日子也就为时不远了。</p>
<p>王子腾权势渐失的标志，从薛蟠在八十六回中又一次闹出人命案，就可以看出端倪。在第四回应天府冯渊案中，轻易就解决了问题，而这次在一个小地方发生了命 案，此时的贾政刚刚升任郎中，却始终无法像第四回那样轻易帮助薛蟠了结案件，而朝廷在薛蟠的案件中几次反复，原因就在于王子腾此时已经失去了朝廷信任，渐 失权势。</p>
<p>《红楼梦》的<span>后四十回</span>的 作者一直众说纷纭，但在贾元春和王子腾先后暴病身死的描写上，却非常合理。第九十四回“失通灵宝玉知奇祸”中，先是出现了“花妖”之兆，然后贾宝玉的“通 灵宝玉”又无故丢失，这就是为贾元春之死埋下伏笔，王子腾之死也是一次可怕的“奇祸”。紧接着，在十二月十九日，贾元春突然病亡，次年的一月十七日之前， 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大学士的途中，也突然因“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同样的暴病而亡，四大家族中的两大支柱在二十几天内突然先后暴死，这显然很不寻常。</p>
<p>书中也对王子腾之死作了某种奇怪的暗示：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内阁大学士的路上，在一个叫十里屯的小地方，因为“赶路劳乏，偶感风寒，延请医生调制，结果 误用了药，一剂就死了”。这段描述大有可疑，感冒风寒并不是什么大病，按常理说，这医生就是再庸，也不至于下一剂药就把人给吃死。况且这个人是即将成为宰 相的大人物！一个普通医生怎么敢用这么狠的药，吃一副药就药死一个准大学士呢？况且<span>时间</span>上这么巧，元春刚刚薨逝，王子腾就被召入京赴任，而且在赴任的路上也跟着暴毙？由此可见，元春与王子腾之死是政治原因的非自然死亡可能性是非常大的。</p>
<p>就在四大家族的内外两大支柱倒下之后不久，贾府被抄检的厄运就到来了，这可以看作是朝廷的迫不及待：一百零一回”神签惊异兆”，一百零五回“查抄宁国府，弹劾平安州”，贾府彻底走向败落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应验了。</p>
<p>与贾府的一败涂地相应的是王家也同样衰败了，第一百零一回，王子腾死后，海疆御史参了已经病故的王子腾一本，王子腾在任时留下了亏空，要其弟弟王子 胜、侄王仁赔补。王熙凤的兄长王仁跑到贾府希冀能够分到王熙凤的遗物和私房钱，未能得逞的情况下居然要卖掉自己的亲外甥女巧姐，王仁（谐音忘仁）人伦尽 丧，但一个刚刚去世没多久的九省总督的子侄辈居然要行此不仁之举，王家显而易见也已经彻底败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含义清楚地显现出来。</p>
<p>王子腾在《红楼梦》中从来没有正面现身，未曾留下一言一语，但他却是不能忽视的重要人物，在四大家族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王夫人、王熙凤、薛姨妈、贾 元春身上都有他的影响存在，贾府和四大家族的败落与他也密切相关。一条极易被人忽视的暗线贯穿始终，曹雪芹的如椽大笔，才能如此绵里藏针，与不动声色之中 暗藏真正的玄机！</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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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红楼梦》被忽视的研究史(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uluedelishi.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huluedelish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71</guid>
		<description><![CDATA[<p>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p>
<p></p>
<p>小说《红楼梦》大约有250年左右的历史，从其出现起，就有很多人对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研究。自从胡适“新红学”理论出现后，此前150年的《红楼梦》研究成果几乎被一笔抹煞。到了“脂砚斋”出现后，胡适之前的《红楼梦》研究基本上完全被抛弃。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提到过“红楼附会学”的传统，在胡适之前就有不少对《红楼梦》牵强附会的“索隐”研究。但是，旧“索隐派”并不能代表“旧红学”的全部，“旧红学”研究中，除了“索隐派”外，还有一些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很有价值的。</p>
<p>胡适之前的“旧红学”有很大一部分被称为“评点派”，也就是说，研究者针对小说《红楼梦》的整体、局部、呼应、伏笔、败笔等等，根据自己的学养和喜好，做出个性化的点评。因此，“评点派”在很多方面，其实更像是现在真正的文学研究。</p>
<p>这种“评点”方法，在中国历史上是有源可寻的。例如在《红楼梦》之前出现的古典名著，金圣叹评点《水浒传》，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有意思的是，四大名著中，唯独《红楼梦》的各种评点，几乎都被后世全盘否定。而“新红学”尊崇的“脂评”，又恰恰大量模仿金圣叹，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p>
<p>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评点派”与“脂评”的区别。“评点派”大多都把《红楼梦》当作一本小说，而且，“评点派”的依据都是刊印的“程高本”；“脂评”则把小说等同于作者的个人历史，依据的是所谓作者“手稿”。因此，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是，“评点派”基本上将120回小说视为一个整体，也有人专门驳斥了后40 回为“续作”的说法。而“新红学”依据“脂评”，将小说《红楼梦》割裂开，否认后40回是作者的原作，因此，“评点派”将120回视为一体的观念，自然遭到了“新红学”的彻底抛弃。</p>
<p>近一百年来，“新红学”日益成为“红楼附会学”，明显地表现出重“脂评”，轻“评点”的倾向。事实上，如果了解一些“评点派”对《红楼梦》的研究就会发现，“评点派”的各位评点者，在学问和艺术鉴赏能力方面，远远高过半吊子的“脂砚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个著名的《红楼梦》“评点派”。</p>
<p>《红楼梦》程高本出现后，较早有影响的评点者是王希廉，他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王希廉全家都是文人雅士，他的侧室周绮还是清朝著名的才女，在《苏州府志》以及清朝很多专门著作中均有介绍，可见王希廉本人也是一个颇有学养的人，有记载说他“博览群书，尤喜读史”，“工诗善古文，著作甚丰”等。</p>
<p>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具有“劝善惩恶”的功能。虽然小说的地位在当时不如经史，但是，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对于大众的教化功能不容忽视。而且，王希廉准确地把握了作者“生活实录”与“艺术虚构”的区别。他将《红楼梦》的第5回视作全书的纲领，并将全书分成21个大段落，并在大段落中还划分了小段落。他对小说人物的评价也很独到，按照传统“德才兼备”的标准，王希廉认为贾敬无德无才，贾政有德无才，贾琏小有才而无德，贾宝玉的德才属另类，于事业无补，薛宝钗有德有才等。</p>
<p>另一个影响较大的“评点派”是张新之的《妙复轩评石头记》。张新之很像一个儒侠，经常仗剑出游。他一生酷爱《红楼梦》，历时22年，完成了30多万字的评点研究。在这里插一个小史料。传说脂砚斋的“甲戌本”《红楼梦》残本为清代收藏家刘铨福所藏，而张新之的“评点”手稿也同样被刘铨福所收藏。假如我是刘铨福，我看到自己的两个关于《红楼梦》的藏品有如此巨大的矛盾，我大概不会像刘铨福那样一辈子一言不发，总要说几句，写几句，评论几句吧。因此，刘铨福如果是脂评“甲戌本”的真正收藏者，那么，它对于这个“宝贝”的沉默态度，是非常令人怀疑的。</p>
<p>张新之评点《红楼梦》被后世否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将《红楼梦》视为对《周易》奥妙的宣传和解释。例如他评点刘姥姥：“一纯坤也，老阴生少阳，故终救巧姐。”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张新之认为只有李纨一人可以称为“完人”，其他人都有种种缺陷。张新之另一独特见解是将《红楼梦》与以前的几部著名小说作了比较和传承研究，例如，他将《红楼梦》与《金瓶梅》比较后认为，前者是“意淫”，两者均演财色、冷热。他认为贾宝玉的石头与孙悟空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处，《红楼梦》与《水浒传》在人物描写上也有相似的地方。而且，他很明确地否决了后40回为“续作”的说法。他的这个观点，后来也被林语堂接受。</p>
<p>姚燮《蛟川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对后世也很有影响，连某些信奉“脂评”的红学家也不得不认可他的贡献。姚燮博学多才，根底深厚，诗文词曲独树一帜，对音乐、绘画的研究，当世少有人出其右。他同时还是著名的藏书家，数量数万卷。姚燮评点《红楼梦》最显著的特色是统计学，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例如他统计小说中共有人物532人，其中王侯94人，贾氏家族34人，贾氏亲戚16人，家人奴仆69人等等。后世一般认可《红楼梦》共有人物448人，其间差异来自于统计标准的不同。另外，姚燮还统计了书中涉及的词汇、物品、服装、哭的描写、生日、死因等特殊的现象，同时也指出了21处矛盾。</p>
<p>姚燮认为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人生的梦幻和虚幻，借此来唤醒世人。他还指出小说作者有女性崇拜的倾向，他本人对这种倾向也不反感，尤其对尤三姐评价更高。姚燮还对贾宝玉身上表现出来的博爱精神表示了赞赏，并很明确地对人品低下者表达了不屑，例如袭人。姚燮对小说中人物个性以及心理的研究，都有独到的地方，绝不亚于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指导下的文学研究。</p>
<p>清代还有一个《红楼梦》评点家叫陈其泰，他的祖先就是金庸小说中陈阁老的原型，号称是乾隆的亲生父亲。家学渊源使得陈其泰“天资高敏，文笔雄健”，一生著作甚多。其中《桐花凤阁评红楼梦》前后写作20多年，约20万字。他对小说中人物塑造手法的归纳研究很有特色，同时对小说叙事手法也评价甚高。与其他一些道学家不同，陈其泰注重“真性情”，因而反对贬低林黛玉，提倡“尊林抑薛”，而且态度比较激烈，他反感薛宝钗甚于反感王熙凤。</p>
<p>在众多评点《红楼梦》的人物中，王伯沆由于跨越清朝和民国时期，显得比较特别。王伯沆在任教期间，教课精彩，学生白天听得不过瘾，晚上还到他家请教。由于王伯沆讲解“四书”见解独到，被学生、同事直呼为“王四书”。王伯沆将《红楼梦》称为“百读不厌之文”，一生中，精读20遍，评点持续24年。</p>
<p>王伯沆评点《红楼梦》时，胡适的“新红学”理论已经形成，王伯沆明确表示：“此书只可作为小说看，不可依近人作史料看也”，“然既云‘真事隐去’，只作小说看可也。万勿为近人说所误，一齐堕入鬼道”。“……徒作藏头露尾疑神疑鬼之言，竟似曹雪芹将实在隐情与他秘密谈过，何其谬妄耶！”虽然王伯沆对待 “把小说当历史”的研究方法态度是很明确反对的，但是，在具体研究中，他有时也不免落入传统“索隐派”的窠臼。</p>
<p>王伯沆对于小说情节、描写、叙事手法的研究都非常细腻，同时对小说中的词语、典故的考证也极为精湛。例如对于“脂粉”的考证，差不多可以成为一个“脂粉小史”。其他如“果子铺”、“一丈青”、“大脚小脚”、满人习俗等内容的考证，都很精彩准确。</p>
<p>历史上《红楼梦》评点派的研究还有很多，这些评点者大多都是饱学之士，评点研究深入而持久，并且他们所依据的都是程高本。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都坚 信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http://stock.591hx.com/fs/Article/2009-01-12/0000000644s.shtml</a></p>
<p><span id="more-171"></span></p>
<p>小说《红楼梦》大约有250年左右的历史，从其出现起，就有很多人对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研究。自从胡适“新红学”理论出现后，此前150年的《红楼梦》研究成果几乎被一笔抹煞。到了“脂砚斋”出现后，胡适之前的《红楼梦》研究基本上完全被抛弃。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提到过“红楼附会学”的传统，在胡适之前就有不少对《红楼梦》牵强附会的“索隐”研究。但是，旧“索隐派”并不能代表“旧红学”的全部，“旧红学”研究中，除了“索隐派”外，还有一些在今天看来，依然是很有价值的。</p>
<p>胡适之前的“旧红学”有很大一部分被称为“评点派”，也就是说，研究者针对小说《红楼梦》的整体、局部、呼应、伏笔、败笔等等，根据自己的学养和喜好，做出个性化的点评。因此，“评点派”在很多方面，其实更像是现在真正的文学研究。</p>
<p>这种“评点”方法，在中国历史上是有源可寻的。例如在《红楼梦》之前出现的古典名著，金圣叹评点《水浒传》，张竹坡评点《金瓶梅》，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在中国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有意思的是，四大名著中，唯独《红楼梦》的各种评点，几乎都被后世全盘否定。而“新红学”尊崇的“脂评”，又恰恰大量模仿金圣叹，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p>
<p>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评点派”与“脂评”的区别。“评点派”大多都把《红楼梦》当作一本小说，而且，“评点派”的依据都是刊印的“程高本”；“脂评”则把小说等同于作者的个人历史，依据的是所谓作者“手稿”。因此，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别是，“评点派”基本上将120回小说视为一个整体，也有人专门驳斥了后40 回为“续作”的说法。而“新红学”依据“脂评”，将小说《红楼梦》割裂开，否认后40回是作者的原作，因此，“评点派”将120回视为一体的观念，自然遭到了“新红学”的彻底抛弃。</p>
<p>近一百年来，“新红学”日益成为“红楼附会学”，明显地表现出重“脂评”，轻“评点”的倾向。事实上，如果了解一些“评点派”对《红楼梦》的研究就会发现，“评点派”的各位评点者，在学问和艺术鉴赏能力方面，远远高过半吊子的“脂砚斋”。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几个著名的《红楼梦》“评点派”。</p>
<p>《红楼梦》程高本出现后，较早有影响的评点者是王希廉，他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王希廉全家都是文人雅士，他的侧室周绮还是清朝著名的才女，在《苏州府志》以及清朝很多专门著作中均有介绍，可见王希廉本人也是一个颇有学养的人，有记载说他“博览群书，尤喜读史”，“工诗善古文，著作甚丰”等。</p>
<p>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具有“劝善惩恶”的功能。虽然小说的地位在当时不如经史，但是，王希廉认为，小说《红楼梦》对于大众的教化功能不容忽视。而且，王希廉准确地把握了作者“生活实录”与“艺术虚构”的区别。他将《红楼梦》的第5回视作全书的纲领，并将全书分成21个大段落，并在大段落中还划分了小段落。他对小说人物的评价也很独到，按照传统“德才兼备”的标准，王希廉认为贾敬无德无才，贾政有德无才，贾琏小有才而无德，贾宝玉的德才属另类，于事业无补，薛宝钗有德有才等。</p>
<p>另一个影响较大的“评点派”是张新之的《妙复轩评石头记》。张新之很像一个儒侠，经常仗剑出游。他一生酷爱《红楼梦》，历时22年，完成了30多万字的评点研究。在这里插一个小史料。传说脂砚斋的“甲戌本”《红楼梦》残本为清代收藏家刘铨福所藏，而张新之的“评点”手稿也同样被刘铨福所收藏。假如我是刘铨福，我看到自己的两个关于《红楼梦》的藏品有如此巨大的矛盾，我大概不会像刘铨福那样一辈子一言不发，总要说几句，写几句，评论几句吧。因此，刘铨福如果是脂评“甲戌本”的真正收藏者，那么，它对于这个“宝贝”的沉默态度，是非常令人怀疑的。</p>
<p>张新之评点《红楼梦》被后世否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将《红楼梦》视为对《周易》奥妙的宣传和解释。例如他评点刘姥姥：“一纯坤也，老阴生少阳，故终救巧姐。”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张新之认为只有李纨一人可以称为“完人”，其他人都有种种缺陷。张新之另一独特见解是将《红楼梦》与以前的几部著名小说作了比较和传承研究，例如，他将《红楼梦》与《金瓶梅》比较后认为，前者是“意淫”，两者均演财色、冷热。他认为贾宝玉的石头与孙悟空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处，《红楼梦》与《水浒传》在人物描写上也有相似的地方。而且，他很明确地否决了后40回为“续作”的说法。他的这个观点，后来也被林语堂接受。</p>
<p>姚燮《蛟川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对后世也很有影响，连某些信奉“脂评”的红学家也不得不认可他的贡献。姚燮博学多才，根底深厚，诗文词曲独树一帜，对音乐、绘画的研究，当世少有人出其右。他同时还是著名的藏书家，数量数万卷。姚燮评点《红楼梦》最显著的特色是统计学，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例如他统计小说中共有人物532人，其中王侯94人，贾氏家族34人，贾氏亲戚16人，家人奴仆69人等等。后世一般认可《红楼梦》共有人物448人，其间差异来自于统计标准的不同。另外，姚燮还统计了书中涉及的词汇、物品、服装、哭的描写、生日、死因等特殊的现象，同时也指出了21处矛盾。</p>
<p>姚燮认为小说《红楼梦》的主旨是人生的梦幻和虚幻，借此来唤醒世人。他还指出小说作者有女性崇拜的倾向，他本人对这种倾向也不反感，尤其对尤三姐评价更高。姚燮还对贾宝玉身上表现出来的博爱精神表示了赞赏，并很明确地对人品低下者表达了不屑，例如袭人。姚燮对小说中人物个性以及心理的研究，都有独到的地方，绝不亚于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指导下的文学研究。</p>
<p>清代还有一个《红楼梦》评点家叫陈其泰，他的祖先就是金庸小说中陈阁老的原型，号称是乾隆的亲生父亲。家学渊源使得陈其泰“天资高敏，文笔雄健”，一生著作甚多。其中《桐花凤阁评红楼梦》前后写作20多年，约20万字。他对小说中人物塑造手法的归纳研究很有特色，同时对小说叙事手法也评价甚高。与其他一些道学家不同，陈其泰注重“真性情”，因而反对贬低林黛玉，提倡“尊林抑薛”，而且态度比较激烈，他反感薛宝钗甚于反感王熙凤。</p>
<p>在众多评点《红楼梦》的人物中，王伯沆由于跨越清朝和民国时期，显得比较特别。王伯沆在任教期间，教课精彩，学生白天听得不过瘾，晚上还到他家请教。由于王伯沆讲解“四书”见解独到，被学生、同事直呼为“王四书”。王伯沆将《红楼梦》称为“百读不厌之文”，一生中，精读20遍，评点持续24年。</p>
<p>王伯沆评点《红楼梦》时，胡适的“新红学”理论已经形成，王伯沆明确表示：“此书只可作为小说看，不可依近人作史料看也”，“然既云‘真事隐去’，只作小说看可也。万勿为近人说所误，一齐堕入鬼道”。“……徒作藏头露尾疑神疑鬼之言，竟似曹雪芹将实在隐情与他秘密谈过，何其谬妄耶！”虽然王伯沆对待 “把小说当历史”的研究方法态度是很明确反对的，但是，在具体研究中，他有时也不免落入传统“索隐派”的窠臼。</p>
<p>王伯沆对于小说情节、描写、叙事手法的研究都非常细腻，同时对小说中的词语、典故的考证也极为精湛。例如对于“脂粉”的考证，差不多可以成为一个“脂粉小史”。其他如“果子铺”、“一丈青”、“大脚小脚”、满人习俗等内容的考证，都很精彩准确。</p>
<p>历史上《红楼梦》评点派的研究还有很多，这些评点者大多都是饱学之士，评点研究深入而持久，并且他们所依据的都是程高本。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都坚 信 120回出于一人之手。他们的评点研究很多在今天看来，都是真正的文学研究，对于理解《红楼梦》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然而，由于胡适之后的新“红楼附会学” 尊崇莫须有的“脂砚斋”，使得这些肯定120回的“评点派”研究，在大陆红学学术圈被不客观地贬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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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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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10:37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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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b9cq.html</p>
<p>作者 胡乐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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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毫无疑问《红楼梦》是一部悲剧，然而它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迄今两个半世纪以来，众说纷纭，而每一个论者都自信得其真谛。就每一位读者本身而言，他得出怎样的理解本无所谓对错，因为《红楼梦》的内涵正如生活本身一样极其丰富，我因自己当下的遭际和心境自然会有所侧重，并加以附会。例如我初读《红楼梦》时正上中学，满脑子便都是情爱幻想。一直到若干年后，我才感到《红楼梦》决非一部简单的爱情悲剧。在我所受到的正统教育中，《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作品，以贾宝玉、林黛玉为代表的进步民主思想和以贾母、王夫人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抗争构成了这一部悲剧的主要矛盾，而宝黛的悲剧结局就被视作对万恶的封建社会的泣血控诉。贯彻这一主题的最好改编作品就是越剧《红楼梦》，而其后许多“主流”红学家腰斩《红楼梦》、尊曹贬高的主要依据也在于此：所谓后四十回中宝玉中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情节被视作是一种革命者的变节与妥协。叛徒是所有革命者最不能接受的，所以宋江终被扣上了“投降主义”的帽子，还好，百二十回《红楼梦》被考证出了两个作者，于是，曹雪芹成了革命者，高鹗变成了封建主义的卫道士，他所作的对原著的修订或者说续写被视为具有“险恶用心”，曹、高从此势不两立。胡适从学术角度考据出的结果被赋予了一种新的解读，即使在阶级论已经淡化的今天，仍然可见其影响。此外，或以为排满，或以为作者的自传，到今天竟又把它当作了一出宫廷阴谋剧。老实说，当刘心武在央视滔滔不绝地考证秦可卿的身份时，我也很有兴趣就像在读《福尔摩斯探案》，但这脱离文本毕竟太远了，小说家不会这样写小说，读者也不宜这样去读小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的智力游戏而已。
曹雪芹自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四句话充满了一种大恸之下知音难遇之感，不过这起码证明《红楼梦》并不只是一部爱情悲剧，因为倘若曹雪芹意在于此，那古往今来失恋的人多了去了，他也不至于发出“谁解其中味”的感慨。那么那些“革命者”的论点呢？如果我们把宝黛与贾母、王夫人等视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代表而对立起来，那又怎么理解贾母对宝黛的呵护？黛玉向宝钗的投诚？史湘云对宝玉“不入耳”的规劝？喜爱宝钗、袭人者至今不绝又是为何？某些红学家们倒是做了不少努力，譬如把拆散宝黛的罪责硬是从贾母、王熙凤身上撇清、转到元春和王夫人身上，把黛玉的投诚硬解成“口服心不服”等等。其实在我看来，较之于这些红学家们的改编，贾母对宝黛的呵护及终而对黛玉的疏远、黛玉对宝钗一番规劝的心悦诚服、史湘云袭人们的规劝反更自然和合乎情理，那些红学家们实在是活生生将《红楼梦》这一部在罕有高度上把握了人性复杂全貌的作品加以了粗暴和笨拙的改编去迎合其简单的逻辑。俞平伯临死前说，胡适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保全《红楼梦》有功。确实如此，虽然胡适从学术角度考证出《红楼梦》的两个作者尚无明显尊曹贬高之意，但为后来一些浅薄之徒留下伏笔。
那么《红楼梦》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呢？我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种说法：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人看。这话大体没错，但一件美好事物的毁灭方式和过程是有区别的，譬如一座漂亮的房子，它可以毁于一个玩火的顽童，也可以毁于某场乱世的战火，或者毁于其自身在漫长岁月中的衰朽过程，而顽童的火显然就不怎么具有悲剧性。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就在于：造成这一结果的偶然性因素不断减少，必然性因素在增加。顽童引起的火灾令人感到惋惜，而岁月的侵蚀则使人感到无法解脱的悲恸。所以我认为，悲剧的深刻性就在于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中那些必然性因素的深入挖掘上。任何偶然性的事件都会减轻悲剧的力量，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合乎逻辑的为它变更一个完美一些的结局，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这也是我不怎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因，且不说神父的那剂药太过戏剧化，倘若罗密欧晚几分钟自杀，结局就可以皆大欢喜）。换句话说，我以为最大的悲剧乃是你面临了悲剧的结局却逃无可逃。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个悲剧。</p>
<p>一、李贽学说的影响
《红楼梦》开篇写道：“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什么是假语村言？村言指俚俗之言，也就是白话，这一点好理解。那么假语指什么呢？我以为应当出自李贽《焚书。童心说》：“夫既以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事实上，李贽学说对《红楼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他说“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简直就是贾宝玉的话。
李贽学说产生于明末，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这使他在中国文化史上显得很另类。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一直以儒家学说为正统，在这一学说中，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它侧重于对群体秩序及其权威的维护。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孔孟主张人性本善，实际上也就是强调个体在道德上的责任，把个人的道德修炼当作是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手段，其最终境界就是“圣人”，即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体生命在道德实现中完成灵肉统一。从表面上看，儒学似乎具有很强的人本主义色彩，它不依赖于宗教救赎，没有救世主，在可触摸的现实世界中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它有一个致命伤：在人的本质上它取消了一个个体作为自然人所具有的那些权利诉求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这些“欲望”也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取消欲望存在的真实性，道德对于个体来说就十分沉重，并且从一开始就因此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虚伪”，到程朱理学，道德就终于走到自己的反面，表现出极端的虚伪和残酷。李贽学说就是对道德虚伪性的尖锐批判，表现了在理学高压下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其主张主要有二：一、宣称自私是人的天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如无私则无心矣。”也就是在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现实性。我以为这就是贾宝玉衔“玉”而生这一艺术构思的来源，“玉”实为 “欲”，“衔玉而生”实际上就是寓指欲望是天生的。所谓这一块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第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等等，都可以扣合于此。二、童心说： “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所谓童心即是指未受道德浸染而发乎于本性的一种状态，是纯真的，这是李贽为对抗道德虚伪性而正面提出的一个价值概念，实际上也是曹雪芹寄寓于大观园世界的价值理想。然而，作为一种生命价值归宿，童心更类似一个寓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通向它的实现途径，相反，随着年龄增长，社会生活的展开，失去童心更是一个必然趋势。李贽也明白这一点：“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而这也就预示了大观园的悲剧结局。
为更好地理解李贽以及《红楼梦》的悲剧，我们再对李贽学说作个深入一些的评价。李贽学说的批判性和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却是不完整的。如前所说，他提出人性自私的主张，从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真实性，但是从意识形态的完整性上讲，他还必须为生命价值的实现提供一个终极意义上的归宿，也就是说，仅仅提出欲望存在的真实性还不够，还必须证明欲望在生命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合理性，或者说，他必须为私欲提供一个救赎之道，因为私欲作为人性中具有对抗性的自然属性的那一个方面，它显然与人的社会生存方式相冲突，人在本质上可以表现出自然人的特质，但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却不可能建立在自然欲望实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联想到先秦的法家学说和柏拉图哲学。前者同样主张人性是自私和利己的，为了维护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它一味依靠建立在君王权威基础上的国家权力的强力镇压，却不能或不屑为那些被打入“罪恶深渊”的个体生命提供价值实现的救赎，这是它最终败给儒家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柏拉图哲学同样把人的本质视为自然人，但是他为“虚幻和罪恶”的现象世界开出的是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彼岸处方”，一直到四百年后，希伯莱宗教中的“原罪”和“上帝救赎”概念才把他从这样一个窘境中解救出来（关于这一点，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一文）。为此，李贽提出了“童心说”，这可以看作是李贽对生命价值的一种终极解释。从表面上看，“童心说”着力鼓吹的是“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而“真人”则是他提供的一个生命价值归宿，但是这只能在批判道德的虚伪性时才有意义，从自然本性的主张出发，童心固然是真，一个杀人偷盗之徒又何尝不真呢？事实上，“童心说”中还有未曾明言的一层涵义：童心之真贵乎无邪。绕了一圈，李贽还是回到了道德救赎的儒学老路上：他所提倡的个体权利最终还是要在道德的善恶评价下获得其存在的合理性。“童心说”实际上暗示了这样一种价值设想：把“真”的自然天性与“善”的道德原则加以统一以实现对人性的救赎，但是童真之所以无邪，不如说是其缺乏个体权利主张的意愿和能力，随着年岁增长，社会生活阅历增加，无邪的童真也必然要丧失。说到底，童真之善还是在无欲，从这一点上看，李贽晚年信奉佛教就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了。所以，“童心说”从价值判断上讲，仍然没有逃脱社会道德的控制；从实现可能上讲，根本就是此路不通。李贽到底还是未能给自然人性寻找到现实出路，曹雪芹也面临同样的困惑，甚至到现在我们仍然面临着这个困惑，对于一个深思熟虑的民主吁求者而言，他的难题在于：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然人性是否只能通过宗教才能得到最终救赎？
我以为这就是《红楼梦》这部悲剧的真正涵义：作者试图为个体权利价值主张寻找一条现实的出路，但他找不到，似乎也不可能找到，正所谓“无才可去补苍天”，于是就注定了这一个悲剧结局：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而那个成人世界最终还是只能在“虚伪”的道德中有序的运行。</p>
<p>二、兼美：曹雪芹的理想
通过上一节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红楼梦》悲剧冲突的两个方面：个体权利要求和群体秩序权威，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欲望”和“道德”，可以说这两者的关系是人类文化史中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曾经困扰了无数哲人，东西方两种文化实际上也就是在此问题上分道扬镳。前面提到，“童心说”暗示了在人性中将“真”的自然属性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的价值设想，而曹雪芹则明确地表达出了这一价值理想。
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如何理解这两个人物关乎对《红楼梦》悲剧的真正把握。若干年前我去看了一场完整的越剧经典《红楼梦》，印象里林黛玉唱葬花辞的时候很有些像被关在反革命监狱里的女革命者，而薛宝钗一直在角落里，与贾母、王夫人等叽叽咕咕，一副阴谋小人的嘴脸。长期以来，这种革命化的解读方式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此我实在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虽然我认为大多数读者应该会有不少疑问，譬如小说中的薛宝钗真的就一直在觊觎着“宝二奶奶”的位置么？不过，小说看起来似乎也的确给这种见解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支持，林黛玉和薛宝钗：一个直率张扬，一个温柔内敛；一个多愁善感，一个雍容宽厚；一个天真烂漫，一个贤良练达；说到底，一个代表了自然性情的率真，一个代表了道德修养上的成熟，在阶级社会进化论的语境下，就很容易被贴上了 “进步”与“保守”的标签，成为势不两立的两端。然而这样一种理解其实与小说情节有很大的距离，在我看来，它是把曹雪芹对人性的深刻思考粗暴地演绎成了一种浅陋的“革命论”。
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中，宝玉随警幻仙姑到了一处，两边配殿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等，警幻让贾宝玉在一个叫“薄命司”的地方“随喜”，正是在这里，宝玉看到了包括薛林在内的诸钗判词。这说明曹雪芹对薛宝钗的悲剧命运是同样寄予了深刻同情的。判词顺序的处理也很耐人寻味：十二钗只有十一首判词，薛林二人被合写在第一首判词中。以二人的重要性应当各有一首，这只能说明曹雪芹不愿在二人中区分高下。到本回末“警幻嫁妹”，这个钗黛合一的意图就表达得更清楚了：“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而其妹生得“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从表面上看，薛林二人性格迥异其趣，使得这个“兼美”的意图显得很奇怪和费解，俞平伯所谓“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双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也只是指出二人在重要性上相当，在情感上难以取舍而已。此后，在“钗黛合一”的总题目下众说纷纭，甚至有以林薛分别代表女人婚前与婚后两个阶段的说法。实际上，我以为在对兼美（秦可卿）居室的描写中，作者已经作出了“合一”的暗示：秦氏先将宝玉引至上房，“宝玉抬头看见是一幅画挂在上面，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断不肯住在这里，于是秦氏又将他引到卧房，“刚至房中，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宝玉此时便觉眼餳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上房是道德境界，卧室是性情世界，——这就是“兼美”所要兼的两个方面。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似也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一面是世情通达，譬如她死时托梦与王熙凤的那一段话表现了高于常人的世故见解；另一方面，她似又是个性情中人，曹雪芹没有明写出她的私生活，不过据说原来是有“淫丧天香楼”一节的，我们无法看到这段文字，也不去过分揣摩了。但我觉得这种删改表明了曹雪芹的苦衷：他想在秦可卿身上寄寓其“兼美”理想，但通过前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到要想在童心世界之外的成人世界中把“真”的自然性情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基本上就是个乌托邦，我推测在被删除的文字里，曹雪芹是要着力表现出秦可卿的“真性情”的，但是可以想见，无论他进行怎样的描述，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初衷，所以不如删去也罢。
曹雪芹的价值理想最终也只能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作为一个童心世界，大观园和园外的成人世界形成了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薛宝钗和贾宝玉、林黛玉诸姊妹都是大观园中人。在曹雪芹对大观园充满感情的诗意描述中，薛宝钗与宝玉及黛玉诸姊妹结社吟诗，畅言无忌，共同演绎了一段纯真故事，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薛宝钗，大观园的故事起码逊色一半。由此可见，林黛玉与薛宝钗决非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是体现了作者价值理想中的两个方面，即“真”与“善”，说的再详细点，林黛玉代表了自然人性上的“真”，薛宝钗代表了道德原则上的“善”。在理学正统意识形态中，将道德神圣化，这样的结果是使得自然人性和道德原则双方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自然人性因违背了道德原则而成为“恶真”，道德原则因无视自然人性的存在而成为“伪善”。但是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童心说”为两者的沟通提供了某种可能的基础，这就使得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林黛玉的“真”不失其善，而薛宝钗的“善”又不失其真。——我以为这便是“钗黛合一”的真义，即真善统一的人性价值理想。但是也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童真之所以能为道德所容，其实是因其个体权利意识尚未发展成熟到具有对抗性的那个程度，说白了也就是儿童对社会群秩权威没有威胁，随着年龄增长，童真既失，则无论是林黛玉的“善真”还是薛宝钗的“真善”都必然不复为世所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薛林之相依存又同归悲剧结局实在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在第八十七回《感秋声抚琴悲往事》中，经历兄嫂之难（薛蟠杀人被捕入狱、夏金桂吵闹不休）的薛宝钗寄书与林黛玉，写道：“妹生辰不偶，家运多艰，姊妹伶仃，萱亲衰迈。兼之猇声狺语，旦暮无休；更遭惨祸飞灾，不啻惊风密雨。夜深辗侧，愁绪何堪。属在同心，能不为之悯恻乎？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对菊持螯，同盟欢洽。犹记‘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之句，未尝不叹冷节余芳，如吾两人也！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匪曰无故呻吟，亦长歌当哭之意耳。”赋末又云：“忧心炳炳兮，发我哀吟。吟复吟兮，寄我知音。”读之令人唏嘘感叹不已。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两人则以各自的形式完成了各自的悲剧。
最好的概括还是两人寥寥二十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限眷恋和悲叹，一目了然。</p>
<p>三、宝玉出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真”
前面已经反复指出了“童心说”的困难，再多说几句。李贽学说主要是针对将道德客体化、或者说神化了的理学所作的批判，他的“童心说”主要在于以“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去对抗理学道德的虚伪性，虽然其中暗示出了“真善合一”这样一种价值趋向，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相比较下，曹雪芹一方面继承了他的人性主张，另一方面则通过贾宝玉的悲剧命运证明了“童心说”的破产。
一般认为贾宝玉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人性价值主张，其肯定和追求个体权利价值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成份。这种说法有一定的根据，但我以为并不准确，譬如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作品如《十日谈》等相比，贾宝玉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远不如后者来得那样直接和大胆。准确地说，贾宝玉体现的就是“童心说”的价值主张：一方面表现出鲜明的个体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仍然局限在道德救赎的儒学意识形态框架中。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贾雨村有一段对人性的议论：“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其仁者历数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等，恶者则有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等。而贾宝玉、林黛玉则属于介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人，贾雨村对之作了一段颇具文采的描述：“……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邪之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下，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中，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既然发泄，那邪气亦必赋之于人。”这一个“正邪两赋”的解释表明曹雪芹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是在道德上作了折衷的。他那个著名的“意淫说”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第五回中，警幻说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宝玉慌忙否认，警幻解释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共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这一段话曾令很多人感到费解，所谓“滥淫”与 “意淫”我们可以大概地理解为“性欲”与“爱情”的区别，前者在道德上站不住脚，而后者更能够为道德所容。但这样的理解也并不精确，因为爱情之所以符合道德原则是因为它承载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去掉了“性欲”这一个基础它也就不能符合“天分中生成”的描述，如果要准确地加以解释的话，在我看来，所谓“意淫”只能解释为“儿童的性欲”：它既能为道德所容，又是天生的。于此我们看到了曹雪芹的困境：他努力地试图为个体权利意识确立其独立地位，但他却无法在道德范畴之外找到证明其存在合理性的依据，或者说他无法为自然人性寻找到道德之外的救赎方式，结果只能在“童心世界”中通过对道德加以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来达成对其人性理想的阐释。
支持“童心说”的证据至少还有以下两点：一、《红楼梦》人物在年龄上的混乱。曹雪芹很明显对大观园中的人物都作了“儿童化处理”，正是因此造成了人物年龄上的模糊。如果说《红楼梦》仅是作者的自传，或者说是一部反“封建”的悲剧，那么就不能解释曹雪芹何以要作这样一种处理。二、曹雪芹在多个人物身上（甚至包括贾政）都提到了类似贾宝玉的经历，例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中，薛宝钗规劝林黛玉时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又如甄宝玉等，甚至贾政也是如此：在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中，贾母向邢王二夫人描述了幼时贾政：“想他那年轻的时侯，那一种古怪脾气，比宝玉还加一倍呢。直等娶了媳妇，才略略的懂了些人事儿。如今只抱怨宝玉。这会子，我看宝玉比他还略体些人情儿呢！”因为儿童是每个人都曾经历的一段时期，所以贾宝玉追求个体生命价值的悲剧超越了时代，在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中国（东方）社会具有最深刻的普遍性。
曹雪芹充分肯定了个体权利要求，但他只能将他的人性理想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真善合一”的童心世界中，同时他也深刻意识到大观园最终不过是一个“太虚幻境”。我以为《红楼梦》悲剧的深刻性或者说真正价值即在于此：当个体权利意识在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要求摆脱群秩权威控制、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时，它证明了对人性进行道德救赎的破产。孔孟学说为中国社会奠定了一种意识形态基础，即在生命终极意义上实现对自然人性的道德救赎，大概地说就是在人性中区分出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两个方面，并以符合群体秩序利益要求的道德原则加之以善恶评价，通过宣扬人性本善，最终实现道德对人性的全面控制，使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在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上达到一个完整社会人的理想。对群秩权威与个体权利要求的物质基础不在本文中展开（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须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物质产品的丰裕，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不断扩大乃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一个趋势一方面使个体权利的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使得儒学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控制越来越刚性化，终至于程朱理学将道德客体化这样一个极端。在程朱理学之后，王阳明哲学表现出了将道德拉下神坛的努力，但是他还是在儒学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中：把“人欲”解释为“良知”，实际上仍然没有给个体权利意识的表达拓展出足够的空间。而在李贽之后的那些思想家，在面对个体权利意识的挑战时，都没有跳出对个体权利意识进行道德评价的儒学框架，例如黄宗羲：“仁义之性，与生俱来，率之即是。”“人之气本善。”王夫之：“天理即在人欲中”，“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等等。事实上，我认为甚至到了“五四”以后，中国的主流思想仍然没有跳出这个框架，例如所谓阶级人性论实际上也就是对人性进行道德划分（对这个问题不拟在本文中展开）。曹雪芹自然也不可能摆脱这一个思想束缚。这实际上反映了在中国文化中个体权利意识无法找到道德之外的真正归宿这样一个事实。但是，道德原则与自然人性乃是天然对立的，道德只可能在日益增强的个体权利主张面前变得更宽容些，但是个体权利永远不可能在道德评价中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而这也是迄今为止我们通向民主意识形态的最大障碍。</p>
<p>四、谈后四十回的真伪
从思想性上证明《红楼梦》百二十回的完整与一致是本文的初衷，现在看好象有点多余了，不过还是略说几句。
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已经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而一些“主流”红学家则更是在此基础上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截然对立，不但在思想上一个进步一个反动，在艺术性上也把一个吹捧上天，说得句句精致，一字不能易，而把另一个讲得粗陋不堪，直到如今终于抛弃流行于世已经两百多年的完整的程（甲、乙）本，把一部残缺的脂评本奉为正宗，于此又进一步带动了各种各样的解秘和探佚，穷尽心思去揣测所谓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实构思，搞出了各种希奇古怪的续本来。我记得八十年代拍摄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就是改编了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可惜除了仿佛记得林黛玉死的时候贾宝玉竟然出门去了，其余的则一概都不记得了（印象中这个改编颇受非议，所以稍后不久拍摄的电影《红楼梦》就尊重了程本情节）。老实说，我对这个观点一直就觉得很难以理解，照高鹗的说法后四十回乃是他广泛搜集散落民间的原稿整理而成，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可信的：第一、曹雪芹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润色修改的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不完整的稿本，所以曹雪芹一定是有后四十回的原本的；第二、高鹗离曹雪芹去世不远，其搜求原稿是可以做到的。或以所谓脂评本中的某些批语来否定后四十回的情节，我以为更是荒谬，且不说脂评本的可信度如何，就是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时，其思想感情和创作构思发生变化也是经常发生的，譬如我们经常提起的塞万提斯写作《堂吉诃德》的例子，更何况《红楼梦》这一个包罗万象的宏大构思。而且《红楼梦》作为一部未及最终定稿的作品，一些矛盾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第五回的判词中明明画着秦可卿悬梁自尽，十三回中写的却是病死。下面讨论几个后四十回中颇受争议的情节：
一、宝玉中举。这是为“革命逻辑”最难容忍的，认为贾宝玉不应该作出这样的变节行为。果真如此么？我们可以注意看看这一回的回目，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这就是说贾宝玉参加科举并不是出于成人的功名思想，而是为了彻底了结俗世情缘，或者说就是回报父母生养之恩，——爱情了了，却还有个亲情。我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叫《哪吒闹海》的动画片，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哪吒自刎，对其父李靖说，把这一身骨血还你。这两个情节颇有异曲同工之意趣。或者就如书中所解释的：“众人道：‘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和尚，就不该中举人了。怎么中了才去？’贾政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他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另样。’”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更见出拒绝成人世界的绝决态度。
二、家道复初。一些固执的“红学家”依据红楼梦曲中“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句，非要把贾家一门男女弄得家破人亡，更要一把火烧干净！而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红楼梦》不是一个家族悲剧，也不是某个王朝的悲剧，而是一部人性的悲剧，对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每一个个体生命来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大观园的荒芜就是悲剧之果，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论《红楼梦》的悲剧性(转载)</p>
<p>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f4f960100b9cq.html</p>
<p><strong>作者 胡乐耘</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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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毫无疑问《红楼梦》是一部悲剧，然而它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迄今两个半世纪以来，众说纷纭，而每一个论者都自信得其真谛。就每一位读者本身而言，他得出怎样的理解本无所谓对错，因为《红楼梦》的内涵正如生活本身一样极其丰富，我因自己当下的遭际和心境自然会有所侧重，并加以附会。例如我初读《红楼梦》时正上中学，满脑子便都是情爱幻想。一直到若干年后，我才感到《红楼梦》决非一部简单的爱情悲剧。在我所受到的正统教育中，《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作品，以贾宝玉、林黛玉为代表的进步民主思想和以贾母、王夫人为代表的封建思想的抗争构成了这一部悲剧的主要矛盾，而宝黛的悲剧结局就被视作对万恶的封建社会的泣血控诉。贯彻这一主题的最好改编作品就是越剧《红楼梦》，而其后许多“主流”红学家腰斩《红楼梦》、尊曹贬高的主要依据也在于此：所谓后四十回中宝玉中举、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情节被视作是一种革命者的变节与妥协。叛徒是所有革命者最不能接受的，所以宋江终被扣上了“投降主义”的帽子，还好，百二十回《红楼梦》被考证出了两个作者，于是，曹雪芹成了革命者，高鹗变成了封建主义的卫道士，他所作的对原著的修订或者说续写被视为具有“险恶用心”，曹、高从此势不两立。胡适从学术角度考据出的结果被赋予了一种新的解读，即使在阶级论已经淡化的今天，仍然可见其影响。此外，或以为排满，或以为作者的自传，到今天竟又把它当作了一出宫廷阴谋剧。老实说，当刘心武在央视滔滔不绝地考证秦可卿的身份时，我也很有兴趣就像在读《福尔摩斯探案》，但这脱离文本毕竟太远了，小说家不会这样写小说，读者也不宜这样去读小说，这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的智力游戏而已。<br />
曹雪芹自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四句话充满了一种大恸之下知音难遇之感，不过这起码证明《红楼梦》并不只是一部爱情悲剧，因为倘若曹雪芹意在于此，那古往今来失恋的人多了去了，他也不至于发出“谁解其中味”的感慨。那么那些“革命者”的论点呢？如果我们把宝黛与贾母、王夫人等视为民主思想与封建思想的代表而对立起来，那又怎么理解贾母对宝黛的呵护？黛玉向宝钗的投诚？史湘云对宝玉“不入耳”的规劝？喜爱宝钗、袭人者至今不绝又是为何？某些红学家们倒是做了不少努力，譬如把拆散宝黛的罪责硬是从贾母、王熙凤身上撇清、转到元春和王夫人身上，把黛玉的投诚硬解成“口服心不服”等等。其实在我看来，较之于这些红学家们的改编，贾母对宝黛的呵护及终而对黛玉的疏远、黛玉对宝钗一番规劝的心悦诚服、史湘云袭人们的规劝反更自然和合乎情理，那些红学家们实在是活生生将《红楼梦》这一部在罕有高度上把握了人性复杂全貌的作品加以了粗暴和笨拙的改编去迎合其简单的逻辑。俞平伯临死前说，胡适腰斩《红楼梦》有罪，高鹗保全《红楼梦》有功。确实如此，虽然胡适从学术角度考证出《红楼梦》的两个作者尚无明显尊曹贬高之意，但为后来一些浅薄之徒留下伏笔。<br />
那么《红楼梦》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悲剧呢？我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种说法：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了给人看。这话大体没错，但一件美好事物的毁灭方式和过程是有区别的，譬如一座漂亮的房子，它可以毁于一个玩火的顽童，也可以毁于某场乱世的战火，或者毁于其自身在漫长岁月中的衰朽过程，而顽童的火显然就不怎么具有悲剧性。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就在于：造成这一结果的偶然性因素不断减少，必然性因素在增加。顽童引起的火灾令人感到惋惜，而岁月的侵蚀则使人感到无法解脱的悲恸。所以我认为，悲剧的深刻性就在于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中那些必然性因素的深入挖掘上。任何偶然性的事件都会减轻悲剧的力量，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合乎逻辑的为它变更一个完美一些的结局，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解脱（这也是我不怎么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因，且不说神父的那剂药太过戏剧化，倘若罗密欧晚几分钟自杀，结局就可以皆大欢喜）。换句话说，我以为最大的悲剧乃是你面临了悲剧的结局却逃无可逃。<br />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个悲剧。</p>
<p><strong>一、李贽学说的影响</strong><br />
《红楼梦》开篇写道：“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故曰‘贾雨村’云云。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却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什么是假语村言？村言指俚俗之言，也就是白话，这一点好理解。那么假语指什么呢？我以为应当出自李贽《焚书。童心说》：“夫既以闻见道理为心矣，则所言皆闻见道理之言，非童心自出之言也。言虽工，于我何与？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事实上，李贽学说对《红楼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他说“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简直就是贾宝玉的话。<br />
李贽学说产生于明末，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个体权利意识的自觉，这使他在中国文化史上显得很另类。中国传统意识形态一直以儒家学说为正统，在这一学说中，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它侧重于对群体秩序及其权威的维护。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孔孟主张人性本善，实际上也就是强调个体在道德上的责任，把个人的道德修炼当作是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手段，其最终境界就是“圣人”，即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体生命在道德实现中完成灵肉统一。从表面上看，儒学似乎具有很强的人本主义色彩，它不依赖于宗教救赎，没有救世主，在可触摸的现实世界中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它有一个致命伤：在人的本质上它取消了一个个体作为自然人所具有的那些权利诉求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这些“欲望”也同样是与生俱来的。取消欲望存在的真实性，道德对于个体来说就十分沉重，并且从一开始就因此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虚伪”，到程朱理学，道德就终于走到自己的反面，表现出极端的虚伪和残酷。李贽学说就是对道德虚伪性的尖锐批判，表现了在理学高压下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其主张主要有二：一、宣称自私是人的天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如无私则无心矣。”也就是在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现实性。我以为这就是贾宝玉衔“玉”而生这一艺术构思的来源，“玉”实为 “欲”，“衔玉而生”实际上就是寓指欲望是天生的。所谓这一块玉是贾宝玉的命根子，第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等等，都可以扣合于此。二、童心说： “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为不可，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所谓童心即是指未受道德浸染而发乎于本性的一种状态，是纯真的，这是李贽为对抗道德虚伪性而正面提出的一个价值概念，实际上也是曹雪芹寄寓于大观园世界的价值理想。然而，作为一种生命价值归宿，童心更类似一个寓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看不到通向它的实现途径，相反，随着年龄增长，社会生活的展开，失去童心更是一个必然趋势。李贽也明白这一点：“有闻见从耳目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而这也就预示了大观园的悲剧结局。<br />
为更好地理解李贽以及《红楼梦》的悲剧，我们再对李贽学说作个深入一些的评价。李贽学说的批判性和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却是不完整的。如前所说，他提出人性自私的主张，从人的本质上肯定了欲望存在的真实性，但是从意识形态的完整性上讲，他还必须为生命价值的实现提供一个终极意义上的归宿，也就是说，仅仅提出欲望存在的真实性还不够，还必须证明欲望在生命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合理性，或者说，他必须为私欲提供一个救赎之道，因为私欲作为人性中具有对抗性的自然属性的那一个方面，它显然与人的社会生存方式相冲突，人在本质上可以表现出自然人的特质，但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却不可能建立在自然欲望实现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联想到先秦的法家学说和柏拉图哲学。前者同样主张人性是自私和利己的，为了维护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它一味依靠建立在君王权威基础上的国家权力的强力镇压，却不能或不屑为那些被打入“罪恶深渊”的个体生命提供价值实现的救赎，这是它最终败给儒家意识形态的根本原因。柏拉图哲学同样把人的本质视为自然人，但是他为“虚幻和罪恶”的现象世界开出的是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彼岸处方”，一直到四百年后，希伯莱宗教中的“原罪”和“上帝救赎”概念才把他从这样一个窘境中解救出来（关于这一点，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一文）。为此，李贽提出了“童心说”，这可以看作是李贽对生命价值的一种终极解释。从表面上看，“童心说”着力鼓吹的是“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而“真人”则是他提供的一个生命价值归宿，但是这只能在批判道德的虚伪性时才有意义，从自然本性的主张出发，童心固然是真，一个杀人偷盗之徒又何尝不真呢？事实上，“童心说”中还有未曾明言的一层涵义：童心之真贵乎无邪。绕了一圈，李贽还是回到了道德救赎的儒学老路上：他所提倡的个体权利最终还是要在道德的善恶评价下获得其存在的合理性。“童心说”实际上暗示了这样一种价值设想：把“真”的自然天性与“善”的道德原则加以统一以实现对人性的救赎，但是童真之所以无邪，不如说是其缺乏个体权利主张的意愿和能力，随着年岁增长，社会生活阅历增加，无邪的童真也必然要丧失。说到底，童真之善还是在无欲，从这一点上看，李贽晚年信奉佛教就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了。所以，“童心说”从价值判断上讲，仍然没有逃脱社会道德的控制；从实现可能上讲，根本就是此路不通。李贽到底还是未能给自然人性寻找到现实出路，曹雪芹也面临同样的困惑，甚至到现在我们仍然面临着这个困惑，对于一个深思熟虑的民主吁求者而言，他的难题在于：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然人性是否只能通过宗教才能得到最终救赎？<br />
我以为这就是《红楼梦》这部悲剧的真正涵义：作者试图为个体权利价值主张寻找一条现实的出路，但他找不到，似乎也不可能找到，正所谓“无才可去补苍天”，于是就注定了这一个悲剧结局：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而那个成人世界最终还是只能在“虚伪”的道德中有序的运行。</p>
<p><strong>二、兼美：曹雪芹的理想</strong><br />
通过上一节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红楼梦》悲剧冲突的两个方面：个体权利要求和群体秩序权威，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欲望”和“道德”，可以说这两者的关系是人类文化史中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曾经困扰了无数哲人，东西方两种文化实际上也就是在此问题上分道扬镳。前面提到，“童心说”暗示了在人性中将“真”的自然属性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的价值设想，而曹雪芹则明确地表达出了这一价值理想。<br />
林黛玉和薛宝钗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两位女性，如何理解这两个人物关乎对《红楼梦》悲剧的真正把握。若干年前我去看了一场完整的越剧经典《红楼梦》，印象里林黛玉唱葬花辞的时候很有些像被关在反革命监狱里的女革命者，而薛宝钗一直在角落里，与贾母、王夫人等叽叽咕咕，一副阴谋小人的嘴脸。长期以来，这种革命化的解读方式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此我实在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虽然我认为大多数读者应该会有不少疑问，譬如小说中的薛宝钗真的就一直在觊觎着“宝二奶奶”的位置么？不过，小说看起来似乎也的确给这种见解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支持，林黛玉和薛宝钗：一个直率张扬，一个温柔内敛；一个多愁善感，一个雍容宽厚；一个天真烂漫，一个贤良练达；说到底，一个代表了自然性情的率真，一个代表了道德修养上的成熟，在阶级社会进化论的语境下，就很容易被贴上了 “进步”与“保守”的标签，成为势不两立的两端。然而这样一种理解其实与小说情节有很大的距离，在我看来，它是把曹雪芹对人性的深刻思考粗暴地演绎成了一种浅陋的“革命论”。<br />
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中，宝玉随警幻仙姑到了一处，两边配殿写着“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暮哭司”等，警幻让贾宝玉在一个叫“薄命司”的地方“随喜”，正是在这里，宝玉看到了包括薛林在内的诸钗判词。这说明曹雪芹对薛宝钗的悲剧命运是同样寄予了深刻同情的。判词顺序的处理也很耐人寻味：十二钗只有十一首判词，薛林二人被合写在第一首判词中。以二人的重要性应当各有一首，这只能说明曹雪芹不愿在二人中区分高下。到本回末“警幻嫁妹”，这个钗黛合一的意图就表达得更清楚了：“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而其妹生得“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从表面上看，薛林二人性格迥异其趣，使得这个“兼美”的意图显得很奇怪和费解，俞平伯所谓“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双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也只是指出二人在重要性上相当，在情感上难以取舍而已。此后，在“钗黛合一”的总题目下众说纷纭，甚至有以林薛分别代表女人婚前与婚后两个阶段的说法。实际上，我以为在对兼美（秦可卿）居室的描写中，作者已经作出了“合一”的暗示：秦氏先将宝玉引至上房，“宝玉抬头看见是一幅画挂在上面，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断不肯住在这里，于是秦氏又将他引到卧房，“刚至房中，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宝玉此时便觉眼餳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上房是道德境界，卧室是性情世界，——这就是“兼美”所要兼的两个方面。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似也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一面是世情通达，譬如她死时托梦与王熙凤的那一段话表现了高于常人的世故见解；另一方面，她似又是个性情中人，曹雪芹没有明写出她的私生活，不过据说原来是有“淫丧天香楼”一节的，我们无法看到这段文字，也不去过分揣摩了。但我觉得这种删改表明了曹雪芹的苦衷：他想在秦可卿身上寄寓其“兼美”理想，但通过前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到要想在童心世界之外的成人世界中把“真”的自然性情与“善”的道德原则统一起来基本上就是个乌托邦，我推测在被删除的文字里，曹雪芹是要着力表现出秦可卿的“真性情”的，但是可以想见，无论他进行怎样的描述，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初衷，所以不如删去也罢。<br />
曹雪芹的价值理想最终也只能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作为一个童心世界，大观园和园外的成人世界形成了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薛宝钗和贾宝玉、林黛玉诸姊妹都是大观园中人。在曹雪芹对大观园充满感情的诗意描述中，薛宝钗与宝玉及黛玉诸姊妹结社吟诗，畅言无忌，共同演绎了一段纯真故事，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薛宝钗，大观园的故事起码逊色一半。由此可见，林黛玉与薛宝钗决非价值对立和冲突的双方，而是体现了作者价值理想中的两个方面，即“真”与“善”，说的再详细点，林黛玉代表了自然人性上的“真”，薛宝钗代表了道德原则上的“善”。在理学正统意识形态中，将道德神圣化，这样的结果是使得自然人性和道德原则双方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自然人性因违背了道德原则而成为“恶真”，道德原则因无视自然人性的存在而成为“伪善”。但是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童心说”为两者的沟通提供了某种可能的基础，这就使得在大观园这个童心世界中，林黛玉的“真”不失其善，而薛宝钗的“善”又不失其真。——我以为这便是“钗黛合一”的真义，即真善统一的人性价值理想。但是也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童真之所以能为道德所容，其实是因其个体权利意识尚未发展成熟到具有对抗性的那个程度，说白了也就是儿童对社会群秩权威没有威胁，随着年龄增长，童真既失，则无论是林黛玉的“善真”还是薛宝钗的“真善”都必然不复为世所容。从这个意义上讲，薛林之相依存又同归悲剧结局实在是一件必然的事情。在第八十七回《感秋声抚琴悲往事》中，经历兄嫂之难（薛蟠杀人被捕入狱、夏金桂吵闹不休）的薛宝钗寄书与林黛玉，写道：“妹生辰不偶，家运多艰，姊妹伶仃，萱亲衰迈。兼之猇声狺语，旦暮无休；更遭惨祸飞灾，不啻惊风密雨。夜深辗侧，愁绪何堪。属在同心，能不为之悯恻乎？回忆海棠结社，序属清秋，对菊持螯，同盟欢洽。犹记‘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之句，未尝不叹冷节余芳，如吾两人也！感怀触绪，聊赋四章。匪曰无故呻吟，亦长歌当哭之意耳。”赋末又云：“忧心炳炳兮，发我哀吟。吟复吟兮，寄我知音。”读之令人唏嘘感叹不已。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两人则以各自的形式完成了各自的悲剧。<br />
最好的概括还是两人寥寥二十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限眷恋和悲叹，一目了然。</p>
<p><strong>三、宝玉出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真”</strong><br />
前面已经反复指出了“童心说”的困难，再多说几句。李贽学说主要是针对将道德客体化、或者说神化了的理学所作的批判，他的“童心说”主要在于以“真”这样一个价值概念去对抗理学道德的虚伪性，虽然其中暗示出了“真善合一”这样一种价值趋向，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相比较下，曹雪芹一方面继承了他的人性主张，另一方面则通过贾宝玉的悲剧命运证明了“童心说”的破产。<br />
一般认为贾宝玉体现了近代资产阶级人性价值主张，其肯定和追求个体权利价值具有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成份。这种说法有一定的根据，但我以为并不准确，譬如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作品如《十日谈》等相比，贾宝玉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远不如后者来得那样直接和大胆。准确地说，贾宝玉体现的就是“童心说”的价值主张：一方面表现出鲜明的个体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仍然局限在道德救赎的儒学意识形态框架中。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贾雨村有一段对人性的议论：“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其仁者历数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等，恶者则有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等。而贾宝玉、林黛玉则属于介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人，贾雨村对之作了一段颇具文采的描述：“……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洽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邪之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下，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中，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摇动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逸出者，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既然发泄，那邪气亦必赋之于人。”这一个“正邪两赋”的解释表明曹雪芹的个体权利价值主张是在道德上作了折衷的。他那个著名的“意淫说”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第五回中，警幻说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宝玉慌忙否认，警幻解释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天下之美女共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这一段话曾令很多人感到费解，所谓“滥淫”与 “意淫”我们可以大概地理解为“性欲”与“爱情”的区别，前者在道德上站不住脚，而后者更能够为道德所容。但这样的理解也并不精确，因为爱情之所以符合道德原则是因为它承载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去掉了“性欲”这一个基础它也就不能符合“天分中生成”的描述，如果要准确地加以解释的话，在我看来，所谓“意淫”只能解释为“儿童的性欲”：它既能为道德所容，又是天生的。于此我们看到了曹雪芹的困境：他努力地试图为个体权利意识确立其独立地位，但他却无法在道德范畴之外找到证明其存在合理性的依据，或者说他无法为自然人性寻找到道德之外的救赎方式，结果只能在“童心世界”中通过对道德加以一种形而上的解释来达成对其人性理想的阐释。<br />
支持“童心说”的证据至少还有以下两点：一、《红楼梦》人物在年龄上的混乱。曹雪芹很明显对大观园中的人物都作了“儿童化处理”，正是因此造成了人物年龄上的模糊。如果说《红楼梦》仅是作者的自传，或者说是一部反“封建”的悲剧，那么就不能解释曹雪芹何以要作这样一种处理。二、曹雪芹在多个人物身上（甚至包括贾政）都提到了类似贾宝玉的经历，例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中，薛宝钗规劝林黛玉时说：“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姊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又如甄宝玉等，甚至贾政也是如此：在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中，贾母向邢王二夫人描述了幼时贾政：“想他那年轻的时侯，那一种古怪脾气，比宝玉还加一倍呢。直等娶了媳妇，才略略的懂了些人事儿。如今只抱怨宝玉。这会子，我看宝玉比他还略体些人情儿呢！”因为儿童是每个人都曾经历的一段时期，所以贾宝玉追求个体生命价值的悲剧超越了时代，在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中国（东方）社会具有最深刻的普遍性。<br />
曹雪芹充分肯定了个体权利要求，但他只能将他的人性理想寄寓在大观园这个“真善合一”的童心世界中，同时他也深刻意识到大观园最终不过是一个“太虚幻境”。我以为《红楼梦》悲剧的深刻性或者说真正价值即在于此：当个体权利意识在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后要求摆脱群秩权威控制、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时，它证明了对人性进行道德救赎的破产。孔孟学说为中国社会奠定了一种意识形态基础，即在生命终极意义上实现对自然人性的道德救赎，大概地说就是在人性中区分出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这两个方面，并以符合群体秩序利益要求的道德原则加之以善恶评价，通过宣扬人性本善，最终实现道德对人性的全面控制，使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在生命价值的最终实现上达到一个完整社会人的理想。对群秩权威与个体权利要求的物质基础不在本文中展开（可参看《雅典民主制的起源和终结》），须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物质产品的丰裕，个体权利的表达空间不断扩大乃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一个趋势一方面使个体权利的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使得儒学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控制越来越刚性化，终至于程朱理学将道德客体化这样一个极端。在程朱理学之后，王阳明哲学表现出了将道德拉下神坛的努力，但是他还是在儒学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中：把“人欲”解释为“良知”，实际上仍然没有给个体权利意识的表达拓展出足够的空间。而在李贽之后的那些思想家，在面对个体权利意识的挑战时，都没有跳出对个体权利意识进行道德评价的儒学框架，例如黄宗羲：“仁义之性，与生俱来，率之即是。”“人之气本善。”王夫之：“天理即在人欲中”，“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等等。事实上，我认为甚至到了“五四”以后，中国的主流思想仍然没有跳出这个框架，例如所谓阶级人性论实际上也就是对人性进行道德划分（对这个问题不拟在本文中展开）。曹雪芹自然也不可能摆脱这一个思想束缚。这实际上反映了在中国文化中个体权利意识无法找到道德之外的真正归宿这样一个事实。但是，道德原则与自然人性乃是天然对立的，道德只可能在日益增强的个体权利主张面前变得更宽容些，但是个体权利永远不可能在道德评价中真正确立其独立地位。——而这也是迄今为止我们通向民主意识形态的最大障碍。</p>
<p><strong>四、谈后四十回的真伪</strong><br />
从思想性上证明《红楼梦》百二十回的完整与一致是本文的初衷，现在看好象有点多余了，不过还是略说几句。<br />
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已经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而一些“主流”红学家则更是在此基础上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截然对立，不但在思想上一个进步一个反动，在艺术性上也把一个吹捧上天，说得句句精致，一字不能易，而把另一个讲得粗陋不堪，直到如今终于抛弃流行于世已经两百多年的完整的程（甲、乙）本，把一部残缺的脂评本奉为正宗，于此又进一步带动了各种各样的解秘和探佚，穷尽心思去揣测所谓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实构思，搞出了各种希奇古怪的续本来。我记得八十年代拍摄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就是改编了程本后四十回的结局，可惜除了仿佛记得林黛玉死的时候贾宝玉竟然出门去了，其余的则一概都不记得了（印象中这个改编颇受非议，所以稍后不久拍摄的电影《红楼梦》就尊重了程本情节）。老实说，我对这个观点一直就觉得很难以理解，照高鹗的说法后四十回乃是他广泛搜集散落民间的原稿整理而成，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可信的：第一、曹雪芹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润色修改的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不完整的稿本，所以曹雪芹一定是有后四十回的原本的；第二、高鹗离曹雪芹去世不远，其搜求原稿是可以做到的。或以所谓脂评本中的某些批语来否定后四十回的情节，我以为更是荒谬，且不说脂评本的可信度如何，就是作家在创作一部作品时，其思想感情和创作构思发生变化也是经常发生的，譬如我们经常提起的塞万提斯写作《堂吉诃德》的例子，更何况《红楼梦》这一个包罗万象的宏大构思。而且《红楼梦》作为一部未及最终定稿的作品，一些矛盾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第五回的判词中明明画着秦可卿悬梁自尽，十三回中写的却是病死。下面讨论几个后四十回中颇受争议的情节：<br />
一、宝玉中举。这是为“革命逻辑”最难容忍的，认为贾宝玉不应该作出这样的变节行为。果真如此么？我们可以注意看看这一回的回目，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这就是说贾宝玉参加科举并不是出于成人的功名思想，而是为了彻底了结俗世情缘，或者说就是回报父母生养之恩，——爱情了了，却还有个亲情。我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叫《哪吒闹海》的动画片，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哪吒自刎，对其父李靖说，把这一身骨血还你。这两个情节颇有异曲同工之意趣。或者就如书中所解释的：“众人道：‘宝二爷果然是下凡的和尚，就不该中举人了。怎么中了才去？’贾政道：‘你们哪里知道？大凡天上星宿，山中老僧，洞里的精灵，他自具一种性情。你看宝玉何尝肯念书？他若略一经心，无有不能的。他那一种脾气，也是各别另样。’”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更见出拒绝成人世界的绝决态度。<br />
二、家道复初。一些固执的“红学家”依据红楼梦曲中“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句，非要把贾家一门男女弄得家破人亡，更要一把火烧干净！而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红楼梦》不是一个家族悲剧，也不是某个王朝的悲剧，而是一部人性的悲剧，对儒学意识形态统治下的每一个个体生命来说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大观园的荒芜就是悲剧之果，到第九十七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中，宝黛钗三个主人公实际上都完成了各自的悲剧命运。至于家道复初，我的理解是：一个新的悲剧舞台又在搭建，而一幕同样的悲剧又将上演，并且还要反复地演下去。若是非要把宝玉蹲大牢做乞丐、贾家被大火烧光作为悲剧的结局的话，反是削弱了具有宿命意义的《红楼梦》悲剧的深度。<br />
三、林黛玉之死。无论从情节构思还是文字上看，这一部分都写得极为精彩，我以为稍有些鉴别力的读者都不应对此有怀疑。不妨引一段文字：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中，得知真相的林黛玉恍惚中走到贾宝玉屋里，“看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瞅着嘻嘻的傻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瞅着宝玉笑。两个人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忽然听着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傻笑起来。”这一段描述显然与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中的一处情节遥相呼应，当时贾宝玉说破了林黛玉的病因，大为震动的林黛玉与贾宝玉对怔了半天，惜乎黛玉先走了一步，未听到出了神的宝玉误对袭人所说的肺腑之言：“好妹妹，我的这个心，从来不敢说，今日胆大说出来，就是死了也是甘心的！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捱着。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两个知音相思猜忌了这一生，一句最彻底的表白先未听到，到终于听到时悲剧已然到了结局！我真不明白刘心武转说的那个周汝昌的考证，说林黛玉沉湖而死，是不是觉得林黛玉身披素纱缓缓往湖里走去这样一个画面很浪漫唯美？只是我不明白林黛玉应当沉到哪个湖里去？大观园里是有水的，黛玉葬花的时候说这一股水从墙下流出园去，所以我估计淹不死人。那就只能出去找个湖了，——有这个可能么？<br />
四、贾母对宝玉婚事的安排。贾母对林黛玉感情上的变化一直为某些人所不喜，于是就依据前八十回的描写非说贾母一以贯之的是喜欢黛玉甚于宝钗的。我就纳闷了：贾母的感情是不能变化的吗？事实上他们难以处理的是这样一个矛盾：宝黛爱情是在贾母的溺爱纵容下成长起来的，如果贾母又是破坏这个爱情的“元凶”，那么就很难给贾母这个人归类。其实我们只需要问一个很实实在在的问题：当你从小溺爱的儿子长大成人要讨老婆的时候，你希望他娶一个率性刻薄又体弱多病的姑娘呢，还是一个温柔贤惠又很懂得做人的姑娘呢？事实上直到今天，那些年轻人单纯浪漫的婚姻仍然受到很多成人世故思想的干预，更何况两三百年以前。第八十四回宝玉始提亲，其后贾母多次谈及黛玉，在我看来，句句都符合我们这个社会的世故人情。<br />
不再多举例了。我承认从阅读的快感上后四十回不如前八十回，这是因为前面令人心动的大观园的美好生活在第八十一回贾宝玉“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宣示了自己的成人礼后就不复存在了，但是，从整体悲剧及人物命运的完整和统一性上看，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是不容分割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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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黛玉说：‘宝玉，你好……’好什么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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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4:00:23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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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道可道： 这 也是个千古之谜的话。刘亚洲《广场——偶象的神坛》中曾有描述一段故事，话说王洪文急急跑来向毛泽东汇报镇压四.五天安门之事时，主席正在读着林黛玉临死 前的那半句话：“宝玉，你好……”。“王洪文汇报了半天天安门广场斗争，毛泽东就一直没抬头。王洪文好容易讲完了，没想到毛泽东接口说：‘‘宝玉，你 好……’好什么呢？这真是千古之谜。你好狠心？你好好待宝钗？你好不理事？……’你好好睡觉？你好苦……你好苦？啊，对了，是这句：你好苦哇。 ’……”。压根儿没觉得王洪文在他对面。</p>
<p></p>
<p>大家说说，好什么呢，呵呵？</p>
<p>&#8212;&#8212;&#8212;&#8212;&#8212;-</p>
<p>活龙：这个，我也想了很久。</p>
<p>詹光：刘亚洲的政军评论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历史嘛, 尤其是这种活灵活现的人物对话, 就姑妄听之吧&#8230;毛泽东的水平绝非常人可比, 在红楼梦的研究上, 也是自成一家. 但他把护官符当做&#8221;总纲&#8221;, 我就不太赞成. 不过这个&#8221;你好苦&#8221;倒还是一个不错的猜测. 顶一下&#8230;</p>
<p>冯守卫：单从《红楼梦》原文来看，联系黛玉死前烧帕行为，和凤姐后来说的黛玉临死前恨的是宝玉来看，这里似只能是“你好狠心”的意思。
大约二三十年前，有一个当时很有名的问题青少年思想教育家，（有中国的马可连柯（苏联初期著名流浪青少年教育家）之称）有次在广播还是电视里讲演时，把此句读为“宝玉，你好（四声）哇”，自己当时感到甚是奇怪，特别是这个“哇”字，觉得味道全变了。</p>
<p>詹光：欢迎冯SIR来小坛.  “你好狠心”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也顶一下. 我觉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道可道： 这 也是个千古之谜的话。刘亚洲《广场——偶象的神坛》中曾有描述一段故事，话说王洪文急急跑来向毛泽东汇报镇压四.五天安门之事时，主席正在读着林黛玉临死 前的那半句话：“宝玉，你好……”。“王洪文汇报了半天天安门广场斗争，毛泽东就一直没抬头。王洪文好容易讲完了，没想到毛泽东接口说：‘‘宝玉，你 好……’好什么呢？这真是千古之谜。你好狠心？你好好待<span>宝钗</span>？你好不理事？……’你好好睡觉？你好苦……你好苦？啊，对了，是这句：你好苦哇。 ’……”。压根儿没觉得王洪文在他对面。</p>
<p><span id="more-162"></span></p>
<p>大家说说，好什么呢，呵呵？</p>
<p>&#8212;&#8212;&#8212;&#8212;&#8212;-</p>
<p>活龙：这个，我也想了很久。</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詹光：刘亚洲的政军评论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历史嘛, 尤其是这种活灵活现的人物对话, 就姑妄听之吧&#8230;毛泽东的水平绝非常人可比, 在红楼梦的研究上, 也是自成一家. 但他把护官符当做&#8221;总纲&#8221;, 我就不太赞成. 不过这个&#8221;你好苦&#8221;倒还是一个不错的猜测. 顶一下&#8230;</span></p>
<p>冯守卫：单从《红楼梦》原文来看，联系黛玉死前烧帕行为，和凤姐后来说的黛玉临死前恨的是宝玉来看，这里似只能是“你好狠心”的意思。<br />
大约二三十年前，有一个当时很有名的问题青少年思想教育家，（有中国的马可连柯（苏联初期著名流浪青少年教育家）之称）有次在广播还是电视里讲演时，把此句读为“宝玉，你好（四声）哇”，自己当时感到甚是奇怪，特别是这个“哇”字，觉得味道全变了。</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詹光：欢迎冯SIR来小坛.  <img src="../images/smilies/default/lol.gif" border="0" alt="" />“你好狠心”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也顶一下. 我觉得, 也可能是&#8221;你好自为之&#8221;, 还可能是&#8221;你好可怜&#8221;&#8230;还没想好.</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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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红楼梦》杂记之五——大红猩猩毡斗篷（转贴）</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zaji5-dahongxingxingzhandoupeng.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zaji5-dahongxingxingzhandoupeng.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4:30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156</guid>
		<description><![CDATA[《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里有一段，写宝玉出家在毘陵驿地方向父亲贾政辞行。书中这样写：
<p></p>

“（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

这是很有名的一段，它的有名在于，这是宝玉在《红楼梦》一书中最后的一次出场。他的尘世人生至此在读者眼中已经走完，从此飘然远去，“归彼大荒”了。这一段有名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写得好。那些对后四十回抱有意见的人也应该承认，高鹗所创造的这个场景还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至少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场景里有渡口、有雪、有白茫茫的大地、人在船上、人在旅途、有一僧一道，宝玉的表情是“似喜似悲”，贾政晚年失子眼见的是晚景凄凉了，作者的叙述语言是表面冷静内里悲悯，等等，这一切都使人感到人生的惨淡与虚无。高鹗的后四十回纵有千般不是，但窃以为，这宝玉辞父一段的好是不能轻易否定的。后四十回其实很有几个片段写得不错，比如黛玉乍闻宝玉娶宝钗的表现，比如黛玉之死，比如“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等，我觉得这些地方即便雪芹写来也不过如此吧――当然这只是假设，真希望这些片断能够让雪芹再写一遍。

另外，《红楼梦》宝玉辞父这一段在近一百年来之所以有名还与一个人有关，这个人是鲁迅。鲁迅对这一段描写是非常注意的，但他的注意不是因为他满意，而是因 为他不满意。他所不满意的是这一段描写里的“大红猩猩毡斗篷”。鲁迅至少有两次提到了他的不满，比如他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说：“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 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他又在《＜絳洞花主＞小引》一 文中说：“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诧异。”看来，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确实比较刺鲁迅的眼，以至让先生反复拿来做文学描写失败的例 子。

我想，鲁迅之所以对这“大红猩猩毡斗篷”不满意，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不符合宝玉已经出家的身份。既然已经出家，还披那么豪华的斗篷做甚？显然是并没有“入 圣超凡”。这是批评高鹗总是忘不了宝玉那个富贵荣华的出身，写贵公子出家也要与穷家小子出家有所不同，这不同就体现在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上。我想，鲁 迅恐怕是误解高鹗了。难道出家人非要披着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才象出家人么？我倒觉得高鹗的这种写法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宝玉的身份。一方面，我们知道，宝玉是 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花柳繁华之地，在那样的大富大贵的家族环境中，他刚刚出家，即使他想找一件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来“表明身份”恐怕也不容易呢！另一方面， 既然已经决定悬崖撒手一心向佛，那么，一切人事都已了无挂怀，在他眼里，麻袋片破衣烂衫与“大红猩猩毡斗篷”已经毫无分别，随手抓上一件披了就是。倘若嫌 “大红猩猩毡斗篷”太过华贵不符合宗教人士的身份，而非要找麻袋片不可，那反倒显得拘泥了，反倒要落入“第二义”了。什么叫“四大皆空”？难道只有麻袋片 才代表“空”，“大红猩猩毡斗篷”就代表尚有挂碍？在佛家眼里，麻袋片与“大红猩猩毡斗篷”一样都是空的。所以，宝玉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并没有披错，高 鹗这样写也没有写错。就象我上面说的，这样写反倒更符合实际，象宝玉那样的生活环境，想临时找一件麻袋片也并不容易。总不成光着身子出门，什么时候找到麻 袋片什么时候再披上吧。

鲁迅批评高鹗的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让我想起了一个禅宗公案。一个老和尚与一个小和尚一起出门。一条河拦住了去路，这时一个美女也要过河，就央求老和尚帮忙抱 她过去。老和尚就照办了。回寺之后，小和尚怎么也想不通，佛家不是主张不近女色么？为什么老和尚要抱那美女呢？终于他忍不住找老和尚去责问。老和尚说：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里有一段，写宝玉出家在毘陵驿地方向父亲贾政辞行。书中这样写：</div>
<p><span id="more-156"></span></p>
<div>
“（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一领大红猩猩毡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div>
<div>
这是很有名的一段，它的有名在于，这是宝玉在《红楼梦》一书中最后的一次出场。他的尘世人生至此在读者眼中已经走完，从此飘然远去，“归彼大荒”了。这一段有名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写得好。那些对<span>后四十回</span>抱有意见的人也应该承认，高鹗所创造的这个场景还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至少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场景里有渡口、有雪、有白茫茫的大地、人在船上、人在旅途、有一僧一道，宝玉的表情是“似喜似悲”，贾政晚年失子眼见的是晚景凄凉了，<span>作者</span>的叙述语言是表面冷静内里悲悯，等等，这一切都使人感到人生的惨淡与虚无。高鹗的<span>后四十回</span>纵有千般不是，但窃以为，这宝玉辞父一段的好是不能轻易否定的。<span>后四十回</span>其实很有几个片段写得不错，比如黛玉乍闻宝玉娶<span>宝钗</span>的表现，比如黛玉之死，比如“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等，我觉得这些地方即便雪芹写来也不过如此吧――当然这只是假设，真希望这些片断能够让雪芹再写一遍。</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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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红楼梦》宝玉辞父这一段在近一百年来之所以有名还与一个人有关，这个人是鲁迅。鲁迅对这一段描写是非常注意的，但他的注意不是因为他满意，而是因 为他不满意。他所不满意的是这一段描写里的“大红猩猩毡斗篷”。鲁迅至少有两次提到了他的不满，比如他在《论睁了眼看》一文中说：“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 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他又在《＜絳洞花主＞小引》一 文中说：“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诧异。”看来，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确实比较刺鲁迅的眼，以至让先生反复拿来做文学描写失败的例 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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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鲁迅之所以对这“大红猩猩毡斗篷”不满意，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不符合宝玉已经出家的身份。既然已经出家，还披那么豪华的斗篷做甚？显然是并没有“入 圣超凡”。这是批评高鹗总是忘不了宝玉那个富贵荣华的出身，写贵公子出家也要与穷家小子出家有所不同，这不同就体现在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上。我想，鲁 迅恐怕是误解高鹗了。难道出家人非要披着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才象出家人么？我倒觉得高鹗的这种写法更符合实际，更符合宝玉的身份。一方面，我们知道，宝玉是 生在钟鸣鼎食之家，花柳繁华之地，在那样的大富大贵的家族环境中，他刚刚出家，即使他想找一件麻袋片或破衣烂衫来“表明身份”恐怕也不容易呢！另一方面， 既然已经决定悬崖撒手一心向佛，那么，一切人事都已了无挂怀，在他眼里，麻袋片破衣烂衫与“大红猩猩毡斗篷”已经毫无分别，随手抓上一件披了就是。倘若嫌 “大红猩猩毡斗篷”太过华贵不符合宗教人士的身份，而非要找麻袋片不可，那反倒显得拘泥了，反倒要落入“第二义”了。什么叫“四大皆空”？难道只有麻袋片 才代表“空”，“大红猩猩毡斗篷”就代表尚有挂碍？在佛家眼里，麻袋片与“大红猩猩毡斗篷”一样都是空的。所以，宝玉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并没有披错，高 鹗这样写也没有写错。就象我上面说的，这样写反倒更符合实际，象宝玉那样的生活环境，想临时找一件麻袋片也并不容易。总不成光着身子出门，什么时候找到麻 袋片什么时候再披上吧。</div>
<div>
鲁迅批评高鹗的这领“大红猩猩毡斗篷”，让我想起了一个禅宗公案。一个老和尚与一个小和尚一起出门。一条河拦住了去路，这时一个美女也要过河，就央求老和尚<span>帮忙</span>抱 她过去。老和尚就照办了。回寺之后，小和尚怎么也想不通，佛家不是主张不近女色么？为什么老和尚要抱那美女呢？终于他忍不住找老和尚去责问。老和尚说：我 早就放下了，你还没有放下吗？这个小故事大概能说明一些问题。在高鹗那里，“大红猩猩毡斗篷”与麻袋片是没有分别的，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也不一定就是 阔和尚；倒是鲁迅看出了“大红猩猩毡斗篷”与麻袋片的分别。高鹗已经“放下”了，鲁迅却还“抱着”。<br />
鲁迅的这一批评影响很大。他之后，许多<span>红学</span>家和非<span>红学</span>家，一提到宝玉出家必要称引上述鲁迅那两段话，人云亦云，亦步亦趋。其实，鲁迅可能是错了的。<br />
（2006年9月6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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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可阻遏的时代振荡力——试析《红楼梦》之“死亡”(转载)</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ondeathofhlm.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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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53:4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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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鲁迅先生在论及《红楼梦》时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p>
<p></p>
<p>是的，作为一部伟大的悲剧小说《红楼梦》充满了死亡。死亡的氛围，笼罩着“红楼”，死亡之经脉，贯穿着“红楼”。无怪乎“悲凉之雾，遍被华林”。</p>
<p>死亡，是作者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深刻体验的结果。因此，对《红楼梦》的“死亡”作一番探究，有助于更真切地把握《红楼梦》的主题意蕴，有助于掌握其悲剧结构及艺术价值，有助于正确评价《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思想、艺术水准。
一</p>
<p>笔者认为，《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可按内容分为八个阶段。下面按阶段试析其死亡描写如下：</p>
<p>第一阶段，第一至第五回。是曹雪芹对全书总纲写的一个概述。只写了一个人物之死：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命郎”，冯渊被薛蟠豪奴打死。冯渊“命薄”由于薛蟠有恃无恐，雨村听任“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由于“护官符”作崇。冯渊之死是一条“纲”，它张开了四大家族关系及其社会背景之“网”。</p>
<p>第二阶段，第六至十八回。以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为标志，是贾府最兴盛的时期。而在这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时期，却出现了五次死亡：</p>
<p>1、第12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正面描写贾瑞之死。一方面揭示贾府内部的腐败堕落，一方面表现了王熙凤的心计及歹毒；</p>
<p>2、第13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正面描写秦可卿之 死。出殡时，葬殡队伍“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并招来了满朝王公大臣的吊祭，由此可见贾府的荣华奢侈以及赫赫势焰。此外，“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的描 写，则向人们暗示“扒灰”者之丑恶。而秦氏托梦所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乐极生悲”，“树倒猢狲散”等语，其中寓意，显而易见；</p>
<p>3、秦氏丫环瑞珠，见秦氏死即触柱而亡，“此事可罕”。不可否认，丫环之死有愚忠的奴性因素。但更完全有可能丫环知道了秦氏死之隐情，并被贾珍发觉。秦氏既死，无可依靠。丫环面临的将是可怕的迫害，不如早些了结。统治者的堕落和威慑，是丫环的主要死因；</p>
<p>4、第14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林如海病死，只是在凤姐操办秦氏丧事时，一笔带过。但决非可有可无，它预示着黛玉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真正开始。是黛玉悲剧的正式发端，而这一发端又是与封建制度的残酷紧密相连的；</p>
<p>5、第16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秦钟病死。其死主要与智能恋情有关。其父为此打了他一顿，随后“气的老病发作”，“呜呼死了”。秦钟为此“又添了许 多病候”。他的死，说到底，是封建礼教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结果。宝玉与之为知己至交，作者写其“情”死，是不是也暗示着宝玉追求自由爱情的悲剧结局？</p>
<p>在贾府最为兴盛的时期，悲剧的大幕随即拉开。在短短的十三回里，死亡已频频出现，达到全书的最密度。死神的幽灵或隐或现，忽明忽暗地显示贾府之权势，暴露着贾府的罪恶及内部矛盾，暗示着贾府必然灭亡的命运。</p>
<p>第三阶段，第十九回至第三十三回，这是贾府内部各种矛盾斗争全面展开的阶段。</p>
<p>第32回，“含耻辱情烈火死金钏”。这一阶段就在这回写到死亡，但却具有相当大的容量。金钏之死揭开了主奴矛盾斗争的血淋淋的一幕，加之宝玉叛逆的异端行 为不断强化及荣国府嫡庶之间的矛盾纠葛，导致了宝玉“大承笞挞”。由此，封建秩序森严的大家族“登时乱麻一般”，斗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宝玉的叛逆性亦 更明朗和坚定，这不也意味着封建大家族后继无人，前途无望吗？</p>
<p>第四阶段，第三十四回至第五十六回。这是贾府内部旧的矛盾继续发展，新矛盾不断增加的阶段。这是一个酝酿死亡的阶段，因此与上一阶段一样，死亡只在一处出现：</p>
<p>第44回，鲍二媳妇自缢身亡。鲍二媳妇的浪荡，贾链的淫欲，凤姐的刻薄狠毒，无不散发着贾府腐臭的气味。
第五阶段，第五十七回至第七十四回。以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为高潮，贾府内部矛盾激化，危机爆发。与之相应，三个人物之死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p>
<p>1、第63回，“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贾敬“吞金服砂，烧胀而殁”。作为贾府的长房，他放着现在的功名富贵不要，“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一心想做神仙。贾敬终于“成仙”了。这是封建统治者本身对自己阶级前途感到绝望的结果，是封建制度毁灭的预兆；</p>
<p>2、第66回，“情小妹情耻归地府”，正面描写尤三姐自刎身亡。风流标致，聪明豪爽，刚烈执着的尤三姐，在即将获得自己所向往追求的爱情之时，宝玉一句 “真真一对尤物”，致使柳湘莲联想到贾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悔了婚约。三姐自刎，非宝玉之过，只能说明贾府实为鬼魅之 地，滋生着死亡，一旦涉足，便无法自掌命运；</p>
<p>3、第68回，尤二姐“觉大限吞生金自逝”。温顺美丽，逆来顺受，不工心计的二姐，对贾链和凤姐抱有太多的幻想，最终成为凤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之品性登峰造极的“试刀”物。</p>
<p>二尤之死和贾敬之死，深刻地揭示出贾府不但不断制造他人死亡，也在不断为自己制造死亡。而第七十四回的“抄捡大观园”，“从家里自杀自灭”就是明显标志和真正开端。</p>
<p>第六阶段，第七十五回至第九十三回，是补叙上一高潮余波，再次展开矛盾的阶段，出现三个人物之死；</p>
<p>1、第77回，“俏丫环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之死。这位“身为下贱，心比天高”，“风流灵巧招人怨”的奴隶，是抄检大观园中“纯然无辜的受害者，毫无理由 地被判了刑的无罪者。”要说有罪，那就是她的美丽聪明、狂傲刚烈。王夫人就是以此为由，把她撵走，将其置于死地的。晴雯终于悒闷而终。封建制度已经衰弱得 连美貌也无法容忍了！</p>
<p>2、第92回，写到司棋撞墙而死，其情人潘又安随之自刎身亡。这是由司棋在“抄检大观园”中获“罪”被逐引起的。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有“罪”，这个阴影如黑死病，追逼着这一对有情人，直到绝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黑死病”已在贾府中漫延，无药可救！</p>
<p>第七阶段，第九十四至第一百零五回，以元妃之死和“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为标志，是贾府真正开始衰败的阶段。伴随着这个阶段出现的是四个人物的死亡：</p>
<p>1、第95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贾府最显赫的人物元妃病死，这是贾府衰败的重要信号。秦氏死前托梦之语开始应验，这并非宿命论，而是历史的必然。不是吗？虽然荣极一时，大富大贵，终究逃脱不了一死，何况其下乎？</p>
<p>2、第96回，紧接元妃之死，王夫人之弟王子腾上京赴任途中病死。王夫人“悲女哭弟”，“心口疼痛起来”。显然王夫人是因王氏姑侄一派力量失去了一根有力支柱，贾府靠山又崩缺一角，灭亡因素又多加一分而痛心疾首。</p>
<p>3、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这个“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多愁善感而勇敢坚定的封建叛逆者，终于在封建制度残酷的重压之下，无法呼吸到“自 由”的空气，窒息而死！她以死来控诉封建礼教，捍卫爱情理想。她的死，促使另一个叛逆者，贾府的接班人——宝玉加快了背叛的步伐，无疑，这也是加速封建制 度走向灭亡的步伐！</p>
<p>4、第103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河东狮”金桂，淫荡歹毒，害人反害己，一命呜呼。悍妇既死，大快人心。然静而思之，我们不难感觉到，金桂这一形象正是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缩影。她的死，是封建制度命运的最好的注脚：封建制度将以杀“人”杀己而告终！</p>
<p>第八阶段，第一百零六回至一百二十回，以“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为高潮，是贾府全面衰败的阶段。死亡更为频繁，达到全书的最密度。</p>
<p>1、第109回，“还孽债迎女返真元”。迎春“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至身亡”。试想，如果贾府权势如初，“白玉为堂金作马”，千金小姐迎春能让孙家随意“揉搓”？孙家敢随意“揉搓”？迎春之死，再次形象地暗示了贾府的衰败。</p>
<p>2、第110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写贾母之死似乎是寿终正寝，但细细想来，这个贾府中至高无上，受得了富贵贫贱的“老祖宗”之死却大有深意。在109 回，贾母听到迎春将死的消息时，说了一句话：“迎丫头虽苦，或者熬出来，不打量他年轻轻儿的就要死了。留着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活着做什么！”这是封建统治者 穷途末路的绝望悲音。贾母之死，又一次敲响了贾府死亡的丧钟！</p>
<p>3、第11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鸳鸯自缢。其死与秦氏丫环瑞珠之死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地带有对贾赦等封建恶势力的反抗的性质。她的死，又一次证明“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实为罪恶、死亡之陷阱。</p>
<p>4、第112回，“死雠仇赵妾赴冥曹”。赵姨娘在伴灵之时得了暴病，一命归天。其死似乎有因果报应的宿命论因素，但仔细体察，便可发现，其死是贾府内嫡庶 之间互相倾轧所致。赵姨娘自己道出病因：“我想仗着马道婆要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了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赵姨娘得 的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分裂症。奴隶中有死亡，主子中有死亡，嫡庶中有死亡。封建末世，死亡无孔不入！</p>
<p>5、第114回，“王熙凤历幻金陵”。王熙凤，这个心狠手辣，工于心计，颇具才智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终于心力交竭，病入膏肓，命归黄泉。她的死，是封建制度的最后挽歌，她宣布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p>
<p>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阶段最后，亦即全书的结尾，宝玉以一种游戏的态度，胡乱应考而中举，随即“悬崖撒手”当和尚去了。这个贾府的继承人，如此动作，实是“看见许多死亡”之后，对封建制度命运大彻大悟的结果。
总之，即便最后有“兰桂齐芳”这不痛不痒的一笔，亦不过是如士隐所言“不便预说”的梦想而已。死神在招手，封建末世别无选择！</p>
<p>二
从总体上说，《红楼梦》的主题是通过贾府的由盛而衰，预示整个封建制度的必然灭亡。从上述简析可见，《红楼梦》的死亡描写都具有一股向心力，九九归一，千流奔海，直接或间接地汇合于主题，强烈地、生动地表现着主题。
全书一百二十回，有二十一回写到二十三个人物之死。除林如海、元春、王子腾算得上正常死亡外，其余二十人均可找出其非正常死亡的根由：十人属于自杀，七人 属于被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三人为绝望而死。这里面上至身居贾府高位的“老祖宗”，下至生活于最底层的奴隶；既有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也有封建思想的叛逆 者。他们的死无一不与封建社会的罪恶腐朽、行将崩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p>
<p>《红楼梦》，除了像有的红学家指出的那样，主要通过“病”与“梦”，完成这部伟大悲剧的独创性构思以外，不可否认，死亡，也是“红楼”悲剧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
<p>当我们和贾宝玉一起，“看见许多死亡”之时，我们不能不感觉到：
浓重的死亡之雾，笼罩着“红楼”。
疯狂的死亡之神，不停地摇晃这座封建末世的危楼！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死亡，传递着不可阻遏的时代震荡力！</p>
<p>三
《红楼梦》写了二十三个人物（有名有姓）之死，如平均算来，每十回出现的死亡将近两次。这个将近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说明死亡在整总书中所占分量不算小。因 此，当我们采用何永康教授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模糊体验”时，就感觉到其间阴森之“死”气。带着这种总体感觉，深入《红楼梦》的艺术时空，就比较容 易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情节的发展，死亡不断出现；随着空间的转移、场景的变换，死亡四处存在。</p>
<p>这样，通过死亡的“复现”，我们就会感觉到贯串“红楼”的较有规律运动着的悲剧节奏。我们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见，各个阶段的死亡密度在整个节奏运动过程中表现为：</p>
<p>疏→最密→疏→疏→较密→较密→密→最密</p>
<p>如果画出曲线图，其死亡曲线呈起伏不断向上的态势。而死亡密度及其曲线的变化，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作品各个阶段的内容及情节发展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相 得益彰的。第一阶段是全书的“概述”，只写冯渊之死，意在交待时代背景和人物关系；第二阶段，是贾府最兴盛之时，亦是死亡最多之时，暗示“乐极生悲”，紧 紧衔接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是矛盾展开阶段，相对平静一些，各有一人死亡；第五阶段，矛盾激化，于是死人增加至三个；第六阶段，补叙上一阶段矛盾 激化之余波，再次展开矛盾，亦出现三次死亡。这是死亡密度上升的阶段；第七阶段，是贾府走向崩溃的第一个高潮，死亡密度相应增加至四人；第八阶段，是贾府 崩溃的第二个高潮，死亡达到最密度：五人。</p>
<p>正是由于《红楼梦》较好地把握了死亡密度控制与主题意蕴的关系，根据内容和情节的需要，变换死亡密度。既生动深刻地表现了主题，又使整部作品形成的艺术节 奏与读者的阅读审美心理相适应。疏密相间，起伏变化，不断强化。创造了一个哀惋悲凉，缠绵不绝的悲剧情境，形成特有的悲剧美感。这也许是《红楼梦》多写家 常琐事，描绘生活之流，貌似平淡，却能引人入胜，令人百读不厌的重要原因之一。</p>
<p>《红楼梦》能达到“‘诗融雅俗’的美学新高度”，成为富有诗意的伟大的悲剧小说，雄踞于中国古 典小说艺术之巅，看来也与其匠心独运地安排变换死亡密度，形成和谐的悲剧艺术节奏有关联。因为“主要凭借密度来构成节奏的作品，突出的是抒情与哲理，情感 与场面的统一，讲究是意境创造，以意蕴的荡漾产生空灵的境界，其特色是小说的诗化与散文化”。以死亡密度构成节奏，无疑是使《红楼梦》成为具有上述特点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鲁迅先生在论及《<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时说：“……在我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p>
<p><span id="more-154"></span></p>
<p>是的，作为一部伟大的悲剧小说《红楼梦》充满了死亡。死亡的氛围，笼罩着“红楼”，死亡之经脉，贯穿着“红楼”。无怪乎“悲凉之雾，遍被华林”。</p>
<p>死亡，是<span>作者</span>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深刻体验的结果。因此，对《红楼梦》的“死亡”作一番探究，有助于更真切地把握《红楼梦》的主题意蕴，有助于掌握其悲剧结构及艺术价值，有助于正确评价《红楼梦》<span>后四十回</span>续书的思想、艺术水准。<br />
一</p>
<p>笔者认为，《红楼梦》全书一百二十回可按内容分为八个阶段。下面按阶段试析其死亡描写如下：</p>
<p>第一阶段，第一至第五回。是曹雪芹对全书总纲写的一个概述。只写了一个<span>人物</span>之死：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命郎”，冯渊被薛蟠豪奴打死。冯渊“命薄”由于薛蟠有恃无恐，雨村听任“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是由于“护官符”作崇。冯渊之死是一条“纲”，它张开了四大家族关系及其社会背景之“网”。</p>
<p>第二阶段，第六至十八回。以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为标志，是贾府最兴盛的时期。而在这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时期，却出现了五次死亡：</p>
<p>1、第12回，“贾天祥正照风月鉴”，正面描写贾瑞之死。一方面揭示贾府内部的腐败堕落，一方面表现了王熙凤的心计及歹毒；</p>
<p>2、第13回，“<span>秦可卿</span>死封龙禁尉”，正面描写<span>秦可卿</span>之 死。出殡时，葬殡队伍“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并招来了满朝王公大臣的吊祭，由此可见贾府的荣华奢侈以及赫赫势焰。此外，“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的描 写，则向人们暗示“扒灰”者之丑恶。而秦氏托梦所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乐极生悲”，“树倒猢狲散”等语，其中寓意，显而易见；</p>
<p>3、秦氏丫环瑞珠，见秦氏死即触柱而亡，“此事可罕”。不可否认，丫环之死有愚忠的奴性因素。但更完全有可能丫环知道了秦氏死之隐情，并被贾珍发觉。秦氏既死，无可依靠。丫环面临的将是可怕的迫害，不如早些了结。统治者的堕落和威慑，是丫环的主要死因；</p>
<p>4、第14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林如海病死，只是在凤姐操办秦氏丧事时，一笔带过。但决非可有可无，它预示着黛玉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真正开始。是黛玉悲剧的正式发端，而这一发端又是与封建制度的残酷紧密相连的；</p>
<p>5、第16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秦钟病死。其死主要与智能恋情有关。其父为此打了他一顿，随后“气的老病发作”，“呜呼死了”。秦钟为此“又添了许 多病候”。他的死，说到底，是封建礼教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结果。宝玉与之为知己至交，作者写其“情”死，是不是也暗示着宝玉追求自由爱情的悲剧结局？</p>
<p>在贾府最为兴盛的时期，悲剧的大幕随即拉开。在短短的十三回里，死亡已频频出现，达到全书的最密度。死神的幽灵或隐或现，忽明忽暗地显示贾府之权势，暴露着贾府的罪恶及内部矛盾，暗示着贾府必然灭亡的命运。</p>
<p>第三阶段，第十九回至第三十三回，这是贾府内部各种矛盾斗争全面展开的阶段。</p>
<p>第32回，“含耻辱情烈火死金钏”。这一阶段就在这回写到死亡，但却具有相当大的容量。金钏之死揭开了主奴矛盾斗争的血淋淋的一幕，加之宝玉叛逆的异端行 为不断强化及荣国府嫡庶之间的矛盾纠葛，导致了宝玉“大承笞挞”。由此，封建秩序森严的大家族“登时乱麻一般”，斗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宝玉的叛逆性亦 更明朗和坚定，这不也意味着封建大家族后继无人，前途无望吗？</p>
<p>第四阶段，第三十四回至第五十六回。这是贾府内部旧的矛盾继续发展，新矛盾不断增加的阶段。这是一个酝酿死亡的阶段，因此与上一阶段一样，死亡只在一处出现：</p>
<p>第44回，鲍二媳妇自缢身亡。鲍二媳妇的浪荡，贾链的淫欲，凤姐的刻薄狠毒，无不散发着贾府腐臭的气味。<br />
第五阶段，第五十七回至第七十四回。以第七十四回“抄检<span>大观园</span>”为<span>高潮</span>，贾府内部矛盾激化，危机爆发。与之相应，三个人物之死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p>
<p>1、第63回，“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贾敬“吞金服砂，烧胀而殁”。作为贾府的长房，他放着现在的功名富贵不要，“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别事一概不管”，一心想做神仙。贾敬终于“成仙”了。这是封建统治者本身对自己阶级前途感到绝望的结果，是封建制度毁灭的预兆；</p>
<p>2、第66回，“情小妹情耻归地府”，正面描写尤三姐自刎身亡。风流标致，聪明豪爽，刚烈执着的尤三姐，在即将获得自己所向往追求的爱情之时，宝玉一句 “真真一对尤物”，致使柳湘莲联想到贾府“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悔了婚约。三姐自刎，非宝玉之过，只能说明贾府实为鬼魅之 地，滋生着死亡，一旦涉足，便无法自掌命运；</p>
<p>3、第68回，尤二姐“觉大限吞生金自逝”。温顺美丽，逆来顺受，不工心计的二姐，对贾链和凤姐抱有太多的幻想，最终成为凤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之品性登峰造极的“试刀”物。</p>
<p>二尤之死和贾敬之死，深刻地揭示出贾府不但不断制造他人死亡，也在不断为自己制造死亡。而第七十四回的“抄捡大观园”，“从家里自杀自灭”就是明显标志和真正开端。</p>
<p>第六阶段，第七十五回至第九十三回，是补叙上一高潮余波，再次展开矛盾的阶段，出现三个人物之死；</p>
<p>1、第77回，“俏丫环抱屈夭风流”，写晴雯之死。这位“身为下贱，心比天高”，“风流灵巧招人怨”的奴隶，是抄检大观园中“纯然无辜的受害者，毫无理由 地被判了刑的无罪者。”要说有罪，那就是她的美丽聪明、狂傲刚烈。王夫人就是以此为由，把她撵走，将其置于死地的。晴雯终于悒闷而终。封建制度已经衰弱得 连美貌也无法容忍了！</p>
<p>2、第92回，写到司棋撞墙而死，其情人潘又安随之自刎身亡。这是由司棋在“抄检大观园”中获“罪”被逐引起的。追求自由浪漫的爱情有“罪”，这个阴影如黑死病，追逼着这一对有情人，直到绝路。从中我们也可以感觉到“黑死病”已在贾府中漫延，无药可救！</p>
<p>第七阶段，第九十四至第一百零五回，以元妃之死和“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为标志，是贾府真正开始衰败的阶段。伴随着这个阶段出现的是四个人物的死亡：</p>
<p>1、第95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贾府最显赫的人物元妃病死，这是贾府衰败的重要信号。秦氏死前托梦之语开始应验，这并非宿命论，而是历史的必然。不是吗？虽然荣极一时，大富大贵，终究逃脱不了一死，何况其下乎？</p>
<p>2、第96回，紧接元妃之死，王夫人之弟王子腾上京赴任途中病死。王夫人“悲女哭弟”，“心口疼痛起来”。显然王夫人是因王氏姑侄一派力量失去了一根有力支柱，贾府靠山又崩缺一角，灭亡因素又多加一分而痛心疾首。</p>
<p>3、第98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这个“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多愁善感而勇敢坚定的封建叛逆者，终于在封建制度残酷的重压之下，无法呼吸到“自 由”的空气，窒息而死！她以死来控诉封建礼教，捍卫爱情理想。她的死，促使另一个叛逆者，贾府的接班人——宝玉加快了背叛的步伐，无疑，这也是加速封建制 度走向灭亡的步伐！</p>
<p>4、第103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河东狮”金桂，淫荡歹毒，害人反害己，一命呜呼。悍妇既死，大快人心。然静而思之，我们不难感觉到，金桂这一形象正是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缩影。她的死，是封建制度命运的最好的注脚：封建制度将以杀“人”杀己而告终！</p>
<p>第八阶段，第一百零六回至一百二十回，以“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为高潮，是贾府全面衰败的阶段。死亡更为频繁，达到全书的最密度。</p>
<p>1、第109回，“还孽债迎女返真元”。迎春“结缡年余，不料被孙家揉搓以至身亡”。试想，如果贾府权势如初，“白玉为堂金作马”，千金小姐迎春能让孙家随意“揉搓”？孙家敢随意“揉搓”？迎春之死，再次形象地暗示了贾府的衰败。</p>
<p>2、第110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写贾母之死似乎是寿终正寝，但细细想来，这个贾府中至高无上，受得了富贵贫贱的“老祖宗”之死却大有深意。在109 回，贾母听到迎春将死的消息时，说了一句话：“迎丫头虽苦，或者熬出来，不打量他年轻轻儿的就要死了。留着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活着做什么！”这是封建统治者 穷途末路的绝望悲音。贾母之死，又一次敲响了贾府死亡的丧钟！</p>
<p>3、第11回，“鸳鸯女殉主登太虚”，鸳鸯自缢。其死与秦氏丫环瑞珠之死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地带有对贾赦等封建恶势力的反抗的性质。她的死，又一次证明“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实为罪恶、死亡之陷阱。</p>
<p>4、第112回，“死雠仇赵妾赴冥曹”。赵姨娘在伴灵之时得了暴病，一命归天。其死似乎有因果报应的宿命论因素，但仔细体察，便可发现，其死是贾府内嫡庶 之间互相倾轧所致。赵姨娘自己道出病因：“我想仗着马道婆要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了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赵姨娘得 的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分裂症。奴隶中有死亡，主子中有死亡，嫡庶中有死亡。封建末世，死亡无孔不入！</p>
<p>5、第114回，“王熙凤历幻金陵”。王熙凤，这个心狠手辣，工于心计，颇具才智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终于心力交竭，病入膏肓，命归黄泉。她的死，是封建制度的最后挽歌，她宣布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命运：“<span>机关</span>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p>
<p>值得注意的是，在本阶段最后，亦即全书的结尾，宝玉以一种游戏的态度，胡乱应考而中举，随即“悬崖撒手”当和尚去了。这个贾府的继承人，如此动作，实是“看见许多死亡”之后，对封建制度命运大彻大悟的结果。<br />
总之，即便最后有“兰桂齐芳”这不痛不痒的一笔，亦不过是如士隐所言“不便预说”的梦想而已。死神在招手，封建末世别无选择！</p>
<p>二<br />
从总体上说，《红楼梦》的主题是通过贾府的由盛而衰，预示整个封建制度的必然灭亡。从上述简析可见，《红楼梦》的死亡描写都具有一股向心力，九九归一，千流奔海，直接或间接地汇合于主题，强烈地、生动地表现着主题。<br />
全书一百二十回，有二十一回写到二十三个人物之死。除林如海、元春、王子腾算得上正常死亡外，其余二十人均可找出其非正常死亡的根由：十人属于自杀，七人 属于被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三人为绝望而死。这里面上至身居贾府高位的“老祖宗”，下至生活于最底层的奴隶；既有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也有封建思想的叛逆 者。他们的死无一不与封建社会的罪恶腐朽、行将崩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p>
<p>《红楼梦》，除了像有的<span>红学</span>家指出的那样，主要通过“病”与“梦”，完成这部伟大悲剧的独创性构思以外，不可否认，死亡，也是“红楼”悲剧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p>
<p>当我们和贾宝玉一起，“看见许多死亡”之时，我们不能不感觉到：<br />
浓重的死亡之雾，笼罩着“红楼”。<br />
疯狂的死亡之神，不停地摇晃这座封建末世的危楼！<br />
“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br />
死亡，传递着不可阻遏的时代震荡力！</p>
<p>三<br />
《红楼梦》写了二十三个人物（有名有姓）之死，如平均算来，每十回出现的死亡将近两次。这个将近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说明死亡在整总书中所占分量不算小。因 此，当我们采用何永康教授的方法，对《红楼梦》进行“模糊体验”时，就感觉到其间阴森之“死”气。带着这种总体感觉，深入《红楼梦》的艺术时空，就比较容 易发现，随着<span>时间</span>的推移，<span>情节</span>的发展，死亡不断出现；随着空间的转移、场景的变换，死亡四处存在。</p>
<p>这样，通过死亡的“复现”，我们就会感觉到贯串“红楼”的较有规律运动着的悲剧节奏。我们从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可见，各个阶段的死亡密度在整个节奏运动过程中表现为：</p>
<p>疏→最密→疏→疏→较密→较密→密→最密</p>
<p>如果画出曲线图，其死亡曲线呈起伏不断向上的态势。而死亡密度及其曲线的变化，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作品各个阶段的内容及情节发展密切相关，互为因果，相 得益彰的。第一阶段是全书的“概述”，只写冯渊之死，意在交待时代背景和人物关系；第二阶段，是贾府最兴盛之时，亦是死亡最多之时，暗示“乐极生悲”，紧 紧衔接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是矛盾展开阶段，相对平静一些，各有一人死亡；第五阶段，矛盾激化，于是死人增加至三个；第六阶段，补叙上一阶段矛盾 激化之余波，再次展开矛盾，亦出现三次死亡。这是死亡密度上升的阶段；第七阶段，是贾府走向崩溃的第一个高潮，死亡密度相应增加至四人；第八阶段，是贾府 崩溃的第二个高潮，死亡达到最密度：五人。</p>
<p>正是由于《红楼梦》较好地把握了死亡密度控制与主题意蕴的关系，根据内容和情节的需要，变换死亡密度。既生动深刻地表现了主题，又使整部作品形成的艺术节 奏与读者的阅读审美心理相适应。疏密相间，起伏变化，不断强化。创造了一个哀惋悲凉，缠绵不绝的悲剧情境，形成特有的悲剧美感。这也许是《红楼梦》多写家 常琐事，描绘生活之流，貌似平淡，却能引人入胜，令人百读不厌的重要原因之一。</p>
<p>《红楼梦》能达到“‘诗融雅俗’的美学新高度”，成为富有诗意的伟大的悲剧小说，雄踞于<span>中国</span>古 典小说艺术之巅，看来也与其匠心独运地安排变换死亡密度，形成和谐的悲剧艺术节奏有关联。因为“主要凭借密度来构成节奏的作品，突出的是抒情与哲理，情感 与场面的统一，讲究是意境创造，以意蕴的荡漾产生空灵的境界，其特色是小说的诗化与散文化”。以死亡密度构成节奏，无疑是使《红楼梦》成为具有上述特点的 小说的原因之一。</p>
<p>我们透过不断复现的死亡，看到《红楼梦》字字滴血的“辛酸泪”，体察到作者对封建末世社会生活所感悟到的深刻哲理。感伤意绪，悲寂之心，愤懑之情，萦绕胸中，长久不消！</p>
<p>《红楼梦》，堪称诗化的小说。</p>
<p>四<br />
由以上论述，我们又可引出关于评价《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的问题。</p>
<p>笔者认为，从艺术节奏上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文气是一脉相承，前后贯通的。后四十回死亡复现紧紧衔接顺应前八十回的发展势头，越是接近高潮，死亡复现的密度就越大。使读者深深地感受到那股使封建社会“天崩地解”，摧枯拉朽的时代震荡力。</p>
<p>有的学者认为，续书作者就是曹雪芹。笔者不敢妄断此说确否。但这种观点也是在充分研究《红楼梦》全书，尤其是后四十回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此，起码可以说明续书与前八十回在思想艺术水准上是有某些接近，甚至可以与前八十回相媲美之处。</p>
<p>客观地看，后四十回的作者是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展示“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封建末世的生活图景。从而比较圆满地 完成了《红楼梦》全书的悲剧结构。这是从上述对《红楼梦》以死亡复现形成节奏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续书之作者的贡献是伟大的。</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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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要谈红学，细心品红楼（转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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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7: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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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看见群里有人愤愤地大骂后四十回是高鹗伪作，千万不要读、不要看，心知又是所谓的红学看多了，信了周汝昌、刘心武之流的一家言，开始绝弃红楼，臆造收尾……于是乎翻出自己之前在学校作讲座的讲稿，当时的题目是《珍爱国学，拒绝败家讲坛》，现将其中关于所谓红学的段落摘出，让大家了解一下所谓红学的始末</p>
<p></p>
<p>批百家讲坛，先要批它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我对红学还算熟悉，刘心武“秦学”的荒谬我已经不止一回批过了，今天我不再单纯针对秦学发难。秦学的老师是谁？ 周汝昌的曹学，那么周汝昌研究的曹雪芹又是谁？周老先生说是历任江宁织造的曹寅的孙子，幼时跟爷爷一起在江南当高干子弟，后来家破后到北京西郊生活。那么 这个曹雪芹是哪里来的呢？我们的国学大师，我个人很喜欢的胡适先生考证的。到底这个曹雪芹是不是红楼梦的作者？我们先还原一下百年来新红学的纷争，我将在这里主持一个庭审，在座的诸位就是我们尊敬的陪审团。咱们不用摸着圣经发誓，大家只要抛开各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客观公正地看辩诉双方各自的举证，然后作出你们的判断。</p>
<p>首先，大家都能看到的证据就是《红楼梦》本身，</p>
<p>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p>
<p>这段告诉我们什么？红楼梦的作者是石兄，后来传给了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这三个人没什么知识产权概念，每人给改了一回书名，到后来曹雪芹得到了这 书，做了大量的编辑整理工作，也改了个名。但就这段看来，我们能说作者就是曹雪芹吗？首先不说空空道人从道士变成了和尚，按照红楼梦的字谜习惯，吴玉峰恐 怕就是“无喻讽”，也就是这本书没有什么故意讽喻褒贬的地方；孔梅溪就是“空悲喜”；那么曹雪芹呢？恐怕就是“抄写勤”了，改了五遍，功劳不小。这样一来 这些人都是烟云模糊的了，我们能说这个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么？</p>
<p>证明曹雪芹是作者的另一条证据是脂批。在上面那段文字之后，甲戌本有一条脂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 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胡适研究红楼梦后，到处搜集相关资料，一年以后，《脂砚斋重评 石头记》横空出世，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甲戌本。红楼梦从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流行，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怎么所有人研究了那么久都没发 现，胡适一考证说曹雪芹是作者，脂本就出现了呢？我们先不说脂本的真伪，也不说各个脂批本红楼梦评语的矛盾错误，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相信脂批是真的，红 楼梦就是脂砚斋说的那样，是曹雪芹写的，曹雪芹又怎么成了曹寅的孙子呢？</p>
<p>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 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诗人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这两位都是 乾隆朝的人，他们指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但对其生平和出身没有过多解释。这时候曹雪芹和曹寅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曹寅不但是达官，还是清朝有名的诗 人，如果曹雪芹跟曹寅有关系的话，按照古人讲出身的习惯，一定要提曹寅这么牛的先人了。曹雪芹跟曹寅真正挂上钩，是从袁枚开始。袁枚是抄明义诗中的话，说 自己的随园是红楼梦里的大观园，而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曹雪芹写的。乍一看很可信，可是我们接着看，袁枚还说随园之前的主人是康熙朝的织造隋赫德。首先，明义说的是随园可能是大观园故 址，到了袁枚这里就不是故址了，而就是他住的地方；隋赫德是曹家败落后接任的织造，是雍正年间当官的，跟袁枚同一时代，他连这样的问题都能搞错，可见他是 为了抬高自己随园的地位，所说不足为信。更后年代的西清称“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裕瑞称“其先人曾为 江宁织造”、李放称“（曹）宜从孙”，并引《绘境轩读画记》“为荔轩通政文孙”；近百年后的俞樾称“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 人所搆楝亭，即曹雪芹也”，清末遗老杨钟羲称“雪芹为楝亭通政孙”。</p>
<p>胡适舍近求远，不加考证而采信了和他自己同时代的“杨钟羲说”，证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一个后人没有任何资料而对一百多年前的作品著作权的主观言论，成 为了胡适的证据！胡适又根据对《红楼梦》小说的索隐，得出“贾政即是曹頫（通俯）、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结论，推导出曹雪芹是曹頫儿子结论。他从《熙朝雅 颂集》（即《八旗人诗集》）中查出敦诚、敦敏兄弟的四首关于北京西郊曹雪芹的诗作，高兴地认为这就是红楼梦的作者，遗憾的是这两人写给曹雪芹的诗不少，没 有一句提到他们的朋友曹雪芹写过什么书，更不要说红楼梦了。一年以后，又有人将的敦诚的《四松堂集》手抄底本送到了他的面前，其中《寄怀曹雪芹》诗“扬州 旧梦久已觉”句下贴了个夹条，写着：“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获至宝的胡适既不辨版本、也不对夹条作细致的甄别，认定“曹雪芹为曹寅的孙子”，而 这个曹雪芹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这个底本去年北京图书馆影印出版了，定价800。之后蔡元培先生帮胡适找到了《四松堂集》的刻本，上面非但没有这句批 注，连原诗都没有。</p>
<p>近百年来，红学家们 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反复地考证，翻遍了曹家各种版本的族谱，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曹寅的孙子当作曹雪芹，连曹雪芹的爸爸是谁都确定不了，却睁着眼睛胡说没有确 凿的证据能说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孙子。从此之后，再周汝昌之流的毁人不倦下，曹学发扬光大，北京西郊的曹雪芹的生平和书中贾宝玉的年岁一点一点对起来。可是 这个曹雪芹太不听话了，首先是岁数不听话，四十多岁就死了，让人怀疑他那么年轻能十年完成能够作为中国文学第一书的红楼梦吗；再者就是死的不是时候，脂批说是壬午除夕，那两个兄弟的朋友却是癸未死的，早死吧，太小；晚死又赶不上曹家在南方的温柔富贵，红学家在 这里就开始更加造假了——周汝昌假造曹雪芹的诗，先是气坏了他的一位同行吴世昌，后来又红口白牙说俞平伯先生私藏了红楼梦的靖本；冯其庸老先生更是把曹寅 的祖宗十八代挨个考证了一遍，生平叙述的详细极了，可到了曹雪芹这里就只字不提了。这就是红学所谓的曹雪研究，周汝昌在此基础上还大胆假设，说北京恭王府 后花园是大观园，如果老先生去过恭王府的话，看一下介绍就知道那园子是和珅仿红楼梦的描写造的；周老先生又一本接一本地出什么红楼梦真故事，把他们考证派 红学痛批和不齿的索隐发挥到了极致。刘心武在周汝昌的基础上更加大胆，秦学说得神乎其神，让你不可不信，可是根基上呢？曹雪芹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哪来这么 多宫廷斗争和家族秘史？</p>
<p>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和曹学是怎么来的了？两个同样是完全的“大胆假设”，两个毫无根据，没有史料证明的推论，就是红学和曹学的最根本的源泉。从这上面衍生 出来了对曹寅家世的考证，然后又衍生出来了“秦学”的考证，可是考证的再天花乱坠，它和红楼梦的作者有一点关系么？和红楼梦又有一点关系么？假设之上的实 证在根基上就不成立阿。文学不是考出来的，虽然有时候考证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文学，可那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考证，而不是猜测。</p>
<p>我们善良的读者朋友认为这也是他的一种看法，百家争鸣嘛，不应该全盘否定。我认为这不是读书的态度。我当然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秦学是假的——本来就不存在 的东西你让我用什么去证明它的存在？就像如果我说红楼梦是书中的“石兄”写的，然后把这个石兄的祖宗十八代都考证出来，写进教科书，然后对你说你要是不相 信就去证明不是“石兄”写的阿，谁也证不了。</p>
<p>胡适说过：“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方是真理。”我读红楼梦近二十年，看红学也有七八年了。最初简直将周汝昌佩服得五体投地， 觉得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理，脂砚斋就是作者的红颜知己，后四十回就是因为政治阴谋给更改了，可是越看越远、越看越玄。最后一回头，天哪，他哪是在说红楼梦 啊，分明是他周汝昌自己的梦啊，不但一本一本的出书重复他的假设，还把这种假设强加到电视剧《红楼梦》中，塞进他校订的《红楼梦》里，时间久了，我们就完全被这种假设给欺瞒了。我现在为什么总是批刘心武、批周汝昌？实在是我自己吃亏太久，浪费时间精 力太多，不想别人再去重蹈覆辙啊。在没有史料支撑下一切红楼梦之外的红学研究都是像胡适自己批判的那样是在“猜笨谜”，与其编造更多的谎言来将红学搞得乌 烟瘴气，不如静下心品读红楼，像王蒙那样享受读红的乐趣。说到这里，我向想要了解红楼梦价值的朋友郑重推荐王蒙的两本书，一本叫做《双飞翼》，还有一本是 近年出版的《王蒙活说红楼梦》。</p>
<p>现在我们再来说一说刘心武为什么那么红。这是商业化的时代，一方面经典也需要通过包装转化为商品，文化要满足人们的口味，就要像肯德基麦当劳一样成为快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和精力去把现存的红学的代表作和有影响力的东西看完，有那么一两个在电视上用说评书的手段精彩的演讲了 一番，让观众以为这就是学问，我看了就已经掌握了红学，当然受欢迎，更何况里面又有家庭艳事、又有宫廷政变，套郭德纲一句词：“太刺激了”，充分满足了大 众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他打着苔花虽小学牡丹的平民路线去赢得观众的好感，迎合大众心理：凭什么我们普通人就不能说红楼了？就允许专家讲吗？人人有权利 读书讲书，刘老师是平民偶像、草根英雄，打倒红学专家，还学术自由。这让我想起了反右、文革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批白专的那种思维，所谓文艺是为工农兵大众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div>看见群里有人愤愤地大骂<span>后四十回</span>是高鹗伪作，千万不要读、不要看，心知又是所谓的<span>红学</span>看多了，信了<span>周汝昌</span>、刘心武之流的一家言，开始绝弃<span>红楼</span>，臆造收尾……于是乎翻出自己之前在学校作讲座的讲稿，当时的题目是《珍爱国学，拒绝败家讲坛》，现将其中关于所谓<span>红学</span>的段落摘出，让大家了解一下所谓<span>红学</span>的始末</p>
<p><span id="more-146"></span></p>
<p>批百家讲坛，先要批它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我对红学还算熟悉，刘心武“秦学”的荒谬我已经不止一回批过了，今天我不再单纯针对秦学发难。秦学的老师是谁？ 周汝昌的曹学，那么周汝昌研究的曹雪芹又是谁？周老先生说是历任江宁织造的曹寅的孙子，幼时跟爷爷一起在江南当高干子弟，后来家破后到北京西郊生活。那么 这个曹雪芹是哪里来的呢？我们的国学大师，我个人很喜欢的<span>胡适</span>先生考证的。到底这个曹雪芹是不是<span>红楼梦</span>的<span>作者</span>？我们先还原一下百年来新红学的纷争，我将在这里主持一个庭审，在座的诸位就是我们尊敬的陪审团。咱们不用摸着圣经发誓，大家只要抛开各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客观公正地看辩诉双方各自的举证，然后作出你们的判断。</p>
<p>首先，大家都能看到的证据就是《红楼梦》本身，</p>
<p>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p>
<p>这段告诉我们什么？红楼梦的作者是石兄，后来传给了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这三个人没什么知识产权概念，每人给改了一回书名，到后来曹雪芹得到了这 书，做了大量的编辑整理工作，也改了个名。但就这段看来，我们能说作者就是曹雪芹吗？首先不说空空道人从道士变成了和尚，按照红楼梦的字谜习惯，吴玉峰恐 怕就是“无喻讽”，也就是这本书没有什么故意讽喻褒贬的地方；孔梅溪就是“空悲喜”；那么曹雪芹呢？恐怕就是“抄写勤”了，改了五遍，功劳不小。这样一来 这些人都是烟云模糊的了，我们能说这个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么？</p>
<p>证明曹雪芹是作者的另一条证据是脂批。在上面那段文字之后，甲戌本有一条脂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狡猾之 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胡适研究红楼梦后，到处搜集相关资料，一年以后，《脂砚斋重评 石头记》横空出世，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甲戌本。红楼梦从清朝乾隆年间就开始流行，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怎么所有人研究了那么久都没发 现，胡适一考证说曹雪芹是作者，脂本就出现了呢？我们先不说脂本的真伪，也不说各个脂批本红楼梦评语的矛盾错误，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相信脂批是真的，红 楼梦就是脂砚斋说的那样，是曹雪芹写的，曹雪芹又怎么成了曹寅的孙子呢？</p>
<p>清代诗人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所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span>大观园</span>者 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另一位清代诗人永忠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这两位都是 乾隆朝的人，他们指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但对其生平和出身没有过多解释。这时候曹雪芹和曹寅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曹寅不但是达官，还是清朝有名的诗 人，如果曹雪芹跟曹寅有关系的话，按照古人讲出身的习惯，一定要提曹寅这么牛的先人了。曹雪芹跟曹寅真正挂上钩，是从袁枚开始。袁枚是抄明义诗中的话，说 自己的随园是红楼梦里的<span>大观园</span>，而红楼梦是曹寅的儿子曹雪芹写的。乍一看很可信，可是我们接着看，袁枚还说随园之前的主人是康熙朝的织造隋赫德。首先，明义说的是随园可能是<span>大观园</span>故 址，到了袁枚这里就不是故址了，而就是他住的地方；隋赫德是曹家败落后接任的织造，是雍正年间当官的，跟袁枚同一时代，他连这样的问题都能搞错，可见他是 为了抬高自己随园的地位，所说不足为信。更后年代的西清称“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裕瑞称“其先人曾为 江宁织造”、李放称“（曹）宜从孙”，并引《绘境轩读画记》“为荔轩通政文孙”；近百年后的俞樾称“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 人所搆楝亭，即曹雪芹也”，清末遗老杨钟羲称“雪芹为楝亭通政孙”。</p>
<p>胡适舍近求远，不加考证而采信了和他自己同时代的“杨钟羲说”，证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一个后人没有任何资料而对一百多年前的作品著作权的主观言论，成 为了胡适的证据！胡适又根据对《红楼梦》小说的索隐，得出“贾政即是曹頫（通俯）、贾宝玉即是曹雪芹”的结论，推导出曹雪芹是曹頫儿子结论。他从《熙朝雅 颂集》（即《八旗人诗集》）中查出敦诚、敦敏兄弟的四首关于北京西郊曹雪芹的诗作，高兴地认为这就是红楼梦的作者，遗憾的是这两人写给曹雪芹的诗不少，没 有一句提到他们的朋友曹雪芹写过什么书，更不要说红楼梦了。一年以后，又有人将的敦诚的《四松堂集》手抄底本送到了他的面前，其中《寄怀曹雪芹》诗“扬州 旧梦久已觉”句下贴了个夹条，写着：“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如获至宝的胡适既不辨版本、也不对夹条作细致的甄别，认定“曹雪芹为曹寅的孙子”，而 这个曹雪芹就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这个底本去年北京图书馆影印出版了，定价800。之后蔡元培先生帮胡适找到了《四松堂集》的刻本，上面非但没有这句批 注，连原诗都没有。</p>
<p>近百年来，<span>红学家</span>们 就在这样的基础上反复地考证，翻遍了曹家各种版本的族谱，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曹寅的孙子当作曹雪芹，连曹雪芹的爸爸是谁都确定不了，却睁着眼睛胡说没有确 凿的证据能说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孙子。从此之后，再周汝昌之流的毁人不倦下，曹学发扬光大，北京西郊的曹雪芹的生平和书中贾宝玉的年岁一点一点对起来。可是 这个曹雪芹太不听话了，首先是岁数不听话，四十多岁就死了，让人怀疑他那么年轻能十年完成能够作为<span>中国</span>文学第一书的红楼梦吗；再者就是死的不是时候，脂批说是壬午除夕，那两个兄弟的朋友却是癸未死的，早死吧，太小；晚死又赶不上曹家在南方的温柔富贵，<span>红学家</span>在 这里就开始更加造假了——周汝昌假造曹雪芹的诗，先是气坏了他的一位同行吴世昌，后来又红口白牙说俞平伯先生私藏了红楼梦的靖本；冯其庸老先生更是把曹寅 的祖宗十八代挨个考证了一遍，生平叙述的详细极了，可到了曹雪芹这里就只字不提了。这就是红学所谓的曹雪研究，周汝昌在此基础上还大胆假设，说北京恭王府 后花园是大观园，如果老先生去过恭王府的话，看一下介绍就知道那园子是和珅仿红楼梦的描写造的；周老先生又一本接一本地出什么红楼梦真故事，把他们考证派 红学痛批和不齿的索隐发挥到了极致。刘心武在周汝昌的基础上更加大胆，秦学说得神乎其神，让你不可不信，可是根基上呢？曹雪芹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哪来这么 多宫廷斗争和家族秘史？</p>
<p>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和曹学是怎么来的了？两个同样是完全的“大胆假设”，两个毫无根据，没有史料证明的推论，就是红学和曹学的最根本的源泉。从这上面衍生 出来了对曹寅家世的考证，然后又衍生出来了“秦学”的考证，可是考证的再天花乱坠，它和红楼梦的作者有一点关系么？和红楼梦又有一点关系么？假设之上的实 证在根基上就不成立阿。文学不是考出来的，虽然有时候考证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文学，可那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考证，而不是猜测。</p>
<p>我们善良的读者朋友认为这也是他的一种看法，百家争鸣嘛，不应该全盘否定。我认为这不是读书的态度。我当然没有办法证明他们的秦学是假的——本来就不存在 的东西你让我用什么去证明它的存在？就像如果我说红楼梦是书中的“石兄”写的，然后把这个石兄的祖宗十八代都考证出来，写进教科书，然后对你说你要是不相 信就去证明不是“石兄”写的阿，谁也证不了。</p>
<p>胡适说过：“不曾证实的理论，只可算是假设；证实之后才是定论，方是真理。”我读红楼梦近二十年，看红学也有七八年了。最初简直将周汝昌佩服得五体投地， 觉得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理，脂砚斋就是作者的红颜知己，后四十回就是因为政治阴谋给更改了，可是越看越远、越看越玄。最后一回头，天哪，他哪是在说红楼梦 啊，分明是他周汝昌自己的梦啊，不但一本一本的出书重复他的假设，还把这种假设强加到电视剧《红楼梦》中，塞进他校订的《红楼梦》里，<span>时间</span>久了，我们就完全被这种假设给欺瞒了。我现在为什么总是批刘心武、批周汝昌？实在是我自己吃亏太久，浪费<span>时间</span>精 力太多，不想别人再去重蹈覆辙啊。在没有史料支撑下一切红楼梦之外的红学研究都是像胡适自己批判的那样是在“猜笨谜”，与其编造更多的谎言来将红学搞得乌 烟瘴气，不如静下心品读红楼，像王蒙那样享受读红的乐趣。说到这里，我向想要了解红楼梦价值的朋友郑重推荐王蒙的两本书，一本叫做《双飞翼》，还有一本是 近年出版的《王蒙活说红楼梦》。</p>
<p>现在我们再来说一说刘心武为什么那么红。这是商业化的时代，一方面<span>经典</span>也需要通过包装转化为商品，文化要满足人们的口味，就要像肯德基麦当劳一样成为快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和精力去把现存的红学的代表作和有影响力的东西看完，有那么一两个在电视上用说评书的手段精彩的<span>演讲</span>了 一番，让观众以为这就是学问，我看了就已经掌握了红学，当然受欢迎，更何况里面又有家庭艳事、又有宫廷政变，套郭德纲一句词：“太刺激了”，充分满足了大 众的猎奇心理。另一方面，他打着苔花虽小学牡丹的平民路线去赢得观众的好感，迎合大众心理：凭什么我们普通人就不能说红楼了？就允许专家讲吗？人人有权利 读书讲书，刘老师是平民偶像、草根英雄，打倒红学专家，还学术自由。这让我想起了反右、文革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批白专的那种思维，所谓文艺是为工农兵大众 服务的。后果呢，中国的学术家、专家基本绝迹——小天鹅经济版曾经贴了一个文革期间去世名人的名单，我相信每一个人看了以后都是触目惊心的。连黎叔都知道 二十一世纪最宝贵的是人才，我们却把珍宝都抛弃了，把垃圾摆在亿万观众的面前。</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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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浮生何所寄 ：“我也吃了人”——细究宝玉宝钗的夫妻之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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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4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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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引子</p>
<p>他为家族留下了富贵和功名，为宝钗留下一个儿女，留下了仍然要在世间煎熬的她一点微茫的希望。而自己，孑然一身地走了。在世俗的层面上，他没有亏待自己的家族。在理想的层面上，他终于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情”。虽然他曾经纯洁无瑕的生命，回首，早已一片狼藉。</p>
<p></p>
<p>曾几何时，他念，“芳龄永继，不离不弃”。然而不离的，离了；不弃的，弃了。</p>
<p>曾几何时，她念，“仙寿恒昌，莫失莫忘”。最后莫失的，失了；莫忘的，忘了。</p>
<p>最艰难的不是爱，也不是不爱，是相忘于江湖的忘。 渺渺茫茫，归彼大荒。</p>
<p>一</p>
<p>十九岁之前，未读过红楼梦，只听说过宝黛爱情的悲剧。说黛玉是宝玉喜欢的，两个人青梅竹马。祖母和父母却给宝玉娶了宝钗来，黛玉听说，一病而卒。宝玉也不喜欢宝钗，出家当和尚去了。戏，也不止一次看过。最伤心的是王文娟版的电影《红楼梦》，焚稿，哭灵，直惹得我肝肠寸断。那时候一颗少年的心，黑白分明，容不下灰色。总觉得一对神仙眷侣就生被贾母凤姐的阴谋拆散了。宝钗也是个不光彩的角色，扑蝶陷害，人格不光明。最后被抛弃，也多半咎由自取。</p>
<p>十九岁时，买到生平第一本《红楼梦》，无事翻看，权作枕边书。渐读，如茉莉香片，细品愈佳。久读，如痴如醉。忽一日读到“那宝玉心里虽不顺遂，……又见宝 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在宝钗身上”，突地像掉进冰窖一般，再说不出一句话：宝玉怎么原来是这样的人呢？！黛玉真是为他白白死了。紧接 着又读到宝玉宝钗夫妇“今日方才如鱼得水”，那感觉像煞了《给亡妇》的最后一句：“去年想要给你扫墓，因我的续娶太太病了没有去”——全篇奔涌的悲情洪水 猛地被滑稽地闸住：原来这就是那位为家庭牺牲一切，令丈夫“缅怀终生”的可敬可爱的亡妇在丈夫心中真正的位置。这是令人齿冷的讽刺，这更是对爱情传奇最尴 尬的肢解。自那以后很久，其他的情节渐渐理解读透，可这样一个情节我却始终都无法接受，成为了永远盘桓在心底的“结”。那是我唯一决不能接受的情节。 哪怕是初试云雨，哪怕是鸳鸯嘴上的胭脂，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宝玉若是干下如此事情，转移爱慕的心肠，与宝钗行夫妻之实，真真不配是我的宝玉了。转视改编的 红楼梦戏曲影视，却更令我骇怪：它们不约而同地把这一节略过了。是不细心忘了？那这么多人的忘性也太一致了。是为尊者讳？是视而不见？……总之是后人的虚 矫伪饰。万一是曹公的笔墨，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最大败笔。更或者，也许只是高鹗的妄添乱改——自从我知道了“前八十和后四十”之分，更加暗暗认定这是高鹗 所为了。这诓功名的迂夫子，即保全得《红楼梦》来，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我在读红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一直都这么想。</p>
<p>二</p>
<p>自那以后，我对此情节的不满转化成了我对探佚考据的巨大热情。当时能接触的红学原著还很少，左不过是在各大红楼梦专题网站上零星地看，也犯了很多初学者的常见错误。只记得俞平伯老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辨》对该情节的批判甚知我心。又据当时多处网友发言，竟以为“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不可能像后四十回里那样背叛黛玉，接受包办婚姻，和宝钗夫妻和美，生下贵子”是胡适的观点（后来我知道那并不是胡适的观点。此是后话），于是乎我对胡博士也十分钦敬起来。</p>
<p>钦敬胡博士，自然要找胡博士的生平来高山仰止。浮生才疏，之前只知胡博士祖籍安徽，早年留美师从实用主义哲学名家杜威，归国后一生致力于本民族的民主进步事业。虽据说偏“右”，但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中国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的作者。他坚持鼓吹德先生赛先生，是五四运动的领军人物，著名学者和作家。他更是中国现代思想史和现代文化史上当之无愧，与鲁迅陈独秀齐名的思想领袖，文化领袖。他提出以上观点，必定是出于对个人自由，人性解放的热爱。</p>
<p>可当我读完了胡适博士的生平，那种冰冷的，讽刺而滑稽的感觉，又一次沉重地打击了我。</p>
<p>胡适早年留美时，与美国少女韦莲斯自由恋爱。两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难解难分。但当胡适的母亲拍越洋电报，要求胡适回安徽农村老家完婚的时候，胡适竟毫 不犹豫地答应了。民国九年，二十七岁的胡适在家乡与一位小脚的文盲村姑江冬秀永结百年之好。此后，他与江冬秀生儿育女，白头到老，儿孙满堂。而在太平洋那 一边的，遭到无情背叛的韦莲斯，从此不再爱恋任何人，就这样伶俜度过六十年的光阴。最终，在上世纪后期，以八十三岁的高龄，孤独地在公寓中死去。这不是野 史。这出自可靠资料，甚至凤凰卫视纪录片，也陈述过。</p>
<p>我心内酸酸的，嘴角也只吊着冰冷的笑：这样的人，也好来大义凛然地指责“后四十回里的贾宝玉”如何地不专一么。真不知道他在指责120回里的贾宝玉如何不 忠的时候，是否，也略感无聊。胡博士，您原来，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还好让青年们拿出勇气来追求人性的解放和个人的自由，那您自己的勇气呢？１２０回里 的贾宝玉，在帝国时代结婚，被骗才娶了宝钗。如果反抗，则要面临封建王朝法律保护的宗法家长制的绝对压迫，且他最后毕竟出家去了。您老呢，在民国时代结 婚，明知道娶的不是所爱，且乡下母亲比贾母王夫人好对付多了——不可能派国际刑警把你抓回太平洋另一头，而身边又恰恰有一位知己挚爱的“林妹妹”。您这民 国人物，可比一百多年前的帝国人物，屈服得主动多了，彻底多了呀。于是乎我对胡适，产生了无法摆脱的厌恶和轻蔑。</p>
<p>直到有一天，我也联想起周豫才的生平来。</p>
<p>光绪三十二（１９０６）年深秋，在日本留学的他接到家乡绍兴来的加急电报：“母病危，速归”。等他星夜驰回自家那破败的老宅，却发现面前的母亲健康地微笑 着，而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将红花和假辫子往他身上套。吹吹打打的大红花轿从村口抬过来：那就是他未曾谋面的妻，朱氏安姑。她跨下花轿的第一步，塞满了棉花 的大号绣鞋脱落了下来，露出一只纤细畸形的小脚。“不吉利呀！”人群中有声音切切擦擦地说。洞房之夜，他没有理新娘子，只是呆滞地坐在灯下，哭到子时。接 着，去隔壁的书房睡觉。从此后，他们几十年夫妻再没有一起居住。可怜的安姑不识字，不懂大先生说的话。只奉了柔顺二字，做自己一生的规范。这规范终于成了 副铅范，将她本应鲜红炙热的青春，渐渐冷却成一枚锈迹斑斑的铁锁，囚禁着自己，在漫长的岁月中销蚀耗尽。而他的一生，也被这锈迹斑斑的锁，死死地锁住了。 在北平，名义上住在一起的他们，安姑一直伺候着婆婆，他却过了二十年僧侣一般的生活：钞古碑，作教员，在荒芜的宅院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直 到他遇到了自己的学生，比自己小了快二十岁的广平。当终于发现友谊与知己中爱情成分的存在，他们约定，各自谋生发展，两年后再见面。两年后，他从北京到厦 门再到中大到上海，她也辗转抵沪。之前，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宝玉的结局说“僧人却不过是爱人者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p>
<p>这似乎是讽刺。而他自己，却也从京逃到沪。他们重会在一个并不美好的年岁——舆论排山倒海地袭来：“抛弃发妻，娶姨太太”，“逆伦的师生恋”，“厚颜无耻 的女学生”……这个世界永远用最庸俗的智慧度量着每个人人生的分寸。而他们在上海秘密同居了，最终生下一个孩子，海婴。而直到海婴临盆之前，实在无法隐瞒 的他才在报纸上低调地公告：广平是我的妻子。又过了七年，他死了。生前，他一直向安姑和母亲邮寄生活费，从未间断，也一直没有与安姑离婚。痛哭失声的学生 们在他的棺盖上展开一面大旗：民族魂。各阶层市民几万人，自发为他送葬。而安姑，始终在万物萧疏的北平守着婆婆。后来，就守着婆婆病逝后的清贫日子，十年 后，在贫病交加中孤独离世，身边没有一个人。再后来，广平也死了。</p>
<p>我记得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曾经千百次地在心底问先生：“当初，你为什么不逃走；后来，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能回答我。他已经长眠地下七十二年。——翻天覆地的七十二年！</p>
<p>于是，七十二年之后的我，也不能够说，胡适之，周豫才，这么做都只是因为自私。我也总不能说，他们口中的德先生赛先生，自由和解放，都只是虚伪之辞。</p>
<p>有时候我也想，如果先生的身旁也正好有一位“林妹妹”，他会不会逃？也许他真的会。但是，他的逃，起码还有官费留学生名额，《天演论》和东瀛弘文学院可以 选择。而贾宝玉面对的却是大一统的康乾盛世，是只有雀金裘，而没有红场的“哦罗斯”。他能逃到哪里去呢？如果他真有逃的勇气和能力，我想他也完全可以和黛 玉私奔。不用等待着家长的指派。</p>
<p>诚然，周豫才，胡适之，都不是情痴情种，也许在爱情上他们不如宝玉那样“痴”。但是，他们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科学，民主，自由，平等，解放……正是他们 高举着这些思想的火炬，带领一代代中国人用血肉之躯冲开四千年黑暗的闸门。如果他们对爱情和自由的理解还不够深刻，他们对人性解放和民主的信奉还不够坚 定，那么，当今社会的哪个中国人又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才是真正的理解者和信奉者呢？</p>
<p>三</p>
<p>相形之下，只有咱们润之哥最硬气。他只比胡适小两岁，却在《西行漫记》里对斯诺说，专制蛮横的毛顺生为他包办了一个“妻子”，但没迎娶。（还没迎娶，倔强 的润之哥就从乡下跑到湘潭师范读书去了，从此再不服从家长的专制）他从没见过她，也不承认她是他的妻子。无独有偶，该书中还有一场和“宝玉挨打”颇为神似 的家庭纷争：毛顺生因为一点小事就要毒打他，少年润之便跑到村头水塘边站定：“你敢打我，我跳塘！我让你绝后！”这么一来，还真把毛顺生吓住了。但家长的 绝对权威受到侵犯，面子下不去，毛顺生便说，不打可以，但要润之哥下跪。润之哥说，如果你保证回家一定不打我，我可以一条腿下跪。这场纷争就这么解决了。 看来即使是世界现代史上威震四海，至为硬气的革命领袖，在和宝玉一样大的时候（记得书上写他当时十三岁或十五岁）反抗家长的强权也只能用以命相胁再加让步 的方法，无法取得完全的胜利。</p>
<p>而今，我们当中觉得宝玉应该反抗包办婚姻的人，也想让宝玉和润之哥一样，一刻也不盘桓犹豫，立即反抗或出走。——我终于发现：如果宝玉能够做到，他的觉悟 便和润之哥一样高——也许大革命时代的暴风雨将提前一百多年到来。至少，中国革命史，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早就该被改写了。</p>
<p>贾宝玉是痴情的，但他的痴情，不可能超越作者的思想高度，更不可能超越作者所处的历史年代。他也不可能比作者的信仰更加坚定。而且，他也不可能超越自己所 属的社会地位。有位红友在他的论文中（对不起又忘了是谁写的）批评道，贾宝玉固然对爱情十分专一和坚定，但在长期的富贵公子哥生活中，也同时养成了无能、 懦弱的性格。金钏和晴雯的被逐、死亡，本身和他有莫大的关系。但是他非但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且甚至都不敢为她们辩白一言半句。对于父母三番五次的强权压 制，残酷围剿，虽然心中千不情愿万不喜欢，但还是一次次本能地顺从忍受下来，再用消极虚无的观念来麻醉自己（比如晴雯四儿芳官被逐之后，宝玉说“从此休提 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逃避现实，也从未想到过反抗。平心而论，这样的批评是十分中肯 的。这样的一个人，面临木已成舟的包办婚姻（结婚前他因为被欺骗而没想过要反抗。等他发现娶的是宝钗，婚礼已完毕，宝钗就已经是他法律上和习俗上的妻子 了），如果能够像润之哥一样二话不说愤然出走，倒是让人感到奇怪了。</p>
<p>总之，无论《红楼梦》的作者还是贾宝玉，他们对旧体制的批判和反抗，从思想觉悟到实际行动，都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五四时期。 而即便五四时期直至以后的二三十年代，又怎么样呢？</p>
<p>子君和涓生，周萍和四凤，觉慧和鸣凤，觉新和梅表姐……无不在宗法家长专制和严峻现实的压迫下，以失败的永恒悲剧作结。“从祖宗昏乱起，便要一直昏乱到子孙”的无边黑暗就是如此残酷，生活就是如此苛刻，仍然无比强大的吞噬着年轻人的青春，生命和爱情。</p>
<p>看《红楼梦》，看历史，总要了解时代的背景。如果不了解，看得再多也“比我们看黄巢吃人更隔膜”，甚至陷入闭着眼睛指责尤二姐甘当第三者，或指责胡适和周 豫才人品的黑洞里。这便不可能是现实主义，而是沾沾自喜地关公战秦琼。真实历史没有那么简单，《红楼梦》没有那么黑白分明——多年之后，在自己也经历了刻 骨的爱和恨，悲和喜，最终又同归于平静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正因为没那么黑白分明，所以才如此沉重——它太真实了。</p>
<p>四</p>
<p>而无论如何，贾宝玉已经被孤单地抛弃在这个强迫的婚姻里了。他所爱的，已经死去。他不爱的，则终生捆绑。这是他最不能接受，却偏偏要他接受的金玉良缘。</p>
<p>他并没有自杀殉情。这不仅仅是因为男女主角都死去后小说会变得难以为继，也因为宝玉的人格特点，不是一个能够去自杀殉情的人。梁山伯与祝英台，焦仲卿与刘 兰芝，双双自杀悲剧，已经够多了。自杀殉情或可以成全一个爱情悲剧，但120回《红楼梦》却是一个层层深入，层层拓展的五重悲剧：爱情的悲剧，女性的悲 剧，青春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人生的悲剧。爱情悲剧只是最感性最明显的一个层面。而其他更深层次的悲剧，比如青春的悲剧，如果每个美好的灵魂都能够死于青 春，便无谓青春的悲剧了。谈到这里，也不得不提及《红楼梦》作者执拗坚持的“未嫁而逝情结”，或曰“质本洁来还洁去”情结。从最显的晴雯黛玉，到最隐的慧 娘茗玉，无不如是。他让自己最疼惜最爱怜的生命得到美丽的夭亡——限于篇幅就不展开了。我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在各个时期都不崇尚自杀，作者也明白，自杀不能 解决问题。而对于一个时时在麻木自己，却仍然逃避不了最终的清醒的灵魂，因麻醉而无可奈何地活，最终却发现，这比死，更难。</p>
<p>他也没有离婚。在那个年代，不存在平等的“离婚”，一个男人要摆脱自己的妻子，只有“休妻”。而大家也明白，休妻权在贾府那样的家庭结构中，实际掌握在婆 婆王夫人手上，宝玉是无法做主的（休妻权名义上是丈夫的。但是陆游和唐婉，焦仲卿和刘兰芝，诸如此类的悲剧一再提醒我们，现实中婆婆往往掌握着休妻的决定 权。）而宝玉即使有权做主，也不可能忍心休妻。在封建社会里，妇女一旦被休，无论自己有无过错，都会被视为极大的耻辱和罪孽，为全社会所践踏，甚至是无颜 再活下去的。刘兰芝毫无过错被休回家，尚且“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而那还是风化约束较少，妇女再嫁不受歧视，不必缠足，可以出门游玩，不必三从四 德，不必作贞节烈妇的，相对开明的汉代。而明清两代，礼教之毒害酷烈，压迫之严苛残酷，登峰造极。如果宝玉不想让宝钗终生蒙受耻辱，甚至被逼上绝路，他就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引子</p>
<p>他为家族留下了富贵和功名，为宝钗留下一个儿女，留下了仍然要在世间煎熬的她一点微茫的希望。而自己，孑然一身地走了。在世俗的层面上，他没有亏待自己的家族。在理想的层面上，他终于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情”。虽然他曾经纯洁无瑕的生命，回首，早已一片狼藉。</p>
<p><span id="more-144"></span></p>
<p>曾几何时，他念，“芳龄永继，不离不弃”。然而不离的，离了；不弃的，弃了。</p>
<p>曾几何时，她念，“仙寿恒昌，莫失莫忘”。最后莫失的，失了；莫忘的，忘了。</p>
<p>最艰难的不是爱，也不是不爱，是相忘于江湖的忘。 渺渺茫茫，归彼大荒。</p>
<p>一</p>
<p>十九岁之前，未读过<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只听说过宝黛爱情的悲剧。说黛玉是宝玉喜欢的，两个人青梅竹马。祖母和父母却给宝玉娶了宝钗来，黛玉听说，一病而卒。宝玉也不喜欢宝钗，出家当和尚去了。戏，也不止一次看过。最伤心的是王文娟版的电影《<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焚稿，哭灵，直惹得我肝肠寸断。那时候一颗少年的心，黑白分明，容不下灰色。总觉得一对神仙眷侣就生被贾母凤姐的阴谋拆散了。宝钗也是个不光彩的角色，扑蝶陷害，人格不光明。最后被抛弃，也多半咎由自取。</p>
<p>十九岁时，买到生平第一本《红楼梦》，无事翻看，权作枕边书。渐读，如茉莉香片，细品愈佳。久读，如痴如醉。忽一日读到“那宝玉心里虽不顺遂，……又见宝 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在宝钗身上”，突地像掉进冰窖一般，再说不出一句话：宝玉怎么原来是这样的人呢？！黛玉真是为他白白死了。紧接 着又读到宝玉宝钗夫妇“今日方才如鱼得水”，那感觉像煞了《给亡妇》的最后一句：“去年想要给你扫墓，因我的续娶太太病了没有去”——全篇奔涌的悲情洪水 猛地被滑稽地闸住：原来这就是那位为家庭牺牲一切，令丈夫“缅怀终生”的可敬可爱的亡妇在丈夫心中真正的位置。这是令人齿冷的讽刺，这更是对爱情传奇最尴 尬的肢解。自那以后很久，其他的<span>情节</span>渐渐理解读透，可这样一个<span>情节</span>我却始终都无法接受，成为了永远盘桓在心底的“结”。那是我唯一决不能接受的<span>情节</span>。 哪怕是初试云雨，哪怕是鸳鸯嘴上的胭脂，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宝玉若是干下如此事情，转移爱慕的心肠，与宝钗行夫妻之实，真真不配是我的宝玉了。转视改编的 红楼梦戏曲影视，却更令我骇怪：它们不约而同地把这一节略过了。是不细心忘了？那这么多人的忘性也太一致了。是为尊者讳？是视而不见？……总之是后人的虚 矫伪饰。万一是曹公的笔墨，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最大败笔。更或者，也许只是高鹗的妄添乱改——自从我知道了“前八十和后四十”之分，更加暗暗认定这是高鹗 所为了。这诓功名的迂夫子，即保全得《红楼梦》来，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我在读红三年甚至更长的<span>时间</span>里，一直都这么想。</p>
<p>二</p>
<p>自那以后，我对此情节的不满转化成了我对探佚考据的巨大热情。当时能接触的<span>红学</span>原著还很少，左不过是在各大红楼梦专题网站上零星地看，也犯了很多初学者的常见错误。只记得俞平伯老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辨》对该情节的批判甚知我心。又据当时多处网友发言，竟以为“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不可能像<span>后四十回</span>里那样背叛黛玉，接受包办婚姻，和宝钗夫妻和美，生下贵子”是<span>胡适</span>的观点（后来我知道那并不是<span>胡适</span>的观点。此是后话），于是乎我对胡博士也十分钦敬起来。</p>
<p>钦敬胡博士，自然要找胡博士的生平来高山仰止。浮生才疏，之前只知胡博士祖籍安徽，早年留美师从实用主义<span>哲学</span>名家杜威，归国后一生致力于本民族的民主进步事业。虽据说偏“右”，但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span>中国</span>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的<span>作者</span>。他坚持鼓吹德先生赛先生，是五四运动的领军<span>人物</span>，著名学者和作家。他更是<span>中国</span>现代思想史和现代文化史上当之无愧，与鲁迅陈独秀齐名的思想领袖，文化领袖。他提出以上观点，必定是出于对个人自由，人性解放的热爱。</p>
<p>可当我读完了胡适博士的生平，那种冰冷的，讽刺而滑稽的感觉，又一次沉重地打击了我。</p>
<p>胡适早年留美时，与美国少女韦莲斯自由恋爱。两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难解难分。但当胡适的母亲拍越洋电报，要求胡适回安徽农村老家完婚的时候，胡适竟毫 不犹豫地答应了。民国九年，二十七岁的胡适在家乡与一位小脚的文盲村姑江冬秀永结百年之好。此后，他与江冬秀生儿育女，白头到老，儿孙满堂。而在太平洋那 一边的，遭到无情背叛的韦莲斯，从此不再爱恋任何人，就这样伶俜度过六十年的光阴。最终，在上世纪后期，以八十三岁的高龄，孤独地在公寓中死去。这不是野 史。这出自可靠资料，甚至凤凰卫视纪录片，也陈述过。</p>
<p>我心内酸酸的，嘴角也只吊着冰冷的笑：这样的人，也好来大义凛然地指责“后四十回里的贾宝玉”如何地不专一么。真不知道他在指责120回里的贾宝玉如何不 忠的时候，是否，也略感无聊。胡博士，您原来，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还好让青年们拿出勇气来追求人性的解放和个人的自由，那您自己的勇气呢？１２０回里 的贾宝玉，在帝国时代结婚，被骗才娶了宝钗。如果反抗，则要面临封建王朝法律保护的宗法家长制的绝对压迫，且他最后毕竟出家去了。您老呢，在民国时代结 婚，明知道娶的不是所爱，且乡下母亲比贾母王夫人好对付多了——不可能派国际刑警把你抓回太平洋另一头，而身边又恰恰有一位知己挚爱的“林妹妹”。您这民 国人物，可比一百多年前的帝国人物，屈服得主动多了，彻底多了呀。于是乎我对胡适，产生了无法摆脱的厌恶和轻蔑。</p>
<p>直到有一天，我也联想起周豫才的生平来。</p>
<p>光绪三十二（１９０６）年深秋，在日本留学的他接到家乡绍兴来的加急电报：“母病危，速归”。等他星夜驰回自家那破败的老宅，却发现面前的母亲健康地微笑 着，而一大群人七手八脚地将红花和假辫子往他身上套。吹吹打打的大红花轿从村口抬过来：那就是他未曾谋面的妻，朱氏安姑。她跨下花轿的第一步，塞满了棉花 的大号绣鞋脱落了下来，露出一只纤细畸形的小脚。“不吉利呀！”人群中有声音切切擦擦地说。洞房之夜，他没有理新娘子，只是呆滞地坐在灯下，哭到子时。接 着，去隔壁的书房睡觉。从此后，他们几十年夫妻再没有一起居住。可怜的安姑不识字，不懂大先生说的话。只奉了柔顺二字，做自己一生的规范。这规范终于成了 副铅范，将她本应鲜红炙热的青春，渐渐冷却成一枚锈迹斑斑的铁锁，囚禁着自己，在漫长的岁月中销蚀耗尽。而他的一生，也被这锈迹斑斑的锁，死死地锁住了。 在北平，名义上住在一起的他们，安姑一直伺候着婆婆，他却过了二十年僧侣一般的生活：钞古碑，作教员，在荒芜的宅院中“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直 到他遇到了自己的学生，比自己小了快二十岁的广平。当终于发现友谊与知己中爱情成分的存在，他们约定，各自谋生发展，两年后再见面。两年后，他从北京到厦 门再到中大到上海，她也辗转抵沪。之前，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评价宝玉的结局说“僧人却不过是爱人者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p>
<p>这似乎是讽刺。而他自己，却也从京逃到沪。他们重会在一个并不美好的年岁——舆论排山倒海地袭来：“抛弃发妻，娶姨太太”，“逆伦的师生恋”，“厚颜无耻 的女学生”……这个世界永远用最庸俗的智慧度量着每个人人生的分寸。而他们在上海秘密同居了，最终生下一个孩子，海婴。而直到海婴临盆之前，实在无法隐瞒 的他才在报纸上低调地公告：广平是我的妻子。又过了七年，他死了。生前，他一直向安姑和母亲邮寄生活费，从未间断，也一直没有与安姑离婚。痛哭失声的学生 们在他的棺盖上展开一面大旗：民族魂。各阶层市民几万人，自发为他送葬。而安姑，始终在万物萧疏的北平守着婆婆。后来，就守着婆婆病逝后的清贫日子，十年 后，在贫病交加中孤独离世，身边没有一个人。再后来，广平也死了。</p>
<p>我记得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曾经千百次地在心底问先生：“当初，你为什么不逃走；后来，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能回答我。他已经长眠地下七十二年。——翻天覆地的七十二年！</p>
<p>于是，七十二年之后的我，也不能够说，胡适之，周豫才，这么做都只是因为自私。我也总不能说，他们口中的德先生赛先生，自由和解放，都只是虚伪之辞。</p>
<p>有时候我也想，如果先生的身旁也正好有一位“林妹妹”，他会不会逃？也许他真的会。但是，他的逃，起码还有官费留学生名额，《天演论》和东瀛弘文学院可以 选择。而贾宝玉面对的却是大一统的康乾盛世，是只有雀金裘，而没有红场的“哦罗斯”。他能逃到哪里去呢？如果他真有逃的勇气和能力，我想他也完全可以和黛 玉私奔。不用等待着家长的指派。</p>
<p>诚然，周豫才，胡适之，都不是情痴情种，也许在爱情上他们不如宝玉那样“痴”。但是，他们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科学，民主，自由，平等，解放……正是他们 高举着这些思想的火炬，带领一代代中国人用血肉之躯冲开四千年黑暗的闸门。如果他们对爱情和自由的理解还不够深刻，他们对人性解放和民主的信奉还不够坚 定，那么，当今社会的哪个中国人又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才是真正的理解者和信奉者呢？</p>
<p>三</p>
<p>相形之下，只有咱们润之哥最硬气。他只比胡适小两岁，却在《西行漫记》里对斯诺说，专制蛮横的毛顺生为他包办了一个“妻子”，但没迎娶。（还没迎娶，倔强 的润之哥就从乡下跑到湘潭师范读书去了，从此再不服从家长的专制）他从没见过她，也不承认她是他的妻子。无独有偶，该书中还有一场和“宝玉挨打”颇为神似 的家庭纷争：毛顺生因为一点小事就要毒打他，少年润之便跑到村头水塘边站定：“你敢打我，我跳塘！我让你绝后！”这么一来，还真把毛顺生吓住了。但家长的 绝对权威受到侵犯，面子下不去，毛顺生便说，不打可以，但要润之哥下跪。润之哥说，如果你保证回家一定不打我，我可以一条腿下跪。这场纷争就这么解决了。 看来即使是世界现代史上威震四海，至为硬气的革命领袖，在和宝玉一样大的时候（记得书上写他当时十三岁或十五岁）反抗家长的强权也只能用以命相胁再加让步 的方法，无法取得完全的胜利。</p>
<p>而今，我们当中觉得宝玉应该反抗包办婚姻的人，也想让宝玉和润之哥一样，一刻也不盘桓犹豫，立即反抗或出走。——我终于发现：如果宝玉能够做到，他的觉悟 便和润之哥一样高——也许大革命时代的暴风雨将提前一百多年到来。至少，中国革命史，中国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早就该被改写了。</p>
<p>贾宝玉是痴情的，但他的痴情，不可能超越作者的思想高度，更不可能超越作者所处的历史年代。他也不可能比作者的信仰更加坚定。而且，他也不可能超越自己所 属的社会地位。有位红友在他的论文中（对不起又忘了是谁写的）批评道，贾宝玉固然对爱情十分专一和坚定，但在长期的富贵公子哥生活中，也同时养成了无能、 懦弱的性格。金钏和晴雯的被逐、死亡，本身和他有莫大的关系。但是他非但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且甚至都不敢为她们辩白一言半句。对于父母三番五次的强权压 制，残酷围剿，虽然心中千不情愿万不喜欢，但还是一次次本能地顺从忍受下来，再用消极虚无的观念来麻醉自己（比如晴雯四儿芳官被逐之后，宝玉说“从此休提 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逃避现实，也从未想到过反抗。平心而论，这样的批评是十分中肯 的。这样的一个人，面临木已成舟的包办婚姻（结婚前他因为被欺骗而没想过要反抗。等他发现娶的是宝钗，婚礼已完毕，宝钗就已经是他法律上和习俗上的妻子 了），如果能够像润之哥一样二话不说愤然出走，倒是让人感到奇怪了。</p>
<p>总之，无论《红楼梦》的作者还是贾宝玉，他们对旧体制的批判和反抗，从思想觉悟到实际行动，都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五四时期。 而即便五四时期直至以后的二三十年代，又怎么样呢？</p>
<p>子君和涓生，周萍和四凤，觉慧和鸣凤，觉新和梅表姐……无不在宗法家长专制和严峻现实的压迫下，以失败的永恒悲剧作结。“从祖宗昏乱起，便要一直昏乱到子孙”的无边黑暗就是如此残酷，生活就是如此苛刻，仍然无比强大的吞噬着年轻人的青春，生命和爱情。</p>
<p>看《红楼梦》，看历史，总要了解时代的背景。如果不了解，看得再多也“比我们看黄巢吃人更隔膜”，甚至陷入闭着眼睛指责尤二姐甘当第三者，或指责胡适和周 豫才人品的黑洞里。这便不可能是现实主义，而是沾沾自喜地关公战秦琼。真实历史没有那么简单，《红楼梦》没有那么黑白分明——多年之后，在自己也经历了刻 骨的爱和恨，悲和喜，最终又同归于平静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正因为没那么黑白分明，所以才如此沉重——它太真实了。</p>
<p>四</p>
<p>而无论如何，贾宝玉已经被孤单地抛弃在这个强迫的婚姻里了。他所爱的，已经死去。他不爱的，则终生捆绑。这是他最不能接受，却偏偏要他接受的金玉良缘。</p>
<p>他并没有自杀殉情。这不仅仅是因为男女主角都死去后小说会变得难以为继，也因为宝玉的人格特点，不是一个能够去自杀殉情的人。梁山伯与祝英台，焦仲卿与刘 兰芝，双双自杀悲剧，已经够多了。自杀殉情或可以成全一个爱情悲剧，但120回《红楼梦》却是一个层层深入，层层拓展的五重悲剧：爱情的悲剧，女性的悲 剧，青春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人生的悲剧。爱情悲剧只是最感性最明显的一个层面。而其他更深层次的悲剧，比如青春的悲剧，如果每个美好的灵魂都能够死于青 春，便无谓青春的悲剧了。谈到这里，也不得不提及《红楼梦》作者执拗坚持的“未嫁而逝情结”，或曰“质本洁来还洁去”情结。从最显的晴雯黛玉，到最隐的慧 娘茗玉，无不如是。他让自己最疼惜最爱怜的生命得到美丽的夭亡——限于篇幅就不展开了。我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在各个时期都不崇尚自杀，作者也明白，自杀不能 解决问题。而对于一个时时在麻木自己，却仍然逃避不了最终的清醒的灵魂，因麻醉而无可奈何地活，最终却发现，这比死，更难。</p>
<p>他也没有离婚。在那个年代，不存在平等的“离婚”，一个男人要摆脱自己的妻子，只有“休妻”。而大家也明白，休妻权在贾府那样的家庭结构中，实际掌握在婆 婆王夫人手上，宝玉是无法做主的（休妻权名义上是丈夫的。但是陆游和唐婉，焦仲卿和刘兰芝，诸如此类的悲剧一再提醒我们，现实中婆婆往往掌握着休妻的决定 权。）而宝玉即使有权做主，也不可能忍心休妻。在封建社会里，妇女一旦被休，无论自己有无过错，都会被视为极大的耻辱和罪孽，为全社会所践踏，甚至是无颜 再活下去的。刘兰芝毫无过错被休回家，尚且“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而那还是风化约束较少，妇女再嫁不受歧视，不必缠足，可以出门游玩，不必三从四 德，不必作贞节烈妇的，相对开明的汉代。而明清两代，礼教之毒害酷烈，压迫之严苛残酷，登峰造极。如果宝玉不想让宝钗终生蒙受耻辱，甚至被逼上绝路，他就 只能维持这个婚姻。</p>
<p>而他又能怪谁呢？老祖宗，母亲，一心只是为他好，也为了林妹妹的名声着想，在她们看来，给两个玉儿每人一门好亲事，这没有错啊。就像鲁老太太，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让豫才迎娶安姑，难道她错了？袭人更无辜了。她早知道宝玉的心，为了宝玉和黛玉的名声，她没有向谁说过一言半句（有人说她向王夫人说“只有灯知 道”的话是在暗示宝黛私情，我看她虽然绝对排斥自由恋爱，但并没有告密的意思，说的都是大道理。）只是事到临头，真的让宝玉知道娶宝姐姐，岂不是把两个玉 儿的命都要了，连累上宝钗，害了三个人吗？她只好赶来向主人和盘托出，甚至也有盼望主人回心转意的意思。可惜老祖宗和王夫人等都知道，早已肺病末期的黛 玉，承担不了在急切中为贾家传下血脉的重担。凤姐从私心来论，多次小产落得病根，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探春理家时露出马脚，抄检<span>大观园</span>的时候就已经不能支撑。这个家也需要宝钗<span>帮忙</span>料 理。更何况比起黛玉来，宝钗才是王家的嫡系，也并不是会和自己逞强争胜的人。不过无论私心支持谁，她都没资格在这门亲事上发言。事到临头，老祖宗不过让她 出个主意。为了病危的宝玉不至于受到刺激疯癫致死，这调包计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怪来怪去，谁都没有错。只是宝黛二人的心，被所有的人忽略了。</p>
<p>甚至设想一下，宝玉如果不碰宝钗一指头，遁入空门，是否就好？被迫守寡的宝钗（按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她的身份地位，不可能再嫁）身处那一群乌眼鸡中，连子 息都没有，就算再有心计有本事，在不成材的庶子贾环当家之后（按宗法家长制“无嫡立庶”的规则，120回红楼梦最后还真应了贾赦中秋节说的话：这份家私还 少不了贾环得呢），几十年的生活，指望什么？——想到这里，我又一次隐约看到了安姑那孤凄无望的背影。孩子，至少还是支撑后半生的希望。</p>
<p>再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调包计，林黛玉病逝后的漫长日子里，宝玉有没有可能自愿和宝钗结婚？不能说没有。也许很多个日子以后，他会选择不再为故去的爱人孤守 一世，像苏子瞻和王闰之，像纳兰容若和卢氏雨蝉，也是不离不弃的恩爱夫妻。但是现在，却成了他没能为故去的爱人孤守一世。永远没能。于是，他无法心安理 得。他爱的，辜负了，不爱的，也辜负了。</p>
<p>性格软弱，麻醉逃避。现实情况，无从出逃。不能休妻，无法摆脱。宝玉和宝钗在被抛入这场金玉良缘起，就注定了不可能全身而退。宝玉何尝不想要摆脱，可每一 条路上，都是撕心裂肺的伤害——对自己，对无辜善良的宝姐姐，还有老祖宗这样为他本人也为家族操碎了心的亲人。那么，就继续麻木地忍受吧。虽然，他的内 心，始终不得安宁。</p>
<p>五</p>
<p>重新审视那句“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移到宝钗身上”，发现这不过是表语。《红楼梦》中概括性评价的语言，多是表语。比如说贾政“品格端方，风声清肃”； 王夫人“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实际上贾政夫妇是什么东西大家都清楚。还有薛宝钗“寡言罕语，自云守拙”等等，但是看看宝 姑娘理家时结社时甚至替惜春写画画材料单子时……她什么时候寡言罕语了！如果真的能完全移到宝钗身上，心意也平，便不用痴问紫鹃，不用夜临潇湘馆，更不必 出家了。</p>
<p>最后是那句“如鱼得水，二五之精，妙和而凝”的夫妻之实。对这个问题，向来分歧绝大。有人读120回《红楼梦》，说宝玉在黛玉死后毅然出家，（比如王文娟 版的红楼梦）；有人读120回《红楼梦》，却说宝玉在黛玉死后和宝钗好得蜜里调油。同样，探佚派中，有人以《终身误》中“举案齐眉”一语为证据，说宝玉对 宝钗只有礼仪，而绝没有爱情，更没有发生关系。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同样有人以“举案齐眉”一语为证据，说二人日子定然和美恩爱，“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 妨”，因此宝玉在黛玉死后，马上顺理成章地娶了宝钗，也从没想过反抗。由是观之，《终身误》的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恰恰暴露了“常情之所怪”：读者最不能 接受的，便是真实。</p>
<p>不知不觉，宝钗带着一如既往的贤惠善良，一如既往的温柔端庄，一如既往的理解和关怀，润物无声地默默陪伴宝玉走过了几百个日子。人都有脆弱的一面，更何况 贾宝玉这样只贬谤名教而从来不反抗现实的人。哪怕从前发生过的再怎样刻骨铭心的事情，也无法使一个人完全拒绝之后的人生。永生永世的爱恋，总是那么遥远沉 重。无限的轮回之中，生命变得虚无缥缈。终于，宝玉和宝钗局促而刻板的婚姻生活当中，居然出现了短暂的乐趣。——我终于不再无法接受。</p>
<p>然而最终，他还是出家了。和宝钗有了夫妻之实，却又出家，实在像煞自相矛盾。不矛盾，便不是贾宝玉了。周豫才和胡适之的人生选择何尝不矛盾。然而真实。因 为宝玉，即使与堪称完美的妻子到了这一步，也终究无法忘记过去，无法如他父亲那样，作一个全旧的男人。如果真能全旧，面对木石前盟，他可以以“不得已”太 轻松地开脱自己；面对金玉良缘，他同样可以像某些“学者”探究出的那样，“男子再娶天经地义”，毫无愧色地与新欢经营新一轮幸福。全旧的男人，“恕道”永 远只归自己，永远都可以像把玩林四娘的死那样心安理得。（最后旧式男人宝玉也可能出走——一些专家就说，宝玉本身就是黛玉死后娶不到黛玉而马上娶了宝钗 的。后来，他又在抄家赤贫，沦为乞丐的境遇下“看破红尘”，将自己当年主动迎娶的宝钗抛弃在饥寒交迫里，去当和尚。当然在我看来，那只是旧式男人常见的， 不负责任的孱头行为。）更可悲的是，他也无法全新。岂止他不能全新，胡适之，郁达夫，周豫才，甚至陈仲甫，哪个摆脱了这无爱的枷锁？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 徨。</p>
<p>我又想起先生的话：人生最大的悲哀，是梦醒之后，无路可走。是啊，“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而惶惶然走在“败亡的逃路”上的先生，却说自己是一个“苟活者”。我想，他是真诚的，也并不怯懦。</p>
<p>红楼梦作者的可恶在于，他偏要写出这令人无法接受的真实。用一句已经被人用滥，但用在此十分贴切的话来评价贾宝玉与胡适之周豫才的婚姻爱情选择：这是时代的局限。而贾宝玉更艰难，因为他毕竟，早了一百多年。</p>
<p>六</p>
<p><strong>我知道，这是我为１２０回贾宝玉的夫妻之实找到的理由。但是，作者自己，却不给自己找任何理由。“按但按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 讥惮。独于自身，深所忏悔。”这是先生的另一句红评。宝玉和宝钗的夫妻之实，的确万难接受，也的确“损害了宝玉的形象”。就像胡适之于韦莲斯，周豫才之于 安姑，都是光辉璀璨的巨星上的阴影，都是伟大灵魂的另一面。而这些伟大的灵魂，因为真诚，所以忏悔。《红楼梦》的作者并没有为自己的化身贾宝玉开脱，也没 有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这是贾宝玉在向所有人承认，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两个如此美好的灵魂，我都辜负了，我配不上她们。这是最沉痛的忏悔，这是不把恕 道归于自己，决不原谅自己的人的忏悔。忏悔，并不是空洞地念叨着“我有罪”，而是将自己真实的罪孽，展现给所有人。这是作者永沉一生的自责。</strong></p>
<p>中华民族，从古至今一直最善于遗忘，最缺乏忏悔。再比照仍然健在而风光的无数当年的造反派，他们一面携史自重，嘲笑年轻一代对历史如何无知，一面又对自己 在文。革等历次运动中作恶多端丧尽天良的过去矢口否认彻底隐瞒。我想，即使放到今天，也没有几个人能说，我的忏悔比贾宝玉更真诚。</p>
<p>我也终于明白了，《狂人日记》的倒数第二节为什么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 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如果它只是为了“强烈地批判、揭露、谴责吃人的封建礼教，抨击万恶的旧制度，发出‘将来是容不得人吃人的世界的’的呐喊”， 那这一段，就多余了。甚至“破坏形象”了。</p>
<p>不，这不多余。这也是忏悔。“我”发现这是个人吃人的世界，而“我”自己却居然也在无知无觉中吃下了自己五岁的妹妹的肉！“我”也是有罪的。在“我控诉”达到顶点时，“我”猛地跪了下来：“我忏悔”。——因为我也吃了人！</p>
<p>在这几千年来人吃人的宴席上，既是本心无恶，“我”也已经不知不觉地吃了人，吃下了更弱者和无辜的人。觉醒者，也不是无辜的：“我也吃了人”！</p>
<p>“没吃过人肉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p>
<p>“我也吃了人。”——这是一个清醒而孤独的灵魂，在每个人都麻木地心安理得的世界里，永沉一生的自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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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不反封建，它只是扬道贬儒而已(筏柯游、道可道作)</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yangdaobianru.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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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7 Jan 2010 13:19:11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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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红楼梦不反封建，它只是扬道贬儒而已</p>
<p>向詹光兄问好。去年弟在这个论坛发过一二文章，与兄有过几次讨论，兄尚记否？这一年来忙于生计 ，没有再碰红楼梦的话题。今日偶尔上红楼苑一游，见兄开了一版，也来凑凑热闹。</p>
<p></p>
<p>红楼梦120回全书一体，出自同一个作者曹雪芹。这个事实从1791年至1921年一百三十年间都没有大的疑问。在程高的序中直言不讳地说出后四十回的来之不易和残破不全，他们做了大量的整理工作。直到1921年五月,上海亚东图书馆以1791年程高本为底本,分段标点排印了“亚东本”,才加上了高鹗，署名为曹雪芹高鹗著。据说标点是胡适的贡献，那么，我们要感谢他。同时高鹗在地下之灵有知，也会为之惊喜，感谢130年后的胡适把他这个编辑捧成了作者。好的地方是要肯定的，没有标点的文章是很难读的。给古文加标点叫做“断”，没有深厚的古文基础，是很不容易断的。胡适断的亚东版是为了新一代青年人读懂红楼梦所做的大贡献。但是同时，他也把后四十回给断了，“腰斩”红楼梦。而这一断的理论基础，或曰政治目的，就是说红楼梦是反封建的小说，前80回反的很厉害，后40回反的不够，所以，是不同的作者云云。</p>
<p>这里有一个历史背景我们要认识到的。1921年7月1日中国GCD成立。在这之前两年，1919年5 月4日爆发了中国历 史上第一次反帝反封建的大运动。红楼梦就是在那个背景下为新青年们捧作反封建的代表作。也没有征求过曹雪芹和贾宝玉的意见如何，陈独秀胡适之们就给红楼梦 小说定了性，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于是就去造反，就去斗争，就去革命；凡八十多年。八十年，四代人。胡适同时代的学者们的第四代孙们今天已经是博士教授了， 所以，红楼梦的“反封建”就成了古已有之，从来就是反封建的，不能改的了。 什么是封建？又何为反封建？ 封建这个名词用得很广，亦用了极烂。小的时候，如果女同学骂我说“你封建”，意思是说我不和女生说话。旧社会，父母给找了个媳妇，就是封建；自己大街上拉 一个来睡就是反封建。信上帝拜佛是封建迷信，读古书读24史是封建脑瓜子。把龙门石窟的大佛像头砍下来卖到国外去是反封建，红卫兵抄家烧书打老师是反封 建。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那么，红楼梦是哪一门子反封建的典型呢？</p>
<p>根据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在人类社会里曾经有过那么一个阶段，叫做“封建社会”。他指的是欧洲的罗马帝国解体后的分封制时代。中国的唯物主义学者们 也研究出来，中国也有过封建时代，即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的封建制度被秦始皇消灭了，秦汉以后直至民国之前的两千多年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或者叫“帝制”。封建制早已不存在。帝制用了一个理论基础，即孔子学说的儒学纲纪作为皇帝统治天下的理论根据。汉武帝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 术”， 把儒家的伦理思想作为帝制的理论基础。儒家的伦理思想一直为历朝历代所推崇,并不局限于封建时代和帝制时代。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就具有儒家的思想，看过奥 运开幕式的中外人士都知道的。五四时期的革命者们把这个生于封建时代的孔子的儒家思想叫做“封建思想”，“封建礼教”。遵照这个礼教办事的，就是“封建卫 道者”；不喜欢父母包办的，就是“反封建”。郭沫若，鲁迅等等新文人都是这样。所以，贾宝玉也是反封建的知己。 其实，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封建社会的论述是很科学的，不容文人们曲解的。我不在这里去谈历史和政治定义，只想指出，在研究红楼梦这个严肃的课题下， 文人们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封建”的科学定义之前就简单的把红楼梦定义为反封建，而且反得还不够，必须男的变成乞丐，女的都去做妓女才反的彻底才过瘾，这 是非常不严肃的，非常肤浅的去理解生活在乾隆年间的作者和他的小说。封建社会是相对于民主社会而言的。也就是说，这个概念是有了民主共和的思想以后，人们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不反封建，它只是扬道贬儒而已</p>
<p>向詹光兄问好。去年弟在这个论坛发过一二文章，与兄有过几次讨论，兄尚记否？这一年来忙于生计 ，没有再碰红楼梦的话题。今日偶尔上红楼苑一游，见兄开了一版，也来凑凑热闹。</p>
<p><span id="more-131"></span></p>
<p>红楼梦120回全书一体，出自同一个<span>作者</span>曹雪芹。这个事实从1791年至1921年一百三十年间都没有大的疑问。在程高的序中直言不讳地说出<span>后四十回</span>的来之不易和残破不全，他们做了大量的整理工作。直到1921年五月,上海亚东图书馆以1791年程高本为底本,分段标点排印了“亚东本”,才加上了高鹗，署名为曹雪芹高鹗著。据说标点是<span>胡适</span>的贡献，那么，我们要感谢他。同时高鹗在地下之灵有知，也会为之惊喜，感谢130年后的<span>胡适</span>把他这个编辑捧成了<span>作者</span>。好的地方是要肯定的，没有标点的文章是很难读的。给古文加标点叫做“断”，没有深厚的古文基础，是很不容易断的。<span>胡适</span>断的亚东版是为了新一代青年人读懂红楼梦所做的大贡献。但是同时，他也把<span>后四十回</span>给断了，“腰斩”红楼梦。而这一断的理论基础，或曰政治目的，就是说红楼梦是反封建的小说，前80回反的很厉害，后40回反的不够，所以，是不同的<span>作者</span>云云。</p>
<p>这里有一个历史背景我们要认识到的。1921年7月1日<span>中国</span>GCD成立。在这之前两年，1919年5 月4日爆发了<span>中国</span>历 史上第一次反帝反封建的大运动。红楼梦就是在那个背景下为新青年们捧作反封建的代表作。也没有征求过曹雪芹和贾宝玉的意见如何，陈独秀胡适之们就给红楼梦 小说定了性，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于是就去造反，就去斗争，就去革命；凡八十多年。八十年，四代人。胡适同时代的学者们的第四代孙们今天已经是博士教授了， 所以，红楼梦的“反封建”就成了古已有之，从来就是反封建的，不能改的了。 什么是封建？又何为反封建？ 封建这个名词用得很广，亦用了极烂。小的时候，如果女同学骂我说“你封建”，意思是说我不和女生说话。旧社会，父母给找了个媳妇，就是封建；自己大街上拉 一个来睡就是反封建。信上帝拜佛是封建迷信，读古书读24史是封建脑瓜子。把龙门石窟的大佛像头砍下来卖到国外去是反封建，红卫兵抄家烧书打老师是反封 建。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那么，红楼梦是哪一门子反封建的典型呢？</p>
<p>根据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在人类社会里曾经有过那么一个阶段，叫做“封建社会”。他指的是欧洲的罗马帝国解体后的分封制时代。中国的唯物主义学者们 也研究出来，中国也有过封建时代，即周天子分封诸侯的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的封建制度被秦始皇消灭了，秦汉以后直至民国之前的两千多年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或者叫“帝制”。封建制早已不存在。帝制用了一个理论基础，即孔子学说的儒学纲纪作为皇帝统治天下的理论根据。汉武帝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 术”， 把儒家的伦理思想作为帝制的理论基础。儒家的伦理思想一直为历朝历代所推崇,并不局限于封建时代和帝制时代。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就具有儒家的思想，看过奥 运开幕式的中外人士都知道的。五四时期的革命者们把这个生于封建时代的孔子的儒家思想叫做“封建思想”，“封建礼教”。遵照这个礼教办事的，就是“封建卫 道者”；不喜欢父母包办的，就是“反封建”。郭沫若，鲁迅等等新文人都是这样。所以，贾宝玉也是反封建的知己。 其实，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封建社会的论述是很科学的，不容文人们曲解的。我不在这里去谈历史和政治定义，只想指出，在研究红楼梦这个严肃的课题下， 文人们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封建”的科学定义之前就简单的把红楼梦定义为反封建，而且反得还不够，必须男的变成乞丐，女的都去做妓女才反的彻底才过瘾，这 是非常不严肃的，非常肤浅的去理解生活在乾隆年间的作者和他的小说。封建社会是相对于民主社会而言的。也就是说，这个概念是有了民主共和的思想以后，人们 才开始采用的。绝对不会出现在清朝乾隆年间。曹雪芹没有这样的觉悟。他还没来得及学习马克思主义，就四十英年早逝了，叹叹！</p>
<p>这几年，我国文人学者们对于道家的学说有了更进一步的研究和理解，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崇尚老庄<span>哲学</span>，推崇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根据目前大家对于道家思想的研究成果，我想说的是，曹雪芹的创作思想是道家的思想，扬道贬儒是有的，反封建是没有的。这也是我去年发表了《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span>高潮</span>》以后又想通了的一个问题。顺着这个思路，我接下来想利用一些<span>时间</span>来探讨一下“红楼梦扬道贬儒的道家思想”。 [待续]</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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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谁写的？</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who-wrote-hlm.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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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8 Jul 2009 07:17:15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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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p>
<p>很 多《红楼梦》小说爱好者（这个词太旧了，应该叫“红粉丝”）知道小说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如果知道得多一点，会知道这后四十回写得不太好，不但文笔不 如前面，而且人物与前面完全不同，好似电视剧的一二部之间主演突然换了一样；再知道多一点的，会愤恨高鹗和程伟元篡改前面作者曹雪芹的本意，误导了《红楼 梦》读者很多很多年，直到胡适发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一个人写的，一切才拨乱反正，红迷们也幡然醒悟，痛骂程高不是人。</p>
<p> </p>
<p>这段故事我开始是相信的，对后四十回不屑一顾，也叹息为什么故事不全。但是，我后来开始对这一说开始怀疑——我没觉得后四十回差到狗屎一堆的程度；相反，我认为里面的精彩之处丝毫不逊色于前面的八十回——我感觉，除了前面八十回的作者，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得出后面的四十回。</p>
<p>目前在大陆以外，以及建国以前的几百年里面，《红楼梦》小说的最流行本都是程伟元和高鹗的甲本和乙本，期间的各大文豪、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很少质疑过这本小说的完整性。</p>
<p>时间到了现代，突然一个叫胡适的人断定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和高鹗伪造的，红迷世界开始了“拨乱反正”——就好像基督徒突然知道了自己读了几百年的圣经 是伪造的，知道了原来真本一直是某种手抄本。经过这场“反正”运动，“高鹗狗尾续貂”说在中国大陆成了教科书的标准答案——现在，在中国大陆的红迷界，不 骂高鹗、程伟元的情况比较少见。</p>
<p>现在，红迷里面出来一个人物，正在“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要拆所有红学名人的台子。他称《红楼梦》小说的“真本”就是通行了数百年的程甲本，来历 不明的脂砚斋各个手抄版本都是拙劣的伪造。这样一来，所有建立在各个手抄本之间差异的人生、感悟、思考、得意、文章、论断、论文、出版物、学术、机构、组 织和相关的那些人原本就没有存在的根基了——别人尚可，那些靠吃《红楼梦》小说的那一票人岂能善罢甘休，自己的半生、一生都是一个“笑话”，甚至饭碗不保 了——怎么可以？</p>
<p>陈林从2006年开始挑战“红界”的既得利益集团，难度可想而知——被红界各大论坛强力封锁，而双方的语言攻守也不再克制。这场战斗，谁胜谁败，我将拭目以待。</p>
<p>以下是陈林的一些主要看法：</p>
<p>陶洙伪造“脂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a title="Permanent Link to 红楼梦谁写的？" rel="bookmark"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301.html"> </a></h2>
<p><span id="more-297"></span></p>
<p>很 多《红楼梦》小说爱好者（这个词太旧了，应该叫“红粉丝”）知道小说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如果知道得多一点，会知道这后四十回写得不太好，不但文笔不 如前面，而且人物与前面完全不同，好似电视剧的一二部之间主演突然换了一样；再知道多一点的，会愤恨高鹗和程伟元篡改前面作者曹雪芹的本意，误导了《红楼 梦》读者很多很多年，直到胡适发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一个人写的，一切才拨乱反正，红迷们也幡然醒悟，痛骂程高不是人。</p>
<p><span> </span></p>
<p>这段故事我开始是相信的，对后四十回不屑一顾，也叹息为什么故事不全。但是，我后来开始对这一说开始怀疑——我没觉得后四十回差到狗屎一堆的程度；相反，我认为里面的精彩之处丝毫不逊色于前面的八十回——我感觉，除了前面八十回的作者，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得出后面的四十回。</p>
<p>目前在大陆以外，以及建国以前的几百年里面，《红楼梦》小说的最流行本都是程伟元和高鹗的甲本和乙本，期间的各大文豪、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很少质疑过这本小说的完整性。</p>
<p>时间到了现代，突然一个叫胡适的人断定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和高鹗伪造的，红迷世界开始了“拨乱反正”——就好像基督徒突然知道了自己读了几百年的圣经 是伪造的，知道了原来真本一直是某种手抄本。经过这场“反正”运动，“高鹗狗尾续貂”说在中国大陆成了教科书的标准答案——现在，在中国大陆的红迷界，不 骂高鹗、程伟元的情况比较少见。</p>
<p>现在，红迷里面出来一个人物，正在“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要拆所有红学名人的台子。他称《红楼梦》小说的“真本”就是通行了数百年的程甲本，来历 不明的脂砚斋各个手抄版本都是拙劣的伪造。这样一来，所有建立在各个手抄本之间差异的人生、感悟、思考、得意、文章、论断、论文、出版物、学术、机构、组 织和相关的那些人原本就没有存在的根基了——别人尚可，那些靠吃《红楼梦》小说的那一票人岂能善罢甘休，自己的半生、一生都是一个“笑话”，甚至饭碗不保 了——怎么可以？</p>
<p>陈林从2006年开始挑战“红界”的既得利益集团，难度可想而知——被红界各大论坛强力封锁，而双方的语言攻守也不再克制。这场战斗，谁胜谁败，我将拭目以待。</p>
<p>以下是陈林的一些主要看法：</p>
<p><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0a2g8.html">陶洙伪造“脂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a> <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0a1x0.html">百年红学造假第一大案</a> <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c115101008vq4.html">程甲本才是真本《红楼梦》</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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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再聊聊红楼梦——是“恐领了赐去不恭”，还是“恐迟去不恭”？</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on-houloumeng-agai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on-houloumeng-agai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6 Jun 2009 07:15:50 +0000</pubDate>
		<dc:creator>活龙</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295</guid>
		<description><![CDATA[<p>虽然好久没怎么好好看看我买的那些《红楼梦》小说了，但是三个月来我的中文博客第一篇“大作”还是以这个为主题讲一些“扫盲级”的《红楼梦》问题。</p>
<p></p>
<p> </p>
<p>凡是喜欢看看《红楼梦》小说的人都认为或者知道有这一说，即小说头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写得很好，而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而且写得不大好。</p>
<p>但是，实际上还要更复杂一点，而且都是悬案。但我试着总结一下：主要分两个版本，一个是程伟元和高鹗1791年木活字印刷出版的“程甲本”（120 回），第二年又印行了“程乙本”（120回），两个统称“程高本”、“通行本”；另一个是印刷版出版之前和之后在民间流传的各种手抄本，因为上面有自称 “脂砚斋”等人的批语，又被称为“脂本”（因为是手抄本，回数不等，有的就有几回，有的几十回），比如“庚辰本”。</p>
<p>“故事”到这里还没完。那书店里摆出来卖的，我们家里摆着的又都是啥版本呢？</p>
<p>答案还是挺复杂的。我知道的大概有这样几种：除了故事完整的程甲本和程乙本，还有各个抄本比来比去（或许还比了程高本）所得的脂本，但这种故事不全的版本一般书名都是《石头记》，不像程高本那样叫《红楼梦》。说到这里，故事差不多讲完了吧。实在不好意思，后面还有——</p>
<p>有人觉得程高本不好，可又想出版一个普罗大众想看的“完璧”《红楼梦》，于是就用脂本的头八十回或者多少回当头，用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当尾，组合成一个“嫁接”版的。比如，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冯其庸主持编辑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一个版本。</p>
<p>现在一般好一点的小说《红楼梦》在书的开头会告诉你它是根据哪个“本”校对而来的。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区分一下你读的红楼梦到底是“脂本”还是“程高本”（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分析一下下面这两句各自的逻辑，看哪个更好）：</p>
<p>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p>
<p>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p>
<p>故当此茅椽蓬牖，绳床瓦灶，未足妨我襟怀；况对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p>
<p>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p>
<p>我还发现这两个版本之间一个有趣的差异。我头几遍读的都是“脂本”，开头讲林黛玉到姥姥家，先去大舅家，然后又想到二舅家那一段，而大舅妈很想留黛玉吃饭，黛玉不肯。据“脂本”：</p>
<p>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邢夫人听说，笑道：“这倒是了。”</p>
<p>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p>
<p>看到这里我每次都想得满头是包。古代有这个规矩吗？二舅妈是舅妈，大舅妈就不是舅妈了？可以在二舅妈家吃晚饭，就不能在大舅妈家吃晚饭吗？林黛玉初次见面就这么不给大舅妈面子呀？</p>
<p>按我的想法，林黛玉和舅舅家是很亲的亲戚了，大舅妈想留林黛玉吃个晚饭，是人之常情，留下吃就是了，对二舅家有什么“不恭”的？难道就因为林黛玉在大舅家吃了在贾家的第一顿饭就给二舅家“没脸”了？</p>
<p>我觉得，即使吃了，二舅他们也不会挑什么理的。就比如，假如我有一个姐妹，她的女儿先到的我家，我留外甥女吃饭了，咋地？我弟弟会对她有啥意见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到谁家就在谁家吃！不能先领了“赐饭”再去下一个亲戚家算是什么道理啊？还什么“这倒是了”！</p>
<p>咳，谁知道呢，古代也许就这个样子，没有道理可讲。</p>
<p>我就这么一直纳闷着。直到前几天我再看程甲本时发现：</p>
<p>邢夫人苦留吃过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迟去不恭，异日再领，望舅母容谅。”邢夫人道：“这也罢了。”</p>
<p>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p>
<p>说害怕吃饭时间太长，去二舅家太晚了，不太好，这倒是讲得通的。就这两句，同志们可以仔细对比一下有多少不同：一个说是留吃晚饭，一个根本没提是什 么饭；一个说黛玉怕二舅不高兴所以不愿在大舅家吃饭，大舅母还觉得讲的在理，一个说不在俺家吃那就算了；一个大舅妈笑了，一个可能没笑。如此种种。</p>
<p>这些版本谁先谁后，谁抄的谁，官司打不清楚。“红学界”的各大门派有了以上那么多版本提供“弹药”的情况下，彼此攻防都十分激烈，造就了一个十分 “繁荣”的市场。前段时间的新版《红楼梦》电视剧选秀和现在的电视剧拍摄所产生的种种娱乐新闻还只是曝光度最高的一个方面。研究《红楼梦》小说种种问题和 方面的出版物每年不知道要重印和新出版多少书。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市场，我也为这个市场的繁荣做出了一点贡献。</p>
<p>我看这部小说，主要以欣赏它的故事为主，并且简单地琢磨下哪个版本或者部分更好一点。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读着它顿悟一下，唏嘘一下，思考一下。</p>
<p>我觉得程甲本更好一点，目前看的是这个版本。原来“嫁接版”的看了很多次，最初看的可能是程甲本（书在东北老家），在哈尔滨时看的是程乙本，后来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虽然好久没怎么好好看看我买的那些《红楼梦》小说了，但是三个月来我的中文博客第一篇“大作”还是以这个为主题讲一些“扫盲级”的《红楼梦》问题。</p>
<p><span id="more-295"></span></p>
<p><span> </span></p>
<p>凡是喜欢看看《红楼梦》小说的人都认为或者知道有这一说，即小说头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写得很好，而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而且写得不大好。</p>
<p>但是，实际上还要更复杂一点，而且都是悬案。但我试着总结一下：主要分两个版本，一个是程伟元和高鹗1791年木活字印刷出版的“程甲本”（120 回），第二年又印行了“程乙本”（120回），两个统称“程高本”、“通行本”；另一个是印刷版出版之前和之后在民间流传的各种手抄本，因为上面有自称 “脂砚斋”等人的批语，又被称为“脂本”（因为是手抄本，回数不等，有的就有几回，有的几十回），比如“庚辰本”。</p>
<p>“故事”到这里还没完。那书店里摆出来卖的，我们家里摆着的又都是啥版本呢？</p>
<p>答案还是挺复杂的。我知道的大概有这样几种：除了故事完整的程甲本和程乙本，还有各个抄本比来比去（或许还比了程高本）所得的脂本，但这种故事不全的版本一般书名都是《石头记》，不像程高本那样叫《红楼梦》。说到这里，故事差不多讲完了吧。实在不好意思，后面还有——</p>
<p>有人觉得程高本不好，可又想出版一个普罗大众想看的“完璧”《红楼梦》，于是就用脂本的头八十回或者多少回当头，用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当尾，组合成一个“嫁接”版的。比如，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冯其庸主持编辑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一个版本。</p>
<p>现在一般好一点的小说《红楼梦》在书的开头会告诉你它是根据哪个“本”校对而来的。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区分一下你读的红楼梦到底是“脂本”还是“程高本”（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分析一下下面这两句各自的逻辑，看哪个更好）：</p>
<blockquote><p>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p>
<p>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p></blockquote>
<blockquote><p>故当此茅椽蓬牖，绳床瓦灶，未足妨我襟怀；况对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p>
<p>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p></blockquote>
<p>我还发现这两个版本之间一个有趣的差异。我头几遍读的都是“脂本”，开头讲林黛玉到姥姥家，先去大舅家，然后又想到二舅家那一段，而大舅妈很想留黛玉吃饭，黛玉不肯。据“脂本”：</p>
<blockquote><p>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恐领了赐去不恭</span></strong>，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邢夫人听说，笑道：“这倒是了。”</p>
<p>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p></blockquote>
<p>看到这里我每次都想得满头是包。古代有这个规矩吗？二舅妈是舅妈，大舅妈就不是舅妈了？可以在二舅妈家吃晚饭，就不能在大舅妈家吃晚饭吗？林黛玉初次见面就这么不给大舅妈面子呀？</p>
<p>按我的想法，林黛玉和舅舅家是很亲的亲戚了，大舅妈想留林黛玉吃个晚饭，是人之常情，留下吃就是了，对二舅家有什么“不恭”的？难道就因为林黛玉在大舅家吃了在贾家的第一顿饭就给二舅家“没脸”了？</p>
<p>我觉得，即使吃了，二舅他们也不会挑什么理的。就比如，假如我有一个姐妹，她的女儿先到的我家，我留外甥女吃饭了，咋地？我弟弟会对她有啥意见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到谁家就在谁家吃！不能先领了“赐饭”再去下一个亲戚家算是什么道理啊？还什么“这倒是了”！</p>
<p>咳，谁知道呢，古代也许就这个样子，没有道理可讲。</p>
<p>我就这么一直纳闷着。直到前几天我再看程甲本时发现：</p>
<blockquote><p>邢夫人苦留吃过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迟去</span></strong>不恭，异日再领，望舅母容谅。”邢夫人道：“这也罢了。”</p>
<p>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p></blockquote>
<p>说害怕吃饭时间太长，去二舅家太晚了，不太好，这倒是讲得通的。就这两句，同志们可以仔细对比一下有多少不同：一个说是留吃晚饭，一个根本没提是什 么饭；一个说黛玉怕二舅不高兴所以不愿在大舅家吃饭，大舅母还觉得讲的在理，一个说不在俺家吃那就算了；一个大舅妈笑了，一个可能没笑。如此种种。</p>
<p>这些版本谁先谁后，谁抄的谁，官司打不清楚。“红学界”的各大门派有了以上那么多版本提供“弹药”的情况下，彼此攻防都十分激烈，造就了一个十分 “繁荣”的市场。前段时间的新版《红楼梦》电视剧选秀和现在的电视剧拍摄所产生的种种娱乐新闻还只是曝光度最高的一个方面。研究《红楼梦》小说种种问题和 方面的出版物每年不知道要重印和新出版多少书。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市场，我也为这个<a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244.html">市场的繁荣</a>做出了<a href="http://changguohua.com/archives/245.html">一点贡献</a>。</p>
<p>我看这部小说，主要以欣赏它的故事为主，并且简单地琢磨下哪个版本或者部分更好一点。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读着它顿悟一下，唏嘘一下，思考一下。</p>
<p>我觉得程甲本更好一点，目前看的是这个版本。原来“嫁接版”的看了很多次，最初看的可能是程甲本（书在东北老家），在哈尔滨时看的是程乙本，后来一 直没好好看过，等有空再好好看看程乙本的。我还觉得小说的120回是一个整体，作者应该是一个人，后面的部分也很精彩，只是小说的悲剧本质大都在后半部分 集中体现，让我不容易接受——可这就是这部小说震撼人心的一个根本所在。</p>
<p>另外，我觉得不涉及小说内容本身的“红学”文章和出版物一般都是垃圾，全都是假设之假设之假设，都没有<strong>法律意义上的证据</strong>可以证明那些疯狂的猜测是对的或者是错的。连作者到底是谁都没证据。他们先争着，我们一般书迷看书自己去感觉就行了，不听他们忽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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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红楼梦》传播前期（18世纪－20世纪初）的微微涟漪（二）</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chuanbo-qianqi-2.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chuanbo-qianqi-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8 Mar 2009 13:52:01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55</guid>
		<description><![CDATA[<p>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p>
<p></p>
<p>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p>
<p>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p>
<p>二</p>
<p>《红楼梦》最早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成为争论焦点的第一个话题，是关于钗、黛的是非优劣。邹弢《三借庐笔谈》卷十一《许伯谦》，真切地记叙他和一位好友为此发生争论，甚至“遂相龃龉，几挥老拳”的情景：</p>
<p>许伯谦茂才绍源论《红楼梦》，尊薛而抑林，谓黛玉尖酸，宝钗端重，直被作者瞒过。
夫黛玉尖酸，固也，而天真烂漫，相见以天，宝玉岂有第二人知己哉！况黛玉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盖人当历境未亨，往往形之歌咏，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圣贤且如此，况儿女乎？宝钗以争一宝玉，致矫揉其性，林以刚，我以柔；林以显，我以暗，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也。书中讥宝钗处，如丸曰“冷香”，言非热心人也；水亭扑蝶，欲下之结怨于林也；借衣金钏，欲上之疑忌于林也。此皆其大作用处。况杨国忠字，明明从自己口中说出，此皆作者弄狡狯处，不可为其所欺。况宝钗在人前，必故意装乔，若幽寂无人，如观金锁一段，则真情毕露矣。
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秋试同舟，伯谦谓余曰：“君何为泥而不化邪？”余曰：“子亦何窒而不通邪？”一笑而罢，嗣后放谈，终不及此。（《红楼梦卷》第390页）</p>
<p>许伯谦是一位“尊薛抑林”派，他对林薛二人的评价是：“黛玉尖酸，宝钗端重”；邹 则坚决反对，针锋相对地提出：第一，黛玉固然有“尖酸”的毛病，但那恰是她“天真烂漫，相见以天”本性的流露，惟其如此，方堪称得是宝玉的“第一知己”；况且黛玉的尖酸，完全是事出有因：“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连圣贤都会发愤，况儿女乎？第二，宝钗为了争一宝玉，方“致矫揉其性”，“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端重”云云，只是表面现象，完全相信不得。二人的分歧实在太大，只好以“誓不共谈《红楼》”了结。
邹弢的年代较晚，但邹、许的争论，已经清晰地划出了贯串整个红学史的“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大营垒的理论分野。
“尊薛抑林”派的较早的代表人物，是清代《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护花主人”王希廉，他在道光十二年（1832）刊《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卷首《红楼梦总评》中，以“福、寿、才、德”为品骘人物的标准，认为贾府中只有贾母一人，“可称四字兼全”（《红楼梦卷》第149页）；相形之下，“黛玉一味痴情，心地偏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宝钗却是有德有才，虽寿不可知，而福薄已见”（《红楼梦卷》第150页）。按他所定标准衡量，林黛玉是有才无德，薛宝钗则有德有才。他还说了一段评论林黛玉的话：</p>
<p>林黛玉虽是仙草降凡，但心窄情痴，以致自促其年。即返真归元，应仍为仙草，与宝玉之石头无异，才是本来面目。论其生前情欲，不应即超凡入圣，遽为上界神仙。至“潇湘妃子”，不过因其所居之馆，又善于悲哭，故借作诗社别号。且“妃子”二字，亦与闺媛不称，何必坐实其事。（《红楼梦卷》第153页）</p>
<p>与王希廉之以传统的“妇德”来品评人物不同，赵之谦的《章安杂说》，则从小说的“命意”来看待林黛玉的形象。他说：</p>
<p>《红楼梦》，众人所着眼者，一林黛玉。自有此书，自有看此书者，皆若一律，最属怪事。余于此书，窃谓其命意不过讥切一切豪贵纨袴，而尽纳天地间可裆愕之事，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笑骂皆妙。其于黛玉才貌，写到十二分，又写得此种傲骨，而偏痴死于贾宝玉，正是悲咽万分，作无可奈何之句。乃读者竟痴中生痴，赞叹不绝。试思如此佳人，独倾心一纨哑子弟，充其所至，亦复毫无所取。若认真题思，则全部《红楼梦》，第一可杀者即林黛玉。余尝持以此示读此书者，皆不为然。尝一质亥甫，亥甫仅言“似之”。前夜梦中复与一人谈此书，争久不决。余忽大悟曰：“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谈者俯首遁去，余亦醒。此乃确论也。（《红楼梦卷》第376页）</p>
<p>在他看来，贾宝玉乃一地道的纨袴子弟，根本不值得爱；才貌傲骨的林黛玉居然为之倾心，实在毫无可取。赵之谦的见解，当然得不到多数人的赞同，连同他较为亲密的亥甫，也仅以“似之”二字搪塞之。最有趣的是，他在睡梦中还与人争论不休，直到最后悟出一个道理：“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要说这是“确论”，当然还不尽然，但至少是包含了一定哲理的。
与“尊薛抑林”派相比，“尊林抑薛”派的感情就显得更为执着和热切。《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大某山民姚燮说：“贾母第一会寻乐人，亦为第一不解事人。”（《红楼梦总评》）由于他的标准与王希廉不同，对林、薛的评价自然大异其趣。他在《总评》中说：“宝钗奸险性成，不让乃母”；而在第一回回评中赞扬道：“书中林黛玉，自是可人。”姚燮并不讳言“黛玉偏浅之性”，但却说：“然一种娇痴之态，又令人可怜。”（第十七回评）
同治年间西园主人的《红楼梦论辨》，特辟《林黛玉论》一节，则从与金陵十二钗比较的角度，热情赞美林黛玉：</p>
<p>林颦卿者，外家寄食，茕茕孑身，园居潇湘馆内，花处姊妹丛中，宝钗有其艳而不能得其娇，探春有其香而不能得其清，湘云有其俊而不能得其韵，宝琴有其美而不能得其幽，可卿有其媚而不能得其秀，香菱有其逸而不能得其文，凤姐有其丽而不能得其雅：洵仙草为前身，群芳所低首者也。”（《红楼梦卷》第198页）</p>
<p>“尊林抑薛”派还不忘与“尊薛抑林”派作针锋相对的对话。道光二十二年（1842）涂瀛的《红楼梦问答》，就设问道：“宝钗似在无所讥矣，子时有微词，何也？”的确，从传统的“妇德”看，宝钗是相当完美的，那为什么还有“微词”呢？涂瀛回答道：“宝钗深心人也。人贵坦适而已，而故深之，此《春秋》所不许也。”他还用“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的强烈对比，就“宝钗与黛玉，孰谓优劣”这一尖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明确回答（《红楼梦卷》第143页）。
青山山农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红楼梦广义》，也正面批驳了对林黛玉“心窄情痴，自促其年”的指责：“黛玉聪明机警，为群芳冠，使偶宝玉，必能反凤姐所为，而大兴荣府。惟是‘性忌而情痴，气高而量褊，眼泪之淌，适以自促其天年’，此则可议焉。然而屈原被放，咏鬼以抒愁；贾傅不容，吊汨罗而见志。千古忠臣义士，皆血泪中人也，黛玉又何间然！”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忘记对宝钗的抨击： “袭人善事宝玉，宝钗善结袭人，同恶相济，以售其奸。始则携刷挥蝇，愿学水鸳之戏；继则移花接木，甘受雪雁之扶。王莽谦恭，以移汉祚；宝钗谦恭，以夺林婚。枭雄伎俩，如出一辙，宝玉厌之矣，出闱之遁，有以也夫！”（《红楼梦卷》第210-211页）
解的《小说话》则对“左袒宝钗、讥诮黛玉”的另一种理论──“宝钗虽为奸雄，然总可立身应变；黛玉纵情任性，不至身名俱裂不止”，进行坚决反驳，他说：“其言固不徒为钗、黛而发，亦疾夫世之不自图存者尔。虽然，纵黛玉之量，亦止于其一生沦落而已；纵宝钗之量，其不荼毒天下、遗害万世者几希”（《红楼梦卷》第627页）。作者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问题，认为像薛宝钗类型的人，其危害性是足以“荼毒天下、遗害万世”的。
在“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派对垒之外，还有对林、薛二人皆有微词的，其代表人物是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太平闲人张新之。他在《红楼梦读法》中说：“写黛玉处处口舌伤人，是极不善处世、极不自爱之一人，致蹈杀机而不觉；写宝钗处处以财帛笼络人，是极有城府、极圆熟之一人，究竟亦是枉了。 这两种人都作不得。 ”（《红楼梦卷》第155-156页）又说：“黛玉一身孤寄，欲得宝玉而无才以取之，一味情急，推其心，黛玉之欲杀钗，与钗之欲杀黛正相等，而愚而傲而疏，致为大众厌弃而不觉，熙凤因得乘隙以畅所欲为，夫谁尤？以身涉世者鉴之哉。”（第二十九回末评）
还有一派，对于林、薛双方皆有所恕。光绪三年（1877）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云：“写黛玉处处可怜，何忍厌其小性；写宝钗可爱，何必怪其藏奸。读书不容着己见也。”（《红楼梦卷》第176页）他从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等入手，对黛、 钗二人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p>
<p>黛玉本绛珠草，曰敏生，明其为草木之人也。草木向荣，故归荣府。初来尚在髫年，即恐被人耻笑，多心小性，业已逊薛一筹。及重赴维扬，再依大母，已有终焉之志，因生金玉之嫌。只缘自赏孤高，以致众心不属，因求全而得毁，为求近而反疏。迨夫换案已成，鸳鸯誓绝，犹自兰言解癖，谬结同心，妄忆姻缘，缠绵不语。及至惊心恶梦，不知失爱高堂，蛇影杯弓，无端绝粒，性迷求死，枉自焚诗，痴情虽断于今生，往事已贻为口实，此所谓李十负心，虽西江之水不濯也。幸而洁来洁去，终归清净之天，死于孀闺之手，一字之褒，荣于华衮，有不待自明而可共信者。此黛玉之本末也。
薛宝钗性情举动，与黛玉相反，已有不两立之势。自奇缘识锁，富贵两同，遂有儿女之私。虽务为持重，而送丸药显露情言，绣鸳鸯虽云无意。特平昔随分从时，见之者不肯播扬其短耳。投史太君之好，结王夫人之心，犹曰女子能贤，毋庸过议。至赏袭人之志量，遂与联欢；知小红之心高，因而嫁祸，其机诈可概见矣。讦黛玉之短，复联之以小惠；去黛玉之疑，必动之以婚姻，其权谋又可概见矣。苟无金玉之见存，何必避嫌而忽去？惜乎潇湘命薄，宝玉情移，设因溺爱而倾心，未知此座之谁属。然而将桃代李，当局何以为情？对此痴呆，亦复毫无生趣，不过银河一度，消受永夜青灯而已，无谓也。此宝钗之本末也。（《红楼梦卷》第181页）</p>
<p>“读书不容着己见也”，是切中这一争论的根本的。野鹤的《红楼杂著》，站在更超脱的位置，对两说作出了自己的评判：</p>
<p>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p>
<p>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p>
<p>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color: #ff9900">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br />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span></p>
<p><span id="more-55"></span></p>
<p>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p>
<p>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br />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br />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p>
<p>二</p>
<p>《红楼梦》最早引起读者的兴趣、并成为争论焦点的第一个话题，是关于钗、黛的是非优劣。邹弢《三借庐笔谈》卷十一《许伯谦》，真切地记叙他和一位好友为此发生争论，甚至“遂相龃龉，几挥老拳”的情景：</p>
<p>许伯谦茂才绍源论《红楼梦》，尊薛而抑林，谓黛玉尖酸，宝钗端重，直被作者瞒过。<br />
夫黛玉尖酸，固也，而天真烂漫，相见以天，宝玉岂有第二人知己哉！况黛玉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盖人当历境未亨，往往形之歌咏，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圣贤且如此，况儿女乎？宝钗以争一宝玉，致矫揉其性，林以刚，我以柔；林以显，我以暗，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也。书中讥宝钗处，如丸曰“冷香”，言非热心人也；水亭扑蝶，欲下之结怨于林也；借衣金钏，欲上之疑忌于林也。此皆其大作用处。况杨国忠字，明明从自己口中说出，此皆作者弄狡狯处，不可为其所欺。况宝钗在人前，必故意装乔，若幽寂无人，如观金锁一段，则真情毕露矣。<br />
己卯春，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秋试同舟，伯谦谓余曰：“君何为泥而不化邪？”余曰：“子亦何窒而不通邪？”一笑而罢，嗣后放谈，终不及此。（《红楼梦卷》第390页）</p>
<p>许伯谦是一位“尊薛抑林”派，他对林薛二人的评价是：“黛玉尖酸，宝钗端重”；邹 则坚决反对，针锋相对地提出：第一，黛玉固然有“尖酸”的毛病，但那恰是她“天真烂漫，相见以天”本性的流露，惟其如此，方堪称得是宝玉的“第一知己”；况且黛玉的尖酸，完全是事出有因：“以宝钗之奸，郁未得志，口头吐露，事或有之”，连圣贤都会发愤，况儿女乎？第二，宝钗为了争一宝玉，方“致矫揉其性”，“所谓大奸不奸，大盗不盗”，“端重”云云，只是表面现象，完全相信不得。二人的分歧实在太大，只好以“誓不共谈《红楼》”了结。<br />
邹弢的年代较晚，但邹、许的争论，已经清晰地划出了贯串整个红学史的“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大营垒的理论分野。<br />
“尊薛抑林”派的较早的代表人物，是清代《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护花主人”王希廉，他在道光十二年（1832）刊《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卷首《红楼梦总评》中，以“福、寿、才、德”为品骘人物的标准，认为贾府中只有贾母一人，“可称四字兼全”（《红楼梦卷》第149页）；相形之下，“黛玉一味痴情，心地偏窄，德固不美，只有文墨之才；宝钗却是有德有才，虽寿不可知，而福薄已见”（《红楼梦卷》第150页）。按他所定标准衡量，林黛玉是有才无德，薛宝钗则有德有才。他还说了一段评论林黛玉的话：</p>
<p>林黛玉虽是仙草降凡，但心窄情痴，以致自促其年。即返真归元，应仍为仙草，与宝玉之石头无异，才是本来面目。论其生前情欲，不应即超凡入圣，遽为上界神仙。至“潇湘妃子”，不过因其所居之馆，又善于悲哭，故借作诗社别号。且“妃子”二字，亦与闺媛不称，何必坐实其事。（《红楼梦卷》第153页）</p>
<p>与王希廉之以传统的“妇德”来品评人物不同，赵之谦的《章安杂说》，则从小说的“命意”来看待林黛玉的形象。他说：</p>
<p>《红楼梦》，众人所着眼者，一林黛玉。自有此书，自有看此书者，皆若一律，最属怪事。余于此书，窃谓其命意不过讥切一切豪贵纨袴，而尽纳天地间可裆愕之事，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笑骂皆妙。其于黛玉才貌，写到十二分，又写得此种傲骨，而偏痴死于贾宝玉，正是悲咽万分，作无可奈何之句。乃读者竟痴中生痴，赞叹不绝。试思如此佳人，独倾心一纨哑子弟，充其所至，亦复毫无所取。若认真题思，则全部《红楼梦》，第一可杀者即林黛玉。余尝持以此示读此书者，皆不为然。尝一质亥甫，亥甫仅言“似之”。前夜梦中复与一人谈此书，争久不决。余忽大悟曰：“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谈者俯首遁去，余亦醒。此乃确论也。（《红楼梦卷》第376页）</p>
<p>在他看来，贾宝玉乃一地道的纨袴子弟，根本不值得爱；才貌傲骨的林黛玉居然为之倾心，实在毫无可取。赵之谦的见解，当然得不到多数人的赞同，连同他较为亲密的亥甫，也仅以“似之”二字搪塞之。最有趣的是，他在睡梦中还与人争论不休，直到最后悟出一个道理：“人人皆贾宝玉，故人人爱林黛玉”；要说这是“确论”，当然还不尽然，但至少是包含了一定哲理的。<br />
与“尊薛抑林”派相比，“尊林抑薛”派的感情就显得更为执着和热切。《红楼梦》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大某山民姚燮说：“贾母第一会寻乐人，亦为第一不解事人。”（《红楼梦总评》）由于他的标准与王希廉不同，对林、薛的评价自然大异其趣。他在《总评》中说：“宝钗奸险性成，不让乃母”；而在第一回回评中赞扬道：“书中林黛玉，自是可人。”姚燮并不讳言“黛玉偏浅之性”，但却说：“然一种娇痴之态，又令人可怜。”（第十七回评）<br />
同治年间西园主人的《红楼梦论辨》，特辟《林黛玉论》一节，则从与金陵十二钗比较的角度，热情赞美林黛玉：</p>
<p>林颦卿者，外家寄食，茕茕孑身，园居潇湘馆内，花处姊妹丛中，宝钗有其艳而不能得其娇，探春有其香而不能得其清，湘云有其俊而不能得其韵，宝琴有其美而不能得其幽，可卿有其媚而不能得其秀，香菱有其逸而不能得其文，凤姐有其丽而不能得其雅：洵仙草为前身，群芳所低首者也。”（《红楼梦卷》第198页）</p>
<p>“尊林抑薛”派还不忘与“尊薛抑林”派作针锋相对的对话。道光二十二年（1842）涂瀛的《红楼梦问答》，就设问道：“宝钗似在无所讥矣，子时有微词，何也？”的确，从传统的“妇德”看，宝钗是相当完美的，那为什么还有“微词”呢？涂瀛回答道：“宝钗深心人也。人贵坦适而已，而故深之，此《春秋》所不许也。”他还用“宝钗善柔，黛玉善刚；宝钗用屈，黛玉用直；宝钗徇情，黛玉任性；宝钗做面子，黛玉绝尘埃；宝钗收人心，黛玉信天命”的强烈对比，就“宝钗与黛玉，孰谓优劣”这一尖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明确回答（《红楼梦卷》第143页）。<br />
青山山农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红楼梦广义》，也正面批驳了对林黛玉“心窄情痴，自促其年”的指责：“黛玉聪明机警，为群芳冠，使偶宝玉，必能反凤姐所为，而大兴荣府。惟是‘性忌而情痴，气高而量褊，眼泪之淌，适以自促其天年’，此则可议焉。然而屈原被放，咏鬼以抒愁；贾傅不容，吊汨罗而见志。千古忠臣义士，皆血泪中人也，黛玉又何间然！”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忘记对宝钗的抨击： “袭人善事宝玉，宝钗善结袭人，同恶相济，以售其奸。始则携刷挥蝇，愿学水鸳之戏；继则移花接木，甘受雪雁之扶。王莽谦恭，以移汉祚；宝钗谦恭，以夺林婚。枭雄伎俩，如出一辙，宝玉厌之矣，出闱之遁，有以也夫！”（《红楼梦卷》第210-211页）<br />
解的《小说话》则对“左袒宝钗、讥诮黛玉”的另一种理论──“宝钗虽为奸雄，然总可立身应变；黛玉纵情任性，不至身名俱裂不止”，进行坚决反驳，他说：“其言固不徒为钗、黛而发，亦疾夫世之不自图存者尔。虽然，纵黛玉之量，亦止于其一生沦落而已；纵宝钗之量，其不荼毒天下、遗害万世者几希”（《红楼梦卷》第627页）。作者站在更高的层次来看问题，认为像薛宝钗类型的人，其危害性是足以“荼毒天下、遗害万世”的。<br />
在“尊薛抑林”与“尊林抑薛”两派对垒之外，还有对林、薛二人皆有微词的，其代表人物是三大评点家之一的太平闲人张新之。他在《红楼梦读法》中说：“写黛玉处处口舌伤人，是极不善处世、极不自爱之一人，致蹈杀机而不觉；写宝钗处处以财帛笼络人，是极有城府、极圆熟之一人，究竟亦是枉了。 这两种人都作不得。 ”（《红楼梦卷》第155-156页）又说：“黛玉一身孤寄，欲得宝玉而无才以取之，一味情急，推其心，黛玉之欲杀钗，与钗之欲杀黛正相等，而愚而傲而疏，致为大众厌弃而不觉，熙凤因得乘隙以畅所欲为，夫谁尤？以身涉世者鉴之哉。”（第二十九回末评）<br />
还有一派，对于林、薛双方皆有所恕。光绪三年（1877）话石主人《红楼梦精义》云：“写黛玉处处可怜，何忍厌其小性；写宝钗可爱，何必怪其藏奸。读书不容着己见也。”（《红楼梦卷》第176页）他从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等入手，对黛、 钗二人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p>
<p>黛玉本绛珠草，曰敏生，明其为草木之人也。草木向荣，故归荣府。初来尚在髫年，即恐被人耻笑，多心小性，业已逊薛一筹。及重赴维扬，再依大母，已有终焉之志，因生金玉之嫌。只缘自赏孤高，以致众心不属，因求全而得毁，为求近而反疏。迨夫换案已成，鸳鸯誓绝，犹自兰言解癖，谬结同心，妄忆姻缘，缠绵不语。及至惊心恶梦，不知失爱高堂，蛇影杯弓，无端绝粒，性迷求死，枉自焚诗，痴情虽断于今生，往事已贻为口实，此所谓李十负心，虽西江之水不濯也。幸而洁来洁去，终归清净之天，死于孀闺之手，一字之褒，荣于华衮，有不待自明而可共信者。此黛玉之本末也。<br />
薛宝钗性情举动，与黛玉相反，已有不两立之势。自奇缘识锁，富贵两同，遂有儿女之私。虽务为持重，而送丸药显露情言，绣鸳鸯虽云无意。特平昔随分从时，见之者不肯播扬其短耳。投史太君之好，结王夫人之心，犹曰女子能贤，毋庸过议。至赏袭人之志量，遂与联欢；知小红之心高，因而嫁祸，其机诈可概见矣。讦黛玉之短，复联之以小惠；去黛玉之疑，必动之以婚姻，其权谋又可概见矣。苟无金玉之见存，何必避嫌而忽去？惜乎潇湘命薄，宝玉情移，设因溺爱而倾心，未知此座之谁属。然而将桃代李，当局何以为情？对此痴呆，亦复毫无生趣，不过银河一度，消受永夜青灯而已，无谓也。此宝钗之本末也。（《红楼梦卷》第181页）</p>
<p>“读书不容着己见也”，是切中这一争论的根本的。野鹤的《红楼杂著》，站在更超脱的位置，对两说作出了自己的评判：</p>
<p>转自: 和讯欧阳健博客.<br />
原文网址: 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30820896_d.html</p>
<p>转者短评: 欧阳先生此文详细地列举了程甲本问世以来红楼梦的传播情况, 事实详尽, 资料齐全, 值得收藏.</p>
<p>个人的读后感有两条:<br />
1. 为红楼梦痴迷的, 全是拥黛的. 自始而然, 至今不绝. 原因很简单: 唯有黛玉, 才能让人感动到这种程度.<br />
2. 读红楼梦而起黛钗优劣之争, 实在也是自古而然, 至今不息. 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争才不正常, 不自然.</p>
<p>读《红楼梦》，第一不可有意辨钗黛二人优劣。或曰：“黛玉憨媚有姿，雅谑不过结习，若宝钗则处处作伪，虽曰浑厚，便非至情，于以知黛高而钗下。”或曰：“黛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一味捻酸泼醋，更是蓬门小家行径，若宝钗则步履端详，审情入世，言色言才，均不在黛玉之下，于以知钗高而黛下。”野鹤曰：都是笑话。作是说者，便非能真读《红楼梦》者。（《红楼梦卷》第286页）</p>
<p>“作是说者，便非能真读《红楼梦》者”，以较高层次的审美眼光，对只从表面现象比较钗黛的高下优劣的简单做法，作出了否定的结论。</p>
<p><img style="border: medium none" src="image/png;base6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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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alt="" width="24" height="24"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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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含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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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Feb 2009 13:42:37 +0000</pubDate>
		<dc:creator>冯守卫</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gao.biz/?p=31</guid>
		<description><![CDATA[<p>《红楼梦》王熙凤判词中“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含义，一直是个较难解开的谜，迄今各种猜测很多，但仍尚无令人信服的解释。文献[1]中列举了11种解释。文献[2]中说：“最普遍的一种解释是：‘一从二令三人木’指的是贾琏对王熙凤三个阶段的态度, 即开始顺从, 再则使令, 后则将其休弃。或以为是王熙凤在贾府三个阶段的态度, 即初进贾家时遵守三从四德, 接着就在贾府作威作福、发号施令, 最后被丈夫休弃。”文中对多种解释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自从冷夫休”的说法。认为“一从”意为“自从”，“二令”是“冷”，“三人木”可拆为“夫休”。说王熙凤自从被“冷夫”贾琏休弃之后，便“哭向金陵事更哀”了。但似乎还是显得牵强。网上另外的说法还很多。</p>
<p></p>
<p>在众多的解释中，其实值得重视的应是文献[1]中的第（五）中解释，即：一九四七年，徐高阮在《人间世》第一卷第三期《读〈红楼梦〉杂记二则》中，提出新的看法。他说：“以我看来，‘从’就是三从四德的从，‘一从’是指熙凤闺中和初嫁守其妇道的时代。‘令’就是发号施令的令，‘ 二令’是指王熙凤执掌家政操纵一切的盛日。‘ 人木’就是休弃的休，‘ 三人木’是指凤姐时非事败致遭遣归的末路。”文献[3]中又进一步说，“‘休’乃是万事皆休的意思。与休妻没有半点关系。”</p>
<p>但是上述解释缺乏中间环节，故显得生硬，不能直接使人信服。个人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结合王熙凤性格的突出特点，她和当时一般女性的最大区别来理解，即要抓住“三从四德”来理解。“三从四德”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的主要要求和评价标准。“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然而“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王熙凤却与众不同。对她来说，“三从”中她只有或只剩下“未嫁从父”的“一从”或第一从。“既嫁从夫”的“二从”则变成了“二令”，“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而“夫死从子”的“三从”则也变成了“三人木”“三休”了，即休提了，不可能有了，因为她压根就没有儿子。从引申意义上来说，“一从”也可指王熙凤背靠冰山，只遵从贾母和王夫人之命。“二令”也可指她对贾府其余人等的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三人木”“三休”也可引申为，她即使有儿子也万事皆休了，她已经“哭向金陵事更哀”了，已经死了。已经“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死后性空灵”了。</p>
<p>这样解释，紧扣了当时社会评判妇女的主要标准，突出了王熙凤“此生才”与众不同的特点，较能自圆其说，是否更加可信和圆满一些呢？</p>
<p>参考文献
[1] 朱弦：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十一种解释[A] 邸瑞平：红楼漫拾[C]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
[2] 张亮：“一从二令三人木”小议 《红楼梦学刊》 2007年 第一辑
[3] 王俊德 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析《红楼梦》凤姐的判词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02期</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红楼梦》王熙凤判词中“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含义，一直是个较难解开的谜，迄今各种猜测很多，但仍尚无令人信服的解释。文献[1]中列举了11种解释。文献[2]中说：“最普遍的一种解释是：‘一从二令三人木’指的是贾琏对王熙凤三个阶段的态度, 即开始顺从, 再则使令, 后则将其休弃。或以为是王熙凤在贾府三个阶段的态度, 即初进贾家时遵守三从四德, 接着就在贾府作威作福、发号施令, 最后被丈夫休弃。”文中对多种解释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自从冷夫休”的说法。认为“一从”意为“自从”，“二令”是“冷”，“三人木”可拆为“夫休”。说王熙凤自从被“冷夫”贾琏休弃之后，便“哭向金陵事更哀”了。但似乎还是显得牵强。网上另外的说法还很多。</p>
<p><span id="more-31"></span></p>
<p>在众多的解释中，其实值得重视的应是文献[1]中的第（五）中解释，即：一九四七年，徐高阮在《人间世》第一卷第三期《读〈红楼梦〉杂记二则》中，提出新的看法。他说：“以我看来，‘从’就是三从四德的从，‘一从’是指熙凤闺中和初嫁守其妇道的时代。‘令’就是发号施令的令，‘ 二令’是指王熙凤执掌家政操纵一切的盛日。‘ 人木’就是休弃的休，‘ 三人木’是指凤姐时非事败致遭遣归的末路。”文献[3]中又进一步说，“‘休’乃是万事皆休的意思。与休妻没有半点关系。”</p>
<p>但是上述解释缺乏中间环节，故显得生硬，不能直接使人信服。个人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要结合王熙凤性格的突出特点，她和当时一般女性的最大区别来理解，即要抓住“三从四德”来理解。“三从四德”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的主要要求和评价标准。“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然而“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王熙凤却与众不同。对她来说，“三从”中她只有或只剩下“未嫁从父”的“一从”或第一从。“既嫁从夫”的“二从”则变成了“二令”，“琏爷倒退了一射之地”。而“夫死从子”的“三从”则也变成了“三人木”“三休”了，即休提了，不可能有了，因为她压根就没有儿子。从引申意义上来说，“一从”也可指王熙凤背靠冰山，只遵从贾母和王夫人之命。“二令”也可指她对贾府其余人等的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三人木”“三休”也可引申为，她即使有儿子也万事皆休了，她已经“哭向金陵事更哀”了，已经死了。已经“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死后性空灵”了。</p>
<p>这样解释，紧扣了当时社会评判妇女的主要标准，突出了王熙凤“此生才”与众不同的特点，较能自圆其说，是否更加可信和圆满一些呢？</p>
<p><strong>参考文献</strong><br />
[1] 朱弦：关于“一从二令三人木”的十一种解释[A] 邸瑞平：红楼漫拾[C]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br />
[2] 张亮：“一从二令三人木”小议 《红楼梦学刊》 2007年 第一辑<br />
[3] 王俊德 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析《红楼梦》凤姐的判词<br />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02期</p>
<p>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  冯守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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