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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苑 &#187; 精华好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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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红迷天地，红楼梦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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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真、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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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7 Jan 2010 03:5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笔下生花]]></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品读]]></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梦的价值]]></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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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 </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后者一意为专爱&#124;爱情，一意为博爱&#124;同情。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124;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124;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如果你不读红楼梦，如果你对文学不感兴趣，如果你不喜欢钻故纸堆，请不要走开。本文虽然是红论，但决不是故弄玄虚的清宫秘史，不是缠绵悱恻的小资感伤，更不是挟古自重的繁琐考证。在这里，请随笔者一同正视生存的现状，直面惨淡的人间。</p>
<p><span id="more-272"></span></p>
<p>现在，早已不是论红楼梦的时候了。</p>
<p align="center"><strong> </strong></p>
<p align="center">前言</p>
<p>悠悠百载，《红楼梦》在时代的风云中跌宕浮沉，就像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一忽而用来鼓吹排满革命；一忽而用来证明杜威的实用主义；一忽而催生《林黛玉日记》；一忽而用来宣传反抗封建婚姻自主；一忽而成为姓社姓资的战场，一忽而又等同于阶级斗争，“有好几十条人命”。总算松口气之后，“阶级斗争”余波未平，前后之争风云再起。前八十回抬上神坛，封脂砚斋畸笏叟为左右大护法；后四十回打入地狱，差程伟元高兰墅二小鬼陪同。至于它真正的价值、最根本的意义，也正应了鲁迅那句“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流言家见宫闱秘事”：乱哄哄，你方没唱罢来我方就接着唱，真个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怎不热闹煞人也么哥，浮生也来算算账。</p>
<p>纵观当今红学界对红楼梦核心价值的解读，也各有千秋：既有孝庄秘史、反清复明等“影射史学派”；也有曹家家史考，脂砚斋与作者关系考，作者到底是谁考（甚至据说有《曹雪芹十世祖考》这样的书面世）等“考据史学派”；当然也有以《易经》解红楼梦的“玄学派”，甚至拿红楼梦当密电码的“解梦派”……不过看他们的研究目的，基本没跳出“宫闱秘事”和“排满”的圈儿。相形之下，主要红学流派中唯一立足于文学本身的评点派略显得后继乏人了，有水平的虽不少，但暴得大名的几乎没有。——天然的东西往往只适合清炖，不适合炒作。</p>
<p>但我从未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是政治学价值和史学价值。这种一定要把文学作品拖入史学、政治学领域以博得“更高价值”和“更伟大意义”的癖好，和百年间把红楼梦拉入一种又一种“主义”的癖好形异而实同，都是对作品精神的根本性误读。</p>
<p>这正如王夫人修佛而离佛很远，贾敬修道而离道很远。常识并不是知识能堆砌得出的，相反，知识会淹没它。</p>
<p>本文分三个部分：</p>
<p>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p>
<p>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p>
<p>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p>
<p><strong>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strong></p>
<p>（一）秩序本位与爱本位</p>
<p>作为古中国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无疑是“秩序本位”的，儒家执着于建设一个合乎伦常的等级秩序，以“和”和“大同”为目标，以“仁”为核心。但这里的“仁”和“爱”相差<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不可以道里计</span></strong>。（先秦汉语的“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前者泛指对物和人的喜爱、同情、爱惜；<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后者一意为专爱|爱情，一意为博爱|同情</span></strong>。现代汉语的“爱”字在先秦汉语中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本文中“爱”字若无特别说明则取现代义）孔子也讲“仁者爱（先秦义）人”，但强调的是“爱有差等”，必须最爱父母，爱兄弟就要少一点，再次爱孩子，再次到乡邻，国人等等，一层层标准得分斤拨两。爱是维护“正常秩序”——“仁”——的工具，不具有独立的价值。而比起后代儒生来，孔子已经算是一等的仁慈宽厚，开朗开明，通脱不拘了。在儒家文化中，爱的终极价值从根源起就未得到认同，后来的地位就更不堪问。“秩序本位”的致命软肋在于将人的价值放在秩序之后。但具体制订秩序的显然也是人。落到现实中，就很可能成为制订秩序者役使他人的工具了。</p>
<p>从春秋到清，作为核心道德标准的“仁”和“义”，逐渐让位于“忠”和“孝”。这也意味着伦理道德要求从相对平等（仁和义可以也主要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逐渐蜕变为完全不平等（忠和孝都是单方面要求弱者的道德，而且不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道德的不断非人化，即残忍化。早期儒家在野，未失风骨；后来在朝，在惨遭戕害的同时当帮凶，情况就日糟一日了。若按早期核心，以“仁者爱人”为理由，总不好直接宣扬杀人；以“义”为理由，残忍离“不义”也很近。而忠、孝不同。孝本是“父慈子孝”，也是对双方的要求，但唐孝子传里已广有挖眼割肉的模范了。“忠”本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杀掉暴君也不算错。可随着君主极权的不断加强，忠很快变成了杀人利器，全不论“君”暴不暴，你就是“不得不死”。于是，立为牌坊的忠臣孝子恒河沙数，可谁见过一个“礼君”和“慈父”的模范？原因是，君父根本就不用去要求自己，更遑论学习模范。道德一旦堕落到单方面要求弱者的地步，其残忍性就会呈几何级数膨胀，最终等同于肆意践踏弱者的利器。</p>
<p>安史之乱，张巡为守城杀妻妾饷军，率百姓食全城妇孺老幼三万人，是标准的先锋模范人物。而冯道无非是在强大的契丹面前自嘲为“痴顽老子”，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就被上纲为极为可耻的“汉奸”。远在五代，普通人的生命在正统道德面前已一钱不值。</p>
<p>而到了红楼梦那个年代，“以道德为理由可以残忍——以道德为理由应该残忍——道德本身就是残忍”的演进已经完成了。“道德不重视爱——可以牺牲爱——必须毁灭爱”的锁链也已经铸就了。而普通人也从此无法找到单纯维护“爱”和单纯否定残忍的道德资源。“残忍”本身就是最大的不道德。赤裸裸的残忍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杀了人还要人心甘情愿地感恩戴德的，与“道德”不冲突甚至干脆等同于“道德”的残忍。一旦“道德”沦为残忍的辩护士，则不仅恶人会作恶，连本心善良的人也会怀着高尚的道德感充当帮凶甚至元凶，做出对他人最残忍的事，反以为自己在维护道德，在“为了你好”。</p>
<p>而在那封闭的君主官僚制社会，没有外来“一声炮响”为《红楼梦》的作者带来什么，他只能从太初混沌的“赤子之心”去寻找。</p>
<p>（二）爱人者，当大苦恼</p>
<p>他寻找到的是浑然天成的，与天真心灵相伴生的“爱”。因此他让贾宝玉天生就拥有未被“道德”戕害过的“爱”的能力。他爱一草一木，爱花，爱小鸟，爱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哪怕她是最低贱的女奴；爱朋友，哪怕他只是下九流的戏子；爱兄弟，爱亲人，爱一切可爱的人，同情一切可怜的人。哪怕是被凶恶的强者残忍地伤害了，他也不怨恨，不报复——而且不是因为麻木，不是因为不得已，而不怨恨、不报复。但他的爱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光明正大地落脚的位置。甚至，得到的只能是被爱者的不解和哄笑。《红楼梦》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宝玉的专爱——爱情，而是他的博爱——同情。爱情故事也读得多了，总觉得既然是炽烈唯一的爱情，被伤害了就等于伤了命，反抗怎样激烈，出家殉情，都不意外。但为了一个“与己无关”者，甚至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所受到的伤害而不忍，而悲痛，本能地去保护之捍卫之，这颗爱心因其远更博大而难能可贵了。</p>
<p>这也是我最不敢重读的段落是“平儿理妆”的缘故。</p>
<p>这不是惊天动地的义举，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勇救金翠莲，显然欠威武，且是小事一桩；这不是金戈铁马的征战，在慷慨就义的革命者看来也不能解决“劳动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有良心的人所作的微不足道的“缓和矛盾”的工作。在历史的长河里，这连一朵小浪花都激不起，简直什么都不算。</p>
<p>获救的金翠莲后来给待下宽和的李员外作了外宅，虽然仍是妾，好歹不受虐待，丰衣足食。恩人以为她得救了，这就是她的幸福。如果说她徘徊在旧局中，那么，新局中获救的劳动妇女变成了一群奉旨恋爱或奉旨不准恋爱，并无条件遵照“组织之命，单位之言”结婚生子的蓝蚂蚁，好歹吃得上大锅饭。“大救星”也以为她们得救了，这就是她们的幸福。</p>
<p>无数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之后，那些值得同情的弱者们的状况，究竟有了多少改善？强弱不是一成不变，一个或一群弱者变强之后，甚至可能反比原先被推翻的强者更凶残，以“正当地捍卫弱者”的名义凶残。我不反对面临强权时用暴力来自卫，但令我心惊的是被各种“正义”的名义摧残的人，永远比被以强盗的名义摧残的人多得多。如果现实真的如此残酷，那么我们是否在暴力造反之外，还应该寻找一下别的希望？否则，牺牲无数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不过是摧残者与被摧残者换了不同的人。这恰恰完全走向了“官逼民反”的初衷的反面。</p>
<p>《水浒传》是个明显的例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可见从不乏造反传统。不可否认，梁山好汉也有一些有人性的人，林冲、鲁智深、朱仝辈，的确人格光明。但梁山集团竖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干的却是剽掠和冲州撞府的买卖，和历代皇上的祖宗们差不多。就算“杀奔东京，夺了鸟位”，为的仍然不是屈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无名草民。对死在李逵板斧下的、死在武松屠刀下的老弱妇孺的生命无一丝怜惜同情，这样的“民反”究竟是反抗，还是更深层次的对加害能力的崇拜和对统治秩序的服从？一个为了“正义”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不重要的他人”残忍加害的人，你不能指望他的“正义”有多么正义。如果要反对残忍，则我们只能认定：</p>
<p>任何残忍都是残忍，都是不允许的。</p>
<p>以任何理由摧残任何人都是不允许的，哪怕用真正的大善的理由摧残真正的大恶人。</p>
<p>以任何理由忽略被摧残者受到的摧残都是不允许的，哪怕被摧残者是那样的“不重要”。</p>
<p>如果我们不这么认为，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对“纯洁的好人”的摧残才是不允许的，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避免残忍笼罩在我们自己头上，永远无法避免我们自己被摧残。因为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谁都不会永远是“纯洁的好人”（因为道德体系对“爱”的忽视和对秩序的维护催生了无数“道德困局”，比如“卖身葬母”和“杀妾饷军”，当事人怎么作都是错）。</p>
<p>（三）残忍崇拜</p>
<p>可以说，“道德主义”的另一面就是“残忍崇拜”。上节已述，本身就重秩序而轻个人的儒家伦理被御用为正统之后，逐渐扭曲恶变为“以秩序使人成为非人”的利器。</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孩子不是人，父母可以“或打，或杀，或卖”，残忍者不仅毫无愧色，反而理直气壮。“棍棒出孝子”的格言充分展现了世俗社会的成年人是怎样赤裸裸地互相鼓励，用残忍（以至于空手打不够劲，还要抡起棍棒增加伤害烈度）虐待儿童的方法为自己谋取终身性的巨大利益。什么“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非是粗糙的原生态现实讲述的最得意的一则笑话。而在整个儒家理论史上竟然找不到对这句格言强有力的批判武器。</p>
<p>没错，儒家学说没有教给过各种弱者作为“个人”反抗侵凌的方法。知识分子最大的反抗也不过是“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春秋时期尚有可能，大一统之后就无法逃命了。至于农民的反抗，妇女、儿童的反抗，连“逃命法”都没有，鉴于秩序本位，这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儒生能作的，无非是苦口婆心地奉劝统治者“仁政”而已——反正没有约束霸权的强制力量。（这当然不能怪到孔夫子头上，诸子百家都没能解决限制王权的问题。墨家完全对立，锄强扶弱，死得最惨；法家干脆帮凶，李斯身死，始皇国灭；只有道家“纵收服了，也不是这里头的货”，反苟存性命于乱世，也能闻达于诸侯——别高兴，那是少数思想觉悟不高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虚无自欺的消极遁世，于统治无大妨碍的。）</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女人不是人，只是夫家的劳动工具，丈夫的生育工具和泄欲工具。三从四德，三贞九烈，千年缠足，被这条条令人窒息的软刀子绞杀了的无数无辜的灵魂，甚至没资格在“汗青”上留下一滴真实的血泪。更别提后起之“秀”贞节伦理要求的自虐狂式的、批量化的心理变态，自然也视弱者的生命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的物品了。 “妻子每天必须整齐穿戴，在衣襟上依次序挂上剪刀、镊子、锤子、梭子，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跪在公婆面前请安，令起乃起，而后偻身侍立，不准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打嗝，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不准抬眼，非经公婆问话不准说话”（白话文大意，源自《礼记》）这样全天候的、苛刻得让正常人连半个小时都无法忍受的终身性纪律，也算是“文明”古国的“第五大发明”吧。与父母们满溢的道德感一样，男性施虐者甚至也不觉得自己在施虐了。随意殴妻，强迫女儿缠足，她们的眼泪血痕再也不能激起男人的同情心——去他妈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纳妾嫖妓，也是该当，任何女人，都不过是玩“物”，不配得到什么尊重。这种施虐特权直到今天不也有很多人羡慕吗？不是还有无数热心的道德家宣讲着“女性天生就应该怎样怎样”地讨好和驯服吗？不是还有无数男人抚摩、赞美、陶醉于“一屋一妻”的“骄傲”吗？以让他人“奴在其心”的方法损人利己，这些慑于法律尚不敢“奴在其身”的当代男人们，离“棍棒出孝子”的残忍崇拜究竟有多远呢？</p>
<p>在这样的秩序下，奴隶不是人，只是牛马不如的物品。白居易够有同情心了，在历史上绝对是个有作为的清官，照样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娥眉”，把玩腻了的年轻歌妓用绳子一穿，和老马一起拖到集市贱卖。“同是天涯沦落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恍惚之间，也不过是句顽话罢咧。汉人愤怒于蒙古人杀南人杖八十七，杀牛马杖一百；自己又把同胞看得有多高呢？！似乎只要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就“各家门，另家户”根本不必过问了。如同“女儿嫁到夫家，娘家哪里顾得？碰的不好也是没法儿”。这不是我的事，这真的不是我的事——因此，是否残忍，我也管不着。</p>
<p>当整个社会的人都学会了心安理得地对妻妾，对妓女，对儿子，对女儿，对丫鬟，对小厮施虐，总之，是对最亲近的人施虐，对身边的人施虐，对所有比自己弱小的人反反复复地施虐……这个“礼乐之邦”，还有“爱”可言吗？难道“礼乐”可以脱离于“爱”而存在吗？！女人占总人口的一半，男性儿童占百分之十五强（人均寿命短），奴仆暂无法计算——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里，总有约百分之七十的人根本就“不是人”。亲亲，尊尊又怎么可能呢？连身边的人都不爱，要怎么去爱乡邻，怎么去爱国人，怎么去爱君主呢？一个书生对身边赤裸裸的残忍都无动于衷，甚至光荣地参与制造，你要他作了官怎么去“仁政”、“爱民”呢？清官、忠臣们的“仁政爱民”又究竟能让“民”得到什么样的“爱”呢？</p>
<p>不过是各按本分作稳奴隶而已。</p>
<p>因此，红楼梦中的丫鬟们，在世俗的眼中，是三重的“不是人”，三重的“人下人”，而“戏子”蒋玉菡、芳官、龄官等，是比这些三重的“人下人”、“不是人”更低下的“下九流”的人，如“猫儿狗儿”的“不是人”。他们只配被利用，被侮辱，被损害，被抛弃，却不配被承认，被尊重，被崇仰，被怀念。</p>
<p>（四）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p>
<p>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她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p>
<p>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p>
<p>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p>
<p>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们也已经懒得计算了。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p>
<p>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p>
<p>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p>
<p>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p>
<p>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p>
<p>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p>
<p>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p>
<p>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p>
<p>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p>
<p>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p>
<p>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p>
<p>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p>
<p>有一首莫名哀婉的歌是这样开头的：</p>
<p>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p>
<p>正是：</p>
<p>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从二百年前，直到今天。</p>
<p>那么，我们仍然应该听听雪芹，讲那过去的事情。</p>
<p>（五）爱的意义</p>
<p>在古代，史学被暴力者（皇帝）创造，哲学被立言者（士大夫）创造，只有文学中才能听得到一点普通平民的声音。然而那些琐小而至高的真实爱恨，其创造者多没有名字。儒家文化从来不赞成强权，但从汉以降，就一直剥夺正常秩序下“个人”对强权的反抗能力、权利。只有造反，但造反又是群体。反抗成本极高。在正常秩序下，个人与“独夫”无协商机制，无协商动机。“民”从来作为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体”存在。独立于政权（暴力）和话语权（文化特权）的个人简直无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即无法“昭传”。不为歌者苦，但伤知音稀。</p>
<p>但曹公（也或还有程高二公）要为他们昭传。此故，在四大名著当中，只有《红楼梦》做到了让不重要的、命如草芥的奴隶，都有名字。无论是女人，孩子，还是奴仆，甚或是三重的“不是人”，“下九流”的“不是人”。因为，她们可爱，因为，她们曾经那么真实地存在过。在古典文学史上，《红楼梦》不仅塑造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出身高贵的的少女群像，而且史无前例地塑造了同样“昭如日月”的出身微贱的丫鬟群像：鸳鸯，平儿，紫鹃，晴雯，袭人……这些高贵或低贱的“不是人”，相对“太平不易之元”和“兰桂竞芳之月”，简直是毫无价值。既不是“因为漂亮招致祸患”也不是“因不漂亮具有贤淑美德”。在秩序本位的社会里，这些太次要的生命简直毫无意义。既如此，要她们干嘛呢？写作的“意义”何在呢？</p>
<p>爱，便是“意义”。她们美好可爱，仅凭此，就重于泰山。她们受侮辱受损害，没有办法保持生命的美好天真，仅凭此，就值得作者和主人公用全部生命去爱，去同情，去哀伤，去为之毅然抛弃一切世俗功名的诱惑。</p>
<p>在秩序和爱之间，贾宝玉选择了爱而漠视秩序。秩序上，丫鬟不过是仆役。宝玉却“甘为丫鬟们充役”。他也不要奴才们怕他，果然，连最底层的小奴才小丫鬟都不怕他。不为什么，因为他不觉得让别人害怕，让别人屈服有什么必要，也不觉得如何光荣。相反，对一切可爱的人，他都要去维护，去同情，去帮助。龄官画蔷，他不顾自己淋得精湿，只顾着喊龄官躲雨。平儿理妆，贵为主子的他却忙不迭地替贾琏赔不是，安慰照顾，只为了能稍稍排遣平儿的委屈。香菱换裙，他不避嫌疑，色色想的周到，为香菱揭了燃眉之急。藕官烧纸，他还根本不认识她，匆匆跑过去保护，就怕婆子把小丫鬟拉去，打骂处置。这是对一个不认识的人啊！相形之下，笔者前天扶一个乞丐婆婆过马路，就自我感觉良好地到了现在。而宝玉，却连自觉高尚的虚荣都没有。他只是急切着去保护，必须保护，保护一个弱者。屏幕前的你，如果比笔者强，或者和贾宝玉相当，请务必跟帖。因为我终于在非人间找到了一个“人”。</p>
<p>“这些人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病死了挨了打挨了骂被撵出去，都是‘本府旧例’，纯粹该当；贾宝玉无缘无故地怜惜爱护于己无关的她们，又是为什么呢？”当我们发出这个疑问的时候，已经离“大爱”太远了。践行同情，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正如反对残忍，本应是最不需要理由的。尊重人，把每个人都当做人看，本应是最正当的。但是在这个非人间，这却变成了书中人们、书外人们最无法解释的，“百思不解”的“问题”。所以，浅显的答案是，贾宝玉就喜欢泡妞；他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那为什么还要同情刘姥姥呢）；他天天在女人堆里泡变态了（一般红友虽然不是专家，但不能忽略，况且专家又好到哪里去）。深奥的答案是：诸钗分别影射明|清代政坛人物，某个丫鬟象征着什么集团，而另一个丫鬟代表着什么阶级或主义。</p>
<p>在追寻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之前，我们可不可以扪心自问：这个问题究竟是用什么逻辑提出来的呢？跟我上面提到的逻辑又究竟差了多远呢？！</p>
<p>莫失其赤子之心，莫失其赤子之心。——请不要丧失同情的能力，不要丧失爱的能力。如果，你真的已经丧失了，那请不要丧失理解他人的同情与爱的能力——那千百年前的呼唤，终究，还是落了空。</p>
<p>以爱为本位的人，却发现世间至贵至高的，是“可爱者”。人世间功名、金钱等等都是要“了”的，都是不足道的。最重要的，是可爱者美好的灵魂。他没有发现救国救民的道路，没有发现封建统治阶级必然没落的历史规律（详情参见拙作《梦碎落花十二辨——细究后四十回·如实叙写与历史规律》），更没有发现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和为万世开太平的良方。这也许是他的“历史局限”。但他终于发现，“不是人”是“人”，所有人都是人。爱是那样地重要。相比之下，扼杀爱，囚禁爱的秩序，是那样地可怕，那样地“不应该重要”。</p>
<p>笔者，则在自己成为另一种秩序的零件的时候，不得不佩服《红楼梦》作者的发现。当可爱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自杀”，或者见血地，或者不见血地，“合理地”被秩序绞杀，宝玉的眼中，就有了大迷惘和大悲伤。大厦倾覆了，青春幻灭了，美好的夭亡了，幸存的扭曲了——他无法再忍受这个非人间了。虽然那不是加诸他身的痛苦，那真的不是。但是，让他怎么去像父辈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这建筑在弱者鲜血白骨上的“幸福”呢？！最后的出走，是他的“非暴力不合作”。除了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择留下来。为了列祖列宗，皇上恩典，举人功名，荣华富贵，贤妻美妾，子孙绳绳……诱惑太多了。</p>
<p>哦，你说什么，你说你很容易地鄙视这一切？那我换个说法：十八岁之前，你不准做学习之外的任何事，十八岁之后直到死亡，你必须成为没有任何个人意见，任何梦想的，与父母老师要求完全一样的人；那么，清华文凭，一套房子，漂亮老婆，月薪20000，外企主管的位置，就属于你。而且，是在你已经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让你选择：退学，还是不退？这时候，你是否就“鄙视”不起来了呢？是否反而觉得“苦尽甘来”了呢？宝玉受到的诱惑，比你大得多（比如他可以娶一百个而天经地义。你呢）。那个非人间，究竟和现在有多远？多远?！笔者作为一个“正常秩序”中循规蹈矩的零件，只能做到：卖力不卖命，卖身不卖心。我不知道，在两百多年后，这是光荣，还是耻辱。这是进步，还是倒退。</p>
<p>面对荣华富贵，有太多的理由放纵了，但他还是坚守。</p>
<p>面对一次次死亡，有太多的理由麻木了，但他还是清醒。</p>
<p>面对自己的罪责，有太多的理由开脱了，但他还是忏悔。</p>
<p>面对举人的功名，有太多的理由继续舒舒服服地得过且过，但他还是走了。</p>
<p>因为，他没有理由。因为，他不需要理由。（2009.7.26-2009.8.８）</p>
<p><strong>二、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真</strong></p>
<p>（一）权力本位与真本位</p>
<p>有很多人把儒家思想看作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元凶和中国近现代苦难的最终责任者，未必。儒家没有创造专制制度的能耐，顶多是个专制制度挑选来的帮凶。因为大一统后，统治者驱使天下总要有个可手的家伙，所谓百家争鸣，焚书之后，其实能选的也就那么几样。法、道、纵横、阴阳、墨、杨、农之类的要么没大用（道、纵横等），要么直接和官府对抗（杨、墨等），要么已经被证明失败（法），也就是儒家文化还“有资于治道”。选择有限，董仲舒不出头也有别人出头，反正能不能手里没有家伙使。</p>
<p>雀屏中选的儒家学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哲学，而绝非古希腊诸学派的“自然哲学”。儒家学关注范畴限于政治和人际，创造的是家本位的人际伦理和等级社会的政治法则；儒家学说关注的是“人与人”，而不是“个人”，更不是“自然”或“人与自然”。它对大自然毫无求知欲，对独立的个人与独立的思想更无兴趣。当然，这种伦理和法则，在初创时期还只是学者的理想，并没有落到现实上来。实际上，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即儒家与君主官僚制社会的皇权成功结合之后，儒家的伦理和法则虽然成了现实，但以期达到的“大同”、“复古”理想也从未实现过。所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过是纸上谈兵（但很多“国学家”或者“爱国者”却总喜欢把纸上的理想当做事实，以为真的发生过呢）。但它的“秩序本位”却被统治者吸收了，在实践中变为了“权力本位”，即由汉至清的大一统超级专制。</p>
<p>因此，我们惊奇的发现，在漫长的古中国，上层建筑的一切领域——史学、文学、哲学都以政治为核心；不仅整个社会学科不分化，一切行为都以政治为终极目的。而且无论是杂技、戏剧、滑稽还是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都要以政治为终极指向才具有“意义”，才有资格被当作重要的事件记录下来。而纯粹属于自然或者出于本心，不能落实在政治上的一切艺术和科学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没有办法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让后人得知的。无论是什么文艺形式，都要找到——或者本来就拥有——一个政治上的“意义”或者“作用”，否则就无法获得起码的重视。汉赋、乐府、骈文、唐传奇、宋词等等的兴衰过程都一再说明了这一点。</p>
<p>而且，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都已经“权力本位”时，君主的专制权力就从被人审视的“事实”变成了不容质疑的“真理”；不仅不再受到是否“一夫”的质疑，反而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真话，一切逻辑，都必须为皇权让路。专制权力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什么制约。权力来到世间，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当它披上了清洁高贵的道德外衣，真相被如何扭曲，奴隶们能用什么方式思考和言说，也就可想而知了。</p>
<p>“权力本位”家族有很多子孙。其共同点，是不注重真相本身，只注重“应该反映什么”。譬如不问鸡蛋是不是臭的，只问你为什么觉得它臭。你觉得它臭，说明你的思想如何消极，如何不懂得非礼勿嗅，如何看不到光明面，态度如何不端正。它的一个比较晚近的子孙是“厌学情绪”——发明这个词的“专家”们从不考量教学内容是否本身就枯燥无用，让人无法不厌，而只是将“厌学”当做未成年学生自身的“问题”。</p>
<p>而且，古人没有艺术的自觉，创作小说、戏曲等的时候往往还要追究“出处”，是否合乎“事实”，以至于繁琐考据、批判层出不穷（具体请参见明清士人关于唐白居易诗《青梅歌》的后代演绎作品——元杂剧《墙头马上》的评论，以及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聊斋志异》的质疑，等等。二者均见于《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今人看来，可谓胶柱鼓瑟。但古人眼中却是天经地义。既然文艺创作关涉现实，就没有完全的自由，还要冒一定风险；文艺创作又不可能等同于正史（古代中国与“正史”一词相对的就是“小说”），总要虚构；文艺创作没有独立于“风化”和“治道”的地位，创作者便免不了主动或被动地以“劝惩”、“教化”为终极正当目的（此与建国后前三十年文艺的“政治挂帅”、今天面对少儿的文艺总要讲究“教育意义”，实一脉相承）。基于这三个原因相互叠加，带着枷锁的文艺创作处于“首创者凭天才和勇气逃逸，后随者因因循和服从跌回”的状态。《三国演义》之后，《水浒传》之后，都没有同类作品可以超越。文艺去除了说教的部分，剩下才是趣味。无趣味，文艺不成为文艺。中国人这么聪明，趣味不至于断种。可一旦“文艺应该以道德、政治为终极指向”成为社会共识，天才即使有，也被天然地压于大石，便不死，亦只得曲折生长了。“应该反映”胜于“现实”本身，则现实主义就不能健康地成长，批判现实就更凤毛麟角了。</p>
<p>也因此，很多鲜活的现实题材，吸收进文艺，变成了劝善书。前文已述，儒家文化的道德教条、社会理想从未也不可能成为现实。“善有恶报，恶有善报”、数不清的道德困局、不能用善恶来评判和解释的人和事，才是现实世界的基本面貌。在复杂多面的现实中依“忠孝节义”的教条行事，恰成呆鸟。谁也不敢犯上，直接揭露统治的丑恶，但统治确实又很丑恶，艺术上怎么反映呢？于是有“大团圆”情结。本是弱者受欺凌迫害甚至于死亡的悲剧，借助神迹，借助偶然，或直接借助强者（比如“青天”），给弱者伸冤，惩罚“恶人”，求得公平、团圆，顺便劝善。但这究竟是“瞒和骗”，久而久之，反而使看客的麻木加深了。甚至促生了“既定秩序”本身好好的，悲剧只是“几个小人从中拨乱”的结果这样的结论。这还不算最糟糕的，起码是作者同情心胜名教心；若反是，则有川剧《李亚仙》、京剧《武家坡》、粤剧《双忠记》等等。那些将弱者无条件的牺牲和死亡的惨状生扭为“美态”和“妙事”，助名教吃人的作者的积极性，使人终夜恶。放在《红楼梦》中，曹公便借“老学究闲征姽婳词”浓墨重彩地沉痛讽刺。又因为现实中不平太深重，戏曲、小说总爱往正面人物上加码，反面人物上也加码，以让善和恶更明显，以强烈打动观众，使为善者不平（加码嗜好的另一个原因是国人喜极端，不中庸，具体根源不详）。但这又生了另一个效应：善人成神，恶人成魔，唯独失去了真实的人性。又因为太夸张而现实中全善全恶的人太少，现实题材的创作反而脱离了现实。以上种种，使人在现实的道德说教和虚构的文艺创作里都看不到眼前的“真实”。上次我讲到同情最本真，却变成最需要理由。这次是真实最直观，却变成最难发现。五千年的文明落得这德行，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了。</p>
<p>（二）死亡：瞒和骗</p>
<p>于是，“文学永恒的主题”——爱与死——都被严重异化。在相当程度上，不能被真实反映，且毁灭不成为悲剧。本文暂只谈“死”。</p>
<p>在四大名著范围内对比，三国演义，便有一整套美化死亡，使任何死亡都没有分量的“巧妙的逃路”： 三国演义里死亡太多了，而能被记录下来的比例则非常小。士兵战死无数，都是无名无姓，沉默地作了英雄的垫脚石。所剩的挂一漏万的死亡里，也看不见悲悯。“坏人”死了，便“后人有诗讽之曰”，仿佛大快人心，根本不用悲伤。“好人”死了，则是“赞之曰”，仿佛这死亡不但不悲惨，反而成就了忠义等英雄的美名。实在无法确定“好坏”的人死了，就是千篇一律的“叹之曰”，也并不追悼，只是堕进虚无的宿命论里茫然地慨叹一番。就像三国演义结束诗的最后两句：“定数茫茫不可逃，后人凭吊空牢骚”。只是在“壮志难酬”——服从秩序而无法达到秩序既定的目的——的时候，抒发无可奈何的玄乎其玄的慨叹而已。论情节，三国里基本上每一回都有砍人头如切瓜剁菜的场面，作者和读者，也都未见指为残忍的。似乎“上天有好生之德”“仁者爱人”的国度的子民，连这点“恻隐之心”也早就被“坚强”所代替（儒家提倡的“应然”并不等于社会“实然”，此是非常明显的一处）。水浒传也同样对死亡持麻木兼美化的态度。对于“赃官”“恶人”的死亡，还要细细描写怎么剖腹挖内脏，似乎非此不足以解恨、不足以“正义”似的。对于“血溅鸳鸯楼”、李逵板斧下的无辜冤魂，也持忽略态度，或一笔带过，只剩下人数，或反而加以赞美，以陪衬英雄的“正义”。西游记里面，好在没有对死亡的美化，也还谈不上彻底的麻木。但还是执着于“斗”，以弱胜强，除暴安良，因为没有了水浒好汉恃强凌弱的“英雄气”，算是未失童心的侠义了。停驻在死亡上，直面悲伤，却没有过。</p>
<p>以上三本小说的故事主角都是“强者”，中心都是“政治”。</p>
<p>但红楼梦却提供了另一个维度：主角是“弱者”，中心是“情”。贾宝玉不是“强者”，他只能被人摆布而不能摆布他人。他所爱的更不是强者，反而是更弱者。但惟独在红楼梦里，死亡是最令人悲伤，甚至无法直面的。哪怕是一个如“刘安妻”（《三国》）、“潘巧云”、“迎儿”（《水浒传》）身份的，在上三本书中完全可以忽略掉的小生命的死亡，也是那样地打动读者。因为红楼梦在之前描述了她作为“一个人”而不是符号的存在，一种真实的，富有细节的，美好而天真的存在。悲剧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正因为读者看到了生者的美好，所以读者不由自主地悲伤于最后的毁灭。无论这个生者多么卑微，无关紧要，她曾经真实地存在过，哭过，笑过，爱过，恨过，于是她在我们眼前成了活生生的，无法重复和取代的生命。死亡有了重量，因为卑微者的生命有了重量。这便是“不瞒不骗的真实”。那种对死亡麻木而赞美的“文学”，太远离“不瞒不骗的真实”。因为如果“人”的生死都没有重量，那么一切“真实”也就无关紧要了。连生命都不能让麻木者睁开眼睛了，那你怎样才能让他面对现实呢？</p>
<p>（三）睁了眼睛看“真”与“罪”</p>
<p>然而贾宝玉只知道用朴质的心来爱，用纯真的眼来看。于是，他被这个华丽而龌龊的世界惊得目瞪口呆：既定秩序无比正常，没有遭到大奸大恶的破坏。可太平盛世，怎么就偏偏容不下最无害、最美好、最纯真的天性呢？除了夏金桂、赵姨娘等极少数龌龊的死亡之外，死亡总量中占绝大多数的青春少女可怜的、可敬的、高贵的死亡那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真的是大奸大恶造成，读者恐怕反而能接受一些。但恰恰没有。如李公子、张金哥的情死，原因是王熙凤的弄权，家长的贪财背义，官场的黑暗，外人的攘夺，还是静虚的犯舌？每个人都在把二人推入死亡的过程中加了一把力，每个人又都在法律上“无罪”，甚至有些人（比如家长，当时社会，包办婚姻也是“为了孩子好”）在良心上也“无罪”。瑞珠，金钏，尤二姐，尤三姐，鸳鸯，司棋等，无不是自杀，但谁又能说“死”仅因为她们自己？晴雯，黛玉，元春，迎春等，都是“病逝”，但谁又能说那和制度的黑暗、他人的伤害无关？每一场死亡背后，都有“罪人”，又都没有“罪人”。比如黛玉之死，王熙凤、王夫人“有罪”，甚至贾母，宝玉，宝钗，薛姨妈等人，也都“有罪”。但是细细追究，没有一个故意将黛玉害死，甚至有些反是最爱她的、最关心她的人。论起元凶首恶，简直白费力气。但每个人都是罪人。把责任推给制度，作者也同样没有这个心。作者没有把任何人涂抹成恶魔或者圣人，而是将深沉残酷的矛盾现实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也没有借助偶然成全宝黛，成全司棋潘又安，解救迎春，解救鸳鸯。他偏要将那最真实、最让人无法接受的给人看。人物的区别不在于“好坏”，而在于有些人无罪，却触犯网罗横死（如鸳鸯、晴雯）；有些人有罪，却坚信自己的正确和光荣，继续大义凛然地给他人制造着不幸（如王夫人、贾政）；而最后一些人有罪，而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对世俗享乐的永远弃绝来表达忏悔（如贾宝玉、柳湘莲、潘又安）。</p>
<p>红楼梦人物“好人不全好，坏人不全坏”，因为现实中确实如此。只是曹公之前没有人能现实得如此彻底。睁了眼睛看，如实叙写，多么简单。但这就要不用曲笔，不理教条，不掩矛盾，不谅己恶，不为尊者亲者贤者讳。——于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我们看到了宝玉的“无罪之罪”：对爱者，金钏的死，他有罪，晴雯的死，他有罪，黛玉的死，他更有罪。对亲者，宝钗的终身守寡，父母实际上的老年丧子，整个家族后继无人，他也都有永远无法赎清的“罪”。但如果他不出走，那么他就要永生背负对爱者的更深的“罪”。但在《三国演义》《水浒传》及其同类作品中，我们只能看到“罪之无罪”——有了貌似“大义”的理由，就可以随便杀人了。</p>
<p>于是，在如实叙写中，比比皆是“左也是罪，右也是罪”的“道德困局”。比如金钏死后宝钗慰王夫人，不慰则“不孝”，安慰则“不仁”。比如探春呼赵姨娘为“姨娘”，不认她做母亲。按宗法制度，庶母只是奴才，探春地位尊贵，不呼“母亲”，是符合规矩的。赵姨娘是个混帐东西，探春铁面严厉、不徇私情，也符合规矩。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娘，探春又未免太薄情。诸如此类的困局，作者没有试图开辟一条让读者安心的“逃路”，不为任何一方辩护，只是忠实地将问题呈现出来，把思索留给了读者。在之前的小说、戏曲中，既然问题无法解决，那么，一般不提。免得无法找到让观众松一口气的答案。这也就是“消费品”和“作品”的区别：作品中全是问题，而消费品中全是答案。以今为例，《环珠格格》、《大长今》之类优秀电视剧，以及更多的优秀的好莱坞类型片，虽也是同类中的佼佼者，但只能靠情节曲折吸引观众，看完后却无法给人以更深刻的启迪，更无法促使观众产生审视、拷问现实的愿望，原因同上（“通俗”作品并不都如此，因《红楼梦》是小说，本身也“通俗”）。</p>
<p>而红楼梦的写法，却每让读者感知道德和制度本身的不合情、不合理，乃至残酷。《三国》中，乱是异常，统一是正常，一旦正常了，问题也就解决了。《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是异常，清官明君是正常，造反是因为制度的正常状态被破坏。但《红楼梦》却是在制度正常、道德也正常的情状下，真实地写出了大大小小无数的悲剧。原来正常的制度之下也有无数的不合理，无数的困局乃至无数的血泪。</p>
<p>儒家道德体系不是一无可取，但那就像一张世界地图，表面上看分毫不爽，绝对正确；但当你靠它周游世界的时候，遇到的实际问题可就不只一点两点了。甚至有时你会发现它毫无用处。问题在于这张地图总在说：“我没有错误，所以必须听我的。只要听我的，什么都能解决。”它说了几千年，甚至一直说到了今天。比如近几年遍地开花的“少儿读经运动”以及各种主流话语对全民呼吁的“弘扬传统道德”。我真觉得二百多年前的人都比他们聪明，知道指望靠道德诫条指导人生，尤其是指导别人的人生，智商很低。而今天，抱着一张世界地图，以为这就是世界的人，比起老曹的同时代来，并不见少。他们以为通晓了地图就理解了世界，于是总试图钦定各种领域的各种“答案”，总作“高屋建瓴”状抢占道德制高点，对各种陷入道德困局的人作道德批判，而且永远不会批到自己。对这样的人，你指望他从《红楼梦》中学点现实主义精神，顺带学点原谅学点人道是没用的，把黛钗之别等同于正邪之分，对人物动不动捧上神坛打下地狱的，恰都是他们。</p>
<p>（四）权力本位社会中的真性情</p>
<p>最后，约略谈谈红楼梦人物的“真性情”。</p>
<p>红楼梦中几乎没有概念化的人物，很多人归功于作者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丰富。作者的创造力想象力固然丰富，但首要原因是作者对现实社会的认真观察。而红楼梦中最有神采，最富性灵的人物，也同样最富有真性情的。黛玉宝钗都有真性情，但宝钗重秩序，重礼教，因此常不由自主地失去真性情。比如“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宝钗先是谴责黛玉“好一个不出闺门的女儿，满嘴里说的是什么！”又教导她“元人百种，我们也背着他们看”，紧接着却说“我也没看过”，到底是看过没看过呢？宝钗如此掩饰，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但也因此不免陷入巧伪了。而黛玉的天性却保持的最好，发乎本心，率真自然，天然地和“心机”“谋略”隔绝。她有智慧，但智慧从不用来“作人”。她有能力，但能力从不用来“资于治道”。她活在诗里，活在爱里，仿佛除了真性情，一切都不重要。于是，她虽遭摧折夭亡，其精神却永远定格在清澈自由的云端。</p>
<p>宝玉同样是一个生活在真性情里的孩子，因此他直到成年也弄不明白这个世界精密复杂的规则，本能地拒绝作一颗按照他人安排的轨道，达到他人安排的目标的棋子。他不傻，他不是没能力弄明白，他只是以一双纯净的、含泪的眼睛，平静而坚定地对整个世界表示，他不明白。红楼梦中可爱的少年很多，可爱的老年很少，可爱的中年一个也没有，其原因就在于中年离权力太近，离互相倾轧，离既定规则太近。而少年还没有踏入那永远的黑暗和龌龊。雪芹爱少年，因为少年的纯真还没有遭到黑暗的成人世界致命的戕害；宝玉惜少女，因为少女纯真的天性一旦以婚姻为形式被成人世界收编，就会“失了宝色”，或扭曲，或消失。</p>
<p>我已经听见有人在冷笑了：“这些人都不能适应社会，有个什么用？！”的确，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的最高信条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承认活着是一种需要，但在他们那里，活着就是真理，就是衡量一切正义与真理的标准。没能幸存的，只配得到嘲笑。在这片早已解决温饱问题土地上，他们仍然自觉自愿地活得自取其辱，仿佛生命只有也只该有跪拜这一种姿态。谁敢不跪，不劳主子动手，奴才我先拿长刀来把你削平。奴才们向权力跪下了，哪怕只能掌控一个人甚至一只柜子；奴才们向金钱跪下了，哪怕只有一个铜子；奴才们向虚荣跪下了，哪怕报纸明天就成为垃圾；奴才们向性欲跪下了，哪怕只是幻想中的yy。但他们决不会向以另一种姿态生活的人下跪。别说是下跪，就算是看一眼，亦是得意的白眼。</p>
<p>但雪芹不是。在他的笔下，拥有真性情的人固然在现实中四处碰壁，甚至横遭摧折，但毕竟“闺阁昭传”，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纯美形象，留下了仰视才见的精神高度，令一代代读者赞叹心折不已。宝玉也不是。他真诚地崇仰着净水世界女儿国，在“以生存为中心”的胜利者、强者、男人、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里，仰望着那些富有真性情的失败者、弱者、女性和孩子。晴雯按照世俗的观点，实在横冲直撞，远不如袭人合乎婚介所标准。但当一个人坚持以最大的轻蔑瞪视着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不得不回报给她一眼。千夫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宝玉将这个拥有真性情的夭亡少女当作女神来歌颂，真心诚意地写下了《芙蓉诔》。每一场少女的出嫁或死亡都是他的悲剧，因为每一个真性情的灭失和扭曲都是他眼中最大的悲剧。在宝玉眼中，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力量强大，也不在于“适者生存”，而在于天性的纯真，在于精神的自由。即使这样的生命因为脆弱和“无用”而失败，它的价值仍然至高无上。</p>
<p>本是要说真性情，却没有针对“真性情”下精确定义，缜密地逻辑推理和长篇论证。惭愧。只是因为我感悟到人物的真性情的至美与空灵时，总是丧失语言，发现沉默。真性情，我作为读者只能通过作品本身，在沉默中感悟。</p>
<p>（2009.8.19-2009.8.30）</p>
<p><strong>三、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美</strong></p>
<p>（一）灭绝“美”的废墟</p>
<p>一个作家如果被公认“超越了时代”，其实多半是反衬出后人的没出息。恰恰是后人走得太慢，而且还不愿意睁了眼睛走，以至于总像蝇子一样绕了一个小圈又转回原地；让作家在死后的盛名之下仍然淹滞于百年乃至千年孤独。司马迁如此，鲁迅如此，曹雪芹亦如是。</p>
<p>尤其是在这个曾经遭受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迹的审美观大灭绝的废墟上谈论什么《红楼梦》中的“美”，还没张嘴，我自己都嫌臊得慌。这哪里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叫花子作龙宫博物馆馆长，煞有介事地撰写《游客指南》呢。更何况这片废墟被反复地浓妆艳抹，艳若桃花，废墟上的奴才们干脆连“废墟”这个事实都不承认了。他们只承认这是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而且，所有的孩子都必须承认，这本身就是一副最新最美的图画！</p>
<p>只能说，我那废墟中曲折生长并数次险遭灭绝的审美能力，在《红楼梦》的启发下，赖以存活至今。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自古以来没有对美的终极价值的承认，但毕竟在漫长的古代史中创造了数以万计富有美感的艺术品。当然了，也是现代人的叫法，在古代，包括兵马俑、司母戊鼎在内的各类殡葬用品从未被社会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包括吴道子、顾恺之作品在内的各类书画甚至雕塑，从来没有在文化史上留下与《四书五经》之类的道德训诫稍微具有可比性的“意义”。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五十多年前开始的，全国性的绞杀“美”的运动，真正砸断了这个民族本就不深厚的美学传统，如他们预言的那样， “坚决斗争”、“彻底铲除”了“美” ，也成功地造成了全民审美能力的灭绝。如今这片废墟上，连艺术领域里也只有“吃艺术饭”的，艺术品等同于钱。劫后余生的天才还有。但是，传统的中裂早已根本不能弥补。而世俗领域，连艺术家也不存在。重新建设依靠着一代审美能力被剥夺到已经不觉得还有“美”的必要，天然排斥乃至仇恨着“美”的人。他们的孩子，比如我的同龄人，在竭尽全力扼杀一切“美”的“教育”中长大。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整个青春期我甚至连一盏明灯也难以寻觅。年少时，连维护一点点幼稚的心中的美，也竟然是如此的艰难。直到十九岁，我捧起一本油墨喷香的《红楼梦》。</p>
<p>十八岁之前，“心灵美比外表美更重要”是我经历的“美育”的唯一内容。搪塞而已。说白了，就是用“善”偷换“美”。用对“善” 的要求压倒对“美”的追求。到了现实中，即以道德主义来扼杀（已经不能委婉曰“压抑”了）所有幼小的爱美之心。具体如何扼杀，在我的小说《无色青春》中有详细描述，请各位有兴趣的同仁参阅。因此，我深深地感谢红楼梦，感谢曹公，没有让我在背叛之后无所皈依，没有让我的心灵永远沦为一架粗糙、单薄、俗艳的，全然构不成审美品级的机器。我知道很多人看过《无色青春》之后只会发出不解和麻木的质问：对“美”的剥夺怎么可能也算作剥夺？！他们没有如我一样的锥心之痛。但那是因为没有被剥夺感，而不是没有同情心。只要这种“无被剥夺感”还存在一天，我就一天不得不动笔。为了古往今来那些被理所当然地埋葬的，曾经如此美丽的青春。</p>
<p>但请各位不要以为拙作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我只是一个被启蒙者，直到今天，对美的了解还浅薄得很。本文只能以这浅陋的见识谈一谈笔者对《红楼梦》的“美”的主观感受。其客观上深厚的美学含义，还远远没有被我认识。</p>
<p>（二）欣赏美，思无邪</p>
<p>《红楼梦》首次实现了对“美”的“思无邪”的欣赏。</p>
<p>在漫长的古代，儒家用道德、制度将各种自然的感情拴住，只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以防逃逸（比如父不慈，子不孝，夫妻无礼，朋友无信等等推卸责任的现象）。结果，逃逸避免了，但各种自然的感情却在过度的捆扎下无法自然生长，或被勒杀，或被扭曲。欲望也如是。当正统道德将一切欲望视为罪恶，则正常的欲望“官盐反变了私盐了”，只好破罐破摔自暴自弃。于是，正常的、羞涩的、柔弱的感情被扼杀。强大的、变态的、扭曲的低级欲望变形膨胀。享乐主义是道德主义的代价，道德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天敌。正统道德没本事把人欲消灭，却足以逼迫正常的人欲从畸形的孔道破坏性地喷涌。除了死样活气的“醇儒”、“节妇”，就是三妻四妾逛窑子狎相公，唯独真情被成功地扼杀了。</p>
<p>同样，“美”也逃脱不了被视为“祸水”的命运。美，本身是最可爱的，在现实中却变成了最可恨的，被“正人君子”视为与淫乱同义的万恶之源。</p>
<p>据我对古典文学、史学作品的了解，在对待女性的美这一方面，古人十分没有平常心。一提到“美女”，就都“见淫”而且只见到“淫”，也不论是否道学家。只不过道学家是避祸水而远之，编造出“红颜祸水论”来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吊膀子，顺便推卸一下男皇帝们的责任；风流才子和平民百姓则喜欢有关美女的风流韵事，虽不能至，也能过过干瘾。久而久之，好像女性的美只能带着下劣的性欲去把玩（如临大敌的诅咒也是变态的赏玩）；或者如高僧一般“看美女如粉骷髅”地欲盖弥彰（好像看美女如美女就悟不了道了似的）；不能怀着纯真自然的心灵去欣赏，更遑论亲近。再多的美，激不起美感，反而只能成为假正经的男权社会合力禁锢、恐吓、把玩的对象，真是明珠暗投了。</p>
<p>幸而《红楼梦》中有一位贾宝玉。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就喜欢抹女孩子唇边的胭脂吃，喜欢和女孩子亲近。在浪漫的青春时代，他更是专一在内纬厮混，比如骑在晴雯身上帮芳官挠痒痒，把湘云裸露的雪白的酥臂放进被子，如此等等，从未想过避嫌疑。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成为他父亲所说的“将来酒色之徒耳”。贾政的思想是很正统的：女人只是符号，除了色相外没什么可吸引男人的地方。儿子被女人吸引，不是“色”还是啥？！女人除了“工具”和“玩物”之外，就不可能有第三种价值。他母亲也这么认为。只要宝玉和哪个女孩走近些，她就只往“作了怪”、“狐狸精”上想。除了纯动物性的性欲，再也没别的。还是老太太高明些，说宝玉喜欢亲近丫头们绝不是因为“大了，知道儿女的事了”，却可能因为“是个丫头，投错了胎”。老太太虽半开玩笑，却点中了本质：宝玉就好像和女儿家是同类一样，天生喜欢亲近。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宝玉袭人云雨情要多说两句：宝玉当时只有十二岁，而且是虚岁。那时他虽然是“强拉”，但并没有加害、玩弄袭人的故意。两个孩子是在没有预兆，不知所以的情况下发生了这样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宝玉作为“色鬼”的本质，也看不出俩孩子有什么大了不得的过错。从整体情节上看，宝玉的身心发育符合科学规律。但直到他出家，也确实没有一点他大伯和珍哥哥、侄子蓉儿对女性的那种态度。当然，如果有人认为一个周岁不过十一岁的孩子内心就一定像流氓色鬼一般肮脏，我也只能送他一句道学家见淫了。）</p>
<p>纵观全书，可以看到宝玉对少女的“博而心劳”的泛爱，其不变的本质有二：对少女美丽心灵的钦佩、崇拜；对少女美丽外表的欣赏，喜爱。后者是形而上的，深层次的审美眼光，不复杂，动机（虽然也有“性爱的成分在内”，即“昵而敬之”的“昵”。但这种有性爱成分的欣赏，却因其在审美眼光的统摄之下而正常和健康）也不肮脏。宝玉对美的由衷欣赏、赞叹，说起来很复杂，对审美者本人——贾宝玉来说，却又很自然，似乎天生便如此。为什么如此，大抵是整个世界变态得太厉害，扭曲的太久，语言也随之扭曲。到自然天成的心灵面前，语言都变的笨拙以至于无法诠释。</p>
<p>这个世界上，能理解宝玉如此天性的人，古往今来，都是那么少。如今仍然有很多红学家尽心竭力地替宝玉辩驳他如何不是一个色鬼，很多红学家又尽心竭力地证明宝玉他正是一个色鬼。腾口辩说，越描越黑。其实在一个遍地道学家的社会里，你再怎么辩说也没用。说破大天去，道学家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心灵——一种连“思无邪”的标签都没想到要给自己贴的，真正“思无邪”的，懂得欣赏“美”的心灵。</p>
<p>宝玉平生喜欢亲近女子，他的感情，用“昵而敬之”“爱博而心劳”这两句老话形容仍然最贴切。都说他“无事忙”，其实“为丫鬟充役”倒是他眼中的“大事”，齐家治国倒是他眼中的“无事”。对于数以百计的可爱的女孩子，他内心都尊敬，同时又不妨碍和她们亲热地打打闹闹。女儿国是他唯一的诗意栖居之所。而他对女子的体贴，从来是如此自然，又如此地“不合逻辑”。如他安慰平儿，是因为“从未在平儿面前尽过心，平儿又是个极聪明极清俊的上等女孩儿，故深为憾事”。他为平儿准备的配了花露蒸叠淘澄的胭脂膏子，簪在发间的并蒂秋蕙，紫茉莉十支玉簪花棒，无不是自然，温暖，凄美不胜收。我每为红楼梦中类似的唯美场景讶异，至于无言。</p>
<p>宝玉是作者的投影，他懂得同情，而同情不需要理由。他懂得欣赏女子的美，而美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的女子之所以显得如此之美，女儿国中的生活如此富有美感，也都是因为作者有一颗懂得发现美，欣赏美的心灵。</p>
<p>于是，透过宝玉的眼睛，我看到了黛玉葬花，湘云眠芍，宝琴踏雪，晴雯补裘，芦雪庵争联即景诗，迎春在花阴下用针穿茉莉花，种种美不胜收又无以言说的诗意。是《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美丽的一种生存状态。正是大观园中的一草一木，鸟叫虫鸣，以及鲜明得仿佛随时会跳出书来的少年少女们，让我的贫乏干涸的心灵了解到什么是 “美”。正是“高贵的消极”的《红楼梦》中含蓄深沉的“美”，制造了我生命中的亮色，增加了我灵魂的厚度。</p>
<p>（三）参差多态，美之本源</p>
<p>《红楼梦》中首次出现了参差多态而皆美的女性群像。</p>
<p>谈到“传统文化”，总有点像是陈词滥调。现在一般语境中的“弘扬传统”，无非是一些连传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自作聪明地试图将“青少年”培养成奴才。他们的“弘扬”局限在道德领域，而不是上文说到的审美领域。因为他们缺乏想象力，更缺乏审美能力。对这些自作聪明的“教育家”和“道德家”，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传统文化当中的《红楼梦》呈现出的博大深刻的美，仍是今人非常需要学习的。</p>
<p>仍然从没有平常心说起吧。红楼梦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人们的审美能力被乏味的道德教条统摄，以至于缺失。世俗观念中对女性的分类简单化到可笑：除了德容言功的样板淑女就是简单粗糙的孙二娘。（美女当中，除了投河上吊的贞烈女，就是红颜祸水的淫毒妇。都是寻死之路，哪里还有功夫审美）作为审美对象的女性，不仅不该有什么特点，反而成了流水线上的粗坯，谁按样板砍削得最标准，谁就最美。《牡丹亭》、《西厢记》是好，但其中也只有一位作者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理想配偶）。</p>
<p>但曹雪芹并没有把女性仅仅当做是“某人妻”来看待，也即是认为女性在依附男性（哪怕不是靠礼法而是靠爱情）之外还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女性不是“第二性”。于是，在曹雪芹懂得发现美的眼光中，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形象数以十计，千姿百态，都有缺点，却都不掩其美，反而使美更独特。（唯一一个基本上没有缺点的薛宝琴，却似乎为了传诗而创，从性格到内心世界，都刻画的非常模糊甚至渺茫，也绝少有读者歌哭痛爱）。而红楼梦中“有缺陷的美”成为常态，成为群像，则是因为曹雪芹懂得欣赏不同的美。罗素曾经曰过，“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在红楼梦里我不妨说，懂得欣赏参差多态是审美能力的本源。作者心中，没有一个主观、武断的“样板”定见，而是站在深入观察生活，体谅、同情女性的角度，去描摹客观（自然还有提炼，但欣赏和描摹是基础）。于是，红楼梦中美与美可以共存（外表、内在层面上，都可以看到钗美，黛同样美），美与缺陷也可以共存（外表层面，如鸳鸯的雀斑，湘云的夹舌。内在层面，如妙玉的傲，晴雯的狠）。而且，一旦去除这些缺陷，不仅不可以使钗黛湘妙等人“更美”，反而导致不像她们本人，失去了“这一个”的特色，美也随之失去。</p>
<p>试想，湘云如果没有“爱哥哥”，还有那么可爱、那么娇憨吗？妙玉如果没有孤傲洁癖，一味地平和淡泊，超凡入圣，那将是多么“正确”又多么无聊，简直不像是活人了。</p>
<p>宝钗若没有了心机，成了湘云；黛玉失掉了小性儿，成了宝钗；晴雯不狠，便失去了“爆炭”的野性，公然又是一个袭人。那是重复，不是“正确”。“大家都是好东西”之后，与不驯服的自由心灵共生的爱情也就永远地埋葬了。</p>
<p>甚至，凤姐不毒，反而没有了“脂粉堆里的英雄”的锋芒气概，甚至没有了获得书中描写的“贾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地位的可能，到了被全家抛弃，凄惨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如此复杂的悲剧性了。</p>
<p>而宝玉的失去知音，终于无法释怀，只能出家遁世，也在于“美”的唯一。如果美是可以量化的，可以“样板”的，那么美就是可以代替的。问题在于黛玉不是最美貌的，也不是最合乎婚介所标准的，但她是独一无二的，她美好的心灵，独特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复制的。黛玉溘然长逝，宝玉在人间独一无二的爱情的寄托和美的寄托也就同时落空，“心缺一角再难补”。美之不可复制，之不可代替，即为此。</p>
<p>……</p>
<p>曹雪芹这种眼力，到今天也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搞了一辈子红楼梦研究的红学家所不及的。自古，臭男人们和沾了男人气，比男人更可杀了的女人们续书，每非要让黛玉复活，小性儿、嫉妒、不善理家、弱不禁风……缺陷一概全无，成了比宝钗还样板的“样板媳妇＋管家”。“美满”则已，可爱全无。这笨伯事，现无人做了。但硬并钗黛为一的癖好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种面目出现。听听那些糟老“专家”的想法吧，今儿“钗黛合一”，明儿“钗为妻，黛为妾”，还大言不惭地“宝钗黛玉结合就是最完美的女性！”浮生胃浅，还是忍不住吐了两口。照这种“女人是且仅是为男人存在”的“审美”观，这种把红茶绿茶兑在一起就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茶的水平——省省吧，别再累着您。浮生一晕顿首。那枯燥乏味地将道德教条视为审美金科玉律的癖好，无时不刻不提醒着我，这确实是一片几乎令人绝望的废墟。今天，与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土艳俗乱吵”从来占据绝对的主流，而难觅“美”的踪影。因为“美”从来不是进攻性的，而是内敛，深沉，宁静的。而丑总是成群结伙的，声势浩大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正如你所见。</p>
<p>在这片废墟上，我更是由衷地感谢曹公，为我开辟了一条“千姿百态，各有其美”，“爱而知其恶，恨而知其美”的，欣赏美的道路。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走到这条海纳百川，博大宽容的道路上来。而正如浮生开首所言，本文并没有对美下定义，说概念，归纳演绎。也没有红楼梦中的“美”作深刻分析，更没能给各位以任何美学启蒙。</p>
<p>“美”在我的世界里，不体现为语言。而体现为“春花一夜绽放。我丧失了语言，发现了沉默”。美只拥有爱美者无可言说的爱。</p>
<p><strong> 结语：</strong></p>
<p>浮生读红六年，红龄不长。大言“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恐为人所笑矣。本欲改为《我品到的红楼真味：真、爱、美》，复思也应无人将我的一家之言作学界定见，“我品到的”又成赘语，复归原题。</p>
<p>红楼梦的“价值”，即所谓的“意义”，从来就很难确定。大才不器。这个民族的异端们从来都在被后代归类又总是归不了类，想贴个不拘什么“意义”的定论，好扔神坛上晾着，又总盖不了棺。又岂止是《红楼梦》。而古往今来被大多数国人有意无意地遵从的、用来探究“意义”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只在乎“应该反映”什么。不注重真相是什么。作品又恰恰只有忏悔，没有教诲；只有真相，没有瞒骗；只有问题，没有答案。你让它切合什么“意义”呢？怎不气煞人也么哥。</p>
<p>说破大天，《红楼梦》也就是一部小说。但我从未认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上的价值意义总归较低，头等不压众，比不上权力本位的价值观中的“经邦济世”、“为往世继绝学”等政治意义。但一些口称爱重红楼梦者，却每如此想。二百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摇铃打鼓混折腾，硬将之拖上“史学”“政治学”的“庙堂”，非要赋予“更崇高”的意义（反清复明，阶级斗争）；或以“伟人也是人”为辞，追究作者不够崇高的动机（骂皇帝，泄私愤，报家仇，抢情人），呶呶然以为得计。他们忘记了，越追求卑鄙 的“动机”和伟大“意义”，越离于大道。不知何时是个了局的“意义”之争中，唯一没被怀疑的就是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就是“王朝政治”唯一的、终极的意义。但难道王朝政治才有终极意义？作者就不能为了美，为了真情，为了所爱的可爱的人，去写什么吗？</p>
<p>我在红楼梦中看到最可宝贵的，却是至今仍能令灵魂栖居的真，爱，美。虽然在“流言家见宫闱秘事”的特种“讲坛”中，我看不到求真；在“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学术”辩难中，我看不到大爱；在“钗黛之争”中，我看不到审美。这真是一幕幕永远没尽头的讽刺剧，不断反衬着《红楼梦》这个充满了杰出高贵品质的民族异端。文学而偏不能被文学研究者承认为文学，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认他乡是故乡”。</p>
<p>《红楼梦》不是完美的。</p>
<p>它讴歌青春，但青春的力量是有限的，本身不能成为信仰。它痛恨自由生命的被设置，宝玉决绝出家，却在青春梦醒后无路可以走，而道路只能等待后人开创。它对极具审美价值的生活细节的描写，在用“美”熏陶感染读者的同时，也为读者了解历史和文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子，但这不是锦绣堆中信手拈来的明珠，却是废墟上硕果仅存的孑遗。仅靠一本《红楼梦》是绝不能滋养出另一本《红楼梦》的。</p>
<p>《红楼梦》不是万能的。</p>
<p>甚至只要权力本位的价值评价体系存在一天，它就一天真正地“无用”。曾经，为了让它“有用”，蔡孑民将它拉入排满革-命。但双十节纪念中，有否礼赞红楼梦一项呢？曾经，为了让它“有用”，无数的人把它往阶-级-斗-争上拉，但《阶-级-斗争-史》可能铭记红楼梦的“反封建功绩”吗？“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论断在红学界内影响极大，但下论断者绝对是“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军事理论家”，而不可能是“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红学家”，如此等等，折射出的又岂止是文学。这不是曹高二公的悲哀，是我们的悲哀。</p>
<p>《红楼梦》是可爱的。</p>
<p>因为它拥有真，爱，美。它理应得到我对它无可言说的爱。</p>
<p>（浮生何所寄，２００９.９.８完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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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国柱：红学“作家派”一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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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5:20:18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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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红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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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一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
三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或许没有人会否认，《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作品。既然《红楼梦》是由作家呕心沥血铸造出来的小说和文学作品，那么同样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对《红楼梦》的意见，即所谓“内行”的看法，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特别值得我们珍视。<br />
一<br />
著名旅美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其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的“注释”中，曾说过一段十分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的话：</p>
<p><span id="more-236"></span></p>
<p>六十年来“红学”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个极大的弱点，那便是搞“红学”的人——自胡、蔡、陈、钱到俞平伯、周汝昌、夏志清、潘重规、余英时……他们都是“批评家”、“考据家”、“哲学家”、“思想家”，却很少“作家”；所以“红学家”们多半不知“作家的甘苦”，和作家们从灵感、幻想、经验等等到构思、布局、创作、增删等等的艰苦历程。所以他们每每为“文章自己的好”这一不知不觉的潜意识所支配，而乱下雌黄。胡适之、周汝昌都犯这个毛病。周汝昌在书中那种与高鹗简直不共戴天的心理，便是最明显的例子。（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2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
<p>唐德刚先生尖锐指出，在对待《红楼梦》的问题上，“红学家”与“作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红学家”是学者，多半不从事文艺创作，不知“作家的甘苦”，往往容易信口开河，“乱下雌黄”；而“作家”则不同。唐先生紧接着一针见血地说道：</p>
<p>“红学界”里有丰富创作经验的惟鲁迅与林语堂二人。可惜他二人都不愿用情哥哥寻根究底的考据憨劲，但是他二人却代表“红学”里的作家派；他们的话是有其独到之处的。林语堂先生认为“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的“续作”而是高氏对曹雪芹原有残稿的“补写”。这一论断，是十分正确的！（同上）<br />
在唐德刚先生看来，“作家”的弱点是缺乏“考据憨劲”；但由于他们懂得创作的“艰苦历程”，深知“作家的甘苦”，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后四十回问题上，作为“作家”的林语堂先生的意见，显然是“十分正确”的！</p>
<p>反思百年红学论争的关键之点，集中表现在究竟是“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的问题上。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将“保全”还是“腰斩”《红楼梦》提到 “功”与“罪”的高度，论定其为红学研究中头等重要的“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说是抓住了百年红学的症结和要害的。正是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作家派”的红学研究给了我们极为有益的启示。</p>
<p>众所周知，林语堂先生是现代文学史上成就卓著的大师级作家，又是学贯中西的文学博士。他一生著述甚丰，曾创作过长篇小说《京华烟云》等享誉海内外的世界文学名著，有着相当丰富的创作实践经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精研红学，出版专著《平心论高鹗》，对《红楼梦》进行深入探讨，率先提出了重新面对后四十回的重大课题。林先生的基本观点是：后四十回绝对不是高鹗续书，而是程伟元高鹗搜集整理的曹雪芹原著残稿，全书百二十回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天衣无缝的有机艺术整体。林先生在阐述这一基本观点时，首先严正批评当时甚嚣尘上的“高鹗续书说”之“证据不能成立”。他指出，胡适确立“高鹗续书说”，惟一的根据是张船山的一个“补”字，但这个“补”字显然应是“修补”、“补辑”之“补”，而非“续作”之“补”。而俞平伯《红楼梦辨》论证“高鹗续书说”，则基本没有证据，一味“歪缠”，纯粹是“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应该说，确指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实证问题；无论是谁，只有出示坚实的证据，才能下结论。然而遗憾的是，正如林先生所说，多年来一些研究者却专在“漶漫不可收拾的今本中吹毛求疵，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作伪。大家随声附和，闻高鹗之伪，而不考察胡俞诸人所谓订伪的证据”（《平心论高鹗》第31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新版）。他特别提醒读者注意：“我们的考证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同上，第24页）</p>
<p>指出“高鹗续书说”没有证据、不能成立之后，林语堂先生着重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对后四十回展开精彩分析。他根据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强调“任何人不能续”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出于曹氏不可”。他认为，续别人未完之书而能达到“乱真”的程度，在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不曾有过先例。他说：“作书难，续他人书更难，续具想象力之创造文学为尤难。此千古所未有之异才，而高鹗竟有之，则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同上，第69页）可见“高鹗续书”之说是不足凭信的。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曹氏全书经过十年披阅，五次增删，陆续写来，不免有淆乱遗漏之处。要做真伪之研究，须看前半后半，命题之发挥，人格之描写，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贯，想象之真切，及叙事如见其事，言人如见其人之文学上真本领。”（同上，第87页）于是他着重以文学的观点，从“故事人物前后呼应”和“学识经验文字才思”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全书的高度协调一致和完美艺术结构，并对后四十回在整体艺术结构上的重要地位作出中肯评价：</p>
<p>《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之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这就是说，这本小说不但能为少数雅人一时所赏识，而能为百代后世男女老幼所共赏，是因为有高本。（同上，第89页）</p>
<p>林语堂的论断之所以“是十分正确的”，就在于他以作家的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以创作长篇小说的切身体验去观察后四十回，以作家的神圣职责去保卫《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因而他的论定也才能让人万分敬佩，口服心服。</p>
<p>无独有偶。与林语堂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台湾著名作家高阳先生。高阳是驰名中外的历史小说大师，又是学养深厚的清史专家。他一生创作长篇历史小说近百部，不用说具有相当丰富的、成功的创作实践经验。令人诧异的是，拥有百部长篇小说创作实践经验的高阳先生，本应觉得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不料他竟然也深感“绝无人可续红楼”。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版的《红楼一家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新版）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一向不以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他说：“我认为原书‘引言’及程、高两序，所说的都是实情”；“程伟元有意想刻一部‘全书’出来，而绝无作伪的证据。我完全同意您（按指赵冈先生）的看法，后四十回绝非程、高所续”，但也“不以为会有曹、李两家后人在南方所续的可能”。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既非高鹗所续，更非另一满人改写，那么当然是曹雪芹的原著了”。面对红学研究“腰斩”《红楼梦》的错误倾向，高阳曾经语重心长地说：</p>
<p>向来研究《红楼梦》者，由于缺乏小说创作经验，故易为“高鹗续书说”所误，对后四十回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全然不理会写一部小说应有的过程、交代与结果；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硬劈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别研究，以至永远在摸索、试探、猜测。我很欣幸我可以说得上有丰富的小说创作经验，确信“绝无人可续红楼”，以一百廿回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转引自梁归智《石头记探佚》第44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p>
<p>然而林语堂、高阳等大师从作家们的创作经验出发，有理有据地否定“高鹗续书说”，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相反还遭到某些死死抱住“高鹗续书说”不放的专家学者的严厉谴责，说什么作家们的创作经验也“不是万应灵丹”，认定后四十回为曹氏原稿则更是不懂得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云云。其实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应该说是不可逆的，现代作家们固然不一定都理解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但如果以为只有那些“锦衣玉食”的“探佚学家”，才能与“举家食粥”的曹雪芹的“精神境界”和“气质个性”息息相通，才能成为曹雪芹的“知音”，也似乎叫人感到不甚放心。至于说 “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存在着“天悬地隔的艺术差异”，那恐怕只有某些缺乏小说创作经验的人才“体会”的“深刻”。作为普通读者，在对待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宁可相信那些拥有丰富创作实践经验的作家们的“直觉感悟”，而拒绝盲从某些没有创作实践经验的“探佚学家”们的信口雌黄！</p>
<p>二</p>
<p>维护《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是作家们的神圣职责。林语堂、高阳等先生执着地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毫无疑问地代表着红学“作家派”的主流。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作家，虽然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新红学派的核心观念“曹著高续”说，或者说没有明确地拒绝过“高鹗续书说”，但他们在具体评价《红楼梦》时，仍然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整体艺术结构对待。唐德刚所列举的鲁迅先生，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p>
<p>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伟大作家之一。他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讲授《中国小说史》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时，的确是及时采纳了胡适的考证成果“曹著高续”说，并把它写进小说史著作，这是历史事实。他明白说过：“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中国小说史略》）但是，鲁迅虽然接受了“高鹗续书说”，而在对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却与新红学派绝然不同。</p>
<p>第一，鲁迅从来不曾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给予很高评价。他深刻指出：</p>
<p>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p>
<p>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挂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道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p>
<p>处在新红学派声讨后四十回的高潮声中，鲁迅没有受到他们的干扰，反而独树一帜，充分肯定后四十回的应有历史地位。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肯定，主要表现在对它的悲剧结局的肯定，特别是指出它与前八十回的伏线“破符”，并不违背前八十回的“本意”，这是他迥别于新红学家的独到见解。鲁迅当然也指出过后四十回的某些不足之处，概括一句话就是“惟结末又稍振”。有些续书说论者抓住这一句话，片面宣称鲁迅也是否定整个后四十回的。这自然是别有用心。其实鲁迅并未认为“结末稍振”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他在谈到《水浒传》时就说过：“描写事业成功以后的文章，要比描写正做强盗时难些，一部大书，结末不振，是多有的事，也不能就此便断定是罗贯中所续作。”（《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看法，所持的正是这种态度。就算是“光明尾巴”吧，不过是给读者多少留下一点“希望”而已；鲁迅的名篇《药》的结尾，不也放了一个花圈么？</p>
<p>第二，鲁迅充分肯定全书百二十回的整体艺术价值。鲁迅在讨论《红楼梦》时，总是坚持将百二十回大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对待，并给予极高评价。他说：</p>
<p>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过什么较伟大的作品。（《且介亭杂文•〈草鞋脚〉小引》）</p>
<p>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中国小说史略》）</p>
<p>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p>
<p>鲁迅在这里强调《红楼梦》是“伟大的作品”，“敢于如实描写”，“摆脱旧套”，“写出真的人物”，打破“传统的思想和写法”等等，都是指的百二十回“全书”而言的。鲁迅除考察作品的“成书过程”外，从不单独议论前八十回的是非，他总是坚持将“全书”作为有机整体来立论，可知其始终自觉地捍卫《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良苦用心。</p>
<p>另外，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也是执著地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王蒙先生似乎也一般地肯定过“续书说”，他在《红楼启示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一书中说得明白：“应该怎样看后四十回呢？前提是：第一，是续作不是原作。二、是续作不是创作。三、是被读者接受了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一部分。”但是，王蒙在具体对待后四十回作品时，却对新红学家诋毁后四十回的恶劣倾向提出过诸多尖锐批评，又进一步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论析后四十回的杰出成就，甚至觉得“续书”续到这种程度，简直难以令人置信。</p>
<p>他说：  按常理，（续书）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除了曹雪芹的《红楼梦》之外，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考伯非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码？</p>
<p>所以，我宁愿意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红楼启示录》第236页）</p>
<p>在王蒙的内心世界里，似乎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方面不能彻底摆脱“续书说”的“定论”，另一方面又深感续作后四十回之不可想象。当他评点《红楼梦》评到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禁不住感叹道：“古今中外，有这样的续作，令人难以置信”！（《红楼梦》王蒙评点本1452页，漓江出版社1994年版）这是一个作家的肺腑之言，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至于鲁迅先生，他后来对“高鹗续书说”似乎也有所怀疑和保留，说后四十回“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就用了一个假设复句，表明他已将“高鹗续书说”当作一个假设的前提，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或定论。但无论怎么说，他们即使都错误地接受了“续书说”，也没有盲目否定后四十回，相反还自觉维护《红楼梦》的整体艺术结构。这依然是作家的创作经验在起作用。<br />
三<br />
当然，作家也并非铁板一块。在红学“作家派”的队伍里，深受新红学派的影响，坚信“高鹗续书说”，并随意贬损后四十回的，也不乏其人。张爱玲女士就是其中之一。</p>
<p>张爱玲女士是著名小说家，她的作品在华人世界享有较高声誉，但她的红学研究成果究竟如何呢？人所共知，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写就一本《红楼梦魇》。平心而论，这部专著在红学史上的学术地位并不算高，但它的消极影响却不可小看。张爱玲自称《红楼梦魇》是“考证”著作，其实与真正的考据学相距十万八千里，中间想象、猜测、虚构的成分太多太多。《红楼梦魇》所采用的“考证方法”，正是林语堂尖锐批评的那种“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的“考证方法”，亦即“以个人之好恶，定出书之真伪”的“考证方法”。科学的考证，是靠证据和事实说话的；而《红楼梦魇》中却充满什么“X本”、“旧本”、“早本”、“极早的早本”、“第一个早本”、“最初的早本”之类虚无缥缈的猜详和揣度，让人读后如坠五里云雾之中，不知其所云然。然而就是这么一部全凭“想当然”的学术制作，却受到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鼎力赞许。团结出版社最近推出周先生的红学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称颂《红楼梦魇》是“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周先生说他十多年前看到《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提不起翻阅的兴趣；而今却撰写二十多万言的专著加以吹捧，这是为什么呢？周先生明知张爱玲的“考证”有“大量的想象和发挥”，是“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又为何给她的红学研究特高的估价呢？</p>
<p>首先是张爱玲女士竭力贬低后四十回，很投合周先生的胃口。张爱玲对胡适发明的“高鹗续书说”非常崇拜，认为它“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进而谴责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整个《红楼梦》都被它“庸俗化”了，高鹗简直“死有余辜”！周汝昌先生十分赏识，赞美张爱玲是“一位罕见的护法女神 ——护曹斥高的女圣者”，她“痛斥高鹗，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的侠士菩提识见”。周先生特别欣赏张爱玲十二三岁时读《红楼梦》就感觉到后四十回“天日天光，百般无味”，吹嘘她“天赋高明，上智上慧”，说“张爱玲不凡，超迈等伦，正在于她仅仅十岁刚过，就受不了既无光又无味的假货色了”；认为张爱玲十来岁就凭“第六感官”看透后四十回“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真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这些吹捧，不知是否会令人产生“肉麻”之感。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用现在的话来说，不过初中一、二年级的学生，真的就有那么大的 “神通”，能分辨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真假”？何况张爱玲的这些话，并不是十二三岁时写下的，而是“知命”之年的文字，总难免给人以“矫情”和“造作”之嫌。即使她十二三岁时就知晓后四十回之“劣”，也多半是受到家庭的影响（据周先生说，张爱玲十四岁时“续红楼”，曾创《摩登红楼梦》六回，回目就是由其父“撰配”的，则其父有可能是个“续书说论者”），未必就不是“凡人”的智商，倒成为“女圣者”或“女神”的“先知先觉”了。</p>
<p>其次是张爱玲女士狂热鼓吹“探佚”，更使周先生特别开心。张女士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探佚的成果”；这和周先生主张把后四十回“扔进字纸篓里”相近，他十分高兴地说“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其实“探佚”正是《红楼梦魇》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它的“五详《红楼梦》”，主要就是依据脂批和“旧时真本”的记载，“探”求曹雪芹的所谓“佚”稿——宝、湘最终“大团圆”。张爱玲明明知道“宝湘结合”是后续“旧时真本”的故事，她却“详”出那是曹雪芹“旧时早本”所写的基本内容。所以她说：“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这又和周先生的“探佚”结论极为相似；周先生就是“探”出宝玉（雪芹）与湘云（脂砚）“终成夫妇”，“白头偕老”，“一芹一脂”，“同命鸳鸯”，“合作著批”《红楼梦》的。张爱玲因为赞同周汝昌“脂砚即湘云”即雪芹之“续弦”说，被周先生引为同道和知己，使他“倍觉难得，感到荣幸”，并颂扬张爱玲“对‘探佚’下了功夫”，“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为更好一些的探佚人才”。</p>
<p>由于《红楼梦魇》与周汝昌倡导的“基本精神”一致，用周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伪续后四十回深恶而痛绝，一力追寻那久已迷失的旧时真本”，才受到周先生的尽情颂扬。而《红楼梦魇》的根本问题，恰恰正是对脂本脂批的盲目迷信和顶礼膜拜。在张爱玲女士看来，脂本简直字字珠玑，都是曹雪芹的真迹手稿；脂批则是句句真理，红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这才使得她成为胡适红学模式的忠实信奉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及周汝昌先生的鼎力推崇者和由衷倾慕者。在这种情况下，作家的创作经验是不起任何作用的，因为她早已深中“续书说”和“探佚学”的流毒，事先就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以致走火入魔，不得不一直“梦魇”下去，执迷不醒。</p>
<p>同样是迷茫于脂本脂批，苏雪林的情况又不一样。苏雪林女士也是台湾的著名作家，红学方面的著作有在台北出版的小册子《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从表面上看，苏雪林女士似乎是在痛斥曹雪芹和《红楼梦》，这才引起不少人的“愤慨”；其实不然，她实质上是在痛斥脂本。她无条件地相信胡适的“脂本原本”说，径直把脂本当成“曹雪芹的本子”。她凭着作家的敏感，一眼就看出脂本千疮百孔，拙劣不堪，“不但说不上一个‘好’字，而且还说不上一个‘通’字”，甚至是“瘢疵累累，伤痕遍体”，“全身溃烂，浓血交流”，足见《红楼梦》只是一部“散漫松懈，毫无结构，并且尚未完稿的小说”，不应该受到那样高的评价。应该说苏雪林是红学史上第一个公然敢于严厉谴责脂本之“劣”的人，她对脂本的批驳是很有眼光的，她指出的脂本的所有劣迹也是客观存在的；只可惜她没有察觉脂本之 “伪”，反而将其当成《红楼梦》的“原本”看待，这才导致痛诋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严重错误。这一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但是，苏雪林对程高全璧本《红楼梦》的估价却相当高，称之为“旧式小说之王”，并认为“全书的精彩倒在高鹗续的后四十回”，“《红楼梦》的荣誉应该完全归给他才是”。苏雪林对程本的看法也是基本正确的，只可惜她又“上了胡适的当”，错误地相信“续书说”，这才把一切成就归功于高鹗。如果她认识到百二十回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曹雪芹完美艺术构思的产物，她显然是绝不可能随意贬损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红学“作家派”的经验和教训都启示我们，程本与脂本这两种本子，究竟孰真孰伪，孰优孰劣，孰先孰后，是一个必须首先分辨清楚的原则性问题。迄今为止“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基本上还未曾摆脱脂本脂批的阴影。且不说张爱玲、苏雪林女士如何误将脂本当“曹本”；即使是倾其全力维护《红楼梦》艺术完整性的林语堂和高阳先生，也轻信了脂本脂批之“真”。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们竟然也迷惑于“脂砚即湘云”即“雪芹续弦”这个百年红学中最为荒唐的猜想，将后续“旧时真本”当作曹雪芹“原著”的“最后构想”；而未发觉脂批关于“后三十回”的情节提要，纯粹是脂砚斋依据“旧时真本”而批的。这就使得他们对“高鹗续书说”的否决缺乏更强的说服力。而目前红学“作家派”中逐步摆脱脂砚斋影响的，似乎只有徐迟、李国文、特别是克非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先生（鉴于笔者已另文说及，见《红楼》2002年第4期《作家笔下脂砚斋》，此不赘述）。可见“作家派”的红学研究还任重而道远。人们有理由期待作为“内行”的“作家派”的红学研究，在保卫《红楼梦》整体艺术结构的论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p>
<p>（原载《红楼》杂志2005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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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打倒《红楼梦》后四十回大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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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4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浮生何所寄</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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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7713.html</p>
<p>不管你有没有看过《红楼梦》，只要能高喊打倒后四十回的口号，就大抵可被目为合格红迷了。不论水平如何，反正政治上是正确的。同理，政治上正确，就等于各方面都正确，所以水平就无关紧要了。具体如何打倒后四十回，各村又都有许多高招。现在，笔者将带领读者们有秩序地参观，请保持队形（本文中&#8221;批判者&#8221;，并不是指所有对后四十回提出批评的人，而是特指持下文中的几种观点者）。</p>
<p></p>
<p>一、&#8221;菜谱&#8221;否定&#8221;菜&#8221;</p>
<p>一道菜的好坏，是取决于是否按菜谱烹调，还是取决于菜本身的色香味意形养呢？似乎用不着讨论了。但《红楼梦》研究反是。无数人按照&#8221;伏线&#8221;（前八十回内容或脂批）来否定后四十回，认为没按菜谱炒菜，就该全盘否定，连文字的具体水平都不用管了。即使写得好，不增其功，反添其罪。</p>
<p>但如果&#8221;真正的《红楼梦》&#8221;落到让肯动脑的读者&#8221;看了前面知道后面&#8221;的地步，还算成功么？老曹抖包袱能力这么菜？《红楼梦》中是有无数的伏线和暗示，但既为&#8221;暗示&#8221;，必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有时还自相矛盾。这从探佚学内部的针锋相对就可见一斑。试举一例：探佚派解《终身误》，都以&#8221;举案齐眉&#8221;"美中不足&#8221;"空对着&#8221;为根据。针尖说&#8221;前文明说&#8217;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妨&#8217;。举案齐眉形容夫妻和睦团圆。明摆着宝玉自愿，夫妻和睦，美中不足毕竟是美，调包计说宝玉被骗，让薛宝钗成为罪人，高鹗罪不容恕&#8221;；麦芒就说&#8221;空就是一无所有，怎么可能是和睦？！举案齐眉是夫妻之礼，有礼无情，宝玉宝钗圆房分明是对人物形象的巨大诬蔑和歪曲！&#8221;再一例：既然&#8221;有恩的死里逃生&#8221;，&#8221;老来富贵也真侥幸&#8221;，至少还有这两路人马劫后余生，那白茫茫一片大地还&#8221;真干净&#8221;得了吗？为什么高鹗写了&#8221;不干净&#8221;就是&#8221;庸俗大团圆，为统治者宣扬名教&#8221;；老曹写了，探佚说了，却是&#8221;伟大思想&#8221;？这些问题都是不能问的。</p>
<p>以上说的是前八十回的只言片语构成的&#8221;伏线&#8221;。那么以&#8221;前八十回全部内容&#8221;为绝对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的方法对吗？同样，这方法是错的。用这样的方法假定前六十回（内容以脂本为准）是真本，也可以找到很多六十一回到八十回（同样是脂本）为&#8221;伪续&#8221;的&#8221;铁证&#8221;：</p>
<p>在思想、艺术等方面，&#8221;伪作&#8221;硬塞入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前文中无，册子也没有的莫名其妙的人物；并对这些放荡无耻的女人流露同情，污蔑凤姐，严重损害了核心人物的形象。凤姐诚然对贾瑞狠，但那是面临恶人的自卫。李公子张金哥不是她有意害死的，她只是贪财，贪财不等于会害死二姐。柳湘莲嫉恶如仇，被薛蟠侵犯后勃然大怒痛打薛蟠，他和薛蟠有天渊之别，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怎么可能在不久后冒着生命危险对薛蟠仗义相救？！类似的种种写法，都严重扭曲了重要人物的形象。&#8221;抄检大观园&#8221;更说明了伪作者对原意无中生有的篡改。因为抄检大观园根本没有在册子、判词、各种伏线上体现。伪作者诗才太差，连七十五回里三首水平要求不高的中秋诗都作不出来。而勉强作出来的诗，拙劣且不符合人物性格。七十回的林黛玉早已与宝钗和解，&#8221;钗黛合一&#8221;是脂砚斋的钦定，决不容任何人怀疑更改。六十回之前二人如亲姐妹一般，林的性格也变得比较乐观积极，怎么可能做出如此颓丧的柳絮词？薛宝钗又怎么会当着众家姐妹批评&#8221;颓丧&#8221;，并反其道而行之，&#8221;送我上青云&#8221;？她可是藏愚守拙的啊。</p>
<p>从小的方面讲，原作的&#8221;九九分层&#8221;也被续作者无情破坏，六十三回本应像以前的回目一样，是韶华胜极的结束，但回目后半居然是&#8221;死金丹独艳理亲丧&#8221;，这个&#8221; 死&#8221;字突兀、不雅，不仅不合原作者的创作习惯，而且令人作呕。而续作者后来居然连这种拙劣的模仿都懒得再模仿下去了，七十二回完全不是六十四至七十二这九回的总结，这九回零碎得根本没主要内容！七十二回以后的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请问曹雪芹何时塑造过夏金贵、孙绍祖这种肤浅的、没有任何层次的&#8221;绝对坏人&#8221;？！这明摆着是二流水平！妙玉是一个孤高过洁的人，黛玉主动去喝茶，她还会说黛玉&#8221;是个大俗人&#8221;。因此妙玉根本不可能深夜独自跑到凹晶馆，与湘云黛玉和诗、请喝茶。老太太明明年初过生日，什么时候改到八月了？柳湘莲断发出家，人家可是跟道士出家的啊，削发？续作者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是个白痴，春天秋天分不清，和尚道士分不清，连最简单的地方都续错！</p>
<p>如此&#8221;铁证&#8221;，照此路子还能举出很多。或许笔者也完全有理由怀疑，六十一到八十回的&#8221;伪续作者&#8221;故意破坏曹雪芹著作，&#8221;是出于卑鄙的居心和统治阶级的指使&#8221;。</p>
<p>最后，如果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书稿能从头到尾一无纰缪，前八十回里还会有&#8221;琏二爷&#8221;、&#8221;彩云彩霞&#8221;、两个&#8221;鲍二媳妇&#8221;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后四十回里作者在举家食粥、穷愁潦倒之际的大小纰缪才是&#8221;伪作&#8221;的&#8221;铁证&#8221;，其他反而是研究&#8221;隐&#8221;含的&#8221;真事&#8221;的线索？</p>
<p>二、&#8221;思想性&#8221;与&#8221;大团圆&#8221;</p>
<p>无数人对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双重否定，认为它是&#8221;庸俗的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和&#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而后四十回最大的三个关目，是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抄家、复初。</p>
<p>但是那些持&#8221;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论的人，却无法解释&#8221;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82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8221;到底在&#8221;思想性&#8221;上如何反动，如何&#8221;团圆&#8221;，又如何维护了&#8221;封建礼教&#8221;。他们更无法解释，最为批判&#8221;封建思想&#8221;的五十年代，王文娟版《红楼梦》何以红遍大江南北，被用来宣传&#8221;旧社会青年对包办婚姻制度的反抗，包办婚姻制度的罪恶&#8221;，并用来促进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这些&#8221;反封建&#8221;活动。因此，只好从&#8221;艺术性&#8221;上进行贬低，反衬所谓的&#8221; 曹雪芹原意&#8221;。可惜，他们的&#8221;原意&#8221;无非是再次全面开展抓坏蛋运动，用另外的&#8221;坏蛋&#8221;，出脱贾母凤姐。或者干脆来个&#8221;妻亡再娶是大节&#8221;，&#8221;娶不到黛玉就应该接受宝钗&#8221;的安排，觉得两位女性都理当为男性无限度地牺牲。尤其是林黛玉，必须&#8221;至死万苦不怨&#8221;，为贾宝玉甘愿毁灭自己——直接向旧式男权主义靠拢。这些设想在&#8221;反封建&#8221;方面的思想性能比后四十回高到哪去，不堪一问。至于艺术性，他们根本就没动过笔。干脆不做，当然也就没有错。</p>
<p>同样，那些持&#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论的人，也无法解释 &#8220;锦衣军抄家&#8221;在思想性上是如何给封建统治者脸上贴金，如何美化封建统治阶级；艺术性上又是如何&#8221;拙劣&#8221;和&#8221;庸俗&#8221;的。</p>
<p>而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家道复初&#8221;是&#8221;思想性&#8221;批判的绝对核心，什么粉饰封建制度，宣扬名教，庸俗大团圆，种种大帽子不一而足。好像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只剩八个字似的。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青春的乐园大观园永远地废弃了，其间存在的美好生命没有一个得到幸福的结局。宝玉绝望当了和尚，美香菱死了。十二钗死了六个，三个守寡，两个勉强地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幸免于难，剩下的一个也出家了。这就是&#8221;大团圆&#8221;？是的，某些人眼中，只要权力、地位、金钱都回来了，就铁定是&#8221;庸俗的大团圆&#8221;——这&#8221;庸俗&#8221;到底在那一面呢？</p>
<p>贾府的上层统治者的确犯下不少罪恶，&#8221;放高利贷&#8221;，&#8221;包揽刑讼&#8221;，逼死石呆子等人命，都是实情。但在后四十回里，这些罪恶，遇到龙心大１悦便一笔勾销，还可发还家产。这不是最高统治的作威作福、公理无存，又是什么？至于高利贷嘛，合乎定例的利息还给贾家，越例重息——没入官中。这些驴打滚的印子钱，不过是转到了更上层的统治者的口袋里，反正不可能还给那些被放高利贷者敲骨吸髓的底层百姓。这不是统治者坐地分赃，又是什么？——这一切，又究竟&#8221;粉饰&#8221;了什么呢？</p>
<p>即使清代没有掌握&#8221;思想性、艺术性&#8221;这种&#8221;批判的武器&#8221;的读者也没有罔顾常识，把这当做团圆。相反，他们恰嫌它不团圆，才有三十多本&#8221;补其缺陷，结以团圆&#8221;的续书。这又何来&#8221;秉承庸俗的封建思想，迎合&#8217;大团圆&#8217;观念&#8221;呢？</p>
<p>三、向&#8221;大概念&#8221;靠拢。</p>
<p>探佚派内部分歧甚广，观点纷纭。但一个不约而同的姿态是：绝不受后四十回/程高伪续的影响。但放眼望去，探佚派的主要观点恰恰都彻底地被后四十回影响了。只不过这样的影响是&#8221;反向指导&#8221;：&#8221;他们穿西装，我偏穿长衫，他们爱动，我偏好静，他们健康，我偏生病，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8221;。试问，就算后四十回再没水平，能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吗？但探佚派某些学者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一直抱着顶牛而不是客观的心态作学问，其结果也可想而知。</p>
<p>比如，讳言后四十回里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巨大成功：蔡义江将之称为&#8221;老太太唠叨喋喋不休&#8221;、&#8221;怨毒憾恨&#8221;，周汝昌称之为&#8221;自私&#8221;，更有众多红米诋为&#8221;煽情肉麻琼瑶剧，骗人眼泪&#8221;。这些观点正误姑且不提，但既然后四十回在艺术性上如此拙劣，能创作出艺术性更高的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人应该是济济满堂了。可惜，巴巴儿地盼了这么多年，这个——真没有。探佚派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这样的长期尴尬中躲进了一条更深的歧路——否定《红楼梦》作为爱情悲剧的意义和价值，干脆往&#8221;家族&#8221;"民族&#8221;"国家&#8221;等大概念上靠。如某学者所说：很多读者受到１２０回《红楼梦》的影响，把《红楼梦》当做浅薄的所谓爱情悲剧。其实这掩盖了《红楼梦》作为悲剧的真正深刻的意义——家族命运的悲剧（大意）。</p>
<p>这不仅反映了探佚派诸多学者、红米对于１２０回《红楼梦》（笔者认为其具有爱情、女性、青春、社会、人生五重悲剧意义。第一层最&#8221;表&#8221;，最&#8221;显&#8221;，以下逐层递进深入）的浅尝辄止和不求甚解，更是真正意义上的&#8221;腐朽封建观念&#8221;的沉渣泛起。</p>
<p>两千年来的儒家文化中，独立的&#8221;个人&#8221;从来得不到重视。独立的个人乃至由此产生的独立的思想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从道德上被否定的。任何个人，在和他人交往的前提下才拥有自己的位置：夫之于妻，妻之于夫，父之于子，子之于父，等等。而家、族、国、天下等大概念却得到了极大的重视，这些&#8221;大义名分&#8221;无时无刻不在否定和窒息着个人。到了清代，理学鼎盛，在这些大义名分面前，真实的个人必须无条件地为抽象的&#8221;大义&#8221;牺牲。而&#8221;爱情&#8221;却是至为纯粹的&#8221;个人&#8221;特质，它体现了&#8221;个人&#8221;的存在，是那个黑暗时代里，被挤压扭曲的&#8221;个人&#8221;能够爆发出的最强烈、最灿烂的光芒。而这样的光芒，是&#8221;大义名分&#8221;千方百计地否定、压制、绞杀，却始终无法完全泯灭的。</p>
<p>真（天性），爱（爱与同情），美（对美好生命的感知能力），是《红楼梦》穿越二百年风霜却仍然能牵动一代代读者的内心，抚慰一代代读者灵魂的根本原因。因为时代变了，王朝垮了，经济政治文化都翻天覆地了，但这个世界上仍然有无数平凡的灵魂需要真，需要爱，需要美。可今天却有人告诉我们，家族的兴衰比个人的悲欢重要，封建家族比人重要，总之，&#8221;重大&#8221;的政治比&#8221;渺小&#8221;的人性重要。进而，他们认为家族内斗、清宫秘史甚至战争（某红学论文煞有介事地分析：&#8221;八十回后要发生战争，这是毫无疑义的。证据是&#8217;望家乡路远山高&#8217;。以及脂砚斋说《仙缘》&#8221;影元妃之死&#8221;，该戏说的是马嵬坡杨贵妃的故事，当然是兵变了。&#8221;）才是《红楼梦》价值的核心，以及其作为悲剧的&#8221;真正意义&#8221;的核心。于是乎，今儿专家甲对窝里斗史津津乐道，明儿专家乙对皇帝与曹家的恩怨耿耿于怀。好像打打死老虎，为&#8221;封建大家族&#8221;喊喊冤（不说自己&#8221;站在上层统治者立场上&#8221;了），就&#8221;意义&#8221;了似的。真如此，&#8221;后二十八回&#8221;哪怕全写战争，恐怕也写不过《三国演义》。家族内斗和影射清宫秘史如果真那么有价值，我还不如直接看清史稿。非要把文学作品政治化、史学化，最后导致的不是在史学、政治学领域谋到一席之地，而是扭曲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p>
<p>宝玉生在古代，在祭奠晴雯的时候，尚且悲愤地慨叹道：&#8221;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8230;&#8230;&#8221;。&#8221;大&#8221;的国家是如此&#8221;太平&#8221;，&#8221;大&#8221; 的家族仍然&#8221;竞芳&#8221;，面对她芥豆之微的死亡，庞大的繁荣没受到一点点影响，庞大的世界也没有一点点触动。但仍然有宝玉为一个琐小的生命的离去&#8221;无可奈何&#8221;。在宝玉的眼中，所有的&#8221;大&#8221; 都在一个&#8221;小&#8221;生命面前变得真正渺小了。为什么？因为纯真的生命，单以其美好，即重于泰山。作者当然也表达了对家族衰亡的惋惜，但《红楼梦》中最有意义，最打动人的难道是贾府内外蔚为大观的&#8221;窝里斗史&#8221;？原先的花柳繁华也罢，后来的破败死亡也罢，作者关注的重心，远不是大家族、大王朝的兴衰成败，而是那些从不被重视，从没有名字的，脆弱，美好，纯真的生命。</p>
<p>因此，在三国演义里你找不到任何一次战役的阵亡将士名单；在水浒传里你找不到任何一场屠杀中李逵板斧下百姓的名字；在西游记里你也不记得那些小妖和小猴子；但在《红楼梦》里，每一个琐小卑微，命如草芥的死者，都有名字。因为她们美好，她们纯真，所以，她们重要。她们有权在只青睐&#8221;伟大者&#8221;的汗青上，留下自己的名字。</p>
<p>而那些生在现代，寻找&#8221;真正深刻意义&#8221;的人，才真正陷入&#8221;封建腐朽&#8221;观念中，不唯不可自拔，甚而毫不自知了。</p>
<p>四、后四十回流传原因</p>
<p>探佚派最不能面对的一个质问就是：程本120回《红楼梦》何以能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二百多年？《红楼梦》二百多年来续书高达四五十部，为何只有程本的后四十回经受了历史的考验？</p>
<p>排除周汝昌发明的阴谋论，就只有两个解释了：一、现状是历史造成的。120回《红楼梦》&#8221;一统天下&#8221;。其他版本，包括80回脂本，读者老百姓根本无法买到。二、历代120《红楼梦》的读者是庸众。</p>
<p>历史何辜。</p>
<p>历史只能被人所制造，如何能&#8221;造成&#8221;什么？现状是历史造成的，历史又是谁造成的？批判者们不敢深究。脂本发现虽然较晚，但起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已经公开发行了（这里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本，1982人民文学出版社拼接本前八十回等经过后人整理编纂的完整八十回本。因为真正的早期抄本有十一个 ——一说九个——版本，皆残缺不全，现多藏于博物馆、图书馆。别说一般读者，就是学者也很难一睹真容，连复制件都极稀有。早期抄本的普及工作作得的确不很充分，不过相当一部分学者将其完全归咎于程高二人，好像正是他俩从坟里爬出来并成功阻止了现代学者的普及工作似的。话说回来，手抄本至今仍存在严重的圈内信息垄断问题，又因此变得很难证明或证伪；不知孰因孰果）。2006年，笔者在南方一个不发达的县城破破烂烂的新华书店里也买到过周老校订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今网络购物这么发达。所谓&#8221;老百姓除了&#8217; 程高本&#8217;压根就看不到别的版本，那么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8221;（本句引自豆瓣网文章《对红楼梦的评论》09.02.11 发表，作者安东）不知从何说起。脂本的发行，也意味着与120回程本自由竞争，一同接受市场的选择。看看八十年代兴旺过的无数衰败国企，看看竞争中淘汰的无数商品，我们应该明白120回《红楼梦》的流行自始至终都建立在充分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程高无权禁止他人发行其他版本，清朝也没有著作权法，现在有了，版权又过期了）。二十多年来，没有读者因买了脂本被抓进监狱，也没有读者因买了程高本获得有关部门嘉奖。如果大多数读者真的认为脂本比&#8221;系统篡改过&#8221;的程本好千万倍，那么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除非所有出版社大脑短路，放着大把的钱不赚。物美价廉是消费者永恒的取舍标准，而脂本因内容少，也确比程本价廉。二十多年来，用钱包投票的读者们的选择是什么？不言自明。也许，大多数的读者看不出脂评本&#8221;物美&#8221;，只有探佚派学者能看出。</p>
<p>的确，批判者们不仅&#8221;看出来&#8221;了，而且真正地愤怒了：真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面对读者为黛玉焚稿等情节流下的热泪（&#8221;老百姓读此书掉眼泪处在后四十回最为集中&#8221;，出处同上文），他们得意而轻蔑地指责道：&#8221;是读《红楼梦》后四十回读哭的人多呢，还是读琼瑶小说、看琼瑶剧哭的人多？！假设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那么如琼瑶、海岩之流，简直就是中文文学中不可逾越的巅峰了。（出处同上文）&#8221;——这时又把刚刚为&#8221;老百姓&#8221;抱不平的义勇丢到了九霄云外。的确，&#8221;广大群众喜闻乐见&#8221;和&#8221;庸俗低级取悦大众&#8221;基本一回事，就看扮哪角顺手了，只不过这脸色变得也太快了一点。丢下脸色不提，批判者们也不敢说自己看高贵纯洁的80回脂本时没流过泪。能让人流泪的悲剧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一个深刻的悲剧打动读者，让读者为之歌哭，应该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某些人却一见&#8221;打动读者&#8221;就定&#8221; 浅薄庸俗&#8221;之罪，仿佛寡味枯燥方可骄人似的。既然连&#8221;感动人&#8221;和&#8221;普及广&#8221;都成了滔天大罪，他们又怎么敢致力于普及脂本？——有朝一日脂本取程高本而代之，广受欢迎又感人肺腑，岂不也成了&#8221;流毒甚广，煽情肉麻，取悦庸众&#8221;吗？</p>
<p>当然，最后还有一个著名的阴谋论：高鹗程伟元是乾隆皇帝操纵的文化特务，不仅伪续后四十回，毁掉了所有的早期真抄本（那今天的脂本从哪里来？难道是假的？），且为了和后四十回衔接，对80回脂本作了系统篡改，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思想，彻底使之宣扬名教、粉饰封建统治，&#8221;渐渐引向才子佳人小说&#8221;。这离奇的故事已多有学者指讹，不赘。不过说起乾隆皇帝，他老人家也是个著名诗人，兼皇家作协主席。有道是生命在于运动，他老毕生运动出四万首诗，还龙心大悦地卖弄诗才，在臣下的一致吹捧中，自以为能流芳百世。不过他老一闭眼，儿子嘉庆还在台上呢，那些歌功颂德的大臣们就都不买帐了。诗集流传不下来是自然的。至今，漫说普通人，就是文学系教授，背不出他老一首诗的也大有人在。普通人能背下来谁的诗呢？杨柳岸晓风残月，相逢何必曾相识，大江东去浪淘尽——都是级别待遇比他老低八倍的失意才子留下的点滴慨叹。但创造历史的一代代读者们仍然选择了才华，而不是权力。这也是文学对权力的一点微弱的反抗吧。</p>
<p>大独裁者乾隆自己尚管不了身后事，其喽啰就更等而下之了。今年是辛亥革命成功九十八周年，溥仪逝世四十三周年。王朝早已坍塌，独裁者都滚入了历史的垃圾堆，120回《红楼梦》却仍然活在读者的心中。</p>
<p>从作品方面看，我曾见过很长的脂本程本对比列举论文，文中说，程本的几千处改动都在处心积虑地维护封建礼教，抹煞曹雪芹的思想光辉。程本和脂本笔者还都是看过的，&#8221;呢呀吧了的得&#8221;之类不同何止几千，其他不同也有不少。但那几千处&#8221;险恶居心&#8221;，倒真没看出来。只是暗叹该作者晚生三百年。乾隆爷手下要是有此等高手，挨整的又岂会只是&#8221;清风不识字&#8221;、&#8221;一把心肠论浊清&#8221;之辈呢？况且关涉皇权的最紧要处，程高却不删&#8221;那不得见人的去处&#8221;、&#8221;骨肉分离，终无意趣&#8221;、&#8221; 宝皇帝&#8221;、&#8221;穿靴戴帽的强盗&#8221;。若真是秉承上意的结果，那爱新觉罗·弘历同志的工作作风也实在太民主了。</p>
<p>从读者方面看，顺着阴谋论推理，清代读者就算都误认了作者，也不可能从此目盲痴呆，误认作品的水平，以至于硬捧思想性、艺术性都极差的、不入流之&#8221;宣扬名教才子佳人小说&#8221; 为圭臬，并为之创作三十多部续书，使之风行五十年。更别提那因父母焚书而痛喊&#8221;奈何杀我宝玉！&#8221;郁郁而终的少女，别提那愤愤扬言出版《红楼梦》到英夷之地以报鸦片之仇的道学先生，别提那自古至今一代一代为《红楼梦》而歌，而哭，而痴迷的普通读者了。一部被古代社会普遍轻视的小说能创造如此成就，还称不起&#8221; 伟大&#8221;两个字吗？</p>
<p>但批判者却迷信独裁者的暴力：暴力就是一切，也能战胜一切；唯有阴谋与暴力可以永远欺骗所有人，甚至永远决定暴力坍塌之后所有人的智商。他们不相信时间，不相信读者，只相信横行的残暴权力。我知道，这种骨子里的昏昧和怯懦是来自那个并不遥远的&#8221;史无前例&#8221;的时代对他们的精神阉割。我悲哀的是，这样的精神阉割彻底成功了。</p>
<p>一个迷信暴力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拥有&#8221;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8221;的。</p>
<p>五、无知光荣</p>
<p>也许是听多了周汝昌老先生的鼓励吧，以&#8221;不看后四十回&#8221;为荣的普通红米似乎越来越多了。顶奇怪的是，他们据此自认最有批判资格——好像实在说不过去了—— 于是他们也时常改口说&#8221;只读过一遍&#8221;，甚至信誓旦旦曰：一到第八十一回就&#8221;一读之而欲呕，再读之而昏昏睡去矣&#8221;（九十年前遗老对白话文的讽刺），比食物中毒的反应还剧烈，实无法终卷。（本来我想说&#8221;比妊娠反应还剧烈&#8221;，因只呕吐恶心，不危及生命。复思君子谑而不虐，还是罢了，况且这&#8221;以无知为荣&#8221;的一派也并无&#8221;出产&#8221;。）</p>
<p>不过该派创始人周汝昌老爷爷在三十年代初识的《红楼梦》也是程高本。脂评本还得过几十年才出版呢。他却不肯招供吐了几回 ——虽然他在《红楼夺目红》中愤言：&#8221;看这种书（120回《红楼梦》），就是对中华文化的犯罪！&#8221;唉，他老又何必如此自感罪孽深重呢。如此说来，他大抵是看了多遍，却没有吐。不但他，他的高徒梁归智、蔡义江把后四十回从头到尾批了个体无完肤，后者还把后四十回里的所有韵文、涉及的典故全整理发表了出来—— 对后四十回原文下多大功夫，可想而知。二位大爷偌大把年纪，肠胃想必不太好，罪过，罪过。但二老精神矍铄，看来也没有吐，更没有昏睡。否则写出来的岂不是糊涂书。劝&#8221;无知光荣&#8221;派还是对三位前辈见贤思齐的好。看都不看，定批不到点子上。话说回来，以无知为荣，以不看为荣的怪现象也只出现在红学界。其他领域的学术争论，都是要以了解批判对象为前提的。这不能面对现实的极端表现，也算是红学界一绝，</p>
<p>当然，&#8221;无知为荣&#8221;派的理由是：只看80回，或者只看&#8221;没有被篡改过&#8221;的脂本（&#8221;或者&#8221;是由于该派相当部分的人不知程本和脂本、早期抄本的区别，更搞不懂来龙去脉）。但宣称只看八十回脂本的人真像标榜的那样尊重、宝爱它吗？</p>
<p>比如殚精竭虑编写出自认为最符合作者原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周老爷爷大名鼎鼎的&#8221;宝湘恋&#8221;。他口口声声说&#8221;脂批&#8221;、&#8221;伏线&#8221;多么重要，最后却连80 回脂本的判词&#8221;湘江水逝楚云飞&#8221;，这明白的夫妇失欢，婚姻不幸也看不见。试问，湘云宝玉在贫贱中白头偕老，不反成了&#8221;悲中乐&#8221;吗？这个时候，&#8221;违背前八十回判词&#8221;就不再是当与后四十回一例打死的滔天大罪，而是&#8221;重大发现&#8221;、&#8221;大胆创新&#8221;、&#8221;学术自由&#8221;了。所谓的宝爱脂本，捍卫真本，尊重原意，无非是专扣给后四十回的大帽子。&#8221;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8221;，信夫。</p>
<p>那些自我标榜的人，真正迷信的是脂批（广义上的，也包括署名&#8221;畸笏叟&#8221;的批语）。而强调和神化脂批，一开始就伴随着对八十回脂本正文的忽视和否定——无论在思想性研究还是文学性研究方面。</p>
<p>以脂批最著名的公案&#8221;淫丧天香楼&#8221;为例。有没有人从文学的角度为作品本身着想着想，对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畸形关系，&#8221;直写&#8221;真的强于&#8221;隐写&#8221;吗？直写&#8221;四五页&#8221;的目的又是什么？好像只能为了&#8221;揭露封建家族的丑恶&#8221;了——总不能为了不破坏全书的美感吧。但从&#8221;揭露丑恶&#8221;这个目的讲，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版本已经足以显示二者的乱伦关系。这不需要太高的智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而这种畸形丑陋，毫无美感的不正当关系，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大肆铺陈四五页（据刘心武推算，起码一千多字）的必要。如果&#8221;一味私情密约&#8221;、&#8221;终不免于淫滥&#8221;之类的描写不是四五字而是四五页，&#8221;金陵十二冠首之女子&#8221;也就被&#8221;揭露&#8221;成了多姑娘（对多姑娘的过露描写尚仅四五行）。这无疑是对可卿形象的巨大损害。此等无必要的冗余&#8221;过露&#8221;，放在节制、悲悯而清雅《红楼梦》里面，无疑是大忌中的大忌。但畸笏叟批语，竟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合理怀疑。学界至今仍然殊少怀疑，这还称得上对脂本正文有多么重视吗？</p>
<p>再举一例，我早年看的第一本《红楼梦》是人民文学出版社82年拼接本，前八十回依据脂本，因此有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时的一段话，&#8221;&#8230;&#8230;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8221;。宝玉居然当芳官面说她正该被自己作践，实在刺人耳，寒人心。宝玉一个非常有同情心，对女孩子不分贵贱深加怜爱的人，如何竟说出此等以势压人，毫无心肝的话来？一贯不爱读书八股，&#8221;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8221;的他，何时又为&#8221;君&#8221;"父&#8221;生起色了？后来看到同学的程本《红楼梦》（那时候尚不知程本脂本之分，这都是后来总结的），发现倒没这段混账话。那时我心才稍安，想这并不是作者的原意，却后人的异端。宝哥哥若真说这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后来踏入红学的殿堂，却见论家分析说程高秉承上意，削去&#8221;混账话&#8221;里反清复明的锋芒，实在罪不可赦。似乎仅仅因为&#8221;为君父生色&#8221;的话是程本所无，脂本所有，其对宝玉形象令人匪夷所思的扭曲也就可以全然不疑，全然不顾了。即使论家们分析到这一点，（不唯此段，包括其他类似可以附会成&#8221;反清复明&#8221;的话），也只是分析&#8221;言外之意&#8221;，将读者拖入考据&#8221;真相&#8221;的路途，曲里拐弯考据勘探了一通，结果不是清宫秘史，就是反清复明。但即使有言外之意吧，难道&#8221;言内之意&#8221;就可以突兀、荒唐、不近情理了吗？&#8221;真正&#8221;的老曹，舍得这么毁人物形象？如此突兀荒唐，一定不是&#8221;篡改&#8221;？说到这里，好像不得不怀疑脂批和脂本某些段落的可靠性了。</p>
<p>可惜，这一直是迷信脂批者不约而同的巨大盲区。在某些自称热爱曹雪芹原作的人那里，除脂批外什么都可以怀疑，唯有脂批永远正确，决不能怀疑。</p>
<p>于是乎，脂砚斋声称是作者的至亲好友，却居然连作者的卒年都记错了。还说&#8221;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殆尽&#8230;&#8230;&#8221;。一般来说，人是不会忘记感情遭到巨大打击的日子的。这眼泪是流成河了，记性恐怕也太差了一点，差得不近情理。于是乎，八十回后的&#8221;真手稿&#8221;在散佚后的二十多年间被渐渐&#8221;竭力搜罗&#8221;到，便是&#8221;世上没有如此巧的事&#8221;（胡适语）；散佚且&#8221;原本被弃，原貌被淹，阻碍了真抄本的流传（周汝昌《红楼夺目红》）&#8221;一百三十多年后，再用不到一年的时间&#8221;竭力搜罗&#8221;到三个&#8221;真抄本&#8221;，就肯定&#8221; 有如此巧的事&#8221;了。再于是乎，凭二人之功伪作后四十回流传二百多年被读者整体接受太容易，在120回程本基础上截取前半段，小修小改胡乱批注就非人力所能为了。程伟元&#8221;重奖之下必有勇夫&#8221;，胡适的悬赏就不可能在兵荒马乱的旧中国吸引任何一个作伪者了。如此等等仅凭常识就能看出的纰漏，都是迷信者所讳言的。</p>
<p>另有个关键处：&#8221;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8221;句后有脂批说这里不用&#8221;寅时&#8221; 的&#8221;寅&#8221;，是为了避祖讳。这条脂批已经被挑出破绽很多年了。《红楼梦》的其他地方，薛蟠说的&#8221;唐寅&#8221;，&#8221;寅吃卯粮&#8221;等处均直书&#8221;寅&#8221;字，并未避讳。脂本的拥护者们王顾左右而言他，含糊一句&#8221;脂批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不能以偏概全&#8221;，理不得心却安地遁逃了。没有人再往下问一句吗？——如果作者真是曹寅之孙，为何不避讳？亏他还是大家公子出身，都活打了嘴了？如果不是曹寅子孙，那一切的所谓隐藏的曹寅家史，脂砚斋对作者与自己关系的标榜，以及据此推论出的&#8221;真结局&#8221;或其他&#8221;真相&#8221;等等，也就是无源之水了。</p>
<p>还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懂：无数人以&#8221;程高宣扬封建礼教，思想庸俗&#8221;为由，拒绝相信程本序言，以此否定后四十回中含有二十余回原稿的说法。而探佚派耋宿蔡义江教授在&#8221;淫丧天香楼&#8221;公案中批评脂砚斋&#8221;命芹溪删去&#8221;是站在卫道士的立场上，为封建家族掩饰丑恶；又在《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中批评畸笏叟：&#8221;畸笏叟说&#8217;焉能不心伤！&#8217;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有严重封建礼教思想的人看来，被刘姥姥解救的巧姐已经 &#8216;流落烟花巷&#8217;，受到摧残了。&#8221;且不止他一个探佚派学者这么评价脂砚斋。同样是&#8221;封建卫道士&#8221;，怎么程高因此等同骗子，人格破产，话全不足信；脂砚斋畸笏叟却坐稳了圣旨之位，金口玉言，甚至在出了极为明显的错误的时候，其动机也绝不能被怀疑？难道程高必须&#8221;有罪推定&#8221;，而脂砚斋即使真的有错，也要&#8221;推定&#8221; 为无错？</p>
<p>笔者不是考据家，只是略捉几个探佚派公开的脂批公案，依据正常的逻辑提几个问题罢了。不过，&#8221;妄图否定脂批&#8221;的华盖运，也眼看要交了。在一些人的眼中，连脂砚斋是谁我们都不知道，却必须将她的话当圣旨，怎么不近情理也不准怀疑。谁敢怀疑，谁就是为程高伪续张目，亵渎《红楼梦》。其实，漫说是脂砚斋，就算是《红楼梦》作者本人，漫说是作者本人，就算是马克思，毛润之，如果他真的说错了，我们也应该有实事求是的勇气。自诩追求真相的批判者们，到底有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呢？</p>
<p>但迷信者们不会听得进。在他们看来，你看不懂脂批是你没文化，我不理解后四十回是后四十回没水平，总之自己被脂批带挈得一贯正确了。更有甚者，干脆将后四十回当成练箭靶，前八十回当成密电码，只求言外之意，不论作品本身，安心让我们彻底没书看。真不知道连作品扔了，无本之木，究竟能兴头得了几日？</p>
<p>六、劣胜优汰&#8221;反封建&#8221;</p>
<p>１２０回《红楼梦》作为整体遭到批判，后四十回作为部分遭到批判，一大罪名就是&#8221;宣扬封建道德&#8221;。反封建自然应该。因为即使在封建王朝崩溃98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仍然远远没有完成。不过照现在而今眼目下的情况看，反封建委实太难——即使对于那些高举&#8221;反封建&#8221;旗号的批判者们。</p>
<p>&#8220;反封建&#8221;一词中的&#8221;封建&#8221;，一般指&#8221;封建思想和封建道德&#8221;。而&#8221;封建思想道德&#8221;，并不指封建社会所有人的道德观念（否则连《红楼梦》作者的观念也成了&#8221; 封建观念&#8221;），而是主要指（不仅仅指）封建社会的正统道德观念。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与正统观念又有一定的矛盾。具体到《红楼梦》问世的清代，各种&#8221;观念&#8221; 大致分三种：</p>
<p>1、 正统观念：统治阶级维护和宣扬的观念。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其性质多数是反动的，但也有少部分有可取之处。</p>
<p>典型的如&#8221;忠&#8221; ：既有忠于职守，爱国爱民，&#8221;言必信&#8221;等积极面，也有奴性、愚忠、&#8221;吠非其主&#8221;等消极面。在当时的社会，当然是消极、反动的作用占主要。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如于是龙、林则徐、左宗棠等忠臣的&#8221;忠&#8221;的积极作用。</p>
<p>2、世俗观念：世俗大众奉行的观念。其目的是追求现实利益，趋利避害，有其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其性质多数无&#8221;正义&#124;邪恶&#8221;可言。也包括少数反动落后的糟粕，以及少数相对进步开明的主张。</p>
<p>典型的如&#822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女好色纳之以礼&#8221;。在利益的问题上，正统观念本是&#8221;君子言义不言利&#8221;，但世俗社会的普通市民、农民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利益。至于女性，也不硬要求&#8221;面似寒霜，心如古井&#8221;那样标准化地心理变态，只是要求必须在包办婚姻范围内。这样的世俗观念，显然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但同样也体现了对正统观念的妥协与一定程度的认同，比如，这里仍然赞同对妇女的压迫。</p>
<p>3、特立独行的个别观念。这些观念既得不到上层支持，也谈不上群众基础。典型的比如《红楼梦》中的早期人道主义思想。在今天的思想史上这被归为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新道德观念。在当时的社会，其性质是进步性占主要，当然，也有局限性。</p>
<p>《红楼梦》中的思想观念十分复杂多面，有佛教道教虚无悲观的色空思想，也有儒家&#8221;重生死&#8221;的世俗情怀，甚至还有一些乱神怪力的迷信糟粕。但笔者认为，《红楼梦》思想观念最可贵之处在于史无前例（在世界范围内启蒙思想已开先河，但清中叶还未传到中国。故这里指中国史）地肯定了&#8221;人&#8221;的终极价值。儒家有&#8221;重生&#8221;，&#8221;爱生&#8221;的传统，但在这样的传统里，人只有工具价值，却毫无终极价值。&#8221;上天有好生之德&#8221;，却根本不关注&#8221;生&#8221;者是否快乐，也根本不管他生活得像不像人。但主人公贾宝玉贵为世家公子，却没有&#8221;富贵心&#8221;、&#8221;体面眼&#8221;，绝不以他人的地位、金钱作取向，十分懂得尊重、同情弱者，甚至&#8221;甘为丫鬟充役&#8221;。在他面前，哪怕再卑微再低贱的一个&#8221;奴隶&#8221;，也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以被代替的生命，一个不可被任何大义名分掩盖、抹煞的&#8221;人&#8221;。作者热爱一切美好的生命，珍视一切美好的感情——而这些生命和感情，恰是儒释道三教、正统世俗两界都最忽视、最否定、最认为没有价值的。仅凭此一点，《红楼梦》在思想性上纵然再有其他缺点，也当得起黑暗时代的伟大先驱。</p>
<p>无论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正统观念，乃至《红楼梦》的思想观念，都部分流传到了今天，也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清醒认识，取其精华。这些常识，不用我蝎蝎螫螫的，读者们自知道；笔者不过白说一句。但一些&#8221;专家&#8221;还真让笔者没法白说。</p>
<p>比如，一干探佚派和索隐派的考据家，痛斥１２０回《红楼梦》美化了满族皇帝，抹杀了满汉矛盾，阻碍了&#8221;反清复明&#8221;（证据大抵是&#8221;为君父生色&#8221;之类），如何反动如何走狗云云。</p>
<p>但这些论者恰恰忘记了&#8221;反清复明&#8221;的封建性。反清复明，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思想。民族主义在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时候，可以起到巨大的凝聚作用；但我国古代（从秦到清）的民族主义思想，和专制主义从来就不矛盾，和近现代意义上的人道、人本思想也沾不上边（因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早在古代就已存在了）。反清复明，有反抗满清残暴统治的积极面，也有反抗一种独裁者后，投降另一种独裁者的巨大消极面。</p>
<p>清末，蔡元培&#8221;革命家见排满&#8221;，首创&#8221;反清复明&#8221;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毕竟他的本意是利用红楼梦这本社会影响广泛的小说鼓吹宣传资产阶级革命。尽管笔者认为，红楼梦虽然有其政治上的意义，但决不等于政治宣传。将文学作品作为政治手段，无论出于多么良好和高尚的动机，结果都会差强人意。比如在政治宣传上没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又最终造成了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甚至密电码化，而不是成功的政治化。当然了，后辈人的歧路不能都由蔡老来负责。</p>
<p>而今天的学者重提排满，早已丧失了当年的积极意义。清政残虐，尤其是自己做贼，便怕别人也知道天下是抢来的，于是大搞文字狱，搞得&#8221;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8221;；与洪武、嘉靖辈的昏暴，相映成&#8221;趣&#8221;。要反清，道理尽多。但若非要复到明不可，&#8221;沦为异族的奴隶不如沦为我们本族人的奴隶好&#8221;，则显然对独立的&#8221;个人&#8221;全无考虑。但红楼梦的作者若没有对&#8221;人&#8221;的尊重和同情，一心为明代独裁者唱挽歌，唱赞歌，求为汉族皇帝当奴隶而不得，那他在精神上的姿态也不过&#8221;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8221;。今天的人再以此为精义，倒很有些&#8221;复社&#8221;"南社&#8221;的气息了。可惜只有其思想的陈旧局限，全无其大无畏的革命勇气。同理，今人无论是骂皇帝还是抨击封建婚姻制度，都不用再面对曹高二公当年面对的现实。当然，因此也就不需冒任何风险（这也是现代人续《红楼梦》不可能再具备清代作品的&#8221;思想进步&#8221;意义的原因）。但——也许，又因而廉价地自以为勇。其实，不过是戏台上的勇者罢了。</p>
<p>再比如，无数的批判者对&#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 的&#8221;家道复初&#8221;结局极为反感，一口咬定&#8221;真正的&#8221;贾家败光了，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诉说家族不幸或对皇帝的不满。但真如此，雪芹就不是&#8221;为封建统治阶级招魂&#8221; 了？就和程高这些&#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的&#8221;御用文人&#8221;有了本质区别？其实，每个读者都面对着一个矛盾：没有贾府则青春乐园大观园无法存在，有了贾府则其满载罪恶肮脏。因此，对于贾府的覆亡，任何读者都会有&#8221;罪有应得&#8221;和&#8221;哀挽叹息&#8221;交织的矛盾情绪。问题是那些批判者连这个矛盾都处理不好，甚至察觉不到，只顾用偏狭得只能理解私怨的心胸一路批下去，生扭完高鹗再生扭老曹。</p>
<p>不宁唯是，&#8221;脂批&#8221;中贾芸、小红、刘姥姥等对凤姐宝玉探监、报恩，是崇高宝贵的&#8221;真结局&#8221;、&#8221;真原意&#8221;，而后四十回里的忠仆、义仆包勇就是&#8221;作者为了宣扬封建的&#8217;忠义&#8221;报恩&#8217;的奴才道德&#8221;而塑造的了。同是&#8221; 报恩&#8221;，怎么忽而推为&#8221;伟大&#8221;，忽而挤为&#8221;落伍&#8221;？报恩本身，既有奴性、愚忠的消极面，也有涌泉相报的积极面，只怕有些批判者只有门户之见，没有区分能力。</p>
<p>更有甚者，后代批判者还伟大地创造出了&#8221;钗黛合一&#8221;的诸多&#8221;正解&#8221;。&#8221;钗黛合一&#8221;本只是一句意义含糊的批语，居然被&#822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ttp://www.openow.net/details/e17713.html</p>
<p>不管你有没有看过《红楼梦》，只要能高喊打倒后四十回的口号，就大抵可被目为合格红迷了。不论水平如何，反正政治上是正确的。同理，政治上正确，就等于各方面都正确，所以水平就无关紧要了。具体如何打倒后四十回，各村又都有许多高招。现在，笔者将带领读者们有秩序地参观，请保持队形（本文中&#8221;批判者&#8221;，并不是指所有对后四十回提出批评的人，而是特指持下文中的几种观点者）。</p>
<p><span id="more-223"></span></p>
<p>一、&#8221;菜谱&#8221;否定&#8221;菜&#8221;</p>
<p>一道菜的好坏，是取决于是否按菜谱烹调，还是取决于菜本身的色香味意形养呢？似乎用不着讨论了。但《红楼梦》研究反是。无数人按照&#8221;伏线&#8221;（前八十回内容或脂批）来否定后四十回，认为没按菜谱炒菜，就该全盘否定，连文字的具体水平都不用管了。即使写得好，不增其功，反添其罪。</p>
<p>但如果&#8221;真正的《红楼梦》&#8221;落到让肯动脑的读者&#8221;看了前面知道后面&#8221;的地步，还算成功么？老曹抖包袱能力这么菜？《红楼梦》中是有无数的伏线和暗示，但既为&#8221;暗示&#8221;，必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有时还自相矛盾。这从探佚学内部的针锋相对就可见一斑。试举一例：探佚派解《终身误》，都以&#8221;举案齐眉&#8221;"美中不足&#8221;"空对着&#8221;为根据。针尖说&#8221;前文明说&#8217;妻亡再娶是大节，不可妨&#8217;。举案齐眉形容夫妻和睦团圆。明摆着宝玉自愿，夫妻和睦，美中不足毕竟是美，调包计说宝玉被骗，让薛宝钗成为罪人，高鹗罪不容恕&#8221;；麦芒就说&#8221;空就是一无所有，怎么可能是和睦？！举案齐眉是夫妻之礼，有礼无情，宝玉宝钗圆房分明是对人物形象的巨大诬蔑和歪曲！&#8221;再一例：既然&#8221;有恩的死里逃生&#8221;，&#8221;老来富贵也真侥幸&#8221;，至少还有这两路人马劫后余生，那白茫茫一片大地还&#8221;真干净&#8221;得了吗？为什么高鹗写了&#8221;不干净&#8221;就是&#8221;庸俗大团圆，为统治者宣扬名教&#8221;；老曹写了，探佚说了，却是&#8221;伟大思想&#8221;？这些问题都是不能问的。</p>
<p>以上说的是前八十回的只言片语构成的&#8221;伏线&#8221;。那么以&#8221;前八十回全部内容&#8221;为绝对标准来衡量后四十回的方法对吗？同样，这方法是错的。用这样的方法假定前六十回（内容以脂本为准）是真本，也可以找到很多六十一回到八十回（同样是脂本）为&#8221;伪续&#8221;的&#8221;铁证&#8221;：</p>
<p>在思想、艺术等方面，&#8221;伪作&#8221;硬塞入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前文中无，册子也没有的莫名其妙的人物；并对这些放荡无耻的女人流露同情，污蔑凤姐，严重损害了核心人物的形象。凤姐诚然对贾瑞狠，但那是面临恶人的自卫。李公子张金哥不是她有意害死的，她只是贪财，贪财不等于会害死二姐。柳湘莲嫉恶如仇，被薛蟠侵犯后勃然大怒痛打薛蟠，他和薛蟠有天渊之别，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怎么可能在不久后冒着生命危险对薛蟠仗义相救？！类似的种种写法，都严重扭曲了重要人物的形象。&#8221;抄检大观园&#8221;更说明了伪作者对原意无中生有的篡改。因为抄检大观园根本没有在册子、判词、各种伏线上体现。伪作者诗才太差，连七十五回里三首水平要求不高的中秋诗都作不出来。而勉强作出来的诗，拙劣且不符合人物性格。七十回的林黛玉早已与宝钗和解，&#8221;钗黛合一&#8221;是脂砚斋的钦定，决不容任何人怀疑更改。六十回之前二人如亲姐妹一般，林的性格也变得比较乐观积极，怎么可能做出如此颓丧的柳絮词？薛宝钗又怎么会当着众家姐妹批评&#8221;颓丧&#8221;，并反其道而行之，&#8221;送我上青云&#8221;？她可是藏愚守拙的啊。</p>
<p>从小的方面讲，原作的&#8221;九九分层&#8221;也被续作者无情破坏，六十三回本应像以前的回目一样，是韶华胜极的结束，但回目后半居然是&#8221;死金丹独艳理亲丧&#8221;，这个&#8221; 死&#8221;字突兀、不雅，不仅不合原作者的创作习惯，而且令人作呕。而续作者后来居然连这种拙劣的模仿都懒得再模仿下去了，七十二回完全不是六十四至七十二这九回的总结，这九回零碎得根本没主要内容！七十二回以后的就更加惨不忍睹了。请问曹雪芹何时塑造过夏金贵、孙绍祖这种肤浅的、没有任何层次的&#8221;绝对坏人&#8221;？！这明摆着是二流水平！妙玉是一个孤高过洁的人，黛玉主动去喝茶，她还会说黛玉&#8221;是个大俗人&#8221;。因此妙玉根本不可能深夜独自跑到凹晶馆，与湘云黛玉和诗、请喝茶。老太太明明年初过生日，什么时候改到八月了？柳湘莲断发出家，人家可是跟道士出家的啊，削发？续作者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是个白痴，春天秋天分不清，和尚道士分不清，连最简单的地方都续错！</p>
<p>如此&#8221;铁证&#8221;，照此路子还能举出很多。或许笔者也完全有理由怀疑，六十一到八十回的&#8221;伪续作者&#8221;故意破坏曹雪芹著作，&#8221;是出于卑鄙的居心和统治阶级的指使&#8221;。</p>
<p>最后，如果一个伟大的作家的书稿能从头到尾一无纰缪，前八十回里还会有&#8221;琏二爷&#8221;、&#8221;彩云彩霞&#8221;、两个&#8221;鲍二媳妇&#8221;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单单后四十回里作者在举家食粥、穷愁潦倒之际的大小纰缪才是&#8221;伪作&#8221;的&#8221;铁证&#8221;，其他反而是研究&#8221;隐&#8221;含的&#8221;真事&#8221;的线索？</p>
<p>二、&#8221;思想性&#8221;与&#8221;大团圆&#8221;</p>
<p>无数人对后四十回的思想性、艺术性进行双重否定，认为它是&#8221;庸俗的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和&#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而后四十回最大的三个关目，是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抄家、复初。</p>
<p>但是那些持&#8221;才子佳人大团圆&#8221;论的人，却无法解释&#8221;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8221;"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8221;到底在&#8221;思想性&#8221;上如何反动，如何&#8221;团圆&#8221;，又如何维护了&#8221;封建礼教&#8221;。他们更无法解释，最为批判&#8221;封建思想&#8221;的五十年代，王文娟版《红楼梦》何以红遍大江南北，被用来宣传&#8221;旧社会青年对包办婚姻制度的反抗，包办婚姻制度的罪恶&#8221;，并用来促进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这些&#8221;反封建&#8221;活动。因此，只好从&#8221;艺术性&#8221;上进行贬低，反衬所谓的&#8221; 曹雪芹原意&#8221;。可惜，他们的&#8221;原意&#8221;无非是再次全面开展抓坏蛋运动，用另外的&#8221;坏蛋&#8221;，出脱贾母凤姐。或者干脆来个&#8221;妻亡再娶是大节&#8221;，&#8221;娶不到黛玉就应该接受宝钗&#8221;的安排，觉得两位女性都理当为男性无限度地牺牲。尤其是林黛玉，必须&#8221;至死万苦不怨&#8221;，为贾宝玉甘愿毁灭自己——直接向旧式男权主义靠拢。这些设想在&#8221;反封建&#8221;方面的思想性能比后四十回高到哪去，不堪一问。至于艺术性，他们根本就没动过笔。干脆不做，当然也就没有错。</p>
<p>同样，那些持&#8221;服务于封建统治&#8221;论的人，也无法解释 &#8220;锦衣军抄家&#8221;在思想性上是如何给封建统治者脸上贴金，如何美化封建统治阶级；艺术性上又是如何&#8221;拙劣&#8221;和&#8221;庸俗&#8221;的。</p>
<p>而所谓的&#8221;兰桂齐芳，家道复初&#8221;是&#8221;思想性&#8221;批判的绝对核心，什么粉饰封建制度，宣扬名教，庸俗大团圆，种种大帽子不一而足。好像三十万字的后四十回只剩八个字似的。但到了第一百二十回，青春的乐园大观园永远地废弃了，其间存在的美好生命没有一个得到幸福的结局。宝玉绝望当了和尚，美香菱死了。十二钗死了六个，三个守寡，两个勉强地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幸免于难，剩下的一个也出家了。这就是&#8221;大团圆&#8221;？是的，某些人眼中，只要权力、地位、金钱都回来了，就铁定是&#8221;庸俗的大团圆&#8221;——这&#8221;庸俗&#8221;到底在那一面呢？</p>
<p>贾府的上层统治者的确犯下不少罪恶，&#8221;放高利贷&#8221;，&#8221;包揽刑讼&#8221;，逼死石呆子等人命，都是实情。但在后四十回里，这些罪恶，遇到龙心大１悦便一笔勾销，还可发还家产。这不是最高统治的作威作福、公理无存，又是什么？至于高利贷嘛，合乎定例的利息还给贾家，越例重息——没入官中。这些驴打滚的印子钱，不过是转到了更上层的统治者的口袋里，反正不可能还给那些被放高利贷者敲骨吸髓的底层百姓。这不是统治者坐地分赃，又是什么？——这一切，又究竟&#8221;粉饰&#8221;了什么呢？</p>
<p>即使清代没有掌握&#8221;思想性、艺术性&#8221;这种&#8221;批判的武器&#8221;的读者也没有罔顾常识，把这当做团圆。相反，他们恰嫌它不团圆，才有三十多本&#8221;补其缺陷，结以团圆&#8221;的续书。这又何来&#8221;秉承庸俗的封建思想，迎合&#8217;大团圆&#8217;观念&#8221;呢？</p>
<p>三、向&#8221;大概念&#8221;靠拢。</p>
<p>探佚派内部分歧甚广，观点纷纭。但一个不约而同的姿态是：绝不受后四十回/程高伪续的影响。但放眼望去，探佚派的主要观点恰恰都彻底地被后四十回影响了。只不过这样的影响是&#8221;反向指导&#8221;：&#8221;他们穿西装，我偏穿长衫，他们爱动，我偏好静，他们健康，我偏生病，他们重卫生，我偏吃苍蝇&#8221;。试问，就算后四十回再没水平，能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吗？但探佚派某些学者为了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一直抱着顶牛而不是客观的心态作学问，其结果也可想而知。</p>
<p>比如，讳言后四十回里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巨大成功：蔡义江将之称为&#8221;老太太唠叨喋喋不休&#8221;、&#8221;怨毒憾恨&#8221;，周汝昌称之为&#8221;自私&#8221;，更有众多红米诋为&#8221;煽情肉麻琼瑶剧，骗人眼泪&#8221;。这些观点正误姑且不提，但既然后四十回在艺术性上如此拙劣，能创作出艺术性更高的宝黛钗婚姻爱情悲剧的人应该是济济满堂了。可惜，巴巴儿地盼了这么多年，这个——真没有。探佚派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这样的长期尴尬中躲进了一条更深的歧路——否定《红楼梦》作为爱情悲剧的意义和价值，干脆往&#8221;家族&#8221;"民族&#8221;"国家&#8221;等大概念上靠。如某学者所说：很多读者受到１２０回《红楼梦》的影响，把《红楼梦》当做浅薄的所谓爱情悲剧。其实这掩盖了《红楼梦》作为悲剧的真正深刻的意义——家族命运的悲剧（大意）。</p>
<p>这不仅反映了探佚派诸多学者、红米对于１２０回《红楼梦》（笔者认为其具有爱情、女性、青春、社会、人生五重悲剧意义。第一层最&#8221;表&#8221;，最&#8221;显&#8221;，以下逐层递进深入）的浅尝辄止和不求甚解，更是真正意义上的&#8221;腐朽封建观念&#8221;的沉渣泛起。</p>
<p>两千年来的儒家文化中，独立的&#8221;个人&#8221;从来得不到重视。独立的个人乃至由此产生的独立的思想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从道德上被否定的。任何个人，在和他人交往的前提下才拥有自己的位置：夫之于妻，妻之于夫，父之于子，子之于父，等等。而家、族、国、天下等大概念却得到了极大的重视，这些&#8221;大义名分&#8221;无时无刻不在否定和窒息着个人。到了清代，理学鼎盛，在这些大义名分面前，真实的个人必须无条件地为抽象的&#8221;大义&#8221;牺牲。而&#8221;爱情&#8221;却是至为纯粹的&#8221;个人&#8221;特质，它体现了&#8221;个人&#8221;的存在，是那个黑暗时代里，被挤压扭曲的&#8221;个人&#8221;能够爆发出的最强烈、最灿烂的光芒。而这样的光芒，是&#8221;大义名分&#8221;千方百计地否定、压制、绞杀，却始终无法完全泯灭的。</p>
<p>真（天性），爱（爱与同情），美（对美好生命的感知能力），是《红楼梦》穿越二百年风霜却仍然能牵动一代代读者的内心，抚慰一代代读者灵魂的根本原因。因为时代变了，王朝垮了，经济政治文化都翻天覆地了，但这个世界上仍然有无数平凡的灵魂需要真，需要爱，需要美。可今天却有人告诉我们，家族的兴衰比个人的悲欢重要，封建家族比人重要，总之，&#8221;重大&#8221;的政治比&#8221;渺小&#8221;的人性重要。进而，他们认为家族内斗、清宫秘史甚至战争（某红学论文煞有介事地分析：&#8221;八十回后要发生战争，这是毫无疑义的。证据是&#8217;望家乡路远山高&#8217;。以及脂砚斋说《仙缘》&#8221;影元妃之死&#8221;，该戏说的是马嵬坡杨贵妃的故事，当然是兵变了。&#8221;）才是《红楼梦》价值的核心，以及其作为悲剧的&#8221;真正意义&#8221;的核心。于是乎，今儿专家甲对窝里斗史津津乐道，明儿专家乙对皇帝与曹家的恩怨耿耿于怀。好像打打死老虎，为&#8221;封建大家族&#8221;喊喊冤（不说自己&#8221;站在上层统治者立场上&#8221;了），就&#8221;意义&#8221;了似的。真如此，&#8221;后二十八回&#8221;哪怕全写战争，恐怕也写不过《三国演义》。家族内斗和影射清宫秘史如果真那么有价值，我还不如直接看清史稿。非要把文学作品政治化、史学化，最后导致的不是在史学、政治学领域谋到一席之地，而是扭曲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p>
<p>宝玉生在古代，在祭奠晴雯的时候，尚且悲愤地慨叹道：&#8221;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8230;&#8230;&#8221;。&#8221;大&#8221;的国家是如此&#8221;太平&#8221;，&#8221;大&#8221; 的家族仍然&#8221;竞芳&#8221;，面对她芥豆之微的死亡，庞大的繁荣没受到一点点影响，庞大的世界也没有一点点触动。但仍然有宝玉为一个琐小的生命的离去&#8221;无可奈何&#8221;。在宝玉的眼中，所有的&#8221;大&#8221; 都在一个&#8221;小&#8221;生命面前变得真正渺小了。为什么？因为纯真的生命，单以其美好，即重于泰山。作者当然也表达了对家族衰亡的惋惜，但《红楼梦》中最有意义，最打动人的难道是贾府内外蔚为大观的&#8221;窝里斗史&#8221;？原先的花柳繁华也罢，后来的破败死亡也罢，作者关注的重心，远不是大家族、大王朝的兴衰成败，而是那些从不被重视，从没有名字的，脆弱，美好，纯真的生命。</p>
<p>因此，在三国演义里你找不到任何一次战役的阵亡将士名单；在水浒传里你找不到任何一场屠杀中李逵板斧下百姓的名字；在西游记里你也不记得那些小妖和小猴子；但在《红楼梦》里，每一个琐小卑微，命如草芥的死者，都有名字。因为她们美好，她们纯真，所以，她们重要。她们有权在只青睐&#8221;伟大者&#8221;的汗青上，留下自己的名字。</p>
<p>而那些生在现代，寻找&#8221;真正深刻意义&#8221;的人，才真正陷入&#8221;封建腐朽&#8221;观念中，不唯不可自拔，甚而毫不自知了。</p>
<p>四、后四十回流传原因</p>
<p>探佚派最不能面对的一个质问就是：程本120回《红楼梦》何以能作为一个整体流传二百多年？《红楼梦》二百多年来续书高达四五十部，为何只有程本的后四十回经受了历史的考验？</p>
<p>排除周汝昌发明的阴谋论，就只有两个解释了：一、现状是历史造成的。120回《红楼梦》&#8221;一统天下&#8221;。其他版本，包括80回脂本，读者老百姓根本无法买到。二、历代120《红楼梦》的读者是庸众。</p>
<p>历史何辜。</p>
<p>历史只能被人所制造，如何能&#8221;造成&#8221;什么？现状是历史造成的，历史又是谁造成的？批判者们不敢深究。脂本发现虽然较晚，但起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已经公开发行了（这里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本，1982人民文学出版社拼接本前八十回等经过后人整理编纂的完整八十回本。因为真正的早期抄本有十一个 ——一说九个——版本，皆残缺不全，现多藏于博物馆、图书馆。别说一般读者，就是学者也很难一睹真容，连复制件都极稀有。早期抄本的普及工作作得的确不很充分，不过相当一部分学者将其完全归咎于程高二人，好像正是他俩从坟里爬出来并成功阻止了现代学者的普及工作似的。话说回来，手抄本至今仍存在严重的圈内信息垄断问题，又因此变得很难证明或证伪；不知孰因孰果）。2006年，笔者在南方一个不发达的县城破破烂烂的新华书店里也买到过周老校订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今网络购物这么发达。所谓&#8221;老百姓除了&#8217; 程高本&#8217;压根就看不到别的版本，那么除了接受，还能做什么？！&#8221;（本句引自豆瓣网文章《对红楼梦的评论》09.02.11 发表，作者安东）不知从何说起。脂本的发行，也意味着与120回程本自由竞争，一同接受市场的选择。看看八十年代兴旺过的无数衰败国企，看看竞争中淘汰的无数商品，我们应该明白120回《红楼梦》的流行自始至终都建立在充分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程高无权禁止他人发行其他版本，清朝也没有著作权法，现在有了，版权又过期了）。二十多年来，没有读者因买了脂本被抓进监狱，也没有读者因买了程高本获得有关部门嘉奖。如果大多数读者真的认为脂本比&#8221;系统篡改过&#8221;的程本好千万倍，那么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供给，除非所有出版社大脑短路，放着大把的钱不赚。物美价廉是消费者永恒的取舍标准，而脂本因内容少，也确比程本价廉。二十多年来，用钱包投票的读者们的选择是什么？不言自明。也许，大多数的读者看不出脂评本&#8221;物美&#8221;，只有探佚派学者能看出。</p>
<p>的确，批判者们不仅&#8221;看出来&#8221;了，而且真正地愤怒了：真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面对读者为黛玉焚稿等情节流下的热泪（&#8221;老百姓读此书掉眼泪处在后四十回最为集中&#8221;，出处同上文），他们得意而轻蔑地指责道：&#8221;是读《红楼梦》后四十回读哭的人多呢，还是读琼瑶小说、看琼瑶剧哭的人多？！假设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那么如琼瑶、海岩之流，简直就是中文文学中不可逾越的巅峰了。（出处同上文）&#8221;——这时又把刚刚为&#8221;老百姓&#8221;抱不平的义勇丢到了九霄云外。的确，&#8221;广大群众喜闻乐见&#8221;和&#8221;庸俗低级取悦大众&#8221;基本一回事，就看扮哪角顺手了，只不过这脸色变得也太快了一点。丢下脸色不提，批判者们也不敢说自己看高贵纯洁的80回脂本时没流过泪。能让人流泪的悲剧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一个深刻的悲剧打动读者，让读者为之歌哭，应该是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某些人却一见&#8221;打动读者&#8221;就定&#8221; 浅薄庸俗&#8221;之罪，仿佛寡味枯燥方可骄人似的。既然连&#8221;感动人&#8221;和&#8221;普及广&#8221;都成了滔天大罪，他们又怎么敢致力于普及脂本？——有朝一日脂本取程高本而代之，广受欢迎又感人肺腑，岂不也成了&#8221;流毒甚广，煽情肉麻，取悦庸众&#8221;吗？</p>
<p>当然，最后还有一个著名的阴谋论：高鹗程伟元是乾隆皇帝操纵的文化特务，不仅伪续后四十回，毁掉了所有的早期真抄本（那今天的脂本从哪里来？难道是假的？），且为了和后四十回衔接，对80回脂本作了系统篡改，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思想，彻底使之宣扬名教、粉饰封建统治，&#8221;渐渐引向才子佳人小说&#8221;。这离奇的故事已多有学者指讹，不赘。不过说起乾隆皇帝，他老人家也是个著名诗人，兼皇家作协主席。有道是生命在于运动，他老毕生运动出四万首诗，还龙心大悦地卖弄诗才，在臣下的一致吹捧中，自以为能流芳百世。不过他老一闭眼，儿子嘉庆还在台上呢，那些歌功颂德的大臣们就都不买帐了。诗集流传不下来是自然的。至今，漫说普通人，就是文学系教授，背不出他老一首诗的也大有人在。普通人能背下来谁的诗呢？杨柳岸晓风残月，相逢何必曾相识，大江东去浪淘尽——都是级别待遇比他老低八倍的失意才子留下的点滴慨叹。但创造历史的一代代读者们仍然选择了才华，而不是权力。这也是文学对权力的一点微弱的反抗吧。</p>
<p>大独裁者乾隆自己尚管不了身后事，其喽啰就更等而下之了。今年是辛亥革命成功九十八周年，溥仪逝世四十三周年。王朝早已坍塌，独裁者都滚入了历史的垃圾堆，120回《红楼梦》却仍然活在读者的心中。</p>
<p>从作品方面看，我曾见过很长的脂本程本对比列举论文，文中说，程本的几千处改动都在处心积虑地维护封建礼教，抹煞曹雪芹的思想光辉。程本和脂本笔者还都是看过的，&#8221;呢呀吧了的得&#8221;之类不同何止几千，其他不同也有不少。但那几千处&#8221;险恶居心&#8221;，倒真没看出来。只是暗叹该作者晚生三百年。乾隆爷手下要是有此等高手，挨整的又岂会只是&#8221;清风不识字&#8221;、&#8221;一把心肠论浊清&#8221;之辈呢？况且关涉皇权的最紧要处，程高却不删&#8221;那不得见人的去处&#8221;、&#8221;骨肉分离，终无意趣&#8221;、&#8221; 宝皇帝&#8221;、&#8221;穿靴戴帽的强盗&#8221;。若真是秉承上意的结果，那爱新觉罗·弘历同志的工作作风也实在太民主了。</p>
<p>从读者方面看，顺着阴谋论推理，清代读者就算都误认了作者，也不可能从此目盲痴呆，误认作品的水平，以至于硬捧思想性、艺术性都极差的、不入流之&#8221;宣扬名教才子佳人小说&#8221; 为圭臬，并为之创作三十多部续书，使之风行五十年。更别提那因父母焚书而痛喊&#8221;奈何杀我宝玉！&#8221;郁郁而终的少女，别提那愤愤扬言出版《红楼梦》到英夷之地以报鸦片之仇的道学先生，别提那自古至今一代一代为《红楼梦》而歌，而哭，而痴迷的普通读者了。一部被古代社会普遍轻视的小说能创造如此成就，还称不起&#8221; 伟大&#8221;两个字吗？</p>
<p>但批判者却迷信独裁者的暴力：暴力就是一切，也能战胜一切；唯有阴谋与暴力可以永远欺骗所有人，甚至永远决定暴力坍塌之后所有人的智商。他们不相信时间，不相信读者，只相信横行的残暴权力。我知道，这种骨子里的昏昧和怯懦是来自那个并不遥远的&#8221;史无前例&#8221;的时代对他们的精神阉割。我悲哀的是，这样的精神阉割彻底成功了。</p>
<p>一个迷信暴力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拥有&#8221;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8221;的。</p>
<p>五、无知光荣</p>
<p>也许是听多了周汝昌老先生的鼓励吧，以&#8221;不看后四十回&#8221;为荣的普通红米似乎越来越多了。顶奇怪的是，他们据此自认最有批判资格——好像实在说不过去了—— 于是他们也时常改口说&#8221;只读过一遍&#8221;，甚至信誓旦旦曰：一到第八十一回就&#8221;一读之而欲呕，再读之而昏昏睡去矣&#8221;（九十年前遗老对白话文的讽刺），比食物中毒的反应还剧烈，实无法终卷。（本来我想说&#8221;比妊娠反应还剧烈&#8221;，因只呕吐恶心，不危及生命。复思君子谑而不虐，还是罢了，况且这&#8221;以无知为荣&#8221;的一派也并无&#8221;出产&#8221;。）</p>
<p>不过该派创始人周汝昌老爷爷在三十年代初识的《红楼梦》也是程高本。脂评本还得过几十年才出版呢。他却不肯招供吐了几回 ——虽然他在《红楼夺目红》中愤言：&#8221;看这种书（120回《红楼梦》），就是对中华文化的犯罪！&#8221;唉，他老又何必如此自感罪孽深重呢。如此说来，他大抵是看了多遍，却没有吐。不但他，他的高徒梁归智、蔡义江把后四十回从头到尾批了个体无完肤，后者还把后四十回里的所有韵文、涉及的典故全整理发表了出来—— 对后四十回原文下多大功夫，可想而知。二位大爷偌大把年纪，肠胃想必不太好，罪过，罪过。但二老精神矍铄，看来也没有吐，更没有昏睡。否则写出来的岂不是糊涂书。劝&#8221;无知光荣&#8221;派还是对三位前辈见贤思齐的好。看都不看，定批不到点子上。话说回来，以无知为荣，以不看为荣的怪现象也只出现在红学界。其他领域的学术争论，都是要以了解批判对象为前提的。这不能面对现实的极端表现，也算是红学界一绝，</p>
<p>当然，&#8221;无知为荣&#8221;派的理由是：只看80回，或者只看&#8221;没有被篡改过&#8221;的脂本（&#8221;或者&#8221;是由于该派相当部分的人不知程本和脂本、早期抄本的区别，更搞不懂来龙去脉）。但宣称只看八十回脂本的人真像标榜的那样尊重、宝爱它吗？</p>
<p>比如殚精竭虑编写出自认为最符合作者原意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周老爷爷大名鼎鼎的&#8221;宝湘恋&#8221;。他口口声声说&#8221;脂批&#8221;、&#8221;伏线&#8221;多么重要，最后却连80 回脂本的判词&#8221;湘江水逝楚云飞&#8221;，这明白的夫妇失欢，婚姻不幸也看不见。试问，湘云宝玉在贫贱中白头偕老，不反成了&#8221;悲中乐&#8221;吗？这个时候，&#8221;违背前八十回判词&#8221;就不再是当与后四十回一例打死的滔天大罪，而是&#8221;重大发现&#8221;、&#8221;大胆创新&#8221;、&#8221;学术自由&#8221;了。所谓的宝爱脂本，捍卫真本，尊重原意，无非是专扣给后四十回的大帽子。&#8221;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8221;，信夫。</p>
<p>那些自我标榜的人，真正迷信的是脂批（广义上的，也包括署名&#8221;畸笏叟&#8221;的批语）。而强调和神化脂批，一开始就伴随着对八十回脂本正文的忽视和否定——无论在思想性研究还是文学性研究方面。</p>
<p>以脂批最著名的公案&#8221;淫丧天香楼&#8221;为例。有没有人从文学的角度为作品本身着想着想，对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畸形关系，&#8221;直写&#8221;真的强于&#8221;隐写&#8221;吗？直写&#8221;四五页&#8221;的目的又是什么？好像只能为了&#8221;揭露封建家族的丑恶&#8221;了——总不能为了不破坏全书的美感吧。但从&#8221;揭露丑恶&#8221;这个目的讲，如今我们能看到的版本已经足以显示二者的乱伦关系。这不需要太高的智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而这种畸形丑陋，毫无美感的不正当关系，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大肆铺陈四五页（据刘心武推算，起码一千多字）的必要。如果&#8221;一味私情密约&#8221;、&#8221;终不免于淫滥&#8221;之类的描写不是四五字而是四五页，&#8221;金陵十二冠首之女子&#8221;也就被&#8221;揭露&#8221;成了多姑娘（对多姑娘的过露描写尚仅四五行）。这无疑是对可卿形象的巨大损害。此等无必要的冗余&#8221;过露&#8221;，放在节制、悲悯而清雅《红楼梦》里面，无疑是大忌中的大忌。但畸笏叟批语，竟成功地躲过了这一合理怀疑。学界至今仍然殊少怀疑，这还称得上对脂本正文有多么重视吗？</p>
<p>再举一例，我早年看的第一本《红楼梦》是人民文学出版社82年拼接本，前八十回依据脂本，因此有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时的一段话，&#8221;&#8230;&#8230;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8221;。宝玉居然当芳官面说她正该被自己作践，实在刺人耳，寒人心。宝玉一个非常有同情心，对女孩子不分贵贱深加怜爱的人，如何竟说出此等以势压人，毫无心肝的话来？一贯不爱读书八股，&#8221;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8221;的他，何时又为&#8221;君&#8221;"父&#8221;生起色了？后来看到同学的程本《红楼梦》（那时候尚不知程本脂本之分，这都是后来总结的），发现倒没这段混账话。那时我心才稍安，想这并不是作者的原意，却后人的异端。宝哥哥若真说这混账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后来踏入红学的殿堂，却见论家分析说程高秉承上意，削去&#8221;混账话&#8221;里反清复明的锋芒，实在罪不可赦。似乎仅仅因为&#8221;为君父生色&#8221;的话是程本所无，脂本所有，其对宝玉形象令人匪夷所思的扭曲也就可以全然不疑，全然不顾了。即使论家们分析到这一点，（不唯此段，包括其他类似可以附会成&#8221;反清复明&#8221;的话），也只是分析&#8221;言外之意&#8221;，将读者拖入考据&#8221;真相&#8221;的路途，曲里拐弯考据勘探了一通，结果不是清宫秘史，就是反清复明。但即使有言外之意吧，难道&#8221;言内之意&#8221;就可以突兀、荒唐、不近情理了吗？&#8221;真正&#8221;的老曹，舍得这么毁人物形象？如此突兀荒唐，一定不是&#8221;篡改&#8221;？说到这里，好像不得不怀疑脂批和脂本某些段落的可靠性了。</p>
<p>可惜，这一直是迷信脂批者不约而同的巨大盲区。在某些自称热爱曹雪芹原作的人那里，除脂批外什么都可以怀疑，唯有脂批永远正确，决不能怀疑。</p>
<p>于是乎，脂砚斋声称是作者的至亲好友，却居然连作者的卒年都记错了。还说&#8221;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殆尽&#8230;&#8230;&#8221;。一般来说，人是不会忘记感情遭到巨大打击的日子的。这眼泪是流成河了，记性恐怕也太差了一点，差得不近情理。于是乎，八十回后的&#8221;真手稿&#8221;在散佚后的二十多年间被渐渐&#8221;竭力搜罗&#8221;到，便是&#8221;世上没有如此巧的事&#8221;（胡适语）；散佚且&#8221;原本被弃，原貌被淹，阻碍了真抄本的流传（周汝昌《红楼夺目红》）&#8221;一百三十多年后，再用不到一年的时间&#8221;竭力搜罗&#8221;到三个&#8221;真抄本&#8221;，就肯定&#8221; 有如此巧的事&#8221;了。再于是乎，凭二人之功伪作后四十回流传二百多年被读者整体接受太容易，在120回程本基础上截取前半段，小修小改胡乱批注就非人力所能为了。程伟元&#8221;重奖之下必有勇夫&#8221;，胡适的悬赏就不可能在兵荒马乱的旧中国吸引任何一个作伪者了。如此等等仅凭常识就能看出的纰漏，都是迷信者所讳言的。</p>
<p>另有个关键处：&#8221;只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8221;句后有脂批说这里不用&#8221;寅时&#8221; 的&#8221;寅&#8221;，是为了避祖讳。这条脂批已经被挑出破绽很多年了。《红楼梦》的其他地方，薛蟠说的&#8221;唐寅&#8221;，&#8221;寅吃卯粮&#8221;等处均直书&#8221;寅&#8221;字，并未避讳。脂本的拥护者们王顾左右而言他，含糊一句&#8221;脂批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不能以偏概全&#8221;，理不得心却安地遁逃了。没有人再往下问一句吗？——如果作者真是曹寅之孙，为何不避讳？亏他还是大家公子出身，都活打了嘴了？如果不是曹寅子孙，那一切的所谓隐藏的曹寅家史，脂砚斋对作者与自己关系的标榜，以及据此推论出的&#8221;真结局&#8221;或其他&#8221;真相&#8221;等等，也就是无源之水了。</p>
<p>还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懂：无数人以&#8221;程高宣扬封建礼教，思想庸俗&#8221;为由，拒绝相信程本序言，以此否定后四十回中含有二十余回原稿的说法。而探佚派耋宿蔡义江教授在&#8221;淫丧天香楼&#8221;公案中批评脂砚斋&#8221;命芹溪删去&#8221;是站在卫道士的立场上，为封建家族掩饰丑恶；又在《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中批评畸笏叟：&#8221;畸笏叟说&#8217;焉能不心伤！&#8217;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有严重封建礼教思想的人看来，被刘姥姥解救的巧姐已经 &#8216;流落烟花巷&#8217;，受到摧残了。&#8221;且不止他一个探佚派学者这么评价脂砚斋。同样是&#8221;封建卫道士&#8221;，怎么程高因此等同骗子，人格破产，话全不足信；脂砚斋畸笏叟却坐稳了圣旨之位，金口玉言，甚至在出了极为明显的错误的时候，其动机也绝不能被怀疑？难道程高必须&#8221;有罪推定&#8221;，而脂砚斋即使真的有错，也要&#8221;推定&#8221; 为无错？</p>
<p>笔者不是考据家，只是略捉几个探佚派公开的脂批公案，依据正常的逻辑提几个问题罢了。不过，&#8221;妄图否定脂批&#8221;的华盖运，也眼看要交了。在一些人的眼中，连脂砚斋是谁我们都不知道，却必须将她的话当圣旨，怎么不近情理也不准怀疑。谁敢怀疑，谁就是为程高伪续张目，亵渎《红楼梦》。其实，漫说是脂砚斋，就算是《红楼梦》作者本人，漫说是作者本人，就算是马克思，毛润之，如果他真的说错了，我们也应该有实事求是的勇气。自诩追求真相的批判者们，到底有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呢？</p>
<p>但迷信者们不会听得进。在他们看来，你看不懂脂批是你没文化，我不理解后四十回是后四十回没水平，总之自己被脂批带挈得一贯正确了。更有甚者，干脆将后四十回当成练箭靶，前八十回当成密电码，只求言外之意，不论作品本身，安心让我们彻底没书看。真不知道连作品扔了，无本之木，究竟能兴头得了几日？</p>
<p>六、劣胜优汰&#8221;反封建&#8221;</p>
<p>１２０回《红楼梦》作为整体遭到批判，后四十回作为部分遭到批判，一大罪名就是&#8221;宣扬封建道德&#8221;。反封建自然应该。因为即使在封建王朝崩溃98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仍然远远没有完成。不过照现在而今眼目下的情况看，反封建委实太难——即使对于那些高举&#8221;反封建&#8221;旗号的批判者们。</p>
<p>&#8220;反封建&#8221;一词中的&#8221;封建&#8221;，一般指&#8221;封建思想和封建道德&#8221;。而&#8221;封建思想道德&#8221;，并不指封建社会所有人的道德观念（否则连《红楼梦》作者的观念也成了&#8221; 封建观念&#8221;），而是主要指（不仅仅指）封建社会的正统道德观念。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与正统观念又有一定的矛盾。具体到《红楼梦》问世的清代，各种&#8221;观念&#8221; 大致分三种：</p>
<p>1、 正统观念：统治阶级维护和宣扬的观念。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其性质多数是反动的，但也有少部分有可取之处。</p>
<p>典型的如&#8221;忠&#8221; ：既有忠于职守，爱国爱民，&#8221;言必信&#8221;等积极面，也有奴性、愚忠、&#8221;吠非其主&#8221;等消极面。在当时的社会，当然是消极、反动的作用占主要。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如于是龙、林则徐、左宗棠等忠臣的&#8221;忠&#8221;的积极作用。</p>
<p>2、世俗观念：世俗大众奉行的观念。其目的是追求现实利益，趋利避害，有其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其性质多数无&#8221;正义|邪恶&#8221;可言。也包括少数反动落后的糟粕，以及少数相对进步开明的主张。</p>
<p>典型的如&#822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贞女好色纳之以礼&#8221;。在利益的问题上，正统观念本是&#8221;君子言义不言利&#8221;，但世俗社会的普通市民、农民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利益。至于女性，也不硬要求&#8221;面似寒霜，心如古井&#8221;那样标准化地心理变态，只是要求必须在包办婚姻范围内。这样的世俗观念，显然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合理性，但同样也体现了对正统观念的妥协与一定程度的认同，比如，这里仍然赞同对妇女的压迫。</p>
<p>3、特立独行的个别观念。这些观念既得不到上层支持，也谈不上群众基础。典型的比如《红楼梦》中的早期人道主义思想。在今天的思想史上这被归为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新道德观念。在当时的社会，其性质是进步性占主要，当然，也有局限性。</p>
<p>《红楼梦》中的思想观念十分复杂多面，有佛教道教虚无悲观的色空思想，也有儒家&#8221;重生死&#8221;的世俗情怀，甚至还有一些乱神怪力的迷信糟粕。但笔者认为，《红楼梦》思想观念最可贵之处在于史无前例（在世界范围内启蒙思想已开先河，但清中叶还未传到中国。故这里指中国史）地肯定了&#8221;人&#8221;的终极价值。儒家有&#8221;重生&#8221;，&#8221;爱生&#8221;的传统，但在这样的传统里，人只有工具价值，却毫无终极价值。&#8221;上天有好生之德&#8221;，却根本不关注&#8221;生&#8221;者是否快乐，也根本不管他生活得像不像人。但主人公贾宝玉贵为世家公子，却没有&#8221;富贵心&#8221;、&#8221;体面眼&#8221;，绝不以他人的地位、金钱作取向，十分懂得尊重、同情弱者，甚至&#8221;甘为丫鬟充役&#8221;。在他面前，哪怕再卑微再低贱的一个&#8221;奴隶&#8221;，也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以被代替的生命，一个不可被任何大义名分掩盖、抹煞的&#8221;人&#8221;。作者热爱一切美好的生命，珍视一切美好的感情——而这些生命和感情，恰是儒释道三教、正统世俗两界都最忽视、最否定、最认为没有价值的。仅凭此一点，《红楼梦》在思想性上纵然再有其他缺点，也当得起黑暗时代的伟大先驱。</p>
<p>无论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正统观念，乃至《红楼梦》的思想观念，都部分流传到了今天，也都有其两面性。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清醒认识，取其精华。这些常识，不用我蝎蝎螫螫的，读者们自知道；笔者不过白说一句。但一些&#8221;专家&#8221;还真让笔者没法白说。</p>
<p>比如，一干探佚派和索隐派的考据家，痛斥１２０回《红楼梦》美化了满族皇帝，抹杀了满汉矛盾，阻碍了&#8221;反清复明&#8221;（证据大抵是&#8221;为君父生色&#8221;之类），如何反动如何走狗云云。</p>
<p>但这些论者恰恰忘记了&#8221;反清复明&#8221;的封建性。反清复明，是典型的民族主义思想。民族主义在团结一致抵御外敌的时候，可以起到巨大的凝聚作用；但我国古代（从秦到清）的民族主义思想，和专制主义从来就不矛盾，和近现代意义上的人道、人本思想也沾不上边（因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早在古代就已存在了）。反清复明，有反抗满清残暴统治的积极面，也有反抗一种独裁者后，投降另一种独裁者的巨大消极面。</p>
<p>清末，蔡元培&#8221;革命家见排满&#8221;，首创&#8221;反清复明&#8221;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毕竟他的本意是利用红楼梦这本社会影响广泛的小说鼓吹宣传资产阶级革命。尽管笔者认为，红楼梦虽然有其政治上的意义，但决不等于政治宣传。将文学作品作为政治手段，无论出于多么良好和高尚的动机，结果都会差强人意。比如在政治宣传上没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又最终造成了文学作品的非文学化甚至密电码化，而不是成功的政治化。当然了，后辈人的歧路不能都由蔡老来负责。</p>
<p>而今天的学者重提排满，早已丧失了当年的积极意义。清政残虐，尤其是自己做贼，便怕别人也知道天下是抢来的，于是大搞文字狱，搞得&#8221;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8221;；与洪武、嘉靖辈的昏暴，相映成&#8221;趣&#8221;。要反清，道理尽多。但若非要复到明不可，&#8221;沦为异族的奴隶不如沦为我们本族人的奴隶好&#8221;，则显然对独立的&#8221;个人&#8221;全无考虑。但红楼梦的作者若没有对&#8221;人&#8221;的尊重和同情，一心为明代独裁者唱挽歌，唱赞歌，求为汉族皇帝当奴隶而不得，那他在精神上的姿态也不过&#8221;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8221;。今天的人再以此为精义，倒很有些&#8221;复社&#8221;"南社&#8221;的气息了。可惜只有其思想的陈旧局限，全无其大无畏的革命勇气。同理，今人无论是骂皇帝还是抨击封建婚姻制度，都不用再面对曹高二公当年面对的现实。当然，因此也就不需冒任何风险（这也是现代人续《红楼梦》不可能再具备清代作品的&#8221;思想进步&#8221;意义的原因）。但——也许，又因而廉价地自以为勇。其实，不过是戏台上的勇者罢了。</p>
<p>再比如，无数的批判者对&#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 的&#8221;家道复初&#8221;结局极为反感，一口咬定&#8221;真正的&#8221;贾家败光了，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诉说家族不幸或对皇帝的不满。但真如此，雪芹就不是&#8221;为封建统治阶级招魂&#8221; 了？就和程高这些&#8221;粉饰封建统治阶级&#8221;的&#8221;御用文人&#8221;有了本质区别？其实，每个读者都面对着一个矛盾：没有贾府则青春乐园大观园无法存在，有了贾府则其满载罪恶肮脏。因此，对于贾府的覆亡，任何读者都会有&#8221;罪有应得&#8221;和&#8221;哀挽叹息&#8221;交织的矛盾情绪。问题是那些批判者连这个矛盾都处理不好，甚至察觉不到，只顾用偏狭得只能理解私怨的心胸一路批下去，生扭完高鹗再生扭老曹。</p>
<p>不宁唯是，&#8221;脂批&#8221;中贾芸、小红、刘姥姥等对凤姐宝玉探监、报恩，是崇高宝贵的&#8221;真结局&#8221;、&#8221;真原意&#8221;，而后四十回里的忠仆、义仆包勇就是&#8221;作者为了宣扬封建的&#8217;忠义&#8221;报恩&#8217;的奴才道德&#8221;而塑造的了。同是&#8221; 报恩&#8221;，怎么忽而推为&#8221;伟大&#8221;，忽而挤为&#8221;落伍&#8221;？报恩本身，既有奴性、愚忠的消极面，也有涌泉相报的积极面，只怕有些批判者只有门户之见，没有区分能力。</p>
<p>更有甚者，后代批判者还伟大地创造出了&#8221;钗黛合一&#8221;的诸多&#8221;正解&#8221;。&#8221;钗黛合一&#8221;本只是一句意义含糊的批语，居然被&#8221; 考据&#8221;出了&#8221;钗为妻，黛为妾&#8221;；&#8221;潇湘妃子&#8221;典出娥皇女英，宝玉本意同娶双美，只因为黛玉病死了，才娶了宝钗。后来再宝湘恋&#8230;&#8230;此等奇谈的肇端者是九十多岁的周汝昌老爷爷，尊老敬老，不再批判了——朝廷家还有诖误的呢，也不算委屈了脂砚斋。但跟风的越来越多，就令人哑然失笑。真是恶俗的人，要牵天下同归于恶俗啊。不是要大力批判、肃清后四十回中宣扬的封建道德余毒吗？怎么成群的批判者反而鼓吹起百分之百的封建糟粕——一夫多妻制了？不当家花拉的！这才叫&#8221;丈八的灯台，照得见别家，照不见自家&#8221;呢。看来，反封建是专门扣给程高的大帽子。只要打着&#8221;真原意&#8221;的旗号，什么封建糟粕都不用警惕。不过到了这以原意的名义搞封建思想复辟的田地，也就实在令人难疼了。</p>
<p>当然，&#8221;两面性&#8221;、&#8221;封建道德&#8221;、&#8221;思想性&#8221;，都是典型的&#8221;阶级分析说&#8221;词汇。阶级分析说在四五十年代通过不算正常的道路一统江湖，并推进一步成了&#8221;阶级斗争说&#8221;，走向了极端和谬误。而今，恢复正常的阶级分析说多少显得陈旧，因为人不仅有阶级性，大千世界起码有一些事情是阶级性诠释不了的。但若淘汰阶级分析说，学者就该创造出更先进的&#8221;批判的武器&#8221;，而不是表面与时俱进，实际换汤不换药。更不该是&#8221;只存上纲上线，淘汰实事求是&#8221;，新的没创出，老的精华也没学会。但对某些批判者而言，正是如此。他们一面拿着&#8221;阶级分析说&#8221;这一&#8221;批判的武器&#8221;反复搜剔后四十回，恨不得对高鹗程伟元进行&#8221;武器的批判&#8221;；一方面又在脂批、前八十回面前放弃这一批判的武器；最后，用双重标准&#8221; 探&#8221;出劣胜优汰，奉糟粕为圭臬的&#8221;研究成果&#8221;。可怜老曹早逝，只能由人涂个满脸花。九十八年前提出的&#8221;反封建&#8221;的历史任务，的确远远没有完成。只不过，该反掉的不是后四十回。</p>
<p>参观到此结束。各位读者辛苦了。</p>
<p>后四十回还要继续当靶子批斗下去。正所谓宁要抄本的草，不要程本的苗。至于八十回脂本之后该看什么，&#8221;无知为荣&#8221;派早有哼哼教导：&#8221;后四十回水平再高，也比曹雪芹八十回后的原作差千万倍&#8221;，坚决反对读者阅读后四十回。这话很聪明，因为&#8221;原作&#8221;"迷失&#8221;了，且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找不回来。一个没有具体内容的东西，虽然无法证明其&#8221;高&#8221;，但谁又能证明其有多&#8221;低&#8221;呢？就像天堂比人间好千万倍，但谁也没去过，既然无法验证，又怎么可能证明天堂&#8221;不好&#8221;呢？（有的人说，现余的雪泥鸿爪很珍贵，但据此&#8221;勘探&#8221;出来的货色，读者们已经参观过了。）如果只是他们自己用这样虚幻的希望抵据着现实，虽然显得脆弱，却也无可厚非；但他们却还要干涉其他读者，动不动就措词严厉地&#8221;应该严禁所有人阅读１２０回红楼梦&#8221;。相比之下，笔者从来就没有听到过哪个120回红楼梦的读者，要求禁止其他一切续书和脂本。</p>
<p>笔者作为一个红楼梦读者，一直认为任何人从任何一回开始续写红楼梦我都非常欢迎；每个对后四十回不甚满意的读者（包括我）心中，也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真结局。120回《红楼梦》穿越了二百余年的历史风霜，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所谓的彻底否定后四十回，不过是一个死胡同。但120回的读者没有干涉过任何其他人，某些人却非要反过来干涉120回的读者。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势，还真把笔者吓倒了。</p>
<p>反面一想，打倒后四十回，可以评职称，赚开心，扮英雄。食在其中，禄在其中，谁曰不宜？谁曰&#8221;死胡同&#8221;？有道是：世人都晓红楼好，唯有&#8221;遗稿&#8221;忘不了。&#8221;原意&#8221;旗号古来多，老曹真迹谁见了。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不若昏头昏脑了了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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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冯守卫：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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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41:33 +0000</pubDate>
		<dc:creator>甄应嘉</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后四十回]]></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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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p>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红楼梦》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p>
<p></p>
<p>（兼及《红楼梦》主题和贾宝玉形象）</p>
<p>西安     冯守卫</p>
<p>笔者按：该文在《中国古代小说论坛》里已修改三次，此为刊于《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的第四稿。此次贴出又有一些修改（文中黑体字），并增加了一些话语。主要有：</p>
<p>——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末路”“都云作者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处尊养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特再次贴出，希望听到更多指正批评意见。</p>
<p>摘要：从鸡不可能飞得鹰那末高及小说前后一致性角度出发，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必为曹雪芹原作。联系分析了贾宝玉的形象和《红楼梦》的主题，分析了小说缘起和结尾的两首绝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对联。评论了周汝昌及刘心武先生的一些说法。</p>
<p>一   引语</p>
<p>《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是一大疑案，也可能是一大冤案。</p>
<p>本来程伟元、高鹗序言已明确说：是据搜集遗稿所补遗修辑。后胡适提出高鹗续书说，但迄今尚无可靠证据链。有人指出，高鹗不可能在短期里写出续书。又有人说也可能另有人作，但这也可能是更无根据的说法。</p>
<p>研究的另一条途径是，分析文本本身，看后四十回优劣真伪。首先胡适认为许多回也写得好，鲁迅也持基本肯定观点。但也有人对续书责备贬低全盘否定，高鹗也似罪人。</p>
<p>然而谁来保证非难者的正确性？以刘心武关于贾宝玉形象说法为例，其否定续书时说，贾宝玉“是一个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高鄂歪曲了贾宝玉，他 “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塾，一心去读圣贤书去了”。[1]p7但在专论“贾宝玉人格之谜”时，又否定了贾宝玉反封建。说他认同封建伦理，路过贾政书房前要 下马等。[2]p95 他并且要吃鸳鸯嘴上胭脂，“性骚扰”。这里又说是写人性的复杂，强调“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2]p115 首先刘先生说法前后矛盾，其次是不同地方采用不同逻辑。我们试打个颠倒，说后四十回写人性复杂，前八十回歪曲了贾宝玉，岂非也符合刘先生的论证逻辑？</p>
<p>庚辰本七十八回，有段贾政鉴赏贾宝玉杂学旁收的话。程乙本却无此段，且有另几处较好修改。但有人又说，仍是程本不对，它删去了贾政思想复杂性的一面。</p>
<p>可见从挑剔角度看后四十回靠不住。记得列宁说过：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但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末高。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后四十回是否也有相当精彩之处？也有曹 雪芹这样的鹰才能达到的高度？如答案是肯定的，即可证明“续书”确为曹雪芹原作，程伟元和高鹗也均未说谎。我们试从这一角度分析，是否更容易看清？当然还 要兼论小说的前后一致性。这里所谓的“鸡”，是针对后四十回“伪劣”论而言，并非是指高鹗。高鹗也明确表明，他只是一个编辑。</p>
<p>答案应是肯定的，后四十回精彩之处既有且多。如宝黛婚姻悲剧几回，即使先单看艺术性，除非是像曹雪芹一样的“鹰”，否则绝对伪造不了。“老学究讲义警顽 心”和贾政“试文字”等处，极其形象地刻画了八股科举教育，认识也是清醒深刻之极。再如“布疑阵宝玉妄谈禅”一节，不但巧妙精彩写了宝黛试探相恋情节，而且也准确预示了他们的险恶环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黛玉心理必然。又如“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前后十几个人不同心思，均极恰当自然。此外如司棋鸳鸯之死，金桂宝蟾的描画等。本文着重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讨论。</p>
<p>二  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p>
<p>关于贾宝玉形象，最明确深刻的总结恰在后四十回。见于118回，贾宝玉与薛宝钗两 种思想矛盾发展并最终激烈交锋情节。“据你说人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 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这里贾宝玉的话，就是对统治阶级虚伪说教及没落封建社会的彻 底否定。其含义与鲁迅笔下的“狂人”相同。在“狂人”眼里，封建历史虽然写满“仁义道德”，实际就是“吃人”两字，他深感“难见真的人”。在贾宝玉心中， 虽然周围充斥着“古圣贤”“为忠为孝”“经邦济世”的说教，实际上谁是那样的人呢？相反他看到的却是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特别是他与黛 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 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 庭、封建社会的坚决反抗打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 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 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宝钗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p>
<p>这里贾宝玉与薛宝钗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贾宝玉反封建思想的升华及其出家原因和情节的描写，都是极其深刻的，是只有曹雪芹这样的鹰才能写出的。也与前八十 回贾宝玉思想完全一致。“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既与“除‘明明德’外无书”含义一致，也是更高的升华。如此的思想深度，如此精深的文字，如 此的吻合一致，怎么能否定的了？</p>
<p>我们再结合《红楼梦》主题，看后四十回的结尾，如何与前面开头巧妙呼应。</p>
<p>《红楼梦》中有“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之语。周汝昌说其核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3]p256 实际上干涉时世才是假中之真。只要联系“无才补天”、好了歌、护官符以及多少条人命等来看，怎么能说是毫不干涉时世？书中说曾历过一番梦幻，故借“通灵” 撰书。又说“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甲戌本楔子诗云：“悲喜千般空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这就明确表明，作者心目中的现实 社会是梦幻荒唐的。《红楼梦》的本旨，就是对当时社会写照揭露批判和否定的书。就是茅盾说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4]。亦如巴金所说“是一部反封建的 书”[5]。陈蜕曾云：是“社会平等书”[6]。佩之说：“一部《红楼梦》，他的主义，只有批评社会四个大字”[7]。</p>
<p>“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荒唐言”是就整本书内容所说的。在作者心目中，当时社会是荒唐的，小说就是荒唐人间的真实写 照。但在世俗心目中，他的小说却是荒唐之言。这正和《狂人日记》中“又多荒唐之言”相同。这里的“荒唐之言”其实恰是最清醒之言。贾宝玉也是“悲凉之雾， 遍被华林”的唯一“领会而呼吸者”，所以也是“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荒唐”之人。而在小说的故事背后，正反映着作者“一把辛酸泪”的经历感受。“作者 痴”，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在世俗心目中作者所写的内容是痴傻痴狂的，二是指作者对写书的痴迷执着。曹雪芹可能也经历了像贾宝玉那样的人生或婚姻悲剧， 以及社会家庭的种种丑恶和矛盾，因而对当时社会的腐朽有了清醒深刻认识，在从荣华堕入零落的途中，看清了世间的真面目。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升华，他并未消 沉下去，反而在彻悟之后决心写出深切感受来。小说中的“我之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是作者借题发挥的障眼法。表面上是自我批判、“使闺阁昭传”。实 际上完全是要批判当时社会。也并不是“为女儿而著书”，写“脂粉英雄”的。[3]p213 小说的“其中味”就在这里。陈蜕曾云：“其于谈论，则更举数千年政治、学说、风俗之弊。”[6]为了这个重大意义，曹雪芹倾注了心血，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 的文化遗产。</p>
<p>程高本的结尾与小说的开头和主题的呼应极其巧妙并一致。他通过曹雪芹与空空道人的一段双簧，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 知。不过是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这仍是一种障眼法。“字字看来都是血”，怎么能只是游戏笔墨！所谓不知者，实为不便明道也。这正好反证了它的本旨就 是批判社会的。这一点在全书的结尾中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总结了。“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里的“荒唐”，也仍然既 是对世人心目中的小说而言，也是对荒唐的社会而言。“由来同一梦”就是对荒唐社会的否定，也是《红楼梦》书名的点题之笔。这里的“世人”是一个外延被放大 了的替代词，它的重心应该指作者。由这里也可看出，程高本选《红楼梦》作书名，是很有眼光的，明显要优于《石头记》书名，也许是程高另有所本吧。这里的红 楼也完全应理解为“大富僚们的府第”，而不能理解为“富家女眷之居处”。周汝昌的看法是否正好相反了？[3]p213 其英文名也以按“一个官僚家族的梦幻”翻译为好？“红楼”应理解为“大官豪宅”或“官僚家族”，并非专指和强调“红”色或“女儿”的，也并非强调房屋的。</p>
<p>最后一回还通过空空道人说：此书“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这里也包含深刻道理。表面看写的传奇故事，生活俗事，实际包含了深刻道理和 重大意义。一方面它并不是真人真事的实录，另一方面却完全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小说第一回说：“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鲁迅说：“正因写实，转 成新鲜”。这里说的完全是严格从客观实际出发，严格实事求是的现实主义写作态度，并不能作为“自传说”的证据。从书中前后对现实主义的深刻和辩证认识来 看，也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一点是很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一些虚假文学借鉴的。鲁迅说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主要也是指的这点。</p>
<p>小说“太虚幻境”和“真如福地”的对联等，也是前后呼应并与主题配合得极好的。“太虚幻境”两边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再到里面则是 “孽海情天”等。这里的“太虚幻境”是采用象征手法，设置的虚幻荒谬的“假”“无”之境。当它被当成“真”“有”（第一个“真”“有”）的时候，则代表现 实世界的“真”“有”（第二个）就像“太虚幻境”一样，是虚假荒谬的。“终究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所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个 荒谬的现实社会，特别对众多女儿来说，就像“孽海情天”“薄命司”。后面的对联及判词就是诠释这“孽海情天”“薄命司”的，实际批判的矛头则指向造成这种 局面的封建社会。</p>
<p>小说最后结局被设计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在通灵宝玉的“引导”下，贾宝玉再入幻境，“两番阅册”，并联系“历历生平”，最后 终于理解明白判词和看穿红尘，决心离家出走，与“通灵”“形质合一”。这时“太虚幻境”的象征则改为“真如福地”，两边对联也改为：“假去真来真胜假，无 为有是有非无。”里面则是“福善祸淫”“引觉情痴”等。这里的“真”是指“真如福地”，“假”则指现实世界。它是借助佛教的真假观念，认为现实世界是虚假 荒唐的苦海，只有脱离这个“假”，才能回归到“真如福地”。所以说：“假去真来真胜假”。这里实际是“无”的“真如福地”变成了“有”（第一个“有”）， 但真正是“有”（第二个）的现实世界却并非是“真如福地”的“无”。所以说“无为有是有非无”。其后的对联则说世事祸福难测，所以需要引觉情痴。归根到 底，仍然围绕着否定现实社会的主题。</p>
<p>这里的离家出走，返本归真，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等情节，完全是为了表现小说主题，借以否定现实社会的一种艺术象征手法，并不是真的宣扬成仙得道 和虚无色空观念。由这里前后精妙深刻的呼应也可看出，除了曹雪芹本人，任何人也伪造不了。有人说“真如福地”也是对“太虚幻境”的歪曲篡改，这才是真正 “识力不足”的说法。</p>
<p>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不但利于前后呼应表现主题，且对于理解“借通灵说此《石头记》” 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通灵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 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 灵幻境悟仙缘”。）此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罪状。这是大可商榷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h2>
<p>鸡不可能飞得像鹰那末高——《<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span>后四十回</span>为曹雪芹原作的力证（第四稿）</p>
<p><span id="more-221"></span></p>
<p>（兼及《红楼梦》主题和贾宝玉形象）</p>
<p>西安     冯守卫</p>
<p>笔者按：该文在《<span>中国</span>古代小说论坛》里已修改三次，此为刊于《红楼研究》2008年第4期的第四稿。此次贴出又有一些修改（文中黑体字），并增加了一些话语。主要有：</p>
<p>——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末路”“都云<span>作者</span>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处尊养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特再次贴出，希望听到更多指正批评意见。</p>
<p>摘要：从鸡不可能飞得鹰那末高及小说前后一致性角度出发，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必为曹雪芹原作。联系分析了贾宝玉的形象和《红楼梦》的主题，分析了小说缘起和结尾的两首绝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对联。评论了<span>周汝昌</span>及刘心武先生的一些说法。</p>
<p>一   引语</p>
<p>《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是一大疑案，也可能是一大冤案。</p>
<p>本来程伟元、高鹗序言已明确说：是据搜集遗稿所补遗修辑。后<span>胡适</span>提出高鹗续书说，但迄今尚无可靠证据链。有人指出，高鹗不可能在短期里写出续书。又有人说也可能另有人作，但这也可能是更无根据的说法。</p>
<p>研究的另一条途径是，分析文本本身，看后四十回优劣真伪。首先胡适认为许多回也写得好，鲁迅也持基本肯定观点。但也有人对续书责备贬低全盘否定，高鹗也似罪人。</p>
<p>然而谁来保证非难者的正确性？以刘心武关于贾宝玉形象说法为例，其否定续书时说，贾宝玉“是一个和封建主流社会不相融的人”。高鄂歪曲了贾宝玉，他 “听贾政的话，两番入家塾，一心去读圣贤书去了”。[1]p7但在专论“贾宝玉人格之谜”时，又否定了贾宝玉反封建。说他认同封建伦理，路过贾政书房前要 下马等。[2]p95 他并且要吃鸳鸯嘴上胭脂，“性骚扰”。这里又说是写人性的复杂，强调“反封建有这么反的吗？”[2]p115 首先刘先生说法前后矛盾，其次是不同地方采用不同逻辑。我们试打个颠倒，说后四十回写人性复杂，前八十回歪曲了贾宝玉，岂非也符合刘先生的论证逻辑？</p>
<p>庚辰本七十八回，有段贾政鉴赏贾宝玉杂学旁收的话。程乙本却无此段，且有另几处较好修改。但有人又说，仍是程本不对，它删去了贾政思想复杂性的一面。</p>
<p>可见从挑剔角度看后四十回靠不住。记得列宁说过：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但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末高。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后四十回是否也有相当精彩之处？也有曹 雪芹这样的鹰才能达到的高度？如答案是肯定的，即可证明“续书”确为曹雪芹原作，程伟元和高鹗也均未说谎。我们试从这一角度分析，是否更容易看清？当然还 要兼论小说的前后一致性。这里所谓的“鸡”，是针对后四十回“伪劣”论而言，并非是指高鹗。高鹗也明确表明，他只是一个编辑。</p>
<p>答案应是肯定的，后四十回精彩之处既有且多。如宝黛婚姻悲剧几回，即使先单看艺术性，除非是像曹雪芹一样的“鹰”，否则绝对伪造不了。“老学究讲义警顽 心”和贾政“试文字”等处，极其形象地刻画了八股科举教育，认识也是清醒深刻之极。再如“布疑阵宝玉妄谈禅”一节，不但巧妙精彩写了宝黛试探相恋<span>情节</span>，而且也准确预示了他们的险恶环境。“病潇湘痴魂惊恶梦”，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黛玉心理必然。又如“宴海棠贾母赏花妖”，前后十几个人不同心思，均极恰当自然。此外如司棋鸳鸯之死，金桂宝蟾的描画等。本文着重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讨论。</p>
<p>二  结合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p>
<p>关于贾宝玉形象，最明确深刻的总结恰在后四十回。见于118回，贾宝玉与薛<span>宝钗</span>两 种思想矛盾发展并最终激烈交锋情节。“据你说人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 忌。……既要讲到人品根底，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这里贾宝玉的话，就是对统治阶级虚伪说教及没落封建社会的彻 底否定。其含义与鲁迅笔下的“狂人”相同。在“狂人”眼里，封建历史虽然写满“仁义道德”，实际就是“吃人”两字，他深感“难见真的人”。在贾宝玉心中， 虽然周围充斥着“古圣贤”“为忠为孝”“经邦济世”的说教，实际上谁是那样的人呢？相反他看到的却是种种不平罪恶，“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特别是他与黛 玉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被扼杀，都促成了他思想的升华：由对四书五经的厌恶，在消极批判的书中求得寄托，在相对较清静的女儿国中厮混等，最终发展到对封 建家庭、封建社会的彻底看破否定，决心离家出走。“走求名利无双地，打出樊笼第一关。”他的出家并不是家族败落、穷愁潦倒后的无可奈何行为，而是对封建家 庭、封建社会的坚决反抗打击，也是他叛逆思想的总爆发。他在被逼迫下入场考试并中举，却决然出走，是对科举仕途的更明确反抗和嘲弄。他在走前满眼流泪，跪 下磕头对王夫人说：“母亲生我一世，我也无可答报，只有……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 了。”这些话完全是酸楚、悲愤、怨恨和绝情、决裂之语。是对其父母和<span>宝钗</span>等的更深反抗打击，也与“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完全一致。有人竟对此也作了奇怪理解，说这是报答父母，是与封建家长不决裂。还有人说是宣扬“终成正果”，“是喜剧的情景收场”等。这真是匪夷所思。</p>
<p>这里贾宝玉与薛宝钗两种思想的尖锐对立，贾宝玉反封建思想的升华及其出家原因和情节的描写，都是极其深刻的，是只有曹雪芹这样的鹰才能写出的。也与前八十 回贾宝玉思想完全一致。“内典语中无佛性，金丹法外有仙舟。”既与“除‘明明德’外无书”含义一致，也是更高的升华。如此的思想深度，如此精深的文字，如 此的吻合一致，怎么能否定的了？</p>
<p>我们再结合《红楼梦》主题，看后四十回的结尾，如何与前面开头巧妙呼应。</p>
<p>《红楼梦》中有“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之语。周汝昌说其核心是个“情”字，“大旨是谈情”。[3]p256 实际上干涉时世才是假中之真。只要联系“无才补天”、好了歌、护官符以及多少条人命等来看，怎么能说是毫不干涉时世？书中说曾历过一番梦幻，故借“通灵” 撰书。又说“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甲戌本楔子诗云：“悲喜千般空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这就明确表明，作者心目中的现实 社会是梦幻荒唐的。《红楼梦》的本旨，就是对当时社会写照揭露批判和否定的书。就是茅盾说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4]。亦如巴金所说“是一部反封建的 书”[5]。陈蜕曾云：是“社会平等书”[6]。佩之说：“一部《红楼梦》，他的主义，只有批评社会四个大字”[7]。</p>
<p>“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荒唐言”是就整本书内容所说的。在作者心目中，当时社会是荒唐的，小说就是荒唐人间的真实写 照。但在世俗心目中，他的小说却是荒唐之言。这正和《狂人日记》中“又多荒唐之言”相同。这里的“荒唐之言”其实恰是最清醒之言。贾宝玉也是“悲凉之雾， 遍被华林”的唯一“领会而呼吸者”，所以也是“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荒唐”之人。而在小说的故事背后，正反映着作者“一把辛酸泪”的经历感受。“作者 痴”，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在世俗心目中作者所写的内容是痴傻痴狂的，二是指作者对写书的痴迷执着。曹雪芹可能也经历了像贾宝玉那样的人生或婚姻悲剧， 以及社会家庭的种种丑恶和矛盾，因而对当时社会的腐朽有了清醒深刻认识，在从荣华堕入零落的途中，看清了世间的真面目。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升华，他并未消 沉下去，反而在彻悟之后决心写出深切感受来。小说中的“我之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是作者借题发挥的障眼法。表面上是自我批判、“使闺阁昭传”。实 际上完全是要批判当时社会。也并不是“为女儿而著书”，写“脂粉英雄”的。[3]p213 小说的“其中味”就在这里。陈蜕曾云：“其于谈论，则更举数千年政治、学说、风俗之弊。”[6]为了这个重大意义，曹雪芹倾注了心血，留下了一份极其珍贵 的文化遗产。</p>
<p>程高本的结尾与小说的开头和主题的呼应极其巧妙并一致。他通过曹雪芹与空空道人的一段双簧，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 知。不过是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这仍是一种障眼法。“字字看来都是血”，怎么能只是游戏笔墨！所谓不知者，实为不便明道也。这正好反证了它的本旨就 是批判社会的。这一点在全书的结尾中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总结了。“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这里的“荒唐”，也仍然既 是对世人心目中的小说而言，也是对荒唐的社会而言。“由来同一梦”就是对荒唐社会的否定，也是《红楼梦》书名的点题之笔。这里的“世人”是一个外延被放大 了的替代词，它的重心应该指作者。由这里也可看出，程高本选《红楼梦》作书名，是很有眼光的，明显要优于《石头记》书名，也许是程高另有所本吧。这里的红 楼也完全应理解为“大富僚们的府第”，而不能理解为“富家女眷之居处”。周汝昌的看法是否正好相反了？[3]p213 其英文名也以按“一个官僚家族的梦幻”翻译为好？“红楼”应理解为“大官豪宅”或“官僚家族”，并非专指和强调“红”色或“女儿”的，也并非强调房屋的。</p>
<p>最后一回还通过空空道人说：此书“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这里也包含深刻道理。表面看写的传奇故事，生活俗事，实际包含了深刻道理和 重大意义。一方面它并不是真人真事的实录，另一方面却完全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小说第一回说：“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鲁迅说：“正因写实，转 成新鲜”。这里说的完全是严格从客观实际出发，严格实事求是的现实主义写作态度，并不能作为“自传说”的证据。从书中前后对现实主义的深刻和辩证认识来 看，也是完全一致的。而且这一点是很难能可贵的，也是值得一些虚假文学借鉴的。鲁迅说的“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主要也是指的这点。</p>
<p>小说“太虚幻境”和“真如福地”的对联等，也是前后呼应并与主题配合得极好的。“太虚幻境”两边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再到里面则是 “孽海情天”等。这里的“太虚幻境”是采用象征手法，设置的虚幻荒谬的“假”“无”之境。当它被当成“真”“有”（第一个“真”“有”）的时候，则代表现 实世界的“真”“有”（第二个）就像“太虚幻境”一样，是虚假荒谬的。“终究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所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个 荒谬的现实社会，特别对众多女儿来说，就像“孽海情天”“薄命司”。后面的对联及判词就是诠释这“孽海情天”“薄命司”的，实际批判的矛头则指向造成这种 局面的封建社会。</p>
<p>小说最后结局被设计为：“得通灵幻境悟仙缘”，“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在通灵宝玉的“引导”下，贾宝玉再入幻境，“两番阅册”，并联系“历历生平”，最后 终于理解明白判词和看穿红尘，决心离家出走，与“通灵”“形质合一”。这时“太虚幻境”的象征则改为“真如福地”，两边对联也改为：“假去真来真胜假，无 为有是有非无。”里面则是“福善祸淫”“引觉情痴”等。这里的“真”是指“真如福地”，“假”则指现实世界。它是借助佛教的真假观念，认为现实世界是虚假 荒唐的苦海，只有脱离这个“假”，才能回归到“真如福地”。所以说：“假去真来真胜假”。这里实际是“无”的“真如福地”变成了“有”（第一个“有”）， 但真正是“有”（第二个）的现实世界却并非是“真如福地”的“无”。所以说“无为有是有非无”。其后的对联则说世事祸福难测，所以需要引觉情痴。归根到 底，仍然围绕着否定现实社会的主题。</p>
<p>这里的离家出走，返本归真，以及“太虚幻境”“真如福地”等情节，完全是为了表现小说主题，借以否定现实社会的一种艺术象征手法，并不是真的宣扬成仙得道 和虚无色空观念。由这里前后精妙深刻的呼应也可看出，除了曹雪芹本人，任何人也伪造不了。有人说“真如福地”也是对“太虚幻境”的歪曲篡改，这才是真正 “识力不足”的说法。</p>
<p>程高本第一回，多了“引登彼岸”一词。说石头被携入红尘、“引登彼岸”，这正是其优点。它不但利于前后呼应表现主题，且对于理解“借通灵说此《石头记》” 是极重要的。那自经锻炼、“灵性”已通的石头，既是历经梦幻，彻悟通灵的贾宝玉的象征；又是引导他觉醒通灵，“打出樊笼”的艺术手段。“通灵宝玉”上还写 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其“一除邪祟”在前八十回已经预示，后四十回与“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完全一致。（“失宝玉通灵知奇祸”，“得通 灵幻境悟仙缘”。）此亦为全书出自一人之手的力证。周汝昌完全从佛教本义理解“引登彼岸”，说这是宣扬色空观念。并把此列为高鹗一个罪状。这是大可商榷 的。[3]p9</p>
<p>小说中的补天石头，还泪故事，也都只是艺术象征手法。但刘心武却似并未这样理解。说贾宝玉有个什么天界身份，而且只能是神瑛侍者，不能是石头，因为石头不 能单独下凡。[2]p75 但神瑛就能单独下凡么？石头为什么又能说话呢？不知刘先生到底用的天上的“神话”逻辑，还是人间的“人话”逻辑？而且“无才补天”又是说谁呢？另外为什么 人间的<span>原型</span>“月喻太子”，倒可以是父子的复合体，而天上的象征却只能只此无彼呢？周汝昌则认为石头是贾宝玉，但却说石头不能动，更不能浇灌绛珠，因此神瑛不可能是贾宝玉，而是甄宝玉。而石头则是偷取了神瑛相貌，乘隙混入下凡的“夹带<span>人物</span>”。[3]p246 这里周先生也是既说天上的神话，又夹带人间的人话,那不能动的石头又是怎么混下凡的？从象征意义上说，程乙本把石头和神瑛在天上就合二而一了，是否更好一些呢？</p>
<p>通灵宝玉和太虚幻境确实是两个“谜”，但这个谜并不在于石头是谁，神瑛是谁，而在于它们的艺术作用。如前所述，这两点都相当深刻和呼应的在后40回得到很 好反映，如果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谁能写到这个地步。单从“太虚幻境”到“真如福地”，“两翻阅册”“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的艺术设计来看，这绝对是曹雪芹 一人的总体构思。“真如福地”对“太虚幻境”的精妙呼应深化，对联的深刻而不雷同等，也是任何人都伪造不了的。</p>
<p>三  有关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一些说法</p>
<p>再分析一下有关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一些观点。这里各种说法可谓多矣。</p>
<p>有一种观点说：曹雪芹不可能反对封建专制、反映社会，因为那时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这就是典型的“先有意识后有存在”的唯心论。按这种观点，在没有“奴隶社会”认识之前，就根本不存在奴隶社会。</p>
<p>至于“吃胭脂”“踢袭人”等人性复杂问题，第一，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去分析。和贾珍、贾琏、贾雨村等对比，贾宝玉无疑是站在当时历史前端的。第二，要看主流 和本质。这就是鲁迅说的：“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呼吸而领略者，唯宝玉也”。也如陈蜕所说的：“全书除宝玉外，无非名利声色之辈。”“纵观始终，（贾宝 玉）可以为共和国民，可以为共和国议员，……”[6]既然贾珍扒灰都可以算是彰显阳刚的“奖章”，宝玉爱红怎么就成了损毁形象的“疮疤”？</p>
<p>关于<span>秦可卿</span>的出身，脂砚斋说：“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如此写出，可见来历亦甚苦矣，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可见脂砚斋已明确否定了养生堂抱养的真实性，如此写出，“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同<span>秦可卿</span>死 亡一样，这只是一种“真事隐，假语存”的模糊化写法。这里并不存在“巨大秘密”，也并不是“开启巨锁的钥匙”。刘心武据此演义了一部“秦学”泡沫，揭秘出 一部宫廷秘史和真人真事的秘电码。周汝昌说全部书的大悲剧，是女儿的不幸悲剧，其根本原因是“家亡人散”，它的历史本事就是刘心武的“‘秦学’一门新事 业”[8]。据此说来，如果月派胜利掌权，贾家等不败，则是否就是圆满喜剧呢？那香菱、金哥、瑞珠、金钏、晴雯、尤二姐等的悲剧根源是贾府的“家亡人散” 吗？</p>
<p>周汝昌力主“自传说”，刘心武换了一个“自传性的”马甲。在周先生所引巴金的信中，曾明确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的小说，它不是曹雪芹的自传”。但 “确有作者自传性的成分”，又说书中描写有作者的见闻和经历。周先生说巴金说的不是自传体裁，而从创作方法来说是认定自传性的小说。[5]那巴金的“家” “春”“秋”是否也是自传了。</p>
<p>周刘两先生还不遗余力的要颠覆后四十回宝黛婚姻悲剧的内容意义和根源。探佚了一个黛玉先死、宝钗早卒、贾史终婚的“真故事”。首先探佚了一个黛玉“沉湖” 自杀的美妙行为艺术。[2]p158 而其死亡原因主要是欠神瑛的眼泪还完了,也是贾府里最厉害的角色，“黄雀在后”的赵姨娘使人下慢药的结果。但刘先生却没有进一步探佚出，绛珠到底欠了神瑛 多少浇灌水？它又应折合黛玉的多少寿命？（也没有揭出黄雀是怎么先吃掉螳螂的）这里刘先生又在人间里说神话，把艺术象征当成真实事件。周先生接着说，薛宝 钗婚后与贾宝玉订了一个君子协议，同意贾为黛玉守身。根据是薛宝钗“红粉佳人未破瓜”。（似乎薛与贾也还“少小不妨同室榻”过）也许为了给史湘云让路吧， 不知怎么后来薛宝钗就被探佚死了。而史湘云经过许多曲折，最终和贾宝玉结成夫妇，且化名为脂砚斋。“举案齐眉”者就变成了史湘云，宝玉也不再“意难平” 了。但这样的结局与宝玉、黛玉、宝钗、湘云等的判词一致么？贾宝玉的“悬崖撒手”“情极之毒”又在哪里呢？而且不是说《枉凝眉》是湘云妙玉合唱吗，宝玉与 妙玉又是“如何心事终虚话”的？与湘云为什么又不是“水中月”呢？又搜奇检怪，说“肮脏”是不屈不阿之意，那妙玉就是不屈不阿的违了心愿，这话通吗？如说 没有“违心愿”，岂非公然篡改雪芹“原意”？且又如何解释“欲洁何曾洁”呢？和续书相比，究竟谁在“妄改”呢？</p>
<p>宝、黛婚姻悲剧具有深刻的反封建思想性。宝、黛建立在共同思想上的爱情，必然要遭到以贾母为首的封建家族、卫道者的反对。否定了宝、黛婚姻悲剧及其反封建 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关于宝、黛婚姻悲剧的描写，无论从思想性、艺术性来看，都是整个《红楼梦》中最精彩的章节之 一。周先生说这只是“一个十分庸俗的一男二女争婚的个别家庭小悲剧”。[3]p285 那《红与黑》也是庸俗的小悲剧了？那排除了反封建内容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又“悲”在哪里？“大”在哪里？因何而“悲”呢？是四大家族 的“家亡人散”吗？这是悲剧吗？“一男四女”的故事就不庸俗吗？又是什么109个情榜！什么“情不情”“情情”“冷情”！贾宝玉对薛宝钗为什么不愿“情不 情”？林黛玉对无情的桃花也无情吗？薛宝钗对王夫人“冷情”吗？这些说法，也都是对的吗？</p>
<p>为了否定宝、黛婚姻悲剧的思想性，刘心武从“自传说”出发，认定小说中除林黛玉之外，贾母与任何人都没有血亲关系。置贾母替宝钗过生日等偏爱情节于不顾； 把贾母赞赏薛宝钗的话，说成是“恶毒的话中有话”；把贾母替宝钗布置摆设的关爱行为，曲解为是指责警告；连贾母想给宝玉娶宝琴的问话，都硬要歪曲为是要给 当时贾母尚全然不知的甄宝玉说媒。把宝黛婚姻悲剧根源篡改为血缘亲疏之争。[2]p141~147 周先生也说：“贾母、凤姐并非宝黛悲剧祸首，祸首应该是赵姨娘、贾环”等。而且说“内忧外患”的“内忧”根源也是贾环赵姨娘等。[3]p109尤氏奉贾母 命给“假”孙媳王熙凤攒金庆寿时，都不忍心拉上赵姨娘等“两个苦瓠子”,“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的赵姨娘，怎么倒成了《红楼梦》中最大的罪魁祸首？</p>
<p>由前述两节贾宝玉形象和《红楼梦》主题的分析可见，究竟是续书篡改了曹雪芹的原意，还是探佚者歪曲了曹雪芹的本旨？</p>
<p>四  另一些话语</p>
<p>后四十回中还写了“证同类宝玉失相知”一节，这也是作者“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的严格实事求是之笔，并不是随便写出的，它反映了现实的客观必然性。今 天曹雪芹的“知音”可谓多矣！但在当时，曹雪芹可能也是不通庶务，偏僻乖张，“都云作者痴”之人，也是“谁解其中味”，知音难求之人。空空道人在找人传书 的时候，遇到的“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饶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更去和石头饶舌”。到急流津觉迷渡口遇到沉睡的贾雨村时，其在推给曹雪芹之后就继续沉迷不 醒。最后蒙唯一的清醒者也是孤独者曹雪芹的“传述”，我们才能看到这本巨著。曹雪芹的名字响彻云霄只是今天的事，在当时他可能正是一个“半生潦倒”“穷途 末路”和“都云作者痴”之人。否则我们今天何以连其身世都尚难确知。今天的人们，如果在曹雪芹时代，不知更多地像谁呢？春秋战国时曹刿曾说：“肉食者 鄙”。一个可能的事实是：没有经历过人生辛酸苦难，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的人，是难以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的。</p>
<p>相对于电视剧《红楼梦》来说，60年代的越剧电影《红楼梦》，其实更接近于原著精神。特别是最后贾宝玉离家出走时的唱词，“离开了苍蝇竞血肮脏地，撇开了黑蚁争穴富贵巢”等句，极为精彩和中肯。而电视剧《红楼梦》后面的情节，把它变成了贾家的不幸悲剧了。</p>
<p>后四十回中最值得怀疑的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但起码贾兰中举与李纨判词是完全一致的。而即使这样写了，也可以理解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是将 来真的“家道复初”，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又一轮梦幻悲剧吗？而且这很可能是作者临末时掩人耳目的虚晃一枪。“桂”字不带“草”头，是否也是暗示虚晃而非实 事呢？何况作者已明明“虚中带实”的写道：“到头谁似一盆兰”？当我们读完整本小说后，留在脑海里的只会是现实已有的悲剧，而不是那虚拟的可能辉煌。后四 十回里，贾宝玉都已经“悬崖撒手”，“走求名利无双地”了，那虚晃的“兰桂齐芳”又能否定了什么呢？而且如果高鹗要“翻案”，他为什么不大写实写“家道复 初”呢？另外也必须考虑到，作者当时环境下的写作手法。前八十回不也有许多颂扬当今圣上的话吗？同时临末多此一笔，也可理解为封建社会不会一下就彻底完结 的。</p>
<p>宝玉婚后曾与宝钗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经历，似乎也不合形象。这被艺术化为，发生在宝玉被断送了阴司寻找黛玉之想，且“三知祸福”的通灵玉丢失后神情昏迷其 间。实际上这样描写也有一定客观必然性。它反映了贾宝玉在无法抗拒的打击之下，也可能有的无可奈何、听天认命的思想反复过程。</p>
<p>当然亦如程高所说，后四十回原稿“漶漫不可收拾”，在补遗修辑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可能有些落差。八十七回宝钗反给黛玉 寄哀伤书词诉苦，且自称“妹”。但不管鹰是否也曾飞得很低，只要它能飞得很高，就可以证明它的身份了。何况许多地方也许是先入之见，有色眼镜。如病如西 子、口味全无的黛玉吃麻油大头菜，也有人大惊小怪。又如周汝昌对史湘云直到第二十回才出场（程高本的第十三回不算），且没有专门介绍大感奇怪。但那结论却 并不说是曹雪芹的“劣笔”，而是湘云应是后二十八回才大显身手的主角，却被高鹗“妄改”了。这里就很难说是客观之见。</p>
<p>刘心武借“裕瑞”之口说：后四十回“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俱备之物”。当我们抛开先入之见，不带有色眼镜，不去在探佚中淘宝求利的时候，我们怎么也理解不 了这句话。倒是读了刘先生的《揭秘》之后，却不由想起鲁迅的话：仰面唾天，唾沫正好落在自己脸上！究竟是自己并未看懂理解后四十回乃至整个《红楼梦》，还 是高鹗说谎伪造了后四十回，当我们怀疑高鹗、否定后四十回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怀疑否定一下自己呢？</p>
<p>林语堂先生说：“欲瑞开谩骂之风，周汝昌继之，俞平伯攻高本故意收场应如此不应如彼，全是主观之见。”值得重视的是，曾经是攻高本最力者的俞平伯先生，在 经过长期思索后，也许是一些惊世骇俗说法的反作用，在临终之前写下了：“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这说 明，老先生早期的一些看法，可能主要在于思想方法的偏差，而从学术态度来说，先生仍不离严肃认真治学精神。特别是临终之言，正如日月之食，过之，人皆见 之；改之，人皆仰之。在我们今天的《红楼梦》研究中，除了思想方法的讲求之外，是否更需要治学态度的端正呢？</p>
<p>最后再回到<span>史实</span>考证方面，有道是：“谁主张、谁举证，疑证不信，孤证不立，疑罪从无。”除非拿出程伟元、高鹗均说谎的铁证，否则是否应该还二人以清白，并立一纪念丰碑呢！</p>
<p>参考文献</p>
<p>[1]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一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7.</p>
<p>[2] 刘心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05.12.</p>
<p>[3] 周汝昌著 周伦玲整编 《红楼小讲》 北京出版社 2002年</p>
<p>[4] 茅盾 《关于曹雪芹》 北京 文艺报 1963年12期</p>
<p>[5] 周汝昌 《〈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有凤来仪网</p>
<p>[6] 陈蜕 “列石头记于子部说” 1914年红楼网 红楼资料 转帖</p>
<p>[7] 佩之 《红楼梦新评》1920年 中国文学网专题研究 转帖</p>
<p>[8] 周汝昌 “善察能悟刘心武”（代序《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四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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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 &#8211; 筏柯游 (道可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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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9:55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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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p>
<p>前言
为什么要研究红楼梦</p>
<p>红楼梦是一本小说，红楼梦是一本好书，一本巨作。研究不研究都是一部了不起的文化遗产。
红楼梦120回是一个整体，120回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巨著。80回只能算是遗作，不是遗产。毁我长城就没有遗产了！</p>
<p></p>
<p>胡适当年腰斩红楼梦是什么心态呢？他只是想要开创“红楼梦研究”。要开创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原本是好的。五四以后新文化时代，要有新文化的象征。</p>
<p>开创科学的研究的方法，胡适一定是在西方学会了一些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文学研究上来，做一尝试，以打破旧文化的八股枷锁。原本意是好的。可红楼梦就遭殃了。</p>
<p>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你如果要建立一个定理，一套理论，一门学说，你就先建立一个“假说”。这个假说可以通过观察，经验，或常识推论而来。然后，你来证明它。证明了，就成立了。如何证明？通过演绎（数理运算或推理或密码破译等）“索隐”方法；和实验证明或考古发现“考证”方法同时得出不可逆的结论—达到充分必要条件。你的伟大发现就诞生了。你就有了一个定理，一套理论或一门学说了！</p>
<p>有一些科学家比别人聪明。他们的科研课题是去否定前人的理论，开创自己的理论。这在科学界大有人在。不能说他们不好，也不是另类，科学认识的循回渐进就是这样的。做法是，研究别人的理论，如果是天衣无缝的，像“人是由另一个人生的，生人者女人也”这是无法推翻的，就不去花时间研究它。像“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古时代原本是定论，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的思想有了变化，不信了。有人就否定前人的上帝创造理论，通过观察建立了“猴子变人”的假说。这个假说通过几代人的研究被证明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的演绎“索隐”和周口店猿人化石的考古发现“考证”了，达到了充分必要条件，猴子就此就变人了！上帝很忙，没空下来跟凡人狡辩；猴子虽然看着人很傻，“很本不像我”但猴子不说人话。没有反对的，伟大理论就成立了。</p>
<p>胡适&#8211;聪明人，《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作者实实在在有案可查，历史有《三国志》考证，没研究头。《红楼梦》就巧了，曹雪芹是谁？不知，而且死了。小说中有很多隐晦之处，后四十回尤其有漏洞。程高序文又交待了后四十回很难找到，而且是程高作了些修补。这就有缝可钻了。先否定前人的了120回全集，腰斩后40回说那是高鹗续的。高鹗和曹雪芹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死了。死了无对证。于是就默认腰斩了。研究课题是：从前80回演绎80回后的事；从一份考证的结果—“脂批”中的线索“索隐”80回后的结局；像考古队寻找周口店猿人化石那样找曹雪芹的遗迹，身世，家庭等等去考证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和前八十回的相似性，从而用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去描述80回后的事。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总而言之，是要得出前80回中包括作者的所有人物的结局是如何如何。索隐也好，考证也罢，都是围绕这一主题。但是，聪明人胡适是不会去接着续的，那样繁重的工作留给了苯人。聪明人胡适是要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倡导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重在方法，不在结论！真乃文艺青年之导师是也。</p>
<p>第一次红学的高潮 –胡适倡导的考证热
红楼梦研究也好还是叫红学也好，清朝时就有人在做。不是主流文学而已。大多是欣赏为主，兼有索隐。索隐也是为了欣赏。胡适倡导的考证使人耳目一新，“吾家做学问了，呜呼”。曹学考证，脂学、版本学、探佚学，大观园考证，清史考证成了热门学问。大家感兴趣是考证。不是小说。多愁善感的小资人才回去真的看红楼梦小说。大学者们是做学问的，呵呵。于是乎，考证的学科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p>
<p>最早，胡适抛出了脂批手抄本和一堆诗，自己做了说明，就很快下结论：曹雪芹是80回的原作者。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其父为曹頫。曹雪芹活了40年。考证成功。马上成了定论。就象猴子变人一样，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p>
<p>但逐渐的，历史资料慢慢多起来了，考证多起来了：</p>
<p>作者曹雪芹，有诗为证。曹雪芹自姓曹无疑。真的无疑？
曹雪芹乃曹寅子，有诗为证。
曹雪芹乃曹寅孙。都有诗为证。
哈，儿子孙子和种子。
曹寅有子曹顒，有侄曹頫：有案可查。
曹寅有子曹顺，曹颜，有侄曹顒：也有案可查。
曹寅无子曹雪芹，无案可查。
曹寅有孙曹天佑，似有似无。
曹寅无孙曹雪芹，无案可查。
曹寅子说有四派：曹雪芹= 曹顒派，曹頫派，曹顺派，曹颜派，各派打得不可开交。
曹寅孙说有N派：曹雪芹= 曹天佑派，曹頫子派，还有N-2派，各具一个无名孙。
咦，这不乱了吗！这不是在考证了。全乱了。</p>
<p>问题来了：
曹雪芹姓曹吗？
鲁迅姓鲁吗？
高尔基姓高吗？
二月河姓二吗？</p>
<p>鲁迅是鲁班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
高尔基是高士奇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
二月河是二阿哥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p>
<p>更乱了！不可收拾了。</p>
<p>猴子变人了，后来问题又来了：
西郊公园的猴子为什么不变人？
人是猿人变的吗？
猿人是猴子变的吗
猴子是谁变的？老鼠？猫？鱼？鸟？虫？
老鼠猫鱼鸟虫是谁变的？
人又会变成什么？变猴子？变老鼠猫鱼鸟虫？
生命是哪里变来的？
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妈呀，越来越远了耶。
猴子变不成人了。人还是上帝造的啦。
红楼梦研究不下去了。后四十回也没法腰斩了。
回到我们的科学方法，当你无法证明你的假说时，你是不能成为理论的。原来的理论应继续成立。后四十回就要还原，不得狡辩。</p>
<p>第二次红学的高潮 –毛泽东的辩证法
解放了。新社会，文学艺术也迎来了它的春天。
有一个年轻人出了一篇文章，说索隐考证都不对，应该用辩证法研究红楼梦。
毛泽东看了正中下怀。主席不是科学家，主席是史学家和哲学家，喜欢用哲学的方法去研究历史问题。
按照马列主义的定义，哲学的方法论有：
历史唯物论；
历史唯心论；
辩证唯物论；
辩证唯心论；
机械唯物论；
机械唯心论；</p>
<p>主席喜欢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历史唯物论其实就是“考证”。历史事件的证明必须(“唯”)有“物”证。
辩证唯物就深奥了。什么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螺旋渐进，这些都是主席很喜欢玩的。
主席说小人物挑战大人物。主席也要用红楼梦做工具来开创文艺革命运动，红楼梦又遭了殃了。
小人物说大人物的索隐是辩证唯心论；考证是机械唯物论。唯有他自己是辩证唯物论。
小人物也说不清什么是辩证唯物论，没学过，但会用，真是天才。
小人物更加聪明，对立统一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些红学家，都是资产阶级红学家；大红学家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胡适的学生更是国民党特务，美国特务，双料特务！他们统统不能再说话了。只有工农兵评红学，红卫兵评红学的份，没有学者教授评红学的份。无产阶级文化革命一片红，红学也成了红学。</p>
<p>文化革命红学：红楼梦是反封建。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都是反封建。宝玉反封建，宝黛爱情是反封建，宝玉爱那些大观园的丫环们是热爱劳动人民，宝玉是封建阶级的叛逆。宝钗是封建卫道士，破坏人家的爱情；王熙凤是封建地主婆，压迫陷害劳动人民。王夫人是更大的封建地主婆，抄检大观园，不许宝玉革命，迫害劳动人民丫环们。就差说到丫环们造反，投奔八路军，成为红色娘子军连，贾宝玉成了洪常青了！</p>
<p>达到红楼梦最高潮的是九届二中庐山会议以后，主席问各大诸侯，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咋么办？许世友说，我三天打到北京；主席说，你回去读三遍红楼梦！虽然这是小道消息，是戏说，但很多人真的读了三遍。许世友读懂了没有，不知；读了没有，不得而知。但红楼梦就此跟着许世友出名了（还是许世友跟着红楼梦出名了）。
当然，这是红楼梦和红楼梦研究的第二次高潮。那时只叫红楼梦研究，不叫红学。但红楼梦在文革中却没有任何显著地位。江青的八个样板戏是文艺革命的主导。后来，毛主席又评了水浒，宋江架空晁盖。评水浒成了巨热，水浒炒热了却没有人关心红楼了。这既是红楼了悲哀，也是万幸。</p>
<p>第三次红学的高潮 –刘心武紧跟满清皇帝热
红学三次高潮是指它自身的高低之潮尔，但洪学从来也没有在社会上炒热过。过去是高深的文人学者的玩物，后来是统治者的玩物，只有这次才是社会的热潮，这要归功于三个人：二月河，李玫，刘心武。</p>
<p>二月河写了康雍乾三部小说大作。也是当今文学巨著。他把中国的一段非常重要的，但又是一直被人忽略或为人隐讳的一大段历史用演义小说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使人耳目一新。文笔既生动，故事又紧贴历史，没有很多娇尤造作。可与三国演义比美。</p>
<p>李玫更是文心雕龙，把二月河三部中最精彩的《雍正皇朝》用大制作拍了40集电视剧。其中，焦晃的康熙唐国强的雍正真的是演活演神了。二阿哥废太子的窝囊，八贤王八爷的奸诈，四爷雍正的严刻在世人中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直观映像，比古时人们对曹操刘备诸葛亮的映像还深。</p>
<p>刘心武在这种满清皇帝戏热潮之中，把红楼梦和康熙皇子夺位战联到了一起可谓聪明。秦可卿成了那个家喻户晓的“太子二阿哥”的女儿。大众正沉浸在《雍正皇朝》之中，这么一联群情激动，二阿哥把女儿藏到曹家，唐国强派兵来拿人，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以一死保住曹家收留之恩，好让曹家将来东山再起，保太子或太子之后重新夺回皇位。大有《雍正皇朝之二– 红楼梦回天香楼》之势。拍成40集电视剧一定能赚很多钱。</p>
<p>不论出发点为何，反正是火了。红学火了。红楼梦没死，红学早就死了，本来已经百足之虫死而且僵了的红学，活了，火了。这完全要归功于刘心武！如果说，当年胡适是用科学方法搞活了红楼梦的研究，那么，今天刘心武又一次用科学的方法使红学死灰复燃。这一次的科学不同于上一次，这次是钱的科学，流行性炒作的科学。</p>
<p>于是乎，本来已是死而且僵的红学家们又突然出现了，纷纷指责刘心武，大有围剿之能事。同时，也是借着东风炒作在自己，不然还有谁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红学家还活着，而且还不少，真真正正百足之虫。善哉。</p>
<p>但是有一点，根本点是，此次的刘心武红学热还是没有解决作者的问题。还是没有考古新发现，也没有搞清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关系，更不用说后四十回的出处。而且离题越来越远了。以至无法收场。刘氏的本意不在于此，“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p>
<p>结论：还我红楼梦
“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胡适不在梦中，主席不在梦中，刘老师不在梦中。可怜那些人言亦言的历代的红学家们，可怜那些被红学家们牵着鼻子走的红迷们，大家都还沉浸在80回的梦中，静待那些伟大的红学家们索隐考证出那千呼万呼出不来的红楼梦结尾。</p>
<p>三次高潮，君都被人玩弄于股掌当中。胡玩的是科学方法；毛玩的是政治；刘玩的是炒作！没有人关心过红楼梦。从来没有。</p>
<p>还我红楼梦，还我红楼梦小说，还我红楼梦本来面目，还我红楼梦120回完全版。</p>
<p>原文网址: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论红楼梦研究的三个高潮</p>
<p>前言<br />
为什么要研究红楼梦</p>
<p>红楼梦是一本小说，红楼梦是一本好书，一本巨作。研究不研究都是一部了不起的文化遗产。<br />
红楼梦120回是一个整体，120回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巨著。80回只能算是遗作，不是遗产。毁我长城就没有遗产了！</p>
<p><span id="more-218"></span></p>
<p>胡适当年腰斩红楼梦是什么心态呢？他只是想要开创“红楼梦研究”。要开创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原本是好的。五四以后新文化时代，要有新文化的象征。</p>
<p>开创科学的研究的方法，胡适一定是在西方学会了一些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文学研究上来，做一尝试，以打破旧文化的八股枷锁。原本意是好的。可红楼梦就遭殃了。</p>
<p>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你如果要建立一个定理，一套理论，一门学说，你就先建立一个“假说”。这个假说可以通过观察，经验，或常识推论而来。然后，你来证明它。证明了，就成立了。如何证明？通过演绎（数理运算或推理或密码破译等）“索隐”方法；和实验证明或考古发现“考证”方法同时得出不可逆的结论—达到充分必要条件。你的伟大发现就诞生了。你就有了一个定理，一套理论或一门学说了！</p>
<p>有一些科学家比别人聪明。他们的科研课题是去否定前人的理论，开创自己的理论。这在科学界大有人在。不能说他们不好，也不是另类，科学认识的循回渐进就是这样的。做法是，研究别人的理论，如果是天衣无缝的，像“人是由另一个人生的，生人者女人也”这是无法推翻的，就不去花时间研究它。像“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古时代原本是定论，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的思想有了变化，不信了。有人就否定前人的上帝创造理论，通过观察建立了“猴子变人”的假说。这个假说通过几代人的研究被证明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的演绎“索隐”和周口店猿人化石的考古发现“考证”了，达到了充分必要条件，猴子就此就变人了！上帝很忙，没空下来跟凡人狡辩；猴子虽然看着人很傻，“很本不像我”但猴子不说人话。没有反对的，伟大理论就成立了。</p>
<p>胡适&#8211;聪明人，《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作者实实在在有案可查，历史有《三国志》考证，没研究头。《红楼梦》就巧了，曹雪芹是谁？不知，而且死了。小说中有很多隐晦之处，后四十回尤其有漏洞。程高序文又交待了后四十回很难找到，而且是程高作了些修补。这就有缝可钻了。先否定前人的了120回全集，腰斩后40回说那是高鹗续的。高鹗和曹雪芹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死了。死了无对证。于是就默认腰斩了。研究课题是：从前80回演绎80回后的事；从一份考证的结果—“脂批”中的线索“索隐”80回后的结局；像考古队寻找周口店猿人化石那样找曹雪芹的遗迹，身世，家庭等等去考证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和前八十回的相似性，从而用他的家事世事故事去描述80回后的事。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总而言之，是要得出前80回中包括作者的所有人物的结局是如何如何。索隐也好，考证也罢，都是围绕这一主题。但是，聪明人胡适是不会去接着续的，那样繁重的工作留给了苯人。聪明人胡适是要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倡导科学的文学研究的方法。重在方法，不在结论！真乃文艺青年之导师是也。</p>
<p>第一次红学的高潮 –胡适倡导的考证热<br />
红楼梦研究也好还是叫红学也好，清朝时就有人在做。不是主流文学而已。大多是欣赏为主，兼有索隐。索隐也是为了欣赏。胡适倡导的考证使人耳目一新，“吾家做学问了，呜呼”。曹学考证，脂学、版本学、探佚学，大观园考证，清史考证成了热门学问。大家感兴趣是考证。不是小说。多愁善感的小资人才回去真的看红楼梦小说。大学者们是做学问的，呵呵。于是乎，考证的学科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p>
<p>最早，胡适抛出了脂批手抄本和一堆诗，自己做了说明，就很快下结论：曹雪芹是80回的原作者。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其父为曹頫。曹雪芹活了40年。考证成功。马上成了定论。就象猴子变人一样，达到充分必要的条件。</p>
<p>但逐渐的，历史资料慢慢多起来了，考证多起来了：</p>
<p>作者曹雪芹，有诗为证。曹雪芹自姓曹无疑。真的无疑？<br />
曹雪芹乃曹寅子，有诗为证。<br />
曹雪芹乃曹寅孙。都有诗为证。<br />
哈，儿子孙子和种子。<br />
曹寅有子曹顒，有侄曹頫：有案可查。<br />
曹寅有子曹顺，曹颜，有侄曹顒：也有案可查。<br />
曹寅无子曹雪芹，无案可查。<br />
曹寅有孙曹天佑，似有似无。<br />
曹寅无孙曹雪芹，无案可查。<br />
曹寅子说有四派：曹雪芹= 曹顒派，曹頫派，曹顺派，曹颜派，各派打得不可开交。<br />
曹寅孙说有N派：曹雪芹= 曹天佑派，曹頫子派，还有N-2派，各具一个无名孙。<br />
咦，这不乱了吗！这不是在考证了。全乱了。</p>
<p>问题来了：<br />
曹雪芹姓曹吗？<br />
鲁迅姓鲁吗？<br />
高尔基姓高吗？<br />
二月河姓二吗？</p>
<p>鲁迅是鲁班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br />
高尔基是高士奇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br />
二月河是二阿哥的儿子孙子还是种子？</p>
<p>更乱了！不可收拾了。</p>
<p>猴子变人了，后来问题又来了：<br />
西郊公园的猴子为什么不变人？<br />
人是猿人变的吗？<br />
猿人是猴子变的吗<br />
猴子是谁变的？老鼠？猫？鱼？鸟？虫？<br />
老鼠猫鱼鸟虫是谁变的？<br />
人又会变成什么？变猴子？变老鼠猫鱼鸟虫？<br />
生命是哪里变来的？<br />
生命的起源是什么？<br />
妈呀，越来越远了耶。<br />
猴子变不成人了。人还是上帝造的啦。<br />
红楼梦研究不下去了。后四十回也没法腰斩了。<br />
回到我们的科学方法，当你无法证明你的假说时，你是不能成为理论的。原来的理论应继续成立。后四十回就要还原，不得狡辩。</p>
<p>第二次红学的高潮 –毛泽东的辩证法<br />
解放了。新社会，文学艺术也迎来了它的春天。<br />
有一个年轻人出了一篇文章，说索隐考证都不对，应该用辩证法研究红楼梦。<br />
毛泽东看了正中下怀。主席不是科学家，主席是史学家和哲学家，喜欢用哲学的方法去研究历史问题。<br />
按照马列主义的定义，哲学的方法论有：<br />
历史唯物论；<br />
历史唯心论；<br />
辩证唯物论；<br />
辩证唯心论；<br />
机械唯物论；<br />
机械唯心论；</p>
<p>主席喜欢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br />
历史唯物论其实就是“考证”。历史事件的证明必须(“唯”)有“物”证。<br />
辩证唯物就深奥了。什么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螺旋渐进，这些都是主席很喜欢玩的。<br />
主席说小人物挑战大人物。主席也要用红楼梦做工具来开创文艺革命运动，红楼梦又遭了殃了。<br />
小人物说大人物的索隐是辩证唯心论；考证是机械唯物论。唯有他自己是辩证唯物论。<br />
小人物也说不清什么是辩证唯物论，没学过，但会用，真是天才。<br />
小人物更加聪明，对立统一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那些红学家，都是资产阶级红学家；大红学家是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胡适的学生更是国民党特务，美国特务，双料特务！他们统统不能再说话了。只有工农兵评红学，红卫兵评红学的份，没有学者教授评红学的份。无产阶级文化革命一片红，红学也成了红学。</p>
<p>文化革命红学：红楼梦是反封建。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都是反封建。宝玉反封建，宝黛爱情是反封建，宝玉爱那些大观园的丫环们是热爱劳动人民，宝玉是封建阶级的叛逆。宝钗是封建卫道士，破坏人家的爱情；王熙凤是封建地主婆，压迫陷害劳动人民。王夫人是更大的封建地主婆，抄检大观园，不许宝玉革命，迫害劳动人民丫环们。就差说到丫环们造反，投奔八路军，成为红色娘子军连，贾宝玉成了洪常青了！</p>
<p>达到红楼梦最高潮的是九届二中庐山会议以后，主席问各大诸侯，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咋么办？许世友说，我三天打到北京；主席说，你回去读三遍红楼梦！虽然这是小道消息，是戏说，但很多人真的读了三遍。许世友读懂了没有，不知；读了没有，不得而知。但红楼梦就此跟着许世友出名了（还是许世友跟着红楼梦出名了）。<br />
当然，这是红楼梦和红楼梦研究的第二次高潮。那时只叫红楼梦研究，不叫红学。但红楼梦在文革中却没有任何显著地位。江青的八个样板戏是文艺革命的主导。后来，毛主席又评了水浒，宋江架空晁盖。评水浒成了巨热，水浒炒热了却没有人关心红楼了。这既是红楼了悲哀，也是万幸。</p>
<p>第三次红学的高潮 –刘心武紧跟满清皇帝热<br />
红学三次高潮是指它自身的高低之潮尔，但洪学从来也没有在社会上炒热过。过去是高深的文人学者的玩物，后来是统治者的玩物，只有这次才是社会的热潮，这要归功于三个人：二月河，李玫，刘心武。</p>
<p>二月河写了康雍乾三部小说大作。也是当今文学巨著。他把中国的一段非常重要的，但又是一直被人忽略或为人隐讳的一大段历史用演义小说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使人耳目一新。文笔既生动，故事又紧贴历史，没有很多娇尤造作。可与三国演义比美。</p>
<p>李玫更是文心雕龙，把二月河三部中最精彩的《雍正皇朝》用大制作拍了40集电视剧。其中，焦晃的康熙唐国强的雍正真的是演活演神了。二阿哥废太子的窝囊，八贤王八爷的奸诈，四爷雍正的严刻在世人中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直观映像，比古时人们对曹操刘备诸葛亮的映像还深。</p>
<p>刘心武在这种满清皇帝戏热潮之中，把红楼梦和康熙皇子夺位战联到了一起可谓聪明。秦可卿成了那个家喻户晓的“太子二阿哥”的女儿。大众正沉浸在《雍正皇朝》之中，这么一联群情激动，二阿哥把女儿藏到曹家，唐国强派兵来拿人，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吊，以一死保住曹家收留之恩，好让曹家将来东山再起，保太子或太子之后重新夺回皇位。大有《雍正皇朝之二– 红楼梦回天香楼》之势。拍成40集电视剧一定能赚很多钱。</p>
<p>不论出发点为何，反正是火了。红学火了。红楼梦没死，红学早就死了，本来已经百足之虫死而且僵了的红学，活了，火了。这完全要归功于刘心武！如果说，当年胡适是用科学方法搞活了红楼梦的研究，那么，今天刘心武又一次用科学的方法使红学死灰复燃。这一次的科学不同于上一次，这次是钱的科学，流行性炒作的科学。</p>
<p>于是乎，本来已是死而且僵的红学家们又突然出现了，纷纷指责刘心武，大有围剿之能事。同时，也是借着东风炒作在自己，不然还有谁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红学家还活着，而且还不少，真真正正百足之虫。善哉。</p>
<p>但是有一点，根本点是，此次的刘心武红学热还是没有解决作者的问题。还是没有考古新发现，也没有搞清曹雪芹和贾宝玉的关系，更不用说后四十回的出处。而且离题越来越远了。以至无法收场。刘氏的本意不在于此，“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p>
<p>结论：还我红楼梦<br />
“丞相非在梦中，君在梦中矣”！胡适不在梦中，主席不在梦中，刘老师不在梦中。可怜那些人言亦言的历代的红学家们，可怜那些被红学家们牵着鼻子走的红迷们，大家都还沉浸在80回的梦中，静待那些伟大的红学家们索隐考证出那千呼万呼出不来的红楼梦结尾。</p>
<p>三次高潮，君都被人玩弄于股掌当中。胡玩的是科学方法；毛玩的是政治；刘玩的是炒作！没有人关心过红楼梦。从来没有。</p>
<p>还我红楼梦，还我红楼梦小说，还我红楼梦本来面目，还我红楼梦120回完全版。</p>
<p>原文网址: http://farkeryou.blog.hexun.com/17161017_d.html</p>
<p>作者博客: http://farkeryou.blog.hexun.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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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红学ＡＢＣ25问求答 &#8211; 欧阳健</title>
		<link>http://yagao.biz/archives/hlmabc-ouyang-jian.html</link>
		<comments>http://yagao.biz/archives/hlmabc-ouyang-jia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2 Jan 2010 14:25:28 +0000</pubDate>
		<dc:creator>詹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精华好贴]]></category>
		<category><![CDATA[红楼学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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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红学ＡＢＣ25问求答</p>
<p align="center"> ──为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而作</p>
<p></p>
<p align="center">
<p> 大连是我国明清小说研究的重要基地，早在1983年就召开了第一届明清小说研讨会，在海内外产 生了广泛的影响。我有幸于1984年参加了第二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以及其后在沈阳召开的第三、四届盛会，会议奉行的务实的治学原则，“以学识争友情、 以友情促学术”的传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时隔七年以后，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又将于1996年召开，承大连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秘书长林辰 先生热情相邀，嘱我就红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事先写成提要，以供与会专家切磋指正，我自然是十分乐于从命的。
 因念近年来多数商榷文章，似乎都尽量避开正面触及关键性的论点论据，只是反复强调“《红楼梦》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类学界公认的“常识”，并以此批评我“连红学的ＡＢＣ也不懂”。窃以为，红学研究的ＡＢＣ是要讲的，但红学家所说的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其实并不是红学研究的ＡＢＣ，而是需要运用ＡＢＣ来重新加以审察检验的主观认识；如果以之作为立论的“基本前提”，岂不使这场讨论失却了科学论辩的意义？
 现在的当务之急，恰好是回到红学研究的正确起点即ＡＢＣ上来。只有正视那些构成红学体系基础的版本、史料的辨伪考订，才称得上是对红学的ＡＢＣ的尊重。现谨将属于ＡＢＣ范畴的25个实证性问题梳理如下，敬请红学家予以辨惑释疑。</p>
<p> 1.应不应该追究甲戌本的来历？
 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说：“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 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 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把此书买了。”他在1961年还说到：“那位藏 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贵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甲戌本的来历疑点甚多，应不应该追 究？有先生责问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卖书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历史档案》 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胡适的一封信，为此问题提供了答案：</p>
<p> 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
适之先生道安</p>
<p>胡星垣拜启 五月二十二日</p>
<p>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 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 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适考证〈红楼梦〉往来书信选》(五)）。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卖书人的身份和姓名地 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心中根本没有辨伪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别人来过问辨伪的事情。</p>
<p> 2.甲戌本是《红楼梦》“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么”？
 甲戌本仅残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诗礼簪□之族”、“正□个美缺”、“□亏了礼数”、“痰□担帚”、“更衣□手”，等等。这种书写的格式， 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迹漫漶或蠹蚀，抄写者空出一格以待考，决不会是什么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错别字，如“好货”误作“好贷”，“元宵”误作 “元霄”，“龙钟”误作“聋肿”，“费用”误作“废用”，“杜撰”误作“肚撰”，“膏肓”误作“膏盲”，“钤束”误作“黔束”，等等，连甲戌本最关键的 “戌”字，也误写作“戍”了。甲戌本独有的“至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是从程伟元程甲本序中之“《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推衍而 来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头记》”→“程本用《红楼梦》”→“甲戌本‘仍用’《石头记》”的演变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条“是书题名极 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见“仍用《石头记》”之不通，哪里谈得上是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p>
<p> 3.应该怎么看待甲戌本不避“玄”字的问题？ 
 为了克服甲戌本“玄”字不避讳和认定它是“原本”的矛盾，一些研究者硬说这是作者“反 封建”或“反清”思想的表现，还有人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殊不 知在极端重视避讳的时代，任何人要想识字写字，避讳字是必修的一课，因为它既规范了某一讳字必须遵循的特定规矩，又可以防止日后招来的无妄之灾。晚清的革 命排满小说，其民族思想可以说发挥到极致，但其文字仍然很严格地避讳，此无他，书写的规范早已养成。甲戌本之不避“玄”字的讳，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只能抄 于不必避“玄”字之讳的时代，或在康熙之前，或在清亡之后：二者必居其一。就《红楼梦》而论，前一个可能是不存在的。甲戌本不讳‘玄’字，且突然出现在清 亡十六年以后的1927年，所以连是否为清抄本都是大可怀疑的，更遑论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自己的批本了。要推翻这个判断，除非从根本上推翻以史讳鉴定版 本的准则。</p>
<p> 4.甲戌本在版式上的破绽说明了什么？ 
 从版本鉴定角度看，甲戌本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皆有“石头记
卷×
×（页）
脂砚斋”字样，版心之卷×，与正文卷端之第×回相 印，但凡例在第一回之前，版心不写“凡例”而写“卷一”；此本逐页版心皆标卷次，正文则标回次，仿佛此本亦为一卷一回，但从第一回、第五回、第十三回、第 二十五回首页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馀各回则仅书“第×回”看，此本当为四回一卷（事实上，残存的四册就是四回一册的），这就和版心所标一回一卷 不合，可见版心所标卷次，是在将“回”转换成“卷”时所产生的疏误。甲戌本原书既有八册，则刘铨福的题跋应在第八册后面，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题在第七册后 面。这些破绽说明，现存的甲戌本已非甲戌原本，它是经后人重抄，并且重新装订了的本子。</p>
<p> 5.己卯本是怡亲王组织人抄录的本子吗？ 
 或谓己卯本的钞主是康熙第十三子允祥的儿子弘 晓，证据是此本避“祥”字、“晓”字的讳。然而，此本第二册目录页“贾天祥”的“祥”字，就没有避讳。己卯本一般采取将书叶拆开、分头赶抄的办法，全书共 有七、八人的笔迹，有的只抄一页，甚至只抄三行，极其草率，错字、别字、漏字、改字，触目皆是，喜爱《红楼梦》的怡亲王弘晓，居然会把“林如海”抄成“林 儒海”，把“扬州”抄成“杨州”，是不可思议的。清代是个重视书法的朝代，应试时连使用何家书体都作了严格规定，怡亲王府中文士云集，哪能雇用如此蹩脚的 抄手来抄录他所珍爱的《红楼梦》呢？</p>
<p> 6.赵嬷嬷是“文忠公之嬷”么？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6pt"><span>红学</span>ＡＢＣ25问求答</span></p>
<p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为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而作</span></p>
<p><span id="more-214"></span></p>
<p align="center">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大连是我国明清小说研究的重要基地，早在1983年就召开了第一届明清小说研讨会，在<span>海内外</span>产 生了广泛的影响。我有幸于1984年参加了第二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以及其后在沈阳召开的第三、四届盛会，会议奉行的务实的治学原则，“以学识争友情、 以友情促学术”的传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时隔七年以后，第三届大连明清小说研讨会又将于1996年召开，承大连明清小说研究中心秘书长林辰 先生热情相邀，嘱我就红学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事先写成提要，以供与会专家切磋指正，我自然是十分乐于从命的。</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因念近年来多数商榷文章，似乎都尽量避开正面触及关键性的论点论据，只是反复强调“《<span><span>红楼</span>梦</span>》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类学界公认的“常识”，并以此批评我“连红学的ＡＢＣ也不懂”。窃以为，红学研究的ＡＢＣ是要讲的，但<span>红学家</span>所说的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其实并不是红学研究的ＡＢＣ，而是需要运用ＡＢＣ来重新加以审察检验的主观认识；如果以之作为立论的“基本前提”，岂不使这场讨论失却了科学论辩的意义？</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现在的当务之急，恰好是回到红学研究的正确起点即ＡＢＣ上来。只有正视那些构成红学体系基础的版本、史料的辨伪考订，才称得上是对红学的ＡＢＣ的尊重。现谨将属于ＡＢＣ范畴的25个实证性问题梳理如下，敬请红学家予以辨惑释疑。</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应不应该追究甲戌本的来历？</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胡适</span>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说：“去年（1927）我从<span>海外</span>归 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 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重价把此书买了。”他在1961年还说到：“那位藏 书家曾读过我的《红楼梦考证》，他打定了主意要把这部可宝贵的写本卖给我，所以他亲自寻到新月书店去留下这书给我看。”甲戌本的来历疑点甚多，应不应该追 究？有先生责问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卖书人的姓名地址，问个一清二楚才算‘具体交代’？”卖书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历史档案》 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给<span>胡适</span>的一封信，为此问题提供了答案：</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兹启者：敝处有旧藏原抄《脂砚斋批红楼》，惟祗十六回，计四大本。因闻先生最喜《红楼梦》，为此函询，如合尊意，祈示知，当将原书送闻。叩请</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适之先生道安</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胡星垣拜启 五月二十二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据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适收信的档案夹里，原信 只有一页，为三十二开白色红竖格八行信纸，下边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样。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写有“本埠静安寺路投沧州饭店，胡适之先生台启，马 霍福德里三百九十号胡缄”，邮戳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适考证〈红楼梦〉往来书信选》(五)）。看来，胡适并非不知道卖书人的身份和姓名地 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认定的《红楼梦》考证“正当范围”中的大事，是因为他心中根本没有辨伪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别人来过问辨伪的事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甲戌本是《红楼梦》“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么”？</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仅残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诗礼簪□之族”、“正□个美缺”、“□亏了礼数”、“痰□担帚”、“更衣□手”，等等。这种书写的<span>格式</span>， 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迹漫漶或蠹蚀，抄写者空出一格以待考，决不会是什么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错别字，如“好货”误作“好贷”，“元宵”误作 “元霄”，“龙钟”误作“聋肿”，“费用”误作“废用”，“杜撰”误作“肚撰”，“膏肓”误作“膏盲”，“钤束”误作“黔束”，等等，连甲戌本最关键的 “戌”字，也误写作“戍”了。甲戌本独有的“至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是从程伟元程甲本序中之“《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一语推衍而 来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头记》”→“程本用《红楼梦》”→“甲戌本‘仍用’《石头记》”的演变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条“是书题名极 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见“仍用《石头记》”之不通，哪里谈得上是第一个“定型”的“精钞本”？</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3.应该怎么看待甲戌本不避“玄”字的问题？</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为了克服甲戌本“玄”字不避讳和认定它是“原本”的矛盾，一些研究者硬说这是<span>作者</span>“反 封建”或“反清”思想的表现，还有人说“小说是通俗读物，抄本是私藏的，抄手又非饱学之士，当然不会像官场行文或公开刊本那样恭肃谨慎，留心避讳”。殊不 知在极端重视避讳的时代，任何人要想识字写字，避讳字是必修的一课，因为它既规范了某一讳字必须遵循的特定规矩，又可以防止日后招来的无妄之灾。晚清的革 命排满小说，其民族思想可以说发挥到极致，但其文字仍然很严格地避讳，此无他，书写的规范早已养成。甲戌本之不避“玄”字的讳，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只能抄 于不必避“玄”字之讳的时代，或在康熙之前，或在清亡之后：二者必居其一。就《红楼梦》而论，前一个可能是不存在的。甲戌本不讳‘玄’字，且突然出现在清 亡十六年以后的1927年，所以连是否为清抄本都是大可怀疑的，更遑论生活在乾隆朝的曹雪芹自己的批本了。要推翻这个判断，除非从根本上推翻以史讳鉴定版 本的准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4.甲戌本在版式上的破绽说明了什么？</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从版本鉴定角度看，甲戌本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皆有“石头记</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卷×</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页）</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砚斋”字样，版心之卷×，与正文卷端之第×回相 印，但凡例在第一回之前，版心不写“凡例”而写“卷一”；此本逐页版心皆标卷次，正文则标回次，仿佛此本亦为一卷一回，但从第一回、第五回、第十三回、第 二十五回首页卷端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其馀各回则仅书“第×回”看，此本当为四回一卷（事实上，残存的四册就是四回一册的），这就和版心所标一回一卷 不合，可见版心所标卷次，是在将“回”转换成“卷”时所产生的疏误。甲戌本原书既有八册，则刘铨福的题跋应在第八册后面，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题在第七册后 面。这些破绽说明，现存的甲戌本已非甲戌原本，它是经后人重抄，并且重新装订了的本子。</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5.己卯本是怡亲王组织人抄录的本子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或谓己卯本的钞主是康熙第十三子允祥的儿子弘 晓，证据是此本避“祥”字、“晓”字的讳。然而，此本第二册目录页“贾天祥”的“祥”字，就没有避讳。己卯本一般采取将书叶拆开、分头赶抄的办法，全书共 有七、八人的笔迹，有的只抄一页，甚至只抄三行，极其草率，错字、别字、漏字、改字，触目皆是，喜爱《红楼梦》的怡亲王弘晓，居然会把“林如海”抄成“林 儒海”，把“扬州”抄成“杨州”，是不可思议的。清代是个重视书法的朝代，应试时连使用何家书体都作了严格规定，怡亲王府中文士云集，哪能雇用如此蹩脚的 抄手来抄录他所珍爱的《红楼梦》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6.赵嬷嬷是“文忠公之嬷”么？</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第十六回有一条指赵嬷嬷为“文忠公之嬷嬷”的侧批，乾隆时谥文忠的是傅恒，乾隆三十四年七月卒。赵嬷嬷真的是傅恒的乳母么？从小说的内容看，赵嬷嬷乃贾琏的乳母，那么傅恒倒成了贾琏的<span>原型</span>了。 胡适在《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中说：“《红楼梦》里有一段话讲到从前有一个李嬷嬷讲的，……我们家里曾经招待过皇帝，接驾一次”（《全编》第260 页），这条本来应该加在李嬷嬷头上的批语，不知因何加错了地方。 再从批语的年代看，既称“文忠公”的谥号，则必在乾隆三十四年以后，而脂砚斋的“再评”据说是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四阅评过”是在乾隆二十四年己卯、二十 五年庚辰，这条脂批还可能出自脂砚斋之手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7.应该怎样看待脂本批语后脂砚斋的署名？</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认为，三脂本中“批语署名的情况，保留得 最多的是庚辰本”，因而是较早的；而“甲戌本的评语，没有批者的名字，看来是抄手删掉的或被统一整理删掉的”，所以倒是晚出的。从著作权角度看，甲戌本是 比较正规的本子，它的抄写者明白，既然已在卷端标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每页版心又有“脂砚斋”字样，则此本中之批语，除别署他名者外，皆为脂批无疑； 而己卯、庚辰本却没有这样的观念，总忍不住要在一些地方，甚至毫无意义的批语后面署上“脂砚”、“脂研”，以至错误的“指研”，而大多数批语，包括一些较 有价值的批语后面，却又忘了署名。为若指署名批语为脂批，是否意味着大量不署名的批语就不是脂批了呢？</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8.庚辰本中的署“畸笏叟”的批语为什么有两种笔迹？</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在庚辰本中，有两类畸笏叟的批语：一类是三条墨 批：第十七、十八回的“此回宜分二回方妥”、第七十五回的“缺中秋诗，俟雪芹”，均在正文回前之另页；第二十二回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则在正文 回后之另页，与正文呈游离状态，其内容是专谈有关作者写作过程的。另一类朱笔的眉批，共四十四条，皆为品文评笔之词。奇怪的是，这两类批语的笔迹完全不 同，这样种现象，不论是把庚辰本看作作者的稿本，还是看作后人的抄本，都是无法解释的。事实只能是：墨写的畸笏叟的回前回后的总批，是后人伪造的。如第二 十二回之“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与正文上朱笔眉批“此后破失，俟再补”相互矛盾；又批“暂记<span>宝钗</span>制谜云”，既然已有此谜，更证明此回不是未完，而是所据底本破失。畸笏叟暂记的谜语中，把“鸡人”抄成“人鸡”（程甲本正作“鸡人”），乃抄录者所误，决非作者自误，可见乃“伪中之伪”，而这恰好是红学家最倚重的“史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9.“<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是脂砚斋“指示”作者把一回分成两回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说庚辰本两回未分回，是“早期脂本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这种理解，在曹雪芹生前的稿本上，这两回原是写成一回的，经脂砚斋（按字迹应为畸笏叟）批示，后人方尝试着将它分开。但己卯本也好，庚辰本也好，第二册的目录页题：“石头记</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第十一回至二十回”，已经清楚标明是整整十回，而不是八回；“<span>大观园</span>试 才题对额”的回次也清楚标明是“第十七至十八回”的两回，而不是第十七回一回。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搅在一起呢?关键就出在抄写上。己卯本出多人之手，无 意中将两回文字混抄在一起， 又漏抄第十九回回目，遂使三回变成了一回。庚辰本第十九回回末空页上有一条署名玉蓝坡的批语说：“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妙，系抄录人之遗漏。”抄录人“遗漏” 了什么？遗漏了第十八回、十九回的回目。正因为如此，到把第十一回至二十回装订成册，再据正文回目抄成本册目录的时候（目录页为另一人笔迹，与正文不出一 人之手），就只抄得八回的回目，以致第十七、十八、十九三回合用了一个回目。</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总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付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的批语可靠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 </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说：“这条批语虽无署名，大家认为是脂砚 的，而且留下了脂砚斋帮助雪芹整理原稿‘对清’抄稿，以及提示应补中秋诗的珍贵记录。”甲戌本的批语，除第一回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之 后，记上“甲午八日泪笔”外，多不记年；而己卯、庚辰本却频频在一些批语后记年，庚辰本还把甲戌本未记年的批语，也分别署上“己卯冬”、“丁亥夏”的干 支；许多庚辰本署“己卯”的批语，在“己卯冬月定本”的己卯本上反而找不到。更可疑的是，庚辰本所有记年的眉批，都集中在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八回，亦即第 二、三册中，其馀八册却一条眉批也没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的批语突然出现在第八册的第七十五回上，独用“乾隆二十一 年”，是极不正常的。第七十五回之批，与第二十二回“暂记宝钗制谜云”的批语字迹一样，后者署“畸笏叟”，此批则肯定不是脂砚斋的。乾隆二十一年“对清” 时就已发现“缺中秋诗”，直到乾隆二十五年还没有补上的本子，能说是“定本”么？</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1.脂砚斋有命作者删去“淫丧天香楼”的事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后之朱批云：“<span>秦可卿</span>淫 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露，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这条批语向被视为《红楼梦》成书过程中“在立意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的重要证据。然“命芹溪删去”之批语，不是批在“未删”此段的旧稿上，而是批在“已 删”之定本上：既然因“大发慈悲心”才命作者将此节删去，那么，当此本已“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取得了“其事未漏”的效果了，脂批为何又偏要一一揭破这 桩隐事，让已死的<span>秦可卿</span>大出其丑，做出令被赦者极为难堪的蠢事呢？对于什么叫史笔，批者自己就没有弄懂。史笔乃“寓褒贬、别善恶”于字里行间的春秋笔法，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用上四五页的篇幅，把<span>秦可卿</span>如何“淫丧”一一如实摹写出来，那只能称“秽笔”。<span>秦可卿</span>被 贾母评为“极妥当的人”，作者实不忍以秽笔亵辱之，故只在《金陵十二钗》上画一美人悬梁自尽以暗示她的结局，如此方可称为史笔。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前总批复 云：“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回前的总批和正文为一人同时所抄，而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批语则为回后朱批，显为后人所加，前者云“不忍下笔”， 是未写也，又从何“命芹溪删去”？二者矛盾冲突如此，更可证此说并无版本的根据。</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2.脂本“保存了原稿的面貌”吗？</span></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从版本鉴定的角度讲，脂本没有作者“手定”的记 录和印记，也没有序跋题记交代本子的来历，它从来不称“稿本”、“原本”，而一律称“重评石头记”，所谓“重评”，并不是脂砚斋自己的“第二次”批评，而 是针对风行于世的大量批评的再批评，“重评”云云，本身就意味着它的晚出。经过多次“再过录”的脂本，为什么会给人以保存了“原稿面貌”的印象呢？红学家 以为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反复修改的地方”和一些“至今残缺之处”。脂本中确有不少在正文旁侧加以改动的文字，有的属于漏抄加添，有的属于笔误改正，均为抄 录过程产生的鱼鲁亥豕之讹误，统统是由于抄手的水准较低、工作态度不够认真造成的，与作者“反复修改”自己的作品无关。至于脂本“至今残缺之处”，说来说 去，大体上不超出第十七、十八回未分回，第十九回小书房未起名，第二十二回未完稿，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等几个问题。如己卯本在“小书房名”下空了五个字的 位置，不是作者想给小书房起名未成，故形成了空白，而是由于己卯本之抄录不依底本每行三十字的格式，字数或多或少，每每有变，且此本又系拆开分头赶抄，各 行起讫，势难一律，抄者发现与底本规格相去太远，便有意留下空缺，以便在另行起头与底本取齐，并没有什么奥秘可言。</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13.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脂评本的“再评”到“四评”是否反映了《红楼梦》由“初稿”到“定稿”的修改过程？</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所谓修改，应是对原稿的加工和提高，但号称“定 本”的庚辰本，其文字不仅没有后来居上，反而越弄越糟，可说是点金成铁、佛头着粪，决非作者在修改自己的文稿，也非负责任者对原稿的加工提高。甲戌本自称 “重评”，己卯、庚辰本自称“四评”，后者的批语数量上大为减少，谬误反倒大大增加了。甲戌本中，凡涉及与曹雪芹生平家世有关的重要文字与批语，如正文中 “甲戌抄阅再评”，凡例中“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诗句，眉批中“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等等，己卯本、庚辰本都失落了。连十三回 总批之“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到庚辰本中也变成“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居然也不提命芹溪删去之事了。</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4.有正本的批语有多少出于狄葆贤之手？</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行的《小 说时报》第十四号，刊载有正本上集的广告云：“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绝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广告并未点出所加的是那 些批语，胡适仅认为“所有的‘眉评’是狄楚青先生所加”(《全编》第190页)。1912年出版的有正本后集卷五封二所载“征求批评启事”则云：“此书前 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 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迎。”上一年《小说时报》的广告并没有注明只加了眉批一项，次年 《小说时报》关于下集出版的广告词又一字未改，但下集中并无眉批；此处的启事说前集中“批语过简”，也未限定眉批，且公开征集之批语，又是“无论顶批、总 批”均行加入，都足以说明，经狄葆贤之手所加的批语，应当包括回前回后的总批在内；换句话说，总批的添加，当与眉批出于同一<span>时间</span>。现存三脂本中的大量批语与有正本相同，我们还能说这些批语是脂批，甚至是“原作者曹雪芹的遗笔”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5.如何看待脂本中的“窜行脱文”现象？</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叙元春“命太监夏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各处收拾打扫安设帘幔床帐”一节，“宝玉仍随进去”与“各处收拾打扫”间，显有脱文。查程甲本第二十三回第三页末三行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居住方妥命太监夏忠到荣府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在园中居</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 住不可封锢命宝玉也随</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进去</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读书贾政王夫人接了谕命夏</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 忠去后便回明贾母遣人</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进去</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各处收拾打扫安设帘幔床帐</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程甲本半叶十行，每行二十四字，上文次行第十 一、十二字为“进去”二字，三行第十一、十二字亦为“进去”二字，抄录者粗心，跳过一行，漏却二十四字，遂使宝玉为打扫之厮役。又，大观园自幸过之后，贾 政必定敬谨封锁，无人居住，故程本作“命宝钗等在园中居住”，是对的，而脂本作“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似乎宝钗等已进居园中、或至少已生园中居住之 念，显然是错的。宝玉之随众姊妹入园，更是元春的特许，故程本作“命宝玉也随进去读书”，脂本改“也”为“仍”，更是错上加错。曲沐先生也找出大量例证， 如程甲本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写芳官为宝玉吹火腿汤，她干娘也要来吹，晴雯见了，骂小丫头，小丫头都说：</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我们撵他，不出去；说他，又不信。如今带累我们受气，这是何苦呢！──你可信了？我们到的地方儿，有你到的一半儿；那一半儿是你到不去的呢。何况又跑到我们到不去的地方？还又不算，又去伸手动嘴的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而庚辰本却作：</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我们撵他，他不出去；说他，他又不信。如今带累我们受气。你可信了？我们到不去的地方，还不算，又去伸手动咀的了。</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显然是抄到“我们到”时，就误看成下一行的“我们到”，便接着抄下去，结果漏抄上一行‘我们到’以下30字，形成如此文理不通的错句。</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6.北静王名“世荣”还是“水溶”？</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程甲本第十四回道：“现今北静王世荣，年未弱 冠，生得美秀异常，情性谦和。”而脂本此处作：“现今北静王水溶，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性情谦和。”最早面世的八十回本有正本《石头记》，北静王正作 水溶，且有眉批曰：“北静王水溶，今本作‘世荣’，当以原本为是。”有正本的眉批为狄葆贤所加，改“世荣”为“水溶”，看来也是他的杰作。与狄葆贤关系较 密，且了解有正本印行内情的王伯沆，在其所批《红楼梦》中，恰好道出了个中的奥秘：“按世荣，原本作‘水溶’，实则纯庙第六子永瑢也，封质庄亲王，有《九 恩堂诗钞》。原本‘水溶’，决为永瑢无疑，‘世荣’又系改本。”原来，“水溶”的原型竟是乾隆第六个儿子、大名鼎鼎的永瑢！按永瑢生于乾隆八年，乾隆二十 四年封贝勒，乾隆三十七年进封质郡王，乾隆五十四年再进亲王，而脂本自谓于乾隆十九年“已抄阅再评”，扣去“披阅十载”的时间，则《红楼梦》至少在乾隆九 年以前已经动笔，怎么可能将尚未出生或至多还在襁褓中的、直到乾隆三十七年始封郡王的永瑢，当作北静王的原型呢？脂本不可能是乾隆十九年甲戌前后的产物， 可以说是不容统移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7.列藏本是“道光年间被俄国人从我国掳走”的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列藏本是道光十二年由库尔梁德采夫从北京带到俄国的说法，是苏联汉学家李福清于1964年提出的，他的文章提到：在此本第一页的背面有“п·库尔梁德采夫”褪色墨水字迹，并有两个笔迹拙劣之汉字“洪”，显然是库尔梁德采夫的“<span>中国</span>姓”。 奇怪的是，从1973年即致力于整理、校勘列藏本的列宁格勒大学学者庞英，在介绍这个本子时，只说到“在抄本的第一页背面上有一个‘洪’字”，而不曾提及 库尔梁德采夫的签名；更奇怪的是，李福清、孟列夫在为影印出版的列藏本所撰的序言中，也不再出现“库尔梁德采夫”的“墨水字迹”的提法了。在那过于细致的 描述中，“褪色墨水字迹”（包括“淡墨水”、“淡紫墨水”）出现了好几次，但位置和字迹都不对，它们或者是封面上的标签，或者是阿列克塞耶夫的编号，或者 是弗鲁格的签名，而在封面的正面或背面，看来并不存在库尔梁德采夫的字迹。于是，确认列藏本与库尔梁德采夫关系的根据，便剩下了“封面的背面有两个笔迹拙 劣的汉字‘洪’了”，但作者并没有拿出任何材料证明库尔梁德采夫曾经取过“<span>中国</span>姓”，列藏本与库尔梁德采夫之间的联系，就完全中断了。我自从提出这个疑问以后，<span>中国</span>学者并无反响，倒是孟列夫1995年3 月12日在台北“庆祝中央大学八十周年校庆乙亥春红楼梦专题<span>演讲</span>” 中，对所谓“库尔梁德采夫”的签名问题作了说明，按照他的说法，在序言的原稿中，是有关“库尔梁德采夫”签名的交代的，只是被中华书局的编辑无端地删去 了。由于这件事情对于《红楼梦》的版本考证相当重要，我写信给中华书局的顾青先生，托他查询一下序言原稿中，是否真的有上述的记述，而书局的编辑，又为何 要将此处文字删除。1995年4月16日，顾青先生给我回了一信， 中说：“关于列藏本‘库尔梁德采夫’俄文签名事，我查了原稿（译稿），确实没有提到。至于孟列夫俄文原稿中是否提到，无从知道。有一点是肯定的，所谓‘中 华书局编辑无端删去’云云，实属无稽之谈。且当初两篇序言的定稿，由红楼梦研究所负责。但据当时目见者的记载，不止一次提到有此签名，但译稿中为何没有提 到，无法想像。我所知仅此而已，关心此事，主要是不能忍受中华书局编辑为此书劳心费力，最后蒙受不白之冤也。”此事真相究竟如何，请知情者能予澄清。</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8.怀疑刘铨福有可能伪造甲戌本，是对他的厚诬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刘铨福在戊辰年(1868)的跋语中说：“昔人 文字有翻新法，学梵夹书；今则写西法轮齿，仿《考工记》。如《红楼梦》，实出四大奇书之外，李贽、金圣叹皆未曾见也。”我据《周礼》疏曰：“《司空》之篇 亡，汉兴，购求千金不得，此前世识其事者记录以备大数，古《周礼》六篇毕矣。”又曰：“《冬官》一篇，其亡已久。有人尊集旧典，录此三十工以为《考工 记》”之典，推测刘铨福是用“学梵夹书”与“仿《考工记》”来形容两种完全相反的批点小说的态度与方法。他不满意昔人“学梵夹书”式的转译诠释的文章翻 新，而立意要仿《考工记》，直以后世之批承接前代之文，这就无意中泄露了天机：原来“与雪芹同时人”、“事皆目击”的脂砚，就是“仿《考工记》”的刘铨福 自己！刘铨福生活在同治年间，去《红楼梦》成书年代已远，与作者毫无牵连，他有什么根据作出这种事实的判断？提出这种怀疑，就是对古人的“诽谤”吗？</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9.《八旗艺文编目》著录《春柳堂诗稿》为“汉军兴廉著”真的不可靠吗？</span></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红学家认为由于《春柳堂诗稿》“原书卷首署‘宜 泉先生著’，只交代了作者的字或号，而没有说出他的姓和名。这就导致了作者被指认为另一个不相干的人。先是《白山诗介》的编者杨钟羲找到了一个有名有姓的 人──兴廉，把他推上了《春柳堂诗稿》作者的位置。”“《八旗艺文编目》的编者恩华沿袭了杨钟羲的说法，以讹传讹。”《八旗艺文编目》是一部目录学著作， “此目采辑满、蒙、汉八旗人的著述。先著录书名，次著者姓名，并考述他的经略于后。按经、史、子、集四部排列。这些书是编者收藏的，则注一‘收’字；转抄 的，则注一‘抄’字；不是自己收藏，或曾见过原书，或据别种书目著录，都加附注”（《中国目录学家辞典》），关于《春柳堂诗稿》的著录，当有所据。就是杨 钟羲本人，是为《春柳堂诗稿》作序跋的贵贤、延茂、济澄同一时代、同一阶层的<span>人物</span>，熟悉诗坛掌故，他指宜泉为兴廉，亦非妄断。杨钟羲、恩华根本不可能料到后世会有关于《春柳堂诗稿》中曹雪芹史料的<span>争论</span>， 对于此书的著录，是不会杂有其他动机的。说兴廉不是《春柳堂诗稿》作者的一条重要根据是：宜泉的嫡孙叫张介卿，“嫡亲的祖孙二人当然是一个姓”。按旗人原 本有氏而无姓，随着逐渐汉化，有人开始为自己取汉姓。就以杨钟羲为例，他原名钟广，二十四岁时改名，冠杨姓。杨钟羲生于同治四年（1865），二十四岁为 光绪十五年（1889），正是张介卿持宜泉诗稿乞贵贤撰序之时；可见当时确有一股旗人冠汉姓的风气，张介卿之“张”，大约也是此时冠上的。宜泉的孙子叫张 介卿，宜泉本人却不一定就姓张。光绪刊本的作者署名作“宜泉先生”，原因在《诗稿》乃作者的嫡孙所刻，他对自己的亲祖父，是不能直呼其名的。</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孙子在光绪十五年（1889）还活着的宜泉，可能和卒于乾隆壬午癸未间（1763、1764）的那个曹雪芹相交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生年不满百，长怀千岁忧。”人的生命的天然局 限，是无法超越的，这注定了考证宜泉的生活年代，只能有一种可能的抉择。为《诗稿》作序的贵贤、延茂皆为现职之官员，光绪十五年（1889）时，不会超过 六十岁。其时张介卿的年龄还要小一些。从“唯一能够肯定”的前提──光绪十五年“张介卿还活着”出发，结合《诗稿》的内证和外证，只能得出唯一的结论：宜 泉是绝对不可能和卒于乾隆壬午癸卯间的那个曹雪芹相交的。相反，据《闽侯县志》和《台湾通志》记载：兴廉，字宜泉，道光二十九年（1849）任侯官县令， 咸丰八年（1858）任鹿港同知，同治三年（1864）复任，从年龄上看，正是张介卿祖父一辈的人。</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1.应不应该对《枣窗闲笔》进行版本鉴定？</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枣窗闲笔》版本向来以为是裕瑞的稿本，直到潘 重规先生于海外偶得裕瑞手书《萋香轩文稿》，方提出“《枣窗闲笔》原稿字体颇拙，且有怪谬笔误”，“显出于抄胥之手，谓为原稿，似尚可疑”。据《清史稿》 本传，裕瑞工诗善画，且具相当学识，而《枣窗闲笔》不仅如稚子之涂鸦，且多错谬，如将“原委”误作“原尾”，均可证抄手为极不通之人。裕瑞书斋名“萋香 轩”，而《闲笔》自序后所钤印章竟刻成“凄香轩”，错得未免有点离奇。据此推知《闲笔》不惟出于“抄胥之手”，且抄手非受裕瑞之请托，而系后人之作伪，因 此不能以之作为可靠的史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2.<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枣窗闲笔》为什么没能提供程伟元、高鹗任何一点第一手材料？</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裕瑞因曹纶一案，与高鹗、程伟元二人建立了联 系，然而《枣窗闲笔》并没有提供任何有关的第一手材料。当林清案发时，高鹗正担任刑科给事中，在处分失察科道官员中，高鹗名列第一，与裕瑞可算是同案处分 之官员，对于高鹗的种种行止，裕瑞是不应该毫不知情的。嘉庆十八年十月，裕瑞获谴，发往盛京派令管束居住，幸好嘉庆十九年晋昌第二次任盛京将军，裕瑞的情 况大有改善。程伟元其时亦在盛京，正受晋昌的倚重。裕瑞的身分是永不叙用、严密圈禁的罪臣，他要得晋昌的庇护，势不能不走程伟元的门子；他又是一个与晋昌 唱和的诗友，在种种把酒赋诗的场合，也不能不与程伟元交游。《枣窗闲笔》对高鹗、程伟元却力加诋斥，诸如“伟元臆见”、“遂获赝鼎”、“不能鉴别燕石之 假”、“故意捏造以欺人者”等等，屡见于笔端。《枣窗闲笔》评及的续书中，最晚者为《红楼圆梦》，其最早版本为嘉庆十九年甲戌（1814）红蔷阁写刻本， 《镜花缘》的最早刻本江宁桃花镇坊刻本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下半年或二十三年（1818）春，故《闲笔》成书之上限，必在嘉庆二十三年之后。若此 书真出于裕瑞手笔，则必不至于对高鹗、程伟元如此不近人情，更不至于只说些尽人皆知的旧话而毫不提供有关“程高汇而刻之”的任何一点非得自“传闻”而得自 “亲闻目睹”的材料。</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23.《绿烟琐窗集》是作者的稿本吗？</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绿烟琐窗集》向被视为作者的稿本，其实，它只 是一个抄本，且是经后人之手编选抄录的。如诗选五言古诗《滦阳官舍即事》有句云：“翳自依居来，荏苒已月余，闻闻与见见，百事诚不诬。△△△△台，中有红 芙蕖。暇时衔杯酒，天伦相宴娱。”中有误字，且以四“△”号标出底本所缺之字；七言古诗《题和潜斋松窗读书图》后有朱批云：“前编多有漏字舛错等端，余欲 以质之高明以补其错，余所幸也。”既已题“前编”，则必有“后编”。此本一册，以诗体分卷，不标卷次。前编包括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三卷，半叶十 行，每行十九字，字体老到干练；后编包括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及词五卷，行款紊乱，七言律诗、七言绝句与前编相同；五言律诗、五言绝句 却为半叶六行，每行二十字，其中第40页末行为诗题《为伊峻斋购马不得而赋此》，第41页前空一行，方抄录正诗，遂成半叶五行的格式，且字体出另二人之 手，书法较拙，明显留下后人撤换重抄的痕迹。《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正在后集之中。</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4.<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袁枚《随园诗话》只收录了明义的两首题红诗， 他到底有没有看过明义《题红楼梦》二十首的原稿？</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袁枚与明义为同时人，且对明义的为人和诗作揄扬 甚力。《诗话》所引明义《醉后听歌》、《偶成》、《早起》、《环溪别墅》诸诗，《绿烟琐窗集》中均未收录，可知袁枚确实掌握了明义诗歌写作的较多材料。 《绿烟琐窗集》《题红楼梦》前三首中，已有“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怡红院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潇湘别院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 心”之句，贾宝玉、林黛玉的形象已呼之欲出，袁枚当时真的得到明义的原稿，绝不会对如此彰名较著的事实视而不见，单单挑出并不起眼的第十四、十五两首来加 以吹嘘的。袁枚撰《随园诗话》，往往刻意搜求时人诗作，亦复有人慕名而以己诗投呈者。设若明义此序此诗在先，袁枚见而录之，当不致误题小说诗为咏妓之诗。 相反，依《诗话》之体例，鲍廷博的《夕阳》亦为二十首，袁枚全录其一，然后分择其他佳句入《诗话》，乃正格也。《诗话》不及诗序与其余十八首诗，只能证明 明义当时所作，仅此二首而已。</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25.<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绿烟琐窗集》所收《题红楼梦》二十首并小序， 与《随园诗话》不同版本的异文有什么内在的联系？</span></strong></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strong></strong></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题红楼梦》小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 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小序与《随园诗话》首句的区别 在“曹子雪芹”与“其子雪芹”的异文，而“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话全同。袁枚明谓雪芹是曹寅之子，而此序则恍惚言其“先人”为江宁织府，适可证此序是据 《诗话》改动而来。因为在袁枚的记录中，雪芹因依其父曹寅居江宁织造府，故能身历“风月繁华之盛”。《随园诗话》卷十六云：“雪芹者，曹楝亭织造之嗣君 也，相隔已百年矣。”再次肯定雪芹为曹楝亭之嗣君。按曹寅任江宁织造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至五十一年(1712)，袁枚此条写于乾隆五十二年丁未 (1786)，上溯至1693年为九十三年，上溯至1712年为七十四年，皆可约称百年。小序言大观园为随园故址，而《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原刊本（袁 枚死于嘉庆二年）无“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的话，那是《随园诗话》道光四年(1824)的刊本篡改的，目的就是为了拈出“大观园”，从而把 “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的《红楼梦》，坐实为小说《红楼梦》。袁枚是随园主人，随园故址是不是大观园的问题，袁枚最有发言权，决无反过来抄袭明义的道理。小 序云：“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强调他看到过早期的原始抄本，遂让红学家以为可以借此窥见《红楼梦》原稿的真面，但小序所云，只能证明他看 到的本子题名“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题诗第十八首云：“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所咏已是八十回后黛 玉重病垂危的情形，后二句更是《红楼》续书作者普遍<span>心态</span>的 写照。第十九首云：“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已从“聚”说到了“散”，第二十首云：“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 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更断定红楼的故事“未几春”，可见都已看到了全书结局，也与如今红学家断言《红楼梦》原稿只八十回不同。</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以上二十五个问题，都是属于红学ＡＢＣ范畴的具 体问题，也是在这场辩论中不容回避的问题，红学家若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解答，则“《红楼梦》版本最初只有抄本，它们是曹雪芹稿本的过录本，抄本一般都带有脂 砚斋的评语，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云云，尚可自圆其说；否则，恐怕就得修改一下自己的结论了。</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要之，《红楼梦》是大家的，学术上的是非得失， 应由通过平等自由的讨论去解决。我十分赞同《中国图书评论》1995年第10期路遥先生的话：“只要相信真理在手，听听反面的意见怕什么！……讲道理，作 学问──惟有老老实实地作学问，才能讲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来。”愿以此与红学界诸公共勉。</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2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1995年12月15日</span></span></p>
<p>作者<span>博客</span>: <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 target="_blank">http://qianqizhai.<span>blog</span>.hexun.com</a><br />
原文链接: <a href="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25436920_d.html" target="_blank">http://qianqizhai.blog.hexun.com/25436920_d.htm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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